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下加快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建议

2019-09-10 00:24王德强
今日农业 2019年6期
关键词:种业农作物建议

摘 要:黑龙江省是国家粮食的“压舱石”、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种业作为农业发展的“芯片”,对保障粮食安全发挥着基础支撑作用,对农业绿色发展发挥着先导作用,本文针对黑龙江省种业发展现状,结合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加快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作物;种业;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4.6

文献标识码:A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用种大省,省委、省政府对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高度重视。近年来,黑龙江省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了多个加快推进种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有力地促进了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对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

1 黑龙江省种业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农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333.33万1IIT12左右,年用种量12亿kg左右,其中,玉米、水稻、大豆和小麦等4大作物年需种量在9亿kg左右。

1.1 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能力明显增强

目前,黑龙江省年参加试验品种2500个左右,通过审定品种100个左右。已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绿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适宜机收的玉米、优质抗病的水稻、优质高产的大豆品种取得新突破;优质专用、绿色生态品种大幅增加。

1.2主要农作物良种生产推广能力快速提升

黑龙江省种子企业在省内建有玉米等四大主要作物良种基地30余处,年可生产种子8亿kg左右。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主要农作物优势产业带建设了一批新品种示范展示园区,带动周边农民使用新品种,有效加快了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新品种更新更换由5~7年,缩短至3~5年。

1.3种子企业竞争能力明显提高

全省300多家种子企业资产总额达近百亿元。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企业,2016年这3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

1.4种子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黑龙江省为省市县三级种子管理机构,各级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品种管理、良种推广、质量监测、市场执法、信息服务等职能。多年来,我省持续加大种子质量抽查力度和市场监管力度,严查假冒伪劣、非法转基因等违法案件,每年为农民挽回损失近亿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逐年好转,现代种业发展环境不断净化。

2 加快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建议

近年来,在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政策的支持下,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现代化大农业建设,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2.1 提升种质资源利用能力

2.1.1 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

依托现有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建设完善省级大田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和食用菌等种质资源库,开展全省种质资源的挖掘利用工作[2]。

2.1.2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

扩大资源的搜集和保存,加强对寒地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重点对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进行普查、系统收集,确保珍贵的野生资源得到及时的研究利用和妥善保存。

2.1.3推动种质资源共享

建立种质资源共享体系和生物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减少种质资源低水平重复和浪费。加大优质资源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美国、欧洲等气候相近地区的优质种质资源,丰富黑龙江省寒带植物基因资源遗传多样性,拓宽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

2.2提升优质农作物品种创新能力

2.2.1 完善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完善三个体系:完善育种体系,加大对科研育种单位已成熟的好品种的支持力度,缩短试验时间;完善审定体系,对具有稳定性的品种,扩大试验面积,聘请权威专家,实行淘汰制,加快优良品种审定速度;完善推广体系,让育种家、种子企业、种植户和粮食加工企业紧密合作,形成选育、生产、推广、种植及加工一体化,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2.2.2建设公益性生物育种科研平台

建设公益性服务型的优势作物生物育种中心,引进国外先进科研育種技术、装备高精尖科研设备、聘用高端育种人才,整合优势研究力量,以功能基因组和系统生物学研究为主体,采取基因编辑和基因组测序技术,开展各作物全基因组选择育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扩大变异范围、提高选择效果、缩短育种年限,提高品种研发的效率和质量。

2.2.3开展区域定向优质品种攻关

组织成立区域定向优质品种攻关组,分作物选育区域性优势品种,逐步实现各区域内优势品种推广应用一批、审定储备一批、研发选育一批,确保优势品种不间断,可持续更新。

2.2.4建立优良品种奖励机制

制定优良品种奖励办法,对在品质、抗性、产量等方面有突破性的主要粮食作物、蔬菜、经济作物等优良品种,按照先补后奖的原则,给予研发补贴。对于推广应用后市场竞争力强、区域优势明显、种植面积大、比较效益高、能够成为主栽品种的,给予选育者和种子推广企业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通过实施补贴奖励,进一步激发农作物选育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切实加快突破性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应用。

2.2.5建设现代农作物品种区域适应性试验体系

选择自然基础条件好、试验技术力量强、辐射范围广的试验点,建设核心试验站、抗性鉴定中心、省级植物新品种测试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覆盖不同生态区、功能完备的品种试验鉴定体系,提高新品种试验鉴定结果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3]。

2.3提升种子市场监管能力

2.3.1 完善种子质量检测手段

健全完善种子监管技术支撑网络,为市县级种子检测机构配备更新必要的种子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提高常规项目检测能力。在主要农作物主产区,建设品种真实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中心,满足新时期种子监管工作的需求。

2.3.2提高种子监管水平

配齐配全各级种子执法单位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规范种子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保证执法及时、顺利开展工作,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秩序。依托黑龙江省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种业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全省种业大数据服务,形成统一兼容、资源共享的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加强种业选育、生产、经营等方面数据采集、汇总及分析,为种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2.3.3加强种子全程监管

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加强种子生产主体监管;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行动,把住市场流通关;开展夏季种子生产田巡查行动,强化源头监管。组织种子管理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大下基层,开展随机检查和巡回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转基因、未审、假劣、虚假标注、套包侵权等违法行为。

2.4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2.4.1建设现代化种业生产基地、南繁基地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种子生产区域,引导种子企业将生产基地建设向优势区域集中。重点扶持水稻、蔬菜、工业大麻等作物基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联合制种专业合作组织等方式,建设一批由政府主导、企业管理、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加强海南南繁基地建设,扩大土地面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械化设备,提升品种选育及创新的服务能力。

2.4.2开展救灾备荒种子储备

根据《种子法》中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的规定,建立完善种子储备救灾备荒制度,提升抗灾减灾和市场调节能力,确保灾年农业生产用种需求。

2.4.3建设优良新品种展示示范场(中心)

根据各作物种植区域布局规划,以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粮食作物为重点,兼顾薯类和特色经济作物,加强标准化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场(中心)建设,重点建设百亩粮食作物新品种集中展示点和主导品种示范方,示范、推广主导品种,进一步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应用步,实现农业生产良种良法配套,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率。

参考文献:

[1]纪高洁,李树君.新时代中国现代种业发展思路初探[J].中国种业.2018(8):1-5.

[2]王栋,孔维国,等.山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与运转[J].植物遗传资源学报,2015(4):708-714.

[3]易郴,严峰,等.對农业推广试验的设计与实施的思考[J].农家顾问,2014(13):48.

作者简介:王德强(1978-),男,黑龙江省巴彦县人,高级农艺师,研究方向:种子推广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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