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与转变:五四时期毛泽东认同十月革命道路的思想行程

2019-09-10 07:22侯德泉薛南
文化软实力 2019年3期
关键词:追求转变

侯德泉 薛南

[提 要] 十月革命道路的实质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道路。“主义”之真理为改造国家、社会之根本,即青年毛泽东所言“本源”。毛泽东从十月革命前决意“只将全幅工夫,向大本大源处探讨”,到十月革命后逐步“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这是一个执着追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两方面的思想转变尤为关键:一是伦理观从“精神之个人主义”到“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的转变,二是革命方式的抉择从“呼声革命”到“俄国式的革命”的转变。只有历史地考察这种“追求”和“转变”,才能完整把握五四时期毛泽东认同十月革命道路的思想行程。探究“大本大源”使其获得“外观之识”,独立和批评精神使其具备“内省之明”,从而有助于完成思想的深刻转变。

[关键词] 五四时期;毛泽东;十月革命道路;追求;转变

[作者简介] 侯德泉: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薛南: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就具體路径而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都有别于以城市暴动为特征的俄国十月革命。但十月革命对于世界历史、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影响深远,而且列宁只是把1917年的十月革命视为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逻辑起点

列宁在1918年3月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中指出:“俄国革命最大的困难,最大的历史课题就是:必须解决国际任务,必须唤起国际革命,必须从我们仅仅一国的革命转变成世界革命”,因而应主要从普遍意义来理解“十月革命道路”,而这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是发展演进的。1920年9月蔡和森致毛泽东的信实际上从出发点、方法、目的等三方面概括出十月革命道路公式:“俄社会革命出发点=惟物史观。方法=阶级战争+阶级专政。目的=创造共产主义的社会”这在当时是颇具影响的先进性认识。1956年11月毛泽东总结指出:“十月革命是各国必经的道路,这就是阶级斗争、推翻旧政权、进行革命、建设新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是马列主义的总路线。十月革命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个国际现象。”

十月革命道路的实质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道路。民主革命时期先进的中国人对其认知、认同是从特殊性走向普遍性的,对其普遍性的认识又联系着中俄革命的特殊性。

“五四时期”一般作广义用,指从《新青年》杂志创刊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前这一历史阶段。学界有关五四时期毛泽东认同十月革命道路的研究,或侧重于描述这一“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未展开论述其中的思想转变及其内在逻辑;或论及其思想转变,而缺乏从认同十月革命道路的角度考察,对其哲学思想、思维方式原因尚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本文试以蔡和森概括的三层含义为基本框架,分析毛泽东认同十月革命道路的思想行程。

一 追求:从“大本大源”到“最好的真理”

在蔡和森的十月革命道路公式中,毛泽东对其“目的”(创造共产主义的社会)的认同过程贯穿着从对“大本大源”到“主义”之真理的不懈追求。

关于青年毛泽东对“主义”之真理的追求,必须弄清其“大本大源”思想。有的学者注意到毛泽东特别重视把握事物的“本源”与后来强调抓主要矛盾的相承关系,并认为其心目中的“本源”很有些客观唯心主义色彩。

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再探讨。1917年8月毛泽东在致黎锦熙的信中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阐述:其一,本源是与“显见”之“枝节”相对应的事物内在之根本。社会变革要从本源着手,虽然枝节不可或缺,但不能舍本逐末。其二,“夫本源者,宇宙之真理”。真理是对客观实在的正确反映,毛泽东认为本源“各具于人人之心中,虽有偏全之不同,而总有几分之存在”,是说真理的认识形式是主观的。在不久之后的《伦理学原理》批注中说:“学者固当于天然本质中求真理”,指的便是真理的客观性。其三,本源既为真理,就必须“切于实际生活”。“思想主人之心,道德主人之行”,因而“思想道德必真必实”。认为非但东方思想均不切于实际生活,“吾意即西方思想亦未必尽是”,因此其相当部分也应进行改造。其四,探究本源必须“倡学”。必须通过改造哲学、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从此意义上说,本源就是具有真理性的哲学、伦理学。从此意义上也可看出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如陈独秀提出“伦理问题不解决,则政治学术皆枝叶问题”。其五,探求本源是立志之基之始。真立志不是一时冲动地盲求盲从或偶像模仿,而必须先求得真理,再选择符合此真理准则和目标的事业。

