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对国内外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研究状况进行了文献调研,针对研究轨迹做了分析总结,发现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存在焦点不集中,技术流影响深重,数据整合和利用还在起步阶段等问题,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档案;文献研究;文献述评
一、引言
国外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实行了一百多年,是促进不动产信息公开和透明的重要制度保证。我国2013年11月才正式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2018年3月,全国两会上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条就是“组建自然资源部”,该部将整合来自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8个部级单位的职责,管理对象包括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范围,将负责全国960万平方公里陆地和300万平方公里海洋上的所有自然资源的空间规划和数量监管,将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研究意义
第一,不动产登记档案研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自然资源部门集中不动产登记档案,结束了原来档案管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历史。研究能促进档案存量数据活化、增量数据优化,促使业务数据与档案数据达到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档案的应用效率与服务效率。
第二,不动产登记档案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能够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转变思路,精进职能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不动产登记档案又关系到全体国民的切身利益,对公民有效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保障知情权有一定的知识普及作用。
第三,基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需求。现在政府部门大力提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服务。研究可以为群众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率,为机构精简放权、合作共享提供理论依据及现实启发,进而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和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文献调研结果及初步分析
1.国外文献调研结果
笔者选取“EMJ管理学期刊” “LISA图书馆信息科学文摘数据库” “ Academic Search Complete” “ FARS 外文学术资源整合服务系统”, 以“Real estate file”“real estate registration”,“real estate information integration”等为篇名进行检索,只检索到8篇相关文献,基本是关于不动产的物权法律范畴和有代表性的城市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研究,提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部分相对非常少,也就是说国外学界主要关注的仅仅是不动产的研究,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相关研究尚未引起关注。其中有代表性的有Polat, Zeynel Abidin;Alkan, Mehmet在LAND USE POLICY上发表的《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a LADM-based external archive data model for land registry and cadastre transactions in Turkey: A case study of municipality》,主张在土地管理法律和地理方面的土地管理领域模型下开发一个基于Web的应用程序,在数字环境中进行信息和文档的在线管理。我们可以知道国外基本用“文档”或“文件”来替代“档案”一词,没有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概念界定,也没有划分对应标准和规范。同时,国外不动产的概念范围非常小,通用几乎专指房地产,不包括林地、海洋、湖泊、矿产等各种不动产类型,种类和范围都没有我国的丰富。
2.国内文献调研结果
笔者检索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知网)、读秀、万方数据库等,以“不动产,档案”为主题词检索出相关论文277篇,以“不动产,档案”为篇名,检索出相关论文92篇,集中在2014年到2018年这几个年度。笔者就研究范畴对检索出的论文进行认真的鉴定,精选出与不动产档案紧密相关的论文81篇,其中核心期刊20篇(占24.6%)。具体数据如表所示:
从表1-1可以看出,我国不动产档案的专题研究论文81篇,2006年,2011年各1篇,2012年、2013年空缺,2014年4篇,从2015年开始论文数量明显增多,并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可以看出,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对学术界这个主题的研究发热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3.研究轨迹分析
从研究范畴看,实践性研究论文数量明显高于理论研究,其中专门的调研性论文只有两篇,硕士论文一篇,是2016年苏州大学张照余指导张肖千的《不动产档案集约化管理研究—以苏州市为例》,所有數据库的检索都没有关于不动产档案的图书成果。
从研究轨迹看,国外对于不动产档案的研究相对非常少,研究内容还偏重在文件或档案在房地产发展中的实践层面。国内对于不动产登记研究起源于2003年,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研究起步于2013年,随着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正式施行,研究成果逐年增加,但成果总量偏少。
从论文作者的单位看,我国不动产档案的专题研究论文绝大部分来自于全国各省市的不动产业务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档案部门、城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等,有两篇来自于不动产业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发表,另有两篇来自于工作专题调研。
从文献主题内容的看,主要有四类,一是不动产登记概念及基础理论的研究论文所占比重最多,有代表性的是2015年,苏州大学档案与电子政务系的张肖千、张照余在《档案学研究》上发表的《不动产档案相关概念界定》;二是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利用这类实践性强的论文,有代表性的有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的张玮琼在《档案学通讯》上发表的《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的问题与对策分析》;2017年,福建省国土测绘院的王建国在《测绘技术装备》上发表的《不动产测绘中大批量档案资料快捷调用方法研究》;三是不动产登记档案整合和集约化管理,不仅数量较多,核心期刊和重要机构较多,有代表性的有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房屋产权监理登记中心的袁宝华等在《中国档案》上发表的《不动产测绘档案整合利用》;2018年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业务研究》上发表的《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档案整理的基础-不动产登记档案关联关系梳理》。后两类中部分研究内容的结合是笔者研究的内容和方向。
四、研究焦点及学术观点述评
分析近三年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文献和资料,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研究与大部门理论性研究的发展规律相似,首先是解析研究对象的相关概念内容,分析研究对象的特性,然后是提出层次性的研究内容,与其他同类型研究的比较分析,最后是研究队型的共享和利用等方面。研究数量在不断增加,研究框架也日益丰富。随着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随着自然资源部门的机构改革,随着“大数据” “大档案”的时代发展,可以预计档案学界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前沿问题的研究将进入一个井喷期。
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不动产登记档案历史数据的整合研究成果偏少。土地、房产、林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的历史档案有各自的档案数据,这些数据普遍存在格式不统一、表述有歧义、内容既有重复又有矛盾等问题。现有研究普遍选择对某类历史档案的所有数据进行罗列和分析,或者对新产生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数据进行标准制定和平台共享研究,缺乏对全盘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的整合和利用研究,这应当成为我们的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二是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的技术流影响深重。重点都在数据模型的建立,测绘体系的统一和完善,数据整合技术等方面,研究的人员基本都是信息部门的技术人员,弱化了档案和档案人员的价值和功效。笔者认为应当从档案部门的职能强化和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方面出发,对档案部门与信息部门,档案和数据相对割据,工作重复和契合度不高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
三是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的开发利用研究相对落后。虽然档案数据整合是开发利用的前提,但是对利用的研究能够反作用到整合工作的有效开展。譬如,与民政、金融等职能部门的共享利用方式,影响到档案数据整合的内容和权限。未来开发利用形式的创新需要整合工作有前瞻性。同时,针对性的开发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资源彰显社会公益性,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利用服务体系等,也是今后研究的方向。
參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
[2]彭 健.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问题及对策—— 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J].中国档案,2016,(05) :25-26.
[3]张肖千.不动产档案集约化管理研究——以苏州市为例 [D].苏州大学,2016.
[4]徐 颖.浅议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与作用[J].黑龙江史志,2011,3:18,59.
作者简介:何长英,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