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之力 (下)

2019-09-10 07:22K.J.帕克
科幻世界·译文版 2019年6期
关键词:达斯思科

十二

“我讨厌海,”巴达斯·洛雷登两只手紧抓着剑士号的船舷,船正好驶进了一片不那么平静的水域,“至少讨厌坐船出海。大概因为我是个木匠吧。”

“真的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了解木头的特性。”巴达斯回答,“它们容易腐烂、裂缝、弯曲、磨损、延展,或者直接变成碎木渣。一想到我和死亡之间仅仅隔着一寸厚的松木,很可能还是造船厂能弄到的最便宜的那种——”

“放松点,船不会沉的。这是艘好船。”

又一波细碎的浪头击中这艘好船,让它晃了一下。巴达斯的身体猛地一歪,差点滑倒。重新站直之后,木质船舷上留下了他的指甲印。“我觉得我们应该掉头回去,”他说,“趁现在还能回头。”

“别犯傻了,如果你一路都要這样——”

“你倒是轻松。”巴达斯闭着眼睛抱怨道,“但仔细一想,你其实没资格居高临下地说我。你对船又有多了解?你就是个卖地毯和坐垫的商人,在这之前,不过是个律师助理。我能想象你第一次见到海的样子:瞧不上,因为海水的颜色跟石头搭配得不好。”

“好吧,那你呢?先是农夫,然后是士兵、律师和弓匠,都是需要对航海高度了解的职业呢。”艾希莉讽刺地说:“巴达斯·洛雷登,水上好手。”她打了个哈欠,伸展开双臂,“当然,我们确实接过不少海运案子,但你又不用读那些诉状,不用去查那些可恨难懂的航海词。艏斜桅、四角纵帆船、后桅帆……天知道还有什么。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比如‘挂在中间杆子上的那块飘来飘去的布’之类的。”

巴达斯点点头。“说到这个,”他说,“有件事我不太清楚,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些无休无止的文书工作到底有必要吗?毕竟,官司是用三分钟的暴力解决的。你费时费力,谨慎措辞,但那些申诉、陈述、答辩状和抗辩状有什么用?你不觉得在做无用功吗?”

艾希莉吃惊地看着他。“你开玩笑吧。”她说,“你明明干这一行挺久的,打过那么多场官司,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如果我知道就不会问了。”巴达斯恼火地回答,“你到底告不告诉我?”

艾希莉笑了起来。“抱歉,我只是觉得——”她说,“好吧。做这些工作是因为,在一个案子获得庭审许可之前,双方需要对审判方——意思是法官,你知道法官吧?就是穿着黑色袍子坐在法庭上面的人。”

“偶尔注意过一两次,”巴达斯说,“我以为他是个裁判之类的,防止作弊犯规呢。”

“他也有那个责任,另一项职责是审视诉讼程序,判定被告有没有抗辩的必要。没有这个程序,法律系统就会崩溃,人们就会把法庭当作解决个人恩怨的决斗场,无法在法庭上处理严肃的商业和刑事问题了。”

“好吧。”巴达斯说,“那么,在我们合作的那几年,有没有发生过法官因为——怎么说来着——被告不必抗辩而拒绝受理某个案子?”

“没发生过,”艾希莉承认,“这证明了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她执着地补充。

“效果拔群。”巴达斯笑出了声,“不过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你的工作辛苦吗?”

艾希莉点点头。“非常辛苦,”她说,“费时费力,又很枯燥。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忙什么,闲坐着梳头吗?”

“我从没意识到你有那么多活儿,”巴达斯说,“却只拿百分之五的报酬。感觉不太合理。”

艾希莉看着他。“我不用面对被杀的危险,”她说,“对酬金分配的方式也没有异议。看来你确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事实上,如果没有杀人和被杀的决心,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讨生活是很辛苦的。”

“我干不了这种工作。”巴达斯摇了摇头,“其实在离开农场之后,我就没有踏踏实实地劳作过了。当兵很辛苦,但那不能叫劳作。军旅生涯又危险又无聊,随时让人送命,但它不能产出任何东西,也无法造福任何人。至于斗剑——那等于是当兵,少了无聊,但风险高得让人极度不适。而制弓——”

“怎么?制弓总是靠劳动挣钱了吧。”

巴达斯摇了摇头。“并不是,”他说,“我哥哥一直利用军方采购预算给我丰厚的补助。这件事我怀疑了很久,最近才确认了。他们付的钱比正常价格高很多,远超我的劳动价值。这意味着我做弓只不过是消遣,顶多算个爱好。”他闭上眼睛,“换句话说,我完全是在消磨时间,和思科纳镇上瞎了眼乱逛的老狗没什么区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艾希莉什么都没说,他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注视着远方的思科纳。此时,小岛已经变成海天之间的一个小黑点。艾希莉低声说她有些事要做,走开了。巴达斯待在原地。

我应该高兴才对,他在心里责怪自己,按理说,应该大大地高兴一场。毕竟,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说早就该去争取的东西:一个斩断过去、从头来过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彻底摆脱家人和曾经的身份。和过去有关联的,只剩男孩和艾希莉,而这两个人都帮了他大忙。

他垂下头。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这个老朋友了。再次见到她时,他又惊讶又尴尬。她的成就给了他很大冲击,特别是意识到两人分开之后她立刻就开始发迹了。但在各种情绪退去之后,两人之间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就回来了,似乎他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想来,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那几年里少有的美好回忆之一,他以前从没珍惜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她好到让他不需要其他朋友。她的行为屡次证明了这一点。就在最近,男孩到她家门口说了一通疯话,宣布巴达斯·洛雷登要把自己送给她保管(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多贴切啊),而她却收留了他,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不知为什么,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介意接受自己的过去。这感觉还没有回归——这大概是时间问题,只不过和高戈斯见过面之后,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也许这就是他离开思科纳去找她的原因,他需要忘记自己是洛雷登家的一员,以自由人和避难者的身份走出第一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在干蠢事?脑子里的声音质问道,这条船开往哪儿都可以,世界这么大,你又不缺钱,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结果,看看你选的目的地吧。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到身边的。海浪声很大,船上也很吵。他转过身,看见男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有烦心事的时候总是会抓挠脖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吧。”巴达斯说。

“我们要去的这个地方,”男孩说,“我们会住下吗?我的意思是一直好好住下去。”

住下,没错。至于好不好,我还不确定。“是的,就是这个打算。”他说,“在思科纳住下去没好处,再说当初也不是我们愿意来的,是有艘船把我们从水里捞起来,带到了思科纳,这你记得吧?”

“嗯,知道。”男孩说,“我没意见,只是问问而已。”他靠在船舷上,身高刚好和船舷一样。“中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总下雨?”

巴达斯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事实上,降雨量对于种地的来说远远不够。不过每次下雨都是瓢泼大雨,会让道路变成烂泥。”

男孩点点头,然后继续提问,“也就是说那里很热吗?”

巴达斯想了想。“是闷热。”他说,“佩里美狄亚也很热,但那是太阳晒的。中邦的温度没那么高,给人的感觉却更热,你懂吧,特别是夏天。冬天会下雪。”

“我还没见过雪呢。”男孩说,“那里的山多吗?地势怎么样?”

“靠近海岸线的地方比较平坦,适合放牧。内陆是低矮的丘陵,没有佩里美狄亚城外那种大山。也不像思科纳那么陡峭。”他笑起来,“我一直觉得思科纳是个破地方,因为总可以看到露出草地的岩石,就像老头子的破棉袄,肘部被磨出了破洞。中邦没有那么些扎眼的岩石——事实上,什么扎眼的东西都没有。和你习惯的景色比起来,那里挺乏味的。我们要去的那一带山势低矮,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谷物;还有大片林地,不值得费时间砍伐开垦。不过气候比沿海和高山地区要好些。草木没有沿海那么整齐,山势更高一点的地方就是高沼地,只能用来放羊和采泥炭。”

“这样啊,”男孩说,“那里人多吗?”

“取决于区域。”巴达斯望着地平线,“住在平原的人多些,高沼地人少。中间部分的人口稍微超过思科纳。那里没有村落,人们都住在自己的农场上,所以视线之内总会有房子。看上去没有思科纳那么荒凉。”

“真奇怪。”男孩说,“到处都有房子,每一座都孤孤单单。”

巴达斯点点头。“你会经常见到邻居,但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他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中邦人都差不多,干的活都一样。外地人很少,大家甚至长得都差不多。”

“都长你这样?”男孩问。

“大概是吧。”巴达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的个头普遍高过思科纳人和佩里美狄亚人,大多数是深棕色头发。口音不难听懂,但平板乏味。对我们来说,佩里美狄亚口音就像唱歌,听着很烦人,不过远不如羊叫一样的思科纳口音难听。中邦口音没什么特点——中邦的一切都是如此。”

男孩听完想了想,“听起来不坏。”

“是这样的,”巴达斯说,“普普通通,不坏也不好。那地方就像是用剩菜煮的汤一样,什么都有一点,但味道一般。人也是这样。因为没有村落,没有擅长特定行当的手艺人,所以什么事都得自己做。打铁、织布、修房子、木工和陶器我们都会一点,和你一样大的男孩都会做不错的弓,足够用来射兔子——”

“中邦有兔子?”

“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幸。”

“噢。”

“如我所说,”巴达斯继续道,“我们什么都会一点,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并不专精。没人擅长做任何事,因为那等于是白费精力和物资。相比之下,样样都能胜任更有意义,因为你并不需要一张好弓,一架好犁,或者一只好桶。而且一般来说时间很紧。做完一件活儿就得接着做下一件,下一件做完之后又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如果能用绳子把门拴上就没必要装门闩了,一根弯钉子能够起到和榫卯一样的作用,那就用弯钉子。”他瞥见男孩的表情,笑了起来。“其实没那么差,我是说,这样的生活也有优点。中邦已经两百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人们晚上都不锁门。”

“是吗?也就是说没人偷东西?”

“确实没有。偷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大家拥有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你不论做什么都会被至少两个人看见。大家互相知根知底,至于陌生人——就算吐一口唾沫,消息都会传到方圆五个农场开外。”

“好吧,”男孩说,“等到了中邦,我们做什么?”

剑士号在托诺斯靠了岸。在那里,艾希莉为了用商业价值证明这次远航的正当性,以略高于思科纳和科里昂市价的价格买了四捆质量不错的当地产的精纺毛纱,和两打装在笼子里的歌鸫鸟。

“你买这些干什么?”巴达斯看着人们把装着疯狂鸣叫的鸫鸟的柳条筐运上船,问道。

“现在岛上流行养。”艾希莉回答,“无所事事的主妇们会一边学它们叫,一边拿银镊子喂它们吃面包渣。而且我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可爱的铜制小笼子。”

“啊,”巴达斯点点头回答,“它们在中邦是用来炖的。”

艾希莉低价买下了一驾马车和两匹好马。一行人走海边的道路来到利洪——中邦唯一凑合像样的城市——接着走上主马车道。说是主道,其实是一条由马车和牛车压出来的小径,漫无目的地从一座农场延伸到另一座。倒霉的是,他们迎面遇到了提前一周来利洪赶集的车马。一群群绵羊、山羊和猪被驱赶着往南走,仿佛要推着他们原路返回。第二天傍晚,巴达斯指着远处覆盖着树林的山丘,告诉大家那里再往前就是他们要去的小山谷。到了第三天傍晚,山丘似乎还是那么远,只是换了个方位。

“无意冒犯,”艾希莉说,“但我们还要赶多久路?”

巴达斯耸耸肩。“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回答,“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而且当时还是从家里往海边走的。嗯……好像也不是这条路,要不就是路的位置变了。我记得上次花了五天时间。”

第四天,他们终于走出平原,眼前出现一条笔直但遍布车辙的大路,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攀上山丘。“这是老查封官牛道。”巴达斯解释道,“我还小的时候,城里的大家族掌管着这里的大部分地方,租给我父亲那样的佃农。替大家族做事的查封官铺了这条路,好把牛群从集合站直接赶到海邊。他们觉得只要能管理好这里的土地,确保供应链不断,就可以在城里大量发卖自家出产的便宜牛羊肉。但这事最后没成,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农夫就通行权条款达成一致。原计划中赶畜群的大路只延伸到这里,接下来就只能和我们先前一样走小路了。最后,他们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这门生意,像以前一样把田地租出去或者卖给佃农。我们就是在那时买下了我家的地。”

艾希莉点点头。渐渐远离海边后,巴达斯就开始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来称呼中邦人了。尽管他总是调侃这儿的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彻头彻尾的乡下思维,但她从没见过他精神这么好。她其实喜欢这样。以她对巴达斯的了解来看,这是他最接近快乐的样子——至少兴致很高。但她并不喜欢中邦,原因正是巴达斯说过的那些。她郁闷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对于农耕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关心。离开利洪之后,她再也没见到一扇涂了漆的大门,沿途劳作的男人们也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没染过色的浅浅的羊毛罩衣,结实但笨拙的木底靴子。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花园,但指给巴达斯看之后,他却告诉她那些黄色和紫色的鲜亮花朵是本地一种亚麻植物,用来做牛饲料的。他还说,这是他记忆中第一次有人注意到那些花的颜色。艾希莉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她因为在意物品的颜色,总是被巴达斯取笑——灰色和绿色的衬衣有什么分别?用蓝珐琅墨水瓶写出来的字和用普通铜墨水瓶写出来的字有什么不同?等等等等。当时她觉得这种缺乏品味的表现还颇为可爱。现在才知道,中邦人都是这德行。他似乎并不比她更喜欢这个地方,但却表现出一种态度,觉得一切就该这样,这才是对的。要是接受不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不存在不同意见。待上五年,他就又会变成农夫了,想到这个有点难受,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想,也当不了特别好的农夫,她带着一点恶意补充道。

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扭捏地跟他道别时,她觉得自己有十分之三已经爱上了他。后来,当她发现那个在思科纳码头轻拍她肩膀的人是巴达斯·洛雷登时,她告诉自己,是的,我确实对他抱有那种感情。而现在到了中邦,她又不确定了。他身上的变化既隐蔽,又矛盾。一方面,他看起来更年轻了,头抬得更高,说话更多,愿意主动给出信息而不是等着被人提问,向朋友介绍家乡的模样几乎有些孩子气。同时,他又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话方式和以前一样,用着惯常的语调和措辞,但所有关于中邦和中邦人的言论中都潜藏着一种不自觉甚至不自愿的尊重。每次表达出一点批判的意思,他都会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意见也毫无价值,仿佛在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我没有这么做,肯定是我不对。艾希莉觉得这让人既担心又反感,因此顺理成章地开始质疑自己到底了不了解他,那个她自以为爱上了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她意识到,想起巴达斯的时候,自己在心里看到的是法庭上侧身站立、持剑的手臂前伸、摆出老派剑术防守姿势的身影,或者是那个轻易取胜之后消沉地坐在酒馆里酗酒的迷茫又愤怒的男人。当然,她从未看过他当兵的样子,更没有见过身为弓匠和乡下男孩时的他。法庭剑士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可能误导了她。也许中邦根本没有爱情,就像没有窗帘和装饰性陶器一样,所以爱一个中邦人是不可能的。毕竟,爱情有什么好处呢?既不能从布满石头的田地里多割出四斗大麦,也不能磨利一把回火失败的镰刀。

“他们真的会吃鸫鸟?”她问。

巴达斯点点头。“我们会在树枝和灌木上抹粘鸟胶,”他说,“它们一降落就会被粘住,只要扯下来放进篮子里盖好就行了,烤熟之后味道不坏。而且,”他看了男孩一眼,补充道,“吃腻了兔子之后换换口味也不错。”

男孩呻吟了一声,巴达斯笑了。像父亲和儿子开玩笑,艾希莉心想,她猜想这可能是他回中邦的原因之一——如果要为男孩负责任,就要按照中邦的方式把他好好养大。相识的这么多年里,家乡和父亲他只提起过三四次。现在她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可以想象出克利达斯·洛雷登的形象了:一个典型的中邦父亲,明智、严苛、坏脾气、对失败没耐心、什么活都会干、注重现实,而且(她带着恶意的笑容想)注定不幸。中邦的有些事让她觉得相当好笑,不过她知道巴达斯肯定不这么觉得。

好吧,如果他坚持要追求不幸,大可自己一个人追求去。这个地方糟透了,我想回去,回到人们不介意为好看的衣服付钱的地方。要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会发疯的。不过这儿的人应该还是有救。如果都是他这副德行,肯定早就死绝了。

在第四天日落之前爬上山丘、抵达前面的山谷似乎不成问题。但在这一天就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查封官牛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马车无法通过。

巴达斯骂了一句。空间不够掉头,只能驱马后退,一直退到之前经过的最后一个岔道口。這条岔路带着他们一路向东,爬上另一座小山丘。日落时,他们给马车盖上顶篷,准备过夜。方位又有一些变化,但目标丘陵看起来和中午时一样远。

“明天就能到了,”巴达斯一边生火一边愉快地说。这天晚上比前一天更冷,艾希莉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条毛毯。“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家的表亲以前在这里当佃农,不过现在已经放弃搬走了。东家执意要让他们在山丘那边的山坡上搭一座葡萄园,当然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浪费了很多时间。据说他是读了一本关于葡萄栽培学的书,确信可以在这些山丘上种满葡萄,大赚一笔。不幸的是,他没把书读完,所以不知道葡萄必须长在干燥且排水良好的土壤上。最后他允许我们把葡萄藤全部拔出来,我记得葡萄藤木还挺适合做工具手柄的。”

艾希莉抬起头。“你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仅限于它们能做成什么东西吗?这儿的人都这样?”

巴达斯奇怪地看着她。“到处的人都这样啊。”他回答,“过去这段时间,我每次在思科纳看到一棵树,都会说‘行’或者‘不行’,取决于我能不能用它来做弓。这应该是一种本能吧——这件东西对我有用吗?它可以做成什么?你也一样。在市场上看见布料卷,你就会想,我能用多少钱买下来?又能在岛上卖什么价?这是人的本性。”

艾希莉摇摇头。“在市场上是这样,”她说,“因为市场就是做买卖的。但我不会像个拍卖商的助理一样,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潜在的盈利资源来评估,或者给所有东西定价格。”

巴达斯耸耸肩。“看你把注意力放在哪儿而已,”他回答。“把一块木头、几团铁矿石这样的垃圾变成有用的好东西,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

“但有时候,它们本身就足够好了啊,”艾希莉问,“就像那些鸫鸟。”

巴达斯笑出了声。“也许吧,但是它们四处飞来飞去啾啾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改变事物,也被它们改变。不然就只能天天吃草,站着睡觉了。变化一直是佩里美狄亚的风气。”他转过头看向山坡,“城里每个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生产制造。他们原本住在海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却把触及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用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有用是指对他们而言——用不上的,一般被他们当作垃圾和麻烦,因此才惹上了特姆莱和他的族人。在中邦,我们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不会胡乱摆弄人类,只针对物品。所以这里没有战争。”

艾希莉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有一样东西这里的人造不出来,”她说,“就是一条像样的路。不过,如果哪儿都不去的话,要路干什么呢?请把面包袋给我吧,我有点饿了。”

“别再吃兔子了,”男孩说,“拜托。”

“也不要鸫鸟,”艾希莉说,“或者松鼠、鼬鼠、青蛙之类的。拒绝大自然食物柜的免费美食,我只要面包和奶酪,再來点苹果酸辣酱就行了。”

“你确定?”巴达斯一脸忧虑地说,“我打赌,我只要一分钟就能从附近给你找点配菜——几只甲虫,或者一把潮虫。不过我个人喜欢蜜渍过的潮虫,只用放一点香葱调味——”

“噢,闭嘴吧。”艾希莉说。

“又是你。”

“没错,”高戈斯兴致勃勃地说,“又是我。”看见狱卒想要关门,他补充道,“不,别关。她被释放了。”

狱卒什么都没说,却表达出了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宽慰。这让高戈斯想起佩里美狄亚建筑师用来装饰拱门的那种充满戏剧感的浅浮雕——表情强烈,动作夸张。狱卒此时的模样,可以摆在城里的任何一座拱顶上。高戈斯忍住了没笑。

“开什么玩笑,”伊苏斯说,“她要放我走?”

“是啊。我一般会让囚犯把个人物品收好带走,但你应该不想把这里的任何东西带出去,除非是为了烧掉它们。”他露出笑容,“当然,你本人除外。”

“真风趣,高戈斯舅舅。想到你在沙斯特大街上当乞丐的时候能靠这样的宝贵天赋糊口,我挺欣慰的。”

高戈斯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很明显,这天赋是家族遗传的。”他说,“好啦,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摇摇头。“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是不会走的。”她说,“要说你和我母亲突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你也不指望我相信吧?这是场游戏,对不对?”

“看在老天的面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快点出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笑,背靠着墙滑下去,蹲在地上。“高戈斯舅舅,你越是想让我做一件事,我就越不会去做。你说,我会不会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踢出监狱的人?”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床上舒服地躺下,双手垫在脑后。“说实话,这地方确实有种吸引力,”他说,“你喜欢上这里是有道理的。人很容易耽溺于‘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这种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害怕任何事了。这感觉一定很美妙。”他打了个哈欠,“乖侄女,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伊苏斯从地上爬起来,双臂交叠,站到他面前。“噢,需要害怕的东西多的是。”她说,“想到永远出不去,想到他们可能会把我埋在这里,或者扔进抛尸的深坑……有时我想到这些,就会跑去砸门,大叫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直到手腕流血。我不喜欢这里,舅舅,一点都不喜欢。但在你告诉我原因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你自便吧,”高戈斯困倦地嘟囔,“又不是什么大秘密。自从尼莎把你关进这里,我就一直在要求她放你出来。现在,感谢上天,她同意了。就这么简单。我想她应该是听腻了我的声音,就像我听腻了你的声音一样。”

她一动不动,继续俯视着他。“这么说我可以走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嗯哼。”

“那好,”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直接去布里欧拉——那村子是叫这个名字吧?——找到巴达斯舅舅,然后杀了他呢?”

“你大可以试试。”

“真的?”她皱起眉,“你不会阻止我?”

“你愿意的话可以努力一下。不会有结果的,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去就去。”

她在他旁边跪下来,高戈斯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雅。“拜托,高戈斯舅舅,有点风度行不行?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吧,求你了。”她把脸颊枕到交叠的手臂上,莞尔一笑。

“看在老天的份上,”高戈斯厉声说,“你别这样行吗?”看到她露出这个年龄的普通女孩常有的表情,他觉得浑身不对劲。她模样很可怕,杂乱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手臂瘦骨嶙峋,双手大得不正常,手掌外侧布满白色的疤痕,从小指根部一直延伸到骨节突出的手腕。“离我远点行吗?你真恶心。”

“谢谢表扬,”她庄重地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最后再说一次,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为什么要放我走,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不,你做不了,”高戈斯恼怒地说,“因为他已经走了,离开思科纳了。你不用问,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是实话。”

“我明白了。”她平稳地注视着他,睁着蓝色的大眼睛,然后冲他脸上吐了口唾沫。高戈斯哆嗦一下,扇了她一耳光。手掌重重地落在她坚硬无肉的颧骨上,她失去平衡,向后倒了下去。

“对不起,”高戈斯立刻说,“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

“你被激怒了,”她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说,“这是我的错。高戈斯舅舅,我一点也不怪你,真的。但你为什么把他放走了?”

高戈斯耸了耸肩。“他想离开,我无法阻止,就这么简单。”

“现在轮到我了。小鸡仔一个个飞出窝了,高戈斯舅舅,母亲一定气极了吧。”

“她确实不怎么高兴。”他站起身,“我说,你没事吧?我不是有意下重手的,只是——好吧,有些事情让我心烦,我就发泄到你身上了。我不该那么做。”

“没事,真的,”伊苏斯微笑着说,但高戈斯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已经肿起来了,“你知道吗,你有很正派的一面,这点很奇怪。尽管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你仍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之前常常躺在这里,琢磨这件事——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杀掉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恶魔才会做的事,但现在不这么想了。”

高戈斯靠着墙滑坐下去,手掌揉搓着脸颊。“那是个错误,我做错了。”他说,“人都会犯错的,对吧?最愚蠢的是,整件事只花了——多少来着?三分钟——最多四分钟。没错,之前还有尼莎和城里几个男孩的事,但那又怎样?在中邦,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没什么,不过是年轻人赚外快的活计,和驱赶乌鸦、到荒地上摘蓝莓之类的没区别。理智看待的话,真正犯罪的过程只有几分钟,还不够烧开一壶水。我这辈子做的其他坏事都是正常业务中的小插曲。说句真心话,并不会给我负罪感。但所有人看我时都只会看到那次杀人,看到弑父者高戈斯。人们谈起我的时候,好像我以此为生似的,好像我每天早晨吻别了妻儿之后就出门花一整天屠杀家庭成员。这么说等于把我和无端杀人的疯子、为钱杀人的刺客混为一谈。”他停下来摇了摇头,“天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他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对于曾经发生的事我从不撒谎,但也不会随便坦白。”

“这不奇怪。”伊苏斯安慰道,“对其他人说不出口的事,你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们非常相似,对吗?”

高戈斯看向她。“无意冒犯,但我不这么觉得。”他说,“除了我杀了我父亲,而你想杀你舅舅之外,我们哪里像了?”

“你忘了,”她说,“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母亲。”

“这算什么共同点。”高戈斯打了个哈欠,“我认识她几十年了,而你基本对她一无所知。你待在这儿的这段时间大概把她想象成怪物了吧。你要是真的了解尼莎,我才会吃惊呢。”

她皱起眉头。“但你恨她,不是吗?因为她利用你,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毁了你的人生——”

“别说这种话,”高戈斯打断了她,“我爱我姐姐。天知道没有她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我唯一的依靠。只要看看她的成就——”

伊苏斯笑了起来。“这是真心话?”她说,“你还真相信这种事儿,真是太稀奇了。”

高戈斯向前倾了倾,然后坐直身体。“什么稀奇不稀奇的,”他说,“我自己的感情总不能是假的吧?这次你过于油嘴滑舌了。”

“随你怎么说吧。”她两只手背在身后,踮起脚尖,像个等着吃点心或者出门玩耍的小姑娘。“那么,现在我该去哪儿?”

“你想去哪里都行,我已经说了——”

“我的意思是,讲点实际。我没有钱,没有肯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法赚钱谋生。我是和母亲住呢,还是被送走,离开这座岛?或者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以为你都考虑好了。”

高戈斯摇摇头。“你觉得我们会把你软禁在家?你会在母亲身边扮演好女儿,乖乖做家务,在客人面前卖力表演吗?我不指望。”

“为什么不呢?”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正常女儿都会这么做啊。”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好,”他说,“这样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住。不管你想住多久,我都希望你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地方。世界上没什么比有家可会更重要的了,你觉得呢?”

她盯着他,差点笑出声。“老天啊,”她说,“你真的相信这一套,相信家庭生活的愉悦,被至亲环绕的幸福。你活在一个古怪的世界里,高戈斯舅舅。就像佩里美狄亚那些产自科里昂、却被当作本地制品的黄铜碗。记得吗?初看之下,你以为碗侧刻的是通常的那些文字——工匠名字、产地和座右铭之类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文字,而是看起来像文字的图形,因为科里昂的工匠根本不会读写。我觉得你就像那些工匠,高戈斯舅舅,明明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却又想依样画葫芦打造一番。”

高戈斯叹了口气。“这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问,“跟你拌嘴虽然挺有趣,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筹划一场战争。”

“不同意还能怎样?”她耸耸肩,“我又没有别的选择。是啊,你这个邀请真是太体贴了,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当然了,”她补充,“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你应该不常回家,需要忍受我这个疯女人的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不过,我猜你压根就没想过这些。”

“确实没有想过,”高戈斯承认,“但他们不会有意见的。毕竟,你是自家人。”

“我属于洛雷登家族。”伊苏斯微笑着说,“单凭这一点,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会把我锁起来连着房子一起烧了。我们这伙人坏透了,不是吗?”

“可能是吧,”高戈斯回答,“但再壞也是一家人。”

“不是囚犯,”亚历克修斯严肃地说,“是客人。受尊敬的重要客人。”他不自在地在石凳上挪了挪位置。“如果是六十年前,我肯定会在这张凳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导师房间外的凳子上就这么干的——每次惹了麻烦,都会被叫去坐在那里等训话。我在那张凳子上度过了许多时间,那个房间和这里很像,那种茫然又恐惧的感觉更是一模一样。本以为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经历这种事了,看来我错了。”

维特里丝微笑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她说,“母亲总说,‘等父亲回家了有你们好看的’。他大部分时间在外经商,在家的时候我们都规矩极了。有时,在他外出几个月之后,我们突然听说有人看见了他的船,当天就要到家——那段时间就难受了,因为他一到家就会知道我们犯下的一大堆错。可怜的父亲只来得及脱下帽子,母亲就会把我们推到他面前,他一脸‘就不能等等吗’的表情……当然了,”她笑了笑,“我总能逃脱惩罚,因为我是个女孩,只要露出难过的表情,再抽泣两声,父亲就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我总是把责任推给可怜的文,而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一点,坚决不认错,最后为了我干的坏事而受罚。这让他非常恼火,想不通为什么说了实话却讨不回公道。你知道吗?我觉得直到今天,他内心深处还是相信诚实是有用的。”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这挺好的,你不觉得吗?”他说,“对一个商人来说,这种思维方式可能不太合适,但某种意义上仍然值得欣赏。”他叹了口气,又挪了一下,“你有关于打仗的新消息吗?”他问,“卖给我早餐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沙斯特在和一个庞大的海盗联盟谈生意,准备把斧枪兵用船运到思科纳岛。作为报酬,他们会让海盗洗劫思科纳镇。不过他的看法是,如果沙斯特人真这么干,高戈斯·洛雷登会把斧枪兵赶回海里,尼莎·洛雷登则会命令她驯养的法师召唤暴雨,打沉那些海盗船。所以他的消息可能不太可信。”

维特里丝耸耸单薄的肩膀。“这场战争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次争斗。”她说,“在一场婚礼的舞会上,有两个年轻人喝多了——这也是常事——为一个姑娘还是其他什么事起了争执。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打起来,我猜他们也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开始跳上跳下挥舞拳头。结果,其中一个人意外打翻了一座铁质灯台——你知道那种大灯台吧?——灯台重重砸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被砸中的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揉着肩膀,说对方是个蠢货。第一个人连声道歉。他以为另一个人的锁骨被他砸断了,激动地大喊着‘叫医生来,叫医生来’。旁人想让他闭嘴,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这下完蛋了,那人的鼻子开始流血,只能用手帕按在脸上,跌跌撞撞地四处跑。当然啰,所有人都笑疯了。新娘号啕大哭,因为这下子婚礼舞会被毁了。新郎则对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了火,亲自上前揍他,结果当然是没打中,一拳砸在墙上,导致手部骨折——”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大多数战争的起因都是一个小错误。而大多数战役中,战败方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自己犯错,而不是实力不如别人。如果有人觉得愚蠢总比恶意好,这个结论倒是挺合胃口的。”他揉了揉麻木的左侧小腿肚,“她可能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他说,“你说,如果我们直接站起来走掉,真的会被人拦住吗?”

“可以试试——”维特里丝刚开口,董事办公室的门就打开了,一个文员匆匆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捧地图卷轴。“她现在可以见你们了。”他说,“我要是你们的话,会加倍小心,今天她心情不好。”

亚历克修斯站起身,踉跄了一下,抓住维特里丝的手臂。“腿坐麻了。”他解释,“喔,真该死,我只能摇摇晃晃地走进去了,她肯定以为我喝醉了。”

董事的办公室里添了一件新家具:一张三条腿的小圆桌,摆在两把来访者用的椅子中间。小圆桌上放着一罐酒性不烈的甜葡萄酒和两只做工精美的酒杯。杯子是用动物的角制成的,杯沿和杯底包了银,还配了精巧的银制小支架,让杯子直立起来。维特里丝认出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已经有些年头了。她意识到这里大概藏有成箱的这类物品。有的来自外邦统治者,想要巴结奉承,有的来自有钱人,想得到某些私人特许权;有贿赂,有讨好,有笼络,更别提战利品了。它们和这间办公室刻意营造的冷峻氛围格格不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心想,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们不安。谈判的第三条法则:让人混乱,借此征服。她坐了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杯子。

“我弟弟巴达斯离开了思科纳,”尼莎·洛雷登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想让他走。这件事你们知道吗?”

维特里丝看向亚历克修斯,后者摇了摇头。“我一无所知。”他说。

“我相信你,”尼莎站起来,走到小桌前,将酒倒进两只杯子里。“加了蜂蜜和肉桂,”她对维特里丝说,“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维特里丝微微笑了笑。“你真是太体贴了。”她说着拿起杯子,但没有凑到嘴边,“无意冒犯,但如果他已经走了,你还需要我们吗?我是说,我们在这儿似乎没意义了——”

“正相反,”尼莎说。她拿起一口陶罐,往一只普通的木质杯子里倒了些水。“我留住你们正是因为这类意外情况。你们不会不配合吧?”

“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亚历克修斯问。

尼莎坐了下来,双手交叠。“首先,”她说,“弄清楚他去了哪儿,正在做什么。然后把他带回来。没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做的。很简单,就像这样——”

——瞬间,他们三人就站在了一条河边,眼前是两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孩。女孩提着一只装满衣物的大柳条篮,两个男人正在试图抓住她。她一边躲开,一边尽量护住篮子,直到篮子被其中一个人拽过去,扔进水中。女孩高声骂他,而他笑了起来,一把抓住她肩膀处的衣料。

“我都把这忘了。”尼莎说。

衣服被撕烂了,女孩向后跌倒,用手撑住身体。另一个男人从她身后靠近,向她伸出手,她转身捡起石头砸过去,他的鼻梁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

“看,”尼莎指向一边,“那是高戈斯,就在那边。”

那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孤零零的柏树后面,一手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他没有看河边发生的事,而是望向身后,神情惊慌。因为山坡的遮挡,维特里丝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他从马鞍上的弓鞘中抽出一张反曲短弓,蹲下身,把下弓臂弯曲的末端抵在右脚脚踝外侧,左腿前跨一步,将弓固定在两腿之间,左膝内侧抵住弓柄偏下的位置,施加压力使弓弯曲,直到能把弓弦套進上弓臂的弦槽内。整套动作从容而优雅,就像练习过无数遍、能够不加思考就完美完成的舞步。

“我经常重现这一幕,”尼莎漫不经心地说,“但每次都会发现新的东西。你们看见了吗?他一次都没有低头看就上好了弦。”

他从挂在马颈边的箭袋里拿出一把箭,低头躲过一根低垂的树枝,然后挤进两块岩石之间的空隙。他搭箭上弦,只发出了极其轻微的声响。

“他对那张弓很有感情,那是巴达斯给他做的。”尼莎说,“我没想到他会借给那个费里安家的男孩。他对它珍爱极了,之前从没借给过任何人。”

此时,维特里丝知道他之前在看什么了:三个拿着十字镐的人。

应该叫十字镐吧。亚历克修斯心想,以前的老家管那叫翻啄镐,但这种叫法似乎只有我家乡才用。高戈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十字镐,还以为是锄头一样的东西。

河边的女孩正在尖叫。两个男人惊慌失措,不停地道歉,又对她大喊大叫,想让她闭嘴。其中一个人大声说他很抱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取乐而已;另一个则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响声连三个奔跑的人都听见了。最年轻的那个脚下踉跄,接着重重摔在地上。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年长的男人似乎没注意到,但第三个人猛地躲开,几乎在碎石嶙峋的地面上滑倒,他抬头看向接连射过来的箭,喊了句什么,接着也向后摔去,像是被人推了一把。年长的男人停下脚步,片刻之后,倒在了地上。一支箭刺进了他心脏上方,斜着刺穿他的身体,箭头从右侧肩胛骨偏下的地方露了出来。

“要我说,有四十码远。”尼莎评价,“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一击毙命,利落极了。在箭术比赛里,这算是两个靶心,一个内环。非常厉害,足以得银奖了。不过在实战中,射偏了就是射偏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从箭袋里又抽出一支箭,走到河岸边的山坡上。两个男人已经没有管那个女孩了,只是盯着地上的尸体。女孩用拳头捶打着其中一个的后背,被打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看着树下的人拉开弓,短暂地瞄准,箭尖稍稍向下調整。下一刻,其中一个男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河里,弓箭手则摸到皮带处去取下一支箭。另一个人头也不回地飞奔。女孩正要开口,箭就射中了她。她倒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能把这段场景放慢。”尼莎说,“不幸的是,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他放箭的时候手抖了吗?还是他刻意射低了那一箭?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其实并不是很疼。”

“我们一定得看完吗?”亚历克修斯插话道。

“好吧,”尼莎有些失望地说,“其实接下来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去追赶那个赫丁家的男孩——克利拉斯·赫丁,他的眼睛挺好看,但牙齿糟糕极了。好笑的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俩已经亲热好几天了——当然,金钱交易是有的,但完全是你情我愿——所以他根本没有卷进来的必要,我只是不愿意亲近小费里安而已。但高戈斯不知道这些。”他们现在回到董事的办公室里了,维特里丝手里的酒仍然保留着让人愉快的暖意。“总之,他最后会抓住赫丁,打得他脑浆四溅。等到他回来,就会发现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正急匆匆地赶过来,而我和巴达斯并没有死。他会放弃努力,接受自己搞砸了的事实,然后逃走。剩下的就只有大喊、尖叫、不知所措……佐纳拉斯一看到血就吐了,幸好克利法斯比较镇定,不然我们俩就都死定了。克利法斯肩膀以上的部分都和砖头似的,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他。典型的农夫。”

房间里出现了片刻沉默,然后亚历克修斯清了清嗓子。

“对不起,”他说,“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些?”

尼莎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没有,”她回答,“你们只是回答了我的问题。现在我知道巴达斯在哪儿了——他回家了。事实上,”她说着,倒满了亚历克修斯的酒杯,“我想我知道他现在的准确位置。”

“这条河以前是一条分界线。”巴达斯说,“我们家的土地在那一边,从这里一直延伸到那一丛冷杉树那儿。转弯的位置就是浅滩。”

他勒马止步。河对岸有两个男人,正从一棵高大的柏树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戴着普通的宽檐帽,肩上扛着十字镐。

“好了,”巴达斯从马车上跳下来,“真是碰巧。”他举起双手朝对岸挥了挥,两个男人转过身,看向他。“我总算回家了。”他说。

十三

“巴达斯。”矮个子喊了一声。

“你好,克利法斯,”巴达斯回答,“还有佐纳拉斯。能再见到你们真好。”那两人平静地打量着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中邦人应该就是这么打招呼的吧,艾希莉猜想。我才不会大惊小怪呢。她仔细看了一眼巴达斯的两个多年未见的弟弟,努力藏起自己的想法。他们确实长得像一家人,特别是颌骨和下巴。两人中个子较高的佐纳拉斯还长着和巴达斯一样的眼睛。不过,在这两个普通中年农夫的脸上看到和巴达斯一模一样的面部特征,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这就像你去了伊纳葛阿、西兹玛之类拿贝壳当钱币的穷乡僻壤,集市上看到的都是盘筑法制成的不对称的陶壶和粗制滥造的木碗,却在一堆破烂中发现显然是被岛民海盗抢来的珍奇货品,比如一只珐琅银水罐、一面象牙框的镜子。矮个子克利法斯有着发福的肚子、圆胖的脸。他的脖子特别粗,样子比巴达斯年长十岁,但艾希莉知道他是兄弟中最年轻的。佐纳拉斯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要矮,因为他是个罗圈腿,而且已经开始谢顶了。他的耳朵很醒目,下巴上杂乱的胡须很稀疏,两侧却浓密得很夸张。两人都有着发红的大手和被咬秃的手指甲。

“这是艾希莉·佐希思,”巴达斯继续说道,“我的朋友,从岛上来的,她是个商人。”

两兄弟看着她,仿佛她是木偶戏里的提线木偶。两人都没开口,但神情明显是在说,她的名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艾希莉这辈子第一次这么不舒服。一分钟过去了,除了克利法斯先前敷衍的问候,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她用余光瞟了巴达斯一眼,宽慰又好笑地发现他和自己一样窘迫,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起巴达斯根本没介绍男孩,但这似乎也是这里的风俗。孩子就像狗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两只,在大人谈话——或者一动不动对视的时候,要么挤在脚边,要么跑来跑去打闹惹事,根本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

就在艾希莉快要忍不住尖叫起来,或者原地站着睡着的时候,克利法斯小声叹了口气,“你要长住吗?”

巴达斯眨巴着眼睛。“我还不确定,”他说,“我没什么计划。”

“你最好还是进屋吧,”佐纳拉斯嘟囔道,语气像是在最不方便的时刻遇到了路边重伤的陌生人。他先前空洞的神情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变成了带着敌意和怀疑的注视,仿佛在担心什么坏事。真奇怪,艾希莉心想,在这堆疯子之间,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啊。

回屋的路程不远。这是座茅草顶的长条形屋子,屋顶很高,窗户极小。前门宽大,结实的橡木上布满了方形钉头。旁边还有一扇没有门的门框,只用一块木板挡住,避免小母鸡走失。前院堆满废品——布满苔藓、缝隙里长出了蕨类植物的破木桶,看起来完好但被花藤完全包裹的链耙,锈迹斑斑、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铁桶……还有一架已经变成苔绿色、被卸走了木板和配件的马车残骸,就像搁浅之后被人割了肉拿去腌制的鲸鱼;一只侧面漏水的大号雨水桶,苔藓沿着雨水流淌的踪迹一路长到地上;室外厕所的墙边堆了一堆骨头,乍看以为是木柴;柴房的墙上钉着一只大老鼠,已经只剩皮和骨头了,由于长期风吹日晒,似乎一碰就会碎掉;木杆上插着一个绵羊头骨,天知道当了多久的弹弓靶子,虽然缺损得厉害,但居然还没有散架;墙头松动的石头之间,插着一片锈得和叶子一样薄的镰刀刃。一头胖乎乎的瞎眼老母羊正在吃垫脚台上的地衣。看在老天的份上,艾希莉穿过院子时小声抱怨,每隔几十年整理一下院子很难吗?

“真够温馨的。”她在巴达斯耳边悄声说。佐纳拉斯拿开挡门的木板,费力地赶走门前的小母鸡。

“我喜欢院子邋邋遢遢的样子。”巴达斯说,“进门前记得擦擦鞋底。”

由于屋里实在是太暗了,艾希莉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气味——混合了奶酪、烟雾和苹果,强烈、浓郁、令人垂涎,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由于有厚实的石墙和石板地面,室内凉爽惬意。习惯了昏暗的光线之后,她看见了一个长条形的空旷房间,一端是壁炉,被结构复杂的铁烤架挡在后面,旁边还有一个墙洞似的面包炉。房间两侧的凹室里都有向下的楼梯,中央摆着一张硕大的桌子,几乎和房间一样长,两边放着低矮的长凳。横梁上吊着成串的洋葱——垂得很低,巴达斯和佐纳拉斯不得不低头躲避——还挂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工具,其中有些看起来起码有一百五十年没被人碰过了。

“父亲的椅子呢?”巴达斯问。

“坏了,”克利法斯回答,“放在干草阁楼里。”

“真可惜,”巴达斯说,“我一会儿看看能不能修好。”他在长凳上坐下,手肘支在桌子上。“还有吊锅的钩子,”他补充道,“看起来我离开之后就没有修理过了。”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在他对面坐下。这让艾希莉想起了冗长的生意谈判中最紧张的时刻:双方都停止了拐弯抹角,决定切入要点。她在远端的桌沿坐下,男孩拉过一张三条腿的小凳子,蹲坐在上面。

克利法斯深深吸了口气。“如果你是来要钱的,”他说,“那就不走运了。”

巴达斯皱起了眉。“我不是,”他说,“我寄钱就是给你们用的,不过看起来也没派上用场。”

“都没了。”佐纳拉斯说。

这似乎让巴达斯大惑不解。“你说没了是什么意思?”他说,“别这样,说明白点。”

佐纳拉斯耸耸肩。“就是没了,”他说,“不在我们手上了。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认识这个表情——巴达斯在努力压制火气。“别说傻话了,”他飞快地说,“我寄给你们的钱足够买下整个该死的山谷。你们确实那么干了,是吧?”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我们买了农场,”他说,“就是这里。”

“还有呢?”巴达斯向桌对面探过身子,“我第一年寄给你们的钱就足够买下这里了。你们拿剩下的干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艾希莉想。原来他把钱都寄回家了。在城里那段日子,他当法庭剑士能得到极高的报酬,却几乎连一个铜币都不花,住在“岛屿”区一间凄凉寒碜的小公寓里,吃干面包和劣质便宜奶酪,原来是把钱寄给中邦的弟弟了。她意识到自己惊讶地张开了嘴,因为她大致知道那是多大一笔钱。作为他的助理,拿着百分之五的薪酬就能过上舒适宽裕的生活。那些钱确实足够买下这荒凉的山谷了。两个弟弟甚至能住进人工湖中央的城堡,把道路两旁都种满枫树,再供养远处供仆从居住的小村庄。每一场战斗,每一次缥缈的胜算下的苦苦支撑,每一滴他流下的血,每一天透过小窗户,看着第二天可能就见不到了的太阳——都白费了。弟弟们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那么多钱究竟去了哪儿?

“我们买下了磨坊,”过了一会儿,佐纳拉斯说,“但被火烧毁了。”

“我们重建了一座,”克利法斯补充,“但是琉卡斯·梅兹因在雷迪伍德那里又建了一座磨坊,收费比我们低,所以我们放弃了。”

“好,”巴达斯说,“你们犯了一个错误,损失的钱只能算大海里的一滴水。剩下的呢?”

就这样,两人念起了冗长枯燥的失败清单,简直像一场滑稽至极的朗诵会。艾希莉想放声大笑——如果回到岛上之后还记得这一切就好了。两兄弟像那些常年讲古的人一样不停打断彼此,加上古怪的口音,一定是极佳的酒馆笑料。有一条运牛船,每月开往佩里美狄亚一次,本该轻轻松松地带回丰厚的报酬,但第一次出海就沉了。还有黑水河上用来捕鲑鱼的鱼梁,本来花一个月就该建成的,但却花了一年,还使用了大量用特殊改装的船从贝斯林恩运来的石材。第一年的捕鱼效果好极了,导致黑水河的鲑鱼完全绝迹。之后鱼梁堵塞引发河水泛滥,他们不得不赔偿邻居们,给泛滥的田地排水,负担花销。之后他们又投资了高沼地的纯锡矿脉,怎么看都是一笔亟待开采的巨大的财富;以及托诺斯城外沙丘里的细腻白沙,只要稍加运作,就能变成无可匹敌的玻璃制造业。除此之外,还有海岸边的盐田和牡蛎场、利洪的马车、钻石矿、地毯织造联合会、杉木种植园……当然了,还有中邦银行——

“不应该啊。”巴达斯打断了他们,“看在老天的份上,克利法斯,我不是告诉你直接买土地吗?”

克利法斯愤怒地看着他。“我们不想继续当农夫了。”他說,“我们以为……能赚钱成为富人。”

“你们想变成尼莎那样。”巴达斯轻声说,“你们想,如果她能做到的话,你们也能。”

佐纳拉斯用宽大的手掌拍了一下桌子。“这不公平。”他说,“她开着银行,大把赚钱。但她明明嫁给了格拉斯,按理说应该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她能有那些成就,我们也可以。我想我们只是没她那么幸运。现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了,”他苦涩地补充了一句,“你也没法寄钱了,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

这一刻,艾希莉最想看到的就是巴达斯把佐纳拉斯从桌子对面拽过来,猛揍他的脸。但他没有动。过了很长时间,他把垂到前额的头发顺了回去,然后问,“你们现在还剩多少?有没有剩下的?”

克利法斯点点头。“我说了,还有这座农场。帕拉斯·拉芬因死了之后,我们也买了他的田地,有三十亩。还有高沼地那块本来要开锡矿的地方,我们把那里按一年九块钱的价格租给了图法斯·特隆。当然,还有那座玫瑰木种植园,但是五十年之内都不会有什么价值——”

“一点不剩,”巴达斯说,“都没了。妙极了,这么多年来我养肥了中邦所有的诈骗犯和投机者,我自己的弟弟却还在赶绵羊,挖洋葱。”他十指摸过脸颊,一直滑到下巴位置,“你们两个该死的蠢蛋,我本来想照顾你们,照顾我们一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结果就像你说的那样,佐纳拉斯,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直接回到了原点。”

“赫丽斯,”高戈斯·洛雷登叫道,“我回家了。”

“我们在回廊里。”妻子回答。他微笑起来,把沉重的包袱扔在地上,漫步穿过阴凉的前厅,走进天井。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无比动人的景象。他的妻子坐在心爱的雪松木椅子上做针线活,女儿小尼莎在母亲脚边玩带轮子的小木马玩具。在她身后,儿子卢哈趴在草地上,手肘支着上身,正在读一本书。卢哈右边一张乌木小凳子上,坐着这个家庭新添的成员——他的外甥女——正在让女仆梳理头发。清洗得这么彻底,真是让人满意。她的样子绝对不算美丽,最多也只能算普通,由于瘦骨嶙峋,眼窝深陷,看起来还有些奇怪。但现在她至少干干净净,体面地穿着赫丽斯的旧亚麻罩衫和一双朴素的凉鞋。“你们好啊,”他说,“看到你们个个都精神,我最喜欢了。有什么消息吗?”

赫丽斯低头看了看椅子扶手上的一块蜡板。“维多把货物税的账目拿来了,就在你桌上。一个叫贝蒙德·格拉斯的男人想和你谈谈五百双靴子的生意,海鹰号要求船上交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派了人来,看你到没到家就走了,没留下口信。哦,我把转让契约都誊写完了,除了需要彩色图样的那份。”

“你写完了?棒极了。”高戈斯回答,但完全记不起她说的是哪一份了。他很久没过安稳日子了,很难适应把文书工作当成紧要事。能感到无聊应该挺美妙的,他想。

他从坐垫堆里拿出一个坐垫,扔在草地上,伸展身体,就像辛苦地驱赶了一整天羊群的牧羊犬。“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都有些什么新鲜事?”他问,“卢哈,你的诗歌写作考试怎么样?”

“九分,父亲,满分是十分。”男孩看着书,头也不抬地回答。

“不坏嘛,”高戈斯说,“有人得了十分吗?”

“没有……唔,有的,茹安·阿切尔。但他的爸爸是个诗人,所以——”

高戈斯皱起眉头。“这不重要,”他说,“九分很好,只不过十分就更好了。如果茹安·阿切尔可以做到,那你也可以。”

“是的,父亲。但是诗歌写作这种东西,”男孩说,“我以后能靠写诗干什么呢?根本没用啊。”

高戈斯的脸沉了下来。“别再让我听到这种话,”他说,“也别用不良态度糟蹋优秀成果。晚餐之后我要看看你的功课,我们从头梳理一遍,也许能找出你犯的错误。尼莎,”他转过头,直直看着她,“你有没有说话算话,好好练习吹笛子?”

“有啊,爸爸。”小姑娘骄傲地说,“尼尔库斯博士说,我比班上其他几个超前了一个级别。我能去拿笛子吹给你听吗,爸爸?”

“那很好,”高戈斯说,“你去吧。”

尼莎蹦蹦跳跳地跑走了。高戈斯抬起一侧手肘。

“你呢,伊苏斯?”他问,“习惯了吗?”

外甥女看着他,一侧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那是当然,高戈斯舅舅,”她说,“昨天处理了我的牙齿,今天是头发,明天就该轮到指甲了,不过可能花不了一整天。如果我们提前结束的话,我下午能休息吗?”

高戈斯不满地嘟哝了一声。“这意味着你还没去见你母亲吧?”他说,“你知道的,早做早了结。”

“但是舅舅,”她回答,声音里似乎有一丝恐惧,“你不能指望我在收拾好之前去见母亲啊。那可不对。”

高戈斯耸了耸肩。“随你,”他说,“别期望我能一直在你们之间说和。你在这里待多久我都欢迎,但——”

“那就需要提前修整我的脚趾甲了,”她说,“也许该加一次夜班。”

赫丽斯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锐利,但什么都没说。有那么一会儿,女孩似乎不太自在,然后她说,“不论怎样,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如果我能做针线活的话,我会做的,但我不行。我不想去见母亲,因为很可能一开口就会让我们的关系糟糕十倍。”

“我不信。”高戈斯说。

“而且,”她忽视了他,继续说下去,“你怎么会觉得她想见我?如果真想的话,她为什么不来这里?或者至少该派个信使来。”

“她很忙——”高戈斯开口说。

“确实,”女孩打断了他,“我知道,这没事。她可以忙,我也可以坐在这里,慢悠悠地被人修补,就像修补被猫打破的东西一样。这样所有人都会高兴。拜托,舅舅,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会主动靠近彼此?”

天井里沉寂了一会儿,然后赫丽斯利索地收拾起了她的针线活,匆匆离开了。高戈斯缓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她身体不动,但头部无法控制地微微畏缩了一下。

“这没事,”高戈斯说,声音很轻,她几乎听不清楚,“这不要紧,你就这么放弃吧。毕竟,你在监狱里就证明了你的观点,在那之前,在城里也是一样。你本来有美好的生活,像正常人一样准备结婚。但是突然来了个巴达斯·洛雷登,把你要嫁的那个人杀了,你的完美生活就没了。所以你当场决定:你不要妥协,绝不退让。你想要公正,或者复仇——或者不管你管这叫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意义。你知道吗?你失败了。完全是浪费时间心血,就为了一份固执。”他已经贴近了她的耳朵,像个婚礼上窘迫的男孩,紧张地沿着长凳靠近自己没胆量搭话的女孩,“看看你,你一团糟,简直是一摊烂泥。但这里有我,还有你的母亲,而我们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东西,即使不可能做到,即使面臨军队,面临海上的暴风雨、瘟疫、烈火,或者大地崩陷,吞没整座城市。当然更不会因为你固执而放弃。我不在意你想要什么,有什么感想,甚至不在意你是个浪费上好的食物和水的彻头彻尾烂摊子。这个家族没人会放弃,因为外面的敌人不计其数,比沙斯特人和特姆莱的族人加在一起还要多,而我们这一方只有我们。懂了吗?”

“就这些?我们得彼此相爱,因为没有其他人能爱我们了?”

高戈斯脸色缓和,露出一个热烈的笑容。“你说对了。毕竟这个家里有我——好吧,这不需要再解释了——有你那靠杀人为生,并且导致草原人围攻佩里美狄亚的巴达斯舅舅。还有你,还有你母亲。”

伊苏斯缓缓点了点头。“好吧,”她说,“我就好奇问一问,她做了什么坏事?”

“噢,她是我们中最拔尖的,”高戈斯轻声说,“我为了自保而杀人,巴达斯为了别人而杀人,你是想要复仇——或者其他的什么在你可怜的小脑袋里钻洞的念头。但你母亲屠杀了一整座城市,你想知道为什么吗?不是为了复仇——尽管她有十足的理由——也不是因为她非做不可。她为了省钱而毁灭了佩里美狄亚。”他突然咧嘴笑了,像是想起了一个不错的笑话。“不是为了赚钱,你要明白,是为了省钱。当初为了建立这座愚蠢的银行,她在佩里美狄亚贷了款,受够了利息的压榨——完全是浪费钱,她是这么说的,怎么也还不完——所以她派我去打开城门,杀死了城里所有人。是不是很精彩?我觉得挺精彩的。你可以说她是个邪恶的婊子,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果断。”

伊苏斯稍微挪动了一下脑袋,注视着他。“是你打开了城门。”她说。

“是我。主意是你母亲的,事是我做的。”

“我明白了,”伊苏斯点点头,“是你做的。”

“刚好也符合我的个人利益,”高戈斯说,“但做决定的人不是我。她提出了建议,而我同意了。”

伊苏斯看了他很长时间。“高戈斯舅舅,”她说,“你比我还恨自己的家人,为什么还要装作爱他们呢?”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你搞混淆了,”他说,“恨和承认邪恶是两回事。”他转开目光,像个欣赏自家花园的普通人,“发现对方有一点邪恶,就没法去爱他们了吗?我以为你没这么幼稚呢。我的妻子不会因为我干了坏事就不爱我。我也当然爱巴达斯、尼莎,还有你。”他靠在椅子上,“这感觉很奇怪,我很少这么坦白,大概因为我们俩十分相似吧。”

“是吗?”

“别回嘴。我喜欢你,我闷在心里很多年的想法,只有在你面前才能畅快说出来。来吧,”他重新坐直身体,“告诉我你怎么看我,我不介意。”

伊苏斯认真地想了想,像个接受辅导的学生。“你刚刚告诉我的事,”她说,“我根本无法理解。当然,从技术层面来看,这种事是可能的。一个人要打开一扇门,只用拉开几个插销,抽出门闩。而门被打开了,城市就会陷落,许多人就会送命。我想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用断指的残端抚摸着下唇。“很享受吗?”她问,“你喜欢吗?”

“我需要回答吗?”高戈斯问。

她摇摇头。“不,这是个蠢问题。如果把这一切归结于某种精神失常,把你当成在树林里杀小孩的疯子,那就太简单了。那么,答案是什么呢?疯子无法用常理揣度,你也是,对吗?”

高戈斯抿住嘴唇。“你离答案很近了。对我来说,我们一家就是一小队士兵,有点像那些沙斯特派来的突袭者。我们深入敌人领土,孤身作战,每一个人都与我们为敌,无法指望援军。于是,有些事情不得不咬牙去做。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太少,所以不会良心不安。他们是敌人,而我们有生存的权利,就像突袭队拿走生存所需的物品,做需要做的事情,然后继续前进。而当你得知敌人不留活口,你就不会投降了。把敌人换成其他物种更容易理解。杀死动物是很正常的。你要填饱肚子,要制作衣服,要防止它们在你的屋顶上筑巢,避免进出门的时候遭到叮咬……不,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并不是说我们比他们高等,只是不同而已。有些人你可以杀,有些人则不行。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原谅巴达斯,而你,也应该原谅他。”

伊苏斯耸了耸肩。“的确,他大概是我们当中心肠最好的,但同时也是伤害了我的那个人,所以我只恨他。其他事情我不愿去想。”

高戈斯点了点头。“没必要强求。”他说,“我其实也没为这些事情费神,只不过对人命的看法不同。在我眼里,‘邪恶’这个词并不正确。每一条生命都有一个价,不受主观感受影响。”他站起身来,“很高兴能和你谈这些。现在你搞清楚了,不用胡思乱想了。”

伊苏斯模糊地打了个的手势。“你真的打开城门让敌人进去了?”

高戈斯摊手。“一群敌人杀了另一群敌人。”他说,“争端不是我挑起的。我一个佩里美狄亚人都没杀。就像你说的一样,我只是打开插销拔出门闩而已。城里人和草原人迟早会打一仗,这怪不了巴达斯舅舅,怪不了特姆莱,也怪不了你舅公麦克森。”

“哦,”伊苏斯说,“我都忘了那个人了。”

“再告诉你一件事。”高戈斯俯身捡起一只空盘子,“你父亲没有强暴你母亲,在当时,那只是一桩回报丰厚的生意。”他皱了皱眉,“好了,能说的我全说了。如果你觉得不好听,至少是实话。坦诚是我唯一比较自豪的品质。就像谚语说的那样,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

“卡纳迪博士!”

要是我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老,那早该聋了,什么都听不见。卡纳迪加快了脚步。

“卡纳迪博士!等等!”

没希望了,卡纳迪悲伤地想。就算他双耳全聋或者干脆是个死人,也没法忽略這么大的嗓门。他转过身,看见沃尔科·波瓦特像一座山一样靠过来。

“波瓦特院士。”他礼貌地问候道。

“找到你真不容易,博士。”波瓦特一边平复呼吸一边说。他是个大个子,身上的肥肉实在太多了,只有闹饥荒的时候才能体现用处。这有些讽刺,因为他的正式头衔是贫民护民官。“我想,是时候认真谈谈思科纳问题了。”

“荣幸之至。”卡纳迪叹了口气。他和护民官沃尔科只在院系接待会上说过几次话,但已经见识过他那无比讨厌的毛病——把世上的一切都简化为商业问题。对他而言,一切和思科纳的摩擦都是“思科纳问题”,一切与基金会盈利相关的问题都是“收支平衡问题”,而人类知识的总和,以及一切求知和探索行为都被他归为“教学大纲争议”。不用说,他能在沙斯特高层赢得这么高的地位,正是因为他思路简洁,拥有万事不理、只管要点的能力(以及他是波瓦特家族第五顺位继承人)。我老家有个词专门形容这种人,卡纳迪想,呆瓜。

护民官巨大的身躯将他逼到了隐修院围墙边一处突出的壁架前,他在低处一只石狮子脑袋上勉强坐了下来,沃尔科则舒舒服服地坐进一把宽阔的石椅子。“感谢你抽出时间。”沃尔科说,“好了,关于思科纳,我们需要你做一些事。”

卡纳迪愣了一会儿。他唯一能想到的是,他们复杂的派系之争产生了某种荒唐的结论,让他当下一支突袭队的指挥官。他不想接这个活。就在他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猜测时,沃尔科继续说了下去,“是这样的,”他做出悄悄说话的样子,但声音在一里之外都能听到,“我们相信,常规军事行动解决不了眼下的问题,是时候探索其他途径了。”

众神啊。卡纳迪又是好笑又是惊恐地想,这头肥猪是在说魔法。他想让我把反抗军咒死。他真的相信——

那个幻象……庞大的舰队和远处的思科纳镇废墟,还有率军打仗的巴达斯·洛雷登。

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就像从河里爬上岸的狗。“恕我直言,”他说,“我研究的是抽象哲学,没法给你这样的实干者提供建议——”

“其他途径。”沃尔科强调了一遍,“听说,你和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佩里美狄亚,曾经做出过了不起的尝试。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们认为那是佩里美狄亚的问题。在那个处境下,不论构思多么精妙,执行得多么漂亮,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思科纳——”

卡纳迪注视着护民官。毫无疑问,这人诚心相信魔法——当然相信了,对他所属的派系和波瓦特家族而言,魔法能完美解决目前的困境,所以它肯定有效。就算仅仅是因为沃尔科·波瓦特有这个需要,它也会起效。

所以你要怎么办呢?拒绝?不合适。你在这里的地位完全来自一系列误导,让人相信魔法真的有效。你是靠骗人过活的,真是活该。

“我懂你的意思,”卡纳迪突然有了灵感,打断了他,“这个可能性我已经思考了一整天了。但是很抱歉,我遇到了一个困难。”

“困难……”听沃尔科的语气,似乎卡纳迪遇到的是魔法生物,或者纹章图案里的怪兽,“什么困难?”

“很简单,”卡纳迪说,“基金会有我,但思科纳有亚历克修斯教长。恐怕我们的能力会互相抵消,这意味着,”他极度看不起自己,费了很大的劲才能平静说话,“我在抵挡他的诅咒,而他在抵挡我的。这样一来,除了确保对方无法使用魔法之外,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听到卡纳迪说出‘魔法’这个要命的词,沃尔科的鼻孔抽搐了一下。要不是这个大块头把他逼到了角落,无法仔细措辞,卡纳迪是绝不会犯这种错误的。这个词一出口,沃尔科的神态就完全变了,活像一头看见猪圈门打开、听到铰链嘎吱作响的猪。

“有意思,”他说,“但是我们决不能轻易放弃,呃,玄学方案。如果你资源不足——”

啊,是的,又来这一套了。造更多船,招募更多士兵,收买更强大的魔法。“是啊,资源,”卡纳迪说,“但遗憾的是,并没有现成资源。简单来说,要击败他的魔法,需要更多更强的魔法师,但我们的魔法师队伍就你面前这一个人。”

沃尔科眨了眨眼,仿佛有匹马刚从他身边疾驰而过,踏过他脚边的水坑溅了他一身泥。“这样啊。”他说,“那反叛军呢?他们那边有更好的魔法师吗?”

“据我所知,没有。”卡纳迪谨慎地回答,“但其实我说不准,这是个大难题。在他们打来之前,无法确切知道他们都有什么武器。”

沃尔科思考了片刻。“那个亚历克修斯,”他说,“你能不能把他处理了,让他无力为害?”这话不太好听,“然后你就能——”

“护民官大人,”卡纳迪努力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如果能做到,我肯定会去做的,但是不行。十分抱歉,但我必须告诉你,魔法是没用的。我不想让你费时费力走上一条死路。”

沃尔科站了起来。“谢謝你这么坦白,博士。”他说,“如果情况有变,你会告诉我吧?”

棒极了,卡纳迪看着护民官沿着回廊快步离开,现在我冒犯了一个连把钉子敲歪了都会记恨锤子的人。他站起来,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顺着回廊朝杂务文书办公室走去。

和沙斯特所有文职一样,杂务文书这个职位纯属摆设。不过文书本人并不清闲,很可能是个大忙人,但实际工作和头衔没什么关系。就像这里的装饰管理员,名义上管理战争纪念碑的鲜花供应,实际上却要负责建筑的全面保养。

杂务文书的工作还要复杂些。在从前,文书只负责在各个组织开例会时分配会议厅,现在已经演变成监督派系活动的半正式仲裁者。在参议会的正式辩论中,文书还要监督辩论者,确保他们遵守章程。而在参议礼堂之外,他是唯一可以调停派系争端的人。由于文书必须是个无可挑剔的中立者,派系之间争得如狼似虎,都想把己方重要成员送上这个位置。眼下的胜者是分离派,任职的是乔弗雷兹·莫格雷。

“你好,博士,”正在阅读的莫格雷抬起头,“真是稀客。你是来我这政治阴沟里踩水的吗?”

这就是他喜欢莫格雷的原因。在卡纳迪接触过的所有派系成员中,只有莫格雷坦然承认他的毕生事业只是一个危险又可笑的游戏。“是的,毫无意义,而且还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几乎和抽象哲学一样糟糕。”在一个漫长而颓唐的夜晚,卡纳迪喝着货真价实的科里昂苹果酒,吐露了自己对基金会事务的真实看法,莫格雷则愉快地承认了,“区别是,我们不会假装能把敌人变成青蛙。这酒不错,再来一杯吧。”

“乔弗雷兹,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卡纳迪坐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一旁桌上的酒罐,“你记不记得,之前聊天的时候,我承认了我不会施魔法?”

“是的,我记得。”

“那个,”卡纳迪难为情地笑着说,“我说谎了。”

乔弗雷兹倒了两杯马沃森梨酒,神情专注,小心地让苦涩的沉淀物留在罐子里。“是吗?”他说,“有意思。”

“是真的,乔弗雷兹。不是你想的那种……事实上不能叫作魔法,但是也,呃……不算正常。大概介于两者之间吧。”

“我相信你,”莫格雷把一只杯子推到卡纳迪面前,“别以为我不了解那东西,事实上正因为了解,我才一直觉得你是个危险的家伙。我知道你有时候能做这档子事,但又不懂是怎么做到的。而且,你没法随心所欲控制它。”他把酒杯凑到嘴边,笑了笑,“你以为我不会看情报吗?你们相信草原人绝对攻不下佩里美狄亚的时候,我知道这玩意儿了。”

“噢,”卡纳迪说,“你要是早告诉我就好了。”

乔弗雷兹耸耸肩。“我以为你知道。好吧,最好还是把你不知道的都告诉你。尼莎·洛雷登,”他用袖子擦了擦嘴,“是个女巫。”

“尼莎·洛雷登?”

乔弗雷兹点点头。“千真万确,她远比你更了解元理。至于证据,”他苦笑了一下,“你亲身经历过。”

卡纳迪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仔细想想,”乔弗雷兹突然严肃起来,“最初的那个诅咒你知道吧?你不用怀疑,都是那婊子亲口承认的,消息来自我们在思科纳最珍贵的线人,所以这件事你谁都不准说,没有我的允许连想也不准想。亚历克修斯在尼莎的女儿伊苏斯·赫丁的指使下,诅咒了巴达斯·洛雷登。然后你们俩试遍了各种办法,想收回那个该死的东西。这时,诅咒已经和佩里美狄亚的命运彻底纠缠在一起,因为巴达斯·洛雷登成了上校,担任起保卫城市的重任。最后不用说,巴达斯没有被伊苏斯杀掉,城市陷落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你似乎还没察觉:正因为巴达斯没有被杀,城市才会陷落。你意识到了这一点了吗?”

卡纳迪安静地坐了片刻。“为什么?”

“因为尼莎·洛雷登是个女巫。”乔弗雷兹回答,“很简单,她让两个毫无察觉的人走到了一起。一个是她女儿,一个是有能力操纵元理的人——你们管这叫天赋者吧——亚历克修斯教长。”

“什么?”卡纳迪在座位上猛地一震,弄洒了手里的酒,“亚历克修斯?”

“你不知道吗?真有趣。”乔弗雷兹点点头,“这和洛雷登家族古怪的过去有关——这个你知道吧?那就好。尼莎想让佩里美狄亚陷落,也想让巴达斯和她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理论方面我就不提了,都是方程式、奇怪的符号和一连串单词。就说事实吧,巴达斯和麦克森将军肆虐草原多年,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是巴达斯的错。尼莎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知道草原人迟早会攻入佩里美狄亚,只要在元理的杠杆和滑轮上施加合适的影响,这一切就会提前发生。她要想办法救出巴达斯和伊苏斯——别忘了,她也被卷入了洛雷登家族的可怕命运,因为她母亲是麦克森将军的侄女,正如巴达斯是麦克森的侄子——同时又不愿妨碍城市的陷落。那个诅咒的目的就是要让亚历克修斯扭转它,保住巴达斯的命。这样一来,由于围绕他的诅咒被各种防护措施隔开,巴达斯就算穿着铅制的靴子跳海也不会溺死,没有什么能杀死他。”

卡纳迪让自己慢慢镇静下来,这可不容易。“但这不能解释你之前说的,城市陷落是因为巴达斯没有死。”

“我的朋友,你再仔细想想。巴达斯背负着麦克森对草原人犯下的罪孽,理所应当的结果是,城市受到惩罚,巴达斯也会死掉。别问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但尼莎推算出了元理偏移的方向:巴达斯会为了保卫城市而死,佩里美狄亚则会幸存下来。这不是她想要的结局。但是,”他补充道,“只用洗洗牌,让两个老糊涂胡乱鼓捣他们不懂的危险事物——无意冒犯—— 一切就都顺了尼莎的心意。城里还有另一个天赋者帮助巴达斯,这是出乎意料的好运。但除此之外,都是按照计划发展的。所以,魔法和尼莎是女巫这些事才让我感到担忧。而且,”他死死盯着卡纳迪的双眼,“正因如此,我们才抢在她之前招募了你,这件事是我亲自安排的。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亚历克修斯年老体衰,熬不过长途旅行,或者就算活下来也在她那里派不上用场。这是个糟糕的判断。我早该知道围城时期他差点丧命是因为元理反噬,而不是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但是,”他叹了口气,“当你手上千头万绪的时候,你就会犯懒,妄下结论。抱歉,我唠叨太久了。你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卡纳迪沉默了很长时间。“我觉得我欠你一个道歉。”他说,“我以为你和其他派系成员一样,只是丑角而已。但其实你才是这里管事的人。”

乔弗雷兹看上去很受冒犯。“我?”他说,“根本不是。基金会的参议员依据先辈定下的道德准则管理着沙斯特,如果你觉得我不这么想,你就真的是在侮辱我了。”他放松下来,露出微笑,“卡纳迪,我亲爱的老朋友,你觉得我们这些年都在做什么?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是世上最了不起的知识与智慧储藏库,早在你们的教长还在学除法运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了解元理了。我们的问题和尼莎很像:虽然了解它,但没法操纵它。我们这里天赋者的比例出奇的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潜心研究元理——不知为何,似乎一个群体对它越是感兴趣,就越是难以产生那些危险的怪胎。所以你和小玛基拉才这么振奋人心。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你和亚历克修斯之间还有联结——”他笑得更开心了,“哦,拜托,不然我们怎么会雇佣你这样的老骗子,到世界上最伟大的学术机构当哲学博士?给你擦靴子的那个男孩对哲学的了解都比你深刻。不过,当然了,”他打了个哈欠,“他没法把人变成青蛙。”

卡纳迪花了一分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沃尔科·波瓦特呢?”他说。

“他是我研究超自然物力论时的导师,《通用评注》的作者之一。”乔弗雷兹回答,“怎么啦?”

卡纳迪舔了舔嘴唇才能开口。“他知道我是个骗子吗?”他问。

“其实你不是,”乔弗雷兹耐心地说,“噢,你可能觉得自己是个骗子,但你不是。你是个极为少见的特例:生来并非天赋者,但是和天赋者接触太久,导致自己也沾染上了能力。所以,眼下战事对我们不利,需要你的幫助。”

卡纳迪长长呼出一口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屏息。“这么说,”他说,“你们就是一帮子巫师。”

乔弗雷兹摇摇头。“业余爱好而已。”

十四

第二天早晨,巴达斯·洛雷登在日出前出了屋子。他带着一把伐木斧、四个装在皮革包里的楔子,还有一夸脱苹果酒。

他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然后动手干活。没过多久他就看见艾希莉向他走来,踏着她那双时髦的靴子,吃力地穿过高高的湿润草丛。

“你在这儿,”她说,“我跟着斧子的声音找过来的。”

“真聪明。”巴达斯倚着斧柄站了片刻,“我身体不行了,”他恼火地说,“年纪大了,长了点肥肉,人也变懒了。你来干什么?”

“出来透透气。”

“好吧。”巴达斯拿起斧子,对准他正在砍伐的树。树干两侧已经留下了对称的斧痕,非常规整。“我的曾祖父小时候种下了这棵树,”他说,“这是我们家的传统——种一棵树留给长子,等长子自己修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砍下来做栋梁。不知道为什么,我祖父一直没机会用上这一棵,它就变成了家族吉祥物。”他抬头看了看树枝,“爬上去可以看到哲奥斯灯塔,如果不下雨的话。”

“而你现在要砍它。”艾希莉说。

“是的。”

“好吧。”

巴达斯往一旁走了两步,调整握斧的姿势,砍了下去。“砍掉树干上三边的木头,”精确落下的斧子一次次打断他的话,“它就会朝着第四边倒下。”他轻快地挥着斧子,看起来并不费力,只是举起斧头,借着它自身重量落下,每一斧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我想要这棵树往那边倒——事实上就是你现在站的位置——这样,一会儿我去剖开树干的时候,那个小土丘就可以做支撑。缺口大小要一致,这点很重要。时机合适了,它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看了一会儿,思索着可说的话。“这是什么树?”她问。

“桑橙树,”巴达斯回答,“这儿附近已经没剩多少了,人们总喜欢砍伐它们。”

“为什么?”

洛雷登朝对面挪了一点。“这是做弓的最佳木材,”他注视着落斧的位置。“木质比紫杉木、山核桃木、白蜡木和榆木都好。但如果长得不好,还是只能当柴烧。当然了,只有砍了才知道木头好不好。加工起来也难得要命,如果破坏了年轮,就完蛋了。”

艾希莉看着他砍完第三边,绕回来准备最后一击。“年轮是什么?”她问。

“锯开的树干有很多同心圆,你看到过吧?那就是年轮。如果把树看作一个家族,每一轮就是一代人。新的一代是树皮,那是整个树干唯一活着的部分。”

“我大概懂了,”她抬头看着树冠,“我应该站到哪里?”

“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站到我背后。”

接下来的进展很迅速,每挥出一斧,树枝都会颤抖。“这么说,你打算在中邦做制弓的生意?但你之前告诉我,这里的人都是自给自足的。”

“确实,”他放慢了速度,每砍一斧都会停下查看斧痕的位置,“我准备给自己做一把弓,所以才选这种木材。”

几斧子过后,耳边响起尖锐的断裂声,树似乎点了点头,赞同他的话。“就快好了。”他喘着气,又砍了两下,树干再次呻吟起来,然后缓慢地前倾,倒在他先前提到的小土丘上。“来看看木头怎么样。”

他沿着树干走了几个来回,砍下小树枝,查看树皮,然后从包里翻出楔子,在树干上选了个位置,跪在一边,握住斧柄根部。“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说,“它就会沿着这条线分开,像打开的书页一样。”他用斧背当锤子,轻轻敲了一下,让楔子浅浅地插进树干,然后起身挥动斧子,砸在楔子上。锐利清脆的响声让艾希莉畏缩了一下。几次重击之后,他拿出另一个楔子,敲进离第一个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重复先前的动作。插入四个楔子后,他沿着树干来回走动,时不时敲一下,裂缝渐渐连成一条线,一条巨大的裂口出现在树皮上。“挺神奇的,”他说,“只用了五块金属和一根棍子,就能把这么大的东西拆成两半。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并没有,”艾希莉冷得微微哆嗦,“怎么样?”

“现在还看不出来,”巴达斯回答。他开始小心地轮换敲打楔子的两面,让它们慢慢脱落。“现在轮到无聊的部分了。”他从最粗的树枝开始,一根根砍下树枝。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让人觉得时间都放慢了。

“你为什么不先清理树枝?”艾希莉发问。

“树干必须像刚才那样裂开,才说明木材能用。这时砍树枝才不会浪费力气。伐木最重要的就是分辨好材和废品,不在没用的东西上费功夫。现在我得把它翻过来,再敲一行楔子进去。”他蹲下身,用尽全力推着树干转了三分之一圈。“找到从里到外贯穿所有年轮的缺陷,”他说,“就是切入点。”

“一代一代传下去,就像家族诅咒,挺诗意的。”

“没错,砍树是个古老的行当。树是大多数人有机会杀掉的年纪最大的生命。我之前说了,树更像是一个家族,而不是单独的个体。”他敲进第一根楔子,比起另一侧,楔子插入树干似乎要容易得多。当四个楔子都无法敲得更深时,清脆的断裂声又响了起来,木料像巨大的奶酪切块一样分成两半,剩下少许连着的部分可以轻易撬断。他放下斧头,查看砍下来的部分。

“这块应该能用。”他说,“木纹并不完美,但比较直,这些木节可以通过蒸馏和弯曲处理掉。”他回到剩下的树干旁,再次推动它并敲入楔子,不一会儿就又切下了两块奶酪。“好吧,这一块完全没用,木纹弯曲得太厉害,简直像溪流一样。”他看着另一块,“这块大的还行,这里笔直的部分非常不错,是吧?”

“噢,是的。”艾希莉瞄了一眼,敷衍道。

“答错了。这里有个疤,看,它把整块木材都毁了。节疤有时候能避开,但这一个太大了。”

“真可惜。”艾希莉说。

“浪费了。不过,至少可以当柴火。”他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她转开了目光。“这么大一棵树,如果连一段能用的木材都没有就太好笑了,你不觉得吗?这么多年白白浪费,全部打了水漂。”

“确实。”

他把三段木料推到一起并排放好,仔细观察了大约一刻钟。“没用,”他最后宣布,“就算我分别切割两条弓臂,在弓把处拼接起来也不行。太绝了,是不是?”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把脸埋进双手。

“巴达斯?”没有回答。

艾希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搜寻着记忆。他一团糟的样子她见多了,但记不起具体是怎么个糟法。没碰苹果酒,这是个新鲜事。在城里的时候,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喝酒。她想多回忆起一些细节,但那段日子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早就被她甩在身后了,而他还留在原地。在某种意义上,这棵破树的断桩很适合他,他看上去仿佛在这儿蹲了一輩子。

“等太阳升起来,我可能会去海边,”她说,“逛逛托诺斯的集市。也许有值得买的货物。”

他点点头,没有转过来看她。“纺织品,还有一些本地產的瓷器和黄铜器。”他说,“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便宜。他们一直想开工厂,好好利用我们这些离不开家乡的人。”他抬起目光,但仍然没有看她,“可惜不能像砍树一样对待人类,”他说,“否则把他们顺着木纹劈开,就能看到他们是怎样说谎骗人的。会浪费一些好人,但是能少犯许多错误,况且人多的是呢。一个人生长二十年就可以砍了,一棵好树可是要经历几代人时间的,而且还没法知道……”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这副样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接下来打算做的事没那么难了。这样的他只是废料而已,就像那棵变成木块的树一样。中邦的废料很多。

“我会偶尔回来看看你。”她很庆幸他没有看着自己,“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谢谢你让我搭船,再次见到你真好。”他回答,“对了,艾希莉。”

这语气就像在说,帮我拿一下帽子(或者剑袋、酒瓶)好吗?

“什么?”她问。

“你能帮我个忙,把那男孩一起带走吗?我私下里告诉你吧,我觉得他不适合种地。”

艾希莉想了想。“我现在不缺人手。”

“算是帮我一个大忙吧。”巴达斯叹了口气,拾起一小块碎木片看了看,然后扔到一边,“那孩子在这儿是没有未来的。而且,他毕竟是佩里美狄亚人。中邦不适合城里孩子。”

“恐怕我帮不了你。”她回答,“我同情他,但他和我没关系。”

他闭上眼睛。“我再求你一次,请把他带走吧。这个地方糟透了,连树都长不直。”

艾希莉叹了口气。“那这样吧。”她说,“我会把他带到岛上,给他找个地方。我会尽量照顾他,直到他安顿下来。就这些了,巴达斯,别再给我塞纪念品了。现在我的船上只能装有价值的货物。”

“谢谢,”巴达斯说,“叫他把贵重物品都带上吧。他肯定不情愿,觉得那些东西来路不正。”他露出微笑,“那傻孩子不愿意捡死人的东西。他还不懂,它们就是让人捡的。哦,最好把我那把旧剑也带上,那个值钱。”

“古朗剑?”

巴达斯点点头。“现存于世的不多了,”

“我知道,”艾希莉说,“越是珍贵,越是有人想毁掉,你明白吧。”

“没错。”巴达斯转头看着她,仿佛她是一棵劈开之后发现不适用的树,“糟糕的浪费,但世界就是这样。”

“重点很简单。”分离派的临时代言人阿维德·索福说,“我们的所作所为把问题搞复杂了。这样很蠢,让我们承认它很简单,然后试着解决吧。重点就是,在这场战事中,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全力以赴,或者就此退出。没有第三条路。所以,选什么呢?”

参议大厅安静得不正常。卡纳迪身上发冷,感觉自己格格不入,只能努力保持不动。这感觉就像小时候家里来了客人后,他执意要求晚点上床,结果大人开始谈论他不明白的事,气氛又奇怪又吓人,他却没法溜回去睡觉了。坐在他身边的乔弗雷兹·莫格雷专注地听着辩论,仿佛卡纳迪根本不存在。

“我们可以停战,这个选择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分离派很早就持这种看法。事实上,我们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一鲁莽的军事行动。在参议会上,我们从来都不惧表明立场。但是,‘当初不该发起战争’和‘结束它吧’有极大的区别。假如我们就此退出,接受失败——因为确实打了败仗,败得极其惨烈,牺牲了许多好友和同僚——那就是在对世界、对我们自己说谎,相当于大声宣布:沙斯特完蛋了,被高戈斯和尼莎打了几巴掌,就狼狈地撤军了,没人需要再和我们扯上关系。我不喜欢说谎,先生们,我不想干这种违背个人准则的事。所以我们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就是全力以赴。”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专心听着。他略作停顿,“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他说完便坐下了。

“这是个错误。”乔弗雷兹在卡纳迪耳边悄悄说,“真遗憾。”

卡纳迪还没来得及回应,参议大厅另一侧就有个人站了起来。“这是斯滕·莫格雷,”乔弗雷兹低声说,“回赎派的。这下有好戏看了。”

斯滕·莫格雷清了清嗓子。他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留着一点白胡子,声音低沉。“我最为享受的事情之一,”他说,“就是与一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一致。就像一切真正的快事一样,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所以当它发生的时候,我喜欢和尽量多的友人一起分享。所以,朋友们,来享受这一刻吧。”

卡纳迪听见乔弗雷兹轻轻呻吟了一声。莫格雷四周望了望,然后接着说下去。

“的确,”他说,“不该因为几次挫折就放弃这场战争。迄今为止,我们发起战争的理由也和当初一样正当。和那个婊子签订和平条约是不诚实、不光彩的举动。所以,我自然同意我的朋友阿维德刚才的提议——全力以赴。现在我们彼此认同,就像朋友一样,唯一需要讨论的就是行动细节。”

议会大厅里紧张的气氛微微波动了一下,让人想起曾经的佩里美狄亚法庭,台下的期待之情在第一滴鲜血落地时泛起的涟漪。乔弗雷兹向后靠近椅背,双手交叠在腿上,闭上了眼睛。

“关于这个,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斯滕·莫格雷说,“既然现在是朋友了,就得做朋友该做的事,抛开分歧,团结起来。在和战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回赎派一向愿意和议会中的不同观点协调——看在老天的份上,这才是明智之举,对吧?——但出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这是个谜,我没搞懂为什么。幸运的是,不用再管这个谜团了。让我们把这些没用的东西撇开,集中精力把事情办好,诸位同意吗?当然了,谁会反对这么基本的道理呢?正如我的朋友阿维德所说:这很简单。”

“这混蛋,”乔弗雷兹嘟囔,“有话直说啊。”

斯滕·莫格雷把双手背到身后,略微抬起下巴,就像决胜关头瞄准目标的弓箭手,精确而谨慎地调整着站姿和体态。“这样吧,”他说,“回赎派愿意承认,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做得不怎么好。事实上,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幸运的是,局势并不是太严重,损失也还能接受,但正如我的朋友刚才所说,对于强大而影响力广泛的基金会而言,一切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是灾难性的。所以我提议,把主导这场战争的责任交给一个能做得比我们更好的人。在听了刚刚那番鼓舞人心的演讲之后,大家应该都同意,最适合这项工作的人就是我这位好朋友——阿维德·索福吧?”

显然,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料到了他这一手,就像观赏一场从远方山头逐渐靠近的雷雨。然而卡纳迪还是大吃一惊,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

“我还认为,”斯滕·莫格雷说,“我们应该给阿维德·索福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便于他顺利完成任务。我提议给他两千名士兵的指挥权,外加四万枚城市金币的预算。”他停了一下,宽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有这样的资源在手,”他补充,“获胜一定是理所当然的。”

他一坐下,参议大厅里就热闹了起来,像发酵冒泡的酒。乔弗雷兹的脸色差极了,他用胳膊肘捅了捅坐在他另一边的人,“做点什么啊。”那人点点头站了起来。

“你说得倒容易,斯滕,”他说,“但有一件事我不太同意。没错,如你所说,在资源充足的条件下,我们确实能比你们当初做得更好。我也同意,如果有了这些资源,我们还是失败了,那确实是一桩耻辱。我不同意的是你对‘充足’的定义。两千士兵和四万枚金币?吝啬过头了吧。你仔细考虑过吗?”

乔弗雷兹不自在地挪了挪位置,恼火地低声说,“小心点,你这白痴。”那人难以觉察地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了下去。“我是这么想的,”他说,“如果兵力少于四千人,预算低于十万枚金币,就无法对思科纳发起全面进攻。我知道这要求很高,”全场哗然,他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但也是实际的考虑。我不会发表花哨的演讲,夸赞我们的士兵有多么精锐,或者声称敌人一遇到抵抗就会落荒而逃。在我看来,如果不以压倒性的兵力进攻,那么还不如不进攻。我认为应该就此进行一轮投票,再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卡纳迪不禁点头同意,尽管他不属于任何派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参议会事宜上支持任何一方。也许是因为那人救场的风范和水平吧:这个匪夷所思的提议需要调用沙斯特一半的军力和巨额应急资金。在此时发起投票实属妙计,因为投反对票就等于反对整个计划。这样一来,分离派就能逃过斯滕·莫格雷绕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至于惨败给高戈斯的弓箭手,也不用他们负责了。

但争论还没有结束。“真是美妙的一天,”斯滕·莫格雷说,“区区一个早晨我就与两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了共识。我完全同意我亲爱的朋友哈因·加恩,两千名士兵和四万金币确实太吝啬了。事实上,四千名士兵和十万金币也好不到哪去。我提议派出六千名士兵,拨出十三万城市金币做预算,现在投票吧。”

高明。卡纳迪边想边打了个寒颤,有这样的强大的兵力和预算在手,即便分离派打了胜仗,也拿不到功劳。不但不能输,还必须大胜,否则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指责就会铺天盖地。而一旦输了……我也不在乎这帮人会死多少。妙极了,真是一群疯子。而且好像这还不算完。

他的感觉是正确的。事务长还没来得及组织投票,阿维德·索福就又站了起来,神情怪异,仿佛这个人即将坠下悬崖,却在最后一刻抓住了死敌的脚踝,决心将对方一起拉下去。

“真是太好了。”他说,“只要放下争端,像成年人一样处事,就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先生们,不怕你们笑话,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看到派系之间冰释前嫌、齐心合作的这一天。但它实现了,太好了。不论战事如何发展,即便这一仗打败了——不过有了莫格雷极其合理又富有政治智慧的提议,失败是不可能的——我们都会是最后的赢家。因为我们已经从这场战争中得到了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诸位刚刚见到的一切。”他环顾参议大厅,以便让所有人都看见他热烈真挚的笑容,“作为诚意的象征,也是为大局着想,我想对提议进行最后一次修正。我的好朋友斯滕推选我当远征队的指挥官,这让我比较困惑,因为我对行军打仗一无所知,上天可以作证。我不会拒绝这样一个被载入史书的机会,但我还是得说,除非诸位赞成让我这位挚友兼同僚和我一起出征,担任联合指挥官,我是不会接受这个任务的。毕竟,两个头脑比一个好太多了。如果其中一个是斯滕·莫格雷的话,取得胜利肯定易如反掌。”

乔弗雷兹一直弓着身子双手抱头,此时猛地抬起头来,大厅里其他人也是同样的反应——除了斯滕·莫格雷,他看上去好像突然忘记了如何呼吸。有那么一阵,卡纳迪确信那可怜的家伙马上就要癫痫发作了。接着,他停止了颤抖,一动不动地坐着,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投票的结果不难预料:派阿维德·索福和斯滕·莫格雷以十三万金币的预算带着六千斧枪兵进攻思科纳,终结这场战争。绝大多数投了赞成票,没有投票资格的卡纳迪在投票厅外等着乔弗雷兹。

“好险啊,”乔弗雷兹说,“我差点以为我们完蛋了,结果现在一切回到原点,两边都没得到半点优势。不过,我早该知道阿维德会出人意料,多亏他把那一招留到了最后。”

卡纳迪等着他说完才开口。“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他说,“你们的宝贝基金会现在准备倾尽全力与思科纳一战,如果输了——”

乔弗雷兹耸了耸肩。“如果输了,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就将不复存在。但至少我们会一起灭亡。说到底,这才是唯一重要的。而且,”他愉快地补充,“我们不会输的,没这个可能。”

卡纳迪摇头,“这我说不准,真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数不胜数。甚至有一派学术观点认为,在兵力悬殊的战役中,規模超出一定程度的军队反而会处于劣势。所以——”

乔弗雷兹点了点头,好像卡纳迪告诉他火是热的一样。“当然了,”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在教导一个军事理论博士。我说我们不会输,是因为有一件强力秘密武器,就算不派出一兵一卒也能获胜。”他咧嘴笑了,用结实的手拍了一下卡纳迪的肩膀,“我们有你啊。”

辩论结束大约一小时后,一名基金会资深成员出现在沙斯特集市上,在一家鱼摊前停下脚步,经过几分钟的议价,花两铜币买下了一条比目鱼。他提着鱼走远后,鱼贩年轻的儿子离开摊位,快步穿过集市来到马房,跨上一匹栗色母马,一路疾驰出了沙斯特城,顺着海滨路来到海边,与家里的一个老朋友待了一段时间。这位朋友是这里的渔夫,与他的父亲和叔叔做了三十余年生意。他骑马离开后,渔夫向正在码头边修补渔网的三个儿子吹了一声口哨。他们放下渔网,走到他身边。不久之后,两个年长的男孩驾着家里较小的那艘快船出海了,尽管这时候离夜渔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

他们驾船绕过思科纳岛,在天色刚刚变暗时,遇到了一艘从布鲁提尔浅滩的牡蛎床回港的牡蛎船。两个沙斯特男孩招呼了采牡蛎的人,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可卖,采牡蛎的人回答说他有,然后顶着风浪停下船,一边交谈,一边把牡蛎搬到小船上,然后各自离开了。男孩们在暮色中缓慢而谨慎地驾船返回沙斯特,采牡蛎的人则赶着时间以便在天光完全消失之前抵达思科纳。一靠岸,他就把船拴在生人码头,急匆匆地一路跑上山坡,来到银行。他横冲直撞地越过卫兵(他们都认得他,因此没有阻拦),像钻进洞里的鼬鼠一样穿过走廊,冲向董事办公室。

尼莎·洛雷登听完消息之后向他道了谢,付了酬劳,在他身后关上了门。她叫来一个文员,派他捎带几条口信。文员穿过走廊,走下阶梯,来到信使办公室,那里有五六个正在玩掷羊拐的男孩,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他交代了任务,男孩们便匆匆走下后门楼梯,进入城镇。其中一个跑下山坡,凭借灵活的身手和高超的眼力,穿过晚间散步的行人,抵达位于三狮街的高戈斯·洛雷登的住所。砸响大门时,他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门房穿着里衣,赤着脚走到门口,拉开门闩,看清来者后,让他站着别走,自己则一路狂奔着冲过柱廊和过道来到餐厅。高戈斯一家正准备吃晚餐。

“尤多?”高戈斯抬起头,餐桌上的闲聊声消失了。

“来了个信使。”这回答让人立刻会意,不必再问其他问题。高戈斯站了起来,把餐巾放在椅子上。“来我书房。”门房点点头,快步跑回门口,男孩正坐在台阶上喘气。

“谢谢,”男孩说,“我认识路。”

另一个信使跑上山坡,穿过雨水池和牛圈,进入被称为‘饮酒区’的杂乱街区。如果不熟悉这一片,就只能走赶牛街,围着广场绕一大圈。但他知道捷径,径直来到一家叫作“白色胜利”的便宜而整洁的小旅店。找店主浪费了一些时间,但当他拿出信使徽章,在那人鼻子底下晃了晃之后,进展就迅速得多了。店主大声叫来大儿子。一个男孩出现在厨房门口,端着一托盘的面包胚,正准备送进烤炉,为第二天早晨准备食物。

“别管那个了,”店主说,“去把岛民女孩和那个外邦老讨厌鬼叫来。是银行的事。”

店主的儿子盯着信使看了一秒左右,把托盘往父亲手里一塞,像参加接力比赛一样全力奔跑。他找到了两个外邦人的房间,但没见到人。他折返回来查看公共休息室,又去了小客厅。

“你们在这儿啊。”他说,“赶快跟我来,董事办公室给你们带了口信。”

维特里丝和亚历克修斯正在下棋,亚历克修斯拿着白皇后,悬在空中。

“你觉得她想要什么?”维特里丝问。

“你问错人了,”亚历克修斯回答。他把棋子放回先前的位置。“算打了个平局,好吗?”

“不好,”维特里丝反对,“别让人碰这张棋盘,”她对店主的儿子说,“这局棋非常重要,思科纳安全全系于此。明白吗?”

男孩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她——当然,他看所有外邦人都是这个眼神——然后带着他们下了楼梯,穿过天井,走进长长的厨房。信使正在这里喝一杯从店主妻子那里骗来的热鸡汤。

“你们需要立刻去见董事,”他背诵道,放下杯子擦了擦嘴,“我会给你们带路。”

“不用,”維特里丝回答,“我们认识路。”

“我会给你们带路。”男孩坚决地说。

维特里丝摇了摇头。“不,你得征用一辆干净舒适的马车和两匹驯良的马,还有,”她郑重其事地说,“一些软垫。你可以亮出信使徽章,反正你肯定有办法弄到。等有了马车,你才能陪我们去董事办公室。懂了吗?”

“可是……”

维特里丝表情非常严厉。“除非你想向董事报告,”她说,“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跟上一个在黑暗中狂奔几条街的十五岁男孩,心力衰竭而死。她听了你的解释后一定会理解的。”

十多分钟后,男孩带着一辆小马车和一个困惑的马夫回来了。马夫穿着里衣和长袜,披着马毯。“现在可以走了吗?”男孩可怜巴巴地问,维特里丝点点头。

“谢谢你,”马车摇摇晃晃、叮叮当当穿过赶牛街时,亚历克修斯说,“我今晚确实承受不了急行军。”

维特里丝点点头。“头很痛吗?”她问。

“没错。”

“我也是。”

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看到什么了?”维特里丝问。

亚历克修斯皱起眉头。“很难讲清楚,”他说,“我看到一座很大的建筑,不知道是会议厅还是礼堂,里面空无一人,除了我的老朋友卡纳迪——我跟你提到过他,是吧?噢,你当然认识他,我给忘了。总之,他坐在我正前方,盯着我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我一个劲拍他肩膀,但是没法让他转过来。这一切只持续了几秒,完全不懂是怎么回事。”

维特里丝耸耸肩。“我也不懂,”她说。“我看见的是——怎么说呢,如果我没经验的话,会以为它是个白日梦,因为它太正常了——当然,头疼不正常,不过睡觉的时候头没摆对位置也会头疼。”

“那么,你看到的又是什么?”

维特里丝皱了皱鼻子。“唔,听起来挺傻的。有点……太私人了。里面有我,有巴达斯·洛雷登,而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了,这么说你明白吧?真可惜。”

亚历克修斯一脸严肃。“在我听来,”他说,“你似乎把你美妙的天赐用在了一些轻浮又无意义的事情上。你有空一定要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

维特里丝耸耸肩。“不值得的,头疼太难受了。”她回答,“天呐,但愿一会儿不需要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太尴尬了。”

“我觉得大致讲讲就够了,”亚历克修斯说,“她午夜召唤我们,还这么紧急,难道是想知道你对她弟弟有没有不正派的想法?”

维特里丝哼了一声,“下一次,你自个儿走路。”

最后一个信使来到生人码头的海关厅,负责税务的副长官和当值守卫正烧着火,一边煮没收来的科里昂蜂蜜酒,一边烤奶酪。副长官听了信使的话,穿上大衣和靴子出了门,一边低声嘟囔一边顺着码头来到希望与决心酒馆。这是个朴实的地方,所谓的夜间住宿,就是允许客人在醉倒的地方睡上一晚。他要找的人就在这儿,名叫帕特拉斯·艾基涅格,是个佩里美狄亚难民,也是慈善号的船主。这是一艘总是停靠在码头最远端,装配好了船帆和索具,满载补给,却似乎从不出海的丑陋的独桅小快艇。帕特拉斯·艾基涅格这个人非常奇怪,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希望与决心,却从没有付过钱,也从没喝醉过。看到副长官进门,他立刻站起来,两人交谈了一分钟左右,副长官便离开了。帕特拉斯·艾基涅格则走出酒馆,快步走上山坡,来到镇子中心。他拜访了一些旅店和酒馆,在极短的时间内集结了一帮还算清醒的人当慈善号的船员。一小时后,小船已经漂在海上,船上的灯火慢慢消失在像是某种保护一样环绕着思科纳岛的海雾里。

“我受够这张凳子了,”维特里丝说,“硌得屁股生疼。”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我受够和董事聊天了,”他回答,“永远被蒙在鼓里,完事了还会头疼,而且我从来都记不起我们到底说过什么。不知道牛被挤了奶之后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维特里丝看着他。“感觉每次都在同时进行两场交谈,一场发生在这里,一场在别的地方。恼火的是,地方一变,说谎和伪装就不起作用了。但我们从来没谈过什么重要的事……等等,你这么一提,我好像也想不起之前说过什么了。我们可能真的被当成了被挤奶的牛。”她打了个寒噤,“不过我觉得苍蝇和蜘蛛的比喻更准确。”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对我来说,最难忍的还是那种耻辱。”他补充道,“我本该是最了解元理的人。结果,年高德劭的奶业学者发现自己是头奶牛。”

门开了。(“还不赖,”维特里丝悄声说,“这次没到一小时。”)领他们进门的依然是那个面无表情的文员。董事的椅子后面站着一个男人,维特里丝上次见到他时,他似乎没这么苍老,而且稍胖些。但现在的他更高更壯,好像长个子了一样。真奇怪。

“你好。”高戈斯说。

维特里丝点点头表示问候,然后看向尼莎。尼莎的样子很糟糕,脸颊陷了下去,头发似乎也稀疏了。也许她病了。

“不是,”尼莎说,“只是担忧过度。看在老天的份上,坐下吧。听好了,今天在参议大厅里,基金会投票决定派六千名斧枪兵进攻思科纳。我们不可能抵挡这种程度的攻击——闭嘴,高戈斯——就算可以,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会毁掉我们。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想换个战场。”

“当然。最省力的办法是改变他们的想法。”她停下来,闭了一会儿眼睛,“不幸的是,”她继续道,“我没意识到这件事有多难。”

高戈斯向前走了一步,坐在她的桌沿上。“她的意思是,”他说,“迎战反而要简单些。”

“我叫你闭嘴,”尼莎说,“不过我弟弟说得也差不多。用元理击退他们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当然也有胜算,但他们对此有所防范,大大增加了难度。这是我没预料到的。”她补充道,“我原以为自己垄断了魔法,但我错了。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对我来说比失去银行还要难受。”

“等等,”亚历克修斯插话道,“你是说基金会的人——抱歉——有魔法?”

尼莎不耐烦地摇摇头。“我现在没心情纠结术语。”她说,“听到参议会的消息后,我用——该死的,又是术语——连接,渠道,纽带……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我一直在制造的,就是你和你的朋友卡纳迪之间的那个东西。我试图通过你来接触他,让他去说服基金会的人,但我进不去。你记不记得看见他坐在你面前,却没法让他注意到你,也看不见他注视的东西?”

亚历克修斯盯着她,什么都没说。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瞒住我的。”尼莎说,“但现在他们把通道关上了。我进不去,又怎么在那边进行有效的活动?好像这还不够糟糕似的,”她接着说,“现在,他们又在攻击我。”她愤怒地看着维特里丝,“通过巴达斯攻击我们。”

维特里丝觉得身上突然变冷了,好像不小心深深割了自己一刀,只能回答,“噢。”尼莎不快地看着她,维特里丝想起了亚历克修斯关于不正派想法的玩笑话。

“当然,”她继续说道,“我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巴达斯还有一天左右就会回来,这是他的家。”说到这儿,她狠狠瞪了高戈斯一眼。高戈斯把头转到一边,“现在,你们突然变得无比重要,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这又是一个难以忍受的错误。说实在的,”她补充道,“我之前把你们留下,只是为了不让你们乱跑。感谢众神,我明智地保留了一点乡下人的美德。”

高戈斯听到这里,微笑起来。她无视了他。“就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保卫领土就靠你们三个了。高戈斯负责抵挡六千名斧枪兵,可以象征性地尝试一下。亚历克修斯——好吧,我得想想拿你怎么办。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们控制住了你可怜的朋友,你唯一的作用就是防守,做不了更有用的事了。至于你,”她露出目前为止最恶毒的眼神,维特里丝想要笑出声,但幸运地忍住了,“你去照顾我们那个天杀的累赘弟弟,祝你好运。过去近二十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你可以自己看看结果如何。”

十五

“睡觉,”高戈斯·洛雷登说,“是错误的,我不赞成它。如果一个收税员来到你家门口,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财产,你肯定会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发起暴动。但睡眠大驾光临,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生命,你却把脸埋进枕头,任由自己被它抢劫。唔,你愿意这样,但我不行。”他打了个哈欠,用拳头遮住嘴,“我还小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不受那混蛋的欺压。我开始循序渐进地减少睡眠,每年减少半小时。现在我每晚只睡四个小时也能生活如常,需要的话,我还能连续三四天不睡觉。所以等我到了你这个年纪,我就会比你多活整整八年——也就是连续四十八年,每天多四个小时。不信的话你可以拿算筹算一算。想想吧,多活八年。这就像商贩剪银币一样,你见过吧?他们从每块经手的银币上剪下一丁点,一段时间过后,就能攒满一罐银屑,可以带去铸币厂换新钱币。”

中士微笑起来。“好吧。”他说,“既然你们洛雷登家能欺骗所有人,那为什么不欺骗死亡呢?这样听起来才公平嘛。”

高戈斯摇了摇头。“只是我而已,我们家没有都这样。要说不睡觉强撑着,尼莎撑的时间还不如最便宜的兽脂蜡烛。到了晚上,我准备开始工作的时候,她已经半死不活,梦游一样地准备上床了。巴达斯比她好一点,但也不是夜猫子。”他叹了口气,把手伸到船舷外,让手指滑过海水。“告诉你啊,”他说,“如果能发明一种装在瓶子里的药剂,喝下去保证能多活八年,无效退还全款,我肯定会富得流油,足够买下沙斯特,不用打仗了。但如果你去说服别人每天少睡几小时,他们看你的眼神就像你杀了他们的孩子一样。不可理喻。”

中士哼哼了一声。“你和我的小儿子肯定合得来,”他伤感地说,“他才四岁,从来不在他母亲上床之前睡觉。如果强迫他去睡,他只会等到大家都睡着之后再爬起来。之前有天晚上他试图点燃油灯,被我抓了个现行——这事发生在午夜过后,他差点点燃整座房子。才四岁啊。”他摇着头重复了一遍,“按你的说法,如果他继续这样的话,等他三十岁的时候就活得比我还久了。”

高戈斯笑了起来。“等他到了十二岁,你把他送到我这里来,我会让他当我的夜间文书。”他说,“没道理让那些多出来的时间白白浪费。”

“你这话我记下了。”中士回答。

工厂区小岛的码头比平时还要繁忙。战争的消息传出去后,高戈斯立刻命令各个工厂把囤积的武器和原材料转移到思科纳镇。此刻每一艘能用的帆船和驳船都停靠了过来,等着装载木桶、麻袋、板条箱、罐子和盒子。“这个开局不错。”高戈斯下船时说,“但需要再安排一两个班次,也就是说需要更多劳工,更别提原材料了。还要考虑运输和储存的问题。如果没有驳船把物资运送到几百码之外的镇上,就算把成桶的箭塞满地窖也没用。”

“那就要造更多驳船了,”中士说,“或者也可以征用一些运牛船。”

高戈斯摇摇头。“不行。”他说,“运牛船都去了科里昂和南方大陆,忙着运木材和生铁回来。另外,造船厂没有多余的产能。我得在几个月内造出十艘商路破袭船,所以造驳船的事就别想了。”

中士挑起眉毛。“商路破袭船?”

高戈斯点了点头。“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破敌方式。不过,他们很可能自己给自己惹了些应付不了的麻烦。你想过沙斯特本土的农田能够养活多少人吗?如果运粮船无法抵达,住在那块微秃石头上的两万人就要饿肚子了。”

“有道理。”中士说。

高戈斯停下步伐,给一辆装满牛皮的手推车让路。“他们选的时间也不怎么明智,”他接着说,“居然在大麦收割季节刚到的时候宣战。相信我,这段时间很容易发生火灾。我是在农场上长大的,特别清楚这种事情。我的朋友,我们离完蛋还早着呢。也许这次,那些住在城堡里的混蛋能够从书本之外的地方认识一下战争。”

日程的第一站是伐木厂。高戈斯当初执意要在思科纳建一座一流的伐木厂,哄骗他姐姐拨了些资金,如今看来是天大的幸运。伐木场是他照着佩里美狄亚的海上锯木厂设计的,但占地更大,也更高效。他在工厂岛和思科纳之间那条狭窄的海峡上修建了闸坝系统,闸坝拦截海水,推动五个巨大的水轮,水轮又通过一系列无比复杂的齿轮传动,给占据了伐木厂大部分面积的飞轮送去动力。那是十座巨大的圆形锯,跟成人差不多高,在锯木坑里日夜不息地运作着。另有一套机械负责将木材运送到锯刃下。工人一共有三班,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负责装备运送带,摆放切好的木材,清理堆成小山的木屑,以及确保伐木厂持续工作。甚至还有两名医务员随时待命,负责照顾那些在旋转的刃片下一时疏忽或动作太慢的工人,给他们包扎伤口,清除木刺。

“我可以站在这儿看一整天。”高戈斯在震耳欲聋的噪音里喊道,“想一想小时候用锤子和楔子劈分木头要花多少工夫,我就知道我这辈子确实有点成就。”

锯木厂的工头表现出一副格外荣幸的样子,但高戈斯无视了他,立刻开始商量增加劳工班次的事情。工头快活而谄媚表情立刻消失了,如同被生醋侵蚀的珍珠。

“人手真的不够。”他不断强调,“十个锯子都在一刻不停地运作,每晚只会停工一小时进行护理打磨。这是非做不可的,否则不出一星期锯刃就磨坏了。”

高戈斯摇摇头,“那是你的问题,”他说,“我要在三周内看到生产力提高十分之一。具体怎么做是你的事。不过,”他继续道,“我可以给你点提议。我发现你们每切割一段时间就要让锯子停转十分钟,这是为什么?”

“为了上油,”工头回答。“避免锯刃卡死,减少需要打磨锯子的次数。”

“行吧,”高戈斯说道,“但为什么不能在它们运行时上油?反正抹油就花那么几秒钟,其他的时间都浪费在关闭和重启齿轮组上了。”

“为了安全,”工头答道,“我可不敢给运行中的锯刃抹油,您觉得呢?”

高戈斯点点头。“我知道你更愿意坐办公室,毕竟里头又安静又安全。所以,我建议你最好让我看到那十分之一的额外产能。不然你就得提着油桶和抹布棍子出去干活了,懂吗?”

随后他们去了抛光车间,这里的两个巨大的圆形抹布也是靠水力帶动的。兵器和盔甲都由它们做最后抛光。十个女人和十六个儿童在这儿工作,给等待抛光的物件抹上混合了粘土和泥水的磨料,随后固定在底轮上。空气里充斥着磨料和灰尘的味道,高戈斯敷衍地检视了一番,眼睛就开始疼痛流泪。抛光车间的工人一般都干不了太久。

“可以把这个车间关掉。”那名中士提议道,“反正抛光只是为了把东西弄得好看点。”

高戈斯摇摇头,“这是什么话?亏你还是中士呢。要是本来就灰不溜秋的,你要怎么拿头盔照不见人影做借口去吼你的士兵?这是涉及整个军队纪律的问题。”

之后他们又去了皮革厂,这也是高戈斯在佩里美狄亚皮革厂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四个主缸足有小屋那么大,旁边的脚手架支撑着吊机,将一捆捆皮料浸进缸里再提起来。老实说,这里的情况比抛光车间还要惨,所有工人都用布片蒙着脸抵挡恶臭。这里的人常说,你一眼就能辨认出广场对面的皮革厂工人,因为他的整个前臂都是黑的。当然,皮革厂工人不会出现在思科纳广场上,更不会让那些快乐的摊贩、悠闲的散步者撞上。

“主要问题是原料。”工头说,“每个月要是再增加十吨橡树皮,出产率就能提高四分之一。用其他原料代替的话一开始倒是能省钱,但是之后会得不偿失。”

高戈斯挠挠头。“那样得剥秃很多树。”他承认道,“不过这是我的事,你不用担心。我现在需要你生产覆盖船架的材料,基本上都是驳船,还有给水兵登陆浅滩用的登陆艇。记得去找船厂主,问问他尺寸。这件事很快就会成为你的第一要务,你得准备好。”

高戈斯继续巡视了黄铜铸造厂、盔甲厂、箭羽作坊、弓匠作坊(他和那里的工头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弟弟需要工作,如果有空位的话再好不过),还有制绳街。回镇上与库务员们会面的时间到了。这些家伙和他预想的一样阴沉难缠,个个都领了尼莎的命令,确保他不多花一分钱,还从他那里学到了以攻为守的战术。他还没提到制造商路破袭船所需的资金,他们就开始对他最近一次的账目提出质疑。如果不解决目前的浪费问题,就拒绝给他的新计划拨款。高戈斯的处理方法是一拳揍在首席库务员的脸上,打断了他的鼻梁。接着他把对方扶起来,给了他一块破布用来止血,然后继续进行刚才的讨论。库务员们的态度立刻出现了极大改善。

“事情不是问题,”高戈斯和中士一起穿过镇子前往军营时解释道,“人才是问题。把人的问题解决了,他们自然会解决事情。就这么简单。”

正如他所料,军营里的气氛颇为矛盾,混合了热忱与恐惧。战争动员总会给常备军队带来这样的影响。射箭场里挤满了人,每个箭靶前都有五六个人在练习,而平常一般只有两个。靶子上的红环和黄环被插得满满当当,已经没法再塞进一支箭了。高戈斯停步观看,首席箭术指导命人清理出一张靶子,专门供他使用。

“我得借一张弓。”他说,“说来惭愧,我最喜欢的那把坏掉之后,就没有好弓了。”

话一出口,立刻有大量的弓被捧过来供他选择,但他故意选了一把最平凡的标准军用白蜡木弓,又从桶里拿了一打常规破甲箭。人群很快聚了过来,密集得让他怀疑这些人还能不能喘过气来。

“试射三发,然后直接起射。”他一边用小腿肚抵住弓给它上弦,一边宣布,“你们觉得公平吧?”

人群齐声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拿起第一支箭,流利地拉开弓直到手指触到嘴角,向低处瞄准,又向右边挪了挪,放出一箭,射中了高出靶心一掌处的分环线。作为用陌生的弓射出的第一箭,成绩不差。高戈斯很清楚自己神箭手的名声必须保住。他清理思绪,集中精神,检查了站姿和弓的拉距,并计算了裕量。但第二支箭仅仅是擦过靶子的左下方边缘。他改变了主意——毕竟,他一向是借着冲动射箭的,从童年时期就一直放任双眼和双手替大脑思考。第三次试射时,他只是拉开弓,然后凝视着靶心松手放箭,脑子完全放空。这次稳稳射中了靶心的左上方。接着,他以最快的速度连射九箭,解下弓弦,一言不发将它交给箭术指导。士兵们欢呼雀跃,喊得嗓子都哑了。

“好啦,”他说,“不是难事。现在要是有人觉得军队配发的弓射不准,尽管来找我。没有吗?也好。”他咧嘴笑了,仿佛讲了个外人听不懂的笑话,“我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们,咱们思科纳岛生产的弓好极了。

“首先需要处理的,”阿维德·索福说,“就是船只问题。诸位同意吗?”

长桌的另一端,有人打了个哈欠。桌子右侧坐着一个通常会被会议记录员省掉名字的秃头男人,正在大声地吃一只鸡腿。

“不,”斯滕·莫格雷回答,“绝对不同意。我们的第一要务是制定总体战略,也就是行动计划。这一步完成之后,才能考虑船只之类的细节。”

索福对他怒目而视。“船只原来是细节啊,”他说,“我明白了。你是准备徒步走到思科纳?”

莫格雷宽容地微笑起来,两只手叠放在圆润光滑的肚子上。“这种话留到参议会上说吧,”他叹了口气,“眼下不适合展现索福家族著名的幽默感。多亏了你,我们俩才会陷入这场麻烦。如果你还想平安回来的话,我建议你别搞争强好胜的那一套,多想想怎么合作。显然,船只是个比较重要的细节,但补给线、通讯和战术策略也同样重要——战争中的一切都很重要。我的意思是,应该一样一样来。我们从头说起吧,怎么样?”

阿维德·索福迟疑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行,”他说,“船只的重要性不用我说了,来听听你的提议吧。”

“谢谢你。”莫格雷倾身向前,拉过桌上巨大的图纸。“这是思科纳岛。”他用香肠一样的胖手指戳着地图一角,“这里是思科纳镇。记住,这是唯一能停泊较多船只的避风锚地,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很适合登陆。当然了,这一定是整座岛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另一方面,如果要赢得这场战争,攻占思科纳镇是迟早的事,要么通过攻击,要么通过围困。而除非我们能长期维持有效的封锁线,否则围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瑞哈蒙·法伊姆用力地点头同意。这是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四十岁出头的男人。他接过话来,“正是这样,我们迟早得攻打他们防守最严密的位置,早些下手有何不可?在我看来,这场战争的关键在于‘压倒性的武力’。不管是什么战役,如果你的兵力超过敌方一定比例,就可以进行势不可挡的猛攻,而对方无从反抗。换句话说,可以碾死那些混蛋。而且,这样还能把己方的损失降到最小。反正,”他补充道,“我是这么想的。”

阿维德·索福摇了摇头。“我和你读过一样的书,瑞哈蒙,”他说,“你理解得不太对。如果是在开阔平坦的地方打陆战,那我同意你的说法。但对于生人码头这种防守坚固的地方,强行登陆是自找麻烦。如果你读完了那本书,就会读到在瓶颈区或者布防的堤道作战的部分。在这些战场上,兵力过多比兵力不足还糟。我认为如果从海上进攻思科纳,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

先前忙着给自己倒酒的斯滕·莫格雷敲了敲桌面。“你们俩扯得太远了,”他说,“思科纳镇确实是战争的关键,但它绝对不是唯一可行的登陆点。如果你们看看地图,就会看见红圈内其他可登陆的位置。”

众人纷纷挪近椅子,弓起脊背,开始研究地图。“你是不是太乐观了点?”临时财务员米希尔·波瓦特说,“有些圈起来的地方只是小海湾而已,供一条以上的渔船登陆都很困难。”

“我会说到这个的。”莫格雷耐心地回答,“在我说出想法之前先声明,这不是建议或者提案,不需要对我进行激烈的批判。我只想讲一个浅显的问题:在一处地方强行登陆,和在岛上各地多次登陆哪个更好?

索福耸耸肩。“斯滕,你明显对此颇有研究。”他说,“告诉我们吧。”

“那好。”莫格雷恢复了舒适懒散的坐姿,“先来想想反抗军是如何作战的。玩个词语联想游戏吧:说到‘沙斯特’,你会想起‘斧枪兵’;说到‘思科纳’,就是‘弓箭手’,对不对?既然大家都同意这一点,那接下来就需要让斧枪兵在战场上发挥出比弓箭手更大的优势。弓箭手最擅长什么?书上说——不是我的意见,是书上写的,作者都有真才实学——弓箭手在优势位置,防御开阔地带的大批敌军时战斗力最强。”

“这些我们都知道,”米希尔·波瓦特插嘴,“快讲重点。”

“没问题,”斯滕·莫格雷愉快地点头,“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在开阔地带大举进攻。也因为如此,我得强调阿维德说的‘人数太多反而不利’。很简单,冲击弓箭手防线的人越多,中箭的几率就越大。更聪明的做法是用分散的人员、灵活的阵型从多个方向围击,让他们无法统一瞄准。大家都知道,弓箭手和敌军数量之间存在一个临界比例,大概在1比10到1比13之間,具体看弓箭手的实力和两军之间的距离。如果弓箭手数量太少,低于这个比例,就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了重型步兵了。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分散己方兵力,将他们分割成数量不够的零散小队。”他停顿了一下,环视四周,“怎么样?诸位都同意吗?”

阿维德·索福努力装出百无聊赖的样子。“你说了,斯滕,”他说,“这些都是书上写的,我们都读过。你的提议不过是基础的包围战术,常识而已。”

莫格雷冲他微笑。“确实,但你看看地图就不会这么想了。你看见边缘那些褐色的东西了吗?那是山。思科纳岛可以说是一座大山,上面散落着小块平地。上学第一年那会儿,老师让我写了上百遍:有山的地方就有麻烦。你们也知道——伏击,补给,信息传递,左翼不知道右翼到底跑哪儿去了……确实都是常识。如果真的把六千人分成几百个人的小分队,像是撒玉米种子一样送进思科纳山里,那我们肯定会遭殃。你们都听明白了吗,还要我重新说一遍?”

阿维德·索福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叹了口气,“一开始让我们分散兵力,现在又说我们不能分开。你能不能拿定主意?”

“别激动,阿维德,”莫格雷回答,“没人针对你。我只想指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场战争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我们必须自己动脑子,不能从教科书里找出几段话,然后逐字逐句照搬。现在搞清了敌人的优势,也初步思考了如何避开它们,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地形吧。”

委员会中最年轻的成员佩尔·埃派兹举起了手,“我刚好在研究這个。我是教产权法的,我的二年级学生正在查阅地产契据,找出思科纳所有土地交易的抵押合同和租契抄本,关联起来看。等结果出来,我们会结合旧制什一税地图和人口统计汇报,应该能制作一张比主资料库的地图细致得多的测绘图。也就是说,”他紧张地笑了笑,“如果我们做得好,就能弄出一张可靠的、能让人真正看懂的地图。”

“这是目前为止最有用的——”阿维德·索福刚刚开口,莫格雷就打断了他。

“重点是,”他说,“你知道大概要花多久吗?”

佩尔·埃派兹想了想。“最多六个月,”他说,“不过。如果能从其他班分派更多学生来,很可能四个月就能做完。事实上——”

“四个月,”莫格雷重复道,“你是在建议我们把战事推迟四个月,等着你的学生把旧地契看完。”他摇摇头,“要能在四个星期内改进现有地图,才算有意义。否则我们只能用什一税地图凑合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补充道,“法律课上讲过,你那些地契里的示意图本来就是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来的。”

“是的,但文字内容通常会有更多细节——”埃派兹试图解释,但大家都瞪着他,他只能坐了下来,把椅子向后挪了一点。

“好了,”莫格雷接着说,“这个提议其实也有道理。地理学就是对地形的了解,至于地图——当我们安排两支或以上的部队进行协作时,必须确保他们用的是同一张地图的副本,比例也必须相同。别笑,”他补充,“以前出过这种岔子。一个指挥官用卡尺测量了地图,算出离抵达城市还有两天的路程。身处城市另一侧的同僚用的是不同比例的地图,因此估算的时间也不同。结果,其中一个人提前到了,只能孤身对敌,最后一败涂地。我需要你做的是,”他看向桌子另一边的佩尔·埃派兹,“让你的绘图班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一模一样的军事地图,第一批先制作二十张,做完也不要停下,直到我说够了为止。行吗?”

埃派兹默默点头。

“太好了,”斯滕·莫格雷说,“现在有进展了,让我们再接再厉吧。佩尔负责绘制地图,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准备要做?厄尔南,你能帮我做一些统计吗?首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补给物资——斧枪、靴子扣、咸肉……所有方面都要考虑到——然后是现有物资,最后算算需要补充多少。列出具体需要些什么、从哪里采购最划算,以及会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你能行吗?”

身材瘦小的数学系副主任厄尔南·米纳斯紧张地点了几次头。“那就好,”莫格雷说着转向坐在他左边的高个子灰发男人,“希欧尔斯,你可以让你的历史学生调查反抗军的简要情况,人数、所受的训练、装备,以及你能搞到的一切信息。要抓紧时间,多找一些收集信息的人:商人,渔民,间谍,只要是可能提供有用情报的就行。再调查一下最近运输的军用物资、后备军的大致数量、人口方面的数据,还有军事急件档案库里关于先前交战的记录。最好能找到一些反抗军的武器和装备,这样才能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他停了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向前略微倾了倾,盯着阿维德·索福。“至于我想要你做的,阿维德,”他丝毫不理会这位同僚脸上的表情,“既然你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么我想让你分析总结一下我们需要什么种类的船只,需要多少,在哪里能租到它们,开销大概会是多少。最好和希欧尔斯保持交流,他可以告诉你反抗军会用什么方式对抗敌船。做好准备,等到登陆的时候,别给敌人靠近我们的机会。好了,诸位,我有漏掉什么吗?”他等了两秒钟,“没人发言吗?好吧,如果大家在散会后有了新想法,请务必告诉我。至于现在,我建议我们两天后再次会面,看看取得了什么成果。同意吗?好极了。”他站起身来,“今天还真做了些有价值的工作,所以,谢谢在座所有人。只要我们继续这样努力,说不定就能活到明年的这个时候。”

众人排成一列走了出去,只留下阿维德和米希尔·波瓦特。

“我知道,”没等阿维德开口,波瓦特就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你这么想吗?”索福心情愉快地微笑起来,“我可不觉得。应该说,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波瓦特盯着他。“真的吗?回赎派的混蛋主导会议,操纵了整场该死的战争,把我们显得像一群蠢猪——”

“放松点。”阿维德·索福在桌子的边缘靠坐下来,把一张地图拉向自己,“仔细想想。现在斯滕占据了主导,而我们本就不想亲身参与这场战争,这点你不会忘了吧?假如这次行动彻底失败,我们可以置身事外,告诉别人这和我们没关系,全是斯滕·莫格雷的责任。”

波瓦特轻快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那如果很成功呢?”他又问。

“那样的话,我们平分功劳,谁也不会吃亏。再说时间还早着呢。我的猜测是,由于斯滕万事都想亲力亲为,最后肯定会为了这场战争而忙得不可开交,却没时间去想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你准备住多久?”早餐时佐纳拉斯说,“别多想,我就是问问。”

早餐是前一天剩下的面包,一块几乎透明的陈奶酪和一罐急需被喝掉的苹果酒。大家似乎都不饿。

“我不知道,”巴达斯回答,“老实说,我还没想过。为什么这么问?你们想我走吗?”

佐纳拉斯和克利法斯对视了一眼。“这也是你的家,你知道的,”克利法斯说,“但我们得实际一点。”

巴达斯抬起眉毛。“实际一点。”他重复道。

“没错,”佐纳拉斯说,“面对事实吧,巴达斯。我们生产的食物只勉强够我们俩吃。三个人就吃不饱了。”

巴达斯在座位上挪了挪。“不一定,”他说,“如果是三个像你们一样没用的废物,那确实不够。闭嘴,克利法斯,我想听你发言的时候会告诉你的。这是座好农场,父亲还在的时候就很好。虽然我们并不富裕,但也丰衣足食,付得起地租,谁也没有饿肚子或者没鞋穿。”

佐纳拉斯的脸涨得通红。“我们干活很勤快,巴达斯,”他说,“我们天不亮就起来放羊,而你还在窝里睡觉。你别来对我们指手画脚。”

“总得有人来说这些话。”巴达斯平静地回答,“噢,我并不是说你们懒,”他继续道,“你们一点都不懒。你们只是没用而已,而且愚蠢。不论做什么都会搞砸。如果做一件事有九十九种正确方法和一种错误方法,你们准会每次都选错误的。知道为什么吗?”

克利法斯站了起来,犹豫了一下,又坐下了。“我想你是要告诉我们吧。”他说。

“当然了。因为你们是废物,就这么简单。这不是你们的错,”他说,“你们俩是小儿子,从小到大没人教你们动脑筋。正常情况下,你们一辈子都只需要听别人指示,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最开始是听从父亲,后来是高戈斯或者我,再之后是高戈斯的儿子或者我的儿子。你们本应该一直被照顾着,只要卖力干活就够了,别人对你们的期望就只有这些。但现在你们要自力更生,能力又不够。对不对?你们不会说我错了吧?”

一阵漫长而沉重的沉默。

“好吧,”佐纳拉斯说,“这又怪谁呢?是谁因为在这里待不下去就跑路了?如果你留下来,如果你有骨气留在你该待的地方,而不是丢下我们跑掉——”

“看在众神的份上,我为你们拼尽了全力。”巴达斯恼怒地回答,“这么多年我一直冒着生命危险,住在比猪圈还差的地方,都是为了照顾你们——”

克利法斯又跳了起来。“噢,没错,好得很,”他叫道,“只用给我们寄钱就成了,好像那样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好像我们是残废,或者脑子有问题一样!我们只是想撞一次好运,让你能把那些该死的钱自己留着。如果你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可以突然跑回来当一家之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你真是比你那副样子还蠢。”

巴达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坐下,你这白痴,”他说,“你们俩别上蹿下跳了,看得我头疼。不管怎样,只要我接手了农场,一年之内就能让大家过得舒舒服服,手头宽松,这是事实。要是你们一直这样过下去,到老也只能靠干苦活勉强填肚子。何苦呢?还放不下愚蠢的自尊心,简直跟闹脾气的小孩一样。”

“是吗?”佐纳拉斯说,“行啊,哥,这么大的口气,你倒是说说你准备怎么办。”

巴达斯耸耸肩。“从哪开始说呢?”他说,“好吧,我随便就能列出十件你们做错了的事。从那边窗子看出去,能看到十排葡萄架,全都是叶子,一串该死的葡萄都没有。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修枝过度,浇水过量,施肥过量,葡萄架搭得太密,剪果剪得太多。旁边种的十行豆子施肥太多,已经被活活烧死了。枯萎的豆苗旁边,是死掉的李子树,死因是你们环剥树皮时切得太深。李子树后面是你们引以为傲的橄榄树苗,肯定是劳累了几个星期才整整齐齐全部种好的,但它们全都会死,因为它们正中间有两棵大橡树,傻瓜都知道橡树的根会把橄榄毒死。再说你们的洋葱——”

“行了,”佐纳拉斯嘟囔,“说得够多了。每个人都会犯错。”

“是啊,”巴达斯叹了口气,“但别人不会每件事都犯错。把所有事情都给搞砸还真需要点天赋。你知道最可悲的是什么吗?”他闭上眼,揉了揉,又重新睁开,“这些不幸大多都是因为你们太努力而造成的。说真的,如果你们只干最低限度的活,剩下的时间都坐在树下嚼草叶,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这实在是太好笑了。”

“行了。”佐纳拉斯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巴达斯看出他随时都可能动手,因此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是干不好农活。”佐纳拉斯继续说,“这又怎样?从来没人教过我们这些。父亲没有教过我们——噢,他倒是教了你和高戈斯。確保你们每件事都知道得他妈的一清二楚,而如果我们停下来提问,脑袋上就会挨一巴掌,被命令继续干活。父亲总是说,你们不需要知道这个,因为巴达斯知道。听话就行,动脑筋的事留给长辈去做。我们听话了,现在为什么是这个下场?我们只知道卖力干活,从没学过到底要干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又到哪去了?你在那座该死的城里杀人。”

巴达斯感到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不习惯愤怒,一个靠杀人赚钱的人几乎不会碰到需要发怒的场合。“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再提这个。”他说。弟弟们轻蔑地看着他。

“这是威胁,是不是?”克利法斯说,“我就知道迟早会这样。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了不起的剑士巴达斯,谁不服从就要挨他一顿狠揍。好啊,你要动手吗?因为我说了你不爱听的话就要揍我?”他放松下来,恶毒地咧嘴笑着,“我告诉你,巴达斯,我一直觉得你和高戈斯一模一样。”

“这话——”巴达斯开口,然后停住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话真不好听,克利法斯。我确实做了很多不光彩的事,但拿我和他比较——”

克利法斯奇怪地看着他。“这里的所有人都这么说,”他说,“为什么我们不能?”

巴达斯盯着他。“你说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为你们两个感到羞耻,哥哥,”佐纳拉斯插嘴道,“你之前寄来的钱体面人碰都不愿意碰,就算我们提出加倍付钱也不行。他们会说,我们都知道那钱是哪来的。那三姐弟都一样坏——说是三姐弟,其实他们想说的是整个家族,就好像我们也是那一路货色。但我们俩除了留在家里,试图填饱肚子之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笑了起来,“谋生我们不擅长,所以现在就待在这里,什么都不想管了。你把这弄明白行吗,巴达斯?我们不想你回来,就算你能让粮食产量翻两三倍也不行,因为我们受够你了,受够你们三个了。你能不能赶快离开,别再打扰我们?”

“佐纳拉斯?”巴达斯抬眼看向他的另一个弟弟。

“我和克利法斯一样,”他回答,“我们不欢迎你,这里不再是你的家了。回去吧,管你打算哪儿,别再来打扰我们就行。”

巴达斯点了点头。“那好,”他说,“我也看不出待下去有什么意义。那么,你们觉得我该回哪里去?”

两个弟弟都一言不发。他等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没法回城里,因为有个混蛋把它给烧了。我这么大年纪,就算有人肯让我入伍,我也不想再去当兵胡闹了。你倒是告诉我,我该回哪里去?”

克利法斯耸耸肩。“不关我们的事,”他说,“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你在那儿待了两年,肯定不至于太差。而且,”他补充,“如果你要过温馨的家庭生活,为什么不去找高戈斯和尼莎重归于好呢?要我看,你们般配得很。”

巴达斯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你说得就像你真心这么想一样。”他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你说得没错。这里确实不是我的家了。真遗憾。”

佐纳拉斯摇摇头。“你也许是个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他说,“但你对自己的家人一无所知。面对事实吧,哥哥。洛雷登家的男孩就是人见人嫌,做一样搞砸一样。这里所有人都这么说。”

“是吗?”巴达斯微笑起来,“如果所有人都这么说,那肯定是真的了。”他站了起来,走向门口。“你们不知道我曾经多么想念这里。在骑兵队的时候是这样,之后当剑士也是这样。我那时想,好吧,我这辈子没什么价值了,但至少我在给我的家人赚钱,照顾他们,承担作为兄长的责任。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在意的从来只有这个。所以我之前才没有回来,我知道自己在这里没法为你们做什么,只有在外面赚钱寄回家才有用。我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家人。”

克利法斯注视着他的双眼。“那你就是浪费时间了。”

巴达斯点点头,然后走出了门。院子里很暖和,阳光刚开始烤热空气,前一夜的雨水闻起来有股甜味。出于一时冲动,巴达斯蹲下身捡起一颗石子,扔向那只破旧的绵羊头骨。石子刚好打在正中间,清脆的响声传到屋子的后墙,变成回音,但头骨一动不动。他耸了耸肩,散漫地走向那扇通向屋后果园的大门。他正要解开那根用来代替早已锈蚀的门闩的绳子,身后突然传来靴子踩出的脚步声。

四个人站在他和房屋之间,都是思科纳弓箭手,一个中士和三个士兵。“巴达斯·洛雷登?”中士问。

巴达斯点点头。“是我。”

中士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向前一步。“你得跟我们走。”他眼中充满无比真切的恐惧,巴达斯看得出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

“好的。”他说,

“但是,”中士似乎没听懂,“我得奉命行事。”

“好的,”巴达斯重复了一遍,“我没什么需要带走的东西,直接走吧。”

他走到士兵中间,四人全部向后退缩——他们怕极了,他饶有兴致地想,是害怕我对他们动手,还是害怕自己不得不和我动手?说到这个,他们要是早来一个小时的话,确实有理由害怕。如果有必要,我会把他们四个都杀掉。

他考虑了一下要不要说出来,让他们知道自己运气多好。但最后什么都没说,而是伸手拿过离他最近那人手里的弓。他的动作很快,没有给对方防御的机会。

“别担心,”可怜的护送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赶紧说道,“只是专业兴趣而已。他们现在给你们发的就是这种装备吗?”

弓箭手点点头,想取回自己的弓。洛雷登把弓举到他够不着的地方,仔细查看起来。他把拇指指甲抵进弓背上一条很小的裂缝,那里有一根微微翘起的木刺。“幸好你最近沒有开过这张烂弓,”他说,“不然的话,上弓臂会当场打到你脸上,下弓臂则会击中你胯下,你的朋友只能用门板把你抬回去。真是垃圾。”他补了一句,将弓的一端插进松软的土地,用力压住那根开裂的弓臂,直到它突然折断——断口呈现出参差不齐的斜面,全是长长的碎片和木刺。士兵无声而痛苦地注视着他。噢,天哪,这损失得从他的薪水里扣,我没想到这个,这规矩只有尼莎才想得出来,“我帮了你个忙,对不对,小伙子?”

弓箭手看着他,“是,长官。”

“你不用叫我长官,我只是个平民。“

“不,长官。“

“随你便吧,”他把两截断弓还给弓箭手,感觉自己像是个授予军功章的将军。“我以前是做这个的,”他说,“靠做弓赚钱。幸好这把不是我做的。”

“不是,长官。”

“不是说我做的就不会断,”他继续念叨,只为了听到自己的声音,“但不会断成这样。出现这种断面是因为有个蠢蛋做弓的时候直接削穿了年轮。这样的弓很容易拉断,而且没法补救。”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大屋,但忍住了,“摆弄这些利器,一点小小的疏忽就会酿成大祸,让你瞬间傻眼。”

十六

战争降临得有些早。如同许多早产儿一样,在降生之初,它前途未卜,性命岌岌可危。

第一场冲突发生在一艘科里昂货船的甲板上,当时正锚泊在琉卡斯海湾。交战的不是思科纳人,也不是沙斯特人。船主的名字没有留下记录,他本来准备驶往沙斯特,把自己的船租给基金会当运兵船。为了不白跑一趟,他装载了一百零六桶上等科里昂葡萄干,这东西向来能在沙斯特的集市上卖个好价钱。在码头旅店谈论船上的货物时,一艘琉卡斯沿海船的船长凑巧听到了,决定把它们据为己有。为了给自己的行为赋予正当性,他决定利用琉卡斯著名的中立法令——元老院和人民不会介入在其领土或海域上发生的任何军事活动——升起几个小时前颇有远见地从洛雷登银行代理那儿买来的银行船旗,宣布这是一艘思科纳私掠船。为了确保海岸巡防队绝对不会干预,他将自己的意图告知了距离最近的国家官员,也就是海关督察员。后者刚刚从科里昂货船船主那儿得了一笔丰厚的贿赂,作为一次马虎的货物检查的报酬(货物清单上写着船上无货),于是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派一名海关文员去通风报信。因此,当沿海船以骚扰敌军海运的名义靠近货船,宣布要没收葡萄干时,发现货船船体已经被松垮的油布保护了起来,以便防御抓钩。船员们全部站到了甲板上,拿着能找到的一切武器准备拼死一搏。

理智而善于投机的船长不愿意做这种生意,下令终止对峙,就此撤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货船追了上来。货船上有四个桑提亚船员,热爱十字弩,乐于远距离射击后撤的沿海船。一发弩箭射中了大副的腿,导致他翻过船舷栽进海里。为了救他,沿海船停了下来。货船乘机驶到它旁边,降下油布,做好了强行登船的准备。沿海船船长见状,立刻也组织了一支登船队,想着就算打起来,也得在别人的船上打。最后,一个叫瑟普伦·欧喀思的水手率先登上货船,用一把弯刀砍中了警卫的后肩,思科纳-沙斯特战争正式拉开序幕。

战斗没持续太久。琉卡斯人的武器更好,经验也更丰富,但人数只有对方的三分之一。因此夺船几乎是不可能的。狠揍一通,确保对手没心思考虑强登沿海船后,琉卡斯人便退了回去,降下洛雷登船旗,返回港口。双方都没有死人,唯一的重伤是个意外—— 一名货船船员看到对方登船了,慌忙躲进索具里,结果滑了一跤,摔在甲板上,磕到了后脑勺,最终失去了一只眼睛。在不同版本的记录中,这个人分别是科里昂的霍格·皮隆波、佩里美狄亚的米亚斯·科诺丁,以及岛民胡伊尔·拉芬。

一句话,这属于让严肃正统的战争背上恶名的那种乱斗。无组织,没目的,而且基本上毫无意义。消息传到沙斯特基金会后,他们立刻公告声明:不经过沙斯特航海与贸易院的批准,不得自称基金会下属船只。这么做不仅是为了防止琉卡斯事件重演,保障正常贸易,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毕竟,这场战斗会被人们视作战争的开端,他们不想让这么愚蠢的行为和隐修院的毕业生扯上关系。

长凳很不舒服,一向痛恨闲坐的巴达斯·洛雷登感到又累又无聊,并且非常想脱掉湿衣服烤火取暖。起身离开的欲望很强烈,但他没有这么做的力气,而且身无分文,无处可去。

最终,一个文员找到了他——他脑袋垂在胸前,像个在睡梦中死掉的人——并把他叫醒了。

“她可以见你了。”他说。

“哦,”巴达斯睡意蒙眬地回答,“好吧,走。”他站起身,跟着文员进了尼莎的办公室,里面只有她一个人。

“你好,巴达斯。”她说。

“你好,尼莎。我能坐下吗?”

“当然可以,你不用问我。要喝点热汤吗?”

这么说,姐姐躲在房间里煮汤,却把我关在门外。但他饥肠辘辘,于是回答:“好的,谢谢。”尼莎提起长柄汤勺,往一只木碗里装满热汤端给他。他倾斜碗沿,喝了一大口。是浓郁辛辣的鱼汤,味道不错。

“真好喝。”他说。

“食谱是沙斯特的,”她说,“他们那儿的人对一切都有研究。”

他点点头,又喝了一口。

“来点苹果酒如何?”她问。

“好,”他回答,“但我更想喝淡啤酒,如果你有的话。我刚才睡得不规矩,现在正头疼呢。”

尼莎微微一笑,给他倒了一杯淡啤酒。“做了好梦吗?”她问。

“不知道,”巴达斯回答,“我不记得了。只是睡觉姿势不对才头疼的,这我能肯定。”

“当然,这是你的事。”她说着在桌子后面坐了下来,十指对齐呈宝塔状,“这次我们要拿你怎么办呢,巴达斯?”

他看着她。“别问我,”他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别弄得太让人紧张就好了。你派的那艘船糟透了。”他打了个喷嚏。

“你得待在镇上。”尼莎说,“上次你差点出事,这次我不会允许你一个人四处乱逛了。免得你被一队斧枪兵抓住,带到沙斯特当人质。”

巴达斯缓缓点头,然后喝掉了剩余的汤。“这就是官方说辞?”他说,“好吧,也有道理。”

“还好我抢在他们前面想到了。”尼莎说,“毕竟,如果我这么容易就能找到你,他们也能。要找你的话,老家是个很明显的目标。”

巴达斯叹了口气。“和我讲讲你的这场战争吧。”他说,“照船上那些人的说法,你似乎十分重视。我猜这不仅仅是我之前卷进的冲突升级了那么简单。”

“对方要派六千个斧枪兵,”尼莎回答,“高戈斯坚持认为我们可以一战,我只能一直提醒他,那不是我们的目的。你记得父亲以前讲的那个故事吧,关于老头和一桶梨子的?”

巴达斯想了想。“老实说,不记得了。”

“噢。”尼莎看起来有些吃惊,“这么说,也许不是父亲讲的。不管怎样,是个好故事。从前有个老头,他有一棵好梨树,有一年,他收获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梨子。‘我不会把它们浪费在村里的集市上,’他对自己说,‘我要把它们带进城里,那里的人愿意为了好货出大价钱。’于是他把梨子放进桶里,把桶装进手推车,然后出发了。但他从来没进过城,低估了路上会花的时间,所以他只带了够吃三天的食物。五天后,食物吃完了,但他连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他饿极了,周围的沙漠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所以他打开桶盖,开始挑最小最酸的梨子吃。长话短说,他最后进了城,但是梨子都在路上吃完了。怎么样?”

“还不错,”巴达斯回答,“但不是父亲讲的。”

“也许吧,”尼莎回答。“总之,我不想让高戈斯为了赢得一场战争而耗尽我们所有的资源,就像老头吃梨子一样。再说最近的业务只能算凑合,并不是特别好。除非有明确的目标,否則参战没有意义。”

“这句我记得,”巴达斯说,“这是麦克森舅舅以前常说的话。”

尼莎摇摇头。“他确实经常说,但这句话是我小时候编的。你还记得他来家里做客吗?啊,你当然记得,你就是在那时告诉父亲你要离开家,加入麦克森舅舅的骑兵团的。”

“不过我没去,一直留在家里。”巴达斯回答,“直到父亲死去。”他突然不说话了,等了一会儿才开口,“原来他是从你那里学的。无论如何,仍然是句不错的格言。”

“谢谢你。”尼莎打量了他片刻,头略微偏向一侧,仿佛他是个字谜,而她马上就要解开。“你要么是成熟了,要么就是丧失目标了,”她说,“我希望是前者,但看着不像。看样子家里的情况和你想的不太一样。”

巴达斯耸耸肩。“告诉你一声,”他说,“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都挺好。你还记得他们俩吧?你的弟弟。”

尼莎皱起眉头。“谢谢你,”她说,“不过我早就知道了。我花了大价钱让人每个月向我报告他们的情况。你要是早点来问我,我就可以告诉你的,省得你回去一趟。”

巴达斯抬起头。“有意思,”他说,“你的探子是谁?”

“什么探子?这是关心家人。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是米哈斯·休旦——你记得吧?推着小车挨家挨户补锅卖杂货的那个人。”

“神啊,他还活着?他肯定有一百岁了。”

“七十七岁,”尼莎回答,“每个月他都去托诺斯的真现酒馆向店主报告,我的信使从西拉因返回经过那里时,店主就会把报告转交给他。为了确保他们不受伤害,我已经关注他们很多年了。”

“明白了,”巴达斯思考了片刻。“也就是说,你知道我给他们寄钱的事。”

尼莎点点头。“你从来都不擅长理财,巴达斯,”她说,“总是把钱往无底洞里扔。母亲以前也说过,你总喜欢用水去修补水壶上的漏洞。”

巴达斯摇了摇头。“这是我活该,”他说,“谁叫我盲目乐观,相信他们不会搞砸收钱这么简单的事情呢。”他懊悔地笑起来,“你记得住在哲奥斯灯塔那边的窝棚里的‘女巫’吗?她儿子常年给她寄钱,而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埋在地板底下,自己只吃萝卜和捡来的麦穗,穿着破麻袋。她觉得把钱存起来的话,以后遇到困难可以救急。等到她死了,人们把钱挖出来,发现起码有三百枚金币,足够买下一整座山谷。我在想,挥金如土是不是也比这强些?”

尼莎弹了弹舌头。“农夫拿着钱就像猴子拿着十字弓一样——肯定干不出好事来,而且很可能会惹来巨大的损失。对了,说到家里人,你还没问高戈斯怎么样呢。”

“嗯,”巴达斯说,“我没有。”

“他走了差不多一天了,去采购做桅杆的木料。他在制造商路破袭船,天知道我为什么允许他这么胡闹。我们根本负担不起,造出来其实也没什么用处。他应该后天就会回来。他回家的时候你不许离开。我受够你们俩之间剑拔弩张的状态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事情要忙。不是说你非得爱他不可,别惹出麻烦就行。我就这点要求。”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吗?”他说,“正如你刚才所说,我觉得我已经无所谓了。这样好了,他不来烦我,我也不会去烦他,这样就没人会受伤了,行了吧?”

“不行,”尼莎看他的眼神像是他任性不肯吃饭一样,“他要是心烦意乱,闷闷不乐,我可承担不起后果。他还得打仗呢。不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这么说来,还有另一件事。我女儿,她现在和高戈斯住在一起。我们正尽量不走漏风声,但她早晚会知道你回来了,到时候会更麻烦。噢,高戈斯说他现在能控制住她了,比以前好了很多。但我是她母亲,我了解她,知道她早就过了能够被改造的阶段。我不想把她关回监狱,但是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我得承认,她极其执着。”

巴达斯揉着下巴。“你会把她关起来,”他说,“有意思。关多久?永远吗?”

尼莎不耐烦地看着他。“暂时而已,”她说,“我只是接受了事实,她不适合放出来自由行动。这次我会安排得更妥善一点。我承认当初把她关进监狱是个错误,等同于给猫喂奶油。我认为她需要住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配备看护,确保她被照料妥帖、会好好吃饭,至少我们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需要这么做。至于之后我们搬走,我会再想更合适的方法。总之,只要你离她远点,就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了。”

巴达斯点点头。“一切都在控制之下,”他说,“那就没事了。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我想可以,”尼莎说,“目前我需要你留在银行大楼里——文员会给你带路的,你得花一段时间才能摸熟这里。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那完全取决于你。你已经到了能够自娱自乐的年龄了。但我不允许你不带护卫就悄悄溜出去。明白了吗?我的要求不多,”她补充,“你我都清楚,这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

巴达斯叹了口气。“随便吧,”他说,“不过,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要个能够干活的地方,还有一些工具和材料之类的。你知道的,我需要做点有用的事情,哪怕是错觉。”

“没问题,”尼莎回答,“高戈斯肯定会感激你为战争做出的贡献。他似乎对你的作品评价甚高,但我觉得他有点偏心。”

“我知道,”巴达斯说,“他一向心软过头。”

建立世界上最宏伟华丽的会堂,却将在这里举行的集会称为镇民会议,这是典型的岛民行事风格。

会堂是七十年前建成的,岛民们一向非常自豪,因为建造它所用的每一分钱都来自自愿捐款。不过,在这个将无法与邻居统一步调视为最大耻辱的社会里,所谓自愿捐款到底有多自愿,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工程一经开始、没办法停止之后,岛民们就以对待持续性问题的一贯方式对待它了:充分享受这件事。

很大程度上说,正是岛民将义务和责任转化为乐趣的能力造就了他们的独特之处,也给他们带来了独特的成功。这基本上是他们竞争欲的延续——如果有一个人给会堂工程基金捐献了二十枚金币,下一个肯定会捐献二十五枚金币,再下一个就是三十枚。商人们的荣誉便是每次远行经商归来都给会堂工程带去一份贡献:一桶彩色的马赛克锦砖,一匹红天鹅绒布,一支银烛台,一捆拥有美丽纹理的杉木板,一万根科里昂产的钢钉,一个佩里美狄亚来的石匠……当会堂终于宣告落成的时候,没来得及赶超死对头最近一次贡献的商人们纷纷发出愤怒而痛苦的嚎叫。据谣言说,会堂底下的地窖里塞满了一沓沓金箔、一包包发霉的金银线绣花布料,还有干结得如同石头一般坚硬的石膏粉,全都没来得及打开。如果把壁画从墙上铲下来装进板条箱,可以铺满整条商路。在这之后,人们的乐趣便转向了别处,捐献物逐渐变少,最终停止了。如今,人们再也没有心情观赏那些让人目眩神迷的马赛克砖,或者去注意那开阔得惊人的屋顶了。会堂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仿佛它一直都佇立在那里一样。人们只是将它看作举行会议的地方。与在露天场地举行会议相比是个进步,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文纳德·奥泽尔在镇民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堂,但差点没找到座位。沙斯特希望能租下七十条配备船员的船,用以和思科纳作战。消息已经传遍了全岛,就像关于免费啤酒的谣言一样,一开始近似真相,最后发展成了只要你拥有比汤碗更大的容器,就能从基金会金库大捞一笔。最后,他总算在第七排一个肥胖的油灯批发商和一群大概同属鲱鱼商联合会的愁苦老人之间找到了位置。

过了很长时间(坐在鲱鱼商旁边,时间流逝得很慢),会议发起者走上演讲台,做了自我介绍,并说明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的,沙斯特方面确实有意租用船只,主要需要可以用来运兵的大型运输船,但也想要几艘轻快的独桅纵帆船用于护送。作为岛上的基金会官方代表,会议发起者有权接受来自个人、商会和公司的投标。有意者需要撰写投标书,送到位于小市场的基金会总办公室,招标结果会在三天之内公示在广场上。还有什么疑问吗?

文纳德深吸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我有话要说。”由于低估了会堂传声效果,这句话说得很大声。所有人都盯着他。

“我有话要说,请听一听。”他用小声重复道,“我叫文纳德·奥泽尔,你们可能认识我的父亲胡伊·奥泽尔。我要说的是,我有个妹妹,她正被洛雷登家族的人拘禁在思科纳岛上。我不知道原因。不久之前,管理洛雷登银行的那个婊子把我们俩召了过去,扣留了我妹妹,命令我在两天之内离开思科纳。这件事对大家的影响不用我说了吧。如果不能自由决定去留,还要被人欺侮,我们的生计就岌岌可危了。显然,我的想法不够冷静,毕竟被扣留的毕竟是我妹妹,我都快急疯了——你们也想象得到。但是,在你们说‘真不幸,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之前,我希望你们想一想:如果听任事情发展,就等于告诉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和恶棍:我们无法自保。如果你觉得这是经商之道的话,我得告诉你,我不同意。总之,”他补充道,“我说得够多了。总之除了钱之外,我们还有其他帮助沙斯特的理由。既然我们打算这么做,就应该要求沙斯特在与思科纳议和时把释放我妹妹当作基础条款。”

文纳德坐了下来,会堂里出现了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一半是怜悯,一半是难堪。最后,第十一排有个人站了起来。文纳德不认识他。

“其实,”那人说,“刚刚的发言者——我恐怕没记住他的名字——所持的观点也有道理,或者说至少有一定道理,我不太清楚他想要说明什么。事实上,我很确定他本来想说的和这个观点没关系,但它仍然有价值:我们都是商人,生意人,这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都住在这座小岛上,因为有大量优良船只,外界没人敢找麻烦,在岛上也没有人对我们发号施令。因为在过去的两百年间,我们已经证明了这样的社会既不想要、也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政府。这样好极了。”他愉快地说,“就算能随心所欲,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定居,我们仍然会选择在岛上做商人,因为其他生活远不如这样好。想想吧,邻居们。仔细想想。”

他停顿了片刻。四周鸦雀无声。

“而现在,”他接着说,“沙斯特的朋友来了,提出要用大笔的钱租用我们的船只。这听起来很棒,不是吗?和你们说吧,我一听到传言,就像松鼠蹿上树一样飞快地赶了过来。我有两艘船,一艘是巨大的木材货船。假如哪天我能找到一块够大的礁石把它撞沉的话,就能提出巨额保险索赔,但除此之外它没什么用处。另一艘是航行起来和打水漂一样轻快的小独桅帆船,载货量和我衣兜的容量差不多。这些好心人愿意每个月付给我的钱,比我一个季度的收入都多。但是,我思考了一下,想和大家分享我的看法。我关注的重点是,沙斯特要租我的船去打仗。

“别误会,如果沙斯特和思科纳想要互相伤害,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如果他们需要购买货物,比如木材或者铁矿之类的,我会很乐意卖给任何一方,同时做两方的生意也行。稍微看长远一点,如果思科纳被狠狠教训一通,我会非常高興,因为洛雷登银行的经营方针是分散投资与扩张发展——朋友们,让我为你们翻译一下吧,这就意味着干涉我们的生意,生产低价货物,供应给他们自己的贸易联合会成员,以此削弱我们的竞争力。我不喜欢这种局面,政府插手商业就像是狐狸开养鸡场一样。所以,如果思科纳遭了殃,你们肯定会看到我帽子上插着石南花喜气洋洋地走来走去。”

人群发出一阵笑声。发言者等到笑声消失,继续说了下去。

“但是,”他换了一个强硬的语气,“我认为这就是问题所在。假如我们插足这场战争,而沙斯特输了,这样对生意有好处吗?我不觉得。那样我们就再也无法踏上思科纳岛半步了。好吧,也许你会说,这不太可能发生,有什么可担心的呢?这也没错,可要是插足了这场战争,然后沙斯特赢了呢?情况会变好吗?拜托各位想想吧。要是那样的话,人家会怎么看待我们?在别人眼中,我们岛民和沙斯特结成了联盟,一起对抗了思科纳。迄今为止,我们不论去哪里,都是独立身份,所以没人找我们的麻烦。我们是优秀的交易对象,做生意公平可靠,货物最为低廉,欺压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导致失去日后做生意的机会,差不多等于把钱放到麻袋里直接往海里扔。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开始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府一样行动,接下来会怎样呢?岛国加入沙斯特一起对抗思科纳。岛国要求思科纳释放人质。我不用明说了,邻居们,我想你们不需要我解释就能理解。

“行啊,你可能会说。那我们该干什么?抵制沙斯特的提议?因为对别人看待我们的方式抱有不明不白的恐惧,就拒绝一笔高利润的生意?听起来不像个好办法,是吧?假如你乖乖抵制了提议,却看到隔壁邻居没有因为政治因素而耽误生意,和沙斯特签了长期合同,你又会怎么想?

“所以就这么办吧。我要感谢艾希莉,她姓什么来着——佐希思,没错,艾希莉·佐希思——以及沙斯特银行财团的其他成员,各位如果想把船租给他们也尽可去租,没有问题。但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向基金会示威,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会选择阵营,不会向外界求助或者求和,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国家,只是刚好住在同一个地方,又大多做着同样营生而已。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提起这个人的妹妹,一个字都不能提,尤其是不能干涉其他政府的内务。抱歉,邻居,我真的很同情你,但我的看法就是这样。不冒险外交,不选择阵营,不进行道德支持,什么都不做。那些都不关我们的事。”

文纳德愤怒又困惑地离开了会议。在议程最初,除了和思科纳有大量生意往来的小部分商人之外,似乎所有人都赞成与沙斯特做生意(后来他发现那个发言者也是其中之一,其他参会者在他开口之后就猜出来了)。会议结果是,沙斯特的代理人得到了一番颇有侮辱性质的说教,以及大量签好的租船合同,之后会一起转交给总部。在那个发言人的鼓动下,没人提到个名叫维特里丝·奥泽尔的女孩。

文纳德回到家,摔上门,走进账房。文员们正在誊写信函,用方格棋盘算账。他心情差极了,对两个文员骂了脏话,其中一个的罪过是不等天黑就点灯照明,另一个则是放着仔细削削还能再用一小时的旧笔不用,反而去罐子里拿新的。房间里鸦雀无声,气氛绷得紧紧的。这时,看门人进来报告艾希莉·佐希思前来拜访,要见老板。

“你放心,”艾希莉说,文纳德给她倒了一杯加了薄荷和碎肉桂的蜂蜜热酒,“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忙的。你知道尼莎想干什么吗?”

文纳德摇摇头。“但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更正道,“我隐约知道这一切和我们上次在城里涉足的所谓的魔法有关,牵涉到老亚历克修斯和巴达斯·洛雷登。也就是说,”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即使有人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可能听懂。”

艾希莉点点头。“我懂,”她说,“我也不确定自己相不相信那种东西。我肯定会尽我所能让维特里丝得到释放。我可以给总部写一份报告,在里面强烈暗示:只要如此这般一番,岛民就会坚定地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他们上钩应该不难。他们完全无法理解岛上没有政府这回事,宁愿相信这里有一个暗中操控一切的秘密阶级,而这个阶级表面上公开中立,其实暗中希望人质获释。这一套很符合他们虚构出来的那种阴谋论。但就算沙斯特相信了这一切,我也说不准事情会怎么发展。显而易见的是,他们想全力一战,彻底除掉思科纳,所以没人会对和谈产生太多兴趣——除非高戈斯·洛雷登让他们吃几场大败仗。很抱歉说这种悲观的话,但如果让你期望过高就太残忍了。”

“请尽力而为吧。”文纳德一边给自己杯中加满,一边说,“我只能指望意外得到什么重要的军事情报,以此和尼莎·洛雷登交换人质了。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能做什么。但要找到她不知道的信息,可能性实在太低了。那女人真难办,艾希莉。我觉得她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

“我会努力的。”艾希莉拒绝了他再次给自己倒酒,“至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应该能想办法给维特里丝送信。”

文纳德终于露出了微笑,这是许久以来的第一次。“谢谢你,”他说,“我今晚就写信,明天一早交给你。至少可以让她知道,我没有把她忘了。总之,”他勉强说,“这件事就说到这里吧。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思科纳真的像大家说的一样败局已定吗?”

艾希莉打了个含糊的手势。“你自己算算就知道,结果一定是那样。”她说,“六千个斧枪兵对抗——多少来着,七百个正规军弓箭手,再加上高戈斯能强征到的士兵。就算不是管账员也能看出这种兵力差距。不过另一方面,”她看向窗外,“从之前的情况看,也许人数并不是那么重要。高戈斯击败沙斯特突袭队太多次了。倒不是说他是什么军事奇才,只是突袭队犯了太多愚蠢的错误。”她微微一笑,“我们佩里美狄亚有句老话,据说出自巴达斯的舅舅麦克森将军:一百场决定性的战争中,九十九场都是输家打了败仗,而非赢家靠自己的能力取胜。战略之道只是设法让敌人自掘坟墓的同时,尽量避免己方犯错。到目前为止高戈斯一直是这么做的,效果相当好。不过胜仗打得太多导致敌人发动全面战争,这或许是个错误。我觉得高戈斯可能会取得一两次大胜,杀死大量斧枪兵,但这样只会引来沙斯特更猛烈的反扑。”她摇了摇头,“这是一场好戏。我认为他唯一的胜算就是用一场胜仗让沙斯特派系局势大乱,但对他来说,那很可能也是自取灭亡。”

墨水里又落满了灰,水笔用旧了,四处溅墨。羊皮纸碎片已经被重复使用了太多次,刮出了破洞,有些地方被墨水洇透了,导致字母看上去就像一棵棵覆盖着苔藓和藤蔓的树。油灯的灯芯也该换了。但玛基拉仍在坚持书写,因为书法测验的分值是七十分(不管内容如何,只要字迹好看就能拿分)。这个高分也许可以抵消必然会惨不忍睹的应用几何考试。而只有在学位测验里拿到好成绩,她才能进入三年级的一等线……

水笔的笔身上破了个口子,边缘将她中指的第一个关节和指甲侧边磨破了皮,疼极了。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让皮肤变得坚韧一点。也许可以抹点什么药膏。好像生谷物酒挺管用,之前在哪儿读到过来着。不过知道这个也没什么用,因为她手头没有生谷物酒。她记得自然哲学课①的实验上用过这玩意儿,那个总是在储藏室里“一不小心”撞到她的圆脸男孩(他叫什么来着?不记得了)不就是自然哲学系的二年级学生吗?

她眯起眼睛,看着正在摘抄的这一页。正文十分清晰,使用的是约一百二十年前的粗体连写字,出自佩里美狄亚的商业誊写店里某個懂得如何排版的抄写员。书里的评注才是问题所在。它被潦草地写在正文的空隙里,有时从右往左,有时从左往右,其中布满用来节省空间的学术缩写,写字用的笔尖已经被削得细如发丝。马克罗认文有误,对比优西《论哲》23章34-60行。但《概括》9章17行及后注对赛伦相反,最好不同抄本——这些字全部挤在同一行正文上方的空隙里,最后几个词由于位置不够,写到了纸页边缘,就像一排花梗上的蚂蚁似的顺着句子末尾一路向上爬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至少没有在空隙里塞进三四代学者的不同评注,让正文也变得难以辨识,叫人读起来就像刚识字的小孩读字帖一样既缓慢又痛苦。

马克罗比乌斯认为此段文字内容错误百出,她谨慎地转写。对比优西比乌斯的《论哲学》,23章34-60行。但是也要注意《概括综述》9章17行以及其后的评注里对赛伦提乌斯的相反观点,最好阅读不同版本的抄本。好吧,她想,这样有意义吗?饱受关注的正文只不过是两个死了四百多年的学者之间的斗嘴罢了,争论内容还是关于某个很早就被公认的、既怪异又粗糙的理论中一个很小的细节。大概有意义吧,否则她为何要坐在这里,把内容逐字摘抄到从风箱修理铺那里搜刮来的羊皮纸上,隐隐盼望着这样就能加强记忆呢?它有意义是因为那些制定考试的人认为它有意义,而他们这么想是因为他们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一样坐在这座图书馆里,盯着这本书。这似乎是评判一切的唯一标准。不过她还是好奇,上一次有人不是为了二年级学位测验来借阅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两百年前?还是三百?

她看着面前的纸页,思考着正文里的下一行内容。又是那个愚蠢又偏激的文员,在断言同样的本质在同样的时刻同属有形和无形的时候,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没错,他的无知与愚蠢让任何学者都不屑于理会他的意见。因此——

玛基拉打了个哈欠,抬起头来,直到窗外的景色映入眼帘。外面天气晴朗,空气清新,在深蓝色天空的衬托下,思科纳岛慑人的轮廓显得十分清晰。敌人显然就潜藏在那里,他们是黑暗和邪恶的最新化身,永远等待着弱者、无助者与不乖乖吃饭的坏孩子。敌人的距离如此之近,和她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峡,这让她觉得不安。她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凝视海水,想象影子般的柳条艇掠过暗色水面,矛尖和头盔边沿在孤星的微光下发出闪闪寒光——这样下去她的学位测验肯定不及格,只能回家去了。噢,让思科纳见鬼去吧,谁让它既和基金会打仗,又干扰她复习!

她没有抬眼,因为她知道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不是真的,她又进入了那种非自愿的课外幻象之中(要是能把它们算进年终成绩里就好了——可惜不行,而且,要是现在头疼起来的话,就太不方便了……)

“玛基拉,”亚历克修斯说,“抱歉,我打扰你了吗?”

“有点。”她回答道,尽力掩饰自己的愤慨。毕竟,亚历克修斯教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学者之一,她应该感到骄傲——

“你学习太辛苦了,”他说,“而且睡眠不足。如果考试的时候睡着了就有意思了。别笑,我有个朋友就这么干过。为了应对那一门科目,他勤学苦读了一整年,最后只来得及在试卷上写完自己的名字就睡了过去,直到监考官摇醒他,拿走白卷。之后他就放弃哲学做起了红酒生意,收入颇丰。要是他没有在城市陷落的时候死掉,现在还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大概在破城的时候就死了,这很有可能。你在读什么?”

“维特西斯的《论朦胧》,”玛基拉回答,“卡纳迪博士说这是理解新书册主义的关键所在。”

“他说的没错。”亚历克修斯说,“可我恰好知道他从没读过那本书。噢,他读过《节录》和《汇编》,它们包含了你需要知道的一切,但他亲口告诉过我,人生苦短,何必浪费时间去读《论朦胧》那倒霉玩意呢。我以前倒是读过——当然,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说实话,我半点也没读懂,所以重新回去读了《汇编》,但又觉得《汇编》条目里提到的要点在原书里根本没出现过,所以又从头读了一遍《论朦胧》,结果发现我的感觉是对的。书里所有极具突破性的重要观点都是某个编撰《汇编》条目的小文员编造的,根本不是出自维特西斯之手。”

“噢,”玛基拉大惊失色,“但《评注》里说——”

“哎呀,”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评注》是在二百年后成书的,目的是在承认《汇编》里的结论的基础上,从原文里找出晦涩不明的部分,解读成《汇编》的灵感来源。作为学术著作来说,颇有想象力和创造力。侧面证明了只要下定决心,就什么都能做到。”

“噢。”

“但是,看在老天的份上,考试的时候可别这么写。”亚历克修斯说,“不然他们会当场判你不及格。”

“噢……”

“这么做也是应该的,”亚历克修斯继续说道,“因为你在课上学到的是,维特西斯提出了维特西斯的朦胧法则。考试就是为了测验你是否掌握了课上的知识,而不是你自己在梦里构想出来的理论。毕竟,《汇编》作者得出的结论既正确又重要,何必在乎它们具体出自谁手呢?“

“大概是这样吧,”玛基拉皱着眉头回答,“但是这样好像不公平。”

“是吗?”亚历克修斯耸耸肩,“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公平的事。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跳过书里剩下的部分,直接去读《汇编》。毕竟,像卡纳迪博士那样卓越的学者,意见总不会错的。”

玛基拉看了看他,然后顺从地点点头。“我听你的,”她说,“但我还是觉得——”

“再过三十年它就会被消耗殆尽了,”亚历克修斯打断了她,“我指的是你的独立思考能力。这种东西就像年轻人油腻的皮肤和痤疮一样,长大了就没了。而且,无意冒犯,我这次来并不是想和你讨论维特西斯和学术造假问题的。顺便一问,你不介意我坐下吧?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实体,但是在幻象里腿抽筋仍然很疼。”

“噢,抱歉。可以的,请坐下吧。”

亚历克修斯在桌子边缘靠坐下来。“这样好多了,”他说,“现在,谈谈正事吧。我们是死敌。”

玛基拉吃了一惊。“但这不可能,”她说,“真的,我绝对不会——”

亚历克修斯举起一只手,手心對着她。“我知道,我知道,”他说,“但这不是由我们决定的。你瞧,这都是因为战争啊。我们俩就像——哦,怎么说呢——就像两座高塔上的攻城炮,隔着海峡遥遥相对,随时准备着轰击对方,将对方的城市变为废墟。相信我,真的是这样。我是被强行带到这里的——我是指思科纳——而你则受到了含蓄的鼓励。在正常情况下,你要么会被恐吓,以至于再也不敢使用天赋,要么被直接勒死。这都是为了这场战争。”

玛基拉凝重地看着他。“我不太喜欢你这么说,”她说,“不过我觉得关于我的事情是你弄错了。我们明明有卡纳迪博士这样的人,为什么还需要我呢?”

亚历克修斯轻笑出声。“卡纳迪是个挺好的人,也相当聪明,但让他操纵元理等于让我长出翅膀飞上天。他要那么做,只能通过一个天赋者来达到目的,就像尼莎·洛雷登利用我一样。”

“噢。”

“因此我就想,”亚历克修斯说,“我们俩为什么不达成协议,也就是私下签订和平条约呢?因为很快就会有一天,你会进入一场幻象,来到战争的决定性转折点,看着两个不同的未来。我想不出具体情景,也许是一个士兵站在门口,也许是一个工程师正在调整投石机,或者是一个将军把头探出战壕查看外面的情况。这些都有可能。到那时,你就需要做出决定,选择接下来该发生什么。举例说吧,你决定让门口的士兵一看到敌人就逃之夭夭,而不是坚守阵地等待增援;或者让工程师在瞄准时考虑风速,额外预留两度的提前量;或者让将军改变念头,免得他被敌方弓箭手射死。当这一刻到来时,我希望你有意识地不去做任何选择。关闭你的头脑,大声说:“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都这么做的话——”

“抱歉。”玛基拉说。

“什么?”

“抱歉。”她重复道,“请你别误会,但如果我们属于对立阵营,而我不做选择,我怎么确保你也不会呢?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糟糕,”她可怜巴巴地说,“如果我按照你说的去做了,不就是在伤害己方的同时帮助了你们吗?而且,我确实想让沙斯特赢得这场战争,这么想没有错吧?我是说,在战争时期,不是该尽力帮助自己一方获胜吗?”

亚历克修斯眯起了眼睛。“但他们在利用你,”他说,“就像尼莎在利用我一样。你肯定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不介意的话就没事。”玛基拉回答,“是的,战争确实可怕极了,我真希望不用打仗,因为我有很多朋友都会参军,其中有些会死掉,或者受重伤,后者可能更糟一些,因为他们只能缺眼睛少胳膊度过余生了。但就算我不帮忙,战争也不会消失,只会减少我们的赢面。如果我遵守约定,你却食言了呢?那样我真的会伤害到自己一方——”

亚历克修斯恼火地看了她片刻,然后站起身,扬起手,狠狠地拍在她脑袋侧面。这时他不再是亚历克修斯了,而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玛基拉虽然从未见过她,却知道她是尼莎·洛雷登。她试图躲避,但尼莎紧追上来,手里多了一把刀。在她身后,玛基拉看到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满脸惊恐,但是一动不动。她只来得及逃到门口,尼莎就伸手抓住了她的头发。她尖叫起来,试图用手挡开向她劈来的刀。她感到刀刃划伤了手指和手掌,割开了她右手的指关节,但那感觉并不是疼痛。更像是某种可以通过身体和头脑同时感受到的恐惧。她又开始尖叫。尼莎避开她胡乱挥动的双手,刺进了她肋骨下面。她的父亲在山上果园里抓住兔子、给它们剥皮的时候,也是从这个位置下手的。刀子嵌在体内,让她有一种被侵略的感觉,一件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东西——

她坐在凳子上,看着窗外远方的思科纳岛,双手紧捂着腹部,仿佛想堵住肠子,免得它们掉出来似的。碎羊皮纸散落得四处都是,墨水瓶也弄倒了。

“你在干什么?”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图书馆员敏捷地上前几步,在不断扩大的墨水渍染到那本《论朦胧》之前把它抢救了下来。“看在老天的份上,小心点,这本书是无价的。”他对她怒目而视(不久前有人也这么瞪过她,但她记不得是谁了,现在头很疼),然后叹了口气。“你睡着了,”他说,语气缓和了些,“然后打翻了墨水瓶。我猜你是二年級学生吧?”

玛基拉点了点头。

“为了学位测验埋头苦读,睡眠不足。”图书馆员继续说,“好吧,你不是第一个。走吧,我要把这里打扫干净。上床睡觉去吧。你这样会威胁到无辜的书本。”

亚历克修斯猛然惊醒,睁开双眼。

“你睡着了,”尼莎·洛雷登像个贴心的女儿一样宽容地笑着,“话还没说完呢。你正要和我解释帕拉泽加斯的同时位移论,就突然睡着了,像一根被人吹灭的蜡烛。”

“是吗?”亚历克修斯伸手捂住脑袋一侧,那里砰砰作响,就像铸造厂里不停敲打的杵锤。“我真是太失礼了。”他说,“我向你道歉。肯定是因为年纪大了。”

“没事的,”尼莎说,“这里很暖和,你又吃了四块肉桂蛋糕,难免的。”她站起身,拿起刀来。“我再给你切一块。”她说。

十七

思科纳深山中的村庄都是这副样子:红砂岩房子,生满苔藓的灰色茅草屋顶,遍布车辙的泥泞街道,敞开的房门,无处不在的鸡和小孩……不同的是,这里距离沙斯特城不到十二里,村民都是被基金会压榨的农奴,而不是洛雷登银行幸福的客户。此时,他们还没想过扔下镣铐,加入这场能解放自己的伟大战争,但似乎也快了。当然,前提是他们清楚做什么才对自己有好处。

带来解放的是莫罕·巴尔中士,军龄三十年。进入思科纳弓箭手队当教练员之前,曾在无数正规和非正规军中服过役。他对组织一场革命没什么经验,脾气也不太适合这种工作——太多烦琐的交涉,太少下令和遵命的机会了。事实上,他有种不妙的感觉:这些即将扔掉镣铐、奋起反抗的农奴其实只希望他赶紧滚。但这是不可能的。

村民又在开会了。村口有一家破旧不堪的无名小旅店,巴尔中士坐在旅店门外的长凳上。

手里的苹果酒是店主赠送的(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至少跟店主的短暂交流中,对方不曾提过价格的事情)。天气比平时要暖和舒适些,他也没什么别的事要做。服役中的士兵总能抓住机会,尽可能享受难得的安宁。

“道理很简单。”一名村里长者说,“他们来了,基金会肯定是知道的。无论我们怎么想,在基金会眼里都洗不脱卖国贼的罪名了。所以为什么不照他说的做呢?反正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而且说实话,我们别无选择。”

人群发出一阵嘟囔,这是直面残酷真相的反应。

“我们可以澄清啊。”一个站在最后面的人回答,“把这些家伙抓住捆起来,送到基金会去,告诉他们这里发生了什么,请求基金会尽快派押送队把他们带走。这样做的话,他们怎么可能指控我们叛国?”

先前的发言者摇了摇头,“没有说服力的。”他说,“他们觉得这就像传染病一样,一旦你接触了敌方,就可以认定你已经叛变了。对于基金会来说,我们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我们要么反抗,要么顺从地被抓去当苦力,或者被吊死在路边的树上。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可能没想到。抓住那些人说起来轻松,你要真去试试,我倒想看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你没发现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不是偷你家苹果的小孩吗?”

“太好了,”又有人说,“无论怎么选,我们都死定了。还不如去山里躲起来,等这群疯子自相残杀完之后,再下山偷他们的靴子。”

巴尔中士微笑起来,喝完了剩余的酒,起身打算活动一下腿脚。他禁不住想,自己是不是没能好好利用这次任务带来的大好机会:远离军营,随心所欲,不受上级军官的管束,没有争斗,身处一个有酒也有女人(应该有的吧,虽然还没见到)的村子里。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轻松不起来。

他走到山坡顶,俯瞰村庄,朝沙斯特城的方向望去。他和城墙之间还隔着一座更高的山,倒是正好眼不见为净。能看到的只有附近唯一一条大路,外来军队要是不想在沼泽和石崖地带跋涉,就只能通过那条路进入村子。出于本能习惯,他开始构思防御计划。他有十二名弓箭手,应该在他下方大路两侧的树林里各安排六名,那些本地征来的士兵(简直是个笑话!)埋伏在用马车和木桶制造的路障后面。另有一队预备队藏在半山腰的岩石后面,可以闪电般地冲下来,突袭敌人后方,结束战斗。就算他此刻是在营房地板上用卷起的毯子当山头、水壶当树、腰带当路模拟作战,也设计不出比眼下更适合以少胜多、易守难攻的地形了。

他皱起眉头,打了个冷颤。盼望打仗挺不吉利的。明智一点的话,应该多想想撤退方案才对,比如如何迅速返回他们的船所在的水湾。所幸的是,撤退路线很简单。只要及时动身,他们就可以绕过远处的山脊原路返回,在敌军抵达村庄前就能完全撤走。巴尔中士摇了摇头。不如就在这座山上安置一名哨兵,再派一个人在村子里等信号。这样一来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绝对保险。

弓箭手维宁和布欧对分派给他们的任务不太满意。但巴尔解释,之所以选他们就是因为他看他们不顺眼,存心想让他们到山坡上傻坐着,没法在村里放松休息。于是他们认命地站岗放哨去了。巴尔则坐回旅馆门口,查看村民会议的进展。他们当然还是在绕着圈讨论同样的悲惨事实。巴尔打了个哈欠。他现在真的无事可做了。他的任务是在珊特因组织反抗军,给那些所谓好战的起义村民提供二十来把质量稍逊的白蜡木平板弓和少许的箭,授予他们射箭及打仗的技巧,激励他们求胜的士气,然后打道回府。现在第一阶段都还没完成,他怀疑已经落后于预定进度了。

早晨变成午后,暖和的太阳和不算难喝的苹果酒加在一起,令他昏昏欲睡。他正要把脸埋到臂弯里做美梦时,却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于是抬起了头。

“布欧?”他嘟囔着,“我不是叫你——”

“他们来了。”布欧打断了他,“四十个人,刚出现在大路上。”

巴尔花了一秒左右才听懂布欧的话。“好,”他说,“没事。给维宁打信号让他回来,我去集合其他人,我们立刻动身。”

维宁赶到时风尘仆仆,喘着粗气。巴尔朝远处的山坡望了望,下令撤离。这时,他意识到对面开会的村民不知何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他。

“他们是不是来了?”有人问。

巴尔不太自在地回答,“没错。”

“而你们要走了。”

巴尔皱起眉。“是的,我们要走了。”

先前那个发言理智的人猛地站起来,走到巴尔面前挡住去路。他的表情混合了生气和害怕,“你们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他说,“他们会把我们杀光的,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巴尔想了想。“抱歉,”他说,“现在说这个太晚了。你们四小时前就该听我的话,而不是坐在那里吵架。”

四五个村民簇拥过来。“你们不能扔下我们,”其中一人抗议道,“出这种事情都是你们害的,得救救我们啊。”

“算了,”另一个人说,“就算他们留下来打败了那些人又能如何?他们走了之后,明天又会有一波人顺着大路过来,我们还不是会被杀光。要我说,趁现在还有时间,我们赶紧进山。”

“他们不是有船吗?”有人插嘴,“干脆去思科纳算了。喂,那边的,你们的船能装下我们吗?”

巴尔扬起手示意众人安静,但毫无用处,于是他扇了离他最近的人一巴掌。那人失去平衡,坐倒在地。这让所有人闭嘴了。

“都听着,”他说,“谁也不能上船。你们要做什么跟我没关系。爱打就打,不打就投降,或者逃跑。我们要走了,你们想怎样都行。”他突然想起这次任务是有外交性质的,在最后加了一句:“祝好运,”

四下安静了一会儿,随后,最先开口的那人把双手抱在胸前,“我们要打,告诉我们该怎么做吧。”

“别碍我的事,”巴尔回答,“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出于某种原因,这句话起到了和期望相反的效果。村民们围住了他,一边愤怒地叫骂,一边挥舞胳膊。现在可好了,他脑子深处一个微小的声音说,第一阶段完成了,第二阶段是什么来着?“好好好,”他听到自己说,“我们留下,你们散开点,免得我手下的人和你们动手。”情绪高昂的村民们退后了些,死死盯着他,眼巴巴等着下一句话。一打弓箭手加上一群傻子,要对阵四十名斧枪兵,后果简直不敢想。

“好。”他又重复了一遍,“第一件事,武器。哪些人有武器?”他等待着,没有人动。“行吧。那先去找些尖锐的、趁手的东西来。动作快点,给你们两分钟,快去。”

这句话至少让人群散开了。巴尔回到自己的士兵面前。“听我说,”他说,“这群人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们还是得靠自己。赢面不大,但我们占据地理优势,还能打他们一个猝不及防。维宁,你记得之前放哨的位置吗?带五个人跟你一起去,等我的信号放箭。布欧,带人跟着他走,到路边的林子里。每个人只能放三四次箭,不可能更多了。这是你们全身而退的唯一机会,所以看在老天的份上,一定要打起精神。前三轮射箭必须要放倒他们至少一半的人,以你们的能力来说不难。好了,去吧。”

他们沉默地散开了,留他一个人站在村子中央。真他妈棒,他恼怒地自言自语,现在真的要开打了。之前不该想那些不吉利的东西的。不过打就打吧,反正我们占了地利。

他审视了一下村里提供的兵力。二十六个村民,七把伐木斧,一把真材实料的沙斯特军用斧枪,十二把干草叉——对于偷人家一打洋葱塞进衣服里,然后拼命奔逃的十三岁小孩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干草叉更可怕的武器了——六把十字镐,还有一把铁锹。这些破烂加在一起,简直是给敌人送上一场屠杀。不过,先看看有没有希望吧。“拿斧子的,拿斧枪的,还有你,那个拿叉子的大块头,你们知道哨兵在哪儿吧?从那里往坡下再走几百码,有一大片岩石。你们赶快过去躲起来,别被路上的人看见。能做到吗?”