从毛泽东“大本大源”概念内涵来看,“只将全幅工夫,向大本大源处探讨”与1920年11月所言“我不赞成没有主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解决”一脉相承,是其坚定追求“主义”之真理的逻辑起点。“主义”为本源,具体问题为枝节,改造中国必须以“主义”为思想指针,以求根本解决问题,以达到“一干竖立、枝叶扶疏之妙”。在林林总总的改造学说中,须上下求索的是切合国情实际的真理性“主义”。此时毛泽东坦言:“自揣固未尝立志,对于宇宙,对于人生,对于国家,对于教育,作何主张,均茫乎未定如何教书、办事?”

半个多月后,他在与张昆弟等交谈时反思西方资本主义,初步表明了社会主义理想。“毛君云,西人物质文明极盛,遂为衣食住三者所拘,徒供肉欲之发达已耳。若人生仅此衣食住三者而已足,是人生太无价值。又云,吾辈必想一最容易之方法,以解经济问题,而后求遂吾人理想之世界主义。”

西方社会“为衣食住三者所拘”,已有些接近马克思的“物的依赖性”等思想。在新文化运动前后,一些知识分子在某种语境中几乎视“世界主义”为“社会主义”的替代词。

毛泽东多有此种用法。如“俄国的旗子变成红色,完全是世界主义的平民天下”;“这种世界主义,就是四海同胞主义,就是愿意自己好也愿意别人好的主义,也就是所谓社会主义”。但在接受十月革命影响前,他心目中的“世界主义”还不是科学社会主义。

对于十月革命,毛泽东最初是从报刊的负面报道中获得认知的。十月革命爆发后,他上学所在地长沙的《大公报》于1917年11月17日刊登了以《俄京二次政变记》为题的综述,预判“激烈派之当国亦不过为一时噩梦。”

12月6—7日,《大公报》再发表《俄国政变中心之兵工委员会》一文,统称此次“大暴动”的“过激派”领袖为“列宁”。

“过激派”是源于“日本武断的命名”,实指俄国的多数派,即布尔什维克。这些持贬抑、责难立场的报道虽引起了酷爱读报的毛泽东关注,但使其难以把握此次“政变”的重大积极意义。

1918年7月下旬,毕业后的蔡和森在北京接连给长沙的毛泽东致信,积极评价了列宁及其领导的革命,并表示“弟愿则而效之”,称吾人唯有“加倍放大列宁……之所为,然后始可称发展如量。”从蔡和森的信中可知他仍向往“乌托邦”。

毛泽东真正从正面具体认识十月革命,始于第一次赴京。在北大图书馆工作期间,他接触到一些介绍马克思主义的书刊。现场聆听李大钊《庶民的胜利》的演讲,阅读《新青年》上《Bolshevism的胜利》等文章,这对他的影响无疑是深刻的。

在五四运动中已经认识到民众联合重要性的毛泽东认为,“主义”的新旧或真妄是这种联合胜负的基础。

针对当时俄国布尔什维克被译称为“过激党”,北洋政府查禁“过激主义”,他大声疾呼“研究过激党”!“过激党这么利害!……切不可闭着眼睛,只管瞎说‘等于洪水猛兽’,‘抵制’‘拒绝’等等的空话。”认为战后协约国封锁匈牙利,“适足帮助过激主义的传播”,真是“功莫大焉”。

认为协约国对德和约简直是宣判其死刑,德国“要想不受和约,惟有步俄国和匈牙利的后尘,实行社会的大革命。”

循着探究“大本大源”的思维逻辑,毛泽东仍要继续追问。“我们的见解,在学术方面,主张澈底研究。不受一切传说和迷信的束缚,要寻着什么是真理。”

1919年7月,胡适发表的《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引起了一场大讨论。作为呼应,当年9月毛泽东草拟出一份《问题研究会章程》。但他本着独立的批评精神,并未完全跟随胡适的“主义”观,而认为“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

尽管新文化运动后期社会主义学说已逐渐成为中国进步思想的主流,但那时很多人所理解的社会主义还是一个内容庞杂而模糊的概念。直至1920年3月,毛泽东对于“究竟选定哪一种社会主义”“怎样创造自己的哲学”等问题仍在急切地寻找答案。

