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与小刘是认识许久的朋友,几年前小刘申请贷款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了能够尽快顺利地拿到貸款,加上小周平时的收入和征信都比较良好,小刘便在申请贷款时让小周做自己的贷款担保人,在贷款后一段时间,小刘都能按时还款,但后来却出现了不还房贷的现象,这不免让作为担保人的小周十分着急,担心影响个人征信。
有关专家表示,小周的这种担心并不多余。在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都会要求借款人寻找一个收入稳定且具有还款能力的人做担保,或者借款人通过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进行贷款申请和流程办理,这样的“担保关系”属于一种连带责任关系。如果借款人违约,一切责任就由担保人承担。如果借款人是通过银行申请的贷款,那么担保人需要偿还借款人所欠下的借款,而且个人的信用记录也同时会受到影响。此案例中若作为担保人的小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欠款还清,那么个人征信记录里就不会造成不良记录。否则在银行催缴之后,如果小周也赖着欠款不还,那么除了需要还清欠款,个人征信里还会留下不良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