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诗歌是一种独特的文学体裁,有着“文学中的文学”的美誉。好的诗歌要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通过形式要素的组合规律建构诗艺,在诗艺中呈现内容、寄托情感。同时,也不能忽视诗歌有别于其他文学体裁或艺术门类的一个重要特性——诗意。诗意可以调动读者的想象,把读者带入诗性的精神空间,唤起读者共鸣。诗意营造得是否充分是诗歌能否成为经典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键词:诗歌;形式;内容;诗艺;诗意
文学艺术主要由形式和内容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有何关系呢?黑格尔认为:“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1]278离开任何一部分,艺术都会走向解体。文学艺术好比一座湖,水是湖的内容,使水形成湖的地形和土壤是其形式。没有水,地形和土壤裸露在地表;没有地形和土壤,水就无法汇集成湖,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形式本身是具有活力的,内容则是给形式注入新的生命力,两种力量交融迸发出独特的艺术价值。形式和内容缺一不可,只是形式和内容在具体的文艺作品中所占的比重并非完全相同,往往处于不平衡状态。诗歌作为文学体裁的一种,其形式组合所构成的形式美可以看做诗艺。而除了形式、内容之外,诗歌还需具备诗意。
一
在讨论诗艺与诗意的关系之前,有必要先弄清楚诗歌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形式使诗歌成为一种特殊的文体,内容可借助形式呈现出有别于其他艺术品类的特色,也就是说“借助形式而且只能借助形式,内容才获得独一无二性,使自己成为一件特定的艺术作品的内容,而不是其他艺术作品的内容。故事被述说的方式,诗文内涵的结构和活力,那些未曾说过、未曾表现过以及尚待出场的东西;点、线、色的内在关联——这些都是形式的某些方面,它们使作品从既存现实中分离、分化、异化出来,它们使作品进入到它自身的现实之中:形式的王国”[2]80。形式使艺术形成多个门类,每种艺术形式都具备该门类的属性,并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体:共性是该艺术形式具有该门类的普遍特点;个性包括两部分: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特征(类的特征)和区别于本类艺术的特点(个性之个性)。正是基于此,在人类精神文明的长河中,各艺术门类在相对稳定中又有着不同的变化和发展。
与建筑、雕塑、绘画、音乐等门类相比,诗歌形式的外显性并不强,具有一定的内隐性。其形式的艺术张力需要读者去把握,读者把握的过程便是读者审美参与的过程。为了让读者参与其中并产生美感,诗歌首先要具备吸引读者的形式,正如黑格尔所说:“一件艺术品,如果缺乏正当的形式,正因为这样,它就不能算是正当的或真正的艺术品。”[1]279所以诗歌要具备成为“这一”艺术的条件,即独特的语言形式。正是形式组合规律使语言文字超越单纯的字面意,获得广阔的诗意场域。因此,可以说诗歌的目的只能是诗本身,“诗除了自身外并无其他目的,它不可能有其他目的”[3]205,所谓“自身”即使“诗”成为“诗”的独特形式,如果忽略诗歌的形式,“只能是诗的毁灭”[3]107。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重内容、轻形式的文学观念,这无疑是片面的。我们不反对“诗言志”。《毛诗序》中讲:“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4]“形于”怎样的“言”,怎样“形于言”,这就涉及到诗歌形式的问题了。“形于言”便是通过诗歌的语言形式去呈现“情”“志”,我们一般注重“诗以达意”,却往往忽略以何达意。黑格尔强调:“因为没有无形式的内容,正如没有无形式的质料一样,这两者(内容与质料或实质)间的区别,即在于质料虽说本身并非没有形式,但它的存在却表明了与形式不相干,反之,内容所以成为内容是由于它包括有成熟的形式在内。”[1]279他以《伊利亚特》为例进一步说明:“我们可以说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之所以成为有名的史诗,是由于它的诗的形式,而它的内容是遵照这形式塑造或陶铸出来的。”[1]279—280黑格尔把《伊利亚特》成名的功绩归结到了形式层面,他看到形式之于诗歌的重要性:没有形式,内容就无法寄托,《伊利亚特》也不会从历史的长河中向我们走来。马尔库塞也认识到形式之于艺术的本体构成意义,他说:“艺术正是借助形式,才超越了现存的现实,才成为在现存现实中,与现存现实作对的作品。这种超越的成分内在于艺术中,它处于艺术本身的维度上。”[2]112黑格尔、马尔库塞等人或许过于强调形式,但对形式的重视是正确的。