拿斧子的点点头,“没问题。”

“很好,”巴尔说,“既然如此,就由你带头。听好了,等我的信号,以最快的速度下山,从背后包抄敌军。信号就是这把号角三声短鸣。”他说着,拍了拍别在腰间的铜号,“打起精神来,切记,没听到信号不要轻举妄动,照我说的做就不会有事。”

突击队(这就是我的精兵,哦,老天爷啊)轻快地出发了,剩下巴尔和十八个农民。其中有三个是不超过十七岁的男孩,还有四个是头发灰白或根本没有头发的老人(但感觉他们可能是这堆人中战力最强的)。其余人的年龄难以判断,这是只有农夫才能达到的境界。对他们来说,一旦童年和求偶期结束,之后的生命就只剩下工作和死亡。他们吃苦耐劳、身强体壮、意志坚定,但根本无法与训练有素、顶盔贯甲的斧枪兵匹敌。噢,好吧。他们只是装饰而已,唯一的作用,就是把斧枪兵吸引到十几个思科纳弓箭手的射程内,也就是七十五码或者更近一些。运气好的话,战斗开始时刚刚煮沸的热汤,在他们凱旋归来时还能是温热的。

没时间设置路障,这意味着中军毫无掩护,敌人可以数清他们的人数。如果对方够聪明,还会注意到这队人中没有弓箭手。他一边布好阵线,推搡着吓坏了的农夫,让他们尽量组成阵型,一边努力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没规划出什么名堂,只能径直沿路回村,或者往山谷逃,祈求敌人不会追击。那些该死的吝啬鬼,这次任务应该派一个军官的,而不是中士。

斧枪兵很快就出现了。起初只是远处的斑点,接着变成一个个人影,到最后每个人的面容都清晰可辨。在他身边,村民们一动不动,盯着迎面而来的敌人,仿佛在看一群从海里走上沙滩的怪物。但在巴尔眼里,斧枪兵没什么特别的。在军队里待久了,就会觉得所有的士兵都是一样的,行为举止也没区别。这么近的距离,犯下把敌人当成人类的错误是情有可原的,但依然很愚蠢。当一个人披上用钢铁、皮革或厚棉垫制成的第二层皮肤,他就不再是人了。人类的特质、寻常的规则也不再适用于他。巴尔调整了弓的弦高,检查了弓弦位置,从腰带上的箭袋里取出一支箭,小心架在箭台另一侧的搭箭点上。他在弓上加了几磅的力气,检查了一下双脚站位,然后扫视敌人寻找目标。最前排正中有一个高个子,比两边的人都高出一个头,显然是今天第一箭的最佳人选。巴尔眯起眼睛,试图估算距离。他一向不擅长这个。唯一能让他有点把握的测距办法就是反复估算:在树林和田野找个合适的靶点,后退五十或一百步,想想在这个距离上的人脑袋和身体会有多大,然后反复试射,摸索着调整仰角和风力偏差(预留误差量),直到四箭中能有三箭中靶为止。拿不准的时候就射高一点,这样就算没有命中目标,仍然有机会射中目标后面的人。他平常就靠教授这些基础知识为生,应该不会有问题。

高个子离他大约九十码的时候,巴尔以四十五度角抬起弓,左手前推,右手后拉,直到右手食指尖擦到嘴角。他略微调整了开弓的高度,目光顺着箭杆越过破甲箭头,瞄准目标,再将箭头抬高一寸,左手又向前推了一点,直到他感到肩胛骨夹紧了脊梁处的皮肤。随着手指自然放松,箭疾飞而出,弓弦则猛地弹在左手护腕上。他保持姿势静立了半秒钟,然后一边伸手去拿下一支箭,一边去看自己的成果。

高个子男人还在,但他后面那排出现了一些骚动,因为大家不得不绕开一具倒下的尸体。射成这样就不错了,就像工程师们常说的那样:做政府的活儿,差不多就行啦。在向树林里的弓箭手发出信号之前,他还有时间再放一箭——

伴随着飞溅的泥水和滚动的石块,他的突击队、他的奇兵从山坡上冲了下来。早得过头了。他们脚下不稳,打着滑冲过最后几点码的距离,想减慢速度,却让步伐更加不稳了。斧枪兵及时看到了他们,立刻全体停步,重整阵型,侧翼和后方做好了承受冲击的准备。巨大的冲力破坏了斧枪兵的阵线,村民们散落进敌方队伍,导致树林里的弓箭手不敢放箭,免得误伤村民。巴尔瞠目结舌,他发誓自己绝对想不到会搞成这样。他还特意叮嘱过呢。他怔了好一会儿,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但斧枪兵没给他太多发愣的时间,很快就占了上风。村民们不过是拿起武器的普通人,战斗时只顾自己;斧枪兵却是以士兵的方式在战斗,他们攻击的是面向自己右侧战友的对手,全心信任左侧的战友会掩护好自己,以此让手中的斧枪发挥最大的优势。对于业余战士来说,最恐慌的莫过于眼看着对手冲了过来,却无视了你;而原本以为会刺向战友的斧枪,却在最后一秒落在了你身上。在这样的战斗中,大多数人根本撑不到第二次恐慌。

汤还是热的,巴尔心想,撤退的话,现在就是好时机。用农夫吸引火力是完全没问题的做法,敌人甚至意识不到树林里还埋伏着十几个人。他们可以一动不动地安静等待,谨慎地撤离,回到船上,然后安全返回。但他没这么做,而是拉弓射出另一支箭,这一次把瞄准高度降低了四分之一寸。运气不错。他扯过腰带上的军号吹了一声,给树林里的弓箭手的下令。

结果证明他们是因祸得福。村民们不合时宜的进攻让敌人停在了离弓箭手七十五码左右的位置,距离非常合适。弓箭手有足够时间瞄准目标,连射三轮。第一轮齐射让斧枪兵措手不及,更幸运的是,倒下的八个人中有一个是指挥官。其他士兵正准备散开找掩护,第二轮齐射降临了——这次有七人倒下,阵亡人数达到了十七人,四十人中只有二十三个幸存下来。沙斯特的军事数学系学者很可能会使用公式,规定死亡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幸存者就该放弃战斗逃之夭夭。根据巴尔的经验,这个比例大概在三分之一左右,意味着这群人马上就要溃散了。但事实正好相反,他们发动了冲锋。

该死,巴尔想。没办法进行第三轮齐射了。如果射得过高,就有可能伤到自己人。在巴尔看来,这风险不值得。他只来得及快速放了一箭(完全没射中,往左偏得太远了),斧枪手就冲到了阵线跟前。村民和弓箭手四散奔逃,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但也没站太久。

斧枪兵烧毁了村庄,将所有男性幸存者集中起来,然后把巴尔从泥里捞了出来——巴尔已经快断气了,腹部有两处刺伤,头骨破裂——砍下他的头插在一根柱子上,把躯干扔进了井里。这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己方总共阵亡二十一人,思科纳弓箭手却只死了一个。巴尔手下的士兵全都撤回了船上,在斧枪兵追上之前就远走高飞了。

珊特因战役的重要之处,不仅在于它是正式开战后第一场真正的军事冲突,还在于它是回赎派的第一次大胜。思科纳弓箭手并非不可战胜,只要严格运用传统斧枪兵战术,就一定能够打赢——这是回赎派长期以来坚持的观点。这场战役发生的时间巧妙极了,恰好碰上基金会五个关键职位的选举。这下所有的职位都落入了回赎派的手中。三个小组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平衡被打破了,其影响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导致回赎派在筹款与编制委员会中也得到了一个额外席位,严重影响了参议会上的投票模式。为了扳回一场本来会落败的研究资金投票,回赎派领导人巧妙地操纵议程,把投票时间安排在另一项动议之后。这项动议是:带回思科纳弓箭手的头颅,挂在城堡的主瞭望塔上示众。最终,回赎派以出人意料的优势两次赢得票选,莫罕·巴尔中士的头则被挂在了塔楼上,空洞的眼睛望着海峡对面的故乡。头颅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由于军事地理学院院长的窗户正对塔樓,发起投诉才被移走。

至于幸存下来的村民,他们在露天栅栏里被关押了两个星期,期间有四个人死于伤势恶化或发烧,剩下的被押回了家,重获自由。同时,基金会在他们的债务之外添加了大笔损失赔偿。没有记录表明沙斯特的六分者们在这之后发起过叛乱。

在思科納,由于计算得失的基准有些不同,珊特因事件被公认为一次相当成功的行动。普遍看法是,伤亡人数本身就够有说服力了——敌方有二十多个斧枪兵阵亡,思科纳只损失了一个弓箭手,资本回报率颇为可观。更不用说农夫们蹩脚的进攻扰乱了战局,这更说明弓箭手的表现显然远胜斧枪兵。

“有一点不容争辩。”高戈斯在战争委员会上说,“我们失利是因为弓箭手缺乏后援,这个问题是不会消失的。敌人一定会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能指望他们下次也这样莽撞地对弓箭手发动冲锋。”

“那你有什么建议?”有人问。高戈斯喝了一口水,用麻布手帕擦了擦嘴。

“用雇佣军,”他说,“至少一百名重步兵。要职业士兵,能在战局不利的时候坚守阵线、保持冷静,而不是逃跑保命。如果当时珊特因的战场上有六个长枪兵,局势会完全不同。中军不会溃散,六分者农夫不会逃跑,斧枪兵最终会在箭雨中撤退,而沙斯特领土上一半的平民都会拿起武器加入我们。同样的道理,请你们想象一下,如果一场重大战役不是发生在沙斯特,而是在思科纳岛上,结果会怎么样?”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委员们等着尼莎发言。

“我明白你的意思,”在蜡板上做笔记的尼莎抬起头,“那我们一起分析一遍吧。从你说的最后一点开始:大规模的六分者起义。现实情况是,我们根本不可能给太多叛军提供武器和物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珊特因的策反行动才特意安排成那样。我没指望大规模的叛乱,只想制造一些让他们困扰和担忧的小暴动,不能更进一步了。任何规模稍大的事件都会让基金会认为自己的根基受到了威胁,到时候就再也没有和解的机会了。不止这样,支持一场大规模叛乱的成本十分高昂,会大量消耗我们的资源,损失比打败仗还大。所以,”她尖锐地说,“我们差点造成了一场灾难,但所幸躲过一劫。这里面的教训是,今后不能在沙斯特领土上惹是生非。你不能再像士兵一样思考问题了,高戈斯。我们不是士兵,而是银行家。我们关心的是利润、损失和投资回报率。从这个角度来看,战事没有升级是件好事。”

桌边的与会者全部低声表示赞同。高戈斯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开口。

“下一个问题,”尼莎轻快地接着说,“请雇佣兵恐怕不现实。不需要探讨可行性:如何招募信得过的士兵,怎样把他们运送到这里……这些细节都无关紧要。不能雇用雇佣兵的原因很简单:我们负担不起。这刚好也是今天的讨论主题,也就是预算问题。事实很简单,要是我们继续像赶集的农夫一样胡乱花钱,不削减手头项目的预算,几个月内就会破产。很明显,”她补充,“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那你说怎么办吧。”桌子末端的一个人说。

“我已经终止了下面这些项目。”尼莎说,“佛尔卡,我很抱歉,但你的粮库只能以后再说了。高戈斯,商路破袭船。勒欣,新手岬建的护墙计划。萨尼斯,我们得推迟偿还无担保债券,让我们祈祷这不会影响其余的债券吧。只要削减这些开支,把各自的浪费程度压到最低,就能至少撑到这个季度结束。很明显,在可预见的未来里,我们的股票都不会有收益,这意味着我们的许多债券将在外邦廉价出售。我别无选择,只能买入至少一部分,以免市场对我们失去信心。我可以利用延期付款选择权和名义股东把结算推迟到下个季度,但这意味着到时候需要再削减百分之十的开支,所以你们最好提前计划。”

“这太简单了。”高戈斯低声说,“本季度预算削减会让一些人死在战场上,他们的薪资节省下来,开支不就减下来了吗?只要我们的士兵遭遇一场大屠杀,就能扭亏为盈。”他身体前倾,手掌撑着桌面,“尼莎,难道你完全看不懂这场战争?还是说你故意无视现实,希望它会消失?请你从这些方面来考虑一下:每一次战败都会使我们更加虚弱。我们越弱,商业活动就越困难,而这意味着收入减少,需要进一步削减开支,导致我们变得更弱。我们不能按照账本上最合算的方式来打仗,尼莎,这规则在战场上行不通。”

“胡说,”尼莎回答,“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同形式的战争,我们在与世界上所有大型银行交战。眼下这场战争只不过碰巧是立体的,而非平面的账本。”

率先从岛国来到沙斯特的船是一艘叫报复号的私掠船,这多少有些讽刺。几天后,又有五艘船抵达码头。它们分别是蝴蝶号、真实美德号、梅里兹机会号、回报号和平等号。船员由下层岛民和外邦杂工组成,靠岸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传说中的海盗的饥渴,前往通常安静又昏暗的沙斯特码头酒馆。

唯一的例外是回报号上的候补军官。他从码头上了山,一直走到中门,左转之后爬上一百一十五级的隐修院台阶,停下来询问应用哲学院怎么走。他穿着脏兮兮的、不知转手多少次的硬皮甲,一头整洁的白色短发,操着有教养的佩里美狄亚口音,刚刚走完沙斯特最陡的阶梯却完全没有气喘吁吁。这怪异的搭配让给他指路的研究员大为困惑,但她不想和对方扯上关系,所以没有发表任何评论。陌生人礼貌地向她道谢,然后轻快地走开了,留下研究员一个人暗自猜测。

在院系大门口,这个佩里美狄亚人又停了下来,向看门人询问在哪里可以找到卡纳迪博士。

“看情况,”看门人回答。和大多数沙斯特的看门人一样,他是个退伍中士,一眼就能认出谁是海盗。那把靠在门房角落里的斧枪也绝对不仅仅是一件纪念品。“你先告诉我你找他有什么事,再说其他的。”

佩里美狄亚人微微一笑。“没问题,”他说,“我是他的堂弟。当然了,”看门人没来得及插嘴,他就接着说了下去,“口说无凭,所以这样吧。我待在这儿,你守着我,派个跑腿的孩子去找那位好心的博士,看能不能抽出一分钟来见见奥利布拉斯·莫罗辛。”

跑腿的小子跑出了学院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几分钟后他就回来了,跟在卡纳迪博士后面。

“奥利布拉斯,”他靠在门口的柱子上气喘吁吁,“真的是你吗,怎么穿成这样?”

“你好,忒乌达斯,”那人说,“你发福了吧?不过,距离我上次见你已经过了三十年了。”

“我——”卡纳迪停了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你还活着。”他说。

“明显啊。看来你也一样。我以前总说,只要活得足够久,总有一天能找到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果然应验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忒乌达斯,”他皱起眉头,“要么请我进去,要么在你的看门人瞪死我之前叫我走开。”

"我——哦,请进,跟我来。”卡纳迪向看门人点点头,看门人点头回应,像一只被主人呵斥,不能咬客人的狗一样退回了屋里。“这边走,奥利布拉斯,这真是——唔,见到你真好。”

“真的吗?”奥利布拉斯耸耸肩,“看来你的爱好变了,我可不记得我们以前关系有多好。”

卡纳迪的嘴角微微抽动。“好吧,”他說,“主要我今天早上还坚定地相信,我在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这倒是。”奥利布拉斯回答,“真可惜,最后剩下的是我们俩。但总的来说是件好事。顺便问一下,你这奇怪的名字是怎么回事?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普普通通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猜这大概和魔法那档子事有关吧?”

“跟魔法没关系。”卡纳迪恼火地否认,然后又深吸一口气,调整语调,“我们学会有个惯例,一个人达到一定地位之后,就要继承一位先哲的名字。卡纳迪是佩里美狄亚的第二位教长,我一直很钦佩他,所以——”

“我懂了,”奥利布拉斯打断了他,“摆架子罢了,换句话说,就是装腔作势。好吧,你运气真不赖。这种事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很高兴知道你在一切失去意义之前,几乎爬到了那根杆子的顶端。”

卡纳迪停了下来,对他怒目而视,但这没有任何效果。“那你呢,奥利布拉斯?”他和蔼地问,“你过得还不错,对吧?”

奥利布拉斯哈哈大笑,摇了摇头。“显然不是。”他说,“我这人仅有的特长就是能优雅地倚靠在困境之上,不显狼狈。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拥有自己的运煤小船,但它散架了,毫无良心地寿终正寝,害得我成了现在这副德行,一把年纪了还在岛民的私掠船上当兵头子。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从来没有任何天赋可供挥霍,也没有做过任何无法实现的承诺。”

卡纳迪推开自己住处的门,走了进去。“好吧,”他说,“你过得似乎挺惬意的,身子也健壮得令人作呕。”

“噢,确实,”奥利布拉斯说,“这是为了生计奔波的好处之一。大量的劳动,勉强果腹的食物,再加上海上要多少有多少的新鲜空气。”他环顾四周,选了一把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你这儿有什么喝的吗?”

“葡萄酒或者苹果酒。”卡纳迪说。

“哦,我要葡萄酒,如果你有的话,再加一点蜂蜜和肉桂。上个月我们搞到一桶加雷克产的烈酒,到现在才只喝掉了半桶。那玩意喝了之后会让你的牙齿疼上好几天。”

卡纳迪叹了口气,磨碎最后半寸的肉桂。“这么说,你现在就做这个?四处‘搞到’东西?”

“干嘛这么别扭,”奥利布拉斯说,“你可以说那个海字开头的词,我不介意。”

“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海盗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职业。取决于你抢劫的对象。”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任何来不及逃跑的人都会被我们抢。”他伤感地回答,“还记得我们以前玩的海盗游戏吗,忒乌达斯?我好像记得你一直坚持要当船长,让我当那个倒霉的商人。当然,小时候你的个子比我大,左勾拳很厉害。”

卡纳迪的脸抽搐了一下。“对,”他说,“可惜你小时候从没表现出任何思辨哲学方面的天赋,否则对我们两兄弟来说都是讽刺了。不过,你那时确实是个书呆子。你喜欢的是诗歌,对吧?还是韵文故事?”

奥利布拉斯笑了。“在公海上冒险逞英雄的故事,”他说,“和制革业没有任何关系。我比较倒霉,现在只能穿这身臭烘烘的皮甲。我猜,父亲看到我现在这样会很骄傲的。”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小口喝着葡萄酒。“对了,”他说,“制革厂后来怎么样了?我和家里消息不通。”

“帕拉斯堂兄从你父亲那里接手了制革厂,”卡纳迪严肃地说,"他死之后——”

“帕拉斯死了?”奥利布拉斯皱起眉头。“好吧,死是肯定死了,但我本以为他是在城市陷落时死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没那么难过。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哦,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卡纳迪说,“制革用的一种药物损害了他的身体,最终把他给毒死了。"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他和我很像,”他说,“从来不想和制革生意扯上关系。他应该和我一样离开家的。和我们俩一样,”他补充道,“别忘记这点,忒乌达斯。你没有逃去做海盗,而是成了个受尊重的体面人。除了可怜的帕拉斯,我们谁也没有留下来。抱歉打断你了,你刚才想说什么?”

“他死之后,”卡纳迪继续说,“他的女儿接管了制革厂。你不知道帕拉斯有个女儿吧?”

奥利布拉斯放下杯子。“其实我知道,”他说,“记得叫艾斯贝莉。但我从没见过她。她应该也在城破的时候——”

“据我所知,确实是的。”卡纳迪说,“我之前说了,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我们家唯一活下来的人。我以为你是在别处出事死掉的,毕竟很久没听到你的消息了。”

“没必要和家里保持联系。”奥利布拉斯嘟囔,“实际上,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算得上是打拼出成果了。当时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变好,我还有了个妻子。事实上,”他补充,“我那时有两个妻子,但娶第二个纯粹是为了在莫阿做生意的时候方便些。在莫阿,人人都有两个妻子,他们的社会就是那样的。她是几年前去世的。我在佩里美狄亚还有一个真正的妻子,和一个儿子。”

卡纳迪抬起头来。“你有个儿子?”他说,“祝贺你啊。”

“啊,”奥利布拉斯看了他一眼,“别忙着祝贺。实际上,我这次来就是想让你帮我这个忙。”

“帮忙?”卡纳迪皱起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也许可以帮我看看,我的儿子是否还活着。”他站起身来,给自己添了些酒。“没有肉桂了吗?算了,没关系。我一会儿从船上给你拿一点,那里有五箱肉桂。言归正传,我确实有个儿子,尽管我没有担起父亲的责任。我离开了他们母子俩,坐白玫瑰号去做生意,却失去了那艘船——已经是第四艘,还是第五艘了?不管怎样,船沉了之后,我一直没机会回家。后来我听说梅希莉和别人在一起了,也算她走运。还有忒乌达斯——我给我儿子取了你的名字,我跟你说过吗?——那时他多大来着,应该只有四岁。不跟着我,他们日子会过得更好。总之,我之前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在破城时和其他人一样遭遇了不幸,因此强迫自己接受了现实。”

奥利布拉斯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坐着,摇晃着杯里的残酒。卡纳迪等着他重新开口。

“然后,”他继续说,“由于沙斯特和思科纳之间的战事,我接到了这份活儿。我参加了岛上的集会,之后在一家葡萄酒铺子里听到不少佩里美狄亚口音的人在说话,就进去看了看。我不知道沙斯特这边有多少城里人,但在岛上数量不少,平时都喜欢待在一起——总之,只要你听到城里口音,肯定会过去自我介绍,因为他们说不定有你关心的人的消息。我和一个有共同朋友的人聊了起来。闲聊了半个小时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口中走运的城里人当中,那个沙斯特的卡纳迪博士,实际上就是我顶着愚蠢化名的堂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当然觉得这消息有点意思,于是听他说话时更上心了些。幸好如此,因为接下来就更有意思了。是这样的,他谈到你,就自然提到了你最开始到岛上工作时的雇主——另一个城里人艾希莉·佐希思。一说到她,就得讲讲洛雷登家族。这时,那个人问了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我告诉了他。他想了想,又说,‘你说你有一个表兄弟,叫忒乌达斯·莫罗辛?’我说没错。他说,‘真奇怪,我最近听过这个名字,但那人不是我们这个年纪,而是个小孩,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我差点当场失去理智,强作冷静问他:‘那么梅希莉·莫罗辛呢?’但他没听说过这个人,只知道男孩。长话短说,我问了他一些细节,他告诉我男孩住在思科纳岛上,在洛雷登家其中一个兄弟那里当学徒。就是躲在荒山野岭里制作家具之类的东西的那个疯子。他说在思科纳,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他是个生面孔,又是大老板的弟弟。”

“你是说巴达斯·洛雷登吧。”卡纳迪担心地小声说。

“就是他,”奥利布拉斯说,“他说巴达斯·洛雷登是在城市陷落时带着那个男孩离开的。我试图专心听下去,但是不怎么成功。当时不让自己从椅子上摔下来,就得耗费全部精力了。”

"巴达斯·洛雷登的学徒是你儿子?”卡纳迪打断了他。

“是的,也是你的表侄,还应该叫堂侄?鬼才知道。总而言之,我从那个傻瓜那里尽可能套了些信息,就到码头去找前往思科纳岛的船只,想搞到一个铺位。就在那时,我突然意识到一件可怕又讽刺的事:由于这场战争,还有岛民和沙斯特谈好的那桩大生意,我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前往思科纳的船只的。和你说吧,我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了,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振作起来,继续寻访。后来又听到传闻,说上校和他的学徒已经被洛雷登家族的人送走了,根本不在思科纳岛上。”

卡纳迪点点头。“这个传闻应该是真的。”他说,“我这么肯定,是因为巴达斯·洛雷登实际上是我的一个朋友亚历克修斯教长的朋友。他们应该在这场战争中重逢了。”

“我听说的也是这样,”奥利布拉斯说,“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消息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身边是否带着一个男孩。而且,我刚才说了,我压根去不了思科纳,所以决定退而求其次,来了这里。现在我就想问你,你知道巴达斯·洛雷登去哪里了吗?如果不知道,那你会的那种魔法有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比如找人之类的?传言似乎都说它很有用。”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倾身过来,“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世上没有魔法,只有应用哲学。所以我希望你应用你的哲学去找到我的儿子、你的堂侄。帮助家人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吧,毕竟你已经为陌生人做过这类事了。”

“你怎么——”卡纳迪刚要开口,就靠回了椅背上,觉得浑身不舒服,“该死,堂弟,”他说,“你该不会也是吧?”

奥利布拉斯笑了。“我想应该是家族遗传吧。”他摇了摇头,“我有一点微弱的能力,仅此而已。我曾经以为自己只是偶尔好运,但其实我还是霉运多一些,而且来得相当稳定。我基本可以肯定,只要我的人生到达一个十字路口、未来可以向好坏两个方向发展时,事情肯定会变坏。有些时候,我可以看见那个路口,或者叫转折点也行。就像做梦一样。如果我极其小心,动作迅速,就能抓住我的运气,把它扳到我面前,像弯折烧红的钢铁。当然,如果搞砸了,它就会直接折断。每次我想把未来掰到对我有利的方向,都会出问题,让一切变得更糟。这种梦境极少出现,而且似乎没有规律可循。有时看到的是大事,比如一场恶劣的海上风暴、一次海盗袭击,但也可能看到一些细枝末节,比如弄丢一个船锚。我从来没细想过这件事,直到有一天,我和白玫瑰号上的厨师聊起來。他是城里人——他的经历很有意思,有时间我跟你说——在学院里上了两年学,但后来惹上麻烦,辍学了。他给我讲的只是一些元理的基本规律,其他知识都是我自己摸索的。不过,他教会了我如何偷听那些时不时出现在睡梦中的声音。”

卡纳迪眨了眨眼。“你能在梦中听到声音?”

“哦,是啊,”奥利布拉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感觉就像待在一座墙壁很薄的房子里,可以听到隔壁房间的交谈,但是如果注意力不够集中,就听不清具体内容。据我所知,我听到的就是那些真正会魔法的人的声音。这大概算偷听吧,但我不是有意的,而且这样的事只是偶尔发生。所以我才知道,沙斯特人在利用你对付思科纳的法师——尼莎、亚历克修斯和那个姓奥泽尔的女孩……”

“你到底在说什么?”卡纳迪问,“我没——”

“噢,当然了,”奥利布拉斯笑了,“这些事你基本上一无所知。我猜,你有时候跟人说着话,突然就会打瞌睡,过一会儿才会醒来,并且觉得有些头痛。告诉你吧,你脑子里在进行一场战争,我只见识到一些破碎的片段,但也颇为惊人,都是真刀真枪的交战。有弓箭手、斧枪兵、船只、攻城机械,有时还有骑兵,这一点有些奇怪,因为双方阵营都没有骑兵。也许这是个——怎么说来着,隐喻?”

“哦,看在老天的份上,”卡纳迪不耐烦地说,“照你这么说,人人都能窥探我的脑子,我自己却不行?”

——然后他向前跌进了泥里。恶心黏稠的污泥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腐叶。他感到双腿陷了进去,一直没到膝盖,没法拔腿脱困,但还是徒劳地尝试着,结果把一只脚从靴子里抽了出来。泥浆包裹在赤脚上,触感令人反胃。

“坚持住,”他身后有人说(陷得太深了,转不了身),“别乱动,不然会陷得更深。”

有人抓住他的胳膊向上提,这人十分强壮,力气比他大得多。他动了动另一只脚,不想把另一只靴子也丢了。

“这就好啦。”那个声音说。他能转过头了。眼前是一个年轻人,不超过十八岁,但长得高大极了,肩膀很宽,有着一张看起来有点傻气的宽脸,发际线已经开始后退,稀疏的头发是浅金色的,鼻子又小又扁,眼睛是浅蓝色的。“你真该好好看路。”他说,“来吧,我们该离开这儿了。”

卡纳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但发不出声音。大个子脚步笨拙地穿过灌木丛——他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四周荆棘丛生,地面泥泞潮湿。他不得不赶紧跟上,踩着大个子的脚印在灌木中穿行。

“我感觉不妙。”大个子说。片刻之后,几个人从荆棘和藤蔓丛中挣扎着钻了出来,跌跌撞撞地摔倒在泥浆里,外套和裤子都被荆棘扯破了。要不是考虑到这些人显然是想跨越万难杀掉他和大个子,这个场景其实相当好笑。而且,不同于赤手空拳的他们二人,来者身上都穿着盔甲,还带着武器。

“该死。”大个子说着,低头避开一把挥舞过来的斧枪。他直起身子,夺过斧枪,用枪柄猛击那人的脸部。另一个袭击者靴子里灌满了泥巴,踉踉跄跄地朝他冲来。他拿着一把巨大的战斧,但挥出去时被一丛荆棘钩住了。不等他扯出战斧,大个子就用刚刚得到的斧枪刺进他的肚子。他摇晃了一下,松开战斧,挥动着双臂,然后向后倒去。他和刚才的卡纳迪一样陷进了泥里,只能无助地躺在湿滑的泥泞上,等待死亡。这时,失去斧枪的人已经掏出了钩镰。“快走,”大个子一手抓住卡纳迪的手腕,一手举起斧枪,以套接处抵挡钩镰,“该死,要不是看在你是我——”

——卡纳迪从椅子上跳起来,太阳穴砰砰作响。

“哎呀,”奥利布拉斯说,“这可太有意思了。当然了,也很叫人高兴,因为他明显是一个勇敢又善良的小伙子,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不过我当然更希望他压根没被卷进这种事。下次你能不能找个更早的时间点?比如往前六年行吗?”

卡纳迪盯着他。阳光从奥利布拉斯身后的窗户照进来,刺痛了他的双眼,但他没有理会。“你知道他是谁?”他问。

“噢,没错。”奥利布拉斯回答,“不知怎么的,我立刻就认出他来了。那是我儿子。”

十八

“我會小心的,我保证。”挥手告别时,他是这么说的。但现在想来,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说过“注意安全”或者“照顾好自己,舅舅”,也没人说过“早点回家呀,爸爸”之类的话。小尼莎向他挥过手,或者说至少伸手上下摆动了一下,但卢哈仅仅是站在原地,就像在观看广场上的无聊庆典一样。赫丽斯只是浅浅微笑着。至于他的外甥女——她到底来参加送别了吗?他不记得了。这样不对,这让他十分难过。

“就是那里了,”中士指了指,“当然,那是他们六个小时之前的位置,现在就是另一回事了。”

巴达斯当时也不在场,但他本就没指望他来。想到巴达斯正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住在银行总部,他就恼火极了。每次他向尼莎提出去拜访一下弟弟,她都只会瞪他一眼,然后转移话题。现在他带着银行的军队,马上就要和兵力六倍于自己的大军开战,他的家人却好像完全没意识到他很可能没机会回家了。告别的情景简直就像赫丽斯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头也不抬地说“祝你工作愉快”,而孩子们自顾自地准备出门上课。对高戈斯来说,最高贵的行为莫过于为家庭和亲人战死,他们如此无动于衷多少有些动摇他的想法。

“会找到他们的。”他冷静地回答,“你别担心这个,藏好我们自己更重要,你懂吗?”

中士耸耸肩。“不太懂,”他说,“我想不出怎么才能既和他们交战,又不暴露我们。”

“啊,”高戈斯微笑着说,“这话挺有意思。”

军事后勤学院下级院长、院系军团前锋副指挥官波尔·阿芬姆很清楚恐惧的意义,但那是因为他在字典中查过这个词。他的父亲卢哈·阿芬姆在他六岁时死于弗勒维三角洲的海岛战役。他的祖父是七十年前在嘉恩高山堡垒战中第一个牺牲的人。对于阿芬姆家族来说,战死沙场早已成了传统的一部分,以至于波尔无法想象以其他方式死去。如果非要说他害怕什么的话,那就是外面战斗正酣的时候被医生围绕着,躺在床上等着咽气。

不过,眼前的风景仍然让他略感不安。这不是恐惧,因为他知道恐惧是一种毫无用处的负面情绪。这种不安则是发现了潜在的威胁,本能变得更加敏锐、思维也更加迅捷的体现。当潜意识察觉到危险的时候,这是一种颇有用处的正常反应。

他叫停队伍。等士兵们放下斧枪和行囊后,他独自来到断崖边缘。乍一看,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如果他领着部队沿山脊绕路,他们的方位就会暴露,也就不可能使用偷袭战术了。而到目前为止,他还没看到任何探子或者尖兵,说明敌方不知道他们的位置。但如果继续沿着这条路穿过乱石嶙峋的峡谷,就很有可能走进教科书式的包围圈,遭到反抗军的弓箭手居高临下的攻击。权衡之后,他认为稍微暴露一下不会有大碍。就让反抗军知道他们来了吧——毕竟有人数优势,能够借此令敌军感到恐惧和绝望。就让他们瞧瞧他的军队有多强大吧。

他放下自己的包裹,坐在上面,解开正面的包襟拿出水壶。水壶已经空了三分之一。这不要紧,但也提醒他不能疏忽,之后可能会出现水源短缺问题。他从口袋里摸出地图仔细研究起来。蓝色波浪线标示出了一条水路,画在山谷边缘的山脊上,但没有标明是小溪还是大河。他收起地图,抬头望天,天空依旧湛蓝无云。对于全速行军的队伍来说,现在的气温略高了点,但这不一定是坏事。让你的军队在打仗前先行军一天,他曾祖父曾在《标准评述》里这么写道(这本书到现在都还是一年级战略课的必读书目),行军锻炼虚弱的体格,整顿缺乏纪律的军心。对于刚离开舒适军营的士兵来说,一次强行军比得上一整周的训练。

他叫来他的中士—— 一个优秀的士兵,在护旗队干了有二十年了。“我们沿着山脊走,”他说,“然后下到谷里,沿着那条平坦的路前进。之后我们会渡过一条河或者小溪,叫他们趁机把水壶灌满。”

大约一小时后,波尔·阿芬姆正思考着如果无法从河里取水该怎么办,敌军出现了。这一幕非常吓人:他们从山谷最陡峭的北侧爬上了山脊,慢吞吞地在他面前排成散漫的两排。对方不超过五十人,全是弓箭手,其中只有不到十二个戴头盔、穿锁子甲。比起军队,他们看起来更像一群没规矩的孩子,站在村子的路边准备惹是生非。波尔·阿芬姆下令停止前进,静观其变。这明显是诱饵,引他们走进某个陷阱。他不禁疑惑,对方难道真的觉得正经军人会上这种当?另外,陷阱在哪儿呢?难道大部队在山坡下面,等他们进攻挡路的弓箭手时上来围剿?肯定不可能,在陡峭的上坡路上冲锋与自杀无异。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不可能藏在其他地方。如果这就是反抗军的所谓埋伏,那他可要好好玩一把了。

就在他站在原地深思熟虑的时候,弓箭手们取下了背在肩上的弓,以悠闲得有些侮辱人的动作搭箭上弦,仔细瞄准,然后放箭。队伍第一排有七个士兵倒了下去,第二排也倒下了两个。弓箭手们再次搭箭,精心瞄准,射出第二轮。阿芬姆可以看见射中目标的在互相祝贺,射偏了的在表达惋惜。

不论战局怎么变化,在任何情况下,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都没有动怒的理由。波尔·阿芬姆的祖父写道。这是一篇每个沙斯特男孩从小熟记于心的文章。他用手掌揉了揉脸,心下承认,自孩提时期到现在,他第一次像现在这样举棋不定。这肯定是个陷阱,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陷阱是怎么构成的。明明不可能有陷阱啊。这真是……

一支箭射中了他左后方的士兵,从右上臂的骨头和肌肉之间穿了过去。阿芬姆看见他皱起了脸,但是一声不吭,纹丝不动。作为一个优秀的士兵,他知道不能在敌人面前乱了阵型。阿芬姆感到骄傲,但也觉得荒唐——到底为什么要站着不动,像集市上的稻草靶子一样看着敌人称赞或嘲笑彼此的箭术、互相指点站位和动作呢?实在可笑……

“中士,”他说,“带前三排的人去把这些无赖解决了。”

这是一次出色的冲锋。士兵们步调完全一致,平举的斧枪尖端形成了一条精确的直线。弓箭手们胡乱放了几箭,便散开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两个士兵倒下了,再也没爬起来。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伤亡是不可避免的。)零零散散地顺着山脊两侧爬了下去,瞬间逃远了。自然,中士没有率人追击,而是下令全体停步掉头,带着分遣队重新加入了大部队。

“干得好,中士,”阿芬姆说,“尽快让人替伤者处理伤口,我们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半个小时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一次。

这次,反抗军弓箭手只来得及放出一轮箭,就被冲锋的士兵驱散了。但是有四个斧枪手中箭倒地,其中三个当场毙命,还有一个被射中了膝盖,动弹不得。波尔·阿芬姆低声咒骂了一句,开始想象如果俘获了敌军,他会怎么教训这些懦夫。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轮攻击。紧接着又是一轮。四十分钟后,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这次,驱赶他们的分遣队刚一掉头,十几个弓箭手就重新从山脊上冒了出来,射倒了两个士兵。分遣队剩下的人转身重新向他们发起冲锋,中士正命令他们停止追击,一个弓箭手不知怎么出现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一箭射穿了他的腹股沟。在敌人发动下一轮攻击之前,他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接下来的攻击仅仅发生在十五分钟后。这次弓箭手甚至没有躲到山坡下面。他们一次次闪避、挑逗,让分遣队和大部队拉开距离。接着,就在斧枪兵们犹豫着要不要追击时,另一队弓箭手突然从大部队后方冒了出来,在射杀了六个士兵后撤离了。

重要的是比例,波爾·阿芬姆对自己强调。现在的伤亡人数有些耻辱,但是相对于整支部队来说,比例不值一提。如果我们提高行军速度,就能快些抵达村庄。到时候他们要么正面交战,在我们手下一败涂地,要么就只能看着我们杀光村里的一切活物。等我屠完村,他们会后悔自己的挑衅的。

下午时分,他们终于抓住一个滑倒在地、没来得及爬起来逃跑的弓箭手。五分钟后,他骨头上剩下的肉就连喂狗都不够了。但阿芬姆注意到,前来袭扰的反抗军小队一直在壮大,一开始只有五十人左右,现在已经超过七十五人了。提高行军速度也成了不现实的事,每当他下令加速,反抗军就提高攻击的频率,使他们不得不再次慢下来。他本来满怀信心,预计部队在天黑前就能走下山脊,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夜色中继续前进。沿着陡峭的山脊顶端摸黑行军的感觉糟透了,但是他别无选择,因为弓箭手们无法在黑暗中放箭。如果不能在天亮前到达河边,缺水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他命令士兵们只能在指定的休息时间饮水,然后继续赶路。

黎明到来了,他们却仍然看不到山脊的尽头。而且,天色刚刚变亮,弓箭手们就再次出现了。他们仍然懒懒散散,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放箭时活像是在婚礼上射鹅。只要他派人去追,他们就立刻像被吓坏的孩子一样四散奔逃。根据最新一次计数,阵亡人数达到了八十二人,另外还有二十六个因重伤而无法行军,伤亡人员中包括三十一个中士。由于没人传递命令、规范纪律,军队变得越来越难以管理。

到快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前进了不到两里路。阿芬姆看见了山脊下一片突出的岩石地带,于是领着部队下到那里。只要所有人蹲伏在地,一动不动,就能勉强得到掩护。天气很热,但没人想脱下头盔或者胸甲。到了下午,最后的水也被喝光了。弓箭手又射杀了十六人,弄伤了二十一人,伤者大多是手臂和腿中箭,因为这些部位无法靠岩石掩护。士兵们挨挤在一起,不远处的半打弓箭手则用他们暴露在外的手臂或腿脚磨炼箭术,甚至赌起了谁会最先射中最小、最困难的目标。这情景让人心碎。两个斧枪兵最终情绪失控,跑出了掩护,挥着斧枪大喊大叫。第二个人跑出了十码远。

那天晚上,弓箭手们带来了提灯,但因为灯光不够亮,最终放弃了尝试。部队于是有机会继续前进。午夜刚过,脚下的路就变成了陡峭的下坡。黎明快到的时候,他们终于踏上了谷底的平地,来到河边。天亮时他们仍然在给水壶灌水,一直埋伏在岩石和树木后面的弓箭手在被赶走之前射杀了二十一个人。

不知为什么,波尔·阿芬姆本来认为只要一抵达平地,他的麻烦就会消失。当然了,事实并非如此。和先前唯一不同的是,弓箭手们不再毫无预兆地突然冒出来了,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在军队后面,就像乡村道路上跟随行人的野狗。他们和部队保持着至少九十码的距离,但人数已经接近两百了。到了中午,他们又杀掉了二十人,迫使部队只能以极慢的速度前进。经历了两个晚上的行军,在太阳底下蹲伏了半天后,士兵们已经筋疲力尽。所幸的是,由于配给严格,他们还有足够的水。但阿芬姆的原计划是一天抵达村庄,所以食物已经不够了。傍晚的时候,他的左小腿肚中了一箭。这支箭干净利落地射穿肌肉,没有刺破血管,他一开始还能用斧枪当拐杖一瘸一拐地前进,但到了午夜就不得不靠在别人肩膀上了。尽管如此,他仍然强迫自己继续行军,因为他知道破晓时分就能抵达村庄。

他们确实坚持到了村庄。找到它很容易,因为在黎明前最后一小时的黑暗里,有一团明亮的橙色火光给他们指引方向。到了黎明,火已经差不多熄灭了,同时箭雨再次飞来。等到阿芬姆终于在两个人的搀扶下,拖着伤腿踏上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村庄主路时,整座村庄已经被烧成平地,只剩灰烬和焦黑的木材。水井被堵上了,用的是第一天死去的斧枪兵的尸体。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因此,除了前往四里之外的下一座村庄之外别无他法。

“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高戈斯嘴里塞满奶酪,边嚼边说,“反正我可是累坏了,不战而胜真是个体力活。”

他身后的远方,一根烟柱徐徐升上无风的天空。高戈斯不太想看它。那是燃燒的兰拜村,而放火的命令是他下达的。一想到他派士兵烧毁了己方的村庄,他就怒火中烧。据他所知,这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唯一方法。至于尼莎发现之后会说什么,他想都不敢想。

“村子离河有多远?”中士问。高戈斯低头看了看摊在腿上的地图,扫去落在折痕里的面包渣。

“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大概四小时路程。”他回答,“可能有一小时左右的误差。平心而论,他们的毅力比我预想的要强多了。”

“因为训练得好。”中士说,“纪律严明。这就是正经士兵和土匪无赖之间的区别。”

“我觉得你是对的。”高戈斯说着,给自己又切了一片奶酪,“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死。”

刚离开第一座村庄,他们就看到了第二座村庄燃烧的浓烟。

“完蛋了,”掌旗中士停下脚步远眺,“接下来一路都会这样。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我们根本没希望。”

“那为什么不去跟他们打?”他左边的年轻士兵恼怒地低声说,“为什么不去干掉那些混蛋?再坏的结果也比现在好,不是吗?如果我们发动冲锋,所有人都——”

没人听他说话,他也没再说下去。过去的十八个小时里,缺水问题变得越来越难以忽视。在这之前,行军途中其他的麻烦还能分散他的注意力:饥饿、疲倦,还有弓箭手们无休无止的滋扰。现在他几乎没精力去想这些琐事了。这样很好,他尽力自我安抚,没有什么比口渴更能让人忘记忧虑了。他扭了一下肩膀,背囊的重量把锁子甲的铁环压进鹿皮上衣,陷入皮肤。他的靴子后部摩擦着跟腱,脚后跟上起了水泡。他努力不去想水。

“还有一条路我们没试过。”后排有人低声说。

“嗯?是什么?”

“投降。”

有几个人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笑了起来。“他说得有道理,”年轻士兵说,“我们为什么不投降?”

“哦,下地狱去吧,”有人嘲笑,“我们不想听这种话。”

年轻士兵皱起眉头。“你什么毛病?”他说,“面对现实吧,我们不投降就会死。”

“中士,让他闭嘴。”有人叹了口气,“判他违反军法吧。”

掌旗中士摇摇头。“我们不会投降的。”他说,“我们人数比他们多五倍还是几倍来着,现在仍然有很大优势。再说也没机会投降。因为没法拉近距离和他们交战,行军速度也越来越慢。再过几个小时,那些混蛋不用动一根手指,就能看着我们纷纷倒地死掉。他们赢了,赢得不可思议。这会成为历史上最辉煌、最精彩的胜利。接下来的几千年,学校里都会讲授这一战。只可惜我们被分到了战败的一方。”

被两个士兵驾着艰难前行的波尔·阿芬姆想法也差不多。了不起的创新,他想,我还以为前人已经把所有可能的战术都尝试了一遍,不存在新的东西。这一战过后,他们得把图书馆里所有的教科书和专著都重写一遍——当然,除非我们打赢,就可以忘掉这件事,当它从未发生过,然后继续按照教学大纲里的正经方法打仗。他不停地闭上双眼,再睁开,想保持清醒。思考这一切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他此时被拖行着,不用努力迈步,渐渐感到自己置身事外,成了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这感觉就像回到了童年,被父亲背在肩上。因为年幼,他帮不了任何忙,也不足以惹什么麻烦。他不再感到饥饿或干渴,小腿仍然痛,但就连疼痛似乎也没关系了。最重要的是,他不再恐惧死亡。恐惧是愚蠢的,毫无意义。就像他小时候害怕参加儿童聚会。没事的,他母亲常说,你到了就喜欢了。

“他们又来了。”旁边有人干巴巴地说,大家都没什么反应。阿芬姆抬起头,看见不远处有一排弓箭手从容地向他们走来,就像一队出远门的商贩。他看见自己的士兵疲倦地收紧队形,就像衰老的僧侣在举行一场他们早已不再相信的仪式。他任由自己垂下了头。

大家已经在某个时刻丧失了求生欲,但他记不起那是什么时候了。绝望是逐渐降临的,温柔而和缓,是缓慢的察觉和最终的接受。由于已经不再在意,所以它来得格外容易。水、荫凉处、避难所、食物——给他们任何一项,他们都会停止前进,留在原地。他无法想象被拯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而且,干嘛费心期望那种事呢?很明显,这次行军永远都不会结束。这片遍布岩石的荒野会一直延伸下去,直至永恒。如果时间足够,一个人可能可以顺着梯子爬到月亮上,但没人能走到这片土地的边缘。

我们可以投降。

波尔·阿芬姆笑了起来。是啊,有什么不行呢?如果换一场战争,他也许早就投降了。等到下次,下一支军队被困在这场没有城市的围城战、没有墙壁的监狱之中时,投降是个不错选择。但我们还有上千人,他们只有几百。此刻绝不能投降,因为我们随时都可能抵达水源、荫凉处、避难所,或者找到食物。到时候会发生战斗,而只要能战斗,我们就会赢。否则,我们现在就可以投降,拒绝再走一步,这也很容易做到。

发生了什么事。

阿芬姆再次抬头,看见队伍前端的人正在加快脚步,没精打采的步伐加快了,开始奔跑。他试图看清这场骚动由何而起。肯定不是敌人,他们几个小时前就放弃追击了。而且,他可以看见两侧都有弓箭手接近队伍,开弓放箭,射倒成打的士兵,却没人理会。

“怎么回事?”他问。

“不知道,”有个士兵说,“嘿,”他叫道,“急着跑什么?”

“水。”有人喊着,“他妈的,前面有条河。”

一开始,高戈斯有些担忧。他认为打仗和现实生活一样,即使付出了所有努力、每一步都顺利完成,最后关头犯一个小错仍然会满盘皆输,将胜利变成惨败。挡住水源、缩短敌我距离,让斧枪兵可以发动攻击就是一个错误。由于双方兵力依然悬殊,他的士兵很可能在几分钟内被全歼。

看见敌人一窝蜂冲下陡峭的山谷,扔下背囊和武器扎进水里,他立刻就不担心了,稳步走进弓箭手的队列。趁他们喝水的时候,有条不紊地挨个射杀。

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好像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

他搭箭上弦,拉弓瞄准,左手前推,让弦上的重量自行离开手指。箭向上飞升,然后呼啸而下,射中目标。技术不错,已经连续七发击中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弦上就又搭了一支箭。远距离射箭一直是他的强项。

先前赶到水边的只是队伍前端的士兵,现在大部队跟了上来,像泥石流一样冲下山坡。争先恐后,让人想起羊群被趕进狭窄的小路,或者水从满溢的水桶里漫出来。他们彼此踩踏,互相推搡,摔倒在地,又拉着别人一起摔倒。他们屁股着地,从干燥的山坡上一路滑下,就像玩草垫滑坡的小孩子。除了前面有水,他们什么都忘了。高戈斯射中了一个人时,看到他在垂死之际仍然大口吞咽河水。

“可怕,”中士厌恶地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

“你马上就要同情他们了。”有人评论道,中士摇了摇头。

“不至于,”他边拉弓边说,“没人会为他们难过。”

他说的没错,高戈斯想。眼前的景象让人反感,那一片匆匆爬动、不似人类的生物——看起来更像蚂蚁或者马蜂,或者掀开石头之后暴露出来的一窝潮虫。他的唯一感受就是厌恶,迫切地想要踩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不再动弹,消灭这一幅让人难堪的画面。问题就在这儿,他想,我们要花多久才能做到?有足够的箭吗?我可不想明天再回来处理他们。

河面上已经有许多浮尸,就像暴雨之后被冲进水道的碎枝和枯叶,被树根或岩石拦住,最终形成堵塞溪流的水坝。“你觉得我们现在干掉了多少?”有人问,“三百人?”

“没那么多,”有人回答,“大概两百。”

“不止,至少两百五十。”

“停手。”高戈斯说。

他们遵从了命令,但似乎个个都觉得他疯了。他毫不在意。已经足够了,再杀下去只是浪费。

“你们俩,”他说,“去告诉他们扔下武器,双手抱头,这样就能活命。把他们的指挥军官给我找来。”

他们注意到射击停止了吗?看不出来。大多数跑到水边的人看起来都死了,但这不对,他们不可能射死这么多。他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人只是躺在河里漂浮着,肚子里灌满了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那些还在奋力爬下山壁的人似乎只剩下前往水边这一个念头。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抛下武器完全是浪费时间——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好了,剩下的人,”高戈斯说,“把箭囊里装满箭,事情可能还没结束。那些运箭的推车呢?拜托,我们要赢了是没错,但这不是停下来休息的理由。”

不久之后,那两个人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三名敌人:两个人架着第三个,浑身湿透,衣服、手臂和腿上都染上了一层玫瑰色。他们在下面喝的就是这种水,高戈斯觉得一阵反胃。

“这是波尔·阿芬姆院士,”一个斧枪兵说,“他是管事的,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你说话。”

“不太可能,”高戈斯说,“他已经死了。”

“噢。”斧枪兵松开手,尸体像一袋面粉一样砸到地上,“那现在怎么办?”

高戈斯用鞋尖抵住阿芬姆的下巴,将他翻转过来,以便看清他的面容。他阴森地笑了笑,“你们俩现在是代理将军了。投降,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投降,”其中一个斧枪兵立刻回答,“现在干什么?”

问得好。除了死亡之外,没有任何外力能让斧枪兵们在喝够水之前离开河水。他能想到的,只有制造正式投降的假象,祈祷沙斯特方面相信这是真的。对于人性的了解告诉他,他们会相信的。“到山坡下面去,”他命令,“在四十码外组成包围圈,慢慢收拢,把他们赶到一起。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分成三十人的小组,分批押出去。我们还得给这些家伙准备食物,最好现在就开始建围栏。你们三个去组织看守俘虏的小队。老天作证,我绝对想不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等,”一个中士说,“上面离这儿一里开外的地方是不是有个板岩开采坑?可以暂时把他们放在那里。”

高戈斯耸耸肩。“依你,”他说,“如果行得通,就这么办。这真是太难办了。”他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中士问。

“哦,没什么,”高戈斯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我告诉姐姐我带了点客人回家吃饭,她会是什么反应。”

“我们不用等阿芬姆的部队。”斯滕·莫格雷说,“高戈斯和他的军队不在这儿。我们可以继续前进,这周结束前就能抵达思科纳镇。”

阿维德·索福隔着酒罐对他怒目而视。“好吧,”他说,“那派他出去有什么意义?”

“意义,”莫格雷得意地回答,“就是在我们赶往思科纳镇的时候尽量引开高戈斯,让他白费力气。我从来不相信他会蠢到真的吃那一套。但我想,管他呢,反正不需要阿芬姆的部队,额外的人数只会妨碍我们,让后勤工作变得更复杂。再说攻打思科纳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在他们后方徘徊也是件好事。我没想到他真的咬了饵,我绝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索福思考了片刻,他看不出莫格雷这个做法背后是否暗藏个人目的。“那好吧,”他说,“但我们还是应该兵分两路,从两个方向进攻思科纳镇。四千个人在同一条路上行军,我可不想这么干。”

“有道理,”桌子远端有个人说,“这和你刚才说的是一个原理。军队里人数过多往往比人数过少更糟糕。”

斯滕·莫格雷皱起眉头,倾斜酒罐给自己倒酒。罐子已经空了,他舔了舔手指。“不用说,我考虑过这点。”他说,“但事实是,前往思科纳镇只有一条陆路可走:顺着山脉前进,然后下到北边的大路上。按你的想法,另一支军队该走哪里呢?穿过西边的乱石吗?还是说你想让他们趟过南边的沼泽?”

阿维德·索福没想到这点。“你这有点胡搅蛮缠了吧?”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说,“关于南边的情况我们知道多少?”

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去过那里。”他说,“不是说我对那里了如指掌,但当时我不得不花钱雇了两个农夫,才把我的马车从泥沼里拉出来。除非你熟悉那种地形,否则就是在自讨苦吃。”

索福点点头。“没错,”他说,“我猜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会在南边布下完善的防守。我们应该派一支军队从那里走。当然,还要找几个当地人当向导。你肯定没忘记古尔伦兹的书吧?”

“你说说呢?”斯滕心平气和地问。

“古尔伦兹,第七章,第四还是第五小节,我一时记不清了。避开敌人的弱点,他会在那里加强防守,使其坚不可摧。进攻敌人实力强盛之处,因为自满会使其脆弱。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莫格雷叹了口气。“我不想和古尔伦兹起争论,”他说,“但我们真的需要在意这个吗?古尔伦兹还有一段话是怎么说的?用大军发动奇袭是唯一的战略,其他一切都是对现实的妥协。这本书不是什么教条。”他说着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垫在脑后。“只是寻常的道理而已。”

“先别急着这么说,”另一个人开口道,“之前我一直同意你的所有意见,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阿维德说得有道理。假如高戈斯率军返回,在镇外易守难攻的小路上和我们交战,我们只好付出惨重的代价强行突围,否则可能会被困上好几天。你得记住,我们离本土太远,后勤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我听说,敌人正在烧毁这里和波尔密斯之间的村庄。但假如我们有另一支军队用于进攻,就可以多花点时间和高戈斯玩游戏了。与此同时,第二部队会进入思科纳镇,结束这场战争。到时候,就算高戈斯撤退回思科纳封锁城墙,也不會有什么好结果。”

桌子中央一根巨大的蜡烛闪烁了一下,然后熄灭了。勤务兵很快换上了一根新的。“好吧,我同意。”斯滕·莫格雷说,“其实,这是个好主意,不过还没人说出它真正好在哪里。这次行动的目的不仅仅是烧毁思科纳镇,还要消灭反抗军,俘虏或者杀死洛雷登家的人。高戈斯在我们设想的那条道路上作战时,第二部队可以从思科纳镇里出来攻击他。这个计划我喜欢。”

阿维德·索福上床睡觉时心情极差。他确实达到了目的,得到了自己的军队,但那个该死的胖子又一次从他鼻子底下抢走了全部功劳。率军穿过沼泽也许并不像他想出这个主意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莫格雷优雅地做出让步时,肯定对此心知肚明。回想起来,他本该执意让莫格雷指挥南面的军队——是啊,但那样的话莫格雷就会成为攻陷思科纳镇、抓住高戈斯的功臣,而他则会困在某座山谷里,为补给分配和可接受的伤亡比例大伤脑筋。

真见鬼,战争怎么就这么麻烦?

“高戈斯舅舅会没事的,”伊苏斯胸有成竹地说,“他那种人从来不会出事。厄运只会从他们身上擦过,击中旁边的人。”

赫丽斯·洛雷登控制住舌头,没有回话。考虑到她的人生经历,这孩子这么难以相处也是意料之中。高戈斯似乎很宠爱她,和她发生冲突不太明智。“我也希望这样,”她嘟囔,“我想他应该能照顾好自己。”她塞上墨水瓶瓶塞,拿起刚才誊写的文件,在上面洒上吸墨的沙子。“你没有披肩,坐在那里不冷吗?”

伊苏斯摇了摇头。“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她说,“至少不会像你们一样怕冷。你忘啦,牢房里特别冷。”

赫丽斯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丈夫的外甥女了,再待下去恐怕会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于是她拿起文件原稿和誊写稿,返回了屋子里。被那个糟糕又可悲的家伙赶走真是让人恼火,现在不得不告别回廊上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了。但和高戈斯的婚姻教会了她战略撤退和避免冲突的重要性。她撤回了办公室,开始处理积压的工作。

赫丽斯离开后,伊苏斯拿起书读了一会儿。这是一本佩里美狄亚的应用冶金学专著,里面讲了如何提炼水银、提纯贵重金属。不知为何,她对这题材很有兴趣。在她身后,卢哈(像一棵树一样老实、无趣、不起眼)正在乖巧地做功课。幸好,小尼莎到其他地方去烦人了。在她的哄骗下,小尼莎坚信她是个爱吃猫和老鼠、能把小女孩变成虫子的女巫,从此便老实了。现在小尼莎只要有机会就会躲开她。每次需要和她待在同一间屋里时,总会担心地从家具后面探出头来向她偷瞄。另一方面,如果想让赫丽斯从自己面前走开,只用惹她生气就行了。至于卢哈,他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只需要把残废的手伸到他面前晃晃,他就会像一只受惊的鹧鸪一样逃走。而高戈斯舅舅——好吧,她不讨厌他。只不过他出门的时候,对周围环境获得一定程度的掌控对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打扰了,小姐。”伊苏斯抬起头,说话的是那个该死的阿谀奉承的门房,“你知道夫人在不在房里吗?”

“在,”伊苏斯回答,“什么事?”

门房看了看她。“是这样的,小姐,门口有个男人。他说他是先生的弟弟。巴达斯·洛雷登。”

伊苏斯纹丝不动。“没事,”她说,“请他进来吧,我来接待他。”

门房刚一离开,她就跳了起来,发疯般环顾四周。但这里完全没有像样的武器。这一点也不意外,高戈斯·洛雷登这样的文明人是不会把致命武器摆得满屋都是的。不过,总会有一件沉重的钝器可用,比如一条椅子腿,要不然她也可以藏在门径处,用裙带把他勒死。这两个主意都有点好笑。她待在了原地。

“你好,巴达斯舅舅。”她说。

他的反应相当有趣。公平来讲,他并没有闪避或者惊叫,但他明显吓了一跳。

“你好。”他说。

伊苏斯微微一笑,示意他到椅子上坐下。“你来这里干什么?”她说,“我以为这是你最不可能自愿出現的地方。”

巴达斯点点头,坐了下来,目光全程都停留在她身上。“通常是这样的,”他说,“但我现在知道高戈斯不在——”

“你不知道我在这里?还是忘记了?不管怎样,你这情报工作都做得太差了,上校。你要喝点葡萄酒吗?味道不坏,而且我还没来得及下毒。”

他摇摇头。“我不渴,”他说,“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喝酒了。”

“真是大变样了,”伊苏斯说,“你以前教我剑术的时候嘴里总有酒味。”

“我洗心革面了。”巴达斯说。

“那是当然,你来这里做什么?”

巴达斯虚弱地笑了笑。“实话和你说吧,我是来看我侄子的。角落里那个就是他吗?”

“就是他。”伊苏斯回答,“卢哈,过来见见你叔叔巴达斯。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卢哈,他做过士兵、剑士、手艺人,天知道他还会什么。”

男孩谨慎地打量着巴达斯。认识洛雷登家族的新成员。挺聪明的,巴达斯想,更聪明的做法应该是转身就逃。

“你好,卢哈,”他说,“你在做什么呢?”

“几何,”卢哈回答,“我不太擅长这个。”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也是。我在军队里被逼着学了几何,因为瞄准投石机时需要计算角度,不过我总是算不好。”

卢哈茫然地看着他,什么都没说。

“别担心,”伊苏斯愉快地说,“他总是这样的,不是对你有意见。对吧,卢哈?你一向很安静。”

“是的,”卢哈说,“我能回去做功课了吗?”

巴达斯点了点头。“你想让我帮忙吗?”

卢哈皱起眉头。“你说过你不擅长几何。”

“确实,”巴达斯回答,“但可能比你强一点。”

卢哈想了想。这个男孩思考的时候,旁人总能一眼看出他在盘算什么。“你愿意就行,”他说,“但我无所谓。我从来都自己做功课。父亲说这是应该的。”

“那你继续做吧,”巴达斯说,“我就坐在这儿和我外甥女说话。”

卢哈点了点头,回到了他的角落。巴达斯仰头靠在椅背上,双手垂在两边抚摸青草。

“真惬意。”伊苏斯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让他去把赫丽斯和小尼莎叫来。”

“别为了我支使他,”巴达斯回答,“不过,谢谢你这么得体。”他补充,“我得承认,我以为我们再次见面时场面会极度混乱。”

伊苏斯耸耸肩。“等着瞧吧,”她说,“但我完全没想到你回来,你肯定受了什么打击。”

巴达斯点了点头。“判断很准。”他说,“不过,我来这儿主要还是病态的好奇心作祟。不管怎样,我都想象不出高戈斯有一个家,简直就像死神给活人做晚餐。但显然,我错了。”

伊苏斯微笑着。“别被骗了,”她说,“这里就像外面卖的那种给小姑娘的玩具屋。看着完美无瑕,栩栩如生,所有的门窗都可以打开,只不过完全是大人从商品目录上随便买的。当然,玩具屋里的小人不包括我。我正在被这个家慢慢同化,再过几年,我大概会被训练得规规矩矩的。嘿,假如我特别听话,说不定手指会重新长回来。”

“我觉得你是配套赠送的。”巴达斯说,“你有点像碗橱里的那具骷髅,看起来逼真极了,但是是蜡做的,只有三寸高。你这就生气啦,”他笑着补充,“我以前不是老教你要随时保持防守姿态吗?”

她点了点头。“好,”她说,“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我本来只想耐心等待时机,一有机会就杀了你。但那样太便宜你了,所以我现在要伤害你。”

巴达斯抬起眉毛。“是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做?”

伊苏斯莞尔一笑。如果换个场合,她的笑容应该很好看。“我要告诉你一件你不知道的事,这是高戈斯舅舅告诉我的。我猜你听了会相当愤怒。”她耸了耸瘦骨嶙峋的肩膀,“如果这个不行的话,我可以再去找其他的秘密。但这件事应该能起到作用。”

巴达斯假装打了个哈欠。“我听着呢,”他说,“这个你知道,但是我不知道的大秘密是什么?”

伊苏斯别过头,撩开盖在眼睛上的刘海,然后转头看着他,像个在调情的年轻女孩。“我要告诉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人究竟是谁。”她说。

那天傍晚,巴达斯·洛雷登回到了银行。现在他可以自由进出了,只要事先告诉姐姐要去哪里就好。一名后勤部门的小个子文员随时跟在他后面,把他去了哪里、做过什么汇报给尼莎。这他是知道的,但无所谓。

他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来自娱自乐。第二个房间宽敞通风,有一扇离地七尺高的大窗户,窗外是一条小巷和一个粪堆。房间里有一把椅子、一张凳子,还有一张可以用作工作台的结实长桌,除此之外空空荡荡。还有满满两箱他的工具,他一直没有精力取出来。直到现在。

他一件件取出工具,按照他想要的顺序精心摆放在桌上或者桌下,用箱子里的稻草擦掉锋刃上的防锈油脂。三把锯子,一直一弯两把刮刀,五只尺寸各异的刨子——有又长又笨重的黄杨木槽刨,也有小巧的黄铜端面刨——四把辐刀,有直有弯;许多锉子、粗锉刀、凿子和圆凿;三把用来切削和刮擦的短刃刀;粗糙的芦苇秆,成罐的细沙和粗沙,以及用来把沙子粘到木块上的树脂;各式各样的木质、黄铜和铁制的夹钳;壶装和罐装的胶水和石膏,以及捣锤和研钵;蜂蜡、漆和抛光油;一只煮胶壶;钢制和黄铜制的锤子,包括羊角锤、圆头锤、平锤和扁头锤;冲头和打孔器;铜制、皮革制、铅制和愈创木制的槌子;磨石、油石,还有滑石;一把弓钻,一把手摇钻,一把螺丝钻,全都配有盒装的各式筒夹,以及装在玫瑰木浅箱里的精钢钻头;三把乌木直尺和两把角尺,分别由黄杨木和黄铜制成;木炭和石灰;卡钳、两脚规和轮廓规;一把锥子,一把线锯,还有两件看起来很趁手的小工具,就连巴达斯一时间也认不出来是什么。所有物件都崭新干净,质量上乘,锋刃被打磨得光可鉴人,表面平滑,毫无损伤。这么多工具,足够他造出一个世界。

取出所有工具后,他拿起一根木炭,开始在桌面上绘制草稿。

十九

高戈斯严重低估了弓箭手的箭术。河里漂浮着三百五十多具尸体,堵塞了河道,像一批从森林漂向锯木厂的原木一样,在河水里轻柔地上下起伏。

好消息是,他们取得了军事史上最非凡的成就之一:在己方损失极小、时间极短的情况下彻底击败一支占压倒性优势的军队。坏消息是,他们现在得到了接近五百名俘虏,全都饱受饥饿和劳顿的折磨,奄奄一息,急需食物和安全的营地。那个被弃用的采石坑里勉强够大,陡峭的四壁无法攀爬,只有一条容易守卫的小路下到坑底,但俘虏们在那里承受着烈日的暴晒,当然也没水可喝。如果按每人每天最少一品脱半饮用水、半块军队配给面包来算,就得从河里汲取将近一百大罐水,在崎岖的道路上跋涉四里路,把水运送到采石坑,再通过陡峭的小路运到坑底,一天一次。此外,还需要六十筐面包(看在老天的份上,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喂饱他自己的部队就够让他伤脑筋的了)。两班守卫,每班四十人,也就是他部队人数的三分之一。这还不算最糟的。一条主要河道被尸体堵了个结实,下游四个村庄的人都只能喝恶臭的红水。他得命令疲劳的士兵下到齐胸的恶心河水里,把肿胀湿透的尸体全部拉出来,像泥炭砖一样摞在一起,然后在布满石头的土地上挖三个大坑。不做完这些工作压根没法休息,也没时间修补受损的装备、医治弓箭手身上的小伤——当然,还得假定他们不需要彻夜行军,赶去和岛上另外两支敌军作战。有人曾说过,比打败仗更糟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打胜仗。这话虽然不中听,但千真万确。

快速视察了一番俘虏营后,他的心情更加低落了。他自己的部队都没有足够的军医,更别说分派一些给他们了。但这里的人正在因为相对轻微的伤势死去,这太浪费了。就算他不是医生,也知道如果不尽快转移这些俘虏,他们中很多人就会死于伤口感染、腹泻、营养不良,以及由于天气炎热和环境肮脏而恶化的其他身体状况。在一般情况下,他绝不允许这样可怕的事情发生。但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俘虏中有人活了下来并且回到了沙斯特,他们所受的待遇就会传遍军营,让敌人拼尽全力,决心彻底消灭思科纳。反正换做是他,他就会这么做。

他痛苦地向俘虏们看了最后一眼。他们的身上和衣服上沾满干结的血液和泥浆,像坐在干草车上的孩子一样紧紧挤在一起。但他还要操持一场战争,处理胜利带来的可悲后果,能为他们做的事情都做了。他把他们从脑子里抹去,然后离开。

他回到那座烧毁的村庄——更多混乱,更多狼藉。现在这里成了临时作战基地。军需官及时赶了过来,向他报告更多令人沮丧的消息。是的,箭、弓、鞋子、食物……他急需的物资全都够用,但能够运输它们的马车只有七辆,路上还要花一天半的时间。或许不太急需的物资可以缓缓。箭?没有箭他的士兵就无法战斗。鞋子?没有鞋子就没法行军,除非让他打了胜仗的部队穿着在泥浆和水里泡坏了的鞋,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思科纳。那食物呢?全看他选什么了。噢,顺便一提,斯滕·莫格雷正率军前往思科纳镇,如果你动作够快的话,也许能在他把那里烧成平地之前赶回去。

弄到原材料之后,巴达斯开始制弓。

首先,他把新鲜的筋腱晾在窗台上晒干,调好施胶用的胶水(幸好他有足量的锯末,可以用来增加稠度),然后把皮革钉在木板上晾晒。虽然天气炎热,但这三种材料需要放置几天才能开始下一步工序。幸运的是,他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可做。

他先做了弓胚,之后会在正反两面粘上弓背和弓腹。在提供给他的原材料中(都是从银行的制弓厂直接运来,由工厂主管亲手挑选的。只有上等货才配得上洛雷登家的人)有一块质量上乘、纹路笔直,取自一颗粗壮老桑树的木材。他用刮刀和刨子把它修成了一块半寸厚、五十五寸长的木条。满意之后,他做了用于弯曲木料的夹具,那是一件由木板、木块和夹钳构成的复杂装置。上蒸馏法的时候,这东西能把木材固定成他想要的形状,使木材产生弓所需要的夸张且永远不变的曲线。轮廓是传统的嘴唇形,如同女人丰满的上唇。被均匀蒸馏了整整一小时后,木材失去了反抗的欲望,像个瘫坐下来的胖子一样在夹钳中软了下来。

趁冷卻定型的时间,他清理掉了一根肋骨上的最后几缕肉——这是做弓腹的材料——将碎肉扫进胶水罐,给胶水增加黏性。

(“你要这些玩意干什么?”尼莎充满怀疑地问过他。

“我想给高戈斯做一张弓。”他回答。

这让她吃了一惊。“我以为你很讨厌他。”

“我已经改过自新了。”他当时回答,“从现在开始,我既往不咎,原谅他以前的事。毕竟,家人还是家人,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属于同一阵营。”

她不知怎么回应。“你会给他制造陷阱,是吧?”她说,“要么是在弓把上涂抹毒药,要么把弓锯断,让它在战场上坏掉。”

这话让他皱起眉头。“别把我当这种人。”他说,“我可能没什么本事,但还是很为自己的手艺骄傲的。如果我给高戈斯做了一把弓,那它肯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弓。而且,说到底,这是我欠他的。佩里美狄亚陷落的时候,他送了我那把古朗剑防身。我想给他一张上好的弓,”他继续道,“等基金会攻陷思科纳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把肋骨削得只剩坚实的部分后,他拿起用质量最好的线锯和剃刀片磨制而成的刮刀,在上面切出接头部位,以便之后拼接骨片。在每块骨片上切割出双鱼尾形的接头是一项漫长艰难又让人头疼的工作,必须做得精确无误。这花了他大半天的时间。也就是在这一天,高戈斯打了河床上的那一仗。

瑟尔·拜斯是两个星期前晋升为中士的。在此之前,他是思科纳第二大面粉磨坊的总管,手下管着六十个人,他喜欢他的工作,也做得好极了。高戈斯·洛雷登认为他拥有战争中急需的领导力和管理能力,因此在十四天前把他征召进了后备部队。他刚刚掌握了箭术的基础技能,比如如何给弓上弦,如何把箭搭在弦上而不至于一拿开手箭就掉了。后备部队成了思科纳镇的守备队,而瑟尔·拜斯则成了高戈斯离镇期间负责思科纳镇的防御的人。

斯滕·莫格雷和两千名斧枪兵离镇门还有十五里。这个消息像一堵倒塌的墙一样击中了拜斯中士。

“如果高戈斯接到了我们的消息,”一个年轻鲁莽的队长说,“他最可能走这条路。”他指向地图上一条歪歪扭扭的线,拜斯先前还在想那是河流还是村庄边界。“如果他动作快的话,可能明天中午就能到这儿——”(他又用手指戳了戳地图)“——到那时候,斯滕就到我们大门外了。所以我们只有一个选择。”

拜斯从来没有自命不凡的坏毛病。“你最好解释一下,”他说,“我不想会错意。”

年轻的队长点点头。“这里的山——”

“噢,原来这里画的是山。抱歉。”

“这里的山,”年轻队长重复道,“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斯滕会穿过这里,”(戳)“或者这里,”(戳)“我猜他应该会选择这条岔道,虽然那样要多绕三里路,因为他知道如果走另一条路,我们会让他们大吃苦头。我们应该出镇拦截——这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但依然能给他们造成伤害——然后祈祷高戈斯及时赶到,狠揍他们一顿。如果一切顺利——如果高戈斯能赶到的话——我们也许能捞点好处。如果不走运,那就……”

拜斯中士盯着地图——他从来都看不懂——然后试着像军人一样思考,这对他来说就像在水银里潜泳一样困难。他脑子里想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说到敌方将军的时候都直接叫名字,好像他们是老朋友似的?

“我认为我们应该防守另一条路。”他说。

年轻的队长看着他,“但那样等于是自找麻烦。”他说,“斯滕太聪明了,不会中招的。”

拜斯摇摇头。“对于正规军人来说,这大概是基础知识吧,可我还是想问问,”他说,“如果显而易见的选择是走这条路,他走另一条路避开我们不是更明智吗?再说另一条路更短。”

队长耸耸肩。“你这么想下去会发疯的。我也可以说,‘他预料到我们预料到他会走那条路,所以会做出乎我们预料的事。’谁知道这样能绕多少圈啊。”

拜斯渐渐失去了耐心。“那好,”他说,“我们抛硬币决定吧。”

“这样也挺好。”队长笑着说,“你是管事的,这事由你决定,感谢众神。”

这不是拜斯想听的话,但如果他是个士兵,而不是颇具天赋的磨坊主管,他肯定会选择更短的那条路。“我们在这条路上设防,”他说,“你觉得多久能走过去?”

年轻的队长在地图上用手指模仿着走路的样子。“四个小时。”他说,“假如你是对的,我猜斯滕应该会在八个小时以内赶到。”

实际上,拜斯和他的三百个弓箭手花了三个半小时就到了。幸好如此,因为出发耽误了两个小时,他象征性地派了五十个士兵去查探另一条路,因为年轻的队长向他保证,在马上要发生的战役中(叫什么类型来着?),超过二百五十人的军队只会拖他们的后腿。如果斯滕·莫格雷选了另一条路,五十个人除了惹他恼火之外并不能造成实质伤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一小时后,敌军出现了。穿着盔甲的士兵像洪水一样挤进砂岩岩壁之间的狭窄通道,拜斯能听见盾牌和臂甲刮擦岩石的声音。这很好,但不如他预想的那么好。在他本来计划的部署中,每个弓箭手都有射击的机会,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排布一条超过六十人的火力线。而且这条道路极为曲折,敌军完全出现在他们视野中的路段,最长也不超过一百码。

“运气好的话,最多能放五轮箭,”队长阴郁地说,“然后他们就会像狗撵耗子一样冲过来了。当然了,他们不适合在这种地形下近距离作战。”

拜斯皱起眉头,极力集中精神。五六三十,也就是三百发,但肯定不是每支箭都能射中目标。那有多少能射中呢,一半吗?他毫无头绪。就算三分之一吧。在双方近距离接触之前,他们能射倒一百个敌方士兵。这够不够摧毁对方的士气呢?还是说反而会让他们勃然大怒,更加勇猛?

真是一场愚蠢的战争。一座银行在一个烘焙师的带领下和一所大学打仗。在这种战场上,无疑会两败俱伤。

“他们来了,”年轻的队长说,他的声音因为恐惧而变得虚弱。出乎意料的是,拜斯意识到,他在见到莫格雷的军队之后一直努力克服的那种恐惧神奇地消失了。理性思考后他得出结论:因为现在已经无能为力,除了把自己的选择坚持到底之外,没有第二条路。没必要再为送不送命提心吊胆了,他手下都是正经士兵,肯定知道怎么应对眼下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要做什么吗?”他问。年轻的队长点了点头。当然,什么都不懂的只有我一个。他再次疑惑,高戈斯到底中了什么邪才会委任一个平民,担任的还是他指挥系统中最有可能率军参战的职位。他问过高戈斯,得到了简短的回答:因为军队里一般只有十个中士,其中有四个连用短绳子牵山羊的差事都难以胜任。“没事的,”高戈斯当时开朗地笑着对他说,“我们谁也没有干过这种事,我也没有。你有这方面的能力,你能行的。”

“听我指令,”年轻的队长声音尖锐,但仍然很清晰,“拉弓,瞄准,放箭。”

拜斯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比喻,就是一片高大的蓟草——在生长过度的草场上,能长到一人高的那种——被镰刀割断后一起倒伏下去的样子。前排的斧枪兵倒下后,后面的人踩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前进。不是因为他们冷酷无情、训练有素,而是没有时间放慢脚步或转向避让。前进的队伍中有人喊了一句命令,于是行军速度从快步走变成了小跑,就像中年文员追逐被风吹走的帽子一样。第二轮箭射倒了整整两排士兵,也打乱了第三排,这次有人绊倒摔跤了。小跑的斧枪兵中,有的勉强跳过倒地的人,有的则跟着摔了下去。后排士兵撞上了绊倒的人,将他们向前推去,导致更多的人倒下,加入了地上抽搐扭動的人堆。士兵们在支棱出的手臂和腿脚中艰难跋涉,仿佛穿行在荒废了十年、长满荆棘的马道上。年轻的队长双眼紧闭,第三次下令放箭。

他们还在前进,拜斯暗暗惊奇。当然了,前进才更安全。要是回头撤退,就必须穿过那无法形容的尸堆和被踩伤的人。现在阵型散开了,他们跑了起来。不是先前的小跑,而是拼命狂奔着逃离尸堆,低头躲开箭雨,向危险最小的方向前进。射出第三轮箭时,距离只剩下三十码。又有几排斧枪兵猛然摔倒,本来激烈的奔跑瞬间停止,如同有人用力泼出一桶水,结果水撞在了石墙上。躲过箭雨的人还有五个左右,冲向弓箭手时,阵线自动分开让他们通过(这是标准的演习动作,拜斯八天之前学到的)。等他们打着滑放慢脚步,后备队立刻抓住了他们,像是惹是生非的醉汉被朋友们拦腰抱起,省得他们再搞破坏一样。冲锋的敌人中就只有这些人幸存了下来,还有一支分遣队留在后面,根本没来得及参战。

赢了,拜斯想。好吧,天啊。

“整装,”队长叫道。拜斯不知道这口令是什么意思,由于弓箭手们似乎都没反应,他仍然没有弄懂,“报告伤亡。”

“无人伤亡。”有人喊了一声,几个激动的家伙欢呼起来。

拜斯努力不去看那些尸体,以及尸堆里还活着的那些人。又是炎热的一天,如果他活过今天的话,就会有幸看着他们慢慢死去。

他们等待了很久,但什么也没发生。高戈斯·洛雷登哪去了?他不是应该带着他的正规军接管局面吗?否则,这不就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屠杀?拜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获得了胜利,应该可以回家了吧?

“侦察兵回来了。”说话的又是那个年轻队长,看起来有点精神错乱,像个骷髅一样咧嘴笑着,“你猜怎么着?”

“你说啊。”拜斯说。

“这边没有两千个敌人,”他说,“只有四百个左右。斯滕的大部队肯定走了另一条路。我们上当了。”

“他们好像是从那个方向来的。”有人说。

高戈斯走到队伍最前方。几具斧枪兵的尸体散落在岩石间,就像匆忙扔在卧室地上的衣物。不远处还躺着一大堆弓箭手,是被逼进一条死路之后遭到屠杀的。在这样狭小拥挤的空间里,沙斯特制式斧枪长达六寸的枪刃派不上用场,斧枪兵只能把斧枪举过头顶,用弧形斧刃瞄准敌人的喉咙、面部和肩膀。岩石上留下了斧枪兵离开时血淋淋的脚印。

“这种事避免不了的。”高戈斯弯腰用手指蘸了蘸一摊粘稠的棕色液体,“他们没走多久,”他补充,“我们追得上。”

“队伍里其他的人呢?”有人问,“这里只有五十来个弓箭手啊。”

“可能逃跑了。”另一个人回答。

高戈斯摇头。“我觉得不是,”他说,“我猜他们只是想做个守卫的样子,象征性地派了几十个人。大部队肯定守在另一条路上。也就是说,”他叹了口气,“我们只能独自对付斯滕·莫格雷了。走吧。”

从河边战役前夜到现在,这群士兵一直没机会好好进食和休息。他们的鞋子破得不成样子,但行军速度依然令人敬佩。他们已经学会拖着脚跟快步走,接受了任务完成之前连喊累都没时间的事实。他们的许多举止都让高戈斯想起麦克森舅舅那支传奇的军队。据说,他们就是以这种状态在一场场战役之间周旋了七年。光是想想就让他受不了。

尽管如此,当他们下了山,来一片较为平缓的草场时,天已经快全黑了。这片草场一路延伸到思科纳镇。从这里开始,道路笔直向前,除了一条浅浅的河流和一片小森林,没有什么能阻挡莫格雷的军队。高戈斯派出了几个侦察兵,但他相当肯定,自己猜得到敌人正在干什么。如果他是斯滕·莫格雷,他会把军队藏在洛克斯森林里过夜,等第二天天色变亮出发去思科纳镇。在这种情况下,高戈斯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抢在莫格雷之前到达思科纳,关上镇门,强迫他们打围城战,然后耗到他们放弃为止。如果思科纳没丢掉海上控制权,这个计划倒是不错,但这么做意味着放弃岛上其他地方。第二:拦在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阻击莫格雷,冒著巨大的危险在开阔地带与他们交战。无论他怎么选,都意味着再一次整夜行军。他的士兵到了明早还能站直就已经是奢望了,更不用说战斗。另外还有一个小问题:箭有些不够了。

对于第二个选择,他能找到充分的反对理由。而且,在他姐姐看来,思科纳仅仅意味着思科纳镇,更准确地说,银行。岛上剩下的地方只是办公室窗外的风景。她这段时间给高戈斯下的命令就很能说明问题。战事刚开始升级,她就接受了很快会被敌军围困的事实,他苦苦恳求才得到了出镇打仗的许可。在高戈斯看来,尼莎是错的。思科纳岛上的人是他们的人民,他们有保护的义务。他见过斧枪兵在布利欧拉屠村的惨状,如果思科纳岛上的每一个村庄都遭此毒手,他会永远良心不安。如果现在撤回镇里,他会觉得自己像个狠心把孩子关在门外的父亲。况且,洛雷登这个姓氏在思科纳意义非凡,它曾引领这些村民反抗基金会,摆脱被压迫的命运。这是他们的义务。

侦察兵证实了他的猜测:斯滕·莫格雷的军队进了森林。最近,高戈斯刚刚让人砍了一批长得笔直的松树,在林子里留下了一片不小的空地,正适合用来扎营。莫格雷非常谨慎,在森林边缘安排了警哨,空地外围每隔五十码的位置也站着哨兵。这样一来,夜间偷袭的希望微乎其微。如果冲进森林交战,弓箭手没有足够的距离优势,密集的矮树丛对莫格雷更为有利。最好的情况也顶多变成一场乱斗。尽管胜率极为难看,但绕过树林、在平缓的草场上阻拦莫格雷依然是目前最好的策略。他下达了命令,士兵们顺从地接受了,仿佛睡眠和修整只是政客的诺言。

斯滕·莫格雷一向能在任何地方安然入睡,但这一次他发现自己睡不着了。在黑暗的帐篷里睁着眼睛躺了两个小时后,他终于放弃努力,点亮了油灯,召开军事会议。其实也没什么好探讨的,只不过既然要清醒一晚上,拉上点人作陪也无妨。

“哈因·艾尔的支援部队到现在还没出现。”有人报告,“看起来我们得自己打了。”

莫格雷耸耸肩。只要艾尔的四百个士兵能在他发动进攻的时候引开守军主力,这损失就是值得的。而且,艾尔是分离派的,还是阿维德·索福的妹夫——正由于这层关系,他才给他安排了这个任务。他只担心高戈斯无法及时赶到思科纳镇。如果要站在镇外百无聊赖等他追上来,那就太委屈人了。

“今晚没必要一直谈工作,”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咱们说点别的吧。有了——这儿有人读过艾拉尔德·多斯上个月写的那东西吗?”

有人笑了起来,还有两三个人低声嘟囔。“其实我挺喜欢那篇的,”有人说,“尤其是讲分岔后果的那一段。这家伙应该当诗人,而不是哲学家。”

莫格雷微微一笑。“我记得那一段。”他说,“公平来讲,里面其实有一丁点道理,只不过没表达清楚,被塞进了黑暗的犄角旮旯。”

好几个人发出质疑。“你这么想吗?”有人说,“我怎么觉得那只是矫饰一番的老旧朦胧主义理论?”

“噢,这毫无疑问。”莫格雷回答,“但朦胧主义者也有道理——不,别笑,他们全都疯得一塌糊涂,但确实发明了可能性守恒定律,而那时候多曼德还在学二加二等于四呢。”

“但那个定律建立在完全错误的假设之上,”另一个人指出,“而且因果颠倒。要不是多曼德把它给倒转过来,谁也不会看上一眼的。”

“实际上,”坐在帐篷门帘处的一个瘦削的男人插话道,“不久之前,我听到那个叫卡纳迪的佩里美狄亚人说了句有意思的话。他基本上认同多曼德——”

“那他还真是了不得。”有人插嘴。

“但他指出,多曼德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想想吧,”瘦削的男人继续说下去,“假设有几种不同的可能性,全部取决于一瞬间的抉择。好吧,暂且假设你是高戈斯,此刻正坐在自己的帐篷里思考接下来干什么。可以赶回思科纳镇关上大门,可以在战场上冒险一搏,也可以溜进山里。多曼德认为后果是有定数的。以他的逻辑,这三个选项都可能导致思科纳镇被攻陷。”

“可能這个词,”有人打断了他,“用在这种情况下……”

“闭嘴,马林。”莫格雷说,“你继续说,挺有意思的。”

“同理,”瘦削的男人接着说,“正面交锋和被围困这两个选项也可能共享部分结局。换句话说,从选择点分岔出去的可能性会在前方不断靠近,最终重新汇合,就像选择从未发生一样。朦胧主义者——好吧,他们的德行不怎么样,但也该有发言权——所谓的“朦胧设计”,就是某种能压倒个体选择的力量。多曼德认为并不存在命运这种东西,只有一条自然法则,让无法汇合的分岔保持尽可能少的数量。而卡纳迪的意见是,我们得算上人的影响。通过干涉元理,人类也可以在事物发展和分岔的过程中插一脚。这话由他说出来,值得好好想想。”

“换句话说,”有人说,“这不就是魔法嘛。那位博士是不是还能从耳朵里扯出一只蛤蟆、扔进尖帽子里?反正我不怎么相信。”

“确实跳了一大步,”莫格雷说道,“但还是有一定道理。”

“你是说蛤蟆跳吧。”

“是的。蛤蟆跳,这说法我喜欢。我们暂且假设世上真的有魔法,卡纳迪博士和他那些虐待蛤蟆的狐朋狗友也确实能随意操纵元理。多曼德会说,不管他们怎么操纵,都仍然是个体做出的随机选择,只不过换了个媒介而已——不管是自己穿过一扇门,还是别人通过元理影响你,让你穿过了那扇门,门都会被人穿过,选择都会发生。”

“这样的话,”瘦削的男人说,“卡纳迪就会说,受魔法干扰的事件是有迹可循的。战争,城市的命运,血脉的诅咒,家族宿怨……人们大多在这些情况下使用魔法,而这会渐渐变成一种趋势,让纯粹随机的发展方向变得不那么随机。换句话说,朦胧设计确实存在,但朦胧主义者的定义不太对。就算真的存在自然法则,也早就被一次又一次人为选择污染了。再考虑一下连锁反应,你应该知道结论是什么了吧?”

“胡说八道。”有人回答,“要说一样东西被玷污了,言下之意就是这东西可以被污染——在这里指朦胧设计法则。但就算人为选择能形成趋势,那也只是人性的正常趋势,就像斯滕刚刚说的一样。”

“啊,话倒没错,”另一个人说道,“但这种趋势远比平常的做事动机更强大,因为它能挟裹人群,迫使他们做一些普通情况下不会做的事。”

“换句话说,”莫格雷说,“就是进一步节省了可能性的数量,和多曼德思想没区别。没必要再说了。”

“说到这个,”一名参会者站了起来,忍住哈欠,“既然没必要再说,我也该回去了。你们可以熬一晚上,第二天还能上战场,但我得睡足八小时。噢,温馨建议:一定要让斯滕赢得辩论,除非你们明天想被放到阵型最前排。”

“真巧,你把我的话给抢了。”莫格雷说。

准备离开的参会者看着他,眼里闪烁着恐惧。“你在开玩笑对吗?”他说,“斯滕,这不好笑。”

帐篷里沉默了很久,然后,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当然在开玩笑了,哈因。明早再见。”围在铜制小火盆旁边的人变得相当安静,但莫格雷似乎没有注意到气氛的变化。“好了,”他说,“他刚才说到哪了?啊,想起来了——”

复习。唉。

玛基拉抬头看了看流淌着烛泪的蜡烛,目光转回书页。有时候,短暂地从书上挪开眼能帮助她清醒,但这次没什么效果。她已经把同样的二十行字反复读了至少五遍,但还是不解其意。

她又试了一次。

尽管在对马蒂安努斯和他的支持者关于所谓的朦胧设计论学说的愚蠢而轻薄的言论进行的驳斥中,我为了否决以下观念进行了一定的努力:可能性的数量受到一种未知且无法察觉的并发性外界力量的限制,并随此力量不可预测的变化而改变——

玛基拉垂下头,打起了呼噜——

——她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之中,俯视着一圈亮光。准确来说,身下是一张摇摇欲坠的折叠小凳,只要稍微挪动重心就晃个不停。凳子上绷着的帆布已经塌陷了一角。她试图挪得离塌陷处远一些,却感到布料又撕裂了一点。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试图观察四周环境。

这里似乎坐着两圈人,内圈围着一只发光的铜火盆,光线和热量几乎完全被挡在了圈内。外圈的人只能看见脑袋和肩膀的模糊轮廓,靠着帐篷布坐着(我在一顶帐篷里,玛基拉意识到。我七岁之后就没进过帐篷了,这种帐篷更是第一次见)。她坐的地方正是外圈。内圈中有个人正对着她,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从背对她的两个脑袋之间透过来。每个参加了军队送别式的人都能认出那张脸,那是莫格雷将军。由此推测,她应该是在偷听一场军事会议。她努力向前倾身,想听清这位大人物在说什么,但又害怕弄响破凳子。

“都是多曼德理论中的内容,”莫格雷将军说,“多翻翻多曼德的书吧。你想知道的一切问题都有答案。”

(胡说,玛基拉说,但在这里,她说的话只有自己能听见。我可清楚了,我正在读那讨厌的玩意儿呢。)

“希望高戈斯没有那本书。”背朝她的一个人说,“当然,他如果不识字就不用担心了。”

“我敢打赌尼莎读过,”有个她看不见的人说,“不过我觉得她更像圣马蒂安努斯的门徒。事实上,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巫。”

斯滕·莫格雷咧嘴笑了。“也许正因如此,她才绑架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说,“为了让他给自己解释那些长单词。”

“想想她翻书寻找爱情魔药配方和海上风暴的简易召唤指南,”另一个人说,“这画面不错。”

“她肯定以为多曼德的书是用暗语写的,”另一个人说,“每六个单词圈出一个之类的。”

(我得试试,玛基拉对自己说。

已经有人试过了,坐在她旁边的人说,没用,得到的信息和原文一样难懂。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

你是谁?玛基拉问。

亚历克修斯。你是卡纳迪的得意门生,对吧?

我——玛基拉不知道该说什么。再次见到你真好,她说。

你真这么想?好吧。对了,卡纳迪应该也在。你好啊,卡纳迪。

你也好。玛基拉,你不是该复习多曼德吗?不过我想这也算复习了。亚历克修斯,我们到底为什么在这儿?我不明白。这不可能是什么关键的转折点。他们聊的都是些抽象哲学的废话。)

“言归正传,”一个瘦削的男人说,“你们该读读卡纳迪那家伙写的东西。真的很有道理。”

(废话?亚历克修斯问。

噢,别挑刺。其实真的是废话。从头到尾都在胡扯。你也不想我把真相告诉这些疯子吧?

安静,第四个人说。)

“在我看来,”内圈的一个人说,“问题的核心就是识别关键时刻。那么,该怎么识别呢?好,我们假设这边这位胡伊克会在这里继续待半个小时,然后返回他的帐篷。在他回去的路上,他被帐篷的固定绳绊倒,导致肌肉拉伤。明天的战斗中,拉伤的肌肉在关键时刻拖累了他,他的部队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结果我们输了一场战役。而如果他早离开或者晚离开五分钟,我们是能赢的。再假设我们中有个人说了关于元理运行方式的话,深深刻进了斯滕的脑海里,稍稍影响了他明天做的决策。再比如我两分钟后去外面撒尿,刚好撞破高戈斯对我们的袭击,其实我只是听见了一声咳嗽的模糊回音,或者看见了某人腰带扣上反射的月光。听起来没问题吧?很好。现在,假设我是个巫师或者女巫,想要找到关键时刻,以便将它撬开,改变事情发生的方式。我该怎么知道哪一刻最关键呢?我可能会在高戈斯准备做决定时到他身边晃悠,或者直接到战场上去。当然了,我会找到一大堆关键时刻,因为每一刻都他妈的很关键,或者至少代表着一些关键的可能性。在这一刻,也许高戈斯那边刚好出现了一个关键时刻,一大群巫师和女巫正围着他玩拔河。但如果他们改变了这个关键时刻,谁又能说我的关键时刻依然关键呢?比如他们要是让高戈斯在森林里走另一条路,我出帐篷之后就不会看见他了。”

斯滕·莫格雷点点头。“你的意思是,”他说,“要么魔法无用,因为不存在真正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节省可能性的方法,多曼德写的东西全都是胡扯;要么每一刻都是关键时刻,巫师和女巫们的切入点就完全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总会找到能改变一切的节点。阿佛特,你应该当律师,而不是军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名叫阿佛特的男人说,“我只是指出了要相信魔法就必须正视的事。”

“你应该不信吧。”

“其实,我一直尽量持开放态度。”

(如果他再叫我一次女巫,我就扇他一巴掌,哪怕我并不是真的在这儿。

真正的女巫只有尼莎·洛雷登,亚历克修斯小声说。玛基拉打了个寒战,他继续道,不知为什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都很礼貌,没人去捅别人,也不会强迫别人泄露机密。这真是最和谐、最友善的战争了。对吧,卡纳迪?你看,卡纳迪和我可是敌对阵营呢。

噢,玛基拉说,你们不是朋友吗?这样会不会尴尬?

确实是朋友,卡纳迪说,但又不是真正面对面,所以无所谓。

我可不觉得,先前叫大家安静的声音说,对了,我是维特里丝·奥泽尔。我绝对是真的在这儿。

如果我们真的在这儿,玛基拉说,那你们谁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吗?)

斯滕·莫格雷突然打了个哈欠,然后伸了个懒腰。“今晚聊得差不多了,”他说,“我们明天去思科纳镇继续讨论吧。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吗?”

“其实——”有人回答。

(我觉得我们刚刚定下了战争的结局。卡纳迪说,谁知道哪边赢了?)

——卡纳迪在床上坐得笔直,太阳穴的剧痛而让他忍不住叫出了声。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浑身发冷,惊魂未定,就像刚刚在街上目睹了一场悲惨的意外。“玛基拉?”他大喊,但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喊。

他慢慢下了床,看向窗外。外面仍然一片漆黑,夜灯的灯油烧完了一半多。他一屁股坐进椅子里,伸手去拿酒罐。

魔法,他想,有人在强迫我使用魔法。他觉得反胃。喝下三大口葡萄酒后,他又站了起来,在窗边的石质大水盆中仔细清洗了脸和双手。他迫切地需要照明。除了夜灯之外,房间里还有三支蜡烛和一盏油灯,他全部点亮了。这让他感觉好了些。

有人敲门,他打开了门。

“玛基拉?”他问,“什么事?”

她抬头用那双傻乎乎的年轻的眼睛看着他。“对不起,”她說,“我做了个梦——”

卡纳迪走进门外的过道里,左右看了看。中年教师凌晨时分在自己住处和年轻女学生见面,这太不妥当了。“我知道,”他说着把她拉进屋关上门,“你记得梦的内容吗?”

她点点头。“记得,”她说,然后啃着指甲边缘加了一句,“但也不确定。”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先坐下。”卡纳迪找到自己的拖鞋穿上,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没有问她要不要来一杯。“我只记得快醒的时候听见你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对了,你头疼吗?”

她点点头。“有一点。”

“只有一点,还不错。告诉我你的梦是怎样的。”

讲述完毕后,她发现他闭上眼睛别过了脸,“是件重要的事吗?”她问。

“我想是的,”他回答,“我们刚刚将上千人送上了死路,而我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还有一个小时,第一缕曙光才会出现。夜视能力一向出众的高戈斯·洛雷登此刻连凑到面前的手都看不见。经过森林时,他通过数步数估算了双方距离,但完全有可能算错。他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最重要的一战,用这种方法选择战场真够滑稽。如果思科纳因为他错估了自己的步长而被攻陷,那就太悲情了。

“好了,”他说,希望旁边的人离他够近,能听见他的声音,“散开,整队,但愿我们没搞错方向。”

这是我的决定,他不断告诉自己,我一个人的决定。尼莎不想我打仗。我相信岛上的居民信赖我,需要我的保护。但这只是猜测,他们完全有可能欢迎斧枪兵,把他们看作解放自己的救星。我做这个决定,靠的仅仅是我自己的判断。老天啊,这真是太荒唐了。

他闭上眼睛。这是为了巴达斯,为了尼莎,为了卢哈和小尼莎,伊苏斯和赫丽斯,不管他们想不想要我的帮助。这是为了我们所有人,以及属于我们的一切,不论对错。我对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它们是我的信念的体现,而现在必须接受考验了。胜利会证明我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是正当的。等着瞧吧。

初升的太阳照亮了斯滕·莫格雷的大军。

二十

天刚亮,巴达斯·洛雷登就开始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昨天晚上,他取回了在太阳下晒干的筋腱,放在橡木板上,用皮革槌子捶打成纤维状,然后用一把特制的象牙梳子慢条斯理、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梳开,把一条条粗糙的黄色半透明纤维分成不同长度,分别束好,按照尺寸排放在桌面上。现在,材料准备工序只剩下清理肋骨和熬胶了。

骨片由于自身的油脂而触感滑腻。他用滚烫的碱水把每一片都洗了一遍,尤其仔细地擦洗了接口处内部。趁着把它们放到一边冷却的时间,他制作了接下来会用到的几种胶水。

他用凝结的血调和锯末做成了上浆剂,固定胶则是把碎皮和肌腱废料放进水中、大火熬煮一个小时制成的,期间需要偶尔搅动并撇去浮渣。他把粘合力最强的头道胶水分装到别处,余下的残渣重新放回火上炖了一整天。那气味恶心极了,但他几乎没有注意到。

他用血胶仔细地给骨片和木胚上浆,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侧放在木块上,稳稳地摆在从窗户灌入室内的阳光里。等待上浆剂硬化的时候,他又把更多的筋捶打成纤维,还做了一张用来把肠子拧成弓弦的木质绕弦架。最后,他把浸泡过的皮革块扯开,准备包裹弓把。

(“如果是关于战争的事情,”小卢哈当时说,“我当然愿意帮忙。你想让我做什么?”

“噢,一些基本工作,一点也不难。我本来不想麻烦你,但我已经习惯有学徒在身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卢哈微笑起来。“我一直想学一门手艺。”他说,“用自己的双手干活,而不是读书或者打仗。我想做东西,当一个手艺人。”

“这肯定是家族遗传。”他鼓励道,“相信我,我们两个能做出中邦之外最好的弓。”

卢哈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和许多表面上阴沉内向的孩子一样,他笑起很好看。

“父亲会很高兴的。”他说。

“希望如此吧。”他回答。)

差不多在洛克斯森林战役最激烈的时候,他完成了材料的预备工序,开始制弓。

“谨小慎微是失败者的作风。”斯滕·莫格雷说,“但另一方面,我们实在不能把这一仗搞砸,所以还是稍微稳妥些吧。”

这是一个炎热晴朗的早晨,一丝风也没有。亮得难以直视的阳光在东方的海面上闪耀着,也将银行的镀铜屋顶照得熠熠生辉,像着火了一样。在他身后,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只有开阔的丘陵地,以柔和的起伏向海湾两侧的悬崖延伸。对于步兵冲锋来说,这样的地形再合适不过了。下坡的坡度能提供可观的动力,又并不过分陡峭,所以非常安全。在他下方,高戈斯的那支小小的军队横在大路上,像搭在铁砧上的细钢条,正等着被锤打成型。“谁要是带回高戈斯的脑袋,谁就有三十个金币。”他高声说,“如果脑袋还连在身子上,还能喘气,就再加二十个金币。除了他之外,剩下的人对我们没用处,所以尽情大开杀戒吧。保持阵型,不要磨蹭,这应该会像踩死甲虫一样容易。”

他将三百个士兵排成两排作为中军,剩下的分成人数相等的两批作为侧翼,每侧各六百五十人排成两条长长的阵线。他的计划是展开侧翼向前推进,让高戈斯以为他们是要从他两侧冲过去,完全避开他,直接进攻思科纳镇。如果他上钩,要么会分散兵力阻拦大军,然后被迅速包围,要么会阵脚大乱,试图撤回镇内。如果情况属于后者,中军就会发动冲锋,攻击他的后方,同时侧翼将赶到高戈斯前方,合在一起,组成一条截断退路的套索。不管怎样,只要他的军队铺散开来,保持移动,弓箭手就会丧失侥幸得胜的机会,因为不论何时,战场上的斧枪兵都是散开的,他们射箭也就没有意义了。尽管开战后,他对高戈斯的好感与日俱增——你很难不对自己深入研究的对象产生感情——他还是想不通在这样的地形带着二百五十名弓箭手,要怎么与一千六百名斧枪兵抗衡。他短暂地考虑了一下议和,但没怎么犹豫就否决了这个点子。严格来说,他这是在镇压一场叛乱,算不上真正的战争。他只需要按照镇压叛乱的规程走就行了。

高戈斯看着斧枪兵从两侧向他接近,意識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愚蠢,真是愚蠢。不知为什么,他以为敌人会用一支庞大而密集的中军向他发动冲锋。之所以产生这个荒诞的想法,是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有获胜的可能。而现在,他们似乎完全忽视了他的军队,像避开一个倒在大街中央的醉汉。

“现在怎么办?”有人问。

高戈斯耸耸肩。“我想是上去和敌人打吧,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

“和哪些敌人?”

高戈斯想了想。“他们,”他指了指敌方中军,“就是那些站着不动的混蛋。他们容易射中。好,所有人排成两排,轮流上前放箭。”

第一轮箭雨腾空而起,像一片新麦茬地里惊飞的白嘴鸦群。他们和目标之间隔着二百多码——远地靶就是这个距离,而他最近半年一直都在让士兵练习远地靶。离敌人还剩一半距离时,箭停止了爬升,在空中悬停了一刹那——

(极短的一瞬间,天平的两臂在薄如刀片的支轴上维持着平衡。)

——然后开始下落,力量和速度渐渐积攒。它们下落的位置总比预期的靠前,达到最高点后,下降速度会比爬升时快得多,势头也更猛。箭雨直接落在了中军的两排阵列上。第二排弓箭手越过第一排,前进五步之后开弓放箭。第一轮箭射中目标时,第二轮已经离弦。接着轮到第一排向前五步,箭雨飞向空中时,第二排再次前进并开弓。这次,第一排弓箭手停在了原地,因为已经没有站着的目标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干,斯滕·莫格雷死的时候想。)

敌军侧翼正在快速接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下令军队组成密集方阵。如果他们有脑子的话,肯定会直奔思科纳镇,他一边想一边伸手取箭。如果冲着我们来,就要看箭够不够用了。最终成败还是取决于物资供应,取决于经济。

前进的敌军在两侧伸展队列,准备合在一起形成包围圈。他对此毫不担心。他已经将自己的方阵收束到了最小,如果要交战,他们必须收紧包围圈,缩短士兵和士兵之间的距离,成为弓箭手最好的目标,就像他之前在河岸看到的一样。“等敌人进到八十五码之内,”他用响亮清晰的声音叫道,“前排,开弓。”

第一轮齐射让他们散开了一些,但是空隙很快就被填满了,因此并不妨事。横排交错前进的效果和他预想的完全一致:一排放箭时另一排已经拉开了弓,空中的箭雨一刻不断。敌军阵脚大乱,仿佛地上有绳子绊倒了他们。离方阵还有四十码时,他们已经乱作一团,来不及越过堆积的死尸和伤员就纷纷中箭。尸堆越来越高,像是积聚在沙漏底部的小沙丘,或者涌上海滩那一瞬间的海浪。在四十码的距离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已经触手可及,不过从应用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不稀奇。两军交战本来就没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一切都取决于基础算术——最先耗尽的是高戈斯的箭,还是敌人的士兵?两者的数量非常接近。敌军究竟会终止进攻撤离战场,还是越过尸堆向前奋进,也许要看最后一支箭、最后一名士兵、某个弓箭手的剑法、某个斧枪兵穿胸甲的方式、某把弓的准头、某支箭的笔直程度,或者某个人的脑袋在关键时刻转向左边还是右边。

高戈斯看也不看地摸到了最后一支箭的箭羽。他左手推弓,右手拉弦,勾弦指的第一和第二关节之间已经血肉模糊,开弓时背上的肌肉痛得厉害。左臂伸直时,弓发出了刺耳的断裂声,断裂的上弓臂猛撞在他的嘴上,如同老道的拳击手打了一拳,下弓臂则狠狠抽打在他的膝侧。他呆立了片刻,身上挂着损坏的弓,样子很好笑——这该死的垃圾,白蜡木弓坯没有铺筋,此时终于承受不住弓背的拉伸与弓腹的压缩,让他在决定一切的关键时刻失去了自保之力。除了扔下那两根柴火棍站在原地之外,他突然间什么都做不了了。

“去他妈的,”有人喊道(是胡伊克·波瓦特,昨晚夜谈结束后,他在回去的路上被一根固定帐篷的绳子绊了一跤,扭伤的脚踝就像水桶上的破洞,让他的体力不断流失),“后退!整队!看在老天的份上都給我往后退。”斧枪兵开始往后撤,由于地上的尸体太多,撤退的动作很慢。箭雨仍然不断落下,倒地的人并没有比之前少。撤到七十五码外的时候,他们集合整队,这才意识到幸存者少得可怜。“去他妈的,”胡伊克·波瓦特又骂了一声,接着不情愿地下令退兵。他满心愧疚,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后,仿佛抛弃了自己不再爱的女子。宽阔的后背成了显眼的目标,胡伊克·波瓦特是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挣扎了几个小时才死去。

“难以置信。”高戈斯说。

“不信也得信,”他旁边的人说,“确实是险胜,不过总比输掉好。”

残余的敌军里有人担负起了指挥的责任,他们排成纵列,越走越远。“剩下不超过七百人,”有人说,“大概更接近六百。”

高戈斯迫使自己回过神来。“我们呢?”他问,“伤亡情况如何?”

“他们根本没进入近战距离。”另一个人回答,“要是每个人的箭再少三支,肯定会被他们杀光,但我们逃过了这一劫。看起来无人伤亡。”

到了下午,高戈斯把镇民们划分成几组,分别负责回收箭支、剥掉死尸的衣物盔甲和埋葬尸体。一个拜斯中士的信使前来报告喜讯。拜斯带兵在山里伏击了撤退中的敌军残部,大约七百个斧枪兵中只有九十人逃脱了。他想知道接下来应该追击逃亡者还是回思科纳镇。

高戈斯觉得反胃。他告诉信使让拜斯回镇,放过那些可怜的家伙,然后走上山坡去见他姐姐。

银行里几乎空了。没有文员在走廊里匆匆穿行,或者从桌前抬起头偷瞄他。没人坐在尼莎的办公室门外的石凳上等待召见。他推开门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

他最后在金库里找到了一个文员,那人正忙着把算板上的银算筹往一只叮当作响的大口袋里放。

“嘿,”他说,“董事哪去了?”

文员盯着他,好像他长了两个脑袋。高戈斯低头看了看自己染血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手。“没事,”他说,“我们赢了。你看到我姐姐了吗?”

文员露出一副不知道该傻笑还是该逃跑的样子。“你不知道吗?”他说,“她跑了,已经不在思科纳了。她带着所有的现款和最好的船离开了。”

你说阿维德·索福那家伙?阿维德·索福想,是啊,我记得他,他不就是那个比另外两支军队迟了三天才到思科纳镇,浑身湿透沾满烂泥和松针的蠢蛋吗?真是个笑话!

据当地人说,由于最近丰沛的雨水已经流入大海,过去几天炙热的天气又烘干了大片常年被水淹没的湿地,思科纳南角那片地面被沼泽覆盖的森林比平时干燥多了,往常齐腰深的泥潭现在只淹到人的膝盖。

穿过沼泽的过程又痛苦又悲惨,每一步都万分艰难。本来能供五个人和一头骡子通行的小道被两千个士兵踩成了粘鸟胶一样粘稠的泥泞。裹满泥浆、吸饱了水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无法抬脚,赤脚走路反而会让脚干燥些。不断有人被大丛的茅草绊倒,扭伤脚踝。森林里昏暗不堪,一切都被瘦高的冷杉树和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树冠笼罩着,气味恶心。军队不得不穿过齐腰高的荆棘和黑莓灌木,在垂到地面的树枝与树根之间钻进钻出。在自然的折磨下,什么敌人都是多余的。

敌人根本不会进森林,他们没那么蠢。

尽管如此,索福还是知道,如果他不派出侦察兵和先遣队,就肯定会遭到伏击,遇上路障、泥石流、敌人的岗哨和弓箭手。一个自以为不用守规矩的将军可能会害了整支军队,遭遇猝不及防的歼灭。思科纳应该已经被攻陷了——毕竟,他们该怎么抵挡四千人的大军?肯定有从镇上逃出来的反抗军余党,如果遇上了,他们会继续逃跑,还是背水一战?在阴暗的树木之间、恶臭的污泥之中交战,对双方来说都糟透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蠢的。(啊,但如果他们不蠢,就不会进沼泽地了。)

“他们说前面有块空地。”掌旗中士说。

“希望他们这次是对的。”索福说,“之前我还以为他们是故意带我们走错路——这也正常,因为我们是敌人——但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不认识路。毕竟,谁有事没事往这里跑?”

掌旗中士点点头。“还是有几个认识路的猎人。”他说,“据说这里有鹿和野猪,大概我们弄出的响动把它们惊走了。还有几个老头会带着家里的猪来这里找松露。”

“我从来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吃松露。好像要加蜂蜜,或者切成——我的天啊,他们是对的。那儿确实有片空地。”

“不止有空地。你看。”

空地上有人正在搭帐篷,有人徒劳地用受潮的木头和湿透的引火棒生火,有人正把弓堆叠在一起,还有人在树枝上晾衣服。索福花了五秒钟才意识到眼前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期间,空地上有些人试图去拿武器,但大多数只是站在原地愣神。仿佛他们本来坐在家里,却有神话中的野兽撞破墙壁冲了进来。

“前三排。”索福叫道,但晚了一步,他周围的士兵已经不等命令就冲向了前方,急着要把一周以来在森林里积攒的怨气发泄在敌人身上。沒过多久,空地上的两百五十名反抗军的一半逃进了森林,没来得及拿上武器,有些人还光着脚,身上只穿着里衣。剩下的人很快就被砍倒,如同那些给军队带来极大痛苦和愤怒的黑莓灌木、荆棘、蕨类、树苗和森林里的其他植物。这是一次迅速高效的砍伐,敌人暴露的肢体像树枝一样被挨个切断。斧枪兵们基本上只用斧刃劈砍,极少用到枪刃。索福没有干涉,毕竟他先前也没让士兵们考虑茅草和羊胡子草的感受。而且,他并不想阻止他们。在森林里度过的这一周让他也颇有怨气。

军队丧失兴趣的时候,还有大约五十名敌人活着。他们大多都负了伤,有些人被砍掉了手指或者手,有些人被削掉了耳朵。整个过程就像一群恶毒的孩子漫无目的地猛砸树干,折断树枝,划破树皮直到树汁流淌出来。几乎没有敌人做出反抗。

“够了,”索福叫道,“别再浪费精力了。控制好俘虏,我们修整一个小时后出发。找找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再看一下反抗军的帐篷里有没有食物。别浪费了好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下次获得补给是什么时候呢。”

没错,说不定我们应该把敌人的尸体也吃掉。

俘虏的供词让他愉快起来。他们试图追踪和伏击斧枪兵,结果迷了路,在灌木和烂泥中跋涉了三天,已经准备放弃原计划,撤出森林了。本来打算在森林边缘等待沙斯特的军队,要么打一仗,要么学高戈斯消灭敌军的第一部队的办法,跟着他们前往思科纳,一路骚扰——

“你什么意思?”索福打断了他。

俘虏看起来十分吃惊。“你不知道?”他说,“我们出发之前听到了消息,洛雷登将军打败了你们的第一部队,抓到了几百个战俘。”

索福皱起眉头。“是莫格雷将军的军队吗?”他问,“还是阿芬姆将军的?”

“不知道。”战俘说,“高戈斯当时还没到思科纳,我们只接到了急报和守卫森林的命令。在林子里遇到平民之后,才听说你们在这里。”

“高戈斯真的击败了一整支军队?”索福问。俘虏紧张地点了点头。“那他应该会返回思科纳镇吧?”

“我想是的,”俘虏抹掉从头皮上的伤口淌到眼睛里的血。他的头发也浸了血,血液像树叶上的雨水一样,沿着长得过头的刘海滴落。“我们得到的消息里没提到这个,只是说我们打了一场大胜仗,命令我们守好这里。”

“你确定你不知道是哪支军队?如果你在撒谎,我就吊死你。”

“我确定,”俘虏疲乏地说,“我连战场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高戈斯传信的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们的中士应该知道,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阿维德·索福抬头看了看护旗中士,后者摇了摇头。“好吧,”他说,“中士,让俘虏列队,我们得带上他们一起走。这样吧,让他们带我们原路返回。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在泥浆里跋涉过的样子。”

俘虏摇了摇头。“这片空地的另一边地势更高,非常干燥,但我没法带你们原路返回。我说过,我们也迷路了,足足有半天时间都在绕圈子。”

斯滕·莫格雷的军队有可能被击溃了。对此,阿维德·索福的担忧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极度讨厌莫格雷,并且知道莫格雷对他也持相同态度,还要加上一份鄙夷。但是自从到达思科纳,莫格雷一直是掌控全局的人。因为他的存在,索福没怎么思考过整体战略,把心思都花在了羞辱莫格雷和他的同党上。如果莫格雷的军队真的遭遇不幸,那么他可能要花几天、甚至一整周的时间来整顿士兵,担起指挥战争的重任。这意味着索福会成为远征军的领袖。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他的责任。

该死的战争,他怨忿地想,就算一切顺利,到头来也全是白忙活。

“你说她离开了是什么意思?”高戈斯问。

“就是离开了。”文员无助地重复道,“她还辞掉了董事的职务,把所有银器和大部分贵重家具之类的东西都带走了。账簿倒是都留了下来。”

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呼出来。“好吧,”他说,“她的女儿和她一起走的吗?”

文员一脸困惑。“什么?”

“她女儿。伊苏斯小姐。”

“噢,应该没有。她好像谁也没带走,除了几个护卫和船员。”

高戈斯靠在墙上,用指尖揉搓着脸颊。“好吧,”他又说了一遍,“没时间说这个了。现在总部的职员都由谁管理?”

文员耸了耸肩。“没人管那些了,”他说,“我想大多数也都,唔,准备离开。”

高戈斯皱起眉头,从文员的手里夺过那袋算筹,把它们洒得满地都是。“我猜也是,”他说,“不过这样可不成。所有试图离开岗位的人一经发现,必须亲自来向我解释清楚。你负责传达给所有同僚,如果出了差错,我就追究你的责任。你叫什么来着?”

文员叹了口气。“利尔特·瓦里尔,”他说,“誊写处副主管。”

“好。传信下去,然后回到你的岗位。不,算了。去看看是否有新消息,弄清楚南边的守卫部队到哪里去了。我得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敌人。”

“噢,我觉得应该没有了吧,”文员说,“你不是已经把他们全歼了吗?”

“有消息了立刻来找我,我待在董事的办公室。”

是真的。高戈斯把脚搭在办公桌上,想道,她真的走了,不然她那只苹果木的小杯子去哪了?那是巴达斯用厨房里的树桩做给她的。它不在,所以她肯定离开了。他注意到房间里还有许多东西都不见了,除了不值钱的和被固定在墙上、无法轻易取下的。当他把脚放在她的桌子上、却不担心她突然推门而入时,他就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建筑里已经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都是因为她不相信他能赶跑敌人、保护家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那个文员又出现了,看起来相当紧张。“没有消息,董事,”他说,“我和其他几个主管沟通过了——”

“董事?”高戈斯重复了一遍,“好,你继续说。”

“我和其他主管沟通了,职员们已经重新开始工作。格雷兹中士和南部卫队按照你的命令去了沼泽地,但没有送回任何关于敌军的消息。”文员犹豫了一下,“战争似乎已经结束了,”他说,“还有什么吩咐吗?”

高戈斯看了他一会儿。“有人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吗?”他问,“她说过什么没有?”

文员点了点头。“我觉得是因为战争的代价已经过于高昂,没有继续的必要了。”他说。

“过于高昂。”

“我是这么想的。她认为是时候止损了,所以停掉了这里,去寻找别的有利可图的生意了。”

高戈斯盯着他。“什么生意?”他质问。

“你不知道?”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高戈斯恼怒地说,“我当然不知道,什么别的生意?”

文员告诉了他:科里昂风险投资公司的一半股份,加赛尔的制革厂,维桑萨的锯木厂,拜舍斯特的葡萄园,达卡斯铜矿联合会的股本,岛上的制绳厂——

“出去。”高戈斯说。

巴达斯拿起了弓。

如果条件理想,他会让胶水硬化至少一周时间。一周以上更好。但时间是件奢侈品,而且,这批昂贵的进口生皮熬制的胶水在酷烈的阳光下干得快极了。他拿起弓弦,把它的一端套进下弓臂的弦槽里,然后犹豫了一下。这把弓很可能在他第一次弯动弓稍、给它上弦时折成两段,所有劳动成果和珍贵的材料就全白费了。

第一步是修整刻有接口的骨片,并把它们固定在木胚的弓腹上。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做好,这就变成了一桩漫长又煎熬的活儿。但这一步必须精确无误,如果骨片不能完美契合,弓腹就会不结实。可怕的压缩力会找到位于骨片衔接处的弱点,把弓撕成碎片。所以他必须反复锉磨、刮擦、抛光,用手指在衔接处的一面抹上煤灰,反复组合、拆开,直到两面的煤灰均匀平坦,衔接处紧得连一根头发丝也进不去。确定了每片骨片的位置并给它们上浆编号之后,他给弓胚抹上胶,将骨片挨个拼好,然后用结实的绳子缠绕固定,每隔八分之一寸就绕一圈。为了保险,他又加上了夹钳,并垫上从多余的骨头上削下来的细长骨片,使夹钳的力量均匀分散。等待胶水固化的时候,他再次梳理筋腱,然后编好了弓弦,缠上护弦绳。

胶水刚刚变硬,他就取下了夹钳和绳子。他又熬好了一锅胶,开始给弓背铺筋。这是个枯燥的脏活。他用先前剩下的牛皮胶水再次涂抹弓背,然后把它架在工作台前。工作台上放着四十束整理好的筋腱纤维,间隔着便于取用的距离。胶水很合适——还是温热的,粘稠程度如同新蜂蜜。他把用来压平纤维的长骨片放进一只装满水的小陶杯里。

他选了第一束、也是最长的一束筋丝,把它浸进锅里,直到它吸饱胶水,变得柔软。然后由上而下开始挤压,让多余的胶水从末端流出,同时也压平筋束。接着,他小心地将筋束铺在弓胚背部、弓把上方的位置,用浸湿的骨片从中间开始把它展开,直到宽度达到半寸以上。他把第二束筋腱放在第一束末端,头尾相接,用骨片将纤维微微刮得长了些,然后重复相同的步骤,直到弓背中央的筋束从上弦槽一路伸展到下弦槽。完成这一步之后,他停工片刻,洗掉沾在手上的胶水。

在第一列筋束左边铺第二列时,为了避免两列筋束的头尾接缝对齐形成弱点,他像砌砖一样错开排列,然后用骨片分别抹平,直到每一束都与上下和侧面的筋束融为一体。他重复着相同的动作,直到弓胚背部和侧面完全被一层浸透胶水的筋丝铺满,形成一条长而扁平的人造肌腱,干燥之后不论怎样用力伸展都极难断裂。第一层刚铺好,他立刻铺上了第二层。趁着胶水仍然粘稠柔软,让每一束纤维都完美融合,不留下任何弱点。终于,他用仅剩的筋丝包裹好弓腹处骨片的接缝,抹掉弓背上的所有余胶。最后一根筋腱纤维和最后一滴胶水都用光了,什么也没有浪费。

因为时间紧迫,他用耐火砖搭了一座烘干炉,把砖块烤到烫手的程度,然后围绕放着弓的台子摆了一圈。阳光直射在砖块上,让它们在火的热量消散后依然温热。他从来没用过这个方法,唯恐热量会弄弯或弄坏弓,或者让胶水干得太快,变得易碎,又或者把筋丝烤得过猛,以至于冷却后从弓背上分离下来。这还只是他能轻易想到的问题,意料之外的灾难无疑会更糟糕。

现在,大功告成。弓被他拿在手中,等待着上弦、驯弓、修整、打磨、抛光,以及被裹上最后一层薄如纸张的牛皮。

手里的弓丑陋肮脏,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条人造的肢体,由骨头、筋腱、血液和皮肤组成。所有身体部位都经过改进和纠正,被取出之后又以更好、更有效率的方式重组在一起。弓背上的筋腱等着被拉伸,弓腹的骨头等着被挤压。二者被一条木材分隔开来,血液、皮膚和骨末又让它们亲密无间。这是一条被拉伸和挤压到崩溃边缘时,比任何血肉之躯都更强壮的手臂。以暴力制成,为暴行而生。它包含了躯体、热量、空气和人的手艺,美妙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死去的肌肉还有生前的记忆,死去的骨骼能承受巨大的压力,死去的肢体可以夺去生命,而血液和皮肤碎屑,则能在已死的躯体部件用尽力量、挣脱彼此的时候将它们紧紧束缚在一起——

(就像洛雷登家族一样,巴达斯微笑着想。有人弯折舒展,有人挤压并遭到挤压,但我们都无助地被一点血液和锯末,以及一张共同的皮肤粘结在一起。如果一同运作,我们在崩溃前的那一刻拥有无限的破坏力。我在这个家的背部待了很多年,现在我身处弓腹。压缩力即将在这里变成伸展力,积蓄的力量即将转化为暴力。而这把弓是我做给哥哥高戈斯的。)

他抬起左腿跨过弓把,用右脚卡住下弓臂末端,把弓内侧抵住左膝窝,左手握住上弓臂全力内弯,直到能将弓弦上端套进弦槽。弯动很困难,得用上全身力气。他感觉到骨片无比希望碎裂——但沒有碎裂的余地,因为它对抗着弓背筋丝中同样难以忍受的张力。两股力量互相制约,就像剑拔弩张的家庭成员,被永远无法逃脱、永远把他们推向极限的力量羁绊束缚在一起。正当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上好弦的时候,肠线打成的线圈成功滑进了弦槽。弓弦承受住了拉力,线圈和护弦绳也保持完好。巴达斯单手托住弓,寻找着能让它保持平衡的重心。驯弓意外地很成功:下凹的弓把两侧是两条向上凸起、美丽匀称的曲线,弓身完全对称。反曲弧度的末端又再度反向弯曲,形成另一股张力。他屏住呼吸,拿起弓——它轻极了——用手指勾住缠着护弦绳的弓弦中段,左手前推,右手后拉(又是两股对立的力量,因为背道而驰而产生暴力)。他的手臂、后背和肩膀的肌腱骨骼开始发力。他谨慎地实验着,每次用力时都只多拉开一寸,直到拇指底部触到下颌,弓再也无法被拉得更开。

他休息了片刻,活动着酸痛的肌肉。这讨厌的东西拉距不大,每多拉开一寸都需要大得多的力量。一百磅的弓只能拉开二十五寸,准头不好,但力量很足。总之,它不适合我。但是高戈斯从来都是家里最强壮的人,能轻易拉开一百磅的弓,而且小拉距适合凭本能快速射箭。高戈斯从小就是凭本能射箭的。他从靠在门框上的箭囊里拿出一支箭,搭上弦,瞄准房间另一端一块三寸厚的橡木板,然后开弓放箭,由着弓本身的力量把弦带离手指。箭射得偏高,箭杆裂开了,破甲箭头直接射穿了木板。这力量让人恐惧。巴达斯站在原地注视了一会儿,然后给弓下了弦,小心地放在桌上。

之后,他用刮刀、粗糙的芦苇杆和沙子对弓进行了修整,又用优质的生皮裹住弓把,精心打蜡防潮,最后刷上厚厚两层纯正的、贵得吓人的科里昂防水漆。漆干得很快,防水效果很好。弓看起来漂亮了些,除了木制弓胚露出一条黑线之外通体奶白,熠熠生辉。

他拿过最后一块好牛皮——用它写字就和用最好的羊皮纸一样——写下‘给高戈斯,来自巴达斯,致以爱意’。然后他开门叫了一声。很快,一个文员匆匆赶了过来。

“高戈斯·洛雷登还在银行里吗?”巴达斯问。

“应该是的,”文员回答,“但他不会待多久了。有消息说阿维德·索福和第三支部队刚刚出现在南边。他正准备离开。”

巴达斯微微一笑。“时机正好。”他说,“把这把弓给他,快一些,这很重要。”

文员点点头。“我马上就去。”他说。

“好伙计。这是他一直想要的,所以他应该会很高兴。”

文员离开后,巴达斯关上房门,在地板上坐了下来,把头埋在手中,努力不去想自己做了什么。

高戈斯用左手握住弓把,破皮结痂的右手拉弦指搭在弓弦中段。这把弓完美极了,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臂,但强壮得多。他觉得这把弓已经跟了自己很多年,他了解它,熟悉它,就和熟悉家人一样自然。

“它真美,”他说,“而且,它是巴达斯为我做的。”

中士用脚尖敲着地面。“确实不错,”他说,“但我们还有仗要打,所以你玩够它之后——”

高戈斯没有抬头。“我得去向他道谢。”他说,“你不明白。我失去了我的姐姐,但重新得到了我的弟弟。我们又是一家人了。”

中士从鼻子里呼出气来。“高戈斯,我们得出发了。”他说,“如果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山里,就没法找到有利地形。我们可能会输掉这场战争——”

“你说得对,”高戈斯说,“巴达斯给我做弓不是为了让我拿着它打败仗的。道谢的事情只能等到我回来再说了。”他不情愿地把弓放进弓囊,手指抚过刷了漆的弓背。“真有意思,”他说,“我用他上次给我做的那把弓干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我有个预感,这次一切都会大不相同,就像一个崭新的开始。”

“真的吗,”中士说,“你是想说,你用这把弓可能会射偏?”

二十一

“斯滕·莫格雷死了。”卡纳迪说。

其他人看他的眼神就像他当众脱了衣服一样。“抱歉,你说什么?”其中一个人问。

“斯滕·莫格雷,”卡纳迪重复道,“他死了。他的军队也被歼灭了。事实上,我们一共损失了四千多人,却什么也没做到。当然了,阿维德·索福还活着。”

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端着一盘熏肉油浸鸽子走了进来。“大家趁热吃。”她说,“哎呀,怎么一个个都拉长了脸。没出什么事吧?”

一阵尴尬的沉默后,比蒙德·法伊姆说:“据我们这位神秘主义朋友所言,我们的军队在外面被打得落花流水。”

“噢,”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说,“哪支军队?你是说和那些讨厌的造反者打仗的大军吗?”

“没错,”米希尔·波瓦特嘟囔,“就是我们儿子参加的那支。卡纳迪博士,你自己说说,你是疯了,还是得到了神灵启发……还是单纯的不会说话?”

“对不起。”卡纳迪说,“我——好像突然被控制了一样。”

“是啊,”比蒙德·法伊姆从盘子里拿起一只鸽子,“又是圣灵感召那一套。除了你内心那个神秘的声音,你还有什么证据可以支持这番耸人听闻的言论?”

“没有,”卡纳迪说,“请原谅,真的很对不起,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吧,真的——”

晚宴的客人中,有个高大的灰胡子男人摇了摇头。“要忘记可没那么容易。”他说,“很简单的道理,你不能雇来一个货真价实的佩里美狄亚法师,然后又忽视他的神秘发言。和我们说实话吧,博士,我们到底该不该重视你的话?我想你以前应该也经历过这种事。”

卡纳迪点点头。“恐怕是的,”他说,“至少经历过类似的事。”

“那么,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时,你脑子里的小天使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呢?还是说都有可能?”

“很难说,”卡纳迪充满戒备地回答。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离开了房间,片刻之后又带着一只装酱汁的银制船型碗回来了。“是这样的,我只是在把别人告诉我的事转告给你们。”

“不过这个别人是在思科纳岛上吧,”桌子另一端的一个矮小的胖女人说,“你的灵魂导师之类的——还是说有其他什么叫法?。”

卡纳迪沒有纠正她的用词。他已经开始头疼了,所以愈发难以集中精神。“这个人确实在思科纳。实际上,他就是亚历克修斯教长。他不会对我说谎,所以我知道亚历克修斯确实相信斯滕·莫格雷已经死了,他的军队也被击溃了。不过,我能确定的只有这一点。”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发福的光头中年男人皱起了眉头。“其实这一点你也不能确定。”他说,“我们从科学的角度看看行吗?毕竟我们都是相信科学的人。以前,当你有这些——”他犹豫了一下。

“失神发作。”比蒙德·法伊姆建议道。

“——有这些体验的时候,”光头男人说,“你能用哲学家的身份担保,你充分验证了这些意见的真实性,并证实你确实在和身在远方的人交流吗?”

卡纳迪点了点头。“我和那些人交谈过——我是说,以正常面对面的方式——他们也有相同的或类似的体验,并且复述出了我听到的话。尤其是亚历克修斯。来到沙斯特后,我和他交流过好几次,仿佛我们之间有某种联系一样。当然,这也不一定解释得通。”他补充,“两个背景高度相似、彼此非常熟悉的人在同一时间思考同一个问题,完全有可能产生相同的见解,以至于看起来就像他们交流过一样。”

“确实有可能。”比蒙德·法伊姆边嚼黑麦面包边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卡纳迪说,“事实上,我认为这种个体之间的联系有一定的运行规律,会让思想相似的头脑产生交集。不过这只是个理论。我知道亚历克修斯也认同我刚才说的这些。”

接下来是一阵让人相当不自在的沉默。

“好吧,”米希尔·波瓦特皱起两条粗眉毛,“作为科学家和哲学家,我们暂且相信你以适当的方法验证了你的发现。那么显然,接下来就该谈谈采取什么对策了。”

埋头进餐的法伊姆抬起了头。“噢,看在老天的份上,米希尔,你该不会真的让我们根据这种神秘兮兮的疯话来制定策略吧?”

波瓦特摇了摇头。“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他说,“决策权在于众议会。如果你问,我们该不该告诉众议会这件事,那我的意见是,应该的。”

“别把我扯进去,拜托。”另一个人急忙说,“如果我们尊敬的分离派同僚得知,我们因为某个——原谅我,博士——某个自命不凡的异邦法师出现幻听就重新考虑战争决策,我都能想象他们会怎么挖苦了。”

“那样的话,我们的信誉会炸得粉碎,碎片多得能从这儿一直洒落到托诺斯。”比蒙德·法伊姆恼怒地说,“到时候,我们中间还有哪怕一个评得上中级职称的,都是奇迹。”

波瓦特微笑起来。“做事要讲究手段。”他说着转向坐在他右边的年轻人,“乔福雷,你平常会和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儿子下棋,对吧?”

“偶尔会。”

“棒极了。你现在就过去,编个由头,就说你和你叔叔或者和我彻底闹翻了,想狠狠报复我们。然后你告诉小莫格雷,我们得到了关于战争的重要情报,但由于派系争端所以守口如瓶。就说你不了解具体情况,只知道它极度重要,我们已经开了几个小时的秘密会议了。如果你动作快的话,再过一个半小时的样子,我们就会接到前往参议会的传唤。趁现在吃完晚餐吧,还能消化一会儿。”

波瓦特的预测比较准确。两个小时后,他在人满为患、气氛恶劣的参议会大厅里站起身来。

“阿纳奥特·莫格雷说的没错,”他说,“我确实得到了可能很重要的战争情报,没有及时公之于众。但原因是,我压根不相信。”

分离派座席上的阿纳奥特·莫格雷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离陷阱入口有多近。“也许该由在座诸位来判断可不可信。”他说,“和我们分享一下你的消息吧。”

米希尔·波瓦特愉快地照办了。

“说到底,”他在结束报告之后说,“这就是一个基于魔法和神秘主义的荒唐故事,我真的觉得没有必要打扰大家,尤其连法师本人都拿不准。”回赎派成员大笑起来,分离派座席的区域却只有尴尬的沉默。现在他们必须公开支持卡纳迪博士的预言——总好过承认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这次危机到头来只是一场虚惊,他们就会因为相信魔法而遭到嘲笑奚落。即便危机是真的,回赎派也能轻易把派出增援部队的功劳夺走,毕竟是他们的人在他们的晚餐会上获取了关键信息。

“我是个科学家,”阿纳奥特·莫格雷说,“而最重要的科学素养之一,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的确,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个魔法故事。它既可能是胡话,也可能是货真价实的预言,或者处于两者之间。我个人喜欢以开放的眼光看待应用哲学问题,去年毕业典礼上听过我致辞的各位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我想让大家考虑的是,如果危机并不存在,加派军队最坏会导致什么结果呢?我们会被人当成白痴——特别是我,坐在会议厅这一侧的同僚也一样——军队则会毫发无伤地返回。但是,假设我们忽视这个预言,岛上的军队却真的遇到问题了呢?最坏结果:我们会输掉战争。同僚们,我宁愿被羞辱,也不愿预言属实。我真心希望这一切只是个骗局或者误会,而我的表哥斯滕能带着军队完成任务,平安回家。但哪怕这预言有一丝成真的可能,我都主张加派军队,不管别人怎么想。”

会议结束后,天井中的闲聊者达成了共识:让阿纳奥特·莫格雷带三千士兵去思科纳。这个惩罚对他来说非常合适,谁让他没察觉到这么明显的陷阱呢。如果他真是分离派最强力的成员,那么派系之间的权力图景很快就会剧变。但对于战争本身,不管阿纳奥特·莫格雷蠢不蠢,再派一支军队都不是坏事。毕竟,兵力多点总是好的。凑巧的话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波瓦特和他的同僚们回到家后,对卡纳迪的态度友善多了,一个劲给他倒他不想喝的酒。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因为他们已经确信,预言是个巨大的骗局,是他胡乱编造的。他们向他解释,他们不介意先知,只要预言一定是错的就行。

激烈的战斗中,高戈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中士问他,在不利地形中被压倒性兵力三面夹击有什么好笑?他只摇摇头说那是他的私事。

他们不幸在阿维德·索福的军队刚刚走出保德尔沼泽的时候碰上了。索福的士兵精疲力竭,队形散乱,裹满烂泥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抬不起脚,因此他们原地不前,拒绝进攻。对于高戈斯来说,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即便已经和拜斯中士的连队汇合,他手下仍然只有不到四百人,而索福有两千人。所以,他没有主动进攻的底气,但又非常不想待在原地,因为这里地势开阔,前方是保德尔沼泽,后方是保德尔河。如果再出现一支两千多人的军队,就会切断他的退路。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尝试之前在山里的骚扰战术,看能不能引诱索福追着他进入西边或北边危险的湿地。问题是,要想成功,他自己的士兵也必须涉险,而沼泽里的烂泥会让他们不再灵活机动,而这是他们最厉害的优势。在保德尔平原,他们至少比斧枪兵跑得快,可以一直跑到河边。他决定引诱对方主动进攻。

然而索福对他的挑衅没有兴趣。第一排稀稀拉拉、脚步悠闲的弓箭手刚开始靠近,他就下令全体撤退,一直退到一条叫绵羊岭的乱石嶙峋的山脊后面,利用这天然的掩体隐蔽起来。高戈斯的弓箭手要想射中他们,必须走到二十码之内。在这个距离下,即使是用轻装弓箭手对付疲惫不堪的斧枪兵也太冒险了。

计划受挫的高戈斯带领部队撤回先前的位置,下令挖战壕,并制作木桩钉进地里。他认为到了这一步,胜负完全取决于胆量和耐心。索福是侵略者,任务是寻找并消灭敌人。因此他早晚得发起进攻,不管他愿不愿意。斧枪兵的食物迟早会耗尽,局势会演变成一场没有城墙的围城战。至于害怕突然出现另一支沙斯特军队,这是毫无道理的。之前没意识到这一支军队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有无穷无尽的敌军在岛上游荡。他打算耐心等待。而且,由于索福撤退到了山脊那边,最终进攻时,就必须迎着高戈斯的弓箭手多冲刺一百一十码。他不介意等下去。

他不确定自己是高估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敌人。他们在半夜突然出现在他的军营右侧四十码的地方。冲进高戈斯的营地之前,除了几声叫喊之外沒有引起任何警觉。而且夜色漆黑,无法射箭。不管这些人是夜袭勇士,还是找食物时迷了路,把他的哨兵当成了自己人的征粮队,这都够可怕的。高戈斯从一个记不起来的梦里突然惊醒,脖子痉挛,脑袋生疼,已经发现了事态不对。他把脚塞进靴子(不知道是他的脚变大了,还是靴子缩小了,总之他从未在做这么简单的事情时遇到过这么多困难),抓起外衣、箭囊和那张崭新的美妙的弓,撞开帐篷门帘冲了出去。

他和一个斧枪兵撞了个满怀。幸运的是,那人和他贴得太紧,斧枪横在胸口动弹不得。斧枪兵用尽全力推开了他,这让高戈斯得以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握在身前,让冲上来的斧枪兵自己撞在箭上。那人在震惊中扑通倒地,没料到这一招的眼神比任何语言都更有说服力。

营火像一座座发光的小岛,在它们照不到的地方,除了嘈杂声和影影绰绰的人影之外什么都没有。高戈斯搭箭上弦,紧张地走出火光照亮的范围,犹豫着该干什么。四周有许多人在一对一肉搏,场面混乱。任何声响、人影和动静都会引得士兵又推又踢又砍。有人从距离他五码远的位置冲了过来,脑子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举起了弓,左手前推,松弦。他完全不知道那一箭是否射中,或者目标到底是谁,全凭本能反应——熟悉可靠、比脑子更快、总能帮助他从麻烦中脱身、陪伴了他一生的本能。他正准备再搭一支箭,有个人从后面撞倒了他,踩住他的膝窝。所幸弓没有被身子压坏,但却脱手了。他翻滚一圈,猛地跳起来。撞他的人来不及站直。眼前似乎是一个四肢着地的人影,高戈斯估摸了一下脑袋的位置,大力踢上去。尽管鞋头厚实,他的脚趾还是被坚硬的盔甲震得生疼,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脚踝,拉得他失去平衡。他左肩着地,摔在地上。挣扎乱踢的左腿踢中了一个软不拉几的东西,可能是一张人脸。紧箍他脚踝的手松开了,他摸索着地面,用双手撑起身体,然后意识到左手摸到了什么东西,可能是弓的弓把,也可能是斧枪柄。人影正试图爬起来,于是他翻身仰躺,双脚朝上蹬了一脚。这一招似乎有用,人影向后瘫倒,让他有了匆匆爬起来的时间(斧枪意味着他是敌人,真叫人宽慰)。他拿着斧枪朝那人的方向猛冲过去,却发现前方空无一物。

他呆立了片刻,然后意识到自己是想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坏主意,坏主意。他还意识到,刚才混乱狼狈、不分高下的战斗把他吓得够呛,远胜于他这一生其他的经历。这可不好,他想。得赶快做点什么,不然会变成一场灾难,一场大屠杀。

做点什么,要快。做什么呢?

远处有灯火在靠近——那是绵羊岭的方向吗?他已经失去方位感了——一排一排的,像是拿着火把或者风灯的军队。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阿维德和他剩下的士兵来收割他们了。那样的话,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扭头就跑,祈祷不要有人故意或者不小心把他杀掉。有一件事他很确定:那些灯火绝对不是好兆头。最好趁自己还有手臂、腿和眼睛这些从中邦带出来的打拼资本,快些逃走。尼莎的判断是对的,他没有任何理由待在这里。

军号响了起来。我们平时用军号传信吗?我记不得了。不,我们不用。那是阿维德·索福在下达命令。

他周围一片混乱,但也能看出整体规律。士兵们正在撤离军营,向灯火和嘈杂的地方涌去。阿维德·索福在召回他的士兵。“坚守阵地!”他听见自己喊道——应该是对自己这边喊的,而不是对敌人吧?见鬼,反正他们也不听我指令了。阿维德·索福明明马上就要打赢这一仗,甚至有希望赢下整个战争,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撤军?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要赢了。也许他以为他的士兵正在遭到屠杀,而带着灯火行军和吹号是他束手无策之下救出他们的唯一方式。这个想法太有创意,他不禁笑出了声。

“前往营地中心,”他喊道,“排好队列,不要动!”他觉得这至少值得一试,但完全不知道手下还剩多少人,可能有四百,也可能是二十人。该死,没有光线的环境把我们从半神变成了一帮小丑。黑暗变成了交战双方共同的敌人。

幸好,有人在营地中间生了火,借着火光可以看清楚几码之外。他命令中士清点人数,有三十个士兵下落不明,应该已经死了,还有十六个受了或轻或重的伤。远处的灯火没有消失。阿维德·索福正在四处部署士兵,不知道打算干什么。他可以听见号角声、喊叫声和发号施令声,但听不清具体内容。灯火缓慢地绕着营地打圈,高戈斯坐在地上,握着他夺来的斧枪一言不发,几乎无法思考。

这一夜漫长而难熬。第一缕昏暗的曙光出现时,他就让大家回收散落的弓、箭、武器和头盔。中士负责了大部分组织工作,他第一次不想掌管全局。对于索福在黑暗中的行动,他有个推测——也只是推测而已——他是在布置包围圈,将兵力转移到优势位置,布置一个和前夜一样致命、一样胜券在握的陷阱。高戈斯下令士兵们组成方阵。然后有人拿来了他的弓。

他在距离几码远的时候就认出来了,白色的弓臂在晨光中熠熠生辉。再次将它拿到手里时,他感到了愚蠢而毫无逻辑的强烈的宽慰,像是兄弟、父亲或者儿子站到了他的身边,对他快活地笑着,伸手搭上他的肩膀说,没事的,我来了。他担心地意识到,这可怜的东西一整晚都上着弦,还躺在露水里。他极度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弓似乎没有受到损伤,可以放心了。

阿维德·索福在日出半小时后发动了进攻。斧枪兵们脚步轻快,仿佛睡过一觉,吃过早餐赶去上工。高戈斯这边则不同,他们仍然没走出昨夜的噩梦,被困惑和恐惧牢牢攥住,像被拉开了一半的弓。

从战术上来讲,他们的位置并不理想。不知怎么的,索福没有围住军营的东侧,而是从其他三个方向匀速向前推进,也就意味着他的两千个士兵——昨夜只阵亡了不到十个人——分成的三支队伍,每一支都只面对着大约一百个排成两道五十人横列的弓箭手,而方阵东侧的弓箭手则无事可做。高戈斯快速心算了一下。要射杀两千人的话,每个弓箭手需要在敌人近身前成功地射出七箭。如果要迫使敌人停止前进,将他们赶回去,也需要四到五箭。在射箭场上训练时,从一百码到十五码的距离范围,面对持续前进的目标,可接受的命中率是五分之三。高戈斯皱着眉头,烦躁地计算着——大概八到九轮齐射。理论上讲时间足够,但前提是敌人会在箭雨中慢吞吞地前进。

不用想了,拉弓吧。巴达斯给你这把弓,是知道你准能赢。

他搭上第一支箭,开弓时听见了嘎吱声。对于新的复合弓来说,这是常有的事,筋丝和弓腹部的材料还不太习惯受力。他的箭对于这把弓来说太长了,因为拉开二十五寸之后磅数剧增,无法拉得更满,挠度也不对劲,第一支箭摆着箭尾飞向左侧,并且飞得太远了。所幸阿维德·索福把士兵排得够紧,他射中了队伍末尾。高戈斯看不见具体是哪一个,只看见阵型乱了,有什么东西摔到了地上,摩肩接踵的斧枪兵之中,出现了一个勉强可以辨识出的小空缺。他忽视了手指的疼痛,搭上第二支箭时全力将弓多拉开了一寸,留出误差量。这一箭正中目标:另一个队列末端的士兵。他看见那人跪了下去,他身后的人想从他身上跳过去,结果被他的肩膀绊住,挥舞着四肢摔倒在地。高戈斯再次开弓,拉满二十五寸,对着敌军中部的褐色人潮瞄低了半寸。他还没准备好,弓弦就擦过破皮的手指滑开了,箭被高高射向空中,接着如同俯冲捕鱼的鹗鸟一样落入队伍中的某处。那里倒下了一片士兵,但他不确定有没有人中箭。射出第四箭之后,他才抓住时机观察了一下敌情。他们仍然在前进,但速度极慢,需要艰难地越过死尸和伤员,如同穿过黑莓灌木时,不断停步摘下勾住衣物和皮肤的尖刺。现在他们本该跑步前进,但脚下的死尸和抽搐的傷员就像粘稠的沼泽。他们已经逼得很近,可以发起冲锋,一鼓作气赢得战争,死去的战友却像大块烂泥一样黏在靴子上,拖慢了他们的脚步,慢慢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一张弓,七支箭,六支命中,一支无法确定。

这时,高戈斯看见了阿维德·索福。

那个人,他想,那个人看上去像高戈斯·洛雷登。

索福家族流传着一则老故事,讲的是米罕·索福在战争出现关键转折点时发起冲锋,亲手杀死敌军将领,为基金会带来一场著名的胜利。据索福家族史记载,在那之前,战况不容乐观——当时的将领是个敌对派系的废物,所以肯定快要输了。故事里说,米罕·索福逆转了战局,后来当上了军事几何学院院长,成了家族第一个分院主管——这倒不是真的。只要去沙斯特礼堂,看看那块石头上的铭文就知道了。米罕·索福的名字上方还刻着十几个索福家族成员,四周布满积灰的蜘蛛网——但没人在乎,因为那是索福家族自己的历史,和外人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篡改。

当然,故事里米罕·索福的做法太荒诞了。谁要是敢在他手下干这种事,不管最后赢没赢,肯定都会上军事法庭。

真希望搞懂现在是什么状况,阿维德·索福一边跨过一个死人一边想,距离不远了。但我们几乎完全停了下来,感觉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只能一动不动地等待战局突变。

一支箭朝他右侧肋骨飞了过来。他知道这不要紧,因为胸甲能防箭,至少也能阻止它扎进肉里。他松开一只握着斧枪柄的手,试图拔箭,但完全拔不动。而且,他突然觉得疼得要命,无法集中精神看路了。脚下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草地扑面而来。额头狠撞在地上。箭在体内猛地移位,剧痛难当。有人从他的背上踩过,把胸腔里的空气挤了出来。呼吸带着哨音,他立刻明白肺部被射穿了。很快——但也不是特别快——那一侧肺叶就会被血灌满(基础军事医学,第二学年的荣誉学位考试题目),然后就是死亡。一只靴子猛地踢中了他脑袋侧面,接着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到了背上。他眼前全是别人的脚,视野越来越暗,就像快速落山的太阳。等一会儿就好了,他想。

中了,高戈斯想,然后选好了下一个目标。

他还剩六支箭,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来得及再射出其中两支。他觉得自己像个考试时把简单的题目留到最后,却突然发现已经没有答题时间的小孩。四支被浪费的箭,四个擦肩而过的机会。骨片在巨大的压力之后反弹,筋腱如同挥拳的手臂一样猛然伸缩,肠线刮过他血淋淋的手指,再次擦伤裂开的血肉。他没有去看离弦的箭(没有看的必要,距离只有三十码,连敌人的脸和眼睛都能看清,射中是必然的),而是集中精神,再次干净利落地搭箭,迅速开弓。敌军几乎停止了推进,待在原地等着箭雨来临。他必须尽力拉得开一些,才能让筋腱与骨骼发挥出可怕的力量。肌肉酸痛不堪,骨头被震得发麻。这怪物一般的百磅反曲复合弓正在折磨他的身体,剥去他手指上的皮肤。

他把手伸进箭囊。它已经空了。

高戈斯缓缓放低了弓,让筋骨松弛下来,站在原地等着敌人冲到面前。

离弓箭手阵线还有十五码的时候,敌人的阵型溃散了,斧枪兵开始逃命。在十七到十五码这段距离内,二百七十四名斧枪兵死在箭下,耗时只有短短三秒。

“我觉得我们赢了,”中士低声说,“又赢了。”

高戈斯睁开双眼。“好。”他说。

弓箭手们一动不动。他们都注视着那一小队敌人,大概有一百来个,正在小心翼翼地后退,渐渐退远。“妈的,”有人说,“我们的人比这群混蛋多了,我们居然有了人数优势。”

“就当换换口味吧。”另一个人回答,“我们能回家了吗?”

有人大笑起来。“怎么可能。高戈斯会让我们先把那些家伙埋了。”

“见鬼,让其他可怜虫去埋吧。我受够了打完一仗就得掩埋这些该死的斧枪兵。”

除了说话声以外,四周相当安静。厚实的尸堆里没传出多少声音——偶尔有几声哼唧,一阵抽泣,但比他们预想中的少得多。“可惜拿他们没用。”有人说,“如果这些死掉的斧枪兵能派上什么用场,我们就发大财了。”

另一个人紧张地笑出了声。“你知道吗,”他说,“我现在的感觉还是不像打了一场仗。我是说,正经打仗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高戈斯意识到自己正跪在地上,于是站了起来。这并不容易,背上扭伤的肌肉拧成了紧紧的一团,让他疼得难以呼吸。用一百磅的弓快速射出三十箭,当然把身体弄得一团糟。

还能感到疼痛,这说明他应该还活着。疼痛是测试生命迹象最有用的方法。

“好了,”他说,“扎营,组成埋尸小队。清理完战场之后我们就回家。”

他想着自己做下的事。

他曾对自己的家人使用暴力,夺走生命,留下创伤。他曾为了保全自身和解决难题,不惜让亲人流血。他爱自己的家人,因为这份爱而干了坏事。他也曾怀着邪恶的目的,利用过他们。但是,最初的他并不想作恶。

作为士兵,他杀死过——有多少呢,几百人?作为军官,他的筹划导致了几千人的死亡。他挑起战争,让嗜血的敌人屠戮他的同胞,同时也参与其中,背负数千条性命。他为了满足个人目的而做出背叛,丝毫不顾自己的行为会给一整个城市带去灾难。

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曾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除了对家人犯下的暴行之外(那也是事出有因),他只在履行职责时使用过暴力,为的是帮助和保护他的同胞。

他耗费了大半个人生帮助自己的血亲,而最终,所有努力都被扔在一旁,付之东流。他曾试图做一个善良的人,但不知为什么,因为善意,他总是会干坏事。

每到一个关键时刻、支点、转折点——或者说箭支离弦的瞬间——恶行和恶果都会接踵而至。用熟悉的比喻来说,这就像拉开一张弓。由于受力,他表面上伸展开来,逆来顺受,内里则饱受压迫,巨力加身。有句格言说,一张拉满的弓已经折断了十分之九。而弓注定要到达自我毁灭的临界点,才能最出色地行使它的本职。

他曾信任过他的家人,之后离开故乡,来到一座陌生的小岛,自愿担起护卫的责任。他将自己的信任交给了这座島。因为这份信任,他杀人无数。

到目前为止,他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后悔过。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就是弓之腹。

漫长的一天过去了,他浑身疼痛不堪,盼望着回家见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有失散多年的外甥女。但他首先要做一件非做不可的事——他得去道谢。

自从小屋里的那晚过后,他再也没有和巴达斯单独见过面。他感到紧张,如同在心上人的门前踌躇的小伙子。但巴达斯给他做了那张弓,就算不是表示原谅,也至少意味着愿意与他和平相处。他准备拜访这个弟弟,向他道谢,说几句话,然后离开。他要告诉巴达斯,尼莎已经走了,再没有人约束他的行动。只要他开口,无论什么事情都会为他做,无论什么东西都会给他,不求回报。说完这些就可以回家了。

“请进。”巴达斯说。

房间里臭气熏天。巴达斯注意到了高戈斯反胃的表情,笑了起来。“那是胶水的味道。制弓是件恶心活儿,但我们都习惯了。”

“也是,”高戈斯说,“听着,我只是想来向你道谢。我——”

“没关系,”巴达斯回答,“和你为我做的事情相比,我做的这些算不了什么。”

高戈斯不知道怎么回应。“坐吧,别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巴达斯说,“你不急着走吧?”

“不,”高戈斯说,“顺带一提,我们打赢了那一仗,应该也赢了战争。”

“真好。”巴达斯说,“我以前也打赢过一场战争,敌方是草原人。只不过赢得太彻底了,所以他们回来烧掉了我的城市。当然,是有人在帮他们。”

高戈斯等着他说下去,但他没有说下去的意思。“那张弓好极了,”高戈斯说,“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弓。你是用什么做的?”

“等一下告诉你。”巴达斯回答,“我本来还担心它有点僵硬,你能用上它真好。”

高戈斯苦笑起来。“可不只是有点,”他说,“我的后背、手和胳膊都可作证。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有问题。”

巴达斯点点头。“力量大吗?”他问,“穿透力强吗?”

“当然,射穿盔甲轻而易举。”

“那就好,”巴达斯说,“算是为战争做出的小贡献吧。弓是我做的,但用它射箭的人是你。你用我做给你的弓一向都射得很准。”

“确实。”

巴达斯耸耸肩。“而且,我的箭术总是配不上我做的弓,真讽刺。比如你用来射死爸爸的那张弓。”高戈斯绷直了身体,腹部的肌肉缩在了一起。但巴达斯神色如常地说了下去。“那张弓本来是想我自己用的,但我拿它连谷仓门都射不中。至于新的这把——我拉开它都有点勉强。”

“这是个本事。”高戈斯低声说。

“不过,真讽刺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当时肯定没法用那张旧弓射中那么远的移动目标。”

“你当然不是我。”

“但我可能是。见鬼,我们当时那么年轻,和现在完全不同。我完全有可能遇到变故,陷入和你那天一样的境地,做下你做的那些事。只是,”他微笑着补充,“我会射偏。”

高戈斯沉默了片刻。“不过,后来你的剑术远比我的箭术高明了。”

“谢谢你这么说,”巴达斯郑重地说,“这话由你说出来很荣幸。我能问你件事吗?“

他的语调让高戈斯感到异样,但他还是说:“行,随便问。”

巴达斯点点头,略微放松坐姿。“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时候,”他说,“真正的动机是什么?伊苏斯说是因为尼莎的命令,但我有些怀疑。”

“我是被尼莎派过去的。”他说,“但她的动机对我也有好处,记得吗。”

巴达斯做了个手势表示了解。“但我敢说我知道你的真实想法。”他说,“你有两个目的:第一,你一直憎恨佩里美狄亚,因为赫丁和另外那个小伙子就是从那里来的。那兩个地主的儿子有钱有势,高人一等,如果没有他们,你就不会做下那件事。这么看,佩里美狄亚毁了你的人生,就和它毁了特姆莱的人生是一个道理。你觉得呢?”

“你说对了一部分。”

“我就知道。但还有另一个目的,”他继续说道,“就是你的私心。当然,你应该不会单单为了这个就去打开城门。但尼莎给你下了命令,你就顺势同意了她,让她分担一半的责任。你帮助草原人攻陷佩里美狄亚,是因为我住在那里,而你想让我出来,再次满世界流浪,那样你就可以关心我,照顾我,为了以前的事情补偿我。你送了我古朗剑,差不多等于预先告诉我之后会发生什么。混战的时候你冒险来找我,还准备了一艘船想带我走。你这么费心费力,为的只是和弟弟和好。你知道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做得很贴心。”

高戈斯看着他,但是他毫无表情。

“那是真正的手足之情。”巴达斯继续道,“我想不到还有谁会做那样的事,会深情到那个地步。说真的,给你做一张弓根本算不上像样的回报。”

“但你的弓是我唯一想要的东西。”高戈斯说。

“请别客气。不过,我觉得我该说明一下。单凭你当年对爸爸和我们做下的事,我是绝不会给你做弓的。但是,当我得知打开城门的人是你,我就开始思考了——就在你来之前的几分钟,我依然在想。高戈斯,你知道吗?我的每一次行动,起因都在你。可以说,是你制造了我,就像我制造那张弓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我做弓用的是已经死了的材料,但你利用我的时候我还活着。”

巴达斯站了起来,走到较小的卧室的门口。“你之前问我那张弓是什么做的。”他说。

“这个待会儿再说。”高戈斯打断道,“巴达斯,你说你每次行动都因我而起,这是什么意思?”

巴达斯倚在门框上。“我前不久见到了你的儿子,”他说,“他叫什么来着?卢哈?我觉得他是个好孩子。我喜欢他。”

“他还凑合。”高戈斯说。

“我说我准备给你做一张弓,他就想帮忙。他也确实帮了很大的忙。你最近回过家吗?”

高戈斯站了起来。“巴达斯,”他说,“你说这些干什么?”

巴达斯站在门口,做手势示意他过来。“你问我那张弓是用什么做的,”他说,“你自己来看吧。”

卧室里放着一张低矮的木床,床上有一具残缺的尸体,已经严重腐败。约有一半的皮肤都从肌肉上剥了下来,胸腔暴露在外,正面所有的肋骨都被整整齐齐地锯掉,肠子也不见了。双臂和双腿、胸口和颈侧布满了整齐狭长的伤口,所有肌腱都被仔细地取走,头发也被剃掉了一半。除了地上一只黄铜小碟子里有一些褐色残余物之外,房间里看不到半点血迹。

“真是奇妙。”巴达斯说,“除了一根细细的木条,一张完美的弓所需的一切材料都在那里面。我许多年前就听说了用肋骨做弓的方法,甚至还尝试了一次,但没有成功。那次我用的是水牛肋骨,可能它们没有人的肋骨那么柔韧吧。人类的肌腱也妙极了,远远胜过鹿筋和牛筋。皮肤可以做成生皮和胶水,血液也是胶水的原料之一。肠子用来做弓弦——浪费了一些,但也不太多。甚至脂肪也可以用来打蜡防水,头发则编成护弦绳。书里说人的头发可以做成很好的弓弦,但还是肠线稳妥些。”他把手搭在高戈斯的肩膀上,“我敢说,你肯定时不时嫌弃卢哈,觉得他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但是,你瞧,他帮你赢得了这场战争。”

高戈斯安静地站在原地。巴达斯在床脚处坐了下来,等着他开口。“我的计划很成功,对吧?”高戈斯一言不发,所以他继续说道,“你的妻子以为卢哈在我这儿,跟着巴达斯叔叔学制弓。当然,他确实在这儿。但他也和他的父亲一起上了战场。这样真不错,他从你那里学会了行军打仗,又从我这里学会了制弓。这是我们俩最擅长的事。”

“没关系。”高戈斯说。

巴达斯看着他。“你说什么?”

“没关系。”高戈斯缓慢地重复道,“不要紧。”

巴达斯跳起来一把抓住他,他没有反抗。“你他妈的什么意思?什么叫没关系,不要紧?高戈斯,我杀了你的儿子!不仅杀了,还把他做成了一张弓,你还告诉我没关系。你这人到底是什么毛病?”

高戈斯紧闭着双眼。“木已成舟,”他坚决地说,“卢哈已经死了,我们没法让他活过来。我失去了一个儿子,但我可以再生一个。儿子可以再有,弟弟却不行。如果我——如果你出事的话,你就会永远消失。那样毫无意义,纯粹是浪费生命。”

巴达斯松手放开他,顺着墙滑到地上。“我不信,”他说,“你竟然要原谅我。高戈斯,我一直知道你很坏,但我从来没想到你这人这么糟糕。”

高戈斯摇了摇头。“不是坏,”他说,“是不走运。邪恶根本不存在,巴达斯,那是个误解,一种懒惰又毫无意义的思考方式。人都努力想做最好的事,迫使我们作恶的仅仅是坏运气而已。你没法反抗坏运气,只能接受它,就像我——”

“就像你杀死我们的父亲时那样。”

高戈斯点点头。“那就是坏运气的结果。但我很实际,我知道自己做了件坏事,但也知道只要努力就可以弥补它。所以我们两个做了什么都不要紧,巴达斯。我仍然是你的哥哥。”

巴达斯走了出去,回到主屋坐下。“好吧,”他说,“难以置信。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不管我,高戈斯?肯定有办法的,比如把你杀掉。但我不能杀你,高戈斯,那样你就赢了,逃脱了,反而免受惩罚。”

高戈斯走出卧室,坐到他的对面。“你现在准备干什么?”他问。

“我?天知道,我根本没想过。我以为给你看了屋里那东西之后,我会在两分钟内死掉。”

“那你还是太不了解我,是吧?”

“显然是的,”巴达斯回答,“我错就错在以为你会做出正常人的反应,忘了你是洛雷登家的人。”

高戈斯对他咧嘴笑了,他的脸和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张脸很像。“我们家真不得了,”他说,“总的来说,洛雷登家人丁单薄是件好事。”

二十二

阿纳奥特·莫格雷站在军队的最前面,目光越过草场,看向思科纳镇南门,后悔自己没把嘴闭牢。

可怕的事实是,他手下的三千多名士兵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如果他也和斯滕·莫格雷、阿维德·索福,以及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落得一样下场,那基金会够格当高级参谋官的人会比斧枪兵还多。不同于那三路先锋,他不准备凭着人数优势在开阔地带开战,而是打算围住这座易守难攻的城镇。对于一个三十二年没离开过基金会城堡的人来说,直接开战太吓人了。

“侦察兵回来了。”一个中士走到他旁边报告,“没有发现任何活动迹象。镇门紧闭,但围墙上的哨兵似乎并不比平时多,好像他们根本没兴趣一样。”

莫格雷什么也没说。如果消息准确的话,到目前为止,莫格雷家族已经有二十六人死于这场战争,或是在战斗中下落不明。其中两人——朱伊克·莫格雷和他的儿子艾默雷克——几天前刚刚被人从山里那个废弃的采石坑中拉出来,两个都已经饿死了。据他所知,敌人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是把他們遗忘了而已。斯滕表哥的军队只有十二个幸存者。

他还没碰上过任何反抗。分遣队去了前三次战斗发生的地点,搜集能反映当时情形的一切蛛丝马迹。他的行进速度很慢,但是一个弓箭手都没出现。这一路就像是长途跋涉拜访亲友,却发现来的日子错了,所有人都不在家。

“好吧,”他说,“思科纳镇就在那里。如果有人对于下一步行动有什么想法,我洗耳恭听。”

漫长的沉默之后,有人说,“为什么不试试和他们对话呢?”

阿纳奥特·莫格雷想了想。“这个建议很有创意,”他说,“你觉得怎么实施比较好?”

半小时后,他带着一小支护卫队到门楼下面,所有人都明显没带武器,一个紧张的一等兵拿着一面颠倒的旗帜,努力把身体藏在后面。他之前问了一圈,发现没人知道思科纳约定俗成的休战旗长什么样,只好命他们按照沙斯特的规矩做了一面,并诚心祈祷敌人在情报搜集方面比他强些。从军营到镇门的路途又长又吓人,但致命箭雨并没有出现。事实上,似乎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到来。

“太荒唐了,”他抬头看向上方无人值守的护墙,“我们怎么办,拉门铃吗?”

“这门没有门铃。”有人指出。

阿纳奥特·莫格雷稍稍退后一步,然后仰起头来。他想捡一块石头往上扔,或者大喊。他上一次干这种事还是学生时代。那时他会趁着女孩的父亲睡熟时,往她们的窗户上扔卵石。

“看上面,”后面有人说,“有动静。”

一个人出现在护墙上。他的脸有些熟悉,或者至少让莫格雷想起了他认识的两张面孔。“你好啊。”那人叫道。

“你好。”莫格雷局促地回应。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那人说,“你是沙斯特军队的指挥官吗?”

“是的,”莫格雷叫道,他的脖子很疼,“我叫阿纳奥特·莫格雷。”

“我叫巴达斯·洛雷登,”那人回答,“你是来要求思科纳镇投降的吗?”

“是的。”

“那就成了。”有个物件划过空气,落在尘土里时发出了金属的响声。包括莫格雷在内的所有人都猛地向后退避,仿佛那是某种可怕的武器,比如一罐燃烧的沥青,或者一把烧得白热的铁蒺藜。事实上,那是一枚很大的钢制钥匙。

莫格雷再次抬起头。“你是谁?”

那人微笑起来。“我想我应该是思科纳银行的董事。”他回答,“你是想继续这么说话,还是想进来找个更舒服的地方?”

莫格雷犹豫了一下。“请解释你的话,”他叫道,“然后我们再进去。”

“也行。”那人说,“尼莎·洛雷登走了,高戈斯·洛雷登也是。他们俩带着这里所有的钱财和一切可以搬动的贵重物品离开了。由于我是他们的弟弟,所以我大概继承了银行。更重要的是,我在尼莎的办公室里找到了这把钥匙。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你们是在和银行打仗,而不是和思科纳岛本身,是吗?”

莫格雷想了想才回答:“是的。”

“我想也是。”那人做了个“果然如此”的手势,“那好,不用打仗了,杀来杀去的浪费太大。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我把银行交给你们——当然,现在和空壳差不多了。尼莎和高戈斯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但不动产和抵押合同还在。这样银行变成你们的了,就没理由和它打仗了,对不对?”

一个中士捡起钥匙,把它递给莫格雷。他看也不看地接过。“你的军队呢?”他问。

“问得好。”那人回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没和军队接触过。实际上,我继承了银行之后做的最官方的事就是走进我姐姐的办公室,找到那把钥匙。据我所知,尼莎和高戈斯跑路的消息一传开,军队就自行解散了。我觉得没人想在你们来的时候和银行扯上关系。”

“军队逃跑了?”

“逃得很仓促。”巴达斯回答,“类似于一路跑一路扔掉武器和装备,然后回家去了。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莫格雷揉着后颈最疼的地方,“如果这是无条件投降,我接受。”

“随你怎么说。”巴达斯说,“如果你不放心单独进来,就带上整支军队吧。我能做的只有向你保证这不是陷阱。”

“你也可以把门打开。”

“我不能,钥匙在你那里。”

莫格雷挠着脑袋,“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冲进来烧杀抢掠?”

“你们爱干啥都行。”巴达斯说,“但基于我对你们的了解,你们不会干破坏自己的财产、屠杀自己的人民这种事。而且说实话,考虑到之前的战况,我觉得这里的人力对你们来说很重要。”

“我直说吧,”莫格雷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算你说的都是实话,我还是很难相信你们在杀了我们几千人之后突然停手,连城镇都不保卫了。”

“跟你说了,我没和任何官员说过话。我觉得这儿已经不存在任何官方了,除了我。高戈斯是军队的指挥官,他逃走了,军队要为谁而战呢?”

“这么说,打了三场大胜仗之后,你们同意我们进来占领城镇?”莫格雷摇摇头,“我不相信。”

“随你的便,“巴达斯·洛雷登耸了耸宽阔的肩膀,“反正你们拿到钥匙了。恕我失礼,我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了。”

“等等。”

巴达斯·洛雷登迟疑了一下,转过身来。“怎么?”

“这么办吧,”莫格雷说,“只要我们不遇到反抗,就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抢掠破坏。但是,只要有一点出乱子的迹象,我们就会把这座城镇烧成焦土。”

“你告诉我干嘛?”巴达斯说,“这儿都是你的了,你爱对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发布公告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你要去哪儿?”

“还没决定,”巴达斯回答,“不好意思,我得走了,我得赶去码头,趁着离岛的船上还有空位。”

事实证明,坐不上船的担心是多余的。文纳德·奥泽尔的松鼠号为他留了一个铺位。现在是战争时期,海峡里到处都是沙斯特私掠船。文纳德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回到思科纳。但私掠船都挂着岛民的船旗,对他毫不理会。思科纳镇民撤离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纷纷在生人码头靠了岸,搭载愿意付钱的乘客。到了中午时分,岛民的船只全部满载乘客,向外海驶去。除了几艘破旧缓慢的驳船,沙斯特军队连一艘能把士兵运回本土的船都找不到了。

更多的镇民选择走陆路,而不是水路。他们轻装简行,只带着能抱在手中,或背在背上的行李。他们中有些准备去岛中央投奔亲戚,有的则打算去中部和西部那些被烧毁的空村。但总体来说,离开的人并不多,十万余人中只有不到五百个这么做了。有些镇民十分欢迎斧枪兵,认为他们会带来解放,这部分人大多是在高戈斯的工厂里干活的。其余工人就没这么热情了。他们有的悄无声息地回了家,有的待在作坊大门口,等着有人来下达新任务,好继续工作。阿纳奥特·莫格雷发布了公告之后,没有出现任何阻止他入镇的活动。整个思科纳镇都屏息等待着,似乎想说明这里压根没人认识洛雷登家族的人。

“你讲的这些都挺有意思,”文纳德·奥泽尔再次打岔,“但还是没讲清楚她为什么要找上你。”

维特里丝在一个板条箱上坐下,箱子里装的是托诺斯产的陶制油灯。“我自己也不确定,”她说,“我只知道跟魔法有关,除此之外的都记不得了——唔,记不得我使用魔法的时候是怎么回事。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肯定都没达到,不然就不会输掉战争了。”

文纳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了下来。“你没事就好,”他说,“这是最重要的。”

“没事吧,我觉得。”维特里丝移开目光,看着背对她坐在尾舷上的巴达斯·洛雷登,“我好像做了很多关于他的梦,或者应该叫作幻象之类的。可惜记不清了。我好像见到过一些很有趣的……噢,别做那副表情,文,只是梦或者幻觉而已。我打赌你也会做那种梦。“

文纳德皱了皱眉。“不,”他说,“我才不会。”

“真的?行吧。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尼莎用魔法造成的,还是本来就在我脑袋里,可能二者兼有吧。”

“维特里丝,”文纳德说,“有时候我——怎么说呢?的确,如果你在史上最血腥的战争里被抓走当人质,还能毫发无伤地脱险,我想你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但我还是担心。”

维特里丝笑起来。“我也是。我是说,我担心你。我之前有个可怕的预感,觉得你会来救我,导致我们俩都被杀掉或者坐牢。”她抬头看着她哥哥,“你去看过亚历克修斯了吗?他没事吧?”

“噢,应该没事,只是有点晕船而已。”

“文!他是个老人,需要有人照顾。”

“他就跟老靴子一样结实。”文纳德说着站起来,“不过,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好吧,他可以来和我们住,直到他找到想做的工作为止。岛上不是有他所属的那玩意儿的分支吗,叫学會还是什么来着?他可以去那儿当老大。”

维特里丝点点头。“其实,”她说,“那地方应该是个佩里美狄亚的贸易站,已经开始破败了。不过我会和他说说的。”

“好主意,”文纳德皱起眉,下巴朝船尾指了指,“他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说,“启程之后我一句话都没和他说过。”

“我猜你也想让我照顾他吧,给他找个工作之类的。”

维特里丝笑了起来。“文,他只擅长制弓和杀人。我不觉得他会安顿下来学管账。而且,艾希莉应该会帮他的。”

“艾希莉·佐希思?噢,我都忘了,她以前是替他工作的。”他思考了片刻,“他们俩以前……是不是……?”

“应该不是,她太正经太体面了,不合他的口味。不过,我猜主要原因是他没那个心思。”她压低了声音,“我觉得他离开之前和他哥哥发生了冲突,至少有传言说他们闹翻了,所以高戈斯才突然离开。”

文纳德摇了摇头。“我倒觉得,”他说,“高戈斯意识到长远来看自己是没法赢的,所以终于做了件像样的事:离开思科纳,结束战争。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大姐一跑路他就慌了手脚,所以逃走了。大家都知道她才是有脑子的那个。”

“真的吗?”维特里丝皱起鼻子,“文,他几乎不费一兵一卒就屠杀了六千名斧枪兵。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军队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他已经赢了,所以突然离开才很奇怪。我得去问问卡纳迪,看他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是说曾经在我们这儿工作的那个卡纳迪博士?维特里丝,要是你觉得我会带你去沙斯特,仅仅为了——”

“当我没说。”维特里丝说,“快去忙你的事吧。”

亚历克修斯?

“走开,”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在睡觉。”

你当然在睡觉了,不然怎么听得见我说话。你看起来身体不错,真好。

“我从来没这么舒坦过。”亚历克修斯嘟囔,“离开思科纳真是太有益健康了。”

你这句话不是真心的,毕竟,我遵守了承诺。我教了你魔法。

“你没有,”亚历克修斯硬邦邦地说,“噢,你倒是把我当成一把魔法长柄钳,需要的时候就拿来用。我猜你把楔子钉进木头里,也会说你教会了它木工。”

它就在那里,你想学就能学到。如果你选择了不去学,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我不想学你教给我的那玩意儿。”

真的?太不领情了。我已经赠予了你理解元理本质的关键。没有我,就算你活到一百岁,也绝不可能通过哲学思辨领悟到。

“确实,”亚历克修斯承认,“我以前怎么会对这么……这么无聊的东西感兴趣呢?我真是个怪人。我现在知道自己毕生的研究都是白搭,感觉很奇妙。”

亚历克修斯,亚历克修斯。你说话的口气和我弟弟一模一样。

“哪一个?”

两个。

“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亚历克修斯问,“还是说这个噩梦只是为了联络感情?”

一个小忙。你记得我女儿吗?她叫伊苏斯·赫丁,曾经是你的学生,不过时间很短。

“我不会这么快就忘记她的。”

太好了。记得你帮她下的那个咒吗?针对巴达斯的那个?

“就像一个断腿的人牢牢记着撞他的马车,怎么了?”

我想要你回到过去,取消那个诅咒。别找借口,你现在就能做到,我已经教会你怎么做了。

“我——好吧,”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确实——”

——下一秒,他就站在了佩里美狄亚法庭高高的拱顶下,奇怪的传声效果会让剑身相击的清脆声响产生悠远的回音。单薄的鞋底踩在洒满沙粒的地上,随着他的动作咯吱作响。正前方有个男人背对着他,是穿着剑士白衬衫的巴达斯·洛雷登。越过巴达斯的肩膀,他看到了那个女孩——伊苏斯·赫丁——正用暂时完好的手指握着一把剑。

“那个没法改变,”他旁边矮胖的女人说,“真可惜。我最需要的是个能干的文员,但惯用手上没了手指,她对我来说也就没用了。”

巨大的玫瑰花窗透出红色和蓝色的光,在伊苏斯手中的剑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金属薄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显得有些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

“除非,”尼莎继续说道,“她能学会用左手写字,其实很多人都能学会。看仔细了,亚历克修斯,她马上要杀死他了。”

亚历克修斯看见巴达斯向前进攻,伊苏斯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动作流利地转守为攻,越过了巴达斯的手臂——

——然后被巴达斯高超的防守技巧挡了下来,剑也被挑向一边。她踉跄着向前一步,抓住他的肩膀保持平衡。

“该死。”

“没关系,”巴达斯说,“你已经快掌握了。我们再试一次,这次注意预判。”

“噢,做得很好,”尼莎说。亚历克修斯抬起头,看见的不是法庭的穹顶,而是剑术学校的悬臂托梁式屋顶,“非常利落,甚至可以说优雅。“

“谢谢夸奖,”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到底做了什么?”

尼莎拍了拍他的手臂。“让我想想,”她说,“从你没做的说起吧。你没有改变已经发生的事:伊苏斯仍然和巴达斯斗剑了,并被砍掉了手指;她的确试图杀死他,又通过告诉他打开城门的是高戈斯,对他进行了颇为恶毒的复仇。你所做的,就是让她安下了心,觉得这样比杀掉他好太多了。因为——唔,我觉得他不是很介意被杀,现在却不得不痛苦地活着。在她看来,报复巴达斯的同时也报复了我和高戈斯,所以她会很高兴。结果就是,她不会再那么恨我,转而开始帮我的忙。我说了,我真的需要一个助手——我差点想说左右手,但这个词不太适合伊苏斯。”

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的意思是,高戈斯当不了你的助手?”

尼莎点头,“他简直无药可救。我犯了个错,把家人摆在生意之上。结果他荒唐的战争毁掉了一门成功的生意,浪费了多年来的辛苦經营。但他一直想做个士兵,像巴达斯和麦克森舅舅那样,老天保佑他吧。”

亚历克修斯看了一会儿剑术课程。“对于失去银行的事,”他说,“你看起来不太难过。”

“做人要讲求实际。”尼莎回答,“当事情混乱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时,你要做的就是转身走开。”

“就像高戈斯那样?”

“没错。这话我只告诉你:我的损失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银行自身的麻烦加上来自沙斯特的敌意,未来并不乐观。通过及时脱身,我至少抢救出了现金和可转让资产。而且,”她继续道,“说得直白点吧,我除掉了一个严重的累赘,也就是高戈斯。现在是时候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了。”

“尼莎——”亚历克修斯说——

——然后睁开了眼睛。

“亚历克修斯,”巴达斯·洛雷登说,“你没事吧?”

亚历克修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确定,”他说,“怎么了?”

巴达斯在床沿上坐下。“没什么,”他说,“你现在在松鼠号主舱,这是维特里丝·奥泽尔的船,我们要去岛上。你在甲板上失去意识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头有点疼。”

“这样啊。是普通头疼,还是你的那种工伤?”

“应该是真正的头疼吧。”亚历克修斯回答,“发生了什么?阿纳奥特·莫格雷和他的军队呢?”

巴达斯耸了耸肩。“我们离开那会儿没出什么乱子。”他说,“如果一切顺利,应该会一直平静下去。”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那就好,”他说,“这件事你救了很多人的命。”

“是吗?”巴达斯摇了摇头,“那我还真了不起。说实话,我只是觉得避免冲突比较有道理,但真的打起来我也不在乎。”

亚历克修斯伸出手,搭在巴达斯的手腕上。“告诉我,”他说,“你和高戈斯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匆匆逃走?”

“我不太想谈这个。”巴达斯说。

“也行。你了结了这场战争,所以不管做了什么都是值得的。”

巴达斯笑出了声。“是啊,我想是的,”他说,“大概可以说是因恶生善。但是我当时完全没这么想,所以不算数。”

亚历克修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有没有想过接下来做些什么?”

巴达斯摇了摇头。“和木工活没关系的事情都行,我好像突然开始讨厌胶水的气味了。”

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一起逃离陷落的城市——

想到这里,高大的光头男人笑了起来。又一座陷落的城市,他从中看出了规律:城门总是被兄弟打开的——船在保尔码头靠岸时,他听到了这个消息。巴达斯做得很好。

“尼莎。”

他膝上的小女孩睁开眼睛,抬头看他。

“怎么啦?我好困。”

“尼莎,妈妈不会和我们一起来了。她要留在家里。”

“噢。”尼莎看起来若有所思,“为什么?”

高戈斯咬了咬下唇。“妈妈和爸爸不想住在一起了,所以你要跟我去农场住。那里有牛,有羊,有马……动物很多,很好玩的。”

“噢。”尼莎思考了一会儿。“我能在笼子里养一只兔子吗?”

“当然可以。”高戈斯说,“你的尼莎姑姑小时就有只兔子,那个兔子笼应该还在呢。”

小女孩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会回家看妈妈,是不是?”

“这个到时候再说,”高戈斯回答,“继续睡吧。”

她睡熟之后,高戈斯把她抱到床上,然后上了甲板。“还有多久?”他问舵手。

“照这个速度,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托诺斯岬了。”他回答。

The Belly of the Bow

弓之力 (下)

作者 /[英]K.J.帕克    翻譯 / 张怡丹

插画 / 午 未

十二

“我讨厌海,”巴达斯·洛雷登两只手紧抓着剑士号的船舷,船正好驶进了一片不那么平静的水域,“至少讨厌坐船出海。大概因为我是个木匠吧。”

“真的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了解木头的特性。”巴达斯回答,“它们容易腐烂、裂缝、弯曲、磨损、延展,或者直接变成碎木渣。一想到我和死亡之间仅仅隔着一寸厚的松木,很可能还是造船厂能弄到的最便宜的那种——”

“放松点,船不会沉的。这是艘好船。”

又一波细碎的浪头击中这艘好船,让它晃了一下。巴达斯的身体猛地一歪,差点滑倒。重新站直之后,木质船舷上留下了他的指甲印。“我觉得我们应该掉头回去,”他说,“趁现在还能回头。”

“别犯傻了,如果你一路都要这样——”

“你倒是轻松。”巴达斯闭着眼睛抱怨道,“但仔细一想,你其实没资格居高临下地说我。你对船又有多了解?你就是个卖地毯和坐垫的商人,在这之前,不过是个律师助理。我能想象你第一次见到海的样子:瞧不上,因为海水的颜色跟石头搭配得不好。”

“好吧,那你呢?先是农夫,然后是士兵、律师和弓匠,都是需要对航海高度了解的职业呢。”艾希莉讽刺地说:“巴达斯·洛雷登,水上好手。”她打了个哈欠,伸展开双臂,“当然,我们确实接过不少海运案子,但你又不用读那些诉状,不用去查那些可恨难懂的航海词。艏斜桅、四角纵帆船、后桅帆……天知道还有什么。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比如‘挂在中间杆子上的那块飘来飘去的布’之类的。”

巴达斯点点头。“说到这个,”他说,“有件事我不太清楚,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些无休无止的文书工作到底有必要吗?毕竟,官司是用三分钟的暴力解决的。你费时费力,谨慎措辞,但那些申诉、陈述、答辩状和抗辩状有什么用?你不觉得在做无用功吗?”

艾希莉吃惊地看着他。“你开玩笑吧。”她说,“你明明干这一行挺久的,打过那么多场官司,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如果我知道就不会问了。”巴达斯恼火地回答,“你到底告不告诉我?”

艾希莉笑了起来。“抱歉,我只是觉得——”她说,“好吧。做这些工作是因为,在一个案子获得庭审许可之前,双方需要对审判方——意思是法官,你知道法官吧?就是穿着黑色袍子坐在法庭上面的人。”

“偶尔注意过一两次,”巴达斯说,“我以为他是个裁判之类的,防止作弊犯规呢。”

“他也有那个责任,另一项职责是审视诉讼程序,判定被告有没有抗辩的必要。没有这个程序,法律系统就会崩溃,人们就会把法庭当作解决个人恩怨的决斗场,无法在法庭上处理严肃的商业和刑事问题了。”

“好吧。”巴达斯说,“那么,在我们合作的那几年,有没有发生过法官因为——怎么说来着——被告不必抗辩而拒绝受理某个案子?”

“没发生过,”艾希莉承认,“这证明了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她执着地补充。

“效果拔群。”巴达斯笑出了声,“不过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你的工作辛苦吗?”

艾希莉点点头。“非常辛苦,”她说,“费时费力,又很枯燥。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忙什么,闲坐着梳头吗?”

