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后,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与台湾主流文学互相采撷与交融。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从“台湾少数民族运动”的助力推手转向回归部落重建民族文化,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以文学书写促进台湾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转型,对民族文化传统的重构从文化自卑到文化认同再到文化自信,其中的困境和悖论是两岸各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普遍遇到的问题,其得出的经验总结和辩证逻辑将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思路。
一、台湾少数民族文学“回归部落”重构传统的缘起
20世纪80年代的“台湾少数民族运动”受到一些族人的指责,他们认为发生在城市的少数民族运动脱离广大民众,因此“少数民族运动”未能得到部落族人的支持与响应。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逐渐意识到自己对于少数民族集体概念的知识匮乏,1992年起,台湾少数民族知识分子掀起了“回归部落”的浪潮,在一些少数民族部落精英带领下,大量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回归部落,试图通过在部落生活的行动重建支离破碎的文化传统。与其说是为了重建传统,不如说是接续断层的母体文化,为文化伤痕止疼,用生命文化自我疗愈。台湾少数民族作家文学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其重返部落重构文化传统有如下特点:
1.知识精英的领头作用,他们有共同的教育背景、部落都市生活经验。部落文化的集体性质使得“英雄”的号召力很大。
2.回归部落,身体力行,从母体文化生活中探索文化重建的路徑。
3.台湾少数民族回归部落创作新历史主义的民族叙事,从母体文化中得到滋养和力量,帮助族人治疗现代文明病,重建文化自信。
4.台湾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常常以台湾少数民族文学的集体面貌代替分散多元的族群文化,台湾少数民族文学是近些年来台湾多元文化论背景下乡土、地方文化中的重要分支,台湾少数民族文学形成了共同面对主流文化的集体无意识。
5.探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无字文化”的现代转化机制,原初的传统文化只有与现代文明融合创新,才能够转化、重构与再生。
台湾少数民族在重构文化主体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根本”与“创新”的关系,文化重构中的“创新”是不能脱离“根本”的创新,即是说少数民族文化的重建,从考古到文献整理、出版到田野调查工作,从语言、音乐舞蹈到传统民族工艺传承,从部落风俗到传统社会价值体系及审美观念,所有的重建工作都要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形成并建构一个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文化意识和历史意识。同时对于只有口传文明的少数民族来说,“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文化意识和历史意识”不能单凭文字的书写和记录,必须要有创造性的转化,台湾少数民族文学的评论家孙大川认为,文学和艺术的书面化表现形式,对于少数民族的历史主体和文化母体,都是“造假的艺术”而已,是“一个能有效回应现代社会挑战的创造性转化机制”。由于少数民族没有文字,所谓的少数民族历史和少数民族文化原初形态,其实都是蕴含于部落的神话传说、习俗禁忌、音乐唱词等口头传统中的。对于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来说,音乐舞蹈其实是少数民族以身体和音韵为载体,传递并记录自己民族文化的文本,而这种音乐舞蹈、神话传说为载体的文本在时间的延伸轴线上,是变化的、动态的,即是说,“无字的历史”比“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更不稳定、更多变,随着时代变迁、部落发展,这些口头传统的叙述方式、讲述内容等都被代代相传,且不断被再造。
