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教学由于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与美学“交流”的过程中别具一格,逐渐形成了学科特有的特点。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营造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应当成为音乐教学的追求。
关键词:多审美通道;音乐;课堂
一
自从鲍姆嘉通1750年“创造”了美学概念,已经过去了250多年。然而,美学的历史并不短暂,美学思想可以追溯至两千多年前。很多学者认为西方美学的历史可以从柏拉图那里追寻,从哲学的高度讨论美学,柏拉图当属第一人。而中国,在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中就展现了美,关于美学的理论阐述在老子那里比比皆是。王国维在1902年就把美学定义为事物之美之原理。
如今,美学研究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教育也不例外。蔡元培提出要以美育代宗教,这种提法似乎走向了极端,但也说明了美育的重要性。对教育来说,美育是重要的一环。人不仅有物质的需求,更有精神的需求。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教学在教育中担当了重要的使命。对教学来说,如何追求美的教学成为教师们的目标。教师们在教学中运用各种方法,追求教学艺术,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音乐学科的审美价值是音乐课程的首要价值,它体现在音乐教学中,并通过音乐教学来展现。”[1]音乐教学由于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在与美学“交流”的过程中别具一格,逐渐形成学科特有的特点。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是指“运用‘听觉通道’、‘视觉通道’和‘动觉通道’等路径形成的‘单一通道’、‘双通道’或‘多通道’形式把音乐教学中的美展现出来,使孩子们得到美的体验的教学形式”[2]。在新时期音乐教育背景下,尝试创新音乐教育理念和方法,让孩子乐在其中,从而实现音乐教育目标。除了“听觉通道”可以以“单一通道”存在,其它的音乐形式大多以“双通道”或“多通道”的形式存在。简言之,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就是通过各种方法、路径实施教学。多审美通道的课堂,就是指运用各种方法、多种形式在课堂努力创造美的空间,使教师的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得以展现,使学生在课堂感受美的熏陶,进而产生对学习的兴趣和乐趣。
之所以用“多审美通道”这一界定、把音乐教学与美学“联姻”是因为,美学让我们能够思考多审美通道教学设想的可能与界限,音乐也能够让我们去尝试探索这种技艺。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音乐教师,心中的责任让我们培养与践行音乐教学必需的德性和智慧。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并非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得以实现,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每个人都可以完成。就其场域而言,音乐教师在课堂进行,可能是课堂环境的改变,也可能是音乐教学方面的调整。就其方法而言,多审美通道的课堂探索采用创新的点子努力把想象转化成音乐教学行为。就其目标而言,通过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探索,形成音乐教师个人的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提升教学效能、实现音乐教学目标。原有的音乐学习经验在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中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因此可以说,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是一种应然的追求,是对学生音乐学习需要的满足。
二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要谈美。美是什么?柏拉图对这个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首先他把“什么东西是美的”与“美是什么”区分开来,阐述了“美本身”。他在《大希庇阿斯》中说:“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事物成其为美。”[3]美实际上是在人的瞬间直觉中生成的,这种刹那间的感觉其实不能用语言描述。“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柳宗元《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矛亭记》)美不是实体化的存在,它显现于人心。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言“美是生活”。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的美有待于发现。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是在审美活动中生成的。历史和现实境遇告訴我们,音乐教学需要审美。音乐教学需要适当的审美距离,使学生期待,师生通过音乐进行心灵的沟通,通过音乐课堂不断赋予生命意义。