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中国之声报道了宁夏银川三所民办初中校违法收取高额择校费用的事件。报道中提到,2018年,当地三所民办初中在招生时,以“赞助费”等名义,向部分学生收取了1-10万元不等的高额择校费用,累计超过700万元。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在责令学校退还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又做出了共计罚款250万元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银川市城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约58%,而三所民办初中的升学率高达87.3%,其中升入重点高中比例约为62.1%,远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
摘自央广网
点评: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收取择校费,这是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的。这些学校敢于明目张胆地收,被严罚也是咎由自取。罚只是治标,离治本还有相當距离。学校敢收择校费,家长们心甘情愿地送上择校费,本质上还在于学校的教育质量处于当地的顶尖水平。当优秀的教育资源向这三所学校倾斜时,家长们除了趋之若骛外,还能有什么选择?其实,这类现象绝不仅仅是银川一地的“特色”,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如何彻底解决,考验着教育主管部门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