有人认为诗歌是情感的艺术,主张“情本体”是诗歌永恒的追求。在这一问题上,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诗艺同样是诗歌的永恒追求,不具备诗艺,情感也就难以寄托。苏珊·朗格曾说:“艺术品是将情感呈现出来供人观赏的,是由情感转化成的可见的或可听的形式。它是运用符号的方式把情感转变成诉诸人的知觉的东西,而不是一种征兆性的东西或是一种诉诸推理能力的东西。”[5]艺术需要传达情感,所以如何传达情感就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抒情诗可以说是常见的诗歌文本。关于抒情诗,卡西尔认为,“甚至在抒情诗中,情感也不是唯一的和决定性的特征。——抒情诗人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沉湎于表现情感的人。只受情绪支配乃是多愁善感,不是艺术。一个艺术家如果不是专注于对各种形式的关照和创造,而是专注于他自己的快乐无比或者哀伤的乐趣;那就成了一个感伤主义者。因此我们根本不能认为抒情艺术比所有其他艺术形式具有更多的主观性。因为它包含着同样性质的具体化以及同样的客观化过程”[6]。诗歌先成为一种语言艺术,然后才有向情感艺术过渡的可能性。情感固然重要,但如何抒情也同样重要,正如沃尔特·佩特所说:“抒情诗至少从艺术上讲来是最高尚最完美的诗体,因为我们不能使其形式与内容分离而不影响其内容之本身。”[7]73
詩歌形式的“树枝上”只有萌发出内容的“绿叶”,才能散发出生命的气息。没有内容,形式的“树枝”也会变成废柴。诗歌的内容由事件、意象、情感等因素组成,在形式方面,更注重意象和意象群的组合运用,以此来烘托诗歌的画面,营造诗歌的诗性空间。诗歌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两者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离开了任何一方面,诗歌都将走向消亡。E9E31B2C-2B6E-406C-A340-551F4A9B1EF2
二
诗艺不单由诗歌的形式决定,还需要形式美的上升机制,这种机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形式组合规律和读者的审美参与。形式组合规律是引起读者审美参与的基础;读者的审美参与是形式组合规律价值的实现。两者处于动态的发展中,受历史、地域、民族等因素的影响,所以诗歌的形式美(诗艺)又是复杂和难以把握的。尽管如此,它又真真切切地存在于形式组合规律和读者的审美参与之中。正如闻一多所说:“声与音的本体是文字里内含的质素;这个质素发之于诗歌的艺术,则为节奏,平仄,韵,双声,叠韵等表象。寻常的言语差不多没有表现这种潜能的可能性底力量,厚载情感的语言才有这种力量。”[7]26诗歌作为凝练的语言艺术,其形式组合规律显得尤为重要。
格律诗可以说是形式组合规律要求最高的诗体之一,如平仄相对、平仄相粘、押韵、对仗等形式要求。白居易在《钱塘湖春行》中写道: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这是一首平起入韵(判断是平起还是仄起,需要看首联第二字的平仄;入韵与否看首联出句的最后一个字是否押韵)的诗,全诗押“i”韵,韵脚字分别是“西”“低”“泥”“蹄”“堤”,正如郭绍虞先生所说:“韵,可以看做节奏的符号作用。”[8]这些同韵字的出现,从侧面呼应着作者情感的波动,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产生和谐整齐的审美效果。根据平仄相对、平仄相粘等规律安排平仄,形成交替起伏、和谐悦耳的节奏,有一气呵成的酣畅淋漓感,促进了作者情感的抒发和诗意的创造。诗的颔联和颈联是严格对仗的:“幾处”对“谁家”“早莺”对“新燕”“争暖树”对“啄春泥”。这给人以整齐、匀称、工整的审美感觉和回返往复的阅读感受。格律诗的形式组合规律是明确的,从中可以直接看出形式上升为形式美的过程。
有人认为诗歌是不可翻译的,究其原因,无非是译诗破坏了诗歌原有的形式组合规律,使诗歌原有的形式美沦为最普通的语言的形式。雪莱说:“诗人的语言总是含有某种划一而和谐的声音之重现,没有这重现,就不成其为诗,而且,姑不论它的特殊格调如何,这重现对于传达诗的感染力,正如诗中的文字一样,是绝不可少的。所以,译诗是徒劳无功的。”[9]他在《西风颂》开头写道“O wild West Wind”,中文翻译过来变成了“呵,狂野的西风”(王佐良译)、“哦,狂暴的西风”(查良铮译)、“哦,不羁的西风”(郭沫若译)和“哦,犷野的西风”(江枫译)”。这句诗传达的意思就是“呵,狂野的西风”,从内容方面看,几位翻译家的译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和原句相比缺少了形式美感。原句中“d”和“t”读音相近,“d”和“d”押韵,两个“d”中间加一个和“d”读音相近的“t”,层次感更加明确;三个“w”连用,不仅押尾韵,而且押首韵,读上去朗朗上口、气势如虹,简单的几个单词就把“西风”的力量和凶猛展现出来。翻译成中文,就把原有的形式破坏,和日常语言没有什么差别,形式美也就无从谈起了。何其芳曾说:“现在翻译的诗,许多都是把原来的格律诗的形式翻译成没有规律的节奏和韵脚的自由诗的形式,把原来的优美的诗的语言翻译成平庸的散文的语言。”[10]因此,诗歌一旦被翻译,其原有的形式美便荡然无存了。
不同语言间的译诗会破坏诗歌的形式美,同一语言之间的代替也会破坏其形式美感。例如,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以现代话语来代替:“雨水好像知道时节,在春天的夜晚伴着微风降临大地,悄无声息地滋润着世间万物。”诗人想表达的内容非常简单,就是日常生活中人人可感之普通事。但是这些景象经过杜甫短短20个字的概括,把人们生活中经历的事情和看到的景象串联成诗句,便构成了独特的诗性精神空间,这种诗性精神空间恰恰是诗艺所赋予的。一旦离开了形式组合规律,其艺术感染力将大打折扣,很难引起读者的审美参与。正是说明诗歌所具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点,也印证了王国维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中所说的“一切之美皆因形式之美也”[11]的正确性。
