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林
[摘要]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理论创新表现为:把一致性与多样性作为统一战线的总方针;把“三个服务”作为统一战线的工作任务和着力点:把服从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作为统一战线的工作原则;重新提升了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对大统战格局做出新概括;对政党、民族、宗教、阶层理论做出新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 统一战线 理论创新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19)01-0051-03
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统一战线不是经济联盟,也不是文化联盟,而是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所建立的政治联盟。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战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寻求最大公约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汇聚最强正能量提供了理论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理论创新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把一致性与多样性作为统一战线的总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矛盾是统一战线的基本矛盾,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成为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核心问题。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最广泛的民族大团结大联合,不仅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多样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广泛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基础。
二、把“三个服务”作为统一战线的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提出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三个服务”,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三个服务”工作任务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在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中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三、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2015年,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不仅对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作了新规定,而且对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给予了新阐释。《条例》是统一战线历史上第一个党内法规,不仅明确了爱国统一战线服从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的工作原则,使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有了明确的政治、组织和法规保障,而且对爱国统一战线事业的发展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四、提升“法宝”作用.对统一战线给予新定位
其一,统一战线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其二,统一战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上述两方面内容的添加,不仅极大地升华了党对爱国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认识,而且把爱国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理论高度。
五、从“四者政治联盟”到“五者政治联盟”——大统战格局基本形成
《条例》不仅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由过去的“四者政治联盟”拓展为“五者政治联盟”,即“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联盟”,而且明确指出了爱国统一战线对象包括12类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六、政党制度理论的新发展
一是明确我国民主党派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第一次明确对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作出新规定,即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标志着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实现了又一次历史性提升。二是提出多党合作的新使命是推进政党协商。2015年,在党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7种主要形式,其中,政党协商位居首位。同年,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中,阐明了我国政党协商的历史地位、指导思想、内容形式、工作程序、保障机制,标志着我国政党协商的理论框架已经形成。三是拓展民主党派基本职能是参加政治协商。《条例》对民主党派的职能给予新的阐释,在已有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项新职能,即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除此之外,还明确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七、民族理论的新发展
一是正确评价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我国的民族工作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对我国民族问题的认识模糊及褒贬不一,习近平总书记给予了具有针对性回应,他不仅肯定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而且还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一正确道路的内涵是做到“八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又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政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二是提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这一重大论述,不仅赋予了民族工作新的時代内涵,而且也赋予了民族工作重大的历史使命。三是提出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交流往交流交融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不断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四是提出各民族必须同步实现小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要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要发挥三个积极性:中央的积极性、发达地区的积极性和民族地区的积极性,而且必须明确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五是开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新阶段。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有两项要求,一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切实做到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的有机统一。六是提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民族问题要同时解决物质和精神的两方面问题,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基础上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
八、宗教理论的新发展
一是对宗教必须坚持导的态度。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的关键,不仅要在“导”上想深、看透、把准,而且还要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二是提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的论断。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是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评价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是能否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深刻把握宗教工作的规律和本质特征。三是提出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论断。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前提。历史事实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化发展方向的宗教,或者说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有两项基本要求,其一是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其二是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
九、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新发展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的论断。其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其二是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其三是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没有变。只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主要矛盾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就必然要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二是新型政商关系贵在“亲”“清”。习近平总书记把新型政商关系高度概括为“亲”“清”二字。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两项要求,其一是有交集不能有交換,其二是有交往不能有交易,必须以此为前提健全党政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亲”与“清”是新型政商的本质和核心要素。“清”不仅是政商关系的底线,同时也是对党政干部和企业家的严格要求。在“清”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党政干部与企业家健康的“亲”情,才能形成目标一致共同奋斗的巨大合力。
十、港澳台侨工作理论的新发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稳妥地应对和处理港澳台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要求。党中央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团结和凝聚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力量共同奋斗。因此,统一战线必须做好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治港治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时,要把中央依法行使权力和特别行政区履行主体责任有机结合起来;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加强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这些都是一国两制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港澳问题的核心是维护中央的全面管理权、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此外,党中央还提出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上述论述和要求,是今后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的基本遵循。二是把握港澳台侨统战工作的着力点。做好港澳台侨工作的关键是促进心灵契合。对港澳工作的要求,主要是人心回归,在实施“一国两制”过程中,形成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对台工作的立场是:台湾独立不行、半独立不行、变相独立也不行。对台工作重点是争取民心,使一个中国、两岸一家亲成为台湾各社会阶层和民众的人心所向。对海外侨胞工作的要求是凝聚侨心,使六千多万华侨华人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