不久后他明言:“我觉得具体、鲜明、热烈,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一种运动,或是一宗学说,都要有这三个条件,无之便是附庸,不是大国,便是因袭,不是创造,便是改良派,不是革命派。”

为此,在第二次到北京期间他到处搜寻那时为数不多的马克思主义译著,研读这些著作使他追求的“主义”愈益明朗。同年4月苏俄政府第一次对华宣言在中国报刊公开发表,更激起毛泽东深入认知十月革命的极大热忱。7月驱张运动后返湘,他即着手创办文化书社,其目的在于为人们研究新思想、创建新文化提供最新书报杂志,而在他心目中,新文化的代表就是十月革命后的俄罗斯先进文化。在《发起文化书社》一文中,他指出:“澈底些说吧,不但湖南,全中国一样尚没有新文化。全世界一样尚没有新文化。一枝新文化小花,发现在北冰洋岸的俄罗斯。”

8月,他参加筹组湖南俄罗斯研究会。

现实榜样对毛泽东的指引至关重要。他既认定十月革命后的“俄罗斯,所谓‘模范国’是也”,“俄国是世界第一个文明国”,那么对“主义”的追求也就有了明确的方向。而这又离不开当时“中国最有才华的知识界领袖”陈独秀、李大钊及新民学会的“理论家”、挚友蔡和森等人的帮助。毛泽东希望“结合一个高尚纯粹勇猛精进的同志团体”,希望新民学会“要变为主义的结合才好”,但实际上该学会会员间存在着“主义”的分歧。只有党组织才有共同信守的“主义”。11月毛泽东等6人创建长沙共产主义小组,没有辜负陈独秀对他的信任和重托。从这年10月评罗素在长沙的演讲,到12月1日致蔡和森等人的信,再到1921年1月新民学会新年大会上的发言,他多次结合“实际的进行”剖析诸如绝对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德谟克拉西主义、社会政策、社会民主主义、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罗素的主义)等多种“主义”,总的结论是“于理论上说得好听,事实上是做不到的”。这些“主义”,以3年多前他提出探究“大本大源”时的话来说,就是不“切于实际生活”;以5年多前日记《自讼》里的话来说,就是“无实”“无终”之牡丹。

私人之争可以相让,主义之争则不得不争。在新民学会新年大会上毛泽东表明了自己的抉择:只有“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列宁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至此,他可以欣然地说“略可自慰者,立志真实”。因为他孜孜以求的“大本大源”已“具体、鲜明、热烈”地成竹于胸。从“大本大源”到“主义”之真理,他的追求是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探索“最好的真理”的缩影。正如延安时期他回顾指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一百年来,其优秀人物奋斗牺牲,前仆后继,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是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才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

二 转变:从“精神之个人主义”到“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

从“精神之个人主义”到“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的转变,是毛泽东走向认同十月革命道路之“出發点”(唯物史观)的关键环节。

1917年下半年到1918年上半年,毛泽东在读泡尔生著《伦理学原理》批注中,主要提出了两个伦理学主张,即“个人主义”和“现实主义”。这里先予略析其中的“个人主义”。自晚清严复译著《群己权界论》出版到民初新文化运动兴起,个人觉醒、个体独立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价值标识。青年毛泽东的“个人主义”实质上是“精神之个人主义”,是那个时代主张个性解放的社会价值观契合其独立自主秉性而在伦理观上的表达,是1913年《讲堂录》中所强调“贵我”意志的拓展,主要有三层递进的含义:其一,人有我性,我是万事万念之中心;以我立说,乃有起点,有本位,人我并称,无起点,失却本位;个人有无上的价值,百般价值依个人而存在,无个人则无宇宙。其二,纯粹的利他主义毫无根据,纯粹的利己主义也无法实现,人类以利己性为主,但不能狭隘地排斥利他,而应由利己推及利他,利己主要是利自己的精神,利精神在于利情和意。其三,就个人与团体、各人与国民的关系而言,先有个人而后有团体,先有各人而后有国民。“个人离团体固不能独存,然团体无意思,其有意思仍系集合个人之意思也。”甚至认为“世无团体,只有个人,亦无不可。”国民小,各人大;国民轻,各人重。

