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集运电商平台发展策略研究

2019-09-10 16:34宁小龙
山西能源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资源整合共享经济

宁小龙

【摘 要】 在“互联网+航运”大潮影响下,集运电商在集装箱航运产业中得到快速发展,也遇到诸多问题。本文从分析集运电商各要素转型升级为目标,通过对多家航运实地走访和调研,结合双边市场和平台模型理论,深入研究当前我国集运电商发展的现状与困境,提出“互联网+”模式下的智慧集运新思考。

【关键词】 集装箱航运;共享经济;智慧集运;资源整合

【中图分类号】 F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19)05-0086-03

集运市场因其先天的标准化运作模式,被普遍认为是“互联网+”能够直奔成功的细分市场,可事实是集运电商,对这个古老而专业的行业并未产生“颠覆性”的影响。2018年,受中美贸易争端、船队扩张等因素影响,全球集运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2019年上半年,全球集运市场运力供给压力减少、供需增速均不足2%;而我国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CCFI)均值为828点。

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集运企业亟需以“互联网+”实现沟通协作、抱团发展,来助推传统航运模式的转型升级与资源整合,如何借用“智慧集运”浪潮,实现集运企业联动发展,打造利益共同体,成为整个集运产业及延伸行业的迫切需求。

一、集装箱航运电商发展现状

随着智慧集运的发展,传统航运市场过去低效营运并在中介环节榨取利润的模式已被打破。电商平台对于航运业务,特别是在占据70%运输市场的集裝箱航运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反馈消费端,向物流端要利润已成为现实。

目前,国内集运业务“电商信息化”,以分段式和碎片化为主,尚未实现全流程和全供应链的信息化——真正完成货物、运输工具、物流状态和成本分析的整体信息化。集运电商平台按运营模式可分为垂直电商和平台电商。

(一)垂直电商

主要由船运公司或班轮联盟为主体运营,仅经营自有航线。其存在有利于减少船运公司运营成本,并从垂直角度整合资源、建立竞争壁垒,扩大市场份额。此类平台包括中远海的泛亚电商和中外运的海运订舱网、中远集运电商等,均属于集装箱班轮运输领域。这些平台主要依托于企业官网,其中的电子商务板块负责提供订舱、船期查询、进出口单证、货物跟踪、换单交付等诸多服务,揽货、运费支付、客户与货代、销售人员沟通等日常业务实现了网上操作,无纸化、智能化办公。集运公司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发布运价涨跌等信息,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问题。拉近公司与客户距离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平台电商

多由货代公司、IT公司或航交所运营。这类平台往往轻资产,不控制运输资源,依靠公平可靠的信誉、高效的管理能力为船货双方提供线上交易环境。此类平台包括:阿里巴巴的舱位宝,宁波航运交易所的物贸汇,科技公司运营的运去哪、沃龙海科技、“船讯网租船频道”和“海运圈商务网”等。其中,舱位宝与其他平台的主要区别在于,省去货代,客户与船东直通,价格透明,保障旺季有船有舱。通过舱位宝订舱,可以提前锁定仓和价格,有效控制成本;下单时间短,客户体验流畅,吸引了众多中小客户。

二、“互联网+”集运电商发展的现实困境

据统计,各电商平台运作以来,依然有33%的错误航运发票。INTTRA、GT NEXUS、CARGO SMART三大平台的软件服务方案有限,难以应对复杂的业务问题。“舱位宝”尽管已与马士基航运、以星航运、达飞轮船、长荣海运等多家航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但交易量较低,联动不足,法制化、集约化、共享化进程缓慢。综合分析,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四方面。

(一)缺乏连横,难以让客户积聚与市场协同

电商平台缺乏“互联网+”联动,尚未实现各自营电商资源整合、沟通协作、联动发展。目前,大型航运电商均为船运公司自营的电商平台,仅为旗下班轮提供航线产品的询价和订舱,很难吸引其他公司入驻,难以形成客户集聚和市场协同效应。其局限性在于,每个电商平台只对应一家公司,只是为自己客户服务,并没有实现联动集约化发展,且收费庞杂、流程复杂、不确定性多、缺乏选择主动权,让与航运物流密切相关的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苦不堪言。反观航运公司本身也面临较大挑战,亟需新建电商连横发展部门,协调统筹、销售、操作、商务和客服等众多环节,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资源整合,实现集运电商抱团发展。