音乐课堂教学美学的研究首先应该是审美活动,因为音乐课堂中的师生关系不是被动的传授与接受,而是对话交往的互动关系,这是一种“审美关系”。音乐课堂中,学生对音乐的理解需要借助师生的交往,借助多审美通道。没有教师和学生,教学就无从谈起。这是一种植根性存在,音乐教学也是如此。没有这种植根,音乐教学就很难有突破。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需要在践行中学习,在不断的拓展和实践中得到塑型、完善。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能够创造“情景相生”的审美活动,这是一种“情景融合”,某种程度上可以达到“天人合一”,这种“意象”包含了人的创造,因而可以说是一种美的创造。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可以体验音乐世界的意趣和价值,是“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景中全是情,情具象而为景”[4]。音乐课堂教学中的“审美活动”是一种精神活动,是对实用的、与考试挂钩的教学活动的超越。音乐课堂需要美,师生需要感到自身的“存在”,回到精神家园,即庄子说的“游的世界”,以确证自我的存在。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不仅在于“事实”,更在于“价值”。我们研究的对象是精神性的,是一种“意义性”。它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5]。原有的音乐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与动机,需要把复杂的音乐教育问题进行简单化处理。
例如,小器乐进课堂,无论是竖笛还是口琴,或者其它乐器,都可以通过音乐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尽最大可能实现小器乐的教学效果。首先,给那些对小器乐敏感的孩子一个表演的机会,让他们在演奏或表演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从而更加信心百倍地投入到小器乐的学习之中。其次,给那些学习小乐器有困难的孩子一个参与的机会。这些孩子很可能演奏技巧为零,吐音、连音难分,但他们吹个别的音还是有可能的。这就需要教师给予更多的鼓励,在演奏或演唱时对他们提出最低的要求,即让他们演奏最短的音符或在长音初请他们进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最投入的。因为他们需要老师的支持与尊重。这就是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具有普适性、兴趣性和延伸性。我们需要通过观察学生在学习音乐时的现状,反思音乐教师“教”的合理性,揭示音乐教学美学的具体内涵,并根据观察到的情况,帮助音乐教师改进音乐教学设计与教学行为,以促进学生积极投入到音乐的学习中。通过深入探究音乐课堂教与学的本质,激活教师分享音乐的教学行为与意识,提升音乐课堂品质。
三
美不仅在于它的自然性,还在于它的社会性。自从出现了人,美就纳入了人类的社会生活之中。音乐课堂中的这种社会性是指美不能脱离人而存在,同时这种存在包含着丰富具体的无限存在。
音乐课堂中的美需要“发现”、需要“唤醒”、需要“照亮”,音乐教学中美的价值就在于这种感性存在的美的呼唤,并引导了师生的审美体验。学生在课堂中感受到快乐,不是以他感受到的某个事物为快乐,而是以他在音乐课堂产生的事物而感到快乐。事物的显现离不开人这个观赏主体,因而它包含有人的创造。因此,音乐课堂中美的观赏实际上包含了师生的创造性。“我们可以说,每人所见到的世界都是他自己所创造的。物的意蕴深浅与人的性分情趣深浅成正比例,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6]
我们不能否认多审美通道音乐课堂的多种形态。音乐美的感受是综合的。多审美通道音乐课堂包含自然美、趣味美以及创造美三种形态。我们在此基础上凝练出多审美通道音乐课堂自然美教学策略、趣味美教学策略和创造美教学策略。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取决于师生的共同努力。
当然,对美的感受虽然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但由于时代的不同、个人文化教养的不同,每个人的格调、趣味,甚至心境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美感方面依然具有特殊性、差异性和历史性特点。音乐课堂中的音乐学习或欣赏也会遇到诸如此类现象,这是由观赏主体的不同带来观赏的差异性或创造性。
以音乐剧进课堂为例。音乐剧进课堂的目的是给孩子们充分表演的机会,从而拓展音乐教学的内容、拓宽音乐教学的方式与方法。音乐剧凭借其“特殊”的形式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这可以说是一场“革命”。音乐剧打破了以往音乐课堂的教学形式,使每个孩子都有任务,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扮演一定的角色。有一位家长坦言:她从孩子平时的言行中感受到孩子对音乐剧的喜爱。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把音乐剧与音乐教材相结合,既保证音乐教材内容的传授,也能够拓展音乐教学内容,做到二者合一。
营造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是音乐教育研究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音乐教师责无旁贷。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谈不上是一种创造,只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一次瞭望而已。在实际教学中,还需要脚踏实地。