由于口头传统的流动性可以因人、因时、因地产生不同程度的改写,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这种“口传特性”反映在“少数民族文化主体”的重构上,对于如何处理“创新”与“传统”的关系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台湾少数民族作家根植于“少数民族文化传统”重构“少数民族文化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所谓“传统”不再是原初的概念和内容,而是在形式上、内容上不断与其他文化体系融合发展的创新。
二、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传统的变迁与重构传统的可能性
20世纪80年代末台湾少数民族作家兴起的“回归部落”浪潮中,很多少数民族作家回归部落,部落的文化洗礼让少数民族作家认清了现实,他们在试图找回精神托付的心灵原乡时,发现记忆中的部落早已残破不堪,即使有的情况稍好,也早已不是原先的部落。少数民族的社会组织结构遭到破坏,传统祭礼仪式有“形式化”和迎合大众的“观光化”危险。原有的少数民族文化因素只剩下徒有其表的符号意义,因此希望经由祭礼仪式、家庭生活、劳动方式等复归具有生存哲学的族群生活智慧的道路很漫长。
这是对少数民族作家最大的考验,无论是口头传统的整理、记录,抑或是书面文学的创作,都不能绕开这个问题。残存的少数民族文化,混合了许多杂质,或者被简化,或者被扭曲……到底什么是少数民族文学传统?它真正的面貌是什么?到底要重构怎样的母体文化?这是研究或创作当代台湾少数民族书面文学必须搞清楚的问题。
台湾少数民族文学最早的存在形式是人从自然从生活中保留传承下来的声音,它不依赖于任何有形的方式存在,诸如文字记录。了解少数民族文学是天然的赐予之后,不妨从天籁的角度去思考少数民族文学的本质,就可以不必在书写文字问题上强作解释,从一定程度上减损了对现今的神话、传说的记录收集工作的价值。因为台湾少数民族神话传说等的恢复重建,必然要遇到转换的问题,原来没有文字的口传文学,用记音的方式或用罗马拼音或用汉字转译都有二次翻译的弊病,会失真会被误解。基于文学的定义,任何文学都有它特定的产生时间、空间条件,一旦离开那个特定的时空,它就只剩下解释的意义,也就不要妄为它的本质下定义,更不能说这就是口传文学的还原。
如今的台湾少数民族书面文学,不论它是用何种文字进行创作,这种文学完全不同于祖先的文学传统,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学与如今的书面文学是完全不同时代文化背景下的产物。与汉文化以及其他的异文化接触以前的少数民族社会,和逐渐被主流文化融合的少数民族世界是截然不同的世界,近400年来的外来文化几乎都对少数民族文化造成压力和破坏,少数民族书面文学的出现正是为了发出少数民族灵魂里的抗争和愤怒。如今的书面文学和口传文学不能同日而语,它不再是单纯的个人文学,它不仅要唤醒族人的心灵,还要对抗外部文化,它不再是捕鱼、狩猎的歌谣,而是濒危族群的挽歌、弱势族群的怒吼。
文化没有优劣,关键是要有一种自持的审美,因为“什么是美?”“什么是优势文明?什么是劣势文明?”这样的发问自古以来就从未有过定论,判断标准不一,且也没有一致的可能和必要,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其发生发展都依循一定的客观规律,不论其没落或繁盛,不论其发达或落后,都是相对的,每个民族的文化存在即合理,绝对不能以相对的“强势文明”所谓的“现代化”标准来衡量。直至今日,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协商互动过程中,对于文化优劣的思考和辩论仍是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最常论及的话题之一。
台湾少数民族文学对文化传统的重构使用非母语的汉字书写,并且用汉语表达的方式将口头传统过渡到书面文学,反映部落生活和礼仪事项,再现族人的情感和心灵,汉族、少数民族的文化体质及文化特征的隔阂并没有成为文学自然转化的阻碍,相反两者互相成就,完善了彼此。台湾少数民族文化传统重构的可能性就在于文化族群的边界可以由个人对内的经验变成集体选择的经验,体质与文化特征并不是定义一个族群的客观条件,而是由族群边界来维持的,族群边界的人群主观上对外的异己感以及对内的基本情感联系。王明珂强调族群边缘的研究,不仅将族群当作一个集体现象,也将之扩展到现实环境中个人的经验与选择。“记忆是一种集体社会的行为,人们从社会中得到记忆,也在社会中拾回、重组这些记忆;每种社会群体皆有其对应的集体记忆,借此该群体得以凝聚及延续。而这种记忆并不是对过去发生事情的客观再现,而是一种选择性的乃至扭曲错误的再現,并总是体现某个社会群体的特别心灵倾向。”没有“异族意识”就没有“本族意识”,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没有“族群边缘”就没有“内外之别”。正如台湾少数民族是由十几个不同族群组成,不同的族群各有其族群母语,且各族群间不能互通语言,令人意外的是,汉语或闽南语成为不同族群间交流的工具,他族的语言工具成就了少数民族文学。语言可以作为划分族别的标志性符号,共同的语言是共同的民族经验和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因素,但是,这共同的语言不一定是母语,所以说文化的选择不一定由固化的民族身份决定,它是集体记忆的选择和结果。因此,部落文化传统的变迁并不妨碍传统的重构,且在集体记忆的选择结果下不断被重构。
