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林木种苗发展现状浅析

2019-09-10 07:46赵桂平
今日农业 2019年6期
关键词:林木种苗

摘要:本文对葫芦岛市林木种苗基本情况进行了概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希望提高有关各界对林木种苗管理的重视。

关键词:林木种苗;苗木市场;种苗建设;林木良种

中图分类号:S326.2

文献标识码:A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中最基础的生产资料,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標、保证造林绿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保障。葫芦岛市林木种苗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与现代林业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林木种苗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

1 葫芦岛市基本情况概述

葫芦岛,位于辽宁西部沿海,扼关内外之咽喉,是中国东北的西大门,素有“关外第一市”之称。全市国土总面积l0 415km2,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河流白西北向东南汇集,流入辽东湾,与绵延261km的海岸线形成了“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壮丽景色。

2 葫芦岛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取得的成绩和日前存在的问题

2.1 生产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2.1.1 葫芦岛市种苗供应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间,葫芦岛市紧紧抓住国家林木种苗T程建设的机遇,加快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共建有苗圃64处,育苗面积508.7hm2,“十二五”期间产苗量5亿株以上。其中,国有苗圃6处,育苗面积74.1hm2,产苗2 151万株;个体苗圃58处,育苗面积434.6hm2,产苗5 878.1万株,良种使用率93.2%。

2.1.2苗木市场供应体系较为完善,保障了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种苗需求

“十二五”以来,葫芦岛市共收调林木种子50 985kg,其中油松15410kg,侧柏13 650kg,刺槐10 800kg,山杏11125kg。完成林业育苗2 593.55hm2,容器育苗9970万株。葫芦岛市初步形成了以国有苗圃为龙头,个体育苗和容器育苗为补充的苗木市场生产供应体系。种苗品种结构逐步合理,生产、收购、销售、调运等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得到了全面加强,为葫芦岛市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地保障。

2.1.3 良种审(认)定工作有效开展,林木良种工作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建昌、绥中、兴城、连山四个县区完成了林木良种的申报工作。良种审(认)定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本地区造林、育苗的良种使用率,加快了葫芦岛市的林木良种推广和使用进程。

2.2葫芦岛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存在的问题

2.2.1 种苗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手段滞后于种苗发展

葫芦岛市五个县市区仅有3家独立的种苗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的缺失,导致种苗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职能的执行力不到位。县级种苗管理部门由于缺少资金保障,尚末建立质量监督检验室,对本地区的种苗质量无法进行监督、检验。

2.2.2 缺乏林木种子规范化管理机制,种苗发展后劲不足

由于没有专项资金保障,无法建立林木种子储备制度,造成本地区林木种子的流失,特别是林木良种生产得不到的规范化管理,随意性、私有性生产现象严重,良种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3 葫芦岛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建设重点

根据全葫芦岛市生态建设的形势和种苗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建吕县为主的林木种子供应基地,连山区、兴城市、南票区苗木生产基地,形成比较完备的种苗供应保障体系。

3.1 林木种苗生产建设的总体布局

3.1.1抓好良种基地建设和采种基地建设项目

葫芦岛市林木良种补贴工程计划投入资金630万元,用于葫芦岛市5个县市区良种繁育工作,计划新建30.7hm2育苗基地,培育容器苗3 000万株。计划投入资金550万元,用于良种基地复建,改、扩建工程,如兴城市林木良种基地、建吕县良种核桃繁育中心。其中建吕投入金额为500万元,占投入金额的90%,维护面积25.3hm2。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用于采种基地项目建设,如建吕县0.27hm2油松采种基地、建吕县0.2万hm2刺槐采种基地。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保证良种持续经营和稳定供应,扩大我市采种基地规模,进一步完善优良资源的扩大繁殖技术体系,加快良种繁育步伐。

3.1.2抓好重点生态苗圃、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要充分发挥重点苗圃在苗木生产方面的骨干、带头、示范、辐射作用,鼓励扶持乡村农户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于苗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苗木生产,把苗木产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应,保证葫芦岛市苗木产业快速发展。

3.1.3加强行政执法,确保林木种苗事业健康发展

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辽宁省林木种苗条例》的实施力度,尽快落实与《种子法》《辽宁省林木种苗条例》相配套的法规、行业规章和制度建设。

3.1.4加强管理,全面推进容器育苗工作

推进容器育苗发展是葫芦岛市林木种苗中心工作之一。葫芦岛市要继续突出区位优势,强化管理,创新机制,要提高容器育苗生产水平和容器苗质量,加大容器育苗发展力度,扩大容器苗产量,不断地推进容器育苗的大发展。

3.2林木种苗生产的主要建设任务

3.2.1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建设

积极探索以国有苗圃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苗木供应机制,加大力度帮助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效益好、规模大的苗圃,合并一部分效益差、科技含量低、规模小的苗圃,逐步形成育苗良种化、生产规模化、市场规范化和质量标准化的苗木供应主体,确保工程造林苗木需求。并根据葫芦岛市重点绿化工程和地方市场需要,加强对新的林木良种的推广,逐步提高葫芦岛林木种苗的市场竞争力。

3.2.2健全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不断提高种苗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种苗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全方面的质量安全管理,创造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行政环境,逐步形成管理规范、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林木种苗质量监督和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并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同时要结合《种子法》和《辽宁省种苗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创造有利条件。

3.2.3强化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建设

继续抓好林木良种的推广和选育工作,以开展乡土树种选育为主,引进外来树种为辅,重点开展抗瘠薄、抗盐碱、抗旱等生态树种以及速生、丰产的商品林树种的种选育工作,促进林木良种的推广应用。

3.2.4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葫芦岛市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网络,明确以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目的,为林木种苗经营者的生产提供多途径、全方位的政策、供求信息以及技术等方面的服务。

3.3林木种苗生产建设长期保障措施

3.3.1 主管部门对其的保障

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种苗在生态建设和林业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林木种苗建设作为造林绿化最重要的基础保障来抓,将其作为林业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措施来抓。要全面落实市对县区种苗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评相挂钩。

3.3.2政策资金保障

要多渠道争取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投资的同时,鼓励各社会团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种苗产业,推动林木种苗多元化发展。

3.3.3人才队伍保障

要加快建立起种苗人才培训机构,切实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度,使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林业和林木种苗法规、法律、方针和政策,提高种苗工作者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业务熟练的人才队伍。

3.3.4 科技支撑保障

要积极调动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行政协调能力,充分利用葫芦岛市现有的基地及其基础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优势,建立种苗生产与林木育种,全面发展林木种苗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种苗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种苗行业发展后劲。

林木种苗的建设势在必行,社会各界加強林木种苗工作,提高林木种苗建设的意识,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程中,必须以优先赋予林木种苗建设以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1]李晓荣.加快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推进试验区生态建设[J].中国种业,2011(4):26-28.

[2]张玮辛.现阶段林木种苗发展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技资讯.2011(19):175.

[3]兰春宇,高海川.关于林木种苗发展若干问题的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2):201.

作者简介:赵桂平(1983-),林学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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