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落实素质教育和推动新课程改革的过程之中,许多老师开始不断革新传统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立足于创造性教学策略和教学环节的实质条件和具体要求,站在学生的角度,围绕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要求来构建全新的教育教学框架和体系,保障学生在一个更加自由宽松的学习氛围之下实现自身的良性成长和发展。对此,本文以高职经济法课程为分析对象,了解信息化教学模式在该课程重构中的相关作用及实践策略,以期为实现高职经济法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情景化教学模式;高职经济法;课程重构
一、高职经济法课程
在高职职业技术教育实践的过程之中经济法课程非常基础,被直接纳入了基础专业课程之中,学校针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只有保障教学改革的大力落实,真正的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相关学习要求,才能够为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更多的依据。与其他课程相比,高职财经类专业课程教学体系综合性和实践性比较强,对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较高,老师需要专注经济法理论知识学习的实质条件,将理论分析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给予学生更多专业课程学习的机会,利用经济法教学来培养学生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另外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之前,老师需要关注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的分析,抓住经济法操作技能培养的需求条件,利用情景教学模式来培养更多的新型人才。具体来讲,老师可以结合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现实要求,利用情境教学模式重新构建现有的课程教学内容,真正的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时代发展需求之间的紧密对接。
二、传统经济法课程开发误区
长期的应试教育导致许多老师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只关注简单的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及提升,这一点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呈现的尤为明显。首先老师确定的教学目标相对比较模糊,难以更好地体现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的系统性要求,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受到了其他的限制和影响,另外有一部分老师直接以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模式为基础,制定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过于关注学生理论知识的积累,忽略了学生全方位的掌握不同的理论知识以及动手操作水平的提升,最终导致学生难以构建完善的经济法学理论基础框架。其中普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题,这种教育背景和教学模式不符合高职教育教学的实质要求,无法更好的体现自身的特色及价值,违背了培养学生实践动手操作能力的目标。
其次,老师在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时也出现了许多的误区,直接以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为主题,老师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扮演着主角,学生过于被动和机械,往往只能够接受老师的知识灌输,出现了许多的懈怠现象,疲于应付老师所布置的作业,实质的学习效率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高职专业学生的形象思维比较强,但是老师只注重抽象表达方式的应用,实质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之间存在诸多的矛盾。
最后,老师在教学空间设计上也产生了许多的误区,只关注课堂教学实践的落实,忽略了课外教学活动的有效拓展,传统的教学空间设计模式严重影响了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无法让学生在自主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之中对高职经济法课中有一个深刻的认知,个人的动手实践能力也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和影响。
三、基于情景化教学模式的经济法课程重构
为了有效的避免上这种所存在的各类不足,我国高职院校在经济法课程重构的过程之中,需要关注情境化教学模式的有效应用,结合目前教育教学开展的实施条件积极地突破传统应试教育的不足和影响。
(一)教学目标和教学组织实施
一个科学明确的教学目标能够保障后续教学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高职经济法课程重构来说,老师在教学实践之前必须要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既保证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还能够在实践动手的过程中提高个人的经济法实务操作技能及水平。老师需要尽量避免过于关注学生的知识体系构建,而是需要积极地设想不同的课程理论部分,立足于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实施条件,删除无价值的信息,积极保留职业技能培养的相关理论知识,将实物操作技能融入其中,引导学生进行主动的实践。另外作为老师个人来说还需要革新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转变已有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站在一个组织者和辅导者的角色与学生进行简单的互动,不断的挖掘学生的动手实践操作能力,结合目前课程细分的实质要求设置不同的实践项目,真正的实现理论知识与技能水平提升之间的无缝对接。
(二)教学空间布置与教学素材准备
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比较强,课外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尤为关键,为了实现教学空间环境与工作场景之间的有效连接,老师需要尽量避免传统课堂空间的限制,关注内外互动和教学资源的共享,重新布置现有的教学空间。比如老师可以将仲裁现场、律师事务所以及庭审现场的场景布置与现有的教学环境相联系,通过不断的调研和分析来重新改革目前的教育教学方向和形式,在体现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真正的实现教育教学的针对性,保障不同的教学模式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三)教师能力认定和学生成绩考评
在完成前期主题教学环节之后,老师需要结合情景化教学模式的数据要求,明确经济法课程参与主体的现实条件。专业老师需要了解经济法学的理论知识掌握经济法实务操作的相关技能要求,学生个人则需要在这种实践的过程之中了解经济法实务操作的相关要求,构建教师认定体系,学生考核评价体系,为教师个人的教学实践以及学生的自主学习营造良好的外部空间,保障两者都能够在一个更加自由且宽松的学习氛围之下实现自身的良性成长和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在激励教师和学生的过程之中,学校需要将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充分的调动学生与老师的参与积极性,真正的重构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
结语:
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对培养综合的应用型人才有着关键的作用和价值,与其他阶段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形式相比,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关注学生综合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及提升,老师需要了解现实的背景之下学科教育改革的核心要求及具体背景,在尊重学生、理解学生的前提之上将课堂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其中情景化教学在实践应用的过程之中备受老师的好评,这种教学模式能够更好的体现新课改的实施条件及具体要求,真正的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老师需要以情境化教学模式的有效实践为基础,重新构建高职经济法课程,在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的同时为学生的良性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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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群,女,汉族,重庆市荣昌县人,生于:1974-10-4,经济管理学院,职称:讲师,硕士学历,研究方向:主要从事物流管理、企业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