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丽
《美国自然文学三十讲》,这是程虹教授的著作。
爱默生的故乡在康科德河畔。2003年是爱默生诞辰两百周年,哈佛大学英语教授劳伦斯·布伊尔出版了他的新作《爱默生》。序言中,布伊尔写道:“我完成此书的初稿时,年仅二十六岁。而最终完成这部书的定稿时,已经六十二岁。如果这一点能够说明爱默生值得人们如此这般苦思冥想的话,那么我将不胜欣慰。”对于爱默生,每一个了解美国文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去发现他、认识他,甚至处于某种蒙昧状态中的人,都会从他的文字里发现一些曙光。
四月份的林间,树木刚刚展开新叶,仿佛某事呼之欲出。那时的美国,新生的政体尚未成熟,更没有相对一致的意识形态。当爱默生和朋友在康科德的林间散步的时候,也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那个“整理过去、指引未来、引导大众的思想家”。在林间散步的爱默生,从外表看上去只是一个朴素的、寻常的人。在晴天,他和好友奥尔科特常常边走边谈,走到瓦尔登湖畔再返回来。在雨天,他们的交流就转入室内。爱默生的交友范围十分广泛,陪同他散步的朋友先是奥尔科特,后来是梭罗,最后是威廉·埃勒里·钱宁。在这个不起眼的美国小镇,脚踩着松软的土壤,在清新的草木气息中,思想者在康科德的原野上找到了滋润心灵的甘露。
“人们喜欢猎奇,这就是科学的种子。”
“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跟宇宙建立一种直接的关系呢?”
“为了寻得孤身独处,人有必要走出书斋,退出社会,回归自然。”爱默生主张修身养性,他认为人只有在孤身独处时,各种内在的天赋才可能得到充分发展。他主张人应该回到原始物质状态,去单纯地观察世界。在大自然中,和宇宙建立一种直接的连接关系。
“我站在空地上,头沐浴在和煦的空气里,仰望着无垠的太空。小我的一切都消失了,我变成了一只透明的眼球。本身不复存在,我洞察一切,上帝的精气在我周身循环,我成为上帝的一部分。”
“人是自己的神。”
这些电光石火般的句子,都是爱默生在林间散步、在河畔行走、和朋友交流时得出的超验主义的观点。它们在康科德的星空闪烁,越聚越多,最终照亮黑夜。
比较一下爱默生和梭罗的区别,可以看出,爱默生负责唤醒国人,从旧世界的文化阴影中脱身,求得一种精神上的独立;他的继承者梭罗则希望人们摆脱旧的生活方式的奴役,求得一种生活中的解放。他们两个,一个属于精神层面,一个属于生活层面,其相同点都在于一种独立和改变。
康科德的旷野,在爱默生的眼中是理性的,在梭罗的笔下则是狂野的,充满勃勃生机。在康科德小镇宽大的草坪上,有一座漂亮的古宅,那是爱默生的祖父留下的。根据资料记载,二楼挨着主卧室的一间房是爱默生写作的地方,后来成为霍桑写作的地方。“爱默生的第一任妻子艾伦婚后没几年就去世了,爱默生几乎崩溃,他回到康科德这个老房子里,并开始写作”。1834年,他在这个房间写下超验主义运动的奠基之作《论自然》的初稿。有一篇关于霍桑写作的文章中有个细节记载:“有趣的是,爱默生喜欢在窗边写作,自然给他激励与启发。而在霍桑看来,阳光也好,树木也好,鸣禽也好,通通都是打扰,于是他背朝窗户,面向墙壁写作。”据说他们一起散步时,也总是爱默生讲,霍桑听。两人虽然性格迥异,但都留给后人沉甸甸的精神财富,这个不起眼的美国小镇因此闪烁出动人的光亮。
四月份,当我在黄河滩的林间漫步,脑海中不时闪现这些思想者们交谈的画面。我把脚步放得很轻,以免打扰到他们的交谈,也让自己思想的叶片能更多地吸收阳光雨露。仿佛一夜之前,枝条上的叶芽就展开了,这些新世界的成员,迫不及待地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与此同时,先前开得灿烂的花朵,在煦暖的阳光下迅速枯萎,空中散发着或浓或淡的香气,花瓣和香气一同陨落。
想起一首读过的小诗:
鸟群飞走,留下河,留下岸
留下今年的日常生活
花朵和鸟群按照季节来到我们的生活中,和它们的变换不同,河流和星空永远在身边围绕,如同土地一样让人依赖。1836年,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超验主义俱乐部建立,爱默生的《论自然》也于同年发表。在这本小书里,爱默生提出了“自然文学”的重要理念。超验主义的主旨是让人们回归自然,从与自然的直接接触中求得精神的提升,与上帝对话。这本小书的出现,标志着世界文学长廊中,竖起了美国自然文学的大旗。爱默生认为:自然本身就是一张心灵的地图,循着它的指向,人类的脚步和心灵可以同时上路。当然,这种上路不要离开太远,理智会让人重返人類家园。
在康科德河畔,受到爱默生影响的年轻人,激起了美国自然文学最初的浪潮,他们是:梭罗、约翰·巴勒斯、约翰·缪尔等等。这里的果园和树林,河流和田野成为带领后人认识自然、研习自然的课堂,能够走进其中的人大多为我们留下了文字的瑰宝,能够被这瑰宝照耀过的人,是幸运的。