“我从没意识到你有那么多活儿,”巴达斯说,“却只拿百分之五的报酬。感觉不太合理。”

艾希莉看着他。“我不用面对被杀的危险,”她说,“对酬金分配的方式也没有异议。看来你确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事实上,如果没有杀人和被杀的决心,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讨生活是很辛苦的。”

“我干不了这种工作。”巴达斯摇了摇头,“其实在离开农场之后,我就没有踏踏实实地劳作过了。当兵很辛苦,但那不能叫劳作。军旅生涯又危险又无聊,随时让人送命,但它不能产出任何东西,也无法造福任何人。至于斗剑——那等于是当兵,少了无聊,但风险高得让人极度不适。而制弓——”

“怎么?制弓总是靠劳动挣钱了吧。”

巴达斯摇了摇头。“并不是,”他说,“我哥哥一直利用军方采购预算给我丰厚的补助。这件事我怀疑了很久,最近才确认了。他们付的钱比正常价格高很多,远超我的劳动价值。这意味着我做弓只不过是消遣,顶多算个爱好。”他闭上眼睛,“换句话说,我完全是在消磨时间,和思科纳镇上瞎了眼乱逛的老狗没什么区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艾希莉什么都没说,他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注视着远方的思科纳。此时,小岛已经变成海天之间的一个小黑点。艾希莉低声说她有些事要做,走开了。巴达斯待在原地。

我应该高兴才对,他在心里责怪自己,按理说,应该大大地高兴一场。毕竟,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说早就该去争取的东西:一个斩断过去、从头来过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彻底摆脱家人和曾经的身份。和过去有关联的,只剩男孩和艾希莉,而这两个人都帮了他大忙。

他垂下头。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这个老朋友了。再次见到她时,他又惊讶又尴尬。她的成就给了他很大冲击,特别是意识到两人分开之后她立刻就开始发迹了。但在各种情绪退去之后,两人之间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就回来了,似乎他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想来,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那几年里少有的美好回忆之一,他以前从没珍惜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她好到让他不需要其他朋友。她的行为屡次证明了这一点。就在最近,男孩到她家门口说了一通疯话,宣布巴达斯·洛雷登要把自己送给她保管(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多贴切啊),而她却收留了他,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不知为什么,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介意接受自己的过去。这感觉还没有回归——这大概是时间问题,只不过和高戈斯见过面之后,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也许这就是他离开思科纳去找她的原因,他需要忘记自己是洛雷登家的一员,以自由人和避难者的身份走出第一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在干蠢事?脑子里的声音质问道,这条船開往哪儿都可以,世界这么大,你又不缺钱,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结果,看看你选的目的地吧。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到身边的。海浪声很大,船上也很吵。他转过身,看见男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有烦心事的时候总是会抓挠脖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吧。”巴达斯说。

“我们要去的这个地方,”男孩说,“我们会住下吗?我的意思是一直好好住下去。”

住下,没错。至于好不好,我还不确定。“是的,就是这个打算。”他说,“在思科纳住下去没好处,再说当初也不是我们愿意来的,是有艘船把我们从水里捞起来,带到了思科纳,这你记得吧?”

“嗯,知道。”男孩说,“我没意见,只是问问而已。”他靠在船舷上,身高刚好和船舷一样。“中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总下雨?”

巴达斯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事实上,降雨量对于种地的来说远远不够。不过每次下雨都是瓢泼大雨,会让道路变成烂泥。”

男孩点点头,然后继续提问,“也就是说那里很热吗?”

巴达斯想了想。“是闷热。”他说,“佩里美狄亚也很热,但那是太阳晒的。中邦的温度没那么高,给人的感觉却更热,你懂吧,特别是夏天。冬天会下雪。”

“我还没见过雪呢。”男孩说,“那里的山多吗?地势怎么样?”

“靠近海岸线的地方比较平坦,适合放牧。内陆是低矮的丘陵,没有佩里美狄亚城外那种大山。也不像思科纳那么陡峭。”他笑起来,“我一直觉得思科纳是个破地方,因为总可以看到露出草地的岩石,就像老头子的破棉袄,肘部被磨出了破洞。中邦没有那么些扎眼的岩石——事实上,什么扎眼的东西都没有。和你习惯的景色比起来,那里挺乏味的。我们要去的那一带山势低矮,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谷物;还有大片林地,不值得费时间砍伐开垦。不过气候比沿海和高山地区要好些。草木没有沿海那么整齐,山势更高一点的地方就是高沼地,只能用来放羊和采泥炭。”

“这样啊,”男孩说,“那里人多吗?”

“取决于区域。”巴达斯望着地平线,“住在平原的人多些,高沼地人少。中间部分的人口稍微超过思科纳。那里没有村落,人们都住在自己的农场上,所以视线之内总会有房子。看上去没有思科纳那么荒凉。”

“真奇怪。”男孩说,“到处都有房子,每一座都孤孤单单。”

巴达斯点点头。“你会经常见到邻居,但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他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中邦人都差不多,干的活都一样。外地人很少,大家甚至长得都差不多。”

“都长你这样?”男孩问。

“大概是吧。”巴达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的个头普遍高过思科纳人和佩里美狄亚人,大多数是深棕色头发。口音不难听懂,但平板乏味。对我们来说,佩里美狄亚口音就像唱歌,听着很烦人,不过远不如羊叫一样的思科纳口音难听。中邦口音没什么特点——中邦的一切都是如此。”

男孩听完想了想,“听起来不坏。”

“是这样的,”巴达斯说,“普普通通,不坏也不好。那地方就像是用剩菜煮的汤一样,什么都有一点,但味道一般。人也是这样。因为没有村落,没有擅长特定行当的手艺人,所以什么事都得自己做。打铁、织布、修房子、木工和陶器我们都会一点,和你一样大的男孩都会做不错的弓,足够用来射兔子——”

“中邦有兔子?”

“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幸。”

“噢。”

“如我所说,”巴达斯继续道,“我们什么都会一点,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并不专精。没人擅长做任何事,因为那等于是白费精力和物资。相比之下,样样都能胜任更有意义,因为你并不需要一张好弓,一架好犁,或者一只好桶。而且一般来说时间很紧。做完一件活儿就得接着做下一件,下一件做完之后又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如果能用繩子把门拴上就没必要装门闩了,一根弯钉子能够起到和榫卯一样的作用,那就用弯钉子。”他瞥见男孩的表情,笑了起来。“其实没那么差,我是说,这样的生活也有优点。中邦已经两百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人们晚上都不锁门。”

“是吗?也就是说没人偷东西?”

“确实没有。偷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大家拥有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你不论做什么都会被至少两个人看见。大家互相知根知底,至于陌生人——就算吐一口唾沫,消息都会传到方圆五个农场开外。”

“好吧,”男孩说,“等到了中邦,我们做什么?”

剑士号在托诺斯靠了岸。在那里,艾希莉为了用商业价值证明这次远航的正当性,以略高于思科纳和科里昂市价的价格买了四捆质量不错的当地产的精纺毛纱,和两打装在笼子里的歌鸫鸟。

“你买这些干什么?”巴达斯看着人们把装着疯狂鸣叫的鸫鸟的柳条筐运上船,问道。

“现在岛上流行养。”艾希莉回答,“无所事事的主妇们会一边学它们叫,一边拿银镊子喂它们吃面包渣。而且我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可爱的铜制小笼子。”

“啊,”巴达斯点点头回答,“它们在中邦是用来炖的。”

艾希莉低价买下了一驾马车和两匹好马。一行人走海边的道路来到利洪——中邦唯一凑合像样的城市——接着走上主马车道。说是主道,其实是一条由马车和牛车压出来的小径,漫无目的地从一座农场延伸到另一座。倒霉的是,他们迎面遇到了提前一周来利洪赶集的车马。一群群绵羊、山羊和猪被驱赶着往南走,仿佛要推着他们原路返回。第二天傍晚,巴达斯指着远处覆盖着树林的山丘,告诉大家那里再往前就是他们要去的小山谷。到了第三天傍晚,山丘似乎还是那么远,只是换了个方位。

“无意冒犯,”艾希莉说,“但我们还要赶多久路?”

巴达斯耸耸肩。“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回答,“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而且当时还是从家里往海边走的。嗯……好像也不是这条路,要不就是路的位置变了。我记得上次花了五天时间。”

第四天,他们终于走出平原,眼前出现一条笔直但遍布车辙的大路,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攀上山丘。“这是老查封官牛道。”巴达斯解释道,“我还小的时候,城里的大家族掌管着这里的大部分地方,租给我父亲那样的佃农。替大家族做事的查封官铺了这条路,好把牛群从集合站直接赶到海边。他们觉得只要能管理好这里的土地,确保供应链不断,就可以在城里大量发卖自家出产的便宜牛羊肉。但这事最后没成,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农夫就通行权条款达成一致。原计划中赶畜群的大路只延伸到这里,接下来就只能和我们先前一样走小路了。最后,他们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这门生意,像以前一样把田地租出去或者卖给佃农。我们就是在那时买下了我家的地。”

艾希莉点点头。渐渐远离海边后,巴达斯就开始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来称呼中邦人了。尽管他总是调侃这儿的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彻头彻尾的乡下思维,但她从没见过他精神这么好。她其实喜欢这样。以她对巴达斯的了解来看,这是他最接近快乐的样子——至少兴致很高。但她并不喜欢中邦,原因正是巴达斯说过的那些。她郁闷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对于农耕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关心。离开利洪之后,她再也没见到一扇涂了漆的大门,沿途劳作的男人们也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没染过色的浅浅的羊毛罩衣,结实但笨拙的木底靴子。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花园,但指给巴达斯看之后,他却告诉她那些黄色和紫色的鲜亮花朵是本地一种亚麻植物,用来做牛饲料的。他还说,这是他记忆中第一次有人注意到那些花的颜色。艾希莉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她因为在意物品的颜色,总是被巴达斯取笑——灰色和绿色的衬衣有什么分别?用蓝珐琅墨水瓶写出来的字和用普通铜墨水瓶写出来的字有什么不同?等等等等。当时她觉得这种缺乏品味的表现还颇为可爱。现在才知道,中邦人都是这德行。他似乎并不比她更喜欢这个地方,但却表现出一种态度,觉得一切就该这样,这才是对的。要是接受不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不存在不同意见。待上五年,他就又会变成农夫了,想到这个有点难受,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想,也当不了特别好的农夫,她带着一点恶意补充道。

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扭捏地跟他道别时,她觉得自己有十分之三已经爱上了他。后来,当她发现那个在思科纳码头轻拍她肩膀的人是巴达斯·洛雷登时,她告诉自己,是的,我确实对他抱有那种感情。而现在到了中邦,她又不确定了。他身上的变化既隐蔽,又矛盾。一方面,他看起来更年轻了,头抬得更高,说话更多,愿意主动给出信息而不是等着被人提问,向朋友介绍家乡的模样几乎有些孩子气。同时,他又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话方式和以前一样,用着惯常的语调和措辞,但所有关于中邦和中邦人的言论中都潜藏着一种不自觉甚至不自愿的尊重。每次表达出一点批判的意思,他都会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意见也毫无价值,仿佛在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我没有这么做,肯定是我不对。艾希莉觉得这让人既担心又反感,因此顺理成章地开始质疑自己到底了不了解他,那个她自以为爱上了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她意识到,想起巴达斯的时候,自己在心里看到的是法庭上侧身站立、持剑的手臂前伸、摆出老派剑术防守姿势的身影,或者是那个轻易取胜之后消沉地坐在酒馆里酗酒的迷茫又愤怒的男人。当然,她从未看过他当兵的样子,更没有见过身为弓匠和乡下男孩时的他。法庭剑士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可能误导了她。也许中邦根本没有爱情,就像没有窗帘和装饰性陶器一样,所以爱一个中邦人是不可能的。毕竟,爱情有什么好处呢?既不能从布满石头的田地里多割出四斗大麦,也不能磨利一把回火失败的镰刀。

“他们真的会吃鸫鸟?”她问。

巴达斯点点头。“我们会在树枝和灌木上抹粘鸟胶,”他说,“它们一降落就会被粘住,只要扯下来放进篮子里盖好就行了,烤熟之后味道不坏。而且,”他看了男孩一眼,补充道,“吃腻了兔子之后换换口味也不错。”

男孩呻吟了一声,巴达斯笑了。像父亲和儿子开玩笑,艾希莉心想,她猜想这可能是他回中邦的原因之一——如果要为男孩负责任,就要按照中邦的方式把他好好养大。相识的这么多年里,家乡和父亲他只提起过三四次。现在她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可以想象出克利达斯·洛雷登的形象了:一个典型的中邦父亲,明智、严苛、坏脾气、对失败没耐心、什么活都会干、注重现实,而且(她带着恶意的笑容想)注定不幸。中邦的有些事让她觉得相当好笑,不过她知道巴达斯肯定不这么觉得。

好吧,如果他坚持要追求不幸,大可自己一个人追求去。这个地方糟透了,我想回去,回到人们不介意为好看的衣服付钱的地方。要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会发疯的。不过这儿的人应该还是有救。如果都是他这副德行,肯定早就死绝了。

在第四天日落之前爬上山丘、抵达前面的山谷似乎不成问题。但在这一天就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查封官牛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马车无法通过。

巴达斯骂了一句。空间不够掉头,只能驱马后退,一直退到之前经过的最后一个岔道口。这条岔路带着他们一路向东,爬上另一座小山丘。日落时,他们给马车盖上顶篷,准备過夜。方位又有一些变化,但目标丘陵看起来和中午时一样远。

“明天就能到了,”巴达斯一边生火一边愉快地说。这天晚上比前一天更冷,艾希莉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条毛毯。“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家的表亲以前在这里当佃农,不过现在已经放弃搬走了。东家执意要让他们在山丘那边的山坡上搭一座葡萄园,当然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浪费了很多时间。据说他是读了一本关于葡萄栽培学的书,确信可以在这些山丘上种满葡萄,大赚一笔。不幸的是,他没把书读完,所以不知道葡萄必须长在干燥且排水良好的土壤上。最后他允许我们把葡萄藤全部拔出来,我记得葡萄藤木还挺适合做工具手柄的。”

艾希莉抬起头。“你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仅限于它们能做成什么东西吗?这儿的人都这样?”

巴达斯奇怪地看着她。“到处的人都这样啊。”他回答,“过去这段时间,我每次在思科纳看到一棵树,都会说‘行’或者‘不行’,取决于我能不能用它来做弓。这应该是一种本能吧——这件东西对我有用吗?它可以做成什么?你也一样。在市场上看见布料卷,你就会想,我能用多少钱买下来?又能在岛上卖什么价?这是人的本性。”

艾希莉摇摇头。“在市场上是这样,”她说,“因为市场就是做买卖的。但我不会像个拍卖商的助理一样,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潜在的盈利资源来评估,或者给所有东西定价格。”

巴达斯耸耸肩。“看你把注意力放在哪儿而已,”他回答。“把一块木头、几团铁矿石这样的垃圾变成有用的好东西,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

“但有时候,它们本身就足够好了啊,”艾希莉问,“就像那些鸫鸟。”

巴达斯笑出了声。“也许吧,但是它们四处飞来飞去啾啾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改变事物,也被它们改变。不然就只能天天吃草,站着睡觉了。变化一直是佩里美狄亚的风气。”他转过头看向山坡,“城里每个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生产制造。他们原本住在海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却把触及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用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有用是指对他们而言——用不上的,一般被他们当作垃圾和麻烦,因此才惹上了特姆莱和他的族人。在中邦,我们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不会胡乱摆弄人类,只针对物品。所以这里没有战争。”

艾希莉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有一样东西这里的人造不出来,”她说,“就是一条像样的路。不过,如果哪儿都不去的话,要路干什么呢?请把面包袋给我吧,我有点饿了。”

“别再吃兔子了,”男孩说,“拜托。”

“也不要鸫鸟,”艾希莉说,“或者松鼠、鼬鼠、青蛙之类的。拒绝大自然食物柜的免费美食,我只要面包和奶酪,再来点苹果酸辣酱就行了。”

“你确定?”巴达斯一脸忧虑地说,“我打赌,我只要一分钟就能从附近给你找点配菜——几只甲虫,或者一把潮虫。不过我个人喜欢蜜渍过的潮虫,只用放一点香葱调味——”

“噢,闭嘴吧。”艾希莉说。

“又是你。”

“没错,”高戈斯兴致勃勃地说,“又是我。”看见狱卒想要关门,他补充道,“不,别关。她被释放了。”

狱卒什么都没说,却表达出了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宽慰。这让高戈斯想起佩里美狄亚建筑师用来装饰拱门的那种充满戏剧感的浅浮雕——表情强烈,动作夸张。狱卒此时的模样,可以摆在城里的任何一座拱顶上。高戈斯忍住了没笑。

“开什么玩笑,”伊苏斯说,“她要放我走?”

“是啊。我一般会让囚犯把个人物品收好带走,但你应该不想把这里的任何东西带出去,除非是为了烧掉它们。”他露出笑容,“当然,你本人除外。”

“真风趣,高戈斯舅舅。想到你在沙斯特大街上当乞丐的时候能靠这样的宝贵天赋糊口,我挺欣慰的。”

高戈斯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很明显,这天赋是家族遗传的。”他说,“好啦,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摇摇头。“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是不会走的。”她说,“要说你和我母亲突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你也不指望我相信吧?这是场游戏,对不对?”

“看在老天的面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快点出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笑,背靠着墙滑下去,蹲在地上。“高戈斯舅舅,你越是想让我做一件事,我就越不会去做。你说,我会不会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踢出监狱的人?”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床上舒服地躺下,双手垫在脑后。“说实话,这地方确实有种吸引力,”他说,“你喜欢上这里是有道理的。人很容易耽溺于‘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这种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害怕任何事了。这感觉一定很美妙。”他打了个哈欠,“乖侄女,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伊苏斯从地上爬起来,双臂交叠,站到他面前。“噢,需要害怕的东西多的是。”她说,“想到永远出不去,想到他们可能会把我埋在这里,或者扔进抛尸的深坑……有时我想到这些,就会跑去砸门,大叫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直到手腕流血。我不喜欢这里,舅舅,一点都不喜欢。但在你告诉我原因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你自便吧,”高戈斯困倦地嘟囔,“又不是什么大秘密。自从尼莎把你关进这里,我就一直在要求她放你出来。现在,感谢上天,她同意了。就这么简单。我想她应该是听腻了我的声音,就像我听腻了你的声音一样。”

她一动不动,继续俯视着他。“这么说我可以走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嗯哼。”

“那好,”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直接去布里欧拉——那村子是叫这个名字吧?——找到巴达斯舅舅,然后杀了他呢?”

“你大可以试试。”

“真的?”她皱起眉,“你不会阻止我?”

“你愿意的话可以努力一下。不会有结果的,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去就去。”

她在他旁边跪下来,高戈斯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雅。“拜托,高戈斯舅舅,有点风度行不行?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吧,求你了。”她把脸颊枕到交叠的手臂上,莞尔一笑。

“看在老天的份上,”高戈斯厉声说,“你别这样行吗?”看到她露出这个年龄的普通女孩常有的表情,他觉得渾身不对劲。她模样很可怕,杂乱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手臂瘦骨嶙峋,双手大得不正常,手掌外侧布满白色的疤痕,从小指根部一直延伸到骨节突出的手腕。“离我远点行吗?你真恶心。”

“谢谢表扬,”她庄重地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最后再说一次,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为什么要放我走,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不,你做不了,”高戈斯恼怒地说,“因为他已经走了,离开思科纳了。你不用问,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是实话。”

“我明白了。”她平稳地注视着他,睁着蓝色的大眼睛,然后冲他脸上吐了口唾沫。高戈斯哆嗦一下,扇了她一耳光。手掌重重地落在她坚硬无肉的颧骨上,她失去平衡,向后倒了下去。

“对不起,”高戈斯立刻说,“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

“你被激怒了,”她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说,“这是我的错。高戈斯舅舅,我一点也不怪你,真的。但你为什么把他放走了?”

高戈斯耸了耸肩。“他想离开,我无法阻止,就这么简单。”

“现在轮到我了。小鸡仔一个个飞出窝了,高戈斯舅舅,母亲一定气极了吧。”

“她确实不怎么高兴。”他站起身,“我说,你没事吧?我不是有意下重手的,只是——好吧,有些事情让我心烦,我就发泄到你身上了。我不该那么做。”

“没事,真的,”伊苏斯微笑着说,但高戈斯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已经肿起来了,“你知道吗,你有很正派的一面,这点很奇怪。尽管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你仍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之前常常躺在这里,琢磨这件事——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杀掉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恶魔才会做的事,但现在不这么想了。”

高戈斯靠着墙滑坐下去,手掌揉搓着脸颊。“那是个错误,我做错了。”他说,“人都会犯错的,对吧?最愚蠢的是,整件事只花了——多少来着?三分钟——最多四分钟。没错,之前还有尼莎和城里几个男孩的事,但那又怎样?在中邦,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没什么,不过是年轻人赚外快的活计,和驱赶乌鸦、到荒地上摘蓝莓之类的没区别。理智看待的话,真正犯罪的过程只有几分钟,还不够烧开一壶水。我这辈子做的其他坏事都是正常业务中的小插曲。说句真心话,并不会给我负罪感。但所有人看我时都只会看到那次杀人,看到弑父者高戈斯。人们谈起我的时候,好像我以此为生似的,好像我每天早晨吻别了妻儿之后就出门花一整天屠杀家庭成员。这么说等于把我和无端杀人的疯子、为钱杀人的刺客混为一谈。”他停下来摇了摇头,“天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他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对于曾经发生的事我从不撒谎,但也不会随便坦白。”

“这不奇怪。”伊苏斯安慰道,“对其他人说不出口的事,你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们非常相似,对吗?”

高戈斯看向她。“无意冒犯,但我不这么觉得。”他说,“除了我杀了我父亲,而你想杀你舅舅之外,我们哪里像了?”

“你忘了,”她说,“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母亲。”

“这算什么共同点。”高戈斯打了个哈欠,“我认识她几十年了,而你基本对她一无所知。你待在这儿的这段时间大概把她想象成怪物了吧。你要是真的了解尼莎,我才会吃惊呢。”

她皱起眉头。“但你恨她,不是吗?因为她利用你,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毁了你的人生——”

“别说这种话,”高戈斯打断了她,“我爱我姐姐。天知道没有她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我唯一的依靠。只要看看她的成就——”

伊苏斯笑了起来。“这是真心话?”她说,“你还真相信这种事儿,真是太稀奇了。”

高戈斯向前倾了倾,然后坐直身体。“什么稀奇不稀奇的,”他说,“我自己的感情总不能是假的吧?这次你过于油嘴滑舌了。”

“随你怎么说吧。”她两只手背在身后,踮起脚尖,像个等着吃点心或者出门玩耍的小姑娘。“那么,现在我该去哪儿?”

“你想去哪里都行,我已经说了——”

“我的意思是,讲点实际。我没有钱,没有肯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法赚钱谋生。我是和母亲住呢,还是被送走,离开这座岛?或者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以为你都考虑好了。”

高戈斯摇摇头。“你觉得我们会把你软禁在家?你会在母亲身边扮演好女儿,乖乖做家务,在客人面前卖力表演吗?我不指望。”

“为什么不呢?”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正常女儿都会这么做啊。”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好,”他说,“这样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住。不管你想住多久,我都希望你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地方。世界上没什么比有家可会更重要的了,你觉得呢?”

她盯着他,差点笑出声。“老天啊,”她说,“你真的相信这一套,相信家庭生活的愉悦,被至亲环绕的幸福。你活在一个古怪的世界里,高戈斯舅舅。就像佩里美狄亚那些产自科里昂、却被当作本地制品的黄铜碗。记得吗?初看之下,你以为碗侧刻的是通常的那些文字——工匠名字、产地和座右铭之类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文字,而是看起来像文字的图形,因为科里昂的工匠根本不会读写。我觉得你就像那些工匠,高戈斯舅舅,明明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却又想依样画葫芦打造一番。”

高戈斯叹了口气。“这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问,“跟你拌嘴虽然挺有趣,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筹划一场战争。”

“不同意还能怎样?”她耸耸肩,“我又没有别的选择。是啊,你这个邀请真是太体贴了,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当然了,”她补充,“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你应该不常回家,需要忍受我这个疯女人的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不过,我猜你压根就没想过这些。”

“确实没有想过,”高戈斯承认,“但他们不会有意见的。毕竟,你是自家人。”

“我属于洛雷登家族。”伊苏斯微笑着说,“单凭这一点,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会把我锁起来连着房子一起烧了。我们这伙人坏透了,不是吗?”

“可能是吧,”高戈斯回答,“但再坏也是一家人。”

“不是囚犯,”亚历克修斯严肃地说,“是客人。受尊敬的重要客人。”他不自在地在石凳上挪了挪位置。“如果是六十年前,我肯定会在这张凳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导师房间外的凳子上就这么干的——每次惹了麻烦,都会被叫去坐在那里等训话。我在那张凳子上度过了许多时间,那个房间和这里很像,那种茫然又恐惧的感觉更是一模一样。本以为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经历这种事了,看来我错了。”

维特里丝微笑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她说,“母亲总说,‘等父亲回家了有你们好看的’。他大部分时间在外经商,在家的时候我们都规矩极了。有时,在他外出几个月之后,我们突然听说有人看见了他的船,当天就要到家——那段时间就难受了,因为他一到家就会知道我们犯下的一大堆错。可怜的父亲只来得及脱下帽子,母亲就会把我们推到他面前,他一脸‘就不能等等吗’的表情……当然了,”她笑了笑,“我总能逃脱惩罚,因为我是个女孩,只要露出难过的表情,再抽泣两声,父亲就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我总是把责任推给可怜的文,而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一点,坚决不认错,最后为了我干的坏事而受罚。这让他非常恼火,想不通为什么说了实话却讨不回公道。你知道吗?我觉得直到今天,他内心深处还是相信诚实是有用的。”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这挺好的,你不觉得吗?”他说,“对一个商人来说,这种思维方式可能不太合适,但某种意义上仍然值得欣赏。”他叹了口气,又挪了一下,“你有关于打仗的新消息吗?”他问,“卖给我早餐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沙斯特在和一个庞大的海盗联盟谈生意,准备把斧枪兵用船运到思科纳岛。作为报酬,他们会让海盗洗劫思科纳镇。不过他的看法是,如果沙斯特人真这么干,高戈斯·洛雷登会把斧枪兵赶回海里,尼莎·洛雷登则会命令她驯养的法师召唤暴雨,打沉那些海盗船。所以他的消息可能不太可信。”

维特里丝耸耸单薄的肩膀。“这场战争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次争斗。”她说,“在一场婚礼的舞会上,有两个年轻人喝多了——这也是常事——为一个姑娘还是其他什么事起了争执。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打起来,我猜他们也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开始跳上跳下挥舞拳头。结果,其中一个人意外打翻了一座铁质灯台——你知道那种大灯台吧?——灯台重重砸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被砸中的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揉着肩膀,说对方是个蠢货。第一个人连声道歉。他以为另一个人的锁骨被他砸断了,激动地大喊着‘叫医生来,叫医生来’。旁人想让他闭嘴,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这下完蛋了,那人的鼻子开始流血,只能用手帕按在脸上,跌跌撞撞地四处跑。当然啰,所有人都笑疯了。新娘号啕大哭,因为这下子婚礼舞会被毁了。新郎则对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了火,亲自上前揍他,结果当然是没打中,一拳砸在墙上,导致手部骨折——”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大多数战争的起因都是一个小错误。而大多数战役中,战败方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自己犯错,而不是实力不如别人。如果有人觉得愚蠢总比恶意好,这个结论倒是挺合胃口的。”他揉了揉麻木的左侧小腿肚,“她可能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他说,“你说,如果我们直接站起来走掉,真的会被人拦住吗?”

“可以试试——”维特里丝刚开口,董事办公室的门就打开了,一个文员匆匆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捧地图卷轴。“她现在可以见你们了。”他说,“我要是你们的话,会加倍小心,今天她心情不好。”

亚历克修斯站起身,踉跄了一下,抓住维特里丝的手臂。“腿坐麻了。”他解释,“喔,真该死,我只能摇摇晃晃地走进去了,她肯定以为我喝醉了。”

董事的办公室里添了一件新家具:一张三条腿的小圆桌,摆在两把来访者用的椅子中间。小圆桌上放着一罐酒性不烈的甜葡萄酒和两只做工精美的酒杯。杯子是用動物的角制成的,杯沿和杯底包了银,还配了精巧的银制小支架,让杯子直立起来。维特里丝认出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已经有些年头了。她意识到这里大概藏有成箱的这类物品。有的来自外邦统治者,想要巴结奉承,有的来自有钱人,想得到某些私人特许权;有贿赂,有讨好,有笼络,更别提战利品了。它们和这间办公室刻意营造的冷峻氛围格格不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心想,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们不安。谈判的第三条法则:让人混乱,借此征服。她坐了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杯子。

“我弟弟巴达斯离开了思科纳,”尼莎·洛雷登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想让他走。这件事你们知道吗?”

维特里丝看向亚历克修斯,后者摇了摇头。“我一无所知。”他说。

“我相信你,”尼莎站起来,走到小桌前,将酒倒进两只杯子里。“加了蜂蜜和肉桂,”她对维特里丝说,“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維特里丝微微笑了笑。“你真是太体贴了。”她说着拿起杯子,但没有凑到嘴边,“无意冒犯,但如果他已经走了,你还需要我们吗?我是说,我们在这儿似乎没意义了——”

“正相反,”尼莎说。她拿起一口陶罐,往一只普通的木质杯子里倒了些水。“我留住你们正是因为这类意外情况。你们不会不配合吧?”

“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亚历克修斯问。

尼莎坐了下来,双手交叠。“首先,”她说,“弄清楚他去了哪儿,正在做什么。然后把他带回来。没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做的。很简单,就像这样——”

——瞬间,他们三人就站在了一条河边,眼前是两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孩。女孩提着一只装满衣物的大柳条篮,两个男人正在试图抓住她。她一边躲开,一边尽量护住篮子,直到篮子被其中一个人拽过去,扔进水中。女孩高声骂他,而他笑了起来,一把抓住她肩膀处的衣料。

“我都把这忘了。”尼莎说。

衣服被撕烂了,女孩向后跌倒,用手撑住身体。另一个男人从她身后靠近,向她伸出手,她转身捡起石头砸过去,他的鼻梁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

“看,”尼莎指向一边,“那是高戈斯,就在那边。”

那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孤零零的柏树后面,一手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他没有看河边发生的事,而是望向身后,神情惊慌。因为山坡的遮挡,维特里丝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他从马鞍上的弓鞘中抽出一张反曲短弓,蹲下身,把下弓臂弯曲的末端抵在右脚脚踝外侧,左腿前跨一步,将弓固定在两腿之间,左膝内侧抵住弓柄偏下的位置,施加压力使弓弯曲,直到能把弓弦套进上弓臂的弦槽内。整套动作从容而优雅,就像练习过无数遍、能够不加思考就完美完成的舞步。

“我经常重现这一幕,”尼莎漫不经心地说,“但每次都会发现新的东西。你们看见了吗?他一次都没有低头看就上好了弦。”

他从挂在马颈边的箭袋里拿出一把箭,低头躲过一根低垂的树枝,然后挤进两块岩石之间的空隙。他搭箭上弦,只发出了极其轻微的声响。

“他对那张弓很有感情,那是巴达斯给他做的。”尼莎说,“我没想到他会借给那个费里安家的男孩。他对它珍爱极了,之前从没借给过任何人。”

此时,维特里丝知道他之前在看什么了:三个拿着十字镐的人。

应该叫十字镐吧。亚历克修斯心想,以前的老家管那叫翻啄镐,但这种叫法似乎只有我家乡才用。高戈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十字镐,还以为是锄头一样的东西。

河边的女孩正在尖叫。两个男人惊慌失措,不停地道歉,又对她大喊大叫,想让她闭嘴。其中一个人大声说他很抱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取乐而已;另一个则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响声连三个奔跑的人都听见了。最年轻的那个脚下踉跄,接着重重摔在地上。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年长的男人似乎没注意到,但第三个人猛地躲开,几乎在碎石嶙峋的地面上滑倒,他抬头看向接连射过来的箭,喊了句什么,接着也向后摔去,像是被人推了一把。年长的男人停下脚步,片刻之后,倒在了地上。一支箭刺进了他心脏上方,斜着刺穿他的身体,箭头从右侧肩胛骨偏下的地方露了出来。

“要我说,有四十码远。”尼莎评价,“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一击毙命,利落极了。在箭术比赛里,这算是两个靶心,一个内环。非常厉害,足以得银奖了。不过在实战中,射偏了就是射偏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从箭袋里又抽出一支箭,走到河岸边的山坡上。两个男人已经没有管那个女孩了,只是盯着地上的尸体。女孩用拳头捶打着其中一个的后背,被打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看着树下的人拉开弓,短暂地瞄准,箭尖稍稍向下调整。下一刻,其中一个男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河里,弓箭手则摸到皮带处去取下一支箭。另一个人头也不回地飞奔。女孩正要开口,箭就射中了她。她倒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能把这段场景放慢。”尼莎说,“不幸的是,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他放箭的时候手抖了吗?还是他刻意射低了那一箭?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其实并不是很疼。”

“我们一定得看完吗?”亚历克修斯插话道。

“好吧,”尼莎有些失望地说,“其实接下来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去追赶那个赫丁家的男孩——克利拉斯·赫丁,他的眼睛挺好看,但牙齿糟糕极了。好笑的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俩已经亲热好几天了——当然,金钱交易是有的,但完全是你情我愿——所以他根本没有卷进来的必要,我只是不愿意亲近小费里安而已。但高戈斯不知道这些。”他们现在回到董事的办公室里了,维特里丝手里的酒仍然保留着让人愉快的暖意。“总之,他最后会抓住赫丁,打得他脑浆四溅。等到他回来,就会发现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正急匆匆地赶过来,而我和巴达斯并没有死。他会放弃努力,接受自己搞砸了的事实,然后逃走。剩下的就只有大喊、尖叫、不知所措……佐纳拉斯一看到血就吐了,幸好克利法斯比较镇定,不然我们俩就都死定了。克利法斯肩膀以上的部分都和砖头似的,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他。典型的农夫。”

房间里出现了片刻沉默,然后亚历克修斯清了清嗓子。

“对不起,”他说,“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些?”

尼莎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没有,”她回答,“你们只是回答了我的问题。现在我知道巴达斯在哪儿了——他回家了。事实上,”她说着,倒满了亚历克修斯的酒杯,“我想我知道他现在的准确位置。”

“这条河以前是一条分界线。”巴达斯说,“我们家的土地在那一边,从这里一直延伸到那一丛冷杉树那儿。转弯的位置就是浅滩。”

他勒马止步。河对岸有两个男人,正从一棵高大的柏树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戴着普通的宽檐帽,肩上扛着十字镐。

“好了,”巴达斯从马车上跳下来,“真是碰巧。”他举起双手朝对岸挥了挥,两个男人转过身,看向他。“我总算回家了。”他说。

十三

“巴达斯。”矮个子喊了一声。

“你好,克利法斯,”巴达斯回答,“还有佐纳拉斯。能再见到你们真好。”那两人平静地打量着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中邦人应该就是这么打招呼的吧,艾希莉猜想。我才不会大惊小怪呢。她仔细看了一眼巴达斯的两个多年未见的弟弟,努力藏起自己的想法。他们确实长得像一家人,特别是颌骨和下巴。两人中个子较高的佐纳拉斯还长着和巴达斯一样的眼睛。不过,在这两个普通中年农夫的脸上看到和巴达斯一模一样的面部特征,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这就像你去了伊纳葛阿、西兹玛之类拿贝壳当钱币的穷乡僻壤,集市上看到的都是盘筑法制成的不对称的陶壶和粗制滥造的木碗,却在一堆破烂中发现显然是被岛民海盗抢来的珍奇货品,比如一只珐琅银水罐、一面象牙框的镜子。矮个子克利法斯有着发福的肚子、圆胖的脸。他的脖子特别粗,样子比巴达斯年长十岁,但艾希莉知道他是兄弟中最年轻的。佐纳拉斯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要矮,因为他是个罗圈腿,而且已经开始谢顶了。他的耳朵很醒目,下巴上杂乱的胡须很稀疏,两侧却浓密得很夸张。两人都有着发红的大手和被咬秃的手指甲。

“这是艾希莉·佐希思,”巴达斯继续说道,“我的朋友,从岛上来的,她是个商人。”

两兄弟看着她,仿佛她是木偶戏里的提线木偶。两人都没开口,但神情明显是在说,她的名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艾希莉这辈子第一次这么不舒服。一分钟过去了,除了克利法斯先前敷衍的问候,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她用余光瞟了巴达斯一眼,宽慰又好笑地发现他和自己一样窘迫,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起巴达斯根本没介绍男孩,但这似乎也是这里的风俗。孩子就像狗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两只,在大人谈话——或者一动不动对视的时候,要么挤在脚边,要么跑来跑去打闹惹事,根本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

就在艾希莉快要忍不住尖叫起来,或者原地站着睡着的时候,克利法斯小声叹了口气,“你要长住吗?”

巴达斯眨巴着眼睛。“我还不确定,”他说,“我没什么计划。”

“你最好还是进屋吧,”佐纳拉斯嘟囔道,语气像是在最不方便的时刻遇到了路边重伤的陌生人。他先前空洞的神情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变成了带着敌意和怀疑的注视,仿佛在担心什么坏事。真奇怪,艾希莉心想,在这堆疯子之间,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啊。

回屋的路程不远。这是座茅草顶的长条形屋子,屋顶很高,窗户极小。前门宽大,结实的橡木上布满了方形钉头。旁边还有一扇没有门的門框,只用一块木板挡住,避免小母鸡走失。前院堆满废品——布满苔藓、缝隙里长出了蕨类植物的破木桶,看起来完好但被花藤完全包裹的链耙,锈迹斑斑、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铁桶……还有一架已经变成苔绿色、被卸走了木板和配件的马车残骸,就像搁浅之后被人割了肉拿去腌制的鲸鱼;一只侧面漏水的大号雨水桶,苔藓沿着雨水流淌的踪迹一路长到地上;室外厕所的墙边堆了一堆骨头,乍看以为是木柴;柴房的墙上钉着一只大老鼠,已经只剩皮和骨头了,由于长期风吹日晒,似乎一碰就会碎掉;木杆上插着一个绵羊头骨,天知道当了多久的弹弓靶子,虽然缺损得厉害,但居然还没有散架;墙头松动的石头之间,插着一片锈得和叶子一样薄的镰刀刃。一头胖乎乎的瞎眼老母羊正在吃垫脚台上的地衣。看在老天的份上,艾希莉穿过院子时小声抱怨,每隔几十年整理一下院子很难吗?

“真够温馨的。”她在巴达斯耳边悄声说。佐纳拉斯拿开挡门的木板,费力地赶走门前的小母鸡。

“我喜欢院子邋邋遢遢的样子。”巴达斯说,“进门前记得擦擦鞋底。”

由于屋里实在是太暗了,艾希莉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气味——混合了奶酪、烟雾和苹果,强烈、浓郁、令人垂涎,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由于有厚实的石墙和石板地面,室内凉爽惬意。习惯了昏暗的光线之后,她看见了一个长条形的空旷房间,一端是壁炉,被结构复杂的铁烤架挡在后面,旁边还有一个墙洞似的面包炉。房间两侧的凹室里都有向下的楼梯,中央摆着一张硕大的桌子,几乎和房间一样长,两边放着低矮的长凳。横梁上吊着成串的洋葱——垂得很低,巴达斯和佐纳拉斯不得不低头躲避——还挂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工具,其中有些看起来起码有一百五十年没被人碰过了。

“父亲的椅子呢?”巴达斯问。

“坏了,”克利法斯回答,“放在干草阁楼里。”

“真可惜,”巴达斯说,“我一会儿看看能不能修好。”他在长凳上坐下,手肘支在桌子上。“还有吊锅的钩子,”他补充道,“看起来我离开之后就没有修理过了。”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在他对面坐下。这让艾希莉想起了冗长的生意谈判中最紧张的时刻:双方都停止了拐弯抹角,决定切入要点。她在远端的桌沿坐下,男孩拉过一张三条腿的小凳子,蹲坐在上面。

克利法斯深深吸了口气。“如果你是来要钱的,”他说,“那就不走运了。”

巴达斯皱起了眉。“我不是,”他说,“我寄钱就是给你们用的,不过看起来也没派上用场。”

“都没了。”佐纳拉斯说。

这似乎让巴达斯大惑不解。“你说没了是什么意思?”他说,“别这样,说明白点。”

佐纳拉斯耸耸肩。“就是没了,”他说,“不在我们手上了。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认识这个表情——巴达斯在努力压制火气。“别说傻话了,”他飞快地说,“我寄给你们的钱足够买下整个该死的山谷。你们确实那么干了,是吧?”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我们买了农场,”他说,“就是这里。”

“还有呢?”巴达斯向桌对面探过身子,“我第一年寄给你们的钱就足够买下这里了。你们拿剩下的干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艾希莉想。原来他把钱都寄回家了。在城里那段日子,他当法庭剑士能得到极高的报酬,却几乎连一个铜币都不花,住在“岛屿”区一间凄凉寒碜的小公寓里,吃干面包和劣质便宜奶酪,原来是把钱寄给中邦的弟弟了。她意识到自己惊讶地张开了嘴,因为她大致知道那是多大一笔钱。作为他的助理,拿着百分之五的薪酬就能过上舒适宽裕的生活。那些钱确实足够买下这荒凉的山谷了。两个弟弟甚至能住进人工湖中央的城堡,把道路两旁都种满枫树,再供养远处供仆从居住的小村庄。每一场战斗,每一次缥缈的胜算下的苦苦支撑,每一滴他流下的血,每一天透过小窗户,看着第二天可能就见不到了的太阳——都白费了。弟弟们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那么多钱究竟去了哪儿?

“我们买下了磨坊,”过了一会儿,佐纳拉斯说,“但被火烧毁了。”

“我们重建了一座,”克利法斯补充,“但是琉卡斯·梅兹因在雷迪伍德那里又建了一座磨坊,收费比我们低,所以我们放弃了。”

“好,”巴达斯说,“你们犯了一个错误,损失的钱只能算大海里的一滴水。剩下的呢?”

就这样,两人念起了冗长枯燥的失败清单,简直像一场滑稽至极的朗诵会。艾希莉想放声大笑——如果回到岛上之后还记得这一切就好了。两兄弟像那些常年讲古的人一样不停打断彼此,加上古怪的口音,一定是极佳的酒馆笑料。有一条运牛船,每月开往佩里美狄亚一次,本该轻轻松松地带回丰厚的报酬,但第一次出海就沉了。还有黑水河上用来捕鲑鱼的鱼梁,本来花一个月就该建成的,但却花了一年,还使用了大量用特殊改装的船从贝斯林恩运来的石材。第一年的捕鱼效果好极了,导致黑水河的鲑鱼完全绝迹。之后鱼梁堵塞引发河水泛滥,他们不得不赔偿邻居们,给泛滥的田地排水,负担花销。之后他们又投资了高沼地的纯锡矿脉,怎么看都是一笔亟待开采的巨大的财富;以及托诺斯城外沙丘里的细腻白沙,只要稍加运作,就能变成无可匹敌的玻璃制造业。除此之外,还有海岸边的盐田和牡蛎场、利洪的马车、钻石矿、地毯织造联合会、杉木种植园……当然了,还有中邦银行——

“不应该啊。”巴达斯打断了他们,“看在老天的份上,克利法斯,我不是告诉你直接买土地吗?”

克利法斯憤怒地看着他。“我们不想继续当农夫了。”他说,“我们以为……能赚钱成为富人。”

“你们想变成尼莎那样。”巴达斯轻声说,“你们想,如果她能做到的话,你们也能。”

佐纳拉斯用宽大的手掌拍了一下桌子。“这不公平。”他说,“她开着银行,大把赚钱。但她明明嫁给了格拉斯,按理说应该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她能有那些成就,我们也可以。我想我们只是没她那么幸运。现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了,”他苦涩地补充了一句,“你也没法寄钱了,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

这一刻,艾希莉最想看到的就是巴达斯把佐纳拉斯从桌子对面拽过来,猛揍他的脸。但他没有动。过了很长时间,他把垂到前额的头发顺了回去,然后问,“你们现在还剩多少?有没有剩下的?”

克利法斯点点头。“我说了,还有这座农场。帕拉斯·拉芬因死了之后,我们也买了他的田地,有三十亩。还有高沼地那块本来要开锡矿的地方,我们把那里按一年九块钱的价格租给了图法斯·特隆。当然,还有那座玫瑰木种植园,但是五十年之内都不会有什么价值——”

“一点不剩,”巴达斯说,“都没了。妙极了,这么多年来我养肥了中邦所有的诈骗犯和投机者,我自己的弟弟却还在赶绵羊,挖洋葱。”他十指摸过脸颊,一直滑到下巴位置,“你们两个该死的蠢蛋,我本来想照顾你们,照顾我们一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结果就像你说的那样,佐纳拉斯,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直接回到了原点。”

“赫丽斯,”高戈斯·洛雷登叫道,“我回家了。”

“我们在回廊里。”妻子回答。他微笑起来,把沉重的包袱扔在地上,漫步穿过阴凉的前厅,走进天井。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无比动人的景象。他的妻子坐在心爱的雪松木椅子上做针线活,女儿小尼莎在母亲脚边玩带轮子的小木马玩具。在她身后,儿子卢哈趴在草地上,手肘支着上身,正在读一本书。卢哈右边一张乌木小凳子上,坐着这个家庭新添的成员——他的外甥女——正在让女仆梳理头发。清洗得这么彻底,真是让人满意。她的样子绝对不算美丽,最多也只能算普通,由于瘦骨嶙峋,眼窝深陷,看起来还有些奇怪。但现在她至少干干净净,体面地穿着赫丽斯的旧亚麻罩衫和一双朴素的凉鞋。“你们好啊,”他说,“看到你们个个都精神,我最喜欢了。有什么消息吗?”

赫丽斯低头看了看椅子扶手上的一块蜡板。“维多把货物税的账目拿来了,就在你桌上。一个叫贝蒙德·格拉斯的男人想和你谈谈五百双靴子的生意,海鹰号要求船上交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派了人来,看你到没到家就走了,没留下口信。哦,我把转让契约都誊写完了,除了需要彩色图样的那份。”

“你写完了?棒极了。”高戈斯回答,但完全记不起她说的是哪一份了。他很久没过安稳日子了,很难适应把文书工作当成紧要事。能感到无聊应该挺美妙的,他想。

他从坐垫堆里拿出一个坐垫,扔在草地上,伸展身体,就像辛苦地驱赶了一整天羊群的牧羊犬。“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都有些什么新鲜事?”他问,“卢哈,你的诗歌写作考试怎么样?”

“九分,父亲,满分是十分。”男孩看着书,头也不抬地回答。

“不坏嘛,”高戈斯说,“有人得了十分吗?”

“没有……唔,有的,茹安·阿切尔。但他的爸爸是个诗人,所以——”

高戈斯皱起眉头。“这不重要,”他说,“九分很好,只不过十分就更好了。如果茹安·阿切尔可以做到,那你也可以。”

“是的,父亲。但是诗歌写作这种东西,”男孩说,“我以后能靠写诗干什么呢?根本没用啊。”

高戈斯的脸沉了下来。“别再让我听到这种话,”他说,“也别用不良态度糟蹋优秀成果。晚餐之后我要看看你的功课,我们从头梳理一遍,也许能找出你犯的错误。尼莎,”他转过头,直直看着她,“你有没有说话算话,好好练习吹笛子?”

“有啊,爸爸。”小姑娘骄傲地说,“尼尔库斯博士说,我比班上其他几个超前了一个级别。我能去拿笛子吹给你听吗,爸爸?”

“那很好,”高戈斯说,“你去吧。”

尼莎蹦蹦跳跳地跑走了。高戈斯抬起一侧手肘。

“你呢,伊苏斯?”他问,“习惯了吗?”

外甥女看着他,一侧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那是当然,高戈斯舅舅,”她说,“昨天处理了我的牙齿,今天是头发,明天就该轮到指甲了,不过可能花不了一整天。如果我们提前结束的话,我下午能休息吗?”

高戈斯不满地嘟哝了一声。“这意味着你还没去见你母亲吧?”他说,“你知道的,早做早了结。”

“但是舅舅,”她回答,声音里似乎有一丝恐惧,“你不能指望我在收拾好之前去见母亲啊。那可不对。”

高戈斯耸了耸肩。“随你,”他说,“别期望我能一直在你们之间说和。你在这里待多久我都欢迎,但——”

“那就需要提前修整我的腳趾甲了,”她说,“也许该加一次夜班。”

赫丽斯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锐利,但什么都没说。有那么一会儿,女孩似乎不太自在,然后她说,“不论怎样,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如果我能做针线活的话,我会做的,但我不行。我不想去见母亲,因为很可能一开口就会让我们的关系糟糕十倍。”

“我不信。”高戈斯说。

“而且,”她忽视了他,继续说下去,“你怎么会觉得她想见我?如果真想的话,她为什么不来这里?或者至少该派个信使来。”

“她很忙——”高戈斯开口说。

“确实,”女孩打断了他,“我知道,这没事。她可以忙,我也可以坐在这里,慢悠悠地被人修补,就像修补被猫打破的东西一样。这样所有人都会高兴。拜托,舅舅,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会主动靠近彼此?”

天井里沉寂了一会儿,然后赫丽斯利索地收拾起了她的针线活,匆匆离开了。高戈斯缓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她身体不动,但头部无法控制地微微畏缩了一下。

“这没事,”高戈斯说,声音很轻,她几乎听不清楚,“这不要紧,你就这么放弃吧。毕竟,你在监狱里就证明了你的观点,在那之前,在城里也是一样。你本来有美好的生活,像正常人一样准备结婚。但是突然来了个巴达斯·洛雷登,把你要嫁的那个人杀了,你的完美生活就没了。所以你当场决定:你不要妥协,绝不退让。你想要公正,或者复仇——或者不管你管这叫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意义。你知道吗?你失败了。完全是浪费时间心血,就为了一份固执。”他已经贴近了她的耳朵,像个婚礼上窘迫的男孩,紧张地沿着长凳靠近自己没胆量搭话的女孩,“看看你,你一团糟,简直是一摊烂泥。但这里有我,还有你的母亲,而我们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东西,即使不可能做到,即使面临军队,面临海上的暴风雨、瘟疫、烈火,或者大地崩陷,吞没整座城市。当然更不会因为你固执而放弃。我不在意你想要什么,有什么感想,甚至不在意你是个浪费上好的食物和水的彻头彻尾烂摊子。这个家族没人会放弃,因为外面的敌人不计其数,比沙斯特人和特姆莱的族人加在一起还要多,而我们这一方只有我们。懂了吗?”

“就这些?我们得彼此相爱,因为没有其他人能爱我们了?”

高戈斯脸色缓和,露出一个热烈的笑容。“你说对了。毕竟这个家里有我——好吧,这不需要再解释了——有你那靠杀人为生,并且导致草原人围攻佩里美狄亚的巴达斯舅舅。还有你,还有你母亲。”

伊苏斯缓缓点了点头。“好吧,”她说,“我就好奇问一问,她做了什么坏事?”

“噢,她是我们中最拔尖的,”高戈斯轻声说,“我为了自保而杀人,巴达斯为了别人而杀人,你是想要复仇——或者其他的什么在你可怜的小脑袋里钻洞的念头。但你母亲屠杀了一整座城市,你想知道为什么吗?不是为了复仇——尽管她有十足的理由——也不是因为她非做不可。她为了省钱而毁灭了佩里美狄亚。”他突然咧嘴笑了,像是想起了一个不错的笑话。“不是为了赚钱,你要明白,是为了省钱。当初为了建立这座愚蠢的银行,她在佩里美狄亚贷了款,受够了利息的压榨——完全是浪费钱,她是这么说的,怎么也还不完——所以她派我去打开城门,杀死了城里所有人。是不是很精彩?我觉得挺精彩的。你可以说她是个邪恶的婊子,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果断。”

伊苏斯稍微挪动了一下脑袋,注视着他。“是你打开了城门。”她说。

“是我。主意是你母亲的,事是我做的。”

“我明白了,”伊苏斯点点头,“是你做的。”

“刚好也符合我的个人利益,”高戈斯说,“但做决定的人不是我。她提出了建议,而我同意了。”

伊苏斯看了他很长时间。“高戈斯舅舅,”她说,“你比我还恨自己的家人,为什么还要装作爱他们呢?”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你搞混淆了,”他说,“恨和承认邪恶是两回事。”他转开目光,像个欣赏自家花园的普通人,“发现对方有一点邪恶,就没法去爱他们了吗?我以为你没这么幼稚呢。我的妻子不会因为我干了坏事就不爱我。我也当然爱巴达斯、尼莎,还有你。”他靠在椅子上,“这感觉很奇怪,我很少这么坦白,大概因为我们俩十分相似吧。”

“是吗?”

“别回嘴。我喜欢你,我闷在心里很多年的想法,只有在你面前才能畅快说出来。来吧,”他重新坐直身体,“告诉我你怎么看我,我不介意。”

伊苏斯认真地想了想,像个接受辅导的学生。“你刚刚告诉我的事,”她说,“我根本无法理解。当然,从技术层面来看,这种事是可能的。一个人要打开一扇门,只用拉开几个插销,抽出门闩。而门被打开了,城市就会陷落,许多人就会送命。我想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用断指的残端抚摸着下唇。“很享受吗?”她问,“你喜欢吗?”

“我需要回答吗?”高戈斯问。

她摇摇头。“不,这是个蠢问题。如果把这一切归结于某种精神失常,把你当成在树林里杀小孩的疯子,那就太简单了。那么,答案是什么呢?疯子无法用常理揣度,你也是,对吗?”

高戈斯抿住嘴唇。“你离答案很近了。对我来说,我们一家就是一小队士兵,有点像那些沙斯特派来的突袭者。我们深入敌人领土,孤身作战,每一个人都与我们为敌,无法指望援军。于是,有些事情不得不咬牙去做。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太少,所以不会良心不安。他们是敌人,而我们有生存的权利,就像突袭队拿走生存所需的物品,做需要做的事情,然后继续前进。而当你得知敌人不留活口,你就不会投降了。把敌人换成其他物种更容易理解。杀死动物是很正常的。你要填饱肚子,要制作衣服,要防止它们在你的屋顶上筑巢,避免进出门的时候遭到叮咬……不,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并不是说我们比他们高等,只是不同而已。有些人你可以杀,有些人则不行。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原谅巴达斯,而你,也应该原谅他。”

伊苏斯耸了耸肩。“的确,他大概是我们当中心肠最好的,但同时也是伤害了我的那个人,所以我只恨他。其他事情我不愿去想。”

高戈斯点了点头。“没必要强求。”他说,“我其实也没为这些事情费神,只不过对人命的看法不同。在我眼里,‘邪恶’这个词并不正确。每一条生命都有一个价,不受主观感受影响。”他站起身来,“很高兴能和你谈这些。现在你搞清楚了,不用胡思乱想了。”

伊苏斯模糊地打了个的手势。“你真的打开城门让敌人进去了?”

高戈斯摊手。“一群敌人杀了另一群敌人。”他说,“争端不是我挑起的。我一个佩里美狄亚人都没杀。就像你说的一样,我只是打开插销拔出门闩而已。城里人和草原人迟早会打一仗,这怪不了巴达斯舅舅,怪不了特姆莱,也怪不了你舅公麦克森。”

“哦,”伊苏斯说,“我都忘了那个人了。”

“再告诉你一件事。”高戈斯俯身捡起一只空盘子,“你父亲没有强暴你母亲,在当时,那只是一桩回报丰厚的生意。”他皱了皱眉,“好了,能说的我全说了。如果你觉得不好听,至少是实话。坦诚是我唯一比较自豪的品质。就像谚语说的那样,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

“卡纳迪博士!”

要是我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老,那早该聋了,什么都听不见。卡纳迪加快了脚步。

“卡纳迪博士!等等!”

没希望了,卡纳迪悲伤地想。就算他双耳全聋或者干脆是个死人,也没法忽略这么大的嗓门。他转过身,看见沃尔科·波瓦特像一座山一样靠过来。

“波瓦特院士。”他礼貌地问候道。

“找到你真不容易,博士。”波瓦特一边平复呼吸一边说。他是个大个子,身上的肥肉实在太多了,只有闹饥荒的时候才能体现用处。这有些讽刺,因为他的正式头衔是贫民护民官。“我想,是时候认真谈谈思科纳问题了。”

“荣幸之至。”卡纳迪叹了口气。他和护民官沃尔科只在院系接待会上说过几次话,但已经见识过他那无比讨厌的毛病——把世上的一切都简化为商业问题。对他而言,一切和思科纳的摩擦都是“思科纳问题”,一切与基金会盈利相关的问题都是“收支平衡问题”,而人类知识的总和,以及一切求知和探索行为都被他归为“教学大纲争议”。不用说,他能在沙斯特高层赢得这么高的地位,正是因为他思路简洁,拥有万事不理、只管要点的能力(以及他是波瓦特家族第五顺位继承人)。我老家有個词专门形容这种人,卡纳迪想,呆瓜。

护民官巨大的身躯将他逼到了隐修院围墙边一处突出的壁架前,他在低处一只石狮子脑袋上勉强坐了下来,沃尔科则舒舒服服地坐进一把宽阔的石椅子。“感谢你抽出时间。”沃尔科说,“好了,关于思科纳,我们需要你做一些事。”

卡纳迪愣了一会儿。他唯一能想到的是,他们复杂的派系之争产生了某种荒唐的结论,让他当下一支突袭队的指挥官。他不想接这个活。就在他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猜测时,沃尔科继续说了下去,“是这样的,”他做出悄悄说话的样子,但声音在一里之外都能听到,“我们相信,常规军事行动解决不了眼下的问题,是时候探索其他途径了。”

众神啊。卡纳迪又是好笑又是惊恐地想,这头肥猪是在说魔法。他想让我把反抗军咒死。他真的相信——

那个幻象……庞大的舰队和远处的思科纳镇废墟,还有率军打仗的巴达斯·洛雷登。

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就像从河里爬上岸的狗。“恕我直言,”他说,“我研究的是抽象哲学,没法给你这样的实干者提供建议——”

“其他途径。”沃尔科强调了一遍,“听说,你和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佩里美狄亚,曾经做出过了不起的尝试。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们认为那是佩里美狄亚的问题。在那个处境下,不论构思多么精妙,执行得多么漂亮,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思科纳——”

卡纳迪注视着护民官。毫无疑问,这人诚心相信魔法——当然相信了,对他所属的派系和波瓦特家族而言,魔法能完美解决目前的困境,所以它肯定有效。就算仅仅是因为沃尔科·波瓦特有这个需要,它也会起效。

所以你要怎么办呢?拒绝?不合适。你在这里的地位完全来自一系列误导,让人相信魔法真的有效。你是靠骗人过活的,真是活该。

“我懂你的意思,”卡纳迪突然有了灵感,打断了他,“这个可能性我已经思考了一整天了。但是很抱歉,我遇到了一个困难。”

“困难……”听沃尔科的语气,似乎卡纳迪遇到的是魔法生物,或者纹章图案里的怪兽,“什么困难?”

“很简单,”卡纳迪说,“基金会有我,但思科纳有亚历克修斯教长。恐怕我们的能力会互相抵消,这意味着,”他极度看不起自己,费了很大的劲才能平静说话,“我在抵挡他的诅咒,而他在抵挡我的。这样一来,除了确保对方无法使用魔法之外,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听到卡纳迪说出‘魔法’这个要命的词,沃尔科的鼻孔抽搐了一下。要不是这个大块头把他逼到了角落,无法仔细措辞,卡纳迪是绝不会犯这种错误的。这个词一出口,沃尔科的神态就完全变了,活像一头看见猪圈门打开、听到铰链嘎吱作响的猪。

“有意思,”他说,“但是我们决不能轻易放弃,呃,玄学方案。如果你资源不足——”

啊,是的,又来这一套了。造更多船,招募更多士兵,收买更强大的魔法。“是啊,资源,”卡纳迪说,“但遗憾的是,并没有现成资源。简单来说,要击败他的魔法,需要更多更强的魔法师,但我们的魔法师队伍就你面前这一个人。”

沃尔科眨了眨眼,仿佛有匹马刚从他身边疾驰而过,踏过他脚边的水坑溅了他一身泥。“这样啊。”他说,“那反叛军呢?他们那边有更好的魔法师吗?”

“据我所知,没有。”卡纳迪谨慎地回答,“但其实我说不准,这是个大难题。在他们打来之前,无法确切知道他们都有什么武器。”

沃尔科思考了片刻。“那个亚历克修斯,”他说,“你能不能把他处理了,让他无力为害?”这话不太好听,“然后你就能——”

“护民官大人,”卡纳迪努力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如果能做到,我肯定会去做的,但是不行。十分抱歉,但我必须告诉你,魔法是没用的。我不想让你费时费力走上一条死路。”

沃尔科站了起来。“谢谢你这么坦白,博士。”他说,“如果情况有变,你会告诉我吧?”

棒极了,卡纳迪看着护民官沿着回廊快步离开,现在我冒犯了一个连把钉子敲歪了都会记恨锤子的人。他站起来,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顺着回廊朝杂务文书办公室走去。

和沙斯特所有文职一样,杂务文书这个职位纯属摆设。不过文书本人并不清闲,很可能是个大忙人,但实际工作和头衔没什么关系。就像这里的装饰管理员,名义上管理战争纪念碑的鲜花供应,实际上却要负责建筑的全面保养。

杂务文书的工作还要复杂些。在从前,文书只负责在各个组织开例会时分配会议厅,现在已经演变成监督派系活动的半正式仲裁者。在参议会的正式辩论中,文书还要监督辩论者,确保他们遵守章程。而在参议礼堂之外,他是唯一可以调停派系争端的人。由于文书必须是个无可挑剔的中立者,派系之间争得如狼似虎,都想把己方重要成员送上这个位置。眼下的胜者是分离派,任职的是乔弗雷兹·莫格雷。

“你好,博士,”正在阅读的莫格雷抬起头,“真是稀客。你是来我这政治阴沟里踩水的吗?”

这就是他喜欢莫格雷的原因。在卡纳迪接触过的所有派系成员中,只有莫格雷坦然承认他的毕生事业只是一个危险又可笑的游戏。“是的,毫无意义,而且还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几乎和抽象哲学一样糟糕。”在一个漫长而颓唐的夜晚,卡纳迪喝着货真价实的科里昂苹果酒,吐露了自己对基金会事务的真实看法,莫格雷则愉快地承认了,“区别是,我们不会假装能把敌人变成青蛙。这酒不错,再来一杯吧。”

“乔弗雷兹,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卡纳迪坐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一旁桌上的酒罐,“你记不记得,之前聊天的时候,我承认了我不会施魔法?”

“是的,我记得。”

“那个,”卡纳迪难为情地笑着说,“我说谎了。”

乔弗雷兹倒了两杯马沃森梨酒,神情专注,小心地让苦涩的沉淀物留在罐子里。“是吗?”他说,“有意思。”

“是真的,乔弗雷兹。不是你想的那种……事实上不能叫作魔法,但是也,呃……不算正常。大概介于两者之间吧。”

“我相信你,”莫格雷把一只杯子推到卡纳迪面前,“别以为我不了解那东西,事实上正因为了解,我才一直觉得你是个危险的家伙。我知道你有时候能做这档子事,但又不懂是怎么做到的。而且,你沒法随心所欲控制它。”他把酒杯凑到嘴边,笑了笑,“你以为我不会看情报吗?你们相信草原人绝对攻不下佩里美狄亚的时候,我知道这玩意儿了。”

“噢,”卡纳迪说,“你要是早告诉我就好了。”

乔弗雷兹耸耸肩。“我以为你知道。好吧,最好还是把你不知道的都告诉你。尼莎·洛雷登,”他用袖子擦了擦嘴,“是个女巫。”

“尼莎·洛雷登?”

乔弗雷兹点点头。“千真万确,她远比你更了解元理。至于证据,”他苦笑了一下,“你亲身经历过。”

卡纳迪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仔细想想,”乔弗雷兹突然严肃起来,“最初的那个诅咒你知道吧?你不用怀疑,都是那婊子亲口承认的,消息来自我们在思科纳最珍贵的线人,所以这件事你谁都不准说,没有我的允许连想也不准想。亚历克修斯在尼莎的女儿伊苏斯·赫丁的指使下,诅咒了巴达斯·洛雷登。然后你们俩试遍了各种办法,想收回那个该死的东西。这时,诅咒已经和佩里美狄亚的命运彻底纠缠在一起,因为巴达斯·洛雷登成了上校,担任起保卫城市的重任。最后不用说,巴达斯没有被伊苏斯杀掉,城市陷落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你似乎还没察觉:正因为巴达斯没有被杀,城市才会陷落。你意识到了这一点了吗?”

卡纳迪安静地坐了片刻。“为什么?”

“因为尼莎·洛雷登是个女巫。”乔弗雷兹回答,“很简单,她让两个毫无察觉的人走到了一起。一个是她女儿,一个是有能力操纵元理的人——你们管这叫天赋者吧——亚历克修斯教长。”

“什么?”卡纳迪在座位上猛地一震,弄洒了手里的酒,“亚历克修斯?”

“你不知道吗?真有趣。”乔弗雷兹点点头,“这和洛雷登家族古怪的过去有关——这个你知道吧?那就好。尼莎想让佩里美狄亚陷落,也想让巴达斯和她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理论方面我就不提了,都是方程式、奇怪的符号和一连串单词。就说事实吧,巴达斯和麦克森将军肆虐草原多年,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是巴达斯的错。尼莎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知道草原人迟早会攻入佩里美狄亚,只要在元理的杠杆和滑轮上施加合适的影响,这一切就会提前发生。她要想办法救出巴达斯和伊苏斯——别忘了,她也被卷入了洛雷登家族的可怕命运,因为她母亲是麦克森将军的侄女,正如巴达斯是麦克森的侄子——同时又不愿妨碍城市的陷落。那个诅咒的目的就是要让亚历克修斯扭转它,保住巴达斯的命。这样一来,由于围绕他的诅咒被各种防护措施隔开,巴达斯就算穿着铅制的靴子跳海也不会溺死,没有什么能杀死他。”

卡纳迪让自己慢慢镇静下来,这可不容易。“但这不能解释你之前说的,城市陷落是因为巴达斯没有死。”

“我的朋友,你再仔细想想。巴达斯背负着麦克森对草原人犯下的罪孽,理所应当的结果是,城市受到惩罚,巴达斯也会死掉。别问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但尼莎推算出了元理偏移的方向:巴达斯会为了保卫城市而死,佩里美狄亚则会幸存下来。这不是她想要的结局。但是,”他补充道,“只用洗洗牌,让两个老糊涂胡乱鼓捣他们不懂的危险事物——无意冒犯—— 一切就都顺了尼莎的心意。城里还有另一个天赋者帮助巴达斯,这是出乎意料的好运。但除此之外,都是按照计划发展的。所以,魔法和尼莎是女巫这些事才让我感到担忧。而且,”他死死盯着卡纳迪的双眼,“正因如此,我们才抢在她之前招募了你,这件事是我亲自安排的。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亚历克修斯年老体衰,熬不过长途旅行,或者就算活下来也在她那里派不上用场。这是个糟糕的判断。我早该知道围城时期他差点丧命是因为元理反噬,而不是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但是,”他叹了口气,“当你手上千头万绪的时候,你就会犯懒,妄下结论。抱歉,我唠叨太久了。你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卡纳迪沉默了很长时间。“我觉得我欠你一个道歉。”他说,“我以为你和其他派系成员一样,只是丑角而已。但其实你才是这里管事的人。”

乔弗雷兹看上去很受冒犯。“我?”他说,“根本不是。基金会的参议员依据先辈定下的道德准则管理着沙斯特,如果你觉得我不这么想,你就真的是在侮辱我了。”他放松下来,露出微笑,“卡纳迪,我亲爱的老朋友,你觉得我们这些年都在做什么?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是世上最了不起的知识与智慧储藏库,早在你们的教长还在学除法运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了解元理了。我们的问题和尼莎很像:虽然了解它,但没法操纵它。我们这里天赋者的比例出奇的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潜心研究元理——不知为何,似乎一个群体对它越是感兴趣,就越是难以产生那些危险的怪胎。所以你和小玛基拉才这么振奋人心。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你和亚历克修斯之间还有联结——”他笑得更开心了,“哦,拜托,不然我们怎么会雇佣你这样的老骗子,到世界上最伟大的学术机构当哲学博士?给你擦靴子的那个男孩对哲学的了解都比你深刻。不过,当然了,”他打了个哈欠,“他没法把人变成青蛙。”

卡纳迪花了一分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沃尔科·波瓦特呢?”他说。

“他是我研究超自然物力论时的导师,《通用评注》的作者之一。”乔弗雷兹回答,“怎么啦?”

卡纳迪舔了舔嘴唇才能开口。“他知道我是个骗子吗?”他问。

“其实你不是,”乔弗雷兹耐心地说,“噢,你可能觉得自己是个骗子,但你不是。你是个极为少见的特例:生来并非天赋者,但是和天赋者接触太久,导致自己也沾染上了能力。所以,眼下战事对我们不利,需要你的帮助。”

卡纳迪长长呼出一口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屏息。“这么说,”他说,“你们就是一帮子巫师。”

乔弗雷兹摇摇头。“业余爱好而已。”

十四

第二天早晨,巴达斯·洛雷登在日出前出了屋子。他带着一把伐木斧、四个装在皮革包里的楔子,还有一夸脱苹果酒。

他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然后动手干活。没过多久他就看见艾希莉向他走来,踏着她那双时髦的靴子,吃力地穿过高高的湿润草丛。

“你在这儿,”她说,“我跟着斧子的声音找过来的。”

“真聪明。”巴达斯倚着斧柄站了片刻,“我身体不行了,”他恼火地说,“年纪大了,长了点肥肉,人也变懒了。你来干什么?”

“出来透透气。”

“好吧。”巴达斯拿起斧子,对准他正在砍伐的树。树干两侧已经留下了对称的斧痕,非常规整。“我的曾祖父小时候种下了这棵树,”他说,“这是我们家的传统——种一棵树留给长子,等长子自己修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砍下来做栋梁。不知道为什么,我祖父一直没机会用上这一棵,它就变成了家族吉祥物。”他抬头看了看树枝,“爬上去可以看到哲奥斯灯塔,如果不下雨的话。”

“而你现在要砍它。”艾希莉说。

“是的。”

“好吧。”

巴达斯往一旁走了两步,调整握斧的姿势,砍了下去。“砍掉树干上三边的木头,”精确落下的斧子一次次打断他的话,“它就会朝着第四边倒下。”他轻快地挥着斧子,看起来并不费力,只是举起斧头,借着它自身重量落下,每一斧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我想要这棵树往那边倒——事实上就是你现在站的位置——这样,一会儿我去剖开树干的时候,那个小土丘就可以做支撑。缺口大小要一致,这点很重要。时机合适了,它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看了一会儿,思索着可说的话。“这是什么树?”她问。

“桑橙树,”巴达斯回答,“这儿附近已经没剩多少了,人们总喜欢砍伐它们。”

“为什么?”

洛雷登朝对面挪了一点。“这是做弓的最佳木材,”他注视着落斧的位置。“木质比紫杉木、山核桃木、白蜡木和榆木都好。但如果长得不好,还是只能当柴烧。当然了,只有砍了才知道木头好不好。加工起来也难得要命,如果破坏了年轮,就完蛋了。”

艾希莉看着他砍完第三边,绕回来准备最后一击。“年轮是什么?”她问。

“锯开的树干有很多同心圆,你看到过吧?那就是年轮。如果把树看作一个家族,每一轮就是一代人。新的一代是树皮,那是整个树干唯一活着的部分。”

“我大概懂了,”她抬头看着树冠,“我应该站到哪里?”

“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站到我背后。”

接下来的进展很迅速,每挥出一斧,树枝都会颤抖。“这么说,你打算在中邦做制弓的生意?但你之前告訴我,这里的人都是自给自足的。”

“确实,”他放慢了速度,每砍一斧都会停下查看斧痕的位置,“我准备给自己做一把弓,所以才选这种木材。”

几斧子过后,耳边响起尖锐的断裂声,树似乎点了点头,赞同他的话。“就快好了。”他喘着气,又砍了两下,树干再次呻吟起来,然后缓慢地前倾,倒在他先前提到的小土丘上。“来看看木头怎么样。”

他沿着树干走了几个来回,砍下小树枝,查看树皮,然后从包里翻出楔子,在树干上选了个位置,跪在一边,握住斧柄根部。“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说,“它就会沿着这条线分开,像打开的书页一样。”他用斧背当锤子,轻轻敲了一下,让楔子浅浅地插进树干,然后起身挥动斧子,砸在楔子上。锐利清脆的响声让艾希莉畏缩了一下。几次重击之后,他拿出另一个楔子,敲进离第一个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重复先前的动作。插入四个楔子后,他沿着树干来回走动,时不时敲一下,裂缝渐渐连成一条线,一条巨大的裂口出现在树皮上。“挺神奇的,”他说,“只用了五块金属和一根棍子,就能把这么大的东西拆成两半。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并没有,”艾希莉冷得微微哆嗦,“怎么样?”

“现在还看不出来,”巴达斯回答。他开始小心地轮换敲打楔子的两面,让它们慢慢脱落。“现在轮到无聊的部分了。”他从最粗的树枝开始,一根根砍下树枝。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让人觉得时间都放慢了。

“你为什么不先清理树枝?”艾希莉发问。

“树干必须像刚才那样裂开,才说明木材能用。这时砍树枝才不会浪费力气。伐木最重要的就是分辨好材和废品,不在没用的东西上费功夫。现在我得把它翻过来,再敲一行楔子进去。”他蹲下身,用尽全力推着树干转了三分之一圈。“找到从里到外贯穿所有年轮的缺陷,”他说,“就是切入点。”

“一代一代传下去,就像家族诅咒,挺诗意的。”

“没错,砍树是个古老的行当。树是大多数人有机会杀掉的年纪最大的生命。我之前说了,树更像是一个家族,而不是单独的个体。”他敲进第一根楔子,比起另一侧,楔子插入树干似乎要容易得多。当四个楔子都无法敲得更深时,清脆的断裂声又响了起来,木料像巨大的奶酪切块一样分成两半,剩下少许连着的部分可以轻易撬断。他放下斧头,查看砍下来的部分。

“这块应该能用。”他说,“木纹并不完美,但比较直,这些木节可以通过蒸馏和弯曲处理掉。”他回到剩下的树干旁,再次推动它并敲入楔子,不一会儿就又切下了两块奶酪。“好吧,这一块完全没用,木纹弯曲得太厉害,简直像溪流一样。”他看着另一块,“这块大的还行,这里笔直的部分非常不错,是吧?”

“噢,是的。”艾希莉瞄了一眼,敷衍道。

“答错了。这里有个疤,看,它把整块木材都毁了。节疤有时候能避开,但这一个太大了。”

“真可惜。”艾希莉说。

“浪费了。不过,至少可以当柴火。”他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她转开了目光。“这么大一棵树,如果连一段能用的木材都没有就太好笑了,你不觉得吗?这么多年白白浪费,全部打了水漂。”

“确实。”

他把三段木料推到一起并排放好,仔细观察了大约一刻钟。“没用,”他最后宣布,“就算我分别切割两条弓臂,在弓把处拼接起来也不行。太绝了,是不是?”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把脸埋进双手。

“巴达斯?”没有回答。

艾希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搜寻着记忆。他一团糟的样子她见多了,但记不起具体是怎么个糟法。没碰苹果酒,这是个新鲜事。在城里的时候,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喝酒。她想多回忆起一些细节,但那段日子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早就被她甩在身后了,而他还留在原地。在某种意义上,这棵破树的断桩很适合他,他看上去仿佛在这儿蹲了一辈子。

“等太阳升起来,我可能会去海边,”她说,“逛逛托诺斯的集市。也许有值得买的货物。”

他点点头,没有转过来看她。“纺织品,还有一些本地产的瓷器和黄铜器。”他说,“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便宜。他们一直想开工厂,好好利用我们这些离不开家乡的人。”他抬起目光,但仍然没有看她,“可惜不能像砍树一样对待人类,”他说,“否则把他们顺着木纹劈开,就能看到他们是怎样说谎骗人的。会浪费一些好人,但是能少犯许多错误,况且人多的是呢。一个人生长二十年就可以砍了,一棵好树可是要经历几代人时间的,而且还没法知道……”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这副样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接下来打算做的事没那么难了。这样的他只是废料而已,就像那棵变成木块的树一样。中邦的废料很多。

“我会偶尔回来看看你。”她很庆幸他没有看着自己,“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谢谢你让我搭船,再次见到你真好。”他回答,“对了,艾希莉。”

这语气就像在说,帮我拿一下帽子(或者剑袋、酒瓶)好吗?

“什么?”她问。

“你能帮我个忙,把那男孩一起带走吗?我私下里告诉你吧,我觉得他不适合种地。”

艾希莉想了想。“我现在不缺人手。”

“算是帮我一个大忙吧。”巴达斯叹了口气,拾起一小塊碎木片看了看,然后扔到一边,“那孩子在这儿是没有未来的。而且,他毕竟是佩里美狄亚人。中邦不适合城里孩子。”

“恐怕我帮不了你。”她回答,“我同情他,但他和我没关系。”

他闭上眼睛。“我再求你一次,请把他带走吧。这个地方糟透了,连树都长不直。”

艾希莉叹了口气。“那这样吧。”她说,“我会把他带到岛上,给他找个地方。我会尽量照顾他,直到他安顿下来。就这些了,巴达斯,别再给我塞纪念品了。现在我的船上只能装有价值的货物。”

“谢谢,”巴达斯说,“叫他把贵重物品都带上吧。他肯定不情愿,觉得那些东西来路不正。”他露出微笑,“那傻孩子不愿意捡死人的东西。他还不懂,它们就是让人捡的。哦,最好把我那把旧剑也带上,那个值钱。”

“古朗剑?”

巴达斯点点头。“现存于世的不多了,”

“我知道,”艾希莉说,“越是珍贵,越是有人想毁掉,你明白吧。”

“没错。”巴达斯转头看着她,仿佛她是一棵劈开之后发现不适用的树,“糟糕的浪费,但世界就是这样。”

“重点很简单。”分离派的临时代言人阿维德·索福说,“我们的所作所为把问题搞复杂了。这样很蠢,让我们承认它很简单,然后试着解决吧。重点就是,在这场战事中,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全力以赴,或者就此退出。没有第三条路。所以,选什么呢?”

参议大厅安静得不正常。卡纳迪身上发冷,感觉自己格格不入,只能努力保持不动。这感觉就像小时候家里来了客人后,他执意要求晚点上床,结果大人开始谈论他不明白的事,气氛又奇怪又吓人,他却没法溜回去睡觉了。坐在他身边的乔弗雷兹·莫格雷专注地听着辩论,仿佛卡纳迪根本不存在。

“我们可以停战,这个选择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分离派很早就持这种看法。事实上,我们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一鲁莽的军事行动。在参议会上,我们从来都不惧表明立场。但是,‘当初不该发起战争’和‘结束它吧’有极大的区别。假如我们就此退出,接受失败——因为确实打了败仗,败得极其惨烈,牺牲了许多好友和同僚——那就是在对世界、对我们自己说谎,相当于大声宣布:沙斯特完蛋了,被高戈斯和尼莎打了几巴掌,就狼狈地撤军了,没人需要再和我们扯上关系。我不喜欢说谎,先生们,我不想干这种违背个人准则的事。所以我们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就是全力以赴。”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专心听着。他略作停顿,“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他说完便坐下了。

“这是个错误。”乔弗雷兹在卡纳迪耳边悄悄说,“真遗憾。”

卡纳迪还没来得及回应,参议大厅另一侧就有个人站了起来。“这是斯滕·莫格雷,”乔弗雷兹低声说,“回赎派的。这下有好戏看了。”

斯滕·莫格雷清了清嗓子。他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留着一点白胡子,声音低沉。“我最为享受的事情之一,”他说,“就是与一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一致。就像一切真正的快事一样,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所以当它发生的时候,我喜欢和尽量多的友人一起分享。所以,朋友们,来享受这一刻吧。”

卡纳迪听见乔弗雷兹轻轻呻吟了一声。莫格雷四周望了望,然后接着说下去。

“的确,”他说,“不该因为几次挫折就放弃这场战争。迄今为止,我们发起战争的理由也和当初一样正当。和那个婊子签订和平条约是不诚实、不光彩的举动。所以,我自然同意我的朋友阿维德刚才的提议——全力以赴。现在我们彼此认同,就像朋友一样,唯一需要讨论的就是行动细节。”

议会大厅里紧张的气氛微微波动了一下,让人想起曾经的佩里美狄亚法庭,台下的期待之情在第一滴鲜血落地时泛起的涟漪。乔弗雷兹向后靠近椅背,双手交叠在腿上,闭上了眼睛。

“关于这个,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斯滕·莫格雷说,“既然现在是朋友了,就得做朋友该做的事,抛开分歧,团结起来。在和战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回赎派一向愿意和议会中的不同观点协调——看在老天的份上,这才是明智之举,对吧?——但出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这是个谜,我没搞懂为什么。幸运的是,不用再管这个谜团了。让我们把这些没用的东西撇开,集中精力把事情办好,诸位同意吗?当然了,谁会反对这么基本的道理呢?正如我的朋友阿维德所说:这很简单。”

“这混蛋,”乔弗雷兹嘟囔,“有话直说啊。”

斯滕·莫格雷把双手背到身后,略微抬起下巴,就像决胜关头瞄准目标的弓箭手,精确而谨慎地调整着站姿和体态。“这样吧,”他说,“回赎派愿意承认,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做得不怎么好。事实上,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幸运的是,局势并不是太严重,损失也还能接受,但正如我的朋友刚才所说,对于强大而影响力广泛的基金会而言,一切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是灾难性的。所以我提议,把主导这场战争的责任交给一个能做得比我们更好的人。在听了刚刚那番鼓舞人心的演讲之后,大家应该都同意,最适合这项工作的人就是我这位好朋友——阿维德·索福吧?”

显然,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料到了他这一手,就像观赏一场从远方山头逐渐靠近的雷雨。然而卡纳迪还是大吃一惊,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

“我还认为,”斯滕·莫格雷说,“我们应该给阿维德·索福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便于他顺利完成任务。我提议给他两千名士兵的指挥权,外加四万枚城市金币的预算。”他停了一下,宽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有这样的资源在手,”他补充,“获胜一定是理所当然的。”

他一坐下,参议大厅里就热闹了起来,像发酵冒泡的酒。乔弗雷兹的脸色差极了,他用胳膊肘捅了捅坐在他另一边的人,“做点什么啊。”那人点点头站了起来。

“你说得倒容易,斯滕,”他说,“但有一件事我不太同意。没错,如你所说,在资源充足的条件下,我们确实能比你们当初做得更好。我也同意,如果有了这些资源,我们还是失败了,那确实是一桩耻辱。我不同意的是你对‘充足’的定义。两千士兵和四万枚金币?吝啬过头了吧。你仔细考虑过吗?”

乔弗雷兹不自在地挪了挪位置,恼火地低声说,“小心点,你这白痴。”那人难以觉察地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了下去。“我是这么想的,”他说,“如果兵力少于四千人,预算低于十万枚金币,就无法对思科纳发起全面进攻。我知道这要求很高,”全场哗然,他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但也是实际的考虑。我不会发表花哨的演讲,夸赞我们的士兵有多么精锐,或者声称敌人一遇到抵抗就会落荒而逃。在我看来,如果不以压倒性的兵力进攻,那么还不如不进攻。我认为应该就此进行一轮投票,再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卡纳迪不禁点头同意,尽管他不属于任何派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参议会事宜上支持任何一方。也许是因为那人救场的风范和水平吧:这个匪夷所思的提议需要调用沙斯特一半的军力和巨额应急资金。在此时发起投票实属妙计,因为投反对票就等于反对整个计划。这样一来,分离派就能逃过斯滕·莫格雷绕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至于惨败给高戈斯的弓箭手,也不用他们负责了。

但争论还没有结束。“真是美妙的一天,”斯滕·莫格雷说,“区区一个早晨我就与两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了共识。我完全同意我亲爱的朋友哈因·加恩,两千名士兵和四万金币确实太吝啬了。事实上,四千名士兵和十万金币也好不到哪去。我提议派出六千名士兵,拨出十三万城市金币做预算,现在投票吧。”

高明。卡纳迪边想边打了个寒颤,有这样的强大的兵力和预算在手,即便分离派打了胜仗,也拿不到功劳。不但不能输,还必须大胜,否则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指责就会铺天盖地。而一旦输了……我也不在乎这帮人会死多少。妙极了,真是一群疯子。而且好像这还不算完。

他的感觉是正确的。事务长还没来得及组织投票,阿维德·索福就又站了起来,神情怪异,仿佛这个人即将坠下悬崖,却在最后一刻抓住了死敌的脚踝,决心将对方一起拉下去。

“真是太好了。”他说,“只要放下争端,像成年人一样处事,就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先生们,不怕你们笑话,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看到派系之间冰释前嫌、齐心合作的这一天。但它实现了,太好了。不论战事如何发展,即便这一仗打败了——不过有了莫格雷极其合理又富有政治智慧的提议,失败是不可能的——我们都会是最后的赢家。因为我们已经从这场战争中得到了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诸位刚刚见到的一切。”他环顾参议大厅,以便让所有人都看见他热烈真挚的笑容,“作为诚意的象征,也是为大局着想,我想对提议进行最后一次修正。我的好朋友斯滕推选我当远征队的指挥官,这让我比较困惑,因为我对行军打仗一无所知,上天可以作证。我不会拒绝这樣一个被载入史书的机会,但我还是得说,除非诸位赞成让我这位挚友兼同僚和我一起出征,担任联合指挥官,我是不会接受这个任务的。毕竟,两个头脑比一个好太多了。如果其中一个是斯滕·莫格雷的话,取得胜利肯定易如反掌。”

乔弗雷兹一直弓着身子双手抱头,此时猛地抬起头来,大厅里其他人也是同样的反应——除了斯滕·莫格雷,他看上去好像突然忘记了如何呼吸。有那么一阵,卡纳迪确信那可怜的家伙马上就要癫痫发作了。接着,他停止了颤抖,一动不动地坐着,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投票的结果不难预料:派阿维德·索福和斯滕·莫格雷以十三万金币的预算带着六千斧枪兵进攻思科纳,终结这场战争。绝大多数投了赞成票,没有投票资格的卡纳迪在投票厅外等着乔弗雷兹。

“好险啊,”乔弗雷兹说,“我差点以为我们完蛋了,结果现在一切回到原点,两边都没得到半点优势。不过,我早该知道阿维德会出人意料,多亏他把那一招留到了最后。”

卡纳迪等着他说完才开口。“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他说,“你们的宝贝基金会现在准备倾尽全力与思科纳一战,如果输了——”

乔弗雷兹耸了耸肩。“如果输了,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就将不复存在。但至少我们会一起灭亡。说到底,这才是唯一重要的。而且,”他愉快地补充,“我们不会输的,没这个可能。”

卡纳迪摇头,“这我说不准,真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数不胜数。甚至有一派学术观点认为,在兵力悬殊的战役中,规模超出一定程度的军队反而会处于劣势。所以——”

乔弗雷兹点了点头,好像卡纳迪告诉他火是热的一样。“当然了,”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在教导一个军事理论博士。我说我们不会输,是因为有一件强力秘密武器,就算不派出一兵一卒也能获胜。”他咧嘴笑了,用结实的手拍了一下卡纳迪的肩膀,“我们有你啊。”

辩论结束大约一小时后,一名基金会资深成员出现在沙斯特集市上,在一家鱼摊前停下脚步,经过几分钟的议价,花两铜币买下了一条比目鱼。他提着鱼走远后,鱼贩年轻的儿子离开摊位,快步穿过集市来到马房,跨上一匹栗色母马,一路疾驰出了沙斯特城,顺着海滨路来到海边,与家里的一个老朋友待了一段时间。这位朋友是这里的渔夫,与他的父亲和叔叔做了三十余年生意。他骑马离开后,渔夫向正在码头边修补渔网的三个儿子吹了一声口哨。他们放下渔网,走到他身边。不久之后,两个年长的男孩驾着家里较小的那艘快船出海了,尽管这时候离夜渔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

他们驾船绕过思科纳岛,在天色刚刚变暗时,遇到了一艘从布鲁提尔浅滩的牡蛎床回港的牡蛎船。两个沙斯特男孩招呼了采牡蛎的人,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可卖,采牡蛎的人回答说他有,然后顶着风浪停下船,一边交谈,一边把牡蛎搬到小船上,然后各自离开了。男孩们在暮色中缓慢而谨慎地驾船返回沙斯特,采牡蛎的人则赶着时间以便在天光完全消失之前抵达思科纳。一靠岸,他就把船拴在生人码头,急匆匆地一路跑上山坡,来到银行。他横冲直撞地越过卫兵(他们都认得他,因此没有阻拦),像钻进洞里的鼬鼠一样穿过走廊,冲向董事办公室。

尼莎·洛雷登听完消息之后向他道了谢,付了酬劳,在他身后关上了门。她叫来一个文员,派他捎带几条口信。文员穿过走廊,走下阶梯,来到信使办公室,那里有五六个正在玩掷羊拐的男孩,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他交代了任务,男孩们便匆匆走下后门楼梯,进入城镇。其中一个跑下山坡,凭借灵活的身手和高超的眼力,穿过晚间散步的行人,抵达位于三狮街的高戈斯·洛雷登的住所。砸响大门时,他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门房穿着里衣,赤着脚走到门口,拉开门闩,看清来者后,让他站着别走,自己则一路狂奔着冲过柱廊和过道来到餐厅。高戈斯一家正准备吃晚餐。

“尤多?”高戈斯抬起头,餐桌上的闲聊声消失了。

“来了个信使。”这回答让人立刻会意,不必再问其他问题。高戈斯站了起来,把餐巾放在椅子上。“来我书房。”门房点点头,快步跑回门口,男孩正坐在台阶上喘气。

“谢谢,”男孩说,“我认识路。”

另一个信使跑上山坡,穿过雨水池和牛圈,进入被称为‘饮酒区’的杂乱街区。如果不熟悉这一片,就只能走赶牛街,围着广场绕一大圈。但他知道捷径,径直来到一家叫作“白色胜利”的便宜而整洁的小旅店。找店主浪费了一些时间,但当他拿出信使徽章,在那人鼻子底下晃了晃之后,进展就迅速得多了。店主大声叫来大儿子。一个男孩出现在厨房门口,端着一托盘的面包胚,正准备送进烤炉,为第二天早晨准备食物。

“别管那个了,”店主说,“去把岛民女孩和那个外邦老讨厌鬼叫来。是银行的事。”

店主的儿子盯着信使看了一秒左右,把托盘往父亲手里一塞,像参加接力比赛一样全力奔跑。他找到了两个外邦人的房间,但没见到人。他折返回来查看公共休息室,又去了小客厅。

“你们在这儿啊。”他说,“赶快跟我来,董事办公室给你们带了口信。”

维特里丝和亚历克修斯正在下棋,亚历克修斯拿着白皇后,悬在空中。

“你觉得她想要什么?”维特里丝问。

“你问错人了,”亚历克修斯回答。他把棋子放回先前的位置。“算打了个平局,好吗?”

“不好,”维特里丝反对,“别让人碰这张棋盘,”她对店主的儿子说,“这局棋非常重要,思科纳安全全系于此。明白吗?”

男孩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她——当然,他看所有外邦人都是这个眼神——然后带着他们下了楼梯,穿过天井,走进长长的厨房。信使正在这里喝一杯从店主妻子那里骗来的热鸡汤。

“你们需要立刻去见董事,”他背诵道,放下杯子擦了擦嘴,“我会给你们带路。”

“不用,”维特里丝回答,“我们认识路。”

“我会给你们带路。”男孩坚决地说。

维特里丝摇了摇头。“不,你得征用一辆干净舒适的马车和两匹驯良的马,还有,”她郑重其事地说,“一些软垫。你可以亮出信使徽章,反正你肯定有办法弄到。等有了马车,你才能陪我们去董事办公室。懂了吗?”

“可是……”

維特里丝表情非常严厉。“除非你想向董事报告,”她说,“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跟上一个在黑暗中狂奔几条街的十五岁男孩,心力衰竭而死。她听了你的解释后一定会理解的。”

十多分钟后,男孩带着一辆小马车和一个困惑的马夫回来了。马夫穿着里衣和长袜,披着马毯。“现在可以走了吗?”男孩可怜巴巴地问,维特里丝点点头。

“谢谢你,”马车摇摇晃晃、叮叮当当穿过赶牛街时,亚历克修斯说,“我今晚确实承受不了急行军。”

维特里丝点点头。“头很痛吗?”她问。

“没错。”

“我也是。”

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看到什么了?”维特里丝问。

亚历克修斯皱起眉头。“很难讲清楚,”他说,“我看到一座很大的建筑,不知道是会议厅还是礼堂,里面空无一人,除了我的老朋友卡纳迪——我跟你提到过他,是吧?噢,你当然认识他,我给忘了。总之,他坐在我正前方,盯着我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我一个劲拍他肩膀,但是没法让他转过来。这一切只持续了几秒,完全不懂是怎么回事。”

维特里丝耸耸肩。“我也不懂,”她说。“我看见的是——怎么说呢,如果我没经验的话,会以为它是个白日梦,因为它太正常了——当然,头疼不正常,不过睡觉的时候头没摆对位置也会头疼。”

“那么,你看到的又是什么?”

维特里丝皱了皱鼻子。“唔,听起来挺傻的。有点……太私人了。里面有我,有巴达斯·洛雷登,而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了,这么说你明白吧?真可惜。”

亚历克修斯一脸严肃。“在我听来,”他说,“你似乎把你美妙的天赐用在了一些轻浮又无意义的事情上。你有空一定要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

维特里丝耸耸肩。“不值得的,头疼太难受了。”她回答,“天呐,但愿一会儿不需要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太尴尬了。”

“我觉得大致讲讲就够了,”亚历克修斯说,“她午夜召唤我们,还这么紧急,难道是想知道你对她弟弟有没有不正派的想法?”

维特里丝哼了一声,“下一次,你自个儿走路。”

最后一個信使来到生人码头的海关厅,负责税务的副长官和当值守卫正烧着火,一边煮没收来的科里昂蜂蜜酒,一边烤奶酪。副长官听了信使的话,穿上大衣和靴子出了门,一边低声嘟囔一边顺着码头来到希望与决心酒馆。这是个朴实的地方,所谓的夜间住宿,就是允许客人在醉倒的地方睡上一晚。他要找的人就在这儿,名叫帕特拉斯·艾基涅格,是个佩里美狄亚难民,也是慈善号的船主。这是一艘总是停靠在码头最远端,装配好了船帆和索具,满载补给,却似乎从不出海的丑陋的独桅小快艇。帕特拉斯·艾基涅格这个人非常奇怪,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希望与决心,却从没有付过钱,也从没喝醉过。看到副长官进门,他立刻站起来,两人交谈了一分钟左右,副长官便离开了。帕特拉斯·艾基涅格则走出酒馆,快步走上山坡,来到镇子中心。他拜访了一些旅店和酒馆,在极短的时间内集结了一帮还算清醒的人当慈善号的船员。一小时后,小船已经漂在海上,船上的灯火慢慢消失在像是某种保护一样环绕着思科纳岛的海雾里。

“我受够这张凳子了,”维特里丝说,“硌得屁股生疼。”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我受够和董事聊天了,”他回答,“永远被蒙在鼓里,完事了还会头疼,而且我从来都记不起我们到底说过什么。不知道牛被挤了奶之后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维特里丝看着他。“感觉每次都在同时进行两场交谈,一场发生在这里,一场在别的地方。恼火的是,地方一变,说谎和伪装就不起作用了。但我们从来没谈过什么重要的事……等等,你这么一提,我好像也想不起之前说过什么了。我们可能真的被当成了被挤奶的牛。”她打了个寒噤,“不过我觉得苍蝇和蜘蛛的比喻更准确。”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对我来说,最难忍的还是那种耻辱。”他补充道,“我本该是最了解元理的人。结果,年高德劭的奶业学者发现自己是头奶牛。”

门开了。(“还不赖,”维特里丝悄声说,“这次没到一小时。”)领他们进门的依然是那个面无表情的文员。董事的椅子后面站着一个男人,维特里丝上次见到他时,他似乎没这么苍老,而且稍胖些。但现在的他更高更壮,好像长个子了一样。真奇怪。

“你好。”高戈斯说。

维特里丝点点头表示问候,然后看向尼莎。尼莎的样子很糟糕,脸颊陷了下去,头发似乎也稀疏了。也许她病了。

“不是,”尼莎说,“只是担忧过度。看在老天的份上,坐下吧。听好了,今天在参议大厅里,基金会投票决定派六千名斧枪兵进攻思科纳。我们不可能抵挡这种程度的攻击——闭嘴,高戈斯——就算可以,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会毁掉我们。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想换个战场。”

“当然。最省力的办法是改变他们的想法。”她停下来,闭了一会儿眼睛,“不幸的是,”她继续道,“我没意识到这件事有多难。”

高戈斯向前走了一步,坐在她的桌沿上。“她的意思是,”他说,“迎战反而要简单些。”

“我叫你闭嘴,”尼莎说,“不过我弟弟说得也差不多。用元理击退他们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当然也有胜算,但他们对此有所防范,大大增加了难度。这是我没预料到的。”她补充道,“我原以为自己垄断了魔法,但我错了。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对我来说比失去银行还要难受。”

“等等,”亚历克修斯插话道,“你是说基金会的人——抱歉——有魔法?”

尼莎不耐烦地摇摇头。“我现在没心情纠结术语。”她说,“听到参议会的消息后,我用——该死的,又是术语——连接,渠道,纽带……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我一直在制造的,就是你和你的朋友卡纳迪之间的那个东西。我试图通过你来接触他,让他去说服基金会的人,但我进不去。你记不记得看见他坐在你面前,却没法让他注意到你,也看不见他注视的东西?”

亚历克修斯盯着她,什么都没说。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瞒住我的。”尼莎说,“但现在他们把通道关上了。我进不去,又怎么在那边进行有效的活动?好像这还不够糟糕似的,”她接着说,“现在,他们又在攻击我。”她愤怒地看着维特里丝,“通过巴达斯攻击我们。”

维特里丝觉得身上突然变冷了,好像不小心深深割了自己一刀,只能回答,“噢。”尼莎不快地看着她,维特里丝想起了亚历克修斯关于不正派想法的玩笑话。

“当然,”她继续说道,“我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巴达斯还有一天左右就会回来,这是他的家。”说到这儿,她狠狠瞪了高戈斯一眼。高戈斯把头转到一边,“现在,你们突然变得无比重要,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这又是一个难以忍受的错误。说实在的,”她补充道,“我之前把你们留下,只是为了不让你们乱跑。感谢众神,我明智地保留了一点乡下人的美德。”

高戈斯听到这里,微笑起来。她无视了他。“就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保卫领土就靠你们三个了。高戈斯负责抵挡六千名斧枪兵,可以象征性地尝试一下。亚历克修斯——好吧,我得想想拿你怎么办。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们控制住了你可怜的朋友,你唯一的作用就是防守,做不了更有用的事了。至于你,”她露出目前為止最恶毒的眼神,维特里丝想要笑出声,但幸运地忍住了,“你去照顾我们那个天杀的累赘弟弟,祝你好运。过去近二十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你可以自己看看结果如何。”

十五

“睡觉,”高戈斯·洛雷登说,“是错误的,我不赞成它。如果一个收税员来到你家门口,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财产,你肯定会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发起暴动。但睡眠大驾光临,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生命,你却把脸埋进枕头,任由自己被它抢劫。唔,你愿意这样,但我不行。”他打了个哈欠,用拳头遮住嘴,“我还小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不受那混蛋的欺压。我开始循序渐进地减少睡眠,每年减少半小时。现在我每晚只睡四个小时也能生活如常,需要的话,我还能连续三四天不睡觉。所以等我到了你这个年纪,我就会比你多活整整八年——也就是连续四十八年,每天多四个小时。不信的话你可以拿算筹算一算。想想吧,多活八年。这就像商贩剪银币一样,你见过吧?他们从每块经手的银币上剪下一丁点,一段时间过后,就能攒满一罐银屑,可以带去铸币厂换新钱币。”

中士微笑起来。“好吧。”他说,“既然你们洛雷登家能欺骗所有人,那为什么不欺骗死亡呢?这样听起来才公平嘛。”

高戈斯摇了摇头。“只是我而已,我们家没有都这样。要说不睡觉强撑着,尼莎撑的时间还不如最便宜的兽脂蜡烛。到了晚上,我准备开始工作的时候,她已经半死不活,梦游一样地准备上床了。巴达斯比她好一点,但也不是夜猫子。”他叹了口气,把手伸到船舷外,让手指滑过海水。“告诉你啊,”他说,“如果能发明一种装在瓶子里的药剂,喝下去保证能多活八年,无效退还全款,我肯定会富得流油,足够买下沙斯特,不用打仗了。但如果你去说服别人每天少睡几小时,他们看你的眼神就像你杀了他们的孩子一样。不可理喻。”

中士哼哼了一声。“你和我的小儿子肯定合得来,”他伤感地说,“他才四岁,从来不在他母亲上床之前睡觉。如果强迫他去睡,他只会等到大家都睡着之后再爬起来。之前有天晚上他试图点燃油灯,被我抓了个现行——这事发生在午夜过后,他差点点燃整座房子。才四岁啊。”他摇着头重复了一遍,“按你的说法,如果他继续这样的话,等他三十岁的时候就活得比我还久了。”

高戈斯笑了起来。“等他到了十二岁,你把他送到我这里来,我会让他当我的夜间文书。”他说,“没道理让那些多出来的时间白白浪费。”

“你这话我记下了。”中士回答。

工厂区小岛的码头比平时还要繁忙。战争的消息传出去后,高戈斯立刻命令各个工厂把囤积的武器和原材料转移到思科纳镇。此刻每一艘能用的帆船和驳船都停靠了过来,等着装载木桶、麻袋、板条箱、罐子和盒子。“这个开局不错。”高戈斯下船时说,“但需要再安排一两个班次,也就是说需要更多劳工,更别提原材料了。还要考虑运输和储存的问题。如果没有驳船把物资运送到几百码之外的镇上,就算把成桶的箭塞满地窖也没用。”

“那就要造更多驳船了,”中士说,“或者也可以征用一些运牛船。”

高戈斯摇摇头。“不行。”他说,“运牛船都去了科里昂和南方大陆,忙着运木材和生铁回来。另外,造船厂没有多余的产能。我得在几个月内造出十艘商路破袭船,所以造驳船的事就别想了。”

中士挑起眉毛。“商路破袭船?”

高戈斯点了点头。“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破敌方式。不过,他们很可能自己给自己惹了些应付不了的麻烦。你想过沙斯特本土的农田能够养活多少人吗?如果运粮船无法抵达,住在那块微秃石头上的两万人就要饿肚子了。”

“有道理。”中士说。

高戈斯停下步伐,给一辆装满牛皮的手推车让路。“他们选的时间也不怎么明智,”他接着说,“居然在大麦收割季节刚到的时候宣战。相信我,这段时间很容易发生火灾。我是在农场上长大的,特别清楚这种事情。我的朋友,我们离完蛋还早着呢。也许这次,那些住在城堡里的混蛋能够从书本之外的地方认识一下战争。”

日程的第一站是伐木厂。高戈斯当初执意要在思科纳建一座一流的伐木厂,哄骗他姐姐拨了些资金,如今看来是天大的幸运。伐木场是他照着佩里美狄亚的海上锯木厂设计的,但占地更大,也更高效。他在工厂岛和思科纳之间那条狭窄的海峡上修建了闸坝系统,闸坝拦截海水,推动五个巨大的水轮,水轮又通过一系列无比复杂的齿轮传动,给占据了伐木厂大部分面积的飞轮送去动力。那是十座巨大的圆形锯,跟成人差不多高,在锯木坑里日夜不息地运作着。另有一套机械负责将木材运送到锯刃下。工人一共有三班,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负责装备运送带,摆放切好的木材,清理堆成小山的木屑,以及确保伐木厂持续工作。甚至还有两名医务员随时待命,负责照顾那些在旋转的刃片下一时疏忽或动作太慢的工人,给他们包扎伤口,清除木刺。

“我可以站在这儿看一整天。”高戈斯在震耳欲聋的噪音里喊道,“想一想小时候用锤子和楔子劈分木头要花多少工夫,我就知道我这辈子确实有点成就。”

锯木厂的工头表现出一副格外荣幸的样子,但高戈斯无视了他,立刻开始商量增加劳工班次的事情。工头快活而谄媚表情立刻消失了,如同被生醋侵蚀的珍珠。

“人手真的不够。”他不断强调,“十个锯子都在一刻不停地运作,每晚只会停工一小时进行护理打磨。这是非做不可的,否则不出一星期锯刃就磨坏了。”

高戈斯摇摇头,“那是你的问题,”他说,“我要在三周内看到生产力提高十分之一。具体怎么做是你的事。不过,”他继续道,“我可以给你点提议。我发现你们每切割一段时间就要让锯子停转十分钟,这是为什么?”

“为了上油,”工头回答。“避免锯刃卡死,减少需要打磨锯子的次数。”

“行吧,”高戈斯说道,“但为什么不能在它们运行时上油?反正抹油就花那么几秒钟,其他的时间都浪费在关闭和重启齿轮组上了。”

“为了安全,”工头答道,“我可不敢给运行中的锯刃抹油,您觉得呢?”

高戈斯点点头。“我知道你更愿意坐办公室,毕竟里头又安静又安全。所以,我建议你最好让我看到那十分之一的额外产能。不然你就得提着油桶和抹布棍子出去干活了,懂嗎?”

随后他们去了抛光车间,这里的两个巨大的圆形抹布也是靠水力带动的。兵器和盔甲都由它们做最后抛光。十个女人和十六个儿童在这儿工作,给等待抛光的物件抹上混合了粘土和泥水的磨料,随后固定在底轮上。空气里充斥着磨料和灰尘的味道,高戈斯敷衍地检视了一番,眼睛就开始疼痛流泪。抛光车间的工人一般都干不了太久。

“可以把这个车间关掉。”那名中士提议道,“反正抛光只是为了把东西弄得好看点。”

高戈斯摇摇头,“这是什么话?亏你还是中士呢。要是本来就灰不溜秋的,你要怎么拿头盔照不见人影做借口去吼你的士兵?这是涉及整个军队纪律的问题。”

之后他们又去了皮革厂,这也是高戈斯在佩里美狄亚皮革厂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四个主缸足有小屋那么大,旁边的脚手架支撑着吊机,将一捆捆皮料浸进缸里再提起来。老实说,这里的情况比抛光车间还要惨,所有工人都用布片蒙着脸抵挡恶臭。这里的人常说,你一眼就能辨认出广场对面的皮革厂工人,因为他的整个前臂都是黑的。当然,皮革厂工人不会出现在思科纳广场上,更不会让那些快乐的摊贩、悠闲的散步者撞上。

“主要问题是原料。”工头说,“每个月要是再增加十吨橡树皮,出产率就能提高四分之一。用其他原料代替的话一开始倒是能省钱,但是之后会得不偿失。”

高戈斯挠挠头。“那样得剥秃很多树。”他承认道,“不过这是我的事,你不用担心。我现在需要你生产覆盖船架的材料,基本上都是驳船,还有给水兵登陆浅滩用的登陆艇。记得去找船厂主,问问他尺寸。这件事很快就会成为你的第一要务,你得准备好。”

高戈斯继续巡视了黄铜铸造厂、盔甲厂、箭羽作坊、弓匠作坊(他和那里的工头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弟弟需要工作,如果有空位的话再好不过),还有制绳街。回镇上与库务员们会面的时间到了。这些家伙和他预想的一样阴沉难缠,个个都领了尼莎的命令,确保他不多花一分钱,还从他那里学到了以攻为守的战术。他还没提到制造商路破袭船所需的资金,他们就开始对他最近一次的账目提出质疑。如果不解决目前的浪费问题,就拒绝给他的新计划拨款。高戈斯的处理方法是一拳揍在首席库务员的脸上,打断了他的鼻梁。接着他把对方扶起来,给了他一块破布用来止血,然后继续进行刚才的讨论。库务员们的态度立刻出现了极大改善。

“事情不是问题,”高戈斯和中士一起穿过镇子前往军营时解释道,“人才是问题。把人的问题解决了,他们自然会解决事情。就这么简单。”

正如他所料,军营里的气氛颇为矛盾,混合了热忱与恐惧。战争动员总会给常备军队带来这样的影响。射箭场里挤满了人,每个箭靶前都有五六个人在练习,而平常一般只有两个。靶子上的红环和黄环被插得满满当当,已经没法再塞进一支箭了。高戈斯停步观看,首席箭术指导命人清理出一张靶子,专门供他使用。

“我得借一张弓。”他说,“说来惭愧,我最喜欢的那把坏掉之后,就没有好弓了。”

话一出口,立刻有大量的弓被捧过来供他选择,但他故意选了一把最平凡的标准军用白蜡木弓,又从桶里拿了一打常规破甲箭。人群很快聚了过来,密集得让他怀疑这些人还能不能喘过气来。

“试射三发,然后直接起射。”他一边用小腿肚抵住弓给它上弦,一边宣布,“你们觉得公平吧?”

人群齐声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拿起第一支箭,流利地拉开弓直到手指触到嘴角,向低处瞄准,又向右边挪了挪,放出一箭,射中了高出靶心一掌处的分环线。作为用陌生的弓射出的第一箭,成绩不差。高戈斯很清楚自己神箭手的名声必须保住。他清理思绪,集中精神,检查了站姿和弓的拉距,并计算了裕量。但第二支箭仅仅是擦过靶子的左下方边缘。他改变了主意——毕竟,他一向是借着冲动射箭的,从童年时期就一直放任双眼和双手替大脑思考。第三次试射时,他只是拉开弓,然后凝视着靶心松手放箭,脑子完全放空。这次稳稳射中了靶心的左上方。接着,他以最快的速度连射九箭,解下弓弦,一言不发将它交给箭术指导。士兵们欢呼雀跃,喊得嗓子都哑了。

“好啦,”他说,“不是难事。现在要是有人觉得军队配发的弓射不准,尽管来找我。没有吗?也好。”他咧嘴笑了,仿佛讲了个外人听不懂的笑话,“我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们,咱们思科纳岛生产的弓好极了。

“首先需要处理的,”阿维德·索福说,“就是船只问题。诸位同意吗?”

长桌的另一端,有人打了个哈欠。桌子右侧坐着一个通常会被会议记录员省掉名字的秃头男人,正在大声地吃一只鸡腿。

“不,”斯滕·莫格雷回答,“绝对不同意。我们的第一要务是制定总体战略,也就是行动计划。这一步完成之后,才能考虑船只之类的细节。”

索福对他怒目而视。“船只原来是细节啊,”他说,“我明白了。你是准备徒步走到思科纳?”

莫格雷宽容地微笑起来,两只手叠放在圆润光滑的肚子上。“这种话留到参议会上说吧,”他叹了口气,“眼下不适合展现索福家族著名的幽默感。多亏了你,我们俩才会陷入这场麻烦。如果你还想平安回来的话,我建议你别搞争强好胜的那一套,多想想怎么合作。显然,船只是个比较重要的细节,但补给线、通讯和战术策略也同样重要——战争中的一切都很重要。我的意思是,应该一样一样来。我们从头说起吧,怎么样?”

阿维德·索福迟疑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行,”他说,“船只的重要性不用我说了,来听听你的提议吧。”

“谢谢你。”莫格雷倾身向前,拉过桌上巨大的图纸。“这是思科纳岛。”他用香肠一样的胖手指戳着地图一角,“这里是思科纳镇。记住,这是唯一能停泊较多船只的避风锚地,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很适合登陆。当然了,这一定是整座岛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另一方面,如果要赢得这场战争,攻占思科纳镇是迟早的事,要么通过攻击,要么通过围困。而除非我们能长期维持有效的封锁线,否则围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瑞哈蒙·法伊姆用力地点头同意。这是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四十岁出头的男人。他接过话来,“正是这样,我们迟早得攻打他们防守最严密的位置,早些下手有何不可?在我看来,这场战争的关键在于‘压倒性的武力’。不管是什么战役,如果你的兵力超过敌方一定比例,就可以进行势不可挡的猛攻,而对方无从反抗。换句话说,可以碾死那些混蛋。而且,这样还能把己方的损失降到最小。反正,”他补充道,“我是这么想的。”

阿维德·索福摇了摇头。“我和你读过一样的书,瑞哈蒙,”他说,“你理解得不太对。如果是在开阔平坦的地方打陆战,那我同意你的说法。但对于生人码头这种防守坚固的地方,强行登陆是自找麻烦。如果你读完了那本书,就会读到在瓶颈区或者布防的堤道作战的部分。在这些战场上,兵力过多比兵力不足还糟。我认为如果从海上进攻思科纳,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

先前忙着给自己倒酒的斯滕·莫格雷敲了敲桌面。“你们俩扯得太远了,”他说,“思科纳镇确实是战争的关键,但它绝对不是唯一可行的登陆点。如果你们看看地图,就会看见红圈内其他可登陆的位置。”

众人纷纷挪近椅子,弓起脊背,开始研究地图。“你是不是太乐观了点?”临时财务员米希尔·波瓦特说,“有些圈起来的地方只是小海湾而已,供一条以上的渔船登陆都很困难。”

“我会说到这个的。”莫格雷耐心地回答,“在我说出想法之前先声明,这不是建议或者提案,不需要对我进行激烈的批判。我只想讲一个浅显的问题:在一处地方强行登陆,和在岛上各地多次登陆哪个更好?

索福耸耸肩。“斯滕,你明显对此颇有研究。”他说,“告诉我们吧。”

“那好。”莫格雷恢复了舒适懒散的坐姿,“先来想想反抗军是如何作战的。玩个词语联想游戏吧:说到‘沙斯特’,你会想起‘斧枪兵’;说到‘思科纳’,就是‘弓箭手’,对不对?既然大家都同意这一点,那接下来就需要让斧枪兵在战场上发挥出比弓箭手更大的优势。弓箭手最擅长什么?书上说——不是我的意见,是书上写的,作者都有真才实学——弓箭手在优势位置,防御开阔地带的大批敌军时战斗力最强。”

“这些我们都知道,”米希尔·波瓦特插嘴,“快讲重点。”

“没问题,”斯滕·莫格雷愉快地点头,“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在开阔地带大举进攻。也因为如此,我得强调阿维德说的‘人数太多反而不利’。很简单,冲击弓箭手防线的人越多,中箭的几率就越大。更聰明的做法是用分散的人员、灵活的阵型从多个方向围击,让他们无法统一瞄准。大家都知道,弓箭手和敌军数量之间存在一个临界比例,大概在1比10到1比13之间,具体看弓箭手的实力和两军之间的距离。如果弓箭手数量太少,低于这个比例,就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了重型步兵了。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分散己方兵力,将他们分割成数量不够的零散小队。”他停顿了一下,环视四周,“怎么样?诸位都同意吗?”

阿维德·索福努力装出百无聊赖的样子。“你说了,斯滕,”他说,“这些都是书上写的,我们都读过。你的提议不过是基础的包围战术,常识而已。”

莫格雷冲他微笑。“确实,但你看看地图就不会这么想了。你看见边缘那些褐色的东西了吗?那是山。思科纳岛可以说是一座大山,上面散落着小块平地。上学第一年那会儿,老师让我写了上百遍:有山的地方就有麻烦。你们也知道——伏击,补给,信息传递,左翼不知道右翼到底跑哪儿去了……确实都是常识。如果真的把六千人分成几百个人的小分队,像是撒玉米种子一样送进思科纳山里,那我们肯定会遭殃。你们都听明白了吗,还要我重新说一遍?”

阿维德·索福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叹了口气,“一开始让我们分散兵力,现在又说我们不能分开。你能不能拿定主意?”

“别激动,阿维德,”莫格雷回答,“没人针对你。我只想指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场战争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我们必须自己动脑子,不能从教科书里找出几段话,然后逐字逐句照搬。现在搞清了敌人的优势,也初步思考了如何避开它们,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地形吧。”

委员会中最年轻的成员佩尔·埃派兹举起了手,“我刚好在研究这个。我是教产权法的,我的二年级学生正在查阅地产契据,找出思科纳所有土地交易的抵押合同和租契抄本,关联起来看。等结果出来,我们会结合旧制什一税地图和人口统计汇报,应该能制作一张比主资料库的地图细致得多的测绘图。也就是说,”他紧张地笑了笑,“如果我们做得好,就能弄出一张可靠的、能让人真正看懂的地图。”

“这是目前为止最有用的——”阿维德·索福刚刚开口,莫格雷就打断了他。

“重点是,”他说,“你知道大概要花多久吗?”

佩尔·埃派兹想了想。“最多六个月,”他说,“不过。如果能从其他班分派更多学生来,很可能四个月就能做完。事实上——”

“四个月,”莫格雷重复道,“你是在建议我们把战事推迟四个月,等着你的学生把旧地契看完。”他摇摇头,“要能在四个星期内改进现有地图,才算有意义。否则我们只能用什一税地图凑合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补充道,“法律课上讲过,你那些地契里的示意图本来就是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来的。”

“是的,但文字内容通常会有更多细节——”埃派兹试图解释,但大家都瞪着他,他只能坐了下来,把椅子向后挪了一点。

“好了,”莫格雷接着说,“这个提议其实也有道理。地理学就是对地形的了解,至于地图——当我们安排两支或以上的部队进行协作时,必须确保他们用的是同一张地图的副本,比例也必须相同。别笑,”他补充,“以前出过这种岔子。一个指挥官用卡尺测量了地图,算出离抵达城市还有两天的路程。身处城市另一侧的同僚用的是不同比例的地图,因此估算的时间也不同。结果,其中一个人提前到了,只能孤身对敌,最后一败涂地。我需要你做的是,”他看向桌子另一边的佩尔·埃派兹,“让你的绘图班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一模一样的军事地图,第一批先制作二十张,做完也不要停下,直到我说够了为止。行吗?”

埃派兹默默点头。

“太好了,”斯滕·莫格雷说,“现在有进展了,让我们再接再厉吧。佩尔负责绘制地图,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准备要做?厄尔南,你能帮我做一些统计吗?首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补给物资——斧枪、靴子扣、咸肉……所有方面都要考虑到——然后是现有物资,最后算算需要补充多少。列出具体需要些什么、从哪里采购最划算,以及会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你能行吗?”

身材瘦小的数学系副主任厄尔南·米纳斯紧张地点了几次头。“那就好,”莫格雷说着转向坐在他左边的高个子灰发男人,“希欧尔斯,你可以让你的历史学生调查反抗军的简要情况,人数、所受的训练、装备,以及你能搞到的一切信息。要抓紧时间,多找一些收集信息的人:商人,渔民,间谍,只要是可能提供有用情报的就行。再调查一下最近运输的军用物资、后备军的大致数量、人口方面的数据,还有军事急件档案库里关于先前交战的记录。最好能找到一些反抗军的武器和装备,这样才能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他停了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向前略微倾了倾,盯着阿维德·索福。“至于我想要你做的,阿维德,”他丝毫不理会这位同僚脸上的表情,“既然你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么我想让你分析总结一下我们需要什么种类的船只,需要多少,在哪里能租到它们,开销大概会是多少。最好和希欧尔斯保持交流,他可以告诉你反抗军会用什么方式对抗敌船。做好准备,等到登陆的时候,别给敌人靠近我们的机会。好了,诸位,我有漏掉什么吗?”他等了两秒钟,“没人发言吗?好吧,如果大家在散会后有了新想法,请务必告诉我。至于现在,我建议我们两天后再次会面,看看取得了什么成果。同意吗?好极了。”他站起身来,“今天还真做了些有价值的工作,所以,谢谢在座所有人。只要我们继续这样努力,说不定就能活到明年的这个时候。”

众人排成一列走了出去,只留下阿维德和米希尔·波瓦特。

“我知道,”没等阿维德开口,波瓦特就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你这么想吗?”索福心情愉快地微笑起来,“我可不觉得。应该说,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波瓦特盯着他。“真的吗?回赎派的混蛋主导会议,操纵了整场该死的战争,把我们显得像一群蠢猪——”

“放松点。”阿维德·索福在桌子的边缘靠坐下来,把一张地图拉向自己,“仔细想想。现在斯滕占据了主导,而我们本就不想親身参与这场战争,这点你不会忘了吧?假如这次行动彻底失败,我们可以置身事外,告诉别人这和我们没关系,全是斯滕·莫格雷的责任。”

波瓦特轻快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那如果很成功呢?”他又问。

“那样的话,我们平分功劳,谁也不会吃亏。再说时间还早着呢。我的猜测是,由于斯滕万事都想亲力亲为,最后肯定会为了这场战争而忙得不可开交,却没时间去想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你准备住多久?”早餐时佐纳拉斯说,“别多想,我就是问问。”

早餐是前一天剩下的面包,一块几乎透明的陈奶酪和一罐急需被喝掉的苹果酒。大家似乎都不饿。

“我不知道,”巴达斯回答,“老实说,我还没想过。为什么这么问?你们想我走吗?”

佐纳拉斯和克利法斯对视了一眼。“这也是你的家,你知道的,”克利法斯说,“但我们得实际一点。”

巴达斯抬起眉毛。“实际一点。”他重复道。

“没错,”佐纳拉斯说,“面对事实吧,巴达斯。我们生产的食物只勉强够我们俩吃。三个人就吃不饱了。”

巴达斯在座位上挪了挪。“不一定,”他说,“如果是三个像你们一样没用的废物,那确实不够。闭嘴,克利法斯,我想听你发言的时候会告诉你的。这是座好农场,父亲还在的时候就很好。虽然我们并不富裕,但也丰衣足食,付得起地租,谁也没有饿肚子或者没鞋穿。”

佐纳拉斯的脸涨得通红。“我们干活很勤快,巴达斯,”他说,“我们天不亮就起来放羊,而你还在窝里睡觉。你别来对我们指手画脚。”

“总得有人来说这些话。”巴达斯平静地回答,“噢,我并不是说你们懒,”他继续道,“你们一点都不懒。你们只是没用而已,而且愚蠢。不论做什么都会搞砸。如果做一件事有九十九种正确方法和一种错误方法,你们准会每次都选错误的。知道为什么吗?”

克利法斯站了起来,犹豫了一下,又坐下了。“我想你是要告诉我们吧。”他说。

“当然了。因为你们是废物,就这么简单。这不是你们的错,”他说,“你们俩是小儿子,从小到大没人教你们动脑筋。正常情况下,你们一辈子都只需要听别人指示,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最开始是听从父亲,后来是高戈斯或者我,再之后是高戈斯的儿子或者我的儿子。你们本应该一直被照顾着,只要卖力干活就够了,别人对你们的期望就只有这些。但现在你们要自力更生,能力又不够。对不对?你们不会说我错了吧?”

一阵漫长而沉重的沉默。

“好吧,”佐纳拉斯说,“这又怪谁呢?是谁因为在这里待不下去就跑路了?如果你留下来,如果你有骨气留在你该待的地方,而不是丢下我们跑掉——”

“看在众神的份上,我为你们拼尽了全力。”巴达斯恼怒地回答,“这么多年我一直冒着生命危险,住在比猪圈还差的地方,都是为了照顾你们——”

克利法斯又跳了起来。“噢,没错,好得很,”他叫道,“只用给我们寄钱就成了,好像那样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好像我们是残废,或者脑子有问题一样!我们只是想撞一次好运,让你能把那些该死的钱自己留着。如果你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可以突然跑回来当一家之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你真是比你那副样子还蠢。”

巴达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坐下,你这白痴,”他说,“你们俩别上蹿下跳了,看得我头疼。不管怎样,只要我接手了农场,一年之内就能让大家过得舒舒服服,手头宽松,这是事实。要是你们一直这样过下去,到老也只能靠干苦活勉强填肚子。何苦呢?还放不下愚蠢的自尊心,简直跟闹脾气的小孩一样。”

“是吗?”佐纳拉斯说,“行啊,哥,这么大的口气,你倒是说说你准备怎么办。”

巴达斯耸耸肩。“从哪开始说呢?”他说,“好吧,我随便就能列出十件你们做错了的事。从那边窗子看出去,能看到十排葡萄架,全都是叶子,一串该死的葡萄都没有。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修枝过度,浇水过量,施肥过量,葡萄架搭得太密,剪果剪得太多。旁边种的十行豆子施肥太多,已经被活活烧死了。枯萎的豆苗旁边,是死掉的李子树,死因是你们环剥树皮时切得太深。李子树后面是你们引以为傲的橄榄树苗,肯定是劳累了几个星期才整整齐齐全部种好的,但它们全都会死,因为它们正中间有两棵大橡树,傻瓜都知道橡树的根会把橄榄毒死。再说你们的洋葱——”

“行了,”佐纳拉斯嘟囔,“说得够多了。每个人都会犯错。”

“是啊,”巴达斯叹了口气,“但别人不会每件事都犯错。把所有事情都给搞砸还真需要点天赋。你知道最可悲的是什么吗?”他闭上眼,揉了揉,又重新睁开,“这些不幸大多都是因为你们太努力而造成的。说真的,如果你们只干最低限度的活,剩下的时间都坐在树下嚼草叶,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这实在是太好笑了。”

“行了。”佐纳拉斯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巴达斯看出他随时都可能动手,因此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是干不好农活。”佐纳拉斯继续说,“这又怎样?从来没人教过我们这些。父亲没有教过我们——噢,他倒是教了你和高戈斯。确保你们每件事都知道得他妈的一清二楚,而如果我們停下来提问,脑袋上就会挨一巴掌,被命令继续干活。父亲总是说,你们不需要知道这个,因为巴达斯知道。听话就行,动脑筋的事留给长辈去做。我们听话了,现在为什么是这个下场?我们只知道卖力干活,从没学过到底要干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又到哪去了?你在那座该死的城里杀人。”

巴达斯感到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不习惯愤怒,一个靠杀人赚钱的人几乎不会碰到需要发怒的场合。“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再提这个。”他说。弟弟们轻蔑地看着他。

“这是威胁,是不是?”克利法斯说,“我就知道迟早会这样。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了不起的剑士巴达斯,谁不服从就要挨他一顿狠揍。好啊,你要动手吗?因为我说了你不爱听的话就要揍我?”他放松下来,恶毒地咧嘴笑着,“我告诉你,巴达斯,我一直觉得你和高戈斯一模一样。”

“这话——”巴达斯开口,然后停住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话真不好听,克利法斯。我确实做了很多不光彩的事,但拿我和他比较——”

克利法斯奇怪地看着他。“这里的所有人都这么说,”他说,“为什么我们不能?”

巴达斯盯着他。“你说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为你们两个感到羞耻,哥哥,”佐纳拉斯插嘴道,“你之前寄来的钱体面人碰都不愿意碰,就算我们提出加倍付钱也不行。他们会说,我们都知道那钱是哪来的。那三姐弟都一样坏——说是三姐弟,其实他们想说的是整个家族,就好像我们也是那一路货色。但我们俩除了留在家里,试图填饱肚子之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笑了起来,“谋生我们不擅长,所以现在就待在这里,什么都不想管了。你把这弄明白行吗,巴达斯?我们不想你回来,就算你能让粮食产量翻两三倍也不行,因为我们受够你了,受够你们三个了。你能不能赶快离开,别再打扰我们?”

“佐纳拉斯?”巴达斯抬眼看向他的另一个弟弟。

“我和克利法斯一样,”他回答,“我们不欢迎你,这里不再是你的家了。回去吧,管你打算哪儿,别再来打扰我们就行。”

巴达斯点了点头。“那好,”他说,“我也看不出待下去有什么意义。那么,你们觉得我该回哪里去?”

两个弟弟都一言不发。他等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没法回城里,因为有个混蛋把它给烧了。我这么大年纪,就算有人肯让我入伍,我也不想再去当兵胡闹了。你倒是告诉我,我该回哪里去?”

克利法斯耸耸肩。“不关我们的事,”他说,“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你在那儿待了两年,肯定不至于太差。而且,”他补充,“如果你要过温馨的家庭生活,为什么不去找高戈斯和尼莎重归于好呢?要我看,你们般配得很。”

巴达斯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你说得就像你真心这么想一样。”他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你说得没错。这里确实不是我的家了。真遗憾。”

佐纳拉斯摇摇头。“你也许是个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他说,“但你对自己的家人一无所知。面对事实吧,哥哥。洛雷登家的男孩就是人见人嫌,做一样搞砸一样。这里所有人都这么说。”

“是吗?”巴达斯微笑起来,“如果所有人都这么说,那肯定是真的了。”他站了起来,走向门口。“你们不知道我曾经多么想念这里。在骑兵队的时候是这样,之后当剑士也是这样。我那时想,好吧,我这辈子没什么价值了,但至少我在给我的家人赚钱,照顾他们,承担作为兄长的责任。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在意的从来只有这个。所以我之前才没有回来,我知道自己在这里没法为你们做什么,只有在外面赚钱寄回家才有用。我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家人。”

克利法斯注视着他的双眼。“那你就是浪费时间了。”

巴达斯点点头,然后走出了门。院子里很暖和,阳光刚开始烤热空气,前一夜的雨水闻起来有股甜味。出于一时冲动,巴达斯蹲下身捡起一颗石子,扔向那只破旧的绵羊头骨。石子刚好打在正中间,清脆的响声传到屋子的后墙,变成回音,但头骨一动不动。他耸了耸肩,散漫地走向那扇通向屋后果园的大门。他正要解开那根用来代替早已锈蚀的门闩的绳子,身后突然传来靴子踩出的脚步声。

四个人站在他和房屋之间,都是思科纳弓箭手,一个中士和三个士兵。“巴达斯·洛雷登?”中士问。

巴达斯点点头。“是我。”

中士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向前一步。“你得跟我们走。”他眼中充满无比真切的恐惧,巴达斯看得出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

“好的。”他说,

“但是,”中士似乎没听懂,“我得奉命行事。”

“好的,”巴达斯重复了一遍,“我没什么需要带走的东西,直接走吧。”

他走到士兵中间,四人全部向后退缩——他们怕极了,他饶有兴致地想,是害怕我对他们动手,还是害怕自己不得不和我动手?说到这个,他们要是早来一个小时的话,确实有理由害怕。如果有必要,我会把他们四个都杀掉。

他考虑了一下要不要说出来,让他们知道自己运气多好。但最后什么都没说,而是伸手拿过离他最近那人手里的弓。他的动作很快,没有给对方防御的机会。

“别担心,”可怜的护送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赶紧说道,“只是专业兴趣而已。他们现在给你们发的就是这种装备吗?”

弓箭手点点头,想取回自己的弓。洛雷登把弓举到他够不着的地方,仔细查看起来。他把拇指指甲抵进弓背上一条很小的裂缝,那里有一根微微翘起的木刺。“幸好你最近没有开过这张烂弓,”他说,“不然的话,上弓臂会当场打到你脸上,下弓臂则会击中你胯下,你的朋友只能用门板把你抬回去。真是垃圾。”他补了一句,将弓的一端插进松软的土地,用力压住那根开裂的弓臂,直到它突然折断——断口呈现出参差不齐的斜面,全是长长的碎片和木刺。士兵无声而痛苦地注视着他。噢,天哪,这损失得从他的薪水里扣,我没想到这个,这规矩只有尼莎才想得出来,“我帮了你个忙,对不对,小伙子?”

弓箭手看着他,“是,长官。”

“你不用叫我长官,我只是个平民。“

“不,长官。“

“随你便吧,”他把两截断弓还给弓箭手,感觉自己像是个授予军功章的将军。“我以前是做这个的,”他说,“靠做弓賺钱。幸好这把不是我做的。”

“不是,长官。”

“不是说我做的就不会断,”他继续念叨,只为了听到自己的声音,“但不会断成这样。出现这种断面是因为有个蠢蛋做弓的时候直接削穿了年轮。这样的弓很容易拉断,而且没法补救。”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大屋,但忍住了,“摆弄这些利器,一点小小的疏忽就会酿成大祸,让你瞬间傻眼。”

十六

战争降临得有些早。如同许多早产儿一样,在降生之初,它前途未卜,性命岌岌可危。

第一场冲突发生在一艘科里昂货船的甲板上,当时正锚泊在琉卡斯海湾。交战的不是思科纳人,也不是沙斯特人。船主的名字没有留下记录,他本来准备驶往沙斯特,把自己的船租给基金会当运兵船。为了不白跑一趟,他装载了一百零六桶上等科里昂葡萄干,这东西向来能在沙斯特的集市上卖个好价钱。在码头旅店谈论船上的货物时,一艘琉卡斯沿海船的船长凑巧听到了,决定把它们据为己有。为了给自己的行为赋予正当性,他决定利用琉卡斯著名的中立法令——元老院和人民不会介入在其领土或海域上发生的任何军事活动——升起几个小时前颇有远见地从洛雷登银行代理那儿买来的银行船旗,宣布这是一艘思科纳私掠船。为了确保海岸巡防队绝对不会干预,他将自己的意图告知了距离最近的国家官员,也就是海关督察员。后者刚刚从科里昂货船船主那儿得了一笔丰厚的贿赂,作为一次马虎的货物检查的报酬(货物清单上写着船上无货),于是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派一名海关文员去通风报信。因此,当沿海船以骚扰敌军海运的名义靠近货船,宣布要没收葡萄干时,发现货船船体已经被松垮的油布保护了起来,以便防御抓钩。船员们全部站到了甲板上,拿着能找到的一切武器准备拼死一搏。

理智而善于投机的船长不愿意做这种生意,下令终止对峙,就此撤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货船追了上来。货船上有四个桑提亚船员,热爱十字弩,乐于远距离射击后撤的沿海船。一发弩箭射中了大副的腿,导致他翻过船舷栽进海里。为了救他,沿海船停了下来。货船乘机驶到它旁边,降下油布,做好了强行登船的准备。沿海船船长见状,立刻也组织了一支登船队,想着就算打起来,也得在别人的船上打。最后,一个叫瑟普伦·欧喀思的水手率先登上货船,用一把弯刀砍中了警卫的后肩,思科纳-沙斯特战争正式拉开序幕。

战斗没持续太久。琉卡斯人的武器更好,经验也更丰富,但人数只有对方的三分之一。因此夺船几乎是不可能的。狠揍一通,确保对手没心思考虑强登沿海船后,琉卡斯人便退了回去,降下洛雷登船旗,返回港口。双方都没有死人,唯一的重伤是个意外—— 一名货船船员看到对方登船了,慌忙躲进索具里,结果滑了一跤,摔在甲板上,磕到了后脑勺,最终失去了一只眼睛。在不同版本的记录中,这个人分别是科里昂的霍格·皮隆波、佩里美狄亚的米亚斯·科诺丁,以及岛民胡伊尔·拉芬。

一句话,这属于让严肃正统的战争背上恶名的那种乱斗。无组织,没目的,而且基本上毫无意义。消息传到沙斯特基金会后,他们立刻公告声明:不经过沙斯特航海与贸易院的批准,不得自称基金会下属船只。这么做不仅是为了防止琉卡斯事件重演,保障正常贸易,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毕竟,这场战斗会被人们视作战争的开端,他们不想让这么愚蠢的行为和隐修院的毕业生扯上关系。

长凳很不舒服,一向痛恨闲坐的巴达斯·洛雷登感到又累又无聊,并且非常想脱掉湿衣服烤火取暖。起身离开的欲望很强烈,但他没有这么做的力气,而且身无分文,无处可去。

最终,一个文员找到了他——他脑袋垂在胸前,像个在睡梦中死掉的人——并把他叫醒了。

“她可以见你了。”他说。

“哦,”巴达斯睡意蒙眬地回答,“好吧,走。”他站起身,跟着文员进了尼莎的办公室,里面只有她一个人。

“你好,巴达斯。”她说。

“你好,尼莎。我能坐下吗?”

“当然可以,你不用问我。要喝点热汤吗?”

这么说,姐姐躲在房间里煮汤,却把我关在门外。但他饥肠辘辘,于是回答:“好的,谢谢。”尼莎提起长柄汤勺,往一只木碗里装满热汤端给他。他倾斜碗沿,喝了一大口。是浓郁辛辣的鱼汤,味道不错。

“真好喝。”他说。

“食谱是沙斯特的,”她说,“他们那儿的人对一切都有研究。”

他点点头,又喝了一口。

“来点苹果酒如何?”她问。

“好,”他回答,“但我更想喝淡啤酒,如果你有的话。我刚才睡得不规矩,现在正头疼呢。”

尼莎微微一笑,给他倒了一杯淡啤酒。“做了好梦吗?”她问。

“不知道,”巴达斯回答,“我不记得了。只是睡觉姿势不对才头疼的,这我能肯定。”

“当然,这是你的事。”她说着在桌子后面坐了下来,十指对齐呈宝塔状,“这次我们要拿你怎么办呢,巴达斯?”

他看着她。“别问我,”他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别弄得太让人紧张就好了。你派的那艘船糟透了。”他打了个喷嚏。

“你得待在镇上。”尼莎说,“上次你差点出事,这次我不会允许你一个人四处乱逛了。免得你被一队斧枪兵抓住,带到沙斯特当人质。”

巴达斯缓缓点头,然后喝掉了剩余的湯。“这就是官方说辞?”他说,“好吧,也有道理。”

“还好我抢在他们前面想到了。”尼莎说,“毕竟,如果我这么容易就能找到你,他们也能。要找你的话,老家是个很明显的目标。”

巴达斯叹了口气。“和我讲讲你的这场战争吧。”他说,“照船上那些人的说法,你似乎十分重视。我猜这不仅仅是我之前卷进的冲突升级了那么简单。”

“对方要派六千个斧枪兵,”尼莎回答,“高戈斯坚持认为我们可以一战,我只能一直提醒他,那不是我们的目的。你记得父亲以前讲的那个故事吧,关于老头和一桶梨子的?”

巴达斯想了想。“老实说,不记得了。”

“噢。”尼莎看起来有些吃惊,“这么说,也许不是父亲讲的。不管怎样,是个好故事。从前有个老头,他有一棵好梨树,有一年,他收获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梨子。‘我不会把它们浪费在村里的集市上,’他对自己说,‘我要把它们带进城里,那里的人愿意为了好货出大价钱。’于是他把梨子放进桶里,把桶装进手推车,然后出发了。但他从来没进过城,低估了路上会花的时间,所以他只带了够吃三天的食物。五天后,食物吃完了,但他连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他饿极了,周围的沙漠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所以他打开桶盖,开始挑最小最酸的梨子吃。长话短说,他最后进了城,但是梨子都在路上吃完了。怎么样?”

“还不错,”巴达斯回答,“但不是父亲讲的。”

“也许吧,”尼莎回答。“总之,我不想让高戈斯为了赢得一场战争而耗尽我们所有的资源,就像老头吃梨子一样。再说最近的业务只能算凑合,并不是特别好。除非有明确的目标,否则参战没有意义。”

“这句我记得,”巴达斯说,“这是麦克森舅舅以前常说的话。”

尼莎摇摇头。“他确实经常说,但这句话是我小时候编的。你还记得他来家里做客吗?啊,你当然记得,你就是在那时告诉父亲你要离开家,加入麦克森舅舅的骑兵团的。”

“不过我没去,一直留在家里。”巴达斯回答,“直到父亲死去。”他突然不说话了,等了一会儿才开口,“原来他是从你那里学的。无论如何,仍然是句不错的格言。”

“谢谢你。”尼莎打量了他片刻,头略微偏向一侧,仿佛他是个字谜,而她马上就要解开。“你要么是成熟了,要么就是丧失目标了,”她说,“我希望是前者,但看着不像。看样子家里的情况和你想的不太一样。”

巴达斯耸耸肩。“告诉你一声,”他说,“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都挺好。你还记得他们俩吧?你的弟弟。”

尼莎皱起眉头。“谢谢你,”她说,“不过我早就知道了。我花了大价钱让人每个月向我报告他们的情况。你要是早点来问我,我就可以告诉你的,省得你回去一趟。”

巴达斯抬起头。“有意思,”他说,“你的探子是谁?”

“什么探子?这是关心家人。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是米哈斯·休旦——你记得吧?推着小车挨家挨户补锅卖杂货的那个人。”

“神啊,他还活着?他肯定有一百岁了。”

“七十七岁,”尼莎回答,“每个月他都去托诺斯的真现酒馆向店主报告,我的信使从西拉因返回经过那里时,店主就会把报告转交给他。为了确保他们不受伤害,我已经关注他们很多年了。”

“明白了,”巴达斯思考了片刻。“也就是说,你知道我给他们寄钱的事。”

尼莎点点头。“你从来都不擅长理财,巴达斯,”她说,“总是把钱往无底洞里扔。母亲以前也说过,你总喜欢用水去修补水壶上的漏洞。”

巴达斯摇了摇头。“这是我活该,”他说,“谁叫我盲目乐观,相信他们不会搞砸收钱这么简单的事情呢。”他懊悔地笑起来,“你记得住在哲奥斯灯塔那边的窝棚里的‘女巫’吗?她儿子常年给她寄钱,而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埋在地板底下,自己只吃萝卜和捡来的麦穗,穿着破麻袋。她觉得把钱存起来的话,以后遇到困难可以救急。等到她死了,人们把钱挖出来,发现起码有三百枚金币,足够买下一整座山谷。我在想,挥金如土是不是也比这强些?”

尼莎弹了弹舌头。“农夫拿着钱就像猴子拿着十字弓一样——肯定干不出好事来,而且很可能会惹来巨大的损失。对了,说到家里人,你还没问高戈斯怎么样呢。”

“嗯,”巴达斯说,“我没有。”

“他走了差不多一天了,去采购做桅杆的木料。他在制造商路破袭船,天知道我为什么允许他这么胡闹。我们根本负担不起,造出来其实也没什么用处。他应该后天就会回来。他回家的时候你不许离开。我受够你们俩之间剑拔弩张的状态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事情要忙。不是说你非得爱他不可,别惹出麻烦就行。我就这点要求。”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吗?”他说,“正如你刚才所说,我觉得我已经无所谓了。这样好了,他不来烦我,我也不会去烦他,这样就没人会受伤了,行了吧?”

“不行,”尼莎看他的眼神像是他任性不肯吃饭一样,“他要是心烦意乱,闷闷不乐,我可承担不起后果。他还得打仗呢。不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这么说来,还有另一件事。我女儿,她现在和高戈斯住在一起。我们正尽量不走漏风声,但她早晚会知道你回来了,到时候会更麻烦。噢,高戈斯说他现在能控制住她了,比以前好了很多。但我是她母亲,我了解她,知道她早就过了能够被改造的阶段。我不想把她关回监狱,但是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我得承认,她极其执着。”

巴达斯揉着下巴。“你会把她关起来,”他说,“有意思。关多久?永远吗?”

尼莎不耐烦地看着他。“暂时而已,”她说,“我只是接受了事实,她不适合放出来自由行动。这次我会安排得更妥善一点。我承认当初把她关进监狱是个错误,等同于给猫喂奶油。我认为她需要住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配备看护,确保她被照料妥帖、会好好吃饭,至少我们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需要这么做。至于之后我们搬走,我会再想更合适的方法。总之,只要你离她远点,就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了。”

巴达斯点点头。“一切都在控制之下,”他说,“那就没事了。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我想可以,”尼莎說,“目前我需要你留在银行大楼里——文员会给你带路的,你得花一段时间才能摸熟这里。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那完全取决于你。你已经到了能够自娱自乐的年龄了。但我不允许你不带护卫就悄悄溜出去。明白了吗?我的要求不多,”她补充,“你我都清楚,这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

巴达斯叹了口气。“随便吧,”他说,“不过,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要个能够干活的地方,还有一些工具和材料之类的。你知道的,我需要做点有用的事情,哪怕是错觉。”

“没问题,”尼莎回答,“高戈斯肯定会感激你为战争做出的贡献。他似乎对你的作品评价甚高,但我觉得他有点偏心。”

“我知道,”巴达斯说,“他一向心软过头。”

建立世界上最宏伟华丽的会堂,却将在这里举行的集会称为镇民会议,这是典型的岛民行事风格。

会堂是七十年前建成的,岛民们一向非常自豪,因为建造它所用的每一分钱都来自自愿捐款。不过,在这个将无法与邻居统一步调视为最大耻辱的社会里,所谓自愿捐款到底有多自愿,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工程一经开始、没办法停止之后,岛民们就以对待持续性问题的一贯方式对待它了:充分享受这件事。

很大程度上说,正是岛民将义务和责任转化为乐趣的能力造就了他们的独特之处,也给他们带来了独特的成功。这基本上是他们竞争欲的延续——如果有一个人给会堂工程基金捐献了二十枚金币,下一个肯定会捐献二十五枚金币,再下一个就是三十枚。商人们的荣誉便是每次远行经商归来都给会堂工程带去一份贡献:一桶彩色的马赛克锦砖,一匹红天鹅绒布,一支银烛台,一捆拥有美丽纹理的杉木板,一万根科里昂产的钢钉,一个佩里美狄亚来的石匠……当会堂终于宣告落成的时候,没来得及赶超死对头最近一次贡献的商人们纷纷发出愤怒而痛苦的嚎叫。据谣言说,会堂底下的地窖里塞满了一沓沓金箔、一包包发霉的金银线绣花布料,还有干结得如同石头一般坚硬的石膏粉,全都没来得及打开。如果把壁画从墙上铲下来装进板条箱,可以铺满整条商路。在这之后,人们的乐趣便转向了别处,捐献物逐渐变少,最终停止了。如今,人们再也没有心情观赏那些让人目眩神迷的马赛克砖,或者去注意那开阔得惊人的屋顶了。会堂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仿佛它一直都伫立在那里一样。人们只是将它看作举行会议的地方。与在露天场地举行会议相比是个进步,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文纳德·奥泽尔在镇民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堂,但差点没找到座位。沙斯特希望能租下七十条配备船员的船,用以和思科纳作战。消息已经传遍了全岛,就像关于免费啤酒的谣言一样,一开始近似真相,最后发展成了只要你拥有比汤碗更大的容器,就能从基金会金库大捞一笔。最后,他总算在第七排一个肥胖的油灯批发商和一群大概同属鲱鱼商联合会的愁苦老人之间找到了位置。

过了很长时间(坐在鲱鱼商旁边,时间流逝得很慢),会议发起者走上演讲台,做了自我介绍,并说明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的,沙斯特方面确实有意租用船只,主要需要可以用来运兵的大型运输船,但也想要几艘轻快的独桅纵帆船用于护送。作为岛上的基金会官方代表,会议发起者有权接受来自个人、商会和公司的投标。有意者需要撰写投标书,送到位于小市场的基金会总办公室,招标结果会在三天之内公示在广场上。还有什么疑问吗?

文纳德深吸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我有话要说。”由于低估了会堂传声效果,这句话说得很大声。所有人都盯着他。

“我有话要说,请听一听。”他用小声重复道,“我叫文纳德·奥泽尔,你们可能认识我的父亲胡伊·奥泽尔。我要说的是,我有个妹妹,她正被洛雷登家族的人拘禁在思科纳岛上。我不知道原因。不久之前,管理洛雷登银行的那个婊子把我们俩召了过去,扣留了我妹妹,命令我在两天之内离开思科纳。这件事对大家的影响不用我说了吧。如果不能自由决定去留,还要被人欺侮,我们的生计就岌岌可危了。显然,我的想法不够冷静,毕竟被扣留的毕竟是我妹妹,我都快急疯了——你们也想象得到。但是,在你们说‘真不幸,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之前,我希望你们想一想:如果听任事情发展,就等于告诉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和恶棍:我们无法自保。如果你觉得这是经商之道的话,我得告诉你,我不同意。总之,”他补充道,“我说得够多了。总之除了钱之外,我们还有其他帮助沙斯特的理由。既然我们打算这么做,就应该要求沙斯特在与思科纳议和时把释放我妹妹当作基础条款。”

文纳德坐了下来,会堂里出现了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一半是怜悯,一半是难堪。最后,第十一排有个人站了起来。文纳德不认识他。

“其实,”那人说,“刚刚的发言者——我恐怕没记住他的名字——所持的观点也有道理,或者说至少有一定道理,我不太清楚他想要说明什么。事实上,我很确定他本来想说的和这个观点没关系,但它仍然有价值:我们都是商人,生意人,这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都住在这座小岛上,因为有大量优良船只,外界没人敢找麻煩,在岛上也没有人对我们发号施令。因为在过去的两百年间,我们已经证明了这样的社会既不想要、也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政府。这样好极了。”他愉快地说,“就算能随心所欲,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定居,我们仍然会选择在岛上做商人,因为其他生活远不如这样好。想想吧,邻居们。仔细想想。”

他停顿了片刻。四周鸦雀无声。

“而现在,”他接着说,“沙斯特的朋友来了,提出要用大笔的钱租用我们的船只。这听起来很棒,不是吗?和你们说吧,我一听到传言,就像松鼠蹿上树一样飞快地赶了过来。我有两艘船,一艘是巨大的木材货船。假如哪天我能找到一块够大的礁石把它撞沉的话,就能提出巨额保险索赔,但除此之外它没什么用处。另一艘是航行起来和打水漂一样轻快的小独桅帆船,载货量和我衣兜的容量差不多。这些好心人愿意每个月付给我的钱,比我一个季度的收入都多。但是,我思考了一下,想和大家分享我的看法。我关注的重点是,沙斯特要租我的船去打仗。

“别误会,如果沙斯特和思科纳想要互相伤害,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如果他们需要购买货物,比如木材或者铁矿之类的,我会很乐意卖给任何一方,同时做两方的生意也行。稍微看长远一点,如果思科纳被狠狠教训一通,我会非常高兴,因为洛雷登银行的经营方针是分散投资与扩张发展——朋友们,让我为你们翻译一下吧,这就意味着干涉我们的生意,生产低价货物,供应给他们自己的贸易联合会成员,以此削弱我们的竞争力。我不喜欢这种局面,政府插手商业就像是狐狸开养鸡场一样。所以,如果思科纳遭了殃,你们肯定会看到我帽子上插着石南花喜气洋洋地走来走去。”

人群发出一阵笑声。发言者等到笑声消失,继续说了下去。

“但是,”他换了一个强硬的语气,“我认为这就是问题所在。假如我们插足这场战争,而沙斯特输了,这样对生意有好处吗?我不觉得。那样我们就再也无法踏上思科纳岛半步了。好吧,也许你会说,这不太可能发生,有什么可担心的呢?这也没错,可要是插足了这场战争,然后沙斯特赢了呢?情况会变好吗?拜托各位想想吧。要是那样的话,人家会怎么看待我们?在别人眼中,我们岛民和沙斯特结成了联盟,一起对抗了思科纳。迄今为止,我们不论去哪里,都是独立身份,所以没人找我们的麻烦。我们是优秀的交易对象,做生意公平可靠,货物最为低廉,欺压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导致失去日后做生意的机会,差不多等于把钱放到麻袋里直接往海里扔。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开始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府一样行动,接下来会怎样呢?岛国加入沙斯特一起对抗思科纳。岛国要求思科纳释放人质。我不用明说了,邻居们,我想你们不需要我解释就能理解。

“行啊,你可能会说。那我们该干什么?抵制沙斯特的提议?因为对别人看待我们的方式抱有不明不白的恐惧,就拒绝一笔高利润的生意?听起来不像个好办法,是吧?假如你乖乖抵制了提议,却看到隔壁邻居没有因为政治因素而耽误生意,和沙斯特签了长期合同,你又会怎么想?

“所以就这么办吧。我要感谢艾希莉,她姓什么来着——佐希思,没错,艾希莉·佐希思——以及沙斯特银行财团的其他成员,各位如果想把船租给他们也尽可去租,没有问题。但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向基金会示威,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会选择阵营,不会向外界求助或者求和,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国家,只是刚好住在同一个地方,又大多做着同样营生而已。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提起这个人的妹妹,一个字都不能提,尤其是不能干涉其他政府的内务。抱歉,邻居,我真的很同情你,但我的看法就是这样。不冒险外交,不选择阵营,不进行道德支持,什么都不做。那些都不关我们的事。”

文纳德愤怒又困惑地离开了会议。在议程最初,除了和思科纳有大量生意往来的小部分商人之外,似乎所有人都赞成与沙斯特做生意(后来他发现那个发言者也是其中之一,其他参会者在他开口之后就猜出来了)。会议结果是,沙斯特的代理人得到了一番颇有侮辱性质的说教,以及大量签好的租船合同,之后会一起转交给总部。在那个发言人的鼓动下,没人提到个名叫维特里丝·奥泽尔的女孩。

文纳德回到家,摔上门,走进账房。文员们正在誊写信函,用方格棋盘算账。他心情差极了,对两个文员骂了脏话,其中一个的罪过是不等天黑就点灯照明,另一个则是放着仔细削削还能再用一小时的旧笔不用,反而去罐子里拿新的。房间里鸦雀无声,气氛绷得紧紧的。这时,看门人进来报告艾希莉·佐希思前来拜访,要见老板。

“你放心,”艾希莉说,文纳德给她倒了一杯加了薄荷和碎肉桂的蜂蜜热酒,“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忙的。你知道尼莎想干什么吗?”

文纳德摇摇头。“但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更正道,“我隐约知道这一切和我们上次在城里涉足的所谓的魔法有关,牵涉到老亚历克修斯和巴达斯·洛雷登。也就是说,”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即使有人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可能听懂。”

艾希莉点点头。“我懂,”她说,“我也不确定自己相不相信那种东西。我肯定会尽我所能让维特里丝得到释放。我可以给总部写一份报告,在里面强烈暗示:只要如此这般一番,岛民就会坚定地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他们上钩应该不难。他们完全无法理解岛上没有政府这回事,宁愿相信这里有一个暗中操控一切的秘密阶级,而这个阶级表面上公开中立,其实暗中希望人质获释。这一套很符合他们虚构出来的那种阴谋论。但就算沙斯特相信了这一切,我也说不准事情会怎么发展。显而易见的是,他们想全力一战,彻底除掉思科纳,所以没人会对和谈产生太多兴趣——除非高戈斯·洛雷登让他们吃几场大败仗。很抱歉说这种悲观的话,但如果让你期望过高就太残忍了。”

“请尽力而为吧。”文纳德一边给自己杯中加满,一边说,“我只能指望意外得到什么重要的军事情报,以此和尼莎·洛雷登交换人质了。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能做什么。但要找到她不知道的信息,可能性实在太低了。那女人真难办,艾希莉。我觉得她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

“我会努力的。”艾希莉拒绝了他再次给自己倒酒,“至少,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应该能想办法给维特里丝送信。”

文纳德终于露出了微笑,这是许久以来的第一次。“谢谢你,”他说,“我今晚就写信,明天一早交给你。至少可以让她知道,我没有把她忘了。总之,”他勉强说,“这件事就说到这里吧。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思科纳真的像大家说的一样败局已定吗?”

艾希莉打了个含糊的手势。“你自己算算就知道,结果一定是那样。”她说,“六千个斧枪兵对抗——多少来着,七百个正规军弓箭手,再加上高戈斯能强征到的士兵。就算不是管账员也能看出这种兵力差距。不过另一方面,”她看向窗外,“从之前的情况看,也许人数并不是那么重要。高戈斯击败沙斯特突袭队太多次了。倒不是说他是什么军事奇才,只是突袭队犯了太多愚蠢的错误。”她微微一笑,“我们佩里美狄亚有句老话,据说出自巴达斯的舅舅麦克森将军:一百场决定性的战争中,九十九场都是输家打了败仗,而非赢家靠自己的能力取胜。战略之道只是设法让敌人自掘坟墓的同时,尽量避免己方犯错。到目前为止高戈斯一直是这么做的,效果相当好。不过胜仗打得太多导致敌人发动全面战争,这或许是个错误。我觉得高戈斯可能会取得一两次大胜,杀死大量斧枪兵,但这样只会引来沙斯特更猛烈的反扑。”她摇了摇头,“这是一场好戏。我认为他唯一的胜算就是用一场胜仗让沙斯特派系局势大乱,但对他来说,那很可能也是自取灭亡。”

墨水里又落满了灰,水笔用旧了,四处溅墨。羊皮纸碎片已经被重复使用了太多次,刮出了破洞,有些地方被墨水洇透了,导致字母看上去就像一棵棵覆盖着苔藓和藤蔓的树。油灯的灯芯也该换了。但玛基拉仍在坚持书写,因为书法测验的分值是七十分(不管内容如何,只要字迹好看就能拿分)。这个高分也许可以抵消必然会惨不忍睹的应用几何考试。而只有在学位测验里拿到好成绩,她才能进入三年级的一等线……

水笔的笔身上破了个口子,边缘将她中指的第一个关节和指甲侧边磨破了皮,疼极了。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让皮肤变得坚韧一点。也许可以抹点什么药膏。好像生谷物酒挺管用,之前在哪儿读到过来着。不过知道这个也没什么用,因为她手头没有生谷物酒。她记得自然哲学课①的实验上用过这玩意儿,那个总是在储藏室里“一不小心”撞到她的圆脸男孩(他叫什么来着?不记得了)不就是自然哲学系的二年级学生吗?

她眯起眼睛,看着正在摘抄的这一页。正文十分清晰,使用的是约一百二十年前的粗体连写字,出自佩里美狄亚的商业誊写店里某个懂得如何排版的抄写员。书里的评注才是问题所在。它被潦草地写在正文的空隙里,有时从右往左,有时从左往右,其中布满用来节省空间的学术缩写,写字用的笔尖已经被削得细如发丝。马克罗认文有误,对比优西《论哲》23章34-60行。但《概括》9章17行及后注对赛伦相反,最好不同抄本——这些字全部挤在同一行正文上方的空隙里,最后几个词由于位置不够,写到了纸页边缘,就像一排花梗上的蚂蚁似的顺着句子末尾一路向上爬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至少没有在空隙里塞进三四代学者的不同评注,让正文也变得难以辨识,叫人读起来就像刚识字的小孩读字帖一样既缓慢又痛苦。

马克罗比乌斯认为此段文字内容错误百出,她谨慎地转写。对比优西比乌斯的《论哲学》,23章34-60行。但是也要注意《概括综述》9章17行以及其后的评注里对赛伦提乌斯的相反观点,最好阅读不同版本的抄本。好吧,她想,这样有意义吗?饱受关注的正文只不过是两个死了四百多年的学者之间的斗嘴罢了,争论内容还是关于某个很早就被公认的、既怪异又粗糙的理论中一个很小的细节。大概有意义吧,否则她为何要坐在这里,把内容逐字摘抄到从风箱修理铺那里搜刮来的羊皮纸上,隐隐盼望着这样就能加强记忆呢?它有意义是因为那些制定考试的人认为它有意义,而他们这么想是因为他们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一样坐在这座图书馆里,盯着这本书。这似乎是评判一切的唯一标准。不过她还是好奇,上一次有人不是为了二年级学位测验来借阅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两百年前?还是三百?

她看着面前的纸页,思考着正文里的下一行内容。又是那个愚蠢又偏激的文员,在断言同样的本质在同样的时刻同属有形和无形的时候,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没错,他的无知与愚蠢让任何学者都不屑于理会他的意见。因此——

玛基拉打了个哈欠,抬起头来,直到窗外的景色映入眼帘。外面天气晴朗,空气清新,在深蓝色天空的衬托下,思科纳岛慑人的轮廓显得十分清晰。敌人显然就潜藏在那里,他们是黑暗和邪恶的最新化身,永远等待着弱者、无助者与不乖乖吃饭的坏孩子。敌人的距离如此之近,和她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峡,这让她觉得不安。她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凝视海水,想象影子般的柳条艇掠过暗色水面,矛尖和头盔边沿在孤星的微光下发出闪闪寒光——这样下去她的学位测验肯定不及格,只能回家去了。噢,让思科纳见鬼去吧,谁让它既和基金会打仗,又干扰她复习!

她没有抬眼,因为她知道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不是真的,她又进入了那种非自愿的课外幻象之中(要是能把它们算进年终成绩里就好了——可惜不行,而且,要是现在头疼起来的话,就太不方便了……)

“玛基拉,”亚历克修斯说,“抱歉,我打扰你了吗?”

“有点。”她回答道,尽力掩饰自己的愤慨。毕竟,亚历克修斯教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学者之一,她应该感到骄傲——

“你学习太辛苦了,”他说,“而且睡眠不足。如果考试的时候睡着了就有意思了。别笑,我有个朋友就这么干过。为了应对那一门科目,他勤学苦读了一整年,最后只来得及在试卷上写完自己的名字就睡了过去,直到监考官摇醒他,拿走白卷。之后他就放弃哲学做起了红酒生意,收入颇丰。要是他没有在城市陷落的时候死掉,现在还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大概在破城的时候就死了,这很有可能。你在读什么?”

“维特西斯的《论朦胧》,”玛基拉回答,“卡纳迪博士说这是理解新书册主义的关键所在。”

“他说的没错。”亚历克修斯说,“可我恰好知道他从没读过那本书。噢,他读过《节录》和《汇编》,它们包含了你需要知道的一切,但他亲口告诉过我,人生苦短,何必浪费时间去读《论朦胧》那倒霉玩意呢。我以前倒是读过——当然,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说实话,我半点也没读懂,所以重新回去读了《汇编》,但又觉得《汇编》条目里提到的要点在原书里根本没出现过,所以又从头读了一遍《论朦胧》,结果发现我的感觉是对的。书里所有极具突破性的重要观点都是某个编撰《汇编》条目的小文员编造的,根本不是出自维特西斯之手。”

“噢,”玛基拉大惊失色,“但《评注》里说——”

“哎呀,”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评注》是在二百年后成书的,目的是在承认《汇编》里的结论的基础上,从原文里找出晦涩不明的部分,解读成《汇编》的灵感来源。作为学术著作来说,颇有想象力和创造力。侧面证明了只要下定决心,就什么都能做到。”

“噢。”

“但是,看在老天的份上,考试的时候可别这么写。”亚历克修斯说,“不然他们会当场判你不及格。”

“噢……”

“这么做也是应该的,”亚历克修斯继续说道,“因为你在课上学到的是,维特西斯提出了维特西斯的朦朧法则。考试就是为了测验你是否掌握了课上的知识,而不是你自己在梦里构想出来的理论。毕竟,《汇编》作者得出的结论既正确又重要,何必在乎它们具体出自谁手呢?“

“大概是这样吧,”玛基拉皱着眉头回答,“但是这样好像不公平。”

“是吗?”亚历克修斯耸耸肩,“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公平的事。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跳过书里剩下的部分,直接去读《汇编》。毕竟,像卡纳迪博士那样卓越的学者,意见总不会错的。”

玛基拉看了看他,然后顺从地点点头。“我听你的,”她说,“但我还是觉得——”

“再过三十年它就会被消耗殆尽了,”亚历克修斯打断了她,“我指的是你的独立思考能力。这种东西就像年轻人油腻的皮肤和痤疮一样,长大了就没了。而且,无意冒犯,我这次来并不是想和你讨论维特西斯和学术造假问题的。顺便一问,你不介意我坐下吧?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实体,但是在幻象里腿抽筋仍然很疼。”

“噢,抱歉。可以的,请坐下吧。”

亚历克修斯在桌子边缘靠坐下来。“这样好多了,”他说,“现在,谈谈正事吧。我们是死敌。”

玛基拉吃了一惊。“但这不可能,”她说,“真的,我绝对不会——”

亚历克修斯举起一只手,手心对着她。“我知道,我知道,”他说,“但这不是由我们决定的。你瞧,这都是因为战争啊。我们俩就像——哦,怎么说呢——就像两座高塔上的攻城炮,隔着海峡遥遥相对,随时准备着轰击对方,将对方的城市变为废墟。相信我,真的是这样。我是被强行带到这里的——我是指思科纳——而你则受到了含蓄的鼓励。在正常情况下,你要么会被恐吓,以至于再也不敢使用天赋,要么被直接勒死。这都是为了这场战争。”

玛基拉凝重地看着他。“我不太喜欢你这么说,”她说,“不过我觉得关于我的事情是你弄错了。我们明明有卡纳迪博士这样的人,为什么还需要我呢?”

亚历克修斯轻笑出声。“卡纳迪是个挺好的人,也相当聪明,但让他操纵元理等于让我长出翅膀飞上天。他要那么做,只能通过一个天赋者来达到目的,就像尼莎·洛雷登利用我一样。”

“噢。”

“因此我就想,”亚历克修斯说,“我们俩为什么不达成协议,也就是私下签订和平条约呢?因为很快就会有一天,你会进入一场幻象,来到战争的决定性转折点,看着两个不同的未来。我想不出具体情景,也许是一个士兵站在门口,也许是一个工程师正在调整投石机,或者是一个将军把头探出战壕查看外面的情况。这些都有可能。到那时,你就需要做出决定,选择接下来该发生什么。举例说吧,你决定让门口的士兵一看到敌人就逃之夭夭,而不是坚守阵地等待增援;或者让工程师在瞄准时考虑风速,额外预留两度的提前量;或者让将军改变念头,免得他被敌方弓箭手射死。当这一刻到来时,我希望你有意识地不去做任何选择。关闭你的头脑,大声说:“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都这么做的话——”

“抱歉。”玛基拉说。

“什么?”

“抱歉。”她重复道,“请你别误会,但如果我们属于对立阵营,而我不做选择,我怎么确保你也不会呢?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糟糕,”她可怜巴巴地说,“如果我按照你说的去做了,不就是在伤害己方的同时帮助了你们吗?而且,我确实想让沙斯特赢得这场战争,这么想没有错吧?我是说,在战争时期,不是该尽力帮助自己一方获胜吗?”

亚历克修斯眯起了眼睛。“但他们在利用你,”他说,“就像尼莎在利用我一样。你肯定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不介意的话就没事。”玛基拉回答,“是的,战争确实可怕极了,我真希望不用打仗,因为我有很多朋友都会参军,其中有些会死掉,或者受重伤,后者可能更糟一些,因为他们只能缺眼睛少胳膊度过余生了。但就算我不帮忙,战争也不会消失,只会减少我们的赢面。如果我遵守约定,你却食言了呢?那样我真的会伤害到自己一方——”

亚历克修斯恼火地看了她片刻,然后站起身,扬起手,狠狠地拍在她脑袋侧面。这时他不再是亚历克修斯了,而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玛基拉虽然从未见过她,却知道她是尼莎·洛雷登。她试图躲避,但尼莎紧追上来,手里多了一把刀。在她身后,玛基拉看到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满脸惊恐,但是一动不动。她只来得及逃到门口,尼莎就伸手抓住了她的头发。她尖叫起来,试图用手挡开向她劈来的刀。她感到刀刃划伤了手指和手掌,割开了她右手的指关节,但那感觉并不是疼痛。更像是某种可以通过身体和头脑同时感受到的恐惧。她又开始尖叫。尼莎避开她胡乱挥动的双手,刺进了她肋骨下面。她的父亲在山上果园里抓住兔子、给它们剥皮的时候,也是从这个位置下手的。刀子嵌在体内,让她有一种被侵略的感觉,一件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东西——

她坐在凳子上,看着窗外远方的思科纳岛,双手紧捂着腹部,仿佛想堵住肠子,免得它们掉出来似的。碎羊皮纸散落得四处都是,墨水瓶也弄倒了。

“你在干什么?”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图书馆员敏捷地上前几步,在不断扩大的墨水渍染到那本《论朦胧》之前把它抢救了下来。“看在老天的份上,小心点,这本书是无价的。”他对她怒目而视(不久前有人也这么瞪过她,但她记不得是谁了,现在头很疼),然后叹了口气。“你睡着了,”他说,语气缓和了些,“然后打翻了墨水瓶。我猜你是二年级学生吧?”

玛基拉点了点头。

“为了学位测验埋头苦读,睡眠不足。”图书馆员继续说,“好吧,你不是第一个。走吧,我要把这里打扫干净。上床睡觉去吧。你这样会威胁到无辜的书本。”

亚历克修斯猛然惊醒,睁开双眼。

“你睡着了,”尼莎·洛雷登像个贴心的女儿一样宽容地笑着,“话还没说完呢。你正要和我解释帕拉泽加斯的同时位移论,就突然睡着了,像一根被人吹灭的蜡烛。”

“是吗?”亚历克修斯伸手捂住脑袋一侧,那里砰砰作响,就像铸造厂里不停敲打的杵锤。“我真是太失礼了。”他说,“我向你道歉。肯定是因为年纪大了。”

“没事的,”尼莎说,“这里很暖和,你又吃了四块肉桂蛋糕,难免的。”她站起身,拿起刀来。“我再给你切一块。”她说。

十七

思科納深山中的村庄都是这副样子:红砂岩房子,生满苔藓的灰色茅草屋顶,遍布车辙的泥泞街道,敞开的房门,无处不在的鸡和小孩……不同的是,这里距离沙斯特城不到十二里,村民都是被基金会压榨的农奴,而不是洛雷登银行幸福的客户。此时,他们还没想过扔下镣铐,加入这场能解放自己的伟大战争,但似乎也快了。当然,前提是他们清楚做什么才对自己有好处。

带来解放的是莫罕·巴尔中士,军龄三十年。进入思科纳弓箭手队当教练员之前,曾在无数正规和非正规军中服过役。他对组织一场革命没什么经验,脾气也不太适合这种工作——太多烦琐的交涉,太少下令和遵命的机会了。事实上,他有种不妙的感觉:这些即将扔掉镣铐、奋起反抗的农奴其实只希望他赶紧滚。但这是不可能的。

村民又在开会了。村口有一家破旧不堪的无名小旅店,巴尔中士坐在旅店门外的长凳上。

手里的苹果酒是店主赠送的(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至少跟店主的短暂交流中,对方不曾提过价格的事情)。天气比平时要暖和舒适些,他也没什么别的事要做。服役中的士兵总能抓住机会,尽可能享受难得的安宁。

“道理很简单。”一名村里长者说,“他们来了,基金会肯定是知道的。无论我们怎么想,在基金会眼里都洗不脱卖国贼的罪名了。所以为什么不照他说的做呢?反正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而且说实话,我们别无选择。”

人群发出一阵嘟囔,这是直面残酷真相的反应。

“我们可以澄清啊。”一个站在最后面的人回答,“把这些家伙抓住捆起来,送到基金会去,告诉他们这里发生了什么,请求基金会尽快派押送队把他们带走。这样做的话,他们怎么可能指控我们叛国?”

先前的发言者摇了摇头,“没有说服力的。”他说,“他们觉得这就像传染病一样,一旦你接触了敌方,就可以认定你已经叛变了。对于基金会来说,我们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我们要么反抗,要么顺从地被抓去当苦力,或者被吊死在路边的树上。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可能没想到。抓住那些人说起来轻松,你要真去试试,我倒想看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你没发现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不是偷你家苹果的小孩吗?”

“太好了,”又有人说,“无论怎么选,我们都死定了。还不如去山里躲起来,等这群疯子自相残杀完之后,再下山偷他们的靴子。”

巴尔中士微笑起来,喝完了剩余的酒,起身打算活动一下腿脚。他禁不住想,自己是不是没能好好利用这次任务带来的大好机会:远离军营,随心所欲,不受上级军官的管束,没有争斗,身处一个有酒也有女人(应该有的吧,虽然还没见到)的村子里。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轻松不起来。

他走到山坡顶,俯瞰村庄,朝沙斯特城的方向望去。他和城墙之间还隔着一座更高的山,倒是正好眼不见为净。能看到的只有附近唯一一条大路,外来军队要是不想在沼泽和石崖地带跋涉,就只能通过那条路进入村子。出于本能习惯,他开始构思防御计划。他有十二名弓箭手,应该在他下方大路两侧的树林里各安排六名,那些本地征来的士兵(简直是个笑话!)埋伏在用马车和木桶制造的路障后面。另有一队预备队藏在半山腰的岩石后面,可以闪电般地冲下来,突袭敌人后方,结束战斗。就算他此刻是在营房地板上用卷起的毯子当山头、水壶当树、腰带当路模拟作战,也设计不出比眼下更适合以少胜多、易守难攻的地形了。

他皱起眉头,打了个冷颤。盼望打仗挺不吉利的。明智一点的话,应该多想想撤退方案才对,比如如何迅速返回他们的船所在的水湾。所幸的是,撤退路线很简单。只要及时动身,他们就可以绕过远处的山脊原路返回,在敌军抵达村庄前就能完全撤走。巴尔中士摇了摇头。不如就在这座山上安置一名哨兵,再派一个人在村子里等信号。这样一来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绝对保险。

弓箭手维宁和布欧对分派给他们的任务不太满意。但巴尔解释,之所以选他们就是因为他看他们不顺眼,存心想让他们到山坡上傻坐着,没法在村里放松休息。于是他们认命地站岗放哨去了。巴尔则坐回旅馆门口,查看村民会议的进展。他们当然还是在绕着圈讨论同样的悲惨事实。巴尔打了个哈欠。他现在真的无事可做了。他的任务是在珊特因组织反抗军,给那些所谓好战的起义村民提供二十来把质量稍逊的白蜡木平板弓和少许的箭,授予他们射箭及打仗的技巧,激励他们求胜的士气,然后打道回府。现在第一阶段都还没完成,他怀疑已经落后于预定进度了。

早晨变成午后,暖和的太阳和不算难喝的苹果酒加在一起,令他昏昏欲睡。他正要把脸埋到臂弯里做美梦时,却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于是抬起了头。

“布欧?”他嘟囔着,“我不是叫你——”

“他们来了。”布欧打断了他,“四十个人,刚出现在大路上。”

巴尔花了一秒左右才听懂布欧的话。“好,”他说,“没事。给维宁打信号让他回来,我去集合其他人,我们立刻动身。”

维宁赶到时风尘仆仆,喘着粗气。巴尔朝远处的山坡望了望,下令撤离。这时,他意识到对面开会的村民不知何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他。

“他们是不是来了?”有人问。

巴尔不太自在地回答,“没错。”

“而你们要走了。”

巴尔皱起眉。“是的,我们要走了。”

先前那个发言理智的人猛地站起来,走到巴尔面前挡住去路。他的表情混合了生气和害怕,“你们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他说,“他们会把我们杀光的,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巴尔想了想。“抱歉,”他说,“现在说这个太晚了。你们四小时前就该听我的话,而不是坐在那里吵架。”

四五个村民簇拥过来。“你们不能扔下我们,”其中一人抗议道,“出这种事情都是你们害的,得救救我们啊。”

“算了,”另一个人说,“就算他们留下来打败了那些人又能如何?他们走了之后,明天又会有一波人顺着大路过来,我们还不是会被杀光。要我说,趁现在还有时间,我们赶紧进山。”

“他们不是有船吗?”有人插嘴,“干脆去思科纳算了。喂,那边的,你们的船能装下我们吗?”

巴尔扬起手示意众人安静,但毫无用处,于是他扇了离他最近的人一巴掌。那人失去平衡,坐倒在地。这让所有人闭嘴了。

“都听着,”他说,“谁也不能上船。你们要做什么跟我没关系。爱打就打,不打就投降,或者逃跑。我们要走了,你们想怎样都行。”他突然想起这次任务是有外交性质的,在最后加了一句:“祝好运,”

四下安静了一会儿,随后,最先开口的那人把双手抱在胸前,“我们要打,告诉我们该怎么做吧。”

“别碍我的事,”巴尔回答,“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出于某种原因,这句话起到了和期望相反的效果。村民们围住了他,一边愤怒地叫骂,一边挥舞胳膊。现在可好了,他脑子深处一个微小的声音说,第一阶段完成了,第二阶段是什么来着?“好好好,”他听到自己说,“我们留下,你们散开点,免得我手下的人和你们动手。”情绪高昂的村民们退后了些,死死盯着他,眼巴巴等着下一句话。一打弓箭手加上一群傻子,要对阵四十名斧枪兵,后果简直不敢想。

“好。”他又重复了一遍,“第一件事,武器。哪些人有武器?”他等待着,没有人动。“行吧。那先去找些尖锐的、趁手的东西来。动作快点,给你们两分钟,快去。”

这句话至少让人群散开了。巴尔回到自己的士兵面前。“听我说,”他说,“这群人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们还是得靠自己。赢面不大,但我们占据地理优势,还能打他们一个猝不及防。维宁,你记得之前放哨的位置吗?带五个人跟你一起去,等我的信号放箭。布欧,带人跟着他走,到路边的林子里。每个人只能放三四次箭,不可能更多了。这是你们全身而退的唯一机会,所以看在老天的份上,一定要打起精神。前三轮射箭必须要放倒他们至少一半的人,以你们的能力来说不难。好了,去吧。”

他们沉默地散开了,留他一个人站在村子中央。真他妈棒,他恼怒地自言自语,现在真的要开打了。之前不该想那些不吉利的东西的。不过打就打吧,反正我们占了地利。

他审视了一下村里提供的兵力。二十六个村民,七把伐木斧,一把真材实料的沙斯特军用斧枪,十二把干草叉——对于偷人家一打洋葱塞进衣服里,然后拼命奔逃的十三岁小孩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干草叉更可怕的武器了——六把十字镐,还有一把铁锹。这些破烂加在一起,简直是给敌人送上一场屠杀。不过,先看看有没有希望吧。“拿斧子的,拿斧枪的,还有你,那个拿叉子的大块头,你们知道哨兵在哪儿吧?从那里往坡下再走几百码,有一大片岩石。你们赶快过去躲起来,别被路上的人看见。能做到嗎?”

