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磊 李博 卢家晖 屈彦东 杨山川 田校卿
摘要:军品融合是最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重点推动的工作,其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成立军民融合办公室,以引导、管理军民融合产品的有序发展。特别是与军品相关的军工单位,相继研发出军民融合产品,非常适宜森林消防操作。但随着军民融合产品的推出,出现了一些制约,这些制约束缚部分军民融合产品的市场推广。因为在这些军民融合产品中,一部分是通过新研制能直接投入民用的,而另一部分就是虽能研制成民用产品但不能为民所直接用的。本文就是通过解决这些制约,使这些不能为民直接使用的军品融合产品更早地推向市场,更早的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关键词:军品融合;军工单位;制约;市场推广
军民融合产品是各个军工企业为响应国家号召而积极研制出的产品。该产品的研制既可是军工企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也可是各非军工企业为国家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这是更深层次的将国防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深度融合,也是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更是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
随着军民融合产品的不断推出,陆续出现了一些不便于其投放市场的制约,这些制约不是技术上的问题,而是军民融合产品发展相关制度、渠道及推广方式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军转民的重型武器,即使已经通过研制成为民品,但对其如何使用及如何管理却没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更没有相应的推广渠道,这就制约了市场使用时间,特别是那种对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其早一刻投入市场,就能早点挽救损失。这些军转民的重型武器在部队中的使用不是问题,但军转民以后怎么发展,怎么运行使用,其发展模式又是什么呢?大家知道,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的损失都是巨大的,那些经济上的数据是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还有很多,比如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等功能的损失。不仅如此,市场上现如今没有一款行之有效的灭火装备。当遇到森林火灾时,由于火势比较大,火势方向不固定,火灾位置复杂,使得扑救人员很难到达火灾位置,很难有效地进行救灾。即使是飞机也受大火的影响无法到达,从而为火灾的扑救增加了困难,更对救灾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对此,军品融合产品中有一款中口径后膛式远程森林灭火系统,该系统包括中口径后膛式灭火炮和灭火弹,该套产品能够对森林大火进行封控、压制,能够阻挡火势增大、蔓延,为人工最后扑灭大火争取宝贵时间。
该套系统灭火距离可达8公里左右,可有效保护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对远距离的森林火灾进行封控压制,为消防人员争取宝贵时间。虽然该套系统已经研制成功,其发射炮的口径已经进行了更改,灭火弹已经研制成非炸药类的,只涉及少许的火工品;但是,该产品还是因为涉及炮、弹及火工品,一直处在等待状态,无法更早地推向民用市场。此套装配对部队来说是适用的,其制度、渠道和使用方式都是明确的,发展模式固定,直接交付部队使用即可。然而,对于除部队之外的其他部门、单位和企业就不能了,因为其没有使用的资质和权利,也没有储备和储藏的权利,更没有受过专业化训练的使用队伍。针对这些制约,我们提出了三种发展模式,以使该产品能够更早地投入市场,从而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减少国家损失。
一、装备国家应急管理部
按照之前国家结构设置,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设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担负着我国一亿六千多万公顷森林、草原的安全。而这些武警森林部队又根据国家森林、草原的分布位置,被划分为九大森林总队,专门负责森林的防火、灭火工作。
2018年3月,應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森林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为了非现役专业队伍,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继续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发挥国家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
但无论是之前的武警部队还是现在的应急管理部,都缺乏行之有效的灭火装备,在森林灭火中,不是风力鼓风机就是铁耙等,如下图2所示:
当然,也有使用迫击炮和肩扛式灭火装备,如图3、图4所示:
不过,目前也只有云南武警森林总队装备有SLM105毫米迫击炮灭火炮、60毫米肩扛单兵灭火发射器,但这些装备射程近(不超过2公里),达不到远距离封控、压制森林大火的目的。即使是飞机也受各种因素限制,不能及时、有效地投入森林灭火救援中去。2014年3月14日,国家武警森林指挥部组建了直升机支队,也只能用来运送灭火人员上山,扑灭余火。对于森林大火500米内是难以靠近的,这500米是保证灭火人员的最低安全距离。
而中口径后膛式森林灭火系统正是填补了此空白,为森林灭火增添了新的行之有效的装备。该装备由远程森林灭火装备系统组成,里面包括数门中口径后膛式灭火炮、一辆应急指挥车、3~4辆灭火弹运输车、一辆侦察车和一架轻便无人机,灭火炮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数量的增减。按照之前的部队编制可以配备武警森林部队,因为他们属于现役部队,拥有使用武器炮弹及火工品的资质和权力,所以配备给他们没有任何问题。但现在该部队划归应急管理部后,属于行政编制,那么他们还有使用的资质和权力吗?应该是没有,不过根据该装备的使用性质和组成来说应该没问题。毕竟远程森林灭火炮不属于制式炮,而灭火弹也没有炸药、雷管等部件,只有火工品,如电点火头、发射药等。
因此,该装备可装配于应急管理部的几大森林总队,虽然其已不是部队编制,但仍属于行政编制人员,再加上该装备为军转民产品,只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军转民灭火炮和灭火弹的使用和存储管理即可。这样,在这些大的国家级森林林区发生火灾时,就可调动此设备进行火灾的扑救工作。
二、装备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在国家机构未调整前,各林业部门也承担着森林火灾的扑救与防火工作。不过随着国家机构的改革,林业部门的这部分责任划归给了地方上的应急管理部门。无论是原来的林业部门还是现在地方上的应急管理部门,都面临着一无专业森林灭火分队,二无有效的森林灭火手段,三是因为经费有限,而无法装备、采购该套远程森林灭火装备系统。因此,只有省级或地市级政府部门统一领导,筹集经费,才能根据各省市具体情况、需要,组建一支专业森林防火、灭火队伍。
相似经验可以借鉴一下某省气象局相关方面的成功经验。山西省气象局为了完成防雹、降雨等任务,有一套自己的完整体制。他们有自己的高射炮、弹药与储备库,另有训练有素的业余的专门灭火队伍,平时没有任务时,高射炮和弹药都按规定放在政府部门所设立的储备库中进行管理,各灭火人员正常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当遇到紧急任务时,调回灭火人员,有序地将高射炮和弹药运出储备库使用即可,完成任务后各自再恢复成平常状态。如此便解决了没有有效森林灭火手段和灭火队伍的问题。
三、配备省军区
我国各省军区有军队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对装备的使用也是既有资质又有权利。比如某省军区就有一套自己的扑救森林火灾模式,并且各军分区都有自己的预备役队伍,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在其组建的四个森林灭火分队中,既有武器又有仓库,装备给他们就不用担心资质、使用权及储存问题。若林区遭遇森林火灾时,就可根据森林火灾具体情况,由当地政府部门请军分区的灭火分队进行支援,帮助灭火。这样,既有了专业灭火队伍,又有了有效的灭火设备。
四、结语
运用这三种发展模式,能够充分解决重型军民融合产品的出路,使其从国家、省、地三个层次进行深度的军民融合,能够及早的、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更能为更多的军品融合产品起到引路的作用,减少国家在经济建设中的损失。与此同时,使我国的军品融合产品发展模式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稳定化的发展。能够让更多的军民融合产品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作者简介:
何磊,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机械设计。
李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武器发射系统。
卢家辉,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机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