美国著名思想史学者本杰明·史华慈认为:“当毛开始他的政治生涯以后,对他的思想世界只能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中加以理解。”

青年毛泽东伦理观的转变,是在从十月革命到五四运动这一时代潮流急遽转折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十月革命创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力量“像火山一样突然爆发出来了”,震动了全世界。在这种大背景、新形势下,毛泽东高呼“醒觉”“民众的大联合”,以天下、国家、社会的主人翁责任担当,去“积极进行”。

同时以满腔热忱顺应这种潮流,主动地深刻自省,决意改造自己的伦理观和历史观。他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劈头指出:“自‘世界革命’的呼声大倡,‘人类解放’的运动猛进,从前吾人所不置疑的问题,所不遽取的方法,多所畏缩的说话,于今都要一改旧观,不疑者疑,不取者取,多畏缩者不畏缩了。这种潮流,任是什么力量,不能阻住。任是什么人物,不能不受他的软化。”

于是,“精神之个人主义”自然需要置疑,与之相对的群体意识、阶级观念当然也值得考量。毛泽东公开称赞十月革命始于1919年7月21日《湘江评论》第2号上的几篇文章。在主编该刊期间他提出与“民众的大联合”相关的一系列思想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不少学者认为,“民众的大联合”是革命统一战线思想。这种理解至少是不全面的。“民众的大联合”思想涉及何以要联合、何以能联合、如何联合等问题的阶级对立实质,“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体现了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

一是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民众联合的伟大力量,其群众观从“阻力”论转向“动力”说。

五四运动之前,毛泽东称“既得大本者”为圣人,“略得大本者”为贤人,“不得大本者”为愚人,改造中国须仰赖“有大气量人”,带有某种英雄史观的色彩。基于“精神之个人主义”伦理观,他认为“爱群性为自存之要素”。1917年11月他在夜学日志中写道:“我国现状,社会之中坚实为大多数失学之国民,此辈阻碍政令之推行、自治之组织、风俗之改良、教育之普及,其力甚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阻力”的角度来看待民众力量的。

五四运动后,毛泽东改变了“团体无意思”、国民小而轻的观点,认识到民众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民众的大联合,何以这么利害呢?因为一国的民众,总比一国的贵族资本家及其他强权者要多。”

盛赞五四运动是中国民众“异军特起”,“我们中华民族原有伟大的能力!”明确指出民众的大联合是各种补救或改造国家和社会的方法之根本。十月革命后全世界正起而效之:“我们且看俄罗斯的貔貅十万,忽然将鹫旗易了红旗,就可以晓得这中间有很深的道理了。”

二是初步具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从“世界因我而有”转为“吃饭问题最大”。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在这种社会生产中建立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经济结构,是一定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青年毛泽东在读《伦理学原理》时曾批注“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其哲学基础为唯心主义。五四运动后,他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指出:“世界什么问题最大?吃饭问题最大。”关于“呼声革命”的内容,把“面包的呼声”列在“自由的呼声”“平等的呼声”之前。对于1919年11月赵女士自杀事件,他分析该事件背后,是由于“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导致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女子在经济上依附于男子。紧接着在《学生之工作》中指出“社会制度之大端为经济制度”,已初步转向唯物史观。

三是初步具有阶级斗争意识和阶级分析方法,从以“我”为本位转为以“我们”立说。

在毛泽东的思想方法中,“民众的大联合”从一开始就与敌我对抗观念相联系。他响亮地喊出:“什么力量最强?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什么不要怕?天不要怕,鬼不要怕,死人不要怕,官僚不要怕,军阀不要怕,资本家不要怕。”“各种对抗强权的根本主义,为‘平民主义’”。

《民众的大联合(三)》实际上分析了十月革命中劳农阶级与贵族、富人之间的阶级战争:“俄罗斯打倒贵族,驱逐富人,劳农两界合立了委办政府,红旗军东驰西突,扫荡了多少敌人,协约国为之改容,全世界为之震动。”而其立足的中华大地,“压迫愈深,反动愈大,蓄之既久,其发必速。”

在《德意志人沉痛的签约》中更明确指出:“一千九百一十九年以后设有战争,就是阶级战争。阶级战争的结果,就是东欧诸国主义的成功,即是社会党人的成功。”