孙大川曾不断提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可以作为少数民族集体记忆“创造”传统的关键意义:“现在我的想法,恐怕少数民族现在要做的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文化的转换,就是尽可能的去建立,或者把我们能够掌握的文化的资源尽可能的把它保留下来,让它变成一个新的想象的或者创造的起点。”
孙大川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意义认知中,部落传统的文化体系其实可以透过文学创作重新转换为新生的少数民族文化,这种文学创作可能发声很小或力量很微弱,但是它存在本身即是母体文化复始创新的印记,可以借由文学这种艺术形式来重新描述、想象、扩充少数民族主体文化。20世纪80年代末台湾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回归部落本身就是重构“传统文化”可能性的证明,并且可以继续丰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概念。
三、台湾少数民族重构传统的关键——如何处理文化差异
通过文学实践重构文化传统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与主流文化的差异。两种文化间的自然差异常常出现在少数民族作家的笔下,少数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这种自然差异导致的矛盾、矛盾激发的不平等对待,也成为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重要主题。和大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稍有不同的是,台湾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较少强调“和而不同”的“和”,更多承认先天的不同,尊重这种不同,强调这种异质性。当然这种对差异的认同夹杂着台湾地区复杂的地域和政治因素,但结果似乎相当吊诡,无论哪种民族文化政策都没有改变少数民族文化式微的趋势。
台湾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的巨大差异出现在许多台湾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中。布农族作家拓拔斯·塔玛匹玛在《最后的猎人》中叙述了一个想亲手为孩子做一张木床的父亲笛安遇到林务局警察发生的故事。笛安想要为即将结婚的小儿子劳恩做一张新木床,于是他到森林砍伐桦木,却被林务局认定为违法,笛安最后还被起诉到法院。从主流文化的法律角度,法律规定不可违反,但这其中的道理却让祖祖辈辈在山林中与森林相处生活的笛安不得其解。笛安说:“他们不应该一直说我是小偷,我不是在别人的土地上砍树,是在荒山野地的树林。”少数民族族人在台湾这块土地上生活数千年,比起所有的执政者都要更早地拥有这片土地,那是传袭自祖先的土地,祖父辈都是这样进入森林,依靠森林获取维持生存的木材,然而当所谓的“政府”将这些土地纳入林务局等机关的管辖,少数民族族人的生活方式被迫发生了改变,这也是台湾少数民族进行“还我土地”运动的原因。
“政府执政者”的法律与部落少数民族的观念与认知存有巨大的差距。“政府执政者”对森林的介入,使部落的猎人再也捕获不到猎物,也影响了野兽的栖息环境。族人们用奚落的口吻对话:
“你这酒鬼知道什么,以前山猪打劫我们的粮食,我们不至于缺粮,因为脚步慢的山猪,隔天就留在我们餐桌上。所以猎人不会破坏这种良好的关系”,乌玛斯说道。
“那为什么部落附近只剩臭老鼠呢?”
“有一次碰巧碰到一群猴子,我发誓这不是吹牛。他们讨论搬家的事,小猴子不耐烦而问老猴子,为什么频频搬家,而且新巢比老巢还冷。老猴回答说:‘因为故乡已经不安宁,过去偶尔听到炮声,我们听惯了,现在有车声、汽油味、锯木声。一直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他们砍走所有的树木,放倒我们的巢穴,换上一排排人工种植的树木。从此再没有安全躲藏的树干,断绝我们的粮食。飞鼠也不习惯一株株整齐的树干,那样他只能一个方向飞行,不能自由翱翔。”’每个人都被鸟玛斯的故事笑歪。
