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产生了巨大的革新。完善企业信用制度有助于深化金融经济发展,其从属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市场急需发展的组成部分。本文提出了当前束缚我国经济市场形态的四大原因,深度论述了法律、网络、市场以及传统信用文化对于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的影响,同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以求能够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企业信用制度;金融经济;健康发展;完善方向
理论上来讲,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信用经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规模正在不断加大,各个产业的形态也在产生相应的变动,无论是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都不能脱离经济市场单独存活。企业就是经济活动的核心要素,企业信用情况将会直接影响到其后续发展,其信用情况与今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企业信用现状尚且不够良好,信用问题俨然成为了影响经济市场变革的阻碍力。所以,完善企业信用制度,深化企业信用文化发展已然成为了现阶段的燃眉之急。
就目前来看,我国企业的信用状况之差绝非是一朝一夕之间形成的,如果想要从本质上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必须花费充足的时间以及精力;完善企业信用制度这项工作虽然复杂困难,但这却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按照当前经济市场发展形态来看,相关企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传统信用文化存在束缚——创新信用文化是完善企业信用制度的根本
原有的信用文化是遏制当前企业信用制度成长的核心要素。经济基础将会直接决定上层建筑,任何一个社会价值以及社会形态的变化都会和社会的生产力情况息息相关。不同社会形态所产生的信用文化是完全不同的。个体农民经济、计划经济以及市场经济,所有经济形态的运行都需要不同的信用文化做支撑;反之,不同信用文化的出现完全是因为社会经济形态方面的变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当地对于信用文化的应用颇为得当,甚至可以说信用已然成为了一种商品渗透到了当地人民的生活之中。人无信不立,信用文化是经济市场的重要组成,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在西方国家,信用文化的地位不可小觑并且已经形成一种根深蒂固之势。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之中,信用一直都被作为民族的重要精神文化,“诚信”则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并且这一理念传承到了个体农民经济以及计划经济阶段,取得了非常有效的作用。在以往,信用文化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但是这也知识将信用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传承罢了,在风起云涌的金融市场之中,信用并不仅仅是美德,更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观念,但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市场对于信念的看法仅仅只有道德层面。目前,我国尚且处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如果仍旧采用过去的眼光来看待信用文化的话,那么必然会严重影响经济体制的行程。以往的信用文化形态有必要受到本质上的转变,但是新型信用文化却尚未完善。所以,在经济收益的驱使之下,“格雷欣法则”逐渐成为了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体现——失信者获得高额经济收益,守信者一无所有,在时间的推移之下,失信者逐渐成为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守信者逐渐消失于无。
完善信用文化的形态,用以贴合当前的经济市场发展速率,创设更为新颖的企业信用制度,全方位地强化对于信用文化的认识:
①信用不仅仅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结晶,更是一种重要的商品;将信用做商品化处理有助于其更为深入地融合到市场形态转型流程中。企业的信用存在价值以及使用价值这两项重要特点,企业的信用水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速率。优秀的信用形态能够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巨大的推进作用,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带来诸多有效帮助;不良的信用形态将会使企业失去其自身的话语权,将会为企业带来覆灭的风险,这就是说企业信用是一柄双刃剑,优,则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正面利益;差,则为企业带来恶劣的发展影响。
②企业信用是能够创造出来的。企业信用形态为什么会被评定为优秀或者不良等等,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信用形态能够通过多种因素进行合理控制,一般来讲主要包含企业的经济水准、经营管理能力、企业未来发展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素质等等。企业在开展日常活动的过程中需要有意地强化自身的信用水准。在开始建立信用文化的時候,企业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以及精力,企业所做出的一切投资都需要在企业信用文化形成之后方可生效。除此以外,企业的信用获得以及其消失完全处于不对等状态,信用的提升往往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积累,而信用的消失则有可能在瞬息之间,所以企业完善信用文化往往需要花费充足的时间,并且在这其中不断地予以监视处理。