毛泽东从主编《湘江评论》开始正式使用“阶级”一词,在不少文章中分析了阶级的对立并表明了自己的阶级立场。

阶级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对立是阶级对立的根源所在,因而阶级分析应以利益关系为基础。毛泽东在主编《湘江评论》期间就已注意以利益之异同来粗略地划分阶级。“贵族资本家及其他强权者人数既少,所赖以维持自己的特殊利益,剥削多数平民的公共利益者,第一是知识,第二是金钱,第三是武力。”

民众之所以“要有联合,是因为想要求到我们的共同利益”;由于境遇和职业有别,共同利益的范围有大小之别,联合的方式也有大小之别,“许多的小联合彼此间利益有共同之点,故可以立为大联合”,为了争取解放和自由这个最一般的共同利益,就能组成一个民众的大联合。

对已有的各种社会联合,他进一步分析了“非民众”的成分。

强烈的阶级斗争意识和鲜明的阶级立场,使毛泽东将自己置于民众之中,以“我们”为主体来思考社会改造的问题。

1921年1月毛泽东在致蔡和森信中指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正如有的學者所说:“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主要是以其唯物史观(历史唯物论)中的阶级斗争学说而被接受、理解和奉行的。”

根据五四时期李大钊的研究,“阶级竞争说恰如一条金线”,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从根本上联络起来”。

毛泽东后来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也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

从提出“民众的大联合”一系列思想观点开始,毛泽东接受阶级斗争学说、唯物史观完成了关键一步。

以“庶民的胜利”为标志的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推动着毛泽东由主张“精神之个人主义”逐步转向历史唯物主义,而其独立自主的秉性及其内生的批评精神使他在认同十月革命道路过程中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色,也使他后来在坚持唯物史观的前提下尤其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及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1919年7月在《健学会之成立及进行》中,他提出“于‘研究’的精神之后,继之以‘批评’的精神。”“最重要的是‘我’是‘个性’和中国的习惯”;“不管他到底是不是(以今所是的为是),合人意不合人意,只顾求心所安合乎真理才罢”。

1920年6月在致黎锦熙信中说:“斯宾塞尔最恨国拘,我觉学拘也是大弊。”

所谓“学拘”,意即为某种学说所局限、所束缚。直至接受了十月革命道路的1921年1月,他仍然坚持“不愿牺牲真我,不愿自己以自己做傀儡”

这种唯求“心所安合乎真理”的批评精神,也必然具有自我反思反省、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挑战”的自觉。

三 转变:从“呼声革命”到“俄国式的革命”

青年毛泽东对十月革命道路之“方法”(阶级战争+阶级专政)的认同,主要在于摈弃无政府主义,完成从倾向“呼声革命”到选择“俄国式的革命”转变。

在接受十月革命影响之前,毛泽东认为革命的本质是“除旧布新”,既有对暴力方式的慎重和戒备,又以“再造”论、“动尚”观说明社会变革的必要性。1916年7月他在致萧子升的信中谈到,湖南自湘督汤芗铭去后,暴徒不分黑白肆意捕人杀人,“杀机一起,报复未已,法兰西之祸,最为可惧,不谓此次竟演此恶剧。”在这里毛泽东还未将暴乱与革命严格区分开来。一年以后他辨明道:“革命非兵戎相见之谓,乃除旧布新之谓。”

正因如此,在选择暴力革命问题上才显得非常慎重。在读《伦理学原理》批注中,他从精神不灭、物质不灭的观点出发,认为世上各种现象只有变化,并无生灭成毁,生死也只是变化而已。国家之灭亡,只是现象之变化,领土并未灭亡,人民并未灭亡;“国家有变化,乃国家日新之机,社会进化所必要也。”显然,这是针对积弊深重的民初现实,从国家内部政体、民质、社会革旧图新的意义上而论,绝非承认外敌入侵亡其国具有合理性。“吾意必须再造之,使其如物质之由毁而成,如孩儿之从母腹胎生也。国家如此,民族亦然。各世纪中,各民族起各种之大革命,时时涤旧,染而新之,皆生死成毁之大变化也。”