作者假借乌玛斯口中猴子的对话,说出了族人对执政者管理方式的不满和嘲笑。后来的统治者改变了部落族人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却一点没有愧疚、体谅的态度,反而用苛刻的法律条文严惩因此失去生活依靠的族人,这样的行径是让少数民族相当不满的。林务局等政府管理机器从部落族人手中“掠夺”土地,族人若想在其管理的土地上耕作收获,必须向它申请并交纳租金。但在族人看来,这些土地在所谓的政府还没成立之前就已经是族人使用和守护的耕田、猎区、渔区、仪式场所、禁忌之地等,祖辈们曾为保卫这些土地流血流汗,甚至牺牲生命,但是所谓的政府不承认这段不曾被记载人汉族史册的历史,在官方政府看来,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是无主的,是经过千辛万苦的开拓、垦荒才成为今天的样子。汉族和少数民族对于现代文明意义下“政府”的认知是有天壤之别的,这从侧面反映了汉族文化、现代文明与少数民族文化、部落文明的截然不同。
泰雅族的瓦历斯·诺干在小说《快乐的胖美胖》中也描述了部落族人与林务局发生矛盾争吵的情节,但瓦历斯是将从都市流入部落的电动玩具比作林务局般的角色,因为两者都有掠夺的本质,电动玩具榨干了所有抱着赌博心态族人的钱财。又如《飘摇的竹林——陪你一段》一文中,老人凭着年轻时的记忆带着孙子来到过去采竹笋的竹林,这是老人的父亲在日治时期种下的竹林,但是如今已被划归为林务局的管理范围。横越道路的占卜鸟预示将有不好的事发生,但是爷孙俩继续前行,林务局的工作人員查获他们偷采的竹笋,爷孙俩被关进派出所。老人说“竹林在发抖”,竹林象征着部落的聚居地。部落空间不断被压缩,原来拥有的被掠夺,在这原本属于族人,世世代代养育族人的竹林中,部落族人莫须有地被剥夺。“林务局”在这里是国家机器的代表、象征,是靠山靠海生存的少数民族被掠夺而生活无依无靠后集中控诉和抗争的对象。
离开部落进入城市求学或工作的年轻族人,在那些习惯部落单纯生活环境的长者看来,有许多奇怪之处:“也说真的,读过书的女生连小菜园都无法使它长出蔬菜,要她们下田插秧,一定要大声强迫,戴手套,穿长丝袜,秧苗都被他们吓死了。难怪有这种儿女都没有好收成,所以还是教孩子耕田打猎,才能保住自己的家园。反正读书比不上城市人,到工厂打工又会被城市人欺负。”乌玛斯左手握着猎枪,右手紧抓椅子说道。
没有文字传统的民族,对年轻族人的教育不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依赖长者的教导与言传身授,以建立起部落传统的人生价值观、生存观、伦理观。在部落山林的劳动让族人拥有坚实硬朗的身体,容貌也在艰苦劳动岁月的磨砺中留下粗糙的痕迹。离开部落进入城市读书的孩子与田野日渐疏远,他们适应了城市的生活,学会了城市的审美观念、人生价值、生活方式。部落传统与现代文明的文化差异使得两者发生碰撞,两种文化的碰撞使得族人在身份认同、文化认同等问题上矛盾无措。
“你会回工厂工作吗?”珊妮转头问她。
比撒日没想到,我不是那种女人,有些山地姑娘到城市之后,想尽办法擦掉本来的肤色,甚至讲起闽南话,在闽南人面前不承认自己的种族,但是她们流的血无法改变。我觉得田野比纺织厂好,现在可以脱去脚的束缚,踏上可能使我倾斜的泥沙,走过可能让我跌倒的石头,我不会后悔。城市的柏油路又热又烫,硬水泥会使我怀疑地球是硬壳子,脚掌与土地的感情渐渐迟钝。
1960年以后,随着台湾轻工业迅速发展。工业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于是许多少数民族部落的青年,尤其是年轻的女性进入城市。在那个年代,这些少数民族青年多半没有接受过良好的现代教育,他们进入城市只是单纯地想增加收入、维持生计。但是许多族人染上了“城市病”:女性打扮得花枝招展。甚至有的堕落于烟花柳巷,有的族人爱慕虚荣却生活不如意,染上了很多坏习惯,酗酒就是很多族人的恶习之一,也被许多城市现代文明人不耻,朴实善良的少数民族被打上了沉溺于酒精、做低等工作的标签。现实中确实有这样极端的事例,然而这种对少数民族的偏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适应上的落差。
排湾族的利格拉乐·阿邬在《红嘴巴的VuVu》一文中,叙述了少数民族与汉族对于男女身份价值截然不同的对立观点。排湾族传统对于男女平等的态度是没有性别差异的,这与汉族重男轻女的观念截然相反。生男生女在排湾族或者其他少数民族族群中都是值得庆贺的喜事,因为不论男女在家庭中在族群中都有其贡献和价值。而VuVu A-gan的女儿嫁给了汉族人后生下女儿却遭到冷遇,传统的排湾族人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这荒唐的理由,直面“无法跨越的文化鸿沟”是多么残酷。
在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环境中,由于彼此之间各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所以不同民族在接触相处时,如果不能用多元包容的心理去考量对方,而是武断地用自己的立场和观念衡量批判对方,轻视对方是落后低等的,那么不同民族彼此间的对立和冲突将不可避免。
