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水生
在对2018年中国教育行业十大热词的盘点中,“规范课外培训”赫然在列。为了规范校外培训,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出台对补课的“限行令”,出台一系列具体整治措施,对各种校外培训班进行规范整顿。2019年伊始,教育部再次强调,寒假将至,各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及早谋划部署寒假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监控,防止部分培训机构卷土重来,超前超标开展培训,避免产生新一轮“培训热”。
令行禁止是依法治国的前提,能够基本完成對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确实令人感到欣慰。但是,校外培训能够长盛不衰,说明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具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的。校外培训有教育补充作用,它可以将学生不能消化的知识、不能掌握的知识、没有开设的课程知识,通过校外培训,帮学生将其消化、掌握、补充,达到预期的目的,但不能成为学生成长的主要途径,更不能取代学校教育。
国家各部门应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校外培训规范起来,严格准入制度,厉行淘汰机制,厘清校外培训与学校教育的内涵界限,使校外培训成为国家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不能成为毁灭学生、贻害教育的“山大王”。
(作者单位:四川省江油市太白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