由毁而成的“再造”即“大革命”,然而再造必然生乱,如何看待治与乱的关系?当时他已接近提出治与乱相互转化的辩证思想:“是故治乱叠乘,平和与战伐相寻者,自然之例也。”纵是大同社会也不能久安,也非人之所堪,而变乱亦有实际生活的价值。“再造”论从社会外在视角而言,《体育之研究》中提出的“动尚”观则从人的内在本性而论。他认为“动”是人的本性,“动以营生也,此浅言之也;动以卫国也,此大言之也,皆非本义。”豪杰之士之所以成为豪杰,在于能伸张其本性中至伟至大之动力,去排除“本性以外之一切外铄之事,如制裁束缚之类”。

基于追求“大本大源”的思维方式,初识十月革命之后的毛泽东一直主张以革命(改造)争取“面包”“自由”和“平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明确反对“改良派”。目睹民初乱象,“社会的腐朽,民族的颓败”,毛泽东深感“非有绝大努力,给他个连根拔起,不足以言摧陷廓清”。

然而在革命方式上,五四运动后已具有阶级斗争意识的毛泽东仍倾向于和平请愿(合法斗争)的“忠告运动”“呼声革命”“无血革命”。在《民众的大联合(一)》中,他比较了“马克思派”的激烈方法和“克鲁泡特金派”的温和方法,认为后者“这派人的意思,更广,更深远”,主张民众联合起来“向对抗的方面大呼”。

毛泽东吸取了克鲁泡特金互助论的某些思想内核,主张以和平方式为“根本解决”作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呼声革命”的提法则是他在五四时期的一种发挥。其时,互助论及与此有着一定渊源或交集的新村主义、工读主义、泛劳动主义等,都可纳入无政府主义思想系统(无政府主义是五四时期很有影响的社会主义学说),而毛泽东因其中某些理念具有一定的实践性而曾醉心于此。在《学生之工作》中他提出了“以新家庭新学校及旁的新社会连成一块为根本理想”的“新村”计划;1920年5月在上海还试验过工读互助生活,这些都无果而终。在毛泽东看来,“呼声革命”与“新村”计划等都是以和平方式达到根本改造的目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某种斗争性。

如果说主编《湘江评论》期间毛泽东的“呼声革命”侧重于学理思辨,那么领导驱逐湘督张敬尧运动、湖南自治运动则是“实际的改造”,“为一种合理的继续的群众运动,不达不止。”

驱张运动正式开始于1919年12月。在毛泽东看来,张敬尧罪大恶极,而军阀内斗又是有利时机,因而对此充满信心。但他的目光没有局限于此。1920年3月他将包含废督、裁兵、重教、自治等十多项内容的《湖南建设问题条件商榷》寄给黎锦熙征求意见时,写道:“这样支支节节的向老虎口里讨碎肉,就使坐定一个‘可以办到’,论益处,是始终没有多大的数量的——不过,这一回我们已经骑在老虎背上,连这一着‘次货’——在中国现状内实在是‘上货’——都不做,便觉太不好意思了。”

然而,最终直接迫使张敬尧撤离湖南的,主要是直系军和湘军的力量。“此次驱张,纯系军事上的色彩,转足以重民众的苦痛”。7月20日毛泽东实际领导下的湖南学联发表终止罢学宣言,提出:“自今以后,我们更應有彻底的觉悟,对于这种无价值的牺牲,绝对不干。要救湖南,事事须靠着自己,没再做无谓的周旋,向老虎嘴里去请愿。”

终止罢学并不意味着放弃“呼声革命”。不再“向老虎嘴里去请愿”,只因学生长期罢学的代价太大而少有实效,不可继续。事实上,就在6月11日张敬尧撤走的当天及之后的几天里,毛泽东在上海发表了多篇文章,提出“湖南人应该更进一步”。7月7日他回到长沙。7月22日,继任湖南督军兼省长谭延闿发表了被称为各省自治运动先声的“祃电”。由于之前毛泽东就有从湖南废督裁兵做起,再通过各省自治,继之以图全国民治总建设的谋划,因而对谭延闿寄予厚望,认为这是难得的机遇,谭出兵驱张是“革命行动”,谭组织的政府是“革命政府”。