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中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间的差异是多层面的,一方面,“差异”是在主流文化的大背景中,少数民族文学边缘化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差异”又是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在权力抗争、重构文化传统时想要积极创造、重新诠释的核心内容,以少数民族主体文化的重建来抵抗主流文化并且凸显少数民族的主体地位。“差异”同时也是少数民族文学“文学性”价值的重要根源,可以说正是由于“差异”的存在使得台湾少数民族文学重构文化传统的实践必要且可行,少数民族文学与主流文学处理差异的协商过程也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被重构的过程。
四、台湾少数民族文学重构传统的悖论与反思
台湾少数民族重构传统的意义和目的是为了重新建构新的少数民族集体概念,以文化的自足和自信来厚积民族的认同感和存在感。任何人对“传统”的意识都是种“历史意识”,而“创造”传统的动机及背景涉及个人的“现实意识”。一方面,“传统”依赖“创造”而再生,另一方面,“创造”又需要“传统”的启发。“传统”与“创造”之间的互动是“历史意识”与“现实意识”呈现辩证关系的明证,然而这种关系本身就是一种悖论,双重标准的应用随处可见。
重构少数民族文化,要面对两种不同层面的辩证思考:首先,少数民族的“文化”是需要通过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才能够转化、重构与再生的。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明”的动态或者静态都是相对的,在这里强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我们要认识到所谓的“传统文化”实际不是一个固定的、静态的文化本体,而是一个动态、静态结合的共同体。因为“传统”最主要指向民族文化中最核心、最稳固、最异质的文化中枢神经。如果我们把整个民族文化系统比作一株大树,那么文化的中枢神经就是这株大树的根,民族文化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就是枝叶。随着外来文化输入、大文化环境变迁等的时移事易,民族文化的“枝叶”会不断除旧布新,民族文化的精髓即文化的“根”却从浅显到深藏,文化之树常青主要在于“根基”扎得牢固,民族文化之根本愈发坚固,愈能抵御外来文化的风雨吹打,才能枝繁叶茂。因此,“重构传统”的“传统”是一体两面的,动静兼有,变化与不变兼有。只有认识了“传统”的本质意义,理解“历史意识”和“现实意识”的双重标准,认清重构传统的文化选择本身就是一种悖论,才能真正明确台湾少数民族文学重构传统的文学实践到底要重构的是什么,也为如何重构指明了方向。
其次,少数民族文化的存在感也是借由不同文化诠释、翻译与实践展现出不同视角、维度的“文化”样态。在这个不断重构的文化实践过程中,少数民族所诉求的“主体族群象征”在外族甚至本族都不了解甚至无知的现状下被积极地创造出来,在这个文化实践的过程中,除了要根植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原初形态,也要在与现代文明的互动协商过程中,适当选择、创造性融合构建“少数民族文化主体”。在重构的过程中怎样保持民族文化主体的历史本质为核心,又借鉴融入外来文化,这是现代文明社会所有少数民族文学文化共同面对的难题。台湾少数民族文学重构传统的辩证过程证明,由于少数民族文化主体历史的动态口传特性,重建“少数民族文化主体”其目的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回归原初传统,也不是为了复刻族群的文化历史本质或者完整的主体性,而是为了重建对族群文化主体的历史本质的认同,简单地说,重构传统不是简单地复现传统,而是重构对传统的认同。
台湾少数民族文学在与主流文学的关系演变中试图重建台湾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台湾少数民族文学从表达本族文化向着表达人类生存命运终极关怀而又充分彰显“山海”在场的模式转变,开拓了书写民族文化的文学之路。从殖民主义到后殖民后现代主义再到文化多元,台湾少数民族文学在复杂多变的文化关系中的实践,成为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范本。基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仍未跳脱出主流文化影响的前提下,台湾少数民族文学在不断审视、调整与汉文化的相处模式,异质文化互相交融与采撷。然而在未来全球多元文化语境下,少数民族文学重构族群文化传统的文学实践,必将是挑战和机遇并存。前路漫漫,我们静观其变。
【作者简介】苏珊,文学博士,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李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