③信用并不仅仅是一种心理现象,同时也并非是经济活动,而是一种长存于市场之中的“制度”。企业发展不仅仅要经历现在,更要经历未来,但是在“现在”以及不确定的“未来”之间存在一道或深或浅的鸿沟,信用则是成为了连接此处时间差的最好桥梁,介于经济学的基本结构而言,社会的“信任结构”就是由信用构成。全面完善企业信用文化能够有效推进企业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形态转型的前提要素,此项任务刻不容缓。
二、企业信用市场存在束缚——深化企业信用市场建设是完善企业信用机制的重要支撑
企业信用市场是企业建设信用制度的重要载体,企业信用制度的完善实际上就是完善企业信用市场的过程。欧美等发达国家一直都是企业信用市场形态最为完整并且最为优秀的地区,当地的企业自信评估机构在长时间的工作之中累计下了考评企业的重要经验,形成了一套足够完整合理的评估体系,其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①企业的资信收录与登记工作。数据内容是形成征信产品的前提要素,与企业信用相互关联的信息数据众多并且颇为复杂。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展企业信用调查的过程中通常会将指标区分为深度指标以及广度指标。广度指标主要是指相对普通的信用架构,其中包含企业的整体素质、自制信用、经营形态、经济收效、未来发展方向这五大内容。深度指标则主要是对上述内容做出的深度处理,其主要包含:留存收益/总资产(RE/TA)、营运资产/总资产(WC/TA)、权益市值/总债务的账面值(MVE/TL)、税息前利润/总资产(EBIT/TA)、流动比率、销售收入/总资产(S/TA)、长期负债/资本金、总债务/净价值等等。当然,必须要注意的是,在执行企业信用数据收录的时候必须切实有效地保证企业机密的安全性以及保密性。
②将企业信用数据做合理加工,深化企业信用评估工作进程。如果想要形成相对完整的征信产品,那么首要目标就是对当前杂乱无序的产品做合理处理,经过分类、计算、分析、比较、编写等多项内容,而后对企业的整体信用分值做出判定,最终形成相应的征信产品并未其赋予价格。企业之间的质量区别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企业信用分值之上,如果经济市场之中的“格雷欣法则”长久存在,那么经济市场“鱼龙混杂”的乱象就会一直存在。就目前来看,常用的企业信用判定手段有主观评级法以及客观经济计量模型量化法。前者主要是专家借助于企业资产负债比、财务比率以及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做出的企业信用判断。在上世纪80年代,主观评级法的应用颇为广泛,是当时经济市场中的首选信用评估手段,但是此方法的漏洞却也十分明显:首先,此项目的维护成本往往极高;其次,由于评级法为专家主观评判,因此官僚主义作风几乎无可避免,根本不能完全摆脱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为了有效解决主观评级法存在的漏洞问题,经济市场中涌现出了诸多信用评估系统,比如Z记分模型、神经网络、ZETA模型以及市场报酬模型等等。信用评估模型的出现使得企业的信用评价高度能够被合理度量并分类,所以在80年代开始就迎来了广泛应用。当然,其也存在常常被人诟病的问题——可靠性以及其科学性。
③企业信用产品的公布以及其使用。银行部门、保险行业以及司法部门使企业信用产品的核心需求者,在经济收益的驱动之下,经济市场中出现了诸多将企业信用作为自身工作核心的企业。就目前来看,存在世界级企业信用调查公司多家,其中包含邓白氏集团、TCM国际信用管理集团以及格瑞顿公司,其均从属于企业信用评估市场的巨头。比如,邓白氏集团成立于1841年7月,其总部在美国新泽西州,邓白氏集团拥有全球范围内的企业档案5700W余份,其中有20W家信用档案来自于中国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邓白氏集团的产值就已经高达21亿美元,是全球范围内最大的企业信用供给上。邓白氏集团所提供的企业信用产品项目涉猎范围广泛并且足够丰富,其间包含邓白氏风险指数报告、专项问题调查报告以及普通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等等。在全球40多个国家之中,存在的直属邓白氏集团机构有130个,邓白氏集团的威望程度不可小觑。企业信用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衍生出了大量新型产品,同时也极大程度上地促进了当地企业的发展,在邓白氏集团的辅助之下,美国本土的企业经济收效以肉眼可见趋势增长。
就美国企业信用市场架构以及其基本发展形态来看,其中存在诸多值得我国经济市场借鉴的地方。就目前来看,我国企业信用产品的供给以及需求尚且存在诸多矛盾支撑,经济市场中以企业信用作为自身发展核心的企业尚且不够成熟;企业信用评估模式存在诸多值得怀疑的地方,评估机构大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其中有政府所带领的评估机构,同时还有将市场作为自身发展方向的商业评估场所。由此可见企业信用评估市场的混乱程度,由于企业信用市场不具备相对合理整齐的管理模式,因此这就使得企业后续发展受到了影响,如果想要全方位地推进当前形势下的我国经济发展,那么就必须建设相对完整的企业信用市场,以此来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帮助。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信用市场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充分遵循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出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以政府为主导,逐渐建设出完整的企业信用市场。具体来讲:
