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文语
在世界范围内,义务教育具有悠久的传统,其起源于德国,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是最早提出“义务教育”这一概念的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对于我们国家而言,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未来,事关整体性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亿万少年儿童的亲切关怀。深度把握、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对于我们洞察教育发展大势,积极因应时代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从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把握和领会《意见》精神,首先需要明确和理解其提出的基本语境与背景;事实上,这也是我们解读重要文件精神的基础性要求、一贯性要求。2019年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相關领导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这为我们深入认识《意见》得以出台的语境和背景问题提供了根本性的方向。
看待《意见》提出的语境和背景问题,至少需要确认以下几个关节点。其一,出台《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于我国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整体性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的需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系列重要论述——这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有着集中性的体现——为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实践,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其二,出台《意见》,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当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切期盼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面对这一重要变化,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加速转变,正因为此,国家亟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以促进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其三,出台《意见》,是深化教育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改革发展无疑是当前我国教育面临的根本诉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义务教育更是实现了全面普及。数据显示,我国2018年的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了94.2%;与整体社会发展相协调、相一致,目前义务教育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我们注意到,在义务教育发展的这一新阶段,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当然,原有的一些发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也有待解决,这就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应该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途,在这个意义上说,《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