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2019-09-10 07:22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4期
关键词:亲生父母养父母独生子女

问:如果我同时有亲生父母,还有养父母,能不能叠加享受扣除4000元每月?

答:不可以。赡养老人支出扣除不以被赡养的老人倍数加倍享受扣除。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獨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在被赡养人其中一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到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独生子女标准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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