首先,政府部门需要选择我国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区域,诸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等,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及激励计划,用以全面建成以政府为主导的商业化企业信用评估机构;在我国沿海地区建设相对完整的地方企业信用市场,由沿海地区逐渐渗透到内地之中,由经济发达的城市逐渐渗透到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最终建设出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信用市场。
其次,政府需要积极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以求更多的企业投入到信用市场的发展之中。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为广大商业信用机构提供完整的法律支持,保证其在企业信用收录、整理、编纂的时候可以有法所依,设定符合行业发展的规范性引导,用以促进地方信用市场的成长,为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企业信用市场提供良好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库集成系统,将互联网信息技术作为核心载体,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信用市场网络数据库,达成信用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改善当前企业信用市场良莠不齐的局面。
三、信用法律环境存在束缚——制定和企业信用发展相互关联的法律是促进企业信用市场完善的根本
企业信用市场的形成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其需要相应的法律内容作为支撑方可,其从属于法律市场的一大核心内容。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往往会涉猎到诸多方面的利益,从企业信用收录、公布到使用者一系列流程都会涉及到大量的企业机密活动以及国家机密问题,所以必须制定契合信用市场发展形态的法律法规方可。欧美等发达国家作为信用市场强悍的国家,其围绕信用市场形态以及将会涉及到的风险作为核心,制定出了大量与信用市场相互关联的法律条例,其中包含和商业银行相互关联的信用管理模式以及和商业银行无关的信用管理模式,前者主要规范的是与银行有关的授信业务,二后者则主要用于规范行业内部的整体形态。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明确的规定,用以对企业 的信用情况做出合理引导,使用具备限制的法律法规,有效处理了数据公布以及各项机密的保护等问题。
就目前来看,与我国企业信用市场相互關联的法律条例尚且不够完整,对于企业的信用管理机制建设尚且不够完善,仅仅利用道德观念做出相应的束缚,并不存在对于经济信用的完整法律制裁,在缺乏强劲的法律法规的束缚之下,信用市场的鱼龙混杂态势也就不难理解了。那么,立法应该从何着手?目前最为重要的当然是解决信用市场之中存在的“格雷欣法则”,也就是说建设相应的失信者惩罚机制,机制的建设条件主要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立法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引导;其次,各个行业的有关信用服务产业需要建设相对完整的并联网,同时为会员提供相应的信用信息;最后,必须对企业信用数据库做良好的整理与分配。与此同时,还必须及时寻找到经济市场之中的失信者,只有这样才能更为完整地建设惩罚机制。除此以外,还必须修改相应的法律条例,在其中添加大量符合企业信用管理形态的条例,为解决当前信用市场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的法律支撑。
四、网络技术形态束缚——互联网信息技术是建设企业信用制度的平台
随着时间的推移,互联网信息技术逐渐成为了诸多行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而且随着5G时代的来临,万物互联必然会成为今后发展的一大重要趋势,介于此,信用市场有必要正确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其作为自身成长发展的载体,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地推进经济文明建设,有效缓解当前信用市场存在的发展问题。就上世纪70年底啊的美国来看,其在之前的100多年内的信用市场发展速率极速降低,并且发展极为缓慢,但是当步入到70年代之后,信息技术迅速衍生而出,通信技术也获得了巨大的成長,美国本土的企业信用市场迅速采用此种手段,有效解决了信用市场存在的问题,同时全方位地强化了信用市场内部的透明程度,为信用市场的一体化提供了大量的推进作用。将网络信息技术融合到信用企业的发展进程之中,迅速寻找到信用市场之中的不守信者同时对其予以相应的制裁,久而久之必然可以全方位地推进信用市场发展与成长。就目前来看我,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速率非常之快,因此这就要求政府、企业以及商业银行能够共同努力,将网络信息技术融合到企业信用制度之中,全方位地深化金融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束语:
总之,企业信用制度能够从本质上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就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市场对于企业信用制度方面的约束明显较少,这就使得市场内部频频出现失信者,这是造成我国经济水准无法获得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原因。介于此,我国政府、商业银行、各大企业有必要达成良好的交互沟通,全方位地深化当前我国的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完善当前已有的多项制度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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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英群(1987.03-),男,辽宁省大连市人,当前职务:产品经理,学历:本科,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