拿斧子的点点头,“没问题。”

“很好,”巴尔说,“既然如此,就由你带头。听好了,等我的信号,以最快的速度下山,从背后包抄敌军。信号就是这把号角三声短鸣。”他说着,拍了拍别在腰间的铜号,“打起精神来,切记,没听到信号不要轻举妄动,照我说的做就不会有事。”

突击队(这就是我的精兵,哦,老天爷啊)轻快地出发了,剩下巴尔和十八个农民。其中有三个是不超过十七岁的男孩,还有四个是头发灰白或根本没有头发的老人(但感觉他们可能是这堆人中战力最强的)。其余人的年龄难以判断,这是只有农夫才能达到的境界。对他们来说,一旦童年和求偶期结束,之后的生命就只剩下工作和死亡。他们吃苦耐劳、身强体壮、意志坚定,但根本无法与训练有素、顶盔贯甲的斧枪兵匹敌。噢,好吧。他们只是装饰而已,唯一的作用,就是把斧枪兵吸引到十几个思科纳弓箭手的射程内,也就是七十五码或者更近一些。运气好的话,战斗开始时刚刚煮沸的热汤,在他们凯旋归来时还能是温热的。

没时间设置路障,这意味着中军毫无掩护,敌人可以数清他们的人数。如果对方够聪明,还会注意到这队人中没有弓箭手。他一边布好阵线,推搡着吓坏了的农夫,让他们尽量组成阵型,一边努力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没规划出什么名堂,只能径直沿路回村,或者往山谷逃,祈求敌人不会追击。那些该死的吝啬鬼,这次任务应该派一个军官的,而不是中士。

斧枪兵很快就出现了。起初只是远处的斑点,接着变成一个个人影,到最后每个人的面容都清晰可辨。在他身边,村民们一动不动,盯着迎面而来的敌人,仿佛在看一群从海里走上沙滩的怪物。但在巴尔眼里,斧枪兵没什么特别的。在军队里待久了,就会觉得所有的士兵都是一样的,行为举止也没区别。这么近的距离,犯下把敌人当成人类的错误是情有可原的,但依然很愚蠢。当一个人披上用钢铁、皮革或厚棉垫制成的第二层皮肤,他就不再是人了。人类的特质、寻常的规则也不再适用于他。巴尔调整了弓的弦高,检查了弓弦位置,从腰带上的箭袋里取出一支箭,小心架在箭台另一侧的搭箭点上。他在弓上加了几磅的力气,检查了一下双脚站位,然后扫视敌人寻找目标。最前排正中有一个高个子,比两边的人都高出一个头,显然是今天第一箭的最佳人选。巴尔眯起眼睛,试图估算距离。他一向不擅长这个。唯一能让他有点把握的测距办法就是反复估算:在树林和田野找个合适的靶点,后退五十或一百步,想想在这个距离上的人脑袋和身体会有多大,然后反复试射,摸索着调整仰角和风力偏差(预留误差量),直到四箭中能有三箭中靶为止。拿不准的时候就射高一点,这样就算没有命中目标,仍然有机会射中目标后面的人。他平常就靠教授这些基础知识为生,应该不会有问题。

高个子离他大约九十码的时候,巴尔以四十五度角抬起弓,左手前推,右手后拉,直到右手食指尖擦到嘴角。他略微调整了开弓的高度,目光顺着箭杆越过破甲箭头,瞄准目标,再将箭头抬高一寸,左手又向前推了一点,直到他感到肩胛骨夹紧了脊梁处的皮肤。随着手指自然放松,箭疾飞而出,弓弦则猛地弹在左手护腕上。他保持姿势静立了半秒钟,然后一边伸手去拿下一支箭,一边去看自己的成果。

高个子男人还在,但他后面那排出现了一些骚动,因为大家不得不绕开一具倒下的尸体。射成这样就不错了,就像工程师们常说的那样:做政府的活儿,差不多就行啦。在向树林里的弓箭手发出信号之前,他还有时间再放一箭——

伴随着飞溅的泥水和滚动的石块,他的突击队、他的奇兵从山坡上冲了下来。早得过头了。他们脚下不稳,打着滑冲过最后几点码的距离,想减慢速度,却让步伐更加不稳了。斧枪兵及时看到了他们,立刻全体停步,重整阵型,侧翼和后方做好了承受冲击的准备。巨大的冲力破坏了斧枪兵的阵线,村民们散落进敌方队伍,导致树林里的弓箭手不敢放箭,免得误伤村民。巴尔瞠目结舌,他发誓自己绝对想不到会搞成这样。他还特意叮嘱过呢。他怔了好一会儿,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但斧枪兵没给他太多发愣的时间,很快就占了上风。村民们不过是拿起武器的普通人,战斗时只顾自己;斧枪兵却是以士兵的方式在战斗,他们攻击的是面向自己右侧战友的对手,全心信任左侧的战友会掩护好自己,以此让手中的斧枪发挥最大的优势。对于业余战士来说,最恐慌的莫过于眼看着对手冲了过来,却无视了你;而原本以为会刺向战友的斧枪,却在最后一秒落在了你身上。在这样的战斗中,大多数人根本撑不到第二次恐慌。

汤还是热的,巴尔心想,撤退的话,现在就是好时机。用农夫吸引火力是完全没问题的做法,敌人甚至意识不到树林里还埋伏着十几个人。他们可以一动不动地安静等待,谨慎地撤离,回到船上,然后安全返回。但他没这么做,而是拉弓射出另一支箭,这一次把瞄准高度降低了四分之一寸。运气不错。他扯过腰带上的军号吹了一声,给树林里的弓箭手的下令。

结果证明他们是因祸得福。村民们不合时宜的进攻让敌人停在了离弓箭手七十五码左右的位置,距离非常合适。弓箭手有足够时间瞄准目标,连射三轮。第一轮齐射让斧枪兵措手不及,更幸运的是,倒下的八个人中有一个是指挥官。其他士兵正准备散开找掩护,第二轮齐射降临了——这次有七人倒下,阵亡人数达到了十七人,四十人中只有二十三个幸存下来。沙斯特的军事数学系学者很可能会使用公式,规定死亡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幸存者就该放弃战斗逃之夭夭。根据巴尔的经验,这个比例大概在三分之一左右,意味着这群人马上就要溃散了。但事实正好相反,他们发动了冲锋。

该死,巴尔想。没办法进行第三轮齐射了。如果射得过高,就有可能伤到自己人。在巴尔看来,这风险不值得。他只来得及快速放了一箭(完全没射中,往左偏得太远了),斧枪手就冲到了阵线跟前。村民和弓箭手四散奔逃,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但也没站太久。

斧枪兵烧毁了村庄,将所有男性幸存者集中起来,然后把巴尔从泥里捞了出来——巴尔已经快断气了,腹部有两处刺伤,头骨破裂——砍下他的头插在一根柱子上,把躯干扔进了井里。这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己方总共阵亡二十一人,思科纳弓箭手却只死了一个。巴尔手下的士兵全都撤回了船上,在斧枪兵追上之前就远走高飞了。

珊特因战役的重要之处,不仅在于它是正式开战后第一场真正的军事冲突,还在于它是回赎派的第一次大胜。思科纳弓箭手并非不可战胜,只要严格运用传统斧枪兵战术,就一定能够打赢——这是回赎派长期以来坚持的观点。这场战役发生的时间巧妙极了,恰好碰上基金会五个关键职位的选举。这下所有的职位都落入了回赎派的手中。三个小组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平衡被打破了,其影响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导致回赎派在筹款与编制委员会中也得到了一个额外席位,严重影响了参议会上的投票模式。为了扳回一场本来会落败的研究资金投票,回赎派领導人巧妙地操纵议程,把投票时间安排在另一项动议之后。这项动议是:带回思科纳弓箭手的头颅,挂在城堡的主瞭望塔上示众。最终,回赎派以出人意料的优势两次赢得票选,莫罕·巴尔中士的头则被挂在了塔楼上,空洞的眼睛望着海峡对面的故乡。头颅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由于军事地理学院院长的窗户正对塔楼,发起投诉才被移走。

至于幸存下来的村民,他们在露天栅栏里被关押了两个星期,期间有四个人死于伤势恶化或发烧,剩下的被押回了家,重获自由。同时,基金会在他们的债务之外添加了大笔损失赔偿。没有记录表明沙斯特的六分者们在这之后发起过叛乱。

在思科纳,由于计算得失的基准有些不同,珊特因事件被公认为一次相当成功的行动。普遍看法是,伤亡人数本身就够有说服力了——敌方有二十多个斧枪兵阵亡,思科纳只损失了一个弓箭手,资本回报率颇为可观。更不用说农夫们蹩脚的进攻扰乱了战局,这更说明弓箭手的表现显然远胜斧枪兵。

“有一点不容争辩。”高戈斯在战争委员会上说,“我们失利是因为弓箭手缺乏后援,这个问题是不会消失的。敌人一定会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能指望他们下次也这样莽撞地对弓箭手发动冲锋。”

“那你有什么建议?”有人问。高戈斯喝了一口水,用麻布手帕擦了擦嘴。

“用雇佣军,”他说,“至少一百名重步兵。要职业士兵,能在战局不利的时候坚守阵线、保持冷静,而不是逃跑保命。如果当时珊特因的战场上有六个长枪兵,局势会完全不同。中军不会溃散,六分者农夫不会逃跑,斧枪兵最终会在箭雨中撤退,而沙斯特领土上一半的平民都会拿起武器加入我们。同样的道理,请你们想象一下,如果一场重大战役不是发生在沙斯特,而是在思科纳岛上,结果会怎么样?”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委员们等着尼莎发言。

“我明白你的意思,”在蜡板上做笔记的尼莎抬起头,“那我们一起分析一遍吧。从你说的最后一点开始:大规模的六分者起义。现实情况是,我们根本不可能给太多叛军提供武器和物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珊特因的策反行动才特意安排成那样。我没指望大规模的叛乱,只想制造一些让他们困扰和担忧的小暴动,不能更进一步了。任何规模稍大的事件都会让基金会认为自己的根基受到了威胁,到时候就再也没有和解的机会了。不止这样,支持一场大规模叛乱的成本十分高昂,会大量消耗我们的资源,损失比打败仗还大。所以,”她尖锐地说,“我们差点造成了一场灾难,但所幸躲过一劫。这里面的教训是,今后不能在沙斯特领土上惹是生非。你不能再像士兵一样思考问题了,高戈斯。我们不是士兵,而是银行家。我们关心的是利润、损失和投资回报率。从这个角度来看,战事没有升级是件好事。”

桌边的与会者全部低声表示赞同。高戈斯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开口。

“下一个问题,”尼莎轻快地接着说,“请雇佣兵恐怕不现实。不需要探讨可行性:如何招募信得过的士兵,怎样把他们运送到这里……这些细节都无关紧要。不能雇用雇佣兵的原因很简单:我们负担不起。这刚好也是今天的讨论主题,也就是预算问题。事实很简单,要是我们继续像赶集的农夫一样胡乱花钱,不削减手头项目的预算,几个月内就会破产。很明显,”她补充,“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那你说怎么办吧。”桌子末端的一个人说。

“我已经终止了下面这些项目。”尼莎说,“佛尔卡,我很抱歉,但你的粮库只能以后再说了。高戈斯,商路破袭船。勒欣,新手岬建的护墙计划。萨尼斯,我们得推迟偿还无担保债券,让我们祈祷这不会影响其余的债券吧。只要削减这些开支,把各自的浪费程度压到最低,就能至少撑到这个季度结束。很明显,在可预见的未来里,我们的股票都不会有收益,这意味着我们的许多债券将在外邦廉价出售。我别无选择,只能买入至少一部分,以免市场对我们失去信心。我可以利用延期付款选择权和名义股东把结算推迟到下个季度,但这意味着到时候需要再削减百分之十的开支,所以你们最好提前计划。”

“这太简单了。”高戈斯低声说,“本季度预算削减会让一些人死在战场上,他们的薪资节省下来,开支不就减下来了吗?只要我们的士兵遭遇一场大屠杀,就能扭亏为盈。”他身体前倾,手掌撑着桌面,“尼莎,难道你完全看不懂这场战争?还是说你故意无视现实,希望它会消失?请你从这些方面来考虑一下:每一次战败都会使我们更加虚弱。我们越弱,商业活动就越困难,而这意味着收入减少,需要进一步削减开支,导致我们变得更弱。我们不能按照账本上最合算的方式来打仗,尼莎,这规则在战场上行不通。”

“胡说,”尼莎回答,“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同形式的战争,我们在与世界上所有大型银行交战。眼下这场战争只不过碰巧是立体的,而非平面的账本。”

率先从岛国来到沙斯特的船是一艘叫报复号的私掠船,这多少有些讽刺。几天后,又有五艘船抵达码头。它们分别是蝴蝶号、真实美德号、梅里兹机会号、回报号和平等号。船员由下层岛民和外邦杂工组成,靠岸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传说中的海盗的饥渴,前往通常安静又昏暗的沙斯特码头酒馆。

唯一的例外是回报号上的候补军官。他从码头上了山,一直走到中门,左转之后爬上一百一十五级的隐修院台阶,停下来询问应用哲学院怎么走。他穿着脏兮兮的、不知转手多少次的硬皮甲,一头整洁的白色短发,操着有教养的佩里美狄亚口音,刚刚走完沙斯特最陡的阶梯却完全没有气喘吁吁。这怪异的搭配让给他指路的研究员大为困惑,但她不想和对方扯上关系,所以没有发表任何评论。陌生人礼貌地向她道谢,然后轻快地走开了,留下研究员一个人暗自猜测。

在院系大门口,这个佩里美狄亚人又停了下来,向看门人询问在哪里可以找到卡纳迪博士。

“看情况,”看门人回答。和大多数沙斯特的看门人一样,他是个退伍中士,一眼就能认出谁是海盗。那把靠在门房角落里的斧枪也绝对不仅仅是一件纪念品。“你先告诉我你找他有什么事,再说其他的。”

佩里美狄亚人微微一笑。“没问题,”他说,“我是他的堂弟。当然了,”看门人没来得及插嘴,他就接着说了下去,“口说无凭,所以这样吧。我待在这儿,你守着我,派个跑腿的孩子去找那位好心的博士,看能不能抽出一分钟来见见奥利布拉斯·莫罗辛。”

跑腿的小子跑出了学院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几分钟后他就回来了,跟在卡纳迪博士后面。

“奥利布拉斯,”他靠在门口的柱子上气喘吁吁,“真的是你吗,怎么穿成这样?”

“你好,忒乌达斯,”那人说,“你发福了吧?不过,距离我上次见你已经过了三十年了。”

“我——”卡纳迪停了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你还活着。”他说。

“明显啊。看来你也一样。我以前总说,只要活得足够久,总有一天能找到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果然应验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忒乌达斯,”他皱起眉头,“要么请我进去,要么在你的看门人瞪死我之前叫我走开。”

"我——哦,请进,跟我来。”卡纳迪向看门人点点头,看门人点头回应,像一只被主人呵斥,不能咬客人的狗一样退回了屋里。“这边走,奥利布拉斯,这真是——唔,见到你真好。”

“真的吗?”奥利布拉斯耸耸肩,“看来你的爱好变了,我可不记得我们以前关系有多好。”

卡纳迪的嘴角微微抽动。“好吧,”他说,“主要我今天早上还坚定地相信,我在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这倒是。”奥利布拉斯回答,“真可惜,最后剩下的是我们俩。但总的来说是件好事。顺便问一下,你这奇怪的名字是怎么回事?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普普通通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猜这大概和魔法那档子事有关吧?”

“跟魔法没关系。”卡纳迪恼火地否认,然后又深吸一口气,调整语调,“我们学会有个惯例,一个人达到一定地位之后,就要继承一位先哲的名字。卡纳迪是佩里美狄亚的第二位教长,我一直很钦佩他,所以——”

“我懂了,”奥利布拉斯打断了他,“摆架子罢了,换句话说,就是装腔作势。好吧,你运气真不赖。这种事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很高兴知道你在一切失去意义之前,几乎爬到了那根杆子的顶端。”

卡纳迪停了下来,对他怒目而视,但这没有任何效果。“那你呢,奥利布拉斯?”他和蔼地问,“你过得还不错,对吧?”

奥利布拉斯哈哈大笑,摇了摇头。“显然不是。”他说,“我这人仅有的特长就是能优雅地倚靠在困境之上,不显狼狈。去年的這个时候我还拥有自己的运煤小船,但它散架了,毫无良心地寿终正寝,害得我成了现在这副德行,一把年纪了还在岛民的私掠船上当兵头子。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从来没有任何天赋可供挥霍,也没有做过任何无法实现的承诺。”

卡纳迪推开自己住处的门,走了进去。“好吧,”他说,“你过得似乎挺惬意的,身子也健壮得令人作呕。”

“噢,确实,”奥利布拉斯说,“这是为了生计奔波的好处之一。大量的劳动,勉强果腹的食物,再加上海上要多少有多少的新鲜空气。”他环顾四周,选了一把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你这儿有什么喝的吗?”

“葡萄酒或者苹果酒。”卡纳迪说。

“哦,我要葡萄酒,如果你有的话,再加一点蜂蜜和肉桂。上个月我们搞到一桶加雷克产的烈酒,到现在才只喝掉了半桶。那玩意喝了之后会让你的牙齿疼上好几天。”

卡纳迪叹了口气,磨碎最后半寸的肉桂。“这么说,你现在就做这个?四处‘搞到’东西?”

“干嘛这么别扭,”奥利布拉斯说,“你可以说那个海字开头的词,我不介意。”

“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海盗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职业。取决于你抢劫的对象。”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任何来不及逃跑的人都会被我们抢。”他伤感地回答,“还记得我们以前玩的海盗游戏吗,忒乌达斯?我好像记得你一直坚持要当船长,让我当那个倒霉的商人。当然,小时候你的个子比我大,左勾拳很厉害。”

卡纳迪的脸抽搐了一下。“对,”他说,“可惜你小时候从没表现出任何思辨哲学方面的天赋,否则对我们两兄弟来说都是讽刺了。不过,你那时确实是个书呆子。你喜欢的是诗歌,对吧?还是韵文故事?”

奥利布拉斯笑了。“在公海上冒险逞英雄的故事,”他说,“和制革业没有任何关系。我比较倒霉,现在只能穿这身臭烘烘的皮甲。我猜,父亲看到我现在这样会很骄傲的。”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小口喝着葡萄酒。“对了,”他说,“制革厂后来怎么样了?我和家里消息不通。”

“帕拉斯堂兄从你父亲那里接手了制革厂,”卡纳迪严肃地说,"他死之后——”

“帕拉斯死了?”奥利布拉斯皱起眉头。“好吧,死是肯定死了,但我本以为他是在城市陷落时死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没那么难过。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哦,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卡纳迪说,“制革用的一种药物损害了他的身体,最终把他给毒死了。"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他和我很像,”他说,“从来不想和制革生意扯上关系。他应该和我一样离开家的。和我们俩一样,”他补充道,“别忘记这点,忒乌达斯。你没有逃去做海盗,而是成了个受尊重的体面人。除了可怜的帕拉斯,我们谁也没有留下来。抱歉打断你了,你刚才想说什么?”

“他死之后,”卡纳迪继续说,“他的女儿接管了制革厂。你不知道帕拉斯有个女儿吧?”

奥利布拉斯放下杯子。“其实我知道,”他说,“记得叫艾斯贝莉。但我从没见过她。她应该也在城破的时候——”

“据我所知,确实是的。”卡纳迪说,“我之前说了,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我们家唯一活下来的人。我以为你是在别处出事死掉的,毕竟很久没听到你的消息了。”

“没必要和家里保持联系。”奥利布拉斯嘟囔,“实际上,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算得上是打拼出成果了。当时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变好,我还有了个妻子。事实上,”他补充,“我那时有两个妻子,但娶第二个纯粹是为了在莫阿做生意的时候方便些。在莫阿,人人都有两个妻子,他们的社会就是那样的。她是几年前去世的。我在佩里美狄亚还有一个真正的妻子,和一个儿子。”

卡纳迪抬起头来。“你有个儿子?”他说,“祝贺你啊。”

“啊,”奥利布拉斯看了他一眼,“别忙着祝贺。实际上,我这次来就是想让你帮我这个忙。”

“帮忙?”卡纳迪皱起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也许可以帮我看看,我的儿子是否还活着。”他站起身来,给自己添了些酒。“没有肉桂了吗?算了,没关系。我一会儿从船上给你拿一点,那里有五箱肉桂。言归正传,我确实有个儿子,尽管我没有担起父亲的责任。我离开了他们母子俩,坐白玫瑰号去做生意,却失去了那艘船——已经是第四艘,还是第五艘了?不管怎样,船沉了之后,我一直没机会回家。后来我听说梅希莉和别人在一起了,也算她走运。还有忒乌达斯——我给我儿子取了你的名字,我跟你说过吗?——那时他多大来着,应该只有四岁。不跟着我,他们日子会过得更好。总之,我之前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在破城时和其他人一样遭遇了不幸,因此强迫自己接受了现实。”

奥利布拉斯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坐着,摇晃着杯里的残酒。卡纳迪等着他重新开口。

“然后,”他继续说,“由于沙斯特和思科纳之间的战事,我接到了这份活儿。我参加了岛上的集会,之后在一家葡萄酒铺子里听到不少佩里美狄亚口音的人在说话,就进去看了看。我不知道沙斯特這边有多少城里人,但在岛上数量不少,平时都喜欢待在一起——总之,只要你听到城里口音,肯定会过去自我介绍,因为他们说不定有你关心的人的消息。我和一个有共同朋友的人聊了起来。闲聊了半个小时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口中走运的城里人当中,那个沙斯特的卡纳迪博士,实际上就是我顶着愚蠢化名的堂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当然觉得这消息有点意思,于是听他说话时更上心了些。幸好如此,因为接下来就更有意思了。是这样的,他谈到你,就自然提到了你最开始到岛上工作时的雇主——另一个城里人艾希莉·佐希思。一说到她,就得讲讲洛雷登家族。这时,那个人问了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我告诉了他。他想了想,又说,‘你说你有一个表兄弟,叫忒乌达斯·莫罗辛?’我说没错。他说,‘真奇怪,我最近听过这个名字,但那人不是我们这个年纪,而是个小孩,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我差点当场失去理智,强作冷静问他:‘那么梅希莉·莫罗辛呢?’但他没听说过这个人,只知道男孩。长话短说,我问了他一些细节,他告诉我男孩住在思科纳岛上,在洛雷登家其中一个兄弟那里当学徒。就是躲在荒山野岭里制作家具之类的东西的那个疯子。他说在思科纳,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他是个生面孔,又是大老板的弟弟。”

“你是说巴达斯·洛雷登吧。”卡纳迪担心地小声说。

“就是他,”奥利布拉斯说,“他说巴达斯·洛雷登是在城市陷落时带着那个男孩离开的。我试图专心听下去,但是不怎么成功。当时不让自己从椅子上摔下来,就得耗费全部精力了。”

"巴达斯·洛雷登的学徒是你儿子?”卡纳迪打断了他。

“是的,也是你的表侄,还应该叫堂侄?鬼才知道。总而言之,我从那个傻瓜那里尽可能套了些信息,就到码头去找前往思科纳岛的船只,想搞到一个铺位。就在那时,我突然意识到一件可怕又讽刺的事:由于这场战争,还有岛民和沙斯特谈好的那桩大生意,我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前往思科纳的船只的。和你说吧,我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了,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振作起来,继续寻访。后来又听到传闻,说上校和他的学徒已经被洛雷登家族的人送走了,根本不在思科纳岛上。”

卡纳迪点点頭。“这个传闻应该是真的。”他说,“我这么肯定,是因为巴达斯·洛雷登实际上是我的一个朋友亚历克修斯教长的朋友。他们应该在这场战争中重逢了。”

“我听说的也是这样,”奥利布拉斯说,“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消息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身边是否带着一个男孩。而且,我刚才说了,我压根去不了思科纳,所以决定退而求其次,来了这里。现在我就想问你,你知道巴达斯·洛雷登去哪里了吗?如果不知道,那你会的那种魔法有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比如找人之类的?传言似乎都说它很有用。”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倾身过来,“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世上没有魔法,只有应用哲学。所以我希望你应用你的哲学去找到我的儿子、你的堂侄。帮助家人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吧,毕竟你已经为陌生人做过这类事了。”

“你怎么——”卡纳迪刚要开口,就靠回了椅背上,觉得浑身不舒服,“该死,堂弟,”他说,“你该不会也是吧?”

奥利布拉斯笑了。“我想应该是家族遗传吧。”他摇了摇头,“我有一点微弱的能力,仅此而已。我曾经以为自己只是偶尔好运,但其实我还是霉运多一些,而且来得相当稳定。我基本可以肯定,只要我的人生到达一个十字路口、未来可以向好坏两个方向发展时,事情肯定会变坏。有些时候,我可以看见那个路口,或者叫转折点也行。就像做梦一样。如果我极其小心,动作迅速,就能抓住我的运气,把它扳到我面前,像弯折烧红的钢铁。当然,如果搞砸了,它就会直接折断。每次我想把未来掰到对我有利的方向,都会出问题,让一切变得更糟。这种梦境极少出现,而且似乎没有规律可循。有时看到的是大事,比如一场恶劣的海上风暴、一次海盗袭击,但也可能看到一些细枝末节,比如弄丢一个船锚。我从来没细想过这件事,直到有一天,我和白玫瑰号上的厨师聊起来。他是城里人——他的经历很有意思,有时间我跟你说——在学院里上了两年学,但后来惹上麻烦,辍学了。他给我讲的只是一些元理的基本规律,其他知识都是我自己摸索的。不过,他教会了我如何偷听那些时不时出现在睡梦中的声音。”

卡纳迪眨了眨眼。“你能在梦中听到声音?”

“哦,是啊,”奥利布拉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感觉就像待在一座墙壁很薄的房子里,可以听到隔壁房间的交谈,但是如果注意力不够集中,就听不清具体内容。据我所知,我听到的就是那些真正会魔法的人的声音。这大概算偷听吧,但我不是有意的,而且这样的事只是偶尔发生。所以我才知道,沙斯特人在利用你对付思科纳的法师——尼莎、亚历克修斯和那个姓奥泽尔的女孩……”

“你到底在说什么?”卡纳迪问,“我没——”

“噢,当然了,”奥利布拉斯笑了,“这些事你基本上一无所知。我猜,你有时候跟人说着话,突然就会打瞌睡,过一会儿才会醒来,并且觉得有些头痛。告诉你吧,你脑子里在进行一场战争,我只见识到一些破碎的片段,但也颇为惊人,都是真刀真枪的交战。有弓箭手、斧枪兵、船只、攻城机械,有时还有骑兵,这一点有些奇怪,因为双方阵营都没有骑兵。也许这是个——怎么说来着,隐喻?”

“哦,看在老天的份上,”卡纳迪不耐烦地说,“照你这么说,人人都能窥探我的脑子,我自己却不行?”

——然后他向前跌进了泥里。恶心黏稠的污泥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腐叶。他感到双腿陷了进去,一直没到膝盖,没法拔腿脱困,但还是徒劳地尝试着,结果把一只脚从靴子里抽了出来。泥浆包裹在赤脚上,触感令人反胃。

“坚持住,”他身后有人说(陷得太深了,转不了身),“别乱动,不然会陷得更深。”

有人抓住他的胳膊向上提,这人十分强壮,力气比他大得多。他动了动另一只脚,不想把另一只靴子也丢了。

“这就好啦。”那个声音说。他能转过头了。眼前是一个年轻人,不超过十八岁,但长得高大极了,肩膀很宽,有着一张看起来有点傻气的宽脸,发际线已经开始后退,稀疏的头发是浅金色的,鼻子又小又扁,眼睛是浅蓝色的。“你真该好好看路。”他说,“来吧,我们该离开这儿了。”

卡纳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但发不出声音。大个子脚步笨拙地穿过灌木丛——他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四周荆棘丛生,地面泥泞潮湿。他不得不赶紧跟上,踩着大个子的脚印在灌木中穿行。

“我感觉不妙。”大个子说。片刻之后,几个人从荆棘和藤蔓丛中挣扎着钻了出来,跌跌撞撞地摔倒在泥浆里,外套和裤子都被荆棘扯破了。要不是考虑到这些人显然是想跨越万难杀掉他和大个子,这个场景其实相当好笑。而且,不同于赤手空拳的他们二人,来者身上都穿着盔甲,还带着武器。

“该死。”大个子说着,低头避开一把挥舞过来的斧枪。他直起身子,夺过斧枪,用枪柄猛击那人的脸部。另一个袭击者靴子里灌满了泥巴,踉踉跄跄地朝他冲来。他拿着一把巨大的战斧,但挥出去时被一丛荆棘钩住了。不等他扯出战斧,大个子就用刚刚得到的斧枪刺进他的肚子。他摇晃了一下,松开战斧,挥动着双臂,然后向后倒去。他和刚才的卡纳迪一样陷进了泥里,只能无助地躺在湿滑的泥泞上,等待死亡。这时,失去斧枪的人已经掏出了钩镰。“快走,”大个子一手抓住卡纳迪的手腕,一手举起斧枪,以套接处抵挡钩镰,“该死,要不是看在你是我——”

——卡纳迪从椅子上跳起来,太阳穴砰砰作响。

“哎呀,”奥利布拉斯说,“这可太有意思了。当然了,也很叫人高兴,因为他明显是一个勇敢又善良的小伙子,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不过我当然更希望他压根没被卷进这种事。下次你能不能找个更早的时间点?比如往前六年行吗?”

卡纳迪盯着他。阳光从奥利布拉斯身后的窗户照进来,刺痛了他的双眼,但他没有理会。“你知道他是谁?”他问。

“噢,没错。”奥利布拉斯回答,“不知怎么的,我立刻就认出他来了。那是我儿子。”

十八

“我会小心的,我保证。”挥手告别时,他是这么说的。但现在想来,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说过“注意安全”或者“照顾好自己,舅舅”,也没人说过“早点回家呀,爸爸”之类的话。小尼莎向他挥过手,或者说至少伸手上下摆动了一下,但卢哈仅仅是站在原地,就像在观看广场上的無聊庆典一样。赫丽斯只是浅浅微笑着。至于他的外甥女——她到底来参加送别了吗?他不记得了。这样不对,这让他十分难过。

“就是那里了,”中士指了指,“当然,那是他们六个小时之前的位置,现在就是另一回事了。”

巴达斯当时也不在场,但他本就没指望他来。想到巴达斯正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住在银行总部,他就恼火极了。每次他向尼莎提出去拜访一下弟弟,她都只会瞪他一眼,然后转移话题。现在他带着银行的军队,马上就要和兵力六倍于自己的大军开战,他的家人却好像完全没意识到他很可能没机会回家了。告别的情景简直就像赫丽斯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头也不抬地说“祝你工作愉快”,而孩子们自顾自地准备出门上课。对高戈斯来说,最高贵的行为莫过于为家庭和亲人战死,他们如此无动于衷多少有些动摇他的想法。

“会找到他们的。”他冷静地回答,“你别担心这个,藏好我们自己更重要,你懂吗?”

中士耸耸肩。“不太懂,”他说,“我想不出怎么才能既和他们交战,又不暴露我们。”

“啊,”高戈斯微笑着说,“这话挺有意思。”

军事后勤学院下级院长、院系军团前锋副指挥官波尔·阿芬姆很清楚恐惧的意义,但那是因为他在字典中查过这个词。他的父亲卢哈·阿芬姆在他六岁时死于弗勒维三角洲的海岛战役。他的祖父是七十年前在嘉恩高山堡垒战中第一个牺牲的人。对于阿芬姆家族来说,战死沙场早已成了传统的一部分,以至于波尔无法想象以其他方式死去。如果非要说他害怕什么的话,那就是外面战斗正酣的时候被医生围绕着,躺在床上等着咽气。

不过,眼前的风景仍然让他略感不安。这不是恐惧,因为他知道恐惧是一种毫无用处的负面情绪。这种不安则是发现了潜在的威胁,本能变得更加敏锐、思维也更加迅捷的体现。当潜意识察觉到危险的时候,这是一种颇有用处的正常反应。

他叫停队伍。等士兵们放下斧枪和行囊后,他独自来到断崖边缘。乍一看,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如果他领着部队沿山脊绕路,他们的方位就会暴露,也就不可能使用偷袭战术了。而到目前为止,他还没看到任何探子或者尖兵,说明敌方不知道他们的位置。但如果继续沿着这条路穿过乱石嶙峋的峡谷,就很有可能走进教科书式的包围圈,遭到反抗军的弓箭手居高临下的攻击。权衡之后,他认为稍微暴露一下不会有大碍。就让反抗军知道他们来了吧——毕竟有人数优势,能够借此令敌军感到恐惧和绝望。就让他们瞧瞧他的军队有多强大吧。

他放下自己的包裹,坐在上面,解开正面的包襟拿出水壶。水壶已经空了三分之一。这不要紧,但也提醒他不能疏忽,之后可能会出现水源短缺问题。他从口袋里摸出地图仔细研究起来。蓝色波浪线标示出了一条水路,画在山谷边缘的山脊上,但没有标明是小溪还是大河。他收起地图,抬头望天,天空依旧湛蓝无云。对于全速行军的队伍来说,现在的气温略高了点,但这不一定是坏事。让你的军队在打仗前先行军一天,他曾祖父曾在《标准评述》里这么写道(这本书到现在都还是一年级战略课的必读书目),行军锻炼虚弱的体格,整顿缺乏纪律的军心。对于刚离开舒适军营的士兵来说,一次强行军比得上一整周的训练。

他叫来他的中士—— 一个优秀的士兵,在护旗队干了有二十年了。“我们沿着山脊走,”他说,“然后下到谷里,沿着那条平坦的路前进。之后我们会渡过一条河或者小溪,叫他们趁机把水壶灌满。”

大约一小时后,波尔·阿芬姆正思考着如果无法从河里取水该怎么办,敌军出现了。这一幕非常吓人:他们从山谷最陡峭的北侧爬上了山脊,慢吞吞地在他面前排成散漫的两排。对方不超过五十人,全是弓箭手,其中只有不到十二个戴头盔、穿锁子甲。比起军队,他们看起来更像一群没规矩的孩子,站在村子的路边准备惹是生非。波尔·阿芬姆下令停止前进,静观其变。这明显是诱饵,引他们走进某个陷阱。他不禁疑惑,对方难道真的觉得正经军人会上这种当?另外,陷阱在哪儿呢?难道大部队在山坡下面,等他们进攻挡路的弓箭手时上来围剿?肯定不可能,在陡峭的上坡路上冲锋与自杀无异。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不可能藏在其他地方。如果这就是反抗军的所谓埋伏,那他可要好好玩一把了。

就在他站在原地深思熟虑的时候,弓箭手们取下了背在肩上的弓,以悠闲得有些侮辱人的动作搭箭上弦,仔细瞄准,然后放箭。队伍第一排有七个士兵倒了下去,第二排也倒下了两个。弓箭手们再次搭箭,精心瞄准,射出第二轮。阿芬姆可以看见射中目标的在互相祝贺,射偏了的在表达惋惜。

不论战局怎么变化,在任何情况下,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都没有动怒的理由。波尔·阿芬姆的祖父写道。这是一篇每个沙斯特男孩从小熟记于心的文章。他用手掌揉了揉脸,心下承认,自孩提时期到现在,他第一次像现在这样举棋不定。这肯定是个陷阱,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陷阱是怎么构成的。明明不可能有陷阱啊。这真是……

一支箭射中了他左后方的士兵,从右上臂的骨头和肌肉之间穿了过去。阿芬姆看见他皱起了脸,但是一声不吭,纹丝不动。作为一个优秀的士兵,他知道不能在敌人面前乱了阵型。阿芬姆感到骄傲,但也觉得荒唐——到底为什么要站着不动,像集市上的稻草靶子一样看着敌人称赞或嘲笑彼此的箭术、互相指点站位和动作呢?实在可笑……

“中士,”他说,“带前三排的人去把这些无赖解决了。”

这是一次出色的冲锋。士兵们步调完全一致,平举的斧枪尖端形成了一条精确的直线。弓箭手们胡乱放了几箭,便散开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两个士兵倒下了,再也没爬起来。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伤亡是不可避免的。)零零散散地顺着山脊两侧爬了下去,瞬间逃远了。自然,中士没有率人追击,而是下令全体停步掉头,带着分遣队重新加入了大部队。

“干得好,中士,”阿芬姆说,“尽快让人替伤者处理伤口,我们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半个小时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一次。

这次,反抗军弓箭手只来得及放出一轮箭,就被冲锋的士兵驱散了。但是有四个斧枪手中箭倒地,其中三个当场毙命,还有一个被射中了膝盖,动弹不得。波尔·阿芬姆低声咒骂了一句,开始想象如果俘获了敌军,他会怎么教训这些懦夫。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轮攻击。紧接着又是一轮。四十分钟后,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这次,驱赶他们的分遣队刚一掉头,十几个弓箭手就重新从山脊上冒了出来,射倒了两个士兵。分遣队剩下的人转身重新向他们发起冲锋,中士正命令他们停止追击,一个弓箭手不知怎么出现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一箭射穿了他的腹股沟。在敌人发动下一轮攻击之前,他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接下来的攻击仅仅发生在十五分钟后。这次弓箭手甚至没有躲到山坡下面。他们一次次闪避、挑逗,让分遣队和大部队拉开距离。接着,就在斧枪兵们犹豫着要不要追击时,另一队弓箭手突然从大部队后方冒了出来,在射杀了六个士兵后撤离了。

重要的是比例,波尔·阿芬姆对自己强调。现在的伤亡人数有些耻辱,但是相对于整支部队来说,比例不值一提。如果我们提高行军速度,就能快些抵达村庄。到时候他们要么正面交战,在我们手下一败涂地,要么就只能看着我们杀光村里的一切活物。等我屠完村,他们会后悔自己的挑衅的。

下午时分,他们终于抓住一个滑倒在地、没来得及爬起来逃跑的弓箭手。五分钟后,他骨头上剩下的肉就连喂狗都不够了。但阿芬姆注意到,前来袭扰的反抗军小队一直在壮大,一开始只有五十人左右,现在已经超过七十五人了。提高行军速度也成了不现实的事,每当他下令加速,反抗军就提高攻击的频率,使他们不得不再次慢下来。他本来满怀信心,预计部队在天黑前就能走下山脊,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夜色中继续前进。沿着陡峭的山脊顶端摸黑行军的感觉糟透了,但是他别无选择,因为弓箭手们无法在黑暗中放箭。如果不能在天亮前到达河边,缺水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他命令士兵们只能在指定的休息时间饮水,然后继续赶路。

黎明到来了,他们却仍然看不到山脊的尽头。而且,天色刚刚变亮,弓箭手们就再次出现了。他们仍然懒懒散散,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放箭时活像是在婚礼上射鹅。只要他派人去追,他们就立刻像被吓坏的孩子一样四散奔逃。根据最新一次计数,阵亡人数达到了八十二人,另外还有二十六个因重伤而无法行军,伤亡人员中包括三十一个中士。由于没人传递命令、規范纪律,军队变得越来越难以管理。

到快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前进了不到两里路。阿芬姆看见了山脊下一片突出的岩石地带,于是领着部队下到那里。只要所有人蹲伏在地,一动不动,就能勉强得到掩护。天气很热,但没人想脱下头盔或者胸甲。到了下午,最后的水也被喝光了。弓箭手又射杀了十六人,弄伤了二十一人,伤者大多是手臂和腿中箭,因为这些部位无法靠岩石掩护。士兵们挨挤在一起,不远处的半打弓箭手则用他们暴露在外的手臂或腿脚磨炼箭术,甚至赌起了谁会最先射中最小、最困难的目标。这情景让人心碎。两个斧枪兵最终情绪失控,跑出了掩护,挥着斧枪大喊大叫。第二个人跑出了十码远。

那天晚上,弓箭手们带来了提灯,但因为灯光不够亮,最终放弃了尝试。部队于是有机会继续前进。午夜刚过,脚下的路就变成了陡峭的下坡。黎明快到的时候,他们终于踏上了谷底的平地,来到河边。天亮时他们仍然在给水壶灌水,一直埋伏在岩石和树木后面的弓箭手在被赶走之前射杀了二十一个人。

不知为什么,波尔·阿芬姆本来认为只要一抵达平地,他的麻烦就会消失。当然了,事实并非如此。和先前唯一不同的是,弓箭手们不再毫无预兆地突然冒出来了,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在军队后面,就像乡村道路上跟随行人的野狗。他们和部队保持着至少九十码的距离,但人数已经接近两百了。到了中午,他们又杀掉了二十人,迫使部队只能以极慢的速度前进。经历了两个晚上的行军,在太阳底下蹲伏了半天后,士兵们已经筋疲力尽。所幸的是,由于配给严格,他们还有足够的水。但阿芬姆的原计划是一天抵达村庄,所以食物已经不够了。傍晚的时候,他的左小腿肚中了一箭。这支箭干净利落地射穿肌肉,没有刺破血管,他一开始还能用斧枪当拐杖一瘸一拐地前进,但到了午夜就不得不靠在别人肩膀上了。尽管如此,他仍然强迫自己继续行军,因为他知道破晓时分就能抵达村庄。

他们确实坚持到了村庄。找到它很容易,因为在黎明前最后一小时的黑暗里,有一团明亮的橙色火光给他们指引方向。到了黎明,火已经差不多熄灭了,同时箭雨再次飞来。等到阿芬姆终于在两个人的搀扶下,拖着伤腿踏上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村庄主路时,整座村庄已经被烧成平地,只剩灰烬和焦黑的木材。水井被堵上了,用的是第一天死去的斧枪兵的尸体。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因此,除了前往四里之外的下一座村庄之外别无他法。

“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高戈斯嘴里塞满奶酪,边嚼边说,“反正我可是累坏了,不战而胜真是个体力活。”

他身后的远方,一根烟柱徐徐升上无风的天空。高戈斯不太想看它。那是燃烧的兰拜村,而放火的命令是他下达的。一想到他派士兵烧毁了己方的村庄,他就怒火中烧。据他所知,这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唯一方法。至于尼莎发现之后会说什么,他想都不敢想。

“村子离河有多远?”中士问。高戈斯低头看了看摊在腿上的地图,扫去落在折痕里的面包渣。

“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大概四小时路程。”他回答,“可能有一小时左右的误差。平心而论,他们的毅力比我预想的要强多了。”

“因为训练得好。”中士说,“纪律严明。这就是正经士兵和土匪无赖之间的区别。”

“我觉得你是对的。”高戈斯说着,给自己又切了一片奶酪,“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死。”

刚离开第一座村庄,他们就看到了第二座村庄燃烧的浓烟。

“完蛋了,”掌旗中士停下脚步远眺,“接下来一路都会这样。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我们根本没希望。”

“那为什么不去跟他们打?”他左边的年轻士兵恼怒地低声说,“为什么不去干掉那些混蛋?再坏的结果也比现在好,不是吗?如果我们发动冲锋,所有人都——”

没人听他说话,他也没再说下去。过去的十八个小时里,缺水问题变得越来越难以忽视。在这之前,行军途中其他的麻烦还能分散他的注意力:饥饿、疲倦,还有弓箭手们无休无止的滋扰。现在他几乎没精力去想这些琐事了。这样很好,他尽力自我安抚,没有什么比口渴更能让人忘记忧虑了。他扭了一下肩膀,背囊的重量把锁子甲的铁环压进鹿皮上衣,陷入皮肤。他的靴子后部摩擦着跟腱,脚后跟上起了水泡。他努力不去想水。

“还有一条路我们没试过。”后排有人低声说。

“嗯?是什么?”

“投降。”

有几个人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笑了起来。“他说得有道理,”年轻士兵说,“我们为什么不投降?”

“哦,下地狱去吧,”有人嘲笑,“我们不想听这种话。”

年轻士兵皱起眉头。“你什么毛病?”他说,“面对现实吧,我们不投降就会死。”

“中士,让他闭嘴。”有人叹了口气,“判他违反军法吧。”

掌旗中士摇摇头。“我们不会投降的。”他说,“我们人数比他们多五倍还是几倍来着,现在仍然有很大优势。再说也没机会投降。因为没法拉近距离和他们交战,行军速度也越来越慢。再过几个小时,那些混蛋不用动一根手指,就能看着我们纷纷倒地死掉。他们赢了,赢得不可思议。这会成为历史上最辉煌、最精彩的胜利。接下来的几千年,学校里都会讲授这一战。只可惜我们被分到了战败的一方。”

被两个士兵驾着艰难前行的波尔·阿芬姆想法也差不多。了不起的创新,他想,我还以为前人已经把所有可能的战术都尝试了一遍,不存在新的东西。这一战过后,他们得把图书馆里所有的教科书和专著都重写一遍——当然,除非我们打赢,就可以忘掉这件事,当它从未发生过,然后继续按照教学大纲里的正经方法打仗。他不停地闭上双眼,再睁开,想保持清醒。思考这一切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他此时被拖行着,不用努力迈步,渐渐感到自己置身事外,成了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这感觉就像回到了童年,被父亲背在肩上。因为年幼,他帮不了任何忙,也不足以惹什么麻烦。他不再感到饥饿或干渴,小腿仍然痛,但就连疼痛似乎也没关系了。最重要的是,他不再恐惧死亡。恐惧是愚蠢的,毫无意义。就像他小时候害怕参加儿童聚会。没事的,他母亲常说,你到了就喜欢了。

“他们又来了。”旁边有人干巴巴地说,大家都没什么反应。阿芬姆抬起头,看见不远处有一排弓箭手从容地向他们走来,就像一队出远门的商贩。他看见自己的士兵疲倦地收紧队形,就像衰老的僧侣在举行一场他们早已不再相信的仪式。他任由自己垂下了头。

大家已经在某个时刻丧失了求生欲,但他记不起那是什么时候了。绝望是逐渐降临的,温柔而和缓,是缓慢的察觉和最终的接受。由于已经不再在意,所以它来得格外容易。水、荫凉处、避难所、食物——给他们任何一项,他们都会停止前进,留在原地。他无法想象被拯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而且,干嘛费心期望那种事呢?很明显,这次行军永远都不会结束。这片遍布岩石的荒野会一直延伸下去,直至永恒。如果时间足够,一个人可能可以顺着梯子爬到月亮上,但没人能走到这片土地的边缘。

我们可以投降。

波尔·阿芬姆笑了起来。是啊,有什么不行呢?如果换一场战争,他也许早就投降了。等到下次,下一支军队被困在这场没有城市的围城战、没有墙壁的监狱之中时,投降是个不错选择。但我们还有上千人,他们只有几百。此刻绝不能投降,因为我们随时都可能抵达水源、荫凉处、避难所,或者找到食物。到时候会发生战斗,而只要能战斗,我们就会赢。否则,我们现在就可以投降,拒绝再走一步,这也很容易做到。

发生了什么事。

阿芬姆再次抬头,看见队伍前端的人正在加快脚步,没精打采的步伐加快了,开始奔跑。他试图看清这场骚动由何而起。肯定不是敌人,他们几个小时前就放弃追击了。而且,他可以看见两侧都有弓箭手接近队伍,开弓放箭,射倒成打的士兵,却没人理会。

“怎么回事?”他问。

“不知道,”有个士兵说,“嘿,”他叫道,“急着跑什么?”

“水。”有人喊着,“他妈的,前面有条河。”

一开始,高戈斯有些担忧。他认为打仗和现实生活一样,即使付出了所有努力、每一步都顺利完成,最后关头犯一个小错仍然会满盘皆输,将胜利变成惨败。挡住水源、缩短敌我距离,让斧枪兵可以发动攻击就是一个错误。由于双方兵力依然悬殊,他的士兵很可能在几分钟内被全歼。

看见敌人一窝蜂冲下陡峭的山谷,扔下背囊和武器扎进水里,他立刻就不担心了,稳步走进弓箭手的队列。趁他们喝水的时候,有条不紊地挨个射杀。

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好像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

他搭箭上弦,拉弓瞄准,左手前推,让弦上的重量自行离开手指。箭向上飞升,然后呼啸而下,射中目标。技术不错,已经连续七发击中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弦上就又搭了一支箭。远距离射箭一直是他的强项。

先前赶到水边的只是队伍前端的士兵,现在大部队跟了上来,像泥石流一样冲下山坡。争先恐后,让人想起羊群被赶进狭窄的小路,或者水从满溢的水桶里漫出来。他们彼此踩踏,互相推搡,摔倒在地,又拉着别人一起摔倒。他们屁股着地,从干燥的山坡上一路滑下,就像玩草垫滑坡的小孩子。除了前面有水,他们什么都忘了。高戈斯射中了一個人时,看到他在垂死之际仍然大口吞咽河水。

“可怕,”中士厌恶地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

“你马上就要同情他们了。”有人评论道,中士摇了摇头。

“不至于,”他边拉弓边说,“没人会为他们难过。”

他说的没错,高戈斯想。眼前的景象让人反感,那一片匆匆爬动、不似人类的生物——看起来更像蚂蚁或者马蜂,或者掀开石头之后暴露出来的一窝潮虫。他的唯一感受就是厌恶,迫切地想要踩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不再动弹,消灭这一幅让人难堪的画面。问题就在这儿,他想,我们要花多久才能做到?有足够的箭吗?我可不想明天再回来处理他们。

河面上已经有许多浮尸,就像暴雨之后被冲进水道的碎枝和枯叶,被树根或岩石拦住,最终形成堵塞溪流的水坝。“你觉得我们现在干掉了多少?”有人问,“三百人?”

“没那么多,”有人回答,“大概两百。”

“不止,至少两百五十。”

“停手。”高戈斯说。

他们遵从了命令,但似乎个个都觉得他疯了。他毫不在意。已经足够了,再杀下去只是浪费。

“你们俩,”他说,“去告诉他们扔下武器,双手抱头,这样就能活命。把他们的指挥军官给我找来。”

他们注意到射击停止了吗?看不出来。大多数跑到水边的人看起来都死了,但这不对,他们不可能射死这么多。他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人只是躺在河里漂浮着,肚子里灌满了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那些还在奋力爬下山壁的人似乎只剩下前往水边这一个念头。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抛下武器完全是浪费时间——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好了,剩下的人,”高戈斯说,“把箭囊里装满箭,事情可能还没结束。那些运箭的推车呢?拜托,我们要赢了是没错,但这不是停下来休息的理由。”

不久之后,那两个人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三名敌人:两个人架着第三个,浑身湿透,衣服、手臂和腿上都染上了一层玫瑰色。他们在下面喝的就是这种水,高戈斯觉得一阵反胃。

“这是波尔·阿芬姆院士,”一个斧枪兵说,“他是管事的,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你说话。”

“不太可能,”高戈斯说,“他已经死了。”

“噢。”斧枪兵松开手,尸体像一袋面粉一样砸到地上,“那现在怎么办?”

高戈斯用鞋尖抵住阿芬姆的下巴,将他翻转过来,以便看清他的面容。他阴森地笑了笑,“你们俩现在是代理将军了。投降,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投降,”其中一个斧枪兵立刻回答,“现在干什么?”

问得好。除了死亡之外,没有任何外力能让斧枪兵们在喝够水之前离开河水。他能想到的,只有制造正式投降的假象,祈祷沙斯特方面相信这是真的。对于人性的了解告诉他,他们会相信的。“到山坡下面去,”他命令,“在四十码外组成包围圈,慢慢收拢,把他们赶到一起。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分成三十人的小组,分批押出去。我们还得给这些家伙准备食物,最好现在就开始建围栏。你们三个去组织看守俘虏的小队。老天作证,我绝对想不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等,”一个中士说,“上面离这儿一里开外的地方是不是有个板岩开采坑?可以暂时把他们放在那里。”

高戈斯耸耸肩。“依你,”他说,“如果行得通,就这么办。这真是太难办了。”他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中士问。

“哦,没什么,”高戈斯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我告诉姐姐我带了点客人回家吃饭,她会是什么反应。”

“我们不用等阿芬姆的部队。”斯滕·莫格雷说,“高戈斯和他的军队不在这儿。我们可以继续前进,这周结束前就能抵达思科纳镇。”

阿维德·索福隔着酒罐对他怒目而视。“好吧,”他说,“那派他出去有什么意义?”

“意义,”莫格雷得意地回答,“就是在我们赶往思科纳镇的时候尽量引开高戈斯,让他白费力气。我从来不相信他会蠢到真的吃那一套。但我想,管他呢,反正不需要阿芬姆的部队,额外的人数只会妨碍我们,让后勤工作变得更复杂。再说攻打思科纳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在他们后方徘徊也是件好事。我没想到他真的咬了饵,我绝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索福思考了片刻,他看不出莫格雷这个做法背后是否暗藏个人目的。“那好吧,”他說,“但我们还是应该兵分两路,从两个方向进攻思科纳镇。四千个人在同一条路上行军,我可不想这么干。”

“有道理,”桌子远端有个人说,“这和你刚才说的是一个原理。军队里人数过多往往比人数过少更糟糕。”

斯滕·莫格雷皱起眉头,倾斜酒罐给自己倒酒。罐子已经空了,他舔了舔手指。“不用说,我考虑过这点。”他说,“但事实是,前往思科纳镇只有一条陆路可走:顺着山脉前进,然后下到北边的大路上。按你的想法,另一支军队该走哪里呢?穿过西边的乱石吗?还是说你想让他们趟过南边的沼泽?”

阿维德·索福没想到这点。“你这有点胡搅蛮缠了吧?”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说,“关于南边的情况我们知道多少?”

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去过那里。”他说,“不是说我对那里了如指掌,但当时我不得不花钱雇了两个农夫,才把我的马车从泥沼里拉出来。除非你熟悉那种地形,否则就是在自讨苦吃。”

索福点点头。“没错,”他说,“我猜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会在南边布下完善的防守。我们应该派一支军队从那里走。当然,还要找几个当地人当向导。你肯定没忘记古尔伦兹的书吧?”

“你说说呢?”斯滕心平气和地问。

“古尔伦兹,第七章,第四还是第五小节,我一时记不清了。避开敌人的弱点,他会在那里加强防守,使其坚不可摧。进攻敌人实力强盛之处,因为自满会使其脆弱。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莫格雷叹了口气。“我不想和古尔伦兹起争论,”他说,“但我们真的需要在意这个吗?古尔伦兹还有一段话是怎么说的?用大军发动奇袭是唯一的战略,其他一切都是对现实的妥协。这本书不是什么教条。”他说着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垫在脑后。“只是寻常的道理而已。”

“先别急着这么说,”另一个人开口道,“之前我一直同意你的所有意见,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阿维德说得有道理。假如高戈斯率军返回,在镇外易守难攻的小路上和我们交战,我们只好付出惨重的代价强行突围,否则可能会被困上好几天。你得记住,我们离本土太远,后勤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我听说,敌人正在烧毁这里和波尔密斯之间的村庄。但假如我们有另一支军队用于进攻,就可以多花点时间和高戈斯玩游戏了。与此同时,第二部队会进入思科纳镇,结束这场战争。到时候,就算高戈斯撤退回思科纳封锁城墙,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桌子中央一根巨大的蜡烛闪烁了一下,然后熄灭了。勤务兵很快换上了一根新的。“好吧,我同意。”斯滕·莫格雷说,“其实,这是个好主意,不过还没人说出它真正好在哪里。这次行动的目的不仅仅是烧毁思科纳镇,还要消灭反抗军,俘虏或者杀死洛雷登家的人。高戈斯在我们设想的那条道路上作战时,第二部队可以从思科纳镇里出来攻击他。这个计划我喜欢。”

阿维德·索福上床睡觉时心情极差。他确实达到了目的,得到了自己的军队,但那个该死的胖子又一次从他鼻子底下抢走了全部功劳。率军穿过沼泽也许并不像他想出这个主意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莫格雷优雅地做出让步时,肯定对此心知肚明。回想起来,他本该执意让莫格雷指挥南面的军队——是啊,但那样的话莫格雷就会成为攻陷思科纳镇、抓住高戈斯的功臣,而他则会困在某座山谷里,为补给分配和可接受的伤亡比例大伤脑筋。

真见鬼,战争怎么就这么麻烦?

“高戈斯舅舅会没事的,”伊苏斯胸有成竹地说,“他那种人从来不会出事。厄运只会从他们身上擦过,击中旁边的人。”

赫丽斯·洛雷登控制住舌头,没有回话。考虑到她的人生经历,这孩子这么难以相处也是意料之中。高戈斯似乎很宠爱她,和她发生冲突不太明智。“我也希望这样,”她嘟囔,“我想他应该能照顾好自己。”她塞上墨水瓶瓶塞,拿起刚才誊写的文件,在上面洒上吸墨的沙子。“你没有披肩,坐在那里不冷吗?”

伊苏斯摇了摇头。“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她说,“至少不会像你们一样怕冷。你忘啦,牢房里特别冷。”

赫丽斯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丈夫的外甥女了,再待下去恐怕会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于是她拿起文件原稿和誊写稿,返回了屋子里。被那个糟糕又可悲的家伙赶走真是让人恼火,现在不得不告别回廊上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了。但和高戈斯的婚姻教会了她战略撤退和避免冲突的重要性。她撤回了办公室,开始处理积压的工作。

赫丽斯离开后,伊苏斯拿起书读了一会儿。这是一本佩里美狄亚的应用冶金学专著,里面讲了如何提炼水银、提纯贵重金属。不知为何,她对这题材很有兴趣。在她身后,卢哈(像一棵树一样老实、无趣、不起眼)正在乖巧地做功课。幸好,小尼莎到其他地方去烦人了。在她的哄骗下,小尼莎坚信她是个爱吃猫和老鼠、能把小女孩变成虫子的女巫,从此便老实了。现在小尼莎只要有机会就会躲开她。每次需要和她待在同一间屋里时,总会担心地从家具后面探出头来向她偷瞄。另一方面,如果想让赫丽斯从自己面前走开,只用惹她生气就行了。至于卢哈,他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只需要把残废的手伸到他面前晃晃,他就会像一只受惊的鹧鸪一样逃走。而高戈斯舅舅——好吧,她不讨厌他。只不过他出门的时候,对周围环境获得一定程度的掌控对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打扰了,小姐。”伊苏斯抬起头,说话的是那个该死的阿谀奉承的门房,“你知道夫人在不在房里吗?”

“在,”伊苏斯回答,“什么事?”

门房看了看她。“是这样的,小姐,门口有个男人。他说他是先生的弟弟。巴达斯·洛雷登。”

伊苏斯纹丝不动。“没事,”她说,“请他进来吧,我来接待他。”

门房刚一离开,她就跳了起来,发疯般环顾四周。但这里完全没有像样的武器。这一点也不意外,高戈斯·洛雷登这样的文明人是不会把致命武器摆得满屋都是的。不过,总会有一件沉重的钝器可用,比如一条椅子腿,要不然她也可以藏在门径处,用裙带把他勒死。这两个主意都有点好笑。她待在了原地。

“你好,巴达斯舅舅。”她说。

他的反应相當有趣。公平来讲,他并没有闪避或者惊叫,但他明显吓了一跳。

“你好。”他说。

伊苏斯微微一笑,示意他到椅子上坐下。“你来这里干什么?”她说,“我以为这是你最不可能自愿出现的地方。”

巴达斯点点头,坐了下来,目光全程都停留在她身上。“通常是这样的,”他说,“但我现在知道高戈斯不在——”

“你不知道我在这里?还是忘记了?不管怎样,你这情报工作都做得太差了,上校。你要喝点葡萄酒吗?味道不坏,而且我还没来得及下毒。”

他摇摇头。“我不渴,”他说,“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喝酒了。”

“真是大变样了,”伊苏斯说,“你以前教我剑术的时候嘴里总有酒味。”

“我洗心革面了。”巴达斯说。

“那是当然,你来这里做什么?”

巴达斯虚弱地笑了笑。“实话和你说吧,我是来看我侄子的。角落里那个就是他吗?”

“就是他。”伊苏斯回答,“卢哈,过来见见你叔叔巴达斯。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卢哈,他做过士兵、剑士、手艺人,天知道他还会什么。”

男孩谨慎地打量着巴达斯。认识洛雷登家族的新成员。挺聪明的,巴达斯想,更聪明的做法应该是转身就逃。

“你好,卢哈,”他说,“你在做什么呢?”

“几何,”卢哈回答,“我不太擅长这个。”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也是。我在军队里被逼着学了几何,因为瞄准投石机时需要计算角度,不过我总是算不好。”

卢哈茫然地看着他,什么都没说。

“别担心,”伊苏斯愉快地说,“他总是这样的,不是对你有意见。对吧,卢哈?你一向很安静。”

“是的,”卢哈说,“我能回去做功课了吗?”

巴达斯点了点头。“你想让我帮忙吗?”

卢哈皱起眉头。“你说过你不擅长几何。”

“确实,”巴达斯回答,“但可能比你强一点。”

卢哈想了想。这个男孩思考的时候,旁人总能一眼看出他在盘算什么。“你愿意就行,”他说,“但我无所谓。我从来都自己做功课。父亲说这是应该的。”

“那你继续做吧,”巴达斯说,“我就坐在这儿和我外甥女说话。”

卢哈点了点头,回到了他的角落。巴达斯仰头靠在椅背上,双手垂在两边抚摸青草。

“真惬意。”伊苏斯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让他去把赫丽斯和小尼莎叫来。”

“别为了我支使他,”巴达斯回答,“不过,谢谢你这么得体。”他补充,“我得承认,我以为我们再次见面时场面会极度混乱。”

伊苏斯耸耸肩。“等着瞧吧,”她说,“但我完全没想到你回来,你肯定受了什么打击。”

巴达斯点了点头。“判断很准。”他说,“不过,我来这儿主要还是病态的好奇心作祟。不管怎样,我都想象不出高戈斯有一个家,简直就像死神给活人做晚餐。但显然,我错了。”

伊苏斯微笑着。“别被骗了,”她说,“这里就像外面卖的那种给小姑娘的玩具屋。看着完美无瑕,栩栩如生,所有的门窗都可以打开,只不过完全是大人从商品目录上随便买的。当然,玩具屋里的小人不包括我。我正在被这个家慢慢同化,再过几年,我大概会被训练得规规矩矩的。嘿,假如我特别听话,说不定手指会重新长回来。”

“我觉得你是配套赠送的。”巴达斯说,“你有点像碗橱里的那具骷髅,看起来逼真极了,但是是蜡做的,只有三寸高。你这就生气啦,”他笑着补充,“我以前不是老教你要随时保持防守姿态吗?”

她点了点头。“好,”她说,“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我本来只想耐心等待时机,一有机会就杀了你。但那样太便宜你了,所以我现在要伤害你。”

巴达斯抬起眉毛。“是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做?”

伊苏斯莞尔一笑。如果换个场合,她的笑容应该很好看。“我要告诉你一件你不知道的事,这是高戈斯舅舅告诉我的。我猜你听了会相当愤怒。”她耸了耸瘦骨嶙峋的肩膀,“如果这个不行的话,我可以再去找其他的秘密。但这件事应该能起到作用。”

巴达斯假装打了个哈欠。“我听着呢,”他说,“这个你知道,但是我不知道的大秘密是什么?”

伊苏斯别过头,撩开盖在眼睛上的刘海,然后转头看着他,像个在调情的年轻女孩。“我要告诉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人究竟是谁。”她说。

那天傍晚,巴达斯·洛雷登回到了银行。现在他可以自由进出了,只要事先告诉姐姐要去哪里就好。一名后勤部门的小个子文员随时跟在他后面,把他去了哪里、做过什么汇报给尼莎。这他是知道的,但无所谓。

他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来自娱自乐。第二个房间宽敞通风,有一扇离地七尺高的大窗户,窗外是一条小巷和一个粪堆。房间里有一把椅子、一张凳子,还有一张可以用作工作台的结实长桌,除此之外空空荡荡。还有满满两箱他的工具,他一直没有精力取出來。直到现在。

他一件件取出工具,按照他想要的顺序精心摆放在桌上或者桌下,用箱子里的稻草擦掉锋刃上的防锈油脂。三把锯子,一直一弯两把刮刀,五只尺寸各异的刨子——有又长又笨重的黄杨木槽刨,也有小巧的黄铜端面刨——四把辐刀,有直有弯;许多锉子、粗锉刀、凿子和圆凿;三把用来切削和刮擦的短刃刀;粗糙的芦苇秆,成罐的细沙和粗沙,以及用来把沙子粘到木块上的树脂;各式各样的木质、黄铜和铁制的夹钳;壶装和罐装的胶水和石膏,以及捣锤和研钵;蜂蜡、漆和抛光油;一只煮胶壶;钢制和黄铜制的锤子,包括羊角锤、圆头锤、平锤和扁头锤;冲头和打孔器;铜制、皮革制、铅制和愈创木制的槌子;磨石、油石,还有滑石;一把弓钻,一把手摇钻,一把螺丝钻,全都配有盒装的各式筒夹,以及装在玫瑰木浅箱里的精钢钻头;三把乌木直尺和两把角尺,分别由黄杨木和黄铜制成;木炭和石灰;卡钳、两脚规和轮廓规;一把锥子,一把线锯,还有两件看起来很趁手的小工具,就连巴达斯一时间也认不出来是什么。所有物件都崭新干净,质量上乘,锋刃被打磨得光可鉴人,表面平滑,毫无损伤。这么多工具,足够他造出一个世界。

取出所有工具后,他拿起一根木炭,开始在桌面上绘制草稿。

十九

高戈斯严重低估了弓箭手的箭术。河里漂浮着三百五十多具尸体,堵塞了河道,像一批从森林漂向锯木厂的原木一样,在河水里轻柔地上下起伏。

好消息是,他们取得了军事史上最非凡的成就之一:在己方损失极小、时间极短的情况下彻底击败一支占压倒性优势的军队。坏消息是,他们现在得到了接近五百名俘虏,全都饱受饥饿和劳顿的折磨,奄奄一息,急需食物和安全的营地。那个被弃用的采石坑里勉强够大,陡峭的四壁无法攀爬,只有一条容易守卫的小路下到坑底,但俘虏们在那里承受着烈日的暴晒,当然也没水可喝。如果按每人每天最少一品脱半饮用水、半块军队配给面包来算,就得从河里汲取将近一百大罐水,在崎岖的道路上跋涉四里路,把水运送到采石坑,再通过陡峭的小路运到坑底,一天一次。此外,还需要六十筐面包(看在老天的份上,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喂饱他自己的部队就够让他伤脑筋的了)。两班守卫,每班四十人,也就是他部队人数的三分之一。这还不算最糟的。一条主要河道被尸体堵了个结实,下游四个村庄的人都只能喝恶臭的红水。他得命令疲劳的士兵下到齐胸的恶心河水里,把肿胀湿透的尸体全部拉出来,像泥炭砖一样摞在一起,然后在布满石头的土地上挖三个大坑。不做完这些工作压根没法休息,也没时间修补受损的装备、医治弓箭手身上的小伤——当然,还得假定他们不需要彻夜行军,赶去和岛上另外两支敌军作战。有人曾说过,比打败仗更糟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打胜仗。这话虽然不中听,但千真万确。

快速视察了一番俘虏营后,他的心情更加低落了。他自己的部队都没有足够的军医,更别说分派一些给他们了。但这里的人正在因为相对轻微的伤势死去,这太浪费了。就算他不是医生,也知道如果不尽快转移这些俘虏,他们中很多人就会死于伤口感染、腹泻、营养不良,以及由于天气炎热和环境肮脏而恶化的其他身体状况。在一般情况下,他绝不允许这样可怕的事情发生。但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俘虏中有人活了下来并且回到了沙斯特,他们所受的待遇就会传遍军营,让敌人拼尽全力,决心彻底消灭思科纳。反正换做是他,他就会这么做。

他痛苦地向俘虏们看了最后一眼。他们的身上和衣服上沾满干结的血液和泥浆,像坐在干草车上的孩子一样紧紧挤在一起。但他还要操持一场战争,处理胜利带来的可悲后果,能为他们做的事情都做了。他把他们从脑子里抹去,然后离开。

他回到那座烧毁的村庄——更多混乱,更多狼藉。现在这里成了临时作战基地。军需官及时赶了过来,向他报告更多令人沮丧的消息。是的,箭、弓、鞋子、食物……他急需的物资全都够用,但能够运输它们的马车只有七辆,路上还要花一天半的时间。或许不太急需的物资可以缓缓。箭?没有箭他的士兵就无法战斗。鞋子?没有鞋子就没法行军,除非让他打了胜仗的部队穿着在泥浆和水里泡坏了的鞋,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思科纳。那食物呢?全看他选什么了。噢,顺便一提,斯滕·莫格雷正率军前往思科纳镇,如果你动作够快的话,也许能在他把那里烧成平地之前赶回去。

弄到原材料之后,巴达斯开始制弓。

首先,他把新鲜的筋腱晾在窗台上晒干,调好施胶用的胶水(幸好他有足量的锯末,可以用来增加稠度),然后把皮革钉在木板上晾晒。虽然天气炎热,但这三种材料需要放置几天才能开始下一步工序。幸运的是,他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可做。

他先做了弓胚,之后会在正反两面粘上弓背和弓腹。在提供给他的原材料中(都是从银行的制弓厂直接运来,由工厂主管亲手挑选的。只有上等货才配得上洛雷登家的人)有一块质量上乘、纹路笔直,取自一颗粗壮老桑树的木材。他用刮刀和刨子把它修成了一块半寸厚、五十五寸长的木条。满意之后,他做了用于弯曲木料的夹具,那是一件由木板、木块和夹钳构成的复杂装置。上蒸馏法的时候,这东西能把木材固定成他想要的形状,使木材产生弓所需要的夸张且永远不变的曲线。轮廓是传统的嘴唇形,如同女人丰满的上唇。被均匀蒸馏了整整一小时后,木材失去了反抗的欲望,像个瘫坐下来的胖子一样在夹钳中软了下来。

趁冷却定型的时间,他清理掉了一根肋骨上的最后几缕肉——这是做弓腹的材料——将碎肉扫进胶水罐,给胶水增加黏性。

(“你要这些玩意干什么?”尼莎充满怀疑地问过他。

“我想给高戈斯做一张弓。”他回答。

这让她吃了一惊。“我以为你很讨厌他。”

“我已经改过自新了。”他当时回答,“从现在开始,我既往不咎,原谅他以前的事。毕竟,家人还是家人,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属于同一阵营。”

她不知怎么回应。“你会给他制造陷阱,是吧?”她说,“要么是在弓把上涂抹毒药,要么把弓锯断,让它在战场上坏掉。”

这话让他皱起眉头。“别把我当这种人。”他说,“我可能没什么本事,但还是很为自己的手艺骄傲的。如果我给高戈斯做了一把弓,那它肯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弓。而且,说到底,这是我欠他的。佩里美狄亚陷落的时候,他送了我那把古朗剑防身。我想给他一张上好的弓,”他继续道,“等基金会攻陷思科纳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把肋骨削得只剩坚实的部分后,他拿起用质量最好的线锯和剃刀片磨制而成的刮刀,在上面切出接头部位,以便之后拼接骨片。在每块骨片上切割出双鱼尾形的接头是一项漫长艰难又让人头疼的工作,必须做得精确无误。这花了他大半天的时间。也就是在这一天,高戈斯打了河床上的那一仗。

瑟尔·拜斯是两个星期前晋升为中士的。在此之前,他是思科纳第二大面粉磨坊的总管,手下管着六十个人,他喜欢他的工作,也做得好极了。高戈斯·洛雷登认为他拥有战争中急需的领导力和管理能力,因此在十四天前把他征召进了后备部队。他刚刚掌握了箭术的基础技能,比如如何给弓上弦,如何把箭搭在弦上而不至于一拿开手箭就掉了。后备部队成了思科纳镇的守备队,而瑟尔·拜斯则成了高戈斯离镇期间负责思科纳镇的防御的人。

斯滕·莫格雷和两千名斧枪兵离镇门还有十五里。这个消息像一堵倒塌的墙一样击中了拜斯中士。

“如果高戈斯接到了我们的消息,”一个年轻鲁莽的队长说,“他最可能走这条路。”他指向地图上一条歪歪扭扭的线,拜斯先前还在想那是河流还是村庄边界。“如果他动作快的话,可能明天中午就能到这儿——”(他又用手指戳了戳地图)“——到那时候,斯滕就到我们大门外了。所以我们只有一个选择。”

拜斯从来没有自命不凡的坏毛病。“你最好解释一下,”他说,“我不想会错意。”

年轻的队长点点头。“这里的山——”

“噢,原来这里画的是山。抱歉。”

“这里的山,”年轻队长重复道,“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斯滕会穿过这里,”(戳)“或者这里,”(戳)“我猜他应该会选择这条岔道,虽然那样要多绕三里路,因为他知道如果走另一条路,我们会让他们大吃苦头。我们应该出镇拦截——这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但依然能給他们造成伤害——然后祈祷高戈斯及时赶到,狠揍他们一顿。如果一切顺利——如果高戈斯能赶到的话——我们也许能捞点好处。如果不走运,那就……”

拜斯中士盯着地图——他从来都看不懂——然后试着像军人一样思考,这对他来说就像在水银里潜泳一样困难。他脑子里想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说到敌方将军的时候都直接叫名字,好像他们是老朋友似的?

“我认为我们应该防守另一条路。”他说。

年轻的队长看着他,“但那样等于是自找麻烦。”他说,“斯滕太聪明了,不会中招的。”

拜斯摇摇头。“对于正规军人来说,这大概是基础知识吧,可我还是想问问,”他说,“如果显而易见的选择是走这条路,他走另一条路避开我们不是更明智吗?再说另一条路更短。”

队长耸耸肩。“你这么想下去会发疯的。我也可以说,‘他预料到我们预料到他会走那条路,所以会做出乎我们预料的事。’谁知道这样能绕多少圈啊。”

拜斯渐渐失去了耐心。“那好,”他说,“我们抛硬币决定吧。”

“这样也挺好。”队长笑着说,“你是管事的,这事由你决定,感谢众神。”

这不是拜斯想听的话,但如果他是个士兵,而不是颇具天赋的磨坊主管,他肯定会选择更短的那条路。“我们在这条路上设防,”他说,“你觉得多久能走过去?”

年轻的队长在地图上用手指模仿着走路的样子。“四个小时。”他说,“假如你是对的,我猜斯滕应该会在八个小时以内赶到。”

实际上,拜斯和他的三百个弓箭手花了三个半小时就到了。幸好如此,因为出发耽误了两个小时,他象征性地派了五十个士兵去查探另一条路,因为年轻的队长向他保证,在马上要发生的战役中(叫什么类型来着?),超过二百五十人的军队只会拖他们的后腿。如果斯滕·莫格雷选了另一条路,五十个人除了惹他恼火之外并不能造成实质伤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一小时后,敌军出现了。穿着盔甲的士兵像洪水一样挤进砂岩岩壁之间的狭窄通道,拜斯能听见盾牌和臂甲刮擦岩石的声音。这很好,但不如他预想的那么好。在他本来计划的部署中,每个弓箭手都有射击的机会,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排布一条超过六十人的火力线。而且这条道路极为曲折,敌军完全出现在他们视野中的路段,最长也不超过一百码。

“运气好的话,最多能放五轮箭,”队长阴郁地说,“然后他们就会像狗撵耗子一样冲过来了。当然了,他们不适合在这种地形下近距离作战。”

拜斯皱起眉头,极力集中精神。五六三十,也就是三百发,但肯定不是每支箭都能射中目标。那有多少能射中呢,一半吗?他毫无头绪。就算三分之一吧。在双方近距离接触之前,他们能射倒一百个敌方士兵。这够不够摧毁对方的士气呢?还是说反而会让他们勃然大怒,更加勇猛?

真是一场愚蠢的战争。一座银行在一个烘焙师的带领下和一所大学打仗。在这种战场上,无疑会两败俱伤。

“他们来了,”年轻的队长说,他的声音因为恐惧而变得虚弱。出乎意料的是,拜斯意识到,他在见到莫格雷的军队之后一直努力克服的那种恐惧神奇地消失了。理性思考后他得出结论:因为现在已经无能为力,除了把自己的选择坚持到底之外,没有第二条路。没必要再为送不送命提心吊胆了,他手下都是正经士兵,肯定知道怎么应对眼下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要做什么吗?”他问。年轻的队长点了点头。当然,什么都不懂的只有我一个。他再次疑惑,高戈斯到底中了什么邪才会委任一个平民,担任的还是他指挥系统中最有可能率军参战的职位。他问过高戈斯,得到了简短的回答:因为军队里一般只有十个中士,其中有四个连用短绳子牵山羊的差事都难以胜任。“没事的,”高戈斯当时开朗地笑着对他说,“我们谁也没有干过这种事,我也没有。你有这方面的能力,你能行的。”

“听我指令,”年轻的队长声音尖锐,但仍然很清晰,“拉弓,瞄准,放箭。”

拜斯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比喻,就是一片高大的蓟草——在生长过度的草场上,能长到一人高的那种——被镰刀割断后一起倒伏下去的样子。前排的斧枪兵倒下后,后面的人踩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前进。不是因为他们冷酷无情、训练有素,而是没有时间放慢脚步或转向避让。前进的队伍中有人喊了一句命令,于是行军速度从快步走变成了小跑,就像中年文员追逐被风吹走的帽子一样。第二轮箭射倒了整整两排士兵,也打乱了第三排,这次有人绊倒摔跤了。小跑的斧枪兵中,有的勉强跳过倒地的人,有的则跟着摔了下去。后排士兵撞上了绊倒的人,将他们向前推去,导致更多的人倒下,加入了地上抽搐扭动的人堆。士兵们在支棱出的手臂和腿脚中艰难跋涉,仿佛穿行在荒废了十年、长满荆棘的马道上。年轻的队长双眼紧闭,第三次下令放箭。

他们还在前进,拜斯暗暗惊奇。当然了,前进才更安全。要是回头撤退,就必须穿过那无法形容的尸堆和被踩伤的人。现在阵型散开了,他们跑了起来。不是先前的小跑,而是拼命狂奔着逃离尸堆,低头躲开箭雨,向危险最小的方向前进。射出第三轮箭时,距离只剩下三十码。又有几排斧枪兵猛然摔倒,本来激烈的奔跑瞬间停止,如同有人用力泼出一桶水,结果水撞在了石墙上。躲过箭雨的人还有五个左右,冲向弓箭手时,阵线自动分开让他们通过(这是标准的演习动作,拜斯八天之前学到的)。等他们打着滑放慢脚步,后备队立刻抓住了他们,像是惹是生非的醉汉被朋友们拦腰抱起,省得他们再搞破坏一样。冲锋的敌人中就只有这些人幸存了下来,还有一支分遣队留在后面,根本没来得及参战。

赢了,拜斯想。好吧,天啊。

“整装,”队长叫道。拜斯不知道这口令是什么意思,由于弓箭手们似乎都没反应,他仍然没有弄懂,“报告伤亡。”

“无人伤亡。”有人喊了一声,几个激动的家伙欢呼起来。

拜斯努力不去看那些尸体,以及尸堆里还活着的那些人。又是炎热的一天,如果他活过今天的话,就会有幸看着他们慢慢死去。

他们等待了很久,但什么也沒发生。高戈斯·洛雷登哪去了?他不是应该带着他的正规军接管局面吗?否则,这不就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屠杀?拜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获得了胜利,应该可以回家了吧?

“侦察兵回来了。”说话的又是那个年轻队长,看起来有点精神错乱,像个骷髅一样咧嘴笑着,“你猜怎么着?”

“你说啊。”拜斯说。

“这边没有两千个敌人,”他说,“只有四百个左右。斯滕的大部队肯定走了另一条路。我们上当了。”

“他们好像是从那个方向来的。”有人说。

高戈斯走到队伍最前方。几具斧枪兵的尸体散落在岩石间,就像匆忙扔在卧室地上的衣物。不远处还躺着一大堆弓箭手,是被逼进一条死路之后遭到屠杀的。在这样狭小拥挤的空间里,沙斯特制式斧枪长达六寸的枪刃派不上用场,斧枪兵只能把斧枪举过头顶,用弧形斧刃瞄准敌人的喉咙、面部和肩膀。岩石上留下了斧枪兵离开时血淋淋的脚印。

“这种事避免不了的。”高戈斯弯腰用手指蘸了蘸一摊粘稠的棕色液体,“他们没走多久,”他补充,“我们追得上。”

“队伍里其他的人呢?”有人问,“这里只有五十来个弓箭手啊。”

“可能逃跑了。”另一个人回答。

高戈斯摇头。“我觉得不是,”他说,“我猜他们只是想做个守卫的样子,象征性地派了几十个人。大部队肯定守在另一条路上。也就是说,”他叹了口气,“我们只能独自对付斯滕·莫格雷了。走吧。”

从河边战役前夜到现在,这群士兵一直没机会好好进食和休息。他们的鞋子破得不成样子,但行军速度依然令人敬佩。他们已经学会拖着脚跟快步走,接受了任务完成之前连喊累都没时间的事实。他们的许多举止都让高戈斯想起麦克森舅舅那支传奇的军队。据说,他们就是以这种状态在一场场战役之间周旋了七年。光是想想就让他受不了。

尽管如此,当他们下了山,来一片较为平缓的草场时,天已经快全黑了。这片草场一路延伸到思科纳镇。从这里开始,道路笔直向前,除了一条浅浅的河流和一片小森林,没有什么能阻挡莫格雷的军队。高戈斯派出了几个侦察兵,但他相當肯定,自己猜得到敌人正在干什么。如果他是斯滕·莫格雷,他会把军队藏在洛克斯森林里过夜,等第二天天色变亮出发去思科纳镇。在这种情况下,高戈斯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抢在莫格雷之前到达思科纳,关上镇门,强迫他们打围城战,然后耗到他们放弃为止。如果思科纳没丢掉海上控制权,这个计划倒是不错,但这么做意味着放弃岛上其他地方。第二:拦在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阻击莫格雷,冒着巨大的危险在开阔地带与他们交战。无论他怎么选,都意味着再一次整夜行军。他的士兵到了明早还能站直就已经是奢望了,更不用说战斗。另外还有一个小问题:箭有些不够了。

对于第二个选择,他能找到充分的反对理由。而且,在他姐姐看来,思科纳仅仅意味着思科纳镇,更准确地说,银行。岛上剩下的地方只是办公室窗外的风景。她这段时间给高戈斯下的命令就很能说明问题。战事刚开始升级,她就接受了很快会被敌军围困的事实,他苦苦恳求才得到了出镇打仗的许可。在高戈斯看来,尼莎是错的。思科纳岛上的人是他们的人民,他们有保护的义务。他见过斧枪兵在布利欧拉屠村的惨状,如果思科纳岛上的每一个村庄都遭此毒手,他会永远良心不安。如果现在撤回镇里,他会觉得自己像个狠心把孩子关在门外的父亲。况且,洛雷登这个姓氏在思科纳意义非凡,它曾引领这些村民反抗基金会,摆脱被压迫的命运。这是他们的义务。

侦察兵证实了他的猜测:斯滕·莫格雷的军队进了森林。最近,高戈斯刚刚让人砍了一批长得笔直的松树,在林子里留下了一片不小的空地,正适合用来扎营。莫格雷非常谨慎,在森林边缘安排了警哨,空地外围每隔五十码的位置也站着哨兵。这样一来,夜间偷袭的希望微乎其微。如果冲进森林交战,弓箭手没有足够的距离优势,密集的矮树丛对莫格雷更为有利。最好的情况也顶多变成一场乱斗。尽管胜率极为难看,但绕过树林、在平缓的草场上阻拦莫格雷依然是目前最好的策略。他下达了命令,士兵们顺从地接受了,仿佛睡眠和修整只是政客的诺言。

斯滕·莫格雷一向能在任何地方安然入睡,但这一次他发现自己睡不着了。在黑暗的帐篷里睁着眼睛躺了两个小时后,他终于放弃努力,点亮了油灯,召开军事会议。其实也没什么好探讨的,只不过既然要清醒一晚上,拉上点人作陪也无妨。

“哈因·艾尔的支援部队到现在还没出现。”有人报告,“看起来我们得自己打了。”

莫格雷耸耸肩。只要艾尔的四百个士兵能在他发动进攻的时候引开守军主力,这损失就是值得的。而且,艾尔是分离派的,还是阿维德·索福的妹夫——正由于这层关系,他才给他安排了这个任务。他只担心高戈斯无法及时赶到思科纳镇。如果要站在镇外百无聊赖等他追上来,那就太委屈人了。

“今晚没必要一直谈工作,”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咱们说点别的吧。有了——这儿有人读过艾拉尔德·多斯上个月写的那东西吗?”

有人笑了起来,还有两三个人低声嘟囔。“其实我挺喜欢那篇的,”有人说,“尤其是讲分岔后果的那一段。这家伙应该当诗人,而不是哲学家。”

莫格雷微微一笑。“我记得那一段。”他说,“公平来讲,里面其实有一丁点道理,只不过没表达清楚,被塞进了黑暗的犄角旮旯。”

好几个人发出质疑。“你这么想吗?”有人说,“我怎么觉得那只是矫饰一番的老旧朦胧主义理论?”

“噢,这毫无疑问。”莫格雷回答,“但朦胧主义者也有道理——不,别笑,他们全都疯得一塌糊涂,但确实发明了可能性守恒定律,而那时候多曼德还在学二加二等于四呢。”

“但那个定律建立在完全错误的假设之上,”另一个人指出,“而且因果颠倒。要不是多曼德把它给倒转过来,谁也不会看上一眼的。”

“实际上,”坐在帐篷门帘处的一个瘦削的男人插话道,“不久之前,我听到那个叫卡纳迪的佩里美狄亚人说了句有意思的话。他基本上认同多曼德——”

“那他还真是了不得。”有人插嘴。

“但他指出,多曼德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想想吧,”瘦削的男人继续说下去,“假设有几种不同的可能性,全部取决于一瞬间的抉择。好吧,暂且假设你是高戈斯,此刻正坐在自己的帐篷里思考接下来干什么。可以赶回思科纳镇关上大门,可以在战场上冒险一搏,也可以溜进山里。多曼德认为后果是有定数的。以他的逻辑,这三个选项都可能导致思科纳镇被攻陷。”

“可能这个词,”有人打断了他,“用在这种情况下……”

“闭嘴,马林。”莫格雷说,“你继续说,挺有意思的。”

“同理,”瘦削的男人接着说,“正面交锋和被围困这两个选项也可能共享部分结局。换句话说,从选择点分岔出去的可能性会在前方不断靠近,最终重新汇合,就像选择从未发生一样。朦胧主义者——好吧,他们的德行不怎么样,但也该有发言权——所谓的“朦胧设计”,就是某种能压倒个体选择的力量。多曼德认为并不存在命运这种东西,只有一条自然法则,让无法汇合的分岔保持尽可能少的数量。而卡纳迪的意见是,我们得算上人的影响。通过干涉元理,人类也可以在事物发展和分岔的过程中插一脚。这话由他说出来,值得好好想想。”

“换句话说,”有人说,“这不就是魔法嘛。那位博士是不是还能从耳朵里扯出一只蛤蟆、扔进尖帽子里?反正我不怎么相信。”

“确实跳了一大步,”莫格雷说道,“但还是有一定道理。”

“你是说蛤蟆跳吧。”

“是的。蛤蟆跳,这说法我喜欢。我们暂且假设世上真的有魔法,卡纳迪博士和他那些虐待蛤蟆的狐朋狗友也确实能随意操纵元理。多曼德会说,不管他们怎么操纵,都仍然是個体做出的随机选择,只不过换了个媒介而已——不管是自己穿过一扇门,还是别人通过元理影响你,让你穿过了那扇门,门都会被人穿过,选择都会发生。”

“这样的话,”瘦削的男人说,“卡纳迪就会说,受魔法干扰的事件是有迹可循的。战争,城市的命运,血脉的诅咒,家族宿怨……人们大多在这些情况下使用魔法,而这会渐渐变成一种趋势,让纯粹随机的发展方向变得不那么随机。换句话说,朦胧设计确实存在,但朦胧主义者的定义不太对。就算真的存在自然法则,也早就被一次又一次人为选择污染了。再考虑一下连锁反应,你应该知道结论是什么了吧?”

“胡说八道。”有人回答,“要说一样东西被玷污了,言下之意就是这东西可以被污染——在这里指朦胧设计法则。但就算人为选择能形成趋势,那也只是人性的正常趋势,就像斯滕刚刚说的一样。”

“啊,话倒没错,”另一个人说道,“但这种趋势远比平常的做事动机更强大,因为它能挟裹人群,迫使他们做一些普通情况下不会做的事。”

“换句话说,”莫格雷说,“就是进一步节省了可能性的数量,和多曼德思想没区别。没必要再说了。”

“说到这个,”一名参会者站了起来,忍住哈欠,“既然没必要再说,我也该回去了。你们可以熬一晚上,第二天还能上战场,但我得睡足八小时。噢,温馨建议:一定要让斯滕赢得辩论,除非你们明天想被放到阵型最前排。”

“真巧,你把我的话给抢了。”莫格雷说。

准备离开的参会者看着他,眼里闪烁着恐惧。“你在开玩笑对吗?”他说,“斯滕,这不好笑。”

帐篷里沉默了很久,然后,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当然在开玩笑了,哈因。明早再见。”围在铜制小火盆旁边的人变得相当安静,但莫格雷似乎没有注意到气氛的变化。“好了,”他说,“他刚才说到哪了?啊,想起来了——”

复习。唉。

玛基拉抬头看了看流淌着烛泪的蜡烛,目光转回书页。有时候,短暂地从书上挪开眼能帮助她清醒,但这次没什么效果。她已经把同样的二十行字反复读了至少五遍,但还是不解其意。

她又试了一次。

尽管在对马蒂安努斯和他的支持者关于所谓的朦胧设计论学说的愚蠢而轻薄的言论进行的驳斥中,我为了否决以下观念进行了一定的努力:可能性的数量受到一种未知且无法察觉的并发性外界力量的限制,并随此力量不可预测的变化而改变——

玛基拉垂下头,打起了呼噜——

——她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之中,俯视着一圈亮光。准确来说,身下是一张摇摇欲坠的折叠小凳,只要稍微挪动重心就晃个不停。凳子上绷着的帆布已经塌陷了一角。她试图挪得离塌陷处远一些,却感到布料又撕裂了一点。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试图观察四周环境。

这里似乎坐着两圈人,内圈围着一只发光的铜火盆,光线和热量几乎完全被挡在了圈内。外圈的人只能看见脑袋和肩膀的模糊轮廓,靠着帐篷布坐着(我在一顶帐篷里,玛基拉意识到。我七岁之后就没进过帐篷了,这种帐篷更是第一次见)。她坐的地方正是外圈。内圈中有个人正对着她,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从背对她的两个脑袋之间透过来。每个参加了军队送别式的人都能认出那张脸,那是莫格雷将军。由此推测,她应该是在偷听一场军事会议。她努力向前倾身,想听清这位大人物在说什么,但又害怕弄响破凳子。

“都是多曼德理论中的内容,”莫格雷将军说,“多翻翻多曼德的书吧。你想知道的一切问题都有答案。”

(胡说,玛基拉说,但在这里,她说的话只有自己能听见。我可清楚了,我正在读那讨厌的玩意儿呢。)

“希望高戈斯没有那本书。”背朝她的一个人说,“当然,他如果不识字就不用担心了。”

“我敢打赌尼莎读过,”有个她看不见的人说,“不过我觉得她更像圣马蒂安努斯的门徒。事实上,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巫。”

斯滕·莫格雷咧嘴笑了。“也许正因如此,她才绑架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说,“为了让他给自己解释那些长单词。”

“想想她翻书寻找爱情魔药配方和海上风暴的简易召唤指南,”另一个人说,“这画面不错。”

“她肯定以为多曼德的书是用暗语写的,”另一个人说,“每六个单词圈出一个之类的。”

(我得试试,玛基拉对自己说。

已经有人试过了,坐在她旁边的人说,没用,得到的信息和原文一样难懂。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

你是谁?玛基拉问。

亚历克修斯。你是卡纳迪的得意门生,对吧?

我——玛基拉不知道该说什么。再次见到你真好,她说。

你真这么想?好吧。对了,卡纳迪应该也在。你好啊,卡纳迪。

你也好。玛基拉,你不是该复习多曼德吗?不过我想这也算复习了。亚历克修斯,我们到底为什么在这儿?我不明白。这不可能是什么关键的转折点。他们聊的都是些抽象哲学的废话。)

“言归正传,”一个瘦削的男人说,“你们该读读卡纳迪那家伙写的东西。真的很有道理。”

(废话?亚历克修斯问。

噢,别挑刺。其实真的是废话。从头到尾都在胡扯。你也不想我把真相告诉这些疯子吧?

安静,第四个人说。)

“在我看来,”内圈的一个人说,“问题的核心就是识别关键时刻。那么,该怎么识别呢?好,我们假设这边这位胡伊克会在这里继续待半个小时,然后返回他的帐篷。在他回去的路上,他被帐篷的固定绳绊倒,导致肌肉拉伤。明天的战斗中,拉伤的肌肉在关键时刻拖累了他,他的部队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结果我们输了一场战役。而如果他早离开或者晚离开五分钟,我们是能赢的。再假设我们中有个人说了关于元理运行方式的话,深深刻进了斯滕的脑海里,稍稍影响了他明天做的决策。再比如我两分钟后去外面撒尿,刚好撞破高戈斯对我们的袭击,其实我只是听见了一声咳嗽的模糊回音,或者看见了某人腰带扣上反射的月光。听起来没问题吧?很好。现在,假设我是个巫师或者女巫,想要找到关键时刻,以便将它撬开,改变事情发生的方式。我该怎么知道哪一刻最关键呢?我可能会在高戈斯准备做决定时到他身边晃悠,或者直接到战场上去。当然了,我会找到一大堆关键时刻,因为每一刻都他妈的很关键,或者至少代表着一些关键的可能性。在这一刻,也许高戈斯那边刚好出现了一个关键时刻,一大群巫师和女巫正围着他玩拔河。但如果他们改变了这个关键时刻,谁又能说我的关键时刻依然关键呢?比如他们要是让高戈斯在森林里走另一条路,我出帐篷之后就不会看见他了。”

斯滕·莫格雷点点头。“你的意思是,”他说,“要么魔法无用,因为不存在真正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节省可能性的方法,多曼德写的东西全都是胡扯;要么每一刻都是关键时刻,巫师和女巫们的切入点就完全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总会找到能改变一切的节点。阿佛特,你应该当律师,而不是军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名叫阿佛特的男人说,“我只是指出了要相信魔法就必须正视的事。”

“你应该不信吧。”

“其实,我一直尽量持开放态度。”

(如果他再叫我一次女巫,我就扇他一巴掌,哪怕我并不是真的在这儿。

真正的女巫只有尼莎·洛雷登,亚历克修斯小声说。玛基拉打了个寒战,他继续道,不知为什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都很礼貌,没人去捅别人,也不会强迫别人泄露机密。这真是最和谐、最友善的战争了。对吧,卡纳迪?你看,卡纳迪和我可是敌对阵营呢。

噢,玛基拉说,你们不是朋友吗?这样会不会尴尬?

确实是朋友,卡纳迪说,但又不是真正面对面,所以无所谓。

我可不觉得,先前叫大家安静的声音说,对了,我是维特里丝·奥泽尔。我绝对是真的在这儿。

如果我们真的在这儿,玛基拉说,那你们谁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吗?)

斯滕·莫格雷突然打了个哈欠,然后伸了个懒腰。“今晚聊得差不多了,”他说,“我们明天去思科纳镇继续讨论吧。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吗?”

“其实——”有人回答。

(我觉得我们刚刚定下了战争的结局。卡纳迪说,谁知道哪边赢了?)

——卡纳迪在床上坐得笔直,太阳穴的剧痛而让他忍不住叫出了声。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浑身发冷,惊魂未定,就像刚刚在街上目睹了一场悲惨的意外。“玛基拉?”他大喊,但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喊。

他慢慢下了床,看向窗外。外面仍然一片漆黑,夜灯的灯油烧完了一半多。他一屁股坐进椅子里,伸手去拿酒罐。

魔法,他想,有人在强迫我使用魔法。他觉得反胃。喝下三大口葡萄酒后,他又站了起来,在窗边的石质大水盆中仔细清洗了脸和双手。他迫切地需要照明。除了夜灯之外,房间里还有三支蜡烛和一盏油灯,他全部点亮了。这让他感觉好了些。

有人敲门,他打开了门。

“玛基拉?”他问,“什么事?”

她抬头用那双傻乎乎的年轻的眼睛看着他。“对不起,”她说,“我做了个梦——”

卡纳迪走进门外的过道里,左右看了看。中年教师凌晨时分在自己住处和年轻女学生见面,这太不妥当了。“我知道,”他说着把她拉进屋关上门,“你记得梦的内容吗?”

她点点头。“记得,”她说,然后啃着指甲边缘加了一句,“但也不确定。”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先坐下。”卡纳迪找到自己的拖鞋穿上,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没有问她要不要来一杯。“我只记得快醒的时候听见你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对了,你头疼吗?”

她点点头。“有一点。”

“只有一点,还不错。告诉我你的梦是怎样的。”

讲述完毕后,她发现他闭上眼睛别过了脸,“是件重要的事吗?”她问。

“我想是的,”他回答,“我们刚刚将上千人送上了死路,而我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还有一个小时,第一缕曙光才会出现。夜视能力一向出众的高戈斯·洛雷登此刻连凑到面前的手都看不見。经过森林时,他通过数步数估算了双方距离,但完全有可能算错。他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最重要的一战,用这种方法选择战场真够滑稽。如果思科纳因为他错估了自己的步长而被攻陷,那就太悲情了。

“好了,”他说,希望旁边的人离他够近,能听见他的声音,“散开,整队,但愿我们没搞错方向。”

这是我的决定,他不断告诉自己,我一个人的决定。尼莎不想我打仗。我相信岛上的居民信赖我,需要我的保护。但这只是猜测,他们完全有可能欢迎斧枪兵,把他们看作解放自己的救星。我做这个决定,靠的仅仅是我自己的判断。老天啊,这真是太荒唐了。

他闭上眼睛。这是为了巴达斯,为了尼莎,为了卢哈和小尼莎,伊苏斯和赫丽斯,不管他们想不想要我的帮助。这是为了我们所有人,以及属于我们的一切,不论对错。我对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它们是我的信念的体现,而现在必须接受考验了。胜利会证明我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是正当的。等着瞧吧。

初升的太阳照亮了斯滕·莫格雷的大军。

二十

天刚亮,巴达斯·洛雷登就开始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昨天晚上,他取回了在太阳下晒干的筋腱,放在橡木板上,用皮革槌子捶打成纤维状,然后用一把特制的象牙梳子慢条斯理、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梳开,把一条条粗糙的黄色半透明纤维分成不同长度,分别束好,按照尺寸排放在桌面上。现在,材料准备工序只剩下清理肋骨和熬胶了。

骨片由于自身的油脂而触感滑腻。他用滚烫的碱水把每一片都洗了一遍,尤其仔细地擦洗了接口处内部。趁着把它们放到一边冷却的时间,他制作了接下来会用到的几种胶水。

他用凝结的血调和锯末做成了上浆剂,固定胶则是把碎皮和肌腱废料放进水中、大火熬煮一个小时制成的,期间需要偶尔搅动并撇去浮渣。他把粘合力最强的头道胶水分装到别处,余下的残渣重新放回火上炖了一整天。那气味恶心极了,但他几乎没有注意到。

他用血胶仔细地给骨片和木胚上浆,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侧放在木块上,稳稳地摆在从窗户灌入室内的阳光里。等待上浆剂硬化的时候,他又把更多的筋捶打成纤维,还做了一张用来把肠子拧成弓弦的木质绕弦架。最后,他把浸泡过的皮革块扯开,准备包裹弓把。

(“如果是关于战争的事情,”小卢哈当时说,“我当然愿意帮忙。你想让我做什么?”

“噢,一些基本工作,一点也不难。我本来不想麻烦你,但我已经习惯有学徒在身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卢哈微笑起来。“我一直想学一门手艺。”他说,“用自己的双手干活,而不是读书或者打仗。我想做东西,当一个手艺人。”

“这肯定是家族遗传。”他鼓励道,“相信我,我们两个能做出中邦之外最好的弓。”

卢哈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和许多表面上阴沉内向的孩子一样,他笑起很好看。

“父亲会很高兴的。”他说。

“希望如此吧。”他回答。)

差不多在洛克斯森林战役最激烈的时候,他完成了材料的预备工序,开始制弓。

“谨小慎微是失败者的作风。”斯滕·莫格雷说,“但另一方面,我们实在不能把这一仗搞砸,所以还是稍微稳妥些吧。”

这是一个炎热晴朗的早晨,一丝风也没有。亮得难以直视的阳光在东方的海面上闪耀着,也将银行的镀铜屋顶照得熠熠生辉,像着火了一样。在他身后,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只有开阔的丘陵地,以柔和的起伏向海湾两侧的悬崖延伸。对于步兵冲锋来说,这样的地形再合适不过了。下坡的坡度能提供可观的动力,又并不过分陡峭,所以非常安全。在他下方,高戈斯的那支小小的军队横在大路上,像搭在铁砧上的细钢条,正等着被锤打成型。“谁要是带回高戈斯的脑袋,谁就有三十个金币。”他高声说,“如果脑袋还连在身子上,还能喘气,就再加二十个金币。除了他之外,剩下的人对我们没用处,所以尽情大开杀戒吧。保持阵型,不要磨蹭,这应该会像踩死甲虫一样容易。”

他将三百个士兵排成两排作为中军,剩下的分成人数相等的两批作为侧翼,每侧各六百五十人排成两条长长的阵线。他的计划是展开侧翼向前推进,让高戈斯以为他们是要从他两侧冲过去,完全避开他,直接进攻思科纳镇。如果他上钩,要么会分散兵力阻拦大军,然后被迅速包围,要么会阵脚大乱,试图撤回镇内。如果情况属于后者,中军就会发动冲锋,攻击他的后方,同时侧翼将赶到高戈斯前方,合在一起,组成一条截断退路的套索。不管怎样,只要他的军队铺散开来,保持移动,弓箭手就会丧失侥幸得胜的机会,因为不论何时,战场上的斧枪兵都是散开的,他们射箭也就没有意义了。尽管开战后,他对高戈斯的好感与日俱增——你很难不对自己深入研究的对象产生感情——他还是想不通在这样的地形带着二百五十名弓箭手,要怎么与一千六百名斧枪兵抗衡。他短暂地考虑了一下议和,但没怎么犹豫就否决了这个点子。严格来说,他这是在镇压一场叛乱,算不上真正的战争。他只需要按照鎮压叛乱的规程走就行了。

高戈斯看着斧枪兵从两侧向他接近,意识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愚蠢,真是愚蠢。不知为什么,他以为敌人会用一支庞大而密集的中军向他发动冲锋。之所以产生这个荒诞的想法,是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有获胜的可能。而现在,他们似乎完全忽视了他的军队,像避开一个倒在大街中央的醉汉。

“现在怎么办?”有人问。

高戈斯耸耸肩。“我想是上去和敌人打吧,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

“和哪些敌人?”

高戈斯想了想。“他们,”他指了指敌方中军,“就是那些站着不动的混蛋。他们容易射中。好,所有人排成两排,轮流上前放箭。”

第一轮箭雨腾空而起,像一片新麦茬地里惊飞的白嘴鸦群。他们和目标之间隔着二百多码——远地靶就是这个距离,而他最近半年一直都在让士兵练习远地靶。离敌人还剩一半距离时,箭停止了爬升,在空中悬停了一刹那——

(极短的一瞬间,天平的两臂在薄如刀片的支轴上维持着平衡。)

——然后开始下落,力量和速度渐渐积攒。它们下落的位置总比预期的靠前,达到最高点后,下降速度会比爬升时快得多,势头也更猛。箭雨直接落在了中军的两排阵列上。第二排弓箭手越过第一排,前进五步之后开弓放箭。第一轮箭射中目标时,第二轮已经离弦。接着轮到第一排向前五步,箭雨飞向空中时,第二排再次前进并开弓。这次,第一排弓箭手停在了原地,因为已经没有站着的目标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干,斯滕·莫格雷死的时候想。)

敌军侧翼正在快速接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下令军队组成密集方阵。如果他们有脑子的话,肯定会直奔思科纳镇,他一边想一边伸手取箭。如果冲着我们来,就要看箭够不够用了。最终成败还是取决于物资供应,取决于经济。

前进的敌军在两侧伸展队列,准备合在一起形成包围圈。他对此毫不担心。他已经将自己的方阵收束到了最小,如果要交战,他们必须收紧包围圈,缩短士兵和士兵之间的距离,成为弓箭手最好的目标,就像他之前在河岸看到的一样。“等敌人进到八十五码之内,”他用响亮清晰的声音叫道,“前排,开弓。”

第一轮齐射让他们散开了一些,但是空隙很快就被填满了,因此并不妨事。横排交错前进的效果和他预想的完全一致:一排放箭时另一排已经拉开了弓,空中的箭雨一刻不断。敌军阵脚大乱,仿佛地上有绳子绊倒了他们。离方阵还有四十码时,他们已经乱作一团,来不及越过堆积的死尸和伤员就纷纷中箭。尸堆越来越高,像是积聚在沙漏底部的小沙丘,或者涌上海滩那一瞬间的海浪。在四十码的距离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已经触手可及,不过从应用哲学的角度來看,这个问题并不稀奇。两军交战本来就没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一切都取决于基础算术——最先耗尽的是高戈斯的箭,还是敌人的士兵?两者的数量非常接近。敌军究竟会终止进攻撤离战场,还是越过尸堆向前奋进,也许要看最后一支箭、最后一名士兵、某个弓箭手的剑法、某个斧枪兵穿胸甲的方式、某把弓的准头、某支箭的笔直程度,或者某个人的脑袋在关键时刻转向左边还是右边。

高戈斯看也不看地摸到了最后一支箭的箭羽。他左手推弓,右手拉弦,勾弦指的第一和第二关节之间已经血肉模糊,开弓时背上的肌肉痛得厉害。左臂伸直时,弓发出了刺耳的断裂声,断裂的上弓臂猛撞在他的嘴上,如同老道的拳击手打了一拳,下弓臂则狠狠抽打在他的膝侧。他呆立了片刻,身上挂着损坏的弓,样子很好笑——这该死的垃圾,白蜡木弓坯没有铺筋,此时终于承受不住弓背的拉伸与弓腹的压缩,让他在决定一切的关键时刻失去了自保之力。除了扔下那两根柴火棍站在原地之外,他突然间什么都做不了了。

“去他妈的,”有人喊道(是胡伊克·波瓦特,昨晚夜谈结束后,他在回去的路上被一根固定帐篷的绳子绊了一跤,扭伤的脚踝就像水桶上的破洞,让他的体力不断流失),“后退!整队!看在老天的份上都给我往后退。”斧枪兵开始往后撤,由于地上的尸体太多,撤退的动作很慢。箭雨仍然不断落下,倒地的人并没有比之前少。撤到七十五码外的时候,他们集合整队,这才意识到幸存者少得可怜。“去他妈的,”胡伊克·波瓦特又骂了一声,接着不情愿地下令退兵。他满心愧疚,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后,仿佛抛弃了自己不再爱的女子。宽阔的后背成了显眼的目标,胡伊克·波瓦特是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挣扎了几个小时才死去。

“难以置信。”高戈斯说。

“不信也得信,”他旁边的人说,“确实是险胜,不过总比输掉好。”

残余的敌军里有人担负起了指挥的责任,他们排成纵列,越走越远。“剩下不超过七百人,”有人说,“大概更接近六百。”

高戈斯迫使自己回过神来。“我们呢?”他问,“伤亡情况如何?”

“他们根本没进入近战距离。”另一个人回答,“要是每个人的箭再少三支,肯定会被他们杀光,但我们逃过了这一劫。看起来无人伤亡。”

到了下午,高戈斯把镇民们划分成几组,分别负责回收箭支、剥掉死尸的衣物盔甲和埋葬尸体。一个拜斯中士的信使前来报告喜讯。拜斯带兵在山里伏击了撤退中的敌军残部,大约七百个斧枪兵中只有九十人逃脱了。他想知道接下来应该追击逃亡者还是回思科纳镇。

高戈斯觉得反胃。他告诉信使让拜斯回镇,放过那些可怜的家伙,然后走上山坡去见他姐姐。

银行里几乎空了。没有文员在走廊里匆匆穿行,或者从桌前抬起头偷瞄他。没人坐在尼莎的办公室门外的石凳上等待召见。他推开门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

他最后在金库里找到了一个文员,那人正忙着把算板上的银算筹往一只叮当作响的大口袋里放。

“嘿,”他说,“董事哪去了?”

文员盯着他,好像他长了两个脑袋。高戈斯低头看了看自己染血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手。“没事,”他说,“我们赢了。你看到我姐姐了吗?”

文员露出一副不知道该傻笑还是该逃跑的样子。“你不知道吗?”他说,“她跑了,已经不在思科纳了。她带着所有的现款和最好的船离开了。”

你说阿维德·索福那家伙?阿维德·索福想,是啊,我记得他,他不就是那个比另外两支军队迟了三天才到思科纳镇,浑身湿透沾满烂泥和松针的蠢蛋吗?真是个笑话!

据当地人说,由于最近丰沛的雨水已经流入大海,过去几天炙热的天气又烘干了大片常年被水淹没的湿地,思科纳南角那片地面被沼泽覆盖的森林比平时干燥多了,往常齐腰深的泥潭现在只淹到人的膝盖。

穿过沼泽的过程又痛苦又悲惨,每一步都万分艰难。本来能供五个人和一头骡子通行的小道被两千个士兵踩成了粘鸟胶一样粘稠的泥泞。裹满泥浆、吸饱了水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无法抬脚,赤脚走路反而会让脚干燥些。不断有人被大丛的茅草绊倒,扭伤脚踝。森林里昏暗不堪,一切都被瘦高的冷杉树和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树冠笼罩着,气味恶心。军队不得不穿过齐腰高的荆棘和黑莓灌木,在垂到地面的树枝与树根之间钻进钻出。在自然的折磨下,什么敌人都是多余的。

敌人根本不会进森林,他们没那么蠢。

尽管如此,索福还是知道,如果他不派出侦察兵和先遣队,就肯定会遭到伏击,遇上路障、泥石流、敌人的岗哨和弓箭手。一个自以为不用守规矩的将军可能会害了整支军队,遭遇猝不及防的歼灭。思科纳应该已经被攻陷了——毕竟,他们该怎么抵挡四千人的大军?肯定有从镇上逃出来的反抗军余党,如果遇上了,他们会继续逃跑,还是背水一战?在阴暗的树木之间、恶臭的污泥之中交战,对双方来说都糟透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蠢的。(啊,但如果他们不蠢,就不会进沼泽地了。)

“他们说前面有块空地。”掌旗中士说。

“希望他们这次是对的。”索福说,“之前我还以为他们是故意带我们走错路——这也正常,因为我们是敌人——但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不认识路。毕竟,谁有事没事往这里跑?”

掌旗中士点点头。“还是有几个认识路的猎人。”他说,“据说这里有鹿和野猪,大概我们弄出的响动把它们惊走了。还有几个老头会带着家里的猪来这里找松露。”

“我从来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吃松露。好像要加蜂蜜,或者切成——我的天啊,他们是对的。那儿确实有片空地。”

“不止有空地。你看。”

空地上有人正在搭帐篷,有人徒劳地用受潮的木头和湿透的引火棒生火,有人正把弓堆叠在一起,还有人在树枝上晾衣服。索福花了五秒钟才意识到眼前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期间,空地上有些人试图去拿武器,但大多数只是站在原地愣神。仿佛他们本来坐在家里,却有神话中的野兽撞破墙壁冲了进来。

“前三排。”索福叫道,但晚了一步,他周围的士兵已经不等命令就冲向了前方,急着要把一周以来在森林里积攒的怨气发泄在敌人身上。没过多久,空地上的两百五十名反抗军的一半逃进了森林,没来得及拿上武器,有些人还光着脚,身上只穿着里衣。剩下的人很快就被砍倒,如同那些给军队带来极大痛苦和愤怒的黑莓灌木、荆棘、蕨类、树苗和森林里的其他植物。这是一次迅速高效的砍伐,敌人暴露的肢体像树枝一样被挨个切断。斧枪兵们基本上只用斧刃劈砍,极少用到枪刃。索福没有干涉,毕竟他先前也没让士兵们考虑茅草和羊胡子草的感受。而且,他并不想阻止他们。在森林里度过的这一周让他也颇有怨气。

军队丧失兴趣的时候,还有大约五十名敌人活着。他们大多都负了伤,有些人被砍掉了手指或者手,有些人被削掉了耳朵。整个过程就像一群恶毒的孩子漫无目的地猛砸树干,折断树枝,划破树皮直到树汁流淌出来。几乎没有敌人做出反抗。

“够了,”索福叫道,“别再浪费精力了。控制好俘虏,我们修整一个小时后出发。找找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再看一下反抗军的帐篷里有没有食物。别浪费了好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下次获得补给是什么时候呢。”

没错,说不定我们应该把敌人的尸体也吃掉。

俘虏的供词让他愉快起来。他们试图追踪和伏击斧枪兵,结果迷了路,在灌木和烂泥中跋涉了三天,已经准备放弃原计划,撤出森林了。本来打算在森林边缘等待沙斯特的军队,要么打一仗,要么学高戈斯消灭敌军的第一部队的办法,跟着他们前往思科纳,一路骚扰——

“你什么意思?”索福打断了他。

俘虏看起来十分吃惊。“你不知道?”他说,“我们出发之前听到了消息,洛雷登将军打败了你们的第一部队,抓到了几百个战俘。”

索福皱起眉头。“是莫格雷将军的军队吗?”他问,“还是阿芬姆将军的?”

“不知道。”战俘说,“高戈斯当时还没到思科纳,我们只接到了急报和守卫森林的命令。在林子里遇到平民之后,才听说你们在这里。”

“高戈斯真的击败了一整支军队?”索福问。俘虏紧张地点了点头。“那他应该会返回思科纳镇吧?”

“我想是的,”俘虏抹掉从头皮上的伤口淌到眼睛里的血。他的头发也浸了血,血液像树叶上的雨水一样,沿着长得过头的刘海滴落。“我们得到的消息里没提到这个,只是说我们打了一场大胜仗,命令我们守好这里。”

“你确定你不知道是哪支军队?如果你在撒谎,我就吊死你。”

“我确定,”俘虏疲乏地说,“我连战场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高戈斯传信的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们的中士应该知道,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阿维德·索福抬头看了看护旗中士,后者摇了摇头。“好吧,”他说,“中士,让俘虏列队,我们得带上他们一起走。这樣吧,让他们带我们原路返回。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在泥浆里跋涉过的样子。”

俘虏摇了摇头。“这片空地的另一边地势更高,非常干燥,但我没法带你们原路返回。我说过,我们也迷路了,足足有半天时间都在绕圈子。”

斯滕·莫格雷的军队有可能被击溃了。对此,阿维德·索福的担忧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极度讨厌莫格雷,并且知道莫格雷对他也持相同态度,还要加上一份鄙夷。但是自从到达思科纳,莫格雷一直是掌控全局的人。因为他的存在,索福没怎么思考过整体战略,把心思都花在了羞辱莫格雷和他的同党上。如果莫格雷的军队真的遭遇不幸,那么他可能要花几天、甚至一整周的时间来整顿士兵,担起指挥战争的重任。这意味着索福会成为远征军的领袖。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他的责任。

该死的战争,他怨忿地想,就算一切顺利,到头来也全是白忙活。

“你说她离开了是什么意思?”高戈斯问。

“就是离开了。”文员无助地重复道,“她还辞掉了董事的职务,把所有银器和大部分贵重家具之类的东西都带走了。账簿倒是都留了下来。”

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呼出来。“好吧,”他说,“她的女儿和她一起走的吗?”

文员一脸困惑。“什么?”

“她女儿。伊苏斯小姐。”

“噢,应该没有。她好像谁也没带走,除了几个护卫和船员。”

高戈斯靠在墙上,用指尖揉搓着脸颊。“好吧,”他又说了一遍,“没时间说这个了。现在总部的职员都由谁管理?”

文员耸了耸肩。“没人管那些了,”他说,“我想大多数也都,唔,准备离开。”

高戈斯皱起眉头,从文员的手里夺过那袋算筹,把它们洒得满地都是。“我猜也是,”他说,“不过这样可不成。所有试图离开岗位的人一经发现,必须亲自来向我解释清楚。你负责传达给所有同僚,如果出了差错,我就追究你的责任。你叫什么来着?”

文员叹了口气。“利尔特·瓦里尔,”他说,“誊写处副主管。”

“好。传信下去,然后回到你的岗位。不,算了。去看看是否有新消息,弄清楚南边的守卫部队到哪里去了。我得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敌人。”

“噢,我觉得应该没有了吧,”文员说,“你不是已经把他们全歼了吗?”

“有消息了立刻来找我,我待在董事的办公室。”

是真的。高戈斯把脚搭在办公桌上,想道,她真的走了,不然她那只苹果木的小杯子去哪了?那是巴达斯用厨房里的树桩做给她的。它不在,所以她肯定离开了。他注意到房间里还有许多东西都不见了,除了不值钱的和被固定在墙上、无法轻易取下的。当他把脚放在她的桌子上、却不担心她突然推门而入时,他就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建筑里已经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都是因为她不相信他能赶跑敌人、保护家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那个文员又出现了,看起来相当紧张。“没有消息,董事,”他说,“我和其他几个主管沟通过了——”

“董事?”高戈斯重复了一遍,“好,你继续说。”

“我和其他主管沟通了,职员们已经重新开始工作。格雷兹中士和南部卫队按照你的命令去了沼泽地,但没有送回任何关于敌军的消息。”文员犹豫了一下,“战争似乎已经结束了,”他说,“还有什么吩咐吗?”

高戈斯看了他一会儿。“有人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吗?”他问,“她说过什么没有?”

文员点了点头。“我觉得是因为战争的代价已经过于高昂,没有继续的必要了。”他说。

“过于高昂。”

“我是这么想的。她认为是时候止损了,所以停掉了这里,去寻找别的有利可图的生意了。”

高戈斯盯着他。“什么生意?”他质问。

“你不知道?”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高戈斯恼怒地说,“我当然不知道,什么别的生意?”

文员告诉了他:科里昂风险投资公司的一半股份,加赛尔的制革厂,维桑萨的锯木厂,拜舍斯特的葡萄园,达卡斯铜矿联合会的股本,岛上的制绳厂——

“出去。”高戈斯说。

巴达斯拿起了弓。

如果条件理想,他会让胶水硬化至少一周时间。一周以上更好。但时间是件奢侈品,而且,这批昂贵的进口生皮熬制的胶水在酷烈的阳光下干得快极了。他拿起弓弦,把它的一端套进下弓臂的弦槽里,然后犹豫了一下。这把弓很可能在他第一次弯动弓稍、给它上弦时折成两段,所有劳动成果和珍贵的材料就全白费了。

第一步是修整刻有接口的骨片,并把它们固定在木胚的弓腹上。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做好,这就变成了一桩漫长又煎熬的活儿。但这一步必须精确无误,如果骨片不能完美契合,弓腹就会不结实。可怕的压缩力会找到位于骨片衔接处的弱点,把弓撕成碎片。所以他必须反复锉磨、刮擦、抛光,用手指在衔接處的一面抹上煤灰,反复组合、拆开,直到两面的煤灰均匀平坦,衔接处紧得连一根头发丝也进不去。确定了每片骨片的位置并给它们上浆编号之后,他给弓胚抹上胶,将骨片挨个拼好,然后用结实的绳子缠绕固定,每隔八分之一寸就绕一圈。为了保险,他又加上了夹钳,并垫上从多余的骨头上削下来的细长骨片,使夹钳的力量均匀分散。等待胶水固化的时候,他再次梳理筋腱,然后编好了弓弦,缠上护弦绳。

胶水刚刚变硬,他就取下了夹钳和绳子。他又熬好了一锅胶,开始给弓背铺筋。这是个枯燥的脏活。他用先前剩下的牛皮胶水再次涂抹弓背,然后把它架在工作台前。工作台上放着四十束整理好的筋腱纤维,间隔着便于取用的距离。胶水很合适——还是温热的,粘稠程度如同新蜂蜜。他把用来压平纤维的长骨片放进一只装满水的小陶杯里。

他选了第一束、也是最长的一束筋丝,把它浸进锅里,直到它吸饱胶水,变得柔软。然后由上而下开始挤压,让多余的胶水从末端流出,同时也压平筋束。接着,他小心地将筋束铺在弓胚背部、弓把上方的位置,用浸湿的骨片从中间开始把它展开,直到宽度达到半寸以上。他把第二束筋腱放在第一束末端,头尾相接,用骨片将纤维微微刮得长了些,然后重复相同的步骤,直到弓背中央的筋束从上弦槽一路伸展到下弦槽。完成这一步之后,他停工片刻,洗掉沾在手上的胶水。

在第一列筋束左边铺第二列时,为了避免两列筋束的头尾接缝对齐形成弱点,他像砌砖一样错开排列,然后用骨片分别抹平,直到每一束都与上下和侧面的筋束融为一体。他重复着相同的动作,直到弓胚背部和侧面完全被一层浸透胶水的筋丝铺满,形成一条长而扁平的人造肌腱,干燥之后不论怎样用力伸展都极难断裂。第一层刚铺好,他立刻铺上了第二层。趁着胶水仍然粘稠柔软,让每一束纤维都完美融合,不留下任何弱点。终于,他用仅剩的筋丝包裹好弓腹处骨片的接缝,抹掉弓背上的所有余胶。最后一根筋腱纤维和最后一滴胶水都用光了,什么也没有浪费。

因为时间紧迫,他用耐火砖搭了一座烘干炉,把砖块烤到烫手的程度,然后围绕放着弓的台子摆了一圈。阳光直射在砖块上,让它们在火的热量消散后依然温热。他从来没用过这个方法,唯恐热量会弄弯或弄坏弓,或者让胶水干得太快,变得易碎,又或者把筋丝烤得过猛,以至于冷却后从弓背上分离下来。这还只是他能轻易想到的问题,意料之外的灾难无疑会更糟糕。

现在,大功告成。弓被他拿在手中,等待着上弦、驯弓、修整、打磨、抛光,以及被裹上最后一层薄如纸张的牛皮。

手里的弓丑陋肮脏,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条人造的肢体,由骨头、筋腱、血液和皮肤组成。所有身体部位都经过改进和纠正,被取出之后又以更好、更有效率的方式重组在一起。弓背上的筋腱等着被拉伸,弓腹的骨头等着被挤压。二者被一条木材分隔开来,血液、皮肤和骨末又让它们亲密无间。这是一条被拉伸和挤压到崩溃边缘时,比任何血肉之躯都更强壮的手臂。以暴力制成,为暴行而生。它包含了躯体、热量、空气和人的手艺,美妙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死去的肌肉还有生前的记忆,死去的骨骼能承受巨大的压力,死去的肢体可以夺去生命,而血液和皮肤碎屑,则能在已死的躯体部件用尽力量、挣脱彼此的时候将它们紧紧束缚在一起——

(就像洛雷登家族一样,巴达斯微笑着想。有人弯折舒展,有人挤压并遭到挤压,但我们都无助地被一点血液和锯末,以及一张共同的皮肤粘结在一起。如果一同运作,我们在崩溃前的那一刻拥有无限的破坏力。我在这个家的背部待了很多年,现在我身处弓腹。压缩力即将在这里变成伸展力,积蓄的力量即将转化为暴力。而这把弓是我做给哥哥高戈斯的。)

他抬起左腿跨过弓把,用右脚卡住下弓臂末端,把弓内侧抵住左膝窝,左手握住上弓臂全力内弯,直到能将弓弦上端套进弦槽。弯动很困难,得用上全身力气。他感觉到骨片无比希望碎裂——但没有碎裂的余地,因为它对抗着弓背筋丝中同样难以忍受的张力。两股力量互相制约,就像剑拔弩张的家庭成员,被永远无法逃脱、永远把他们推向极限的力量羁绊束缚在一起。正当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上好弦的时候,肠线打成的线圈成功滑进了弦槽。弓弦承受住了拉力,线圈和护弦绳也保持完好。巴达斯单手托住弓,寻找着能让它保持平衡的重心。驯弓意外地很成功:下凹的弓把两侧是两条向上凸起、美丽匀称的曲线,弓身完全对称。反曲弧度的末端又再度反向弯曲,形成另一股张力。他屏住呼吸,拿起弓——它轻极了——用手指勾住缠着护弦绳的弓弦中段,左手前推,右手后拉(又是两股对立的力量,因为背道而驰而产生暴力)。他的手臂、后背和肩膀的肌腱骨骼开始发力。他谨慎地实验着,每次用力时都只多拉开一寸,直到拇指底部触到下颌,弓再也无法被拉得更开。

他休息了片刻,活动着酸痛的肌肉。这讨厌的东西拉距不大,每多拉开一寸都需要大得多的力量。一百磅的弓只能拉开二十五寸,准头不好,但力量很足。总之,它不适合我。但是高戈斯从来都是家里最强壮的人,能轻易拉开一百磅的弓,而且小拉距适合凭本能快速射箭。高戈斯从小就是凭本能射箭的。他从靠在门框上的箭囊里拿出一支箭,搭上弦,瞄准房间另一端一块三寸厚的橡木板,然后开弓放箭,由着弓本身的力量把弦带离手指。箭射得偏高,箭杆裂开了,破甲箭头直接射穿了木板。这力量让人恐惧。巴达斯站在原地注视了一会儿,然后给弓下了弦,小心地放在桌上。

之后,他用刮刀、粗糙的芦苇杆和沙子对弓进行了修整,又用优质的生皮裹住弓把,精心打蜡防潮,最后刷上厚厚两层纯正的、贵得吓人的科里昂防水漆。漆干得很快,防水效果很好。弓看起来漂亮了些,除了木制弓胚露出一条黑线之外通体奶白,熠熠生辉。

他拿过最后一块好牛皮——用它写字就和用最好的羊皮纸一样——写下‘给高戈斯,来自巴达斯,致以爱意’。然后他开门叫了一声。很快,一个文员匆匆赶了过来。

“高戈斯·洛雷登还在银行里吗?”巴达斯问。

“应该是的,”文员回答,“但他不会待多久了。有消息说阿维德·索福和第三支部队刚刚出现在南边。他正准备离开。”

巴达斯微微一笑。“时机正好。”他说,“把这把弓给他,快一些,这很重要。”

文员点点头。“我马上就去。”他说。

“好伙计。这是他一直想要的,所以他应该会很高兴。”

文员离开后,巴达斯关上房门,在地板上坐了下来,把头埋在手中,努力不去想自己做了什么。

高戈斯用左手握住弓把,破皮结痂的右手拉弦指搭在弓弦中段。这把弓完美极了,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臂,但强壮得多。他觉得这把弓已经跟了自己很多年,他了解它,熟悉它,就和熟悉家人一样自然。

“它真美,”他说,“而且,它是巴达斯为我做的。”

中士用脚尖敲着地面。“确实不错,”他说,“但我们还有仗要打,所以你玩夠它之后——”

高戈斯没有抬头。“我得去向他道谢。”他说,“你不明白。我失去了我的姐姐,但重新得到了我的弟弟。我们又是一家人了。”

中士从鼻子里呼出气来。“高戈斯,我们得出发了。”他说,“如果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山里,就没法找到有利地形。我们可能会输掉这场战争——”

“你说得对,”高戈斯说,“巴达斯给我做弓不是为了让我拿着它打败仗的。道谢的事情只能等到我回来再说了。”他不情愿地把弓放进弓囊,手指抚过刷了漆的弓背。“真有意思,”他说,“我用他上次给我做的那把弓干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我有个预感,这次一切都会大不相同,就像一个崭新的开始。”

“真的吗,”中士说,“你是想说,你用这把弓可能会射偏?”

二十一

“斯滕·莫格雷死了。”卡纳迪说。

其他人看他的眼神就像他当众脱了衣服一样。“抱歉,你说什么?”其中一个人问。

“斯滕·莫格雷,”卡纳迪重复道,“他死了。他的军队也被歼灭了。事实上,我们一共损失了四千多人,却什么也没做到。当然了,阿维德·索福还活着。”

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端着一盘熏肉油浸鸽子走了进来。“大家趁热吃。”她说,“哎呀,怎么一个个都拉长了脸。没出什么事吧?”

一阵尴尬的沉默后,比蒙德·法伊姆说:“据我们这位神秘主义朋友所言,我们的军队在外面被打得落花流水。”

“噢,”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说,“哪支军队?你是说和那些讨厌的造反者打仗的大军吗?”

“没错,”米希尔·波瓦特嘟囔,“就是我们儿子参加的那支。卡纳迪博士,你自己说说,你是疯了,还是得到了神灵启发……还是单纯的不会说话?”

“对不起。”卡纳迪说,“我——好像突然被控制了一样。”

“是啊,”比蒙德·法伊姆从盘子里拿起一只鸽子,“又是圣灵感召那一套。除了你内心那个神秘的声音,你还有什么证据可以支持这番耸人听闻的言论?”

“没有,”卡纳迪说,“请原谅,真的很对不起,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吧,真的——”

晚宴的客人中,有个高大的灰胡子男人摇了摇头。“要忘记可没那么容易。”他说,“很简单的道理,你不能雇来一个货真价实的佩里美狄亚法师,然后又忽视他的神秘发言。和我们说实话吧,博士,我们到底该不该重视你的话?我想你以前应该也经历过这种事。”

卡纳迪点点头。“恐怕是的,”他说,“至少经历过类似的事。”

“那么,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时,你脑子里的小天使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呢?还是说都有可能?”

“很难说,”卡纳迪充满戒备地回答。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离开了房间,片刻之后又带着一只装酱汁的银制船型碗回来了。“是这样的,我只是在把别人告诉我的事转告给你们。”

“不过这个别人是在思科纳岛上吧,”桌子另一端的一个矮小的胖女人说,“你的灵魂导师之类的——还是说有其他什么叫法?。”

卡纳迪没有纠正她的用词。他已经开始头疼了,所以愈发难以集中精神。“这个人确实在思科纳。实际上,他就是亚历克修斯教长。他不会对我说谎,所以我知道亚历克修斯确实相信斯滕·莫格雷已经死了,他的军队也被击溃了。不过,我能确定的只有这一点。”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发福的光头中年男人皱起了眉头。“其实这一点你也不能确定。”他说,“我们从科学的角度看看行吗?毕竟我们都是相信科学的人。以前,当你有这些——”他犹豫了一下。

“失神发作。”比蒙德·法伊姆建议道。

“——有这些体验的时候,”光头男人说,“你能用哲学家的身份担保,你充分验证了这些意见的真实性,并证实你确实在和身在远方的人交流吗?”

卡纳迪点了点头。“我和那些人交谈过——我是说,以正常面对面的方式——他们也有相同的或类似的体验,并且复述出了我听到的话。尤其是亚历克修斯。来到沙斯特后,我和他交流过好几次,仿佛我们之间有某种联系一样。当然,这也不一定解释得通。”他补充,“两个背景高度相似、彼此非常熟悉的人在同一时间思考同一个问题,完全有可能产生相同的见解,以至于看起来就像他们交流过一样。”

“确实有可能。”比蒙德·法伊姆边嚼黑麦面包边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卡纳迪说,“事实上,我认为这种个体之间的联系有一定的运行规律,会让思想相似的头脑产生交集。不过这只是个理论。我知道亚历克修斯也认同我刚才说的这些。”

接下来是一阵让人相当不自在的沉默。

“好吧,”米希尔·波瓦特皱起两条粗眉毛,“作为科学家和哲学家,我们暂且相信你以适当的方法验证了你的发现。那么显然,接下来就该谈谈采取什么对策了。”

埋头进餐的法伊姆抬起了头。“噢,看在老天的份上,米希尔,你该不会真的让我们根据这种神秘兮兮的疯话来制定策略吧?”

波瓦特摇了摇头。“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他说,“决策权在于众议会。如果你问,我们该不该告诉众议会这件事,那我的意见是,应该的。”

“别把我扯进去,拜托。”另一个人急忙说,“如果我们尊敬的分离派同僚得知,我们因为某个——原谅我,博士——某个自命不凡的异邦法师出现幻听就重新考虑战争决策,我都能想象他们会怎么挖苦了。”

“那样的话,我们的信誉会炸得粉碎,碎片多得能从这儿一直洒落到托诺斯。”比蒙德·法伊姆恼怒地说,“到时候,我们中间还有哪怕一个评得上中级职称的,都是奇迹。”

波瓦特微笑起来。“做事要讲究手段。”他说着转向坐在他右边的年轻人,“乔福雷,你平常会和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儿子下棋,对吧?”

“偶尔会。”

“棒极了。你现在就过去,编个由头,就说你和你叔叔或者和我彻底闹翻了,想狠狠报复我们。然后你告诉小莫格雷,我们得到了关于战争的重要情报,但由于派系争端所以守口如瓶。就说你不了解具体情况,只知道它极度重要,我们已经开了几个小时的秘密会议了。如果你动作快的话,再过一个半小时的样子,我们就会接到前往参议会的传唤。趁现在吃完晚餐吧,还能消化一会儿。”

波瓦特的预测比较准确。两个小时后,他在人满为患、气氛恶劣的参议会大厅里站起身来。

“阿纳奥特·莫格雷说的没错,”他说,“我确实得到了可能很重要的战争情报,没有及时公之于众。但原因是,我压根不相信。”

分离派座席上的阿纳奥特·莫格雷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离陷阱入口有多近。“也许该由在座诸位来判断可不可信。”他说,“和我们分享一下你的消息吧。”

米希尔·波瓦特愉快地照办了。

“说到底,”他在结束报告之后说,“这就是一个基于魔法和神秘主义的荒唐故事,我真的觉得没有必要打扰大家,尤其连法师本人都拿不准。”回赎派成员大笑起来,分离派座席的区域却只有尴尬的沉默。现在他们必须公开支持卡纳迪博士的预言——总好过承认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这次危机到头来只是一场虚惊,他们就会因为相信魔法而遭到嘲笑奚落。即便危机是真的,回赎派也能轻易把派出增援部队的功劳夺走,毕竟是他们的人在他们的晚餐会上获取了关键信息。

“我是个科学家,”阿纳奥特·莫格雷说,“而最重要的科学素养之一,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的确,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个魔法故事。它既可能是胡话,也可能是货真价实的预言,或者处于两者之间。我个人喜欢以开放的眼光看待应用哲学问题,去年毕业典礼上听过我致辞的各位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我想让大家考虑的是,如果危机并不存在,加派军队最坏会导致什么结果呢?我们会被人当成白痴——特别是我,坐在会议厅这一侧的同僚也一样——军队则会毫发无伤地返回。但是,假设我们忽视这个预言,岛上的军队却真的遇到问题了呢?最坏结果:我们会输掉战争。同僚们,我宁愿被羞辱,也不愿预言属实。我真心希望这一切只是个骗局或者误会,而我的表哥斯滕能带着军队完成任务,平安回家。但哪怕这预言有一丝成真的可能,我都主张加派军队,不管别人怎么想。”

会议结束后,天井中的闲聊者达成了共识:让阿纳奥特·莫格雷带三千士兵去思科纳。这个惩罚对他来说非常合适,谁让他没察觉到这么明显的陷阱呢。如果他真是分离派最强力的成员,那么派系之间的权力图景很快就会剧变。但对于战争本身,不管阿纳奥特·莫格雷蠢不蠢,再派一支军队都不是坏事。毕竟,兵力多点总是好的。凑巧的话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波瓦特和他的同僚们回到家后,对卡纳迪的态度友善多了,一个劲给他倒他不想喝的酒。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因为他们已经确信,预言是个巨大的骗局,是他胡乱编造的。他们向他解释,他们不介意先知,只要预言一定是错的就行。

激烈的战斗中,高戈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中士问他,在不利地形中被压倒性兵力三面夹击有什么好笑?他只摇摇头说那是他的私事。

他们不幸在阿维德·索福的军队刚刚走出保德尔沼泽的时候碰上了。索福的士兵精疲力竭,队形散乱,裹满烂泥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抬不起脚,因此他们原地不前,拒绝进攻。对于高戈斯来说,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即便已经和拜斯中士的连队汇合,他手下仍然只有不到四百人,而索福有两千人。所以,他没有主动进攻的底氣,但又非常不想待在原地,因为这里地势开阔,前方是保德尔沼泽,后方是保德尔河。如果再出现一支两千多人的军队,就会切断他的退路。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尝试之前在山里的骚扰战术,看能不能引诱索福追着他进入西边或北边危险的湿地。问题是,要想成功,他自己的士兵也必须涉险,而沼泽里的烂泥会让他们不再灵活机动,而这是他们最厉害的优势。在保德尔平原,他们至少比斧枪兵跑得快,可以一直跑到河边。他决定引诱对方主动进攻。

然而索福对他的挑衅没有兴趣。第一排稀稀拉拉、脚步悠闲的弓箭手刚开始靠近,他就下令全体撤退,一直退到一条叫绵羊岭的乱石嶙峋的山脊后面,利用这天然的掩体隐蔽起来。高戈斯的弓箭手要想射中他们,必须走到二十码之内。在这个距离下,即使是用轻装弓箭手对付疲惫不堪的斧枪兵也太冒险了。

计划受挫的高戈斯带领部队撤回先前的位置,下令挖战壕,并制作木桩钉进地里。他认为到了这一步,胜负完全取决于胆量和耐心。索福是侵略者,任务是寻找并消灭敌人。因此他早晚得发起进攻,不管他愿不愿意。斧枪兵的食物迟早会耗尽,局势会演变成一场没有城墙的围城战。至于害怕突然出现另一支沙斯特军队,这是毫无道理的。之前没意识到这一支军队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有无穷无尽的敌军在岛上游荡。他打算耐心等待。而且,由于索福撤退到了山脊那边,最终进攻时,就必须迎着高戈斯的弓箭手多冲刺一百一十码。他不介意等下去。

他不确定自己是高估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敌人。他们在半夜突然出现在他的军营右侧四十码的地方。冲进高戈斯的营地之前,除了几声叫喊之外没有引起任何警觉。而且夜色漆黑,无法射箭。不管这些人是夜袭勇士,还是找食物时迷了路,把他的哨兵当成了自己人的征粮队,这都够可怕的。高戈斯从一个记不起来的梦里突然惊醒,脖子痉挛,脑袋生疼,已经发现了事态不对。他把脚塞进靴子(不知道是他的脚变大了,还是靴子缩小了,总之他从未在做这么简单的事情时遇到过这么多困难),抓起外衣、箭囊和那张崭新的美妙的弓,撞开帐篷门帘冲了出去。

他和一个斧枪兵撞了个满怀。幸运的是,那人和他贴得太紧,斧枪横在胸口动弹不得。斧枪兵用尽全力推开了他,这让高戈斯得以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握在身前,让冲上来的斧枪兵自己撞在箭上。那人在震惊中扑通倒地,没料到这一招的眼神比任何语言都更有说服力。

营火像一座座发光的小岛,在它们照不到的地方,除了嘈杂声和影影绰绰的人影之外什么都没有。高戈斯搭箭上弦,紧张地走出火光照亮的范围,犹豫着该干什么。四周有许多人在一对一肉搏,场面混乱。任何声响、人影和动静都会引得士兵又推又踢又砍。有人从距离他五码远的位置冲了过来,脑子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举起了弓,左手前推,松弦。他完全不知道那一箭是否射中,或者目标到底是谁,全凭本能反应——熟悉可靠、比脑子更快、总能帮助他从麻烦中脱身、陪伴了他一生的本能。他正准备再搭一支箭,有个人从后面撞倒了他,踩住他的膝窝。所幸弓没有被身子压坏,但却脱手了。他翻滚一圈,猛地跳起来。撞他的人来不及站直。眼前似乎是一个四肢着地的人影,高戈斯估摸了一下脑袋的位置,大力踢上去。尽管鞋头厚实,他的脚趾还是被坚硬的盔甲震得生疼,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脚踝,拉得他失去平衡。他左肩着地,摔在地上。挣扎乱踢的左腿踢中了一个软不拉几的东西,可能是一张人脸。紧箍他脚踝的手松开了,他摸索着地面,用双手撑起身体,然后意识到左手摸到了什么东西,可能是弓的弓把,也可能是斧枪柄。人影正试图爬起来,于是他翻身仰躺,双脚朝上蹬了一脚。这一招似乎有用,人影向后瘫倒,让他有了匆匆爬起来的时间(斧枪意味着他是敌人,真叫人宽慰)。他拿着斧枪朝那人的方向猛冲过去,却发现前方空无一物。

他呆立了片刻,然后意识到自己是想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坏主意,坏主意。他还意识到,刚才混乱狼狈、不分高下的战斗把他吓得够呛,远胜于他这一生其他的经历。这可不好,他想。得赶快做点什么,不然会变成一场灾难,一场大屠杀。

做点什么,要快。做什么呢?

遠处有灯火在靠近——那是绵羊岭的方向吗?他已经失去方位感了——一排一排的,像是拿着火把或者风灯的军队。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阿维德和他剩下的士兵来收割他们了。那样的话,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扭头就跑,祈祷不要有人故意或者不小心把他杀掉。有一件事他很确定:那些灯火绝对不是好兆头。最好趁自己还有手臂、腿和眼睛这些从中邦带出来的打拼资本,快些逃走。尼莎的判断是对的,他没有任何理由待在这里。

军号响了起来。我们平时用军号传信吗?我记不得了。不,我们不用。那是阿维德·索福在下达命令。

他周围一片混乱,但也能看出整体规律。士兵们正在撤离军营,向灯火和嘈杂的地方涌去。阿维德·索福在召回他的士兵。“坚守阵地!”他听见自己喊道——应该是对自己这边喊的,而不是对敌人吧?见鬼,反正他们也不听我指令了。阿维德·索福明明马上就要打赢这一仗,甚至有希望赢下整个战争,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撤军?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要赢了。也许他以为他的士兵正在遭到屠杀,而带着灯火行军和吹号是他束手无策之下救出他们的唯一方式。这个想法太有创意,他不禁笑出了声。

“前往营地中心,”他喊道,“排好队列,不要动!”他觉得这至少值得一试,但完全不知道手下还剩多少人,可能有四百,也可能是二十人。该死,没有光线的环境把我们从半神变成了一帮小丑。黑暗变成了交战双方共同的敌人。

幸好,有人在营地中间生了火,借着火光可以看清楚几码之外。他命令中士清点人数,有三十个士兵下落不明,应该已经死了,还有十六个受了或轻或重的伤。远处的灯火没有消失。阿维德·索福正在四处部署士兵,不知道打算干什么。他可以听见号角声、喊叫声和发号施令声,但听不清具体内容。灯火缓慢地绕着营地打圈,高戈斯坐在地上,握着他夺来的斧枪一言不发,几乎无法思考。

这一夜漫长而难熬。第一缕昏暗的曙光出现时,他就让大家回收散落的弓、箭、武器和头盔。中士负责了大部分组织工作,他第一次不想掌管全局。对于索福在黑暗中的行动,他有个推测——也只是推测而已——他是在布置包围圈,将兵力转移到优势位置,布置一个和前夜一样致命、一样胜券在握的陷阱。高戈斯下令士兵们组成方阵。然后有人拿来了他的弓。

他在距离几码远的时候就认出来了,白色的弓臂在晨光中熠熠生辉。再次将它拿到手里时,他感到了愚蠢而毫无逻辑的强烈的宽慰,像是兄弟、父亲或者儿子站到了他的身边,对他快活地笑着,伸手搭上他的肩膀说,没事的,我来了。他担心地意识到,这可怜的东西一整晚都上着弦,还躺在露水里。他极度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弓似乎没有受到损伤,可以放心了。

阿维德·索福在日出半小时后发动了进攻。斧枪兵们脚步轻快,仿佛睡过一觉,吃过早餐赶去上工。高戈斯这边则不同,他们仍然没走出昨夜的噩梦,被困惑和恐惧牢牢攥住,像被拉开了一半的弓。

从战术上来讲,他们的位置并不理想。不知怎么的,索福没有围住军营的东侧,而是从其他三个方向匀速向前推进,也就意味着他的两千个士兵——昨夜只阵亡了不到十个人——分成的三支队伍,每一支都只面对着大约一百个排成两道五十人横列的弓箭手,而方阵东侧的弓箭手则无事可做。高戈斯快速心算了一下。要射杀两千人的话,每个弓箭手需要在敌人近身前成功地射出七箭。如果要迫使敌人停止前进,将他们赶回去,也需要四到五箭。在射箭场上训练时,从一百码到十五码的距离范围,面对持续前进的目标,可接受的命中率是五分之三。高戈斯皱着眉头,烦躁地计算着——大概八到九轮齐射。理论上讲时间足够,但前提是敌人会在箭雨中慢吞吞地前进。

不用想了,拉弓吧。巴达斯给你这把弓,是知道你准能赢。

他搭上第一支箭,开弓时听见了嘎吱声。对于新的复合弓来说,这是常有的事,筋丝和弓腹部的材料还不太习惯受力。他的箭对于这把弓来说太长了,因为拉开二十五寸之后磅数剧增,无法拉得更满,挠度也不对劲,第一支箭摆着箭尾飞向左侧,并且飞得太远了。所幸阿维德·索福把士兵排得够紧,他射中了队伍末尾。高戈斯看不见具体是哪一个,只看见阵型乱了,有什么东西摔到了地上,摩肩接踵的斧枪兵之中,出现了一个勉强可以辨识出的小空缺。他忽视了手指的疼痛,搭上第二支箭时全力将弓多拉开了一寸,留出误差量。这一箭正中目标:另一个队列末端的士兵。他看见那人跪了下去,他身后的人想从他身上跳过去,结果被他的肩膀绊住,挥舞着四肢摔倒在地。高戈斯再次开弓,拉满二十五寸,对着敌军中部的褐色人潮瞄低了半寸。他还没准备好,弓弦就擦过破皮的手指滑开了,箭被高高射向空中,接着如同俯冲捕鱼的鹗鸟一样落入队伍中的某处。那里倒下了一片士兵,但他不确定有没有人中箭。射出第四箭之后,他才抓住时机观察了一下敌情。他们仍然在前进,但速度极慢,需要艰难地越过死尸和伤员,如同穿过黑莓灌木时,不断停步摘下勾住衣物和皮肤的尖刺。现在他们本该跑步前进,但脚下的死尸和抽搐的伤员就像粘稠的沼泽。他们已经逼得很近,可以发起沖锋,一鼓作气赢得战争,死去的战友却像大块烂泥一样黏在靴子上,拖慢了他们的脚步,慢慢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一张弓,七支箭,六支命中,一支无法确定。

这时,高戈斯看见了阿维德·索福。

那个人,他想,那个人看上去像高戈斯·洛雷登。

索福家族流传着一则老故事,讲的是米罕·索福在战争出现关键转折点时发起冲锋,亲手杀死敌军将领,为基金会带来一场著名的胜利。据索福家族史记载,在那之前,战况不容乐观——当时的将领是个敌对派系的废物,所以肯定快要输了。故事里说,米罕·索福逆转了战局,后来当上了军事几何学院院长,成了家族第一个分院主管——这倒不是真的。只要去沙斯特礼堂,看看那块石头上的铭文就知道了。米罕·索福的名字上方还刻着十几个索福家族成员,四周布满积灰的蜘蛛网——但没人在乎,因为那是索福家族自己的历史,和外人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篡改。

当然,故事里米罕·索福的做法太荒诞了。谁要是敢在他手下干这种事,不管最后赢没赢,肯定都会上军事法庭。

真希望搞懂现在是什么状况,阿维德·索福一边跨过一个死人一边想,距离不远了。但我们几乎完全停了下来,感觉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只能一动不动地等待战局突变。

一支箭朝他右侧肋骨飞了过来。他知道这不要紧,因为胸甲能防箭,至少也能阻止它扎进肉里。他松开一只握着斧枪柄的手,试图拔箭,但完全拔不动。而且,他突然觉得疼得要命,无法集中精神看路了。脚下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草地扑面而来。额头狠撞在地上。箭在体内猛地移位,剧痛难当。有人从他的背上踩过,把胸腔里的空气挤了出来。呼吸带着哨音,他立刻明白肺部被射穿了。很快——但也不是特别快——那一侧肺叶就会被血灌满(基础军事医学,第二学年的荣誉学位考试题目),然后就是死亡。一只靴子猛地踢中了他脑袋侧面,接着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到了背上。他眼前全是别人的脚,视野越来越暗,就像快速落山的太阳。等一会儿就好了,他想。

中了,高戈斯想,然后选好了下一个目标。

他还剩六支箭,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来得及再射出其中两支。他觉得自己像个考试时把简单的题目留到最后,却突然发现已经没有答题时间的小孩。四支被浪费的箭,四个擦肩而过的机会。骨片在巨大的压力之后反弹,筋腱如同挥拳的手臂一样猛然伸缩,肠线刮过他血淋淋的手指,再次擦伤裂开的血肉。他没有去看离弦的箭(没有看的必要,距离只有三十码,连敌人的脸和眼睛都能看清,射中是必然的),而是集中精神,再次干净利落地搭箭,迅速开弓。敌军几乎停止了推进,待在原地等着箭雨来临。他必须尽力拉得开一些,才能让筋腱与骨骼发挥出可怕的力量。肌肉酸痛不堪,骨头被震得发麻。这怪物一般的百磅反曲复合弓正在折磨他的身体,剥去他手指上的皮肤。

他把手伸进箭囊。它已经空了。

高戈斯缓缓放低了弓,让筋骨松弛下来,站在原地等着敌人冲到面前。

离弓箭手阵线还有十五码的时候,敌人的阵型溃散了,斧枪兵开始逃命。在十七到十五码这段距离内,二百七十四名斧枪兵死在箭下,耗时只有短短三秒。

“我觉得我们赢了,”中士低声说,“又赢了。”

高戈斯睁开双眼。“好。”他说。

弓箭手们一动不动。他们都注视着那一小队敌人,大概有一百来个,正在小心翼翼地后退,渐渐退远。“妈的,”有人说,“我们的人比这群混蛋多了,我们居然有了人数优势。”

“就当换换口味吧。”另一个人回答,“我们能回家了吗?”

有人大笑起来。“怎么可能。高戈斯会让我们先把那些家伙埋了。”

“见鬼,让其他可怜虫去埋吧。我受够了打完一仗就得掩埋这些该死的斧枪兵。”

除了说话声以外,四周相当安静。厚实的尸堆里没传出多少声音——偶尔有几声哼唧,一阵抽泣,但比他们预想中的少得多。“可惜拿他们没用。”有人说,“如果这些死掉的斧枪兵能派上什么用场,我们就发大财了。”

另一个人紧张地笑出了声。“你知道吗,”他说,“我现在的感觉还是不像打了一场仗。我是说,正经打仗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高戈斯意识到自己正跪在地上,于是站了起来。这并不容易,背上扭伤的肌肉拧成了紧紧的一团,让他疼得难以呼吸。用一百磅的弓快速射出三十箭,当然把身体弄得一团糟。

还能感到疼痛,这说明他应该还活着。疼痛是测试生命迹象最有用的方法。

“好了,”他说,“扎营,组成埋尸小队。清理完战场之后我们就回家。”

他想着自己做下的事。

他曾对自己的家人使用暴力,夺走生命,留下创伤。他曾为了保全自身和解决难题,不惜让亲人流血。他爱自己的家人,因为这份爱而干了坏事。他也曾怀着邪恶的目的,利用过他们。但是,最初的他并不想作恶。

作为士兵,他杀死过——有多少呢,几百人?作为军官,他的筹划导致了几千人的死亡。他挑起战争,让嗜血的敌人屠戮他的同胞,同时也参与其中,背负数千条性命。他为了满足个人目的而做出背叛,丝毫不顾自己的行为会给一整个城市带去灾难。

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曾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除了对家人犯下的暴行之外(那也是事出有因),他只在履行职责时使用过暴力,为的是帮助和保护他的同胞。

他耗费了大半个人生帮助自己的血亲,而最终,所有努力都被扔在一旁,付之东流。他曾试图做一个善良的人,但不知为什么,因为善意,他总是会干坏事。

每到一个关键时刻、支点、转折点——或者说箭支离弦的瞬间——恶行和恶果都会接踵而至。用熟悉的比喻来说,这就像拉开一张弓。由于受力,他表面上伸展开来,逆来顺受,内里则饱受压迫,巨力加身。有句格言说,一张拉满的弓已经折断了十分之九。而弓注定要到达自我毁灭的临界点,才能最出色地行使它的本职。

他曾信任过他的家人,之后离开故乡,来到一座陌生的小岛,自愿担起护卫的责任。他将自己的信任交给了这座岛。因为这份信任,他杀人无数。

到目前为止,他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后悔过。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就是弓之腹。

漫长的一天过去了,他浑身疼痛不堪,盼望着回家见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有失散多年的外甥女。但他首先要做一件非做不可的事——他得去道谢。

自从小屋里的那晚過后,他再也没有和巴达斯单独见过面。他感到紧张,如同在心上人的门前踌躇的小伙子。但巴达斯给他做了那张弓,就算不是表示原谅,也至少意味着愿意与他和平相处。他准备拜访这个弟弟,向他道谢,说几句话,然后离开。他要告诉巴达斯,尼莎已经走了,再没有人约束他的行动。只要他开口,无论什么事情都会为他做,无论什么东西都会给他,不求回报。说完这些就可以回家了。

“请进。”巴达斯说。

房间里臭气熏天。巴达斯注意到了高戈斯反胃的表情,笑了起来。“那是胶水的味道。制弓是件恶心活儿,但我们都习惯了。”

“也是,”高戈斯说,“听着,我只是想来向你道谢。我——”

“没关系,”巴达斯回答,“和你为我做的事情相比,我做的这些算不了什么。”

高戈斯不知道怎么回应。“坐吧,别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巴达斯说,“你不急着走吧?”

“不,”高戈斯说,“顺带一提,我们打赢了那一仗,应该也赢了战争。”

“真好。”巴达斯说,“我以前也打赢过一场战争,敌方是草原人。只不过赢得太彻底了,所以他们回来烧掉了我的城市。当然,是有人在帮他们。”

高戈斯等着他说下去,但他没有说下去的意思。“那张弓好极了,”高戈斯说,“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弓。你是用什么做的?”

“等一下告诉你。”巴达斯回答,“我本来还担心它有点僵硬,你能用上它真好。”

高戈斯苦笑起来。“可不只是有点,”他说,“我的后背、手和胳膊都可作证。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有问题。”

巴达斯点点头。“力量大吗?”他问,“穿透力强吗?”

“当然,射穿盔甲轻而易举。”

“那就好,”巴达斯说,“算是为战争做出的小贡献吧。弓是我做的,但用它射箭的人是你。你用我做给你的弓一向都射得很准。”

“确实。”

巴达斯耸耸肩。“而且,我的箭术总是配不上我做的弓,真讽刺。比如你用来射死爸爸的那张弓。”高戈斯绷直了身体,腹部的肌肉缩在了一起。但巴达斯神色如常地说了下去。“那张弓本来是想我自己用的,但我拿它连谷仓门都射不中。至于新的这把——我拉开它都有点勉强。”

“这是个本事。”高戈斯低声说。

“不过,真讽刺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当时肯定没法用那张旧弓射中那么远的移动目标。”

“你当然不是我。”

“但我可能是。见鬼,我们当时那么年轻,和现在完全不同。我完全有可能遇到变故,陷入和你那天一样的境地,做下你做的那些事。只是,”他微笑着补充,“我会射偏。”

高戈斯沉默了片刻。“不过,后来你的剑术远比我的箭术高明了。”

“谢谢你这么说,”巴达斯郑重地说,“这话由你说出来很荣幸。我能问你件事吗?“

他的语调让高戈斯感到异样,但他还是说:“行,随便问。”

巴达斯点点头,略微放松坐姿。“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时候,”他说,“真正的动机是什么?伊苏斯说是因为尼莎的命令,但我有些怀疑。”

“我是被尼莎派过去的。”他说,“但她的动机对我也有好处,记得吗。”

巴达斯做了个手势表示了解。“但我敢说我知道你的真实想法。”他说,“你有两个目的:第一,你一直憎恨佩里美狄亚,因为赫丁和另外那个小伙子就是从那里来的。那两个地主的儿子有钱有势,高人一等,如果没有他们,你就不会做下那件事。这么看,佩里美狄亚毁了你的人生,就和它毁了特姆莱的人生是一个道理。你觉得呢?”

“你说对了一部分。”

“我就知道。但还有另一个目的,”他继续说道,“就是你的私心。当然,你应该不会单单为了这个就去打开城门。但尼莎给你下了命令,你就顺势同意了她,让她分担一半的责任。你帮助草原人攻陷佩里美狄亚,是因为我住在那里,而你想让我出来,再次满世界流浪,那样你就可以关心我,照顾我,为了以前的事情补偿我。你送了我古朗剑,差不多等于预先告诉我之后会发生什么。混战的时候你冒险来找我,还准备了一艘船想带我走。你这么费心费力,为的只是和弟弟和好。你知道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做得很贴心。”

高戈斯看着他,但是他毫无表情。

“那是真正的手足之情。”巴达斯继续道,“我想不到还有谁会做那样的事,会深情到那个地步。说真的,给你做一张弓根本算不上像样的回报。”

“但你的弓是我唯一想要的东西。”高戈斯说。

“请别客气。不过,我觉得我该说明一下。单凭你当年对爸爸和我们做下的事,我是绝不会给你做弓的。但是,当我得知打开城门的人是你,我就开始思考了——就在你来之前的几分钟,我依然在想。高戈斯,你知道吗?我的每一次行动,起因都在你。可以说,是你制造了我,就像我制造那张弓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我做弓用的是已经死了的材料,但你利用我的时候我还活着。”

巴达斯站了起来,走到较小的卧室的门口。“你之前问我那张弓是什么做的。”他说。

“这个待会儿再说。”高戈斯打断道,“巴达斯,你说你每次行动都因我而起,这是什么意思?”

巴达斯倚在门框上。“我前不久见到了你的儿子,”他说,“他叫什么来着?卢哈?我觉得他是个好孩子。我喜欢他。”

“他还凑合。”高戈斯说。

“我说我准备给你做一张弓,他就想帮忙。他也确实帮了很大的忙。你最近回过家吗?”

高戈斯站了起来。“巴达斯,”他说,“你说这些干什么?”

巴达斯站在门口,做手势示意他过来。“你问我那张弓是用什么做的,”他说,“你自己来看吧。”

卧室里放着一张低矮的木床,床上有一具残缺的尸体,已经严重腐败。约有一半的皮肤都从肌肉上剥了下来,胸腔暴露在外,正面所有的肋骨都被整整齐齐地锯掉,肠子也不见了。双臂和双腿、胸口和颈侧布满了整齐狭长的伤口,所有肌腱都被仔细地取走,头发也被剃掉了一半。除了地上一只黄铜小碟子里有一些褐色残余物之外,房间里看不到半点血迹。

“真是奇妙。”巴达斯说,“除了一根细细的木条,一张完美的弓所需的一切材料都在那里面。我许多年前就听说了用肋骨做弓的方法,甚至还尝试了一次,但没有成功。那次我用的是水牛肋骨,可能它们没有人的肋骨那么柔韧吧。人类的肌腱也妙极了,远远胜过鹿筋和牛筋。皮肤可以做成生皮和胶水,血液也是胶水的原料之一。肠子用来做弓弦——浪费了一些,但也不太多。甚至脂肪也可以用来打蜡防水,头发则编成护弦绳。书里说人的头发可以做成很好的弓弦,但还是肠线稳妥些。”他把手搭在高戈斯的肩膀上,“我敢说,你肯定时不时嫌弃卢哈,觉得他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但是,你瞧,他帮你赢得了这场战争。”

高戈斯安静地站在原地。巴达斯在床脚处坐了下来,等着他开口。“我的计划很成功,对吧?”高戈斯一言不发,所以他继续说道,“你的妻子以为卢哈在我这儿,跟着巴达斯叔叔学制弓。当然,他确实在这儿。但他也和他的父亲一起上了战场。这样真不错,他从你那里学会了行军打仗,又从我这里学会了制弓。这是我们俩最擅长的事。”

“没关系。”高戈斯说。

巴达斯看着他。“你说什么?”

“没关系。”高戈斯缓慢地重复道,“不要紧。”

巴达斯跳起来一把抓住他,他没有反抗。“你他妈的什么意思?什么叫没关系,不要紧?高戈斯,我杀了你的儿子!不仅杀了,还把他做成了一张弓,你还告诉我没关系。你这人到底是什么毛病?”

高戈斯紧闭着双眼。“木已成舟,”他坚决地说,“卢哈已经死了,我们没法让他活过来。我失去了一个儿子,但我可以再生一个。儿子可以再有,弟弟却不行。如果我——如果你出事的话,你就会永远消失。那样毫无意义,纯粹是浪费生命。”

巴达斯松手放开他,顺着墙滑到地上。“我不信,”他说,“你竟然要原谅我。高戈斯,我一直知道你很坏,但我从来没想到你这人这么糟糕。”

高戈斯摇了摇头。“不是坏,”他说,“是不走运。邪恶根本不存在,巴达斯,那是个误解,一种懒惰又毫无意义的思考方式。人都努力想做最好的事,迫使我们作恶的仅仅是坏运气而已。你没法反抗坏运气,只能接受它,就像我——”

“就像你杀死我们的父亲时那样。”

高戈斯点点头。“那就是坏运气的结果。但我很实际,我知道自己做了件坏事,但也知道只要努力就可以弥补它。所以我们两个做了什么都不要紧,巴达斯。我仍然是你的哥哥。”

巴达斯走了出去,回到主屋坐下。“好吧,”他说,“难以置信。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不管我,高戈斯?肯定有办法的,比如把你杀掉。但我不能杀你,高戈斯,那样你就赢了,逃脱了,反而免受惩罚。”

高戈斯走出卧室,坐到他的对面。“你现在准备干什么?”他问。

“我?天知道,我根本没想过。我以为给你看了屋里那东西之后,我会在两分钟内死掉。”

“那你还是太不了解我,是吧?”

“显然是的,”巴达斯回答,“我错就错在以为你会做出正常人的反应,忘了你是洛雷登家的人。”

高戈斯对他咧嘴笑了,他的脸和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张脸很像。“我们家真不得了,”他说,“总的来说,洛雷登家人丁单薄是件好事。”

二十二

阿纳奥特·莫格雷站在军队的最前面,目光越过草场,看向思科纳镇南门,后悔自己没把嘴闭牢。

可怕的事实是,他手下的三千多名士兵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如果他也和斯滕·莫格雷、阿维德·索福,以及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落得一样下场,那基金会够格当高级参谋官的人会比斧枪兵还多。不同于那三路先锋,他不准备凭着人数优势在开阔地带开战,而是打算围住这座易守难攻的城镇。对于一个三十二年没离开过基金会城堡的人来说,直接开战太吓人了。

“侦察兵回来了。”一个中士走到他旁边报告,“没有发现任何活动迹象。镇门紧闭,但围墙上的哨兵似乎并不比平时多,好像他们根本没兴趣一样。”

莫格雷什么也沒说。如果消息准确的话,到目前为止,莫格雷家族已经有二十六人死于这场战争,或是在战斗中下落不明。其中两人——朱伊克·莫格雷和他的儿子艾默雷克——几天前刚刚被人从山里那个废弃的采石坑中拉出来,两个都已经饿死了。据他所知,敌人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是把他们遗忘了而已。斯滕表哥的军队只有十二个幸存者。

他还没碰上过任何反抗。分遣队去了前三次战斗发生的地点,搜集能反映当时情形的一切蛛丝马迹。他的行进速度很慢,但是一个弓箭手都没出现。这一路就像是长途跋涉拜访亲友,却发现来的日子错了,所有人都不在家。

“好吧,”他说,“思科纳镇就在那里。如果有人对于下一步行动有什么想法,我洗耳恭听。”

漫长的沉默之后,有人说,“为什么不试试和他们对话呢?”

阿纳奥特·莫格雷想了想。“这个建议很有创意,”他说,“你觉得怎么实施比较好?”

半小时后,他带着一小支护卫队到门楼下面,所有人都明显没带武器,一個紧张的一等兵拿着一面颠倒的旗帜,努力把身体藏在后面。他之前问了一圈,发现没人知道思科纳约定俗成的休战旗长什么样,只好命他们按照沙斯特的规矩做了一面,并诚心祈祷敌人在情报搜集方面比他强些。从军营到镇门的路途又长又吓人,但致命箭雨并没有出现。事实上,似乎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到来。

“太荒唐了,”他抬头看向上方无人值守的护墙,“我们怎么办,拉门铃吗?”

“这门没有门铃。”有人指出。

阿纳奥特·莫格雷稍稍退后一步,然后仰起头来。他想捡一块石头往上扔,或者大喊。他上一次干这种事还是学生时代。那时他会趁着女孩的父亲睡熟时,往她们的窗户上扔卵石。

“看上面,”后面有人说,“有动静。”

一个人出现在护墙上。他的脸有些熟悉,或者至少让莫格雷想起了他认识的两张面孔。“你好啊。”那人叫道。

“你好。”莫格雷局促地回应。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那人说,“你是沙斯特军队的指挥官吗?”

“是的,”莫格雷叫道,他的脖子很疼,“我叫阿纳奥特·莫格雷。”

“我叫巴达斯·洛雷登,”那人回答,“你是来要求思科纳镇投降的吗?”

“是的。”

“那就成了。”有个物件划过空气,落在尘土里时发出了金属的响声。包括莫格雷在内的所有人都猛地向后退避,仿佛那是某种可怕的武器,比如一罐燃烧的沥青,或者一把烧得白热的铁蒺藜。事实上,那是一枚很大的钢制钥匙。

莫格雷再次抬起头。“你是谁?”

那人微笑起来。“我想我应该是思科纳银行的董事。”他回答,“你是想继续这么说话,还是想进来找个更舒服的地方?”

莫格雷犹豫了一下。“请解释你的话,”他叫道,“然后我们再进去。”

“也行。”那人说,“尼莎·洛雷登走了,高戈斯·洛雷登也是。他们俩带着这里所有的钱财和一切可以搬动的贵重物品离开了。由于我是他们的弟弟,所以我大概继承了银行。更重要的是,我在尼莎的办公室里找到了这把钥匙。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你们是在和银行打仗,而不是和思科纳岛本身,是吗?”

莫格雷想了想才回答:“是的。”

“我想也是。”那人做了个“果然如此”的手势,“那好,不用打仗了,杀来杀去的浪费太大。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我把银行交给你们——当然,现在和空壳差不多了。尼莎和高戈斯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但不动产和抵押合同还在。这样银行变成你们的了,就没理由和它打仗了,对不对?”

一个中士捡起钥匙,把它递给莫格雷。他看也不看地接过。“你的军队呢?”他问。

“问得好。”那人回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没和军队接触过。实际上,我继承了银行之后做的最官方的事就是走进我姐姐的办公室,找到那把钥匙。据我所知,尼莎和高戈斯跑路的消息一传开,军队就自行解散了。我觉得没人想在你们来的时候和银行扯上关系。”

“军队逃跑了?”

“逃得很仓促。”巴达斯回答,“类似于一路跑一路扔掉武器和装备,然后回家去了。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莫格雷揉着后颈最疼的地方,“如果这是无条件投降,我接受。”

“随你怎么说。”巴达斯说,“如果你不放心单独进来,就带上整支军队吧。我能做的只有向你保证这不是陷阱。”

“你也可以把门打开。”

“我不能,钥匙在你那里。”

莫格雷挠着脑袋,“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冲进来烧杀抢掠?”

“你们爱干啥都行。”巴达斯说,“但基于我对你们的了解,你们不会干破坏自己的财产、屠杀自己的人民这种事。而且说实话,考虑到之前的战况,我觉得这里的人力对你们来说很重要。”

“我直说吧,”莫格雷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算你说的都是实话,我还是很难相信你们在杀了我们几千人之后突然停手,连城镇都不保卫了。”

“跟你说了,我没和任何官员说过话。我觉得这儿已经不存在任何官方了,除了我。高戈斯是军队的指挥官,他逃走了,军队要为谁而战呢?”

“这么说,打了三场大胜仗之后,你们同意我们进来占领城镇?”莫格雷摇摇头,“我不相信。”

“随你的便,“巴达斯·洛雷登耸了耸宽阔的肩膀,“反正你们拿到钥匙了。恕我失礼,我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了。”

“等等。”

巴达斯·洛雷登迟疑了一下,转过身来。“怎么?”

“这么办吧,”莫格雷说,“只要我们不遇到反抗,就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抢掠破坏。但是,只要有一点出乱子的迹象,我们就会把这座城镇烧成焦土。”

“你告诉我干嘛?”巴达斯说,“这儿都是你的了,你爱对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发布公告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你要去哪儿?”

“还没决定,”巴达斯回答,“不好意思,我得走了,我得赶去码头,趁着离岛的船上还有空位。”

事实证明,坐不上船的担心是多余的。文纳德·奥泽尔的松鼠号为他留了一个铺位。现在是战争时期,海峡里到处都是沙斯特私掠船。文纳德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回到思科纳。但私掠船都挂着岛民的船旗,对他毫不理会。思科纳镇民撤离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纷纷在生人码头靠了岸,搭载愿意付钱的乘客。到了中午时分,岛民的船只全部满载乘客,向外海驶去。除了几艘破旧缓慢的驳船,沙斯特军队连一艘能把士兵运回本土的船都找不到了。

更多的镇民选择走陆路,而不是水路。他们轻装简行,只带着能抱在手中,或背在背上的行李。他们中有些准备去岛中央投奔亲戚,有的则打算去中部和西部那些被烧毁的空村。但总体来说,离开的人并不多,十万余人中只有不到五百个这么做了。有些镇民十分欢迎斧枪兵,认为他们会带来解放,这部分人大多是在高戈斯的工厂里干活的。其余工人就没这么热情了。他们有的悄无声息地回了家,有的待在作坊大门口,等着有人来下达新任务,好继续工作。阿纳奥特·莫格雷发布了公告之后,没有出现任何阻止他入镇的活动。整个思科纳镇都屏息等待着,似乎想说明这里压根没人认识洛雷登家族的人。

“你讲的这些都挺有意思,”文纳德·奥泽尔再次打岔,“但还是没讲清楚她为什么要找上你。”

维特里丝在一个板条箱上坐下,箱子里装的是托诺斯产的陶制油灯。“我自己也不确定,”她说,“我只知道跟魔法有关,除此之外的都记不得了——唔,记不得我使用魔法的时候是怎么回事。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肯定都没达到,不然就不会输掉战争了。”

文纳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了下来。“你没事就好,”他说,“这是最重要的。”

“没事吧,我觉得。”维特里丝移开目光,看着背对她坐在尾舷上的巴达斯·洛雷登,“我好像做了很多关于他的梦,或者应该叫作幻象之类的。可惜记不清了。我好像见到过一些很有趣的……噢,别做那副表情,文,只是梦或者幻觉而已。我打赌你也会做那种梦。“

文纳德皱了皱眉。“不,”他说,“我才不会。”

“真的?行吧。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尼莎用魔法造成的,还是本来就在我脑袋里,可能二者兼有吧。”

“维特里丝,”文纳德说,“有时候我——怎么说呢?的确,如果你在史上最血腥的战争里被抓走当人质,还能毫发无伤地脱险,我想你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但我还是担心。”

维特里丝笑起来。“我也是。我是说,我担心你。我之前有个可怕的预感,觉得你会来救我,导致我们俩都被杀掉或者坐牢。”她抬头看着她哥哥,“你去看过亚历克修斯了吗?他没事吧?”

“噢,应该没事,只是有点晕船而已。”

“文!他是个老人,需要有人照顾。”

“他就跟老靴子一样结实。”文纳德说着站起来,“不过,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好吧,他可以来和我们住,直到他找到想做的工作为止。岛上不是有他所属的那玩意儿的分支吗,叫学会还是什么来着?他可以去那儿当老大。”

维特里丝点点头。“其实,”她说,“那地方应该是个佩里美狄亚的贸易站,已经开始破败了。不过我会和他说说的。”

“好主意,”文纳德皱起眉,下巴朝船尾指了指,“他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说,“启程之后我一句话都没和他说过。”

“我猜你也想让我照顾他吧,给他找个工作之类的。”

维特里丝笑了起来。“文,他只擅长制弓和杀人。我不觉得他会安顿下来学管账。而且,艾希莉应该会帮他的。”

“艾希莉·佐希思?噢,我都忘了,她以前是替他工作的。”他思考了片刻,“他们俩以前……是不是……?”

“应该不是,她太正经太体面了,不合他的口味。不过,我猜主要原因是他没那个心思。”她压低了声音,“我觉得他离开之前和他哥哥发生了冲突,至少有传言说他们闹翻了,所以高戈斯才突然离开。”

文纳德摇了摇头。“我倒觉得,”他说,“高戈斯意识到长远来看自己是没法赢的,所以终于做了件像样的事:离开思科纳,结束战争。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大姐一跑路他就慌了手脚,所以逃走了。大家都知道她才是有脑子的那个。”

“真的吗?”维特里丝皱起鼻子,“文,他几乎不费一兵一卒就屠杀了六千名斧枪兵。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军队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他已经赢了,所以突然离开才很奇怪。我得去问问卡纳迪,看他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是说曾经在我们这儿工作的那个卡纳迪博士?维特里丝,要是你觉得我会带你去沙斯特,仅仅为了——”

“当我没说。”维特里丝说,“快去忙你的事吧。”

亚历克修斯?

“走开,”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在睡觉。”

你当然在睡觉了,不然怎么听得见我说话。你看起来身体不错,真好。

“我从来没这么舒坦过。”亚历克修斯嘟囔,“离开思科纳真是太有益健康了。”

你這句话不是真心的,毕竟,我遵守了承诺。我教了你魔法。

“你没有,”亚历克修斯硬邦邦地说,“噢,你倒是把我当成一把魔法长柄钳,需要的时候就拿来用。我猜你把楔子钉进木头里,也会说你教会了它木工。”

它就在那里,你想学就能学到。如果你选择了不去学,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我不想学你教给我的那玩意儿。”

真的?太不领情了。我已经赠予了你理解元理本质的关键。没有我,就算你活到一百岁,也绝不可能通过哲学思辨领悟到。

“确实,”亚历克修斯承认,“我以前怎么会对这么……这么无聊的东西感兴趣呢?我真是个怪人。我现在知道自己毕生的研究都是白搭,感觉很奇妙。”

亚历克修斯,亚历克修斯。你说话的口气和我弟弟一模一样。

“哪一个?”

两个。

“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亚历克修斯问,“还是说这个噩梦只是为了联络感情?”

一个小忙。你记得我女儿吗?她叫伊苏斯·赫丁,曾经是你的学生,不过时间很短。

“我不会这么快就忘记她的。”

太好了。记得你帮她下的那个咒吗?针对巴达斯的那个?

“就像一个断腿的人牢牢记着撞他的马车,怎么了?”

我想要你回到过去,取消那个诅咒。别找借口,你现在就能做到,我已经教会你怎么做了。

“我——好吧,”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确实——”

——下一秒,他就站在了佩里美狄亚法庭高高的拱顶下,奇怪的传声效果会让剑身相击的清脆声响产生悠远的回音。单薄的鞋底踩在洒满沙粒的地上,随着他的动作咯吱作响。正前方有个男人背对着他,是穿着剑士白衬衫的巴达斯·洛雷登。越过巴达斯的肩膀,他看到了那个女孩——伊苏斯·赫丁——正用暂时完好的手指握着一把剑。

“那个没法改变,”他旁边矮胖的女人说,“真可惜。我最需要的是个能干的文员,但惯用手上没了手指,她对我来说也就没用了。”

巨大的玫瑰花窗透出红色和蓝色的光,在伊苏斯手中的剑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金属薄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显得有些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

“除非,”尼莎继续说道,“她能学会用左手写字,其实很多人都能学会。看仔细了,亚历克修斯,她马上要杀死他了。”

亚历克修斯看见巴达斯向前进攻,伊苏斯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动作流利地转守为攻,越过了巴达斯的手臂——

——然后被巴达斯高超的防守技巧挡了下来,剑也被挑向一边。她踉跄着向前一步,抓住他的肩膀保持平衡。

“该死。”

“没关系,”巴达斯说,“你已经快掌握了。我们再试一次,这次注意预判。”

“噢,做得很好,”尼莎说。亚历克修斯抬起头,看见的不是法庭的穹顶,而是剑术学校的悬臂托梁式屋顶,“非常利落,甚至可以说优雅。“

“谢谢夸奖,”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到底做了什么?”

尼莎拍了拍他的手臂。“让我想想,”她说,“从你没做的说起吧。你没有改变已经发生的事:伊苏斯仍然和巴达斯斗剑了,并被砍掉了手指;她的确试图杀死他,又通过告诉他打开城门的是高戈斯,对他进行了颇为恶毒的复仇。你所做的,就是让她安下了心,觉得这样比杀掉他好太多了。因为——唔,我觉得他不是很介意被杀,现在却不得不痛苦地活着。在她看来,报复巴达斯的同时也报复了我和高戈斯,所以她会很高兴。结果就是,她不会再那么恨我,转而开始帮我的忙。我说了,我真的需要一个助手——我差点想说左右手,但这个词不太适合伊苏斯。”

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的意思是,高戈斯当不了你的助手?”

尼莎点头,“他简直无药可救。我犯了个错,把家人摆在生意之上。结果他荒唐的战争毁掉了一门成功的生意,浪费了多年来的辛苦经营。但他一直想做个士兵,像巴达斯和麦克森舅舅那样,老天保佑他吧。”

亚历克修斯看了一会儿剑术课程。“对于失去银行的事,”他说,“你看起来不太难过。”

“做人要讲求实际。”尼莎回答,“当事情混乱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时,你要做的就是转身走开。”

“就像高戈斯那样?”

“没错。这话我只告诉你:我的损失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银行自身的麻烦加上来自沙斯特的敌意,未来并不乐观。通过及时脱身,我至少抢救出了现金和可转让资产。而且,”她继续道,“说得直白点吧,我除掉了一个严重的累赘,也就是高戈斯。现在是时候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了。”

“尼莎——”亚历克修斯说——

——然后睁开了眼睛。

“亚历克修斯,”巴达斯·洛雷登说,“你没事吧?”

亚历克修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确定,”他说,“怎么了?”

巴达斯在床沿上坐下。“没什么,”他说,“你现在在松鼠号主舱,这是维特里丝·奥泽尔的船,我们要去岛上。你在甲板上失去意识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头有点疼。”

“这样啊。是普通头疼,还是你的那种工伤?”

“应该是真正的头疼吧。”亚历克修斯回答,“发生了什么?阿纳奥特·莫格雷和他的军队呢?”

巴达斯耸了耸肩。“我们离开那会儿没出什么乱子。”他说,“如果一切顺利,应该会一直平静下去。”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那就好,”他说,“这件事你救了很多人的命。”

“是吗?”巴达斯摇了摇头,“那我还真了不起。说实话,我只是觉得避免冲突比较有道理,但真的打起来我也不在乎。”

亚历克修斯伸出手,搭在巴达斯的手腕上。“告诉我,”他说,“你和高戈斯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匆匆逃走?”

“我不太想谈这个。”巴达斯说。

“也行。你了結了这场战争,所以不管做了什么都是值得的。”

巴达斯笑出了声。“是啊,我想是的,”他说,“大概可以说是因恶生善。但是我当时完全没这么想,所以不算数。”

亚历克修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有没有想过接下来做些什么?”

巴达斯摇了摇头。“和木工活没关系的事情都行,我好像突然开始讨厌胶水的气味了。”

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一起逃离陷落的城市——

想到这里,高大的光头男人笑了起来。又一座陷落的城市,他从中看出了规律:城门总是被兄弟打开的——船在保尔码头靠岸时,他听到了这个消息。巴达斯做得很好。

“尼莎。”

他膝上的小女孩睁开眼睛,抬头看他。

“怎么啦?我好困。”

“尼莎,妈妈不会和我们一起来了。她要留在家里。”

“噢。”尼莎看起来若有所思,“为什么?”

高戈斯咬了咬下唇。“妈妈和爸爸不想住在一起了,所以你要跟我去农场住。那里有牛,有羊,有马……动物很多,很好玩的。”

“噢。”尼莎思考了一会儿。“我能在笼子里养一只兔子吗?”

“当然可以。”高戈斯说,“你的尼莎姑姑小时就有只兔子,那个兔子笼应该还在呢。”

小女孩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会回家看妈妈,是不是?”

“这个到时候再说,”高戈斯回答,“继续睡吧。”

她睡熟之后,高戈斯把她抱到床上,然后上了甲板。“还有多久?”他问舵手。

“照这个速度,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托诺斯岬了。”他回答。

高戈斯点了点头,“很好,”然后转头看向船尾后面紧紧跟随的两艘帆船,“士官长呢?”

舵手指了指,高戈斯跳到了主甲板上。还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不管是五十人还是五百人的军队,琐事都一样多。随便犯下一个小错,后果都有可能像一场箭雨一样轻易毁掉所有人。

“The Belly of the Bow

弓之力 (下)

作者 /[英]K.J.帕克    翻译 / 张怡丹

插画 / 午 未

十二

“我讨厌海,”巴达斯·洛雷登两只手紧抓着剑士号的船舷,船正好驶进了一片不那么平静的水域,“至少讨厌坐船出海。大概因为我是个木匠吧。”

“真的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了解木头的特性。”巴达斯回答,“它们容易腐烂、裂缝、弯曲、磨损、延展,或者直接变成碎木渣。一想到我和死亡之间仅仅隔着一寸厚的松木,很可能还是造船厂能弄到的最便宜的那种——”

“放松点,船不会沉的。这是艘好船。”

又一波细碎的浪头击中这艘好船,让它晃了一下。巴达斯的身体猛地一歪,差点滑倒。重新站直之后,木质船舷上留下了他的指甲印。“我觉得我们应该掉头回去,”他说,“趁现在还能回头。”

“别犯傻了,如果你一路都要这样——”

“你倒是轻松。”巴达斯闭着眼睛抱怨道,“但仔细一想,你其实没资格居高临下地说我。你对船又有多了解?你就是个卖地毯和坐垫的商人,在这之前,不过是个律师助理。我能想象你第一次见到海的样子:瞧不上,因为海水的颜色跟石头搭配得不好。”

“好吧,那你呢?先是农夫,然后是士兵、律师和弓匠,都是需要对航海高度了解的职业呢。”艾希莉讽刺地说:“巴达斯·洛雷登,水上好手。”她打了个哈欠,伸展开双臂,“当然,我们确实接过不少海运案子,但你又不用读那些诉状,不用去查那些可恨难懂的航海词。艏斜桅、四角纵帆船、后桅帆……天知道还有什么。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比如‘挂在中间杆子上的那块飘来飘去的布’之类的。”

巴达斯点点头。“说到这个,”他说,“有件事我不太清楚,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些无休无止的文书工作到底有必要吗?毕竟,官司是用三分钟的暴力解决的。你費时费力,谨慎措辞,但那些申诉、陈述、答辩状和抗辩状有什么用?你不觉得在做无用功吗?”

艾希莉吃惊地看着他。“你开玩笑吧。”她说,“你明明干这一行挺久的,打过那么多场官司,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如果我知道就不会问了。”巴达斯恼火地回答,“你到底告不告诉我?”

艾希莉笑了起来。“抱歉,我只是觉得——”她说,“好吧。做这些工作是因为,在一个案子获得庭审许可之前,双方需要对审判方——意思是法官,你知道法官吧?就是穿着黑色袍子坐在法庭上面的人。”

“偶尔注意过一两次,”巴达斯说,“我以为他是个裁判之类的,防止作弊犯规呢。”

“他也有那个责任,另一项职责是审视诉讼程序,判定被告有没有抗辩的必要。没有这个程序,法律系统就会崩溃,人们就会把法庭当作解决个人恩怨的决斗场,无法在法庭上处理严肃的商业和刑事问题了。”

“好吧。”巴达斯说,“那么,在我们合作的那几年,有没有发生过法官因为——怎么说来着——被告不必抗辩而拒绝受理某个案子?”

“没发生过,”艾希莉承认,“这证明了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她执着地补充。

“效果拔群。”巴达斯笑出了声,“不过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你的工作辛苦吗?”

艾希莉点点头。“非常辛苦,”她说,“费时费力,又很枯燥。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忙什么,闲坐着梳头吗?”

“我从没意识到你有那么多活儿,”巴达斯说,“却只拿百分之五的报酬。感觉不太合理。”

艾希莉看着他。“我不用面对被杀的危险,”她说,“对酬金分配的方式也没有异议。看来你确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事实上,如果没有杀人和被杀的决心,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讨生活是很辛苦的。”

“我干不了这种工作。”巴达斯摇了摇头,“其实在离开农场之后,我就没有踏踏实实地劳作过了。当兵很辛苦,但那不能叫劳作。军旅生涯又危险又无聊,随时让人送命,但它不能产出任何东西,也无法造福任何人。至于斗剑——那等于是当兵,少了无聊,但风险高得让人极度不适。而制弓——”

“怎么?制弓总是靠劳动挣钱了吧。”

巴达斯摇了摇头。“并不是,”他说,“我哥哥一直利用军方采购预算给我丰厚的补助。这件事我怀疑了很久,最近才确认了。他们付的钱比正常价格高很多,远超我的劳动价值。这意味着我做弓只不过是消遣,顶多算个爱好。”他闭上眼睛,“换句话说,我完全是在消磨时间,和思科纳镇上瞎了眼乱逛的老狗没什么区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艾希莉什么都没说,他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注视着远方的思科纳。此时,小岛已经变成海天之间的一个小黑点。艾希莉低声说她有些事要做,走开了。巴达斯待在原地。

我应该高兴才对,他在心里责怪自己,按理说,应该大大地高兴一场。毕竟,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说早就该去争取的东西:一个斩断过去、从头来过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彻底摆脱家人和曾经的身份。和过去有关联的,只剩男孩和艾希莉,而这两个人都帮了他大忙。

他垂下头。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这个老朋友了。再次见到她时,他又惊讶又尴尬。她的成就给了他很大冲击,特别是意识到两人分开之后她立刻就开始发迹了。但在各种情绪退去之后,两人之间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就回来了,似乎他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想来,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那几年里少有的美好回忆之一,他以前从没珍惜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她好到让他不需要其他朋友。她的行为屡次证明了这一点。就在最近,男孩到她家门口说了一通疯话,宣布巴达斯·洛雷登要把自己送给她保管(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多贴切啊),而她却收留了他,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不知为什么,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介意接受自己的过去。这感觉还没有回归——这大概是时间问题,只不过和高戈斯见过面之后,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也许这就是他离开思科纳去找她的原因,他需要忘记自己是洛雷登家的一员,以自由人和避难者的身份走出第一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在干蠢事?脑子里的声音质问道,这条船开往哪儿都可以,世界这么大,你又不缺钱,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结果,看看你选的目的地吧。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到身边的。海浪声很大,船上也很吵。他转过身,看见男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有烦心事的时候总是会抓挠脖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吧。”巴达斯说。

“我们要去的这个地方,”男孩说,“我们会住下吗?我的意思是一直好好住下去。”

住下,没错。至于好不好,我还不确定。“是的,就是这个打算。”他说,“在思科纳住下去没好处,再说当初也不是我们愿意来的,是有艘船把我们从水里捞起来,带到了思科纳,这你记得吧?”

“嗯,知道。”男孩说,“我没意见,只是问问而已。”他靠在船舷上,身高刚好和船舷一样。“中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总下雨?”