三
诗艺使诗歌成为诗歌,内容使诗歌有血有肉,好诗除了形式与内容的紧密结合之外,还需要有诗意,诗以诗意取胜。何为诗意?诗意是“作者以玄虚性的主体创造方式,通过特定技巧与意象的组合,创造出来的具有本体构成性和自足功能性的有意味的想象世界”[12]。诗意作为诗歌本体构成的重要因素,是诗歌文字升华之后展现出的虚拟想象世界或诗性空间,重虚不重实,不是胡适说的“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13]。诗人作为诗意的创造者,于作品中体现出其审美特质和美学追求。如同样是写中秋的月亮,苏轼写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14]在朦胧派诗人严力笔下:“中秋月/是所有节日中最高的一盏灯/并且永远不会有停电的苦恼/中秋月/虽然有许多家庭或情侣不能团聚/但它是鼓励人们在任何处境中/都必须抬起头来的/节日。”[15]在写月的新诗中,严力这首算是写得不错的,但论及诗意却不如苏轼的,艺术感染力不足。因此,如果说形式美是诗歌艺术价值存在的基础,那么诗意就是诗歌艺术感染力的深层来源。
诗意本质上是一种虚幻的想象世界,诗意的特点“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16]。“音”“色”“月”“象”都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可直观的意象,但是在“空”“相”“水”“镜”中,意象都超越了原有的物质基础或存在状态,以一种虚幻但又真实的样态呈现出来,从而超越生活真实,上升为艺术真实。于艺术真实之中又有广阔的想象空间,于文字之间调动读者的各种感觉器官,继而产生丰富的艺术魅力,到达“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广阔场域。“意”便是意象通过诗艺呈现出的意境和想象世界,这一呈现过程便是诗意的产生过程。叶燮在《原诗》中说:“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17]“含蓄”便是诗歌超越生活真实塑造的广阔诗性空间,这一虚幻且带有想象性质的空间也就是诗意。诗歌的形式、意象、内容在历史的长河中流变,但亘古不变的是对诗意的追求,正如闻一多所说:“不作诗则已,要作诗决不能还死死地贴在平凡琐俗的境域里!”[7]55诗意的创造是诗歌的本体性创造,是诗歌本体意义生成的最终因素。E9E31B2C-2B6E-406C-A340-551F4A9B1EF2
只有把诗艺和内容的胚胎熔铸于诗意里,才能促进优秀诗篇的诞生。然而,三者的高度融合是不太容易的,这也是当代难产生优秀诗篇的主要原因。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诗歌,必然在诗艺、内容和诗意上有所开拓。如张若虚的“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辛弃疾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杜甫的“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李白的“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贺知章的“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等诗句在诗艺、内容和诗意上都有一定的造诣。正是基于此,诗篇才生发出诗歌意义,把读者带入诗歌的画面中去,使之产生身临其境之感。并不自觉地接受诗意的滋润,从而暂时忘却或摆脱现实世界中的烦恼、痛苦或焦虑,超越个人意志,以“直观”和“进入”的方式在心灵上获得海德格爾所说的“诗意的栖居”。
四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形式之于诗歌的重要性,正如鲁瑟提所说:“美的灵魂若不附于美丽的形体,便失去他的美了。”[7]5“美的灵魂”的呈现形式多种多样,而只有在诗艺中呈现,才能生成诗歌的意义。所以新诗写作不能停滞在新诗运动所主张简单的形式自由上,要在继承中勇于创新,催生出可以调动人们感官和审美参与的当代美学形式。为避免落入空洞的单纯的形式主义的危险,我们要重视诗歌的内容,因为正是内容填满了形式的框架,使诗歌于形式之中获得了超越形式的意义,即成为“有意味的形式”[18]。同时,也要重视形式和内容的互动关系。从作品生成的角度看,形式和内容融为一体,相互依托、不可分割。但是,当我们对相关的诗歌进行赏析与研究时,是可以把形式和内容分开进行解读的,形式不是内容的表现,内容也不是形式的表现,两者对于艺术作品都有着各自的意义。在形式和内容之外,诗意的营造又直接关系到诗歌的成败,所以如何营造诗意便成为诗人不懈追求的方向。当代新诗边缘化与诗艺、诗意的欠缺有着直接联系,考察形式、内容、诗艺、诗意之间的辩证关系,也给中国当代新诗的创作提供了一种新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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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涛,复旦大学中文系文艺学专业博士研究生。E9E31B2C-2B6E-406C-A340-551F4A9B1E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