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鑫
摘要:随着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逐年增多,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建设单位也越来越专业化,但项目管理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本文对政府项目稽查、审计和其他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投资;质量
本文以深圳市某区两种不同工程类别的在建项目为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研究各政府投资建设过程工程中发现的项目管理问题,包括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变更、投资控制、质量管理等多个环节,本文选取的项目分别为两个项目举例说明,分别为A保障性住房项目(以下简称“A项目”)和B片区综合治理工程(以下简称“A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A项目:35平方米的标准户型580套,项目新建高层建筑2栋,地上32层,地下1层,总投资约1.7亿。
B项目:西涌片区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对某片区8个自然村及沙滩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共设置7处中途提升泵站、2处污水处理站,总投资约60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勘察设计工作不扎实,导致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产生较大的设计变更。
A项目防水工程设计评审滞后,导致不必要的设计变更。根据《深圳市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Ⅰ级设防或防水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屋面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三层以上(含三层)或防水面积超过15000平方米等防水工程的设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间为2017年9月,而建设单位于2017年12月25日才组织防水设计专家评审,评审结论为防水做法需变更,由此产生非招标单价,导致造价控制难度增大。
(二)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方面管理存在漏洞,招标文件和合同编制水平较差。
A项目一是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专家费支付约定均不合规,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违反《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审费发放指引》 “四、评审费支付方式(一)评标专家评审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支付”的规定。
B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为10%,签订书面合同为50%,二者不一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项目普遍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变更原因无明确的责任界定,变更程序不完善。
A项目一是所有工程变更均未见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二是所有工程变更的《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中均未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变更分类;三是所有工程变更均未见到造价咨询公司的审核文件;四是工程变更文件未签署时间或签署时间滞后,且存在未签章等情况;五是建设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台账相对简单,不利于投资总量的控制。
(四)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方案缺乏整体考虑,管理过程精度不足,导致投资不可控。
B項目因工期紧的原因,选择无标底施工招标方案,在招标中又采用商务标不竞价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年才安排进场施工,项目的施工招标方案未达预期,既未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又加大了投资控制的难度。
(五)部分项目质量管控不到位,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审核不严。
A、B两个项目均存在材料品牌报审、送检滞后以及未取得见证送检合格报告等工程材料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结论与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就以上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建议,供建设单位参考:
(一)关于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不扎实问题。应提高对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勘察工作做深做细,明确设计定位、重视设计方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勘察设计前须深入现场充分调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具有可实施性,防止后期实施中发生不必要的变更。
(二)关于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应强化对招投标法、合同法及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法规学习。对于新的招标模式做到先学习再运用,防止盲目招标及随意变更招标内容和结果,招标文件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应经法律顾问和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同时,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因专业能力不足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进行追责。
(三)关于项目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做好设计变更的前期论证工作,充分考虑功能性和经济性并存的方案并控制变更审批时间,确保先审批后实施,减少对项目整体进度的影响。
(四)关于项目管理过程精度不足,投资不可控问题。对建设方案要提前谋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既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又投资可控的方案。同时,在项目实施中,增强投资控制意识,加强对投资控制的过程动态管理,建立投资控制管理台账,确保对投资的预控。
(五)关于项目质量管控不到位,监理单位对进场材料审核不严问题。建设单位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并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职,严把材料进场关,加强材料的进场报验手续管理,防止不合格材料被使用。对现场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的工程须严格要求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