巴达斯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事实上,降雨量对于种地的来说远远不够。不过每次下雨都是瓢泼大雨,会让道路变成烂泥。”

男孩点点头,然后继续提问,“也就是说那里很热吗?”

巴达斯想了想。“是闷热。”他说,“佩里美狄亚也很热,但那是太阳晒的。中邦的温度没那么高,给人的感觉却更热,你懂吧,特别是夏天。冬天会下雪。”

“我还没见过雪呢。”男孩说,“那里的山多吗?地势怎么样?”

“靠近海岸线的地方比较平坦,适合放牧。内陆是低矮的丘陵,没有佩里美狄亚城外那种大山。也不像思科纳那么陡峭。”他笑起来,“我一直觉得思科纳是个破地方,因为总可以看到露出草地的岩石,就像老头子的破棉袄,肘部被磨出了破洞。中邦没有那么些扎眼的岩石——事实上,什么扎眼的东西都没有。和你习惯的景色比起来,那里挺乏味的。我们要去的那一带山势低矮,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谷物;还有大片林地,不值得费时间砍伐开垦。不过气候比沿海和高山地区要好些。草木没有沿海那么整齐,山势更高一点的地方就是高沼地,只能用来放羊和采泥炭。”

“这样啊,”男孩说,“那里人多吗?”

“取决于区域。”巴达斯望着地平线,“住在平原的人多些,高沼地人少。中间部分的人口稍微超过思科纳。那里没有村落,人们都住在自己的农场上,所以视线之内总会有房子。看上去没有思科纳那么荒凉。”

“真奇怪。”男孩说,“到处都有房子,每一座都孤孤单单。”

巴达斯点点头。“你会经常见到邻居,但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他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中邦人都差不多,干的活都一样。外地人很少,大家甚至长得都差不多。”

“都长你这样?”男孩问。

“大概是吧。”巴达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的个头普遍高过思科纳人和佩里美狄亚人,大多数是深棕色头发。口音不难听懂,但平板乏味。对我们来说,佩里美狄亚口音就像唱歌,听着很烦人,不过远不如羊叫一样的思科纳口音难听。中邦口音没什么特点——中邦的一切都是如此。”

男孩听完想了想,“听起来不坏。”

“是这样的,”巴达斯说,“普普通通,不坏也不好。那地方就像是用剩菜煮的汤一样,什么都有一点,但味道一般。人也是这样。因为没有村落,没有擅长特定行当的手藝人,所以什么事都得自己做。打铁、织布、修房子、木工和陶器我们都会一点,和你一样大的男孩都会做不错的弓,足够用来射兔子——”

“中邦有兔子?”

“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幸。”

“噢。”

“如我所说,”巴达斯继续道,“我们什么都会一点,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并不专精。没人擅长做任何事,因为那等于是白费精力和物资。相比之下,样样都能胜任更有意义,因为你并不需要一张好弓,一架好犁,或者一只好桶。而且一般来说时间很紧。做完一件活儿就得接着做下一件,下一件做完之后又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如果能用绳子把门拴上就没必要装门闩了,一根弯钉子能够起到和榫卯一样的作用,那就用弯钉子。”他瞥见男孩的表情,笑了起来。“其实没那么差,我是说,这样的生活也有优点。中邦已经两百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人们晚上都不锁门。”

“是吗?也就是说没人偷东西?”

“确实没有。偷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大家拥有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你不论做什么都会被至少两个人看见。大家互相知根知底,至于陌生人——就算吐一口唾沫,消息都会传到方圆五个农场开外。”

“好吧,”男孩说,“等到了中邦,我们做什么?”

剑士号在托诺斯靠了岸。在那里,艾希莉为了用商业价值证明这次远航的正当性,以略高于思科纳和科里昂市价的价格买了四捆质量不错的当地产的精纺毛纱,和两打装在笼子里的歌鸫鸟。

“你买这些干什么?”巴达斯看着人们把装着疯狂鸣叫的鸫鸟的柳条筐运上船,问道。

“现在岛上流行养。”艾希莉回答,“无所事事的主妇们会一边学它们叫,一边拿银镊子喂它们吃面包渣。而且我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可爱的铜制小笼子。”

“啊,”巴达斯点点头回答,“它们在中邦是用来炖的。”

艾希莉低价买下了一驾马车和两匹好马。一行人走海边的道路来到利洪——中邦唯一凑合像样的城市——接着走上主马车道。说是主道,其实是一条由马车和牛车压出来的小径,漫无目的地从一座农场延伸到另一座。倒霉的是,他们迎面遇到了提前一周来利洪赶集的车马。一群群绵羊、山羊和猪被驱赶着往南走,仿佛要推着他们原路返回。第二天傍晚,巴达斯指着远处覆盖着树林的山丘,告诉大家那里再往前就是他们要去的小山谷。到了第三天傍晚,山丘似乎还是那么远,只是换了个方位。

“无意冒犯,”艾希莉说,“但我们还要赶多久路?”

巴达斯耸耸肩。“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回答,“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而且当时还是从家里往海边走的。嗯……好像也不是这条路,要不就是路的位置变了。我记得上次花了五天时间。”

第四天,他们终于走出平原,眼前出现一条笔直但遍布车辙的大路,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攀上山丘。“这是老查封官牛道。”巴达斯解释道,“我还小的时候,城里的大家族掌管着这里的大部分地方,租给我父亲那样的佃农。替大家族做事的查封官铺了这条路,好把牛群从集合站直接赶到海边。他们觉得只要能管理好这里的土地,确保供应链不断,就可以在城里大量发卖自家出产的便宜牛羊肉。但这事最后没成,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农夫就通行权条款达成一致。原计划中赶畜群的大路只延伸到这里,接下来就只能和我们先前一样走小路了。最后,他们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这门生意,像以前一样把田地租出去或者卖给佃农。我们就是在那时买下了我家的地。”

艾希莉点点头。渐渐远离海边后,巴达斯就开始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来称呼中邦人了。尽管他总是调侃这儿的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彻头彻尾的乡下思维,但她从没见过他精神这么好。她其实喜欢这样。以她对巴达斯的了解来看,这是他最接近快乐的样子——至少兴致很高。但她并不喜欢中邦,原因正是巴达斯说过的那些。她郁闷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对于农耕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关心。离开利洪之后,她再也没见到一扇涂了漆的大门,沿途勞作的男人们也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没染过色的浅浅的羊毛罩衣,结实但笨拙的木底靴子。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花园,但指给巴达斯看之后,他却告诉她那些黄色和紫色的鲜亮花朵是本地一种亚麻植物,用来做牛饲料的。他还说,这是他记忆中第一次有人注意到那些花的颜色。艾希莉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她因为在意物品的颜色,总是被巴达斯取笑——灰色和绿色的衬衣有什么分别?用蓝珐琅墨水瓶写出来的字和用普通铜墨水瓶写出来的字有什么不同?等等等等。当时她觉得这种缺乏品味的表现还颇为可爱。现在才知道,中邦人都是这德行。他似乎并不比她更喜欢这个地方,但却表现出一种态度,觉得一切就该这样,这才是对的。要是接受不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不存在不同意见。待上五年,他就又会变成农夫了,想到这个有点难受,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想,也当不了特别好的农夫,她带着一点恶意补充道。

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扭捏地跟他道别时,她觉得自己有十分之三已经爱上了他。后来,当她发现那个在思科纳码头轻拍她肩膀的人是巴达斯·洛雷登时,她告诉自己,是的,我确实对他抱有那种感情。而现在到了中邦,她又不确定了。他身上的变化既隐蔽,又矛盾。一方面,他看起来更年轻了,头抬得更高,说话更多,愿意主动给出信息而不是等着被人提问,向朋友介绍家乡的模样几乎有些孩子气。同时,他又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话方式和以前一样,用着惯常的语调和措辞,但所有关于中邦和中邦人的言论中都潜藏着一种不自觉甚至不自愿的尊重。每次表达出一点批判的意思,他都会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意见也毫无价值,仿佛在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我没有这么做,肯定是我不对。艾希莉觉得这让人既担心又反感,因此顺理成章地开始质疑自己到底了不了解他,那个她自以为爱上了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她意识到,想起巴达斯的时候,自己在心里看到的是法庭上侧身站立、持剑的手臂前伸、摆出老派剑术防守姿势的身影,或者是那个轻易取胜之后消沉地坐在酒馆里酗酒的迷茫又愤怒的男人。当然,她从未看过他当兵的样子,更没有见过身为弓匠和乡下男孩时的他。法庭剑士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可能误导了她。也许中邦根本没有爱情,就像没有窗帘和装饰性陶器一样,所以爱一个中邦人是不可能的。毕竟,爱情有什么好处呢?既不能从布满石头的田地里多割出四斗大麦,也不能磨利一把回火失败的镰刀。

“他们真的会吃鸫鸟?”她问。

巴达斯点点头。“我们会在树枝和灌木上抹粘鸟胶,”他说,“它们一降落就会被粘住,只要扯下来放进篮子里盖好就行了,烤熟之后味道不坏。而且,”他看了男孩一眼,补充道,“吃腻了兔子之后换换口味也不错。”

男孩呻吟了一声,巴达斯笑了。像父亲和儿子开玩笑,艾希莉心想,她猜想这可能是他回中邦的原因之一——如果要为男孩负责任,就要按照中邦的方式把他好好养大。相识的这么多年里,家乡和父亲他只提起过三四次。现在她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可以想象出克利达斯·洛雷登的形象了:一个典型的中邦父亲,明智、严苛、坏脾气、对失败没耐心、什么活都会干、注重现实,而且(她带着恶意的笑容想)注定不幸。中邦的有些事让她觉得相当好笑,不过她知道巴达斯肯定不这么觉得。

好吧,如果他坚持要追求不幸,大可自己一个人追求去。这个地方糟透了,我想回去,回到人们不介意为好看的衣服付钱的地方。要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会发疯的。不过这儿的人应该还是有救。如果都是他这副德行,肯定早就死绝了。

在第四天日落之前爬上山丘、抵达前面的山谷似乎不成问题。但在这一天就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查封官牛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马车无法通过。

巴达斯骂了一句。空间不够掉头,只能驱马后退,一直退到之前经过的最后一个岔道口。这条岔路带着他们一路向东,爬上另一座小山丘。日落时,他们给马车盖上顶篷,准备过夜。方位又有一些变化,但目标丘陵看起来和中午时一样远。

“明天就能到了,”巴达斯一边生火一边愉快地说。这天晚上比前一天更冷,艾希莉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条毛毯。“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家的表亲以前在这里当佃农,不过现在已经放弃搬走了。东家执意要让他们在山丘那边的山坡上搭一座葡萄园,当然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浪费了很多时间。据说他是读了一本关于葡萄栽培学的书,确信可以在这些山丘上种满葡萄,大赚一笔。不幸的是,他没把书读完,所以不知道葡萄必须长在干燥且排水良好的土壤上。最后他允许我们把葡萄藤全部拔出来,我记得葡萄藤木还挺适合做工具手柄的。”

艾希莉抬起头。“你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仅限于它们能做成什么东西吗?这儿的人都这样?”

巴达斯奇怪地看着她。“到处的人都这样啊。”他回答,“过去这段时间,我每次在思科纳看到一棵树,都会说‘行’或者‘不行’,取决于我能不能用它来做弓。这应该是一种本能吧——这件东西对我有用吗?它可以做成什么?你也一样。在市场上看见布料卷,你就会想,我能用多少钱买下来?又能在岛上卖什么价?这是人的本性。”

艾希莉摇摇头。“在市场上是这样,”她说,“因为市场就是做买卖的。但我不会像个拍卖商的助理一样,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潜在的盈利资源来评估,或者给所有东西定价格。”

巴达斯耸耸肩。“看你把注意力放在哪儿而已,”他回答。“把一块木头、几团铁矿石这样的垃圾变成有用的好东西,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

“但有时候,它们本身就足够好了啊,”艾希莉问,“就像那些鸫鸟。”

巴达斯笑出了声。“也许吧,但是它们四处飞来飞去啾啾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改变事物,也被它们改变。不然就只能天天吃草,站着睡觉了。变化一直是佩里美狄亚的风气。”他转过头看向山坡,“城里每个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生产制造。他们原本住在海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却把触及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用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有用是指对他们而言——用不上的,一般被他们当作垃圾和麻烦,因此才惹上了特姆莱和他的族人。在中邦,我们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不会胡乱摆弄人类,只针对物品。所以这里没有战争。”

艾希莉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有一样东西这里的人造不出來,”她说,“就是一条像样的路。不过,如果哪儿都不去的话,要路干什么呢?请把面包袋给我吧,我有点饿了。”

“别再吃兔子了,”男孩说,“拜托。”

“也不要鸫鸟,”艾希莉说,“或者松鼠、鼬鼠、青蛙之类的。拒绝大自然食物柜的免费美食,我只要面包和奶酪,再来点苹果酸辣酱就行了。”

“你确定?”巴达斯一脸忧虑地说,“我打赌,我只要一分钟就能从附近给你找点配菜——几只甲虫,或者一把潮虫。不过我个人喜欢蜜渍过的潮虫,只用放一点香葱调味——”

“噢,闭嘴吧。”艾希莉说。

“又是你。”

“没错,”高戈斯兴致勃勃地说,“又是我。”看见狱卒想要关门,他补充道,“不,别关。她被释放了。”

狱卒什么都没说,却表达出了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宽慰。这让高戈斯想起佩里美狄亚建筑师用来装饰拱门的那种充满戏剧感的浅浮雕——表情强烈,动作夸张。狱卒此时的模样,可以摆在城里的任何一座拱顶上。高戈斯忍住了没笑。

“开什么玩笑,”伊苏斯说,“她要放我走?”

“是啊。我一般会让囚犯把个人物品收好带走,但你应该不想把这里的任何东西带出去,除非是为了烧掉它们。”他露出笑容,“当然,你本人除外。”

“真风趣,高戈斯舅舅。想到你在沙斯特大街上当乞丐的时候能靠这样的宝贵天赋糊口,我挺欣慰的。”

高戈斯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很明显,这天赋是家族遗传的。”他说,“好啦,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摇摇头。“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是不会走的。”她说,“要说你和我母亲突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你也不指望我相信吧?这是场游戏,对不对?”

“看在老天的面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快点出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笑,背靠着墙滑下去,蹲在地上。“高戈斯舅舅,你越是想让我做一件事,我就越不会去做。你说,我会不会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踢出监狱的人?”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床上舒服地躺下,双手垫在脑后。“说实话,这地方确实有种吸引力,”他说,“你喜欢上这里是有道理的。人很容易耽溺于‘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这种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害怕任何事了。这感觉一定很美妙。”他打了个哈欠,“乖侄女,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伊苏斯从地上爬起来,双臂交叠,站到他面前。“噢,需要害怕的东西多的是。”她说,“想到永远出不去,想到他们可能会把我埋在这里,或者扔进抛尸的深坑……有时我想到这些,就会跑去砸门,大叫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直到手腕流血。我不喜欢这里,舅舅,一点都不喜欢。但在你告诉我原因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你自便吧,”高戈斯困倦地嘟囔,“又不是什么大秘密。自从尼莎把你关进这里,我就一直在要求她放你出来。现在,感谢上天,她同意了。就这么简单。我想她应该是听腻了我的声音,就像我听腻了你的声音一样。”

她一动不动,继续俯视着他。“这么说我可以走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嗯哼。”

“那好,”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直接去布里欧拉——那村子是叫这个名字吧?——找到巴达斯舅舅,然后杀了他呢?”

“你大可以试试。”

“真的?”她皱起眉,“你不会阻止我?”

“你愿意的话可以努力一下。不会有结果的,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去就去。”

她在他旁边跪下来,高戈斯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雅。“拜托,高戈斯舅舅,有点风度行不行?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吧,求你了。”她把脸颊枕到交叠的手臂上,莞尔一笑。

“看在老天的份上,”高戈斯厉声说,“你别这样行吗?”看到她露出这个年龄的普通女孩常有的表情,他觉得浑身不对劲。她模样很可怕,杂乱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手臂瘦骨嶙峋,双手大得不正常,手掌外侧布满白色的疤痕,从小指根部一直延伸到骨节突出的手腕。“离我远点行吗?你真恶心。”

“谢谢表扬,”她庄重地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最后再说一次,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为什么要放我走,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不,你做不了,”高戈斯恼怒地说,“因为他已经走了,离开思科纳了。你不用问,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是实话。”

“我明白了。”她平稳地注视着他,睁着蓝色的大眼睛,然后冲他脸上吐了口唾沫。高戈斯哆嗦一下,扇了她一耳光。手掌重重地落在她坚硬无肉的颧骨上,她失去平衡,向后倒了下去。

“对不起,”高戈斯立刻说,“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

“你被激怒了,”她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说,“这是我的错。高戈斯舅舅,我一点也不怪你,真的。但你为什么把他放走了?”

高戈斯耸了耸肩。“他想离开,我无法阻止,就这么简单。”

“现在轮到我了。小鸡仔一个个飞出窝了,高戈斯舅舅,母亲一定气极了吧。”

“她确实不怎么高兴。”他站起身,“我说,你没事吧?我不是有意下重手的,只是——好吧,有些事情让我心烦,我就发泄到你身上了。我不该那么做。”

“没事,真的,”伊苏斯微笑着说,但高戈斯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已经肿起来了,“你知道吗,你有很正派的一面,这点很奇怪。尽管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你仍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之前常常躺在这里,琢磨这件事——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杀掉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恶魔才会做的事,但现在不这么想了。”

高戈斯靠着墙滑坐下去,手掌揉搓着脸颊。“那是个错误,我做错了。”他说,“人都会犯错的,对吧?最愚蠢的是,整件事只花了——多少来着?三分钟——最多四分钟。没错,之前还有尼莎和城里几个男孩的事,但那又怎样?在中邦,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没什么,不过是年轻人赚外快的活计,和驱赶乌鸦、到荒地上摘蓝莓之类的没区别。理智看待的话,真正犯罪的过程只有几分钟,还不够烧开一壶水。我这辈子做的其他坏事都是正常业务中的小插曲。说句真心话,并不会给我负罪感。但所有人看我时都只会看到那次杀人,看到弑父者高戈斯。人们谈起我的时候,好像我以此为生似的,好像我每天早晨吻别了妻儿之后就出门花一整天屠杀家庭成员。这么说等于把我和无端杀人的疯子、为钱杀人的刺客混为一谈。”他停下来摇了摇头,“天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他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对于曾经发生的事我从不撒谎,但也不会随便坦白。”

“这不奇怪。”伊苏斯安慰道,“对其他人说不出口的事,你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们非常相似,对吗?”

高戈斯看向她。“无意冒犯,但我不这么觉得。”他说,“除了我杀了我父亲,而你想杀你舅舅之外,我们哪里像了?”

“你忘了,”她说,“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母亲。”

“这算什么共同点。”高戈斯打了个哈欠,“我认识她几十年了,而你基本对她一无所知。你待在这儿的这段时间大概把她想象成怪物了吧。你要是真的了解尼莎,我才会吃惊呢。”

她皱起眉头。“但你恨她,不是吗?因为她利用你,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毁了你的人生——”

“别说这种话,”高戈斯打断了她,“我爱我姐姐。天知道没有她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我唯一的依靠。只要看看她的成就——”

伊苏斯笑了起来。“这是真心话?”她说,“你还真相信这种事儿,真是太稀奇了。”

高戈斯向前倾了倾,然后坐直身体。“什么稀奇不稀奇的,”他说,“我自己的感情总不能是假的吧?这次你过于油嘴滑舌了。”

“随你怎么说吧。”她两只手背在身后,踮起脚尖,像个等着吃点心或者出门玩耍的小姑娘。“那么,现在我该去哪儿?”

“你想去哪里都行,我已经说了——”

“我的意思是,讲点实际。我没有钱,没有肯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法赚钱谋生。我是和母亲住呢,还是被送走,离开这座岛?或者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以为你都考虑好了。”

高戈斯摇摇头。“你觉得我们会把你软禁在家?你会在母亲身边扮演好女儿,乖乖做家务,在客人面前卖力表演吗?我不指望。”

“为什么不呢?”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正常女儿都会这么做啊。”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好,”他说,“这样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住。不管你想住多久,我都希望你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地方。世界上没什么比有家可会更重要的了,你觉得呢?”

她盯着他,差点笑出声。“老天啊,”她说,“你真的相信这一套,相信家庭生活的愉悦,被至亲环绕的幸福。你活在一个古怪的世界里,高戈斯舅舅。就像佩里美狄亚那些产自科里昂、却被当作本地制品的黄铜碗。记得吗?初看之下,你以为碗侧刻的是通常的那些文字——工匠名字、产地和座右铭之类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文字,而是看起来像文字的图形,因为科里昂的工匠根本不会读写。我觉得你就像那些工匠,高戈斯舅舅,明明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却又想依样画葫芦打造一番。”

高戈斯叹了口气。“这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问,“跟你拌嘴虽然挺有趣,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筹划一场战争。”

“不同意还能怎样?”她耸耸肩,“我又没有别的选择。是啊,你这个邀请真是太体贴了,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当然了,”她补充,“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你应该不常回家,需要忍受我这个疯女人的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不过,我猜你压根就没想过这些。”

“确实没有想过,”高戈斯承认,“但他们不会有意见的。毕竟,你是自家人。”

“我属于洛雷登家族。”伊苏斯微笑着说,“单凭这一点,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会把我锁起来连着房子一起烧了。我们这伙人坏透了,不是吗?”

“可能是吧,”高戈斯回答,“但再坏也是一家人。”

“不是囚犯,”亚历克修斯严肃地说,“是客人。受尊敬的重要客人。”他不自在地在石凳上挪了挪位置。“如果是六十年前,我肯定会在这张凳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导师房间外的凳子上就這么干的——每次惹了麻烦,都会被叫去坐在那里等训话。我在那张凳子上度过了许多时间,那个房间和这里很像,那种茫然又恐惧的感觉更是一模一样。本以为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经历这种事了,看来我错了。”

维特里丝微笑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她说,“母亲总说,‘等父亲回家了有你们好看的’。他大部分时间在外经商,在家的时候我们都规矩极了。有时,在他外出几个月之后,我们突然听说有人看见了他的船,当天就要到家——那段时间就难受了,因为他一到家就会知道我们犯下的一大堆错。可怜的父亲只来得及脱下帽子,母亲就会把我们推到他面前,他一脸‘就不能等等吗’的表情……当然了,”她笑了笑,“我总能逃脱惩罚,因为我是个女孩,只要露出难过的表情,再抽泣两声,父亲就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我总是把责任推给可怜的文,而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一点,坚决不认错,最后为了我干的坏事而受罚。这让他非常恼火,想不通为什么说了实话却讨不回公道。你知道吗?我觉得直到今天,他内心深处还是相信诚实是有用的。”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这挺好的,你不觉得吗?”他说,“对一个商人来说,这种思维方式可能不太合适,但某种意义上仍然值得欣赏。”他叹了口气,又挪了一下,“你有关于打仗的新消息吗?”他问,“卖给我早餐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沙斯特在和一个庞大的海盗联盟谈生意,准备把斧枪兵用船运到思科纳岛。作为报酬,他们会让海盗洗劫思科纳镇。不过他的看法是,如果沙斯特人真这么干,高戈斯·洛雷登会把斧枪兵赶回海里,尼莎·洛雷登则会命令她驯养的法师召唤暴雨,打沉那些海盗船。所以他的消息可能不太可信。”

维特里丝耸耸单薄的肩膀。“这场战争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次争斗。”她说,“在一场婚礼的舞会上,有两个年轻人喝多了——这也是常事——为一个姑娘还是其他什么事起了争执。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打起来,我猜他们也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开始跳上跳下挥舞拳头。结果,其中一个人意外打翻了一座铁质灯台——你知道那种大灯台吧?——灯台重重砸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被砸中的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揉着肩膀,说对方是个蠢货。第一个人连声道歉。他以为另一个人的锁骨被他砸断了,激动地大喊着‘叫医生来,叫医生来’。旁人想让他闭嘴,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这下完蛋了,那人的鼻子开始流血,只能用手帕按在脸上,跌跌撞撞地四处跑。当然啰,所有人都笑疯了。新娘号啕大哭,因为这下子婚礼舞会被毁了。新郎则对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了火,亲自上前揍他,结果当然是没打中,一拳砸在墙上,导致手部骨折——”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大多数战争的起因都是一个小错误。而大多数战役中,战败方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自己犯错,而不是实力不如别人。如果有人觉得愚蠢总比恶意好,这个结论倒是挺合胃口的。”他揉了揉麻木的左侧小腿肚,“她可能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他说,“你说,如果我们直接站起来走掉,真的会被人拦住吗?”

“可以试试——”维特里丝刚开口,董事办公室的门就打开了,一个文员匆匆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捧地图卷轴。“她现在可以见你们了。”他说,“我要是你们的话,会加倍小心,今天她心情不好。”

亚历克修斯站起身,踉跄了一下,抓住维特里丝的手臂。“腿坐麻了。”他解释,“喔,真该死,我只能摇摇晃晃地走进去了,她肯定以为我喝醉了。”

董事的办公室里添了一件新家具:一张三条腿的小圆桌,摆在两把来访者用的椅子中间。小圆桌上放着一罐酒性不烈的甜葡萄酒和两只做工精美的酒杯。杯子是用动物的角制成的,杯沿和杯底包了银,还配了精巧的银制小支架,让杯子直立起来。维特里丝认出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已经有些年头了。她意识到这里大概藏有成箱的这类物品。有的来自外邦统治者,想要巴结奉承,有的来自有钱人,想得到某些私人特许权;有贿赂,有讨好,有笼络,更别提战利品了。它们和这间办公室刻意营造的冷峻氛围格格不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心想,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们不安。谈判的第三条法则:让人混乱,借此征服。她坐了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杯子。

“我弟弟巴达斯离开了思科纳,”尼莎·洛雷登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想让他走。这件事你们知道吗?”

维特里丝看向亚历克修斯,后者摇了摇头。“我一无所知。”他说。

“我相信你,”尼莎站起来,走到小桌前,将酒倒进两只杯子里。“加了蜂蜜和肉桂,”她对维特里丝说,“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维特里丝微微笑了笑。“你真是太体贴了。”她说着拿起杯子,但没有凑到嘴边,“无意冒犯,但如果他已经走了,你还需要我们吗?我是说,我们在这儿似乎没意义了——”

“正相反,”尼莎说。她拿起一口陶罐,往一只普通的木质杯子里倒了些水。“我留住你们正是因为这类意外情况。你们不会不配合吧?”

“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亚历克修斯问。

尼莎坐了下来,双手交叠。“首先,”她说,“弄清楚他去了哪儿,正在做什么。然后把他带回来。没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做的。很简单,就像这样——”

——瞬间,他们三人就站在了一条河边,眼前是两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孩。女孩提着一只装满衣物的大柳条篮,两个男人正在试图抓住她。她一边躲开,一边尽量护住篮子,直到篮子被其中一个人拽过去,扔进水中。女孩高声骂他,而他笑了起来,一把抓住她肩膀处的衣料。

“我都把这忘了。”尼莎说。

衣服被撕烂了,女孩向后跌倒,用手撑住身体。另一个男人从她身后靠近,向她伸出手,她转身捡起石头砸过去,他的鼻梁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

“看,”尼莎指向一边,“那是高戈斯,就在那边。”

那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孤零零的柏树后面,一手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他没有看河边发生的事,而是望向身后,神情惊慌。因为山坡的遮挡,维特里丝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他从马鞍上的弓鞘中抽出一张反曲短弓,蹲下身,把下弓臂弯曲的末端抵在右脚脚踝外侧,左腿前跨一步,将弓固定在两腿之间,左膝内侧抵住弓柄偏下的位置,施加压力使弓弯曲,直到能把弓弦套进上弓臂的弦槽内。整套动作从容而优雅,就像练习过无数遍、能够不加思考就完美完成的舞步。

“我经常重现这一幕,”尼莎漫不经心地说,“但每次都会发现新的东西。你们看见了吗?他一次都没有低头看就上好了弦。”

他从挂在马颈边的箭袋里拿出一把箭,低头躲过一根低垂的树枝,然后挤进两块岩石之间的空隙。他搭箭上弦,只发出了极其轻微的声响。

“他对那张弓很有感情,那是巴达斯给他做的。”尼莎说,“我没想到他会借给那个费里安家的男孩。他对它珍爱极了,之前从没借给过任何人。”

此时,维特里丝知道他之前在看什么了:三个拿着十字镐的人。

应该叫十字镐吧。亚历克修斯心想,以前的老家管那叫翻啄镐,但这种叫法似乎只有我家乡才用。高戈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十字镐,还以为是锄头一样的东西。

河边的女孩正在尖叫。两个男人惊慌失措,不停地道歉,又对她大喊大叫,想让她闭嘴。其中一个人大声说他很抱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取乐而已;另一个则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响声连三个奔跑的人都听见了。最年轻的那个脚下踉跄,接着重重摔在地上。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年长的男人似乎没注意到,但第三个人猛地躲开,几乎在碎石嶙峋的地面上滑倒,他抬头看向接连射过来的箭,喊了句什么,接着也向后摔去,像是被人推了一把。年长的男人停下脚步,片刻之后,倒在了地上。一支箭刺进了他心脏上方,斜着刺穿他的身体,箭头从右侧肩胛骨偏下的地方露了出來。

“要我说,有四十码远。”尼莎评价,“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一击毙命,利落极了。在箭术比赛里,这算是两个靶心,一个内环。非常厉害,足以得银奖了。不过在实战中,射偏了就是射偏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从箭袋里又抽出一支箭,走到河岸边的山坡上。两个男人已经没有管那个女孩了,只是盯着地上的尸体。女孩用拳头捶打着其中一个的后背,被打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看着树下的人拉开弓,短暂地瞄准,箭尖稍稍向下调整。下一刻,其中一个男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河里,弓箭手则摸到皮带处去取下一支箭。另一个人头也不回地飞奔。女孩正要开口,箭就射中了她。她倒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能把这段场景放慢。”尼莎说,“不幸的是,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他放箭的时候手抖了吗?还是他刻意射低了那一箭?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其实并不是很疼。”

“我们一定得看完吗?”亚历克修斯插话道。

“好吧,”尼莎有些失望地说,“其实接下来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去追赶那个赫丁家的男孩——克利拉斯·赫丁,他的眼睛挺好看,但牙齿糟糕极了。好笑的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俩已经亲热好几天了——当然,金钱交易是有的,但完全是你情我愿——所以他根本没有卷进来的必要,我只是不愿意亲近小费里安而已。但高戈斯不知道这些。”他们现在回到董事的办公室里了,维特里丝手里的酒仍然保留着让人愉快的暖意。“总之,他最后会抓住赫丁,打得他脑浆四溅。等到他回来,就会发现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正急匆匆地赶过来,而我和巴达斯并没有死。他会放弃努力,接受自己搞砸了的事实,然后逃走。剩下的就只有大喊、尖叫、不知所措……佐纳拉斯一看到血就吐了,幸好克利法斯比较镇定,不然我们俩就都死定了。克利法斯肩膀以上的部分都和砖头似的,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他。典型的农夫。”

房间里出现了片刻沉默,然后亚历克修斯清了清嗓子。

“对不起,”他说,“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些?”

尼莎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没有,”她回答,“你们只是回答了我的问题。现在我知道巴达斯在哪儿了——他回家了。事实上,”她说着,倒满了亚历克修斯的酒杯,“我想我知道他现在的准确位置。”

“这条河以前是一条分界线。”巴达斯说,“我们家的土地在那一边,从这里一直延伸到那一丛冷杉树那儿。转弯的位置就是浅滩。”

他勒马止步。河对岸有两个男人,正从一棵高大的柏树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戴着普通的宽檐帽,肩上扛着十字镐。

“好了,”巴达斯从马车上跳下来,“真是碰巧。”他举起双手朝对岸挥了挥,两个男人转过身,看向他。“我总算回家了。”他说。

十三

“巴达斯。”矮个子喊了一声。

“你好,克利法斯,”巴达斯回答,“还有佐纳拉斯。能再见到你们真好。”那两人平静地打量着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中邦人应该就是这么打招呼的吧,艾希莉猜想。我才不会大惊小怪呢。她仔细看了一眼巴达斯的两个多年未见的弟弟,努力藏起自己的想法。他们确实长得像一家人,特别是颌骨和下巴。两人中个子较高的佐纳拉斯还长着和巴达斯一样的眼睛。不过,在这两个普通中年农夫的脸上看到和巴达斯一模一样的面部特征,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这就像你去了伊纳葛阿、西兹玛之类拿贝壳当钱币的穷乡僻壤,集市上看到的都是盘筑法制成的不对称的陶壶和粗制滥造的木碗,却在一堆破烂中发现显然是被岛民海盗抢来的珍奇货品,比如一只珐琅银水罐、一面象牙框的镜子。矮个子克利法斯有着发福的肚子、圆胖的脸。他的脖子特别粗,样子比巴达斯年长十岁,但艾希莉知道他是兄弟中最年轻的。佐纳拉斯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要矮,因为他是个罗圈腿,而且已经开始谢顶了。他的耳朵很醒目,下巴上杂乱的胡须很稀疏,两侧却浓密得很夸张。两人都有着发红的大手和被咬秃的手指甲。

“這是艾希莉·佐希思,”巴达斯继续说道,“我的朋友,从岛上来的,她是个商人。”

两兄弟看着她,仿佛她是木偶戏里的提线木偶。两人都没开口,但神情明显是在说,她的名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艾希莉这辈子第一次这么不舒服。一分钟过去了,除了克利法斯先前敷衍的问候,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她用余光瞟了巴达斯一眼,宽慰又好笑地发现他和自己一样窘迫,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起巴达斯根本没介绍男孩,但这似乎也是这里的风俗。孩子就像狗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两只,在大人谈话——或者一动不动对视的时候,要么挤在脚边,要么跑来跑去打闹惹事,根本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

就在艾希莉快要忍不住尖叫起来,或者原地站着睡着的时候,克利法斯小声叹了口气,“你要长住吗?”

巴达斯眨巴着眼睛。“我还不确定,”他说,“我没什么计划。”

“你最好还是进屋吧,”佐纳拉斯嘟囔道,语气像是在最不方便的时刻遇到了路边重伤的陌生人。他先前空洞的神情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变成了带着敌意和怀疑的注视,仿佛在担心什么坏事。真奇怪,艾希莉心想,在这堆疯子之间,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啊。

回屋的路程不远。这是座茅草顶的长条形屋子,屋顶很高,窗户极小。前门宽大,结实的橡木上布满了方形钉头。旁边还有一扇没有门的门框,只用一块木板挡住,避免小母鸡走失。前院堆满废品——布满苔藓、缝隙里长出了蕨类植物的破木桶,看起来完好但被花藤完全包裹的链耙,锈迹斑斑、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铁桶……还有一架已经变成苔绿色、被卸走了木板和配件的马车残骸,就像搁浅之后被人割了肉拿去腌制的鲸鱼;一只侧面漏水的大号雨水桶,苔藓沿着雨水流淌的踪迹一路长到地上;室外厕所的墙边堆了一堆骨头,乍看以为是木柴;柴房的墙上钉着一只大老鼠,已经只剩皮和骨头了,由于长期风吹日晒,似乎一碰就会碎掉;木杆上插着一个绵羊头骨,天知道当了多久的弹弓靶子,虽然缺损得厉害,但居然还没有散架;墙头松动的石头之间,插着一片锈得和叶子一样薄的镰刀刃。一头胖乎乎的瞎眼老母羊正在吃垫脚台上的地衣。看在老天的份上,艾希莉穿过院子时小声抱怨,每隔几十年整理一下院子很难吗?

“真够温馨的。”她在巴达斯耳边悄声说。佐纳拉斯拿开挡门的木板,费力地赶走门前的小母鸡。

“我喜欢院子邋邋遢遢的样子。”巴达斯说,“进门前记得擦擦鞋底。”

由于屋里实在是太暗了,艾希莉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气味——混合了奶酪、烟雾和苹果,强烈、浓郁、令人垂涎,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由于有厚实的石墙和石板地面,室内凉爽惬意。习惯了昏暗的光线之后,她看见了一个长条形的空旷房间,一端是壁炉,被结构复杂的铁烤架挡在后面,旁边还有一个墙洞似的面包炉。房间两侧的凹室里都有向下的楼梯,中央摆着一张硕大的桌子,几乎和房间一样长,两边放着低矮的长凳。横梁上吊着成串的洋葱——垂得很低,巴达斯和佐纳拉斯不得不低头躲避——还挂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工具,其中有些看起来起码有一百五十年没被人碰过了。

“父亲的椅子呢?”巴达斯问。

“坏了,”克利法斯回答,“放在干草阁楼里。”

“真可惜,”巴达斯说,“我一会儿看看能不能修好。”他在长凳上坐下,手肘支在桌子上。“还有吊锅的钩子,”他补充道,“看起来我离开之后就没有修理过了。”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在他对面坐下。这让艾希莉想起了冗长的生意谈判中最紧张的时刻:双方都停止了拐弯抹角,决定切入要点。她在远端的桌沿坐下,男孩拉过一张三条腿的小凳子,蹲坐在上面。

克利法斯深深吸了口气。“如果你是来要钱的,”他说,“那就不走运了。”

巴达斯皱起了眉。“我不是,”他说,“我寄钱就是给你们用的,不过看起来也没派上用场。”

“都没了。”佐纳拉斯说。

这似乎让巴达斯大惑不解。“你说没了是什么意思?”他说,“别这样,说明白点。”

佐纳拉斯耸耸肩。“就是没了,”他说,“不在我们手上了。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认识这个表情——巴达斯在努力压制火气。“别说傻话了,”他飞快地说,“我寄给你们的钱足够买下整个该死的山谷。你们确实那么干了,是吧?”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我们买了农场,”他说,“就是这里。”

“还有呢?”巴达斯向桌对面探过身子,“我第一年寄给你们的钱就足够买下这里了。你们拿剩下的干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艾希莉想。原来他把钱都寄回家了。在城里那段日子,他当法庭剑士能得到极高的报酬,却几乎连一个铜币都不花,住在“岛屿”区一间凄凉寒碜的小公寓里,吃干面包和劣质便宜奶酪,原来是把钱寄给中邦的弟弟了。她意识到自己惊讶地张开了嘴,因为她大致知道那是多大一笔钱。作为他的助理,拿着百分之五的薪酬就能过上舒适宽裕的生活。那些钱确实足够买下这荒凉的山谷了。两个弟弟甚至能住进人工湖中央的城堡,把道路两旁都种满枫树,再供养远处供仆从居住的小村庄。每一场战斗,每一次缥缈的胜算下的苦苦支撑,每一滴他流下的血,每一天透过小窗户,看着第二天可能就见不到了的太阳——都白费了。弟弟们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那么多钱究竟去了哪儿?

“我们买下了磨坊,”过了一会儿,佐纳拉斯说,“但被火烧毁了。”

“我们重建了一座,”克利法斯补充,“但是琉卡斯·梅兹因在雷迪伍德那里又建了一座磨坊,收费比我们低,所以我们放弃了。”

“好,”巴达斯说,“你们犯了一个错误,损失的钱只能算大海里的一滴水。剩下的呢?”

就这样,两人念起了冗长枯燥的失败清单,简直像一场滑稽至极的朗诵会。艾希莉想放声大笑——如果回到岛上之后还记得这一切就好了。两兄弟像那些常年讲古的人一样不停打断彼此,加上古怪的口音,一定是极佳的酒馆笑料。有一条运牛船,每月开往佩里美狄亚一次,本该轻轻松松地带回丰厚的报酬,但第一次出海就沉了。还有黑水河上用来捕鲑鱼的鱼梁,本來花一个月就该建成的,但却花了一年,还使用了大量用特殊改装的船从贝斯林恩运来的石材。第一年的捕鱼效果好极了,导致黑水河的鲑鱼完全绝迹。之后鱼梁堵塞引发河水泛滥,他们不得不赔偿邻居们,给泛滥的田地排水,负担花销。之后他们又投资了高沼地的纯锡矿脉,怎么看都是一笔亟待开采的巨大的财富;以及托诺斯城外沙丘里的细腻白沙,只要稍加运作,就能变成无可匹敌的玻璃制造业。除此之外,还有海岸边的盐田和牡蛎场、利洪的马车、钻石矿、地毯织造联合会、杉木种植园……当然了,还有中邦银行——

“不应该啊。”巴达斯打断了他们,“看在老天的份上,克利法斯,我不是告诉你直接买土地吗?”

克利法斯愤怒地看着他。“我们不想继续当农夫了。”他说,“我们以为……能赚钱成为富人。”

“你们想变成尼莎那样。”巴达斯轻声说,“你们想,如果她能做到的话,你们也能。”

佐纳拉斯用宽大的手掌拍了一下桌子。“这不公平。”他说,“她开着银行,大把赚钱。但她明明嫁给了格拉斯,按理说应该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她能有那些成就,我们也可以。我想我们只是没她那么幸运。现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了,”他苦涩地补充了一句,“你也没法寄钱了,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

这一刻,艾希莉最想看到的就是巴达斯把佐纳拉斯从桌子对面拽过来,猛揍他的脸。但他没有动。过了很长时间,他把垂到前额的头发顺了回去,然后问,“你们现在还剩多少?有没有剩下的?”

克利法斯点点头。“我说了,还有这座农场。帕拉斯·拉芬因死了之后,我们也买了他的田地,有三十亩。还有高沼地那块本来要开锡矿的地方,我们把那里按一年九块钱的价格租给了图法斯·特隆。当然,还有那座玫瑰木种植园,但是五十年之内都不会有什么价值——”

“一点不剩,”巴达斯说,“都没了。妙极了,这么多年来我养肥了中邦所有的诈骗犯和投机者,我自己的弟弟却还在赶绵羊,挖洋葱。”他十指摸过脸颊,一直滑到下巴位置,“你们两个该死的蠢蛋,我本来想照顾你们,照顾我们一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结果就像你说的那样,佐纳拉斯,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直接回到了原点。”

“赫丽斯,”高戈斯·洛雷登叫道,“我回家了。”

“我们在回廊里。”妻子回答。他微笑起来,把沉重的包袱扔在地上,漫步穿过阴凉的前厅,走进天井。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无比动人的景象。他的妻子坐在心爱的雪松木椅子上做针线活,女儿小尼莎在母亲脚边玩带轮子的小木马玩具。在她身后,儿子卢哈趴在草地上,手肘支着上身,正在读一本书。卢哈右边一张乌木小凳子上,坐着这个家庭新添的成员——他的外甥女——正在让女仆梳理头发。清洗得这么彻底,真是让人满意。她的样子绝对不算美丽,最多也只能算普通,由于瘦骨嶙峋,眼窝深陷,看起来还有些奇怪。但现在她至少干干净净,体面地穿着赫丽斯的旧亚麻罩衫和一双朴素的凉鞋。“你们好啊,”他说,“看到你们个个都精神,我最喜欢了。有什么消息吗?”

赫丽斯低头看了看椅子扶手上的一块蜡板。“维多把货物税的账目拿来了,就在你桌上。一个叫贝蒙德·格拉斯的男人想和你谈谈五百双靴子的生意,海鹰号要求船上交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派了人来,看你到没到家就走了,没留下口信。哦,我把转让契约都誊写完了,除了需要彩色图样的那份。”

“你写完了?棒极了。”高戈斯回答,但完全记不起她说的是哪一份了。他很久没过安稳日子了,很难适应把文书工作当成紧要事。能感到无聊应该挺美妙的,他想。

他从坐垫堆里拿出一个坐垫,扔在草地上,伸展身体,就像辛苦地驱赶了一整天羊群的牧羊犬。“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都有些什么新鲜事?”他问,“卢哈,你的诗歌写作考试怎么样?”

“九分,父亲,满分是十分。”男孩看着书,头也不抬地回答。

“不坏嘛,”高戈斯说,“有人得了十分吗?”

“没有……唔,有的,茹安·阿切尔。但他的爸爸是个诗人,所以——”

高戈斯皱起眉头。“这不重要,”他说,“九分很好,只不过十分就更好了。如果茹安·阿切尔可以做到,那你也可以。”

“是的,父亲。但是诗歌写作这种东西,”男孩说,“我以后能靠写诗干什么呢?根本没用啊。”

高戈斯的脸沉了下来。“别再让我听到这种话,”他说,“也别用不良态度糟蹋优秀成果。晚餐之后我要看看你的功课,我们从头梳理一遍,也许能找出你犯的错误。尼莎,”他转过头,直直看着她,“你有没有说话算话,好好练习吹笛子?”

“有啊,爸爸。”小姑娘骄傲地说,“尼尔库斯博士说,我比班上其他几个超前了一个级别。我能去拿笛子吹给你听吗,爸爸?”

“那很好,”高戈斯说,“你去吧。”

尼莎蹦蹦跳跳地跑走了。高戈斯抬起一侧手肘。

“你呢,伊苏斯?”他问,“习惯了吗?”

外甥女看着他,一侧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那是当然,高戈斯舅舅,”她说,“昨天处理了我的牙齿,今天是头发,明天就该轮到指甲了,不过可能花不了一整天。如果我们提前结束的话,我下午能休息吗?”

高戈斯不满地嘟哝了一声。“这意味着你还没去见你母亲吧?”他说,“你知道的,早做早了结。”

“但是舅舅,”她回答,声音里似乎有一丝恐惧,“你不能指望我在收拾好之前去见母亲啊。那可不对。”

高戈斯耸了耸肩。“随你,”他说,“别期望我能一直在你们之间说和。你在这里待多久我都欢迎,但——”

“那就需要提前修整我的脚趾甲了,”她说,“也许该加一次夜班。”

赫丽斯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锐利,但什么都没说。有那么一会儿,女孩似乎不太自在,然后她说,“不论怎样,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如果我能做针线活的话,我会做的,但我不行。我不想去见母亲,因为很可能一开口就会让我们的关系糟糕十倍。”

“我不信。”高戈斯说。

“而且,”她忽视了他,继续说下去,“你怎么会觉得她想见我?如果真想的话,她为什么不来这里?或者至少该派个信使来。”

“她很忙——”高戈斯开口说。

“确实,”女孩打断了他,“我知道,这没事。她可以忙,我也可以坐在这里,慢悠悠地被人修补,就像修补被猫打破的东西一样。这样所有人都会高兴。拜托,舅舅,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会主动靠近彼此?”

天井里沉寂了一会儿,然后赫丽斯利索地收拾起了她的针线活,匆匆离开了。高戈斯缓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她身体不动,但头部无法控制地微微畏缩了一下。

“这没事,”高戈斯说,声音很轻,她几乎听不清楚,“这不要紧,你就这么放弃吧。毕竟,你在监狱里就证明了你的观点,在那之前,在城里也是一样。你本来有美好的生活,像正常人一样准备结婚。但是突然来了个巴达斯·洛雷登,把你要嫁的那个人杀了,你的完美生活就没了。所以你当场决定:你不要妥協,绝不退让。你想要公正,或者复仇——或者不管你管这叫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意义。你知道吗?你失败了。完全是浪费时间心血,就为了一份固执。”他已经贴近了她的耳朵,像个婚礼上窘迫的男孩,紧张地沿着长凳靠近自己没胆量搭话的女孩,“看看你,你一团糟,简直是一摊烂泥。但这里有我,还有你的母亲,而我们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东西,即使不可能做到,即使面临军队,面临海上的暴风雨、瘟疫、烈火,或者大地崩陷,吞没整座城市。当然更不会因为你固执而放弃。我不在意你想要什么,有什么感想,甚至不在意你是个浪费上好的食物和水的彻头彻尾烂摊子。这个家族没人会放弃,因为外面的敌人不计其数,比沙斯特人和特姆莱的族人加在一起还要多,而我们这一方只有我们。懂了吗?”

“就这些?我们得彼此相爱,因为没有其他人能爱我们了?”

高戈斯脸色缓和,露出一个热烈的笑容。“你说对了。毕竟这个家里有我——好吧,这不需要再解释了——有你那靠杀人为生,并且导致草原人围攻佩里美狄亚的巴达斯舅舅。还有你,还有你母亲。”

伊苏斯缓缓点了点头。“好吧,”她说,“我就好奇问一问,她做了什么坏事?”

“噢,她是我们中最拔尖的,”高戈斯轻声说,“我为了自保而杀人,巴达斯为了别人而杀人,你是想要复仇——或者其他的什么在你可怜的小脑袋里钻洞的念头。但你母亲屠杀了一整座城市,你想知道为什么吗?不是为了复仇——尽管她有十足的理由——也不是因为她非做不可。她为了省钱而毁灭了佩里美狄亚。”他突然咧嘴笑了,像是想起了一个不错的笑话。“不是为了赚钱,你要明白,是为了省钱。当初为了建立这座愚蠢的银行,她在佩里美狄亚贷了款,受够了利息的压榨——完全是浪费钱,她是这么说的,怎么也还不完——所以她派我去打开城门,杀死了城里所有人。是不是很精彩?我觉得挺精彩的。你可以说她是个邪恶的婊子,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果断。”

伊苏斯稍微挪动了一下脑袋,注视着他。“是你打开了城门。”她说。

“是我。主意是你母亲的,事是我做的。”

“我明白了,”伊苏斯点点头,“是你做的。”

“刚好也符合我的个人利益,”高戈斯说,“但做决定的人不是我。她提出了建议,而我同意了。”

伊苏斯看了他很长时间。“高戈斯舅舅,”她说,“你比我还恨自己的家人,为什么还要装作爱他们呢?”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你搞混淆了,”他说,“恨和承认邪恶是两回事。”他转开目光,像个欣赏自家花园的普通人,“发现对方有一点邪恶,就没法去爱他们了吗?我以为你没这么幼稚呢。我的妻子不会因为我干了坏事就不爱我。我也当然爱巴达斯、尼莎,还有你。”他靠在椅子上,“这感觉很奇怪,我很少这么坦白,大概因为我们俩十分相似吧。”

“是吗?”

“别回嘴。我喜欢你,我闷在心里很多年的想法,只有在你面前才能畅快说出来。来吧,”他重新坐直身体,“告诉我你怎么看我,我不介意。”

伊苏斯认真地想了想,像个接受辅导的学生。“你刚刚告诉我的事,”她说,“我根本无法理解。当然,从技术层面来看,这种事是可能的。一个人要打开一扇门,只用拉开几个插销,抽出门闩。而门被打开了,城市就会陷落,许多人就会送命。我想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用断指的残端抚摸着下唇。“很享受吗?”她问,“你喜欢吗?”

“我需要回答吗?”高戈斯问。

她摇摇头。“不,这是个蠢问题。如果把这一切归结于某种精神失常,把你当成在树林里杀小孩的疯子,那就太简单了。那么,答案是什么呢?疯子无法用常理揣度,你也是,对吗?”

高戈斯抿住嘴唇。“你离答案很近了。对我来说,我们一家就是一小队士兵,有点像那些沙斯特派来的突袭者。我们深入敌人领土,孤身作战,每一个人都与我们为敌,无法指望援军。于是,有些事情不得不咬牙去做。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太少,所以不会良心不安。他们是敌人,而我们有生存的权利,就像突袭队拿走生存所需的物品,做需要做的事情,然后继续前进。而当你得知敌人不留活口,你就不会投降了。把敌人换成其他物种更容易理解。杀死动物是很正常的。你要填饱肚子,要制作衣服,要防止它们在你的屋顶上筑巢,避免进出门的时候遭到叮咬……不,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并不是说我们比他们高等,只是不同而已。有些人你可以杀,有些人则不行。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原谅巴达斯,而你,也应该原谅他。”

伊苏斯耸了耸肩。“的确,他大概是我们当中心肠最好的,但同时也是伤害了我的那个人,所以我只恨他。其他事情我不愿去想。”

高戈斯点了点头。“没必要强求。”他说,“我其实也没为这些事情费神,只不过对人命的看法不同。在我眼里,‘邪恶’这个词并不正确。每一条生命都有一个价,不受主观感受影响。”他站起身来,“很高兴能和你谈这些。现在你搞清楚了,不用胡思乱想了。”

伊苏斯模糊地打了个的手势。“你真的打开城门让敌人进去了?”

高戈斯摊手。“一群敌人杀了另一群敌人。”他说,“争端不是我挑起的。我一个佩里美狄亚人都没杀。就像你说的一样,我只是打开插销拔出门闩而已。城里人和草原人迟早会打一仗,这怪不了巴达斯舅舅,怪不了特姆莱,也怪不了你舅公麦克森。”

“哦,”伊苏斯说,“我都忘了那个人了。”

“再告诉你一件事。”高戈斯俯身捡起一只空盘子,“你父亲没有强暴你母亲,在当时,那只是一桩回报丰厚的生意。”他皱了皱眉,“好了,能说的我全说了。如果你觉得不好听,至少是实话。坦诚是我唯一比较自豪的品质。就像谚语说的那样,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

“卡纳迪博士!”

要是我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老,那早该聋了,什么都听不见。卡纳迪加快了脚步。

“卡纳迪博士!等等!”

没希望了,卡纳迪悲伤地想。就算他双耳全聋或者干脆是个死人,也没法忽略这么大的嗓门。他转过身,看见沃尔科·波瓦特像一座山一樣靠过来。

“波瓦特院士。”他礼貌地问候道。

“找到你真不容易,博士。”波瓦特一边平复呼吸一边说。他是个大个子,身上的肥肉实在太多了,只有闹饥荒的时候才能体现用处。这有些讽刺,因为他的正式头衔是贫民护民官。“我想,是时候认真谈谈思科纳问题了。”

“荣幸之至。”卡纳迪叹了口气。他和护民官沃尔科只在院系接待会上说过几次话,但已经见识过他那无比讨厌的毛病——把世上的一切都简化为商业问题。对他而言,一切和思科纳的摩擦都是“思科纳问题”,一切与基金会盈利相关的问题都是“收支平衡问题”,而人类知识的总和,以及一切求知和探索行为都被他归为“教学大纲争议”。不用说,他能在沙斯特高层赢得这么高的地位,正是因为他思路简洁,拥有万事不理、只管要点的能力(以及他是波瓦特家族第五顺位继承人)。我老家有个词专门形容这种人,卡纳迪想,呆瓜。

护民官巨大的身躯将他逼到了隐修院围墙边一处突出的壁架前,他在低处一只石狮子脑袋上勉强坐了下来,沃尔科则舒舒服服地坐进一把宽阔的石椅子。“感谢你抽出时间。”沃尔科说,“好了,关于思科纳,我们需要你做一些事。”

卡纳迪愣了一会儿。他唯一能想到的是,他们复杂的派系之争产生了某种荒唐的结论,让他当下一支突袭队的指挥官。他不想接这个活。就在他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猜测时,沃尔科继续说了下去,“是这样的,”他做出悄悄说话的样子,但声音在一里之外都能听到,“我们相信,常规军事行动解决不了眼下的问题,是时候探索其他途径了。”

众神啊。卡纳迪又是好笑又是惊恐地想,这头肥猪是在说魔法。他想让我把反抗军咒死。他真的相信——

那个幻象……庞大的舰队和远处的思科纳镇废墟,还有率军打仗的巴达斯·洛雷登。

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就像从河里爬上岸的狗。“恕我直言,”他说,“我研究的是抽象哲学,没法给你这样的实干者提供建议——”

“其他途径。”沃尔科强调了一遍,“听说,你和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佩里美狄亚,曾经做出过了不起的尝试。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们认为那是佩里美狄亚的问题。在那个处境下,不论构思多么精妙,执行得多么漂亮,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思科纳——”

卡纳迪注视着护民官。毫无疑问,这人诚心相信魔法——当然相信了,对他所属的派系和波瓦特家族而言,魔法能完美解决目前的困境,所以它肯定有效。就算仅仅是因为沃尔科·波瓦特有这个需要,它也会起效。

所以你要怎么办呢?拒绝?不合适。你在这里的地位完全来自一系列误导,让人相信魔法真的有效。你是靠骗人过活的,真是活该。

“我懂你的意思,”卡纳迪突然有了灵感,打断了他,“这个可能性我已经思考了一整天了。但是很抱歉,我遇到了一个困难。”

“困难……”听沃尔科的语气,似乎卡纳迪遇到的是魔法生物,或者纹章图案里的怪兽,“什么困难?”

“很简单,”卡纳迪说,“基金会有我,但思科纳有亚历克修斯教长。恐怕我们的能力会互相抵消,这意味着,”他极度看不起自己,费了很大的劲才能平静说话,“我在抵挡他的诅咒,而他在抵挡我的。这样一来,除了确保对方无法使用魔法之外,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听到卡纳迪说出‘魔法’这个要命的词,沃尔科的鼻孔抽搐了一下。要不是这个大块头把他逼到了角落,无法仔细措辞,卡纳迪是绝不会犯这种错误的。这个词一出口,沃尔科的神态就完全变了,活像一头看见猪圈门打开、听到铰链嘎吱作响的猪。

“有意思,”他说,“但是我们决不能轻易放弃,呃,玄学方案。如果你资源不足——”

啊,是的,又来这一套了。造更多船,招募更多士兵,收买更强大的魔法。“是啊,资源,”卡纳迪说,“但遗憾的是,并没有现成资源。简单来说,要击败他的魔法,需要更多更強的魔法师,但我们的魔法师队伍就你面前这一个人。”

沃尔科眨了眨眼,仿佛有匹马刚从他身边疾驰而过,踏过他脚边的水坑溅了他一身泥。“这样啊。”他说,“那反叛军呢?他们那边有更好的魔法师吗?”

“据我所知,没有。”卡纳迪谨慎地回答,“但其实我说不准,这是个大难题。在他们打来之前,无法确切知道他们都有什么武器。”

沃尔科思考了片刻。“那个亚历克修斯,”他说,“你能不能把他处理了,让他无力为害?”这话不太好听,“然后你就能——”

“护民官大人,”卡纳迪努力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如果能做到,我肯定会去做的,但是不行。十分抱歉,但我必须告诉你,魔法是没用的。我不想让你费时费力走上一条死路。”

沃尔科站了起来。“谢谢你这么坦白,博士。”他说,“如果情况有变,你会告诉我吧?”

棒极了,卡纳迪看着护民官沿着回廊快步离开,现在我冒犯了一个连把钉子敲歪了都会记恨锤子的人。他站起来,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顺着回廊朝杂务文书办公室走去。

和沙斯特所有文职一样,杂务文书这个职位纯属摆设。不过文书本人并不清闲,很可能是个大忙人,但实际工作和头衔没什么关系。就像这里的装饰管理员,名义上管理战争纪念碑的鲜花供应,实际上却要负责建筑的全面保养。

杂务文书的工作还要复杂些。在从前,文书只负责在各个组织开例会时分配会议厅,现在已经演变成监督派系活动的半正式仲裁者。在参议会的正式辩论中,文书还要监督辩论者,确保他们遵守章程。而在参议礼堂之外,他是唯一可以调停派系争端的人。由于文书必须是个无可挑剔的中立者,派系之间争得如狼似虎,都想把己方重要成员送上这个位置。眼下的胜者是分离派,任职的是乔弗雷兹·莫格雷。

“你好,博士,”正在阅读的莫格雷抬起头,“真是稀客。你是来我这政治阴沟里踩水的吗?”

这就是他喜欢莫格雷的原因。在卡纳迪接触过的所有派系成员中,只有莫格雷坦然承认他的毕生事业只是一个危险又可笑的游戏。“是的,毫无意义,而且还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几乎和抽象哲学一样糟糕。”在一个漫长而颓唐的夜晚,卡纳迪喝着货真价实的科里昂苹果酒,吐露了自己对基金会事务的真实看法,莫格雷则愉快地承认了,“区别是,我们不会假装能把敌人变成青蛙。这酒不错,再来一杯吧。”

“乔弗雷兹,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卡纳迪坐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一旁桌上的酒罐,“你记不记得,之前聊天的时候,我承认了我不会施魔法?”

“是的,我记得。”

“那个,”卡纳迪难为情地笑着说,“我说谎了。”

乔弗雷兹倒了两杯马沃森梨酒,神情专注,小心地让苦涩的沉淀物留在罐子里。“是吗?”他说,“有意思。”

“是真的,乔弗雷兹。不是你想的那种……事实上不能叫作魔法,但是也,呃……不算正常。大概介于两者之间吧。”

“我相信你,”莫格雷把一只杯子推到卡纳迪面前,“别以为我不了解那东西,事实上正因为了解,我才一直觉得你是个危险的家伙。我知道你有时候能做这档子事,但又不懂是怎么做到的。而且,你没法随心所欲控制它。”他把酒杯凑到嘴边,笑了笑,“你以为我不会看情报吗?你们相信草原人绝对攻不下佩里美狄亚的时候,我知道这玩意儿了。”

“噢,”卡纳迪说,“你要是早告诉我就好了。”

乔弗雷兹耸耸肩。“我以为你知道。好吧,最好还是把你不知道的都告诉你。尼莎·洛雷登,”他用袖子擦了擦嘴,“是个女巫。”

“尼莎·洛雷登?”

乔弗雷兹点点头。“千真万确,她远比你更了解元理。至于证据,”他苦笑了一下,“你亲身经历过。”

卡纳迪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仔细想想,”乔弗雷兹突然严肃起來,“最初的那个诅咒你知道吧?你不用怀疑,都是那婊子亲口承认的,消息来自我们在思科纳最珍贵的线人,所以这件事你谁都不准说,没有我的允许连想也不准想。亚历克修斯在尼莎的女儿伊苏斯·赫丁的指使下,诅咒了巴达斯·洛雷登。然后你们俩试遍了各种办法,想收回那个该死的东西。这时,诅咒已经和佩里美狄亚的命运彻底纠缠在一起,因为巴达斯·洛雷登成了上校,担任起保卫城市的重任。最后不用说,巴达斯没有被伊苏斯杀掉,城市陷落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你似乎还没察觉:正因为巴达斯没有被杀,城市才会陷落。你意识到了这一点了吗?”

卡纳迪安静地坐了片刻。“为什么?”

“因为尼莎·洛雷登是个女巫。”乔弗雷兹回答,“很简单,她让两个毫无察觉的人走到了一起。一个是她女儿,一个是有能力操纵元理的人——你们管这叫天赋者吧——亚历克修斯教长。”

“什么?”卡纳迪在座位上猛地一震,弄洒了手里的酒,“亚历克修斯?”

“你不知道吗?真有趣。”乔弗雷兹点点头,“这和洛雷登家族古怪的过去有关——这个你知道吧?那就好。尼莎想让佩里美狄亚陷落,也想让巴达斯和她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理论方面我就不提了,都是方程式、奇怪的符号和一连串单词。就说事实吧,巴达斯和麦克森将军肆虐草原多年,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是巴达斯的错。尼莎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知道草原人迟早会攻入佩里美狄亚,只要在元理的杠杆和滑轮上施加合适的影响,这一切就会提前发生。她要想办法救出巴达斯和伊苏斯——别忘了,她也被卷入了洛雷登家族的可怕命运,因为她母亲是麦克森将军的侄女,正如巴达斯是麦克森的侄子——同时又不愿妨碍城市的陷落。那个诅咒的目的就是要让亚历克修斯扭转它,保住巴达斯的命。这样一来,由于围绕他的诅咒被各种防护措施隔开,巴达斯就算穿着铅制的靴子跳海也不会溺死,没有什么能杀死他。”

卡纳迪让自己慢慢镇静下来,这可不容易。“但这不能解释你之前说的,城市陷落是因为巴达斯没有死。”

“我的朋友,你再仔细想想。巴达斯背负着麦克森对草原人犯下的罪孽,理所应当的结果是,城市受到惩罚,巴达斯也会死掉。别问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但尼莎推算出了元理偏移的方向:巴达斯会为了保卫城市而死,佩里美狄亚则会幸存下来。这不是她想要的结局。但是,”他补充道,“只用洗洗牌,让两个老糊涂胡乱鼓捣他们不懂的危险事物——无意冒犯—— 一切就都顺了尼莎的心意。城里还有另一个天赋者帮助巴达斯,这是出乎意料的好运。但除此之外,都是按照计划发展的。所以,魔法和尼莎是女巫这些事才让我感到担忧。而且,”他死死盯着卡纳迪的双眼,“正因如此,我们才抢在她之前招募了你,这件事是我亲自安排的。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亚历克修斯年老体衰,熬不过长途旅行,或者就算活下来也在她那里派不上用场。这是个糟糕的判断。我早该知道围城时期他差点丧命是因为元理反噬,而不是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但是,”他叹了口气,“当你手上千头万绪的时候,你就会犯懒,妄下结论。抱歉,我唠叨太久了。你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卡纳迪沉默了很长时间。“我觉得我欠你一个道歉。”他说,“我以为你和其他派系成员一样,只是丑角而已。但其实你才是这里管事的人。”

乔弗雷兹看上去很受冒犯。“我?”他说,“根本不是。基金会的参议员依据先辈定下的道德准则管理着沙斯特,如果你觉得我不这么想,你就真的是在侮辱我了。”他放松下来,露出微笑,“卡纳迪,我亲爱的老朋友,你觉得我们这些年都在做什么?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是世上最了不起的知识与智慧储藏库,早在你们的教长还在学除法运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了解元理了。我们的问题和尼莎很像:虽然了解它,但没法操纵它。我们这里天赋者的比例出奇的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潜心研究元理——不知为何,似乎一个群体对它越是感兴趣,就越是难以产生那些危险的怪胎。所以你和小玛基拉才这么振奋人心。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你和亚历克修斯之间还有联结——”他笑得更开心了,“哦,拜托,不然我们怎么会雇佣你这样的老骗子,到世界上最伟大的学术机构当哲学博士?给你擦靴子的那个男孩对哲学的了解都比你深刻。不过,当然了,”他打了个哈欠,“他没法把人变成青蛙。”

卡纳迪花了一分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沃尔科·波瓦特呢?”他说。

“他是我研究超自然物力论时的导师,《通用评注》的作者之一。”乔弗雷兹回答,“怎么啦?”

卡纳迪舔了舔嘴唇才能开口。“他知道我是个骗子吗?”他问。

“其实你不是,”乔弗雷兹耐心地说,“噢,你可能觉得自己是个骗子,但你不是。你是个极为少见的特例:生来并非天赋者,但是和天赋者接触太久,导致自己也沾染上了能力。所以,眼下战事对我们不利,需要你的帮助。”

卡纳迪长长呼出一口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屏息。“这么说,”他说,“你们就是一帮子巫师。”

乔弗雷兹摇摇头。“业余爱好而已。”

十四

第二天早晨,巴达斯·洛雷登在日出前出了屋子。他带着一把伐木斧、四个装在皮革包里的楔子,还有一夸脱苹果酒。

他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然后动手干活。没过多久他就看见艾希莉向他走来,踏着她那双时髦的靴子,吃力地穿过高高的湿润草丛。

“你在这儿,”她说,“我跟着斧子的声音找过来的。”

“真聪明。”巴达斯倚着斧柄站了片刻,“我身体不行了,”他恼火地说,“年纪大了,长了点肥肉,人也变懒了。你来干什么?”

“出来透透气。”

“好吧。”巴达斯拿起斧子,对准他正在砍伐的树。树干两侧已经留下了对称的斧痕,非常规整。“我的曾祖父小时候种下了这棵树,”他说,“这是我们家的传统——种一棵树留给长子,等长子自己修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砍下来做栋梁。不知道为什么,我祖父一直没机会用上这一棵,它就变成了家族吉祥物。”他抬头看了看树枝,“爬上去可以看到哲奥斯灯塔,如果不下雨的话。”

“而你现在要砍它。”艾希莉說。

“是的。”

“好吧。”

巴达斯往一旁走了两步,调整握斧的姿势,砍了下去。“砍掉树干上三边的木头,”精确落下的斧子一次次打断他的话,“它就会朝着第四边倒下。”他轻快地挥着斧子,看起来并不费力,只是举起斧头,借着它自身重量落下,每一斧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我想要这棵树往那边倒——事实上就是你现在站的位置——这样,一会儿我去剖开树干的时候,那个小土丘就可以做支撑。缺口大小要一致,这点很重要。时机合适了,它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看了一会儿,思索着可说的话。“这是什么树?”她问。

“桑橙树,”巴达斯回答,“这儿附近已经没剩多少了,人们总喜欢砍伐它们。”

“为什么?”

洛雷登朝对面挪了一点。“这是做弓的最佳木材,”他注视着落斧的位置。“木质比紫杉木、山核桃木、白蜡木和榆木都好。但如果长得不好,还是只能当柴烧。当然了,只有砍了才知道木头好不好。加工起来也难得要命,如果破坏了年轮,就完蛋了。”

艾希莉看着他砍完第三边,绕回来准备最后一击。“年轮是什么?”她问。

“锯开的树干有很多同心圆,你看到过吧?那就是年轮。如果把树看作一个家族,每一轮就是一代人。新的一代是树皮,那是整个树干唯一活着的部分。”

“我大概懂了,”她抬头看着树冠,“我应该站到哪里?”

“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站到我背后。”

接下来的进展很迅速,每挥出一斧,树枝都会颤抖。“这么说,你打算在中邦做制弓的生意?但你之前告诉我,这里的人都是自给自足的。”

“确实,”他放慢了速度,每砍一斧都会停下查看斧痕的位置,“我准备给自己做一把弓,所以才选这种木材。”

几斧子过后,耳边响起尖锐的断裂声,树似乎点了点头,赞同他的话。“就快好了。”他喘着气,又砍了两下,树干再次呻吟起来,然后缓慢地前倾,倒在他先前提到的小土丘上。“来看看木头怎么样。”

他沿着树干走了几个来回,砍下小树枝,查看树皮,然后从包里翻出楔子,在树干上选了个位置,跪在一边,握住斧柄根部。“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说,“它就会沿着这条线分开,像打开的书页一样。”他用斧背当锤子,轻轻敲了一下,让楔子浅浅地插进树干,然后起身挥动斧子,砸在楔子上。锐利清脆的响声让艾希莉畏缩了一下。几次重击之后,他拿出另一个楔子,敲进离第一个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重复先前的动作。插入四个楔子后,他沿着树干来回走动,时不时敲一下,裂缝渐渐连成一条线,一条巨大的裂口出现在树皮上。“挺神奇的,”他说,“只用了五块金属和一根棍子,就能把这么大的东西拆成两半。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并没有,”艾希莉冷得微微哆嗦,“怎么样?”

“现在还看不出来,”巴达斯回答。他开始小心地轮换敲打楔子的两面,让它们慢慢脱落。“现在轮到无聊的部分了。”他从最粗的树枝开始,一根根砍下树枝。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让人觉得时间都放慢了。

“你为什么不先清理树枝?”艾希莉发问。

“树干必须像刚才那样裂开,才说明木材能用。这时砍树枝才不会浪费力气。伐木最重要的就是分辨好材和废品,不在没用的东西上费功夫。现在我得把它翻过来,再敲一行楔子进去。”他蹲下身,用尽全力推着树干转了三分之一圈。“找到从里到外贯穿所有年轮的缺陷,”他说,“就是切入点。”

“一代一代传下去,就像家族诅咒,挺诗意的。”

“没错,砍树是个古老的行当。树是大多数人有机会杀掉的年纪最大的生命。我之前说了,树更像是一个家族,而不是单独的个体。”他敲进第一根楔子,比起另一侧,楔子插入树干似乎要容易得多。当四个楔子都无法敲得更深时,清脆的断裂声又响了起来,木料像巨大的奶酪切块一样分成两半,剩下少许连着的部分可以轻易撬断。他放下斧头,查看砍下来的部分。

“这块应该能用。”他说,“木纹并不完美,但比较直,这些木节可以通过蒸馏和弯曲处理掉。”他回到剩下的树干旁,再次推动它并敲入楔子,不一会儿就又切下了两块奶酪。“好吧,这一块完全没用,木纹弯曲得太厉害,简直像溪流一样。”他看着另一块,“这块大的还行,这里笔直的部分非常不错,是吧?”

“噢,是的。”艾希莉瞄了一眼,敷衍道。

“答错了。这里有个疤,看,它把整块木材都毁了。节疤有时候能避开,但这一个太大了。”

“真可惜。”艾希莉说。

“浪费了。不过,至少可以当柴火。”他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她转开了目光。“这么大一棵树,如果连一段能用的木材都没有就太好笑了,你不觉得吗?这么多年白白浪费,全部打了水漂。”

“确实。”

他把三段木料推到一起并排放好,仔细观察了大约一刻钟。“没用,”他最后宣布,“就算我分别切割两条弓臂,在弓把处拼接起来也不行。太绝了,是不是?”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把脸埋进双手。

“巴达斯?”没有回答。

艾希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搜寻着记忆。他一团糟的样子她见多了,但记不起具体是怎么个糟法。没碰苹果酒,这是个新鲜事。在城里的时候,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喝酒。她想多回忆起一些细节,但那段日子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早就被她甩在身后了,而他还留在原地。在某种意义上,这棵破树的断桩很适合他,他看上去仿佛在这儿蹲了一辈子。

“等太阳升起来,我可能会去海边,”她说,“逛逛托诺斯的集市。也许有值得买的货物。”

他点点头,没有转过来看她。“纺织品,还有一些本地产的瓷器和黄铜器。”他说,“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便宜。他们一直想开工厂,好好利用我们这些离不开家乡的人。”他抬起目光,但仍然没有看她,“可惜不能像砍树一样对待人类,”他说,“否则把他们顺着木纹劈开,就能看到他们是怎样说谎骗人的。会浪费一些好人,但是能少犯许多错误,况且人多的是呢。一个人生长二十年就可以砍了,一棵好树可是要经历几代人时间的,而且还没法知道……”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这副样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接下来打算做的事没那么难了。这样的他只是废料而已,就像那棵变成木块的树一样。中邦的废料很多。

“我会偶尔回来看看你。”她很庆幸他没有看着自己,“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谢谢你让我搭船,再次见到你真好。”他回答,“对了,艾希莉。”

这语气就像在说,帮我拿一下帽子(或者剑袋、酒瓶)好吗?

“什么?”她问。

“你能帮我个忙,把那男孩一起带走吗?我私下里告诉你吧,我觉得他不适合种地。”

艾希莉想了想。“我现在不缺人手。”

“算是帮我一个大忙吧。”巴达斯叹了口气,拾起一小块碎木片看了看,然后扔到一边,“那孩子在这儿是没有未来的。而且,他毕竟是佩里美狄亚人。中邦不适合城里孩子。”

“恐怕我帮不了你。”她回答,“我同情他,但他和我没关系。”

他闭上眼睛。“我再求你一次,请把他带走吧。这个地方糟透了,连树都长不直。”

艾希莉叹了口气。“那这样吧。”她说,“我会把他带到岛上,给他找个地方。我会尽量照顾他,直到他安顿下来。就这些了,巴达斯,别再给我塞纪念品了。现在我的船上只能装有价值的货物。”

“谢谢,”巴达斯说,“叫他把贵重物品都带上吧。他肯定不情愿,觉得那些东西来路不正。”他露出微笑,“那傻孩子不愿意捡死人的东西。他还不懂,它们就是让人捡的。哦,最好把我那把旧剑也带上,那个值钱。”

“古朗剑?”

巴达斯点点头。“现存于世的不多了,”

“我知道,”艾希莉说,“越是珍贵,越是有人想毁掉,你明白吧。”

“没错。”巴达斯转头看着她,仿佛她是一棵劈开之后发现不适用的树,“糟糕的浪费,但世界就是这样。”

“重点很简单。”分离派的临时代言人阿维德·索福说,“我们的所作所为把问题搞复杂了。这样很蠢,让我们承认它很简单,然后试着解决吧。重点就是,在这场战事中,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全力以赴,或者就此退出。没有第三条路。所以,选什么呢?”

参议大厅安静得不正常。卡纳迪身上发冷,感觉自己格格不入,只能努力保持不動。这感觉就像小时候家里来了客人后,他执意要求晚点上床,结果大人开始谈论他不明白的事,气氛又奇怪又吓人,他却没法溜回去睡觉了。坐在他身边的乔弗雷兹·莫格雷专注地听着辩论,仿佛卡纳迪根本不存在。

“我们可以停战,这个选择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分离派很早就持这种看法。事实上,我们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一鲁莽的军事行动。在参议会上,我们从来都不惧表明立场。但是,‘当初不该发起战争’和‘结束它吧’有极大的区别。假如我们就此退出,接受失败——因为确实打了败仗,败得极其惨烈,牺牲了许多好友和同僚——那就是在对世界、对我们自己说谎,相当于大声宣布:沙斯特完蛋了,被高戈斯和尼莎打了几巴掌,就狼狈地撤军了,没人需要再和我们扯上关系。我不喜欢说谎,先生们,我不想干这种违背个人准则的事。所以我们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就是全力以赴。”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专心听着。他略作停顿,“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他说完便坐下了。

“这是个错误。”乔弗雷兹在卡纳迪耳边悄悄说,“真遗憾。”

卡纳迪还没来得及回应,参议大厅另一侧就有个人站了起来。“这是斯滕·莫格雷,”乔弗雷兹低声说,“回赎派的。这下有好戏看了。”

斯滕·莫格雷清了清嗓子。他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留着一点白胡子,声音低沉。“我最为享受的事情之一,”他说,“就是与一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一致。就像一切真正的快事一样,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所以当它发生的时候,我喜欢和尽量多的友人一起分享。所以,朋友们,来享受这一刻吧。”

卡纳迪听见乔弗雷兹轻轻呻吟了一声。莫格雷四周望了望,然后接着说下去。

“的确,”他说,“不该因为几次挫折就放弃这场战争。迄今为止,我们发起战争的理由也和当初一样正当。和那个婊子签订和平条约是不诚实、不光彩的举动。所以,我自然同意我的朋友阿维德刚才的提议——全力以赴。现在我们彼此认同,就像朋友一样,唯一需要讨论的就是行动细节。”

议会大厅里紧张的气氛微微波动了一下,让人想起曾经的佩里美狄亚法庭,台下的期待之情在第一滴鲜血落地时泛起的涟漪。乔弗雷兹向后靠近椅背,双手交叠在腿上,闭上了眼睛。

“关于这个,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斯滕·莫格雷说,“既然现在是朋友了,就得做朋友该做的事,抛开分歧,团结起来。在和战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回赎派一向愿意和议会中的不同观点协调——看在老天的份上,这才是明智之举,对吧?——但出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这是个谜,我没搞懂为什么。幸运的是,不用再管这个谜团了。让我们把这些没用的东西撇开,集中精力把事情办好,诸位同意吗?当然了,谁会反对这么基本的道理呢?正如我的朋友阿维德所说:这很简单。”

“这混蛋,”乔弗雷兹嘟囔,“有话直说啊。”

斯滕·莫格雷把双手背到身后,略微抬起下巴,就像决胜关头瞄准目标的弓箭手,精确而谨慎地调整着站姿和体态。“这样吧,”他说,“回赎派愿意承认,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做得不怎么好。事实上,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幸运的是,局势并不是太严重,损失也还能接受,但正如我的朋友刚才所说,对于强大而影响力广泛的基金会而言,一切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是灾难性的。所以我提议,把主导这场战争的责任交给一个能做得比我们更好的人。在听了刚刚那番鼓舞人心的演讲之后,大家应该都同意,最适合这项工作的人就是我这位好朋友——阿维德·索福吧?”

显然,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料到了他这一手,就像观赏一场从远方山头逐渐靠近的雷雨。然而卡纳迪还是大吃一惊,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

“我还认为,”斯滕·莫格雷说,“我们应该给阿维德·索福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便于他顺利完成任务。我提议给他两千名士兵的指挥权,外加四万枚城市金币的预算。”他停了一下,宽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有这样的资源在手,”他补充,“获胜一定是理所当然的。”

他一坐下,参议大厅里就热闹了起来,像发酵冒泡的酒。乔弗雷兹的脸色差极了,他用胳膊肘捅了捅坐在他另一边的人,“做点什么啊。”那人点点头站了起来。

“你说得倒容易,斯滕,”他说,“但有一件事我不太同意。没错,如你所说,在资源充足的条件下,我们确实能比你们当初做得更好。我也同意,如果有了这些资源,我们还是失败了,那确实是一桩耻辱。我不同意的是你对‘充足’的定义。两千士兵和四万枚金币?吝啬过头了吧。你仔细考虑过吗?”

乔弗雷兹不自在地挪了挪位置,恼火地低声说,“小心点,你这白痴。”那人难以觉察地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了下去。“我是这么想的,”他说,“如果兵力少于四千人,预算低于十万枚金币,就无法对思科纳发起全面进攻。我知道这要求很高,”全场哗然,他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但也是实际的考虑。我不会发表花哨的演讲,夸赞我们的士兵有多么精锐,或者声称敌人一遇到抵抗就会落荒而逃。在我看来,如果不以压倒性的兵力进攻,那么还不如不进攻。我認为应该就此进行一轮投票,再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卡纳迪不禁点头同意,尽管他不属于任何派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参议会事宜上支持任何一方。也许是因为那人救场的风范和水平吧:这个匪夷所思的提议需要调用沙斯特一半的军力和巨额应急资金。在此时发起投票实属妙计,因为投反对票就等于反对整个计划。这样一来,分离派就能逃过斯滕·莫格雷绕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至于惨败给高戈斯的弓箭手,也不用他们负责了。

但争论还没有结束。“真是美妙的一天,”斯滕·莫格雷说,“区区一个早晨我就与两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了共识。我完全同意我亲爱的朋友哈因·加恩,两千名士兵和四万金币确实太吝啬了。事实上,四千名士兵和十万金币也好不到哪去。我提议派出六千名士兵,拨出十三万城市金币做预算,现在投票吧。”

高明。卡纳迪边想边打了个寒颤,有这样的强大的兵力和预算在手,即便分离派打了胜仗,也拿不到功劳。不但不能输,还必须大胜,否则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指责就会铺天盖地。而一旦输了……我也不在乎这帮人会死多少。妙极了,真是一群疯子。而且好像这还不算完。

他的感觉是正确的。事务长还没来得及组织投票,阿维德·索福就又站了起来,神情怪异,仿佛这个人即将坠下悬崖,却在最后一刻抓住了死敌的脚踝,决心将对方一起拉下去。

“真是太好了。”他说,“只要放下争端,像成年人一样处事,就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先生们,不怕你们笑话,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看到派系之间冰释前嫌、齐心合作的这一天。但它实现了,太好了。不论战事如何发展,即便这一仗打败了——不过有了莫格雷极其合理又富有政治智慧的提议,失败是不可能的——我们都会是最后的赢家。因为我们已经从这场战争中得到了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诸位刚刚见到的一切。”他环顾参议大厅,以便让所有人都看见他热烈真挚的笑容,“作为诚意的象征,也是为大局着想,我想对提议进行最后一次修正。我的好朋友斯滕推选我当远征队的指挥官,这让我比较困惑,因为我对行军打仗一无所知,上天可以作证。我不会拒绝这样一个被载入史书的机会,但我还是得说,除非诸位赞成让我这位挚友兼同僚和我一起出征,担任联合指挥官,我是不会接受这个任务的。毕竟,两个头脑比一个好太多了。如果其中一个是斯滕·莫格雷的话,取得胜利肯定易如反掌。”

乔弗雷兹一直弓着身子双手抱头,此时猛地抬起头来,大厅里其他人也是同样的反应——除了斯滕·莫格雷,他看上去好像突然忘记了如何呼吸。有那么一阵,卡纳迪确信那可怜的家伙马上就要癫痫发作了。接着,他停止了颤抖,一动不动地坐着,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投票的结果不难预料:派阿维德·索福和斯滕·莫格雷以十三万金币的预算带着六千斧枪兵进攻思科纳,终结这场战争。绝大多数投了赞成票,没有投票资格的卡纳迪在投票厅外等着乔弗雷兹。

“好险啊,”乔弗雷兹说,“我差点以为我们完蛋了,结果现在一切回到原点,两边都没得到半点优势。不过,我早该知道阿维德会出人意料,多亏他把那一招留到了最后。”

卡纳迪等着他说完才开口。“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他说,“你们的宝贝基金会现在准备倾尽全力与思科纳一战,如果输了——”

乔弗雷兹耸了耸肩。“如果输了,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就将不复存在。但至少我们会一起灭亡。说到底,这才是唯一重要的。而且,”他愉快地补充,“我们不会输的,没这个可能。”

卡纳迪摇头,“这我说不准,真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数不胜数。甚至有一派学术观点认为,在兵力悬殊的战役中,规模超出一定程度的军队反而会处于劣势。所以——”

乔弗雷兹点了点头,好像卡纳迪告诉他火是热的一样。“当然了,”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在教导一个军事理论博士。我说我们不会输,是因为有一件强力秘密武器,就算不派出一兵一卒也能获胜。”他咧嘴笑了,用结实的手拍了一下卡纳迪的肩膀,“我们有你啊。”

辩论结束大约一小时后,一名基金会资深成员出现在沙斯特集市上,在一家鱼摊前停下脚步,经过几分钟的议价,花两铜币买下了一条比目鱼。他提着鱼走远后,鱼贩年轻的儿子离开摊位,快步穿过集市来到马房,跨上一匹栗色母马,一路疾驰出了沙斯特城,顺着海滨路来到海边,与家里的一个老朋友待了一段时间。这位朋友是这里的渔夫,与他的父亲和叔叔做了三十余年生意。他骑马离开后,渔夫向正在码头边修补渔网的三个儿子吹了一声口哨。他们放下渔网,走到他身边。不久之后,两个年长的男孩驾着家里较小的那艘快船出海了,尽管这时候离夜渔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

他们驾船绕过思科纳岛,在天色刚刚变暗时,遇到了一艘从布鲁提尔浅滩的牡蛎床回港的牡蛎船。两个沙斯特男孩招呼了采牡蛎的人,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可卖,采牡蛎的人回答说他有,然后顶着风浪停下船,一边交谈,一边把牡蛎搬到小船上,然后各自离开了。男孩们在暮色中缓慢而谨慎地驾船返回沙斯特,采牡蛎的人则赶着时间以便在天光完全消失之前抵达思科纳。一靠岸,他就把船拴在生人码头,急匆匆地一路跑上山坡,来到银行。他横冲直撞地越过卫兵(他们都认得他,因此没有阻拦),像钻进洞里的鼬鼠一样穿过走廊,冲向董事办公室。

尼莎·洛雷登听完消息之后向他道了谢,付了酬劳,在他身后关上了门。她叫来一个文员,派他捎带几条口信。文员穿过走廊,走下阶梯,来到信使办公室,那里有五六个正在玩掷羊拐的男孩,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他交代了任务,男孩们便匆匆走下后门楼梯,进入城镇。其中一个跑下山坡,凭借灵活的身手和高超的眼力,穿过晚间散步的行人,抵达位于三狮街的高戈斯·洛雷登的住所。砸响大门时,他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门房穿着里衣,赤着脚走到门口,拉开门闩,看清来者后,让他站着别走,自己则一路狂奔着冲过柱廊和过道来到餐厅。高戈斯一家正准备吃晚餐。

“尤多?”高戈斯抬起头,餐桌上的闲聊声消失了。

“来了个信使。”这回答让人立刻会意,不必再问其他问题。高戈斯站了起来,把餐巾放在椅子上。“来我书房。”门房点点头,快步跑回门口,男孩正坐在台阶上喘气。

“谢谢,”男孩说,“我认识路。”

另一个信使跑上山坡,穿过雨水池和牛圈,进入被称为‘饮酒区’的杂乱街区。如果不熟悉这一片,就只能走赶牛街,围着广场绕一大圈。但他知道捷径,径直来到一家叫作“白色胜利”的便宜而整洁的小旅店。找店主浪费了一些时间,但当他拿出信使徽章,在那人鼻子底下晃了晃之后,进展就迅速得多了。店主大声叫来大儿子。一个男孩出现在厨房门口,端着一托盘的面包胚,正准备送进烤炉,为第二天早晨准备食物。

“别管那个了,”店主说,“去把岛民女孩和那个外邦老讨厌鬼叫来。是银行的事。”

店主的儿子盯着信使看了一秒左右,把托盘往父亲手里一塞,像参加接力比赛一样全力奔跑。他找到了两个外邦人的房间,但没见到人。他折返回来查看公共休息室,又去了小客厅。

“你们在这儿啊。”他说,“赶快跟我来,董事办公室给你们带了口信。”

维特里丝和亚历克修斯正在下棋,亚历克修斯拿着白皇后,悬在空中。

“你觉得她想要什么?”维特里丝问。

“你问错人了,”亚历克修斯回答。他把棋子放回先前的位置。“算打了个平局,好吗?”

“不好,”维特里丝反对,“别让人碰这张棋盘,”她对店主的儿子说,“这局棋非常重要,思科纳安全全系于此。明白吗?”

男孩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她——当然,他看所有外邦人都是这个眼神——然后带着他们下了楼梯,穿过天井,走进长长的厨房。信使正在这里喝一杯从店主妻子那里骗来的热鸡汤。

“你们需要立刻去见董事,”他背诵道,放下杯子擦了擦嘴,“我会给你们带路。”

“不用,”维特里丝回答,“我们认识路。”

“我会给你们带路。”男孩坚决地说。

维特里丝摇了摇头。“不,你得征用一辆干净舒适的马车和两匹驯良的马,还有,”她郑重其事地说,“一些软垫。你可以亮出信使徽章,反正你肯定有办法弄到。等有了马车,你才能陪我们去董事办公室。懂了吗?”

“可是……”

维特里丝表情非常严厉。“除非你想向董事报告,”她说,“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跟上一个在黑暗中狂奔几条街的十五岁男孩,心力衰竭而死。她听了你的解释后一定会理解的。”

十多分钟后,男孩带着一辆小马车和一个困惑的马夫回来了。马夫穿着里衣和长袜,披着马毯。“现在可以走了吗?”男孩可怜巴巴地问,维特里丝点点头。

“谢谢你,”马车摇摇晃晃、叮叮当当穿过赶牛街时,亚历克修斯说,“我今晚确实承受不了急行军。”

维特里丝点点头。“头很痛吗?”她问。

“没错。”

“我也是。”

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看到什么了?”维特里丝问。

亚历克修斯皱起眉头。“很难讲清楚,”他说,“我看到一座很大的建筑,不知道是会议厅还是礼堂,里面空无一人,除了我的老朋友卡纳迪——我跟你提到過他,是吧?噢,你当然认识他,我给忘了。总之,他坐在我正前方,盯着我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我一个劲拍他肩膀,但是没法让他转过来。这一切只持续了几秒,完全不懂是怎么回事。”

维特里丝耸耸肩。“我也不懂,”她说。“我看见的是——怎么说呢,如果我没经验的话,会以为它是个白日梦,因为它太正常了——当然,头疼不正常,不过睡觉的时候头没摆对位置也会头疼。”

“那么,你看到的又是什么?”

维特里丝皱了皱鼻子。“唔,听起来挺傻的。有点……太私人了。里面有我,有巴达斯·洛雷登,而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了,这么说你明白吧?真可惜。”

亚历克修斯一脸严肃。“在我听来,”他说,“你似乎把你美妙的天赐用在了一些轻浮又无意义的事情上。你有空一定要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

维特里丝耸耸肩。“不值得的,头疼太难受了。”她回答,“天呐,但愿一会儿不需要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太尴尬了。”

“我觉得大致讲讲就够了,”亚历克修斯说,“她午夜召唤我们,还这么紧急,难道是想知道你对她弟弟有没有不正派的想法?”

维特里丝哼了一声,“下一次,你自个儿走路。”

最后一个信使来到生人码头的海关厅,负责税务的副长官和当值守卫正烧着火,一边煮没收来的科里昂蜂蜜酒,一边烤奶酪。副长官听了信使的话,穿上大衣和靴子出了门,一边低声嘟囔一边顺着码头来到希望与决心酒馆。这是个朴实的地方,所谓的夜间住宿,就是允许客人在醉倒的地方睡上一晚。他要找的人就在这儿,名叫帕特拉斯·艾基涅格,是个佩里美狄亚难民,也是慈善号的船主。这是一艘总是停靠在码头最远端,装配好了船帆和索具,满载补给,却似乎从不出海的丑陋的独桅小快艇。帕特拉斯·艾基涅格这个人非常奇怪,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希望与决心,却从没有付过钱,也从没喝醉过。看到副长官进门,他立刻站起来,两人交谈了一分钟左右,副长官便离开了。帕特拉斯·艾基涅格则走出酒馆,快步走上山坡,来到镇子中心。他拜访了一些旅店和酒馆,在极短的时间内集结了一帮还算清醒的人当慈善号的船员。一小时后,小船已经漂在海上,船上的灯火慢慢消失在像是某种保护一样环绕着思科纳岛的海雾里。

“我受够这张凳子了,”维特里丝说,“硌得屁股生疼。”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我受够和董事聊天了,”他回答,“永远被蒙在鼓里,完事了还会头疼,而且我从来都记不起我们到底说过什么。不知道牛被挤了奶之后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维特里丝看着他。“感觉每次都在同时进行两场交谈,一场发生在这里,一场在别的地方。恼火的是,地方一变,说谎和伪装就不起作用了。但我们从来没谈过什么重要的事……等等,你这么一提,我好像也想不起之前说过什么了。我们可能真的被当成了被挤奶的牛。”她打了个寒噤,“不过我觉得苍蝇和蜘蛛的比喻更准确。”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对我来说,最难忍的还是那种耻辱。”他补充道,“我本该是最了解元理的人。结果,年高德劭的奶业学者发现自己是头奶牛。”

门开了。(“还不赖,”维特里丝悄声说,“这次没到一小时。”)领他们进门的依然是那个面无表情的文员。董事的椅子后面站着一个男人,维特里丝上次见到他时,他似乎没这么苍老,而且稍胖些。但现在的他更高更壮,好像长个子了一样。真奇怪。

“你好。”高戈斯说。

维特里丝点点头表示问候,然后看向尼莎。尼莎的样子很糟糕,脸颊陷了下去,头发似乎也稀疏了。也许她病了。

“不是,”尼莎说,“只是担忧过度。看在老天的份上,坐下吧。听好了,今天在参议大厅里,基金会投票决定派六千名斧枪兵进攻思科纳。我们不可能抵挡这种程度的攻击——闭嘴,高戈斯——就算可以,需要付出的代價也会毁掉我们。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想换个战场。”

“当然。最省力的办法是改变他们的想法。”她停下来,闭了一会儿眼睛,“不幸的是,”她继续道,“我没意识到这件事有多难。”

高戈斯向前走了一步,坐在她的桌沿上。“她的意思是,”他说,“迎战反而要简单些。”

“我叫你闭嘴,”尼莎说,“不过我弟弟说得也差不多。用元理击退他们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当然也有胜算,但他们对此有所防范,大大增加了难度。这是我没预料到的。”她补充道,“我原以为自己垄断了魔法,但我错了。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对我来说比失去银行还要难受。”

“等等,”亚历克修斯插话道,“你是说基金会的人——抱歉——有魔法?”

尼莎不耐烦地摇摇头。“我现在没心情纠结术语。”她说,“听到参议会的消息后,我用——该死的,又是术语——连接,渠道,纽带……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我一直在制造的,就是你和你的朋友卡纳迪之间的那个东西。我试图通过你来接触他,让他去说服基金会的人,但我进不去。你记不记得看见他坐在你面前,却没法让他注意到你,也看不见他注视的东西?”

亚历克修斯盯着她,什么都没说。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瞒住我的。”尼莎说,“但现在他们把通道关上了。我进不去,又怎么在那边进行有效的活动?好像这还不够糟糕似的,”她接着说,“现在,他们又在攻击我。”她愤怒地看着维特里丝,“通过巴达斯攻击我们。”

维特里丝觉得身上突然变冷了,好像不小心深深割了自己一刀,只能回答,“噢。”尼莎不快地看着她,维特里丝想起了亚历克修斯关于不正派想法的玩笑话。

“当然,”她继续说道,“我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巴达斯还有一天左右就会回来,这是他的家。”说到这儿,她狠狠瞪了高戈斯一眼。高戈斯把头转到一边,“现在,你们突然变得无比重要,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这又是一个难以忍受的错误。说实在的,”她补充道,“我之前把你们留下,只是为了不让你们乱跑。感谢众神,我明智地保留了一点乡下人的美德。”

高戈斯听到这里,微笑起来。她无视了他。“就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保卫领土就靠你们三个了。高戈斯负责抵挡六千名斧枪兵,可以象征性地尝试一下。亚历克修斯——好吧,我得想想拿你怎么办。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们控制住了你可怜的朋友,你唯一的作用就是防守,做不了更有用的事了。至于你,”她露出目前为止最恶毒的眼神,维特里丝想要笑出声,但幸运地忍住了,“你去照顾我们那个天杀的累赘弟弟,祝你好运。过去近二十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你可以自己看看结果如何。”

十五

“睡觉,”高戈斯·洛雷登说,“是错误的,我不赞成它。如果一个收税员来到你家门口,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财产,你肯定会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发起暴动。但睡眠大驾光临,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生命,你却把脸埋进枕头,任由自己被它抢劫。唔,你愿意这样,但我不行。”他打了个哈欠,用拳头遮住嘴,“我还小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不受那混蛋的欺压。我开始循序渐进地减少睡眠,每年减少半小时。现在我每晚只睡四个小时也能生活如常,需要的话,我还能连续三四天不睡觉。所以等我到了你这个年纪,我就会比你多活整整八年——也就是连续四十八年,每天多四个小时。不信的话你可以拿算筹算一算。想想吧,多活八年。这就像商贩剪银币一样,你见过吧?他们从每块经手的银币上剪下一丁点,一段时间过后,就能攒满一罐银屑,可以带去铸币厂换新钱币。”

中士微笑起来。“好吧。”他说,“既然你们洛雷登家能欺骗所有人,那为什么不欺骗死亡呢?这样听起来才公平嘛。”

高戈斯摇了摇头。“只是我而已,我们家没有都这样。要说不睡觉强撑着,尼莎撑的时间还不如最便宜的兽脂蜡烛。到了晚上,我准备开始工作的时候,她已经半死不活,梦游一样地准备上床了。巴达斯比她好一点,但也不是夜猫子。”他叹了口气,把手伸到船舷外,让手指滑过海水。“告诉你啊,”他说,“如果能发明一种装在瓶子里的药剂,喝下去保证能多活八年,无效退还全款,我肯定会富得流油,足够买下沙斯特,不用打仗了。但如果你去说服别人每天少睡几小时,他们看你的眼神就像你杀了他们的孩子一样。不可理喻。”

中士哼哼了一声。“你和我的小儿子肯定合得来,”他伤感地说,“他才四岁,从来不在他母亲上床之前睡觉。如果强迫他去睡,他只会等到大家都睡着之后再爬起来。之前有天晚上他试图点燃油灯,被我抓了个现行——这事发生在午夜过后,他差点点燃整座房子。才四岁啊。”他摇着头重复了一遍,“按你的说法,如果他继续这样的话,等他三十岁的时候就活得比我还久了。”

高戈斯笑了起来。“等他到了十二岁,你把他送到我这里来,我会让他当我的夜间文书。”他说,“没道理让那些多出来的时间白白浪费。”

“你这话我记下了。”中士回答。

工厂区小岛的码头比平时还要繁忙。战争的消息传出去后,高戈斯立刻命令各个工厂把囤积的武器和原材料转移到思科纳镇。此刻每一艘能用的帆船和驳船都停靠了过来,等着装载木桶、麻袋、板条箱、罐子和盒子。“这个开局不错。”高戈斯下船时说,“但需要再安排一两个班次,也就是说需要更多劳工,更别提原材料了。还要考虑运输和储存的问题。如果没有驳船把物资运送到几百码之外的镇上,就算把成桶的箭塞满地窖也没用。”

“那就要造更多驳船了,”中士说,“或者也可以征用一些运牛船。”

高戈斯摇摇头。“不行。”他说,“运牛船都去了科里昂和南方大陆,忙着运木材和生铁回来。另外,造船厂没有多余的产能。我得在几个月内造出十艘商路破袭船,所以造驳船的事就别想了。”

中士挑起眉毛。“商路破袭船?”

高戈斯点了点头。“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破敌方式。不过,他们很可能自己给自己惹了些应付不了的麻烦。你想过沙斯特本土的农田能够养活多少人吗?如果运粮船无法抵达,住在那块微秃石头上的两万人就要饿肚子了。”

“有道理。”中士说。

高戈斯停下步伐,给一辆装满牛皮的手推车让路。“他们选的时间也不怎么明智,”他接着说,“居然在大麦收割季节刚到的时候宣战。相信我,这段时间很容易发生火灾。我是在农场上长大的,特别清楚这种事情。我的朋友,我们离完蛋还早着呢。也许这次,那些住在城堡里的混蛋能够从书本之外的地方认识一下战争。”

日程的第一站是伐木厂。高戈斯当初执意要在思科纳建一座一流的伐木厂,哄骗他姐姐拨了些资金,如今看来是天大的幸运。伐木场是他照着佩里美狄亚的海上锯木厂设计的,但占地更大,也更高效。他在工厂岛和思科纳之间那条狭窄的海峡上修建了闸坝系统,闸坝拦截海水,推动五个巨大的水轮,水轮又通过一系列无比复杂的齿轮传动,给占据了伐木厂大部分面积的飞轮送去动力。那是十座巨大的圆形锯,跟成人差不多高,在锯木坑里日夜不息地运作着。另有一套机械负责将木材运送到锯刃下。工人一共有三班,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负责装备运送带,摆放切好的木材,清理堆成小山的木屑,以及确保伐木厂持续工作。甚至还有两名医务员随时待命,负责照顾那些在旋转的刃片下一时疏忽或动作太慢的工人,给他们包扎伤口,清除木刺。

“我可以站在这儿看一整天。”高戈斯在震耳欲聋的噪音里喊道,“想一想小时候用锤子和楔子劈分木头要花多少工夫,我就知道我这辈子确实有点成就。”

锯木厂的工头表现出一副格外荣幸的样子,但高戈斯无视了他,立刻开始商量增加劳工班次的事情。工头快活而谄媚表情立刻消失了,如同被生醋侵蚀的珍珠。

“人手真的不够。”他不断强调,“十个锯子都在一刻不停地运作,每晚只会停工一小时进行护理打磨。这是非做不可的,否则不出一星期锯刃就磨坏了。”

高戈斯摇摇头,“那是你的问题,”他说,“我要在三周内看到生产力提高十分之一。具体怎么做是你的事。不过,”他继续道,“我可以给你点提议。我发现你们每切割一段时间就要让锯子停转十分钟,这是为什么?”

“为了上油,”工头回答。“避免锯刃卡死,减少需要打磨锯子的次数。”

“行吧,”高戈斯说道,“但为什么不能在它们运行时上油?反正抹油就花那么几秒钟,其他的时间都浪费在关闭和重启齿轮组上了。”

“为了安全,”工头答道,“我可不敢给运行中的锯刃抹油,您觉得呢?”

高戈斯点点头。“我知道你更愿意坐办公室,毕竟里头又安静又安全。所以,我建议你最好让我看到那十分之一的额外产能。不然你就得提着油桶和抹布棍子出去干活了,懂吗?”

随后他们去了抛光车间,这里的两个巨大的圆形抹布也是靠水力带动的。兵器和盔甲都由它们做最后抛光。十个女人和十六个儿童在这儿工作,给等待抛光的物件抹上混合了粘土和泥水的磨料,随后固定在底轮上。空气里充斥着磨料和灰尘的味道,高戈斯敷衍地检视了一番,眼睛就开始疼痛流泪。抛光车间的工人一般都干不了太久。

“可以把这个车间关掉。”那名中士提议道,“反正抛光只是为了把东西弄得好看点。”

高戈斯摇摇头,“这是什么话?亏你还是中士呢。要是本来就灰不溜秋的,你要怎么拿头盔照不见人影做借口去吼你的士兵?这是涉及整个军队纪律的问题。”

之后他们又去了皮革厂,这也是高戈斯在佩里美狄亚皮革厂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四个主缸足有小屋那么大,旁边的脚手架支撑着吊机,将一捆捆皮料浸进缸里再提起来。老实说,这里的情况比抛光车间还要惨,所有工人都用布片蒙着脸抵挡恶臭。这里的人常说,你一眼就能辨认出广场对面的皮革厂工人,因为他的整个前臂都是黑的。当然,皮革厂工人不会出现在思科纳广场上,更不会让那些快乐的摊贩、悠闲的散步者撞上。

“主要问题是原料。”工头说,“每个月要是再增加十吨橡树皮,出产率就能提高四分之一。用其他原料代替的话一开始倒是能省钱,但是之后会得不偿失。”

高戈斯挠挠头。“那样得剥秃很多树。”他承认道,“不过这是我的事,你不用担心。我现在需要你生产覆盖船架的材料,基本上都是驳船,还有给水兵登陆浅滩用的登陆艇。记得去找船厂主,问问他尺寸。这件事很快就会成为你的第一要务,你得准备好。”

高戈斯繼续巡视了黄铜铸造厂、盔甲厂、箭羽作坊、弓匠作坊(他和那里的工头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弟弟需要工作,如果有空位的话再好不过),还有制绳街。回镇上与库务员们会面的时间到了。这些家伙和他预想的一样阴沉难缠,个个都领了尼莎的命令,确保他不多花一分钱,还从他那里学到了以攻为守的战术。他还没提到制造商路破袭船所需的资金,他们就开始对他最近一次的账目提出质疑。如果不解决目前的浪费问题,就拒绝给他的新计划拨款。高戈斯的处理方法是一拳揍在首席库务员的脸上,打断了他的鼻梁。接着他把对方扶起来,给了他一块破布用来止血,然后继续进行刚才的讨论。库务员们的态度立刻出现了极大改善。

“事情不是问题,”高戈斯和中士一起穿过镇子前往军营时解释道,“人才是问题。把人的问题解决了,他们自然会解决事情。就这么简单。”

正如他所料,军营里的气氛颇为矛盾,混合了热忱与恐惧。战争动员总会给常备军队带来这样的影响。射箭场里挤满了人,每个箭靶前都有五六个人在练习,而平常一般只有两个。靶子上的红环和黄环被插得满满当当,已经没法再塞进一支箭了。高戈斯停步观看,首席箭术指导命人清理出一张靶子,专门供他使用。

“我得借一张弓。”他说,“说来惭愧,我最喜欢的那把坏掉之后,就没有好弓了。”

话一出口,立刻有大量的弓被捧过来供他选择,但他故意选了一把最平凡的标准军用白蜡木弓,又从桶里拿了一打常规破甲箭。人群很快聚了过来,密集得让他怀疑这些人还能不能喘过气来。

“试射三发,然后直接起射。”他一边用小腿肚抵住弓给它上弦,一边宣布,“你们觉得公平吧?”

人群齐声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拿起第一支箭,流利地拉开弓直到手指触到嘴角,向低处瞄准,又向右边挪了挪,放出一箭,射中了高出靶心一掌处的分环线。作为用陌生的弓射出的第一箭,成绩不差。高戈斯很清楚自己神箭手的名声必须保住。他清理思绪,集中精神,检查了站姿和弓的拉距,并计算了裕量。但第二支箭仅仅是擦过靶子的左下方边缘。他改变了主意——毕竟,他一向是借着冲动射箭的,从童年时期就一直放任双眼和双手替大脑思考。第三次试射时,他只是拉开弓,然后凝视着靶心松手放箭,脑子完全放空。这次稳稳射中了靶心的左上方。接着,他以最快的速度连射九箭,解下弓弦,一言不发将它交给箭术指导。士兵们欢呼雀跃,喊得嗓子都哑了。

“好啦,”他说,“不是难事。现在要是有人觉得军队配发的弓射不准,尽管来找我。没有吗?也好。”他咧嘴笑了,仿佛讲了个外人听不懂的笑话,“我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们,咱们思科纳岛生产的弓好极了。

“首先需要处理的,”阿维德·索福说,“就是船只问题。诸位同意吗?”

长桌的另一端,有人打了个哈欠。桌子右侧坐着一个通常会被会议记录员省掉名字的秃头男人,正在大声地吃一只鸡腿。

“不,”斯滕·莫格雷回答,“绝对不同意。我们的第一要务是制定总体战略,也就是行动计划。这一步完成之后,才能考虑船只之类的细节。”

索福对他怒目而视。“船只原来是细节啊,”他说,“我明白了。你是准备徒步走到思科纳?”

莫格雷宽容地微笑起来,两只手叠放在圆润光滑的肚子上。“这种话留到参议会上说吧,”他叹了口气,“眼下不适合展现索福家族著名的幽默感。多亏了你,我们俩才会陷入这场麻烦。如果你还想平安回来的话,我建议你别搞争强好胜的那一套,多想想怎么合作。显然,船只是个比较重要的细节,但补给线、通讯和战术策略也同样重要——战争中的一切都很重要。我的意思是,应该一样一样来。我们从头说起吧,怎么样?”

阿维德·索福迟疑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行,”他说,“船只的重要性不用我说了,来听听你的提议吧。”

“谢谢你。”莫格雷倾身向前,拉过桌上巨大的图纸。“这是思科纳岛。”他用香肠一样的胖手指戳着地图一角,“这里是思科纳镇。记住,这是唯一能停泊较多船只的避风锚地,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很适合登陆。当然了,这一定是整座岛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另一方面,如果要赢得这场战争,攻占思科纳镇是迟早的事,要么通过攻击,要么通过围困。而除非我们能长期维持有效的封锁线,否则围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瑞哈蒙·法伊姆用力地点头同意。这是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四十岁出头的男人。他接过话来,“正是这样,我们迟早得攻打他们防守最严密的位置,早些下手有何不可?在我看来,这场战争的关键在于‘压倒性的武力’。不管是什么战役,如果你的兵力超过敌方一定比例,就可以进行势不可挡的猛攻,而对方无从反抗。换句话说,可以碾死那些混蛋。而且,这样还能把己方的损失降到最小。反正,”他补充道,“我是这么想的。”

阿维德·索福摇了摇头。“我和你读过一样的书,瑞哈蒙,”他说,“你理解得不太对。如果是在开阔平坦的地方打陆战,那我同意你的说法。但对于生人码头这种防守坚固的地方,强行登陆是自找麻烦。如果你读完了那本书,就会读到在瓶颈区或者布防的堤道作战的部分。在这些战场上,兵力过多比兵力不足还糟。我认为如果从海上进攻思科纳,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

先前忙着给自己倒酒的斯滕·莫格雷敲了敲桌面。“你们俩扯得太远了,”他说,“思科纳镇确实是战争的关键,但它绝对不是唯一可行的登陆点。如果你们看看地图,就会看见红圈内其他可登陆的位置。”

众人纷纷挪近椅子,弓起脊背,开始研究地图。“你是不是太乐观了点?”临时财务员米希尔·波瓦特说,“有些圈起来的地方只是小海湾而已,供一条以上的渔船登陆都很困难。”

“我会说到这个的。”莫格雷耐心地回答,“在我说出想法之前先声明,这不是建议或者提案,不需要对我进行激烈的批判。我只想讲一个浅显的问题:在一处地方强行登陆,和在岛上各地多次登陆哪个更好?

索福耸耸肩。“斯滕,你明显对此颇有研究。”他说,“告诉我们吧。”

“那好。”莫格雷恢复了舒适懒散的坐姿,“先来想想反抗军是如何作战的。玩个词语联想游戏吧:说到‘沙斯特’,你会想起‘斧枪兵’;说到‘思科纳’,就是‘弓箭手’,对不对?既然大家都同意这一点,那接下来就需要让斧枪兵在战场上发挥出比弓箭手更大的优势。弓箭手最擅长什么?书上说——不是我的意见,是书上写的,作者都有真才实学——弓箭手在优势位置,防御开阔地带的大批敌军时战斗力最强。”

“这些我们都知道,”米希尔·波瓦特插嘴,“快講重点。”

“没问题,”斯滕·莫格雷愉快地点头,“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在开阔地带大举进攻。也因为如此,我得强调阿维德说的‘人数太多反而不利’。很简单,冲击弓箭手防线的人越多,中箭的几率就越大。更聪明的做法是用分散的人员、灵活的阵型从多个方向围击,让他们无法统一瞄准。大家都知道,弓箭手和敌军数量之间存在一个临界比例,大概在1比10到1比13之间,具体看弓箭手的实力和两军之间的距离。如果弓箭手数量太少,低于这个比例,就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了重型步兵了。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分散己方兵力,将他们分割成数量不够的零散小队。”他停顿了一下,环视四周,“怎么样?诸位都同意吗?”

阿维德·索福努力装出百无聊赖的样子。“你说了,斯滕,”他说,“这些都是书上写的,我们都读过。你的提议不过是基础的包围战术,常识而已。”

莫格雷冲他微笑。“确实,但你看看地图就不会这么想了。你看见边缘那些褐色的东西了吗?那是山。思科纳岛可以说是一座大山,上面散落着小块平地。上学第一年那会儿,老师让我写了上百遍:有山的地方就有麻烦。你们也知道——伏击,补给,信息传递,左翼不知道右翼到底跑哪儿去了……确实都是常识。如果真的把六千人分成几百个人的小分队,像是撒玉米种子一样送进思科纳山里,那我们肯定会遭殃。你们都听明白了吗,还要我重新说一遍?”

阿维德·索福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叹了口气,“一开始让我们分散兵力,现在又说我们不能分开。你能不能拿定主意?”

“别激动,阿维德,”莫格雷回答,“没人针对你。我只想指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场战争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我们必须自己动脑子,不能从教科书里找出几段话,然后逐字逐句照搬。现在搞清了敌人的优势,也初步思考了如何避开它们,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地形吧。”

委员会中最年轻的成员佩尔·埃派兹举起了手,“我刚好在研究这个。我是教产权法的,我的二年级学生正在查阅地产契据,找出思科纳所有土地交易的抵押合同和租契抄本,关联起来看。等结果出来,我们会结合旧制什一税地图和人口统计汇报,应该能制作一张比主资料库的地图细致得多的测绘图。也就是说,”他紧张地笑了笑,“如果我们做得好,就能弄出一张可靠的、能让人真正看懂的地图。”

“这是目前为止最有用的——”阿维德·索福刚刚开口,莫格雷就打断了他。

“重点是,”他说,“你知道大概要花多久吗?”

佩尔·埃派兹想了想。“最多六个月,”他说,“不过。如果能从其他班分派更多学生来,很可能四个月就能做完。事实上——”

“四个月,”莫格雷重复道,“你是在建议我们把战事推迟四个月,等着你的学生把旧地契看完。”他摇摇头,“要能在四个星期内改进现有地图,才算有意义。否则我们只能用什一税地图凑合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补充道,“法律课上讲过,你那些地契里的示意图本来就是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来的。”

“是的,但文字内容通常会有更多细节——”埃派兹试图解释,但大家都瞪着他,他只能坐了下来,把椅子向后挪了一点。

“好了,”莫格雷接着说,“这个提议其实也有道理。地理学就是对地形的了解,至于地图——当我们安排两支或以上的部队进行协作时,必须确保他们用的是同一张地图的副本,比例也必须相同。别笑,”他补充,“以前出过这种岔子。一个指挥官用卡尺测量了地图,算出离抵达城市还有两天的路程。身处城市另一侧的同僚用的是不同比例的地图,因此估算的时间也不同。结果,其中一个人提前到了,只能孤身对敌,最后一败涂地。我需要你做的是,”他看向桌子另一边的佩尔·埃派兹,“让你的绘图班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一模一样的军事地图,第一批先制作二十张,做完也不要停下,直到我说够了为止。行吗?”

埃派兹默默点头。

“太好了,”斯滕·莫格雷說,“现在有进展了,让我们再接再厉吧。佩尔负责绘制地图,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准备要做?厄尔南,你能帮我做一些统计吗?首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补给物资——斧枪、靴子扣、咸肉……所有方面都要考虑到——然后是现有物资,最后算算需要补充多少。列出具体需要些什么、从哪里采购最划算,以及会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你能行吗?”

身材瘦小的数学系副主任厄尔南·米纳斯紧张地点了几次头。“那就好,”莫格雷说着转向坐在他左边的高个子灰发男人,“希欧尔斯,你可以让你的历史学生调查反抗军的简要情况,人数、所受的训练、装备,以及你能搞到的一切信息。要抓紧时间,多找一些收集信息的人:商人,渔民,间谍,只要是可能提供有用情报的就行。再调查一下最近运输的军用物资、后备军的大致数量、人口方面的数据,还有军事急件档案库里关于先前交战的记录。最好能找到一些反抗军的武器和装备,这样才能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他停了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向前略微倾了倾,盯着阿维德·索福。“至于我想要你做的,阿维德,”他丝毫不理会这位同僚脸上的表情,“既然你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么我想让你分析总结一下我们需要什么种类的船只,需要多少,在哪里能租到它们,开销大概会是多少。最好和希欧尔斯保持交流,他可以告诉你反抗军会用什么方式对抗敌船。做好准备,等到登陆的时候,别给敌人靠近我们的机会。好了,诸位,我有漏掉什么吗?”他等了两秒钟,“没人发言吗?好吧,如果大家在散会后有了新想法,请务必告诉我。至于现在,我建议我们两天后再次会面,看看取得了什么成果。同意吗?好极了。”他站起身来,“今天还真做了些有价值的工作,所以,谢谢在座所有人。只要我们继续这样努力,说不定就能活到明年的这个时候。”

众人排成一列走了出去,只留下阿维德和米希尔·波瓦特。

“我知道,”没等阿维德开口,波瓦特就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你这么想吗?”索福心情愉快地微笑起来,“我可不觉得。应该说,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波瓦特盯着他。“真的吗?回赎派的混蛋主导会议,操纵了整场该死的战争,把我们显得像一群蠢猪——”

“放松点。”阿维德·索福在桌子的边缘靠坐下来,把一张地图拉向自己,“仔细想想。现在斯滕占据了主导,而我们本就不想亲身参与这场战争,这点你不会忘了吧?假如这次行动彻底失败,我们可以置身事外,告诉别人这和我们没关系,全是斯滕·莫格雷的责任。”

波瓦特轻快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那如果很成功呢?”他又问。

“那样的话,我们平分功劳,谁也不会吃亏。再说时间还早着呢。我的猜测是,由于斯滕万事都想亲力亲为,最后肯定会为了这场战争而忙得不可开交,却没时间去想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你准备住多久?”早餐时佐纳拉斯说,“别多想,我就是问问。”

早餐是前一天剩下的面包,一块几乎透明的陈奶酪和一罐急需被喝掉的苹果酒。大家似乎都不饿。

“我不知道,”巴达斯回答,“老实说,我还没想过。为什么这么问?你们想我走吗?”

佐纳拉斯和克利法斯对视了一眼。“这也是你的家,你知道的,”克利法斯说,“但我们得实际一点。”

巴达斯抬起眉毛。“实际一点。”他重复道。

“没错,”佐纳拉斯说,“面对事实吧,巴达斯。我们生产的食物只勉强够我们俩吃。三个人就吃不饱了。”

巴达斯在座位上挪了挪。“不一定,”他说,“如果是三个像你们一样没用的废物,那确实不够。闭嘴,克利法斯,我想听你发言的时候会告诉你的。这是座好农场,父亲还在的时候就很好。虽然我们并不富裕,但也丰衣足食,付得起地租,谁也没有饿肚子或者没鞋穿。”

佐纳拉斯的脸涨得通红。“我们干活很勤快,巴达斯,”他说,“我们天不亮就起来放羊,而你还在窝里睡觉。你别来对我们指手画脚。”

“总得有人来说这些话。”巴达斯平静地回答,“噢,我并不是说你们懒,”他继续道,“你们一点都不懒。你们只是没用而已,而且愚蠢。不论做什么都会搞砸。如果做一件事有九十九种正确方法和一种错误方法,你们准会每次都选错误的。知道为什么吗?”

克利法斯站了起来,犹豫了一下,又坐下了。“我想你是要告诉我们吧。”他说。

“当然了。因为你们是废物,就这么简单。这不是你们的错,”他说,“你们俩是小儿子,从小到大没人教你们动脑筋。正常情况下,你们一辈子都只需要听别人指示,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最开始是听从父亲,后来是高戈斯或者我,再之后是高戈斯的儿子或者我的儿子。你们本应该一直被照顾着,只要卖力干活就够了,别人对你们的期望就只有这些。但现在你们要自力更生,能力又不够。对不对?你们不会说我错了吧?”

一阵漫长而沉重的沉默。

“好吧,”佐纳拉斯说,“这又怪谁呢?是谁因为在这里待不下去就跑路了?如果你留下来,如果你有骨气留在你该待的地方,而不是丢下我们跑掉——”

“看在众神的份上,我为你们拼尽了全力。”巴达斯恼怒地回答,“这么多年我一直冒着生命危险,住在比猪圈还差的地方,都是为了照顾你们——”

克利法斯又跳了起来。“噢,没错,好得很,”他叫道,“只用给我们寄钱就成了,好像那样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好像我们是残废,或者脑子有问题一样!我们只是想撞一次好运,让你能把那些该死的钱自己留着。如果你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可以突然跑回来当一家之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你真是比你那副样子还蠢。”

巴达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坐下,你这白痴,”他说,“你们俩别上蹿下跳了,看得我头疼。不管怎样,只要我接手了农场,一年之内就能让大家过得舒舒服服,手头宽松,这是事实。要是你们一直这样过下去,到老也只能靠干苦活勉强填肚子。何苦呢?还放不下愚蠢的自尊心,简直跟闹脾气的小孩一样。”

“是吗?”佐纳拉斯说,“行啊,哥,这么大的口气,你倒是说说你准备怎么办。”

巴达斯耸耸肩。“从哪开始说呢?”他说,“好吧,我随便就能列出十件你们做错了的事。从那边窗子看出去,能看到十排葡萄架,全都是叶子,一串该死的葡萄都沒有。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修枝过度,浇水过量,施肥过量,葡萄架搭得太密,剪果剪得太多。旁边种的十行豆子施肥太多,已经被活活烧死了。枯萎的豆苗旁边,是死掉的李子树,死因是你们环剥树皮时切得太深。李子树后面是你们引以为傲的橄榄树苗,肯定是劳累了几个星期才整整齐齐全部种好的,但它们全都会死,因为它们正中间有两棵大橡树,傻瓜都知道橡树的根会把橄榄毒死。再说你们的洋葱——”

“行了,”佐纳拉斯嘟囔,“说得够多了。每个人都会犯错。”

“是啊,”巴达斯叹了口气,“但别人不会每件事都犯错。把所有事情都给搞砸还真需要点天赋。你知道最可悲的是什么吗?”他闭上眼,揉了揉,又重新睁开,“这些不幸大多都是因为你们太努力而造成的。说真的,如果你们只干最低限度的活,剩下的时间都坐在树下嚼草叶,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这实在是太好笑了。”

“行了。”佐纳拉斯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巴达斯看出他随时都可能动手,因此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是干不好农活。”佐纳拉斯继续说,“这又怎样?从来没人教过我们这些。父亲没有教过我们——噢,他倒是教了你和高戈斯。确保你们每件事都知道得他妈的一清二楚,而如果我们停下来提问,脑袋上就会挨一巴掌,被命令继续干活。父亲总是说,你们不需要知道这个,因为巴达斯知道。听话就行,动脑筋的事留给长辈去做。我们听话了,现在为什么是这个下场?我们只知道卖力干活,从没学过到底要干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又到哪去了?你在那座该死的城里杀人。”

巴达斯感到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不习惯愤怒,一个靠杀人赚钱的人几乎不会碰到需要发怒的场合。“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再提这个。”他说。弟弟们轻蔑地看着他。

“这是威胁,是不是?”克利法斯说,“我就知道迟早会这样。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了不起的剑士巴达斯,谁不服从就要挨他一顿狠揍。好啊,你要动手吗?因为我说了你不爱听的话就要揍我?”他放松下来,恶毒地咧嘴笑着,“我告诉你,巴达斯,我一直觉得你和高戈斯一模一样。”

“这话——”巴达斯开口,然后停住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话真不好听,克利法斯。我确实做了很多不光彩的事,但拿我和他比较——”

克利法斯奇怪地看着他。“这里的所有人都这么说,”他说,“为什么我们不能?”

巴达斯盯着他。“你说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为你们两个感到羞耻,哥哥,”佐纳拉斯插嘴道,“你之前寄来的钱体面人碰都不愿意碰,就算我们提出加倍付钱也不行。他们会说,我们都知道那钱是哪来的。那三姐弟都一样坏——说是三姐弟,其实他们想说的是整个家族,就好像我们也是那一路货色。但我们俩除了留在家里,试图填饱肚子之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笑了起来,“谋生我们不擅长,所以现在就待在这里,什么都不想管了。你把这弄明白行吗,巴达斯?我们不想你回来,就算你能让粮食产量翻两三倍也不行,因为我们受够你了,受够你们三个了。你能不能赶快离开,别再打扰我们?”

“佐纳拉斯?”巴达斯抬眼看向他的另一个弟弟。

“我和克利法斯一样,”他回答,“我们不欢迎你,这里不再是你的家了。回去吧,管你打算哪儿,别再来打扰我们就行。”

巴达斯点了点头。“那好,”他说,“我也看不出待下去有什么意义。那么,你们觉得我该回哪里去?”

两个弟弟都一言不发。他等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没法回城里,因为有个混蛋把它给烧了。我这么大年纪,就算有人肯让我入伍,我也不想再去当兵胡闹了。你倒是告诉我,我该回哪里去?”

克利法斯耸耸肩。“不关我们的事,”他说,“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你在那儿待了两年,肯定不至于太差。而且,”他补充,“如果你要过温馨的家庭生活,为什么不去找高戈斯和尼莎重归于好呢?要我看,你们般配得很。”

巴达斯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你说得就像你真心这么想一样。”他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你说得没错。这里确实不是我的家了。真遗憾。”

佐纳拉斯摇摇头。“你也许是个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他说,“但你对自己的家人一无所知。面对事实吧,哥哥。洛雷登家的男孩就是人见人嫌,做一样搞砸一样。这里所有人都这么说。”

“是吗?”巴达斯微笑起来,“如果所有人都这么说,那肯定是真的了。”他站了起来,走向门口。“你们不知道我曾经多么想念这里。在骑兵队的时候是这样,之后当剑士也是这样。我那时想,好吧,我这辈子没什么价值了,但至少我在给我的家人赚钱,照顾他们,承担作为兄长的责任。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在意的从来只有这个。所以我之前才没有回来,我知道自己在这里没法为你们做什么,只有在外面赚钱寄回家才有用。我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家人。”

克利法斯注视着他的双眼。“那你就是浪费时间了。”

巴达斯点点头,然后走出了门。院子里很暖和,阳光刚开始烤热空气,前一夜的雨水闻起来有股甜味。出于一时冲动,巴达斯蹲下身捡起一颗石子,扔向那只破旧的绵羊头骨。石子刚好打在正中间,清脆的响声传到屋子的后墙,变成回音,但头骨一动不动。他耸了耸肩,散漫地走向那扇通向屋后果园的大门。他正要解开那根用来代替早已锈蚀的门闩的绳子,身后突然传来靴子踩出的脚步声。

四个人站在他和房屋之间,都是思科纳弓箭手,一个中士和三个士兵。“巴达斯·洛雷登?”中士问。

巴达斯点点头。“是我。”

中士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向前一步。“你得跟我们走。”他眼中充满无比真切的恐惧,巴达斯看得出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

“好的。”他说,

“但是,”中士似乎没听懂,“我得奉命行事。”

“好的,”巴达斯重复了一遍,“我没什么需要带走的东西,直接走吧。”

他走到士兵中间,四人全部向后退缩——他们怕极了,他饶有兴致地想,是害怕我对他们动手,还是害怕自己不得不和我动手?说到这个,他们要是早来一个小时的话,确实有理由害怕。如果有必要,我会把他们四个都杀掉。

他考虑了一下要不要说出来,让他们知道自己运气多好。但最后什么都没说,而是伸手拿过离他最近那人手里的弓。他的动作很快,没有给对方防御的机会。

“别担心,”可怜的护送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赶紧说道,“只是专业兴趣而已。他们现在给你们发的就是这种装备吗?”

弓箭手点点头,想取回自己的弓。洛雷登把弓举到他够不着的地方,仔细查看起来。他把拇指指甲抵进弓背上一条很小的裂缝,那里有一根微微翘起的木刺。“幸好你最近没有开过这张烂弓,”他说,“不然的话,上弓臂会当场打到你脸上,下弓臂则会击中你胯下,你的朋友只能用门板把你抬回去。真是垃圾。”他补了一句,将弓的一端插进松软的土地,用力压住那根开裂的弓臂,直到它突然折断——断口呈现出参差不齐的斜面,全是长长的碎片和木刺。士兵无声而痛苦地注视着他。噢,天哪,这损失得从他的薪水里扣,我没想到这个,这规矩只有尼莎才想得出来,“我帮了你个忙,对不对,小伙子?”

弓箭手看着他,“是,长官。”

“你不用叫我长官,我只是个平民。“

“不,长官。“

“隨你便吧,”他把两截断弓还给弓箭手,感觉自己像是个授予军功章的将军。“我以前是做这个的,”他说,“靠做弓赚钱。幸好这把不是我做的。”

“不是,长官。”

“不是说我做的就不会断,”他继续念叨,只为了听到自己的声音,“但不会断成这样。出现这种断面是因为有个蠢蛋做弓的时候直接削穿了年轮。这样的弓很容易拉断,而且没法补救。”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大屋,但忍住了,“摆弄这些利器,一点小小的疏忽就会酿成大祸,让你瞬间傻眼。”

十六

战争降临得有些早。如同许多早产儿一样,在降生之初,它前途未卜,性命岌岌可危。

第一场冲突发生在一艘科里昂货船的甲板上,当时正锚泊在琉卡斯海湾。交战的不是思科纳人,也不是沙斯特人。船主的名字没有留下记录,他本来准备驶往沙斯特,把自己的船租给基金会当运兵船。为了不白跑一趟,他装载了一百零六桶上等科里昂葡萄干,这东西向来能在沙斯特的集市上卖个好价钱。在码头旅店谈论船上的货物时,一艘琉卡斯沿海船的船长凑巧听到了,决定把它们据为己有。为了给自己的行为赋予正当性,他决定利用琉卡斯著名的中立法令——元老院和人民不会介入在其领土或海域上发生的任何军事活动——升起几个小时前颇有远见地从洛雷登银行代理那儿买来的银行船旗,宣布这是一艘思科纳私掠船。为了确保海岸巡防队绝对不会干预,他将自己的意图告知了距离最近的国家官员,也就是海关督察员。后者刚刚从科里昂货船船主那儿得了一笔丰厚的贿赂,作为一次马虎的货物检查的报酬(货物清单上写着船上无货),于是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派一名海关文员去通风报信。因此,当沿海船以骚扰敌军海运的名义靠近货船,宣布要没收葡萄干时,发现货船船体已经被松垮的油布保护了起来,以便防御抓钩。船员们全部站到了甲板上,拿着能找到的一切武器准备拼死一搏。

理智而善于投机的船长不愿意做这种生意,下令终止对峙,就此撤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货船追了上来。货船上有四个桑提亚船员,热爱十字弩,乐于远距离射击后撤的沿海船。一发弩箭射中了大副的腿,导致他翻过船舷栽进海里。为了救他,沿海船停了下来。货船乘机驶到它旁边,降下油布,做好了强行登船的准备。沿海船船长见状,立刻也组织了一支登船队,想着就算打起来,也得在别人的船上打。最后,一个叫瑟普伦·欧喀思的水手率先登上货船,用一把弯刀砍中了警卫的后肩,思科纳-沙斯特战争正式拉开序幕。

战斗没持续太久。琉卡斯人的武器更好,经验也更丰富,但人数只有对方的三分之一。因此夺船几乎是不可能的。狠揍一通,确保对手没心思考虑强登沿海船后,琉卡斯人便退了回去,降下洛雷登船旗,返回港口。双方都没有死人,唯一的重伤是个意外—— 一名货船船员看到对方登船了,慌忙躲进索具里,结果滑了一跤,摔在甲板上,磕到了后脑勺,最终失去了一只眼睛。在不同版本的记录中,这个人分别是科里昂的霍格·皮隆波、佩里美狄亚的米亚斯·科诺丁,以及岛民胡伊尔·拉芬。

一句话,这属于让严肃正统的战争背上恶名的那种乱斗。无组织,没目的,而且基本上毫无意义。消息传到沙斯特基金会后,他们立刻公告声明:不经过沙斯特航海与贸易院的批准,不得自称基金会下属船只。这么做不仅是为了防止琉卡斯事件重演,保障正常贸易,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毕竟,这场战斗会被人们视作战争的开端,他们不想让这么愚蠢的行为和隐修院的毕业生扯上关系。

长凳很不舒服,一向痛恨闲坐的巴达斯·洛雷登感到又累又无聊,并且非常想脱掉湿衣服烤火取暖。起身离开的欲望很强烈,但他没有这么做的力气,而且身无分文,无处可去。

最终,一个文员找到了他——他脑袋垂在胸前,像个在睡梦中死掉的人——并把他叫醒了。

“她可以见你了。”他说。

“哦,”巴达斯睡意蒙眬地回答,“好吧,走。”他站起身,跟着文员进了尼莎的办公室,里面只有她一個人。

“你好,巴达斯。”她说。

“你好,尼莎。我能坐下吗?”

“当然可以,你不用问我。要喝点热汤吗?”

这么说,姐姐躲在房间里煮汤,却把我关在门外。但他饥肠辘辘,于是回答:“好的,谢谢。”尼莎提起长柄汤勺,往一只木碗里装满热汤端给他。他倾斜碗沿,喝了一大口。是浓郁辛辣的鱼汤,味道不错。

“真好喝。”他说。

“食谱是沙斯特的,”她说,“他们那儿的人对一切都有研究。”

他点点头,又喝了一口。

“来点苹果酒如何?”她问。

“好,”他回答,“但我更想喝淡啤酒,如果你有的话。我刚才睡得不规矩,现在正头疼呢。”

尼莎微微一笑,给他倒了一杯淡啤酒。“做了好梦吗?”她问。

“不知道,”巴达斯回答,“我不记得了。只是睡觉姿势不对才头疼的,这我能肯定。”

“当然,这是你的事。”她说着在桌子后面坐了下来,十指对齐呈宝塔状,“这次我们要拿你怎么办呢,巴达斯?”

他看着她。“别问我,”他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别弄得太让人紧张就好了。你派的那艘船糟透了。”他打了个喷嚏。

“你得待在镇上。”尼莎说,“上次你差点出事,这次我不会允许你一个人四处乱逛了。免得你被一队斧枪兵抓住,带到沙斯特当人质。”

巴达斯缓缓点头,然后喝掉了剩余的汤。“这就是官方说辞?”他说,“好吧,也有道理。”

“还好我抢在他们前面想到了。”尼莎说,“毕竟,如果我这么容易就能找到你,他们也能。要找你的话,老家是个很明显的目标。”

巴达斯叹了口气。“和我讲讲你的这场战争吧。”他说,“照船上那些人的说法,你似乎十分重视。我猜这不仅仅是我之前卷进的冲突升级了那么简单。”

“对方要派六千个斧枪兵,”尼莎回答,“高戈斯坚持认为我们可以一战,我只能一直提醒他,那不是我们的目的。你记得父亲以前讲的那个故事吧,关于老头和一桶梨子的?”

巴达斯想了想。“老实说,不记得了。”

“噢。”尼莎看起来有些吃惊,“这么说,也许不是父亲讲的。不管怎样,是个好故事。从前有个老头,他有一棵好梨树,有一年,他收获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梨子。‘我不会把它们浪费在村里的集市上,’他对自己说,‘我要把它们带进城里,那里的人愿意为了好货出大价钱。’于是他把梨子放进桶里,把桶装进手推车,然后出发了。但他从来没进过城,低估了路上会花的时间,所以他只带了够吃三天的食物。五天后,食物吃完了,但他连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他饿极了,周围的沙漠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所以他打开桶盖,开始挑最小最酸的梨子吃。长话短说,他最后进了城,但是梨子都在路上吃完了。怎么样?”

“还不错,”巴达斯回答,“但不是父亲讲的。”

“也许吧,”尼莎回答。“总之,我不想让高戈斯为了赢得一场战争而耗尽我们所有的资源,就像老头吃梨子一样。再说最近的业务只能算凑合,并不是特别好。除非有明确的目标,否则参战没有意义。”

“这句我记得,”巴达斯说,“这是麦克森舅舅以前常说的话。”

尼莎摇摇头。“他确实经常说,但这句话是我小时候编的。你还记得他来家里做客吗?啊,你当然记得,你就是在那时告诉父亲你要离开家,加入麦克森舅舅的骑兵团的。”

“不过我没去,一直留在家里。”巴达斯回答,“直到父亲死去。”他突然不说话了,等了一会儿才开口,“原来他是从你那里学的。无论如何,仍然是句不错的格言。”

“谢谢你。”尼莎打量了他片刻,头略微偏向一侧,仿佛他是个字谜,而她马上就要解开。“你要么是成熟了,要么就是丧失目标了,”她说,“我希望是前者,但看着不像。看样子家里的情况和你想的不太一样。”

巴达斯耸耸肩。“告诉你一声,”他说,“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都挺好。你还记得他们俩吧?你的弟弟。”

尼莎皱起眉头。“谢谢你,”她说,“不过我早就知道了。我花了大价钱让人每个月向我报告他们的情况。你要是早点来问我,我就可以告诉你的,省得你回去一趟。”

巴达斯抬起头。“有意思,”他说,“你的探子是谁?”

“什么探子?这是关心家人。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是米哈斯·休旦——你记得吧?推着小车挨家挨户补锅卖杂货的那个人。”

“神啊,他还活着?他肯定有一百岁了。”

“七十七岁,”尼莎回答,“每个月他都去托诺斯的真现酒馆向店主报告,我的信使从西拉因返回经过那里时,店主就会把报告转交给他。为了确保他们不受伤害,我已经关注他们很多年了。”

“明白了,”巴达斯思考了片刻。“也就是说,你知道我给他们寄钱的事。”

尼莎点点头。“你从来都不擅长理财,巴达斯,”她说,“总是把钱往无底洞里扔。母亲以前也说过,你总喜欢用水去修补水壶上的漏洞。”

巴达斯摇了摇头。“这是我活该,”他说,“谁叫我盲目乐观,相信他们不会搞砸收钱这么简单的事情呢。”他懊悔地笑起来,“你记得住在哲奥斯灯塔那边的窝棚里的‘女巫’吗?她儿子常年给她寄钱,而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埋在地板底下,自己只吃萝卜和捡来的麦穗,穿着破麻袋。她觉得把钱存起来的话,以后遇到困难可以救急。等到她死了,人们把钱挖出来,发现起码有三百枚金币,足够买下一整座山谷。我在想,挥金如土是不是也比这强些?”

尼莎弹了弹舌头。“农夫拿着钱就像猴子拿着十字弓一样——肯定干不出好事来,而且很可能会惹来巨大的损失。对了,说到家里人,你还没问高戈斯怎么样呢。”

“嗯,”巴达斯说,“我没有。”

“他走了差不多一天了,去采购做桅杆的木料。他在制造商路破袭船,天知道我为什么允许他这么胡闹。我们根本负担不起,造出来其实也没什么用处。他应该后天就会回来。他回家的时候你不许离开。我受够你们俩之间剑拔弩张的状态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事情要忙。不是说你非得爱他不可,别惹出麻烦就行。我就这点要求。”

巴达斯微笑起來。“我吗?”他说,“正如你刚才所说,我觉得我已经无所谓了。这样好了,他不来烦我,我也不会去烦他,这样就没人会受伤了,行了吧?”

“不行,”尼莎看他的眼神像是他任性不肯吃饭一样,“他要是心烦意乱,闷闷不乐,我可承担不起后果。他还得打仗呢。不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这么说来,还有另一件事。我女儿,她现在和高戈斯住在一起。我们正尽量不走漏风声,但她早晚会知道你回来了,到时候会更麻烦。噢,高戈斯说他现在能控制住她了,比以前好了很多。但我是她母亲,我了解她,知道她早就过了能够被改造的阶段。我不想把她关回监狱,但是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我得承认,她极其执着。”

巴达斯揉着下巴。“你会把她关起来,”他说,“有意思。关多久?永远吗?”

尼莎不耐烦地看着他。“暂时而已,”她说,“我只是接受了事实,她不适合放出来自由行动。这次我会安排得更妥善一点。我承认当初把她关进监狱是个错误,等同于给猫喂奶油。我认为她需要住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配备看护,确保她被照料妥帖、会好好吃饭,至少我们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需要这么做。至于之后我们搬走,我会再想更合适的方法。总之,只要你离她远点,就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了。”

巴达斯点点头。“一切都在控制之下,”他说,“那就没事了。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我想可以,”尼莎说,“目前我需要你留在银行大楼里——文员会给你带路的,你得花一段时间才能摸熟这里。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那完全取决于你。你已经到了能够自娱自乐的年龄了。但我不允许你不带护卫就悄悄溜出去。明白了吗?我的要求不多,”她补充,“你我都清楚,这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

巴达斯叹了口气。“随便吧,”他说,“不过,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要个能够干活的地方,还有一些工具和材料之类的。你知道的,我需要做点有用的事情,哪怕是错觉。”

“没问题,”尼莎回答,“高戈斯肯定会感激你为战争做出的贡献。他似乎对你的作品评价甚高,但我觉得他有点偏心。”

“我知道,”巴达斯说,“他一向心软过头。”

建立世界上最宏伟华丽的会堂,却将在这里举行的集会称为镇民会议,这是典型的岛民行事风格。

会堂是七十年前建成的,岛民们一向非常自豪,因为建造它所用的每一分钱都来自自愿捐款。不过,在这个将无法与邻居统一步调视为最大耻辱的社会里,所谓自愿捐款到底有多自愿,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工程一经开始、没办法停止之后,岛民们就以对待持续性问题的一贯方式对待它了:充分享受这件事。

很大程度上说,正是岛民将义务和责任转化为乐趣的能力造就了他们的独特之处,也给他们带来了独特的成功。这基本上是他们竞争欲的延续——如果有一个人给会堂工程基金捐献了二十枚金币,下一个肯定会捐献二十五枚金币,再下一个就是三十枚。商人们的荣誉便是每次远行经商归来都给会堂工程带去一份贡献:一桶彩色的马赛克锦砖,一匹红天鹅绒布,一支银烛台,一捆拥有美丽纹理的杉木板,一万根科里昂产的钢钉,一个佩里美狄亚来的石匠……当会堂终于宣告落成的时候,没来得及赶超死对头最近一次贡献的商人们纷纷发出愤怒而痛苦的嚎叫。据谣言说,会堂底下的地窖里塞满了一沓沓金箔、一包包发霉的金银线绣花布料,还有干结得如同石头一般坚硬的石膏粉,全都没来得及打开。如果把壁画从墙上铲下来装进板条箱,可以铺满整条商路。在这之后,人们的乐趣便转向了别处,捐献物逐渐变少,最终停止了。如今,人们再也没有心情观赏那些让人目眩神迷的马赛克砖,或者去注意那开阔得惊人的屋顶了。会堂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仿佛它一直都伫立在那里一样。人们只是将它看作举行会议的地方。与在露天场地举行会议相比是个进步,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文纳德·奥泽尔在镇民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堂,但差点没找到座位。沙斯特希望能租下七十条配备船员的船,用以和思科纳作战。消息已经传遍了全岛,就像关于免费啤酒的谣言一样,一开始近似真相,最后发展成了只要你拥有比汤碗更大的容器,就能从基金会金库大捞一笔。最后,他总算在第七排一个肥胖的油灯批发商和一群大概同属鲱鱼商联合会的愁苦老人之间找到了位置。

过了很长时间(坐在鲱鱼商旁边,时间流逝得很慢),会议发起者走上演讲台,做了自我介绍,并说明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的,沙斯特方面确实有意租用船只,主要需要可以用来运兵的大型运输船,但也想要几艘轻快的独桅纵帆船用于护送。作为岛上的基金会官方代表,会议发起者有权接受来自个人、商会和公司的投标。有意者需要撰写投标书,送到位于小市场的基金会总办公室,招标结果会在三天之内公示在广场上。还有什么疑问吗?

文纳德深吸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我有话要说。”由于低估了会堂传声效果,这句话说得很大声。所有人都盯着他。

“我有话要说,请听一听。”他用小声重复道,“我叫文纳德·奥泽尔,你们可能认识我的父亲胡伊·奥泽尔。我要说的是,我有个妹妹,她正被洛雷登家族的人拘禁在思科纳岛上。我不知道原因。不久之前,管理洛雷登银行的那个婊子把我们俩召了过去,扣留了我妹妹,命令我在两天之内离开思科纳。这件事对大家的影响不用我说了吧。如果不能自由决定去留,还要被人欺侮,我们的生计就岌岌可危了。显然,我的想法不够冷静,毕竟被扣留的毕竟是我妹妹,我都快急疯了——你们也想象得到。但是,在你们说‘真不幸,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之前,我希望你们想一想:如果听任事情发展,就等于告诉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和恶棍:我们无法自保。如果你觉得这是经商之道的话,我得告诉你,我不同意。总之,”他补充道,“我说得够多了。总之除了钱之外,我们还有其他帮助沙斯特的理由。既然我们打算这么做,就应该要求沙斯特在与思科纳议和时把释放我妹妹当作基础条款。”

文纳德坐了下来,会堂里出现了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一半是怜悯,一半是难堪。最后,第十一排有个人站了起来。文纳德不认识他。

“其实,”那人说,“刚刚的发言者——我恐怕没记住他的名字——所持的观点也有道理,或者说至少有一定道理,我不太清楚他想要说明什么。事实上,我很确定他本来想说的和这个观点没关系,但它仍然有价值:我们都是商人,生意人,这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都住在这座小岛上,因为有大量优良船只,外界没人敢找麻烦,在岛上也没有人对我们发号施令。因为在过去的两百年间,我们已经证明了这样的社会既不想要、也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政府。这样好极了。”他愉快地说,“就算能随心所欲,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定居,我们仍然会选择在岛上做商人,因为其他生活远不如这样好。想想吧,邻居们。仔细想想。”

他停顿了片刻。四周鸦雀无声。

“而现在,”他接着说,“沙斯特的朋友来了,提出要用大笔的钱租用我们的船只。这听起来很棒,不是吗?和你们说吧,我一听到传言,就像松鼠蹿上树一样飞快地赶了过来。我有两艘船,一艘是巨大的木材货船。假如哪天我能找到一块够大的礁石把它撞沉的话,就能提出巨额保险索赔,但除此之外它没什么用处。另一艘是航行起来和打水漂一样轻快的小独桅帆船,载货量和我衣兜的容量差不多。这些好心人愿意每个月付给我的钱,比我一个季度的收入都多。但是,我思考了一下,想和大家分享我的看法。我关注的重点是,沙斯特要租我的船去打仗。

“别误会,如果沙斯特和思科纳想要互相伤害,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如果他们需要购买货物,比如木材或者铁矿之类的,我会很乐意卖给任何一方,同时做两方的生意也行。稍微看长远一点,如果思科纳被狠狠教训一通,我会非常高兴,因为洛雷登银行的经营方针是分散投资与扩张发展——朋友们,让我为你们翻译一下吧,这就意味着干涉我们的生意,生产低价货物,供应给他们自己的贸易联合会成员,以此削弱我们的竞争力。我不喜欢这种局面,政府插手商业就像是狐狸开养鸡场一样。所以,如果思科纳遭了殃,你们肯定会看到我帽子上插着石南花喜气洋洋地走来走去。”

人群发出一阵笑声。发言者等到笑声消失,继续说了下去。

“但是,”他换了一个强硬的语气,“我认为这就是问题所在。假如我们插足这场战争,而沙斯特输了,这样对生意有好处吗?我不觉得。那样我们就再也无法踏上思科纳岛半步了。好吧,也许你会说,这不太可能发生,有什么可担心的呢?这也没错,可要是插足了这场战争,然后沙斯特赢了呢?情况会变好吗?拜托各位想想吧。要是那样的话,人家会怎么看待我们?在别人眼中,我们岛民和沙斯特结成了联盟,一起对抗了思科纳。迄今为止,我们不论去哪里,都是独立身份,所以没人找我们的麻烦。我们是优秀的交易对象,做生意公平可靠,货物最为低廉,欺压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导致失去日后做生意的机会,差不多等于把钱放到麻袋里直接往海里扔。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开始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府一样行动,接下来会怎样呢?岛国加入沙斯特一起对抗思科纳。岛国要求思科纳释放人质。我不用明说了,邻居们,我想你们不需要我解释就能理解。

“行啊,你可能会说。那我们该干什么?抵制沙斯特的提议?因为对别人看待我们的方式抱有不明不白的恐惧,就拒绝一笔高利润的生意?听起来不像个好办法,是吧?假如你乖乖抵制了提议,却看到隔壁邻居没有因为政治因素而耽误生意,和沙斯特签了长期合同,你又会怎么想?

“所以就这么办吧。我要感谢艾希莉,她姓什么來着——佐希思,没错,艾希莉·佐希思——以及沙斯特银行财团的其他成员,各位如果想把船租给他们也尽可去租,没有问题。但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向基金会示威,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会选择阵营,不会向外界求助或者求和,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国家,只是刚好住在同一个地方,又大多做着同样营生而已。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提起这个人的妹妹,一个字都不能提,尤其是不能干涉其他政府的内务。抱歉,邻居,我真的很同情你,但我的看法就是这样。不冒险外交,不选择阵营,不进行道德支持,什么都不做。那些都不关我们的事。”

文纳德愤怒又困惑地离开了会议。在议程最初,除了和思科纳有大量生意往来的小部分商人之外,似乎所有人都赞成与沙斯特做生意(后来他发现那个发言者也是其中之一,其他参会者在他开口之后就猜出来了)。会议结果是,沙斯特的代理人得到了一番颇有侮辱性质的说教,以及大量签好的租船合同,之后会一起转交给总部。在那个发言人的鼓动下,没人提到个名叫维特里丝·奥泽尔的女孩。

文纳德回到家,摔上门,走进账房。文员们正在誊写信函,用方格棋盘算账。他心情差极了,对两个文员骂了脏话,其中一个的罪过是不等天黑就点灯照明,另一个则是放着仔细削削还能再用一小时的旧笔不用,反而去罐子里拿新的。房间里鸦雀无声,气氛绷得紧紧的。这时,看门人进来报告艾希莉·佐希思前来拜访,要见老板。

“你放心,”艾希莉说,文纳德给她倒了一杯加了薄荷和碎肉桂的蜂蜜热酒,“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忙的。你知道尼莎想干什么吗?”

文纳德摇摇头。“但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更正道,“我隐约知道这一切和我们上次在城里涉足的所谓的魔法有关,牵涉到老亚历克修斯和巴达斯·洛雷登。也就是说,”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即使有人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可能听懂。”

艾希莉点点头。“我懂,”她说,“我也不确定自己相不相信那种东西。我肯定会尽我所能让维特里丝得到释放。我可以给总部写一份报告,在里面强烈暗示:只要如此这般一番,岛民就会坚定地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他们上钩应该不难。他们完全无法理解岛上没有政府这回事,宁愿相信这里有一个暗中操控一切的秘密阶级,而这个阶级表面上公开中立,其实暗中希望人质获释。这一套很符合他们虚构出来的那种阴谋论。但就算沙斯特相信了这一切,我也说不准事情会怎么发展。显而易见的是,他们想全力一战,彻底除掉思科纳,所以没人会对和谈产生太多兴趣——除非高戈斯·洛雷登让他们吃几场大败仗。很抱歉说这种悲观的话,但如果让你期望过高就太残忍了。”

“请尽力而为吧。”文纳德一边给自己杯中加满,一边说,“我只能指望意外得到什么重要的军事情报,以此和尼莎·洛雷登交换人质了。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能做什么。但要找到她不知道的信息,可能性实在太低了。那女人真难办,艾希莉。我觉得她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

“我会努力的。”艾希莉拒绝了他再次给自己倒酒,“至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应该能想办法给维特里丝送信。”

文纳德终于露出了微笑,这是许久以来的第一次。“谢谢你,”他说,“我今晚就写信,明天一早交给你。至少可以讓她知道,我没有把她忘了。总之,”他勉强说,“这件事就说到这里吧。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思科纳真的像大家说的一样败局已定吗?”

艾希莉打了个含糊的手势。“你自己算算就知道,结果一定是那样。”她说,“六千个斧枪兵对抗——多少来着,七百个正规军弓箭手,再加上高戈斯能强征到的士兵。就算不是管账员也能看出这种兵力差距。不过另一方面,”她看向窗外,“从之前的情况看,也许人数并不是那么重要。高戈斯击败沙斯特突袭队太多次了。倒不是说他是什么军事奇才,只是突袭队犯了太多愚蠢的错误。”她微微一笑,“我们佩里美狄亚有句老话,据说出自巴达斯的舅舅麦克森将军:一百场决定性的战争中,九十九场都是输家打了败仗,而非赢家靠自己的能力取胜。战略之道只是设法让敌人自掘坟墓的同时,尽量避免己方犯错。到目前为止高戈斯一直是这么做的,效果相当好。不过胜仗打得太多导致敌人发动全面战争,这或许是个错误。我觉得高戈斯可能会取得一两次大胜,杀死大量斧枪兵,但这样只会引来沙斯特更猛烈的反扑。”她摇了摇头,“这是一场好戏。我认为他唯一的胜算就是用一场胜仗让沙斯特派系局势大乱,但对他来说,那很可能也是自取灭亡。”

墨水里又落满了灰,水笔用旧了,四处溅墨。羊皮纸碎片已经被重复使用了太多次,刮出了破洞,有些地方被墨水洇透了,导致字母看上去就像一棵棵覆盖着苔藓和藤蔓的树。油灯的灯芯也该换了。但玛基拉仍在坚持书写,因为书法测验的分值是七十分(不管内容如何,只要字迹好看就能拿分)。这个高分也许可以抵消必然会惨不忍睹的应用几何考试。而只有在学位测验里拿到好成绩,她才能进入三年级的一等线……

水笔的笔身上破了个口子,边缘将她中指的第一个关节和指甲侧边磨破了皮,疼极了。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让皮肤变得坚韧一点。也许可以抹点什么药膏。好像生谷物酒挺管用,之前在哪儿读到过来着。不过知道这个也没什么用,因为她手头没有生谷物酒。她记得自然哲学课①的实验上用过这玩意儿,那个总是在储藏室里“一不小心”撞到她的圆脸男孩(他叫什么来着?不记得了)不就是自然哲学系的二年级学生吗?

她眯起眼睛,看着正在摘抄的这一页。正文十分清晰,使用的是约一百二十年前的粗体连写字,出自佩里美狄亚的商业誊写店里某个懂得如何排版的抄写员。书里的评注才是问题所在。它被潦草地写在正文的空隙里,有时从右往左,有时从左往右,其中布满用来节省空间的学术缩写,写字用的笔尖已经被削得细如发丝。马克罗认文有误,对比优西《论哲》23章34-60行。但《概括》9章17行及后注对赛伦相反,最好不同抄本——这些字全部挤在同一行正文上方的空隙里,最后几个词由于位置不够,写到了纸页边缘,就像一排花梗上的蚂蚁似的顺着句子末尾一路向上爬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至少没有在空隙里塞进三四代学者的不同评注,让正文也变得难以辨识,叫人读起来就像刚识字的小孩读字帖一样既缓慢又痛苦。

马克罗比乌斯认为此段文字内容错误百出,她谨慎地转写。对比优西比乌斯的《论哲学》,23章34-60行。但是也要注意《概括综述》9章17行以及其后的评注里对赛伦提乌斯的相反观点,最好阅读不同版本的抄本。好吧,她想,这样有意义吗?饱受关注的正文只不过是两个死了四百多年的学者之间的斗嘴罢了,争论内容还是关于某个很早就被公认的、既怪异又粗糙的理论中一个很小的细节。大概有意义吧,否则她为何要坐在这里,把内容逐字摘抄到从风箱修理铺那里搜刮来的羊皮纸上,隐隐盼望着这样就能加强记忆呢?它有意义是因为那些制定考试的人认为它有意义,而他们这么想是因为他们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一样坐在这座图书馆里,盯着这本书。这似乎是评判一切的唯一标准。不过她还是好奇,上一次有人不是为了二年级学位测验来借阅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两百年前?还是三百?

她看着面前的纸页,思考着正文里的下一行内容。又是那个愚蠢又偏激的文员,在断言同样的本质在同样的时刻同属有形和无形的时候,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没错,他的无知与愚蠢让任何学者都不屑于理会他的意见。因此——

玛基拉打了个哈欠,抬起头来,直到窗外的景色映入眼帘。外面天气晴朗,空气清新,在深蓝色天空的衬托下,思科纳岛慑人的轮廓显得十分清晰。敌人显然就潜藏在那里,他们是黑暗和邪恶的最新化身,永远等待着弱者、无助者与不乖乖吃饭的坏孩子。敌人的距离如此之近,和她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峡,这让她觉得不安。她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凝视海水,想象影子般的柳条艇掠过暗色水面,矛尖和头盔边沿在孤星的微光下发出闪闪寒光——这样下去她的学位测验肯定不及格,只能回家去了。噢,让思科纳见鬼去吧,谁让它既和基金会打仗,又干扰她复习!

她没有抬眼,因为她知道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不是真的,她又进入了那种非自愿的课外幻象之中(要是能把它们算进年终成绩里就好了——可惜不行,而且,要是现在头疼起来的话,就太不方便了……)

“玛基拉,”亚历克修斯说,“抱歉,我打扰你了吗?”

“有点。”她回答道,尽力掩饰自己的愤慨。毕竟,亚历克修斯教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学者之一,她应该感到骄傲——

“你学习太辛苦了,”他说,“而且睡眠不足。如果考试的时候睡着了就有意思了。别笑,我有个朋友就这么干过。为了应对那一门科目,他勤学苦读了一整年,最后只来得及在试卷上写完自己的名字就睡了过去,直到监考官摇醒他,拿走白卷。之后他就放弃哲学做起了红酒生意,收入颇丰。要是他没有在城市陷落的时候死掉,现在还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大概在破城的时候就死了,这很有可能。你在读什么?”

“维特西斯的《论朦胧》,”玛基拉回答,“卡纳迪博士说这是理解新书册主义的关键所在。”

“他说的没错。”亚历克修斯说,“可我恰好知道他从没读过那本书。噢,他读过《节录》和《汇编》,它们包含了你需要知道的一切,但他亲口告诉过我,人生苦短,何必浪费时间去读《论朦胧》那倒霉玩意呢。我以前倒是读过——当然,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说实话,我半点也没读懂,所以重新回去读了《汇编》,但又觉得《汇编》条目里提到的要点在原书里根本没出现过,所以又從头读了一遍《论朦胧》,结果发现我的感觉是对的。书里所有极具突破性的重要观点都是某个编撰《汇编》条目的小文员编造的,根本不是出自维特西斯之手。”

“噢,”玛基拉大惊失色,“但《评注》里说——”

“哎呀,”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评注》是在二百年后成书的,目的是在承认《汇编》里的结论的基础上,从原文里找出晦涩不明的部分,解读成《汇编》的灵感来源。作为学术著作来说,颇有想象力和创造力。侧面证明了只要下定决心,就什么都能做到。”

“噢。”

“但是,看在老天的份上,考试的时候可别这么写。”亚历克修斯说,“不然他们会当场判你不及格。”

“噢……”

“这么做也是应该的,”亚历克修斯继续说道,“因为你在课上学到的是,维特西斯提出了维特西斯的朦胧法则。考试就是为了测验你是否掌握了课上的知识,而不是你自己在梦里构想出来的理论。毕竟,《汇编》作者得出的结论既正确又重要,何必在乎它们具体出自谁手呢?“

“大概是这样吧,”玛基拉皱着眉头回答,“但是这样好像不公平。”

“是吗?”亚历克修斯耸耸肩,“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公平的事。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跳过书里剩下的部分,直接去读《汇编》。毕竟,像卡纳迪博士那样卓越的学者,意见总不会错的。”

玛基拉看了看他,然后顺从地点点头。“我听你的,”她说,“但我还是觉得——”

“再过三十年它就会被消耗殆尽了,”亚历克修斯打断了她,“我指的是你的独立思考能力。这种东西就像年轻人油腻的皮肤和痤疮一样,长大了就没了。而且,无意冒犯,我这次来并不是想和你讨论维特西斯和学术造假问题的。顺便一问,你不介意我坐下吧?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实体,但是在幻象里腿抽筋仍然很疼。”

“噢,抱歉。可以的,请坐下吧。”

亚历克修斯在桌子边缘靠坐下来。“这样好多了,”他说,“现在,谈谈正事吧。我们是死敌。”

玛基拉吃了一惊。“但这不可能,”她说,“真的,我绝对不会——”

亚历克修斯举起一只手,手心对着她。“我知道,我知道,”他说,“但这不是由我们决定的。你瞧,这都是因为战争啊。我们俩就像——哦,怎么说呢——就像两座高塔上的攻城炮,隔着海峡遥遥相对,随时准备着轰击对方,将对方的城市变为废墟。相信我,真的是这样。我是被强行带到这里的——我是指思科纳——而你则受到了含蓄的鼓励。在正常情况下,你要么会被恐吓,以至于再也不敢使用天赋,要么被直接勒死。这都是为了这场战争。”

玛基拉凝重地看着他。“我不太喜欢你这么说,”她说,“不过我觉得关于我的事情是你弄错了。我们明明有卡纳迪博士这样的人,为什么还需要我呢?”

亚历克修斯轻笑出声。“卡纳迪是个挺好的人,也相当聪明,但让他操纵元理等于让我长出翅膀飞上天。他要那么做,只能通过一个天赋者来达到目的,就像尼莎·洛雷登利用我一样。”

“噢。”

“因此我就想,”亚历克修斯说,“我们俩为什么不达成协议,也就是私下签订和平条约呢?因为很快就会有一天,你会进入一场幻象,来到战争的决定性转折点,看着两个不同的未来。我想不出具体情景,也许是一个士兵站在门口,也许是一个工程师正在调整投石机,或者是一个将军把头探出战壕查看外面的情况。这些都有可能。到那时,你就需要做出决定,选择接下来该发生什么。举例说吧,你决定让门口的士兵一看到敌人就逃之夭夭,而不是坚守阵地等待增援;或者让工程师在瞄准时考虑风速,额外预留两度的提前量;或者让将军改变念头,免得他被敌方弓箭手射死。当这一刻到来时,我希望你有意识地不去做任何选择。关闭你的头脑,大声说:“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都这么做的话——”

“抱歉。”玛基拉说。

“什么?”

“抱歉。”她重复道,“请你别误会,但如果我们属于对立阵营,而我不做选择,我怎么确保你也不会呢?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糟糕,”她可怜巴巴地说,“如果我按照你说的去做了,不就是在伤害己方的同时帮助了你们吗?而且,我确实想让沙斯特赢得这场战争,这么想没有错吧?我是说,在战争时期,不是该尽力帮助自己一方获胜吗?”

亚历克修斯眯起了眼睛。“但他们在利用你,”他说,“就像尼莎在利用我一样。你肯定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不介意的话就没事。”玛基拉回答,“是的,战争确实可怕极了,我真希望不用打仗,因为我有很多朋友都会参军,其中有些会死掉,或者受重伤,后者可能更糟一些,因为他们只能缺眼睛少胳膊度过余生了。但就算我不帮忙,战争也不会消失,只会减少我们的赢面。如果我遵守约定,你却食言了呢?那样我真的会伤害到自己一方——”

亚历克修斯恼火地看了她片刻,然后站起身,扬起手,狠狠地拍在她脑袋侧面。这时他不再是亚历克修斯了,而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玛基拉虽然从未见过她,却知道她是尼莎·洛雷登。她试图躲避,但尼莎紧追上来,手里多了一把刀。在她身后,玛基拉看到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满脸惊恐,但是一动不动。她只来得及逃到门口,尼莎就伸手抓住了她的头发。她尖叫起来,试图用手挡开向她劈来的刀。她感到刀刃划伤了手指和手掌,割开了她右手的指关节,但那感觉并不是疼痛。更像是某种可以通过身体和头脑同时感受到的恐惧。她又开始尖叫。尼莎避开她胡乱挥动的双手,刺进了她肋骨下面。她的父亲在山上果园里抓住兔子、给它们剥皮的时候,也是从这个位置下手的。刀子嵌在体内,让她有一种被侵略的感觉,一件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东西——

她坐在凳子上,看着窗外远方的思科纳岛,双手紧捂着腹部,仿佛想堵住肠子,免得它们掉出来似的。碎羊皮纸散落得四处都是,墨水瓶也弄倒了。

“你在干什么?”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图书馆员敏捷地上前几步,在不断扩大的墨水渍染到那本《论朦胧》之前把它抢救了下来。“看在老天的份上,小心点,这本书是无价的。”他对她怒目而视(不久前有人也这么瞪过她,但她记不得是谁了,现在头很疼),然后叹了口气。“你睡着了,”他说,语气缓和了些,“然后打翻了墨水瓶。我猜你是二年级学生吧?”

玛基拉点了点头。

“为了学位测验埋头苦读,睡眠不足。”图书馆员继续说,“好吧,你不是第一个。走吧,我要把这里打扫干净。上床睡觉去吧。你这样会威胁到无辜的书本。”

亚历克修斯猛然惊醒,睁开双眼。

“你睡着了,”尼莎·洛雷登像个贴心的女儿一样宽容地笑着,“话还没说完呢。你正要和我解释帕拉泽加斯的同时位移论,就突然睡着了,像一根被人吹灭的蜡烛。”

“是吗?”亚历克修斯伸手捂住脑袋一侧,那里砰砰作响,就像铸造厂里不停敲打的杵锤。“我真是太失礼了。”他说,“我向你道歉。肯定是因为年纪大了。”

“没事的,”尼莎说,“这里很暖和,你又吃了四块肉桂蛋糕,难免的。”她站起身,拿起刀来。“我再给你切一块。”她说。

十七

思科纳深山中的村庄都是这副样子:红砂岩房子,生满苔蘚的灰色茅草屋顶,遍布车辙的泥泞街道,敞开的房门,无处不在的鸡和小孩……不同的是,这里距离沙斯特城不到十二里,村民都是被基金会压榨的农奴,而不是洛雷登银行幸福的客户。此时,他们还没想过扔下镣铐,加入这场能解放自己的伟大战争,但似乎也快了。当然,前提是他们清楚做什么才对自己有好处。

带来解放的是莫罕·巴尔中士,军龄三十年。进入思科纳弓箭手队当教练员之前,曾在无数正规和非正规军中服过役。他对组织一场革命没什么经验,脾气也不太适合这种工作——太多烦琐的交涉,太少下令和遵命的机会了。事实上,他有种不妙的感觉:这些即将扔掉镣铐、奋起反抗的农奴其实只希望他赶紧滚。但这是不可能的。

村民又在开会了。村口有一家破旧不堪的无名小旅店,巴尔中士坐在旅店门外的长凳上。

手里的苹果酒是店主赠送的(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至少跟店主的短暂交流中,对方不曾提过价格的事情)。天气比平时要暖和舒适些,他也没什么别的事要做。服役中的士兵总能抓住机会,尽可能享受难得的安宁。

“道理很简单。”一名村里长者说,“他们来了,基金会肯定是知道的。无论我们怎么想,在基金会眼里都洗不脱卖国贼的罪名了。所以为什么不照他说的做呢?反正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而且说实话,我们别无选择。”

人群发出一阵嘟囔,这是直面残酷真相的反应。

“我们可以澄清啊。”一个站在最后面的人回答,“把这些家伙抓住捆起来,送到基金会去,告诉他们这里发生了什么,请求基金会尽快派押送队把他们带走。这样做的话,他们怎么可能指控我们叛国?”

先前的发言者摇了摇头,“没有说服力的。”他说,“他们觉得这就像传染病一样,一旦你接触了敌方,就可以认定你已经叛变了。对于基金会来说,我们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我们要么反抗,要么顺从地被抓去当苦力,或者被吊死在路边的树上。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可能没想到。抓住那些人说起来轻松,你要真去试试,我倒想看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你没发现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不是偷你家苹果的小孩吗?”

“太好了,”又有人说,“无论怎么选,我们都死定了。还不如去山里躲起来,等这群疯子自相残杀完之后,再下山偷他们的靴子。”

巴尔中士微笑起来,喝完了剩余的酒,起身打算活动一下腿脚。他禁不住想,自己是不是没能好好利用这次任务带来的大好机会:远离军营,随心所欲,不受上级军官的管束,没有争斗,身处一个有酒也有女人(应该有的吧,虽然还没见到)的村子里。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轻松不起来。

他走到山坡顶,俯瞰村庄,朝沙斯特城的方向望去。他和城墙之间还隔着一座更高的山,倒是正好眼不见为净。能看到的只有附近唯一一条大路,外来军队要是不想在沼泽和石崖地带跋涉,就只能通过那条路进入村子。出于本能习惯,他开始构思防御计划。他有十二名弓箭手,应该在他下方大路两侧的树林里各安排六名,那些本地征来的士兵(简直是个笑话!)埋伏在用马车和木桶制造的路障后面。另有一队预备队藏在半山腰的岩石后面,可以闪电般地冲下来,突袭敌人后方,结束战斗。就算他此刻是在营房地板上用卷起的毯子当山头、水壶当树、腰带当路模拟作战,也设计不出比眼下更适合以少胜多、易守难攻的地形了。

他皱起眉头,打了个冷颤。盼望打仗挺不吉利的。明智一点的话,应该多想想撤退方案才对,比如如何迅速返回他们的船所在的水湾。所幸的是,撤退路线很简单。只要及时动身,他们就可以绕过远处的山脊原路返回,在敌军抵达村庄前就能完全撤走。巴尔中士摇了摇头。不如就在这座山上安置一名哨兵,再派一个人在村子里等信号。这样一来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绝对保险。

弓箭手维宁和布欧对分派给他们的任务不太满意。但巴尔解释,之所以选他们就是因为他看他们不顺眼,存心想让他们到山坡上傻坐着,没法在村里放松休息。于是他们认命地站岗放哨去了。巴尔则坐回旅馆门口,查看村民会议的进展。他们当然还是在绕着圈讨论同样的悲惨事实。巴尔打了个哈欠。他现在真的无事可做了。他的任务是在珊特因组织反抗军,给那些所谓好战的起义村民提供二十来把质量稍逊的白蜡木平板弓和少许的箭,授予他們射箭及打仗的技巧,激励他们求胜的士气,然后打道回府。现在第一阶段都还没完成,他怀疑已经落后于预定进度了。

早晨变成午后,暖和的太阳和不算难喝的苹果酒加在一起,令他昏昏欲睡。他正要把脸埋到臂弯里做美梦时,却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于是抬起了头。

“布欧?”他嘟囔着,“我不是叫你——”

“他们来了。”布欧打断了他,“四十个人,刚出现在大路上。”

巴尔花了一秒左右才听懂布欧的话。“好,”他说,“没事。给维宁打信号让他回来,我去集合其他人,我们立刻动身。”

维宁赶到时风尘仆仆,喘着粗气。巴尔朝远处的山坡望了望,下令撤离。这时,他意识到对面开会的村民不知何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他。

“他们是不是来了?”有人问。

巴尔不太自在地回答,“没错。”

“而你们要走了。”

巴尔皱起眉。“是的,我们要走了。”

先前那个发言理智的人猛地站起来,走到巴尔面前挡住去路。他的表情混合了生气和害怕,“你们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他说,“他们会把我们杀光的,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巴尔想了想。“抱歉,”他说,“现在说这个太晚了。你们四小时前就该听我的话,而不是坐在那里吵架。”

四五个村民簇拥过来。“你们不能扔下我们,”其中一人抗议道,“出这种事情都是你们害的,得救救我们啊。”

“算了,”另一个人说,“就算他们留下来打败了那些人又能如何?他们走了之后,明天又会有一波人顺着大路过来,我们还不是会被杀光。要我说,趁现在还有时间,我们赶紧进山。”

“他们不是有船吗?”有人插嘴,“干脆去思科纳算了。喂,那边的,你们的船能装下我们吗?”

巴尔扬起手示意众人安静,但毫无用处,于是他扇了离他最近的人一巴掌。那人失去平衡,坐倒在地。这让所有人闭嘴了。

“都听着,”他说,“谁也不能上船。你们要做什么跟我没关系。爱打就打,不打就投降,或者逃跑。我们要走了,你们想怎样都行。”他突然想起这次任务是有外交性质的,在最后加了一句:“祝好运,”

四下安静了一会儿,随后,最先开口的那人把双手抱在胸前,“我们要打,告诉我们该怎么做吧。”

“别碍我的事,”巴尔回答,“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出于某种原因,这句话起到了和期望相反的效果。村民们围住了他,一边愤怒地叫骂,一边挥舞胳膊。现在可好了,他脑子深处一个微小的声音说,第一阶段完成了,第二阶段是什么来着?“好好好,”他听到自己说,“我们留下,你们散开点,免得我手下的人和你们动手。”情绪高昂的村民们退后了些,死死盯着他,眼巴巴等着下一句话。一打弓箭手加上一群傻子,要对阵四十名斧枪兵,后果简直不敢想。

“好。”他又重复了一遍,“第一件事,武器。哪些人有武器?”他等待着,没有人动。“行吧。那先去找些尖锐的、趁手的东西来。动作快点,给你们两分钟,快去。”

这句话至少让人群散开了。巴尔回到自己的士兵面前。“听我说,”他说,“这群人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们还是得靠自己。赢面不大,但我们占据地理优势,还能打他们一个猝不及防。维宁,你记得之前放哨的位置吗?带五个人跟你一起去,等我的信号放箭。布欧,带人跟着他走,到路边的林子里。每个人只能放三四次箭,不可能更多了。这是你们全身而退的唯一机会,所以看在老天的份上,一定要打起精神。前三轮射箭必须要放倒他们至少一半的人,以你们的能力来说不难。好了,去吧。”

他们沉默地散开了,留他一个人站在村子中央。真他妈棒,他恼怒地自言自语,现在真的要开打了。之前不该想那些不吉利的东西的。不过打就打吧,反正我们占了地利。

他审视了一下村里提供的兵力。二十六个村民,七把伐木斧,一把真材实料的沙斯特军用斧枪,十二把干草叉——对于偷人家一打洋葱塞进衣服里,然后拼命奔逃的十三岁小孩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干草叉更可怕的武器了——六把十字镐,还有一把铁锹。这些破烂加在一起,简直是给敌人送上一场屠杀。不过,先看看有没有希望吧。“拿斧子的,拿斧枪的,还有你,那个拿叉子的大块头,你们知道哨兵在哪儿吧?从那里往坡下再走几百码,有一大片岩石。你们赶快过去躲起来,别被路上的人看见。能做到吗?”

拿斧子的点点头,“没问题。”

“很好,”巴尔说,“既然如此,就由你带头。听好了,等我的信号,以最快的速度下山,从背后包抄敌军。信号就是这把号角三声短鸣。”他说着,拍了拍别在腰间的铜号,“打起精神来,切记,没听到信号不要轻举妄动,照我说的做就不会有事。”

突击队(这就是我的精兵,哦,老天爷啊)轻快地出发了,剩下巴尔和十八个农民。其中有三个是不超过十七岁的男孩,还有四个是头发灰白或根本没有头发的老人(但感觉他们可能是这堆人中战力最强的)。其余人的年龄难以判断,这是只有农夫才能达到的境界。对他们来说,一旦童年和求偶期结束,之后的生命就只剩下工作和死亡。他们吃苦耐劳、身强体壮、意志坚定,但根本无法与训练有素、顶盔贯甲的斧枪兵匹敌。噢,好吧。他们只是装饰而已,唯一的作用,就是把斧枪兵吸引到十几个思科纳弓箭手的射程内,也就是七十五码或者更近一些。运气好的话,战斗开始时刚刚煮沸的热汤,在他们凯旋归来时还能是温热的。

没时间设置路障,这意味着中军毫无掩护,敌人可以数清他们的人数。如果对方够聪明,还会注意到这队人中没有弓箭手。他一边布好阵线,推搡着吓坏了的农夫,让他们尽量组成阵型,一边努力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没规划出什么名堂,只能径直沿路回村,或者往山谷逃,祈求敌人不会追击。那些该死的吝啬鬼,这次任务应该派一个军官的,而不是中士。

斧枪兵很快就出现了。起初只是远处的斑点,接着变成一个个人影,到最后每个人的面容都清晰可辨。在他身边,村民们一动不动,盯着迎面而来的敌人,仿佛在看一群从海里走上沙滩的怪物。但在巴尔眼里,斧枪兵没什么特别的。在军队里待久了,就会觉得所有的士兵都是一样的,行为举止也没区别。这么近的距离,犯下把敌人当成人类的错误是情有可原的,但依然很愚蠢。当一个人披上用钢铁、皮革或厚棉垫制成的第二層皮肤,他就不再是人了。人类的特质、寻常的规则也不再适用于他。巴尔调整了弓的弦高,检查了弓弦位置,从腰带上的箭袋里取出一支箭,小心架在箭台另一侧的搭箭点上。他在弓上加了几磅的力气,检查了一下双脚站位,然后扫视敌人寻找目标。最前排正中有一个高个子,比两边的人都高出一个头,显然是今天第一箭的最佳人选。巴尔眯起眼睛,试图估算距离。他一向不擅长这个。唯一能让他有点把握的测距办法就是反复估算:在树林和田野找个合适的靶点,后退五十或一百步,想想在这个距离上的人脑袋和身体会有多大,然后反复试射,摸索着调整仰角和风力偏差(预留误差量),直到四箭中能有三箭中靶为止。拿不准的时候就射高一点,这样就算没有命中目标,仍然有机会射中目标后面的人。他平常就靠教授这些基础知识为生,应该不会有问题。

高个子离他大约九十码的时候,巴尔以四十五度角抬起弓,左手前推,右手后拉,直到右手食指尖擦到嘴角。他略微调整了开弓的高度,目光顺着箭杆越过破甲箭头,瞄准目标,再将箭头抬高一寸,左手又向前推了一点,直到他感到肩胛骨夹紧了脊梁处的皮肤。随着手指自然放松,箭疾飞而出,弓弦则猛地弹在左手护腕上。他保持姿势静立了半秒钟,然后一边伸手去拿下一支箭,一边去看自己的成果。

高个子男人还在,但他后面那排出现了一些骚动,因为大家不得不绕开一具倒下的尸体。射成这样就不错了,就像工程师们常说的那样:做政府的活儿,差不多就行啦。在向树林里的弓箭手发出信号之前,他还有时间再放一箭——

伴随着飞溅的泥水和滚动的石块,他的突击队、他的奇兵从山坡上冲了下来。早得过头了。他们脚下不稳,打着滑冲过最后几点码的距离,想减慢速度,却让步伐更加不稳了。斧枪兵及时看到了他们,立刻全体停步,重整阵型,侧翼和后方做好了承受冲击的准备。巨大的冲力破坏了斧枪兵的阵线,村民们散落进敌方队伍,导致树林里的弓箭手不敢放箭,免得误伤村民。巴尔瞠目结舌,他发誓自己绝对想不到会搞成这样。他还特意叮嘱过呢。他怔了好一会儿,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但斧枪兵没给他太多发愣的时间,很快就占了上风。村民们不过是拿起武器的普通人,战斗时只顾自己;斧枪兵却是以士兵的方式在战斗,他们攻击的是面向自己右侧战友的对手,全心信任左侧的战友会掩护好自己,以此让手中的斧枪发挥最大的优势。对于业余战士来说,最恐慌的莫过于眼看着对手冲了过来,却无视了你;而原本以为会刺向战友的斧枪,却在最后一秒落在了你身上。在这样的战斗中,大多数人根本撑不到第二次恐慌。

汤还是热的,巴尔心想,撤退的话,现在就是好时机。用农夫吸引火力是完全没问题的做法,敌人甚至意识不到树林里还埋伏着十几个人。他们可以一动不动地安静等待,谨慎地撤离,回到船上,然后安全返回。但他没这么做,而是拉弓射出另一支箭,这一次把瞄准高度降低了四分之一寸。运气不错。他扯过腰带上的军号吹了一声,给树林里的弓箭手的下令。

结果证明他们是因祸得福。村民们不合时宜的进攻让敌人停在了离弓箭手七十五码左右的位置,距离非常合适。弓箭手有足够时间瞄准目标,连射三轮。第一轮齐射让斧枪兵措手不及,更幸运的是,倒下的八个人中有一个是指挥官。其他士兵正准备散开找掩护,第二轮齐射降临了——这次有七人倒下,阵亡人数达到了十七人,四十人中只有二十三个幸存下来。沙斯特的军事数学系学者很可能会使用公式,规定死亡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幸存者就该放弃战斗逃之夭夭。根据巴尔的经验,这个比例大概在三分之一左右,意味着这群人马上就要溃散了。但事实正好相反,他们发动了冲锋。

该死,巴尔想。没办法进行第三轮齐射了。如果射得过高,就有可能伤到自己人。在巴尔看来,这风险不值得。他只来得及快速放了一箭(完全没射中,往左偏得太远了),斧枪手就冲到了阵线跟前。村民和弓箭手四散奔逃,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但也没站太久。

斧枪兵烧毁了村庄,将所有男性幸存者集中起来,然后把巴尔从泥里捞了出来——巴尔已经快断气了,腹部有两处刺伤,头骨破裂——砍下他的头插在一根柱子上,把躯干扔进了井里。这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己方总共阵亡二十一人,思科纳弓箭手却只死了一个。巴尔手下的士兵全都撤回了船上,在斧枪兵追上之前就远走高飞了。

珊特因战役的重要之处,不仅在于它是正式开战后第一场真正的军事冲突,还在于它是回赎派的第一次大胜。思科纳弓箭手并非不可战胜,只要严格运用传统斧枪兵战术,就一定能够打赢——这是回赎派长期以来坚持的观点。这场战役发生的时间巧妙极了,恰好碰上基金会五个关键职位的选举。这下所有的职位都落入了回赎派的手中。三个小组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平衡被打破了,其影响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导致回赎派在筹款与编制委员会中也得到了一个额外席位,严重影响了参议会上的投票模式。为了扳回一场本来会落败的研究资金投票,回赎派领导人巧妙地操纵议程,把投票时间安排在另一项动议之后。这项动议是:带回思科纳弓箭手的头颅,挂在城堡的主瞭望塔上示众。最终,回赎派以出人意料的优势两次赢得票选,莫罕·巴尔中士的头则被挂在了塔楼上,空洞的眼睛望着海峡对面的故乡。头颅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由于军事地理学院院长的窗户正对塔楼,发起投诉才被移走。

至于幸存下来的村民,他们在露天栅栏里被关押了两个星期,期间有四个人死于伤势恶化或发烧,剩下的被押回了家,重获自由。同时,基金会在他们的债务之外添加了大笔损失赔偿。没有记录表明沙斯特的六分者们在这之后发起过叛乱。

在思科纳,由于计算得失的基准有些不同,珊特因事件被公认为一次相当成功的行动。普遍看法是,伤亡人数本身就够有说服力了——敌方有二十多个斧枪兵阵亡,思科纳只损失了一个弓箭手,资本回报率颇为可观。更不用说农夫们蹩脚的进攻扰乱了战局,这更说明弓箭手的表现显然远胜斧枪兵。

“有一点不容争辩。”高戈斯在战争委员会上说,“我们失利是因为弓箭手缺乏后援,这个问题是不会消失的。敌人一定会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能指望他们下次也这样莽撞地对弓箭手发动冲锋。”

“那你有什么建议?”有人问。高戈斯喝了一口水,用麻布手帕擦了擦嘴。

“用雇佣军,”他说,“至少一百名重步兵。要职业士兵,能在战局不利的时候坚守阵线、保持冷静,而不是逃跑保命。如果当时珊特因的战场上有六个长枪兵,局势会完全不同。中军不会溃散,六分者农夫不会逃跑,斧枪兵最终会在箭雨中撤退,而沙斯特领土上一半的平民都会拿起武器加入我们。同样的道理,请你们想象一下,如果一场重大战役不是发生在沙斯特,而是在思科纳岛上,结果会怎么样?”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委员们等着尼莎发言。

“我明白你的意思,”在蜡板上做笔记的尼莎抬起头,“那我们一起分析一遍吧。从你说的最后一点开始:大规模的六分者起义。现实情况是,我们根本不可能给太多叛军提供武器和物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珊特因的策反行动才特意安排成那样。我没指望大规模的叛乱,只想制造一些让他们困扰和担忧的小暴动,不能更进一步了。任何规模稍大的事件都会让基金会认为自己的根基受到了威胁,到时候就再也没有和解的机会了。不止这样,支持一场大规模叛乱的成本十分高昂,会大量消耗我们的资源,损失比打败仗还大。所以,”她尖锐地说,“我们差点造成了一场灾难,但所幸躲过一劫。这里面的教训是,今后不能在沙斯特领土上惹是生非。你不能再像士兵一样思考问题了,高戈斯。我们不是士兵,而是银行家。我们关心的是利润、损失和投资回报率。从这个角度来看,战事没有升级是件好事。”

桌边的与会者全部低声表示赞同。高戈斯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开口。

“下一个问题,”尼莎轻快地接着说,“请雇佣兵恐怕不现实。不需要探讨可行性:如何招募信得过的士兵,怎样把他们运送到这里……这些细节都无关紧要。不能雇用雇佣兵的原因很简单:我们负担不起。这刚好也是今天的讨论主题,也就是预算问题。事实很简单,要是我们继续像赶集的农夫一样胡乱花钱,不削减手头项目的预算,几个月内就会破产。很明显,”她补充,“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那你说怎么办吧。”桌子末端的一个人说。

“我已经终止了下面这些项目。”尼莎说,“佛尔卡,我很抱歉,但你的粮库只能以后再说了。高戈斯,商路破袭船。勒欣,新手岬建的护墙计划。萨尼斯,我们得推迟偿还无担保债券,让我们祈祷这不会影响其余的债券吧。只要削减这些开支,把各自的浪费程度压到最低,就能至少撑到这个季度结束。很明显,在可预见的未来里,我们的股票都不会有收益,这意味着我们的许多债券将在外邦廉价出售。我别无选择,只能买入至少一部分,以免市场对我们失去信心。我可以利用延期付款选择权和名义股东把结算推迟到下个季度,但这意味着到时候需要再削减百分之十的开支,所以你们最好提前计划。”

“这太简单了。”高戈斯低声说,“本季度预算削减会让一些人死在战场上,他们的薪资节省下来,开支不就减下来了吗?只要我们的士兵遭遇一场大屠杀,就能扭亏为盈。”他身体前倾,手掌撑着桌面,“尼莎,难道你完全看不懂这场战争?还是说你故意无视现实,希望它会消失?请你从这些方面来考虑一下:每一次战败都会使我们更加虚弱。我们越弱,商业活动就越困难,而这意味着收入减少,需要进一步削减开支,导致我们变得更弱。我们不能按照账本上最合算的方式来打仗,尼莎,这规则在战场上行不通。”

“胡说,”尼莎回答,“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同形式的战争,我们在与世界上所有大型银行交战。眼下这场战争只不过碰巧是立体的,而非平面的账本。”

率先从岛国来到沙斯特的船是一艘叫报复号的私掠船,这多少有些讽刺。几天后,又有五艘船抵达码头。它们分别是蝴蝶号、真实美德号、梅里兹机会号、回报号和平等号。船员由下层岛民和外邦杂工组成,靠岸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传说中的海盗的饥渴,前往通常安静又昏暗的沙斯特碼头酒馆。

唯一的例外是回报号上的候补军官。他从码头上了山,一直走到中门,左转之后爬上一百一十五级的隐修院台阶,停下来询问应用哲学院怎么走。他穿着脏兮兮的、不知转手多少次的硬皮甲,一头整洁的白色短发,操着有教养的佩里美狄亚口音,刚刚走完沙斯特最陡的阶梯却完全没有气喘吁吁。这怪异的搭配让给他指路的研究员大为困惑,但她不想和对方扯上关系,所以没有发表任何评论。陌生人礼貌地向她道谢,然后轻快地走开了,留下研究员一个人暗自猜测。

在院系大门口,这个佩里美狄亚人又停了下来,向看门人询问在哪里可以找到卡纳迪博士。

“看情况,”看门人回答。和大多数沙斯特的看门人一样,他是个退伍中士,一眼就能认出谁是海盗。那把靠在门房角落里的斧枪也绝对不仅仅是一件纪念品。“你先告诉我你找他有什么事,再说其他的。”

佩里美狄亚人微微一笑。“没问题,”他说,“我是他的堂弟。当然了,”看门人没来得及插嘴,他就接着说了下去,“口说无凭,所以这样吧。我待在这儿,你守着我,派个跑腿的孩子去找那位好心的博士,看能不能抽出一分钟来见见奥利布拉斯·莫罗辛。”

跑腿的小子跑出了学院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几分钟后他就回来了,跟在卡纳迪博士后面。

“奥利布拉斯,”他靠在门口的柱子上气喘吁吁,“真的是你吗,怎么穿成这样?”