(二)缺乏公信,难以满足客户体验与实际需求

第三方平台相对集运电商发展有天然的连横优势,但公信力是最大的痛点。运价的真实性、舱位的可控性、资金的安全性,均需平台在较高资信背景下驱动客户完成交易。例如网购平台、外卖平台、网约车平台,背后都有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和规则,且往往由互联网巨头公司主导,资金雄厚、信誉度高、管理完善。而集运业务单笔运费较高,易受外部因素影响,极易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集运电商平台截留客户运费、以标低价为噱头临时涨价、线上填单平台故意遗漏关键信息规避货物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现有平台所显示的交易信息,用户名、货种、货量、受载期不尽透明,难以满足客户实际需求。从而,降低了客户满意度和公信力,导致客户不愿意在平台线上交易。只有平台将真实、有实力的航运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整合市场、信息、网络、人才、船舶和资金等多方面的资源,打通船东、货主、港口和海事等各个航运关键环节,提供可信的船货信息,全面提升公信力,才能建立多方共赢的集运生态圈。

(三)盈利模式单一,难以延伸产业价值链条

当前,集运电商平台并未形成线上、线下业务相互促进的局面。由货方主导的市场下,集运平台收入主要来自船公司或货代的运费佣金或运费价差,商业模式创新性和发展潜力受限,涉及复杂利益链条,很容易让船、货双方绕开平台,直接线下交易。多数的航运电商实践仅限于业务操作电子化,对商务模式的创新极少,难以满足客户需求并形成有效竞争力,导致客户流失严重。从长远来看,航运互联网生态的构建是一个价值沉淀的过程,需要通过船运公司、货代、航运互联网平台等多方共同努力,依托政府、行业共同搭建的载体,才能建立起互通、互助、互信的航运互联网生态新格局。

(四)平台法律定位模糊、监管滞后

集运业务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其法律与监管方式的复杂性。电商平台的初衷是为托运人和实际物流供应商提供订舱媒介,但在实务中常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同托运人和实际物流供应商签订订舱合同,那么该平台应是货运业务中的承运人而非居间人或代理人。这期间,如何防控风险,实现有效监管,如何在发生事故时评定法律责任?尚无界定。

集运行业同时面临工商、税务的监管,同时还要受海事、海关、边检、卫生、安全、消防、检疫等多部门的共同监管,船舶的修理保养还必须符合船检要求,选择合适的船厂,装卸货还要与各个港口、码头单独协调,所涉及的监管部门繁多,事物繁杂,信息不透明、不通畅,很难达成共识,再加上没有牵头者,这也是“互联网+集运”发展滞后、没有普遍应用的重要原因。

三、互联网+视域下的集运电商平台发展的策略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全新产业生态圈

目前集运平台均具备运价发布、在线订舱、在线结算和货物跟踪等基本功能,形成了整个订舱流程的闭环。但平台的核心功能应是数据的分析与应用。通过平台交易和社群交流的数据积累,致力于为货主、货代和船运公司提供运价走势预测、精准营销、航线结构优化等个性化服务。通过平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航运行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引领行业与市场的发展。实现一站式集运服务平台,整合市场、信息、网络、人才、船舶和资金等多方面的资源,打通船东、货主、港口和海事等各个航运关键环节,建立一个多方共赢的集运电商生态圈。

可以考虑引入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借鉴淘宝、天猫、赶集网、58同城等平台经验,在界面设计、人机信息交互方面提供更为专业的设计,提升客户体验水平。同时,为了提升平台公信力,可以增加用户与商家背景审查、评价管理等内容,配合商家官网,提供历史成交数据、信誉风险分析,及时更新船货信息(特别是危险品运输)、进口电子提箱、可视化报表等多项个性化服务功能。从而,实现专业、方便、可靠的多重集合,在不同口岸打造“放舱、客服、操作”的“一条龙”服务。