在这样的随想中,我走到了林地的尽头。远处,隐约可见霓虹灯亮起,夕阳沉入天边的雾霭之中,极缓慢极缓慢地收拢起光线。这个每日非常勤力地催生万物的功臣,从身子沾上云絮的那一刻开始休息,它将自己的地位让给月光和星辰,以便让草木兽类弥合伤口和成长的疼痛,让曾经经历摧残逐渐老去的生灵们喘口气。雾气加重了,那是睡眠之神轻柔的袍子,它提醒人们:停下来,可以做一个美梦了。
干叶子有味道?薄暮里炊烟起了,干叶子的味道和炊烟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淡淡地包绕过来,闻着这样的气息,心里分不清是快乐还是忧伤。人走在落叶的树丛间,似乎有了心事。凄凄凉凉,又有点恋恋不舍。落叶就攥在手上,闻一闻,放了它。看那几片带着你体温的叶子打着旋回归到众多的落叶中间,你想,这才是秋天该有的样子。
几只雉鸡从乡间公路上快速跑到对面的草丛中去了。它们麻灰色的羽毛和周围的环境十分协调,但是红色的冠子和翘起的尾巴仍旧醒目。猎手从中嗅出了一顿野餐的香味,而环保主义者看到的是生态环境变好的乐观远景。野生禽类种群和数量的增加是近几年才有的事。土地流转政策实施以后,田地交给林业公司统一管理,树林的种植面积增加,湿地的建设也有了起色。周遭的这片林地已经远离了村庄,附近也没有什么养殖场,看林人的小屋在靠近公路的另一侧,所以,可以肯定刚才所见到的禽类,确实是野生而并非人工养殖。据有经验的农夫介绍,雉鸡相互联系时会发出悦耳的叫声,就像“咯——克——咯”,这是寻常的召唤声;如果受到突然的惊吓,则爆发出一个或者系列尖锐的“咯咯”声。在繁殖季节,雄雉鸡在天刚亮时,会有清脆的啼鸣。想一想,这样的啼鸣充斥在清晨的树林间,会增加多少勃勃的生气。记录这样的场景应该是一件有趣味的事,然而看林人却是非常沉默的一个人,从来没有听见他对旁人讲起这样诗意的景象,也很少见到他在家,他的小屋经常挂着锁,不知道人去了哪里,去忙些什么。
在林间漫步是难得的休闲,站在一棵树下,周围传来树叶不断落下的声响,这种感觉非常奇妙。春日里,我也曾经站在即将萌发的林地旁边。空气中飘荡着春天里特有的躁动和不安,体会到生命整装待发的隆重。那种感受让人内心惊讶、雀跃,使人捏紧拳头,不由自主地用手指敲击着粗糙的树皮,敲打出進行曲的节拍。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站在一棵落叶的树下,如同面对一个从沙场归来的阅历丰富的人,内心充满崇敬,期待着它给出生命的叩问和指引。
这几天我在读乔治·吉辛的作品。乔治称该文集的作者是亨利·赖克罗夫特,自己只是帮他整理成册,结集出版。在文集中,这个五十岁以后才过上温饱生活的人不止一次地提到他对自己家园的珍爱之情。“一个人长久居家,对周围事物的感情会越来越深。”房子里的每一砖、每一瓦,他都视为宝贝。花园里的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丛都是他的朋友。他对周遭事物的态度是这样的:“不得不触摸它们的时候,我会倍加小心地、温柔地抚触它们,生怕自己过于粗心或鲁莽,给它们带去痛苦和伤害。”在五十岁之前,他的生活一直处于衣食无着的状态,好运气的悄然降临是在他五十岁,正当赖克罗夫特身体走下坡路、精力衰退之时,他碰上了一件幸运的事—— 一位相识者去世,遗赠给他每年三百镑的终身年金。这笔钱不仅让他免受劳碌之苦,还让他过上了从未想过的安静恬淡生活。
对温饱生活的感恩与最初冻馁颠沛的生活怀念占了一小半篇幅,由此作者有了更直率的表达。他评价英国人的生活状态、政治、民主,更多的是记录和文学有关的生活,偶尔也有对家园的描述。“有时散步拔起一株杂草,在扔掉之前,我都会悲伤地看它一眼,毕竟它是我家园的一部分。”读到这里的时候,这个情节引起了我的共鸣。虽然自己并没有他那样起伏跌宕的生活,但这种对于植物的惜爱之情长久留存在记忆。父母很早就教给我们分辨田间杂草和庄稼的方法。即便是水稗子和秧苗这样的近亲,我也能在新秧栽下不久就可以分辨出来。叶柄处,它们的“眉毛”有着些微差别。那时候是以拔除田间的杂草为乐事,但现在,随着城市的发展进程加快,摧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让人不由得不去珍惜那些暂时还环绕在家园四周的草木,甚至是几株无法叫上名字来的杂草,谁知道哪一天起就再也见不到它们了呢?
文集中另一些片段也引起了我的注意,比如赖克罗夫特写清晨的生活:“我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然后心情愉悦地下楼。”这种恬淡自足的生活状态显然很被作者所珍惜。老年人的生活在其他年龄段的人看来是被一层硬壳包裹着,无法窥探其内质。外人看到的是壳的坚硬和皱缩,看到岁月的沉淀痕迹,看到生机日益减少,脚步越发迟缓。再大的英雄人物也会和岁月握手言和,年轻人以为这样的生活充满向命运举手投降的悲凉,但是老去的滋味是否真的可悲可叹,恐怕要经历之后才能准确地体会到。任何不曾真正经历过的人,终究是雾里看花。如同我此刻站在一棵落叶的国槐树下,看枝丫间逐渐明朗的天空,很难判断这棵树因此而悲伤还是喜悦一样。
责任编辑:田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