“你好,忒乌达斯,”那人说,“你发福了吧?不过,距离我上次见你已经过了三十年了。”

“我——”卡纳迪停了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你还活着。”他说。

“明显啊。看来你也一样。我以前总说,只要活得足够久,总有一天能找到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果然应验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忒乌达斯,”他皱起眉头,“要么请我进去,要么在你的看门人瞪死我之前叫我走开。”

"我——哦,请进,跟我来。”卡纳迪向看门人点点头,看门人点头回应,像一只被主人呵斥,不能咬客人的狗一样退回了屋里。“这边走,奥利布拉斯,这真是——唔,见到你真好。”

“真的吗?”奥利布拉斯耸耸肩,“看来你的爱好变了,我可不记得我们以前关系有多好。”

卡纳迪的嘴角微微抽动。“好吧,”他说,“主要我今天早上还坚定地相信,我在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这倒是。”奥利布拉斯回答,“真可惜,最后剩下的是我们俩。但总的来说是件好事。顺便问一下,你这奇怪的名字是怎么回事?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普普通通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猜这大概和魔法那档子事有关吧?”

“跟魔法没关系。”卡纳迪恼火地否认,然后又深吸一口气,调整语调,“我们学会有个惯例,一个人达到一定地位之后,就要继承一位先哲的名字。卡纳迪是佩里美狄亚的第二位教长,我一直很钦佩他,所以——”

“我懂了,”奥利布拉斯打断了他,“摆架子罢了,换句话说,就是装腔作势。好吧,你运气真不赖。这种事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很高兴知道你在一切失去意义之前,几乎爬到了那根杆子的顶端。”

卡纳迪停了下来,对他怒目而视,但这没有任何效果。“那你呢,奥利布拉斯?”他和蔼地问,“你过得还不错,对吧?”

奥利布拉斯哈哈大笑,摇了摇头。“显然不是。”他说,“我这人仅有的特长就是能优雅地倚靠在困境之上,不显狼狈。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拥有自己的运煤小船,但它散架了,毫无良心地寿终正寝,害得我成了现在这副德行,一把年纪了还在岛民的私掠船上当兵头子。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从来没有任何天赋可供挥霍,也没有做过任何无法实现的承诺。”

卡纳迪推开自己住处的门,走了进去。“好吧,”他说,“你过得似乎挺惬意的,身子也健壮得令人作呕。”

“噢,确实,”奥利布拉斯说,“这是为了生计奔波的好处之一。大量的劳动,勉强果腹的食物,再加上海上要多少有多少的新鲜空气。”他环顾四周,选了一把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你这儿有什么喝的吗?”

“葡萄酒或者苹果酒。”卡纳迪说。

“哦,我要葡萄酒,如果你有的话,再加一点蜂蜜和肉桂。上个月我们搞到一桶加雷克产的烈酒,到现在才只喝掉了半桶。那玩意喝了之后会让你的牙齿疼上好几天。”

卡纳迪叹了口气,磨碎最后半寸的肉桂。“这么说,你现在就做这个?四处‘搞到’东西?”

“干嘛这么别扭,”奥利布拉斯说,“你可以说那个海字开头的词,我不介意。”

“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海盗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职业。取决于你抢劫的对象。”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任何来不及逃跑的人都会被我们抢。”他伤感地回答,“还记得我们以前玩的海盗游戏吗,忒乌达斯?我好像记得你一直坚持要当船长,让我当那个倒霉的商人。当然,小时候你的个子比我大,左勾拳很厉害。”

卡纳迪的脸抽搐了一下。“对,”他说,“可惜你小时候从没表现出任何思辨哲学方面的天赋,否则对我们两兄弟来说都是讽刺了。不过,你那时确实是个书呆子。你喜欢的是诗歌,对吧?还是韵文故事?”

奥利布拉斯笑了。“在公海上冒险逞英雄的故事,”他说,“和制革业没有任何关系。我比较倒霉,现在只能穿这身臭烘烘的皮甲。我猜,父亲看到我现在这样会很骄傲的。”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小口喝着葡萄酒。“对了,”他说,“制革厂后来怎么样了?我和家里消息不通。”

“帕拉斯堂兄从你父亲那里接手了制革厂,”卡纳迪严肃地说,"他死之后——”

“帕拉斯死了?”奥利布拉斯皱起眉头。“好吧,死是肯定死了,但我本以为他是在城市陷落时死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没那么难过。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哦,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卡纳迪说,“制革用的一种药物损害了他的身体,最终把他给毒死了。"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他和我很像,”他说,“从来不想和制革生意扯上关系。他应该和我一樣离开家的。和我们俩一样,”他补充道,“别忘记这点,忒乌达斯。你没有逃去做海盗,而是成了个受尊重的体面人。除了可怜的帕拉斯,我们谁也没有留下来。抱歉打断你了,你刚才想说什么?”

“他死之后,”卡纳迪继续说,“他的女儿接管了制革厂。你不知道帕拉斯有个女儿吧?”

奥利布拉斯放下杯子。“其实我知道,”他说,“记得叫艾斯贝莉。但我从没见过她。她应该也在城破的时候——”

“据我所知,确实是的。”卡纳迪说,“我之前说了,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我们家唯一活下来的人。我以为你是在别处出事死掉的,毕竟很久没听到你的消息了。”

“没必要和家里保持联系。”奥利布拉斯嘟囔,“实际上,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算得上是打拼出成果了。当时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变好,我还有了个妻子。事实上,”他补充,“我那时有两个妻子,但娶第二个纯粹是为了在莫阿做生意的时候方便些。在莫阿,人人都有两个妻子,他们的社会就是那样的。她是几年前去世的。我在佩里美狄亚还有一个真正的妻子,和一个儿子。”

卡纳迪抬起头来。“你有个儿子?”他说,“祝贺你啊。”

“啊,”奥利布拉斯看了他一眼,“别忙着祝贺。实际上,我这次来就是想让你帮我这个忙。”

“帮忙?”卡纳迪皱起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也许可以帮我看看,我的儿子是否还活着。”他站起身来,给自己添了些酒。“没有肉桂了吗?算了,没关系。我一会儿从船上给你拿一点,那里有五箱肉桂。言归正传,我确实有个儿子,尽管我没有担起父亲的责任。我离开了他们母子俩,坐白玫瑰号去做生意,却失去了那艘船——已经是第四艘,还是第五艘了?不管怎样,船沉了之后,我一直没机会回家。后来我听说梅希莉和别人在一起了,也算她走运。还有忒乌达斯——我给我儿子取了你的名字,我跟你说过吗?——那时他多大来着,应该只有四岁。不跟着我,他们日子会过得更好。总之,我之前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在破城时和其他人一样遭遇了不幸,因此强迫自己接受了现实。”

奥利布拉斯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坐着,摇晃着杯里的残酒。卡纳迪等着他重新开口。

“然后,”他继续说,“由于沙斯特和思科纳之间的战事,我接到了这份活儿。我参加了岛上的集会,之后在一家葡萄酒铺子里听到不少佩里美狄亚口音的人在说话,就进去看了看。我不知道沙斯特这边有多少城里人,但在岛上数量不少,平时都喜欢待在一起——总之,只要你听到城里口音,肯定会过去自我介绍,因为他们说不定有你关心的人的消息。我和一个有共同朋友的人聊了起来。闲聊了半个小时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口中走运的城里人当中,那个沙斯特的卡纳迪博士,实际上就是我顶着愚蠢化名的堂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当然觉得这消息有点意思,于是听他说话时更上心了些。幸好如此,因为接下来就更有意思了。是这样的,他谈到你,就自然提到了你最开始到岛上工作时的雇主——另一个城里人艾希莉·佐希思。一说到她,就得讲讲洛雷登家族。这时,那个人问了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我告诉了他。他想了想,又说,‘你说你有一个表兄弟,叫忒乌达斯·莫罗辛?’我说没错。他说,‘真奇怪,我最近听过这个名字,但那人不是我们这个年纪,而是个小孩,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我差点当场失去理智,强作冷静问他:‘那么梅希莉·莫罗辛呢?’但他没听说过这个人,只知道男孩。长话短说,我问了他一些细节,他告诉我男孩住在思科纳岛上,在洛雷登家其中一个兄弟那里当学徒。就是躲在荒山野岭里制作家具之类的东西的那个疯子。他说在思科纳,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他是个生面孔,又是大老板的弟弟。”

“你是说巴达斯·洛雷登吧。”卡纳迪担心地小声说。

“就是他,”奥利布拉斯说,“他说巴达斯·洛雷登是在城市陷落时带着那个男孩离开的。我试图专心听下去,但是不怎么成功。当时不让自己从椅子上摔下来,就得耗费全部精力了。”

"巴达斯·洛雷登的学徒是你儿子?”卡纳迪打断了他。

“是的,也是你的表侄,还应该叫堂侄?鬼才知道。总而言之,我从那个傻瓜那里尽可能套了些信息,就到码头去找前往思科纳岛的船只,想搞到一个铺位。就在那时,我突然意识到一件可怕又讽刺的事:由于这场战争,还有岛民和沙斯特谈好的那桩大生意,我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前往思科纳的船只的。和你说吧,我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了,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振作起来,继续寻访。后来又听到传闻,说上校和他的学徒已经被洛雷登家族的人送走了,根本不在思科纳岛上。”

卡纳迪点点头。“这个传闻应该是真的。”他说,“我这么肯定,是因为巴达斯·洛雷登实际上是我的一个朋友亚历克修斯教长的朋友。他们应该在这场战争中重逢了。”

“我听说的也是这样,”奥利布拉斯说,“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消息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身边是否带着一个男孩。而且,我刚才说了,我压根去不了思科纳,所以决定退而求其次,来了这里。现在我就想问你,你知道巴达斯·洛雷登去哪里了吗?如果不知道,那你会的那种魔法有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比如找人之类的?传言似乎都说它很有用。”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倾身过来,“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世上没有魔法,只有应用哲学。所以我希望你应用你的哲学去找到我的儿子、你的堂侄。帮助家人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吧,毕竟你已经为陌生人做过这类事了。”

“你怎么——”卡纳迪刚要开口,就靠回了椅背上,觉得浑身不舒服,“该死,堂弟,”他说,“你该不会也是吧?”

奥利布拉斯笑了。“我想应该是家族遗传吧。”他摇了摇头,“我有一点微弱的能力,仅此而已。我曾经以为自己只是偶尔好运,但其实我还是霉运多一些,而且来得相当稳定。我基本可以肯定,只要我的人生到达一个十字路口、未来可以向好坏两个方向发展时,事情肯定会变坏。有些时候,我可以看见那个路口,或者叫转折点也行。就像做梦一样。如果我极其小心,动作迅速,就能抓住我的运气,把它扳到我面前,像弯折烧红的钢铁。当然,如果搞砸了,它就会直接折断。每次我想把未来掰到对我有利的方向,都会出问题,让一切变得更糟。这种梦境极少出现,而且似乎没有规律可循。有时看到的是大事,比如一场恶劣的海上风暴、一次海盗袭击,但也可能看到一些细枝末节,比如弄丢一个船锚。我从来没细想过这件事,直到有一天,我和白玫瑰号上的厨师聊起来。他是城里人——他的经历很有意思,有时间我跟你说——在学院里上了两年学,但后来惹上麻烦,辍学了。他给我讲的只是一些元理的基本规律,其他知识都是我自己摸索的。不过,他教会了我如何偷听那些时不时出现在睡梦中的声音。”

卡纳迪眨了眨眼。“你能在梦中听到声音?”

“哦,是啊,”奥利布拉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感觉就像待在一座墙壁很薄的房子里,可以听到隔壁房间的交谈,但是如果注意力不够集中,就听不清具体内容。据我所知,我听到的就是那些真正会魔法的人的声音。这大概算偷听吧,但我不是有意的,而且这样的事只是偶尔发生。所以我才知道,沙斯特人在利用你对付思科纳的法师——尼莎、亚历克修斯和那个姓奥泽尔的女孩……”

“你到底在说什么?”卡纳迪问,“我没——”

“噢,当然了,”奥利布拉斯笑了,“这些事你基本上一无所知。我猜,你有時候跟人说着话,突然就会打瞌睡,过一会儿才会醒来,并且觉得有些头痛。告诉你吧,你脑子里在进行一场战争,我只见识到一些破碎的片段,但也颇为惊人,都是真刀真枪的交战。有弓箭手、斧枪兵、船只、攻城机械,有时还有骑兵,这一点有些奇怪,因为双方阵营都没有骑兵。也许这是个——怎么说来着,隐喻?”

“哦,看在老天的份上,”卡纳迪不耐烦地说,“照你这么说,人人都能窥探我的脑子,我自己却不行?”

——然后他向前跌进了泥里。恶心黏稠的污泥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腐叶。他感到双腿陷了进去,一直没到膝盖,没法拔腿脱困,但还是徒劳地尝试着,结果把一只脚从靴子里抽了出来。泥浆包裹在赤脚上,触感令人反胃。

“坚持住,”他身后有人说(陷得太深了,转不了身),“别乱动,不然会陷得更深。”

有人抓住他的胳膊向上提,这人十分强壮,力气比他大得多。他动了动另一只脚,不想把另一只靴子也丢了。

“这就好啦。”那个声音说。他能转过头了。眼前是一个年轻人,不超过十八岁,但长得高大极了,肩膀很宽,有着一张看起来有点傻气的宽脸,发际线已经开始后退,稀疏的头发是浅金色的,鼻子又小又扁,眼睛是浅蓝色的。“你真该好好看路。”他说,“来吧,我们该离开这儿了。”

卡纳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但发不出声音。大个子脚步笨拙地穿过灌木丛——他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四周荆棘丛生,地面泥泞潮湿。他不得不赶紧跟上,踩着大个子的脚印在灌木中穿行。

“我感觉不妙。”大个子说。片刻之后,几个人从荆棘和藤蔓丛中挣扎着钻了出来,跌跌撞撞地摔倒在泥浆里,外套和裤子都被荆棘扯破了。要不是考虑到这些人显然是想跨越万难杀掉他和大个子,这个场景其实相当好笑。而且,不同于赤手空拳的他们二人,来者身上都穿着盔甲,还带着武器。

“该死。”大个子说着,低头避开一把挥舞过来的斧枪。他直起身子,夺过斧枪,用枪柄猛击那人的脸部。另一个袭击者靴子里灌满了泥巴,踉踉跄跄地朝他冲来。他拿着一把巨大的战斧,但挥出去时被一丛荆棘钩住了。不等他扯出战斧,大个子就用刚刚得到的斧枪刺进他的肚子。他摇晃了一下,松开战斧,挥动着双臂,然后向后倒去。他和刚才的卡纳迪一样陷进了泥里,只能无助地躺在湿滑的泥泞上,等待死亡。这时,失去斧枪的人已经掏出了钩镰。“快走,”大个子一手抓住卡纳迪的手腕,一手举起斧枪,以套接处抵挡钩镰,“该死,要不是看在你是我——”

——卡纳迪从椅子上跳起来,太阳穴砰砰作响。

“哎呀,”奥利布拉斯说,“这可太有意思了。当然了,也很叫人高兴,因为他明显是一个勇敢又善良的小伙子,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不过我当然更希望他压根没被卷进这种事。下次你能不能找个更早的时间点?比如往前六年行吗?”

卡纳迪盯着他。阳光从奥利布拉斯身后的窗户照进来,刺痛了他的双眼,但他没有理会。“你知道他是谁?”他问。

“噢,没错。”奥利布拉斯回答,“不知怎么的,我立刻就认出他来了。那是我儿子。”

十八

“我会小心的,我保证。”挥手告别时,他是这么说的。但现在想来,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说过“注意安全”或者“照顾好自己,舅舅”,也没人说过“早点回家呀,爸爸”之类的话。小尼莎向他挥过手,或者说至少伸手上下摆动了一下,但卢哈仅仅是站在原地,就像在观看广场上的无聊庆典一样。赫丽斯只是浅浅微笑着。至于他的外甥女——她到底来参加送别了吗?他不记得了。这样不对,这让他十分难过。

“就是那里了,”中士指了指,“当然,那是他们六个小时之前的位置,现在就是另一回事了。”

巴达斯当时也不在场,但他本就没指望他来。想到巴达斯正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住在银行总部,他就恼火极了。每次他向尼莎提出去拜访一下弟弟,她都只会瞪他一眼,然后转移话题。现在他带着银行的军队,马上就要和兵力六倍于自己的大军开战,他的家人却好像完全没意识到他很可能没机会回家了。告别的情景简直就像赫丽斯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头也不抬地说“祝你工作愉快”,而孩子们自顾自地准备出门上课。对高戈斯来说,最高贵的行为莫过于为家庭和亲人战死,他们如此无动于衷多少有些动摇他的想法。

“会找到他们的。”他冷静地回答,“你别担心这个,藏好我们自己更重要,你懂吗?”

中士耸耸肩。“不太懂,”他说,“我想不出怎么才能既和他们交战,又不暴露我们。”

“啊,”高戈斯微笑着说,“这话挺有意思。”

军事后勤学院下级院长、院系军团前锋副指挥官波尔·阿芬姆很清楚恐惧的意义,但那是因为他在字典中查过这个词。他的父亲卢哈·阿芬姆在他六岁时死于弗勒维三角洲的海岛战役。他的祖父是七十年前在嘉恩高山堡垒战中第一个牺牲的人。对于阿芬姆家族来说,战死沙场早已成了传统的一部分,以至于波尔无法想象以其他方式死去。如果非要说他害怕什么的话,那就是外面战斗正酣的时候被医生围绕着,躺在床上等着咽气。

不过,眼前的风景仍然让他略感不安。这不是恐惧,因为他知道恐惧是一种毫无用处的负面情绪。这种不安则是发现了潜在的威胁,本能变得更加敏锐、思维也更加迅捷的体现。当潜意识察觉到危险的时候,这是一种颇有用处的正常反应。

他叫停队伍。等士兵们放下斧枪和行囊后,他独自来到断崖边缘。乍一看,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如果他领着部队沿山脊绕路,他们的方位就会暴露,也就不可能使用偷袭战术了。而到目前为止,他还没看到任何探子或者尖兵,说明敌方不知道他们的位置。但如果继续沿着这条路穿过乱石嶙峋的峡谷,就很有可能走进教科书式的包围圈,遭到反抗军的弓箭手居高临下的攻击。权衡之后,他认为稍微暴露一下不会有大碍。就让反抗军知道他们来了吧——毕竟有人数优势,能够借此令敌军感到恐惧和绝望。就让他们瞧瞧他的军队有多强大吧。

他放下自己的包裹,坐在上面,解开正面的包襟拿出水壶。水壶已经空了三分之一。这不要紧,但也提醒他不能疏忽,之后可能会出现水源短缺问题。他从口袋里摸出地图仔细研究起来。蓝色波浪线标示出了一条水路,画在山谷边缘的山脊上,但没有标明是小溪还是大河。他收起地图,抬头望天,天空依旧湛藍无云。对于全速行军的队伍来说,现在的气温略高了点,但这不一定是坏事。让你的军队在打仗前先行军一天,他曾祖父曾在《标准评述》里这么写道(这本书到现在都还是一年级战略课的必读书目),行军锻炼虚弱的体格,整顿缺乏纪律的军心。对于刚离开舒适军营的士兵来说,一次强行军比得上一整周的训练。

他叫来他的中士—— 一个优秀的士兵,在护旗队干了有二十年了。“我们沿着山脊走,”他说,“然后下到谷里,沿着那条平坦的路前进。之后我们会渡过一条河或者小溪,叫他们趁机把水壶灌满。”

大约一小时后,波尔·阿芬姆正思考着如果无法从河里取水该怎么办,敌军出现了。这一幕非常吓人:他们从山谷最陡峭的北侧爬上了山脊,慢吞吞地在他面前排成散漫的两排。对方不超过五十人,全是弓箭手,其中只有不到十二个戴头盔、穿锁子甲。比起军队,他们看起来更像一群没规矩的孩子,站在村子的路边准备惹是生非。波尔·阿芬姆下令停止前进,静观其变。这明显是诱饵,引他们走进某个陷阱。他不禁疑惑,对方难道真的觉得正经军人会上这种当?另外,陷阱在哪儿呢?难道大部队在山坡下面,等他们进攻挡路的弓箭手时上来围剿?肯定不可能,在陡峭的上坡路上冲锋与自杀无异。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不可能藏在其他地方。如果这就是反抗军的所谓埋伏,那他可要好好玩一把了。

就在他站在原地深思熟虑的时候,弓箭手们取下了背在肩上的弓,以悠闲得有些侮辱人的动作搭箭上弦,仔细瞄准,然后放箭。队伍第一排有七个士兵倒了下去,第二排也倒下了两个。弓箭手们再次搭箭,精心瞄准,射出第二轮。阿芬姆可以看见射中目标的在互相祝贺,射偏了的在表达惋惜。

不论战局怎么变化,在任何情况下,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都没有动怒的理由。波尔·阿芬姆的祖父写道。这是一篇每个沙斯特男孩从小熟记于心的文章。他用手掌揉了揉脸,心下承认,自孩提时期到现在,他第一次像现在这样举棋不定。这肯定是个陷阱,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陷阱是怎么构成的。明明不可能有陷阱啊。这真是……

一支箭射中了他左后方的士兵,从右上臂的骨头和肌肉之间穿了过去。阿芬姆看见他皱起了脸,但是一声不吭,纹丝不动。作为一个优秀的士兵,他知道不能在敌人面前乱了阵型。阿芬姆感到骄傲,但也觉得荒唐——到底为什么要站着不动,像集市上的稻草靶子一样看着敌人称赞或嘲笑彼此的箭术、互相指点站位和动作呢?实在可笑……

“中士,”他说,“带前三排的人去把这些无赖解决了。”

这是一次出色的冲锋。士兵们步调完全一致,平举的斧枪尖端形成了一条精确的直线。弓箭手们胡乱放了几箭,便散开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两个士兵倒下了,再也没爬起来。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伤亡是不可避免的。)零零散散地顺着山脊两侧爬了下去,瞬间逃远了。自然,中士没有率人追击,而是下令全体停步掉头,带着分遣队重新加入了大部队。

“干得好,中士,”阿芬姆说,“尽快让人替伤者处理伤口,我们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半个小时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一次。

这次,反抗军弓箭手只来得及放出一轮箭,就被冲锋的士兵驱散了。但是有四个斧枪手中箭倒地,其中三个当场毙命,还有一个被射中了膝盖,动弹不得。波尔·阿芬姆低声咒骂了一句,开始想象如果俘获了敌军,他会怎么教训这些懦夫。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轮攻击。紧接着又是一轮。四十分钟后,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这次,驱赶他们的分遣队刚一掉头,十几个弓箭手就重新从山脊上冒了出来,射倒了两个士兵。分遣队剩下的人转身重新向他们发起冲锋,中士正命令他们停止追击,一个弓箭手不知怎么出现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一箭射穿了他的腹股沟。在敌人发动下一轮攻击之前,他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接下来的攻击仅仅发生在十五分钟后。这次弓箭手甚至没有躲到山坡下面。他们一次次闪避、挑逗,让分遣队和大部队拉开距离。接着,就在斧枪兵们犹豫着要不要追击时,另一隊弓箭手突然从大部队后方冒了出来,在射杀了六个士兵后撤离了。

重要的是比例,波尔·阿芬姆对自己强调。现在的伤亡人数有些耻辱,但是相对于整支部队来说,比例不值一提。如果我们提高行军速度,就能快些抵达村庄。到时候他们要么正面交战,在我们手下一败涂地,要么就只能看着我们杀光村里的一切活物。等我屠完村,他们会后悔自己的挑衅的。

下午时分,他们终于抓住一个滑倒在地、没来得及爬起来逃跑的弓箭手。五分钟后,他骨头上剩下的肉就连喂狗都不够了。但阿芬姆注意到,前来袭扰的反抗军小队一直在壮大,一开始只有五十人左右,现在已经超过七十五人了。提高行军速度也成了不现实的事,每当他下令加速,反抗军就提高攻击的频率,使他们不得不再次慢下来。他本来满怀信心,预计部队在天黑前就能走下山脊,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夜色中继续前进。沿着陡峭的山脊顶端摸黑行军的感觉糟透了,但是他别无选择,因为弓箭手们无法在黑暗中放箭。如果不能在天亮前到达河边,缺水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他命令士兵们只能在指定的休息时间饮水,然后继续赶路。

黎明到来了,他们却仍然看不到山脊的尽头。而且,天色刚刚变亮,弓箭手们就再次出现了。他们仍然懒懒散散,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放箭时活像是在婚礼上射鹅。只要他派人去追,他们就立刻像被吓坏的孩子一样四散奔逃。根据最新一次计数,阵亡人数达到了八十二人,另外还有二十六个因重伤而无法行军,伤亡人员中包括三十一个中士。由于没人传递命令、规范纪律,军队变得越来越难以管理。

到快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前进了不到两里路。阿芬姆看见了山脊下一片突出的岩石地带,于是领着部队下到那里。只要所有人蹲伏在地,一动不动,就能勉强得到掩护。天气很热,但没人想脱下头盔或者胸甲。到了下午,最后的水也被喝光了。弓箭手又射杀了十六人,弄伤了二十一人,伤者大多是手臂和腿中箭,因为这些部位无法靠岩石掩护。士兵们挨挤在一起,不远处的半打弓箭手则用他们暴露在外的手臂或腿脚磨炼箭术,甚至赌起了谁会最先射中最小、最困难的目标。这情景让人心碎。两个斧枪兵最终情绪失控,跑出了掩护,挥着斧枪大喊大叫。第二个人跑出了十码远。

那天晚上,弓箭手们带来了提灯,但因为灯光不够亮,最终放弃了尝试。部队于是有机会继续前进。午夜刚过,脚下的路就变成了陡峭的下坡。黎明快到的时候,他们终于踏上了谷底的平地,来到河边。天亮时他们仍然在给水壶灌水,一直埋伏在岩石和树木后面的弓箭手在被赶走之前射杀了二十一个人。

不知为什么,波尔·阿芬姆本来认为只要一抵达平地,他的麻烦就会消失。当然了,事实并非如此。和先前唯一不同的是,弓箭手们不再毫无预兆地突然冒出来了,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在军队后面,就像乡村道路上跟随行人的野狗。他们和部队保持着至少九十码的距离,但人数已经接近两百了。到了中午,他们又杀掉了二十人,迫使部队只能以极慢的速度前进。经历了两个晚上的行军,在太阳底下蹲伏了半天后,士兵们已经筋疲力尽。所幸的是,由于配给严格,他们还有足够的水。但阿芬姆的原计划是一天抵达村庄,所以食物已经不够了。傍晚的时候,他的左小腿肚中了一箭。这支箭干净利落地射穿肌肉,没有刺破血管,他一开始还能用斧枪当拐杖一瘸一拐地前进,但到了午夜就不得不靠在别人肩膀上了。尽管如此,他仍然强迫自己继续行军,因为他知道破晓时分就能抵达村庄。

他们确实坚持到了村庄。找到它很容易,因为在黎明前最后一小时的黑暗里,有一团明亮的橙色火光给他们指引方向。到了黎明,火已经差不多熄灭了,同时箭雨再次飞来。等到阿芬姆终于在两个人的搀扶下,拖着伤腿踏上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村庄主路时,整座村庄已经被烧成平地,只剩灰烬和焦黑的木材。水井被堵上了,用的是第一天死去的斧枪兵的尸体。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因此,除了前往四里之外的下一座村庄之外别无他法。

“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高戈斯嘴里塞满奶酪,边嚼边说,“反正我可是累坏了,不战而胜真是个体力活。”

他身后的远方,一根烟柱徐徐升上无风的天空。高戈斯不太想看它。那是燃烧的兰拜村,而放火的命令是他下达的。一想到他派士兵烧毁了己方的村庄,他就怒火中烧。据他所知,这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唯一方法。至于尼莎发现之后会说什么,他想都不敢想。

“村子离河有多远?”中士问。高戈斯低头看了看摊在腿上的地图,扫去落在折痕里的面包渣。

“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大概四小时路程。”他回答,“可能有一小时左右的误差。平心而论,他们的毅力比我预想的要强多了。”

“因为训练得好。”中士说,“纪律严明。这就是正经士兵和土匪无赖之间的区别。”

“我觉得你是对的。”高戈斯说着,给自己又切了一片奶酪,“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死。”

刚离开第一座村庄,他们就看到了第二座村庄燃烧的浓烟。

“完蛋了,”掌旗中士停下脚步远眺,“接下来一路都会这样。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我们根本没希望。”

“那为什么不去跟他们打?”他左边的年轻士兵恼怒地低声说,“为什么不去干掉那些混蛋?再坏的结果也比现在好,不是吗?如果我们发动冲锋,所有人都——”

没人听他说话,他也没再说下去。过去的十八个小时里,缺水问题变得越来越难以忽视。在这之前,行军途中其他的麻烦还能分散他的注意力:饥饿、疲倦,还有弓箭手们无休无止的滋扰。现在他几乎没精力去想这些琐事了。这样很好,他尽力自我安抚,没有什么比口渴更能让人忘记忧虑了。他扭了一下肩膀,背囊的重量把鎖子甲的铁环压进鹿皮上衣,陷入皮肤。他的靴子后部摩擦着跟腱,脚后跟上起了水泡。他努力不去想水。

“还有一条路我们没试过。”后排有人低声说。

“嗯?是什么?”

“投降。”

有几个人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笑了起来。“他说得有道理,”年轻士兵说,“我们为什么不投降?”

“哦,下地狱去吧,”有人嘲笑,“我们不想听这种话。”

年轻士兵皱起眉头。“你什么毛病?”他说,“面对现实吧,我们不投降就会死。”

“中士,让他闭嘴。”有人叹了口气,“判他违反军法吧。”

掌旗中士摇摇头。“我们不会投降的。”他说,“我们人数比他们多五倍还是几倍来着,现在仍然有很大优势。再说也没机会投降。因为没法拉近距离和他们交战,行军速度也越来越慢。再过几个小时,那些混蛋不用动一根手指,就能看着我们纷纷倒地死掉。他们赢了,赢得不可思议。这会成为历史上最辉煌、最精彩的胜利。接下来的几千年,学校里都会讲授这一战。只可惜我们被分到了战败的一方。”

被两个士兵驾着艰难前行的波尔·阿芬姆想法也差不多。了不起的创新,他想,我还以为前人已经把所有可能的战术都尝试了一遍,不存在新的东西。这一战过后,他们得把图书馆里所有的教科书和专著都重写一遍——当然,除非我们打赢,就可以忘掉这件事,当它从未发生过,然后继续按照教学大纲里的正经方法打仗。他不停地闭上双眼,再睁开,想保持清醒。思考这一切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他此时被拖行着,不用努力迈步,渐渐感到自己置身事外,成了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这感觉就像回到了童年,被父亲背在肩上。因为年幼,他帮不了任何忙,也不足以惹什么麻烦。他不再感到饥饿或干渴,小腿仍然痛,但就连疼痛似乎也没关系了。最重要的是,他不再恐惧死亡。恐惧是愚蠢的,毫无意义。就像他小时候害怕参加儿童聚会。没事的,他母亲常说,你到了就喜欢了。

“他们又来了。”旁边有人干巴巴地说,大家都没什么反应。阿芬姆抬起头,看见不远处有一排弓箭手从容地向他们走来,就像一队出远门的商贩。他看见自己的士兵疲倦地收紧队形,就像衰老的僧侣在举行一场他们早已不再相信的仪式。他任由自己垂下了头。

大家已经在某个时刻丧失了求生欲,但他记不起那是什么时候了。绝望是逐渐降临的,温柔而和缓,是缓慢的察觉和最终的接受。由于已经不再在意,所以它来得格外容易。水、荫凉处、避难所、食物——给他们任何一项,他们都会停止前进,留在原地。他无法想象被拯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而且,干嘛费心期望那种事呢?很明显,这次行军永远都不会结束。这片遍布岩石的荒野会一直延伸下去,直至永恒。如果时间足够,一个人可能可以顺着梯子爬到月亮上,但没人能走到这片土地的边缘。

我们可以投降。

波尔·阿芬姆笑了起来。是啊,有什么不行呢?如果换一场战争,他也许早就投降了。等到下次,下一支军队被困在这场没有城市的围城战、没有墙壁的监狱之中时,投降是个不错选择。但我们还有上千人,他们只有几百。此刻绝不能投降,因为我们随时都可能抵达水源、荫凉处、避难所,或者找到食物。到时候会发生战斗,而只要能战斗,我们就会赢。否则,我们现在就可以投降,拒绝再走一步,这也很容易做到。

发生了什么事。

阿芬姆再次抬头,看见队伍前端的人正在加快脚步,没精打采的步伐加快了,开始奔跑。他试图看清这场骚动由何而起。肯定不是敌人,他们几个小时前就放弃追击了。而且,他可以看见两侧都有弓箭手接近队伍,开弓放箭,射倒成打的士兵,却没人理会。

“怎么回事?”他问。

“不知道,”有个士兵说,“嘿,”他叫道,“急着跑什么?”

“水。”有人喊着,“他妈的,前面有条河。”

一开始,高戈斯有些担忧。他认为打仗和现实生活一样,即使付出了所有努力、每一步都顺利完成,最后关头犯一个小错仍然会满盘皆输,将胜利變成惨败。挡住水源、缩短敌我距离,让斧枪兵可以发动攻击就是一个错误。由于双方兵力依然悬殊,他的士兵很可能在几分钟内被全歼。

看见敌人一窝蜂冲下陡峭的山谷,扔下背囊和武器扎进水里,他立刻就不担心了,稳步走进弓箭手的队列。趁他们喝水的时候,有条不紊地挨个射杀。

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好像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

他搭箭上弦,拉弓瞄准,左手前推,让弦上的重量自行离开手指。箭向上飞升,然后呼啸而下,射中目标。技术不错,已经连续七发击中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弦上就又搭了一支箭。远距离射箭一直是他的强项。

先前赶到水边的只是队伍前端的士兵,现在大部队跟了上来,像泥石流一样冲下山坡。争先恐后,让人想起羊群被赶进狭窄的小路,或者水从满溢的水桶里漫出来。他们彼此踩踏,互相推搡,摔倒在地,又拉着别人一起摔倒。他们屁股着地,从干燥的山坡上一路滑下,就像玩草垫滑坡的小孩子。除了前面有水,他们什么都忘了。高戈斯射中了一个人时,看到他在垂死之际仍然大口吞咽河水。

“可怕,”中士厌恶地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

“你马上就要同情他们了。”有人评论道,中士摇了摇头。

“不至于,”他边拉弓边说,“没人会为他们难过。”

他说的没错,高戈斯想。眼前的景象让人反感,那一片匆匆爬动、不似人类的生物——看起来更像蚂蚁或者马蜂,或者掀开石头之后暴露出来的一窝潮虫。他的唯一感受就是厌恶,迫切地想要踩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不再动弹,消灭这一幅让人难堪的画面。问题就在这儿,他想,我们要花多久才能做到?有足够的箭吗?我可不想明天再回来处理他们。

河面上已经有许多浮尸,就像暴雨之后被冲进水道的碎枝和枯叶,被树根或岩石拦住,最终形成堵塞溪流的水坝。“你觉得我们现在干掉了多少?”有人问,“三百人?”

“没那么多,”有人回答,“大概两百。”

“不止,至少两百五十。”

“停手。”高戈斯说。

他们遵从了命令,但似乎个个都觉得他疯了。他毫不在意。已经足够了,再杀下去只是浪费。

“你们俩,”他说,“去告诉他们扔下武器,双手抱头,这样就能活命。把他们的指挥军官给我找来。”

他们注意到射击停止了吗?看不出来。大多数跑到水边的人看起来都死了,但这不对,他们不可能射死这么多。他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人只是躺在河里漂浮着,肚子里灌满了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那些还在奋力爬下山壁的人似乎只剩下前往水边这一个念头。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抛下武器完全是浪费时间——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好了,剩下的人,”高戈斯说,“把箭囊里装满箭,事情可能还没结束。那些运箭的推车呢?拜托,我们要赢了是没错,但这不是停下来休息的理由。”

不久之后,那两个人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三名敌人:两个人架着第三个,浑身湿透,衣服、手臂和腿上都染上了一层玫瑰色。他们在下面喝的就是这种水,高戈斯觉得一阵反胃。

“这是波尔·阿芬姆院士,”一个斧枪兵说,“他是管事的,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你说话。”

“不太可能,”高戈斯说,“他已经死了。”

“噢。”斧枪兵松开手,尸体像一袋面粉一样砸到地上,“那现在怎么办?”

高戈斯用鞋尖抵住阿芬姆的下巴,将他翻转过来,以便看清他的面容。他阴森地笑了笑,“你们俩现在是代理将军了。投降,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投降,”其中一个斧枪兵立刻回答,“现在干什么?”

问得好。除了死亡之外,没有任何外力能让斧枪兵们在喝够水之前离开河水。他能想到的,只有制造正式投降的假象,祈祷沙斯特方面相信这是真的。对于人性的了解告诉他,他们会相信的。“到山坡下面去,”他命令,“在四十码外组成包围圈,慢慢收拢,把他们赶到一起。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分成三十人的小组,分批押出去。我们还得给这些家伙准备食物,最好现在就开始建围栏。你们三个去组织看守俘虏的小队。老天作证,我绝对想不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等,”一个中士说,“上面离这儿一里开外的地方是不是有个板岩开采坑?可以暂时把他们放在那里。”

高戈斯耸耸肩。“依你,”他说,“如果行得通,就这么办。这真是太难办了。”他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中士问。

“哦,没什么,”高戈斯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我告诉姐姐我带了点客人回家吃饭,她会是什么反应。”

“我们不用等阿芬姆的部队。”斯滕·莫格雷说,“高戈斯和他的军队不在这儿。我们可以继续前进,这周结束前就能抵达思科纳镇。”

阿维德·索福隔着酒罐对他怒目而视。“好吧,”他说,“那派他出去有什么意义?”

“意义,”莫格雷得意地回答,“就是在我们赶往思科纳镇的时候尽量引开高戈斯,让他白费力气。我从来不相信他会蠢到真的吃那一套。但我想,管他呢,反正不需要阿芬姆的部队,额外的人数只会妨碍我们,让后勤工作变得更复杂。再说攻打思科纳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在他们后方徘徊也是件好事。我没想到他真的咬了饵,我绝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索福思考了片刻,他看不出莫格雷这个做法背后是否暗藏个人目的。“那好吧,”他说,“但我们还是应该兵分两路,从两个方向进攻思科纳镇。四千个人在同一条路上行军,我可不想这么干。”

“有道理,”桌子远端有个人说,“这和你刚才说的是一个原理。军队里人数过多往往比人数过少更糟糕。”

斯滕·莫格雷皱起眉头,倾斜酒罐给自己倒酒。罐子已经空了,他舔了舔手指。“不用说,我考虑过这点。”他说,“但事实是,前往思科纳镇只有一条陆路可走:顺着山脉前进,然后下到北边的大路上。按你的想法,另一支军队该走哪里呢?穿过西边的乱石吗?还是说你想让他们趟过南边的沼泽?”

阿维德·索福没想到这点。“你这有点胡搅蛮缠了吧?”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说,“关于南边的情况我们知道多少?”

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去过那里。”他说,“不是说我对那里了如指掌,但当时我不得不花钱雇了两个农夫,才把我的马车从泥沼里拉出来。除非你熟悉那种地形,否则就是在自讨苦吃。”

索福点点头。“没错,”他说,“我猜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会在南边布下完善的防守。我们应该派一支军队从那里走。当然,还要找几个当地人当向导。你肯定没忘记古尔伦兹的书吧?”

“你说说呢?”斯滕心平气和地问。

“古尔伦兹,第七章,第四还是第五小节,我一时记不清了。避开敌人的弱点,他会在那里加强防守,使其坚不可摧。进攻敌人实力强盛之处,因为自满会使其脆弱。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莫格雷叹了口气。“我不想和古尔伦兹起争论,”他说,“但我们真的需要在意这个吗?古爾伦兹还有一段话是怎么说的?用大军发动奇袭是唯一的战略,其他一切都是对现实的妥协。这本书不是什么教条。”他说着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垫在脑后。“只是寻常的道理而已。”

“先别急着这么说,”另一个人开口道,“之前我一直同意你的所有意见,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阿维德说得有道理。假如高戈斯率军返回,在镇外易守难攻的小路上和我们交战,我们只好付出惨重的代价强行突围,否则可能会被困上好几天。你得记住,我们离本土太远,后勤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我听说,敌人正在烧毁这里和波尔密斯之间的村庄。但假如我们有另一支军队用于进攻,就可以多花点时间和高戈斯玩游戏了。与此同时,第二部队会进入思科纳镇,结束这场战争。到时候,就算高戈斯撤退回思科纳封锁城墙,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桌子中央一根巨大的蜡烛闪烁了一下,然后熄灭了。勤务兵很快换上了一根新的。“好吧,我同意。”斯滕·莫格雷说,“其实,这是个好主意,不过还没人说出它真正好在哪里。这次行动的目的不仅仅是烧毁思科纳镇,还要消灭反抗军,俘虏或者杀死洛雷登家的人。高戈斯在我们设想的那条道路上作战时,第二部队可以从思科纳镇里出来攻击他。这个计划我喜欢。”

阿维德·索福上床睡觉时心情极差。他确实达到了目的,得到了自己的军队,但那个该死的胖子又一次从他鼻子底下抢走了全部功劳。率军穿过沼泽也许并不像他想出这个主意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莫格雷优雅地做出让步时,肯定对此心知肚明。回想起来,他本该执意让莫格雷指挥南面的军队——是啊,但那样的话莫格雷就会成为攻陷思科纳镇、抓住高戈斯的功臣,而他则会困在某座山谷里,为补给分配和可接受的伤亡比例大伤脑筋。

真见鬼,战争怎么就这么麻烦?

“高戈斯舅舅会没事的,”伊苏斯胸有成竹地说,“他那种人从来不会出事。厄运只会从他们身上擦过,击中旁边的人。”

赫丽斯·洛雷登控制住舌头,没有回话。考虑到她的人生经历,这孩子这么难以相处也是意料之中。高戈斯似乎很宠爱她,和她发生冲突不太明智。“我也希望这样,”她嘟囔,“我想他应该能照顾好自己。”她塞上墨水瓶瓶塞,拿起刚才誊写的文件,在上面洒上吸墨的沙子。“你没有披肩,坐在那里不冷吗?”

伊苏斯摇了摇头。“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她说,“至少不会像你们一样怕冷。你忘啦,牢房里特别冷。”

赫丽斯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丈夫的外甥女了,再待下去恐怕会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于是她拿起文件原稿和誊写稿,返回了屋子里。被那个糟糕又可悲的家伙赶走真是让人恼火,现在不得不告别回廊上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了。但和高戈斯的婚姻教会了她战略撤退和避免冲突的重要性。她撤回了办公室,开始处理积压的工作。

赫丽斯离开后,伊苏斯拿起书读了一会儿。这是一本佩里美狄亚的应用冶金学专著,里面讲了如何提炼水银、提纯贵重金属。不知为何,她对这题材很有兴趣。在她身后,卢哈(像一棵树一样老实、无趣、不起眼)正在乖巧地做功课。幸好,小尼莎到其他地方去烦人了。在她的哄骗下,小尼莎坚信她是个爱吃猫和老鼠、能把小女孩变成虫子的女巫,从此便老实了。现在小尼莎只要有机会就会躲开她。每次需要和她待在同一间屋里时,总会担心地从家具后面探出头来向她偷瞄。另一方面,如果想让赫丽斯从自己面前走开,只用惹她生气就行了。至于卢哈,他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只需要把残废的手伸到他面前晃晃,他就会像一只受惊的鹧鸪一样逃走。而高戈斯舅舅——好吧,她不讨厌他。只不过他出门的时候,对周围环境获得一定程度的掌控对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打扰了,小姐。”伊苏斯抬起头,说话的是那个该死的阿谀奉承的门房,“你知道夫人在不在房里吗?”

“在,”伊苏斯回答,“什么事?”

门房看了看她。“是这样的,小姐,门口有个男人。他说他是先生的弟弟。巴达斯·洛雷登。”

伊苏斯纹丝不动。“没事,”她说,“请他进来吧,我来接待他。”

门房刚一离开,她就跳了起来,发疯般环顾四周。但这里完全没有像样的武器。这一点也不意外,高戈斯·洛雷登这样的文明人是不会把致命武器摆得满屋都是的。不过,总会有一件沉重的钝器可用,比如一条椅子腿,要不然她也可以藏在门径处,用裙带把他勒死。这两个主意都有点好笑。她待在了原地。

“你好,巴达斯舅舅。”她说。

他的反应相当有趣。公平来讲,他并没有闪避或者惊叫,但他明显吓了一跳。

“你好。”他说。

伊苏斯微微一笑,示意他到椅子上坐下。“你来这里干什么?”她说,“我以为这是你最不可能自愿出现的地方。”

巴达斯点点头,坐了下来,目光全程都停留在她身上。“通常是这样的,”他说,“但我现在知道高戈斯不在——”

“你不知道我在这里?还是忘记了?不管怎样,你这情报工作都做得太差了,上校。你要喝点葡萄酒吗?味道不坏,而且我还没来得及下毒。”

他摇摇头。“我不渴,”他说,“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喝酒了。”

“真是大变样了,”伊苏斯说,“你以前教我剑术的时候嘴里总有酒味。”

“我洗心革面了。”巴达斯说。

“那是当然,你来这里做什么?”

巴达斯虚弱地笑了笑。“实话和你说吧,我是来看我侄子的。角落里那个就是他吗?”

“就是他。”伊苏斯回答,“卢哈,过来见见你叔叔巴达斯。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卢哈,他做过士兵、剑士、手艺人,天知道他还会什么。”

男孩谨慎地打量着巴达斯。认识洛雷登家族的新成员。挺聪明的,巴达斯想,更聪明的做法应该是转身就逃。

“你好,卢哈,”他说,“你在做什么呢?”

“几何,”卢哈回答,“我不太擅长这个。”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也是。我在军队里被逼着学了几何,因为瞄准投石机时需要计算角度,不过我总是算不好。”

卢哈茫然地看着他,什么都没说。

“别担心,”伊苏斯愉快地说,“他总是这样的,不是对你有意见。对吧,卢哈?你一向很安静。”

“是的,”卢哈说,“我能回去做功课了吗?”

巴达斯点了点头。“你想让我帮忙吗?”

卢哈皱起眉头。“你说过你不擅长几何。”

“确实,”巴达斯回答,“但可能比你强一点。”

卢哈想了想。这个男孩思考的时候,旁人总能一眼看出他在盘算什么。“你愿意就行,”他说,“但我无所谓。我从来都自己做功课。父亲说这是应该的。”

“那你继续做吧,”巴达斯说,“我就坐在这儿和我外甥女说话。”

卢哈点了点头,回到了他的角落。巴达斯仰头靠在椅背上,双手垂在两边抚摸青草。

“真惬意。”伊苏斯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让他去把赫丽斯和小尼莎叫来。”

“别为了我支使他,”巴达斯回答,“不过,谢谢你这么得体。”他补充,“我得承认,我以为我们再次见面时场面会极度混乱。”

伊苏斯耸耸肩。“等着瞧吧,”她说,“但我完全没想到你回来,你肯定受了什么打击。”

巴达斯点了点头。“判断很准。”他说,“不过,我来这儿主要还是病态的好奇心作祟。不管怎样,我都想象不出高戈斯有一个家,简直就像死神给活人做晚餐。但显然,我错了。”

伊苏斯微笑着。“别被骗了,”她说,“这里就像外面卖的那种给小姑娘的玩具屋。看着完美无瑕,栩栩如生,所有的门窗都可以打开,只不过完全是大人从商品目录上随便买的。当然,玩具屋里的小人不包括我。我正在被这个家慢慢同化,再过几年,我大概会被训练得规规矩矩的。嘿,假如我特别听话,说不定手指会重新长回来。”

“我觉得你是配套赠送的。”巴达斯说,“你有点像碗橱里的那具骷髅,看起来逼真极了,但是是蜡做的,只有三寸高。你这就生气啦,”他笑着补充,“我以前不是老教你要随时保持防守姿态吗?”

她点了点头。“好,”她说,“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我本来只想耐心等待时机,一有机会就杀了你。但那样太便宜你了,所以我现在要伤害你。”

巴达斯抬起眉毛。“是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做?”

伊苏斯莞尔一笑。如果换个场合,她的笑容应该很好看。“我要告诉你一件你不知道的事,这是高戈斯舅舅告诉我的。我猜你听了会相当愤怒。”她耸了耸瘦骨嶙峋的肩膀,“如果这个不行的话,我可以再去找其他的秘密。但这件事应该能起到作用。”

巴达斯假装打了个哈欠。“我听着呢,”他说,“这个你知道,但是我不知道的大秘密是什么?”

伊苏斯别过头,撩开盖在眼睛上的刘海,然后转头看着他,像个在调情的年轻女孩。“我要告诉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人究竟是谁。”她说。

那天傍晚,巴达斯·洛雷登回到了银行。现在他可以自由进出了,只要事先告诉姐姐要去哪里就好。一名后勤部门的小个子文员随时跟在他后面,把他去了哪里、做过什么汇报给尼莎。这他是知道的,但无所谓。

他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来自娱自乐。第二个房间宽敞通风,有一扇离地七尺高的大窗户,窗外是一条小巷和一个粪堆。房间里有一把椅子、一张凳子,还有一张可以用作工作台的结实长桌,除此之外空空荡荡。还有满满两箱他的工具,他一直没有精力取出来。直到现在。

他一件件取出工具,按照他想要的顺序精心摆放在桌上或者桌下,用箱子里的稻草擦掉锋刃上的防锈油脂。三把锯子,一直一弯两把刮刀,五只尺寸各异的刨子——有又长又笨重的黄杨木槽刨,也有小巧的黄铜端面刨——四把辐刀,有直有弯;许多锉子、粗锉刀、凿子和圆凿;三把用来切削和刮擦的短刃刀;粗糙的芦苇秆,成罐的细沙和粗沙,以及用来把沙子粘到木块上的树脂;各式各样的木质、黄铜和铁制的夹钳;壶装和罐装的胶水和石膏,以及捣锤和研钵;蜂蜡、漆和抛光油;一只煮胶壶;钢制和黄铜制的锤子,包括羊角锤、圆头锤、平锤和扁头锤;冲头和打孔器;铜制、皮革制、鉛制和愈创木制的槌子;磨石、油石,还有滑石;一把弓钻,一把手摇钻,一把螺丝钻,全都配有盒装的各式筒夹,以及装在玫瑰木浅箱里的精钢钻头;三把乌木直尺和两把角尺,分别由黄杨木和黄铜制成;木炭和石灰;卡钳、两脚规和轮廓规;一把锥子,一把线锯,还有两件看起来很趁手的小工具,就连巴达斯一时间也认不出来是什么。所有物件都崭新干净,质量上乘,锋刃被打磨得光可鉴人,表面平滑,毫无损伤。这么多工具,足够他造出一个世界。

取出所有工具后,他拿起一根木炭,开始在桌面上绘制草稿。

十九

高戈斯严重低估了弓箭手的箭术。河里漂浮着三百五十多具尸体,堵塞了河道,像一批从森林漂向锯木厂的原木一样,在河水里轻柔地上下起伏。

好消息是,他们取得了军事史上最非凡的成就之一:在己方损失极小、时间极短的情况下彻底击败一支占压倒性优势的军队。坏消息是,他们现在得到了接近五百名俘虏,全都饱受饥饿和劳顿的折磨,奄奄一息,急需食物和安全的营地。那个被弃用的采石坑里勉强够大,陡峭的四壁无法攀爬,只有一条容易守卫的小路下到坑底,但俘虏们在那里承受着烈日的暴晒,当然也没水可喝。如果按每人每天最少一品脱半饮用水、半块军队配给面包来算,就得从河里汲取将近一百大罐水,在崎岖的道路上跋涉四里路,把水运送到采石坑,再通过陡峭的小路运到坑底,一天一次。此外,还需要六十筐面包(看在老天的份上,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喂饱他自己的部队就够让他伤脑筋的了)。两班守卫,每班四十人,也就是他部队人数的三分之一。这还不算最糟的。一条主要河道被尸体堵了个结实,下游四个村庄的人都只能喝恶臭的红水。他得命令疲劳的士兵下到齐胸的恶心河水里,把肿胀湿透的尸体全部拉出来,像泥炭砖一样摞在一起,然后在布满石头的土地上挖三个大坑。不做完这些工作压根没法休息,也没时间修补受损的装备、医治弓箭手身上的小伤——当然,还得假定他们不需要彻夜行军,赶去和岛上另外两支敌军作战。有人曾说过,比打败仗更糟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打胜仗。这话虽然不中听,但千真万确。

快速视察了一番俘虏营后,他的心情更加低落了。他自己的部队都没有足够的军医,更别说分派一些给他们了。但这里的人正在因为相对轻微的伤势死去,这太浪费了。就算他不是医生,也知道如果不尽快转移这些俘虏,他们中很多人就会死于伤口感染、腹泻、营养不良,以及由于天气炎热和环境肮脏而恶化的其他身体状况。在一般情况下,他绝不允许这样可怕的事情发生。但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俘虏中有人活了下来并且回到了沙斯特,他们所受的待遇就会传遍军营,让敌人拼尽全力,决心彻底消灭思科纳。反正换做是他,他就会这么做。

他痛苦地向俘虏们看了最后一眼。他们的身上和衣服上沾满干结的血液和泥浆,像坐在干草车上的孩子一样紧紧挤在一起。但他还要操持一场战争,处理胜利带来的可悲后果,能为他们做的事情都做了。他把他们从脑子里抹去,然后离开。

他回到那座烧毁的村庄——更多混乱,更多狼藉。现在这里成了临时作战基地。军需官及时赶了过来,向他报告更多令人沮丧的消息。是的,箭、弓、鞋子、食物……他急需的物资全都够用,但能够运输它们的马车只有七辆,路上还要花一天半的时间。或许不太急需的物资可以缓缓。箭?没有箭他的士兵就无法战斗。鞋子?没有鞋子就没法行军,除非让他打了胜仗的部队穿着在泥浆和水里泡坏了的鞋,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思科纳。那食物呢?全看他选什么了。噢,顺便一提,斯滕·莫格雷正率军前往思科纳镇,如果你动作够快的话,也许能在他把那里烧成平地之前赶回去。

弄到原材料之后,巴达斯开始制弓。

首先,他把新鲜的筋腱晾在窗台上晒干,调好施胶用的胶水(幸好他有足量的锯末,可以用来增加稠度),然后把皮革钉在木板上晾晒。虽然天气炎热,但这三种材料需要放置几天才能开始下一步工序。幸运的是,他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可做。

他先做了弓胚,之后会在正反两面粘上弓背和弓腹。在提供给他的原材料中(都是从银行的制弓厂直接运来,由工厂主管亲手挑选的。只有上等货才配得上洛雷登家的人)有一块质量上乘、纹路笔直,取自一颗粗壮老桑树的木材。他用刮刀和刨子把它修成了一块半寸厚、五十五寸长的木条。满意之后,他做了用于弯曲木料的夹具,那是一件由木板、木块和夹钳构成的复杂装置。上蒸馏法的时候,这东西能把木材固定成他想要的形状,使木材产生弓所需要的夸张且永远不变的曲线。轮廓是传统的嘴唇形,如同女人丰满的上唇。被均匀蒸馏了整整一小时后,木材失去了反抗的欲望,像个瘫坐下来的胖子一样在夹钳中软了下来。

趁冷却定型的时间,他清理掉了一根肋骨上的最后几缕肉——这是做弓腹的材料——将碎肉扫进胶水罐,给胶水增加黏性。

(“你要这些玩意干什么?”尼莎充满怀疑地问过他。

“我想给高戈斯做一张弓。”他回答。

这让她吃了一惊。“我以为你很讨厌他。”

“我已经改过自新了。”他当时回答,“从现在开始,我既往不咎,原谅他以前的事。毕竟,家人还是家人,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属于同一阵营。”

她不知怎么回应。“你会给他制造陷阱,是吧?”她说,“要么是在弓把上涂抹毒药,要么把弓锯断,让它在战场上坏掉。”

这话让他皱起眉头。“别把我当这种人。”他说,“我可能没什么本事,但还是很为自己的手艺骄傲的。如果我给高戈斯做了一把弓,那它肯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弓。而且,说到底,这是我欠他的。佩里美狄亚陷落的时候,他送了我那把古朗剑防身。我想给他一张上好的弓,”他继续道,“等基金会攻陷思科纳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把肋骨削得只剩坚实的部分后,他拿起用质量最好的线锯和剃刀片磨制而成的刮刀,在上面切出接头部位,以便之后拼接骨片。在每块骨片上切割出双鱼尾形的接头是一项漫长艰难又让人头疼的工作,必须做得精确无误。这花了他大半天的时间。也就是在这一天,高戈斯打了河床上的那一仗。

瑟爾·拜斯是两个星期前晋升为中士的。在此之前,他是思科纳第二大面粉磨坊的总管,手下管着六十个人,他喜欢他的工作,也做得好极了。高戈斯·洛雷登认为他拥有战争中急需的领导力和管理能力,因此在十四天前把他征召进了后备部队。他刚刚掌握了箭术的基础技能,比如如何给弓上弦,如何把箭搭在弦上而不至于一拿开手箭就掉了。后备部队成了思科纳镇的守备队,而瑟尔·拜斯则成了高戈斯离镇期间负责思科纳镇的防御的人。

斯滕·莫格雷和两千名斧枪兵离镇门还有十五里。这个消息像一堵倒塌的墙一样击中了拜斯中士。

“如果高戈斯接到了我们的消息,”一个年轻鲁莽的队长说,“他最可能走这条路。”他指向地图上一条歪歪扭扭的线,拜斯先前还在想那是河流还是村庄边界。“如果他动作快的话,可能明天中午就能到这儿——”(他又用手指戳了戳地图)“——到那时候,斯滕就到我们大门外了。所以我们只有一个选择。”

拜斯从来没有自命不凡的坏毛病。“你最好解释一下,”他说,“我不想会错意。”

年轻的队长点点头。“这里的山——”

“噢,原来这里画的是山。抱歉。”

“这里的山,”年轻队长重复道,“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斯滕会穿过这里,”(戳)“或者这里,”(戳)“我猜他应该会选择这条岔道,虽然那样要多绕三里路,因为他知道如果走另一条路,我们会让他们大吃苦头。我们应该出镇拦截——这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但依然能给他们造成伤害——然后祈祷高戈斯及时赶到,狠揍他们一顿。如果一切顺利——如果高戈斯能赶到的话——我们也许能捞点好处。如果不走运,那就……”

拜斯中士盯着地图——他从来都看不懂——然后试着像军人一样思考,这对他来说就像在水银里潜泳一样困难。他脑子里想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说到敌方将军的时候都直接叫名字,好像他们是老朋友似的?

“我认为我们应该防守另一条路。”他说。

年轻的队长看着他,“但那样等于是自找麻烦。”他说,“斯滕太聪明了,不会中招的。”

拜斯摇摇头。“对于正规军人来说,这大概是基础知识吧,可我还是想问问,”他说,“如果显而易见的选择是走这条路,他走另一条路避开我们不是更明智吗?再说另一条路更短。”

队长耸耸肩。“你这么想下去会发疯的。我也可以说,‘他预料到我们预料到他会走那条路,所以会做出乎我们预料的事。’谁知道这样能绕多少圈啊。”

拜斯渐渐失去了耐心。“那好,”他说,“我们抛硬币决定吧。”

“这样也挺好。”队长笑着说,“你是管事的,这事由你决定,感谢众神。”

这不是拜斯想听的话,但如果他是个士兵,而不是颇具天赋的磨坊主管,他肯定会选择更短的那条路。“我们在这条路上设防,”他说,“你觉得多久能走过去?”

年轻的队长在地图上用手指模仿着走路的样子。“四个小时。”他说,“假如你是对的,我猜斯滕应该会在八个小时以内赶到。”

实际上,拜斯和他的三百个弓箭手花了三个半小时就到了。幸好如此,因为出发耽误了两个小时,他象征性地派了五十个士兵去查探另一条路,因为年轻的队长向他保证,在马上要发生的战役中(叫什么类型来着?),超过二百五十人的军队只会拖他们的后腿。如果斯滕·莫格雷选了另一条路,五十个人除了惹他恼火之外并不能造成实质伤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一小时后,敌军出现了。穿着盔甲的士兵像洪水一样挤进砂岩岩壁之间的狭窄通道,拜斯能听见盾牌和臂甲刮擦岩石的声音。这很好,但不如他预想的那么好。在他本来计划的部署中,每个弓箭手都有射击的机会,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排布一条超过六十人的火力线。而且这条道路极为曲折,敌军完全出现在他们视野中的路段,最长也不超过一百码。

“运气好的话,最多能放五轮箭,”队长阴郁地说,“然后他们就会像狗撵耗子一样冲过来了。当然了,他们不适合在这种地形下近距离作战。”

拜斯皱起眉头,极力集中精神。五六三十,也就是三百发,但肯定不是每支箭都能射中目标。那有多少能射中呢,一半吗?他毫无头绪。就算三分之一吧。在雙方近距离接触之前,他们能射倒一百个敌方士兵。这够不够摧毁对方的士气呢?还是说反而会让他们勃然大怒,更加勇猛?

真是一场愚蠢的战争。一座银行在一个烘焙师的带领下和一所大学打仗。在这种战场上,无疑会两败俱伤。

“他们来了,”年轻的队长说,他的声音因为恐惧而变得虚弱。出乎意料的是,拜斯意识到,他在见到莫格雷的军队之后一直努力克服的那种恐惧神奇地消失了。理性思考后他得出结论:因为现在已经无能为力,除了把自己的选择坚持到底之外,没有第二条路。没必要再为送不送命提心吊胆了,他手下都是正经士兵,肯定知道怎么应对眼下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要做什么吗?”他问。年轻的队长点了点头。当然,什么都不懂的只有我一个。他再次疑惑,高戈斯到底中了什么邪才会委任一个平民,担任的还是他指挥系统中最有可能率军参战的职位。他问过高戈斯,得到了简短的回答:因为军队里一般只有十个中士,其中有四个连用短绳子牵山羊的差事都难以胜任。“没事的,”高戈斯当时开朗地笑着对他说,“我们谁也没有干过这种事,我也没有。你有这方面的能力,你能行的。”

“听我指令,”年轻的队长声音尖锐,但仍然很清晰,“拉弓,瞄准,放箭。”

拜斯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比喻,就是一片高大的蓟草——在生长过度的草场上,能长到一人高的那种——被镰刀割断后一起倒伏下去的样子。前排的斧枪兵倒下后,后面的人踩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前进。不是因为他们冷酷无情、训练有素,而是没有时间放慢脚步或转向避让。前进的队伍中有人喊了一句命令,于是行军速度从快步走变成了小跑,就像中年文员追逐被风吹走的帽子一样。第二轮箭射倒了整整两排士兵,也打乱了第三排,这次有人绊倒摔跤了。小跑的斧枪兵中,有的勉强跳过倒地的人,有的则跟着摔了下去。后排士兵撞上了绊倒的人,将他们向前推去,导致更多的人倒下,加入了地上抽搐扭动的人堆。士兵们在支棱出的手臂和腿脚中艰难跋涉,仿佛穿行在荒废了十年、长满荆棘的马道上。年轻的队长双眼紧闭,第三次下令放箭。

他们还在前进,拜斯暗暗惊奇。当然了,前进才更安全。要是回头撤退,就必须穿过那无法形容的尸堆和被踩伤的人。现在阵型散开了,他们跑了起来。不是先前的小跑,而是拼命狂奔着逃离尸堆,低头躲开箭雨,向危险最小的方向前进。射出第三轮箭时,距离只剩下三十码。又有几排斧枪兵猛然摔倒,本来激烈的奔跑瞬间停止,如同有人用力泼出一桶水,结果水撞在了石墙上。躲过箭雨的人还有五个左右,冲向弓箭手时,阵线自动分开让他们通过(这是标准的演习动作,拜斯八天之前学到的)。等他们打着滑放慢脚步,后备队立刻抓住了他们,像是惹是生非的醉汉被朋友们拦腰抱起,省得他们再搞破坏一样。冲锋的敌人中就只有这些人幸存了下来,还有一支分遣队留在后面,根本没来得及参战。

赢了,拜斯想。好吧,天啊。

“整装,”队长叫道。拜斯不知道这口令是什么意思,由于弓箭手们似乎都没反应,他仍然没有弄懂,“报告伤亡。”

“无人伤亡。”有人喊了一声,几个激动的家伙欢呼起来。

拜斯努力不去看那些尸体,以及尸堆里还活着的那些人。又是炎热的一天,如果他活过今天的话,就会有幸看着他们慢慢死去。

他们等待了很久,但什么也没发生。高戈斯·洛雷登哪去了?他不是应该带着他的正规军接管局面吗?否则,这不就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屠杀?拜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获得了胜利,应该可以回家了吧?

“侦察兵回来了。”说话的又是那个年轻队长,看起来有点精神错乱,像个骷髅一样咧嘴笑着,“你猜怎么着?”

“你说啊。”拜斯说。

“这边没有两千个敌人,”他说,“只有四百个左右。斯滕的大部队肯定走了另一条路。我们上当了。”

“他们好像是从那个方向来的。”有人说。

高戈斯走到队伍最前方。几具斧枪兵的尸体散落在岩石间,就像匆忙扔在卧室地上的衣物。不远处还躺着一大堆弓箭手,是被逼进一条死路之后遭到屠杀的。在这样狭小拥挤的空间里,沙斯特制式斧枪长达六寸的枪刃派不上用场,斧枪兵只能把斧枪举过头顶,用弧形斧刃瞄准敌人的喉咙、面部和肩膀。岩石上留下了斧枪兵离开时血淋淋的脚印。

“这种事避免不了的。”高戈斯弯腰用手指蘸了蘸一摊粘稠的棕色液体,“他们没走多久,”他补充,“我们追得上。”

“队伍里其他的人呢?”有人问,“这里只有五十来个弓箭手啊。”

“可能逃跑了。”另一个人回答。

高戈斯摇头。“我觉得不是,”他说,“我猜他们只是想做个守卫的样子,象征性地派了几十个人。大部队肯定守在另一条路上。也就是说,”他叹了口气,“我们只能独自对付斯滕·莫格雷了。走吧。”

从河边战役前夜到现在,这群士兵一直没机会好好进食和休息。他们的鞋子破得不成样子,但行军速度依然令人敬佩。他们已经学会拖着脚跟快步走,接受了任务完成之前连喊累都没时间的事实。他们的许多举止都让高戈斯想起麦克森舅舅那支传奇的军队。据说,他们就是以这种状态在一场场战役之间周旋了七年。光是想想就让他受不了。

尽管如此,当他们下了山,来一片较为平缓的草场时,天已经快全黑了。这片草场一路延伸到思科纳镇。从这里开始,道路笔直向前,除了一条浅浅的河流和一片小森林,没有什么能阻挡莫格雷的军队。高戈斯派出了几个侦察兵,但他相当肯定,自己猜得到敌人正在干什么。如果他是斯滕·莫格雷,他会把军队藏在洛克斯森林里过夜,等第二天天色变亮出发去思科纳镇。在这种情况下,高戈斯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抢在莫格雷之前到达思科纳,关上镇门,强迫他们打围城战,然后耗到他们放弃为止。如果思科纳没丢掉海上控制权,这个计划倒是不错,但这么做意味着放弃岛上其他地方。第二:拦在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阻击莫格雷,冒着巨大的危险在开阔地带与他们交战。无论他怎么选,都意味着再一次整夜行军。他的士兵到了明早还能站直就已经是奢望了,更不用说战斗。另外还有一个小问题:箭有些不够了。

对于第二个选择,他能找到充分的反对理由。而且,在他姐姐看来,思科纳仅仅意味着思科纳镇,更准确地说,银行。岛上剩下的地方只是办公室窗外的风景。她这段时间给高戈斯下的命令就很能说明问题。战事刚开始升级,她就接受了很快会被敌军围困的事实,他苦苦恳求才得到了出镇打仗的许可。在高戈斯看来,尼莎是错的。思科纳岛上的人是他们的人民,他们有保护的义务。他见过斧枪兵在布利欧拉屠村的惨状,如果思科纳岛上的每一个村庄都遭此毒手,他会永远良心不安。如果现在撤回镇里,他会觉得自己像个狠心把孩子关在门外的父亲。况且,洛雷登这个姓氏在思科纳意义非凡,它曾引领这些村民反抗基金会,摆脱被压迫的命运。这是他们的义务。

侦察兵证实了他的猜测:斯滕·莫格雷的军队进了森林。最近,高戈斯刚刚让人砍了一批长得笔直的松树,在林子里留下了一片不小的空地,正适合用来扎营。莫格雷非常谨慎,在森林边缘安排了警哨,空地外围每隔五十码的位置也站着哨兵。这样一来,夜间偷袭的希望微乎其微。如果冲进森林交战,弓箭手没有足够的距离优势,密集的矮树丛对莫格雷更为有利。最好的情况也顶多变成一场乱斗。尽管胜率极为难看,但绕过树林、在平缓的草场上阻攔莫格雷依然是目前最好的策略。他下达了命令,士兵们顺从地接受了,仿佛睡眠和修整只是政客的诺言。

斯滕·莫格雷一向能在任何地方安然入睡,但这一次他发现自己睡不着了。在黑暗的帐篷里睁着眼睛躺了两个小时后,他终于放弃努力,点亮了油灯,召开军事会议。其实也没什么好探讨的,只不过既然要清醒一晚上,拉上点人作陪也无妨。

“哈因·艾尔的支援部队到现在还没出现。”有人报告,“看起来我们得自己打了。”

莫格雷耸耸肩。只要艾尔的四百个士兵能在他发动进攻的时候引开守军主力,这损失就是值得的。而且,艾尔是分离派的,还是阿维德·索福的妹夫——正由于这层关系,他才给他安排了这个任务。他只担心高戈斯无法及时赶到思科纳镇。如果要站在镇外百无聊赖等他追上来,那就太委屈人了。

“今晚没必要一直谈工作,”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咱们说点别的吧。有了——这儿有人读过艾拉尔德·多斯上个月写的那东西吗?”

有人笑了起来,还有两三个人低声嘟囔。“其实我挺喜欢那篇的,”有人说,“尤其是讲分岔后果的那一段。这家伙应该当诗人,而不是哲学家。”

莫格雷微微一笑。“我记得那一段。”他说,“公平来讲,里面其实有一丁点道理,只不过没表达清楚,被塞进了黑暗的犄角旮旯。”

好几个人发出质疑。“你这么想吗?”有人说,“我怎么觉得那只是矫饰一番的老旧朦胧主义理论?”

“噢,这毫无疑问。”莫格雷回答,“但朦胧主义者也有道理——不,别笑,他们全都疯得一塌糊涂,但确实发明了可能性守恒定律,而那时候多曼德还在学二加二等于四呢。”

“但那个定律建立在完全错误的假设之上,”另一个人指出,“而且因果颠倒。要不是多曼德把它给倒转过来,谁也不会看上一眼的。”

“实际上,”坐在帐篷门帘处的一个瘦削的男人插话道,“不久之前,我听到那个叫卡纳迪的佩里美狄亚人说了句有意思的话。他基本上认同多曼德——”

“那他还真是了不得。”有人插嘴。

“但他指出,多曼德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想想吧,”瘦削的男人继续说下去,“假设有几种不同的可能性,全部取决于一瞬间的抉择。好吧,暂且假设你是高戈斯,此刻正坐在自己的帐篷里思考接下来干什么。可以赶回思科纳镇关上大门,可以在战场上冒险一搏,也可以溜进山里。多曼德认为后果是有定数的。以他的逻辑,这三个选项都可能导致思科纳镇被攻陷。”

“可能这个词,”有人打断了他,“用在这种情况下……”

“闭嘴,马林。”莫格雷说,“你继续说,挺有意思的。”

“同理,”瘦削的男人接着说,“正面交锋和被围困这两个选项也可能共享部分结局。换句话说,从选择点分岔出去的可能性会在前方不断靠近,最终重新汇合,就像选择从未发生一样。朦胧主义者——好吧,他们的德行不怎么样,但也该有发言权——所谓的“朦胧设计”,就是某种能压倒个体选择的力量。多曼德认为并不存在命运这种东西,只有一条自然法则,让无法汇合的分岔保持尽可能少的数量。而卡纳迪的意见是,我们得算上人的影响。通过干涉元理,人类也可以在事物发展和分岔的过程中插一脚。这话由他说出来,值得好好想想。”

“换句话说,”有人说,“这不就是魔法嘛。那位博士是不是还能从耳朵里扯出一只蛤蟆、扔进尖帽子里?反正我不怎么相信。”

“确实跳了一大步,”莫格雷说道,“但还是有一定道理。”

“你是说蛤蟆跳吧。”

“是的。蛤蟆跳,这说法我喜欢。我们暂且假设世上真的有魔法,卡纳迪博士和他那些虐待蛤蟆的狐朋狗友也确实能随意操纵元理。多曼德会说,不管他们怎么操纵,都仍然是个体做出的随机选择,只不过换了个媒介而已——不管是自己穿过一扇门,还是别人通过元理影响你,让你穿过了那扇门,门都会被人穿过,选择都会发生。”

“这样的话,”瘦削的男人说,“卡纳迪就会说,受魔法干扰的事件是有迹可循的。战争,城市的命运,血脉的诅咒,家族宿怨……人们大多在这些情况下使用魔法,而这会渐渐变成一种趋势,让纯粹随机的发展方向变得不那么随机。换句话说,朦胧设计确实存在,但朦胧主义者的定义不太对。就算真的存在自然法则,也早就被一次又一次人为选择污染了。再考虑一下连锁反应,你应该知道结论是什么了吧?”

“胡说八道。”有人回答,“要说一样东西被玷污了,言下之意就是这东西可以被污染——在这里指朦胧设计法则。但就算人为选择能形成趋势,那也只是人性的正常趋势,就像斯滕刚刚说的一样。”

“啊,话倒没错,”另一个人说道,“但这种趋势远比平常的做事动机更强大,因为它能挟裹人群,迫使他们做一些普通情况下不会做的事。”

“换句话说,”莫格雷说,“就是进一步节省了可能性的数量,和多曼德思想没区别。没必要再说了。”

“说到这个,”一名参会者站了起来,忍住哈欠,“既然没必要再说,我也该回去了。你们可以熬一晚上,第二天还能上战场,但我得睡足八小时。噢,温馨建议:一定要让斯滕赢得辩论,除非你们明天想被放到阵型最前排。”

“真巧,你把我的话给抢了。”莫格雷说。

准备离开的参会者看着他,眼里闪烁着恐惧。“你在开玩笑对吗?”他说,“斯滕,这不好笑。”

帐篷里沉默了很久,然后,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当然在开玩笑了,哈因。明早再见。”围在铜制小火盆旁边的人变得相当安静,但莫格雷似乎没有注意到气氛的变化。“好了,”他说,“他刚才说到哪了?啊,想起来了——”

复习。唉。

玛基拉抬头看了看流淌着烛泪的蜡烛,目光转回书页。有时候,短暂地从书上挪开眼能帮助她清醒,但这次没什么效果。她已经把同样的二十行字反复读了至少五遍,但还是不解其意。

她又试了一次。

尽管在对马蒂安努斯和他的支持者关于所谓的朦胧设计论学说的愚蠢而轻薄的言论進行的驳斥中,我为了否决以下观念进行了一定的努力:可能性的数量受到一种未知且无法察觉的并发性外界力量的限制,并随此力量不可预测的变化而改变——

玛基拉垂下头,打起了呼噜——

——她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之中,俯视着一圈亮光。准确来说,身下是一张摇摇欲坠的折叠小凳,只要稍微挪动重心就晃个不停。凳子上绷着的帆布已经塌陷了一角。她试图挪得离塌陷处远一些,却感到布料又撕裂了一点。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试图观察四周环境。

这里似乎坐着两圈人,内圈围着一只发光的铜火盆,光线和热量几乎完全被挡在了圈内。外圈的人只能看见脑袋和肩膀的模糊轮廓,靠着帐篷布坐着(我在一顶帐篷里,玛基拉意识到。我七岁之后就没进过帐篷了,这种帐篷更是第一次见)。她坐的地方正是外圈。内圈中有个人正对着她,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从背对她的两个脑袋之间透过来。每个参加了军队送别式的人都能认出那张脸,那是莫格雷将军。由此推测,她应该是在偷听一场军事会议。她努力向前倾身,想听清这位大人物在说什么,但又害怕弄响破凳子。

“都是多曼德理论中的内容,”莫格雷将军说,“多翻翻多曼德的书吧。你想知道的一切问题都有答案。”

(胡说,玛基拉说,但在这里,她说的话只有自己能听见。我可清楚了,我正在读那讨厌的玩意儿呢。)

“希望高戈斯没有那本书。”背朝她的一个人说,“当然,他如果不识字就不用担心了。”

“我敢打赌尼莎读过,”有个她看不见的人说,“不过我觉得她更像圣马蒂安努斯的门徒。事实上,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巫。”

斯滕·莫格雷咧嘴笑了。“也许正因如此,她才绑架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说,“为了让他给自己解释那些长单词。”

“想想她翻书寻找爱情魔药配方和海上风暴的简易召唤指南,”另一个人说,“这画面不错。”

“她肯定以为多曼德的书是用暗语写的,”另一个人说,“每六个单词圈出一个之类的。”

(我得试试,玛基拉对自己说。

已经有人试过了,坐在她旁边的人说,没用,得到的信息和原文一样难懂。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

你是谁?玛基拉问。

亚历克修斯。你是卡纳迪的得意门生,对吧?

我——玛基拉不知道该说什么。再次见到你真好,她说。

你真这么想?好吧。对了,卡纳迪应该也在。你好啊,卡纳迪。

你也好。玛基拉,你不是该复习多曼德吗?不过我想这也算复习了。亚历克修斯,我们到底为什么在这儿?我不明白。这不可能是什么关键的转折点。他们聊的都是些抽象哲学的废话。)

“言归正传,”一个瘦削的男人说,“你们该读读卡纳迪那家伙写的东西。真的很有道理。”

(废话?亚历克修斯问。

噢,别挑刺。其实真的是废话。从头到尾都在胡扯。你也不想我把真相告诉这些疯子吧?

安静,第四个人说。)

“在我看来,”内圈的一个人说,“问题的核心就是识别关键时刻。那么,该怎么识别呢?好,我们假设这边这位胡伊克会在这里继续待半个小时,然后返回他的帐篷。在他回去的路上,他被帐篷的固定绳绊倒,导致肌肉拉伤。明天的战斗中,拉伤的肌肉在关键时刻拖累了他,他的部队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结果我们输了一场战役。而如果他早离开或者晚离开五分钟,我们是能赢的。再假设我们中有个人说了关于元理运行方式的话,深深刻进了斯滕的脑海里,稍稍影响了他明天做的决策。再比如我两分钟后去外面撒尿,刚好撞破高戈斯对我们的袭击,其实我只是听见了一声咳嗽的模糊回音,或者看见了某人腰带扣上反射的月光。听起来没问题吧?很好。现在,假设我是个巫师或者女巫,想要找到关键时刻,以便将它撬开,改变事情发生的方式。我该怎么知道哪一刻最关键呢?我可能會在高戈斯准备做决定时到他身边晃悠,或者直接到战场上去。当然了,我会找到一大堆关键时刻,因为每一刻都他妈的很关键,或者至少代表着一些关键的可能性。在这一刻,也许高戈斯那边刚好出现了一个关键时刻,一大群巫师和女巫正围着他玩拔河。但如果他们改变了这个关键时刻,谁又能说我的关键时刻依然关键呢?比如他们要是让高戈斯在森林里走另一条路,我出帐篷之后就不会看见他了。”

斯滕·莫格雷点点头。“你的意思是,”他说,“要么魔法无用,因为不存在真正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节省可能性的方法,多曼德写的东西全都是胡扯;要么每一刻都是关键时刻,巫师和女巫们的切入点就完全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总会找到能改变一切的节点。阿佛特,你应该当律师,而不是军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名叫阿佛特的男人说,“我只是指出了要相信魔法就必须正视的事。”

“你应该不信吧。”

“其实,我一直尽量持开放态度。”

(如果他再叫我一次女巫,我就扇他一巴掌,哪怕我并不是真的在这儿。

真正的女巫只有尼莎·洛雷登,亚历克修斯小声说。玛基拉打了个寒战,他继续道,不知为什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都很礼貌,没人去捅别人,也不会强迫别人泄露机密。这真是最和谐、最友善的战争了。对吧,卡纳迪?你看,卡纳迪和我可是敌对阵营呢。

噢,玛基拉说,你们不是朋友吗?这样会不会尴尬?

确实是朋友,卡纳迪说,但又不是真正面对面,所以无所谓。

我可不觉得,先前叫大家安静的声音说,对了,我是维特里丝·奥泽尔。我绝对是真的在这儿。

如果我们真的在这儿,玛基拉说,那你们谁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吗?)

斯滕·莫格雷突然打了个哈欠,然后伸了个懒腰。“今晚聊得差不多了,”他说,“我们明天去思科纳镇继续讨论吧。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吗?”

“其实——”有人回答。

(我觉得我们刚刚定下了战争的结局。卡纳迪说,谁知道哪边赢了?)

——卡纳迪在床上坐得笔直,太阳穴的剧痛而让他忍不住叫出了声。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浑身发冷,惊魂未定,就像刚刚在街上目睹了一场悲惨的意外。“玛基拉?”他大喊,但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喊。

他慢慢下了床,看向窗外。外面仍然一片漆黑,夜灯的灯油烧完了一半多。他一屁股坐进椅子里,伸手去拿酒罐。

魔法,他想,有人在强迫我使用魔法。他觉得反胃。喝下三大口葡萄酒后,他又站了起来,在窗边的石质大水盆中仔细清洗了脸和双手。他迫切地需要照明。除了夜灯之外,房间里还有三支蜡烛和一盏油灯,他全部点亮了。这让他感觉好了些。

有人敲门,他打开了门。

“玛基拉?”他问,“什么事?”

她抬头用那双傻乎乎的年轻的眼睛看着他。“对不起,”她说,“我做了个梦——”

卡纳迪走进门外的过道里,左右看了看。中年教师凌晨时分在自己住处和年轻女学生见面,这太不妥当了。“我知道,”他说着把她拉进屋关上门,“你记得梦的内容吗?”

她点点头。“记得,”她说,然后啃着指甲边缘加了一句,“但也不确定。”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先坐下。”卡纳迪找到自己的拖鞋穿上,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没有问她要不要来一杯。“我只记得快醒的时候听见你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对了,你头疼吗?”

她点点头。“有一点。”

“只有一点,还不错。告诉我你的梦是怎样的。”

讲述完毕后,她发现他闭上眼睛别过了脸,“是件重要的事吗?”她问。

“我想是的,”他回答,“我们刚刚将上千人送上了死路,而我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还有一个小时,第一缕曙光才会出现。夜视能力一向出众的高戈斯·洛雷登此刻连凑到面前的手都看不见。经过森林时,他通过数步数估算了双方距离,但完全有可能算错。他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最重要的一战,用这种方法选择战场真够滑稽。如果思科纳因为他错估了自己的步长而被攻陷,那就太悲情了。

“好了,”他说,希望旁边的人离他够近,能听见他的声音,“散开,整队,但愿我们没搞错方向。”

这是我的决定,他不断告诉自己,我一个人的决定。尼莎不想我打仗。我相信岛上的居民信赖我,需要我的保护。但这只是猜测,他们完全有可能欢迎斧枪兵,把他们看作解放自己的救星。我做这个决定,靠的仅仅是我自己的判断。老天啊,这真是太荒唐了。

他闭上眼睛。这是为了巴达斯,为了尼莎,为了卢哈和小尼莎,伊苏斯和赫丽斯,不管他们想不想要我的帮助。这是为了我们所有人,以及属于我们的一切,不论对错。我对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它们是我的信念的体现,而现在必须接受考验了。胜利会证明我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是正当的。等着瞧吧。

初升的太阳照亮了斯滕·莫格雷的大军。

二十

天刚亮,巴达斯·洛雷登就开始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昨天晚上,他取回了在太阳下晒干的筋腱,放在橡木板上,用皮革槌子捶打成纤维状,然后用一把特制的象牙梳子慢条斯理、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梳开,把一条条粗糙的黄色半透明纤维分成不同长度,分别束好,按照尺寸排放在桌面上。现在,材料准备工序只剩下清理肋骨和熬胶了。

骨片由于自身的油脂而触感滑腻。他用滚烫的碱水把每一片都洗了一遍,尤其仔细地擦洗了接口处内部。趁着把它们放到一边冷却的时间,他制作了接下来会用到的几种胶水。

他用凝结的血调和锯末做成了上浆剂,固定胶则是把碎皮和肌腱废料放进水中、大火熬煮一个小时制成的,期间需要偶尔搅动并撇去浮渣。他把粘合力最强的头道胶水分装到别处,余下的残渣重新放回火上炖了一整天。那气味恶心极了,但他几乎没有注意到。

他用血胶仔细地给骨片和木胚上浆,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侧放在木块上,稳稳地摆在从窗户灌入室内的阳光里。等待上浆剂硬化的时候,他又把更多的筋捶打成纤维,还做了一张用来把肠子拧成弓弦的木质绕弦架。最后,他把浸泡过的皮革块扯开,准备包裹弓把。

(“如果是关于战争的事情,”小卢哈当时说,“我当然愿意帮忙。你想让我做什么?”

“噢,一些基本工作,一点也不难。我本来不想麻烦你,但我已经习惯有学徒在身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卢哈微笑起来。“我一直想学一门手艺。”他说,“用自己的双手干活,而不是读书或者打仗。我想做东西,当一个手艺人。”

“这肯定是家族遗传。”他鼓励道,“相信我,我们两个能做出中邦之外最好的弓。”

卢哈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和许多表面上阴沉内向的孩子一样,他笑起很好看。

“父亲会很高兴的。”他说。

“希望如此吧。”他回答。)

差不多在洛克斯森林战役最激烈的时候,他完成了材料的预备工序,开始制弓。

“謹小慎微是失败者的作风。”斯滕·莫格雷说,“但另一方面,我们实在不能把这一仗搞砸,所以还是稍微稳妥些吧。”

这是一个炎热晴朗的早晨,一丝风也没有。亮得难以直视的阳光在东方的海面上闪耀着,也将银行的镀铜屋顶照得熠熠生辉,像着火了一样。在他身后,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只有开阔的丘陵地,以柔和的起伏向海湾两侧的悬崖延伸。对于步兵冲锋来说,这样的地形再合适不过了。下坡的坡度能提供可观的动力,又并不过分陡峭,所以非常安全。在他下方,高戈斯的那支小小的军队横在大路上,像搭在铁砧上的细钢条,正等着被锤打成型。“谁要是带回高戈斯的脑袋,谁就有三十个金币。”他高声说,“如果脑袋还连在身子上,还能喘气,就再加二十个金币。除了他之外,剩下的人对我们没用处,所以尽情大开杀戒吧。保持阵型,不要磨蹭,这应该会像踩死甲虫一样容易。”

他将三百个士兵排成两排作为中军,剩下的分成人数相等的两批作为侧翼,每侧各六百五十人排成两条长长的阵线。他的计划是展开侧翼向前推进,让高戈斯以为他们是要从他两侧冲过去,完全避开他,直接进攻思科纳镇。如果他上钩,要么会分散兵力阻拦大军,然后被迅速包围,要么会阵脚大乱,试图撤回镇内。如果情况属于后者,中军就会发动冲锋,攻击他的后方,同时侧翼将赶到高戈斯前方,合在一起,组成一条截断退路的套索。不管怎样,只要他的军队铺散开来,保持移动,弓箭手就会丧失侥幸得胜的机会,因为不论何时,战场上的斧枪兵都是散开的,他们射箭也就没有意义了。尽管开战后,他对高戈斯的好感与日俱增——你很难不对自己深入研究的对象产生感情——他还是想不通在这样的地形带着二百五十名弓箭手,要怎么与一千六百名斧枪兵抗衡。他短暂地考虑了一下议和,但没怎么犹豫就否决了这个点子。严格来说,他这是在镇压一场叛乱,算不上真正的战争。他只需要按照镇压叛乱的规程走就行了。

高戈斯看着斧枪兵从两侧向他接近,意识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愚蠢,真是愚蠢。不知为什么,他以为敌人会用一支庞大而密集的中军向他发动冲锋。之所以产生这个荒诞的想法,是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有获胜的可能。而现在,他们似乎完全忽视了他的军队,像避开一个倒在大街中央的醉汉。

“现在怎么办?”有人问。

高戈斯耸耸肩。“我想是上去和敌人打吧,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

“和哪些敌人?”

高戈斯想了想。“他们,”他指了指敌方中军,“就是那些站着不动的混蛋。他们容易射中。好,所有人排成两排,轮流上前放箭。”

第一轮箭雨腾空而起,像一片新麦茬地里惊飞的白嘴鸦群。他们和目标之间隔着二百多码——远地靶就是这个距离,而他最近半年一直都在让士兵练习远地靶。离敌人还剩一半距离时,箭停止了爬升,在空中悬停了一刹那——

(极短的一瞬间,天平的两臂在薄如刀片的支轴上维持着平衡。)

——然后开始下落,力量和速度渐渐积攒。它们下落的位置总比预期的靠前,达到最高点后,下降速度会比爬升时快得多,势头也更猛。箭雨直接落在了中军的两排阵列上。第二排弓箭手越过第一排,前进五步之后开弓放箭。第一轮箭射中目标时,第二轮已经离弦。接着轮到第一排向前五步,箭雨飞向空中时,第二排再次前进并开弓。这次,第一排弓箭手停在了原地,因为已经没有站着的目标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干,斯滕·莫格雷死的时候想。)

敌军侧翼正在快速接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下令军队组成密集方阵。如果他们有脑子的话,肯定会直奔思科纳镇,他一边想一边伸手取箭。如果冲着我们来,就要看箭够不够用了。最终成败还是取决于物资供应,取决于经济。

前进的敌军在两侧伸展队列,准备合在一起形成包围圈。他对此毫不担心。他已经将自己的方阵收束到了最小,如果要交战,他们必须收紧包围圈,缩短士兵和士兵之间的距离,成为弓箭手最好的目标,就像他之前在河岸看到的一样。“等敌人进到八十五码之内,”他用响亮清晰的声音叫道,“前排,开弓。”

第一轮齐射让他们散开了一些,但是空隙很快就被填满了,因此并不妨事。横排交错前进的效果和他预想的完全一致:一排放箭时另一排已经拉开了弓,空中的箭雨一刻不断。敌军阵脚大乱,仿佛地上有绳子绊倒了他们。离方阵还有四十码时,他们已经乱作一团,来不及越过堆积的死尸和伤员就纷纷中箭。尸堆越来越高,像是积聚在沙漏底部的小沙丘,或者涌上海滩那一瞬间的海浪。在四十码的距离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已经触手可及,不过从应用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不稀奇。两军交战本来就没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一切都取决于基础算术——最先耗尽的是高戈斯的箭,还是敌人的士兵?两者的数量非常接近。敌军究竟会终止进攻撤离战场,还是越过尸堆向前奋进,也许要看最后一支箭、最后一名士兵、某个弓箭手的剑法、某个斧枪兵穿胸甲的方式、某把弓的准头、某支箭的笔直程度,或者某个人的脑袋在关键时刻转向左边还是右边。

高戈斯看也不看地摸到了最后一支箭的箭羽。他左手推弓,右手拉弦,勾弦指的第一和第二关节之间已经血肉模糊,开弓时背上的肌肉痛得厉害。左臂伸直时,弓发出了刺耳的断裂声,断裂的上弓臂猛撞在他的嘴上,如同老道的拳击手打了一拳,下弓臂则狠狠抽打在他的膝侧。他呆立了片刻,身上挂着损坏的弓,样子很好笑——这该死的垃圾,白蜡木弓坯没有铺筋,此时终于承受不住弓背的拉伸与弓腹的压缩,让他在决定一切的关键时刻失去了自保之力。除了扔下那两根柴火棍站在原地之外,他突然间什么都做不了了。

“去他妈的,”有人喊道(是胡伊克·波瓦特,昨晚夜谈结束后,他在回去的路上被一根固定帐篷的绳子绊了一跤,扭伤的脚踝就像水桶上的破洞,让他的体力不断流失),“后退!整队!看在老天的份上都给我往后退。”斧枪兵开始往后撤,由于地上的尸体太多,撤退的动作很慢。箭雨仍然不断落下,倒地的人并没有比之前少。撤到七十五码外的时候,他们集合整队,这才意识到幸存者少得可怜。“去他妈的,”胡伊克·波瓦特又骂了一声,接着不情愿地下令退兵。他满心愧疚,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后,仿佛抛弃了自己不再爱的女子。宽阔的后背成了显眼的目标,胡伊克·波瓦特是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挣扎了几个小时才死去。

“难以置信。”高戈斯说。

“不信也得信,”他旁边的人说,“确实是险胜,不过总比输掉好。”

残余的敌军里有人担负起了指挥的责任,他们排成纵列,越走越远。“剩下不超过七百人,”有人说,“大概更接近六百。”

高戈斯迫使自己回过神来。“我们呢?”他问,“伤亡情况如何?”

“他们根本没进入近战距离。”另一个人回答,“要是每个人的箭再少三支,肯定会被他们杀光,但我们逃过了这一劫。看起来无人伤亡。”

到了下午,高戈斯把镇民们划分成几组,分别负责回收箭支、剥掉死尸的衣物盔甲和埋葬尸体。一个拜斯中士的信使前来报告喜讯。拜斯带兵在山里伏击了撤退中的敌军残部,大约七百个斧枪兵中只有九十人逃脱了。他想知道接下来应该追击逃亡者还是回思科纳镇。

高戈斯觉得反胃。他告诉信使让拜斯回镇,放过那些可怜的家伙,然后走上山坡去见他姐姐。

银行里几乎空了。没有文员在走廊里匆匆穿行,或者从桌前抬起头偷瞄他。没人坐在尼莎的办公室门外的石凳上等待召见。他推开门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

他最后在金库里找到了一个文员,那人正忙着把算板上的银算筹往一只叮当作响的大口袋里放。

“嘿,”他说,“董事哪去了?”

文员盯着他,好像他长了两个脑袋。高戈斯低头看了看自己染血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手。“没事,”他说,“我们赢了。你看到我姐姐了吗?”

文員露出一副不知道该傻笑还是该逃跑的样子。“你不知道吗?”他说,“她跑了,已经不在思科纳了。她带着所有的现款和最好的船离开了。”

你说阿维德·索福那家伙?阿维德·索福想,是啊,我记得他,他不就是那个比另外两支军队迟了三天才到思科纳镇,浑身湿透沾满烂泥和松针的蠢蛋吗?真是个笑话!

据当地人说,由于最近丰沛的雨水已经流入大海,过去几天炙热的天气又烘干了大片常年被水淹没的湿地,思科纳南角那片地面被沼泽覆盖的森林比平时干燥多了,往常齐腰深的泥潭现在只淹到人的膝盖。

穿过沼泽的过程又痛苦又悲惨,每一步都万分艰难。本来能供五个人和一头骡子通行的小道被两千个士兵踩成了粘鸟胶一样粘稠的泥泞。裹满泥浆、吸饱了水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无法抬脚,赤脚走路反而会让脚干燥些。不断有人被大丛的茅草绊倒,扭伤脚踝。森林里昏暗不堪,一切都被瘦高的冷杉树和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树冠笼罩着,气味恶心。军队不得不穿过齐腰高的荆棘和黑莓灌木,在垂到地面的树枝与树根之间钻进钻出。在自然的折磨下,什么敌人都是多余的。

敌人根本不会进森林,他们没那么蠢。

尽管如此,索福还是知道,如果他不派出侦察兵和先遣队,就肯定会遭到伏击,遇上路障、泥石流、敌人的岗哨和弓箭手。一个自以为不用守规矩的将军可能会害了整支军队,遭遇猝不及防的歼灭。思科纳应该已经被攻陷了——毕竟,他们该怎么抵挡四千人的大军?肯定有从镇上逃出来的反抗军余党,如果遇上了,他们会继续逃跑,还是背水一战?在阴暗的树木之间、恶臭的污泥之中交战,对双方来说都糟透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蠢的。(啊,但如果他们不蠢,就不会进沼泽地了。)

“他们说前面有块空地。”掌旗中士说。

“希望他们这次是对的。”索福说,“之前我还以为他们是故意带我们走错路——这也正常,因为我们是敌人——但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不认识路。毕竟,谁有事没事往这里跑?”

掌旗中士点点头。“还是有几个认识路的猎人。”他说,“据说这里有鹿和野猪,大概我们弄出的响动把它们惊走了。还有几个老头会带着家里的猪来这里找松露。”

“我从来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吃松露。好像要加蜂蜜,或者切成——我的天啊,他们是对的。那儿确实有片空地。”

“不止有空地。你看。”

空地上有人正在搭帐篷,有人徒劳地用受潮的木头和湿透的引火棒生火,有人正把弓堆叠在一起,还有人在树枝上晾衣服。索福花了五秒钟才意识到眼前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期间,空地上有些人试图去拿武器,但大多数只是站在原地愣神。仿佛他们本来坐在家里,却有神话中的野兽撞破墙壁冲了进来。

“前三排。”索福叫道,但晚了一步,他周围的士兵已经不等命令就冲向了前方,急着要把一周以来在森林里积攒的怨气发泄在敌人身上。没过多久,空地上的两百五十名反抗军的一半逃进了森林,没来得及拿上武器,有些人还光着脚,身上只穿着里衣。剩下的人很快就被砍倒,如同那些给军队带来极大痛苦和愤怒的黑莓灌木、荆棘、蕨类、树苗和森林里的其他植物。这是一次迅速高效的砍伐,敌人暴露的肢体像树枝一样被挨个切断。斧枪兵们基本上只用斧刃劈砍,极少用到枪刃。索福没有干涉,毕竟他先前也没让士兵们考虑茅草和羊胡子草的感受。而且,他并不想阻止他们。在森林里度过的这一周让他也颇有怨气。

军队丧失兴趣的时候,还有大约五十名敌人活着。他们大多都负了伤,有些人被砍掉了手指或者手,有些人被削掉了耳朵。整个过程就像一群恶毒的孩子漫无目的地猛砸树干,折断树枝,划破树皮直到树汁流淌出来。几乎没有敌人做出反抗。

“够了,”索福叫道,“别再浪费精力了。控制好俘虏,我们修整一个小时后出发。找找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再看一下反抗军的帐篷里有没有食物。别浪费了好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下次获得补给是什么时候呢。”

没错,说不定我们应该把敌人的尸体也吃掉。

俘虏的供词让他愉快起来。他们试图追踪和伏击斧枪兵,结果迷了路,在灌木和烂泥中跋涉了三天,已经准备放弃原计划,撤出森林了。本来打算在森林边缘等待沙斯特的军队,要么打一仗,要么学高戈斯消灭敌军的第一部队的办法,跟着他们前往思科纳,一路骚扰——

“你什么意思?”索福打断了他。

俘虏看起来十分吃惊。“你不知道?”他说,“我们出发之前听到了消息,洛雷登将军打败了你们的第一部队,抓到了几百个战俘。”

索福皱起眉头。“是莫格雷将军的军队吗?”他问,“还是阿芬姆将军的?”

“不知道。”战俘说,“高戈斯当时还没到思科纳,我们只接到了急报和守卫森林的命令。在林子里遇到平民之后,才听说你们在这里。”

“高戈斯真的击败了一整支军队?”索福问。俘虏紧张地点了点头。“那他应该会返回思科纳镇吧?”

“我想是的,”俘虏抹掉从头皮上的伤口淌到眼睛里的血。他的头发也浸了血,血液像树叶上的雨水一样,沿着长得过头的刘海滴落。“我们得到的消息里没提到这个,只是说我们打了一场大胜仗,命令我们守好这里。”

“你确定你不知道是哪支军队?如果你在撒谎,我就吊死你。”

“我确定,”俘虏疲乏地说,“我连战场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高戈斯传信的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们的中士应该知道,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阿维德·索福抬头看了看护旗中士,后者摇了摇头。“好吧,”他说,“中士,让俘虏列队,我们得带上他们一起走。这样吧,让他们带我们原路返回。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在泥浆里跋涉过的样子。”

俘虏摇了摇头。“这片空地的另一边地势更高,非常干燥,但我没法带你们原路返回。我说过,我们也迷路了,足足有半天时间都在绕圈子。”

斯滕·莫格雷的军队有可能被击溃了。对此,阿维德·索福的担忧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极度讨厌莫格雷,并且知道莫格雷对他也持相同态度,还要加上一份鄙夷。但是自從到达思科纳,莫格雷一直是掌控全局的人。因为他的存在,索福没怎么思考过整体战略,把心思都花在了羞辱莫格雷和他的同党上。如果莫格雷的军队真的遭遇不幸,那么他可能要花几天、甚至一整周的时间来整顿士兵,担起指挥战争的重任。这意味着索福会成为远征军的领袖。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他的责任。

该死的战争,他怨忿地想,就算一切顺利,到头来也全是白忙活。

“你说她离开了是什么意思?”高戈斯问。

“就是离开了。”文员无助地重复道,“她还辞掉了董事的职务,把所有银器和大部分贵重家具之类的东西都带走了。账簿倒是都留了下来。”

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呼出来。“好吧,”他说,“她的女儿和她一起走的吗?”

文员一脸困惑。“什么?”

“她女儿。伊苏斯小姐。”

“噢,应该没有。她好像谁也没带走,除了几个护卫和船员。”

高戈斯靠在墙上,用指尖揉搓着脸颊。“好吧,”他又说了一遍,“没时间说这个了。现在总部的职员都由谁管理?”

文员耸了耸肩。“没人管那些了,”他说,“我想大多数也都,唔,准备离开。”

高戈斯皱起眉头,从文员的手里夺过那袋算筹,把它们洒得满地都是。“我猜也是,”他说,“不过这样可不成。所有试图离开岗位的人一经发现,必须亲自来向我解释清楚。你负责传达给所有同僚,如果出了差错,我就追究你的责任。你叫什么来着?”

文员叹了口气。“利尔特·瓦里尔,”他说,“誊写处副主管。”

“好。传信下去,然后回到你的岗位。不,算了。去看看是否有新消息,弄清楚南边的守卫部队到哪里去了。我得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敌人。”

“噢,我觉得应该没有了吧,”文员说,“你不是已经把他们全歼了吗?”

“有消息了立刻来找我,我待在董事的办公室。”

是真的。高戈斯把脚搭在办公桌上,想道,她真的走了,不然她那只苹果木的小杯子去哪了?那是巴达斯用厨房里的树桩做给她的。它不在,所以她肯定离开了。他注意到房间里还有许多东西都不见了,除了不值钱的和被固定在墙上、无法轻易取下的。当他把脚放在她的桌子上、却不担心她突然推门而入时,他就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建筑里已经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都是因为她不相信他能赶跑敌人、保护家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那个文员又出现了,看起来相当紧张。“没有消息,董事,”他说,“我和其他几个主管沟通过了——”

“董事?”高戈斯重复了一遍,“好,你继续说。”

“我和其他主管沟通了,职员们已经重新开始工作。格雷兹中士和南部卫队按照你的命令去了沼泽地,但没有送回任何关于敌军的消息。”文员犹豫了一下,“战争似乎已经结束了,”他说,“还有什么吩咐吗?”

高戈斯看了他一会儿。“有人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吗?”他问,“她说过什么没有?”

文员点了点头。“我觉得是因为战争的代价已经过于高昂,没有继续的必要了。”他说。

“过于高昂。”

“我是这么想的。她认为是时候止损了,所以停掉了这里,去寻找别的有利可图的生意了。”

高戈斯盯着他。“什么生意?”他质问。

“你不知道?”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高戈斯恼怒地说,“我当然不知道,什么别的生意?”

文员告诉了他:科里昂风险投资公司的一半股份,加赛尔的制革厂,维桑萨的锯木厂,拜舍斯特的葡萄园,达卡斯铜矿联合会的股本,岛上的制绳厂——

“出去。”高戈斯说。

巴达斯拿起了弓。

如果条件理想,他会让胶水硬化至少一周时间。一周以上更好。但时间是件奢侈品,而且,这批昂贵的进口生皮熬制的胶水在酷烈的阳光下干得快极了。他拿起弓弦,把它的一端套进下弓臂的弦槽里,然后犹豫了一下。这把弓很可能在他第一次弯动弓稍、给它上弦时折成两段,所有劳动成果和珍贵的材料就全白费了。

第一步是修整刻有接口的骨片,并把它们固定在木胚的弓腹上。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做好,这就变成了一桩漫长又煎熬的活儿。但这一步必须精确无误,如果骨片不能完美契合,弓腹就会不结实。可怕的压缩力会找到位于骨片衔接处的弱点,把弓撕成碎片。所以他必须反复锉磨、刮擦、抛光,用手指在衔接处的一面抹上煤灰,反复组合、拆开,直到两面的煤灰均匀平坦,衔接处紧得连一根头发丝也进不去。确定了每片骨片的位置并给它们上浆编号之后,他给弓胚抹上胶,将骨片挨个拼好,然后用结实的绳子缠绕固定,每隔八分之一寸就绕一圈。为了保险,他又加上了夹钳,并垫上从多余的骨头上削下来的细长骨片,使夹钳的力量均匀分散。等待胶水固化的时候,他再次梳理筋腱,然后编好了弓弦,缠上护弦绳。

胶水刚刚变硬,他就取下了夹钳和绳子。他又熬好了一锅胶,开始给弓背铺筋。这是个枯燥的脏活。他用先前剩下的牛皮胶水再次涂抹弓背,然后把它架在工作台前。工作台上放着四十束整理好的筋腱纤维,间隔着便于取用的距离。胶水很合适——还是温热的,粘稠程度如同新蜂蜜。他把用来压平纤维的长骨片放进一只装满水的小陶杯里。

他选了第一束、也是最长的一束筋丝,把它浸进锅里,直到它吸饱胶水,变得柔软。然后由上而下开始挤压,让多余的胶水从末端流出,同时也压平筋束。接着,他小心地将筋束铺在弓胚背部、弓把上方的位置,用浸湿的骨片从中间开始把它展开,直到宽度达到半寸以上。他把第二束筋腱放在第一束末端,头尾相接,用骨片将纤维微微刮得长了些,然后重复相同的步骤,直到弓背中央的筋束从上弦槽一路伸展到下弦槽。完成这一步之后,他停工片刻,洗掉沾在手上的胶水。

在第一列筋束左边铺第二列时,为了避免两列筋束的头尾接缝对齐形成弱点,他像砌砖一样错开排列,然后用骨片分别抹平,直到每一束都与上下和侧面的筋束融为一体。他重复着相同的动作,直到弓胚背部和侧面完全被一层浸透胶水的筋丝铺满,形成一条长而扁平的人造肌腱,干燥之后不论怎样用力伸展都极难断裂。第一层刚铺好,他立刻铺上了第二层。趁着胶水仍然粘稠柔软,让每一束纤维都完美融合,不留下任何弱点。终于,他用仅剩的筋丝包裹好弓腹处骨片的接缝,抹掉弓背上的所有余胶。最后一根筋腱纤维和最后一滴胶水都用光了,什么也没有浪费。

因为时间紧迫,他用耐火砖搭了一座烘干炉,把砖块烤到烫手的程度,然后围绕放着弓的台子摆了一圈。阳光直射在砖块上,让它们在火的热量消散后依然温热。他从来没用过这个方法,唯恐热量会弄弯或弄坏弓,或者让胶水干得太快,变得易碎,又或者把筋丝烤得过猛,以至于冷却后从弓背上分离下来。这还只是他能轻易想到的问题,意料之外的灾难无疑会更糟糕。

现在,大功告成。弓被他拿在手中,等待着上弦、驯弓、修整、打磨、抛光,以及被裹上最后一层薄如纸张的牛皮。

手里的弓丑陋肮脏,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条人造的肢体,由骨头、筋腱、血液和皮肤组成。所有身体部位都经过改进和纠正,被取出之后又以更好、更有效率的方式重组在一起。弓背上的筋腱等着被拉伸,弓腹的骨头等着被挤压。二者被一条木材分隔开来,血液、皮肤和骨末又让它们亲密无间。这是一条被拉伸和挤压到崩溃边缘时,比任何血肉之躯都更强壮的手臂。以暴力制成,为暴行而生。它包含了躯体、热量、空气和人的手艺,美妙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死去的肌肉还有生前的记忆,死去的骨骼能承受巨大的壓力,死去的肢体可以夺去生命,而血液和皮肤碎屑,则能在已死的躯体部件用尽力量、挣脱彼此的时候将它们紧紧束缚在一起——

(就像洛雷登家族一样,巴达斯微笑着想。有人弯折舒展,有人挤压并遭到挤压,但我们都无助地被一点血液和锯末,以及一张共同的皮肤粘结在一起。如果一同运作,我们在崩溃前的那一刻拥有无限的破坏力。我在这个家的背部待了很多年,现在我身处弓腹。压缩力即将在这里变成伸展力,积蓄的力量即将转化为暴力。而这把弓是我做给哥哥高戈斯的。)

他抬起左腿跨过弓把,用右脚卡住下弓臂末端,把弓内侧抵住左膝窝,左手握住上弓臂全力内弯,直到能将弓弦上端套进弦槽。弯动很困难,得用上全身力气。他感觉到骨片无比希望碎裂——但没有碎裂的余地,因为它对抗着弓背筋丝中同样难以忍受的张力。两股力量互相制约,就像剑拔弩张的家庭成员,被永远无法逃脱、永远把他们推向极限的力量羁绊束缚在一起。正当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上好弦的时候,肠线打成的线圈成功滑进了弦槽。弓弦承受住了拉力,线圈和护弦绳也保持完好。巴达斯单手托住弓,寻找着能让它保持平衡的重心。驯弓意外地很成功:下凹的弓把两侧是两条向上凸起、美丽匀称的曲线,弓身完全对称。反曲弧度的末端又再度反向弯曲,形成另一股张力。他屏住呼吸,拿起弓——它轻极了——用手指勾住缠着护弦绳的弓弦中段,左手前推,右手后拉(又是两股对立的力量,因为背道而驰而产生暴力)。他的手臂、后背和肩膀的肌腱骨骼开始发力。他谨慎地实验着,每次用力时都只多拉开一寸,直到拇指底部触到下颌,弓再也无法被拉得更开。

他休息了片刻,活动着酸痛的肌肉。这讨厌的东西拉距不大,每多拉开一寸都需要大得多的力量。一百磅的弓只能拉开二十五寸,准头不好,但力量很足。总之,它不适合我。但是高戈斯从来都是家里最强壮的人,能轻易拉开一百磅的弓,而且小拉距适合凭本能快速射箭。高戈斯从小就是凭本能射箭的。他从靠在门框上的箭囊里拿出一支箭,搭上弦,瞄准房间另一端一块三寸厚的橡木板,然后开弓放箭,由着弓本身的力量把弦带离手指。箭射得偏高,箭杆裂开了,破甲箭头直接射穿了木板。这力量让人恐惧。巴达斯站在原地注视了一会儿,然后给弓下了弦,小心地放在桌上。

之后,他用刮刀、粗糙的芦苇杆和沙子对弓进行了修整,又用优质的生皮裹住弓把,精心打蜡防潮,最后刷上厚厚两层纯正的、贵得吓人的科里昂防水漆。漆干得很快,防水效果很好。弓看起来漂亮了些,除了木制弓胚露出一条黑线之外通体奶白,熠熠生辉。

他拿过最后一块好牛皮——用它写字就和用最好的羊皮纸一样——写下‘给高戈斯,来自巴达斯,致以爱意’。然后他开门叫了一声。很快,一个文员匆匆赶了过来。

“高戈斯·洛雷登还在银行里吗?”巴达斯问。

“应该是的,”文员回答,“但他不会待多久了。有消息说阿维德·索福和第三支部队刚刚出现在南边。他正准备离开。”

巴达斯微微一笑。“时机正好。”他说,“把这把弓给他,快一些,这很重要。”

文员点点头。“我马上就去。”他说。

“好伙计。这是他一直想要的,所以他应该会很高兴。”

文员离开后,巴达斯关上房门,在地板上坐了下来,把头埋在手中,努力不去想自己做了什么。

高戈斯用左手握住弓把,破皮结痂的右手拉弦指搭在弓弦中段。这把弓完美极了,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臂,但强壮得多。他觉得这把弓已经跟了自己很多年,他了解它,熟悉它,就和熟悉家人一样自然。

“它真美,”他说,“而且,它是巴达斯为我做的。”

中士用脚尖敲着地面。“确实不错,”他说,“但我们还有仗要打,所以你玩够它之后——”

高戈斯没有抬头。“我得去向他道谢。”他说,“你不明白。我失去了我的姐姐,但重新得到了我的弟弟。我们又是一家人了。”

中士从鼻子里呼出气来。“高戈斯,我们得出发了。”他说,“如果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山里,就没法找到有利地形。我们可能会输掉这场战争——”

“你说得对,”高戈斯说,“巴达斯给我做弓不是为了让我拿着它打败仗的。道谢的事情只能等到我回来再说了。”他不情愿地把弓放进弓囊,手指抚过刷了漆的弓背。“真有意思,”他说,“我用他上次给我做的那把弓干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我有个预感,这次一切都会大不相同,就像一个崭新的开始。”

“真的吗,”中士说,“你是想说,你用这把弓可能会射偏?”

二十一

“斯滕·莫格雷死了。”卡纳迪说。

其他人看他的眼神就像他当众脱了衣服一样。“抱歉,你说什么?”其中一个人问。

“斯滕·莫格雷,”卡纳迪重复道,“他死了。他的军队也被歼灭了。事实上,我们一共损失了四千多人,却什么也没做到。当然了,阿维德·索福还活着。”

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端着一盘熏肉油浸鸽子走了进来。“大家趁热吃。”她说,“哎呀,怎么一个个都拉长了脸。没出什么事吧?”

一阵尴尬的沉默后,比蒙德·法伊姆说:“据我们这位神秘主义朋友所言,我们的军队在外面被打得落花流水。”

“噢,”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说,“哪支军队?你是说和那些讨厌的造反者打仗的大军吗?”

“没错,”米希尔·波瓦特嘟囔,“就是我们儿子参加的那支。卡纳迪博士,你自己说说,你是疯了,还是得到了神灵启发……还是单纯的不会说话?”

“对不起。”卡纳迪说,“我——好像突然被控制了一样。”

“是啊,”比蒙德·法伊姆从盘子里拿起一只鸽子,“又是圣灵感召那一套。除了你内心那个神秘的声音,你还有什么证据可以支持这番耸人听闻的言论?”

“没有,”卡纳迪说,“请原谅,真的很对不起,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吧,真的——”

晚宴的客人中,有个高大的灰胡子男人摇了摇头。“要忘记可没那么容易。”他说,“很简单的道理,你不能雇来一个货真价实的佩里美狄亚法師,然后又忽视他的神秘发言。和我们说实话吧,博士,我们到底该不该重视你的话?我想你以前应该也经历过这种事。”

卡纳迪点点头。“恐怕是的,”他说,“至少经历过类似的事。”

“那么,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时,你脑子里的小天使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呢?还是说都有可能?”

“很难说,”卡纳迪充满戒备地回答。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离开了房间,片刻之后又带着一只装酱汁的银制船型碗回来了。“是这样的,我只是在把别人告诉我的事转告给你们。”

“不过这个别人是在思科纳岛上吧,”桌子另一端的一个矮小的胖女人说,“你的灵魂导师之类的——还是说有其他什么叫法?。”

卡纳迪没有纠正她的用词。他已经开始头疼了,所以愈发难以集中精神。“这个人确实在思科纳。实际上,他就是亚历克修斯教长。他不会对我说谎,所以我知道亚历克修斯确实相信斯滕·莫格雷已经死了,他的军队也被击溃了。不过,我能确定的只有这一点。”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发福的光头中年男人皱起了眉头。“其实这一点你也不能确定。”他说,“我们从科学的角度看看行吗?毕竟我们都是相信科学的人。以前,当你有这些——”他犹豫了一下。

“失神发作。”比蒙德·法伊姆建议道。

“——有这些体验的时候,”光头男人说,“你能用哲学家的身份担保,你充分验证了这些意见的真实性,并证实你确实在和身在远方的人交流吗?”

卡纳迪点了点头。“我和那些人交谈过——我是说,以正常面对面的方式——他们也有相同的或类似的体验,并且复述出了我听到的话。尤其是亚历克修斯。来到沙斯特后,我和他交流过好几次,仿佛我们之间有某种联系一样。当然,这也不一定解释得通。”他补充,“两个背景高度相似、彼此非常熟悉的人在同一时间思考同一个问题,完全有可能产生相同的见解,以至于看起来就像他们交流过一样。”

“确实有可能。”比蒙德·法伊姆边嚼黑麦面包边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卡纳迪说,“事实上,我认为这种个体之间的联系有一定的运行规律,会让思想相似的头脑产生交集。不过这只是个理论。我知道亚历克修斯也认同我刚才说的这些。”

接下来是一阵让人相当不自在的沉默。

“好吧,”米希尔·波瓦特皱起两条粗眉毛,“作为科学家和哲学家,我们暂且相信你以适当的方法验证了你的发现。那么显然,接下来就该谈谈采取什么对策了。”

埋头进餐的法伊姆抬起了头。“噢,看在老天的份上,米希尔,你该不会真的让我们根据这种神秘兮兮的疯话来制定策略吧?”

波瓦特摇了摇头。“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他说,“决策权在于众议会。如果你问,我们该不该告诉众议会这件事,那我的意见是,应该的。”

“别把我扯进去,拜托。”另一个人急忙说,“如果我们尊敬的分离派同僚得知,我们因为某个——原谅我,博士——某个自命不凡的异邦法师出现幻听就重新考虑战争决策,我都能想象他们会怎么挖苦了。”

“那样的话,我们的信誉会炸得粉碎,碎片多得能从这儿一直洒落到托诺斯。”比蒙德·法伊姆恼怒地说,“到时候,我们中间还有哪怕一个评得上中级职称的,都是奇迹。”

波瓦特微笑起来。“做事要讲究手段。”他说着转向坐在他右边的年轻人,“乔福雷,你平常会和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儿子下棋,对吧?”

“偶尔会。”

“棒极了。你现在就过去,编个由头,就说你和你叔叔或者和我彻底闹翻了,想狠狠报复我们。然后你告诉小莫格雷,我们得到了关于战争的重要情报,但由于派系争端所以守口如瓶。就说你不了解具体情况,只知道它极度重要,我们已经开了几个小时的秘密会议了。如果你动作快的话,再过一个半小时的样子,我们就会接到前往参议会的传唤。趁现在吃完晚餐吧,还能消化一会儿。”

波瓦特的預测比较准确。两个小时后,他在人满为患、气氛恶劣的参议会大厅里站起身来。

“阿纳奥特·莫格雷说的没错,”他说,“我确实得到了可能很重要的战争情报,没有及时公之于众。但原因是,我压根不相信。”

分离派座席上的阿纳奥特·莫格雷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离陷阱入口有多近。“也许该由在座诸位来判断可不可信。”他说,“和我们分享一下你的消息吧。”

米希尔·波瓦特愉快地照办了。

“说到底,”他在结束报告之后说,“这就是一个基于魔法和神秘主义的荒唐故事,我真的觉得没有必要打扰大家,尤其连法师本人都拿不准。”回赎派成员大笑起来,分离派座席的区域却只有尴尬的沉默。现在他们必须公开支持卡纳迪博士的预言——总好过承认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这次危机到头来只是一场虚惊,他们就会因为相信魔法而遭到嘲笑奚落。即便危机是真的,回赎派也能轻易把派出增援部队的功劳夺走,毕竟是他们的人在他们的晚餐会上获取了关键信息。

“我是个科学家,”阿纳奥特·莫格雷说,“而最重要的科学素养之一,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的确,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个魔法故事。它既可能是胡话,也可能是货真价实的预言,或者处于两者之间。我个人喜欢以开放的眼光看待应用哲学问题,去年毕业典礼上听过我致辞的各位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我想让大家考虑的是,如果危机并不存在,加派军队最坏会导致什么结果呢?我们会被人当成白痴——特别是我,坐在会议厅这一侧的同僚也一样——军队则会毫发无伤地返回。但是,假设我们忽视这个预言,岛上的军队却真的遇到问题了呢?最坏结果:我们会输掉战争。同僚们,我宁愿被羞辱,也不愿预言属实。我真心希望这一切只是个骗局或者误会,而我的表哥斯滕能带着军队完成任务,平安回家。但哪怕这预言有一丝成真的可能,我都主张加派军队,不管别人怎么想。”

会议结束后,天井中的闲聊者达成了共识:让阿纳奥特·莫格雷带三千士兵去思科纳。这个惩罚对他来说非常合适,谁让他没察觉到这么明显的陷阱呢。如果他真是分离派最强力的成员,那么派系之间的权力图景很快就会剧变。但对于战争本身,不管阿纳奥特·莫格雷蠢不蠢,再派一支军队都不是坏事。毕竟,兵力多点总是好的。凑巧的话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波瓦特和他的同僚们回到家后,对卡纳迪的态度友善多了,一个劲给他倒他不想喝的酒。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因为他们已经确信,预言是个巨大的骗局,是他胡乱编造的。他们向他解释,他们不介意先知,只要预言一定是错的就行。

激烈的战斗中,高戈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中士问他,在不利地形中被压倒性兵力三面夹击有什么好笑?他只摇摇头说那是他的私事。

他们不幸在阿维德·索福的军队刚刚走出保德尔沼泽的时候碰上了。索福的士兵精疲力竭,队形散乱,裹满烂泥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抬不起脚,因此他们原地不前,拒绝进攻。对于高戈斯来说,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即便已经和拜斯中士的连队汇合,他手下仍然只有不到四百人,而索福有两千人。所以,他没有主动进攻的底气,但又非常不想待在原地,因为这里地势开阔,前方是保德尔沼泽,后方是保德尔河。如果再出现一支两千多人的军队,就会切断他的退路。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尝试之前在山里的骚扰战术,看能不能引诱索福追着他进入西边或北边危险的湿地。问题是,要想成功,他自己的士兵也必须涉险,而沼泽里的烂泥会让他们不再灵活机动,而这是他们最厉害的优势。在保德尔平原,他们至少比斧枪兵跑得快,可以一直跑到河边。他决定引诱对方主动进攻。

然而索福对他的挑衅没有兴趣。第一排稀稀拉拉、脚步悠闲的弓箭手刚开始靠近,他就下令全体撤退,一直退到一条叫绵羊岭的乱石嶙峋的山脊后面,利用这天然的掩体隐蔽起来。高戈斯的弓箭手要想射中他们,必须走到二十码之内。在这个距离下,即使是用轻装弓箭手对付疲惫不堪的斧枪兵也太冒险了。

计划受挫的高戈斯带领部队撤回先前的位置,下令挖战壕,并制作木桩钉进地里。他认为到了这一步,胜负完全取决于胆量和耐心。索福是侵略者,任务是寻找并消灭敌人。因此他早晚得发起进攻,不管他愿不愿意。斧枪兵的食物迟早会耗尽,局势会演变成一场没有城墙的围城战。至于害怕突然出现另一支沙斯特军队,这是毫无道理的。之前没意识到这一支军队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有无穷无尽的敌军在岛上游荡。他打算耐心等待。而且,由于索福撤退到了山脊那边,最终进攻时,就必须迎着高戈斯的弓箭手多冲刺一百一十码。他不介意等下去。

他不确定自己是高估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敌人。他们在半夜突然出现在他的军营右侧四十码的地方。冲进高戈斯的营地之前,除了几声叫喊之外没有引起任何警觉。而且夜色漆黑,无法射箭。不管这些人是夜袭勇士,还是找食物时迷了路,把他的哨兵当成了自己人的征粮队,这都够可怕的。高戈斯从一个记不起来的梦里突然惊醒,脖子痉挛,脑袋生疼,已经发现了事态不对。他把脚塞进靴子(不知道是他的脚变大了,还是靴子缩小了,总之他从未在做这么简单的事情时遇到过这么多困难),抓起外衣、箭囊和那张崭新的美妙的弓,撞开帐篷门帘冲了出去。

他和一个斧枪兵撞了个满怀。幸运的是,那人和他贴得太紧,斧枪横在胸口动弹不得。斧枪兵用尽全力推开了他,这让高戈斯得以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握在身前,让冲上来的斧枪兵自己撞在箭上。那人在震惊中扑通倒地,没料到这一招的眼神比任何语言都更有说服力。

营火像一座座发光的小岛,在它们照不到的地方,除了嘈杂声和影影绰绰的人影之外什么都没有。高戈斯搭箭上弦,紧张地走出火光照亮的范围,犹豫着该干什么。四周有许多人在一对一肉搏,场面混乱。任何声响、人影和动静都会引得士兵又推又踢又砍。有人从距离他五码远的位置冲了过来,脑子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举起了弓,左手前推,松弦。他完全不知道那一箭是否射中,或者目标到底是谁,全凭本能反应——熟悉可靠、比脑子更快、总能帮助他从麻烦中脱身、陪伴了他一生的本能。他正准备再搭一支箭,有个人从后面撞倒了他,踩住他的膝窝。所幸弓没有被身子压坏,但却脱手了。他翻滚一圈,猛地跳起来。撞他的人来不及站直。眼前似乎是一个四肢著地的人影,高戈斯估摸了一下脑袋的位置,大力踢上去。尽管鞋头厚实,他的脚趾还是被坚硬的盔甲震得生疼,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脚踝,拉得他失去平衡。他左肩着地,摔在地上。挣扎乱踢的左腿踢中了一个软不拉几的东西,可能是一张人脸。紧箍他脚踝的手松开了,他摸索着地面,用双手撑起身体,然后意识到左手摸到了什么东西,可能是弓的弓把,也可能是斧枪柄。人影正试图爬起来,于是他翻身仰躺,双脚朝上蹬了一脚。这一招似乎有用,人影向后瘫倒,让他有了匆匆爬起来的时间(斧枪意味着他是敌人,真叫人宽慰)。他拿着斧枪朝那人的方向猛冲过去,却发现前方空无一物。

他呆立了片刻,然后意识到自己是想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坏主意,坏主意。他还意识到,刚才混乱狼狈、不分高下的战斗把他吓得够呛,远胜于他这一生其他的经历。这可不好,他想。得赶快做点什么,不然会变成一场灾难,一场大屠杀。

做点什么,要快。做什么呢?

远处有灯火在靠近——那是绵羊岭的方向吗?他已经失去方位感了——一排一排的,像是拿着火把或者风灯的军队。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阿维德和他剩下的士兵来收割他们了。那样的话,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扭头就跑,祈祷不要有人故意或者不小心把他杀掉。有一件事他很确定:那些灯火绝对不是好兆头。最好趁自己还有手臂、腿和眼睛这些从中邦带出来的打拼资本,快些逃走。尼莎的判断是对的,他没有任何理由待在这里。

军号响了起来。我们平时用军号传信吗?我记不得了。不,我们不用。那是阿维德·索福在下达命令。

他周围一片混乱,但也能看出整体规律。士兵们正在撤离军营,向灯火和嘈杂的地方涌去。阿维德·索福在召回他的士兵。“坚守阵地!”他听见自己喊道——应该是对自己这边喊的,而不是对敌人吧?见鬼,反正他们也不听我指令了。阿维德·索福明明马上就要打赢这一仗,甚至有希望赢下整个战争,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撤军?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要赢了。也许他以为他的士兵正在遭到屠杀,而带着灯火行军和吹号是他束手无策之下救出他们的唯一方式。这个想法太有创意,他不禁笑出了声。

“前往营地中心,”他喊道,“排好队列,不要动!”他觉得这至少值得一试,但完全不知道手下还剩多少人,可能有四百,也可能是二十人。该死,没有光线的环境把我们从半神变成了一帮小丑。黑暗变成了交战双方共同的敌人。

幸好,有人在营地中间生了火,借着火光可以看清楚几码之外。他命令中士清点人数,有三十个士兵下落不明,应该已经死了,还有十六个受了或轻或重的伤。远处的灯火没有消失。阿维德·索福正在四处部署士兵,不知道打算干什么。他可以听见号角声、喊叫声和发号施令声,但听不清具体内容。灯火缓慢地绕着营地打圈,高戈斯坐在地上,握着他夺来的斧枪一言不发,几乎无法思考。

这一夜漫长而难熬。第一缕昏暗的曙光出现时,他就让大家回收散落的弓、箭、武器和头盔。中士负责了大部分组织工作,他第一次不想掌管全局。对于索福在黑暗中的行动,他有个推测——也只是推测而已——他是在布置包围圈,将兵力转移到优势位置,布置一个和前夜一样致命、一样胜券在握的陷阱。高戈斯下令士兵们组成方阵。然后有人拿来了他的弓。

他在距离几码远的时候就认出来了,白色的弓臂在晨光中熠熠生辉。再次将它拿到手里时,他感到了愚蠢而毫无逻辑的强烈的宽慰,像是兄弟、父亲或者儿子站到了他的身边,对他快活地笑着,伸手搭上他的肩膀说,没事的,我来了。他担心地意识到,这可怜的东西一整晚都上着弦,还躺在露水里。他极度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弓似乎没有受到损伤,可以放心了。

阿维德·索福在日出半小时后发动了进攻。斧枪兵们脚步轻快,仿佛睡过一觉,吃过早餐赶去上工。高戈斯这边则不同,他们仍然没走出昨夜的噩梦,被困惑和恐惧牢牢攥住,像被拉开了一半的弓。

从战术上来讲,他们的位置并不理想。不知怎么的,索福没有围住军营的东侧,而是从其他三个方向匀速向前推进,也就意味着他的两千个士兵——昨夜只阵亡了不到十個人——分成的三支队伍,每一支都只面对着大约一百个排成两道五十人横列的弓箭手,而方阵东侧的弓箭手则无事可做。高戈斯快速心算了一下。要射杀两千人的话,每个弓箭手需要在敌人近身前成功地射出七箭。如果要迫使敌人停止前进,将他们赶回去,也需要四到五箭。在射箭场上训练时,从一百码到十五码的距离范围,面对持续前进的目标,可接受的命中率是五分之三。高戈斯皱着眉头,烦躁地计算着——大概八到九轮齐射。理论上讲时间足够,但前提是敌人会在箭雨中慢吞吞地前进。

不用想了,拉弓吧。巴达斯给你这把弓,是知道你准能赢。

他搭上第一支箭,开弓时听见了嘎吱声。对于新的复合弓来说,这是常有的事,筋丝和弓腹部的材料还不太习惯受力。他的箭对于这把弓来说太长了,因为拉开二十五寸之后磅数剧增,无法拉得更满,挠度也不对劲,第一支箭摆着箭尾飞向左侧,并且飞得太远了。所幸阿维德·索福把士兵排得够紧,他射中了队伍末尾。高戈斯看不见具体是哪一个,只看见阵型乱了,有什么东西摔到了地上,摩肩接踵的斧枪兵之中,出现了一个勉强可以辨识出的小空缺。他忽视了手指的疼痛,搭上第二支箭时全力将弓多拉开了一寸,留出误差量。这一箭正中目标:另一个队列末端的士兵。他看见那人跪了下去,他身后的人想从他身上跳过去,结果被他的肩膀绊住,挥舞着四肢摔倒在地。高戈斯再次开弓,拉满二十五寸,对着敌军中部的褐色人潮瞄低了半寸。他还没准备好,弓弦就擦过破皮的手指滑开了,箭被高高射向空中,接着如同俯冲捕鱼的鹗鸟一样落入队伍中的某处。那里倒下了一片士兵,但他不确定有没有人中箭。射出第四箭之后,他才抓住时机观察了一下敌情。他们仍然在前进,但速度极慢,需要艰难地越过死尸和伤员,如同穿过黑莓灌木时,不断停步摘下勾住衣物和皮肤的尖刺。现在他们本该跑步前进,但脚下的死尸和抽搐的伤员就像粘稠的沼泽。他们已经逼得很近,可以发起冲锋,一鼓作气赢得战争,死去的战友却像大块烂泥一样黏在靴子上,拖慢了他们的脚步,慢慢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一张弓,七支箭,六支命中,一支无法确定。

这时,高戈斯看见了阿维德·索福。

那个人,他想,那个人看上去像高戈斯·洛雷登。

索福家族流传着一则老故事,讲的是米罕·索福在战争出现关键转折点时发起冲锋,亲手杀死敌军将领,为基金会带来一场著名的胜利。据索福家族史记载,在那之前,战况不容乐观——当时的将领是个敌对派系的废物,所以肯定快要输了。故事里说,米罕·索福逆转了战局,后来当上了军事几何学院院长,成了家族第一个分院主管——这倒不是真的。只要去沙斯特礼堂,看看那块石头上的铭文就知道了。米罕·索福的名字上方还刻着十几个索福家族成员,四周布满积灰的蜘蛛网——但没人在乎,因为那是索福家族自己的历史,和外人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篡改。

当然,故事里米罕·索福的做法太荒诞了。谁要是敢在他手下干这种事,不管最后赢没赢,肯定都会上军事法庭。

真希望搞懂现在是什么状况,阿维德·索福一边跨过一个死人一边想,距离不远了。但我们几乎完全停了下来,感觉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只能一动不动地等待战局突变。

一支箭朝他右侧肋骨飞了过来。他知道这不要紧,因为胸甲能防箭,至少也能阻止它扎进肉里。他松开一只握着斧枪柄的手,试图拔箭,但完全拔不动。而且,他突然觉得疼得要命,无法集中精神看路了。脚下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草地扑面而来。额头狠撞在地上。箭在体内猛地移位,剧痛难当。有人从他的背上踩过,把胸腔里的空气挤了出来。呼吸带着哨音,他立刻明白肺部被射穿了。很快——但也不是特别快——那一侧肺叶就会被血灌满(基础军事医学,第二学年的荣誉学位考试题目),然后就是死亡。一只靴子猛地踢中了他脑袋侧面,接着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到了背上。他眼前全是别人的脚,视野越来越暗,就像快速落山的太阳。等一会儿就好了,他想。

中了,高戈斯想,然后选好了下一个目标。

他还剩六支箭,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来得及再射出其中两支。他觉得自己像个考试时把简单的题目留到最后,却突然发现已经没有答题时间的小孩。四支被浪费的箭,四个擦肩而过的机会。骨片在巨大的压力之后反弹,筋腱如同挥拳的手臂一样猛然伸缩,肠线刮过他血淋淋的手指,再次擦伤裂开的血肉。他没有去看离弦的箭(没有看的必要,距离只有三十码,连敌人的脸和眼睛都能看清,射中是必然的),而是集中精神,再次干净利落地搭箭,迅速开弓。敌军几乎停止了推进,待在原地等着箭雨来临。他必须尽力拉得开一些,才能让筋腱与骨骼发挥出可怕的力量。肌肉酸痛不堪,骨头被震得发麻。这怪物一般的百磅反曲复合弓正在折磨他的身体,剥去他手指上的皮肤。

他把手伸进箭囊。它已经空了。

高戈斯缓缓放低了弓,让筋骨松弛下来,站在原地等着敌人冲到面前。

离弓箭手阵线还有十五码的时候,敌人的阵型溃散了,斧枪兵开始逃命。在十七到十五码这段距离内,二百七十四名斧枪兵死在箭下,耗时只有短短三秒。

“我觉得我们赢了,”中士低声说,“又赢了。”

高戈斯睁开双眼。“好。”他说。

弓箭手们一动不动。他们都注视着那一小队敌人,大概有一百来个,正在小心翼翼地后退,渐渐退远。“妈的,”有人说,“我们的人比这群混蛋多了,我们居然有了人数优势。”

“就当换换口味吧。”另一个人回答,“我们能回家了吗?”

有人大笑起来。“怎么可能。高戈斯会让我们先把那些家伙埋了。”

“见鬼,让其他可怜虫去埋吧。我受够了打完一仗就得掩埋这些该死的斧枪兵。”

除了说话声以外,四周相当安静。厚实的尸堆里没传出多少声音——偶尔有几声哼唧,一阵抽泣,但比他们预想中的少得多。“可惜拿他们没用。”有人说,“如果这些死掉的斧枪兵能派上什么用场,我们就发大财了。”

另一个人紧张地笑出了声。“你知道吗,”他说,“我现在的感觉还是不像打了一场仗。我是说,正经打仗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高戈斯意识到自己正跪在地上,于是站了起来。这并不容易,背上扭伤的肌肉拧成了紧紧的一团,让他疼得难以呼吸。用一百磅的弓快速射出三十箭,当然把身体弄得一團糟。

还能感到疼痛,这说明他应该还活着。疼痛是测试生命迹象最有用的方法。

“好了,”他说,“扎营,组成埋尸小队。清理完战场之后我们就回家。”

他想着自己做下的事。

他曾对自己的家人使用暴力,夺走生命,留下创伤。他曾为了保全自身和解决难题,不惜让亲人流血。他爱自己的家人,因为这份爱而干了坏事。他也曾怀着邪恶的目的,利用过他们。但是,最初的他并不想作恶。

作为士兵,他杀死过——有多少呢,几百人?作为军官,他的筹划导致了几千人的死亡。他挑起战争,让嗜血的敌人屠戮他的同胞,同时也参与其中,背负数千条性命。他为了满足个人目的而做出背叛,丝毫不顾自己的行为会给一整个城市带去灾难。

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曾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除了对家人犯下的暴行之外(那也是事出有因),他只在履行职责时使用过暴力,为的是帮助和保护他的同胞。

他耗费了大半个人生帮助自己的血亲,而最终,所有努力都被扔在一旁,付之东流。他曾试图做一个善良的人,但不知为什么,因为善意,他总是会干坏事。

每到一个关键时刻、支点、转折点——或者说箭支离弦的瞬间——恶行和恶果都会接踵而至。用熟悉的比喻来说,这就像拉开一张弓。由于受力,他表面上伸展开来,逆来顺受,内里则饱受压迫,巨力加身。有句格言说,一张拉满的弓已经折断了十分之九。而弓注定要到达自我毁灭的临界点,才能最出色地行使它的本职。

他曾信任过他的家人,之后离开故乡,来到一座陌生的小岛,自愿担起护卫的责任。他将自己的信任交给了这座岛。因为这份信任,他杀人无数。

到目前为止,他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后悔过。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就是弓之腹。

漫长的一天过去了,他浑身疼痛不堪,盼望着回家见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有失散多年的外甥女。但他首先要做一件非做不可的事——他得去道谢。

自从小屋里的那晚过后,他再也没有和巴达斯单独见过面。他感到紧张,如同在心上人的门前踌躇的小伙子。但巴达斯给他做了那张弓,就算不是表示原谅,也至少意味着愿意与他和平相处。他准备拜访这个弟弟,向他道谢,说几句话,然后离开。他要告诉巴达斯,尼莎已经走了,再没有人约束他的行动。只要他开口,无论什么事情都会为他做,无论什么东西都会给他,不求回报。说完这些就可以回家了。

“请进。”巴达斯说。

房间里臭气熏天。巴达斯注意到了高戈斯反胃的表情,笑了起来。“那是胶水的味道。制弓是件恶心活儿,但我们都习惯了。”

“也是,”高戈斯说,“听着,我只是想来向你道谢。我——”

“没关系,”巴达斯回答,“和你为我做的事情相比,我做的这些算不了什么。”

高戈斯不知道怎么回应。“坐吧,别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巴达斯说,“你不急着走吧?”

“不,”高戈斯说,“顺带一提,我们打赢了那一仗,应该也赢了战争。”

“真好。”巴达斯说,“我以前也打赢过一场战争,敌方是草原人。只不过赢得太彻底了,所以他们回来烧掉了我的城市。当然,是有人在帮他们。”

高戈斯等着他说下去,但他没有说下去的意思。“那张弓好极了,”高戈斯说,“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弓。你是用什么做的?”

“等一下告诉你。”巴达斯回答,“我本来还担心它有点僵硬,你能用上它真好。”

高戈斯苦笑起来。“可不只是有点,”他说,“我的后背、手和胳膊都可作证。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有问题。”

巴达斯点点头。“力量大吗?”他问,“穿透力强吗?”

“当然,射穿盔甲轻而易举。”

“那就好,”巴达斯说,“算是为战争做出的小贡献吧。弓是我做的,但用它射箭的人是你。你用我做给你的弓一向都射得很准。”

“确实。”

巴达斯耸耸肩。“而且,我的箭术总是配不上我做的弓,真讽刺。比如你用来射死爸爸的那张弓。”高戈斯绷直了身体,腹部的肌肉缩在了一起。但巴达斯神色如常地说了下去。“那张弓本来是想我自己用的,但我拿它连谷仓门都射不中。至于新的这把——我拉开它都有点勉强。”

“这是个本事。”高戈斯低声说。

“不过,真讽刺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当时肯定没法用那张旧弓射中那么远的移动目标。”

“你当然不是我。”

“但我可能是。见鬼,我们当时那么年轻,和现在完全不同。我完全有可能遇到变故,陷入和你那天一样的境地,做下你做的那些事。只是,”他微笑着补充,“我会射偏。”

高戈斯沉默了片刻。“不过,后来你的剑术远比我的箭术高明了。”

“谢谢你这么说,”巴达斯郑重地说,“这话由你说出来很荣幸。我能问你件事吗?“

他的语调让高戈斯感到异样,但他还是说:“行,随便问。”

巴达斯点点头,略微放松坐姿。“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时候,”他说,“真正的动机是什么?伊苏斯说是因为尼莎的命令,但我有些怀疑。”

“我是被尼莎派过去的。”他说,“但她的动机对我也有好处,记得吗。”

巴达斯做了个手势表示了解。“但我敢说我知道你的真实想法。”他说,“你有两个目的:第一,你一直憎恨佩里美狄亚,因为赫丁和另外那个小伙子就是从那里来的。那两个地主的儿子有钱有势,高人一等,如果没有他们,你就不会做下那件事。这么看,佩里美狄亚毁了你的人生,就和它毁了特姆莱的人生是一个道理。你觉得呢?”

“你说对了一部分。”

“我就知道。但还有另一个目的,”他继续说道,“就是你的私心。当然,你应该不会单单为了这个就去打开城门。但尼莎给你下了命令,你就顺势同意了她,让她分担一半的责任。你帮助草原人攻陷佩里美狄亚,是因为我住在那里,而你想让我出来,再次满世界流浪,那样你就可以关心我,照顾我,为了以前的事情补偿我。你送了我古朗剑,差不多等于预先告诉我之后会发生什么。混战的时候你冒险来找我,还准备了一艘船想带我走。你这么费心费力,为的只是和弟弟和好。你知道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做得很贴心。”

高戈斯看着他,但是他毫无表情。

“那是真正的手足之情。”巴达斯继续道,“我想不到还有谁会做那样的事,会深情到那个地步。说真的,给你做一张弓根本算不上像样的回报。”

“但你的弓是我唯一想要的东西。”高戈斯说。

“请别客气。不过,我觉得我该说明一下。单凭你当年对爸爸和我们做下的事,我是绝不会给你做弓的。但是,当我得知打开城门的人是你,我就开始思考了——就在你来之前的几分钟,我依然在想。高戈斯,你知道吗?我的每一次行动,起因都在你。可以说,是你制造了我,就像我制造那張弓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我做弓用的是已经死了的材料,但你利用我的时候我还活着。”

巴达斯站了起来,走到较小的卧室的门口。“你之前问我那张弓是什么做的。”他说。

“这个待会儿再说。”高戈斯打断道,“巴达斯,你说你每次行动都因我而起,这是什么意思?”

巴达斯倚在门框上。“我前不久见到了你的儿子,”他说,“他叫什么来着?卢哈?我觉得他是个好孩子。我喜欢他。”

“他还凑合。”高戈斯说。

“我说我准备给你做一张弓,他就想帮忙。他也确实帮了很大的忙。你最近回过家吗?”

高戈斯站了起来。“巴达斯,”他说,“你说这些干什么?”

巴达斯站在门口,做手势示意他过来。“你问我那张弓是用什么做的,”他说,“你自己来看吧。”

卧室里放着一张低矮的木床,床上有一具残缺的尸体,已经严重腐败。约有一半的皮肤都从肌肉上剥了下来,胸腔暴露在外,正面所有的肋骨都被整整齐齐地锯掉,肠子也不见了。双臂和双腿、胸口和颈侧布满了整齐狭长的伤口,所有肌腱都被仔细地取走,头发也被剃掉了一半。除了地上一只黄铜小碟子里有一些褐色残余物之外,房间里看不到半点血迹。

“真是奇妙。”巴达斯说,“除了一根细细的木条,一张完美的弓所需的一切材料都在那里面。我许多年前就听说了用肋骨做弓的方法,甚至还尝试了一次,但没有成功。那次我用的是水牛肋骨,可能它们没有人的肋骨那么柔韧吧。人类的肌腱也妙极了,远远胜过鹿筋和牛筋。皮肤可以做成生皮和胶水,血液也是胶水的原料之一。肠子用来做弓弦——浪费了一些,但也不太多。甚至脂肪也可以用来打蜡防水,头发则编成护弦绳。书里说人的头发可以做成很好的弓弦,但还是肠线稳妥些。”他把手搭在高戈斯的肩膀上,“我敢说,你肯定时不时嫌弃卢哈,觉得他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但是,你瞧,他帮你赢得了这场战争。”

高戈斯安静地站在原地。巴达斯在床脚处坐了下来,等着他开口。“我的计划很成功,对吧?”高戈斯一言不发,所以他继续说道,“你的妻子以为卢哈在我这儿,跟着巴达斯叔叔学制弓。当然,他确实在这儿。但他也和他的父亲一起上了战场。这样真不错,他从你那里学会了行军打仗,又从我这里学会了制弓。这是我们俩最擅长的事。”

“没关系。”高戈斯说。

巴达斯看着他。“你说什么?”

“没关系。”高戈斯缓慢地重复道,“不要紧。”

巴达斯跳起来一把抓住他,他没有反抗。“你他妈的什么意思?什么叫没关系,不要紧?高戈斯,我杀了你的儿子!不仅杀了,还把他做成了一张弓,你还告诉我没关系。你这人到底是什么毛病?”

高戈斯紧闭着双眼。“木已成舟,”他坚决地说,“卢哈已经死了,我们没法让他活过来。我失去了一个儿子,但我可以再生一个。儿子可以再有,弟弟却不行。如果我——如果你出事的话,你就会永远消失。那样毫无意义,纯粹是浪费生命。”

巴达斯松手放开他,顺着墙滑到地上。“我不信,”他说,“你竟然要原谅我。高戈斯,我一直知道你很坏,但我从来没想到你这人这么糟糕。”

高戈斯摇了摇头。“不是坏,”他说,“是不走运。邪恶根本不存在,巴达斯,那是个误解,一种懒惰又毫无意义的思考方式。人都努力想做最好的事,迫使我们作恶的仅仅是坏运气而已。你没法反抗坏运气,只能接受它,就像我——”

“就像你杀死我们的父亲时那样。”

高戈斯点点头。“那就是坏运气的结果。但我很实际,我知道自己做了件坏事,但也知道只要努力就可以弥补它。所以我们两个做了什么都不要紧,巴达斯。我仍然是你的哥哥。”

巴达斯走了出去,回到主屋坐下。“好吧,”他说,“难以置信。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不管我,高戈斯?肯定有办法的,比如把你杀掉。但我不能杀你,高戈斯,那样你就赢了,逃脱了,反而免受惩罚。”

高戈斯走出卧室,坐到他的对面。“你现在准备干什么?”他问。

“我?天知道,我根本没想过。我以为给你看了屋里那东西之后,我会在两分钟内死掉。”

“那你还是太不了解我,是吧?”

“显然是的,”巴达斯回答,“我错就错在以为你会做出正常人的反应,忘了你是洛雷登家的人。”

高戈斯对他咧嘴笑了,他的脸和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张脸很像。“我们家真不得了,”他说,“总的来说,洛雷登家人丁单薄是件好事。”

二十二

阿纳奥特·莫格雷站在军队的最前面,目光越过草场,看向思科纳镇南门,后悔自己没把嘴闭牢。

可怕的事实是,他手下的三千多名士兵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如果他也和斯滕·莫格雷、阿维德·索福,以及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落得一样下场,那基金会够格当高级参谋官的人会比斧枪兵还多。不同于那三路先锋,他不准备凭着人数优势在开阔地带开战,而是打算围住这座易守难攻的城镇。对于一个三十二年没离开过基金会城堡的人来说,直接开战太吓人了。

“侦察兵回来了。”一个中士走到他旁边报告,“没有发现任何活动迹象。镇门紧闭,但围墙上的哨兵似乎并不比平时多,好像他们根本没兴趣一样。”

莫格雷什么也没说。如果消息准确的话,到目前为止,莫格雷家族已经有二十六人死于这场战争,或是在战斗中下落不明。其中两人——朱伊克·莫格雷和他的儿子艾默雷克——几天前刚刚被人从山里那个废弃的采石坑中拉出来,两个都已经饿死了。据他所知,敌人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是把他们遗忘了而已。斯滕表哥的军队只有十二个幸存者。

他还没碰上过任何反抗。分遣队去了前三次战斗发生的地点,搜集能反映当时情形的一切蛛丝马迹。他的行进速度很慢,但是一个弓箭手都没出现。这一路就像是長途跋涉拜访亲友,却发现来的日子错了,所有人都不在家。

“好吧,”他说,“思科纳镇就在那里。如果有人对于下一步行动有什么想法,我洗耳恭听。”

漫长的沉默之后,有人说,“为什么不试试和他们对话呢?”

阿纳奥特·莫格雷想了想。“这个建议很有创意,”他说,“你觉得怎么实施比较好?”

半小时后,他带着一小支护卫队到门楼下面,所有人都明显没带武器,一个紧张的一等兵拿着一面颠倒的旗帜,努力把身体藏在后面。他之前问了一圈,发现没人知道思科纳约定俗成的休战旗长什么样,只好命他们按照沙斯特的规矩做了一面,并诚心祈祷敌人在情报搜集方面比他强些。从军营到镇门的路途又长又吓人,但致命箭雨并没有出现。事实上,似乎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到来。

“太荒唐了,”他抬头看向上方无人值守的护墙,“我们怎么办,拉门铃吗?”

“这门没有门铃。”有人指出。

阿纳奥特·莫格雷稍稍退后一步,然后仰起头来。他想捡一块石头往上扔,或者大喊。他上一次干这种事还是学生时代。那时他会趁着女孩的父亲睡熟时,往她们的窗户上扔卵石。

“看上面,”后面有人说,“有动静。”

一个人出现在护墙上。他的脸有些熟悉,或者至少让莫格雷想起了他认识的两张面孔。“你好啊。”那人叫道。

“你好。”莫格雷局促地回应。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那人说,“你是沙斯特军队的指挥官吗?”

“是的,”莫格雷叫道,他的脖子很疼,“我叫阿纳奥特·莫格雷。”

“我叫巴达斯·洛雷登,”那人回答,“你是来要求思科纳镇投降的吗?”

“是的。”

“那就成了。”有个物件划过空气,落在尘土里时发出了金属的响声。包括莫格雷在内的所有人都猛地向后退避,仿佛那是某种可怕的武器,比如一罐燃烧的沥青,或者一把烧得白热的铁蒺藜。事实上,那是一枚很大的钢制钥匙。

莫格雷再次抬起头。“你是谁?”

那人微笑起来。“我想我应该是思科纳银行的董事。”他回答,“你是想继续这么说话,还是想进来找个更舒服的地方?”

莫格雷犹豫了一下。“请解释你的话,”他叫道,“然后我们再进去。”

“也行。”那人说,“尼莎·洛雷登走了,高戈斯·洛雷登也是。他们俩带着这里所有的钱财和一切可以搬动的贵重物品离开了。由于我是他们的弟弟,所以我大概继承了银行。更重要的是,我在尼莎的办公室里找到了这把钥匙。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你们是在和银行打仗,而不是和思科纳岛本身,是吗?”

莫格雷想了想才回答:“是的。”

“我想也是。”那人做了个“果然如此”的手势,“那好,不用打仗了,杀来杀去的浪费太大。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我把银行交给你们——当然,现在和空壳差不多了。尼莎和高戈斯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但不动产和抵押合同还在。这样银行变成你们的了,就没理由和它打仗了,对不对?”

一个中士捡起钥匙,把它递给莫格雷。他看也不看地接过。“你的军队呢?”他问。

“问得好。”那人回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没和军队接触过。实际上,我继承了银行之后做的最官方的事就是走进我姐姐的办公室,找到那把钥匙。据我所知,尼莎和高戈斯跑路的消息一传开,军队就自行解散了。我觉得没人想在你们来的时候和银行扯上关系。”

“军队逃跑了?”

“逃得很仓促。”巴达斯回答,“类似于一路跑一路扔掉武器和装备,然后回家去了。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莫格雷揉着后颈最疼的地方,“如果这是无条件投降,我接受。”

“随你怎么说。”巴达斯说,“如果你不放心单独进来,就带上整支军队吧。我能做的只有向你保证这不是陷阱。”

“你也可以把门打开。”

“我不能,钥匙在你那里。”

莫格雷挠着脑袋,“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冲进来烧杀抢掠?”

“你们爱干啥都行。”巴达斯说,“但基于我对你们的了解,你们不会干破坏自己的财产、屠杀自己的人民这种事。而且说实话,考虑到之前的战况,我觉得这里的人力对你们来说很重要。”

“我直说吧,”莫格雷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算你说的都是实话,我还是很难相信你们在杀了我们几千人之后突然停手,连城镇都不保卫了。”

“跟你说了,我没和任何官员说过话。我觉得这儿已经不存在任何官方了,除了我。高戈斯是军队的指挥官,他逃走了,军队要为谁而战呢?”

“这么说,打了三场大胜仗之后,你们同意我们进来占领城镇?”莫格雷摇摇头,“我不相信。”

“随你的便,“巴达斯·洛雷登耸了耸宽阔的肩膀,“反正你们拿到钥匙了。恕我失礼,我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了。”

“等等。”

巴达斯·洛雷登迟疑了一下,转过身来。“怎么?”

“这么办吧,”莫格雷说,“只要我们不遇到反抗,就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抢掠破坏。但是,只要有一点出乱子的迹象,我们就会把这座城镇烧成焦土。”

“你告诉我干嘛?”巴达斯说,“这儿都是你的了,你爱对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发布公告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你要去哪兒?”

“还没决定,”巴达斯回答,“不好意思,我得走了,我得赶去码头,趁着离岛的船上还有空位。”

事实证明,坐不上船的担心是多余的。文纳德·奥泽尔的松鼠号为他留了一个铺位。现在是战争时期,海峡里到处都是沙斯特私掠船。文纳德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回到思科纳。但私掠船都挂着岛民的船旗,对他毫不理会。思科纳镇民撤离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纷纷在生人码头靠了岸,搭载愿意付钱的乘客。到了中午时分,岛民的船只全部满载乘客,向外海驶去。除了几艘破旧缓慢的驳船,沙斯特军队连一艘能把士兵运回本土的船都找不到了。

更多的镇民选择走陆路,而不是水路。他们轻装简行,只带着能抱在手中,或背在背上的行李。他们中有些准备去岛中央投奔亲戚,有的则打算去中部和西部那些被烧毁的空村。但总体来说,离开的人并不多,十万余人中只有不到五百个这么做了。有些镇民十分欢迎斧枪兵,认为他们会带来解放,这部分人大多是在高戈斯的工厂里干活的。其余工人就没这么热情了。他们有的悄无声息地回了家,有的待在作坊大门口,等着有人来下达新任务,好继续工作。阿纳奥特·莫格雷发布了公告之后,没有出现任何阻止他入镇的活动。整个思科纳镇都屏息等待着,似乎想说明这里压根没人认识洛雷登家族的人。

“你讲的这些都挺有意思,”文纳德·奥泽尔再次打岔,“但还是没讲清楚她为什么要找上你。”

维特里丝在一个板条箱上坐下,箱子里装的是托诺斯产的陶制油灯。“我自己也不确定,”她说,“我只知道跟魔法有关,除此之外的都记不得了——唔,记不得我使用魔法的时候是怎么回事。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肯定都没达到,不然就不会输掉战争了。”

文纳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了下来。“你没事就好,”他说,“这是最重要的。”

“没事吧,我觉得。”维特里丝移开目光,看着背对她坐在尾舷上的巴达斯·洛雷登,“我好像做了很多关于他的梦,或者应该叫作幻象之类的。可惜记不清了。我好像见到过一些很有趣的……噢,别做那副表情,文,只是梦或者幻觉而已。我打赌你也会做那种梦。“

文纳德皱了皱眉。“不,”他说,“我才不会。”

“真的?行吧。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尼莎用魔法造成的,还是本来就在我脑袋里,可能二者兼有吧。”

“维特里丝,”文纳德说,“有时候我——怎么说呢?的确,如果你在史上最血腥的战争里被抓走当人质,还能毫发无伤地脱险,我想你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但我还是担心。”

维特里丝笑起来。“我也是。我是说,我担心你。我之前有个可怕的预感,觉得你会来救我,导致我们俩都被杀掉或者坐牢。”她抬头看着她哥哥,“你去看过亚历克修斯了吗?他没事吧?”

“噢,应该没事,只是有点晕船而已。”

“文!他是个老人,需要有人照顾。”

“他就跟老靴子一样结实。”文纳德说着站起来,“不过,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好吧,他可以来和我们住,直到他找到想做的工作为止。岛上不是有他所属的那玩意儿的分支吗,叫学会还是什么来着?他可以去那儿当老大。”

维特里丝点点头。“其实,”她说,“那地方应该是个佩里美狄亚的贸易站,已经开始破败了。不过我会和他说说的。”

“好主意,”文纳德皱起眉,下巴朝船尾指了指,“他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说,“启程之后我一句话都没和他说过。”

“我猜你也想让我照顾他吧,给他找个工作之类的。”

维特里丝笑了起来。“文,他只擅长制弓和杀人。我不觉得他会安顿下来学管账。而且,艾希莉应该会帮他的。”

“艾希莉·佐希思?噢,我都忘了,她以前是替他工作的。”他思考了片刻,“他们俩以前……是不是……?”

“应该不是,她太正经太体面了,不合他的口味。不过,我猜主要原因是他没那个心思。”她压低了声音,“我觉得他离开之前和他哥哥发生了冲突,至少有传言说他们闹翻了,所以高戈斯才突然离开。”

文纳德摇了摇头。“我倒觉得,”他说,“高戈斯意识到长远来看自己是没法赢的,所以终于做了件像样的事:离开思科纳,结束战争。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大姐一跑路他就慌了手脚,所以逃走了。大家都知道她才是有脑子的那个。”

“真的吗?”维特里丝皱起鼻子,“文,他几乎不费一兵一卒就屠杀了六千名斧枪兵。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军队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他已经赢了,所以突然离开才很奇怪。我得去问问卡纳迪,看他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是说曾经在我们这儿工作的那个卡纳迪博士?维特里丝,要是你觉得我会带你去沙斯特,仅仅为了——”

“当我没说。”维特里丝说,“快去忙你的事吧。”

亚历克修斯?

“走开,”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在睡觉。”

你当然在睡觉了,不然怎么听得见我说话。你看起来身体不错,真好。

“我从来没这么舒坦过。”亚历克修斯嘟囔,“离开思科纳真是太有益健康了。”

你这句话不是真心的,毕竟,我遵守了承诺。我教了你魔法。

“你没有,”亚历克修斯硬邦邦地说,“噢,你倒是把我当成一把魔法长柄钳,需要的时候就拿来用。我猜你把楔子钉进木头里,也会说你教会了它木工。”

它就在那里,你想学就能学到。如果你选择了不去学,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我不想学你教给我的那玩意儿。”

真的?太不领情了。我已经赠予了你理解元理本质的关键。没有我,就算你活到一百岁,也绝不可能通过哲学思辨领悟到。

“确实,”亚历克修斯承认,“我以前怎么会对这么……这么无聊的东西感兴趣呢?我真是个怪人。我现在知道自己毕生的研究都是白搭,感觉很奇妙。”

亚历克修斯,亚历克修斯。你说话的口气和我弟弟一模一样。

“哪一个?”

两个。

“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亚历克修斯问,“还是说这个噩梦只是为了联络感情?”

一个小忙。你记得我女儿吗?她叫伊苏斯·赫丁,曾经是你的学生,不过时间很短。

“我不会这么快就忘记她的。”

太好了。记得你帮她下的那个咒吗?针对巴达斯的那个?

“就像一个断腿的人牢牢记着撞他的马车,怎么了?”

我想要你回到过去,取消那个诅咒。别找借口,你现在就能做到,我已经教会你怎么做了。

“我——好吧,”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确实——”

——下一秒,他就站在了佩里美狄亚法庭高高的拱顶下,奇怪的传声效果会让剑身相击的清脆声响产生悠远的回音。单薄的鞋底踩在洒满沙粒的地上,随着他的动作咯吱作响。正前方有个男人背对着他,是穿着剑士白衬衫的巴达斯·洛雷登。越过巴达斯的肩膀,他看到了那个女孩——伊苏斯·赫丁——正用暂时完好的手指握着一把剑。

“那个没法改变,”他旁边矮胖的女人说,“真可惜。我最需要的是个能干的文员,但惯用手上没了手指,她对我来说也就没用了。”

巨大的玫瑰花窗透出红色和蓝色的光,在伊苏斯手中的剑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金属薄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显得有些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

“除非,”尼莎继续说道,“她能学会用左手写字,其实很多人都能学会。看仔细了,亚历克修斯,她马上要杀死他了。”

亚历克修斯看见巴达斯向前进攻,伊苏斯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动作流利地转守为攻,越过了巴达斯的手臂——

——然后被巴达斯高超的防守技巧挡了下来,剑也被挑向一边。她踉跄着向前一步,抓住他的肩膀保持平衡。

“该死。”

“没关系,”巴达斯说,“你已经快掌握了。我们再试一次,这次注意预判。”

“噢,做得很好,”尼莎说。亚历克修斯抬起头,看见的不是法庭的穹顶,而是剑术学校的悬臂托梁式屋顶,“非常利落,甚至可以说优雅。“

“谢谢夸奖,”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到底做了什么?”

尼莎拍了拍他的手臂。“让我想想,”她说,“从你没做的说起吧。你没有改变已经发生的事:伊苏斯仍然和巴达斯斗剑了,并被砍掉了手指;她的确试图杀死他,又通过告诉他打开城门的是高戈斯,对他进行了颇为恶毒的复仇。你所做的,就是让她安下了心,觉得这样比杀掉他好太多了。因为——唔,我觉得他不是很介意被杀,现在却不得不痛苦地活着。在她看来,报复巴达斯的同时也报复了我和高戈斯,所以她会很高兴。结果就是,她不会再那么恨我,转而开始帮我的忙。我说了,我真的需要一个助手——我差点想说左右手,但这个词不太适合伊苏斯。”

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的意思是,高戈斯当不了你的助手?”

尼莎点头,“他简直无药可救。我犯了个错,把家人摆在生意之上。结果他荒唐的战争毁掉了一门成功的生意,浪费了多年来的辛苦经营。但他一直想做个士兵,像巴达斯和麦克森舅舅那样,老天保佑他吧。”

亚历克修斯看了一会儿剑术课程。“对于失去银行的事,”他说,“你看起来不太难过。”

“做人要讲求实际。”尼莎回答,“当事情混乱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时,你要做的就是转身走开。”

“就像高戈斯那样?”

“没错。这话我只告诉你:我的损失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银行自身的麻烦加上来自沙斯特的敌意,未来并不乐观。通过及时脱身,我至少抢救出了现金和可转让资产。而且,”她继续道,“说得直白点吧,我除掉了一个严重的累赘,也就是高戈斯。现在是时候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了。”

“尼莎——”亚历克修斯说——

——然后睜开了眼睛。

“亚历克修斯,”巴达斯·洛雷登说,“你没事吧?”

亚历克修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确定,”他说,“怎么了?”

巴达斯在床沿上坐下。“没什么,”他说,“你现在在松鼠号主舱,这是维特里丝·奥泽尔的船,我们要去岛上。你在甲板上失去意识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头有点疼。”

“这样啊。是普通头疼,还是你的那种工伤?”

“应该是真正的头疼吧。”亚历克修斯回答,“发生了什么?阿纳奥特·莫格雷和他的军队呢?”

巴达斯耸了耸肩。“我们离开那会儿没出什么乱子。”他说,“如果一切顺利,应该会一直平静下去。”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那就好,”他说,“这件事你救了很多人的命。”

“是吗?”巴达斯摇了摇头,“那我还真了不起。说实话,我只是觉得避免冲突比较有道理,但真的打起来我也不在乎。”

亚历克修斯伸出手,搭在巴达斯的手腕上。“告诉我,”他说,“你和高戈斯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匆匆逃走?”

“我不太想谈这个。”巴达斯说。

“也行。你了结了这场战争,所以不管做了什么都是值得的。”

巴达斯笑出了声。“是啊,我想是的,”他说,“大概可以说是因恶生善。但是我当时完全没这么想,所以不算数。”

亚历克修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有没有想过接下来做些什么?”

巴达斯摇了摇头。“和木工活没关系的事情都行,我好像突然开始讨厌胶水的气味了。”

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一起逃离陷落的城市——

想到这里,高大的光头男人笑了起来。又一座陷落的城市,他从中看出了规律:城门总是被兄弟打开的——船在保尔码头靠岸时,他听到了这个消息。巴达斯做得很好。

“尼莎。”

他膝上的小女孩睁开眼睛,抬头看他。

“怎么啦?我好困。”

“尼莎,妈妈不会和我们一起来了。她要留在家里。”

“噢。”尼莎看起来若有所思,“为什么?”

高戈斯咬了咬下唇。“妈妈和爸爸不想住在一起了,所以你要跟我去农场住。那里有牛,有羊,有马……动物很多,很好玩的。”

“噢。”尼莎思考了一会儿。“我能在笼子里养一只兔子吗?”

“当然可以。”高戈斯说,“你的尼莎姑姑小时就有只兔子,那个兔子笼应该还在呢。”

小女孩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会回家看妈妈,是不是?”

“这个到时候再说,”高戈斯回答,“继续睡吧。”

她睡熟之后,高戈斯把她抱到床上,然后上了甲板。“还有多久?”他问舵手。

“照这个速度,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托诺斯岬了。”他回答。

高戈斯点了点头,“很好,”然后转头看向船尾后面紧紧跟随的两艘帆船,“士官长呢?”

舵手指了指,高戈斯跳到了主甲板上。还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不管是五十人还是五百人的军队,琐事都一样多。随便犯下一个小错,后果都有可能像一场箭雨一样轻易毁掉所有人。

“应该没什么难度。”他对士官长说,“毕竟,他们没有常备军,没有政府,大多数人甚至连武器也没有。那里也不存在城镇和村庄,所以没有地方可供躲藏,也没法聚集起来反抗我们。”

士官长咧嘴笑了。“一群农夫有胆子反抗歼灭了沙斯特军队的人?我可不这么想。”

高戈斯礼貌地点头接受恭维。这些士兵对他的信任和忠诚无比坚定。他们选择离开故乡和家人追随他,这令他动容。现在军队就是他们的家了,也是他的。

“确实,”高戈斯说,“所以我才觉得一百五十个人足够了。只要我们行事稳妥,不引起不必要的敌意,他们应该就会放弃反抗,向我们投降。这儿的人都是这德行。”

“你最清楚了。”士官长回答,“不过,侵略这种地方挺奇怪的。”

高戈斯对他露出微笑。“别把这当成侵略,”他说,“这词不太好。”他转过头看向大海,向托诺斯岬的方向眺望,那里是中邦的门户。“你应该想成,小男孩在外面出人头地了,现在衣锦还乡。”

【责任编辑:钟睿一】

①自然哲学即我们今天的科学。在古代西方,哲学和科学不分家。亚力克修斯之所以自称‘哲学家’,也是因为他坚信自己研究的是科学。应该没什么难度。”他对士官长说,“毕竟,他们没有常备军,没有政府,大多数人甚至连武器也没有。那里也不存在城镇和村庄,所以没有地方可供躲藏,也没法聚集起来反抗我们。”

士官长咧嘴笑了。“一群农夫有胆子反抗歼灭了沙斯特军队的人?我可不这么想。”

高戈斯礼貌地点头接受恭维。这些士兵对他的信任和忠诚无比坚定。他们选择离开故乡和家人追随他,这令他动容。现在军队就是他们的家了,也是他的。

“确实,”高戈斯说,“所以我才觉得一百五十个人足够了。只要我们行事稳妥,不引起不必要的敌意,他们应该就会放弃反抗,向我们投降。这儿的人都是这德行。”

“你最清楚了。”士官长回答,“不过,侵略这种地方挺奇怪的。”

高戈斯对他露出微笑。“别把这当成侵略,”他说,“这词不太好。”他转过头看向大海,向托诺斯岬的方向眺望,那里是中邦的门户。“你应该想成,小男孩在外面出人头地了,现在衣锦还乡。”

【责任编辑:钟睿一】

The Belly of the Bow

弓之力 (下)

作者 /[英]K.J.帕克    翻译 / 张怡丹

插画 / 午 未

十二

“我讨厌海,”巴达斯·洛雷登两只手紧抓着剑士号的船舷,船正好驶进了一片不那么平静的水域,“至少讨厌坐船出海。大概因为我是个木匠吧。”

“真的吗?为什么这么说?”

“我了解木头的特性。”巴达斯回答,“它們容易腐烂、裂缝、弯曲、磨损、延展,或者直接变成碎木渣。一想到我和死亡之间仅仅隔着一寸厚的松木,很可能还是造船厂能弄到的最便宜的那种——”

“放松点,船不会沉的。这是艘好船。”

又一波细碎的浪头击中这艘好船,让它晃了一下。巴达斯的身体猛地一歪,差点滑倒。重新站直之后,木质船舷上留下了他的指甲印。“我觉得我们应该掉头回去,”他说,“趁现在还能回头。”

“别犯傻了,如果你一路都要这样——”

“你倒是轻松。”巴达斯闭着眼睛抱怨道,“但仔细一想,你其实没资格居高临下地说我。你对船又有多了解?你就是个卖地毯和坐垫的商人,在这之前,不过是个律师助理。我能想象你第一次见到海的样子:瞧不上,因为海水的颜色跟石头搭配得不好。”

“好吧,那你呢?先是农夫,然后是士兵、律师和弓匠,都是需要对航海高度了解的职业呢。”艾希莉讽刺地说:“巴达斯·洛雷登,水上好手。”她打了个哈欠,伸展開双臂,“当然,我们确实接过不少海运案子,但你又不用读那些诉状,不用去查那些可恨难懂的航海词。艏斜桅、四角纵帆船、后桅帆……天知道还有什么。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比如‘挂在中间杆子上的那块飘来飘去的布’之类的。”

巴达斯点点头。“说到这个,”他说,“有件事我不太清楚,一直没好意思问——那些无休无止的文书工作到底有必要吗?毕竟,官司是用三分钟的暴力解决的。你费时费力,谨慎措辞,但那些申诉、陈述、答辩状和抗辩状有什么用?你不觉得在做无用功吗?”

艾希莉吃惊地看着他。“你开玩笑吧。”她说,“你明明干这一行挺久的,打过那么多场官司,你是真的不知道吗?”

“如果我知道就不会问了。”巴达斯恼火地回答,“你到底告不告诉我?”

艾希莉笑了起来。“抱歉,我只是觉得——”她说,“好吧。做这些工作是因为,在一个案子获得庭审许可之前,双方需要对审判方——意思是法官,你知道法官吧?就是穿着黑色袍子坐在法庭上面的人。”

“偶尔注意过一两次,”巴达斯说,“我以为他是个裁判之类的,防止作弊犯规呢。”

“他也有那个责任,另一项职责是审视诉讼程序,判定被告有没有抗辩的必要。没有这个程序,法律系统就会崩溃,人们就会把法庭当作解决个人恩怨的决斗场,无法在法庭上处理严肃的商业和刑事问题了。”

“好吧。”巴达斯说,“那么,在我们合作的那几年,有没有发生过法官因为——怎么说来着——被告不必抗辩而拒绝受理某个案子?”

“没发生过,”艾希莉承认,“这证明了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她执着地补充。

“效果拔群。”巴达斯笑出了声,“不过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你的工作辛苦吗?”

艾希莉点点头。“非常辛苦,”她说,“费时费力,又很枯燥。你以为我每天都在忙什么,闲坐着梳头吗?”

“我从没意识到你有那么多活儿,”巴达斯说,“却只拿百分之五的报酬。感觉不太合理。”

艾希莉看着他。“我不用面对被杀的危险,”她说,“对酬金分配的方式也没有异议。看来你确实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事实上,如果没有杀人和被杀的决心,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讨生活是很辛苦的。”

“我干不了这种工作。”巴达斯摇了摇头,“其实在离开农场之后,我就没有踏踏实实地劳作过了。当兵很辛苦,但那不能叫劳作。军旅生涯又危险又无聊,随时让人送命,但它不能产出任何东西,也无法造福任何人。至于斗剑——那等于是当兵,少了无聊,但风险高得让人极度不适。而制弓——”

“怎么?制弓总是靠劳动挣钱了吧。”

巴达斯摇了摇头。“并不是,”他说,“我哥哥一直利用军方采购预算给我丰厚的补助。这件事我怀疑了很久,最近才确认了。他们付的钱比正常价格高很多,远超我的劳动价值。这意味着我做弓只不过是消遣,顶多算个爱好。”他闭上眼睛,“换句话说,我完全是在消磨时间,和思科纳镇上瞎了眼乱逛的老狗没什么区别。这就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艾希莉什么都没说,他们沉默地站了一会儿,注视着远方的思科纳。此时,小岛已经变成海天之间的一个小黑点。艾希莉低声说她有些事要做,走开了。巴达斯待在原地。

我应该高兴才对,他在心里责怪自己,按理说,应该大大地高兴一场。毕竟,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说早就该去争取的东西:一个斩断过去、从头来过的机会。现在,他可以彻底摆脱家人和曾经的身份。和过去有关联的,只剩男孩和艾希莉,而这两个人都帮了他大忙。

他垂下头。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这个老朋友了。再次见到她时,他又惊讶又尴尬。她的成就给了他很大冲击,特别是意识到两人分开之后她立刻就开始发迹了。但在各种情绪退去之后,两人之间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就回来了,似乎他们从来没分开过。现在想来,这是他在佩里美狄亚那几年里少有的美好回忆之一,他以前从没珍惜过。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但她好到让他不需要其他朋友。她的行为屡次证明了这一点。就在最近,男孩到她家门口说了一通疯话,宣布巴达斯·洛雷登要把自己送给她保管(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多贴切啊),而她却收留了他,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样。不知为什么,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不介意接受自己的过去。这感觉还没有回归——这大概是时间问题,只不过和高戈斯见过面之后,不会恢复得这么快。也许这就是他离开思科纳去找她的原因,他需要忘记自己是洛雷登家的一员,以自由人和避难者的身份走出第一步……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在干蠢事?脑子里的声音质问道,这条船开往哪儿都可以,世界这么大,你又不缺钱,可以选择任何地方。结果,看看你选的目的地吧。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不知道男孩是什么时候走到身边的。海浪声很大,船上也很吵。他转过身,看见男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他有烦心事的时候总是会抓挠脖子,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说吧。”巴达斯说。

“我们要去的这个地方,”男孩说,“我们会住下吗?我的意思是一直好好住下去。”

住下,没错。至于好不好,我还不确定。“是的,就是这个打算。”他说,“在思科纳住下去没好处,再说当初也不是我们愿意来的,是有艘船把我们从水里捞起来,带到了思科纳,这你记得吧?”

“嗯,知道。”男孩说,“我没意见,只是问问而已。”他靠在船舷上,身高刚好和船舷一样。“中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总下雨?”

巴达斯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事实上,降雨量对于种地的来说远远不够。不过每次下雨都是瓢泼大雨,会让道路变成烂泥。”

男孩点点头,然后继续提问,“也就是说那里很热吗?”