在毛泽东看来,湖南自治运动尽管只是“权宜之计”,但具有重要意义:其一,湖南及各省的自治是将来全国“改造的基础”“真实的基础”。其二,作为一种多数人的“立于外而为促进的运动”,自治运动对于政府可发挥“监督于其旁而批评于其后”的重要作用。其三,认为自治运动“是对付‘目前环境’最经济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他总结十月革命成功在于具备“相当环境相当条件”:“列宁之以百万党员,建平民革命的空前大业,扫荡反革命党,洗刷上中阶级,有主义(布尔失委克斯姆),有时机(俄国战败),有预备,有真正可靠的党众”。他认为“政治组织是以社会组织做基础”,与俄国不同,中国当时缺乏这样的环境和条件,因而必须以自治运动促进社会组织、创造一个较好的社会环境。

自治运动的斗争性在于民与官的对立和博弈。毛泽东坚持真正的自治必须是民治,如果自治办成了官治,“一定是腐败的,虚伪的,空的,或者是干的”。因而从10月上旬開始与彭璜、龙兼公等发起“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的请愿促进运动,在《大公报》发表有400余人签名的建议书,组织发动了双十节以促成人民宪法会议为主题约两万市民参加的大游行。在游行当天递交给谭延闿的请愿书中提出:“至此后制治精神,宜采取民治主义及社会主义”。然而谭延闿事后拒绝了请愿书的要求。10月21日自治期成会等六团体提出仍由省议会起草宪法。湖南自治运动以失败告终。

此时,赴法俭学的蔡和森于8月13日致毛泽东的信已收悉(该信约在10月底邮至长沙)。来函坚信,“社会主义真为改造现世界对症之方,中国也不能外此。社会主义必要之方法:阶级战争——无产阶级专政。”强调“先要组织党——共产党。”预言中国在三五年中将出现类似于俄国的二月革命,“但我不愿你加入。我愿你准备做俄国的十月革命。”

蔡和森的来函与自治运动的失败,明晦交错于眼前,使毛泽东冷静下来沉入反思和自省。

1920年11月参加建立长沙共产党的早期组织,是毛泽东转向“俄国式的革命”的重要标志。马克思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否认无产阶级专政。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

任何政党都必然具有自己的政权目标,都以谋取、掌握政权作为实现其政治纲领的主要手段。因此,加入马克思主义政党标志着与无政府主义之决裂。早在当年6月,陈独秀等人在上海筹划创建党组织时就起草了党纲草案,其中有“运用劳工专政”等手段达到社会革命目的的条款。

11月共产党早期组织拟定《中国共产党宣言》,指出:“俄罗斯的阶级争斗变成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状态,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自然状态。”

毛泽东在11月25日致向警予等人的信中,表明了“另辟道路”的决心。在12月1日致蔡和森等人的回函中,他从四层理由展开推论,表示深切赞同蔡和森的主张,不仅认为“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个变计”,而且指出这“只是自然的结果”。

12月22日他在省城教职员联合会上提出,“政府已经靠不住”,要“组织一个强有力的机关”。

蔡和森在9月16日的来函(毛泽东于年底收悉)明示:“不懂的人以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以暴易暴的,不知列宁及万国共产党已再三宣言,专政是由资本主义变到共产主义过渡时代一个必不可少的办法。”

这段话似乎是针对毛泽东一年多前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的无政府主义观点:“用强权打倒强权,结果仍然得到强权。”

为此,在1921年1月21日致蔡和森的回函中,他表示“你这一封信见地极当,我没有一字不赞成”,并重申自己不承认无政府主义已经“有很强固的理由”,认可“非得政权则不能发动革命,不能保护革命,不能完成革命”。

选择“俄国式的革命”是毛泽东在“呼声革命”的实践努力失败后得出的严肃结论,这种基于实践、历经曲折的认同尤为真切和深沉。而“现实主义”的认识论则是这一思想行程内在逻辑之重要基础。

对于“现实主义”,他在读《伦理学原理》批注中解释道,“乃指吾之一生所团结之精神、物质在宇宙中之经历,吾人务须致力于现实者。如一种行为,此客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遂行;一种思想,此主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实现。”

“凡吾思想所及者,吾皆有实行之义务”。

“现实主义”应是《讲堂录》中所强调“通今”理性的延伸,表现在认识论上,就是注重实际践行。1920年2月他在致陶毅信中说明了团体的社会实践之重要性:“个人虽有一种计划,像‘我要怎样研究’,‘怎样准备’,‘怎样破坏’,‘怎样建设’,然多有陷于错误的。错误之故,因为系成立于一个人的冥想。这样的冥想,一个人虽觉得好,然拿到社会上,多行不通。”

