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志友
从4月28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到6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发布,国企改革授权放权力度不断加大。
如何确保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是其中关键一招。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有利于明确出资人和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积极性和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但是,加大授权放权力度之后,国资监管效能一定要跟得上。
持续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能更好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增加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改革举措,特别是在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早在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就提出要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统一工作平台,畅通共享渠道,实现动态监测,提升整体监管效能。本次印发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减轻企业工作负担,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是今年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则是其中的重点。在加大力度授权放权的同时,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如何“行得稳”、国企授权经营如何“接得住”,是摆在国资委和国企管理者面前的重大问题和挑战。
有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在国资监管流程优化与手段创新、国有企业债务甄别与预警管理、风险防控与化解、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与实践,搭建国资国企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已成为各级国资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势在必行。
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必须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转型要求,重点从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核心任务出发,从顶层设计上梳理各项职责和业务流程,整合各方面的数据资源,形成闭环运作,更高效地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通过构建覆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董事监事管理、财务监管、业绩考核、资本收益等在内的统一的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充分共享各类资源数据,形成对企业的财务信息、产权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及投资项目信息网络化、电子化、数字化的动态监管,大幅提升信息化对监管部门有效决策的支持力度,实现对国有资本存量、增量以及国有经济运行形态的动态分析。同时,引导、带动、推动企业层面利用信息化建设增强价值创造能力。
在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路径方面,需要从需求分析入手到流程体系分解,从整体架构设计到具体功能模块确定,重点从五方面来着手推进。
要着眼未来明确需求。通过编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梳理国资监管的功能定位与核心职责,制定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等,明确向“管资本”转型模式下的核心业务流程,提出适合自身发展阶段特点的信息化建设需求清单。
要评估现状精准投入。从信息化系统的基础现状水平、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成效和不同系统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程度等角度,设计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测评模型,通过统计分析、实地调研、对标借鉴和量化评估,全面总结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效,找准信息化建设的短板和瓶颈,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资金投入和资源配置。
要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组织编制国资监管信息化专项规划,搭建国资监管云平台整体架构,形成详细的规划蓝图和开发推进时间表。依托云平台,逐步形成人事云、工程云、资产云、财务云等专项应用系统,整合在一个云平台上,实现从监管要求到业务应用,从多渠道数据获取到多元化技术应用的全覆盖。
要打破信息孤岛形成集成框架。针对存量系统中版本代码各异、开发主体多元、不兼容不匹配等问题,要坚持升级挖潜、逐个击破,充分利用中间件、企业服务总线、微服务系统等技术,在各个应用系统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实现异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系统级的集成。针对增量应用系统的选型,重点从产品技术参数、解决方案设计、以往成功案例、项目实施过程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设计合格供应商选型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尽职调查清单,形成合格供方准入目录。
要理顺权责加强治理。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体系和治理体系,让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岗位、企业层面的信息化负责人员等垂直管理链条更加紧密有效,真正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数字化、可视化,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上下之间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责权利问题。针对智慧国资建设的需求部门、开发商及应用部门,进一步厘清角色定位,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通过职能字典、工作说明书等,把具体的责权利落实到每一个信息化建设的岗位上去,这样才能落地生根,执行有力。
根据出资监管企业信息化基础和行业特点,从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应用建设、大数据和信息安全等方面,引导和推进“智慧国企”建设,着力发挥信息化的驱动引领和创新支持作用,推动出资企业主动顺应新一轮信息革命浪潮,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企业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应用成效显著提高,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基础设施持续加强。
要强化信息化战略引领作用,统筹规划企业信息化建设。引导出资企业紧紧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企业集团信息化专项战略,通过系统性编制专项规划,有序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有效发挥企业信息化战略引领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切实加强对全集团信息化的组织领导,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调配整合集团各级企业已有人力资源,建立专业化的信息化团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统筹指导推进全集团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管理创新和新技术应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信息化是一个以企业发展战略为指引,将管理业务与IT技术深度融合的系统工程。国资监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出资企业勇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与领先科技企业的合作,积极探索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方式优化创新,同时注重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运营和管理各个环节的创新应用,通过管理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打造发展新优势,推动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
要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建设,实现应用集成化、移动化和智能化。引导出资企业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建设,实现集团战略管控、职能管理和生产运营业务信息化的全覆盖,通过一体化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集成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系统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协同效率和管理效率。建立企业集团统一的移动应用平台,实现管理的移动化、社交化、平台化,加快推进企业生产运营和管理中的智能化应用,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要推动建立企业集团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实现科学决策。在大数据时代,数据资产将成为每一家企业的战略性核心资产,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数据标准规范体系,通过集团统一大数据资源中心的建设,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数据资源在集团内部的交流共享和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潜在价值,为国资监管、企业发展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来源和数据支持,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要構建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与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和国资监管要求,逐级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全面防护、职责明晰”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和技术防护管理,构建“纵深防御、超前感知”的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