巴达斯想了想。“是闷热。”他说,“佩里美狄亚也很热,但那是太阳晒的。中邦的温度没那么高,给人的感觉却更热,你懂吧,特别是夏天。冬天会下雪。”

“我还没见过雪呢。”男孩说,“那里的山多吗?地势怎么样?”

“靠近海岸线的地方比较平坦,适合放牧。内陆是低矮的丘陵,没有佩里美狄亚城外那种大山。也不像思科纳那么陡峭。”他笑起来,“我一直觉得思科纳是个破地方,因为总可以看到露出草地的岩石,就像老头子的破棉袄,肘部被磨出了破洞。中邦没有那么些扎眼的岩石——事实上,什么扎眼的东西都没有。和你习惯的景色比起来,那里挺乏味的。我们要去的那一带山势低矮,土地贫瘠,不适合种植谷物;还有大片林地,不值得费时间砍伐开垦。不过气候比沿海和高山地区要好些。草木没有沿海那么整齐,山势更高一点的地方就是高沼地,只能用来放羊和采泥炭。”

“这样啊,”男孩说,“那里人多吗?”

“取决于区域。”巴达斯望着地平线,“住在平原的人多些,高沼地人少。中间部分的人口稍微超过思科纳。那里没有村落,人们都住在自己的农场上,所以视线之内总会有房子。看上去没有思科纳那么荒凉。”

“真奇怪。”男孩说,“到处都有房子,每一座都孤孤单单。”

巴达斯点点头。“你会经常见到邻居,但除此之外很少见到其他人。”他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中邦人都差不多,干的活都一样。外地人很少,大家甚至长得都差不多。”

“都长你这样?”男孩问。

“大概是吧。”巴达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的个头普遍高过思科纳人和佩里美狄亚人,大多数是深棕色头发。口音不难听懂,但平板乏味。对我们来说,佩里美狄亚口音就像唱歌,听着很烦人,不过远不如羊叫一样的思科纳口音难听。中邦口音没什么特点——中邦的一切都是如此。”

男孩听完想了想,“听起来不坏。”

“是这样的,”巴达斯说,“普普通通,不坏也不好。那地方就像是用剩菜煮的汤一样,什么都有一点,但味道一般。人也是这样。因为没有村落,没有擅长特定行当的手艺人,所以什么事都得自己做。打铁、织布、修房子、木工和陶器我们都会一点,和你一样大的男孩都会做不错的弓,足够用来射兔子——”

“中邦有兔子?”

“要多少有多少,实在不幸。”

“噢。”

“如我所说,”巴达斯继续道,“我们什么都会一点,能满足日常需要,但并不专精。没人擅长做任何事,因为那等于是白费精力和物资。相比之下,样样都能胜任更有意义,因为你并不需要一张好弓,一架好犁,或者一只好桶。而且一般来说时间很紧。做完一件活儿就得接着做下一件,下一件做完之后又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如果能用绳子把门拴上就没必要装门闩了,一根弯钉子能够起到和榫卯一样的作用,那就用弯钉子。”他瞥见男孩的表情,笑了起来。“其实没那么差,我是说,这样的生活也有优点。中邦已经两百年没有打过仗了,而且人们晚上都不锁门。”

“是吗?也就是说没人偷东西?”

“确实没有。偷东西有什么意义呢,大家拥有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你不论做什么都会被至少两个人看见。大家互相知根知底,至于陌生人——就算吐一口唾沫,消息都会传到方圆五个农场开外。”

“好吧,”男孩说,“等到了中邦,我们做什么?”

剑士号在托诺斯靠了岸。在那里,艾希莉为了用商业价值证明这次远航的正当性,以略高于思科纳和科里昂市价的价格买了四捆质量不错的当地产的精纺毛纱,和两打装在笼子里的歌鸫鸟。

“你买这些干什么?”巴达斯看着人们把装着疯狂鸣叫的鸫鸟的柳条筐运上船,问道。

“现在岛上流行养。”艾希莉回答,“无所事事的主妇们会一边学它们叫,一边拿银镊子喂它们吃面包渣。而且我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又可爱的铜制小笼子。”

“啊,”巴达斯点点头回答,“它们在中邦是用来炖的。”

艾希莉低价买下了一驾马车和两匹好马。一行人走海边的道路来到利洪——中邦唯一凑合像样的城市——接着走上主马车道。说是主道,其实是一条由马车和牛车压出来的小径,漫无目的地从一座农场延伸到另一座。倒霉的是,他们迎面遇到了提前一周来利洪赶集的车马。一群群绵羊、山羊和猪被驱赶着往南走,仿佛要推着他们原路返回。第二天傍晚,巴达斯指着远处覆盖着树林的山丘,告诉大家那里再往前就是他们要去的小山谷。到了第三天傍晚,山丘似乎还是那么远,只是换了个方位。

“无意冒犯,”艾希莉说,“但我们还要赶多久路?”

巴达斯耸耸肩。“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回答,“这条路我只走过一次,而且当时还是从家里往海边走的。嗯……好像也不是这条路,要不就是路的位置变了。我记得上次花了五天时间。”

第四天,他们终于走出平原,眼前出现一条笔直但遍布车辙的大路,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攀上山丘。“这是老查封官牛道。”巴达斯解释道,“我还小的时候,城里的大家族掌管着这里的大部分地方,租给我父亲那样的佃农。替大家族做事的查封官铺了这条路,好把牛群从集合站直接赶到海边。他们觉得只要能管理好这里的土地,确保供应链不断,就可以在城里大量发卖自家出产的便宜牛羊肉。但这事最后没成,无法和沿海地区的农夫就通行权条款达成一致。原计划中赶畜群的大路只延伸到这里,接下来就只能和我们先前一样走小路了。最后,他们因为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这门生意,像以前一样把田地租出去或者卖给佃农。我们就是在那时买下了我家的地。”

艾希莉点点头。渐渐远离海边后,巴达斯就开始用“我们”而不是“他们”来称呼中邦人了。尽管他总是调侃这儿的人效率低下、发展停滞,彻头彻尾的乡下思维,但她从没见过他精神这么好。她其实喜欢这样。以她对巴达斯的了解来看,这是他最接近快乐的样子——至少兴致很高。但她并不喜欢中邦,原因正是巴达斯说过的那些。她郁闷地感觉到,这个地方对于农耕之外的一切事物都不关心。离開利洪之后,她再也没见到一扇涂了漆的大门,沿途劳作的男人们也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衣服:没染过色的浅浅的羊毛罩衣,结实但笨拙的木底靴子。有一次她以为自己看到了花园,但指给巴达斯看之后,他却告诉她那些黄色和紫色的鲜亮花朵是本地一种亚麻植物,用来做牛饲料的。他还说,这是他记忆中第一次有人注意到那些花的颜色。艾希莉想起在佩里美狄亚的时候,她因为在意物品的颜色,总是被巴达斯取笑——灰色和绿色的衬衣有什么分别?用蓝珐琅墨水瓶写出来的字和用普通铜墨水瓶写出来的字有什么不同?等等等等。当时她觉得这种缺乏品味的表现还颇为可爱。现在才知道,中邦人都是这德行。他似乎并不比她更喜欢这个地方,但却表现出一种态度,觉得一切就该这样,这才是对的。要是接受不了,那一定是自己错了,不存在不同意见。待上五年,他就又会变成农夫了,想到这个有点难受,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想,也当不了特别好的农夫,她带着一点恶意补充道。

佩里美狄亚陷落之前,扭捏地跟他道别时,她觉得自己有十分之三已经爱上了他。后来,当她发现那个在思科纳码头轻拍她肩膀的人是巴达斯·洛雷登时,她告诉自己,是的,我确实对他抱有那种感情。而现在到了中邦,她又不确定了。他身上的变化既隐蔽,又矛盾。一方面,他看起来更年轻了,头抬得更高,说话更多,愿意主动给出信息而不是等着被人提问,向朋友介绍家乡的模样几乎有些孩子气。同时,他又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说话方式和以前一样,用着惯常的语调和措辞,但所有关于中邦和中邦人的言论中都潜藏着一种不自觉甚至不自愿的尊重。每次表达出一点批判的意思,他都会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意见也毫无价值,仿佛在说: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我没有这么做,肯定是我不对。艾希莉觉得这让人既担心又反感,因此顺理成章地开始质疑自己到底了不了解他,那个她自以为爱上了的男人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她意识到,想起巴达斯的时候,自己在心里看到的是法庭上侧身站立、持剑的手臂前伸、摆出老派剑术防守姿势的身影,或者是那个轻易取胜之后消沉地坐在酒馆里酗酒的迷茫又愤怒的男人。当然,她从未看过他当兵的样子,更没有见过身为弓匠和乡下男孩时的他。法庭剑士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可能误导了她。也许中邦根本没有爱情,就像没有窗帘和装饰性陶器一样,所以爱一个中邦人是不可能的。毕竟,爱情有什么好处呢?既不能从布满石头的田地里多割出四斗大麦,也不能磨利一把回火失败的镰刀。

“他们真的会吃鸫鸟?”她问。

巴达斯点点头。“我们会在树枝和灌木上抹粘鸟胶,”他说,“它们一降落就会被粘住,只要扯下来放进篮子里盖好就行了,烤熟之后味道不坏。而且,”他看了男孩一眼,补充道,“吃腻了兔子之后换换口味也不错。”

男孩呻吟了一声,巴达斯笑了。像父亲和儿子开玩笑,艾希莉心想,她猜想这可能是他回中邦的原因之一——如果要为男孩负责任,就要按照中邦的方式把他好好养大。相识的这么多年里,家乡和父亲他只提起过三四次。现在她获得了足够的信息,可以想象出克利达斯·洛雷登的形象了:一个典型的中邦父亲,明智、严苛、坏脾气、对失败没耐心、什么活都会干、注重现实,而且(她带着恶意的笑容想)注定不幸。中邦的有些事让她觉得相当好笑,不过她知道巴达斯肯定不这么觉得。

好吧,如果他坚持要追求不幸,大可自己一个人追求去。这个地方糟透了,我想回去,回到人们不介意为好看的衣服付钱的地方。要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会发疯的。不过这儿的人应该还是有救。如果都是他这副德行,肯定早就死绝了。

在第四天日落之前爬上山丘、抵达前面的山谷似乎不成问题。但在这一天就快结束的时候,大家发现查封官牛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马车无法通过。

巴达斯骂了一句。空间不够掉头,只能驱马后退,一直退到之前经过的最后一个岔道口。这条岔路带着他们一路向东,爬上另一座小山丘。日落时,他们给马车盖上顶篷,准备过夜。方位又有一些变化,但目标丘陵看起来和中午时一样远。

“明天就能到了,”巴達斯一边生火一边愉快地说。这天晚上比前一天更冷,艾希莉后悔自己没有多带一条毛毯。“我知道这个地方,我们家的表亲以前在这里当佃农,不过现在已经放弃搬走了。东家执意要让他们在山丘那边的山坡上搭一座葡萄园,当然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浪费了很多时间。据说他是读了一本关于葡萄栽培学的书,确信可以在这些山丘上种满葡萄,大赚一笔。不幸的是,他没把书读完,所以不知道葡萄必须长在干燥且排水良好的土壤上。最后他允许我们把葡萄藤全部拔出来,我记得葡萄藤木还挺适合做工具手柄的。”

艾希莉抬起头。“你对一切事物的认知,都仅限于它们能做成什么东西吗?这儿的人都这样?”

巴达斯奇怪地看着她。“到处的人都这样啊。”他回答,“过去这段时间,我每次在思科纳看到一棵树,都会说‘行’或者‘不行’,取决于我能不能用它来做弓。这应该是一种本能吧——这件东西对我有用吗?它可以做成什么?你也一样。在市场上看见布料卷,你就会想,我能用多少钱买下来?又能在岛上卖什么价?这是人的本性。”

艾希莉摇摇头。“在市场上是这样,”她说,“因为市场就是做买卖的。但我不会像个拍卖商的助理一样,把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当作潜在的盈利资源来评估,或者给所有东西定价格。”

巴达斯耸耸肩。“看你把注意力放在哪儿而已,”他回答。“把一块木头、几团铁矿石这样的垃圾变成有用的好东西,这是人人都会做的事,”

“但有时候,它们本身就足够好了啊,”艾希莉问,“就像那些鸫鸟。”

巴达斯笑出了声。“也许吧,但是它们四处飞来飞去啾啾叫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生活中最重要的是改变——我们改变事物,也被它们改变。不然就只能天天吃草,站着睡觉了。变化一直是佩里美狄亚的风气。”他转过头看向山坡,“城里每个人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生产制造。他们原本住在海中央的一块石头上,却把触及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用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当然,有用是指对他们而言——用不上的,一般被他们当作垃圾和麻烦,因此才惹上了特姆莱和他的族人。在中邦,我们的做法也差不多,只不过不会胡乱摆弄人类,只针对物品。所以这里没有战争。”

艾希莉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了。“有一样东西这里的人造不出来,”她说,“就是一条像样的路。不过,如果哪儿都不去的话,要路干什么呢?请把面包袋给我吧,我有点饿了。”

“别再吃兔子了,”男孩说,“拜托。”

“也不要鸫鸟,”艾希莉说,“或者松鼠、鼬鼠、青蛙之类的。拒绝大自然食物柜的免费美食,我只要面包和奶酪,再来点苹果酸辣酱就行了。”

“你确定?”巴达斯一脸忧虑地说,“我打赌,我只要一分钟就能从附近给你找点配菜——几只甲虫,或者一把潮虫。不过我个人喜欢蜜渍过的潮虫,只用放一点香葱调味——”

“噢,闭嘴吧。”艾希莉说。

“又是你。”

“没错,”高戈斯兴致勃勃地说,“又是我。”看见狱卒想要关门,他补充道,“不,别关。她被释放了。”

狱卒什么都没说,却表达出了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的宽慰。这让高戈斯想起佩里美狄亚建筑师用来装饰拱门的那种充满戏剧感的浅浮雕——表情强烈,动作夸张。狱卒此时的模样,可以摆在城里的任何一座拱顶上。高戈斯忍住了没笑。

“开什么玩笑,”伊苏斯说,“她要放我走?”

“是啊。我一般会让囚犯把个人物品收好带走,但你应该不想把这里的任何东西带出去,除非是为了烧掉它们。”他露出笑容,“当然,你本人除外。”

“真风趣,高戈斯舅舅。想到你在沙斯特大街上当乞丐的时候能靠这样的宝贵天赋糊口,我挺欣慰的。”

高戈斯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很明显,这天赋是家族遗传的。”他说,“好啦,你还在等什么?你现在可以走了。”

她摇摇头。“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是不会走的。”她说,“要说你和我母亲突然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你也不指望我相信吧?这是场游戏,对不对?”

“看在老天的面上,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快点出去。”

伊苏斯对他笑了笑,背靠着墙滑下去,蹲在地上。“高戈斯舅舅,你越是想让我做一件事,我就越不会去做。你说,我会不会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踢出监狱的人?”

高戈斯叹了口气,在床上舒服地躺下,双手垫在脑后。“说实话,这地方确实有种吸引力,”他说,“你喜欢上这里是有道理的。人很容易耽溺于‘最坏的情况已经发生了’这种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不需要害怕任何事了。这感觉一定很美妙。”他打了个哈欠,“乖侄女,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

伊苏斯从地上爬起来,双臂交叠,站到他面前。“噢,需要害怕的东西多的是。”她说,“想到永远出不去,想到他们可能会把我埋在这里,或者扔进抛尸的深坑……有时我想到这些,就会跑去砸门,大叫着让他们放我出去,直到手腕流血。我不喜欢这里,舅舅,一点都不喜欢。但在你告诉我原因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

“你自便吧,”高戈斯困倦地嘟囔,“又不是什么大秘密。自从尼莎把你关进这里,我就一直在要求她放你出来。现在,感谢上天,她同意了。就这么简单。我想她应该是听腻了我的声音,就像我听腻了你的声音一样。”

她一动不动,继续俯视着他。“这么说我可以走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嗯哼。”

“那好,”她说,“如果我告诉你,我要直接去布里欧拉——那村子是叫这个名字吧?——找到巴达斯舅舅,然后杀了他呢?”

“你大可以试试。”

“真的?”她皱起眉,“你不会阻止我?”

“你愿意的话可以努力一下。不会有结果的,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去就去。”

她在他旁边跪下来,高戈斯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雅。“拜托,高戈斯舅舅,有点风度行不行?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吧,求你了。”她把脸颊枕到交叠的手臂上,莞尔一笑。

“看在老天的份上,”高戈斯厲声说,“你别这样行吗?”看到她露出这个年龄的普通女孩常有的表情,他觉得浑身不对劲。她模样很可怕,杂乱的头发纠结在一起,手臂瘦骨嶙峋,双手大得不正常,手掌外侧布满白色的疤痕,从小指根部一直延伸到骨节突出的手腕。“离我远点行吗?你真恶心。”

“谢谢表扬,”她庄重地说,“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最后再说一次,什么都没发生。”

“那你们为什么要放我走,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不,你做不了,”高戈斯恼怒地说,“因为他已经走了,离开思科纳了。你不用问,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是实话。”

“我明白了。”她平稳地注视着他,睁着蓝色的大眼睛,然后冲他脸上吐了口唾沫。高戈斯哆嗦一下,扇了她一耳光。手掌重重地落在她坚硬无肉的颧骨上,她失去平衡,向后倒了下去。

“对不起,”高戈斯立刻说,“我不是有意的,只是你……”

“你被激怒了,”她一边从地上爬起来一边说,“这是我的错。高戈斯舅舅,我一点也不怪你,真的。但你为什么把他放走了?”

高戈斯耸了耸肩。“他想离开,我无法阻止,就这么简单。”

“现在轮到我了。小鸡仔一个个飞出窝了,高戈斯舅舅,母亲一定气极了吧。”

“她确实不怎么高兴。”他站起身,“我说,你没事吧?我不是有意下重手的,只是——好吧,有些事情让我心烦,我就发泄到你身上了。我不该那么做。”

“没事,真的,”伊苏斯微笑着说,但高戈斯注意到她的眼睛周围已经肿起来了,“你知道吗,你有很正派的一面,这点很奇怪。尽管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你仍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我之前常常躺在这里,琢磨这件事——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毫不犹豫地杀掉自己的父亲?我当时觉得,这显然是恶魔才会做的事,但现在不这么想了。”

高戈斯靠着墙滑坐下去,手掌揉搓着脸颊。“那是个错误,我做错了。”他说,“人都会犯错的,对吧?最愚蠢的是,整件事只花了——多少来着?三分钟——最多四分钟。没错,之前还有尼莎和城里几个男孩的事,但那又怎样?在中邦,给自己的姐姐拉皮条没什么,不过是年轻人赚外快的活计,和驱赶乌鸦、到荒地上摘蓝莓之类的没区别。理智看待的话,真正犯罪的过程只有几分钟,还不够烧开一壶水。我这辈子做的其他坏事都是正常业务中的小插曲。说句真心话,并不会给我负罪感。但所有人看我时都只会看到那次杀人,看到弑父者高戈斯。人们谈起我的时候,好像我以此为生似的,好像我每天早晨吻别了妻儿之后就出门花一整天屠杀家庭成员。这么说等于把我和无端杀人的疯子、为钱杀人的刺客混为一谈。”他停下来摇了摇头,“天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他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对于曾经发生的事我从不撒谎,但也不会随便坦白。”

“这不奇怪。”伊苏斯安慰道,“对其他人说不出口的事,你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们非常相似,对吗?”

高戈斯看向她。“无意冒犯,但我不这么觉得。”他说,“除了我杀了我父亲,而你想杀你舅舅之外,我们哪里像了?”

“你忘了,”她说,“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我母亲。”

“这算什么共同点。”高戈斯打了个哈欠,“我认识她几十年了,而你基本对她一无所知。你待在这儿的这段时间大概把她想象成怪物了吧。你要是真的了解尼莎,我才会吃惊呢。”

她皱起眉头。“但你恨她,不是吗?因为她利用你,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毁了你的人生——”

“别说这种话,”高戈斯打断了她,“我爱我姐姐。天知道没有她我会沦落到什么地步。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是我唯一的依靠。只要看看她的成就——”

伊苏斯笑了起来。“这是真心话?”她说,“你还真相信这种事儿,真是太稀奇了。”

高戈斯向前倾了倾,然后坐直身体。“什么稀奇不稀奇的,”他说,“我自己的感情总不能是假的吧?这次你过于油嘴滑舌了。”

“随你怎么说吧。”她两只手背在身后,踮起脚尖,像个等着吃点心或者出门玩耍的小姑娘。“那么,现在我该去哪儿?”

“你想去哪里都行,我已经说了——”

“我的意思是,讲点实际。我没有钱,没有肯收留我的地方,也没法赚钱谋生。我是和母亲住呢,还是被送走,离开这座岛?或者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以为你都考虑好了。”

高戈斯摇摇头。“你觉得我们会把你软禁在家?你会在母亲身边扮演好女儿,乖乖做家务,在客人面前卖力表演吗?我不指望。”

“为什么不呢?”她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正常女儿都会这么做啊。”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好,”他说,“这样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我家住。不管你想住多久,我都希望你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地方。世界上没什么比有家可会更重要的了,你觉得呢?”

她盯着他,差点笑出声。“老天啊,”她说,“你真的相信这一套,相信家庭生活的愉悦,被至亲环绕的幸福。你活在一个古怪的世界里,高戈斯舅舅。就像佩里美狄亚那些产自科里昂、却被当作本地制品的黄铜碗。记得吗?初看之下,你以为碗侧刻的是通常的那些文字——工匠名字、产地和座右铭之类的。但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文字,而是看起来像文字的图形,因为科里昂的工匠根本不会读写。我觉得你就像那些工匠,高戈斯舅舅,明明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却又想依样画葫芦打造一番。”

高戈斯叹了口气。“这算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问,“跟你拌嘴虽然挺有趣,但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比如筹划一场战争。”

“不同意还能怎样?”她耸耸肩,“我又没有别的选择。是啊,你这个邀请真是太体贴了,不管背后有什么原因。当然了,”她补充,“这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你应该不常回家,需要忍受我这个疯女人的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不过,我猜你压根就没想过这些。”

“确实没有想过,”高戈斯承认,“但他们不会有意见的。毕竟,你是自家人。”

“我属于洛雷登家族。”伊苏斯微笑着说,“单凭这一点,任何精神正常的人都会把我锁起来连着房子一起烧了。我们这伙人坏透了,不是吗?”

“可能是吧,”高戈斯回答,“但再坏也是一家人。”

“不是囚犯,”亚历克修斯严肃地说,“是客人。受尊敬的重要客人。”他不自在地在石凳上挪了挪位置。“如果是六十年前,我肯定会在这张凳子上刻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导师房间外的凳子上就这么干的——每次惹了麻烦,都会被叫去坐在那里等训话。我在那张凳子上度过了许多时间,那个房间和这里很像,那种茫然又恐惧的感觉更是一模一样。本以为到了这个年纪就不用再经历这种事了,看来我错了。”

维特里丝微笑起来。“有点像我们小时候,”她说,“母亲总说,‘等父亲回家了有你们好看的’。他大部分时间在外经商,在家的时候我们都规矩极了。有时,在他外出几个月之后,我们突然听说有人看见了他的船,当天就要到家——那段时间就难受了,因为他一到家就会知道我们犯下的一大堆错。可怜的父亲只來得及脱下帽子,母亲就会把我们推到他面前,他一脸‘就不能等等吗’的表情……当然了,”她笑了笑,“我总能逃脱惩罚,因为我是个女孩,只要露出难过的表情,再抽泣两声,父亲就会相信我说的任何话。我总是把责任推给可怜的文,而他一直接受不了这一点,坚决不认错,最后为了我干的坏事而受罚。这让他非常恼火,想不通为什么说了实话却讨不回公道。你知道吗?我觉得直到今天,他内心深处还是相信诚实是有用的。”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这挺好的,你不觉得吗?”他说,“对一个商人来说,这种思维方式可能不太合适,但某种意义上仍然值得欣赏。”他叹了口气,又挪了一下,“你有关于打仗的新消息吗?”他问,“卖给我早餐的人信誓旦旦地说,沙斯特在和一个庞大的海盗联盟谈生意,准备把斧枪兵用船运到思科纳岛。作为报酬,他们会让海盗洗劫思科纳镇。不过他的看法是,如果沙斯特人真这么干,高戈斯·洛雷登会把斧枪兵赶回海里,尼莎·洛雷登则会命令她驯养的法师召唤暴雨,打沉那些海盗船。所以他的消息可能不太可信。”

维特里丝耸耸单薄的肩膀。“这场战争有点像我以前见过的一次争斗。”她说,“在一场婚礼的舞会上,有两个年轻人喝多了——这也是常事——为一个姑娘还是其他什么事起了争执。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打起来,我猜他们也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开始跳上跳下挥舞拳头。结果,其中一个人意外打翻了一座铁质灯台——你知道那种大灯台吧?——灯台重重砸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被砸中的那个一屁股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揉着肩膀,说对方是个蠢货。第一个人连声道歉。他以为另一个人的锁骨被他砸断了,激动地大喊着‘叫医生来,叫医生来’。旁人想让他闭嘴,被他一拳打在鼻子上。这下完蛋了,那人的鼻子开始流血,只能用手帕按在脸上,跌跌撞撞地四处跑。当然啰,所有人都笑疯了。新娘号啕大哭,因为这下子婚礼舞会被毁了。新郎则对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发了火,亲自上前揍他,结果当然是没打中,一拳砸在墙上,导致手部骨折——”

亚历克修斯点了点头。“大多数战争的起因都是一个小错误。而大多数战役中,战败方之所以失败都是因为自己犯错,而不是实力不如别人。如果有人觉得愚蠢总比恶意好,这个结论倒是挺合胃口的。”他揉了揉麻木的左侧小腿肚,“她可能已经彻底忘记我们了。”他说,“你说,如果我们直接站起来走掉,真的会被人拦住吗?”

“可以试试——”维特里丝刚开口,董事办公室的门就打开了,一个文员匆匆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捧地图卷轴。“她现在可以见你们了。”他说,“我要是你们的话,会加倍小心,今天她心情不好。”

亚历克修斯站起身,踉跄了一下,抓住维特里丝的手臂。“腿坐麻了。”他解释,“喔,真该死,我只能摇摇晃晃地走进去了,她肯定以为我喝醉了。”

董事的办公室里添了一件新家具:一张三条腿的小圆桌,摆在两把来访者用的椅子中间。小圆桌上放着一罐酒性不烈的甜葡萄酒和两只做工精美的酒杯。杯子是用动物的角制成的,杯沿和杯底包了银,还配了精巧的银制小支架,让杯子直立起来。维特里丝认出它们产自佩里美狄亚,已经有些年头了。她意识到这里大概藏有成箱的这类物品。有的来自外邦统治者,想要巴结奉承,有的来自有钱人,想得到某些私人特许权;有贿赂,有讨好,有笼络,更别提战利品了。它们和这间办公室刻意营造的冷峻氛围格格不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心想,也许只是为了让我们不安。谈判的第三条法则:让人混乱,借此征服。她坐了下来,假装没有注意到杯子。

“我弟弟巴达斯离开了思科纳,”尼莎·洛雷登说,“不知道去哪儿了。我不想让他走。这件事你们知道吗?”

维特里丝看向亚历克修斯,后者摇了摇头。“我一无所知。”他说。

“我相信你,”尼莎站起来,走到小桌前,将酒倒进两只杯子里。“加了蜂蜜和肉桂,”她对维特里丝说,“我想你应该喜欢吧?”

維特里丝微微笑了笑。“你真是太体贴了。”她说着拿起杯子,但没有凑到嘴边,“无意冒犯,但如果他已经走了,你还需要我们吗?我是说,我们在这儿似乎没意义了——”

“正相反,”尼莎说。她拿起一口陶罐,往一只普通的木质杯子里倒了些水。“我留住你们正是因为这类意外情况。你们不会不配合吧?”

“你想让我们做什么?”亚历克修斯问。

尼莎坐了下来,双手交叠。“首先,”她说,“弄清楚他去了哪儿,正在做什么。然后把他带回来。没事,到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做的。很简单,就像这样——”

——瞬间,他们三人就站在了一条河边,眼前是两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女孩。女孩提着一只装满衣物的大柳条篮,两个男人正在试图抓住她。她一边躲开,一边尽量护住篮子,直到篮子被其中一个人拽过去,扔进水中。女孩高声骂他,而他笑了起来,一把抓住她肩膀处的衣料。

“我都把这忘了。”尼莎说。

衣服被撕烂了,女孩向后跌倒,用手撑住身体。另一个男人从她身后靠近,向她伸出手,她转身捡起石头砸过去,他的鼻梁发出了响亮的断裂声。

“看,”尼莎指向一边,“那是高戈斯,就在那边。”

那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站在一棵孤零零的柏树后面,一手抓着两匹马的缰绳。他没有看河边发生的事,而是望向身后,神情惊慌。因为山坡的遮挡,维特里丝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他从马鞍上的弓鞘中抽出一张反曲短弓,蹲下身,把下弓臂弯曲的末端抵在右脚脚踝外侧,左腿前跨一步,将弓固定在两腿之间,左膝内侧抵住弓柄偏下的位置,施加压力使弓弯曲,直到能把弓弦套进上弓臂的弦槽内。整套动作从容而优雅,就像练习过无数遍、能够不加思考就完美完成的舞步。

“我经常重现这一幕,”尼莎漫不经心地说,“但每次都会发现新的东西。你们看见了吗?他一次都没有低头看就上好了弦。”

他从挂在马颈边的箭袋里拿出一把箭,低头躲过一根低垂的树枝,然后挤进两块岩石之间的空隙。他搭箭上弦,只发出了极其轻微的声响。

“他对那张弓很有感情,那是巴达斯给他做的。”尼莎说,“我没想到他会借给那个费里安家的男孩。他对它珍爱极了,之前从没借给过任何人。”

此时,维特里丝知道他之前在看什么了:三个拿着十字镐的人。

应该叫十字镐吧。亚历克修斯心想,以前的老家管那叫翻啄镐,但这种叫法似乎只有我家乡才用。高戈斯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听到十字镐,还以为是锄头一样的东西。

河边的女孩正在尖叫。两个男人惊慌失措,不停地道歉,又对她大喊大叫,想让她闭嘴。其中一个人大声说他很抱歉,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取乐而已;另一个则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响声连三个奔跑的人都听见了。最年轻的那个脚下踉跄,接着重重摔在地上。他试图站起来,结果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年长的男人似乎没注意到,但第三个人猛地躲开,几乎在碎石嶙峋的地面上滑倒,他抬头看向接连射过来的箭,喊了句什么,接着也向后摔去,像是被人推了一把。年长的男人停下脚步,片刻之后,倒在了地上。一支箭刺进了他心脏上方,斜着刺穿他的身体,箭头从右侧肩胛骨偏下的地方露了出来。

“要我说,有四十码远。”尼莎评价,“三个人里有两个都是一击毙命,利落极了。在箭术比赛里,这算是两个靶心,一个内环。非常厉害,足以得银奖了。不过在实战中,射偏了就是射偏了。”

高戈斯站了起来,从箭袋里又抽出一支箭,走到河岸边的山坡上。两个男人已经没有管那个女孩了,只是盯着地上的尸体。女孩用拳头捶打着其中一个的后背,被打的甚至没有注意到。他们看着树下的人拉开弓,短暂地瞄准,箭尖稍稍向下调整。下一刻,其中一个男人像一块石头一样掉进河里,弓箭手则摸到皮带处去取下一支箭。另一个人头也不回地飞奔。女孩正要开口,箭就射中了她。她倒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能把这段场景放慢。”尼莎说,“不幸的是,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我什么都看不清。他放箭的时候手抖了吗?还是他刻意射低了那一箭?不管你们相不相信,其实并不是很疼。”

“我们一定得看完吗?”亚历克修斯插话道。

“好吧,”尼莎有些失望地说,“其实接下来也没什么可看的了。他去追赶那个赫丁家的男孩——克利拉斯·赫丁,他的眼睛挺好看,但牙齿糟糕极了。好笑的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们俩已经亲热好几天了——当然,金钱交易是有的,但完全是你情我愿——所以他根本没有卷进来的必要,我只是不愿意亲近小费里安而已。但高戈斯不知道这些。”他们现在回到董事的办公室里了,维特里丝手里的酒仍然保留着让人愉快的暖意。“总之,他最后会抓住赫丁,打得他脑浆四溅。等到他回来,就会发现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正急匆匆地赶过来,而我和巴达斯并没有死。他会放弃努力,接受自己搞砸了的事实,然后逃走。剩下的就只有大喊、尖叫、不知所措……佐纳拉斯一看到血就吐了,幸好克利法斯比较镇定,不然我们俩就都死定了。克利法斯肩膀以上的部分都和砖头似的,什么事情都不会影响到他。典型的农夫。”

房间里出现了片刻沉默,然后亚历克修斯清了清嗓子。

“对不起,”他说,“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让我们看这些?”

尼莎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没有,”她回答,“你们只是回答了我的问题。现在我知道巴达斯在哪儿了——他回家了。事实上,”她说着,倒满了亚历克修斯的酒杯,“我想我知道他现在的准确位置。”

“这条河以前是一条分界线。”巴达斯说,“我们家的土地在那一边,从这里一直延伸到那一丛冷杉树那儿。转弯的位置就是浅滩。”

他勒马止步。河对岸有两个男人,正从一棵高大的柏树的阴影中走出来。他们戴着普通的宽檐帽,肩上扛着十字镐。

“好了,”巴达斯从马车上跳下来,“真是碰巧。”他举起双手朝对岸挥了挥,两个男人转过身,看向他。“我总算回家了。”他说。

十三

“巴达斯。”矮个子喊了一聲。

“你好,克利法斯,”巴达斯回答,“还有佐纳拉斯。能再见到你们真好。”那两人平静地打量着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中邦人应该就是这么打招呼的吧,艾希莉猜想。我才不会大惊小怪呢。她仔细看了一眼巴达斯的两个多年未见的弟弟,努力藏起自己的想法。他们确实长得像一家人,特别是颌骨和下巴。两人中个子较高的佐纳拉斯还长着和巴达斯一样的眼睛。不过,在这两个普通中年农夫的脸上看到和巴达斯一模一样的面部特征,还是有些难以置信。这就像你去了伊纳葛阿、西兹玛之类拿贝壳当钱币的穷乡僻壤,集市上看到的都是盘筑法制成的不对称的陶壶和粗制滥造的木碗,却在一堆破烂中发现显然是被岛民海盗抢来的珍奇货品,比如一只珐琅银水罐、一面象牙框的镜子。矮个子克利法斯有着发福的肚子、圆胖的脸。他的脖子特别粗,样子比巴达斯年长十岁,但艾希莉知道他是兄弟中最年轻的。佐纳拉斯看起来比实际身高要矮,因为他是个罗圈腿,而且已经开始谢顶了。他的耳朵很醒目,下巴上杂乱的胡须很稀疏,两侧却浓密得很夸张。两人都有着发红的大手和被咬秃的手指甲。

“这是艾希莉·佐希思,”巴达斯继续说道,“我的朋友,从岛上来的,她是个商人。”

两兄弟看着她,仿佛她是木偶戏里的提线木偶。两人都没开口,但神情明显是在说,她的名字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艾希莉这辈子第一次这么不舒服。一分钟过去了,除了克利法斯先前敷衍的问候,两人什么话都没说。她用余光瞟了巴达斯一眼,宽慰又好笑地发现他和自己一样窘迫,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起巴达斯根本没介绍男孩,但这似乎也是这里的风俗。孩子就像狗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两只,在大人谈话——或者一动不动对视的时候,要么挤在脚边,要么跑来跑去打闹惹事,根本没人注意他们的存在。

就在艾希莉快要忍不住尖叫起来,或者原地站着睡着的时候,克利法斯小声叹了口气,“你要长住吗?”

巴达斯眨巴着眼睛。“我还不确定,”他说,“我没什么计划。”

“你最好还是进屋吧,”佐纳拉斯嘟囔道,语气像是在最不方便的时刻遇到了路边重伤的陌生人。他先前空洞的神情产生了细微的变化,变成了带着敌意和怀疑的注视,仿佛在担心什么坏事。真奇怪,艾希莉心想,在这堆疯子之间,我才是不正常的那个啊。

回屋的路程不远。这是座茅草顶的长条形屋子,屋顶很高,窗户极小。前门宽大,结实的橡木上布满了方形钉头。旁边还有一扇没有门的门框,只用一块木板挡住,避免小母鸡走失。前院堆满废品——布满苔藓、缝隙里长出了蕨类植物的破木桶,看起来完好但被花藤完全包裹的链耙,锈迹斑斑、不知破了多少个洞的铁桶……还有一架已经变成苔绿色、被卸走了木板和配件的马车残骸,就像搁浅之后被人割了肉拿去腌制的鲸鱼;一只侧面漏水的大号雨水桶,苔藓沿着雨水流淌的踪迹一路长到地上;室外厕所的墙边堆了一堆骨头,乍看以为是木柴;柴房的墙上钉着一只大老鼠,已经只剩皮和骨头了,由于长期风吹日晒,似乎一碰就会碎掉;木杆上插着一个绵羊头骨,天知道当了多久的弹弓靶子,虽然缺损得厉害,但居然还没有散架;墙头松动的石头之间,插着一片锈得和叶子一样薄的镰刀刃。一头胖乎乎的瞎眼老母羊正在吃垫脚台上的地衣。看在老天的份上,艾希莉穿过院子时小声抱怨,每隔几十年整理一下院子很难吗?

“真够温馨的。”她在巴达斯耳边悄声说。佐纳拉斯拿开挡门的木板,费力地赶走门前的小母鸡。

“我喜欢院子邋邋遢遢的样子。”巴达斯说,“进门前记得擦擦鞋底。”

由于屋里实在是太暗了,艾希莉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气味——混合了奶酪、烟雾和苹果,强烈、浓郁、令人垂涎,完全出乎她的意料。由于有厚实的石墙和石板地面,室内凉爽惬意。习惯了昏暗的光线之后,她看见了一个长条形的空旷房间,一端是壁炉,被结构复杂的铁烤架挡在后面,旁边还有一个墙洞似的面包炉。房间两侧的凹室里都有向下的楼梯,中央摆着一张硕大的桌子,几乎和房间一样长,两边放着低矮的长凳。横梁上吊着成串的洋葱——垂得很低,巴达斯和佐纳拉斯不得不低头躲避——还挂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工具,其中有些看起来起码有一百五十年没被人碰过了。

“父亲的椅子呢?”巴达斯问。

“坏了,”克利法斯回答,“放在干草阁楼里。”

“真可惜,”巴达斯说,“我一会儿看看能不能修好。”他在长凳上坐下,手肘支在桌子上。“还有吊锅的钩子,”他补充道,“看起来我离开之后就没有修理过了。”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在他对面坐下。这让艾希莉想起了冗长的生意谈判中最紧张的时刻:双方都停止了拐弯抹角,决定切入要点。她在远端的桌沿坐下,男孩拉过一张三条腿的小凳子,蹲坐在上面。

克利法斯深深吸了口气。“如果你是来要钱的,”他说,“那就不走运了。”

巴达斯皱起了眉。“我不是,”他说,“我寄钱就是给你们用的,不过看起来也没派上用场。”

“都没了。”佐纳拉斯说。

这似乎让巴达斯大惑不解。“你说没了是什么意思?”他说,“别这样,说明白点。”

佐纳拉斯耸耸肩。“就是没了,”他说,“不在我们手上了。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认识这个表情——巴达斯在努力压制火气。“别说傻话了,”他飞快地说,“我寄给你们的钱足够买下整个该死的山谷。你们确实那么干了,是吧?”

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互相看了一眼。“我们买了农场,”他说,“就是这里。”

“还有呢?”巴达斯向桌对面探过身子,“我第一年寄给你们的钱就足够买下这里了。你们拿剩下的干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艾希莉想。原来他把钱都寄回家了。在城里那段日子,他当法庭剑士能得到极高的报酬,却几乎连一个铜币都不花,住在“岛屿”区一间凄凉寒碜的小公寓里,吃干面包和劣质便宜奶酪,原来是把钱寄给中邦的弟弟了。她意识到自己惊讶地张开了嘴,因为她大致知道那是多大一笔钱。作为他的助理,拿着百分之五的薪酬就能过上舒适宽裕的生活。那些钱确实足够买下这荒凉的山谷了。两个弟弟甚至能住进人工湖中央的城堡,把道路两旁都种满枫树,再供养远处供仆从居住的小村庄。每一场战斗,每一次缥缈的胜算下的苦苦支撑,每一滴他流下的血,每一天透过小窗户,看着第二天可能就见不到了的太阳——都白费了。弟弟们仍然生活在贫困之中,那么多钱究竟去了哪儿?

“我们买下了磨坊,”过了一会儿,佐纳拉斯说,“但被火烧毁了。”

“我们重建了一座,”克利法斯补充,“但是琉卡斯·梅兹因在雷迪伍德那里又建了一座磨坊,收费比我们低,所以我们放弃了。”

“好,”巴达斯说,“你们犯了一个错误,损失的钱只能算大海里的一滴水。剩下的呢?”

就这样,两人念起了冗长枯燥的失败清单,简直像一场滑稽至极的朗诵会。艾希莉想放声大笑——如果回到岛上之后还记得这一切就好了。两兄弟像那些常年讲古的人一样不停打断彼此,加上古怪的口音,一定是极佳的酒馆笑料。有一条运牛船,每月开往佩里美狄亚一次,本该轻轻松松地带回丰厚的报酬,但第一次出海就沉了。还有黑水河上用来捕鲑鱼的鱼梁,本来花一个月就该建成的,但却花了一年,还使用了大量用特殊改装的船从贝斯林恩运来的石材。第一年的捕鱼效果好极了,导致黑水河的鲑鱼完全绝迹。之后鱼梁堵塞引发河水泛滥,他们不得不赔偿邻居们,给泛滥的田地排水,负担花销。之后他们又投资了高沼地的纯锡矿脉,怎么看都是一笔亟待开采的巨大的财富;以及托诺斯城外沙丘里的细腻白沙,只要稍加运作,就能变成无可匹敌的玻璃制造业。除此之外,还有海岸边的盐田和牡蛎场、利洪的马车、钻石矿、地毯织造联合会、杉木种植园……当然了,还有中邦银行——

“不应该啊。”巴达斯打断了他们,“看在老天的份上,克利法斯,我不是告诉你直接买土地吗?”

克利法斯愤怒地看着他。“我们不想继续当农夫了。”他说,“我们以为……能赚钱成为富人。”

“你们想变成尼莎那样。”巴达斯轻声说,“你们想,如果她能做到的话,你们也能。”

佐纳拉斯用宽大的手掌拍了一下桌子。“这不公平。”他说,“她开着银行,大把赚钱。但她明明嫁给了格拉斯,按理说应该只是个普通人。如果她能有那些成就,我们也可以。我想我们只是没她那么幸运。现在佩里美狄亚陷落了,”他苦涩地补充了一句,“你也没法寄钱了,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

这一刻,艾希莉最想看到的就是巴达斯把佐纳拉斯从桌子对面拽过来,猛揍他的脸。但他没有动。过了很长时间,他把垂到前额的头发顺了回去,然后问,“你们现在还剩多少?有没有剩下的?”

克利法斯点点头。“我说了,还有这座农场。帕拉斯·拉芬因死了之后,我们也买了他的田地,有三十亩。还有高沼地那块本来要开锡矿的地方,我们把那里按一年九块钱的价格租给了图法斯·特隆。当然,还有那座玫瑰木种植园,但是五十年之内都不会有什么价值——”

“一点不剩,”巴达斯说,“都没了。妙极了,这么多年来我养肥了中邦所有的诈骗犯和投机者,我自己的弟弟却还在赶绵羊,挖洋葱。”他十指摸过脸颊,一直滑到下巴位置,“你们两个该死的蠢蛋,我本来想照顾你们,照顾我们一家,不用再为生计发愁。结果就像你说的那样,佐纳拉斯,我们他妈的只能这样了,直接回到了原点。”

“赫丽斯,”高戈斯·洛雷登叫道,“我回家了。”

“我们在回廊里。”妻子回答。他微笑起来,把沉重的包袱扔在地上,漫步穿过阴凉的前厅,走进天井。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无比动人的景象。他的妻子坐在心爱的雪松木椅子上做针线活,女儿小尼莎在母亲脚边玩带轮子的小木马玩具。在她身后,儿子卢哈趴在草地上,手肘支着上身,正在读一本书。卢哈右边一张乌木小凳子上,坐着这个家庭新添的成员——他的外甥女——正在让女仆梳理头发。清洗得这么彻底,真是让人满意。她的樣子绝对不算美丽,最多也只能算普通,由于瘦骨嶙峋,眼窝深陷,看起来还有些奇怪。但现在她至少干干净净,体面地穿着赫丽斯的旧亚麻罩衫和一双朴素的凉鞋。“你们好啊,”他说,“看到你们个个都精神,我最喜欢了。有什么消息吗?”

赫丽斯低头看了看椅子扶手上的一块蜡板。“维多把货物税的账目拿来了,就在你桌上。一个叫贝蒙德·格拉斯的男人想和你谈谈五百双靴子的生意,海鹰号要求船上交货,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派了人来,看你到没到家就走了,没留下口信。哦,我把转让契约都誊写完了,除了需要彩色图样的那份。”

“你写完了?棒极了。”高戈斯回答,但完全记不起她说的是哪一份了。他很久没过安稳日子了,很难适应把文书工作当成紧要事。能感到无聊应该挺美妙的,他想。

他从坐垫堆里拿出一个坐垫,扔在草地上,伸展身体,就像辛苦地驱赶了一整天羊群的牧羊犬。“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都有些什么新鲜事?”他问,“卢哈,你的诗歌寫作考试怎么样?”

“九分,父亲,满分是十分。”男孩看着书,头也不抬地回答。

“不坏嘛,”高戈斯说,“有人得了十分吗?”

“没有……唔,有的,茹安·阿切尔。但他的爸爸是个诗人,所以——”

高戈斯皱起眉头。“这不重要,”他说,“九分很好,只不过十分就更好了。如果茹安·阿切尔可以做到,那你也可以。”

“是的,父亲。但是诗歌写作这种东西,”男孩说,“我以后能靠写诗干什么呢?根本没用啊。”

高戈斯的脸沉了下来。“别再让我听到这种话,”他说,“也别用不良态度糟蹋优秀成果。晚餐之后我要看看你的功课,我们从头梳理一遍,也许能找出你犯的错误。尼莎,”他转过头,直直看着她,“你有没有说话算话,好好练习吹笛子?”

“有啊,爸爸。”小姑娘骄傲地说,“尼尔库斯博士说,我比班上其他几个超前了一个级别。我能去拿笛子吹给你听吗,爸爸?”

“那很好,”高戈斯说,“你去吧。”

尼莎蹦蹦跳跳地跑走了。高戈斯抬起一侧手肘。

“你呢,伊苏斯?”他问,“习惯了吗?”

外甥女看着他,一侧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那是当然,高戈斯舅舅,”她说,“昨天处理了我的牙齿,今天是头发,明天就该轮到指甲了,不过可能花不了一整天。如果我们提前结束的话,我下午能休息吗?”

高戈斯不满地嘟哝了一声。“这意味着你还没去见你母亲吧?”他说,“你知道的,早做早了结。”

“但是舅舅,”她回答,声音里似乎有一丝恐惧,“你不能指望我在收拾好之前去见母亲啊。那可不对。”

高戈斯耸了耸肩。“随你,”他说,“别期望我能一直在你们之间说和。你在这里待多久我都欢迎,但——”

“那就需要提前修整我的脚趾甲了,”她说,“也许该加一次夜班。”

赫丽斯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锐利,但什么都没说。有那么一会儿,女孩似乎不太自在,然后她说,“不论怎样,我真的已经很努力了。如果我能做针线活的话,我会做的,但我不行。我不想去见母亲,因为很可能一开口就会让我们的关系糟糕十倍。”

“我不信。”高戈斯说。

“而且,”她忽视了他,继续说下去,“你怎么会觉得她想见我?如果真想的话,她为什么不来这里?或者至少该派个信使来。”

“她很忙——”高戈斯开口说。

“确实,”女孩打断了他,“我知道,这没事。她可以忙,我也可以坐在这里,慢悠悠地被人修补,就像修补被猫打破的东西一样。这样所有人都会高兴。拜托,舅舅,到底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们会主动靠近彼此?”

天井里沉寂了一会儿,然后赫丽斯利索地收拾起了她的针线活,匆匆离开了。高戈斯缓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她身体不动,但头部无法控制地微微畏缩了一下。

“这没事,”高戈斯说,声音很轻,她几乎听不清楚,“这不要紧,你就这么放弃吧。毕竟,你在监狱里就证明了你的观点,在那之前,在城里也是一样。你本来有美好的生活,像正常人一样准备结婚。但是突然来了个巴达斯·洛雷登,把你要嫁的那个人杀了,你的完美生活就没了。所以你当场决定:你不要妥协,绝不退让。你想要公正,或者复仇——或者不管你管这叫什么,反正也没什么意义。你知道吗?你失败了。完全是浪费时间心血,就为了一份固执。”他已经贴近了她的耳朵,像个婚礼上窘迫的男孩,紧张地沿着长凳靠近自己没胆量搭话的女孩,“看看你,你一团糟,简直是一摊烂泥。但这里有我,还有你的母亲,而我们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东西,即使不可能做到,即使面临军队,面临海上的暴风雨、瘟疫、烈火,或者大地崩陷,吞没整座城市。当然更不会因为你固执而放弃。我不在意你想要什么,有什么感想,甚至不在意你是个浪费上好的食物和水的彻头彻尾烂摊子。这个家族没人会放弃,因为外面的敌人不计其数,比沙斯特人和特姆莱的族人加在一起还要多,而我们这一方只有我们。懂了吗?”

“就这些?我们得彼此相爱,因为没有其他人能爱我们了?”

高戈斯脸色缓和,露出一个热烈的笑容。“你说对了。毕竟这个家里有我——好吧,这不需要再解释了——有你那靠杀人为生,并且导致草原人围攻佩里美狄亚的巴达斯舅舅。还有你,还有你母亲。”

伊苏斯缓缓点了点头。“好吧,”她说,“我就好奇问一问,她做了什么坏事?”

“噢,她是我们中最拔尖的,”高戈斯轻声说,“我为了自保而杀人,巴达斯为了别人而杀人,你是想要复仇——或者其他的什么在你可怜的小脑袋里钻洞的念头。但你母亲屠杀了一整座城市,你想知道为什么吗?不是为了复仇——尽管她有十足的理由——也不是因为她非做不可。她为了省钱而毁灭了佩里美狄亚。”他突然咧嘴笑了,像是想起了一个不错的笑话。“不是为了赚钱,你要明白,是为了省钱。当初为了建立这座愚蠢的银行,她在佩里美狄亚贷了款,受够了利息的压榨——完全是浪费钱,她是这么说的,怎么也还不完——所以她派我去打开城门,杀死了城里所有人。是不是很精彩?我觉得挺精彩的。你可以说她是个邪恶的婊子,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果断。”

伊苏斯稍微挪动了一下脑袋,注视着他。“是你打开了城门。”她说。

“是我。主意是你母亲的,事是我做的。”

“我明白了,”伊苏斯点点头,“是你做的。”

“刚好也符合我的个人利益,”高戈斯说,“但做决定的人不是我。她提出了建议,而我同意了。”

伊苏斯看了他很长时间。“高戈斯舅舅,”她说,“你比我还恨自己的家人,为什么还要装作爱他们呢?”

高戈斯思考了片刻。“你搞混淆了,”他说,“恨和承认邪恶是两回事。”他转开目光,像个欣赏自家花园的普通人,“发现对方有一点邪恶,就没法去爱他们了吗?我以为你没这么幼稚呢。我的妻子不会因为我干了坏事就不爱我。我也当然爱巴达斯、尼莎,还有你。”他靠在椅子上,“这感觉很奇怪,我很少這么坦白,大概因为我们俩十分相似吧。”

“是吗?”

“别回嘴。我喜欢你,我闷在心里很多年的想法,只有在你面前才能畅快说出来。来吧,”他重新坐直身体,“告诉我你怎么看我,我不介意。”

伊苏斯认真地想了想,像个接受辅导的学生。“你刚刚告诉我的事,”她说,“我根本无法理解。当然,从技术层面来看,这种事是可能的。一个人要打开一扇门,只用拉开几个插销,抽出门闩。而门被打开了,城市就会陷落,许多人就会送命。我想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用断指的残端抚摸着下唇。“很享受吗?”她问,“你喜欢吗?”

“我需要回答吗?”高戈斯问。

她摇摇头。“不,这是个蠢问题。如果把这一切归结于某种精神失常,把你当成在树林里杀小孩的疯子,那就太简单了。那么,答案是什么呢?疯子无法用常理揣度,你也是,对吗?”

高戈斯抿住嘴唇。“你离答案很近了。对我来说,我们一家就是一小队士兵,有点像那些沙斯特派来的突袭者。我们深入敌人领土,孤身作战,每一个人都与我们为敌,无法指望援军。于是,有些事情不得不咬牙去做。而因为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太少,所以不会良心不安。他们是敌人,而我们有生存的权利,就像突袭队拿走生存所需的物品,做需要做的事情,然后继续前进。而当你得知敌人不留活口,你就不会投降了。把敌人换成其他物种更容易理解。杀死动物是很正常的。你要填饱肚子,要制作衣服,要防止它们在你的屋顶上筑巢,避免进出门的时候遭到叮咬……不,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并不是说我们比他们高等,只是不同而已。有些人你可以杀,有些人则不行。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原谅巴达斯,而你,也应该原谅他。”

伊苏斯耸了耸肩。“的确,他大概是我们当中心肠最好的,但同时也是伤害了我的那个人,所以我只恨他。其他事情我不愿去想。”

高戈斯点了点头。“没必要强求。”他说,“我其实也没为这些事情费神,只不过对人命的看法不同。在我眼里,‘邪恶’这个词并不正确。每一条生命都有一个价,不受主观感受影响。”他站起身来,“很高兴能和你谈这些。现在你搞清楚了,不用胡思乱想了。”

伊苏斯模糊地打了个的手势。“你真的打开城门让敌人进去了?”

高戈斯摊手。“一群敌人杀了另一群敌人。”他说,“争端不是我挑起的。我一个佩里美狄亚人都没杀。就像你说的一样,我只是打开插销拔出门闩而已。城里人和草原人迟早会打一仗,这怪不了巴达斯舅舅,怪不了特姆莱,也怪不了你舅公麦克森。”

“哦,”伊苏斯说,“我都忘了那个人了。”

“再告诉你一件事。”高戈斯俯身捡起一只空盘子,“你父亲没有强暴你母亲,在当时,那只是一桩回报丰厚的生意。”他皱了皱眉,“好了,能说的我全说了。如果你觉得不好听,至少是实话。坦诚是我唯一比较自豪的品质。就像谚语说的那样,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

“卡纳迪博士!”

要是我像我现在的心情一样老,那早该聋了,什么都听不见。卡纳迪加快了脚步。

“卡纳迪博士!等等!”

没希望了,卡纳迪悲伤地想。就算他双耳全聋或者干脆是个死人,也没法忽略这么大的嗓门。他转过身,看见沃尔科·波瓦特像一座山一样靠过来。

“波瓦特院士。”他礼貌地问候道。

“找到你真不容易,博士。”波瓦特一边平复呼吸一边说。他是个大个子,身上的肥肉实在太多了,只有闹饥荒的时候才能体现用处。这有些讽刺,因为他的正式头衔是贫民护民官。“我想,是时候认真谈谈思科纳问题了。”

“荣幸之至。”卡纳迪叹了口气。他和护民官沃尔科只在院系接待会上说过几次话,但已经见识过他那无比讨厌的毛病——把世上的一切都简化为商业问题。对他而言,一切和思科纳的摩擦都是“思科纳问题”,一切与基金会盈利相关的问题都是“收支平衡问题”,而人类知识的总和,以及一切求知和探索行为都被他归为“教学大纲争议”。不用说,他能在沙斯特高层赢得这么高的地位,正是因为他思路简洁,拥有万事不理、只管要点的能力(以及他是波瓦特家族第五顺位继承人)。我老家有个词专门形容这种人,卡纳迪想,呆瓜。

护民官巨大的身躯将他逼到了隐修院围墙边一处突出的壁架前,他在低处一只石狮子脑袋上勉强坐了下来,沃尔科则舒舒服服地坐进一把宽阔的石椅子。“感谢你抽出时间。”沃尔科说,“好了,关于思科纳,我们需要你做一些事。”

卡纳迪愣了一会儿。他唯一能想到的是,他们复杂的派系之争产生了某种荒唐的结论,让他当下一支突袭队的指挥官。他不想接这个活。就在他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猜测时,沃尔科继续说了下去,“是这样的,”他做出悄悄说话的样子,但声音在一里之外都能听到,“我们相信,常规军事行动解决不了眼下的问题,是时候探索其他途径了。”

众神啊。卡纳迪又是好笑又是惊恐地想,这头肥猪是在说魔法。他想让我把反抗军咒死。他真的相信——

那个幻象……庞大的舰队和远处的思科纳镇废墟,还有率军打仗的巴达斯·洛雷登。

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就像从河里爬上岸的狗。“恕我直言,”他说,“我研究的是抽象哲学,没法给你这样的实干者提供建议——”

“其他途径。”沃尔科强调了一遍,“听说,你和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佩里美狄亚,曾经做出过了不起的尝试。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们认为那是佩里美狄亚的问题。在那个处境下,不论构思多么精妙,执行得多么漂亮,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思科纳——”

卡纳迪注视着护民官。毫无疑问,这人诚心相信魔法——当然相信了,对他所属的派系和波瓦特家族而言,魔法能完美解决目前的困境,所以它肯定有效。就算仅仅是因为沃尔科·波瓦特有这个需要,它也会起效。

所以你要怎么办呢?拒绝?不合适。你在这里的地位完全来自一系列误导,让人相信魔法真的有效。你是靠骗人过活的,真是活该。

“我懂你的意思,”卡纳迪突然有了灵感,打断了他,“这个可能性我已经思考了一整天了。但是很抱歉,我遇到了一个困难。”

“困难……”听沃尔科的语气,似乎卡纳迪遇到的是魔法生物,或者纹章图案里的怪兽,“什么困难?”

“很简单,”卡纳迪说,“基金会有我,但思科纳有亚历克修斯教长。恐怕我们的能力会互相抵消,这意味着,”他极度看不起自己,费了很大的劲才能平静说话,“我在抵挡他的诅咒,而他在抵挡我的。这样一来,除了确保对方无法使用魔法之外,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听到卡纳迪说出‘魔法’这个要命的词,沃尔科的鼻孔抽搐了一下。要不是这个大块头把他逼到了角落,无法仔细措辞,卡纳迪是绝不会犯这种错误的。这个词一出口,沃尔科的神态就完全变了,活像一头看见猪圈门打开、听到铰链嘎吱作响的猪。

“有意思,”他说,“但是我们决不能轻易放弃,呃,玄学方案。如果你资源不足——”

啊,是的,又来这一套了。造更多船,招募更多士兵,收买更强大的魔法。“是啊,资源,”卡纳迪说,“但遗憾的是,并没有现成资源。简单来说,要击败他的魔法,需要更多更强的魔法师,但我们的魔法师队伍就你面前这一个人。”

沃尔科眨了眨眼,仿佛有匹马刚从他身边疾驰而过,踏过他脚边的水坑溅了他一身泥。“这样啊。”他说,“那反叛军呢?他们那边有更好的魔法师吗?”

“据我所知,没有。”卡纳迪谨慎地回答,“但其实我说不准,这是个大难题。在他们打来之前,无法确切知道他们都有什么武器。”

沃尔科思考了片刻。“那个亚历克修斯,”他说,“你能不能把他处理了,让他无力为害?”这话不太好听,“然后你就能——”

“护民官大人,”卡纳迪努力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如果能做到,我肯定会去做的,但是不行。十分抱歉,但我必须告诉你,魔法是没用的。我不想让你费时费力走上一条死路。”

沃尔科站了起来。“谢谢你这么坦白,博士。”他说,“如果情况有变,你会告诉我吧?”

棒极了,卡纳迪看着护民官沿着回廊快步离开,现在我冒犯了一个连把钉子敲歪了都会记恨锤子的人。他站起来,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顺着回廊朝杂务文书办公室走去。

和沙斯特所有文职一样,杂务文书这个职位纯属摆设。不过文书本人并不清闲,很可能是个大忙人,但实际工作和头衔没什么关系。就像这里的装饰管理员,名义上管理战争纪念碑的鲜花供应,实际上却要负责建筑的全面保养。

杂务文书的工作还要复杂些。在从前,文书只负责在各个组织开例会时分配会议厅,现在已经演变成监督派系活动的半正式仲裁者。在参议会的正式辩论中,文书还要监督辩论者,确保他们遵守章程。而在参议礼堂之外,他是唯一可以调停派系争端的人。由于文书必须是个无可挑剔的中立者,派系之间争得如狼似虎,都想把己方重要成员送上这个位置。眼下的胜者是分离派,任职的是乔弗雷兹·莫格雷。

“你好,博士,”正在阅读的莫格雷抬起头,“真是稀客。你是来我这政治阴沟里踩水的吗?”

这就是他喜欢莫格雷的原因。在卡纳迪接触过的所有派系成员中,只有莫格雷坦然承认他的毕生事业只是一个危险又可笑的游戏。“是的,毫无意义,而且还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几乎和抽象哲学一样糟糕。”在一个漫长而颓唐的夜晚,卡纳迪喝着货真价实的科里昂苹果酒,吐露了自己对基金会事务的真实看法,莫格雷则愉快地承认了,“区别是,我们不会假装能把敌人变成青蛙。这酒不错,再来一杯吧。”

“乔弗雷兹,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卡纳迪坐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着一旁桌上的酒罐,“你记不记得,之前聊天的时候,我承认了我不会施魔法?”

“是的,我记得。”

“那个,”卡纳迪难为情地笑着说,“我说谎了。”

乔弗雷兹倒了两杯马沃森梨酒,神情专注,小心地让苦涩的沉淀物留在罐子里。“是吗?”他说,“有意思。”

“是真的,乔弗雷兹。不是你想的那种……事实上不能叫作魔法,但是也,呃……不算正常。大概介于两者之间吧。”

“我相信你,”莫格雷把一只杯子推到卡納迪面前,“别以为我不了解那东西,事实上正因为了解,我才一直觉得你是个危险的家伙。我知道你有时候能做这档子事,但又不懂是怎么做到的。而且,你没法随心所欲控制它。”他把酒杯凑到嘴边,笑了笑,“你以为我不会看情报吗?你们相信草原人绝对攻不下佩里美狄亚的时候,我知道这玩意儿了。”

“噢,”卡纳迪说,“你要是早告诉我就好了。”

乔弗雷兹耸耸肩。“我以为你知道。好吧,最好还是把你不知道的都告诉你。尼莎·洛雷登,”他用袖子擦了擦嘴,“是个女巫。”

“尼莎·洛雷登?”

乔弗雷兹点点头。“千真万确,她远比你更了解元理。至于证据,”他苦笑了一下,“你亲身经历过。”

卡纳迪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仔细想想,”乔弗雷兹突然严肃起来,“最初的那个诅咒你知道吧?你不用怀疑,都是那婊子亲口承认的,消息来自我们在思科纳最珍贵的线人,所以这件事你谁都不准说,没有我的允许连想也不准想。亚历克修斯在尼莎的女儿伊苏斯·赫丁的指使下,诅咒了巴达斯·洛雷登。然后你们俩试遍了各种办法,想收回那个该死的东西。这时,诅咒已经和佩里美狄亚的命运彻底纠缠在一起,因为巴达斯·洛雷登成了上校,担任起保卫城市的重任。最后不用说,巴达斯没有被伊苏斯杀掉,城市陷落了。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你似乎还没察觉:正因为巴达斯没有被杀,城市才会陷落。你意识到了这一点了吗?”

卡纳迪安静地坐了片刻。“为什么?”

“因为尼莎·洛雷登是个女巫。”乔弗雷兹回答,“很简单,她让两个毫无察觉的人走到了一起。一个是她女儿,一个是有能力操纵元理的人——你们管这叫天赋者吧——亚历克修斯教长。”

“什么?”卡纳迪在座位上猛地一震,弄洒了手里的酒,“亚历克修斯?”

“你不知道吗?真有趣。”乔弗雷兹点点头,“这和洛雷登家族古怪的过去有关——这个你知道吧?那就好。尼莎想让佩里美狄亚陷落,也想让巴达斯和她女儿回到自己身边。理论方面我就不提了,都是方程式、奇怪的符号和一连串单词。就说事实吧,巴达斯和麦克森将军肆虐草原多年,佩里美狄亚的陷落是巴达斯的错。尼莎意识到了这一点,她知道草原人迟早会攻入佩里美狄亚,只要在元理的杠杆和滑轮上施加合适的影响,这一切就会提前发生。她要想办法救出巴达斯和伊苏斯——别忘了,她也被卷入了洛雷登家族的可怕命运,因为她母亲是麦克森将军的侄女,正如巴达斯是麦克森的侄子——同时又不愿妨碍城市的陷落。那个诅咒的目的就是要让亚历克修斯扭转它,保住巴达斯的命。这样一来,由于围绕他的诅咒被各种防护措施隔开,巴达斯就算穿着铅制的靴子跳海也不会溺死,没有什么能杀死他。”

卡纳迪让自己慢慢镇静下来,这可不容易。“但这不能解释你之前说的,城市陷落是因为巴达斯没有死。”

“我的朋友,你再仔细想想。巴达斯背负着麦克森对草原人犯下的罪孽,理所应当的结果是,城市受到惩罚,巴达斯也会死掉。别问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但尼莎推算出了元理偏移的方向:巴达斯会为了保卫城市而死,佩里美狄亚则会幸存下来。这不是她想要的结局。但是,”他补充道,“只用洗洗牌,让两个老糊涂胡乱鼓捣他们不懂的危险事物——无意冒犯—— 一切就都顺了尼莎的心意。城里还有另一个天赋者帮助巴达斯,这是出乎意料的好运。但除此之外,都是按照计划发展的。所以,魔法和尼莎是女巫这些事才让我感到担忧。而且,”他死死盯着卡纳迪的双眼,“正因如此,我们才抢在她之前招募了你,这件事是我亲自安排的。我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认为亚历克修斯年老体衰,熬不过长途旅行,或者就算活下来也在她那里派不上用场。这是个糟糕的判断。我早该知道围城时期他差点丧命是因为元理反噬,而不是因为他自己身体不好。但是,”他叹了口气,“当你手上千头万绪的时候,你就会犯懒,妄下结论。抱歉,我唠叨太久了。你来这里是想告诉我什么?”

卡纳迪沉默了很长时间。“我觉得我欠你一个道歉。”他说,“我以为你和其他派系成员一样,只是丑角而已。但其实你才是这里管事的人。”

乔弗雷兹看上去很受冒犯。“我?”他说,“根本不是。基金会的参议员依据先辈定下的道德准则管理着沙斯特,如果你觉得我不这么想,你就真的是在侮辱我了。”他放松下来,露出微笑,“卡纳迪,我亲爱的老朋友,你觉得我们这些年都在做什么?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是世上最了不起的知识与智慧储藏库,早在你们的教长还在学除法运算的时候,我们就已经了解元理了。我们的问题和尼莎很像:虽然了解它,但没法操纵它。我们这里天赋者的比例出奇的低,大概是因为我们一直在潜心研究元理——不知为何,似乎一个群体对它越是感兴趣,就越是难以产生那些危险的怪胎。所以你和小玛基拉才这么振奋人心。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你和亚历克修斯之间还有联结——”他笑得更开心了,“哦,拜托,不然我们怎么会雇佣你这样的老骗子,到世界上最伟大的学术机构当哲学博士?给你擦靴子的那个男孩对哲学的了解都比你深刻。不过,当然了,”他打了个哈欠,“他没法把人变成青蛙。”

卡纳迪花了一分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沃尔科·波瓦特呢?”他说。

“他是我研究超自然物力论时的导师,《通用评注》的作者之一。”乔弗雷兹回答,“怎么啦?”

卡纳迪舔了舔嘴唇才能开口。“他知道我是个骗子吗?”他问。

“其实你不是,”乔弗雷兹耐心地说,“噢,你可能觉得自己是个骗子,但你不是。你是个极为少见的特例:生来并非天赋者,但是和天赋者接触太久,导致自己也沾染上了能力。所以,眼下战事对我们不利,需要你的帮助。”

卡纳迪长长呼出一口气,他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屏息。“这么说,”他说,“你们就是一帮子巫师。”

乔弗雷兹摇摇头。“业余爱好而已。”

十四

第二天早晨,巴达斯·洛雷登在日出前出了屋子。他带着一把伐木斧、四个装在皮革包里的楔子,还有一夸脱苹果酒。

他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然后动手干活。沒过多久他就看见艾希莉向他走来,踏着她那双时髦的靴子,吃力地穿过高高的湿润草丛。

“你在这儿,”她说,“我跟着斧子的声音找过来的。”

“真聪明。”巴达斯倚着斧柄站了片刻,“我身体不行了,”他恼火地说,“年纪大了,长了点肥肉,人也变懒了。你来干什么?”

“出来透透气。”

“好吧。”巴达斯拿起斧子,对准他正在砍伐的树。树干两侧已经留下了对称的斧痕,非常规整。“我的曾祖父小时候种下了这棵树,”他说,“这是我们家的传统——种一棵树留给长子,等长子自己修房子的时候,就可以砍下来做栋梁。不知道为什么,我祖父一直没机会用上这一棵,它就变成了家族吉祥物。”他抬头看了看树枝,“爬上去可以看到哲奥斯灯塔,如果不下雨的话。”

“而你现在要砍它。”艾希莉说。

“是的。”

“好吧。”

巴达斯往一旁走了两步,调整握斧的姿势,砍了下去。“砍掉树干上三边的木头,”精确落下的斧子一次次打断他的话,“它就会朝着第四边倒下。”他轻快地挥着斧子,看起来并不费力,只是举起斧头,借着它自身重量落下,每一斧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我想要这棵树往那边倒——事实上就是你现在站的位置——这样,一会儿我去剖开树干的时候,那个小土丘就可以做支撑。缺口大小要一致,这点很重要。时机合适了,它就会倒下,就这么简单。”

艾希莉看了一会儿,思索着可说的话。“这是什么树?”她问。

“桑橙树,”巴达斯回答,“这儿附近已经没剩多少了,人们总喜欢砍伐它们。”

“为什么?”

洛雷登朝对面挪了一点。“这是做弓的最佳木材,”他注视着落斧的位置。“木质比紫杉木、山核桃木、白蜡木和榆木都好。但如果长得不好,还是只能当柴烧。当然了,只有砍了才知道木头好不好。加工起来也难得要命,如果破坏了年轮,就完蛋了。”

艾希莉看着他砍完第三边,绕回来准备最后一击。“年轮是什么?”她问。

“锯开的树干有很多同心圆,你看到过吧?那就是年轮。如果把树看作一个家族,每一轮就是一代人。新的一代是树皮,那是整个树干唯一活着的部分。”

“我大概懂了,”她抬头看着树冠,“我应该站到哪里?”

“我要是你的话,就会站到我背后。”

接下来的进展很迅速,每挥出一斧,树枝都会颤抖。“这么说,你打算在中邦做制弓的生意?但你之前告诉我,这里的人都是自给自足的。”

“确实,”他放慢了速度,每砍一斧都会停下查看斧痕的位置,“我准备给自己做一把弓,所以才选这种木材。”

几斧子过后,耳边响起尖锐的断裂声,树似乎点了点头,赞同他的话。“就快好了。”他喘着气,又砍了两下,树干再次呻吟起来,然后缓慢地前倾,倒在他先前提到的小土丘上。“来看看木头怎么样。”

他沿着树干走了几个来回,砍下小树枝,查看树皮,然后从包里翻出楔子,在树干上选了个位置,跪在一边,握住斧柄根部。“如果运气好的话,”他说,“它就会沿着这条线分开,像打开的书页一样。”他用斧背当锤子,轻轻敲了一下,让楔子浅浅地插进树干,然后起身挥动斧子,砸在楔子上。锐利清脆的响声让艾希莉畏缩了一下。几次重击之后,他拿出另一个楔子,敲进离第一个有一段距离的地方,重复先前的动作。插入四个楔子后,他沿着树干来回走动,时不时敲一下,裂缝渐渐连成一条线,一条巨大的裂口出现在树皮上。“挺神奇的,”他说,“只用了五块金属和一根棍子,就能把这么大的东西拆成两半。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并没有,”艾希莉冷得微微哆嗦,“怎么样?”

“现在还看不出来,”巴达斯回答。他开始小心地轮换敲打楔子的两面,让它们慢慢脱落。“现在轮到无聊的部分了。”他从最粗的树枝开始,一根根砍下树枝。这是一项枯燥的工作,让人觉得时间都放慢了。

“你为什么不先清理树枝?”艾希莉发问。

“树干必须像刚才那样裂开,才说明木材能用。这时砍树枝才不会浪费力气。伐木最重要的就是分辨好材和废品,不在没用的东西上费功夫。现在我得把它翻过来,再敲一行楔子进去。”他蹲下身,用尽全力推着树干转了三分之一圈。“找到从里到外贯穿所有年轮的缺陷,”他说,“就是切入点。”

“一代一代传下去,就像家族诅咒,挺诗意的。”

“没错,砍树是个古老的行当。树是大多数人有机会杀掉的年纪最大的生命。我之前说了,树更像是一个家族,而不是单独的个体。”他敲进第一根楔子,比起另一侧,楔子插入树干似乎要容易得多。当四个楔子都无法敲得更深时,清脆的断裂声又响了起来,木料像巨大的奶酪切块一样分成两半,剩下少许连着的部分可以轻易撬断。他放下斧头,查看砍下来的部分。

“这块应该能用。”他说,“木纹并不完美,但比较直,这些木节可以通过蒸馏和弯曲处理掉。”他回到剩下的树干旁,再次推动它并敲入楔子,不一会儿就又切下了两块奶酪。“好吧,这一块完全没用,木纹弯曲得太厉害,简直像溪流一样。”他看着另一块,“这块大的还行,这里笔直的部分非常不错,是吧?”

“噢,是的。”艾希莉瞄了一眼,敷衍道。

“答错了。这里有个疤,看,它把整块木材都毁了。节疤有时候能避开,但这一个太大了。”

“真可惜。”艾希莉说。

“浪费了。不过,至少可以当柴火。”他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她转开了目光。“这么大一棵树,如果连一段能用的木材都没有就太好笑了,你不觉得吗?这么多年白白浪费,全部打了水漂。”

“确实。”

他把三段木料推到一起并排放好,仔细观察了大约一刻钟。“没用,”他最后宣布,“就算我分别切割两条弓臂,在弓把处拼接起来也不行。太绝了,是不是?”他在草地上坐下来,把脸埋进双手。

“巴达斯?”没有回答。

艾希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搜寻着记忆。他一团糟的样子她见多了,但记不起具体是怎么个糟法。没碰苹果酒,这是个新鲜事。在城里的时候,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喝酒。她想多回忆起一些细节,但那段日子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早就被她甩在身后了,而他还留在原地。在某种意义上,这棵破树的断桩很适合他,他看上去仿佛在这儿蹲了一辈子。

“等太阳升起来,我可能会去海边,”她说,“逛逛托诺斯的集市。也许有值得买的货物。”

他点点头,没有转过来看她。“纺织品,还有一些本地产的瓷器和黄铜器。”他说,“质量不怎么样,但是便宜。他们一直想开工厂,好好利用我们这些离不开家乡的人。”他抬起目光,但仍然没有看她,“可惜不能像砍树一样对待人类,”他说,“否则把他们顺着木纹劈开,就能看到他们是怎样说谎骗人的。会浪费一些好人,但是能少犯许多错误,况且人多的是呢。一个人生长二十年就可以砍了,一棵好树可是要经历几代人时间的,而且还没法知道……”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這副样子,她突然觉得自己接下来打算做的事没那么难了。这样的他只是废料而已,就像那棵变成木块的树一样。中邦的废料很多。

“我会偶尔回来看看你。”她很庆幸他没有看着自己,“你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谢谢你让我搭船,再次见到你真好。”他回答,“对了,艾希莉。”

这语气就像在说,帮我拿一下帽子(或者剑袋、酒瓶)好吗?

“什么?”她问。

“你能帮我个忙,把那男孩一起带走吗?我私下里告诉你吧,我觉得他不适合种地。”

艾希莉想了想。“我现在不缺人手。”

“算是帮我一个大忙吧。”巴达斯叹了口气,拾起一小块碎木片看了看,然后扔到一边,“那孩子在这儿是没有未来的。而且,他毕竟是佩里美狄亚人。中邦不适合城里孩子。”

“恐怕我帮不了你。”她回答,“我同情他,但他和我没关系。”

他闭上眼睛。“我再求你一次,请把他带走吧。这个地方糟透了,连树都长不直。”

艾希莉叹了口气。“那这样吧。”她说,“我会把他带到岛上,给他找个地方。我会尽量照顾他,直到他安顿下来。就这些了,巴达斯,别再给我塞纪念品了。现在我的船上只能装有价值的货物。”

“谢谢,”巴达斯说,“叫他把贵重物品都带上吧。他肯定不情愿,觉得那些东西来路不正。”他露出微笑,“那傻孩子不愿意捡死人的东西。他还不懂,它们就是让人捡的。哦,最好把我那把旧剑也带上,那个值钱。”

“古朗剑?”

巴达斯点点头。“现存于世的不多了,”

“我知道,”艾希莉说,“越是珍贵,越是有人想毁掉,你明白吧。”

“没错。”巴达斯转头看着她,仿佛她是一棵劈开之后发现不适用的树,“糟糕的浪费,但世界就是这样。”

“重点很简单。”分离派的临时代言人阿维德·索福说,“我们的所作所为把问题搞复杂了。这样很蠢,让我们承认它很简单,然后试着解决吧。重点就是,在这场战事中,我们只有两个选择:全力以赴,或者就此退出。没有第三条路。所以,选什么呢?”

参议大厅安静得不正常。卡纳迪身上发冷,感觉自己格格不入,只能努力保持不动。这感觉就像小时候家里来了客人后,他执意要求晚点上床,结果大人开始谈论他不明白的事,气氛又奇怪又吓人,他却没法溜回去睡觉了。坐在他身边的乔弗雷兹·莫格雷专注地听着辩论,仿佛卡纳迪根本不存在。

“我们可以停战,这个选择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分离派很早就持这种看法。事实上,我们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一鲁莽的军事行动。在参议会上,我们从来都不惧表明立场。但是,‘当初不该发起战争’和‘结束它吧’有极大的区别。假如我们就此退出,接受失败——因为确实打了败仗,败得极其惨烈,牺牲了许多好友和同僚——那就是在对世界、对我们自己说谎,相当于大声宣布:沙斯特完蛋了,被高戈斯和尼莎打了几巴掌,就狼狈地撤军了,没人需要再和我们扯上关系。我不喜欢说谎,先生们,我不想干这种违背个人准则的事。所以我们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就是全力以赴。”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专心听着。他略作停顿,“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他说完便坐下了。

“这是个错误。”乔弗雷兹在卡纳迪耳边悄悄说,“真遗憾。”

卡纳迪还没来得及回应,参议大厅另一侧就有个人站了起来。“这是斯滕·莫格雷,”乔弗雷兹低声说,“回赎派的。这下有好戏看了。”

斯滕·莫格雷清了清嗓子。他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留着一点白胡子,声音低沉。“我最为享受的事情之一,”他说,“就是与一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一致。就像一切真正的快事一样,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所以当它发生的时候,我喜欢和尽量多的友人一起分享。所以,朋友们,来享受这一刻吧。”

卡纳迪听见乔弗雷兹轻轻呻吟了一声。莫格雷四周望了望,然后接着说下去。

“的确,”他说,“不该因为几次挫折就放弃这场战争。迄今为止,我们发起战争的理由也和当初一样正当。和那个婊子签订和平条约是不诚实、不光彩的举动。所以,我自然同意我的朋友阿维德刚才的提议——全力以赴。现在我们彼此认同,就像朋友一样,唯一需要讨论的就是行动细节。”

议会大厅里紧张的气氛微微波动了一下,让人想起曾经的佩里美狄亚法庭,台下的期待之情在第一滴鲜血落地时泛起的涟漪。乔弗雷兹向后靠近椅背,双手交叠在腿上,闭上了眼睛。

“关于这个,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斯滕·莫格雷说,“既然现在是朋友了,就得做朋友该做的事,抛开分歧,团结起来。在和战事相关的问题上,我们回赎派一向愿意和议会中的不同观点协调——看在老天的份上,这才是明智之举,对吧?——但出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成功。这是个谜,我没搞懂为什么。幸运的是,不用再管这个谜团了。让我们把这些没用的东西撇开,集中精力把事情办好,诸位同意吗?当然了,谁会反对这么基本的道理呢?正如我的朋友阿维德所说:这很简单。”

“这混蛋,”乔弗雷兹嘟囔,“有话直说啊。”

斯滕·莫格雷把双手背到身后,略微抬起下巴,就像决胜关头瞄准目标的弓箭手,精确而谨慎地调整着站姿和体态。“这样吧,”他说,“回赎派愿意承认,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做得不怎么好。事实上,我们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幸运的是,局势并不是太严重,损失也还能接受,但正如我的朋友刚才所说,对于强大而影响力广泛的基金会而言,一切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是灾难性的。所以我提议,把主导这场战争的责任交给一个能做得比我们更好的人。在听了刚刚那番鼓舞人心的演讲之后,大家应该都同意,最适合这项工作的人就是我这位好朋友——阿维德·索福吧?”

显然,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料到了他这一手,就像观赏一场从远方山头逐渐靠近的雷雨。然而卡纳迪还是大吃一惊,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

“我还认为,”斯滕·莫格雷说,“我们应该给阿维德·索福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便于他顺利完成任务。我提议给他两千名士兵的指挥权,外加四万枚城市金币的预算。”他停了一下,宽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有这样的资源在手,”他补充,“获胜一定是理所当然的。”

他一坐下,参议大厅里就热闹了起来,像发酵冒泡的酒。喬弗雷兹的脸色差极了,他用胳膊肘捅了捅坐在他另一边的人,“做点什么啊。”那人点点头站了起来。

“你说得倒容易,斯滕,”他说,“但有一件事我不太同意。没错,如你所说,在资源充足的条件下,我们确实能比你们当初做得更好。我也同意,如果有了这些资源,我们还是失败了,那确实是一桩耻辱。我不同意的是你对‘充足’的定义。两千士兵和四万枚金币?吝啬过头了吧。你仔细考虑过吗?”

乔弗雷兹不自在地挪了挪位置,恼火地低声说,“小心点,你这白痴。”那人难以觉察地微微点头,然后继续说了下去。“我是这么想的,”他说,“如果兵力少于四千人,预算低于十万枚金币,就无法对思科纳发起全面进攻。我知道这要求很高,”全场哗然,他举起一只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但也是实际的考虑。我不会发表花哨的演讲,夸赞我们的士兵有多么精锐,或者声称敌人一遇到抵抗就会落荒而逃。在我看来,如果不以压倒性的兵力进攻,那么还不如不进攻。我认为应该就此进行一轮投票,再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卡纳迪不禁点头同意,尽管他不属于任何派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在参议会事宜上支持任何一方。也许是因为那人救场的风范和水平吧:这个匪夷所思的提议需要调用沙斯特一半的军力和巨额应急资金。在此时发起投票实属妙计,因为投反对票就等于反对整个计划。这样一来,分离派就能逃过斯滕·莫格雷绕在他们脖子上的绞索。至于惨败给高戈斯的弓箭手,也不用他们负责了。

但争论还没有结束。“真是美妙的一天,”斯滕·莫格雷说,“区区一个早晨我就与两位分离派成员达成了共识。我完全同意我亲爱的朋友哈因·加恩,两千名士兵和四万金币确实太吝啬了。事实上,四千名士兵和十万金币也好不到哪去。我提议派出六千名士兵,拨出十三万城市金币做预算,现在投票吧。”

高明。卡纳迪边想边打了个寒颤,有这样的强大的兵力和预算在手,即便分离派打了胜仗,也拿不到功劳。不但不能输,还必须大胜,否则浪费时间、浪费资源的指责就会铺天盖地。而一旦输了……我也不在乎这帮人会死多少。妙极了,真是一群疯子。而且好像这还不算完。

他的感觉是正确的。事务长还没来得及组织投票,阿维德·索福就又站了起来,神情怪异,仿佛这个人即将坠下悬崖,却在最后一刻抓住了死敌的脚踝,决心将对方一起拉下去。

“真是太好了。”他说,“只要放下争端,像成年人一样处事,就能取得这样的成果。先生们,不怕你们笑话,我从没想过自己能活着看到派系之间冰释前嫌、齐心合作的这一天。但它实现了,太好了。不论战事如何发展,即便这一仗打败了——不过有了莫格雷极其合理又富有政治智慧的提议,失败是不可能的——我们都会是最后的赢家。因为我们已经从这场战争中得到了最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是诸位刚刚见到的一切。”他环顾参议大厅,以便让所有人都看见他热烈真挚的笑容,“作为诚意的象征,也是为大局着想,我想对提议进行最后一次修正。我的好朋友斯滕推选我当远征队的指挥官,这让我比较困惑,因为我对行军打仗一无所知,上天可以作证。我不会拒绝这样一个被载入史书的机会,但我还是得说,除非诸位赞成让我这位挚友兼同僚和我一起出征,担任联合指挥官,我是不会接受这个任务的。毕竟,两个头脑比一个好太多了。如果其中一个是斯滕·莫格雷的话,取得胜利肯定易如反掌。”

乔弗雷兹一直弓着身子双手抱头,此时猛地抬起头来,大厅里其他人也是同样的反应——除了斯滕·莫格雷,他看上去好像突然忘记了如何呼吸。有那么一阵,卡纳迪确信那可怜的家伙马上就要癫痫发作了。接着,他停止了颤抖,一动不动地坐着,带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

投票的结果不难预料:派阿维德·索福和斯滕·莫格雷以十三万金币的预算带着六千斧枪兵进攻思科纳,终结这场战争。绝大多数投了赞成票,没有投票资格的卡纳迪在投票厅外等着乔弗雷兹。

“好险啊,”乔弗雷兹说,“我差点以为我们完蛋了,结果现在一切回到原点,两边都没得到半点优势。不过,我早该知道阿维德会出人意料,多亏他把那一招留到了最后。”

卡納迪等着他说完才开口。“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他说,“你们的宝贝基金会现在准备倾尽全力与思科纳一战,如果输了——”

乔弗雷兹耸了耸肩。“如果输了,伟大的贫穷与学识基金会就将不复存在。但至少我们会一起灭亡。说到底,这才是唯一重要的。而且,”他愉快地补充,“我们不会输的,没这个可能。”

卡纳迪摇头,“这我说不准,真的。历史上以少胜多的例子数不胜数。甚至有一派学术观点认为,在兵力悬殊的战役中,规模超出一定程度的军队反而会处于劣势。所以——”

乔弗雷兹点了点头,好像卡纳迪告诉他火是热的一样。“当然了,”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在教导一个军事理论博士。我说我们不会输,是因为有一件强力秘密武器,就算不派出一兵一卒也能获胜。”他咧嘴笑了,用结实的手拍了一下卡纳迪的肩膀,“我们有你啊。”

辩论结束大约一小时后,一名基金会资深成员出现在沙斯特集市上,在一家鱼摊前停下脚步,经过几分钟的议价,花两铜币买下了一条比目鱼。他提着鱼走远后,鱼贩年轻的儿子离开摊位,快步穿过集市来到马房,跨上一匹栗色母马,一路疾驰出了沙斯特城,顺着海滨路来到海边,与家里的一个老朋友待了一段时间。这位朋友是这里的渔夫,与他的父亲和叔叔做了三十余年生意。他骑马离开后,渔夫向正在码头边修补渔网的三个儿子吹了一声口哨。他们放下渔网,走到他身边。不久之后,两个年长的男孩驾着家里较小的那艘快船出海了,尽管这时候离夜渔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

他们驾船绕过思科纳岛,在天色刚刚变暗时,遇到了一艘从布鲁提尔浅滩的牡蛎床回港的牡蛎船。两个沙斯特男孩招呼了采牡蛎的人,问他有没有什么东西可卖,采牡蛎的人回答说他有,然后顶着风浪停下船,一边交谈,一边把牡蛎搬到小船上,然后各自离开了。男孩们在暮色中缓慢而谨慎地驾船返回沙斯特,采牡蛎的人则赶着时间以便在天光完全消失之前抵达思科纳。一靠岸,他就把船拴在生人码头,急匆匆地一路跑上山坡,来到银行。他横冲直撞地越过卫兵(他们都认得他,因此没有阻拦),像钻进洞里的鼬鼠一样穿过走廊,冲向董事办公室。

尼莎·洛雷登听完消息之后向他道了谢,付了酬劳,在他身后关上了门。她叫来一个文员,派他捎带几条口信。文员穿过走廊,走下阶梯,来到信使办公室,那里有五六个正在玩掷羊拐的男孩,年龄在十二到十六岁之间。他交代了任务,男孩们便匆匆走下后门楼梯,进入城镇。其中一个跑下山坡,凭借灵活的身手和高超的眼力,穿过晚间散步的行人,抵达位于三狮街的高戈斯·洛雷登的住所。砸响大门时,他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门房穿着里衣,赤着脚走到门口,拉开门闩,看清来者后,让他站着别走,自己则一路狂奔着冲过柱廊和过道来到餐厅。高戈斯一家正准备吃晚餐。

“尤多?”高戈斯抬起头,餐桌上的闲聊声消失了。

“来了个信使。”这回答让人立刻会意,不必再问其他问题。高戈斯站了起来,把餐巾放在椅子上。“来我书房。”门房点点头,快步跑回门口,男孩正坐在台阶上喘气。

“谢谢,”男孩说,“我认识路。”

另一个信使跑上山坡,穿过雨水池和牛圈,进入被称为‘饮酒区’的杂乱街区。如果不熟悉这一片,就只能走赶牛街,围着广场绕一大圈。但他知道捷径,径直来到一家叫作“白色胜利”的便宜而整洁的小旅店。找店主浪费了一些时间,但当他拿出信使徽章,在那人鼻子底下晃了晃之后,进展就迅速得多了。店主大声叫来大儿子。一个男孩出现在厨房门口,端着一托盘的面包胚,正准备送进烤炉,为第二天早晨准备食物。

“别管那个了,”店主说,“去把岛民女孩和那个外邦老讨厌鬼叫来。是银行的事。”

店主的儿子盯着信使看了一秒左右,把托盘往父亲手里一塞,像参加接力比赛一样全力奔跑。他找到了两个外邦人的房间,但没见到人。他折返回来查看公共休息室,又去了小客厅。

“你们在这儿啊。”他说,“赶快跟我来,董事办公室给你们带了口信。”

维特里丝和亚历克修斯正在下棋,亚历克修斯拿着白皇后,悬在空中。

“你觉得她想要什么?”维特里丝问。

“你问错人了,”亚历克修斯回答。他把棋子放回先前的位置。“算打了个平局,好吗?”

“不好,”维特里丝反对,“别让人碰这张棋盘,”她对店主的儿子说,“这局棋非常重要,思科纳安全全系于此。明白吗?”

男孩像看疯子似的看着她——当然,他看所有外邦人都是这个眼神——然后带着他们下了楼梯,穿过天井,走进长长的厨房。信使正在这里喝一杯从店主妻子那里骗来的热鸡汤。

“你们需要立刻去见董事,”他背诵道,放下杯子擦了擦嘴,“我会给你们带路。”

“不用,”维特里丝回答,“我们认识路。”

“我会给你们带路。”男孩坚决地说。

维特里丝摇了摇头。“不,你得征用一辆干净舒适的马车和两匹驯良的马,还有,”她郑重其事地说,“一些软垫。你可以亮出信使徽章,反正你肯定有办法弄到。等有了马车,你才能陪我们去董事办公室。懂了吗?”

“可是……”

维特里丝表情非常严厉。“除非你想向董事报告,”她说,“亚历克修斯教长为了跟上一个在黑暗中狂奔几条街的十五岁男孩,心力衰竭而死。她听了你的解释后一定会理解的。”

十多分钟后,男孩带着一辆小马车和一个困惑的马夫回来了。马夫穿着里衣和长袜,披着马毯。“现在可以走了吗?”男孩可怜巴巴地问,维特里丝点点头。

“谢谢你,”马车摇摇晃晃、叮叮当当穿过赶牛街时,亚历克修斯说,“我今晚确实承受不了急行军。”

维特里丝点点头。“头很痛吗?”她问。

“没错。”

“我也是。”

他们对视了一眼。

“你看到什么了?”维特里丝问。

亚历克修斯皱起眉头。“很难讲清楚,”他说,“我看到一座很大的建筑,不知道是会议厅还是礼堂,里面空无一人,除了我的老朋友卡纳迪——我跟你提到过他,是吧?噢,你当然认识他,我给忘了。总之,他坐在我正前方,盯着我看不见的什么东西。我一个劲拍他肩膀,但是没法让他转过来。这一切只持续了几秒,完全不懂是怎么回事。”

維特里丝耸耸肩。“我也不懂,”她说。“我看见的是——怎么说呢,如果我没经验的话,会以为它是个白日梦,因为它太正常了——当然,头疼不正常,不过睡觉的时候头没摆对位置也会头疼。”

“那么,你看到的又是什么?”

维特里丝皱了皱鼻子。“唔,听起来挺傻的。有点……太私人了。里面有我,有巴达斯·洛雷登,而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了,这么说你明白吧?真可惜。”

亚历克修斯一脸严肃。“在我听来,”他说,“你似乎把你美妙的天赐用在了一些轻浮又无意义的事情上。你有空一定要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

维特里丝耸耸肩。“不值得的,头疼太难受了。”她回答,“天呐,但愿一会儿不需要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太尴尬了。”

“我觉得大致讲讲就够了,”亚历克修斯说,“她午夜召唤我们,还这么紧急,难道是想知道你对她弟弟有没有不正派的想法?”

维特里丝哼了一声,“下一次,你自个儿走路。”

最后一个信使来到生人码头的海关厅,负责税务的副长官和当值守卫正烧着火,一边煮没收来的科里昂蜂蜜酒,一边烤奶酪。副长官听了信使的话,穿上大衣和靴子出了门,一边低声嘟囔一边顺着码头来到希望与决心酒馆。这是个朴实的地方,所谓的夜间住宿,就是允许客人在醉倒的地方睡上一晚。他要找的人就在这儿,名叫帕特拉斯·艾基涅格,是个佩里美狄亚难民,也是慈善号的船主。这是一艘总是停靠在码头最远端,装配好了船帆和索具,满载补给,却似乎从不出海的丑陋的独桅小快艇。帕特拉斯·艾基涅格这个人非常奇怪,尽管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希望与决心,却从没有付过钱,也从没喝醉过。看到副长官进门,他立刻站起来,两人交谈了一分钟左右,副长官便离开了。帕特拉斯·艾基涅格则走出酒馆,快步走上山坡,来到镇子中心。他拜访了一些旅店和酒馆,在极短的时间内集结了一帮还算清醒的人当慈善号的船员。一小时后,小船已经漂在海上,船上的灯火慢慢消失在像是某种保护一样环绕着思科纳岛的海雾里。

“我受够这张凳子了,”维特里丝说,“硌得屁股生疼。”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我受够和董事聊天了,”他回答,“永远被蒙在鼓里,完事了还会头疼,而且我从来都记不起我们到底说过什么。不知道牛被挤了奶之后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维特里丝看着他。“感觉每次都在同时进行两场交谈,一场发生在这里,一场在别的地方。恼火的是,地方一变,说谎和伪装就不起作用了。但我们从来没谈过什么重要的事……等等,你这么一提,我好像也想不起之前说过什么了。我们可能真的被当成了被挤奶的牛。”她打了个寒噤,“不过我觉得苍蝇和蜘蛛的比喻更准确。”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对我来说,最难忍的还是那种耻辱。”他补充道,“我本该是最了解元理的人。结果,年高德劭的奶业学者发现自己是头奶牛。”

门开了。(“还不赖,”维特里丝悄声说,“这次没到一小时。”)领他们进门的依然是那个面无表情的文员。董事的椅子后面站着一个男人,维特里丝上次见到他时,他似乎没这么苍老,而且稍胖些。但现在的他更高更壮,好像长个子了一样。真奇怪。

“你好。”高戈斯说。

维特里丝点点头表示问候,然后看向尼莎。尼莎的样子很糟糕,脸颊陷了下去,头发似乎也稀疏了。也许她病了。

“不是,”尼莎说,“只是担忧过度。看在老天的份上,坐下吧。听好了,今天在参议大厅里,基金会投票决定派六千名斧枪兵进攻思科纳。我们不可能抵挡这种程度的攻击——闭嘴,高戈斯——就算可以,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会毁掉我们。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你想换个战场。”

“当然。最省力的办法是改变他们的想法。”她停下来,闭了一会儿眼睛,“不幸的是,”她继续道,“我没意识到这件事有多难。”

高戈斯向前走了一步,坐在她的桌沿上。“她的意思是,”他说,“迎战反而要简单些。”

“我叫你閉嘴,”尼莎说,“不过我弟弟说得也差不多。用元理击退他们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当然也有胜算,但他们对此有所防范,大大增加了难度。这是我没预料到的。”她补充道,“我原以为自己垄断了魔法,但我错了。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对我来说比失去银行还要难受。”

“等等,”亚历克修斯插话道,“你是说基金会的人——抱歉——有魔法?”

尼莎不耐烦地摇摇头。“我现在没心情纠结术语。”她说,“听到参议会的消息后,我用——该死的,又是术语——连接,渠道,纽带……管它叫什么,反正就是我一直在制造的,就是你和你的朋友卡纳迪之间的那个东西。我试图通过你来接触他,让他去说服基金会的人,但我进不去。你记不记得看见他坐在你面前,却没法让他注意到你,也看不见他注视的东西?”

亚历克修斯盯着她,什么都没说。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瞒住我的。”尼莎说,“但现在他们把通道关上了。我进不去,又怎么在那边进行有效的活动?好像这还不够糟糕似的,”她接着说,“现在,他们又在攻击我。”她愤怒地看着维特里丝,“通过巴达斯攻击我们。”

维特里丝觉得身上突然变冷了,好像不小心深深割了自己一刀,只能回答,“噢。”尼莎不快地看着她,维特里丝想起了亚历克修斯关于不正派想法的玩笑话。

“当然,”她继续说道,“我已经采取了一些行动。巴达斯还有一天左右就会回来,这是他的家。”说到这儿,她狠狠瞪了高戈斯一眼。高戈斯把头转到一边,“现在,你们突然变得无比重要,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这又是一个难以忍受的错误。说实在的,”她补充道,“我之前把你们留下,只是为了不让你们乱跑。感谢众神,我明智地保留了一点乡下人的美德。”

高戈斯听到这里,微笑起来。她无视了他。“就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保卫领土就靠你们三个了。高戈斯负责抵挡六千名斧枪兵,可以象征性地尝试一下。亚历克修斯——好吧,我得想想拿你怎么办。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们控制住了你可怜的朋友,你唯一的作用就是防守,做不了更有用的事了。至于你,”她露出目前为止最恶毒的眼神,维特里丝想要笑出声,但幸运地忍住了,“你去照顾我们那个天杀的累赘弟弟,祝你好运。过去近二十年我们一直在努力,你可以自己看看结果如何。”

十五

“睡觉,”高戈斯·洛雷登说,“是错误的,我不赞成它。如果一个收税员来到你家门口,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财产,你肯定会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发起暴动。但睡眠大驾光临,要求你上缴三分之一的生命,你却把脸埋进枕头,任由自己被它抢劫。唔,你愿意这样,但我不行。”他打了个哈欠,用拳头遮住嘴,“我还小的时候,就下定决心不受那混蛋的欺压。我开始循序渐进地减少睡眠,每年减少半小时。现在我每晚只睡四个小时也能生活如常,需要的话,我还能连续三四天不睡觉。所以等我到了你这个年纪,我就会比你多活整整八年——也就是连续四十八年,每天多四个小时。不信的话你可以拿算筹算一算。想想吧,多活八年。这就像商贩剪银币一样,你见过吧?他们从每块经手的银币上剪下一丁点,一段时间过后,就能攒满一罐银屑,可以带去铸币厂换新钱币。”

中士微笑起来。“好吧。”他说,“既然你们洛雷登家能欺骗所有人,那为什么不欺骗死亡呢?这样听起来才公平嘛。”

高戈斯摇了摇头。“只是我而已,我们家没有都这样。要说不睡觉强撑着,尼莎撑的时间还不如最便宜的兽脂蜡烛。到了晚上,我准备开始工作的时候,她已经半死不活,梦游一样地准备上床了。巴达斯比她好一点,但也不是夜猫子。”他叹了口气,把手伸到船舷外,让手指滑过海水。“告诉你啊,”他说,“如果能发明一种装在瓶子里的药剂,喝下去保证能多活八年,无效退还全款,我肯定会富得流油,足够买下沙斯特,不用打仗了。但如果你去说服别人每天少睡几小时,他们看你的眼神就像你杀了他们的孩子一样。不可理喻。”

中士哼哼了一声。“你和我的小儿子肯定合得来,”他伤感地说,“他才四岁,从来不在他母亲上床之前睡觉。如果强迫他去睡,他只会等到大家都睡着之后再爬起来。之前有天晚上他试图点燃油灯,被我抓了个现行——这事发生在午夜过后,他差点点燃整座房子。才四岁啊。”他摇着头重复了一遍,“按你的说法,如果他继续这样的话,等他三十岁的时候就活得比我还久了。”

高戈斯笑了起来。“等他到了十二岁,你把他送到我这里来,我会让他当我的夜间文书。”他说,“没道理让那些多出来的时间白白浪费。”

“你这话我记下了。”中士回答。

工厂区小岛的码头比平时还要繁忙。战争的消息传出去后,高戈斯立刻命令各个工厂把囤积的武器和原材料转移到思科纳镇。此刻每一艘能用的帆船和驳船都停靠了过来,等着装载木桶、麻袋、板条箱、罐子和盒子。“这个开局不错。”高戈斯下船时说,“但需要再安排一两个班次,也就是说需要更多劳工,更别提原材料了。还要考虑运输和储存的问题。如果没有驳船把物资运送到几百码之外的镇上,就算把成桶的箭塞满地窖也没用。”

“那就要造更多驳船了,”中士说,“或者也可以征用一些运牛船。”

高戈斯摇摇头。“不行。”他说,“运牛船都去了科里昂和南方大陆,忙着运木材和生铁回来。另外,造船厂没有多余的产能。我得在几个月内造出十艘商路破袭船,所以造驳船的事就别想了。”

中士挑起眉毛。“商路破袭船?”

高戈斯点了点头。“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破敌方式。不过,他们很可能自己给自己惹了些应付不了的麻烦。你想过沙斯特本土的农田能够养活多少人吗?如果运粮船无法抵达,住在那块微秃石头上的两万人就要饿肚子了。”

“有道理。”中士说。

高戈斯停下步伐,给一辆装满牛皮的手推车让路。“他们选的时间也不怎么明智,”他接着说,“居然在大麦收割季节刚到的时候宣战。相信我,这段时间很容易发生火灾。我是在农场上长大的,特别清楚这种事情。我的朋友,我们离完蛋还早着呢。也许这次,那些住在城堡里的混蛋能够从书本之外的地方认识一下战争。”

日程的第一站是伐木厂。高戈斯当初执意要在思科纳建一座一流的伐木厂,哄骗他姐姐拨了些资金,如今看来是天大的幸运。伐木场是他照着佩里美狄亚的海上锯木厂设计的,但占地更大,也更高效。他在工厂岛和思科纳之间那条狭窄的海峡上修建了闸坝系统,闸坝拦截海水,推动五个巨大的水轮,水轮又通过一系列无比复杂的齿轮传动,给占据了伐木厂大部分面积的飞轮送去动力。那是十座巨大的圆形锯,跟成人差不多高,在锯木坑里日夜不息地运作着。另有一套机械负责将木材运送到锯刃下。工人一共有三班,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负责装备运送带,摆放切好的木材,清理堆成小山的木屑,以及确保伐木厂持续工作。甚至还有两名医务员随时待命,负责照顾那些在旋转的刃片下一时疏忽或动作太慢的工人,给他们包扎伤口,清除木刺。

“我可以站在这儿看一整天。”高戈斯在震耳欲聋的噪音里喊道,“想一想小时候用锤子和楔子劈分木头要花多少工夫,我就知道我这辈子确实有点成就。”

锯木厂的工头表现出一副格外荣幸的样子,但高戈斯无视了他,立刻开始商量增加劳工班次的事情。工头快活而谄媚表情立刻消失了,如同被生醋侵蚀的珍珠。

“人手真的不够。”他不斷强调,“十个锯子都在一刻不停地运作,每晚只会停工一小时进行护理打磨。这是非做不可的,否则不出一星期锯刃就磨坏了。”

高戈斯摇摇头,“那是你的问题,”他说,“我要在三周内看到生产力提高十分之一。具体怎么做是你的事。不过,”他继续道,“我可以给你点提议。我发现你们每切割一段时间就要让锯子停转十分钟,这是为什么?”

“为了上油,”工头回答。“避免锯刃卡死,减少需要打磨锯子的次数。”

“行吧,”高戈斯说道,“但为什么不能在它们运行时上油?反正抹油就花那么几秒钟,其他的时间都浪费在关闭和重启齿轮组上了。”

“为了安全,”工头答道,“我可不敢给运行中的锯刃抹油,您觉得呢?”

高戈斯点点头。“我知道你更愿意坐办公室,毕竟里头又安静又安全。所以,我建议你最好让我看到那十分之一的额外产能。不然你就得提着油桶和抹布棍子出去干活了,懂吗?”

随后他们去了抛光车间,这里的两个巨大的圆形抹布也是靠水力带动的。兵器和盔甲都由它们做最后抛光。十个女人和十六个儿童在这儿工作,给等待抛光的物件抹上混合了粘土和泥水的磨料,随后固定在底轮上。空气里充斥着磨料和灰尘的味道,高戈斯敷衍地检视了一番,眼睛就开始疼痛流泪。抛光车间的工人一般都干不了太久。

“可以把这个车间关掉。”那名中士提议道,“反正抛光只是为了把东西弄得好看点。”

高戈斯摇摇头,“这是什么话?亏你还是中士呢。要是本来就灰不溜秋的,你要怎么拿头盔照不见人影做借口去吼你的士兵?这是涉及整个军队纪律的问题。”

之后他们又去了皮革厂,这也是高戈斯在佩里美狄亚皮革厂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四个主缸足有小屋那么大,旁边的脚手架支撑着吊机,将一捆捆皮料浸进缸里再提起来。老实说,这里的情况比抛光车间还要惨,所有工人都用布片蒙着脸抵挡恶臭。这里的人常说,你一眼就能辨认出广场对面的皮革厂工人,因为他的整个前臂都是黑的。当然,皮革厂工人不会出现在思科纳广场上,更不会让那些快乐的摊贩、悠闲的散步者撞上。

“主要问题是原料。”工头说,“每个月要是再增加十吨橡树皮,出产率就能提高四分之一。用其他原料代替的话一开始倒是能省钱,但是之后会得不偿失。”

高戈斯挠挠头。“那样得剥秃很多树。”他承认道,“不过这是我的事,你不用担心。我现在需要你生产覆盖船架的材料,基本上都是驳船,还有给水兵登陆浅滩用的登陆艇。记得去找船厂主,问问他尺寸。这件事很快就会成为你的第一要务,你得准备好。”

高戈斯继续巡视了黄铜铸造厂、盔甲厂、箭羽作坊、弓匠作坊(他和那里的工头开玩笑说,自己有个弟弟需要工作,如果有空位的话再好不过),还有制绳街。回镇上与库务员们会面的时间到了。这些家伙和他预想的一样阴沉难缠,个个都领了尼莎的命令,确保他不多花一分钱,还从他那里学到了以攻为守的战术。他还没提到制造商路破袭船所需的资金,他们就开始对他最近一次的账目提出质疑。如果不解决目前的浪费问题,就拒绝给他的新计划拨款。高戈斯的处理方法是一拳揍在首席库务员的脸上,打断了他的鼻梁。接着他把对方扶起来,给了他一块破布用来止血,然后继续进行刚才的讨论。库务员们的态度立刻出现了极大改善。

“事情不是问题,”高戈斯和中士一起穿过镇子前往军营时解释道,“人才是问题。把人的问题解决了,他们自然会解决事情。就这么简单。”

正如他所料,军营里的气氛颇为矛盾,混合了热忱与恐惧。战争动员总会给常备军队带来这样的影响。射箭场里挤满了人,每个箭靶前都有五六个人在练习,而平常一般只有两个。靶子上的红环和黄环被插得满满当当,已经没法再塞进一支箭了。高戈斯停步观看,首席箭术指导命人清理出一张靶子,专门供他使用。

“我得借一张弓。”他说,“说来惭愧,我最喜欢的那把坏掉之后,就没有好弓了。”

话一出口,立刻有大量的弓被捧过来供他选择,但他故意选了一把最平凡的标准军用白蜡木弓,又从桶里拿了一打常规破甲箭。人群很快聚了过来,密集得让他怀疑这些人还能不能喘过气来。

“试射三发,然后直接起射。”他一边用小腿肚抵住弓给它上弦,一边宣布,“你们觉得公平吧?”

人群齐声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拿起第一支箭,流利地拉开弓直到手指触到嘴角,向低处瞄准,又向右边挪了挪,放出一箭,射中了高出靶心一掌处的分环线。作为用陌生的弓射出的第一箭,成绩不差。高戈斯很清楚自己神箭手的名声必须保住。他清理思绪,集中精神,检查了站姿和弓的拉距,并计算了裕量。但第二支箭仅仅是擦过靶子的左下方边缘。他改变了主意——毕竟,他一向是借着冲动射箭的,从童年时期就一直放任双眼和双手替大脑思考。第三次试射时,他只是拉开弓,然后凝视着靶心松手放箭,脑子完全放空。这次稳稳射中了靶心的左上方。接着,他以最快的速度连射九箭,解下弓弦,一言不发将它交给箭术指导。士兵们欢呼雀跃,喊得嗓子都哑了。

“好啦,”他说,“不是难事。现在要是有人觉得军队配发的弓射不准,尽管来找我。没有吗?也好。”他咧嘴笑了,仿佛讲了个外人听不懂的笑话,“我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们,咱们思科纳岛生产的弓好极了。

“首先需要处理的,”阿维德·索福说,“就是船只问题。诸位同意吗?”

长桌的另一端,有人打了个哈欠。桌子右侧坐着一个通常会被会议记录员省掉名字的秃头男人,正在大声地吃一只鸡腿。

“不,”斯滕·莫格雷回答,“绝对不同意。我们的第一要务是制定总体战略,也就是行动计划。这一步完成之后,才能考虑船只之类的细节。”

索福对他怒目而视。“船只原来是细节啊,”他说,“我明白了。你是准备徒步走到思科纳?”

莫格雷宽容地微笑起来,两只手叠放在圆润光滑的肚子上。“这种话留到参议会上说吧,”他叹了口气,“眼下不适合展现索福家族著名的幽默感。多亏了你,我们俩才会陷入这场麻烦。如果你还想平安回来的话,我建议你别搞争强好胜的那一套,多想想怎么合作。显然,船只是个比较重要的细节,但补给线、通讯和战术策略也同样重要——战争中的一切都很重要。我的意思是,应该一样一样来。我们从头说起吧,怎么样?”

阿维德·索福迟疑片刻,然后点了点头。“行,”他说,“船只的重要性不用我说了,来听听你的提议吧。”

“谢谢你。”莫格雷倾身向前,拉过桌上巨大的图纸。“这是思科纳岛。”他用香肠一样的胖手指戳着地图一角,“这里是思科纳镇。记住,这是唯一能停泊较多船只的避风锚地,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很适合登陆。当然了,这一定是整座岛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另一方面,如果要赢得这场战争,攻占思科纳镇是迟早的事,要么通过攻击,要么通过围困。而除非我们能长期维持有效的封锁线,否则围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瑞哈蒙·法伊姆用力地点头同意。这是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四十岁出头的男人。他接过话来,“正是这样,我们迟早得攻打他们防守最严密的位置,早些下手有何不可?在我看来,这场战争的关键在于‘压倒性的武力’。不管是什么战役,如果你的兵力超过敌方一定比例,就可以进行势不可挡的猛攻,而对方无从反抗。换句话说,可以碾死那些混蛋。而且,这样还能把己方的损失降到最小。反正,”他补充道,“我是这么想的。”

阿维德·索福摇了摇头。“我和你读过一样的书,瑞哈蒙,”他说,“你理解得不太对。如果是在开阔平坦的地方打陆战,那我同意你的说法。但对于生人码头这种防守坚固的地方,强行登陆是自找麻烦。如果你读完了那本书,就会读到在瓶颈区或者布防的堤道作战的部分。在这些战场上,兵力过多比兵力不足还糟。我认为如果从海上進攻思科纳,这样的情况就会发生。”

先前忙着给自己倒酒的斯滕·莫格雷敲了敲桌面。“你们俩扯得太远了,”他说,“思科纳镇确实是战争的关键,但它绝对不是唯一可行的登陆点。如果你们看看地图,就会看见红圈内其他可登陆的位置。”

众人纷纷挪近椅子,弓起脊背,开始研究地图。“你是不是太乐观了点?”临时财务员米希尔·波瓦特说,“有些圈起来的地方只是小海湾而已,供一条以上的渔船登陆都很困难。”

“我会说到这个的。”莫格雷耐心地回答,“在我说出想法之前先声明,这不是建议或者提案,不需要对我进行激烈的批判。我只想讲一个浅显的问题:在一处地方强行登陆,和在岛上各地多次登陆哪个更好?

索福耸耸肩。“斯滕,你明显对此颇有研究。”他说,“告诉我们吧。”

“那好。”莫格雷恢复了舒适懒散的坐姿,“先来想想反抗军是如何作战的。玩个词语联想游戏吧:说到‘沙斯特’,你会想起‘斧枪兵’;说到‘思科纳’,就是‘弓箭手’,对不对?既然大家都同意这一点,那接下来就需要让斧枪兵在战场上发挥出比弓箭手更大的优势。弓箭手最擅长什么?书上说——不是我的意见,是书上写的,作者都有真才实学——弓箭手在优势位置,防御开阔地带的大批敌军时战斗力最强。”

“这些我们都知道,”米希尔·波瓦特插嘴,“快讲重点。”

“没问题,”斯滕·莫格雷愉快地点头,“首先要避免的,就是在开阔地带大举进攻。也因为如此,我得强调阿维德说的‘人数太多反而不利’。很简单,冲击弓箭手防线的人越多,中箭的几率就越大。更聪明的做法是用分散的人员、灵活的阵型从多个方向围击,让他们无法统一瞄准。大家都知道,弓箭手和敌军数量之间存在一个临界比例,大概在1比10到1比13之间,具体看弓箭手的实力和两军之间的距离。如果弓箭手数量太少,低于这个比例,就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了重型步兵了。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分散己方兵力,将他们分割成数量不够的零散小队。”他停顿了一下,环视四周,“怎么样?诸位都同意吗?”

阿维德·索福努力装出百无聊赖的样子。“你说了,斯滕,”他说,“这些都是书上写的,我们都读过。你的提议不过是基础的包围战术,常识而已。”

莫格雷冲他微笑。“确实,但你看看地图就不会这么想了。你看见边缘那些褐色的东西了吗?那是山。思科纳岛可以说是一座大山,上面散落着小块平地。上学第一年那会儿,老师让我写了上百遍:有山的地方就有麻烦。你们也知道——伏击,补给,信息传递,左翼不知道右翼到底跑哪儿去了……确实都是常识。如果真的把六千人分成几百个人的小分队,像是撒玉米种子一样送进思科纳山里,那我们肯定会遭殃。你们都听明白了吗,还要我重新说一遍?”

阿维德·索福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叹了口气,“一开始让我们分散兵力,现在又说我们不能分开。你能不能拿定主意?”

“别激动,阿维德,”莫格雷回答,“没人针对你。我只想指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这场战争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我们必须自己动脑子,不能从教科书里找出几段话,然后逐字逐句照搬。现在搞清了敌人的优势,也初步思考了如何避开它们,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地形吧。”

委员会中最年轻的成员佩尔·埃派兹举起了手,“我刚好在研究这个。我是教产权法的,我的二年级学生正在查阅地产契据,找出思科纳所有土地交易的抵押合同和租契抄本,关联起来看。等结果出来,我们会结合旧制什一税地图和人口统计汇报,应该能制作一张比主资料库的地图细致得多的测绘图。也就是说,”他紧张地笑了笑,“如果我们做得好,就能弄出一张可靠的、能让人真正看懂的地图。”

“这是目前为止最有用的——”阿维德·索福刚刚开口,莫格雷就打断了他。

“重点是,”他说,“你知道大概要花多久吗?”

佩尔·埃派兹想了想。“最多六个月,”他说,“不过。如果能从其他班分派更多学生来,很可能四个月就能做完。事实上——”

“四个月,”莫格雷重复道,“你是在建议我们把战事推迟四个月,等着你的学生把旧地契看完。”他摇摇头,“要能在四个星期内改进现有地图,才算有意义。否则我们只能用什一税地图凑合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补充道,“法律课上讲过,你那些地契里的示意图本来就是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来的。”

“是的,但文字内容通常会有更多细节——”埃派兹试图解释,但大家都瞪着他,他只能坐了下来,把椅子向后挪了一点。

“好了,”莫格雷接着说,“这个提议其实也有道理。地理学就是对地形的了解,至于地图——当我们安排两支或以上的部队进行协作时,必须确保他们用的是同一张地图的副本,比例也必须相同。别笑,”他补充,“以前出过这种岔子。一个指挥官用卡尺测量了地图,算出离抵达城市还有两天的路程。身处城市另一侧的同僚用的是不同比例的地图,因此估算的时间也不同。结果,其中一个人提前到了,只能孤身对敌,最后一败涂地。我需要你做的是,”他看向桌子另一边的佩尔·埃派兹,“让你的绘图班照着什一税地图画出一模一样的军事地图,第一批先制作二十张,做完也不要停下,直到我说够了为止。行吗?”

埃派兹默默点头。

“太好了,”斯滕·莫格雷说,“现在有进展了,让我们再接再厉吧。佩尔负责绘制地图,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准备要做?厄尔南,你能帮我做一些统计吗?首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补给物资——斧枪、靴子扣、咸肉……所有方面都要考虑到——然后是现有物资,最后算算需要补充多少。列出具体需要些什么、从哪里采购最划算,以及会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你能行吗?”

身材瘦小的数学系副主任厄尔南·米纳斯紧张地点了几次头。“那就好,”莫格雷说着转向坐在他左边的高个子灰发男人,“希欧尔斯,你可以让你的历史学生调查反抗军的简要情况,人数、所受的训练、装备,以及你能搞到的一切信息。要抓紧时间,多找一些收集信息的人:商人,渔民,间谍,只要是可能提供有用情報的就行。再调查一下最近运输的军用物资、后备军的大致数量、人口方面的数据,还有军事急件档案库里关于先前交战的记录。最好能找到一些反抗军的武器和装备,这样才能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

他停了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向前略微倾了倾,盯着阿维德·索福。“至于我想要你做的,阿维德,”他丝毫不理会这位同僚脸上的表情,“既然你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么我想让你分析总结一下我们需要什么种类的船只,需要多少,在哪里能租到它们,开销大概会是多少。最好和希欧尔斯保持交流,他可以告诉你反抗军会用什么方式对抗敌船。做好准备,等到登陆的时候,别给敌人靠近我们的机会。好了,诸位,我有漏掉什么吗?”他等了两秒钟,“没人发言吗?好吧,如果大家在散会后有了新想法,请务必告诉我。至于现在,我建议我们两天后再次会面,看看取得了什么成果。同意吗?好极了。”他站起身来,“今天还真做了些有价值的工作,所以,谢谢在座所有人。只要我们继续这样努力,说不定就能活到明年的这个时候。”

众人排成一列走了出去,只留下阿维德和米希尔·波瓦特。

“我知道,”没等阿维德开口,波瓦特就说,“简直是一场灾难。”

“你这么想吗?”索福心情愉快地微笑起来,“我可不觉得。应该说,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波瓦特盯着他。“真的吗?回赎派的混蛋主导会议,操纵了整场该死的战争,把我们显得像一群蠢猪——”

“放松点。”阿维德·索福在桌子的边缘靠坐下来,把一张地图拉向自己,“仔细想想。现在斯滕占据了主导,而我们本就不想亲身参与这场战争,这点你不会忘了吧?假如这次行动彻底失败,我们可以置身事外,告诉别人这和我们没关系,全是斯滕·莫格雷的责任。”

波瓦特轻快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那如果很成功呢?”他又问。

“那样的话,我们平分功劳,谁也不会吃亏。再说时间还早着呢。我的猜测是,由于斯滕万事都想亲力亲为,最后肯定会为了这场战争而忙得不可开交,却没时间去想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你准备住多久?”早餐时佐纳拉斯说,“别多想,我就是问问。”

早餐是前一天剩下的面包,一块几乎透明的陈奶酪和一罐急需被喝掉的苹果酒。大家似乎都不饿。

“我不知道,”巴达斯回答,“老实说,我还没想过。为什么这么问?你们想我走吗?”

佐纳拉斯和克利法斯对视了一眼。“这也是你的家,你知道的,”克利法斯说,“但我们得实际一点。”

巴达斯抬起眉毛。“实际一点。”他重复道。

“没错,”佐纳拉斯说,“面对事实吧,巴达斯。我们生产的食物只勉强够我们俩吃。三个人就吃不饱了。”

巴达斯在座位上挪了挪。“不一定,”他说,“如果是三个像你们一样没用的废物,那确实不够。闭嘴,克利法斯,我想听你发言的时候会告诉你的。这是座好农场,父亲还在的时候就很好。虽然我们并不富裕,但也丰衣足食,付得起地租,谁也没有饿肚子或者没鞋穿。”

佐纳拉斯的脸涨得通红。“我们干活很勤快,巴达斯,”他说,“我们天不亮就起来放羊,而你还在窝里睡觉。你别来对我们指手画脚。”

“总得有人来说这些话。”巴达斯平静地回答,“噢,我并不是说你们懒,”他继续道,“你们一点都不懒。你们只是没用而已,而且愚蠢。不论做什么都会搞砸。如果做一件事有九十九种正确方法和一种错误方法,你们准会每次都选错误的。知道为什么吗?”

克利法斯站了起来,犹豫了一下,又坐下了。“我想你是要告诉我们吧。”他说。

“当然了。因为你们是废物,就这么简单。这不是你们的错,”他说,“你们俩是小儿子,从小到大没人教你们动脑筋。正常情况下,你们一辈子都只需要听别人指示,知道该做什么,该怎么做。最开始是听从父亲,后来是高戈斯或者我,再之后是高戈斯的儿子或者我的儿子。你们本应该一直被照顾着,只要卖力干活就够了,别人对你们的期望就只有这些。但现在你们要自力更生,能力又不够。对不对?你们不会说我错了吧?”

一阵漫长而沉重的沉默。

“好吧,”佐纳拉斯说,“这又怪谁呢?是谁因为在这里待不下去就跑路了?如果你留下来,如果你有骨气留在你该待的地方,而不是丢下我们跑掉——”

“看在众神的份上,我为你们拼尽了全力。”巴达斯恼怒地回答,“这么多年我一直冒着生命危险,住在比猪圈还差的地方,都是为了照顾你们——”

克利法斯又跳了起来。“噢,没错,好得很,”他叫道,“只用给我们寄钱就成了,好像那样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好像我们是残废,或者脑子有问题一样!我们只是想撞一次好运,让你能把那些该死的钱自己留着。如果你觉得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可以突然跑回来当一家之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那你真是比你那副样子还蠢。”

巴达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坐下,你这白痴,”他说,“你们俩别上蹿下跳了,看得我头疼。不管怎样,只要我接手了农场,一年之内就能让大家过得舒舒服服,手头宽松,这是事实。要是你们一直这样过下去,到老也只能靠干苦活勉强填肚子。何苦呢?还放不下愚蠢的自尊心,简直跟闹脾气的小孩一样。”

“是吗?”佐纳拉斯说,“行啊,哥,这么大的口气,你倒是说说你准备怎么办。”

巴达斯耸耸肩。“从哪开始说呢?”他说,“好吧,我随便就能列出十件你们做错了的事。从那边窗子看出去,能看到十排葡萄架,全都是叶子,一串该死的葡萄都没有。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修枝过度,浇水过量,施肥过量,葡萄架搭得太密,剪果剪得太多。旁边种的十行豆子施肥太多,已经被活活烧死了。枯萎的豆苗旁边,是死掉的李子树,死因是你们环剥树皮时切得太深。李子树后面是你们引以为傲的橄榄树苗,肯定是劳累了几个星期才整整齐齐全部种好的,但它们全都会死,因为它们正中间有两棵大橡树,傻瓜都知道橡树的根会把橄榄毒死。再说你们的洋葱——”

“行了,”佐纳拉斯嘟囔,“说得够多了。每个人都会犯错。”

“是啊,”巴达斯叹了口气,“但别人不会每件事都犯错。把所有事情都给搞砸还真需要点天赋。你知道最可悲的是什么吗?”他闭上眼,揉了揉,又重新睁开,“这些不幸大多都是因为你们太努力而造成的。说真的,如果你们只干最低限度的活,剩下的时间都坐在树下嚼草叶,情况会比现在好很多。这实在是太好笑了。”

“行了。”佐纳拉斯已经愤怒到了极点,巴达斯看出他随时都可能动手,因此做好了准备。“我们就是干不好农活。”佐纳拉斯继续说,“这又怎样?从来没人教过我们这些。父亲没有教过我们——噢,他倒是教了你和高戈斯。确保你们每件事都知道得他妈的一清二楚,而如果我们停下来提问,脑袋上就会挨一巴掌,被命令继续干活。父亲总是说,你们不需要知道这个,因为巴达斯知道。听话就行,动脑筋的事留给长辈去做。我们听话了,现在为什么是这个下场?我们只知道卖力干活,从没学过到底要干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里,你又到哪去了?你在那座该死的城里杀人。”

巴达斯感到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不习惯愤怒,一个靠杀人赚钱的人几乎不会碰到需要发怒的场合。“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再提这个。”他说。弟弟们轻蔑地看着他。

“这是威胁,是不是?”克利法斯说,“我就知道迟早会这样。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了不起的劍士巴达斯,谁不服从就要挨他一顿狠揍。好啊,你要动手吗?因为我说了你不爱听的话就要揍我?”他放松下来,恶毒地咧嘴笑着,“我告诉你,巴达斯,我一直觉得你和高戈斯一模一样。”

“这话——”巴达斯开口,然后停住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话真不好听,克利法斯。我确实做了很多不光彩的事,但拿我和他比较——”

克利法斯奇怪地看着他。“这里的所有人都这么说,”他说,“为什么我们不能?”

巴达斯盯着他。“你说所有人是什么意思?”

“我们为你们两个感到羞耻,哥哥,”佐纳拉斯插嘴道,“你之前寄来的钱体面人碰都不愿意碰,就算我们提出加倍付钱也不行。他们会说,我们都知道那钱是哪来的。那三姐弟都一样坏——说是三姐弟,其实他们想说的是整个家族,就好像我们也是那一路货色。但我们俩除了留在家里,试图填饱肚子之外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笑了起来,“谋生我们不擅长,所以现在就待在这里,什么都不想管了。你把这弄明白行吗,巴达斯?我们不想你回来,就算你能让粮食产量翻两三倍也不行,因为我们受够你了,受够你们三个了。你能不能赶快离开,别再打扰我们?”

“佐纳拉斯?”巴达斯抬眼看向他的另一个弟弟。

“我和克利法斯一样,”他回答,“我们不欢迎你,这里不再是你的家了。回去吧,管你打算哪儿,别再来打扰我们就行。”

巴达斯点了点头。“那好,”他说,“我也看不出待下去有什么意义。那么,你们觉得我该回哪里去?”

两个弟弟都一言不发。他等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没法回城里,因为有个混蛋把它给烧了。我这么大年纪,就算有人肯让我入伍,我也不想再去当兵胡闹了。你倒是告诉我,我该回哪里去?”

克利法斯耸耸肩。“不关我们的事,”他说,“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你在那儿待了两年,肯定不至于太差。而且,”他补充,“如果你要过温馨的家庭生活,为什么不去找高戈斯和尼莎重归于好呢?要我看,你们般配得很。”

巴达斯盯着他看了很长时间。“你说得就像你真心这么想一样。”他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你说得没错。这里确实不是我的家了。真遗憾。”

佐纳拉斯摇摇头。“你也许是个厉害的打手,巴达斯,”他说,“但你对自己的家人一无所知。面对事实吧,哥哥。洛雷登家的男孩就是人见人嫌,做一样搞砸一样。这里所有人都这么说。”

“是吗?”巴达斯微笑起来,“如果所有人都这么说,那肯定是真的了。”他站了起来,走向门口。“你们不知道我曾经多么想念这里。在骑兵队的时候是这样,之后当剑士也是这样。我那时想,好吧,我这辈子没什么价值了,但至少我在给我的家人赚钱,照顾他们,承担作为兄长的责任。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在意的从来只有这个。所以我之前才没有回来,我知道自己在这里没法为你们做什么,只有在外面赚钱寄回家才有用。我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家人。”

克利法斯注视着他的双眼。“那你就是浪费时间了。”

巴达斯点点头,然后走出了门。院子里很暖和,阳光刚开始烤热空气,前一夜的雨水闻起来有股甜味。出于一时冲动,巴达斯蹲下身捡起一颗石子,扔向那只破旧的绵羊头骨。石子刚好打在正中间,清脆的响声传到屋子的后墙,变成回音,但头骨一动不动。他耸了耸肩,散漫地走向那扇通向屋后果园的大门。他正要解开那根用来代替早已锈蚀的门闩的绳子,身后突然传来靴子踩出的脚步声。

四个人站在他和房屋之间,都是思科纳弓箭手,一个中士和三个士兵。“巴达斯·洛雷登?”中士问。

巴达斯点点头。“是我。”

中士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向前一步。“你得跟我们走。”他眼中充满无比真切的恐惧,巴达斯看得出这是他第一次出任务。

“好的。”他说,

“但是,”中士似乎没听懂,“我得奉命行事。”

“好的,”巴达斯重复了一遍,“我没什么需要带走的东西,直接走吧。”

他走到士兵中間,四人全部向后退缩——他们怕极了,他饶有兴致地想,是害怕我对他们动手,还是害怕自己不得不和我动手?说到这个,他们要是早来一个小时的话,确实有理由害怕。如果有必要,我会把他们四个都杀掉。

他考虑了一下要不要说出来,让他们知道自己运气多好。但最后什么都没说,而是伸手拿过离他最近那人手里的弓。他的动作很快,没有给对方防御的机会。

“别担心,”可怜的护送者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他赶紧说道,“只是专业兴趣而已。他们现在给你们发的就是这种装备吗?”

弓箭手点点头,想取回自己的弓。洛雷登把弓举到他够不着的地方,仔细查看起来。他把拇指指甲抵进弓背上一条很小的裂缝,那里有一根微微翘起的木刺。“幸好你最近没有开过这张烂弓,”他说,“不然的话,上弓臂会当场打到你脸上,下弓臂则会击中你胯下,你的朋友只能用门板把你抬回去。真是垃圾。”他补了一句,将弓的一端插进松软的土地,用力压住那根开裂的弓臂,直到它突然折断——断口呈现出参差不齐的斜面,全是长长的碎片和木刺。士兵无声而痛苦地注视着他。噢,天哪,这损失得从他的薪水里扣,我没想到这个,这规矩只有尼莎才想得出来,“我帮了你个忙,对不对,小伙子?”

弓箭手看着他,“是,长官。”

“你不用叫我长官,我只是个平民。“

“不,长官。“

“随你便吧,”他把两截断弓还给弓箭手,感觉自己像是个授予军功章的将军。“我以前是做这个的,”他说,“靠做弓赚钱。幸好这把不是我做的。”

“不是,长官。”

“不是说我做的就不会断,”他继续念叨,只为了听到自己的声音,“但不会断成这样。出现这种断面是因为有个蠢蛋做弓的时候直接削穿了年轮。这样的弓很容易拉断,而且没法补救。”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大屋,但忍住了,“摆弄这些利器,一点小小的疏忽就会酿成大祸,让你瞬间傻眼。”

十六

战争降临得有些早。如同许多早产儿一样,在降生之初,它前途未卜,性命岌岌可危。

第一场冲突发生在一艘科里昂货船的甲板上,当时正锚泊在琉卡斯海湾。交战的不是思科纳人,也不是沙斯特人。船主的名字没有留下记录,他本来准备驶往沙斯特,把自己的船租给基金会当运兵船。为了不白跑一趟,他装载了一百零六桶上等科里昂葡萄干,这东西向来能在沙斯特的集市上卖个好价钱。在码头旅店谈论船上的货物时,一艘琉卡斯沿海船的船长凑巧听到了,决定把它们据为己有。为了给自己的行为赋予正当性,他决定利用琉卡斯著名的中立法令——元老院和人民不会介入在其领土或海域上发生的任何军事活动——升起几个小时前颇有远见地从洛雷登银行代理那儿买来的银行船旗,宣布这是一艘思科纳私掠船。为了确保海岸巡防队绝对不会干预,他将自己的意图告知了距离最近的国家官员,也就是海关督察员。后者刚刚从科里昂货船船主那儿得了一笔丰厚的贿赂,作为一次马虎的货物检查的报酬(货物清单上写着船上无货),于是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派一名海关文员去通风报信。因此,当沿海船以骚扰敌军海运的名义靠近货船,宣布要没收葡萄干时,发现货船船体已经被松垮的油布保护了起来,以便防御抓钩。船员们全部站到了甲板上,拿着能找到的一切武器准备拼死一搏。

理智而善于投机的船长不愿意做这种生意,下令终止对峙,就此撤退。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货船追了上来。货船上有四个桑提亚船员,热爱十字弩,乐于远距离射击后撤的沿海船。一发弩箭射中了大副的腿,导致他翻过船舷栽进海里。为了救他,沿海船停了下来。货船乘机驶到它旁边,降下油布,做好了强行登船的准备。沿海船船长见状,立刻也组织了一支登船队,想着就算打起来,也得在别人的船上打。最后,一个叫瑟普伦·欧喀思的水手率先登上货船,用一把弯刀砍中了警卫的后肩,思科纳-沙斯特战争正式拉开序幕。

战斗没持续太久。琉卡斯人的武器更好,经验也更丰富,但人数只有对方的三分之一。因此夺船几乎是不可能的。狠揍一通,确保对手没心思考虑强登沿海船后,琉卡斯人便退了回去,降下洛雷登船旗,返回港口。双方都没有死人,唯一的重伤是个意外—— 一名货船船员看到对方登船了,慌忙躲进索具里,结果滑了一跤,摔在甲板上,磕到了后脑勺,最终失去了一只眼睛。在不同版本的记录中,这个人分别是科里昂的霍格·皮隆波、佩里美狄亚的米亚斯·科诺丁,以及岛民胡伊尔·拉芬。

一句话,这属于让严肃正统的战争背上恶名的那种乱斗。无组织,没目的,而且基本上毫无意义。消息传到沙斯特基金会后,他们立刻公告声明:不经过沙斯特航海与贸易院的批准,不得自称基金会下属船只。这么做不仅是为了防止琉卡斯事件重演,保障正常贸易,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毕竟,这场战斗会被人们视作战争的开端,他们不想让这么愚蠢的行为和隐修院的毕业生扯上关系。

长凳很不舒服,一向痛恨闲坐的巴达斯·洛雷登感到又累又无聊,并且非常想脱掉湿衣服烤火取暖。起身离开的欲望很强烈,但他没有这么做的力气,而且身无分文,无处可去。

最终,一个文员找到了他——他脑袋垂在胸前,像个在睡梦中死掉的人——并把他叫醒了。

“她可以见你了。”他说。

“哦,”巴达斯睡意蒙眬地回答,“好吧,走。”他站起身,跟着文员进了尼莎的办公室,里面只有她一个人。

“你好,巴达斯。”她说。

“你好,尼莎。我能坐下吗?”

“当然可以,你不用问我。要喝点热汤吗?”

这么说,姐姐躲在房间里煮汤,却把我关在门外。但他饥肠辘辘,于是回答:“好的,谢谢。”尼莎提起长柄汤勺,往一只木碗里装满热汤端给他。他倾斜碗沿,喝了一大口。是浓郁辛辣的鱼汤,味道不错。

“真好喝。”他说。

“食谱是沙斯特的,”她说,“他们那儿的人对一切都有研究。”

他点点头,又喝了一口。

“来点苹果酒如何?”她问。

“好,”他回答,“但我更想喝淡啤酒,如果你有的话。我刚才睡得不规矩,现在正头疼呢。”

尼莎微微一笑,给他倒了一杯淡啤酒。“做了好梦吗?”她问。

“不知道,”巴达斯回答,“我不记得了。只是睡觉姿势不对才头疼的,这我能肯定。”

“当然,这是你的事。”她说着在桌子后面坐了下来,十指对齐呈宝塔状,“这次我们要拿你怎么办呢,巴达斯?”

他看着她。“别问我,”他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别弄得太让人紧张就好了。你派的那艘船糟透了。”他打了个喷嚏。

“你得待在镇上。”尼莎说,“上次你差点出事,这次我不会允许你一个人四处乱逛了。免得你被一队斧枪兵抓住,带到沙斯特当人质。”

巴达斯缓缓点头,然后喝掉了剩余的汤。“这就是官方说辞?”他说,“好吧,也有道理。”

“还好我抢在他们前面想到了。”尼莎说,“毕竟,如果我这么容易就能找到你,他们也能。要找你的话,老家是个很明显的目标。”

巴達斯叹了口气。“和我讲讲你的这场战争吧。”他说,“照船上那些人的说法,你似乎十分重视。我猜这不仅仅是我之前卷进的冲突升级了那么简单。”

“对方要派六千个斧枪兵,”尼莎回答,“高戈斯坚持认为我们可以一战,我只能一直提醒他,那不是我们的目的。你记得父亲以前讲的那个故事吧,关于老头和一桶梨子的?”

巴达斯想了想。“老实说,不记得了。”

“噢。”尼莎看起来有些吃惊,“这么说,也许不是父亲讲的。不管怎样,是个好故事。从前有个老头,他有一棵好梨树,有一年,他收获了有史以来最好的梨子。‘我不会把它们浪费在村里的集市上,’他对自己说,‘我要把它们带进城里,那里的人愿意为了好货出大价钱。’于是他把梨子放进桶里,把桶装进手推车,然后出发了。但他从来没进过城,低估了路上会花的时间,所以他只带了够吃三天的食物。五天后,食物吃完了,但他连一半的路程都没走完。他饿极了,周围的沙漠里一个人影都没有,所以他打开桶盖,开始挑最小最酸的梨子吃。长话短说,他最后进了城,但是梨子都在路上吃完了。怎么样?”

“还不错,”巴达斯回答,“但不是父亲讲的。”

“也许吧,”尼莎回答。“总之,我不想让高戈斯为了赢得一场战争而耗尽我们所有的资源,就像老头吃梨子一样。再说最近的业务只能算凑合,并不是特别好。除非有明确的目标,否则参战没有意义。”

“这句我记得,”巴达斯说,“这是麦克森舅舅以前常说的话。”

尼莎摇摇头。“他确实经常说,但这句话是我小时候编的。你还记得他来家里做客吗?啊,你当然记得,你就是在那时告诉父亲你要离开家,加入麦克森舅舅的骑兵团的。”

“不过我没去,一直留在家里。”巴达斯回答,“直到父亲死去。”他突然不说话了,等了一会儿才开口,“原来他是从你那里学的。无论如何,仍然是句不错的格言。”

“谢谢你。”尼莎打量了他片刻,头略微偏向一侧,仿佛他是个字谜,而她马上就要解开。“你要么是成熟了,要么就是丧失目标了,”她说,“我希望是前者,但看着不像。看样子家里的情况和你想的不太一样。”

巴达斯耸耸肩。“告诉你一声,”他说,“克利法斯和佐纳拉斯都挺好。你还记得他们俩吧?你的弟弟。”

尼莎皱起眉头。“谢谢你,”她说,“不过我早就知道了。我花了大价钱让人每个月向我报告他们的情况。你要是早点来问我,我就可以告诉你的,省得你回去一趟。”

巴达斯抬起头。“有意思,”他说,“你的探子是谁?”

“什么探子?这是关心家人。既然你问了我就告诉你吧,是米哈斯·休旦——你记得吧?推着小车挨家挨户补锅卖杂货的那个人。”

“神啊,他还活着?他肯定有一百岁了。”

“七十七岁,”尼莎回答,“每个月他都去托诺斯的真现酒馆向店主报告,我的信使从西拉因返回经过那里时,店主就会把报告转交给他。为了确保他们不受伤害,我已经关注他们很多年了。”

“明白了,”巴达斯思考了片刻。“也就是说,你知道我给他们寄钱的事。”

尼莎点点头。“你从来都不擅长理财,巴达斯,”她说,“总是把钱往无底洞里扔。母亲以前也说过,你总喜欢用水去修补水壶上的漏洞。”

巴达斯摇了摇头。“这是我活该,”他说,“谁叫我盲目乐观,相信他们不会搞砸收钱这么简单的事情呢。”他懊悔地笑起来,“你记得住在哲奥斯灯塔那边的窝棚里的‘女巫’吗?她儿子常年给她寄钱,而她小心翼翼地把钱埋在地板底下,自己只吃萝卜和捡来的麦穗,穿着破麻袋。她觉得把钱存起来的话,以后遇到困难可以救急。等到她死了,人们把钱挖出来,发现起码有三百枚金币,足够买下一整座山谷。我在想,挥金如土是不是也比这强些?”

尼莎弹了弹舌头。“农夫拿着钱就像猴子拿着十字弓一样——肯定干不出好事来,而且很可能会惹来巨大的损失。对了,说到家里人,你还没问高戈斯怎么樣呢。”

“嗯,”巴达斯说,“我没有。”

“他走了差不多一天了,去采购做桅杆的木料。他在制造商路破袭船,天知道我为什么允许他这么胡闹。我们根本负担不起,造出来其实也没什么用处。他应该后天就会回来。他回家的时候你不许离开。我受够你们俩之间剑拔弩张的状态了,现在已经有很多事情要忙。不是说你非得爱他不可,别惹出麻烦就行。我就这点要求。”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吗?”他说,“正如你刚才所说,我觉得我已经无所谓了。这样好了,他不来烦我,我也不会去烦他,这样就没人会受伤了,行了吧?”

“不行,”尼莎看他的眼神像是他任性不肯吃饭一样,“他要是心烦意乱,闷闷不乐,我可承担不起后果。他还得打仗呢。不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这么说来,还有另一件事。我女儿,她现在和高戈斯住在一起。我们正尽量不走漏风声,但她早晚会知道你回来了,到时候会更麻烦。噢,高戈斯说他现在能控制住她了,比以前好了很多。但我是她母亲,我了解她,知道她早就过了能够被改造的阶段。我不想把她关回监狱,但是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我得承认,她极其执着。”

巴达斯揉着下巴。“你会把她关起来,”他说,“有意思。关多久?永远吗?”

尼莎不耐烦地看着他。“暂时而已,”她说,“我只是接受了事实,她不适合放出来自由行动。这次我会安排得更妥善一点。我承认当初把她关进监狱是个错误,等同于给猫喂奶油。我认为她需要住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配备看护,确保她被照料妥帖、会好好吃饭,至少我们住在这里的这段时间需要这么做。至于之后我们搬走,我会再想更合适的方法。总之,只要你离她远点,就没什么值得担心的了。”

巴达斯点点头。“一切都在控制之下,”他说,“那就没事了。请问我可以走了吗?”

“我想可以,”尼莎说,“目前我需要你留在银行大楼里——文员会给你带路的,你得花一段时间才能摸熟这里。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那完全取决于你。你已经到了能够自娱自乐的年龄了。但我不允许你不带护卫就悄悄溜出去。明白了吗?我的要求不多,”她补充,“你我都清楚,这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

巴达斯叹了口气。“随便吧,”他说,“不过,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要个能够干活的地方,还有一些工具和材料之类的。你知道的,我需要做点有用的事情,哪怕是错觉。”

“没问题,”尼莎回答,“高戈斯肯定会感激你为战争做出的贡献。他似乎对你的作品评价甚高,但我觉得他有点偏心。”

“我知道,”巴达斯说,“他一向心软过头。”

建立世界上最宏伟华丽的会堂,却将在这里举行的集会称为镇民会议,这是典型的岛民行事风格。

会堂是七十年前建成的,岛民们一向非常自豪,因为建造它所用的每一分钱都来自自愿捐款。不过,在这个将无法与邻居统一步调视为最大耻辱的社会里,所谓自愿捐款到底有多自愿,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事实上,工程一经开始、没办法停止之后,岛民们就以对待持续性问题的一贯方式对待它了:充分享受这件事。

很大程度上说,正是岛民将义务和责任转化为乐趣的能力造就了他们的独特之处,也给他们带来了独特的成功。这基本上是他们竞争欲的延续——如果有一个人给会堂工程基金捐献了二十枚金币,下一个肯定会捐献二十五枚金币,再下一个就是三十枚。商人们的荣誉便是每次远行经商归来都给会堂工程带去一份贡献:一桶彩色的马赛克锦砖,一匹红天鹅绒布,一支银烛台,一捆拥有美丽纹理的杉木板,一万根科里昂产的钢钉,一个佩里美狄亚来的石匠……当会堂终于宣告落成的时候,没来得及赶超死对头最近一次贡献的商人们纷纷发出愤怒而痛苦的嚎叫。据谣言说,会堂底下的地窖里塞满了一沓沓金箔、一包包发霉的金银线绣花布料,还有干结得如同石头一般坚硬的石膏粉,全都没来得及打开。如果把壁画从墙上铲下来装进板条箱,可以铺满整条商路。在这之后,人们的乐趣便转向了别处,捐献物逐渐变少,最终停止了。如今,人们再也没有心情观赏那些让人目眩神迷的马赛克砖,或者去注意那开阔得惊人的屋顶了。会堂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仿佛它一直都伫立在那里一样。人们只是将它看作举行会议的地方。与在露天场地举行会议相比是个进步,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文纳德·奥泽尔在镇民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达会堂,但差点没找到座位。沙斯特希望能租下七十条配备船员的船,用以和思科纳作战。消息已经传遍了全岛,就像关于免费啤酒的谣言一样,一开始近似真相,最后发展成了只要你拥有比汤碗更大的容器,就能从基金会金库大捞一笔。最后,他总算在第七排一个肥胖的油灯批发商和一群大概同属鲱鱼商联合会的愁苦老人之间找到了位置。

过了很长时间(坐在鲱鱼商旁边,时间流逝得很慢),会议发起者走上演讲台,做了自我介绍,并说明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的,沙斯特方面确实有意租用船只,主要需要可以用来运兵的大型运输船,但也想要几艘轻快的独桅纵帆船用于护送。作为岛上的基金会官方代表,会议发起者有权接受来自个人、商会和公司的投标。有意者需要撰写投标书,送到位于小市场的基金会总办公室,招标结果会在三天之内公示在广场上。还有什么疑问吗?

文纳德深吸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我有话要说。”由于低估了会堂传声效果,这句话说得很大声。所有人都盯着他。

“我有话要说,请听一听。”他用小声重复道,“我叫文纳德·奥泽尔,你们可能认识我的父亲胡伊·奥泽尔。我要说的是,我有个妹妹,她正被洛雷登家族的人拘禁在思科纳岛上。我不知道原因。不久之前,管理洛雷登银行的那个婊子把我们俩召了过去,扣留了我妹妹,命令我在两天之内离开思科纳。这件事对大家的影响不用我说了吧。如果不能自由决定去留,还要被人欺侮,我们的生计就岌岌可危了。显然,我的想法不够冷静,毕竟被扣留的毕竟是我妹妹,我都快急疯了——你们也想象得到。但是,在你们说‘真不幸,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之前,我希望你们想一想:如果听任事情发展,就等于告诉世界上所有的盗贼和恶棍:我们无法自保。如果你觉得这是经商之道的话,我得告诉你,我不同意。总之,”他补充道,“我说得够多了。总之除了钱之外,我们还有其他帮助沙斯特的理由。既然我们打算这么做,就应该要求沙斯特在与思科纳议和时把释放我妹妹当作基础条款。”

文纳德坐了下來,会堂里出现了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一半是怜悯,一半是难堪。最后,第十一排有个人站了起来。文纳德不认识他。

“其实,”那人说,“刚刚的发言者——我恐怕没记住他的名字——所持的观点也有道理,或者说至少有一定道理,我不太清楚他想要说明什么。事实上,我很确定他本来想说的和这个观点没关系,但它仍然有价值:我们都是商人,生意人,这就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都住在这座小岛上,因为有大量优良船只,外界没人敢找麻烦,在岛上也没有人对我们发号施令。因为在过去的两百年间,我们已经证明了这样的社会既不想要、也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政府。这样好极了。”他愉快地说,“就算能随心所欲,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定居,我们仍然会选择在岛上做商人,因为其他生活远不如这样好。想想吧,邻居们。仔细想想。”

他停顿了片刻。四周鸦雀无声。

“而现在,”他接着说,“沙斯特的朋友来了,提出要用大笔的钱租用我们的船只。这听起来很棒,不是吗?和你们说吧,我一听到传言,就像松鼠蹿上树一样飞快地赶了过来。我有两艘船,一艘是巨大的木材货船。假如哪天我能找到一块够大的礁石把它撞沉的话,就能提出巨额保险索赔,但除此之外它没什么用处。另一艘是航行起来和打水漂一样轻快的小独桅帆船,载货量和我衣兜的容量差不多。这些好心人愿意每个月付给我的钱,比我一个季度的收入都多。但是,我思考了一下,想和大家分享我的看法。我关注的重点是,沙斯特要租我的船去打仗。

“别误会,如果沙斯特和思科纳想要互相伤害,我一点意见都没有。如果他们需要购买货物,比如木材或者铁矿之类的,我会很乐意卖给任何一方,同时做两方的生意也行。稍微看长远一点,如果思科纳被狠狠教训一通,我会非常高兴,因为洛雷登银行的经营方针是分散投资与扩张发展——朋友们,让我为你们翻译一下吧,这就意味着干涉我们的生意,生产低价货物,供应给他们自己的贸易联合会成员,以此削弱我们的竞争力。我不喜欢这种局面,政府插手商业就像是狐狸开养鸡场一样。所以,如果思科纳遭了殃,你们肯定会看到我帽子上插着石南花喜气洋洋地走来走去。”

人群发出一阵笑声。发言者等到笑声消失,继续说了下去。

“但是,”他换了一个强硬的语气,“我认为这就是问题所在。假如我们插足这场战争,而沙斯特输了,这样对生意有好处吗?我不觉得。那样我们就再也无法踏上思科纳岛半步了。好吧,也许你会说,这不太可能发生,有什么可担心的呢?这也没错,可要是插足了这场战争,然后沙斯特赢了呢?情况会变好吗?拜托各位想想吧。要是那样的话,人家会怎么看待我们?在别人眼中,我们岛民和沙斯特结成了联盟,一起对抗了思科纳。迄今为止,我们不论去哪里,都是独立身份,所以没人找我们的麻烦。我们是优秀的交易对象,做生意公平可靠,货物最为低廉,欺压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导致失去日后做生意的机会,差不多等于把钱放到麻袋里直接往海里扔。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开始像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府一样行动,接下来会怎样呢?岛国加入沙斯特一起对抗思科纳。岛国要求思科纳释放人质。我不用明说了,邻居们,我想你们不需要我解释就能理解。

“行啊,你可能会说。那我们该干什么?抵制沙斯特的提议?因为对别人看待我们的方式抱有不明不白的恐惧,就拒绝一笔高利润的生意?听起来不像个好办法,是吧?假如你乖乖抵制了提议,却看到隔壁邻居没有因为政治因素而耽误生意,和沙斯特签了长期合同,你又会怎么想?

“所以就这么办吧。我要感谢艾希莉,她姓什么来着——佐希思,没错,艾希莉·佐希思——以及沙斯特银行财团的其他成员,各位如果想把船租给他们也尽可去租,没有问题。但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向基金会示威,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会选择阵营,不会向外界求助或者求和,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国家,只是刚好住在同一个地方,又大多做着同样营生而已。不管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提起这个人的妹妹,一个字都不能提,尤其是不能干涉其他政府的内务。抱歉,邻居,我真的很同情你,但我的看法就是这样。不冒险外交,不选择阵营,不进行道德支持,什么都不做。那些都不关我们的事。”

文纳德愤怒又困惑地离开了会议。在议程最初,除了和思科纳有大量生意往来的小部分商人之外,似乎所有人都赞成与沙斯特做生意(后来他发现那个发言者也是其中之一,其他参会者在他开口之后就猜出来了)。会议结果是,沙斯特的代理人得到了一番颇有侮辱性质的说教,以及大量签好的租船合同,之后会一起转交给总部。在那个发言人的鼓动下,没人提到个名叫维特里丝·奥泽尔的女孩。

文纳德回到家,摔上门,走进账房。文员们正在誊写信函,用方格棋盘算账。他心情差极了,对两个文员骂了脏话,其中一个的罪过是不等天黑就点灯照明,另一个则是放着仔细削削还能再用一小时的旧笔不用,反而去罐子里拿新的。房间里鸦雀无声,气氛绷得紧紧的。这时,看门人进来报告艾希莉·佐希思前来拜访,要见老板。

“你放心,”艾希莉说,文纳德给她倒了一杯加了薄荷和碎肉桂的蜂蜜热酒,“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忙的。你知道尼莎想干什么吗?”

文纳德摇摇头。“但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更正道,“我隐约知道这一切和我们上次在城里涉足的所谓的魔法有关,牵涉到老亚历克修斯和巴达斯·洛雷登。也就是说,”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即使有人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我也不可能听懂。”

艾希莉点点头。“我懂,”她说,“我也不确定自己相不相信那种东西。我肯定会尽我所能让维特里丝得到释放。我可以给总部写一份报告,在里面强烈暗示:只要如此这般一番,岛民就会坚定地站在我们这一边。要他们上钩应该不难。他们完全无法理解岛上没有政府这回事,宁愿相信这里有一个暗中操控一切的秘密阶级,而这个阶级表面上公开中立,其实暗中希望人质获释。这一套很符合他们虚构出来的那种阴谋论。但就算沙斯特相信了这一切,我也说不准事情会怎么发展。显而易见的是,他们想全力一战,彻底除掉思科纳,所以没人会对和谈产生太多兴趣——除非高戈斯·洛雷登让他们吃几场大败仗。很抱歉说这种悲观的话,但如果让你期望过高就太残忍了。”

“请尽力而为吧。”文纳德一边给自己杯中加满,一边说,“我只能指望意外得到什么重要的军事情报,以此和尼莎·洛雷登交换人质了。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能做什么。但要找到她不知道的信息,可能性实在太低了。那女人真难办,艾希莉。我觉得她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

“我会努力的。”艾希莉拒绝了他再次给自己倒酒,“至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应该能想办法给维特里丝送信。”

文纳德终于露出了微笑,这是许久以来的第一次。“谢谢你,”他说,“我今晚就写信,明天一早交给你。至少可以让她知道,我没有把她忘了。总之,”他勉强说,“这件事就说到这里吧。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思科纳真的像大家说的一样败局已定吗?”

艾希莉打了个含糊的手势。“你自己算算就知道,结果一定是那样。”她说,“六千个斧枪兵对抗——多少来着,七百个正规军弓箭手,再加上高戈斯能强征到的士兵。就算不是管账员也能看出这种兵力差距。不过另一方面,”她看向窗外,“从之前的情况看,也许人数并不是那么重要。高戈斯击败沙斯特突袭队太多次了。倒不是说他是什么军事奇才,只是突袭队犯了太多愚蠢的错误。”她微微一笑,“我们佩里美狄亚有句老话,据说出自巴达斯的舅舅麦克森将军:一百场决定性的战争中,九十九场都是输家打了败仗,而非赢家靠自己的能力取胜。战略之道只是设法让敌人自掘坟墓的同时,尽量避免己方犯错。到目前为止高戈斯一直是这么做的,效果相当好。不过胜仗打得太多导致敌人发动全面战争,这或许是个错误。我觉得高戈斯可能会取得一两次大胜,杀死大量斧枪兵,但这样只会引来沙斯特更猛烈的反扑。”她摇了摇头,“这是一场好戏。我认为他唯一的胜算就是用一场胜仗让沙斯特派系局势大乱,但对他来说,那很可能也是自取灭亡。”

墨水里又落满了灰,水笔用旧了,四处溅墨。羊皮纸碎片已经被重复使用了太多次,刮出了破洞,有些地方被墨水洇透了,导致字母看上去就像一棵棵覆盖着苔藓和藤蔓的树。油灯的灯芯也该换了。但玛基拉仍在坚持书写,因为书法测验的分值是七十分(不管内容如何,只要字迹好看就能拿分)。这个高分也许可以抵消必然会惨不忍睹的应用几何考试。而只有在学位测验里拿到好成绩,她才能进入三年级的一等线……

水笔的笔身上破了个口子,边缘将她中指的第一个关节和指甲侧边磨破了皮,疼极了。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让皮肤变得坚韧一点。也许可以抹点什么药膏。好像生谷物酒挺管用,之前在哪儿读到过来着。不过知道这个也没什么用,因为她手头没有生谷物酒。她记得自然哲学课①的实验上用过这玩意儿,那个总是在储藏室里“一不小心”撞到她的圆脸男孩(他叫什么来着?不记得了)不就是自然哲学系的二年级学生吗?

她眯起眼睛,看着正在摘抄的这一页。正文十分清晰,使用的是约一百二十年前的粗体连写字,出自佩里美狄亚的商业誊写店里某个懂得如何排版的抄写员。书里的评注才是问题所在。它被潦草地写在正文的空隙里,有时从右往左,有时从左往右,其中布满用来节省空间的学术缩写,写字用的笔尖已经被削得细如发丝。马克罗认文有误,对比优西《论哲》23章34-60行。但《概括》9章17行及后注对赛伦相反,最好不同抄本——这些字全部挤在同一行正文上方的空隙里,最后几个词由于位置不够,写到了纸页边缘,就像一排花梗上的蚂蚁似的顺着句子末尾一路向上爬去。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至少没有在空隙里塞进三四代学者的不同评注,让正文也变得难以辨识,叫人读起来就像刚识字的小孩读字帖一样既缓慢又痛苦。

马克罗比乌斯认为此段文字内容错误百出,她谨慎地转写。对比优西比乌斯的《论哲学》,23章34-60行。但是也要注意《概括综述》9章17行以及其后的评注里对赛伦提乌斯的相反观点,最好阅读不同版本的抄本。好吧,她想,这样有意义吗?饱受关注的正文只不过是两个死了四百多年的学者之间的斗嘴罢了,争论内容还是关于某个很早就被公认的、既怪异又粗糙的理论中一个很小的细节。大概有意义吧,否则她为何要坐在这里,把内容逐字摘抄到从风箱修理铺那里搜刮来的羊皮纸上,隱隐盼望着这样就能加强记忆呢?它有意义是因为那些制定考试的人认为它有意义,而他们这么想是因为他们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一样坐在这座图书馆里,盯着这本书。这似乎是评判一切的唯一标准。不过她还是好奇,上一次有人不是为了二年级学位测验来借阅这本书是什么时候。两百年前?还是三百?

她看着面前的纸页,思考着正文里的下一行内容。又是那个愚蠢又偏激的文员,在断言同样的本质在同样的时刻同属有形和无形的时候,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没错,他的无知与愚蠢让任何学者都不屑于理会他的意见。因此——

玛基拉打了个哈欠,抬起头来,直到窗外的景色映入眼帘。外面天气晴朗,空气清新,在深蓝色天空的衬托下,思科纳岛慑人的轮廓显得十分清晰。敌人显然就潜藏在那里,他们是黑暗和邪恶的最新化身,永远等待着弱者、无助者与不乖乖吃饭的坏孩子。敌人的距离如此之近,和她只隔着一条狭窄的海峡,这让她觉得不安。她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凝视海水,想象影子般的柳條艇掠过暗色水面,矛尖和头盔边沿在孤星的微光下发出闪闪寒光——这样下去她的学位测验肯定不及格,只能回家去了。噢,让思科纳见鬼去吧,谁让它既和基金会打仗,又干扰她复习!

她没有抬眼,因为她知道站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不是真的,她又进入了那种非自愿的课外幻象之中(要是能把它们算进年终成绩里就好了——可惜不行,而且,要是现在头疼起来的话,就太不方便了……)

“玛基拉,”亚历克修斯说,“抱歉,我打扰你了吗?”

“有点。”她回答道,尽力掩饰自己的愤慨。毕竟,亚历克修斯教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学者之一,她应该感到骄傲——

“你学习太辛苦了,”他说,“而且睡眠不足。如果考试的时候睡着了就有意思了。别笑,我有个朋友就这么干过。为了应对那一门科目,他勤学苦读了一整年,最后只来得及在试卷上写完自己的名字就睡了过去,直到监考官摇醒他,拿走白卷。之后他就放弃哲学做起了红酒生意,收入颇丰。要是他没有在城市陷落的时候死掉,现在还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他大概在破城的时候就死了,这很有可能。你在读什么?”

“维特西斯的《论朦胧》,”玛基拉回答,“卡纳迪博士说这是理解新书册主义的关键所在。”

“他说的没错。”亚历克修斯说,“可我恰好知道他从没读过那本书。噢,他读过《节录》和《汇编》,它们包含了你需要知道的一切,但他亲口告诉过我,人生苦短,何必浪费时间去读《论朦胧》那倒霉玩意呢。我以前倒是读过——当然,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说实话,我半点也没读懂,所以重新回去读了《汇编》,但又觉得《汇编》条目里提到的要点在原书里根本没出现过,所以又从头读了一遍《论朦胧》,结果发现我的感觉是对的。书里所有极具突破性的重要观点都是某个编撰《汇编》条目的小文员编造的,根本不是出自维特西斯之手。”

“噢,”玛基拉大惊失色,“但《评注》里说——”

“哎呀,”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评注》是在二百年后成书的,目的是在承认《汇编》里的结论的基础上,从原文里找出晦涩不明的部分,解读成《汇编》的灵感来源。作为学术著作来说,颇有想象力和创造力。侧面证明了只要下定决心,就什么都能做到。”

“噢。”

“但是,看在老天的份上,考试的时候可别这么写。”亚历克修斯说,“不然他们会当场判你不及格。”

“噢……”

“这么做也是应该的,”亚历克修斯继续说道,“因为你在课上学到的是,维特西斯提出了维特西斯的朦胧法则。考试就是为了测验你是否掌握了课上的知识,而不是你自己在梦里构想出来的理论。毕竟,《汇编》作者得出的结论既正确又重要,何必在乎它们具体出自谁手呢?“

“大概是这样吧,”玛基拉皱着眉头回答,“但是这样好像不公平。”

“是吗?”亚历克修斯耸耸肩,“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公平的事。不过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跳过书里剩下的部分,直接去读《汇编》。毕竟,像卡纳迪博士那样卓越的学者,意见总不会错的。”

玛基拉看了看他,然后顺从地点点头。“我听你的,”她说,“但我还是觉得——”

“再过三十年它就会被消耗殆尽了,”亚历克修斯打断了她,“我指的是你的独立思考能力。这种东西就像年轻人油腻的皮肤和痤疮一样,长大了就没了。而且,无意冒犯,我这次来并不是想和你讨论维特西斯和学术造假问题的。顺便一问,你不介意我坐下吧?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实体,但是在幻象里腿抽筋仍然很疼。”

“噢,抱歉。可以的,请坐下吧。”

亚历克修斯在桌子边缘靠坐下来。“这样好多了,”他说,“现在,谈谈正事吧。我们是死敌。”

玛基拉吃了一惊。“但这不可能,”她说,“真的,我绝对不会——”

亚历克修斯举起一只手,手心对着她。“我知道,我知道,”他说,“但这不是由我们决定的。你瞧,这都是因为战争啊。我们俩就像——哦,怎么说呢——就像两座高塔上的攻城炮,隔着海峡遥遥相对,随时准备着轰击对方,将对方的城市变为废墟。相信我,真的是这样。我是被强行带到这里的——我是指思科纳——而你则受到了含蓄的鼓励。在正常情况下,你要么会被恐吓,以至于再也不敢使用天赋,要么被直接勒死。这都是为了这场战争。”

玛基拉凝重地看着他。“我不太喜欢你这么说,”她说,“不过我觉得关于我的事情是你弄错了。我们明明有卡纳迪博士这样的人,为什么还需要我呢?”

亚历克修斯轻笑出声。“卡纳迪是个挺好的人,也相当聪明,但让他操纵元理等于让我长出翅膀飞上天。他要那么做,只能通过一个天赋者来达到目的,就像尼莎·洛雷登利用我一样。”

“噢。”

“因此我就想,”亚历克修斯说,“我们俩为什么不达成协议,也就是私下签订和平条约呢?因为很快就会有一天,你会进入一场幻象,来到战争的决定性转折点,看着两个不同的未来。我想不出具体情景,也许是一个士兵站在门口,也许是一个工程师正在调整投石机,或者是一个将军把头探出战壕查看外面的情况。这些都有可能。到那时,你就需要做出决定,选择接下来该发生什么。举例说吧,你决定让门口的士兵一看到敌人就逃之夭夭,而不是坚守阵地等待增援;或者让工程师在瞄准时考虑风速,额外预留两度的提前量;或者让将军改变念头,免得他被敌方弓箭手射死。当这一刻到来时,我希望你有意识地不去做任何选择。关闭你的头脑,大声说:“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如果我们都这么做的话——”

“抱歉。”玛基拉说。

“什么?”

“抱歉。”她重复道,“请你别误会,但如果我们属于对立阵营,而我不做选择,我怎么确保你也不会呢?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糟糕,”她可怜巴巴地说,“如果我按照你说的去做了,不就是在伤害己方的同时帮助了你们吗?而且,我确实想让沙斯特赢得这场战争,这么想没有错吧?我是说,在战争时期,不是该尽力帮助自己一方获胜吗?”

亚历克修斯眯起了眼睛。“但他们在利用你,”他说,“就像尼莎在利用我一样。你肯定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不介意的话就没事。”玛基拉回答,“是的,战争确实可怕极了,我真希望不用打仗,因为我有很多朋友都会参军,其中有些会死掉,或者受重伤,后者可能更糟一些,因为他们只能缺眼睛少胳膊度过余生了。但就算我不帮忙,战争也不会消失,只会减少我们的赢面。如果我遵守约定,你却食言了呢?那样我真的会伤害到自己一方——”

亚历克修斯恼火地看了她片刻,然后站起身,扬起手,狠狠地拍在她脑袋侧面。这时他不再是亚历克修斯了,而是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玛基拉虽然从未见过她,却知道她是尼莎·洛雷登。她试图躲避,但尼莎紧追上来,手里多了一把刀。在她身后,玛基拉看到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满脸惊恐,但是一动不动。她只来得及逃到门口,尼莎就伸手抓住了她的头发。她尖叫起来,试图用手挡开向她劈来的刀。她感到刀刃划伤了手指和手掌,割开了她右手的指关节,但那感觉并不是疼痛。更像是某种可以通过身体和头脑同时感受到的恐惧。她又开始尖叫。尼莎避开她胡乱挥动的双手,刺进了她肋骨下面。她的父亲在山上果园里抓住兔子、给它们剥皮的时候,也是从这个位置下手的。刀子嵌在体内,让她有一种被侵略的感觉,一件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东西——

她坐在凳子上,看着窗外远方的思科纳岛,双手紧捂着腹部,仿佛想堵住肠子,免得它们掉出来似的。碎羊皮纸散落得四处都是,墨水瓶也弄倒了。

“你在干什么?”后面传来一个声音,图书馆员敏捷地上前几步,在不断扩大的墨水渍染到那本《论朦胧》之前把它抢救了下来。“看在老天的份上,小心点,这本书是无价的。”他对她怒目而视(不久前有人也这么瞪过她,但她记不得是谁了,现在头很疼),然后叹了口气。“你睡着了,”他说,语气缓和了些,“然后打翻了墨水瓶。我猜你是二年级学生吧?”

玛基拉点了点头。

“为了学位测验埋头苦读,睡眠不足。”图书馆员继续说,“好吧,你不是第一个。走吧,我要把这里打扫干净。上床睡觉去吧。你这样会威胁到无辜的书本。”

亚历克修斯猛然惊醒,睁开双眼。

“你睡着了,”尼莎·洛雷登像个贴心的女儿一样宽容地笑着,“话还没说完呢。你正要和我解释帕拉泽加斯的同时位移论,就突然睡着了,像一根被人吹灭的蜡烛。”

“是吗?”亚历克修斯伸手捂住脑袋一侧,那里砰砰作响,就像铸造厂里不停敲打的杵锤。“我真是太失礼了。”他说,“我向你道歉。肯定是因为年纪大了。”

“没事的,”尼莎说,“这里很暖和,你又吃了四块肉桂蛋糕,难免的。”她站起身,拿起刀来。“我再给你切一块。”她说。

十七

思科纳深山中的村庄都是这副样子:红砂岩房子,生满苔藓的灰色茅草屋顶,遍布车辙的泥泞街道,敞开的房门,无处不在的鸡和小孩……不同的是,这里距离沙斯特城不到十二里,村民都是被基金会压榨的农奴,而不是洛雷登银行幸福的客户。此时,他们还没想过扔下镣铐,加入这场能解放自己的伟大战争,但似乎也快了。当然,前提是他们清楚做什么才对自己有好处。

带来解放的是莫罕·巴尔中士,军龄三十年。进入思科纳弓箭手队当教练员之前,曾在无数正规和非正规军中服过役。他对组织一场革命没什么经验,脾气也不太适合这种工作——太多烦琐的交涉,太少下令和遵命的机会了。事实上,他有种不妙的感觉:这些即将扔掉镣铐、奋起反抗的农奴其实只希望他赶紧滚。但这是不可能的。

村民又在开会了。村口有一家破旧不堪的无名小旅店,巴尔中士坐在旅店门外的长凳上。

手里的苹果酒是店主赠送的(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至少跟店主的短暂交流中,对方不曾提过价格的事情)。天气比平时要暖和舒适些,他也没什么别的事要做。服役中的士兵总能抓住机会,尽可能享受难得的安宁。

“道理很简单。”一名村里长者说,“他们来了,基金会肯定是知道的。无论我们怎么想,在基金会眼里都洗不脱卖国贼的罪名了。所以为什么不照他说的做呢?反正也没什么可失去的了。而且说实话,我们别无选择。”

人群发出一阵嘟囔,这是直面残酷真相的反应。

“我们可以澄清啊。”一个站在最后面的人回答,“把这些家伙抓住捆起来,送到基金會去,告诉他们这里发生了什么,请求基金会尽快派押送队把他们带走。这样做的话,他们怎么可能指控我们叛国?”

先前的发言者摇了摇头,“没有说服力的。”他说,“他们觉得这就像传染病一样,一旦你接触了敌方,就可以认定你已经叛变了。对于基金会来说,我们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我们要么反抗,要么顺从地被抓去当苦力,或者被吊死在路边的树上。哦,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可能没想到。抓住那些人说起来轻松,你要真去试试,我倒想看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你没发现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不是偷你家苹果的小孩吗?”

“太好了,”又有人说,“无论怎么选,我们都死定了。还不如去山里躲起来,等这群疯子自相残杀完之后,再下山偷他们的靴子。”

巴尔中士微笑起来,喝完了剩余的酒,起身打算活动一下腿脚。他禁不住想,自己是不是没能好好利用这次任务带来的大好机会:远离军营,随心所欲,不受上级军官的管束,没有争斗,身处一个有酒也有女人(应该有的吧,虽然还没见到)的村子里。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轻松不起来。

他走到山坡顶,俯瞰村庄,朝沙斯特城的方向望去。他和城墙之间还隔着一座更高的山,倒是正好眼不见为净。能看到的只有附近唯一一条大路,外来军队要是不想在沼泽和石崖地带跋涉,就只能通过那条路进入村子。出于本能习惯,他开始构思防御计划。他有十二名弓箭手,应该在他下方大路两侧的树林里各安排六名,那些本地征来的士兵(简直是个笑话!)埋伏在用马车和木桶制造的路障后面。另有一队预备队藏在半山腰的岩石后面,可以闪电般地冲下来,突袭敌人后方,结束战斗。就算他此刻是在营房地板上用卷起的毯子当山头、水壶当树、腰带当路模拟作战,也设计不出比眼下更适合以少胜多、易守难攻的地形了。

他皱起眉头,打了个冷颤。盼望打仗挺不吉利的。明智一点的话,应该多想想撤退方案才对,比如如何迅速返回他们的船所在的水湾。所幸的是,撤退路线很简单。只要及时动身,他们就可以绕过远处的山脊原路返回,在敌军抵达村庄前就能完全撤走。巴尔中士摇了摇头。不如就在这座山上安置一名哨兵,再派一个人在村子里等信号。这样一来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绝对保险。

弓箭手维宁和布欧对分派给他们的任务不太满意。但巴尔解释,之所以选他们就是因为他看他们不顺眼,存心想让他们到山坡上傻坐着,没法在村里放松休息。于是他们认命地站岗放哨去了。巴尔则坐回旅馆门口,查看村民会议的进展。他们当然还是在绕着圈讨论同样的悲惨事实。巴尔打了个哈欠。他现在真的无事可做了。他的任务是在珊特因组织反抗军,给那些所谓好战的起义村民提供二十来把质量稍逊的白蜡木平板弓和少许的箭,授予他们射箭及打仗的技巧,激励他们求胜的士气,然后打道回府。现在第一阶段都还没完成,他怀疑已经落后于预定进度了。

早晨变成午后,暖和的太阳和不算难喝的苹果酒加在一起,令他昏昏欲睡。他正要把脸埋到臂弯里做美梦时,却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于是抬起了头。

“布欧?”他嘟囔着,“我不是叫你——”

“他们来了。”布欧打断了他,“四十个人,刚出现在大路上。”

巴尔花了一秒左右才听懂布欧的话。“好,”他说,“没事。给维宁打信号让他回来,我去集合其他人,我们立刻动身。”

维宁赶到时风尘仆仆,喘着粗气。巴尔朝远处的山坡望了望,下令撤离。这时,他意识到对面开会的村民不知何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盯着他。

“他们是不是来了?”有人问。

巴尔不太自在地回答,“没错。”

“而你们要走了。”

巴尔皱起眉。“是的,我们要走了。”

先前那个发言理智的人猛地站起来,走到巴尔面前挡住去路。他的表情混合了生气和害怕,“你们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他说,“他们会把我们杀光的,我们根本不是对手。”

巴尔想了想。“抱歉,”他说,“现在说这个太晚了。你们四小时前就该听我的话,而不是坐在那里吵架。”

四五个村民簇拥过来。“你们不能扔下我们,”其中一人抗议道,“出这种事情都是你们害的,得救救我们啊。”

“算了,”另一个人说,“就算他们留下来打败了那些人又能如何?他们走了之后,明天又会有一波人顺着大路过来,我们还不是会被杀光。要我说,趁现在还有时间,我们赶紧进山。”

“他们不是有船吗?”有人插嘴,“干脆去思科纳算了。喂,那边的,你们的船能装下我们吗?”

巴尔扬起手示意众人安静,但毫无用处,于是他扇了离他最近的人一巴掌。那人失去平衡,坐倒在地。这让所有人闭嘴了。

“都听着,”他说,“谁也不能上船。你们要做什么跟我没关系。爱打就打,不打就投降,或者逃跑。我们要走了,你们想怎样都行。”他突然想起这次任务是有外交性质的,在最后加了一句:“祝好运,”

四下安静了一会儿,随后,最先开口的那人把双手抱在胸前,“我们要打,告诉我们该怎么做吧。”

“别碍我的事,”巴尔回答,“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出于某种原因,这句话起到了和期望相反的效果。村民们围住了他,一边愤怒地叫骂,一边挥舞胳膊。现在可好了,他脑子深处一个微小的声音说,第一阶段完成了,第二阶段是什么来着?“好好好,”他听到自己说,“我们留下,你们散开点,免得我手下的人和你们动手。”情绪高昂的村民们退后了些,死死盯着他,眼巴巴等着下一句话。一打弓箭手加上一群傻子,要对阵四十名斧枪兵,后果简直不敢想。

“好。”他又重复了一遍,“第一件事,武器。哪些人有武器?”他等待着,没有人动。“行吧。那先去找些尖锐的、趁手的东西来。动作快点,给你们两分钟,快去。”

这句话至少让人群散开了。巴尔回到自己的士兵面前。“听我说,”他说,“这群人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们还是得靠自己。赢面不大,但我们占据地理优势,还能打他们一个猝不及防。维宁,你记得之前放哨的位置吗?带五个人跟你一起去,等我的信号放箭。布欧,带人跟着他走,到路边的林子里。每个人只能放三四次箭,不可能更多了。这是你们全身而退的唯一机会,所以看在老天的份上,一定要打起精神。前三轮射箭必须要放倒他们至少一半的人,以你们的能力来说不难。好了,去吧。”

他们沉默地散开了,留他一个人站在村子中央。真他妈棒,他惱怒地自言自语,现在真的要开打了。之前不该想那些不吉利的东西的。不过打就打吧,反正我们占了地利。

他审视了一下村里提供的兵力。二十六个村民,七把伐木斧,一把真材实料的沙斯特军用斧枪,十二把干草叉——对于偷人家一打洋葱塞进衣服里,然后拼命奔逃的十三岁小孩来说,世界上没有比干草叉更可怕的武器了——六把十字镐,还有一把铁锹。这些破烂加在一起,简直是给敌人送上一场屠杀。不过,先看看有没有希望吧。“拿斧子的,拿斧枪的,还有你,那个拿叉子的大块头,你们知道哨兵在哪儿吧?从那里往坡下再走几百码,有一大片岩石。你们赶快过去躲起来,别被路上的人看见。能做到吗?”