基于这种认识论,他曾批评20年前的维新运动“很少踏着人生社会的实际说话”,“不容易引入实际去研究实事和真理”。五四时期毛泽东之所以没有出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要先调查研究中国这个将来要有所作为的“地盘”。还在一师上学时他就计划毕业后以读书为上、办事为下,但上学期间就办了许多读书以外的事,毕业后更是如此。1921年1月16日在新民学会举行的常会上他总结说:“惟做事则不能兼读书,去年下半年,竟完全牺牲了(这是最痛苦的牺牲)。”

正是“现实主义”的认识论促使他一次次改变读“有字之书”的计划,而投身社会实践,去攻读“无字之书”。说到底,读书也是为了改造中国之实践,所以才会对迫在眉睫的“实际的运动”产生情不由己的热忱。

毛泽东注重实践的品性与湘学士风重视经世致用、中国传统文化讲求知行合一的熏陶不无关系,而这一时期致力于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探索革命道路,也不能说没有受到实验主义方法论的影响,或者说实验主义方法论契合其“现实主义”认识论而为其所用。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他把“实验主义”列为近代以来世界思想改革的代表成果。此前胡适在《新青年》发文说:“实验主义的两个根本观念第一是科学实验室的态度,第二是历史的态度。” “科学实验室的态度”指主张一切学说或理论必须以实行来检验,“历史的态度”指要研究制度或学说从发生的原因到其结果的历史过程。青年毛泽东却借助实验主义方法论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划清了与杜威、胡适改良主義政治观的界限,摈弃了“呼声革命”和无政府主义。

四 结 语

不少学者认为,毛泽东在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前信奉的是改良主义或对改良主义抱有幻想。这要看怎么定义“改良主义”。其实毛泽东本人在五四时期是一直主张根本改造,是明确否定“改良派”的。着眼于根本改造,他从十月革命前决意“只将全幅工夫,向大本大源处探讨”,到十月革命后逐步“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是一个执着追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有两方面的思想转变尤为关键:一是伦理观从“精神之个人主义”到“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的转变,二是革命方式的抉择从“呼声革命”到“俄国式的革命”的转变。就普遍意义而言,十月革命道路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道路。只有历史地考察这种“追求”和“转变”,才能完整把握毛泽东认同十月革命道路的思想行程。青年毛泽东成长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主要标志,就是认同和选择了“俄国式的革命”,他对“主义”之真理的“不变”追求正是其实现思想“转变”的逻辑前提,而思想的转变又是其追求真理过程中的应有之义。

他的这种追求和转变,既是时代潮流和外部环境影响下的结果,也与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性格品质有着内在关系。青年毛泽东致力于研究哲学、伦理学。“他的这种哲学世界观从根本上支配了他的一生的行为、事业和他的其它的思想、观念和理论。他这个哲学世界观的一些基本特征正是在其青年时期开始涌现或形成的。”

探究“大本大源”体现了从哲学本源上寻求“救天下之难”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推动着他坚毅地去追求“主义”之真理,也蕴含着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的执着。五四运动前他提出的“精神之个人主义”和“现实主义”,可以理解为其性格品质和思想方法在伦理观上的表达。“精神之个人主义”既反映了那个时代个人觉醒价值观的影响,也内含着其“贵我”意志、独立秉性和批评精神,使其不拘泥、不盲从所谓的定论,同时善于自省反思。探究“大本大源”使其获得“外观之识”,独立和批评精神使其具备“内省之明”,从而有助于完成思想的深刻转变。而“现实主义”和“通今”理性表现在认识论上,就是坚持以实践作为检验某种学说或方法之可行性的最终尺度,这使他对十月革命道路的认同历经曲折而又更为真切和深沉。

正是在领导驱张、自治运动等实践中,毛泽东深化了对民国“武人统治天下”“政治与武力高度统一”国情的认识,能得以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中俄革命的同与异。虽然选择了十月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但中国革命的具体问题,仍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具体解答。正是毛泽东这种探究“大本大源”、注重实践的品性和独立的批评精神,使其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已经初步具备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方法和现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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