(二)创新驱动,丰富平台盈利模式

随着物联网、互联网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航运业广泛应用,传统航运要素将不断得到优化升级。“互联网+”对航运要素的影响应主要聚焦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3个方面。

产品创新,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航运产业进一步融合,业务处理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限制将逐渐被打破,市场产品不断创新,货运订舱、船舶服务等航运电子商务平台相互补充、互为强化,增加平台交易,并通过对交易量“变现”获取收益。

服务创新,在“互联网+”背景下,平台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实现“一站式”有机整合。服务范围不仅限于运输,而是向金融、大数据研究等增值性服务发展。大数据分析负责数据挖掘,匹配需求,随着数据积累和处理能力的提升,服務内容会有无限组合,例如对货主爆仓预警、运价走势分析;对货代客户点击分析、运价竞争性分析;对船运公司市场需求预测、精准运力投放等,实现多样化盈利。

模式创新,通过实现信息的自动抓取、自动处理和智能管理,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扁平化,大幅度减少中间环节,简化业务程序,进而优化和升级传统航运要素业务模式。同时,公共广告投放和精准广告推送、运费资金沉淀的利息收入、与银行合作融资产生佣金收入及相关配套保险、拖车、多式联运等,以满足集运行业要求为前提,利用航运上下游产业链,引入大量相关的保险、燃油及法律增值服务,整合有效资源。在完善平台、增强专业性的同时,拓展航运市场定价体系、丰富盈利模式、调节供求关系、有效分配航运资源和提高国家航运竞争力。

(三)优化整合,实现“共享经济”新发展

欧美航运业在经历电商化变革时,其经济体相比中国经济体发展得更为成熟,多层级的分销经过长期整合,已经非常扁平化。因此在进入电商化时代之际,船公司更容易防御成功,建立自己的电商平台。事实上,凭借着扁平化的销售渠道,欧美航运业电商化的过程是线下实体到线上延伸的过程。

而国内,订舱渠道还在优化整合之时,就已提前面临电商时代。第三方的互联网公司或有实力的货代企业凭借着技术优势和信息优势,能有效地解决订舱渠道长、货代信用杂、运价不透明的行业痛点。因此,在传统销售渠道还未整合完毕之前,国内航运电商化的过程就是扁平的线上渠道代替冗长的线下渠道的过程;未来将对这种模式进行深化,打造独立的非盈利信息服务平台和盈利的商业交易平台。

(四)完善法律监管,打造利益共同体

首先,集运电商“互联网+”本身是一个缩短传统利益链条,重新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的过程。只有消除或减少了原本渠道中不合理、不经济、不集约的部分,才有可能为整个链条的两端,船东和货主,带来收益,才能为自己的发展找到合理的空间。从这一点上讲,它和货代是竞争关系,平台必然会挤压那些仅扮演“中介”角色冗余货代的生存空间。

在去中介化的过程中,平台要注意自身法律定位的逐步完善。可通过引入法律服务,查阅研判相关法律条款等方法,精准定位自身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便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双方权益。

四、结束语

从发展阶段而言,集运电商平台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进一步融合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实现整个产业链的创新变革与智慧集运的纵深发展。未来,集运电商的发展方向应该更侧重于对客户需求的精准预测与精细化服务,以供给侧改革思路为理论基础,以用户需求为导向,重新整合业务边界,打造自己的“互联网+集运”模式,形成全新的集运产业生态圈。

【参考文献】

[1]孟国龙.新时代互联网航运平台模式发展问题探究[J].全国流通经济,2019(2):80-81.

[2]何立江.浅谈我国航运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经济师,2018(5):46-47,51.

[3]施云倩.第三方航运电商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与民事责任研究[J].海大法律评论,2017(00):320-344.

[4]金琳,王学锋,殷明,等.竞争型航运电子商务模式与客户行为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10):56-60.

[5]唐红斌,王敏.传统航运物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可行性研究[J].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4(1):77-80.

[6]赵丽娟.浅谈电子商务及其与物流的协同互动关系[J].商业时代,2014(1):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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