拿斧子的点点头,“没问题。”

“很好,”巴尔说,“既然如此,就由你带头。听好了,等我的信号,以最快的速度下山,从背后包抄敌军。信号就是这把号角三声短鸣。”他说着,拍了拍别在腰间的铜号,“打起精神来,切记,没听到信号不要轻举妄动,照我说的做就不会有事。”

突击队(这就是我的精兵,哦,老天爷啊)轻快地出发了,剩下巴尔和十八个农民。其中有三个是不超过十七岁的男孩,还有四个是头发灰白或根本没有头发的老人(但感觉他们可能是这堆人中战力最强的)。其余人的年龄难以判断,这是只有农夫才能达到的境界。对他们来说,一旦童年和求偶期结束,之后的生命就只剩下工作和死亡。他们吃苦耐劳、身强体壮、意志坚定,但根本无法与训练有素、顶盔贯甲的斧枪兵匹敌。噢,好吧。他们只是装饰而已,唯一的作用,就是把斧枪兵吸引到十几个思科纳弓箭手的射程内,也就是七十五码或者更近一些。运气好的话,战斗开始时刚刚煮沸的热汤,在他们凯旋归来时还能是温热的。

没时间设置路障,这意味着中军毫无掩护,敌人可以数清他们的人数。如果对方够聪明,还会注意到这队人中没有弓箭手。他一边布好阵线,推搡着吓坏了的农夫,让他们尽量组成阵型,一边努力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没规划出什么名堂,只能径直沿路回村,或者往山谷逃,祈求敌人不会追击。那些该死的吝啬鬼,这次任务应该派一个军官的,而不是中士。

斧枪兵很快就出现了。起初只是远处的斑点,接着变成一个个人影,到最后每个人的面容都清晰可辨。在他身边,村民们一动不动,盯着迎面而来的敌人,仿佛在看一群从海里走上沙滩的怪物。但在巴尔眼里,斧枪兵没什么特别的。在军队里待久了,就会觉得所有的士兵都是一样的,行为举止也没区别。这么近的距离,犯下把敌人当成人类的错误是情有可原的,但依然很愚蠢。当一个人披上用钢铁、皮革或厚棉垫制成的第二层皮肤,他就不再是人了。人类的特质、寻常的规则也不再适用于他。巴尔调整了弓的弦高,检查了弓弦位置,从腰带上的箭袋里取出一支箭,小心架在箭台另一侧的搭箭点上。他在弓上加了几磅的力气,检查了一下双脚站位,然后扫视敌人寻找目标。最前排正中有一个高个子,比两边的人都高出一个头,显然是今天第一箭的最佳人选。巴尔眯起眼睛,试图估算距离。他一向不擅长这个。唯一能让他有点把握的测距办法就是反复估算:在树林和田野找个合适的靶点,后退五十或一百步,想想在这个距离上的人脑袋和身体会有多大,然后反复试射,摸索着调整仰角和风力偏差(预留误差量),直到四箭中能有三箭中靶为止。拿不准的时候就射高一点,这样就算没有命中目标,仍然有机会射中目标后面的人。他平常就靠教授这些基础知识为生,应该不会有问题。

高个子离他大约九十码的时候,巴尔以四十五度角抬起弓,左手前推,右手后拉,直到右手食指尖擦到嘴角。他略微调整了开弓的高度,目光顺着箭杆越过破甲箭头,瞄准目标,再将箭头抬高一寸,左手又向前推了一点,直到他感到肩胛骨夹紧了脊梁处的皮肤。随着手指自然放松,箭疾飞而出,弓弦则猛地弹在左手护腕上。他保持姿势静立了半秒钟,然后一边伸手去拿下一支箭,一边去看自己的成果。

高个子男人还在,但他后面那排出现了一些骚动,因为大家不得不绕开一具倒下的尸体。射成这样就不错了,就像工程师们常说的那样:做政府的活儿,差不多就行啦。在向树林里的弓箭手发出信号之前,他还有时间再放一箭——

伴随着飞溅的泥水和滚动的石块,他的突击队、他的奇兵从山坡上冲了下来。早得过头了。他们脚下不稳,打着滑冲过最后几点码的距离,想减慢速度,却让步伐更加不稳了。斧枪兵及时看到了他们,立刻全体停步,重整阵型,侧翼和后方做好了承受冲击的准备。巨大的冲力破坏了斧枪兵的阵线,村民们散落进敌方队伍,导致树林里的弓箭手不敢放箭,免得误伤村民。巴尔瞠目结舌,他发誓自己绝对想不到会搞成这样。他还特意叮嘱过呢。他怔了好一会儿,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但斧枪兵没给他太多发愣的时间,很快就占了上风。村民们不过是拿起武器的普通人,战斗时只顾自己;斧枪兵却是以士兵的方式在战斗,他们攻击的是面向自己右侧战友的对手,全心信任左侧的战友会掩护好自己,以此让手中的斧枪发挥最大的优势。对于业余战士来说,最恐慌的莫过于眼看着对手冲了过来,却无视了你;而原本以为会刺向战友的斧枪,却在最后一秒落在了你身上。在这样的战斗中,大多数人根本撑不到第二次恐慌。

汤还是热的,巴尔心想,撤退的话,现在就是好时机。用农夫吸引火力是完全没问题的做法,敌人甚至意识不到树林里还埋伏着十几个人。他们可以一动不动地安静等待,谨慎地撤离,回到船上,然后安全返回。但他没这么做,而是拉弓射出另一支箭,这一次把瞄准高度降低了四分之一寸。运气不错。他扯过腰带上的军号吹了一声,给树林里的弓箭手的下令。

结果证明他们是因祸得福。村民们不合时宜的进攻让敌人停在了离弓箭手七十五码左右的位置,距离非常合适。弓箭手有足够时间瞄准目标,连射三轮。第一轮齐射让斧枪兵措手不及,更幸运的是,倒下的八个人中有一个是指挥官。其他士兵正准备散开找掩护,第二轮齐射降临了——这次有七人倒下,阵亡人数达到了十七人,四十人中只有二十三个幸存下来。沙斯特的军事数学系学者很可能会使用公式,规定死亡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幸存者就该放弃战斗逃之夭夭。根据巴尔的经验,这个比例大概在三分之一左右,意味着这群人马上就要溃散了。但事实正好相反,他们发动了冲锋。

该死,巴尔想。没办法进行第三轮齐射了。如果射得过高,就有可能伤到自己人。在巴尔看来,这风险不值得。他只来得及快速放了一箭(完全没射中,往左偏得太远了),斧枪手就冲到了阵线跟前。村民和弓箭手四散奔逃,只留下他一个人站在原地。但也没站太久。

斧枪兵烧毁了村庄,将所有男性幸存者集中起来,然后把巴尔从泥里捞了出来——巴尔已经快断气了,腹部有两处刺伤,头骨破裂——砍下他的头插在一根柱子上,把躯干扔进了井里。这行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己方总共阵亡二十一人,思科纳弓箭手却只死了一个。巴尔手下的士兵全都撤回了船上,在斧枪兵追上之前就远走高飞了。

珊特因战役的重要之处,不仅在于它是正式开战后第一场真正的军事冲突,还在于它是回赎派的第一次大胜。思科纳弓箭手并非不可战胜,只要严格运用传统斧枪兵战术,就一定能够打赢——这是回赎派长期以来坚持的观点。这场战役发生的时间巧妙极了,恰好碰上基金会五个关键职位的选舉。这下所有的职位都落入了回赎派的手中。三个小组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平衡被打破了,其影响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导致回赎派在筹款与编制委员会中也得到了一个额外席位,严重影响了参议会上的投票模式。为了扳回一场本来会落败的研究资金投票,回赎派领导人巧妙地操纵议程,把投票时间安排在另一项动议之后。这项动议是:带回思科纳弓箭手的头颅,挂在城堡的主瞭望塔上示众。最终,回赎派以出人意料的优势两次赢得票选,莫罕·巴尔中士的头则被挂在了塔楼上,空洞的眼睛望着海峡对面的故乡。头颅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由于军事地理学院院长的窗户正对塔楼,发起投诉才被移走。

至于幸存下来的村民,他们在露天栅栏里被关押了两个星期,期间有四个人死于伤势恶化或发烧,剩下的被押回了家,重获自由。同时,基金会在他们的债务之外添加了大笔损失赔偿。没有记录表明沙斯特的六分者们在这之后发起过叛乱。

在思科纳,由于计算得失的基准有些不同,珊特因事件被公认为一次相当成功的行动。普遍看法是,伤亡人数本身就够有说服力了——敌方有二十多个斧枪兵阵亡,思科纳只损失了一个弓箭手,资本回报率颇为可观。更不用说农夫们蹩脚的进攻扰乱了战局,这更说明弓箭手的表现显然远胜斧枪兵。

“有一点不容争辩。”高戈斯在战争委员会上说,“我们失利是因为弓箭手缺乏后援,这个问题是不会消失的。敌人一定会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能指望他们下次也这样莽撞地对弓箭手发动冲锋。”

“那你有什么建议?”有人问。高戈斯喝了一口水,用麻布手帕擦了擦嘴。

“用雇佣军,”他说,“至少一百名重步兵。要职业士兵,能在战局不利的时候坚守阵线、保持冷静,而不是逃跑保命。如果当时珊特因的战场上有六个长枪兵,局势会完全不同。中军不会溃散,六分者农夫不会逃跑,斧枪兵最终会在箭雨中撤退,而沙斯特领土上一半的平民都会拿起武器加入我们。同样的道理,请你们想象一下,如果一场重大战役不是发生在沙斯特,而是在思科纳岛上,结果会怎么样?”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委员们等着尼莎发言。

“我明白你的意思,”在蜡板上做笔记的尼莎抬起头,“那我们一起分析一遍吧。从你说的最后一点开始:大规模的六分者起义。现实情况是,我们根本不可能给太多叛军提供武器和物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珊特因的策反行动才特意安排成那样。我没指望大规模的叛乱,只想制造一些让他们困扰和担忧的小暴动,不能更进一步了。任何规模稍大的事件都会让基金会认为自己的根基受到了威胁,到时候就再也没有和解的机会了。不止这样,支持一场大规模叛乱的成本十分高昂,会大量消耗我们的资源,损失比打败仗还大。所以,”她尖锐地说,“我们差点造成了一场灾难,但所幸躲过一劫。这里面的教训是,今后不能在沙斯特领土上惹是生非。你不能再像士兵一样思考问题了,高戈斯。我们不是士兵,而是银行家。我们关心的是利润、损失和投资回报率。从这个角度来看,战事没有升级是件好事。”

桌边的与会者全部低声表示赞同。高戈斯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开口。

“下一个问题,”尼莎轻快地接着说,“请雇佣兵恐怕不现实。不需要探讨可行性:如何招募信得过的士兵,怎样把他们运送到这里……这些细节都无关紧要。不能雇用雇佣兵的原因很简单:我们负担不起。这刚好也是今天的讨论主题,也就是预算问题。事实很简单,要是我们继续像赶集的农夫一样胡乱花钱,不削减手头项目的预算,几个月内就会破产。很明显,”她补充,“我们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那你说怎么办吧。”桌子末端的一个人说。

“我已经终止了下面这些项目。”尼莎说,“佛尔卡,我很抱歉,但你的粮库只能以后再说了。高戈斯,商路破袭船。勒欣,新手岬建的护墙计划。萨尼斯,我们得推迟偿还无担保债券,让我们祈祷这不会影响其余的债券吧。只要削減这些开支,把各自的浪费程度压到最低,就能至少撑到这个季度结束。很明显,在可预见的未来里,我们的股票都不会有收益,这意味着我们的许多债券将在外邦廉价出售。我别无选择,只能买入至少一部分,以免市场对我们失去信心。我可以利用延期付款选择权和名义股东把结算推迟到下个季度,但这意味着到时候需要再削减百分之十的开支,所以你们最好提前计划。”

“这太简单了。”高戈斯低声说,“本季度预算削减会让一些人死在战场上,他们的薪资节省下来,开支不就减下来了吗?只要我们的士兵遭遇一场大屠杀,就能扭亏为盈。”他身体前倾,手掌撑着桌面,“尼莎,难道你完全看不懂这场战争?还是说你故意无视现实,希望它会消失?请你从这些方面来考虑一下:每一次战败都会使我们更加虚弱。我们越弱,商业活动就越困难,而这意味着收入减少,需要进一步削减开支,导致我们变得更弱。我们不能按照账本上最合算的方式来打仗,尼莎,这规则在战场上行不通。”

“胡说,”尼莎回答,“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同形式的战争,我们在与世界上所有大型银行交战。眼下这场战争只不过碰巧是立体的,而非平面的账本。”

率先从岛国来到沙斯特的船是一艘叫报复号的私掠船,这多少有些讽刺。几天后,又有五艘船抵达码头。它们分别是蝴蝶号、真实美德号、梅里兹机会号、回报号和平等号。船员由下层岛民和外邦杂工组成,靠岸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传说中的海盗的饥渴,前往通常安静又昏暗的沙斯特码头酒馆。

唯一的例外是回报号上的候补军官。他从码头上了山,一直走到中门,左转之后爬上一百一十五级的隐修院台阶,停下来询问应用哲学院怎么走。他穿着脏兮兮的、不知转手多少次的硬皮甲,一头整洁的白色短发,操着有教养的佩里美狄亚口音,刚刚走完沙斯特最陡的阶梯却完全没有气喘吁吁。这怪异的搭配让给他指路的研究员大为困惑,但她不想和对方扯上关系,所以没有发表任何评论。陌生人礼貌地向她道谢,然后轻快地走开了,留下研究员一个人暗自猜测。

在院系大门口,这个佩里美狄亚人又停了下来,向看门人询问在哪里可以找到卡纳迪博士。

“看情况,”看门人回答。和大多数沙斯特的看门人一样,他是个退伍中士,一眼就能认出谁是海盗。那把靠在门房角落里的斧枪也绝对不仅仅是一件纪念品。“你先告诉我你找他有什么事,再说其他的。”

佩里美狄亚人微微一笑。“没问题,”他说,“我是他的堂弟。当然了,”看门人没来得及插嘴,他就接着说了下去,“口说无凭,所以这样吧。我待在这儿,你守着我,派个跑腿的孩子去找那位好心的博士,看能不能抽出一分钟来见见奥利布拉斯·莫罗辛。”

跑腿的小子跑出了学院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几分钟后他就回来了,跟在卡纳迪博士后面。

“奥利布拉斯,”他靠在门口的柱子上气喘吁吁,“真的是你吗,怎么穿成这样?”

“你好,忒乌达斯,”那人说,“你发福了吧?不过,距离我上次见你已经过了三十年了。”

“我——”卡纳迪停了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你还活着。”他说。

“明显啊。看来你也一样。我以前总说,只要活得足够久,总有一天能找到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果然应验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忒乌达斯,”他皱起眉头,“要么请我进去,要么在你的看门人瞪死我之前叫我走开。”

"我——哦,请进,跟我来。”卡纳迪向看门人点点头,看门人点头回应,像一只被主人呵斥,不能咬客人的狗一样退回了屋里。“这边走,奥利布拉斯,这真是——唔,见到你真好。”

“真的吗?”奥利布拉斯耸耸肩,“看来你的爱好变了,我可不记得我们以前关系有多好。”

卡纳迪的嘴角微微抽动。“好吧,”他说,“主要我今天早上还坚定地相信,我在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亲人了。”

“这倒是。”奥利布拉斯回答,“真可惜,最后剩下的是我们俩。但总的来说是件好事。顺便问一下,你这奇怪的名字是怎么回事?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普普通通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猜这大概和魔法那档子事有关吧?”

“跟魔法没关系。”卡纳迪恼火地否认,然后又深吸一口气,调整语调,“我们学会有个惯例,一个人达到一定地位之后,就要继承一位先哲的名字。卡纳迪是佩里美狄亚的第二位教长,我一直很钦佩他,所以——”

“我懂了,”奥利布拉斯打断了他,“摆架子罢了,换句话说,就是装腔作势。好吧,你运气真不赖。这种事对你来说一直很重要,很高兴知道你在一切失去意义之前,几乎爬到了那根杆子的顶端。”

卡纳迪停了下来,对他怒目而视,但这没有任何效果。“那你呢,奥利布拉斯?”他和蔼地问,“你过得还不错,对吧?”

奥利布拉斯哈哈大笑,摇了摇头。“显然不是。”他说,“我这人仅有的特长就是能优雅地倚靠在困境之上,不显狼狈。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还拥有自己的运煤小船,但它散架了,毫无良心地寿终正寝,害得我成了现在这副德行,一把年纪了还在岛民的私掠船上当兵头子。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从来没有任何天赋可供挥霍,也没有做过任何无法实现的承诺。”

卡纳迪推开自己住处的门,走了进去。“好吧,”他说,“你过得似乎挺惬意的,身子也健壮得令人作呕。”

“噢,确实,”奥利布拉斯说,“这是为了生计奔波的好处之一。大量的劳动,勉强果腹的食物,再加上海上要多少有多少的新鲜空气。”他环顾四周,选了一把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你这儿有什么喝的吗?”

“葡萄酒或者苹果酒。”卡纳迪说。

“哦,我要葡萄酒,如果你有的话,再加一点蜂蜜和肉桂。上个月我们搞到一桶加雷克产的烈酒,到现在才只喝掉了半桶。那玩意喝了之后会让你的牙齿疼上好几天。”

卡纳迪叹了口气,磨碎最后半寸的肉桂。“这么说,你现在就做这个?四处‘搞到’东西?”

“干嘛这么别扭,”奥利布拉斯说,“你可以说那个海字开头的词,我不介意。”

“可能從某种意义上说,海盗也是一种值得尊敬的职业。取决于你抢劫的对象。”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任何来不及逃跑的人都会被我们抢。”他伤感地回答,“还记得我们以前玩的海盗游戏吗,忒乌达斯?我好像记得你一直坚持要当船长,让我当那个倒霉的商人。当然,小时候你的个子比我大,左勾拳很厉害。”

卡纳迪的脸抽搐了一下。“对,”他说,“可惜你小时候从没表现出任何思辨哲学方面的天赋,否则对我们两兄弟来说都是讽刺了。不过,你那时确实是个书呆子。你喜欢的是诗歌,对吧?还是韵文故事?”

奥利布拉斯笑了。“在公海上冒险逞英雄的故事,”他说,“和制革业没有任何关系。我比较倒霉,现在只能穿这身臭烘烘的皮甲。我猜,父亲看到我现在这样会很骄傲的。”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小口喝着葡萄酒。“对了,”他说,“制革厂后来怎么样了?我和家里消息不通。”

“帕拉斯堂兄从你父亲那里接手了制革厂,”卡纳迪严肃地说,"他死之后——”

“帕拉斯死了?”奥利布拉斯皱起眉头。“好吧,死是肯定死了,但我本以为他是在城市陷落时死的。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想没那么难过。他是什么时候死的?”

“哦,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卡纳迪说,“制革用的一种药物损害了他的身体,最终把他给毒死了。"

奥利布拉斯摇了摇头。“他和我很像,”他说,“从来不想和制革生意扯上关系。他应该和我一样离开家的。和我们俩一样,”他补充道,“别忘记这点,忒乌达斯。你没有逃去做海盗,而是成了个受尊重的体面人。除了可怜的帕拉斯,我们谁也没有留下来。抱歉打断你了,你刚才想说什么?”

“他死之后,”卡纳迪继续说,“他的女儿接管了制革厂。你不知道帕拉斯有个女儿吧?”

奥利布拉斯放下杯子。“其实我知道,”他说,“记得叫艾斯贝莉。但我从没见过她。她应该也在城破的时候——”

“据我所知,确实是的。”卡纳迪说,“我之前说了,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我们家唯一活下来的人。我以为你是在别处出事死掉的,毕竟很久没听到你的消息了。”

“没必要和家里保持联系。”奥利布拉斯嘟囔,“实际上,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算得上是打拼出成果了。当时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变好,我还有了个妻子。事实上,”他补充,“我那时有两个妻子,但娶第二个纯粹是为了在莫阿做生意的时候方便些。在莫阿,人人都有两个妻子,他们的社会就是那样的。她是几年前去世的。我在佩里美狄亚还有一个真正的妻子,和一个儿子。”

卡纳迪抬起头来。“你有个儿子?”他说,“祝贺你啊。”

“啊,”奥利布拉斯看了他一眼,“别忙着祝贺。实际上,我这次来就是想让你帮我这个忙。”

“帮忙?”卡纳迪皱起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也许可以帮我看看,我的儿子是否还活着。”他站起身来,给自己添了些酒。“没有肉桂了吗?算了,没关系。我一会儿从船上给你拿一点,那里有五箱肉桂。言归正传,我确实有个儿子,尽管我没有担起父亲的责任。我离开了他们母子俩,坐白玫瑰号去做生意,却失去了那艘船——已经是第四艘,还是第五艘了?不管怎样,船沉了之后,我一直没机会回家。后来我听说梅希莉和别人在一起了,也算她走运。还有忒乌达斯——我给我儿子取了你的名字,我跟你说过吗?——那时他多大来着,应该只有四岁。不跟着我,他们日子会过得更好。总之,我之前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在破城时和其他人一样遭遇了不幸,因此强迫自己接受了现实。”

奥利布拉斯安静下来,一动不动地坐着,摇晃着杯里的残酒。卡纳迪等着他重新开口。

“然后,”他继续说,“由于沙斯特和思科纳之间的战事,我接到了这份活儿。我参加了岛上的集会,之后在一家葡萄酒铺子里听到不少佩里美狄亚口音的人在说话,就进去看了看。我不知道沙斯特這边有多少城里人,但在岛上数量不少,平时都喜欢待在一起——总之,只要你听到城里口音,肯定会过去自我介绍,因为他们说不定有你关心的人的消息。我和一个有共同朋友的人聊了起来。闲聊了半个小时后我突然意识到,他口中走运的城里人当中,那个沙斯特的卡纳迪博士,实际上就是我顶着愚蠢化名的堂兄忒乌达斯·莫罗辛。我当然觉得这消息有点意思,于是听他说话时更上心了些。幸好如此,因为接下来就更有意思了。是这样的,他谈到你,就自然提到了你最开始到岛上工作时的雇主——另一个城里人艾希莉·佐希思。一说到她,就得讲讲洛雷登家族。这时,那个人问了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我告诉了他。他想了想,又说,‘你说你有一个表兄弟,叫忒乌达斯·莫罗辛?’我说没错。他说,‘真奇怪,我最近听过这个名字,但那人不是我们这个年纪,而是个小孩,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我差点当场失去理智,强作冷静问他:‘那么梅希莉·莫罗辛呢?’但他没听说过这个人,只知道男孩。长话短说,我问了他一些细节,他告诉我男孩住在思科纳岛上,在洛雷登家其中一个兄弟那里当学徒。就是躲在荒山野岭里制作家具之类的东西的那个疯子。他说在思科纳,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因为他是个生面孔,又是大老板的弟弟。”

“你是说巴达斯·洛雷登吧。”卡纳迪担心地小声说。

“就是他,”奥利布拉斯说,“他说巴达斯·洛雷登是在城市陷落时带着那个男孩离开的。我试图专心听下去,但是不怎么成功。当时不让自己从椅子上摔下来,就得耗费全部精力了。”

"巴达斯·洛雷登的学徒是你儿子?”卡纳迪打断了他。

“是的,也是你的表侄,还应该叫堂侄?鬼才知道。总而言之,我从那个傻瓜那里尽可能套了些信息,就到码头去找前往思科纳岛的船只,想搞到一个铺位。就在那时,我突然意识到一件可怕又讽刺的事:由于这场战争,还有岛民和沙斯特谈好的那桩大生意,我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前往思科纳的船只的。和你说吧,我当时几乎要哭出来了,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我振作起来,继续寻访。后来又听到传闻,说上校和他的学徒已经被洛雷登家族的人送走了,根本不在思科纳岛上。”

卡纳迪点点头。“这个传闻应该是真的。”他说,“我这么肯定,是因为巴达斯·洛雷登实际上是我的一个朋友亚历克修斯教长的朋友。他们应该在这场战争中重逢了。”

“我听说的也是这样,”奥利布拉斯说,“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消息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身边是否带着一个男孩。而且,我刚才说了,我压根去不了思科纳,所以决定退而求其次,来了这里。现在我就想问你,你知道巴达斯·洛雷登去哪里了吗?如果不知道,那你会的那种魔法有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比如找人之类的?传言似乎都说它很有用。”他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倾身过来,“你不用解释,我知道世上没有魔法,只有应用哲学。所以我希望你应用你的哲学去找到我的儿子、你的堂侄。帮助家人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吧,毕竟你已经为陌生人做过这类事了。”

“你怎么——”卡纳迪刚要开口,就靠回了椅背上,觉得浑身不舒服,“该死,堂弟,”他说,“你该不会也是吧?”

奥利布拉斯笑了。“我想应该是家族遗传吧。”他摇了摇头,“我有一点微弱的能力,仅此而已。我曾经以为自己只是偶尔好运,但其实我还是霉运多一些,而且来得相当稳定。我基本可以肯定,只要我的人生到达一个十字路口、未来可以向好坏两个方向发展时,事情肯定会变坏。有些时候,我可以看见那个路口,或者叫转折点也行。就像做梦一样。如果我极其小心,动作迅速,就能抓住我的运气,把它扳到我面前,像弯折烧红的钢铁。当然,如果搞砸了,它就会直接折断。每次我想把未来掰到对我有利的方向,都会出问题,让一切变得更糟。这种梦境极少出现,而且似乎没有规律可循。有时看到的是大事,比如一场恶劣的海上风暴、一次海盗袭击,但也可能看到一些细枝末节,比如弄丢一个船锚。我从来没细想过这件事,直到有一天,我和白玫瑰号上的厨师聊起来。他是城里人——他的经历很有意思,有时间我跟你说——在学院里上了两年学,但后来惹上麻烦,辍学了。他给我讲的只是一些元理的基本规律,其他知识都是我自己摸索的。不过,他教会了我如何偷听那些时不时出现在睡梦中的声音。”

卡纳迪眨了眨眼。“你能在梦中听到声音?”

“哦,是啊,”奥利布拉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感觉就像待在一座墙壁很薄的房子里,可以听到隔壁房间的交谈,但是如果注意力不够集中,就听不清具体内容。据我所知,我听到的就是那些真正会魔法的人的声音。这大概算偷听吧,但我不是有意的,而且这样的事只是偶尔发生。所以我才知道,沙斯特人在利用你对付思科纳的法师——尼莎、亚历克修斯和那个姓奥泽尔的女孩……”

“你到底在说什么?”卡纳迪问,“我没——”

“噢,当然了,”奥利布拉斯笑了,“这些事你基本上一无所知。我猜,你有时候跟人说着话,突然就会打瞌睡,过一会儿才会醒来,并且觉得有些头痛。告诉你吧,你脑子里在进行一场战争,我只见识到一些破碎的片段,但也颇为惊人,都是真刀真枪的交战。有弓箭手、斧枪兵、船只、攻城机械,有时还有骑兵,这一点有些奇怪,因为双方阵营都没有骑兵。也许这是个——怎么说来着,隐喻?”

“哦,看在老天的份上,”卡纳迪不耐烦地说,“照你这么说,人人都能窥探我的脑子,我自己却不行?”

——然后他向前跌进了泥里。恶心黏稠的污泥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腐叶。他感到双腿陷了进去,一直没到膝盖,没法拔腿脱困,但还是徒劳地尝试着,结果把一只脚从靴子里抽了出来。泥浆包裹在赤脚上,触感令人反胃。

“坚持住,”他身后有人说(陷得太深了,转不了身),“别乱动,不然会陷得更深。”

有人抓住他的胳膊向上提,这人十分强壮,力气比他大得多。他动了动另一只脚,不想把另一只靴子也丢了。

“这就好啦。”那个声音说。他能转过头了。眼前是一个年轻人,不超过十八岁,但长得高大极了,肩膀很宽,有着一张看起来有点傻气的宽脸,发际线已经开始后退,稀疏的头发是浅金色的,鼻子又小又扁,眼睛是浅蓝色的。“你真该好好看路。”他说,“来吧,我们该离开这儿了。”

卡纳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但发不出声音。大个子脚步笨拙地穿过灌木丛——他这才注意到,他们身处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四周荆棘丛生,地面泥泞潮湿。他不得不赶紧跟上,踩着大个子的脚印在灌木中穿行。

“我感觉不妙。”大个子说。片刻之后,几个人从荆棘和藤蔓丛中挣扎着钻了出来,跌跌撞撞地摔倒在泥浆里,外套和裤子都被荆棘扯破了。要不是考虑到这些人显然是想跨越万难杀掉他和大个子,这个场景其实相当好笑。而且,不同于赤手空拳的他们二人,来者身上都穿着盔甲,还带着武器。

“该死。”大个子说着,低头避开一把挥舞过来的斧枪。他直起身子,夺过斧枪,用枪柄猛击那人的脸部。另一个袭击者靴子里灌满了泥巴,踉踉跄跄地朝他冲来。他拿着一把巨大的战斧,但挥出去时被一丛荆棘钩住了。不等他扯出战斧,大个子就用刚刚得到的斧枪刺进他的肚子。他摇晃了一下,松开战斧,挥动着双臂,然后向后倒去。他和刚才的卡纳迪一样陷进了泥里,只能无助地躺在湿滑的泥泞上,等待死亡。这时,失去斧枪的人已经掏出了钩镰。“快走,”大个子一手抓住卡纳迪的手腕,一手举起斧枪,以套接处抵挡钩镰,“该死,要不是看在你是我——”

——卡納迪从椅子上跳起来,太阳穴砰砰作响。

“哎呀,”奥利布拉斯说,“这可太有意思了。当然了,也很叫人高兴,因为他明显是一个勇敢又善良的小伙子,有能力照顾好自己。不过我当然更希望他压根没被卷进这种事。下次你能不能找个更早的时间点?比如往前六年行吗?”

卡纳迪盯着他。阳光从奥利布拉斯身后的窗户照进来,刺痛了他的双眼,但他没有理会。“你知道他是谁?”他问。

“噢,没错。”奥利布拉斯回答,“不知怎么的,我立刻就认出他来了。那是我儿子。”

十八

“我会小心的,我保证。”挥手告别时,他是这么说的。但现在想来,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说过“注意安全”或者“照顾好自己,舅舅”,也没人说过“早点回家呀,爸爸”之类的话。小尼莎向他挥过手,或者说至少伸手上下摆动了一下,但卢哈仅仅是站在原地,就像在观看广场上的无聊庆典一样。赫丽斯只是浅浅微笑着。至于他的外甥女——她到底来参加送别了吗?他不记得了。这样不对,这让他十分难过。

“就是那里了,”中士指了指,“当然,那是他们六个小时之前的位置,现在就是另一回事了。”

巴达斯当时也不在场,但他本就没指望他来。想到巴达斯正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住在银行总部,他就恼火极了。每次他向尼莎提出去拜访一下弟弟,她都只会瞪他一眼,然后转移话题。现在他带着银行的军队,马上就要和兵力六倍于自己的大军开战,他的家人却好像完全没意识到他很可能没机会回家了。告别的情景简直就像赫丽斯一边做针线活,一边头也不抬地说“祝你工作愉快”,而孩子们自顾自地准备出门上课。对高戈斯来说,最高贵的行为莫过于为家庭和亲人战死,他们如此无动于衷多少有些动摇他的想法。

“会找到他们的。”他冷静地回答,“你别担心这个,藏好我们自己更重要,你懂吗?”

中士耸耸肩。“不太懂,”他说,“我想不出怎么才能既和他们交战,又不暴露我们。”

“啊,”高戈斯微笑着说,“这话挺有意思。”

军事后勤学院下级院长、院系军团前锋副指挥官波尔·阿芬姆很清楚恐惧的意义,但那是因为他在字典中查过这个词。他的父亲卢哈·阿芬姆在他六岁时死于弗勒维三角洲的海岛战役。他的祖父是七十年前在嘉恩高山堡垒战中第一个牺牲的人。对于阿芬姆家族来说,战死沙场早已成了传统的一部分,以至于波尔无法想象以其他方式死去。如果非要说他害怕什么的话,那就是外面战斗正酣的时候被医生围绕着,躺在床上等着咽气。

不过,眼前的风景仍然让他略感不安。这不是恐惧,因为他知道恐惧是一种毫无用处的负面情绪。这种不安则是发现了潜在的威胁,本能变得更加敏锐、思维也更加迅捷的体现。当潜意识察觉到危险的时候,这是一种颇有用处的正常反应。

他叫停队伍。等士兵们放下斧枪和行囊后,他独自来到断崖边缘。乍一看,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如果他领着部队沿山脊绕路,他们的方位就会暴露,也就不可能使用偷袭战术了。而到目前为止,他还没看到任何探子或者尖兵,说明敌方不知道他们的位置。但如果继续沿着这条路穿过乱石嶙峋的峡谷,就很有可能走进教科书式的包围圈,遭到反抗军的弓箭手居高临下的攻击。权衡之后,他认为稍微暴露一下不会有大碍。就让反抗军知道他们来了吧——毕竟有人数优势,能够借此令敌军感到恐惧和绝望。就让他们瞧瞧他的军队有多强大吧。

他放下自己的包裹,坐在上面,解开正面的包襟拿出水壶。水壶已经空了三分之一。这不要紧,但也提醒他不能疏忽,之后可能会出现水源短缺问题。他从口袋里摸出地图仔细研究起来。蓝色波浪线标示出了一条水路,画在山谷边缘的山脊上,但没有标明是小溪还是大河。他收起地图,抬头望天,天空依旧湛蓝无云。对于全速行军的队伍来说,现在的气温略高了点,但这不一定是坏事。让你的军队在打仗前先行军一天,他曾祖父曾在《标准评述》里这么写道(这本书到现在都还是一年级战略课的必读书目),行军锻炼虚弱的体格,整顿缺乏纪律的军心。对于刚离开舒适军营的士兵来说,一次强行军比得上一整周的训练。

他叫来他的中士—— 一个优秀的士兵,在护旗队干了有二十年了。“我们沿着山脊走,”他说,“然后下到谷里,沿着那条平坦的路前进。之后我们会渡过一条河或者小溪,叫他们趁机把水壶灌满。”

大约一小时后,波尔·阿芬姆正思考着如果无法从河里取水该怎么办,敌军出现了。这一幕非常吓人:他们从山谷最陡峭的北侧爬上了山脊,慢吞吞地在他面前排成散漫的两排。对方不超过五十人,全是弓箭手,其中只有不到十二个戴头盔、穿锁子甲。比起军队,他们看起来更像一群没规矩的孩子,站在村子的路边准备惹是生非。波尔·阿芬姆下令停止前进,静观其变。这明显是诱饵,引他们走进某个陷阱。他不禁疑惑,对方难道真的觉得正经军人会上这种当?另外,陷阱在哪儿呢?难道大部队在山坡下面,等他们进攻挡路的弓箭手时上来围剿?肯定不可能,在陡峭的上坡路上冲锋与自杀无异。但除此之外,他们也不可能藏在其他地方。如果这就是反抗军的所谓埋伏,那他可要好好玩一把了。

就在他站在原地深思熟虑的时候,弓箭手们取下了背在肩上的弓,以悠闲得有些侮辱人的动作搭箭上弦,仔细瞄准,然后放箭。队伍第一排有七个士兵倒了下去,第二排也倒下了两个。弓箭手们再次搭箭,精心瞄准,射出第二轮。阿芬姆可以看见射中目标的在互相祝贺,射偏了的在表达惋惜。

不论战局怎么变化,在任何情况下,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都没有动怒的理由。波尔·阿芬姆的祖父写道。这是一篇每个沙斯特男孩从小熟记于心的文章。他用手掌揉了揉脸,心下承认,自孩提时期到现在,他第一次像现在这样举棋不定。这肯定是个陷阱,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陷阱是怎么构成的。明明不可能有陷阱啊。这真是……

一支箭射中了他左后方的士兵,从右上臂的骨头和肌肉之间穿了过去。阿芬姆看见他皱起了脸,但是一声不吭,纹丝不动。作为一个优秀的士兵,他知道不能在敌人面前乱了阵型。阿芬姆感到骄傲,但也觉得荒唐——到底为什么要站着不动,像集市上的稻草靶子一样看着敌人称赞或嘲笑彼此的箭术、互相指点站位和动作呢?实在可笑……

“中士,”他说,“带前三排的人去把这些无赖解决了。”

这是一次出色的冲锋。士兵们步调完全一致,平举的斧枪尖端形成了一条精确的直线。弓箭手们胡乱放了几箭,便散开了。(尽管如此,还是有两个士兵倒下了,再也没爬起来。在这么近的距离上,伤亡是不可避免的。)零零散散地顺着山脊两侧爬了下去,瞬间逃远了。自然,中士没有率人追击,而是下令全体停步掉头,带着分遣队重新加入了大部队。

“干得好,中士,”阿芬姆说,“尽快让人替伤者处理伤口,我们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半个小时后,同样的事又发生了一次。

这次,反抗军弓箭手只来得及放出一轮箭,就被冲锋的士兵驱散了。但是有四个斧枪手中箭倒地,其中三个当场毙命,还有一个被射中了膝盖,动弹不得。波尔·阿芬姆低声咒骂了一句,开始想象如果俘获了敌军,他会怎么教训这些懦夫。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轮攻击。紧接着又是一轮。四十分钟后,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这次,驱赶他们的分遣队刚一掉头,十几个弓箭手就重新从山脊上冒了出来,射倒了两个士兵。分遣队剩下的人转身重新向他们发起冲锋,中士正命令他们停止追击,一个弓箭手不知怎么出现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一箭射穿了他的腹股沟。在敌人发动下一轮攻击之前,他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了。接下来的攻击仅仅发生在十五分钟后。这次弓箭手甚至没有躲到山坡下面。他们一次次闪避、挑逗,让分遣队和大部队拉开距离。接着,就在斧枪兵们犹豫着要不要追击时,另一队弓箭手突然从大部队后方冒了出来,在射杀了六个士兵后撤离了。

重要的是比例,波尔·阿芬姆对自己强调。现在的伤亡人数有些耻辱,但是相对于整支部队来说,比例不值一提。如果我们提高行军速度,就能快些抵达村庄。到时候他们要么正面交战,在我们手下一败涂地,要么就只能看着我们杀光村里的一切活物。等我屠完村,他们会后悔自己的挑衅的。

下午时分,他们终于抓住一个滑倒在地、没来得及爬起来逃跑的弓箭手。五分钟后,他骨头上剩下的肉就连喂狗都不够了。但阿芬姆注意到,前来袭扰的反抗军小队一直在壮大,一开始只有五十人左右,现在已经超过七十五人了。提高行军速度也成了不现实的事,每当他下令加速,反抗军就提高攻击的频率,使他们不得不再次慢下来。他本来满怀信心,预计部队在天黑前就能走下山脊,但事实证明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只能在夜色中继续前进。沿着陡峭的山脊顶端摸黑行军的感觉糟透了,但是他别无选择,因为弓箭手们无法在黑暗中放箭。如果不能在天亮前到达河边,缺水问题就会变得很严重。他命令士兵们只能在指定的休息时间饮水,然后继续赶路。

黎明到来了,他们却仍然看不到山脊的尽头。而且,天色刚刚变亮,弓箭手们就再次出现了。他们仍然懒懒散散,完全没有士兵的样子,放箭时活像是在婚礼上射鹅。只要他派人去追,他们就立刻像被吓坏的孩子一样四散奔逃。根据最新一次计数,阵亡人数达到了八十二人,另外还有二十六个因重伤而无法行军,伤亡人员中包括三十一个中士。由于没人传递命令、规范纪律,军队变得越来越难以管理。

到快中午的时候,他们才前进了不到两里路。阿芬姆看见了山脊下一片突出的岩石地带,于是领着部队下到那里。只要所有人蹲伏在地,一动不动,就能勉强得到掩护。天气很热,但没人想脱下头盔或者胸甲。到了下午,最后的水也被喝光了。弓箭手又射杀了十六人,弄伤了二十一人,伤者大多是手臂和腿中箭,因为这些部位无法靠岩石掩护。士兵们挨挤在一起,不远处的半打弓箭手则用他们暴露在外的手臂或腿脚磨炼箭术,甚至赌起了谁会最先射中最小、最困难的目标。这情景让人心碎。两个斧枪兵最终情绪失控,跑出了掩护,挥着斧枪大喊大叫。第二个人跑出了十码远。

那天晚上,弓箭手们带来了提灯,但因为灯光不够亮,最终放弃了尝试。部队于是有机会继续前进。午夜刚过,脚下的路就变成了陡峭的下坡。黎明快到的时候,他们终于踏上了谷底的平地,来到河邊。天亮时他们仍然在给水壶灌水,一直埋伏在岩石和树木后面的弓箭手在被赶走之前射杀了二十一个人。

不知为什么,波尔·阿芬姆本来认为只要一抵达平地,他的麻烦就会消失。当然了,事实并非如此。和先前唯一不同的是,弓箭手们不再毫无预兆地突然冒出来了,而是光明正大地跟在军队后面,就像乡村道路上跟随行人的野狗。他们和部队保持着至少九十码的距离,但人数已经接近两百了。到了中午,他们又杀掉了二十人,迫使部队只能以极慢的速度前进。经历了两个晚上的行军,在太阳底下蹲伏了半天后,士兵们已经筋疲力尽。所幸的是,由于配给严格,他们还有足够的水。但阿芬姆的原计划是一天抵达村庄,所以食物已经不够了。傍晚的时候,他的左小腿肚中了一箭。这支箭干净利落地射穿肌肉,没有刺破血管,他一开始还能用斧枪当拐杖一瘸一拐地前进,但到了午夜就不得不靠在别人肩膀上了。尽管如此,他仍然强迫自己继续行军,因为他知道破晓时分就能抵达村庄。

他们确实坚持到了村庄。找到它很容易,因为在黎明前最后一小时的黑暗里,有一团明亮的橙色火光给他们指引方向。到了黎明,火已经差不多熄灭了,同时箭雨再次飞来。等到阿芬姆终于在两个人的搀扶下,拖着伤腿踏上已经是一片废墟的村庄主路时,整座村庄已经被烧成平地,只剩灰烬和焦黑的木材。水井被堵上了,用的是第一天死去的斧枪兵的尸体。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因此,除了前往四里之外的下一座村庄之外别无他法。

“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高戈斯嘴里塞满奶酪,边嚼边说,“反正我可是累坏了,不战而胜真是个体力活。”

他身后的远方,一根烟柱徐徐升上无风的天空。高戈斯不太想看它。那是燃烧的兰拜村,而放火的命令是他下达的。一想到他派士兵烧毁了己方的村庄,他就怒火中烧。据他所知,这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唯一方法。至于尼莎发现之后会说什么,他想都不敢想。

“村子离河有多远?”中士问。高戈斯低头看了看摊在腿上的地图,扫去落在折痕里的面包渣。

“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大概四小时路程。”他回答,“可能有一小时左右的误差。平心而论,他们的毅力比我预想的要强多了。”

“因为训练得好。”中士说,“纪律严明。这就是正经士兵和土匪无赖之间的区别。”

“我觉得你是对的。”高戈斯说着,给自己又切了一片奶酪,“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死。”

刚离开第一座村庄,他们就看到了第二座村庄燃烧的浓烟。

“完蛋了,”掌旗中士停下脚步远眺,“接下来一路都会这样。没有食物也没有掩护。我们根本没希望。”

“那为什么不去跟他们打?”他左边的年轻士兵恼怒地低声说,“为什么不去干掉那些混蛋?再坏的结果也比现在好,不是吗?如果我们发动冲锋,所有人都——”

没人听他说话,他也没再说下去。过去的十八个小时里,缺水问题变得越来越难以忽视。在这之前,行军途中其他的麻烦还能分散他的注意力:饥饿、疲倦,还有弓箭手们无休无止的滋扰。现在他几乎没精力去想这些琐事了。这样很好,他尽力自我安抚,没有什么比口渴更能让人忘记忧虑了。他扭了一下肩膀,背囊的重量把锁子甲的铁环压进鹿皮上衣,陷入皮肤。他的靴子后部摩擦着跟腱,脚后跟上起了水泡。他努力不去想水。

“还有一条路我们没试过。”后排有人低声说。

“嗯?是什么?”

“投降。”

有几个人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笑了起来。“他说得有道理,”年轻士兵说,“我们为什么不投降?”

“哦,下地狱去吧,”有人嘲笑,“我们不想听这种话。”

年轻士兵皱起眉头。“你什么毛病?”他说,“面对现实吧,我们不投降就会死。”

“中士,让他闭嘴。”有人叹了口气,“判他违反军法吧。”

掌旗中士摇摇头。“我们不会投降的。”他说,“我们人数比他们多五倍还是几倍来着,现在仍然有很大优势。再说也没机会投降。因为没法拉近距离和他们交战,行军速度也越来越慢。再过几个小时,那些混蛋不用動一根手指,就能看着我们纷纷倒地死掉。他们赢了,赢得不可思议。这会成为历史上最辉煌、最精彩的胜利。接下来的几千年,学校里都会讲授这一战。只可惜我们被分到了战败的一方。”

被两个士兵驾着艰难前行的波尔·阿芬姆想法也差不多。了不起的创新,他想,我还以为前人已经把所有可能的战术都尝试了一遍,不存在新的东西。这一战过后,他们得把图书馆里所有的教科书和专著都重写一遍——当然,除非我们打赢,就可以忘掉这件事,当它从未发生过,然后继续按照教学大纲里的正经方法打仗。他不停地闭上双眼,再睁开,想保持清醒。思考这一切实在是太耗费精力了。他此时被拖行着,不用努力迈步,渐渐感到自己置身事外,成了一个旁观者、局外人。这感觉就像回到了童年,被父亲背在肩上。因为年幼,他帮不了任何忙,也不足以惹什么麻烦。他不再感到饥饿或干渴,小腿仍然痛,但就连疼痛似乎也没关系了。最重要的是,他不再恐惧死亡。恐惧是愚蠢的,毫无意义。就像他小时候害怕参加儿童聚会。没事的,他母亲常说,你到了就喜欢了。

“他们又来了。”旁边有人干巴巴地说,大家都没什么反应。阿芬姆抬起头,看见不远处有一排弓箭手从容地向他们走来,就像一队出远门的商贩。他看见自己的士兵疲倦地收紧队形,就像衰老的僧侣在举行一场他们早已不再相信的仪式。他任由自己垂下了头。

大家已经在某个时刻丧失了求生欲,但他记不起那是什么时候了。绝望是逐渐降临的,温柔而和缓,是缓慢的察觉和最终的接受。由于已经不再在意,所以它来得格外容易。水、荫凉处、避难所、食物——给他们任何一项,他们都会停止前进,留在原地。他无法想象被拯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什么。而且,干嘛费心期望那种事呢?很明显,这次行军永远都不会结束。这片遍布岩石的荒野会一直延伸下去,直至永恒。如果时间足够,一个人可能可以顺着梯子爬到月亮上,但没人能走到这片土地的边缘。

我们可以投降。

波尔·阿芬姆笑了起来。是啊,有什么不行呢?如果换一场战争,他也许早就投降了。等到下次,下一支军队被困在这场没有城市的围城战、没有墙壁的监狱之中时,投降是个不错选择。但我们还有上千人,他们只有几百。此刻绝不能投降,因为我们随时都可能抵达水源、荫凉处、避难所,或者找到食物。到时候会发生战斗,而只要能战斗,我们就会赢。否则,我们现在就可以投降,拒绝再走一步,这也很容易做到。

发生了什么事。

阿芬姆再次抬头,看见队伍前端的人正在加快脚步,没精打采的步伐加快了,开始奔跑。他试图看清这场骚动由何而起。肯定不是敌人,他们几个小时前就放弃追击了。而且,他可以看见两侧都有弓箭手接近队伍,开弓放箭,射倒成打的士兵,却没人理会。

“怎么回事?”他问。

“不知道,”有个士兵说,“嘿,”他叫道,“急着跑什么?”

“水。”有人喊着,“他妈的,前面有条河。”

一开始,高戈斯有些担忧。他认为打仗和现实生活一样,即使付出了所有努力、每一步都顺利完成,最后关头犯一个小错仍然会满盘皆输,将胜利变成惨败。挡住水源、缩短敌我距离,让斧枪兵可以发动攻击就是一个错误。由于双方兵力依然悬殊,他的士兵很可能在几分钟内被全歼。

看见敌人一窝蜂冲下陡峭的山谷,扔下背囊和武器扎进水里,他立刻就不担心了,稳步走进弓箭手的队列。趁他们喝水的时候,有条不紊地挨个射杀。

他们似乎没有注意到,好像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这里。

他搭箭上弦,拉弓瞄准,左手前推,让弦上的重量自行离开手指。箭向上飞升,然后呼啸而下,射中目标。技术不错,已经连续七发击中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弦上就又搭了一支箭。远距离射箭一直是他的强项。

先前赶到水边的只是队伍前端的士兵,现在大部队跟了上来,像泥石流一样冲下山坡。争先恐后,让人想起羊群被赶进狭窄的小路,或者水从满溢的水桶里漫出来。他们彼此踩踏,互相推搡,摔倒在地,又拉着别人一起摔倒。他们屁股着地,从干燥的山坡上一路滑下,就像玩草垫滑坡的小孩子。除了前面有水,他们什么都忘了。高戈斯射中了一个人时,看到他在垂死之际仍然大口吞咽河水。

“可怕,”中士厌恶地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

“你马上就要同情他们了。”有人评论道,中士摇了摇头。

“不至于,”他边拉弓边说,“没人会为他们难过。”

他说的没错,高戈斯想。眼前的景象让人反感,那一片匆匆爬动、不似人类的生物——看起来更像蚂蚁或者马蜂,或者掀开石头之后暴露出来的一窝潮虫。他的唯一感受就是厌恶,迫切地想要踩在他们身上,让他们不再动弹,消灭这一幅让人难堪的画面。问题就在这儿,他想,我们要花多久才能做到?有足够的箭吗?我可不想明天再回来处理他们。

河面上已经有许多浮尸,就像暴雨之后被冲进水道的碎枝和枯叶,被树根或岩石拦住,最终形成堵塞溪流的水坝。“你覺得我们现在干掉了多少?”有人问,“三百人?”

“没那么多,”有人回答,“大概两百。”

“不止,至少两百五十。”

“停手。”高戈斯说。

他们遵从了命令,但似乎个个都觉得他疯了。他毫不在意。已经足够了,再杀下去只是浪费。

“你们俩,”他说,“去告诉他们扔下武器,双手抱头,这样就能活命。把他们的指挥军官给我找来。”

他们注意到射击停止了吗?看不出来。大多数跑到水边的人看起来都死了,但这不对,他们不可能射死这么多。他仔细看了看,发现有人只是躺在河里漂浮着,肚子里灌满了水,不知道在等待什么。那些还在奋力爬下山壁的人似乎只剩下前往水边这一个念头。向他们喊话,让他们抛下武器完全是浪费时间——他们已经那么做了。“好了,剩下的人,”高戈斯说,“把箭囊里装满箭,事情可能还没结束。那些运箭的推车呢?拜托,我们要赢了是没错,但这不是停下来休息的理由。”

不久之后,那两个人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三名敌人:两个人架着第三个,浑身湿透,衣服、手臂和腿上都染上了一层玫瑰色。他们在下面喝的就是这种水,高戈斯觉得一阵反胃。

“这是波尔·阿芬姆院士,”一个斧枪兵说,“他是管事的,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你说话。”

“不太可能,”高戈斯说,“他已经死了。”

“噢。”斧枪兵松开手,尸体像一袋面粉一样砸到地上,“那现在怎么办?”

高戈斯用鞋尖抵住阿芬姆的下巴,将他翻转过来,以便看清他的面容。他阴森地笑了笑,“你们俩现在是代理将军了。投降,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部杀光。”

“我们投降,”其中一个斧枪兵立刻回答,“现在干什么?”

问得好。除了死亡之外,没有任何外力能让斧枪兵们在喝够水之前离开河水。他能想到的,只有制造正式投降的假象,祈祷沙斯特方面相信这是真的。对于人性的了解告诉他,他们会相信的。“到山坡下面去,”他命令,“在四十码外组成包围圈,慢慢收拢,把他们赶到一起。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分成三十人的小组,分批押出去。我们还得给这些家伙准备食物,最好现在就开始建围栏。你们三个去组织看守俘虏的小队。老天作证,我绝对想不到这种情况,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等,”一个中士说,“上面离这儿一里开外的地方是不是有个板岩开采坑?可以暂时把他们放在那里。”

高戈斯耸耸肩。“依你,”他说,“如果行得通,就这么办。这真是太难办了。”他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中士问。

“哦,没什么,”高戈斯笑着回答,“我只是想象了一下如果我告诉姐姐我带了点客人回家吃饭,她会是什么反应。”

“我们不用等阿芬姆的部队。”斯滕·莫格雷说,“高戈斯和他的军队不在这儿。我们可以继续前进,这周结束前就能抵达思科纳镇。”

阿维德·索福隔着酒罐对他怒目而视。“好吧,”他说,“那派他出去有什么意义?”

“意义,”莫格雷得意地回答,“就是在我们赶往思科纳镇的时候尽量引开高戈斯,让他白费力气。我从来不相信他会蠢到真的吃那一套。但我想,管他呢,反正不需要阿芬姆的部队,额外的人数只会妨碍我们,让后勤工作变得更复杂。再说攻打思科纳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在他们后方徘徊也是件好事。我没想到他真的咬了饵,我绝不会让这个机会溜走。”

索福思考了片刻,他看不出莫格雷这个做法背后是否暗藏个人目的。“那好吧,”他说,“但我们还是应该兵分两路,从两个方向进攻思科纳镇。四千个人在同一条路上行军,我可不想这么干。”

“有道理,”桌子远端有个人说,“这和你刚才说的是一个原理。军队里人数过多往往比人数过少更糟糕。”

斯滕·莫格雷皱起眉头,倾斜酒罐给自己倒酒。罐子已经空了,他舔了舔手指。“不用说,我考虑过这点。”他说,“但事实是,前往思科纳镇只有一条陆路可走:顺着山脉前进,然后下到北边的大路上。按你的想法,另一支军队该走哪里呢?穿过西边的乱石吗?还是说你想让他们趟过南边的沼泽?”

阿维德·索福没想到这点。“你这有点胡搅蛮缠了吧?”为了给自己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他说,“关于南边的情况我们知道多少?”

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去过那里。”他说,“不是说我对那里了如指掌,但当时我不得不花钱雇了两个农夫,才把我的马车从泥沼里拉出来。除非你熟悉那种地形,否则就是在自讨苦吃。”

索福点点头。“没错,”他说,“我猜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不会在南边布下完善的防守。我们应该派一支军队从那里走。当然,还要找几个当地人当向导。你肯定没忘记古尔伦兹的书吧?”

“你说说呢?”斯滕心平气和地问。

“古尔伦兹,第七章,第四还是第五小节,我一时记不清了。避开敌人的弱点,他会在那里加强防守,使其坚不可摧。进攻敌人实力强盛之处,因为自满会使其脆弱。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莫格雷叹了口气。“我不想和古尔伦兹起争论,”他说,“但我们真的需要在意这个吗?古尔伦兹还有一段话是怎么说的?用大军发动奇袭是唯一的战略,其他一切都是对现实的妥协。这本书不是什么教条。”他说着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垫在脑后。“只是寻常的道理而已。”

“先别急着这么说,”另一个人开口道,“之前我一直同意你的所有意见,但对于这件事,我觉得阿维德说得有道理。假如高戈斯率军返回,在镇外易守难攻的小路上和我们交战,我们只好付出惨重的代价强行突围,否则可能会被困上好几天。你得记住,我们离本土太远,后勤已经吃不消了。而且我听说,敌人正在烧毁这里和波尔密斯之间的村庄。但假如我们有另一支军队用于进攻,就可以多花点时间和高戈斯玩游戏了。与此同时,第二部队会进入思科纳镇,结束这场战争。到时候,就算高戈斯撤退回思科纳封锁城墙,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桌子中央一根巨大的蜡烛闪烁了一下,然后熄灭了。勤务兵很快换上了一根新的。“好吧,我同意。”斯滕·莫格雷说,“其实,这是个好主意,不过还没人说出它真正好在哪里。这次行动的目的不仅仅是烧毁思科纳镇,还要消灭反抗军,俘虏或者杀死洛雷登家的人。高戈斯在我们设想的那条道路上作战时,第二部队可以从思科纳镇里出来攻击他。这个计划我喜欢。”

阿维德·索福上床睡觉时心情极差。他确实达到了目的,得到了自己的军队,但那个该死的胖子又一次从他鼻子底下抢走了全部功劳。率军穿过沼泽也许并不像他想出这个主意时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莫格雷优雅地做出让步时,肯定对此心知肚明。回想起来,他本该执意让莫格雷指挥南面的军队——是啊,但那样的话莫格雷就会成为攻陷思科纳镇、抓住高戈斯的功臣,而他则会困在某座山谷里,为补给分配和可接受的伤亡比例大伤脑筋。

真见鬼,战争怎么就这么麻烦?

“高戈斯舅舅会没事的,”伊苏斯胸有成竹地说,“他那种人从来不会出事。厄运只会从他们身上擦過,击中旁边的人。”

赫丽斯·洛雷登控制住舌头,没有回话。考虑到她的人生经历,这孩子这么难以相处也是意料之中。高戈斯似乎很宠爱她,和她发生冲突不太明智。“我也希望这样,”她嘟囔,“我想他应该能照顾好自己。”她塞上墨水瓶瓶塞,拿起刚才誊写的文件,在上面洒上吸墨的沙子。“你没有披肩,坐在那里不冷吗?”

伊苏斯摇了摇头。“我已经感觉不到冷了,”她说,“至少不会像你们一样怕冷。你忘啦,牢房里特别冷。”

赫丽斯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丈夫的外甥女了,再待下去恐怕会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于是她拿起文件原稿和誊写稿,返回了屋子里。被那个糟糕又可悲的家伙赶走真是让人恼火,现在不得不告别回廊上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了。但和高戈斯的婚姻教会了她战略撤退和避免冲突的重要性。她撤回了办公室,开始处理积压的工作。

赫丽斯离开后,伊苏斯拿起书读了一会儿。这是一本佩里美狄亚的应用冶金学专著,里面讲了如何提炼水银、提纯贵重金属。不知为何,她对这题材很有兴趣。在她身后,卢哈(像一棵树一样老实、无趣、不起眼)正在乖巧地做功课。幸好,小尼莎到其他地方去烦人了。在她的哄骗下,小尼莎坚信她是个爱吃猫和老鼠、能把小女孩变成虫子的女巫,从此便老实了。现在小尼莎只要有机会就会躲开她。每次需要和她待在同一间屋里时,总会担心地从家具后面探出头来向她偷瞄。另一方面,如果想让赫丽斯从自己面前走开,只用惹她生气就行了。至于卢哈,他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只需要把残废的手伸到他面前晃晃,他就会像一只受惊的鹧鸪一样逃走。而高戈斯舅舅——好吧,她不讨厌他。只不过他出门的时候,对周围环境获得一定程度的掌控对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打扰了,小姐。”伊苏斯抬起头,说话的是那个该死的阿谀奉承的门房,“你知道夫人在不在房里吗?”

“在,”伊苏斯回答,“什么事?”

门房看了看她。“是这样的,小姐,门口有个男人。他说他是先生的弟弟。巴达斯·洛雷登。”

伊苏斯纹丝不动。“没事,”她说,“请他进来吧,我来接待他。”

门房刚一离开,她就跳了起来,发疯般环顾四周。但这里完全没有像样的武器。这一点也不意外,高戈斯·洛雷登这样的文明人是不会把致命武器摆得满屋都是的。不过,总会有一件沉重的钝器可用,比如一条椅子腿,要不然她也可以藏在门径处,用裙带把他勒死。这两个主意都有点好笑。她待在了原地。

“你好,巴达斯舅舅。”她说。

他的反应相当有趣。公平来讲,他并没有闪避或者惊叫,但他明显吓了一跳。

“你好。”他说。

伊苏斯微微一笑,示意他到椅子上坐下。“你来这里干什么?”她说,“我以为这是你最不可能自愿出现的地方。”

巴达斯点点头,坐了下来,目光全程都停留在她身上。“通常是这样的,”他说,“但我现在知道高戈斯不在——”

“你不知道我在这里?还是忘记了?不管怎样,你这情报工作都做得太差了,上校。你要喝点葡萄酒吗?味道不坏,而且我还没来得及下毒。”

他摇摇头。“我不渴,”他说,“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喝酒了。”

“真是大变样了,”伊苏斯说,“你以前教我剑术的时候嘴里总有酒味。”

“我洗心革面了。”巴达斯说。

“那是当然,你来这里做什么?”

巴达斯虚弱地笑了笑。“实话和你说吧,我是来看我侄子的。角落里那个就是他吗?”

“就是他。”伊苏斯回答,“卢哈,过来见见你叔叔巴达斯。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卢哈,他做过士兵、剑士、手艺人,天知道他还会什么。”

男孩谨慎地打量着巴达斯。认识洛雷登家族的新成员。挺聪明的,巴达斯想,更聪明的做法应该是转身就逃。

“你好,卢哈,”他说,“你在做什么呢?”

“幾何,”卢哈回答,“我不太擅长这个。”

巴达斯微笑起来。“我也是。我在军队里被逼着学了几何,因为瞄准投石机时需要计算角度,不过我总是算不好。”

卢哈茫然地看着他,什么都没说。

“别担心,”伊苏斯愉快地说,“他总是这样的,不是对你有意见。对吧,卢哈?你一向很安静。”

“是的,”卢哈说,“我能回去做功课了吗?”

巴达斯点了点头。“你想让我帮忙吗?”

卢哈皱起眉头。“你说过你不擅长几何。”

“确实,”巴达斯回答,“但可能比你强一点。”

卢哈想了想。这个男孩思考的时候,旁人总能一眼看出他在盘算什么。“你愿意就行,”他说,“但我无所谓。我从来都自己做功课。父亲说这是应该的。”

“那你继续做吧,”巴达斯说,“我就坐在这儿和我外甥女说话。”

卢哈点了点头,回到了他的角落。巴达斯仰头靠在椅背上,双手垂在两边抚摸青草。

“真惬意。”伊苏斯说,“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让他去把赫丽斯和小尼莎叫来。”

“别为了我支使他,”巴达斯回答,“不过,谢谢你这么得体。”他补充,“我得承认,我以为我们再次见面时场面会极度混乱。”

伊苏斯耸耸肩。“等着瞧吧,”她说,“但我完全没想到你回来,你肯定受了什么打击。”

巴达斯点了点头。“判断很准。”他说,“不过,我来这儿主要还是病态的好奇心作祟。不管怎样,我都想象不出高戈斯有一个家,简直就像死神给活人做晚餐。但显然,我错了。”

伊苏斯微笑着。“别被骗了,”她说,“这里就像外面卖的那种给小姑娘的玩具屋。看着完美无瑕,栩栩如生,所有的门窗都可以打开,只不过完全是大人从商品目录上随便买的。当然,玩具屋里的小人不包括我。我正在被这个家慢慢同化,再过几年,我大概会被训练得规规矩矩的。嘿,假如我特别听话,说不定手指会重新长回来。”

“我觉得你是配套赠送的。”巴达斯说,“你有点像碗橱里的那具骷髅,看起来逼真极了,但是是蜡做的,只有三寸高。你这就生气啦,”他笑着补充,“我以前不是老教你要随时保持防守姿态吗?”

她点了点头。“好,”她说,“你知道我要做什么吗?我本来只想耐心等待时机,一有机会就杀了你。但那样太便宜你了,所以我现在要伤害你。”

巴达斯抬起眉毛。“是吗?”他说,“你打算怎么做?”

伊苏斯莞尔一笑。如果换个场合,她的笑容应该很好看。“我要告诉你一件你不知道的事,这是高戈斯舅舅告诉我的。我猜你听了会相当愤怒。”她耸了耸瘦骨嶙峋的肩膀,“如果这个不行的话,我可以再去找其他的秘密。但这件事应该能起到作用。”

巴达斯假装打了个哈欠。“我听着呢,”他说,“这个你知道,但是我不知道的大秘密是什么?”

伊苏斯别过头,撩开盖在眼睛上的刘海,然后转头看着他,像个在调情的年轻女孩。“我要告诉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人究竟是谁。”她说。

那天傍晚,巴达斯·洛雷登回到了银行。现在他可以自由进出了,只要事先告诉姐姐要去哪里就好。一名后勤部门的小个子文员随时跟在他后面,把他去了哪里、做过什么汇报给尼莎。这他是知道的,但无所谓。

他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来自娱自乐。第二个房间宽敞通风,有一扇离地七尺高的大窗户,窗外是一条小巷和一个粪堆。房间里有一把椅子、一张凳子,还有一张可以用作工作台的结实长桌,除此之外空空荡荡。还有满满两箱他的工具,他一直没有精力取出来。直到现在。

他一件件取出工具,按照他想要的顺序精心摆放在桌上或者桌下,用箱子里的稻草擦掉锋刃上的防锈油脂。三把锯子,一直一弯两把刮刀,五只尺寸各异的刨子——有又长又笨重的黄杨木槽刨,也有小巧的黄铜端面刨——四把辐刀,有直有弯;许多锉子、粗锉刀、凿子和圆凿;三把用来切削和刮擦的短刃刀;粗糙的芦苇秆,成罐的细沙和粗沙,以及用来把沙子粘到木块上的树脂;各式各样的木质、黄铜和铁制的夹钳;壶装和罐装的胶水和石膏,以及捣锤和研钵;蜂蜡、漆和抛光油;一只煮胶壶;钢制和黄铜制的锤子,包括羊角锤、圆头锤、平锤和扁头锤;冲头和打孔器;铜制、皮革制、铅制和愈创木制的槌子;磨石、油石,还有滑石;一把弓钻,一把手摇钻,一把螺丝钻,全都配有盒装的各式筒夹,以及装在玫瑰木浅箱里的精钢钻头;三把乌木直尺和两把角尺,分别由黄杨木和黄铜制成;木炭和石灰;卡钳、两脚规和轮廓规;一把锥子,一把线锯,还有两件看起来很趁手的小工具,就连巴达斯一时间也认不出来是什么。所有物件都崭新干净,质量上乘,锋刃被打磨得光可鉴人,表面平滑,毫无损伤。这么多工具,足够他造出一个世界。

取出所有工具后,他拿起一根木炭,开始在桌面上绘制草稿。

十九

高戈斯严重低估了弓箭手的箭术。河里漂浮着三百五十多具尸体,堵塞了河道,像一批从森林漂向锯木厂的原木一样,在河水里轻柔地上下起伏。

好消息是,他们取得了军事史上最非凡的成就之一:在己方损失极小、时间极短的情况下彻底击败一支占压倒性优势的军队。坏消息是,他们现在得到了接近五百名俘虏,全都饱受饥饿和劳顿的折磨,奄奄一息,急需食物和安全的营地。那个被弃用的采石坑里勉强够大,陡峭的四壁无法攀爬,只有一条容易守卫的小路下到坑底,但俘虏们在那里承受着烈日的暴晒,当然也没水可喝。如果按每人每天最少一品脱半饮用水、半块军队配给面包来算,就得从河里汲取将近一百大罐水,在崎岖的道路上跋涉四里路,把水运送到采石坑,再通过陡峭的小路运到坑底,一天一次。此外,还需要六十筐面包(看在老天的份上,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喂饱他自己的部队就够让他伤脑筋的了)。两班守卫,每班四十人,也就是他部队人数的三分之一。这还不算最糟的。一条主要河道被尸体堵了个结实,下游四个村庄的人都只能喝恶臭的红水。他得命令疲劳的士兵下到齐胸的恶心河水里,把肿胀湿透的尸体全部拉出来,像泥炭砖一样摞在一起,然后在布满石头的土地上挖三个大坑。不做完这些工作压根没法休息,也没时间修补受损的装备、医治弓箭手身上的小伤——当然,还得假定他们不需要彻夜行军,赶去和岛上另外两支敌军作战。有人曾说过,比打败仗更糟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打胜仗。这话虽然不中听,但千真万确。

快速视察了一番俘虏营后,他的心情更加低落了。他自己的部队都没有足够的军医,更别说分派一些给他们了。但这里的人正在因为相对轻微的伤势死去,这太浪费了。就算他不是医生,也知道如果不尽快转移这些俘虏,他们中很多人就会死于伤口感染、腹泻、营养不良,以及由于天气炎热和环境肮脏而恶化的其他身体状况。在一般情况下,他绝不允许这样可怕的事情发生。但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俘虏中有人活了下来并且回到了沙斯特,他们所受的待遇就会传遍军营,让敌人拼尽全力,决心彻底消灭思科纳。反正换做是他,他就会这么做。

他痛苦地向俘虏们看了最后一眼。他们的身上和衣服上沾满干结的血液和泥浆,像坐在干草车上的孩子一样紧紧挤在一起。但他还要操持一场战争,处理胜利带来的可悲后果,能为他们做的事情都做了。他把他们从脑子里抹去,然后离开。

他回到那座烧毁的村庄——更多混乱,更多狼藉。现在这里成了临时作战基地。军需官及时赶了过来,向他报告更多令人沮丧的消息。是的,箭、弓、鞋子、食物……他急需的物资全都够用,但能够运输它们的马车只有七辆,路上还要花一天半的时间。或许不太急需的物资可以缓缓。箭?没有箭他的士兵就无法战斗。鞋子?没有鞋子就没法行军,除非让他打了胜仗的部队穿着在泥浆和水里泡坏了的鞋,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思科纳。那食物呢?全看他选什么了。噢,顺便一提,斯滕·莫格雷正率军前往思科纳镇,如果你动作够快的话,也许能在他把那里烧成平地之前赶回去。

弄到原材料之后,巴达斯开始制弓。

首先,他把新鲜的筋腱晾在窗台上晒干,调好施胶用的胶水(幸好他有足量的锯末,可以用来增加稠度),然后把皮革钉在木板上晾晒。虽然天气炎热,但这三种材料需要放置几天才能开始下一步工序。幸运的是,他还有很多其他的事可做。

他先做了弓胚,之后会在正反两面粘上弓背和弓腹。在提供给他的原材料中(都是从银行的制弓厂直接运来,由工厂主管亲手挑选的。只有上等货才配得上洛雷登家的人)有一块质量上乘、纹路笔直,取自一颗粗壮老桑树的木材。他用刮刀和刨子把它修成了一块半寸厚、五十五寸长的木条。满意之后,他做了用于弯曲木料的夹具,那是一件由木板、木块和夹钳构成的复杂装置。上蒸馏法的时候,这东西能把木材固定成他想要的形状,使木材产生弓所需要的夸张且永远不变的曲线。轮廓是传统的嘴唇形,如同女人丰满的上唇。被均匀蒸馏了整整一小时后,木材失去了反抗的欲望,像个瘫坐下来的胖子一样在夹钳中软了下来。

趁冷却定型的时间,他清理掉了一根肋骨上的最后几缕肉——这是做弓腹的材料——将碎肉扫进胶水罐,给胶水增加黏性。

(“你要这些玩意干什么?”尼莎充满怀疑地问过他。

“我想给高戈斯做一张弓。”他回答。

这让她吃了一惊。“我以为你很讨厌他。”

“我已经改过自新了。”他当时回答,“从现在开始,我既往不咎,原谅他以前的事。毕竟,家人还是家人,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属于同一阵营。”

她不知怎么回应。“你会给他制造陷阱,是吧?”她说,“要么是在弓把上涂抹毒药,要么把弓锯断,让它在战场上坏掉。”

这话让他皱起眉头。“别把我当这种人。”他说,“我可能没什么本事,但还是很为自己的手艺骄傲的。如果我给高戈斯做了一把弓,那它肯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弓。而且,说到底,这是我欠他的。佩里美狄亚陷落的时候,他送了我那把古朗剑防身。我想给他一张上好的弓,”他继续道,“等基金会攻陷思科纳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把肋骨削得只剩坚实的部分后,他拿起用質量最好的线锯和剃刀片磨制而成的刮刀,在上面切出接头部位,以便之后拼接骨片。在每块骨片上切割出双鱼尾形的接头是一项漫长艰难又让人头疼的工作,必须做得精确无误。这花了他大半天的时间。也就是在这一天,高戈斯打了河床上的那一仗。

瑟尔·拜斯是两个星期前晋升为中士的。在此之前,他是思科纳第二大面粉磨坊的总管,手下管着六十个人,他喜欢他的工作,也做得好极了。高戈斯·洛雷登认为他拥有战争中急需的领导力和管理能力,因此在十四天前把他征召进了后备部队。他刚刚掌握了箭术的基础技能,比如如何给弓上弦,如何把箭搭在弦上而不至于一拿开手箭就掉了。后备部队成了思科纳镇的守备队,而瑟尔·拜斯则成了高戈斯离镇期间负责思科纳镇的防御的人。

斯滕·莫格雷和两千名斧枪兵离镇门还有十五里。这个消息像一堵倒塌的墙一样击中了拜斯中士。

“如果高戈斯接到了我们的消息,”一个年轻鲁莽的队长说,“他最可能走这条路。”他指向地圖上一条歪歪扭扭的线,拜斯先前还在想那是河流还是村庄边界。“如果他动作快的话,可能明天中午就能到这儿——”(他又用手指戳了戳地图)“——到那时候,斯滕就到我们大门外了。所以我们只有一个选择。”

拜斯从来没有自命不凡的坏毛病。“你最好解释一下,”他说,“我不想会错意。”

年轻的队长点点头。“这里的山——”

“噢,原来这里画的是山。抱歉。”

“这里的山,”年轻队长重复道,“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斯滕会穿过这里,”(戳)“或者这里,”(戳)“我猜他应该会选择这条岔道,虽然那样要多绕三里路,因为他知道如果走另一条路,我们会让他们大吃苦头。我们应该出镇拦截——这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但依然能给他们造成伤害——然后祈祷高戈斯及时赶到,狠揍他们一顿。如果一切顺利——如果高戈斯能赶到的话——我们也许能捞点好处。如果不走运,那就……”

拜斯中士盯着地图——他从来都看不懂——然后试着像军人一样思考,这对他来说就像在水银里潜泳一样困难。他脑子里想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说到敌方将军的时候都直接叫名字,好像他们是老朋友似的?

“我认为我们应该防守另一条路。”他说。

年轻的队长看着他,“但那样等于是自找麻烦。”他说,“斯滕太聪明了,不会中招的。”

拜斯摇摇头。“对于正规军人来说,这大概是基础知识吧,可我还是想问问,”他说,“如果显而易见的选择是走这条路,他走另一条路避开我们不是更明智吗?再说另一条路更短。”

队长耸耸肩。“你这么想下去会发疯的。我也可以说,‘他预料到我们预料到他会走那条路,所以会做出乎我们预料的事。’谁知道这样能绕多少圈啊。”

拜斯渐渐失去了耐心。“那好,”他说,“我们抛硬币决定吧。”

“这样也挺好。”队长笑着说,“你是管事的,这事由你决定,感谢众神。”

这不是拜斯想听的话,但如果他是个士兵,而不是颇具天赋的磨坊主管,他肯定会选择更短的那条路。“我们在这条路上设防,”他说,“你觉得多久能走过去?”

年轻的队长在地图上用手指模仿着走路的样子。“四个小时。”他说,“假如你是对的,我猜斯滕应该会在八个小时以内赶到。”

实际上,拜斯和他的三百个弓箭手花了三个半小时就到了。幸好如此,因为出发耽误了两个小时,他象征性地派了五十个士兵去查探另一条路,因为年轻的队长向他保证,在马上要发生的战役中(叫什么类型来着?),超过二百五十人的军队只会拖他们的后腿。如果斯滕·莫格雷选了另一条路,五十个人除了惹他恼火之外并不能造成实质伤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一小时后,敌军出现了。穿着盔甲的士兵像洪水一样挤进砂岩岩壁之间的狭窄通道,拜斯能听见盾牌和臂甲刮擦岩石的声音。这很好,但不如他预想的那么好。在他本来计划的部署中,每个弓箭手都有射击的机会,但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排布一条超过六十人的火力线。而且这条道路极为曲折,敌军完全出现在他们视野中的路段,最长也不超过一百码。

“运气好的话,最多能放五轮箭,”队长阴郁地说,“然后他们就会像狗撵耗子一样冲过来了。当然了,他们不适合在这种地形下近距离作战。”

拜斯皱起眉头,极力集中精神。五六三十,也就是三百发,但肯定不是每支箭都能射中目标。那有多少能射中呢,一半吗?他毫无头绪。就算三分之一吧。在双方近距离接触之前,他们能射倒一百个敌方士兵。这够不够摧毁对方的士气呢?还是说反而会让他们勃然大怒,更加勇猛?

真是一场愚蠢的战争。一座银行在一个烘焙师的带领下和一所大学打仗。在这种战场上,无疑会两败俱伤。

“他们来了,”年轻的队长说,他的声音因为恐惧而变得虚弱。出乎意料的是,拜斯意识到,他在见到莫格雷的军队之后一直努力克服的那种恐惧神奇地消失了。理性思考后他得出结论:因为现在已经无能为力,除了把自己的选择坚持到底之外,没有第二条路。没必要再为送不送命提心吊胆了,他手下都是正经士兵,肯定知道怎么应对眼下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要做什么吗?”他问。年轻的队长点了点头。当然,什么都不懂的只有我一个。他再次疑惑,高戈斯到底中了什么邪才会委任一个平民,担任的还是他指挥系统中最有可能率军参战的职位。他问过高戈斯,得到了简短的回答:因为军队里一般只有十个中士,其中有四个连用短绳子牵山羊的差事都难以胜任。“没事的,”高戈斯当时开朗地笑着对他说,“我们谁也没有干过这种事,我也没有。你有这方面的能力,你能行的。”

“听我指令,”年轻的队长声音尖锐,但仍然很清晰,“拉弓,瞄准,放箭。”

拜斯一生中从未见过这样的景象。他能想到的最贴切的比喻,就是一片高大的蓟草——在生长过度的草场上,能长到一人高的那种——被镰刀割断后一起倒伏下去的样子。前排的斧枪兵倒下后,后面的人踩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前进。不是因为他们冷酷无情、训练有素,而是没有时间放慢脚步或转向避让。前进的队伍中有人喊了一句命令,于是行军速度从快步走变成了小跑,就像中年文员追逐被风吹走的帽子一样。第二轮箭射倒了整整两排士兵,也打乱了第三排,这次有人绊倒摔跤了。小跑的斧枪兵中,有的勉强跳过倒地的人,有的则跟着摔了下去。后排士兵撞上了绊倒的人,将他们向前推去,导致更多的人倒下,加入了地上抽搐扭动的人堆。士兵们在支棱出的手臂和腿脚中艰难跋涉,仿佛穿行在荒废了十年、长满荆棘的马道上。年轻的队长双眼紧闭,第三次下令放箭。

他们还在前进,拜斯暗暗惊奇。当然了,前进才更安全。要是回头撤退,就必须穿过那无法形容的尸堆和被踩伤的人。现在阵型散开了,他们跑了起来。不是先前的小跑,而是拼命狂奔着逃离尸堆,低头躲开箭雨,向危险最小的方向前进。射出第三轮箭时,距离只剩下三十码。又有几排斧枪兵猛然摔倒,本来激烈的奔跑瞬间停止,如同有人用力泼出一桶水,结果水撞在了石墙上。躲过箭雨的人还有五个左右,冲向弓箭手时,阵线自动分开让他们通过(这是标准的演习动作,拜斯八天之前学到的)。等他们打着滑放慢脚步,后备队立刻抓住了他们,像是惹是生非的醉汉被朋友们拦腰抱起,省得他们再搞破坏一样。冲锋的敌人中就只有这些人幸存了下来,还有一支分遣队留在后面,根本没来得及参战。

赢了,拜斯想。好吧,天啊。

“整装,”队长叫道。拜斯不知道这口令是什么意思,由于弓箭手们似乎都没反应,他仍然没有弄懂,“报告伤亡。”

“无人伤亡。”有人喊了一声,几个激动的家伙欢呼起来。

拜斯努力不去看那些尸体,以及尸堆里还活着的那些人。又是炎热的一天,如果他活过今天的话,就会有幸看着他们慢慢死去。

他们等待了很久,但什么也没发生。高戈斯·洛雷登哪去了?他不是应该带着他的正规军接管局面吗?否则,这不就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屠杀?拜斯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他获得了胜利,应该可以回家了吧?

“侦察兵回来了。”说话的又是那个年轻队长,看起来有点精神错乱,像个骷髅一样咧嘴笑着,“你猜怎么着?”

“你说啊。”拜斯说。

“这边没有两千个敌人,”他说,“只有四百个左右。斯滕的大部队肯定走了另一条路。我们上当了。”

“他们好像是从那个方向来的。”有人说。

高戈斯走到队伍最前方。几具斧枪兵的尸体散落在岩石间,就像匆忙扔在卧室地上的衣物。不远处还躺着一大堆弓箭手,是被逼进一条死路之后遭到屠杀的。在这样狭小拥挤的空间里,沙斯特制式斧枪长达六寸的枪刃派不上用场,斧枪兵只能把斧枪举过头顶,用弧形斧刃瞄准敌人的喉咙、面部和肩膀。岩石上留下了斧枪兵离开时血淋淋的脚印。

“这种事避免不了的。”高戈斯弯腰用手指蘸了蘸一摊粘稠的棕色液体,“他们没走多久,”他补充,“我们追得上。”

“队伍里其他的人呢?”有人问,“这里只有五十来个弓箭手啊。”

“可能逃跑了。”另一个人回答。

高戈斯摇头。“我觉得不是,”他说,“我猜他们只是想做个守卫的样子,象征性地派了几十个人。大部队肯定守在另一条路上。也就是说,”他叹了口气,“我们只能独自对付斯滕·莫格雷了。走吧。”

从河边战役前夜到现在,这群士兵一直没机会好好进食和休息。他们的鞋子破得不成样子,但行军速度依然令人敬佩。他们已经学会拖着脚跟快步走,接受了任务完成之前连喊累都没时间的事实。他们的许多举止都让高戈斯想起麦克森舅舅那支传奇的军队。据说,他们就是以这种状态在一场场战役之间周旋了七年。光是想想就让他受不了。

尽管如此,当他们下了山,来一片较为平缓的草场时,天已经快全黑了。这片草场一路延伸到思科纳镇。从这里开始,道路笔直向前,除了一条浅浅的河流和一片小森林,没有什么能阻挡莫格雷的军队。高戈斯派出了几个侦察兵,但他相当肯定,自己猜得到敌人正在干什么。如果他是斯滕·莫格雷,他会把军队藏在洛克斯森林里过夜,等第二天天色变亮出发去思科纳镇。在这种情况下,高戈斯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抢在莫格雷之前到达思科纳,关上镇门,强迫他们打围城战,然后耗到他们放弃为止。如果思科纳没丢掉海上控制权,这个计划倒是不错,但这么做意味着放弃岛上其他地方。第二:拦在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阻击莫格雷,冒着巨大的危险在开阔地带与他们交战。无论他怎么选,都意味着再一次整夜行军。他的士兵到了明早还能站直就已经是奢望了,更不用说战斗。另外还有一个小问题:箭有些不够了。

对于第二个选择,他能找到充分的反对理由。而且,在他姐姐看来,思科纳仅仅意味着思科纳镇,更准确地说,银行。岛上剩下的地方只是办公室窗外的风景。她这段时间给高戈斯下的命令就很能说明问题。战事刚开始升级,她就接受了很快会被敌军围困的事实,他苦苦恳求才得到了出镇打仗的许可。在高戈斯看来,尼莎是错的。思科纳岛上的人是他们的人民,他们有保护的义务。他见过斧枪兵在布利欧拉屠村的惨状,如果思科纳岛上的每一个村庄都遭此毒手,他会永远良心不安。如果现在撤回镇里,他会觉得自己像个狠心把孩子关在门外的父亲。况且,洛雷登这个姓氏在思科纳意义非凡,它曾引领这些村民反抗基金会,摆脱被压迫的命运。这是他们的义务。

侦察兵证实了他的猜测:斯滕·莫格雷的军队进了森林。最近,高戈斯刚刚让人砍了一批长得笔直的松树,在林子里留下了一片不小的空地,正适合用来扎营。莫格雷非常謹慎,在森林边缘安排了警哨,空地外围每隔五十码的位置也站着哨兵。这样一来,夜间偷袭的希望微乎其微。如果冲进森林交战,弓箭手没有足够的距离优势,密集的矮树丛对莫格雷更为有利。最好的情况也顶多变成一场乱斗。尽管胜率极为难看,但绕过树林、在平缓的草场上阻拦莫格雷依然是目前最好的策略。他下达了命令,士兵们顺从地接受了,仿佛睡眠和修整只是政客的诺言。

斯滕·莫格雷一向能在任何地方安然入睡,但这一次他发现自己睡不着了。在黑暗的帐篷里睁着眼睛躺了两个小时后,他终于放弃努力,点亮了油灯,召开军事会议。其实也没什么好探讨的,只不过既然要清醒一晚上,拉上点人作陪也无妨。

“哈因·艾尔的支援部队到现在还没出现。”有人报告,“看起来我们得自己打了。”

莫格雷耸耸肩。只要艾尔的四百个士兵能在他发动进攻的时候引开守军主力,这损失就是值得的。而且,艾尔是分离派的,还是阿维德·索福的妹夫——正由于这层关系,他才给他安排了这个任务。他只担心高戈斯无法及时赶到思科纳镇。如果要站在镇外百无聊赖等他追上来,那就太委屈人了。

“今晚没必要一直谈工作,”他说,“看在老天的份上,咱们说点别的吧。有了——这儿有人读过艾拉尔德·多斯上个月写的那东西吗?”

有人笑了起来,还有两三个人低声嘟囔。“其实我挺喜欢那篇的,”有人说,“尤其是讲分岔后果的那一段。这家伙应该当诗人,而不是哲学家。”

莫格雷微微一笑。“我记得那一段。”他说,“公平来讲,里面其实有一丁点道理,只不过没表达清楚,被塞进了黑暗的犄角旮旯。”

好几个人发出质疑。“你这么想吗?”有人说,“我怎么觉得那只是矫饰一番的老旧朦胧主义理论?”

“噢,这毫无疑问。”莫格雷回答,“但朦胧主义者也有道理——不,别笑,他们全都疯得一塌糊涂,但确实发明了可能性守恒定律,而那时候多曼德还在学二加二等于四呢。”

“但那个定律建立在完全错误的假设之上,”另一个人指出,“而且因果颠倒。要不是多曼德把它给倒转过来,谁也不会看上一眼的。”

“实际上,”坐在帐篷门帘处的一个瘦削的男人插话道,“不久之前,我听到那个叫卡纳迪的佩里美狄亚人说了句有意思的话。他基本上认同多曼德——”

“那他还真是了不得。”有人插嘴。

“但他指出,多曼德的结论是不合逻辑的。想想吧,”瘦削的男人继续说下去,“假设有几种不同的可能性,全部取决于一瞬间的抉择。好吧,暂且假设你是高戈斯,此刻正坐在自己的帐篷里思考接下来干什么。可以赶回思科纳镇关上大门,可以在战场上冒险一搏,也可以溜进山里。多曼德认为后果是有定数的。以他的逻辑,这三个选项都可能导致思科纳镇被攻陷。”

“可能这个词,”有人打断了他,“用在这种情况下……”

“闭嘴,马林。”莫格雷说,“你继续说,挺有意思的。”

“同理,”瘦削的男人接着说,“正面交锋和被围困这两个选项也可能共享部分结局。换句话说,从选择点分岔出去的可能性会在前方不断靠近,最终重新汇合,就像选择从未发生一样。朦胧主义者——好吧,他们的德行不怎么样,但也该有发言权——所谓的“朦胧设计”,就是某种能压倒个体选择的力量。多曼德认为并不存在命运这种东西,只有一条自然法则,让无法汇合的分岔保持尽可能少的数量。而卡纳迪的意见是,我们得算上人的影响。通过干涉元理,人类也可以在事物发展和分岔的过程中插一脚。这话由他说出来,值得好好想想。”

“换句话说,”有人说,“这不就是魔法嘛。那位博士是不是还能从耳朵里扯出一只蛤蟆、扔进尖帽子里?反正我不怎么相信。”

“确实跳了一大步,”莫格雷说道,“但还是有一定道理。”

“你是说蛤蟆跳吧。”

“是的。蛤蟆跳,这说法我喜欢。我们暂且假设世上真的有魔法,卡纳迪博士和他那些虐待蛤蟆的狐朋狗友也确实能随意操纵元理。多曼德会说,不管他们怎么操纵,都仍然是个体做出的随机选择,只不过换了个媒介而已——不管是自己穿过一扇门,还是别人通过元理影响你,让你穿过了那扇门,门都会被人穿过,选择都会发生。”

“这样的话,”瘦削的男人说,“卡纳迪就会说,受魔法干扰的事件是有迹可循的。战争,城市的命运,血脉的诅咒,家族宿怨……人们大多在这些情况下使用魔法,而这会渐渐变成一种趋势,让纯粹随机的发展方向变得不那么随机。换句话说,朦胧设计确实存在,但朦胧主义者的定义不太对。就算真的存在自然法则,也早就被一次又一次人为选择污染了。再考虑一下连锁反应,你应该知道结论是什么了吧?”

“胡说八道。”有人回答,“要说一样东西被玷污了,言下之意就是这东西可以被污染——在这里指朦胧设计法则。但就算人为选择能形成趋势,那也只是人性的正常趋势,就像斯滕刚刚说的一样。”

“啊,话倒没错,”另一个人说道,“但这种趋势远比平常的做事动机更强大,因为它能挟裹人群,迫使他们做一些普通情况下不会做的事。”

“换句话说,”莫格雷说,“就是进一步节省了可能性的数量,和多曼德思想没区别。没必要再说了。”

“说到这个,”一名参会者站了起来,忍住哈欠,“既然没必要再说,我也该回去了。你们可以熬一晚上,第二天还能上战场,但我得睡足八小时。噢,温馨建议:一定要让斯滕赢得辩论,除非你们明天想被放到阵型最前排。”

“真巧,你把我的话给抢了。”莫格雷说。

准备离开的参会者看着他,眼里闪烁着恐惧。“你在开玩笑对吗?”他说,“斯滕,这不好笑。”

帐篷里沉默了很久,然后,莫格雷微笑起来,“我当然在开玩笑了,哈因。明早再见。”围在铜制小火盆旁边的人变得相当安静,但莫格雷似乎没有注意到气氛的变化。“好了,”他说,“他刚才说到哪了?啊,想起来了——”

复习。唉。

玛基拉抬头看了看流淌着烛泪的蜡烛,目光转回書页。有时候,短暂地从书上挪开眼能帮助她清醒,但这次没什么效果。她已经把同样的二十行字反复读了至少五遍,但还是不解其意。

她又试了一次。

尽管在对马蒂安努斯和他的支持者关于所谓的朦胧设计论学说的愚蠢而轻薄的言论进行的驳斥中,我为了否决以下观念进行了一定的努力:可能性的数量受到一种未知且无法察觉的并发性外界力量的限制,并随此力量不可预测的变化而改变——

玛基拉垂下头,打起了呼噜——

——她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之中,俯视着一圈亮光。准确来说,身下是一张摇摇欲坠的折叠小凳,只要稍微挪动重心就晃个不停。凳子上绷着的帆布已经塌陷了一角。她试图挪得离塌陷处远一些,却感到布料又撕裂了一点。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试图观察四周环境。

这里似乎坐着两圈人,内圈围着一只发光的铜火盆,光线和热量几乎完全被挡在了圈内。外圈的人只能看见脑袋和肩膀的模糊轮廓,靠着帐篷布坐着(我在一顶帐篷里,玛基拉意识到。我七岁之后就没进过帐篷了,这种帐篷更是第一次见)。她坐的地方正是外圈。内圈中有个人正对着她,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从背对她的两个脑袋之间透过来。每个参加了军队送别式的人都能认出那张脸,那是莫格雷将军。由此推测,她应该是在偷听一场军事会议。她努力向前倾身,想听清这位大人物在说什么,但又害怕弄响破凳子。

“都是多曼德理论中的内容,”莫格雷将军说,“多翻翻多曼德的书吧。你想知道的一切问题都有答案。”

(胡说,玛基拉说,但在这里,她说的话只有自己能听见。我可清楚了,我正在读那讨厌的玩意儿呢。)

“希望高戈斯没有那本书。”背朝她的一个人说,“当然,他如果不识字就不用担心了。”

“我敢打赌尼莎读过,”有个她看不见的人说,“不过我觉得她更像圣马蒂安努斯的门徒。事实上,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巫。”

斯滕·莫格雷咧嘴笑了。“也许正因如此,她才绑架了亚历克修斯教长。”他说,“为了让他给自己解释那些长单词。”

“想想她翻书寻找爱情魔药配方和海上风暴的简易召唤指南,”另一个人说,“这画面不错。”

“她肯定以为多曼德的书是用暗语写的,”另一个人说,“每六个单词圈出一个之类的。”

(我得试试,玛基拉对自己说。

已经有人试过了,坐在她旁边的人说,没用,得到的信息和原文一样难懂。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

你是谁?玛基拉问。

亚历克修斯。你是卡纳迪的得意门生,对吧?

我——玛基拉不知道该说什么。再次见到你真好,她说。

你真这么想?好吧。对了,卡纳迪应该也在。你好啊,卡纳迪。

你也好。玛基拉,你不是该复习多曼德吗?不过我想这也算复习了。亚历克修斯,我们到底为什么在这儿?我不明白。这不可能是什么关键的转折点。他们聊的都是些抽象哲学的废话。)

“言归正传,”一个瘦削的男人说,“你们该读读卡纳迪那家伙写的东西。真的很有道理。”

(废话?亚历克修斯问。

噢,别挑刺。其实真的是废话。从头到尾都在胡扯。你也不想我把真相告诉这些疯子吧?

安静,第四个人说。)

“在我看来,”内圈的一个人说,“问题的核心就是识别关键时刻。那么,该怎么识别呢?好,我们假设这边这位胡伊克会在这里继续待半个小时,然后返回他的帐篷。在他回去的路上,他被帐篷的固定绳绊倒,导致肌肉拉伤。明天的战斗中,拉伤的肌肉在关键时刻拖累了他,他的部队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结果我们输了一場战役。而如果他早离开或者晚离开五分钟,我们是能赢的。再假设我们中有个人说了关于元理运行方式的话,深深刻进了斯滕的脑海里,稍稍影响了他明天做的决策。再比如我两分钟后去外面撒尿,刚好撞破高戈斯对我们的袭击,其实我只是听见了一声咳嗽的模糊回音,或者看见了某人腰带扣上反射的月光。听起来没问题吧?很好。现在,假设我是个巫师或者女巫,想要找到关键时刻,以便将它撬开,改变事情发生的方式。我该怎么知道哪一刻最关键呢?我可能会在高戈斯准备做决定时到他身边晃悠,或者直接到战场上去。当然了,我会找到一大堆关键时刻,因为每一刻都他妈的很关键,或者至少代表着一些关键的可能性。在这一刻,也许高戈斯那边刚好出现了一个关键时刻,一大群巫师和女巫正围着他玩拔河。但如果他们改变了这个关键时刻,谁又能说我的关键时刻依然关键呢?比如他们要是让高戈斯在森林里走另一条路,我出帐篷之后就不会看见他了。”

斯滕·莫格雷点点头。“你的意思是,”他说,“要么魔法无用,因为不存在真正的可能性,也不存在节省可能性的方法,多曼德写的东西全都是胡扯;要么每一刻都是关键时刻,巫师和女巫们的切入点就完全不重要了,因为他们总会找到能改变一切的节点。阿佛特,你应该当律师,而不是军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名叫阿佛特的男人说,“我只是指出了要相信魔法就必须正视的事。”

“你应该不信吧。”

“其实,我一直尽量持开放态度。”

(如果他再叫我一次女巫,我就扇他一巴掌,哪怕我并不是真的在这儿。

真正的女巫只有尼莎·洛雷登,亚历克修斯小声说。玛基拉打了个寒战,他继续道,不知为什么,我们在这种情况下都很礼貌,没人去捅别人,也不会强迫别人泄露机密。这真是最和谐、最友善的战争了。对吧,卡纳迪?你看,卡纳迪和我可是敌对阵营呢。

噢,玛基拉说,你们不是朋友吗?这样会不会尴尬?

确实是朋友,卡纳迪说,但又不是真正面对面,所以无所谓。

我可不觉得,先前叫大家安静的声音说,对了,我是维特里丝·奥泽尔。我绝对是真的在这儿。

如果我们真的在这儿,玛基拉说,那你们谁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吗?)

斯滕·莫格雷突然打了个哈欠,然后伸了个懒腰。“今晚聊得差不多了,”他说,“我们明天去思科纳镇继续讨论吧。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吗?”

“其实——”有人回答。

(我觉得我们刚刚定下了战争的结局。卡纳迪说,谁知道哪边赢了?)

——卡纳迪在床上坐得笔直,太阳穴的剧痛而让他忍不住叫出了声。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浑身发冷,惊魂未定,就像刚刚在街上目睹了一场悲惨的意外。“玛基拉?”他大喊,但却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喊。

他慢慢下了床,看向窗外。外面仍然一片漆黑,夜灯的灯油烧完了一半多。他一屁股坐进椅子里,伸手去拿酒罐。

魔法,他想,有人在强迫我使用魔法。他觉得反胃。喝下三大口葡萄酒后,他又站了起来,在窗边的石质大水盆中仔细清洗了脸和双手。他迫切地需要照明。除了夜灯之外,房间里还有三支蜡烛和一盏油灯,他全部点亮了。这让他感觉好了些。

有人敲门,他打开了门。

“玛基拉?”他问,“什么事?”

她抬头用那双傻乎乎的年轻的眼睛看着他。“对不起,”她说,“我做了个梦——”

卡纳迪走进门外的过道里,左右看了看。中年教师凌晨时分在自己住处和年轻女学生见面,这太不妥当了。“我知道,”他说着把她拉进屋关上门,“你记得梦的内容吗?”

她点点头。“记得,”她说,然后啃着指甲边缘加了一句,“但也不确定。”

“噢,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先坐下。”卡纳迪找到自己的拖鞋穿上,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他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没有问她要不要来一杯。“我只记得快醒的时候听见你问了一个问题,”他说,“对了,你头疼吗?”

她点点头。“有一点。”

“只有一点,还不错。告诉我你的梦是怎样的。”

讲述完毕后,她发现他闭上眼睛别过了脸,“是件重要的事吗?”她问。

“我想是的,”他回答,“我们刚刚将上千人送上了死路,而我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还有一个小时,第一缕曙光才会出现。夜视能力一向出众的高戈斯·洛雷登此刻连凑到面前的手都看不见。经过森林时,他通过数步数估算了双方距离,但完全有可能算错。他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是最重要的一战,用这种方法选择战场真够滑稽。如果思科纳因为他错估了自己的步长而被攻陷,那就太悲情了。

“好了,”他说,希望旁边的人离他够近,能听见他的声音,“散开,整队,但愿我们没搞错方向。”

这是我的决定,他不断告诉自己,我一个人的决定。尼莎不想我打仗。我相信岛上的居民信赖我,需要我的保护。但这只是猜测,他们完全有可能欢迎斧枪兵,把他们看作解放自己的救星。我做这个决定,靠的仅仅是我自己的判断。老天啊,这真是太荒唐了。

他闭上眼睛。这是为了巴达斯,为了尼莎,为了卢哈和小尼莎,伊苏斯和赫丽斯,不管他们想不想要我的帮助。这是为了我们所有人,以及属于我们的一切,不论对错。我对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它们是我的信念的体现,而现在必须接受考验了。胜利会证明我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是正当的。等着瞧吧。

初升的太阳照亮了斯滕·莫格雷的大军。

二十

天刚亮,巴达斯·洛雷登就开始了下一階段的工作。

昨天晚上,他取回了在太阳下晒干的筋腱,放在橡木板上,用皮革槌子捶打成纤维状,然后用一把特制的象牙梳子慢条斯理、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梳开,把一条条粗糙的黄色半透明纤维分成不同长度,分别束好,按照尺寸排放在桌面上。现在,材料准备工序只剩下清理肋骨和熬胶了。

骨片由于自身的油脂而触感滑腻。他用滚烫的碱水把每一片都洗了一遍,尤其仔细地擦洗了接口处内部。趁着把它们放到一边冷却的时间,他制作了接下来会用到的几种胶水。

他用凝结的血调和锯末做成了上浆剂,固定胶则是把碎皮和肌腱废料放进水中、大火熬煮一个小时制成的,期间需要偶尔搅动并撇去浮渣。他把粘合力最强的头道胶水分装到别处,余下的残渣重新放回火上炖了一整天。那气味恶心极了,但他几乎没有注意到。

他用血胶仔细地给骨片和木胚上浆,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侧放在木块上,稳稳地摆在从窗户灌入室内的阳光里。等待上浆剂硬化的时候,他又把更多的筋捶打成纤维,还做了一张用来把肠子拧成弓弦的木质绕弦架。最后,他把浸泡过的皮革块扯开,准备包裹弓把。

(“如果是关于战争的事情,”小卢哈当时说,“我当然愿意帮忙。你想让我做什么?”

“噢,一些基本工作,一点也不难。我本来不想麻烦你,但我已经习惯有学徒在身边了,而且我也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这个忙。”

卢哈微笑起来。“我一直想学一门手艺。”他说,“用自己的双手干活,而不是读书或者打仗。我想做东西,当一个手艺人。”

“这肯定是家族遗传。”他鼓励道,“相信我,我们两个能做出中邦之外最好的弓。”

卢哈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和许多表面上阴沉内向的孩子一样,他笑起很好看。

“父亲会很高兴的。”他说。

“希望如此吧。”他回答。)

差不多在洛克斯森林战役最激烈的时候,他完成了材料的预备工序,开始制弓。

“谨小慎微是失败者的作风。”斯滕·莫格雷说,“但另一方面,我们实在不能把这一仗搞砸,所以还是稍微稳妥些吧。”

这是一个炎热晴朗的早晨,一丝风也没有。亮得难以直视的阳光在东方的海面上闪耀着,也将银行的镀铜屋顶照得熠熠生辉,像着火了一样。在他身后,洛克斯森林和思科纳镇之间只有开阔的丘陵地,以柔和的起伏向海湾两侧的悬崖延伸。对于步兵冲锋来说,这样的地形再合适不过了。下坡的坡度能提供可观的动力,又并不过分陡峭,所以非常安全。在他下方,高戈斯的那支小小的军队横在大路上,像搭在铁砧上的细钢条,正等着被锤打成型。“谁要是带回高戈斯的脑袋,谁就有三十个金币。”他高声说,“如果脑袋还连在身子上,还能喘气,就再加二十个金币。除了他之外,剩下的人对我们没用处,所以尽情大开杀戒吧。保持阵型,不要磨蹭,这应该会像踩死甲虫一样容易。”

他将三百个士兵排成两排作为中军,剩下的分成人数相等的两批作为侧翼,每侧各六百五十人排成两条长长的阵线。他的计划是展开侧翼向前推进,让高戈斯以为他们是要从他两侧冲过去,完全避开他,直接进攻思科纳镇。如果他上钩,要么会分散兵力阻拦大军,然后被迅速包围,要么会阵脚大乱,试图撤回镇内。如果情况属于后者,中军就会发动冲锋,攻击他的后方,同时侧翼将赶到高戈斯前方,合在一起,组成一条截断退路的套索。不管怎样,只要他的军队铺散开来,保持移动,弓箭手就会丧失侥幸得胜的机会,因为不论何时,战场上的斧枪兵都是散开的,他们射箭也就没有意义了。尽管开战后,他对高戈斯的好感与日俱增——你很难不对自己深入研究的对象产生感情——他还是想不通在这样的地形带着二百五十名弓箭手,要怎么与一千六百名斧枪兵抗衡。他短暂地考虑了一下议和,但没怎么犹豫就否决了这个点子。严格来说,他这是在镇压一场叛乱,算不上真正的战争。他只需要按照镇压叛乱的规程走就行了。

高戈斯看着斧枪兵从两侧向他接近,意识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

愚蠢,真是愚蠢。不知为什么,他以为敌人会用一支庞大而密集的中军向他发动冲锋。之所以产生这个荒诞的想法,是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有获胜的可能。而现在,他们似乎完全忽视了他的军队,像避开一个倒在大街中央的醉汉。

“现在怎么办?”有人问。

高戈斯耸耸肩。“我想是上去和敌人打吧,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这个。”

“和哪些敌人?”

高戈斯想了想。“他们,”他指了指敌方中军,“就是那些站着不动的混蛋。他们容易射中。好,所有人排成两排,轮流上前放箭。”

第一轮箭雨腾空而起,像一片新麦茬地里惊飞的白嘴鸦群。他们和目标之间隔着二百多码——远地靶就是这个距离,而他最近半年一直都在让士兵练习远地靶。离敌人还剩一半距离时,箭停止了爬升,在空中悬停了一刹那——

(极短的一瞬间,天平的两臂在薄如刀片的支轴上维持着平衡。)

——然后开始下落,力量和速度渐渐积攒。它们下落的位置总比预期的靠前,达到最高点后,下降速度会比爬升时快得多,势头也更猛。箭雨直接落在了中军的两排阵列上。第二排弓箭手越过第一排,前进五步之后开弓放箭。第一轮箭射中目标时,第二轮已经离弦。接着轮到第一排向前五步,箭雨飞向空中时,第二排再次前进并开弓。这次,第一排弓箭手停在了原地,因为已经没有站着的目标了。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干,斯滕·莫格雷死的时候想。)

敌军侧翼正在快速接近,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下令军队组成密集方阵。如果他们有脑子的话,肯定会直奔思科纳镇,他一边想一边伸手取箭。如果冲着我们来,就要看箭够不够用了。最终成败还是取决于物资供应,取决于经济。

前进的敌军在两侧伸展队列,准备合在一起形成包围圈。他对此毫不担心。他已经将自己的方阵收束到了最小,如果要交战,他们必须收紧包围圈,缩短士兵和士兵之间的距离,成为弓箭手最好的目标,就像他之前在河岸看到的一样。“等敌人进到八十五码之内,”他用响亮清晰的声音叫道,“前排,开弓。”

第一轮齐射让他們散开了一些,但是空隙很快就被填满了,因此并不妨事。横排交错前进的效果和他预想的完全一致:一排放箭时另一排已经拉开了弓,空中的箭雨一刻不断。敌军阵脚大乱,仿佛地上有绳子绊倒了他们。离方阵还有四十码时,他们已经乱作一团,来不及越过堆积的死尸和伤员就纷纷中箭。尸堆越来越高,像是积聚在沙漏底部的小沙丘,或者涌上海滩那一瞬间的海浪。在四十码的距离上,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已经触手可及,不过从应用哲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并不稀奇。两军交战本来就没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一切都取决于基础算术——最先耗尽的是高戈斯的箭,还是敌人的士兵?两者的数量非常接近。敌军究竟会终止进攻撤离战场,还是越过尸堆向前奋进,也许要看最后一支箭、最后一名士兵、某个弓箭手的剑法、某个斧枪兵穿胸甲的方式、某把弓的准头、某支箭的笔直程度,或者某个人的脑袋在关键时刻转向左边还是右边。

高戈斯看也不看地摸到了最后一支箭的箭羽。他左手推弓,右手拉弦,勾弦指的第一和第二关节之间已经血肉模糊,开弓时背上的肌肉痛得厉害。左臂伸直时,弓发出了刺耳的断裂声,断裂的上弓臂猛撞在他的嘴上,如同老道的拳击手打了一拳,下弓臂则狠狠抽打在他的膝侧。他呆立了片刻,身上挂着损坏的弓,样子很好笑——这该死的垃圾,白蜡木弓坯没有铺筋,此时终于承受不住弓背的拉伸与弓腹的压缩,让他在决定一切的关键时刻失去了自保之力。除了扔下那两根柴火棍站在原地之外,他突然间什么都做不了了。

“去他妈的,”有人喊道(是胡伊克·波瓦特,昨晚夜谈结束后,他在回去的路上被一根固定帐篷的绳子绊了一跤,扭伤的脚踝就像水桶上的破洞,让他的体力不断流失),“后退!整队!看在老天的份上都给我往后退。”斧枪兵开始往后撤,由于地上的尸体太多,撤退的动作很慢。箭雨仍然不断落下,倒地的人并没有比之前少。撤到七十五码外的时候,他们集合整队,这才意识到幸存者少得可怜。“去他妈的,”胡伊克·波瓦特又骂了一声,接着不情愿地下令退兵。他满心愧疚,一瘸一拐地走在队伍最后,仿佛抛弃了自己不再爱的女子。宽阔的后背成了显眼的目标,胡伊克·波瓦特是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挣扎了几个小时才死去。

“难以置信。”高戈斯说。

“不信也得信,”他旁边的人说,“确实是险胜,不过总比输掉好。”

残余的敌军里有人担负起了指挥的责任,他们排成纵列,越走越远。“剩下不超过七百人,”有人说,“大概更接近六百。”

高戈斯迫使自己回过神来。“我们呢?”他问,“伤亡情况如何?”

“他们根本没进入近战距离。”另一个人回答,“要是每个人的箭再少三支,肯定会被他们杀光,但我们逃过了这一劫。看起来无人伤亡。”

到了下午,高戈斯把镇民们划分成几组,分别负责回收箭支、剥掉死尸的衣物盔甲和埋葬尸体。一个拜斯中士的信使前来报告喜讯。拜斯带兵在山里伏击了撤退中的敌军残部,大约七百个斧枪兵中只有九十人逃脱了。他想知道接下来应该追击逃亡者还是回思科纳镇。

高戈斯觉得反胃。他告诉信使让拜斯回镇,放过那些可怜的家伙,然后走上山坡去见他姐姐。

银行里几乎空了。没有文员在走廊里匆匆穿行,或者从桌前抬起头偷瞄他。没人坐在尼莎的办公室门外的石凳上等待召见。他推开门走进去。里面空无一人。

他最后在金库里找到了一个文员,那人正忙着把算板上的银算筹往一只叮当作响的大口袋里放。

“嘿,”他说,“董事哪去了?”

文员盯着他,好像他长了两个脑袋。高戈斯低头看了看自己染血的衣服和伤痕累累的手。“没事,”他说,“我们赢了。你看到我姐姐了吗?”

文员露出一副不知道该傻笑还是该逃跑的样子。“你不知道吗?”他说,“她跑了,已经不在思科纳了。她带着所有的现款和最好的船离开了。”

你说阿维德·索福那家伙?阿维德·索福想,是啊,我记得他,他不就是那个比另外两支军队迟了三天才到思科纳镇,浑身湿透沾满烂泥和松针的蠢蛋吗?真是个笑话!

据当地人说,由于最近丰沛的雨水已经流入大海,过去几天炙热的天气又烘干了大片常年被水淹没的湿地,思科纳南角那片地面被沼泽覆盖的森林比平时干燥多了,往常齐腰深的泥潭现在只淹到人的膝盖。

穿过沼泽的过程又痛苦又悲惨,每一步都万分艰难。本来能供五个人和一头骡子通行的小道被两千个士兵踩成了粘鸟胶一样粘稠的泥泞。裹满泥浆、吸饱了水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无法抬脚,赤脚走路反而会让脚干燥些。不断有人被大丛的茅草绊倒,扭伤脚踝。森林里昏暗不堪,一切都被瘦高的冷杉树和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树冠笼罩着,气味恶心。军队不得不穿过齐腰高的荆棘和黑莓灌木,在垂到地面的树枝与树根之间钻进钻出。在自然的折磨下,什么敌人都是多余的。

敌人根本不会进森林,他们没那么蠢。

尽管如此,索福还是知道,如果他不派出侦察兵和先遣队,就肯定会遭到伏击,遇上路障、泥石流、敌人的岗哨和弓箭手。一个自以为不用守规矩的将军可能会害了整支军队,遭遇猝不及防的歼灭。思科纳应该已经被攻陷了——毕竟,他们该怎么抵挡四千人的大军?肯定有从镇上逃出来的反抗军余党,如果遇上了,他们会继续逃跑,还是背水一战?在阴暗的树木之间、恶臭的污泥之中交战,对双方来说都糟透了。他们肯定不会那么蠢的。(啊,但如果他们不蠢,就不会进沼泽地了。)

“他们说前面有块空地。”掌旗中士说。

“希望他们这次是对的。”索福说,“之前我还以为他们是故意带我们走错路——这也正常,因为我们是敌人——但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觉得他们和我们一样不认识路。毕竟,谁有事没事往这里跑?”

掌旗中士点点头。“还是有几个认识路的猎人。”他说,“据说这里有鹿和野猪,大概我们弄出的响动把它们惊走了。还有几个老头会带着家里的猪来这里找松露。”

“我从来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吃松露。好像要加蜂蜜,或者切成——我的天啊,他们是对的。那儿确实有片空地。”

“不止有空地。你看。”

空地上有人正在搭帐篷,有人徒劳地用受潮的木头和湿透的引火棒生火,有人正把弓堆叠在一起,还有人在树枝上晾衣服。索福花了五秒钟才意识到眼前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期间,空地上有些人试图去拿武器,但大多数只是站在原地愣神。仿佛他们本来坐在家里,却有神话中的野兽撞破墙壁冲了进来。

“前三排。”索福叫道,但晚了一步,他周围的士兵已经不等命令就冲向了前方,急着要把一周以来在森林里积攒的怨气发泄在敌人身上。没过多久,空地上的两百五十名反抗军的一半逃进了森林,没来得及拿上武器,有些人还光着脚,身上只穿着里衣。剩下的人很快就被砍倒,如同那些给军队带来极大痛苦和愤怒的黑莓灌木、荆棘、蕨类、树苗和森林里的其他植物。这是一次迅速高效的砍伐,敌人暴露的肢体像树枝一样被挨个切断。斧枪兵们基本上只用斧刃劈砍,极少用到枪刃。索福没有干涉,毕竟他先前也没让士兵们考虑茅草和羊胡子草的感受。而且,他并不想阻止他们。在森林里度过的这一周让他也颇有怨气。

军队丧失兴趣的时候,还有大约五十名敌人活着。他们大多都负了伤,有些人被砍掉了手指或者手,有些人被削掉了耳朵。整个过程就像一群恶毒的孩子漫无目的地猛砸树干,折断树枝,划破树皮直到树汁流淌出来。几乎没有敌人做出反抗。

“够了,”索福叫道,“别再浪费精力了。控制好俘虏,我们修整一个小时后出发。找找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再看一下反抗军的帐篷里有没有食物。别浪费了好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下次获得补给是什么时候呢。”

没错,说不定我们应该把敌人的尸体也吃掉。

俘虏的供词让他愉快起来。他们试图追踪和伏击斧枪兵,结果迷了路,在灌木和烂泥中跋涉了三天,已经准备放弃原计划,撤出森林了。本来打算在森林边缘等待沙斯特的军队,要么打一仗,要么学高戈斯消灭敌军的第一部队的办法,跟着他们前往思科纳,一路骚扰——

“你什么意思?”索福打断了他。

俘虏看起来十分吃惊。“你不知道?”他说,“我们出发之前听到了消息,洛雷登将军打败了你们的第一部队,抓到了几百个战俘。”

索福皱起眉头。“是莫格雷将军的军队吗?”他问,“还是阿芬姆将军的?”

“不知道。”战俘说,“高戈斯当时还没到思科纳,我们只接到了急报和守卫森林的命令。在林子里遇到平民之后,才听说你们在这里。”

“高戈斯真的击败了一整支军队?”索福问。俘虏紧张地点了点头。“那他应该会返回思科纳镇吧?”

“我想是的,”俘虏抹掉从头皮上的伤口淌到眼睛里的血。他的头发也浸了血,血液像树叶上的雨水一样,沿着长得过头的刘海滴落。“我们得到的消息里没提到这个,只是说我们打了一场大胜仗,命令我们守好这里。”

“你确定你不知道是哪支军队?如果你在撒谎,我就吊死你。”

“我确定,”俘虏疲乏地说,“我连战场在哪里都不知道,也不知道高戈斯传信的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们的中士应该知道,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阿维德·索福抬头看了看护旗中士,后者摇了摇头。“好吧,”他说,“中士,让俘虏列队,我们得带上他们一起走。这样吧,让他们带我们原路返回。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在泥浆里跋涉过的样子。”

俘虏摇了摇头。“这片空地的另一边地势更高,非常干燥,但我没法带你们原路返回。我说过,我们也迷路了,足足有半天时间都在绕圈子。”

斯滕·莫格雷的军队有可能被击溃了。对此,阿维德·索福的担忧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极度讨厌莫格雷,并且知道莫格雷对他也持相同态度,还要加上一份鄙夷。但是自从到达思科纳,莫格雷一直是掌控全局的人。因为他的存在,索福没怎么思考过整体战略,把心思都花在了羞辱莫格雷和他的同党上。如果莫格雷的军队真的遭遇不幸,那么他可能要花几天、甚至一整周的时间来整頓士兵,担起指挥战争的重任。这意味着索福会成为远征军的领袖。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他的责任。

该死的战争,他怨忿地想,就算一切顺利,到头来也全是白忙活。

“你说她离开了是什么意思?”高戈斯问。

“就是离开了。”文员无助地重复道,“她还辞掉了董事的职务,把所有银器和大部分贵重家具之类的东西都带走了。账簿倒是都留了下来。”

高戈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呼出来。“好吧,”他说,“她的女儿和她一起走的吗?”

文员一脸困惑。“什么?”

“她女儿。伊苏斯小姐。”

“噢,应该没有。她好像谁也没带走,除了几个护卫和船员。”

高戈斯靠在墙上,用指尖揉搓着脸颊。“好吧,”他又说了一遍,“没时间说这个了。现在总部的职员都由谁管理?”

文员耸了耸肩。“没人管那些了,”他说,“我想大多数也都,唔,准备离开。”

高戈斯皺起眉头,从文员的手里夺过那袋算筹,把它们洒得满地都是。“我猜也是,”他说,“不过这样可不成。所有试图离开岗位的人一经发现,必须亲自来向我解释清楚。你负责传达给所有同僚,如果出了差错,我就追究你的责任。你叫什么来着?”

文员叹了口气。“利尔特·瓦里尔,”他说,“誊写处副主管。”

“好。传信下去,然后回到你的岗位。不,算了。去看看是否有新消息,弄清楚南边的守卫部队到哪里去了。我得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敌人。”

“噢,我觉得应该没有了吧,”文员说,“你不是已经把他们全歼了吗?”

“有消息了立刻来找我,我待在董事的办公室。”

是真的。高戈斯把脚搭在办公桌上,想道,她真的走了,不然她那只苹果木的小杯子去哪了?那是巴达斯用厨房里的树桩做给她的。它不在,所以她肯定离开了。他注意到房间里还有许多东西都不见了,除了不值钱的和被固定在墙上、无法轻易取下的。当他把脚放在她的桌子上、却不担心她突然推门而入时,他就知道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建筑里已经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都是因为她不相信他能赶跑敌人、保护家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那个文员又出现了,看起来相当紧张。“没有消息,董事,”他说,“我和其他几个主管沟通过了——”

“董事?”高戈斯重复了一遍,“好,你继续说。”

“我和其他主管沟通了,职员们已经重新开始工作。格雷兹中士和南部卫队按照你的命令去了沼泽地,但没有送回任何关于敌军的消息。”文员犹豫了一下,“战争似乎已经结束了,”他说,“还有什么吩咐吗?”

高戈斯看了他一会儿。“有人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吗?”他问,“她说过什么没有?”

文员点了点头。“我觉得是因为战争的代价已经过于高昂,没有继续的必要了。”他说。

“过于高昂。”

“我是这么想的。她认为是时候止损了,所以停掉了这里,去寻找别的有利可图的生意了。”

高戈斯盯着他。“什么生意?”他质问。

“你不知道?”

“噢,看在众神的份上,”高戈斯恼怒地说,“我当然不知道,什么别的生意?”

文员告诉了他:科里昂风险投资公司的一半股份,加赛尔的制革厂,维桑萨的锯木厂,拜舍斯特的葡萄园,达卡斯铜矿联合会的股本,岛上的制绳厂——

“出去。”高戈斯说。

巴达斯拿起了弓。

如果条件理想,他会让胶水硬化至少一周时间。一周以上更好。但时间是件奢侈品,而且,这批昂贵的进口生皮熬制的胶水在酷烈的阳光下干得快极了。他拿起弓弦,把它的一端套进下弓臂的弦槽里,然后犹豫了一下。这把弓很可能在他第一次弯动弓稍、给它上弦时折成两段,所有劳动成果和珍贵的材料就全白费了。

第一步是修整刻有接口的骨片,并把它们固定在木胚的弓腹上。现在,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做好,这就变成了一桩漫长又煎熬的活儿。但这一步必须精确无误,如果骨片不能完美契合,弓腹就会不结实。可怕的压缩力会找到位于骨片衔接处的弱点,把弓撕成碎片。所以他必须反复锉磨、刮擦、抛光,用手指在衔接处的一面抹上煤灰,反复组合、拆开,直到两面的煤灰均匀平坦,衔接处紧得连一根头发丝也进不去。确定了每片骨片的位置并给它们上浆编号之后,他给弓胚抹上胶,将骨片挨个拼好,然后用结实的绳子缠绕固定,每隔八分之一寸就绕一圈。为了保险,他又加上了夹钳,并垫上从多余的骨头上削下来的细长骨片,使夹钳的力量均匀分散。等待胶水固化的时候,他再次梳理筋腱,然后编好了弓弦,缠上护弦绳。

胶水刚刚变硬,他就取下了夹钳和绳子。他又熬好了一锅胶,开始给弓背铺筋。这是个枯燥的脏活。他用先前剩下的牛皮胶水再次涂抹弓背,然后把它架在工作台前。工作台上放着四十束整理好的筋腱纤维,间隔着便于取用的距离。胶水很合适——还是温热的,粘稠程度如同新蜂蜜。他把用来压平纤维的长骨片放进一只装满水的小陶杯里。

他选了第一束、也是最长的一束筋丝,把它浸进锅里,直到它吸饱胶水,变得柔软。然后由上而下开始挤压,让多余的胶水从末端流出,同时也压平筋束。接着,他小心地将筋束铺在弓胚背部、弓把上方的位置,用浸湿的骨片从中间开始把它展开,直到宽度达到半寸以上。他把第二束筋腱放在第一束末端,头尾相接,用骨片将纤维微微刮得长了些,然后重复相同的步骤,直到弓背中央的筋束从上弦槽一路伸展到下弦槽。完成这一步之后,他停工片刻,洗掉沾在手上的胶水。

在第一列筋束左边铺第二列时,为了避免两列筋束的头尾接缝对齐形成弱点,他像砌砖一样错开排列,然后用骨片分别抹平,直到每一束都与上下和侧面的筋束融为一体。他重复着相同的动作,直到弓胚背部和侧面完全被一层浸透胶水的筋丝铺满,形成一条长而扁平的人造肌腱,干燥之后不论怎样用力伸展都极难断裂。第一层刚铺好,他立刻铺上了第二层。趁着胶水仍然粘稠柔软,让每一束纤维都完美融合,不留下任何弱点。终于,他用仅剩的筋丝包裹好弓腹处骨片的接缝,抹掉弓背上的所有余胶。最后一根筋腱纤维和最后一滴胶水都用光了,什么也没有浪费。

因为时间紧迫,他用耐火砖搭了一座烘干炉,把砖块烤到烫手的程度,然后围绕放着弓的台子摆了一圈。阳光直射在砖块上,让它们在火的热量消散后依然温热。他从来没用过这个方法,唯恐热量会弄弯或弄坏弓,或者让胶水干得太快,变得易碎,又或者把筋丝烤得过猛,以至于冷却后从弓背上分离下来。这还只是他能轻易想到的问题,意料之外的灾难无疑会更糟糕。

现在,大功告成。弓被他拿在手中,等待着上弦、驯弓、修整、打磨、抛光,以及被裹上最后一层薄如纸张的牛皮。

手里的弓丑陋肮脏,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一条人造的肢体,由骨头、筋腱、血液和皮肤组成。所有身体部位都经过改进和纠正,被取出之后又以更好、更有效率的方式重组在一起。弓背上的筋腱等着被拉伸,弓腹的骨头等着被挤压。二者被一条木材分隔开来,血液、皮肤和骨末又让它们亲密无间。这是一条被拉伸和挤压到崩溃边缘时,比任何血肉之躯都更强壮的手臂。以暴力制成,为暴行而生。它包含了躯体、热量、空气和人的手艺,美妙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死去的肌肉还有生前的记忆,死去的骨骼能承受巨大的压力,死去的肢体可以夺去生命,而血液和皮肤碎屑,则能在已死的躯体部件用尽力量、挣脱彼此的时候将它们紧紧束缚在一起——

(就像洛雷登家族一样,巴达斯微笑着想。有人弯折舒展,有人挤压并遭到挤压,但我们都无助地被一点血液和锯末,以及一张共同的皮肤粘结在一起。如果一同运作,我们在崩溃前的那一刻拥有无限的破坏力。我在这个家的背部待了很多年,现在我身处弓腹。压缩力即将在这里变成伸展力,积蓄的力量即将转化为暴力。而这把弓是我做给哥哥高戈斯的。)

他抬起左腿跨过弓把,用右脚卡住下弓臂末端,把弓内侧抵住左膝窝,左手握住上弓臂全力内弯,直到能将弓弦上端套进弦槽。弯动很困难,得用上全身力气。他感觉到骨片无比希望碎裂——但没有碎裂的余地,因为它对抗着弓背筋丝中同样难以忍受的张力。两股力量互相制约,就像剑拔弩张的家庭成员,被永远无法逃脱、永远把他们推向极限的力量羁绊束缚在一起。正当他觉得自己永远无法上好弦的时候,肠线打成的线圈成功滑进了弦槽。弓弦承受住了拉力,线圈和护弦绳也保持完好。巴达斯单手托住弓,寻找着能让它保持平衡的重心。驯弓意外地很成功:下凹的弓把两侧是两条向上凸起、美丽匀称的曲线,弓身完全对称。反曲弧度的末端又再度反向弯曲,形成另一股张力。他屏住呼吸,拿起弓——它轻极了——用手指勾住缠着护弦绳的弓弦中段,左手前推,右手后拉(又是两股对立的力量,因为背道而驰而产生暴力)。他的手臂、后背和肩膀的肌腱骨骼开始发力。他谨慎地实验着,每次用力时都只多拉开一寸,直到拇指底部触到下颌,弓再也无法被拉得更开。

他休息了片刻,活动着酸痛的肌肉。这讨厌的东西拉距不大,每多拉开一寸都需要大得多的力量。一百磅的弓只能拉开二十五寸,准头不好,但力量很足。总之,它不适合我。但是高戈斯从来都是家里最强壮的人,能轻易拉开一百磅的弓,而且小拉距适合凭本能快速射箭。高戈斯从小就是凭本能射箭的。他从靠在门框上的箭囊里拿出一支箭,搭上弦,瞄准房间另一端一块三寸厚的橡木板,然后开弓放箭,由着弓本身的力量把弦带离手指。箭射得偏高,箭杆裂开了,破甲箭头直接射穿了木板。这力量让人恐惧。巴达斯站在原地注视了一会儿,然后给弓下了弦,小心地放在桌上。

之后,他用刮刀、粗糙的芦苇杆和沙子对弓进行了修整,又用优质的生皮裹住弓把,精心打蜡防潮,最后刷上厚厚两层纯正的、贵得吓人的科里昂防水漆。漆干得很快,防水效果很好。弓看起来漂亮了些,除了木制弓胚露出一条黑线之外通体奶白,熠熠生辉。

他拿过最后一块好牛皮——用它写字就和用最好的羊皮纸一样——写下‘给高戈斯,来自巴达斯,致以爱意’。然后他开门叫了一声。很快,一个文员匆匆赶了过来。

“高戈斯·洛雷登还在银行里吗?”巴达斯问。

“应该是的,”文员回答,“但他不会待多久了。有消息说阿维德·索福和第三支部队刚刚出现在南边。他正准备离开。”

巴达斯微微一笑。“时机正好。”他说,“把这把弓给他,快一些,这很重要。”

文员点点头。“我马上就去。”他说。

“好伙计。这是他一直想要的,所以他应该会很高兴。”

文员离开后,巴达斯关上房门,在地板上坐了下来,把头埋在手中,努力不去想自己做了什么。

高戈斯用左手握住弓把,破皮结痂的右手拉弦指搭在弓弦中段。这把弓完美极了,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他的手臂,但强壮得多。他觉得这把弓已经跟了自己很多年,他了解它,熟悉它,就和熟悉家人一样自然。

“它真美,”他说,“而且,它是巴达斯为我做的。”

中士用脚尖敲着地面。“确实不错,”他说,“但我们还有仗要打,所以你玩够它之后——”

高戈斯没有抬头。“我得去向他道谢。”他说,“你不明白。我失去了我的姐姐,但重新得到了我的弟弟。我们又是一家人了。”

中士从鼻子里呼出气来。“高戈斯,我们得出发了。”他说,“如果不能在天黑前赶到山里,就没法找到有利地形。我们可能会输掉这场战争——”

“你说得对,”高戈斯說,“巴达斯给我做弓不是为了让我拿着它打败仗的。道谢的事情只能等到我回来再说了。”他不情愿地把弓放进弓囊,手指抚过刷了漆的弓背。“真有意思,”他说,“我用他上次给我做的那把弓干了一些很糟糕的事。我有个预感,这次一切都会大不相同,就像一个崭新的开始。”

“真的吗,”中士说,“你是想说,你用这把弓可能会射偏?”

二十一

“斯滕·莫格雷死了。”卡纳迪说。

其他人看他的眼神就像他当众脱了衣服一样。“抱歉,你说什么?”其中一个人问。

“斯滕·莫格雷,”卡纳迪重复道,“他死了。他的军队也被歼灭了。事实上,我们一共损失了四千多人,却什么也没做到。当然了,阿维德·索福还活着。”

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端着一盘熏肉油浸鸽子走了进来。“大家趁热吃。”她说,“哎呀,怎么一个个都拉长了脸。没出什么事吧?”

一阵尴尬的沉默后,比蒙德·法伊姆说:“据我们这位神秘主义朋友所言,我们的军队在外面被打得落花流水。”

“噢,”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说,“哪支军队?你是说和那些讨厌的造反者打仗的大军吗?”

“没错,”米希尔·波瓦特嘟囔,“就是我们儿子参加的那支。卡纳迪博士,你自己说说,你是疯了,还是得到了神灵启发……还是单纯的不会说话?”

“对不起。”卡纳迪说,“我——好像突然被控制了一样。”

“是啊,”比蒙德·法伊姆从盘子里拿起一只鸽子,“又是圣灵感召那一套。除了你内心那个神秘的声音,你还有什么证据可以支持这番耸人听闻的言论?”

“没有,”卡纳迪说,“请原谅,真的很对不起,就当我什么也没说吧,真的——”

晚宴的客人中,有个高大的灰胡子男人摇了摇头。“要忘记可没那么容易。”他说,“很简单的道理,你不能雇来一个货真价实的佩里美狄亚法师,然后又忽视他的神秘发言。和我们说实话吧,博士,我们到底该不该重视你的话?我想你以前应该也经历过这种事。”

卡纳迪点点头。“恐怕是的,”他说,“至少经历过类似的事。”

“那么,以前出现这种情况时,你脑子里的小天使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呢?还是说都有可能?”

“很难说,”卡纳迪充满戒备地回答。米希尔·波瓦特的妻子离开了房间,片刻之后又带着一只装酱汁的银制船型碗回来了。“是这样的,我只是在把别人告诉我的事转告给你们。”

“不过这个别人是在思科纳岛上吧,”桌子另一端的一个矮小的胖女人说,“你的灵魂导师之类的——还是说有其他什么叫法?。”

卡纳迪没有纠正她的用词。他已经开始头疼了,所以愈发难以集中精神。“这个人确实在思科纳。实际上,他就是亚历克修斯教长。他不会对我说谎,所以我知道亚历克修斯确实相信斯滕·莫格雷已经死了,他的军队也被击溃了。不过,我能确定的只有这一点。”

坐在他对面的一个发福的光头中年男人皱起了眉头。“其实这一点你也不能确定。”他说,“我们从科学的角度看看行吗?毕竟我们都是相信科学的人。以前,当你有这些——”他犹豫了一下。

“失神发作。”比蒙德·法伊姆建议道。

“——有这些体验的时候,”光头男人说,“你能用哲学家的身份担保,你充分验证了这些意见的真实性,并证实你确实在和身在远方的人交流吗?”

卡纳迪点了点头。“我和那些人交谈过——我是说,以正常面对面的方式——他们也有相同的或类似的体验,并且复述出了我听到的话。尤其是亚历克修斯。来到沙斯特后,我和他交流过好几次,仿佛我们之间有某种联系一样。当然,这也不一定解释得通。”他补充,“两个背景高度相似、彼此非常熟悉的人在同一时间思考同一个问题,完全有可能产生相同的见解,以至于看起来就像他们交流过一样。”

“确实有可能。”比蒙德·法伊姆边嚼黑麦面包边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卡纳迪说,“事实上,我认为这种个体之间的联系有一定的运行规律,会让思想相似的头脑产生交集。不过这只是个理论。我知道亚历克修斯也认同我刚才说的这些。”

接下来是一阵让人相当不自在的沉默。

“好吧,”米希尔·波瓦特皱起两条粗眉毛,“作为科学家和哲学家,我们暂且相信你以适当的方法验证了你的发现。那么显然,接下来就该谈谈采取什么对策了。”

埋头进餐的法伊姆抬起了头。“噢,看在老天的份上,米希尔,你该不会真的让我们根据这种神秘兮兮的疯话来制定策略吧?”

波瓦特摇了摇头。“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他说,“决策权在于众议会。如果你问,我们该不该告诉众议会这件事,那我的意见是,应该的。”

“别把我扯进去,拜托。”另一个人急忙说,“如果我们尊敬的分离派同僚得知,我们因为某个——原谅我,博士——某个自命不凡的异邦法师出现幻听就重新考虑战争决策,我都能想象他们会怎么挖苦了。”

“那样的话,我们的信誉会炸得粉碎,碎片多得能从这儿一直洒落到托诺斯。”比蒙德·法伊姆恼怒地说,“到时候,我们中间还有哪怕一个评得上中级职称的,都是奇迹。”

波瓦特微笑起来。“做事要讲究手段。”他说着转向坐在他右边的年轻人,“乔福雷,你平常会和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儿子下棋,对吧?”

“偶尔会。”

“棒极了。你现在就过去,编个由头,就说你和你叔叔或者和我彻底闹翻了,想狠狠报复我们。然后你告诉小莫格雷,我们得到了关于战争的重要情报,但由于派系争端所以守口如瓶。就说你不了解具体情况,只知道它极度重要,我们已经开了几个小时的秘密会议了。如果你动作快的话,再过一个半小时的样子,我们就会接到前往参议会的传唤。趁现在吃完晚餐吧,还能消化一会儿。”

波瓦特的预测比较准确。两个小时后,他在人满为患、气氛恶劣的参议会大厅里站起身来。

“阿纳奥特·莫格雷说的没错,”他说,“我确实得到了可能很重要的战争情报,没有及时公之于眾。但原因是,我压根不相信。”

分离派座席上的阿纳奥特·莫格雷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离陷阱入口有多近。“也许该由在座诸位来判断可不可信。”他说,“和我们分享一下你的消息吧。”

米希尔·波瓦特愉快地照办了。

“说到底,”他在结束报告之后说,“这就是一个基于魔法和神秘主义的荒唐故事,我真的觉得没有必要打扰大家,尤其连法师本人都拿不准。”回赎派成员大笑起来,分离派座席的区域却只有尴尬的沉默。现在他们必须公开支持卡纳迪博士的预言——总好过承认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如果这次危机到头来只是一场虚惊,他们就会因为相信魔法而遭到嘲笑奚落。即便危机是真的,回赎派也能轻易把派出增援部队的功劳夺走,毕竟是他们的人在他们的晚餐会上获取了关键信息。

“我是个科学家,”阿纳奥特·莫格雷说,“而最重要的科学素养之一,就是承认自己的无知。的确,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这个魔法故事。它既可能是胡话,也可能是货真价实的预言,或者处于两者之间。我个人喜欢以开放的眼光看待应用哲学问题,去年毕业典礼上听过我致辞的各位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我想让大家考虑的是,如果危机并不存在,加派军队最坏会导致什么结果呢?我们会被人当成白痴——特别是我,坐在会议厅这一侧的同僚也一样——军队则会毫发无伤地返回。但是,假设我们忽视这个预言,岛上的军队却真的遇到问题了呢?最坏结果:我们会输掉战争。同僚们,我宁愿被羞辱,也不愿预言属实。我真心希望这一切只是个骗局或者误会,而我的表哥斯滕能带着军队完成任务,平安回家。但哪怕这预言有一丝成真的可能,我都主张加派军队,不管别人怎么想。”

会议结束后,天井中的闲聊者达成了共识:让阿纳奥特·莫格雷带三千士兵去思科纳。这个惩罚对他来说非常合适,谁让他没察觉到这么明显的陷阱呢。如果他真是分离派最强力的成员,那么派系之间的权力图景很快就会剧变。但对于战争本身,不管阿纳奥特·莫格雷蠢不蠢,再派一支军队都不是坏事。毕竟,兵力多点总是好的。凑巧的话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波瓦特和他的同僚们回到家后,对卡纳迪的态度友善多了,一个劲给他倒他不想喝的酒。之所以这么热情,是因为他们已经确信,预言是个巨大的骗局,是他胡乱编造的。他们向他解释,他们不介意先知,只要预言一定是错的就行。

激烈的战斗中,高戈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中士问他,在不利地形中被压倒性兵力三面夹击有什么好笑?他只摇摇头说那是他的私事。

他们不幸在阿维德·索福的军队刚刚走出保德尔沼泽的时候碰上了。索福的士兵精疲力竭,队形散乱,裹满烂泥的靴子沉重得几乎抬不起脚,因此他们原地不前,拒绝进攻。对于高戈斯来说,这是个严重的问题。即便已经和拜斯中士的连队汇合,他手下仍然只有不到四百人,而索福有两千人。所以,他没有主动进攻的底气,但又非常不想待在原地,因为这里地势开阔,前方是保德尔沼泽,后方是保德尔河。如果再出现一支两千多人的军队,就会切断他的退路。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尝试之前在山里的骚扰战术,看能不能引诱索福追着他进入西边或北边危险的湿地。问题是,要想成功,他自己的士兵也必须涉险,而沼泽里的烂泥会让他们不再灵活机动,而这是他们最厉害的优势。在保德尔平原,他们至少比斧枪兵跑得快,可以一直跑到河边。他决定引诱对方主动进攻。

然而索福对他的挑衅没有兴趣。第一排稀稀拉拉、脚步悠闲的弓箭手刚开始靠近,他就下令全体撤退,一直退到一条叫绵羊岭的乱石嶙峋的山脊后面,利用这天然的掩体隐蔽起来。高戈斯的弓箭手要想射中他们,必须走到二十码之内。在这个距离下,即使是用轻装弓箭手对付疲惫不堪的斧枪兵也太冒险了。

计划受挫的高戈斯带领部队撤回先前的位置,下令挖战壕,并制作木桩钉进地里。他认为到了这一步,胜负完全取决于胆量和耐心。索福是侵略者,任务是寻找并消灭敌人。因此他早晚得发起进攻,不管他愿不愿意。斧槍兵的食物迟早会耗尽,局势会演变成一场没有城墙的围城战。至于害怕突然出现另一支沙斯特军队,这是毫无道理的。之前没意识到这一支军队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有无穷无尽的敌军在岛上游荡。他打算耐心等待。而且,由于索福撤退到了山脊那边,最终进攻时,就必须迎着高戈斯的弓箭手多冲刺一百一十码。他不介意等下去。

他不确定自己是高估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敌人。他们在半夜突然出现在他的军营右侧四十码的地方。冲进高戈斯的营地之前,除了几声叫喊之外没有引起任何警觉。而且夜色漆黑,无法射箭。不管这些人是夜袭勇士,还是找食物时迷了路,把他的哨兵当成了自己人的征粮队,这都够可怕的。高戈斯从一个记不起来的梦里突然惊醒,脖子痉挛,脑袋生疼,已经发现了事态不对。他把脚塞进靴子(不知道是他的脚变大了,还是靴子缩小了,总之他从未在做这么简单的事情时遇到过这么多困难),抓起外衣、箭囊和那张崭新的美妙的弓,撞开帐篷门帘冲了出去。

他和一个斧枪兵撞了个满怀。幸运的是,那人和他贴得太紧,斧枪横在胸口动弹不得。斧枪兵用尽全力推开了他,这让高戈斯得以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握在身前,让冲上来的斧枪兵自己撞在箭上。那人在震惊中扑通倒地,没料到这一招的眼神比任何语言都更有说服力。

营火像一座座发光的小岛,在它们照不到的地方,除了嘈杂声和影影绰绰的人影之外什么都没有。高戈斯搭箭上弦,紧张地走出火光照亮的范围,犹豫着该干什么。四周有许多人在一对一肉搏,场面混乱。任何声响、人影和动静都会引得士兵又推又踢又砍。有人从距离他五码远的位置冲了过来,脑子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举起了弓,左手前推,松弦。他完全不知道那一箭是否射中,或者目标到底是谁,全凭本能反应——熟悉可靠、比脑子更快、总能帮助他从麻烦中脱身、陪伴了他一生的本能。他正准备再搭一支箭,有个人从后面撞倒了他,踩住他的膝窝。所幸弓没有被身子压坏,但却脱手了。他翻滚一圈,猛地跳起来。撞他的人来不及站直。眼前似乎是一个四肢着地的人影,高戈斯估摸了一下脑袋的位置,大力踢上去。尽管鞋头厚实,他的脚趾还是被坚硬的盔甲震得生疼,那人一把抓住他的脚踝,拉得他失去平衡。他左肩着地,摔在地上。挣扎乱踢的左腿踢中了一个软不拉几的东西,可能是一张人脸。紧箍他脚踝的手松开了,他摸索着地面,用双手撑起身体,然后意识到左手摸到了什么东西,可能是弓的弓把,也可能是斧枪柄。人影正试图爬起来,于是他翻身仰躺,双脚朝上蹬了一脚。这一招似乎有用,人影向后瘫倒,让他有了匆匆爬起来的时间(斧枪意味着他是敌人,真叫人宽慰)。他拿着斧枪朝那人的方向猛冲过去,却发现前方空无一物。

他呆立了片刻,然后意识到自己是想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坏主意,坏主意。他还意识到,刚才混乱狼狈、不分高下的战斗把他吓得够呛,远胜于他这一生其他的经历。这可不好,他想。得赶快做点什么,不然会变成一场灾难,一场大屠杀。

做点什么,要快。做什么呢?

远处有灯火在靠近——那是绵羊岭的方向吗?他已经失去方位感了——一排一排的,像是拿着火把或者风灯的军队。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阿维德和他剩下的士兵来收割他们了。那样的话,唯一明智的选择就是扭头就跑,祈祷不要有人故意或者不小心把他杀掉。有一件事他很确定:那些灯火绝对不是好兆头。最好趁自己还有手臂、腿和眼睛这些从中邦带出来的打拼资本,快些逃走。尼莎的判断是对的,他没有任何理由待在这里。

军号响了起来。我们平时用军号传信吗?我记不得了。不,我们不用。那是阿维德·索福在下达命令。

他周围一片混乱,但也能看出整体规律。士兵们正在撤离军营,向灯火和嘈杂的地方涌去。阿维德·索福在召回他的士兵。“坚守阵地!”他听见自己喊道——应该是对自己这边喊的,而不是对敌人吧?见鬼,反正他们也不听我指令了。阿维德·索福明明马上就要打赢这一仗,甚至有希望赢下整个战争,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撤军?也许他不知道自己要赢了。也许他以为他的士兵正在遭到屠杀,而带着灯火行军和吹号是他束手无策之下救出他们的唯一方式。这个想法太有创意,他不禁笑出了声。

“前往营地中心,”他喊道,“排好队列,不要动!”他觉得这至少值得一试,但完全不知道手下还剩多少人,可能有四百,也可能是二十人。该死,没有光线的环境把我们从半神变成了一帮小丑。黑暗变成了交战双方共同的敌人。

幸好,有人在营地中间生了火,借着火光可以看清楚几码之外。他命令中士清点人数,有三十个士兵下落不明,应该已经死了,还有十六个受了或轻或重的伤。远处的灯火没有消失。阿维德·索福正在四处部署士兵,不知道打算干什么。他可以听见号角声、喊叫声和发号施令声,但听不清具体内容。灯火缓慢地绕着营地打圈,高戈斯坐在地上,握着他夺来的斧枪一言不发,几乎无法思考。

这一夜漫长而难熬。第一缕昏暗的曙光出现时,他就让大家回收散落的弓、箭、武器和头盔。中士负责了大部分组织工作,他第一次不想掌管全局。对于索福在黑暗中的行动,他有个推测——也只是推测而已——他是在布置包围圈,将兵力转移到优势位置,布置一个和前夜一样致命、一样胜券在握的陷阱。高戈斯下令士兵们组成方阵。然后有人拿来了他的弓。

他在距离几码远的时候就认出来了,白色的弓臂在晨光中熠熠生辉。再次将它拿到手里时,他感到了愚蠢而毫无逻辑的强烈的宽慰,像是兄弟、父亲或者儿子站到了他的身边,对他快活地笑着,伸手搭上他的肩膀说,没事的,我来了。他担心地意识到,这可怜的东西一整晚都上着弦,还躺在露水里。他极度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弓似乎没有受到损伤,可以放心了。

阿维德·索福在日出半小时后发动了进攻。斧枪兵们脚步轻快,仿佛睡过一觉,吃过早餐赶去上工。高戈斯这边则不同,他们仍然没走出昨夜的噩梦,被困惑和恐惧牢牢攥住,像被拉开了一半的弓。

从战术上来讲,他们的位置并不理想。不知怎么的,索福没有围住军营的东侧,而是从其他三个方向匀速向前推进,也就意味着他的两千个士兵——昨夜只阵亡了不到十个人——分成的三支队伍,每一支都只面对着大约一百个排成两道五十人横列的弓箭手,而方阵东侧的弓箭手则无事可做。高戈斯快速心算了一下。要射杀两千人的话,每个弓箭手需要在敌人近身前成功地射出七箭。如果要迫使敌人停止前进,将他们赶回去,也需要四到五箭。在射箭场上训练时,从一百码到十五码的距离范围,面对持续前进的目标,可接受的命中率是五分之三。高戈斯皱着眉头,烦躁地计算着——大概八到九轮齐射。理论上讲时间足够,但前提是敌人会在箭雨中慢吞吞地前进。

不用想了,拉弓吧。巴达斯给你这把弓,是知道你准能赢。

他搭上第一支箭,开弓时听见了嘎吱声。对于新的复合弓来说,这是常有的事,筋丝和弓腹部的材料还不太习惯受力。他的箭对于这把弓来说太长了,因为拉开二十五寸之后磅数剧增,无法拉得更满,挠度也不对劲,第一支箭摆着箭尾飞向左侧,并且飞得太远了。所幸阿维德·索福把士兵排得够紧,他射中了队伍末尾。高戈斯看不见具体是哪一个,只看见阵型乱了,有什么东西摔到了地上,摩肩接踵的斧枪兵之中,出现了一个勉强可以辨识出的小空缺。他忽视了手指的疼痛,搭上第二支箭时全力将弓多拉开了一寸,留出误差量。这一箭正中目标:另一个队列末端的士兵。他看见那人跪了下去,他身后的人想从他身上跳過去,结果被他的肩膀绊住,挥舞着四肢摔倒在地。高戈斯再次开弓,拉满二十五寸,对着敌军中部的褐色人潮瞄低了半寸。他还没准备好,弓弦就擦过破皮的手指滑开了,箭被高高射向空中,接着如同俯冲捕鱼的鹗鸟一样落入队伍中的某处。那里倒下了一片士兵,但他不确定有没有人中箭。射出第四箭之后,他才抓住时机观察了一下敌情。他们仍然在前进,但速度极慢,需要艰难地越过死尸和伤员,如同穿过黑莓灌木时,不断停步摘下勾住衣物和皮肤的尖刺。现在他们本该跑步前进,但脚下的死尸和抽搐的伤员就像粘稠的沼泽。他们已经逼得很近,可以发起冲锋,一鼓作气赢得战争,死去的战友却像大块烂泥一样黏在靴子上,拖慢了他们的脚步,慢慢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一张弓,七支箭,六支命中,一支无法确定。

这时,高戈斯看见了阿维德·索福。

那个人,他想,那个人看上去像高戈斯·洛雷登。

索福家族流传着一则老故事,讲的是米罕·索福在战争出现关键转折点时发起冲锋,亲手杀死敌军将领,为基金会带来一场著名的胜利。据索福家族史记载,在那之前,战况不容乐观——当时的将领是个敌对派系的废物,所以肯定快要输了。故事里说,米罕·索福逆转了战局,后来当上了军事几何学院院长,成了家族第一个分院主管——这倒不是真的。只要去沙斯特礼堂,看看那块石头上的铭文就知道了。米罕·索福的名字上方还刻着十几个索福家族成员,四周布满积灰的蜘蛛网——但没人在乎,因为那是索福家族自己的历史,和外人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篡改。

当然,故事里米罕·索福的做法太荒诞了。谁要是敢在他手下干这种事,不管最后赢没赢,肯定都会上军事法庭。

真希望搞懂现在是什么状况,阿维德·索福一边跨过一个死人一边想,距离不远了。但我们几乎完全停了下来,感觉好像一切都静止了,只能一动不动地等待战局突变。

一支箭朝他右侧肋骨飞了过来。他知道这不要紧,因为胸甲能防箭,至少也能阻止它扎进肉里。他松开一只握着斧枪柄的手,试图拔箭,但完全拔不动。而且,他突然觉得疼得要命,无法集中精神看路了。脚下被不知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草地扑面而来。额头狠撞在地上。箭在体内猛地移位,剧痛难当。有人从他的背上踩过,把胸腔里的空气挤了出来。呼吸带着哨音,他立刻明白肺部被射穿了。很快——但也不是特别快——那一侧肺叶就会被血灌满(基础军事医学,第二学年的荣誉学位考试题目),然后就是死亡。一只靴子猛地踢中了他脑袋侧面,接着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到了背上。他眼前全是别人的脚,视野越来越暗,就像快速落山的太阳。等一会儿就好了,他想。

中了,高戈斯想,然后选好了下一个目标。

他还剩六支箭,如果运气好的话,还来得及再射出其中两支。他觉得自己像个考试时把简单的题目留到最后,却突然发现已经没有答题时间的小孩。四支被浪费的箭,四个擦肩而过的机会。骨片在巨大的压力之后反弹,筋腱如同挥拳的手臂一样猛然伸缩,肠线刮过他血淋淋的手指,再次擦伤裂开的血肉。他没有去看离弦的箭(没有看的必要,距离只有三十码,连敌人的脸和眼睛都能看清,射中是必然的),而是集中精神,再次干净利落地搭箭,迅速开弓。敌军几乎停止了推进,待在原地等着箭雨来临。他必须尽力拉得开一些,才能让筋腱与骨骼发挥出可怕的力量。肌肉酸痛不堪,骨头被震得发麻。这怪物一般的百磅反曲复合弓正在折磨他的身体,剥去他手指上的皮肤。

他把手伸进箭囊。它已经空了。

高戈斯缓缓放低了弓,让筋骨松弛下来,站在原地等着敌人冲到面前。

离弓箭手阵线还有十五码的时候,敌人的阵型溃散了,斧枪兵开始逃命。在十七到十五码这段距离内,二百七十四名斧枪兵死在箭下,耗时只有短短三秒。

“我觉得我们赢了,”中士低声说,“又赢了。”

高戈斯睁开双眼。“好。”他说。

弓箭手们一动不动。他们都注视着那一小队敌人,大概有一百来个,正在小心翼翼地后退,渐渐退远。“妈的,”有人说,“我们的人比这群混蛋多了,我们居然有了人数优势。”

“就当换换口味吧。”另一个人回答,“我们能回家了吗?”

有人大笑起来。“怎么可能。高戈斯会让我们先把那些家伙埋了。”

“见鬼,让其他可怜虫去埋吧。我受够了打完一仗就得掩埋这些该死的斧枪兵。”

除了说话声以外,四周相当安静。厚实的尸堆里没传出多少声音——偶尔有几声哼唧,一阵抽泣,但比他们预想中的少得多。“可惜拿他们没用。”有人说,“如果这些死掉的斧枪兵能派上什么用场,我们就发大财了。”

另一个人紧张地笑出了声。“你知道吗,”他说,“我现在的感觉还是不像打了一场仗。我是说,正经打仗应该不是这样的吧?”

高戈斯意识到自己正跪在地上,于是站了起来。这并不容易,背上扭伤的肌肉拧成了紧紧的一团,让他疼得难以呼吸。用一百磅的弓快速射出三十箭,当然把身体弄得一团糟。

还能感到疼痛,这说明他应该还活着。疼痛是测试生命迹象最有用的方法。

“好了,”他说,“扎营,组成埋尸小队。清理完战场之后我们就回家。”

他想着自己做下的事。

他曾对自己的家人使用暴力,夺走生命,留下创伤。他曾为了保全自身和解决难题,不惜让亲人流血。他爱自己的家人,因为这份爱而干了坏事。他也曾怀着邪恶的目的,利用过他们。但是,最初的他并不想作恶。

作为士兵,他杀死过——有多少呢,几百人?作为军官,他的筹划导致了几千人的死亡。他挑起战争,让嗜血的敌人屠戮他的同胞,同时也参与其中,背负数千条性命。他为了满足个人目的而做出背叛,丝毫不顾自己的行为会给一整个城市带去灾难。

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曾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除了对家人犯下的暴行之外(那也是事出有因),他只在履行职责时使用过暴力,为的是帮助和保护他的同胞。

他耗费了大半个人生帮助自己的血亲,而最终,所有努力都被扔在一旁,付之东流。他曾试图做一个善良的人,但不知为什么,因为善意,他总是会干壞事。

每到一个关键时刻、支点、转折点——或者说箭支离弦的瞬间——恶行和恶果都会接踵而至。用熟悉的比喻来说,这就像拉开一张弓。由于受力,他表面上伸展开来,逆来顺受,内里则饱受压迫,巨力加身。有句格言说,一张拉满的弓已经折断了十分之九。而弓注定要到达自我毁灭的临界点,才能最出色地行使它的本职。

他曾信任过他的家人,之后离开故乡,来到一座陌生的小岛,自愿担起护卫的责任。他将自己的信任交给了这座岛。因为这份信任,他杀人无数。

到目前为止,他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后悔过。总体来说,他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

他就是弓之腹。

漫长的一天过去了,他浑身疼痛不堪,盼望着回家见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有失散多年的外甥女。但他首先要做一件非做不可的事——他得去道谢。

自从小屋里的那晚过后,他再也没有和巴达斯单独见过面。他感到紧张,如同在心上人的门前踌躇的小伙子。但巴达斯给他做了那张弓,就算不是表示原谅,也至少意味着愿意与他和平相处。他准备拜访这个弟弟,向他道谢,说几句话,然后离开。他要告诉巴达斯,尼莎已经走了,再没有人约束他的行动。只要他开口,无论什么事情都会为他做,无论什么东西都会给他,不求回报。说完这些就可以回家了。

“请进。”巴达斯说。

房间里臭气熏天。巴达斯注意到了高戈斯反胃的表情,笑了起来。“那是胶水的味道。制弓是件恶心活儿,但我们都习惯了。”

“也是,”高戈斯说,“听着,我只是想来向你道谢。我——”

“没关系,”巴达斯回答,“和你为我做的事情相比,我做的这些算不了什么。”

高戈斯不知道怎么回应。“坐吧,别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巴达斯说,“你不急着走吧?”

“不,”高戈斯说,“顺带一提,我们打赢了那一仗,应该也赢了战争。”

“真好。”巴达斯说,“我以前也打赢过一场战争,敌方是草原人。只不过赢得太彻底了,所以他们回来烧掉了我的城市。当然,是有人在帮他们。”

高戈斯等着他说下去,但他没有说下去的意思。“那张弓好极了,”高戈斯说,“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弓。你是用什么做的?”

“等一下告诉你。”巴达斯回答,“我本来还担心它有点僵硬,你能用上它真好。”

高戈斯苦笑起来。“可不只是有点,”他说,“我的后背、手和胳膊都可作证。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有问题。”

巴达斯点点头。“力量大吗?”他问,“穿透力强吗?”

“当然,射穿盔甲轻而易举。”

“那就好,”巴达斯说,“算是为战争做出的小贡献吧。弓是我做的,但用它射箭的人是你。你用我做给你的弓一向都射得很准。”

“确实。”

巴达斯耸耸肩。“而且,我的箭术总是配不上我做的弓,真讽刺。比如你用来射死爸爸的那张弓。”高戈斯绷直了身体,腹部的肌肉缩在了一起。但巴达斯神色如常地说了下去。“那张弓本来是想我自己用的,但我拿它连谷仓门都射不中。至于新的这把——我拉开它都有点勉强。”

“这是个本事。”高戈斯低声说。

“不过,真讽刺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当时肯定没法用那张旧弓射中那么远的移动目标。”

“你当然不是我。”

“但我可能是。见鬼,我们当时那么年轻,和现在完全不同。我完全有可能遇到变故,陷入和你那天一样的境地,做下你做的那些事。只是,”他微笑着补充,“我会射偏。”

高戈斯沉默了片刻。“不过,后来你的剑术远比我的箭术高明了。”

“谢谢你这么说,”巴达斯郑重地说,“这话由你说出来很荣幸。我能问你件事吗?“

他的语调让高戈斯感到异样,但他還是说:“行,随便问。”

巴达斯点点头,略微放松坐姿。“你打开佩里美狄亚城门的时候,”他说,“真正的动机是什么?伊苏斯说是因为尼莎的命令,但我有些怀疑。”

“我是被尼莎派过去的。”他说,“但她的动机对我也有好处,记得吗。”

巴达斯做了个手势表示了解。“但我敢说我知道你的真实想法。”他说,“你有两个目的:第一,你一直憎恨佩里美狄亚,因为赫丁和另外那个小伙子就是从那里来的。那两个地主的儿子有钱有势,高人一等,如果没有他们,你就不会做下那件事。这么看,佩里美狄亚毁了你的人生,就和它毁了特姆莱的人生是一个道理。你觉得呢?”

“你说对了一部分。”

“我就知道。但还有另一个目的,”他继续说道,“就是你的私心。当然,你应该不会单单为了这个就去打开城门。但尼莎给你下了命令,你就顺势同意了她,让她分担一半的责任。你帮助草原人攻陷佩里美狄亚,是因为我住在那里,而你想让我出来,再次满世界流浪,那样你就可以关心我,照顾我,为了以前的事情补偿我。你送了我古朗剑,差不多等于预先告诉我之后会发生什么。混战的时候你冒险来找我,还准备了一艘船想带我走。你这么费心费力,为的只是和弟弟和好。你知道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做得很贴心。”

高戈斯看着他,但是他毫无表情。

“那是真正的手足之情。”巴达斯继续道,“我想不到还有谁会做那样的事,会深情到那个地步。说真的,给你做一张弓根本算不上像样的回报。”

“但你的弓是我唯一想要的东西。”高戈斯说。

“请别客气。不过,我觉得我该说明一下。单凭你当年对爸爸和我们做下的事,我是绝不会给你做弓的。但是,当我得知打开城门的人是你,我就开始思考了——就在你来之前的几分钟,我依然在想。高戈斯,你知道吗?我的每一次行动,起因都在你。可以说,是你制造了我,就像我制造那张弓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我做弓用的是已经死了的材料,但你利用我的时候我还活着。”

巴达斯站了起来,走到较小的卧室的门口。“你之前问我那张弓是什么做的。”他说。

“这个待会儿再说。”高戈斯打断道,“巴达斯,你说你每次行动都因我而起,这是什么意思?”

巴达斯倚在门框上。“我前不久见到了你的儿子,”他说,“他叫什么来着?卢哈?我觉得他是个好孩子。我喜欢他。”

“他还凑合。”高戈斯说。

“我说我准备给你做一张弓,他就想帮忙。他也确实帮了很大的忙。你最近回过家吗?”

高戈斯站了起来。“巴达斯,”他说,“你说这些干什么?”

巴达斯站在门口,做手势示意他过来。“你问我那张弓是用什么做的,”他说,“你自己来看吧。”

卧室里放着一张低矮的木床,床上有一具残缺的尸体,已经严重腐败。约有一半的皮肤都从肌肉上剥了下来,胸腔暴露在外,正面所有的肋骨都被整整齐齐地锯掉,肠子也不见了。双臂和双腿、胸口和颈侧布满了整齐狭长的伤口,所有肌腱都被仔细地取走,头发也被剃掉了一半。除了地上一只黄铜小碟子里有一些褐色残余物之外,房间里看不到半点血迹。

“真是奇妙。”巴达斯说,“除了一根细细的木条,一张完美的弓所需的一切材料都在那里面。我许多年前就听说了用肋骨做弓的方法,甚至还尝试了一次,但没有成功。那次我用的是水牛肋骨,可能它们没有人的肋骨那么柔韧吧。人类的肌腱也妙极了,远远胜过鹿筋和牛筋。皮肤可以做成生皮和胶水,血液也是胶水的原料之一。肠子用来做弓弦——浪费了一些,但也不太多。甚至脂肪也可以用来打蜡防水,头发则编成护弦绳。书里说人的头发可以做成很好的弓弦,但还是肠线稳妥些。”他把手搭在高戈斯的肩膀上,“我敢说,你肯定时不时嫌弃卢哈,觉得他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但是,你瞧,他帮你赢得了这场战争。”

高戈斯安静地站在原地。巴达斯在床脚处坐了下来,等着他开口。“我的计划很成功,对吧?”高戈斯一言不发,所以他继续说道,“你的妻子以为卢哈在我这儿,跟着巴达斯叔叔学制弓。当然,他确实在这儿。但他也和他的父亲一起上了战场。这样真不错,他从你那里学会了行军打仗,又从我这里学会了制弓。这是我们俩最擅长的事。”

“没关系。”高戈斯说。

巴达斯看着他。“你说什么?”

“没关系。”高戈斯缓慢地重复道,“不要紧。”

巴达斯跳起来一把抓住他,他没有反抗。“你他妈的什么意思?什么叫没关系,不要紧?高戈斯,我杀了你的儿子!不仅杀了,还把他做成了一张弓,你还告诉我没关系。你这人到底是什么毛病?”

高戈斯紧闭着双眼。“木已成舟,”他坚决地说,“卢哈已经死了,我们没法让他活过来。我失去了一个儿子,但我可以再生一个。儿子可以再有,弟弟却不行。如果我——如果你出事的话,你就会永远消失。那样毫无意义,纯粹是浪费生命。”

巴达斯松手放开他,顺着墙滑到地上。“我不信,”他说,“你竟然要原谅我。高戈斯,我一直知道你很坏,但我从来没想到你这人这么糟糕。”

高戈斯摇了摇头。“不是坏,”他说,“是不走运。邪恶根本不存在,巴达斯,那是个误解,一种懒惰又毫无意义的思考方式。人都努力想做最好的事,迫使我们作恶的仅仅是坏运气而已。你没法反抗坏运气,只能接受它,就像我——”

“就像你杀死我们的父亲时那样。”

高戈斯点点头。“那就是坏运气的结果。但我很实际,我知道自己做了件坏事,但也知道只要努力就可以弥补它。所以我们两个做了什么都不要紧,巴达斯。我仍然是你的哥哥。”

巴达斯走了出去,回到主屋坐下。“好吧,”他说,“难以置信。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不管我,高戈斯?肯定有办法的,比如把你杀掉。但我不能杀你,高戈斯,那样你就赢了,逃脱了,反而免受惩罚。”

高戈斯走出卧室,坐到他的对面。“你现在准备干什么?”他问。

“我?天知道,我根本沒想过。我以为给你看了屋里那东西之后,我会在两分钟内死掉。”

“那你还是太不了解我,是吧?”

“显然是的,”巴达斯回答,“我错就错在以为你会做出正常人的反应,忘了你是洛雷登家的人。”

高戈斯对他咧嘴笑了,他的脸和另一个房间里的那张脸很像。“我们家真不得了,”他说,“总的来说,洛雷登家人丁单薄是件好事。”

二十二

阿纳奥特·莫格雷站在军队的最前面,目光越过草场,看向思科纳镇南门,后悔自己没把嘴闭牢。

可怕的事实是,他手下的三千多名士兵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如果他也和斯滕·莫格雷、阿维德·索福,以及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落得一样下场,那基金会够格当高级参谋官的人会比斧枪兵还多。不同于那三路先锋,他不准备凭着人数优势在开阔地带开战,而是打算围住这座易守难攻的城镇。对于一个三十二年没离开过基金会城堡的人来说,直接开战太吓人了。

“侦察兵回来了。”一个中士走到他旁边报告,“没有发现任何活动迹象。镇门紧闭,但围墙上的哨兵似乎并不比平时多,好像他们根本没兴趣一样。”

莫格雷什么也没说。如果消息准确的话,到目前为止,莫格雷家族已经有二十六人死于这场战争,或是在战斗中下落不明。其中两人——朱伊克·莫格雷和他的儿子艾默雷克——几天前刚刚被人从山里那个废弃的采石坑中拉出来,两个都已经饿死了。据他所知,敌人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只是把他们遗忘了而已。斯滕表哥的军队只有十二个幸存者。

他还没碰上过任何反抗。分遣队去了前三次战斗发生的地点,搜集能反映当时情形的一切蛛丝马迹。他的行进速度很慢,但是一个弓箭手都没出现。这一路就像是长途跋涉拜访亲友,却发现来的日子错了,所有人都不在家。

“好吧,”他说,“思科纳镇就在那里。如果有人对于下一步行动有什么想法,我洗耳恭听。”

漫长的沉默之后,有人说,“为什么不试试和他们对话呢?”

阿纳奥特·莫格雷想了想。“这个建议很有创意,”他说,“你觉得怎么实施比较好?”

半小时后,他带着一小支护卫队到门楼下面,所有人都明显没带武器,一个紧张的一等兵拿着一面颠倒的旗帜,努力把身体藏在后面。他之前问了一圈,发现没人知道思科纳约定俗成的休战旗长什么样,只好命他们按照沙斯特的规矩做了一面,并诚心祈祷敌人在情报搜集方面比他强些。从军营到镇门的路途又长又吓人,但致命箭雨并没有出现。事实上,似乎没人注意到他们的到来。

“太荒唐了,”他抬头看向上方无人值守的护墙,“我们怎么办,拉门铃吗?”

“这门没有门铃。”有人指出。

阿纳奥特·莫格雷稍稍退后一步,然后仰起头来。他想捡一块石头往上扔,或者大喊。他上一次干这种事还是学生时代。那时他会趁着女孩的父亲睡熟时,往她们的窗户上扔卵石。

“看上面,”后面有人说,“有动静。”

一个人出现在护墙上。他的脸有些熟悉,或者至少让莫格雷想起了他认识的两张面孔。“你好啊。”那人叫道。

“你好。”莫格雷局促地回应。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那人说,“你是沙斯特军队的指挥官吗?”

“是的,”莫格雷叫道,他的脖子很疼,“我叫阿纳奥特·莫格雷。”

“我叫巴达斯·洛雷登,”那人回答,“你是来要求思科纳镇投降的吗?”

“是的。”

“那就成了。”有个物件划过空气,落在尘土里时发出了金属的响声。包括莫格雷在内的所有人都猛地向后退避,仿佛那是某种可怕的武器,比如一罐燃烧的沥青,或者一把烧得白热的铁蒺藜。事实上,那是一枚很大的钢制钥匙。

莫格雷再次抬起头。“你是谁?”

那人微笑起来。“我想我应该是思科纳银行的董事。”他回答,“你是想继续这么说话,还是想进来找个更舒服的地方?”

莫格雷犹豫了一下。“请解释你的话,”他叫道,“然后我们再进去。”

“也行。”那人说,“尼莎·洛雷登走了,高戈斯·洛雷登也是。他们俩带着这里所有的钱财和一切可以搬动的贵重物品离开了。由于我是他们的弟弟,所以我大概继承了银行。更重要的是,我在尼莎的办公室里找到了这把钥匙。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你们是在和银行打仗,而不是和思科纳岛本身,是吗?”

莫格雷想了想才回答:“是的。”

“我想也是。”那人做了个“果然如此”的手势,“那好,不用打仗了,杀来杀去的浪费太大。最简单的解决方式,就是我把银行交给你们——当然,现在和空壳差不多了。尼莎和高戈斯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但不动产和抵押合同还在。这样银行变成你们的了,就没理由和它打仗了,对不对?”

一个中士捡起钥匙,把它递给莫格雷。他看也不看地接过。“你的军队呢?”他问。

“问得好。”那人回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没和军队接触过。实际上,我继承了银行之后做的最官方的事就是走进我姐姐的办公室,找到那把钥匙。据我所知,尼莎和高戈斯跑路的消息一传开,军队就自行解散了。我觉得没人想在你们来的时候和银行扯上关系。”

“军队逃跑了?”

“逃得很仓促。”巴达斯回答,“类似于一路跑一路扔掉武器和装备,然后回家去了。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

莫格雷揉着后颈最疼的地方,“如果这是无条件投降,我接受。”

“随你怎么说。”巴达斯说,“如果你不放心单独进来,就带上整支军队吧。我能做的只有向你保证这不是陷阱。”

“你也可以把门打开。”

“我不能,钥匙在你那里。”

莫格雷挠着脑袋,“你怎么知道我们不会冲进来烧杀抢掠?”

“你们爱干啥都行。”巴达斯说,“但基于我对你们的了解,你们不会干破坏自己的财产、屠杀自己的人民这种事。而且说实话,考虑到之前的战况,我觉得这里的人力对你们来说很重要。”

“我直说吧,”莫格雷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算你说的都是实话,我还是很难相信你们在杀了我们几千人之后突然停手,连城镇都不保卫了。”

“跟你说了,我没和任何官员说过话。我觉得这儿已经不存在任何官方了,除了我。高戈斯是军队的指挥官,他逃走了,军队要为谁而战呢?”

“这么说,打了三场大胜仗之后,你们同意我们进来占领城镇?”莫格雷摇摇头,“我不相信。”

“随你的便,“巴达斯·洛雷登耸了耸宽阔的肩膀,“反正你们拿到钥匙了。恕我失礼,我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了。”

“等等。”

巴达斯·洛雷登迟疑了一下,转过身来。“怎么?”

“这么办吧,”莫格雷说,“只要我们不遇到反抗,就不会伤害任何人,也不会抢掠破坏。但是,只要有一点出乱子的迹象,我们就会把这座城镇烧成焦土。”

“你告诉我干嘛?”巴达斯说,“这儿都是你的了,你爱对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发布公告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你要去哪儿?”

“还没决定,”巴达斯回答,“不好意思,我得走了,我得赶去码头,趁着离岛的船上还有空位。”

事实证明,坐不上船的担心是多余的。文纳德·奥泽尔的松鼠号为他留了一个铺位。现在是战争时期,海峡里到处都是沙斯特私掠船。文纳德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回到思科纳。但私掠船都挂着岛民的船旗,对他毫不理会。思科纳镇民撤离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纷纷在生人码头靠了岸,搭载愿意付钱的乘客。到了中午时分,岛民的船只全部满载乘客,向外海驶去。除了几艘破旧缓慢的驳船,沙斯特军队连一艘能把士兵运回本土的船都找不到了。

更多的镇民选择走陆路,而不是水路。他们轻装简行,只带着能抱在手中,或背在背上的行李。他们中有些准备去岛中央投奔亲戚,有的则打算去中部和西部那些被烧毁的空村。但总体来说,离开的人并不多,十万余人中只有不到五百个这么做了。有些镇民十分欢迎斧枪兵,认为他们会带来解放,这部分人大多是在高戈斯的工厂里干活的。其余工人就没这么热情了。他们有的悄无声息地回了家,有的待在作坊大门口,等着有人来下达新任务,好继续工作。阿纳奥特·莫格雷发布了公告之后,没有出现任何阻止他入镇的活动。整个思科纳镇都屏息等待着,似乎想说明这里压根没人认识洛雷登家族的人。

“你讲的这些都挺有意思,”文纳德·奥泽尔再次打岔,“但还是没讲清楚她为什么要找上你。”

维特里丝在一个板条箱上坐下,箱子里装的是托诺斯产的陶制油灯。“我自己也不确定,”她说,“我只知道跟魔法有关,除此之外的都记不得了——唔,记不得我使用魔法的时候是怎么回事。不管她的目的是什么,肯定都没达到,不然就不会输掉战争了。”

文纳德叹了口气,在她旁边坐了下来。“你没事就好,”他说,“这是最重要的。”

“没事吧,我觉得。”维特里丝移开目光,看着背对她坐在尾舷上的巴达斯·洛雷登,“我好像做了很多关于他的梦,或者应该叫作幻象之类的。可惜记不清了。我好像见到过一些很有趣的……噢,别做那副表情,文,只是梦或者幻觉而已。我打赌你也会做那种梦。“

文纳德皱了皱眉。“不,”他说,“我才不会。”

“真的?行吧。不知道那些东西是尼莎用魔法造成的,还是本来就在我脑袋里,可能二者兼有吧。”

“维特里丝,”文纳德说,“有时候我——怎么说呢?的确,如果你在史上最血腥的战争里被抓走当人质,还能毫发无伤地脱险,我想你应该能照顾好自己。但我还是担心。”

维特里丝笑起来。“我也是。我是说,我担心你。我之前有个可怕的预感,觉得你会来救我,导致我们俩都被杀掉或者坐牢。”她抬头看着她哥哥,“你去看过亚历克修斯了吗?他没事吧?”

“噢,應该没事,只是有点晕船而已。”

“文!他是个老人,需要有人照顾。”

“他就跟老靴子一样结实。”文纳德说着站起来,“不过,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好吧,他可以来和我们住,直到他找到想做的工作为止。岛上不是有他所属的那玩意儿的分支吗,叫学会还是什么来着?他可以去那儿当老大。”

维特里丝点点头。“其实,”她说,“那地方应该是个佩里美狄亚的贸易站,已经开始破败了。不过我会和他说说的。”

“好主意,”文纳德皱起眉,下巴朝船尾指了指,“他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说,“启程之后我一句话都没和他说过。”

“我猜你也想让我照顾他吧,给他找个工作之类的。”

维特里丝笑了起来。“文,他只擅长制弓和杀人。我不觉得他会安顿下来学管账。而且,艾希莉应该会帮他的。”

“艾希莉·佐希思?噢,我都忘了,她以前是替他工作的。”他思考了片刻,“他们俩以前……是不是……?”

“应该不是,她太正经太体面了,不合他的口味。不过,我猜主要原因是他没那个心思。”她压低了声音,“我觉得他离开之前和他哥哥发生了冲突,至少有传言说他们闹翻了,所以高戈斯才突然离开。”

文纳德摇了摇头。“我倒觉得,”他说,“高戈斯意识到长远来看自己是没法赢的,所以终于做了件像样的事:离开思科纳,结束战争。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大姐一跑路他就慌了手脚,所以逃走了。大家都知道她才是有脑子的那个。”

“真的吗?”维特里丝皱起鼻子,“文,他几乎不费一兵一卒就屠杀了六千名斧枪兵。阿纳奥特·莫格雷的军队差不多是基金会仅剩的兵力了。他已经赢了,所以突然离开才很奇怪。我得去问问卡纳迪,看他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是说曾经在我们这儿工作的那个卡纳迪博士?维特里丝,要是你觉得我会带你去沙斯特,仅仅为了——”

“当我没说。”维特里丝说,“快去忙你的事吧。”

亚历克修斯?

“走开,”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在睡觉。”

你当然在睡觉了,不然怎么听得见我说话。你看起来身体不错,真好。

“我从来没这么舒坦过。”亚历克修斯嘟囔,“离开思科纳真是太有益健康了。”

你这句话不是真心的,毕竟,我遵守了承诺。我教了你魔法。

“你没有,”亚历克修斯硬邦邦地说,“噢,你倒是把我当成一把魔法长柄钳,需要的时候就拿来用。我猜你把楔子钉进木头里,也会说你教会了它木工。”

它就在那里,你想学就能学到。如果你选择了不去学,那是你的错,不是我的。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我不想学你教给我的那玩意儿。”

真的?太不领情了。我已经赠予了你理解元理本质的关键。没有我,就算你活到一百岁,也绝不可能通过哲学思辨领悟到。

“确实,”亚历克修斯承认,“我以前怎么会对这么……这么无聊的东西感兴趣呢?我真是个怪人。我现在知道自己毕生的研究都是白搭,感觉很奇妙。”

亚历克修斯,亚历克修斯。你说话的口气和我弟弟一模一样。

“哪一个?”

两个。

“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亚历克修斯问,“还是说这个噩梦只是为了联络感情?”

一个小忙。你记得我女儿吗?她叫伊苏斯·赫丁,曾经是你的学生,不过时间很短。

“我不会这么快就忘记她的。”

太好了。记得你帮她下的那个咒吗?针对巴达斯的那个?

“就像一个断腿的人牢牢记着撞他的马车,怎么了?”

我想要你回到过去,取消那个诅咒。别找借口,你现在就能做到,我已经教会你怎么做了。

“我——好吧,”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确实——”

——下一秒,他就站在了佩里美狄亚法庭高高的拱顶下,奇怪的传声效果会让剑身相击的清脆声响产生悠远的回音。单薄的鞋底踩在洒满沙粒的地上,随着他的动作咯吱作响。正前方有个男人背对着他,是穿着剑士白衬衫的巴达斯·洛雷登。越过巴达斯的肩膀,他看到了那个女孩——伊苏斯·赫丁——正用暂时完好的手指握着一把剑。

“那个没法改变,”他旁边矮胖的女人说,“真可惜。我最需要的是个能干的文员,但惯用手上没了手指,她对我来说也就没用了。”

巨大的玫瑰花窗透出红色和蓝色的光,在伊苏斯手中的剑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金属薄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显得有些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

“除非,”尼莎继续说道,“她能学会用左手写字,其实很多人都能学会。看仔细了,亚历克修斯,她马上要杀死他了。”

亚历克修斯看见巴达斯向前进攻,伊苏斯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动作流利地转守为攻,越过了巴达斯的手臂——

——然后被巴达斯高超的防守技巧挡了下来,剑也被挑向一边。她踉跄着向前一步,抓住他的肩膀保持平衡。

“该死。”

“没关系,”巴达斯说,“你已经快掌握了。我们再试一次,这次注意预判。”

“噢,做得很好,”尼莎说。亚历克修斯抬起头,看见的不是法庭的穹顶,而是剑术学校的悬臂托梁式屋顶,“非常利落,甚至可以说优雅。“

“谢谢夸奖,”亚历克修斯回答,“我到底做了什么?”

尼莎拍了拍他的手臂。“让我想想,”她说,“从你没做的说起吧。你没有改变已经发生的事:伊苏斯仍然和巴达斯斗剑了,并被砍掉了手指;她的确试图杀死他,又通过告诉他打开城门的是高戈斯,对他进行了颇为恶毒的复仇。你所做的,就是让她安下了心,觉得这样比杀掉他好太多了。因为——唔,我觉得他不是很介意被杀,现在却不得不痛苦地活着。在她看来,报复巴达斯的同时也报复了我和高戈斯,所以她会很高兴。结果就是,她不会再那么恨我,转而开始帮我的忙。我说了,我真的需要一個助手——我差点想说左右手,但这个词不太适合伊苏斯。”

亚历克修斯想了想,“你的意思是,高戈斯当不了你的助手?”

尼莎点头,“他简直无药可救。我犯了个错,把家人摆在生意之上。结果他荒唐的战争毁掉了一门成功的生意,浪费了多年来的辛苦经营。但他一直想做个士兵,像巴达斯和麦克森舅舅那样,老天保佑他吧。”

亚历克修斯看了一会儿剑术课程。“对于失去银行的事,”他说,“你看起来不太难过。”

“做人要讲求实际。”尼莎回答,“当事情混乱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时,你要做的就是转身走开。”

“就像高戈斯那样?”

“没错。这话我只告诉你:我的损失没有你们想的那么严重。银行自身的麻烦加上来自沙斯特的敌意,未来并不乐观。通过及时脱身,我至少抢救出了现金和可转让资产。而且,”她继续道,“说得直白点吧,我除掉了一个严重的累赘,也就是高戈斯。现在是时候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了。”

“尼莎——”亚历克修斯说——

——然后睁开了眼睛。

“亚历克修斯,”巴达斯·洛雷登说,“你没事吧?”

亚历克修斯皱起了眉头。“我不确定,”他说,“怎么了?”

巴达斯在床沿上坐下。“没什么,”他说,“你现在在松鼠号主舱,这是维特里丝·奥泽尔的船,我们要去岛上。你在甲板上失去意识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亚历克修斯微笑起来。“头有点疼。”

“这样啊。是普通头疼,还是你的那种工伤?”

“应该是真正的头疼吧。”亚历克修斯回答,“发生了什么?阿纳奥特·莫格雷和他的军队呢?”

巴达斯耸了耸肩。“我们离开那会儿没出什么乱子。”他说,“如果一切顺利,应该会一直平静下去。”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那就好,”他说,“这件事你救了很多人的命。”

“是吗?”巴达斯摇了摇头,“那我还真了不起。说实话,我只是觉得避免冲突比较有道理,但真的打起来我也不在乎。”

亚历克修斯伸出手,搭在巴达斯的手腕上。“告诉我,”他说,“你和高戈斯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为什么匆匆逃走?”

“我不太想谈这个。”巴达斯说。

“也行。你了结了这场战争,所以不管做了什么都是值得的。”

巴达斯笑出了声。“是啊,我想是的,”他说,“大概可以说是因恶生善。但是我当时完全没这么想,所以不算数。”

亚历克修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有没有想过接下来做些什么?”

巴达斯摇了摇头。“和木工活没关系的事情都行,我好像突然开始讨厌胶水的气味了。”

一个男人和一个孩子,一起逃离陷落的城市——

想到这里,高大的光头男人笑了起来。又一座陷落的城市,他从中看出了规律:城门总是被兄弟打开的——船在保尔码头靠岸时,他听到了这个消息。巴达斯做得很好。

“尼莎。”

他膝上的小女孩睁开眼睛,抬头看他。

“怎么啦?我好困。”

“尼莎,妈妈不会和我们一起来了。她要留在家里。”

“噢。”尼莎看起来若有所思,“为什么?”

高戈斯咬了咬下唇。“妈妈和爸爸不想住在一起了,所以你要跟我去农场住。那里有牛,有羊,有马……动物很多,很好玩的。”

“噢。”尼莎思考了一会儿。“我能在笼子里养一只兔子吗?”

“当然可以。”高戈斯说,“你的尼莎姑姑小时就有只兔子,那个兔子笼应该还在呢。”

小女孩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就会回家看妈妈,是不是?”

“这个到时候再说,”高戈斯回答,“继续睡吧。”

她睡熟之后,高戈斯把她抱到床上,然后上了甲板。“还有多久?”他问舵手。

“照这个速度,再过两个小时就能看见托诺斯岬了。”他回答。

高戈斯点了点头,“很好,”然后转头看向船尾后面紧紧跟随的两艘帆船,“士官长呢?”

舵手指了指,高戈斯跳到了主甲板上。还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不管是五十人还是五百人的军队,琐事都一样多。随便犯下一个小错,后果都有可能像一场箭雨一样轻易毁掉所有人。

“应该没什么难度。”他对士官长说,“毕竟,他们没有常备军,没有政府,大多数人甚至连武器也没有。那里也不存在城镇和村庄,所以没有地方可供躲藏,也没法聚集起来反抗我们。”

士官长咧嘴笑了。“一群农夫有胆子反抗歼灭了沙斯特军队的人?我可不这么想。”

高戈斯礼貌地点头接受恭维。这些士兵对他的信任和忠诚无比坚定。他们选择离开故乡和家人追随他,这令他动容。现在军队就是他们的家了,也是他的。

“确实,”高戈斯说,“所以我才觉得一百五十个人足够了。只要我们行事稳妥,不引起不必要的敌意,他们应该就会放弃反抗,向我们投降。这儿的人都是这德行。”

“你最清楚了。”士官长回答,“不过,侵略这种地方挺奇怪的。”

高戈斯对他露出微笑。“别把这当成侵略,”他说,“这词不太好。”他转过头看向大海,向托诺斯岬的方向眺望,那里是中邦的门户。“你应该想成,小男孩在外面出人头地了,现在衣锦还乡。”

【责任编辑:钟睿一】

①自然哲学即我们今天的科学。在古代西方,哲学和科学不分家。亚力克修斯之所以自称‘哲学家’,也是因为他坚信自己研究的是科学。

①自然哲学即我们今天的科学。在古代西方,哲学和科学不分家。亚力克修斯之所以自称‘哲学家’,也是因为他坚信自己研究的是科学。高戈斯点了点头,“很好,”然后转头看向船尾后面紧紧跟随的两艘帆船,“士官长呢?”

舵手指了指,高戈斯跳到了主甲板上。还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不管是五十人还是五百人的军队,琐事都一样多。随便犯下一个小错,后果都有可能像一场箭雨一样轻易毁掉所有人。

“应该没什么难度。”他对士官长说,“毕竟,他们没有常备军,没有政府,大多数人甚至连武器也没有。那里也不存在城镇和村庄,所以没有地方可供躲藏,也没法聚集起来反抗我们。”

士官长咧嘴笑了。“一群农夫有胆子反抗歼灭了沙斯特军队的人?我可不这么想。”

高戈斯礼貌地点头接受恭维。这些士兵对他的信任和忠诚无比坚定。他们选择离开故乡和家人追随他,这令他动容。现在军队就是他们的家了,也是他的。

“确实,”高戈斯说,“所以我才觉得一百五十个人足够了。只要我们行事稳妥,不引起不必要的敌意,他们应该就会放弃反抗,向我们投降。这儿的人都是这德行。”

“你最清楚了。”士官長回答,“不过,侵略这种地方挺奇怪的。”

高戈斯对他露出微笑。“别把这当成侵略,”他说,“这词不太好。”他转过头看向大海,向托诺斯岬的方向眺望,那里是中邦的门户。“你应该想成,小男孩在外面出人头地了,现在衣锦还乡。”

【责任编辑:钟睿一】

①自然哲学即我们今天的科学。在古代西方,哲学和科学不分家。亚力克修斯之所以自称‘哲学家’,也是因为他坚信自己研究的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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