四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是一种超越,它超越了物的实体性,更是对自我的超越。对物的单纯肯定只是主客二分的看法,而自我绝对化则是对物的单纯否定。只有超越了自我,才能看到刹那间的真实,从而见到“万物介入其本然。”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的美既不是外在于人的美,也不是纯粹主观的美,美在意象。音乐课堂中的“情”与“景”不是指实体化的外在的东西,“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王夫之《姜斋诗话》)。只有“情”与“景”二者一体,即“情不虚景,情皆可景,景非虚景,景总含情”(王夫之《姜斋诗话》),才能构成审美意象。眼中之竹只是表象,胸中之竹和手中之竹才是意象,意象才是美的本体。审美活动是人的内心世界(心灵)与外部世界的沟通,这种情景交融的境界才是美。审美意象不是实体化的存在,它存在于审美活动中。意象世界显现一个真实的世界,即生活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与万物一体。因此,审美意象使人产生美感(狭义的美感)。杜夫海纳把审美对象称为“灿烂的感性”。当然,由于个体的不同,“胸中之竹”必然带有某种不确定性和差异性。
音乐课堂教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中的美是令人愉快的审美活动,忙于生存的原始人和痛苦的人永远不能体会。因为对于原始人来说,生存是第一要义,花卉对他们来说并不是美的,而对于一个痛苦的人来说,路边的鲜花也不能让他感到愉快。审美受自然地理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具体生活情境制约。岩中花树在深山自开自落,“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7]。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教学中的审美活动是“我”(师生)与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的一种沟通,是师生、音乐以及课堂相互交融的现实的生活世界。“宇宙不曾限隔人,人自限隔宇宙。”(陆象山《象山全集》卷一)意象世界是人的直接体验,“如所存而显之”,这就是美,也就是“美感”。正如海德格尔所言:美让“存在者或事物按其本来面目(‘如其所是’,按其存在的樣子)显示自身”[8]。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活动要通过音乐的体验来把握音乐课堂,是师生与音乐课堂“世界”的交融。一首音乐作品,如果采用主客二分的思维去认识它,那所进行的活动也只能停留在认识活动的层面,还不是审美活动,因为美感不是认识,而是体验。美感就是“现在”,美是当下的直接感兴所显现的世界。“刹那”并没有中断历史,它依然可以显现出一个完整的世界。
五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需要有审美态度(审美眼光),因为有审美的眼光才能够感受到音乐的美。音乐课堂中的美感是无功利的。“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文心雕龙·神色》)在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中,移情作用产生了巨大影响。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中的美感主要依赖于人的视觉、听觉通道。视听引起的美感既是精神的愉悦,也是生理上的快感,这种美感是一种复合体,当然,精神愉悦占主要地位。此外,音乐课堂的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音乐教学中的动觉通道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是一种触觉的体验,有时候它比语言或者情感的交流更要强烈。
事实上,音乐课堂中的美感是一种高峰体验。高峰体验是音乐课堂中师生最美好、最幸福的时刻,使师生成为了自己,实现了人的潜能。在高峰体验的时刻,师生更加接近人的完美性,能够感受世界的存在价值。
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除了具有无功利性、直觉性、超越性、愉悦性等特点外,还具有创造性。音乐是一种享受,音乐不是对某个事物的享受,而是对形式的享受,只有当师生共同努力创造这种形式,才能真正感受多审美通道的音乐课堂的美。
参考文献:
[1]潘朝阳,李如密.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J].美育学刊,2011(2):66-70.
[2]潘朝阳.我只是想让孩子喜欢音乐——多审美通道的音乐教学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5.
[3]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188.
[4]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151.
[5]李凯尔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M].涂纪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78.
[6]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55.
[7]王阳明.传习录[M].张怀承,注译.长沙:岳麓书社,2004:297.
[8]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75.
作者简介:潘朝阳,博士,南京市六合区仕金学校特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