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玲
〔内容提要〕目前,辽宁生态环境建设所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为解决问题,需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意识的宣传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建设生态辽宁。
〔关键词〕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辽宁
2017年4—5月间,国家对辽宁省的生态环境建设开展环保督察,2017年7月31日,遼宁省的环境督察工作结束。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进行情况反馈中,既肯定了辽宁省近年来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所做的努力,也指出辽宁作为传统的工业大省,产业结构偏重,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辽宁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中央第三督察组督察指出,辽宁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水污染严重。在2016年,辽河流域的劣Ⅴ类水质断面比2013年增加19%,氨氮和总磷浓度比更是上升幅度惊人,在2013年分别上升100%和56%。二是空气污染严重。截至2017年7月,辽宁省仍有1.1万余台小锅炉,产能在每小时10蒸吨以下,这些小锅炉是冬季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众所周知,我国镁资源主要集中在辽宁,仅在鞍山海城一个城市,环保手续不全的镁制品企业就有116家,同时较低的行业准入门槛造成区域生态破坏严重,环境污染问题非常突出。此外,由于环保部门治理水平差,镁矿开采以及加工冶炼给周边生活的群众造成极大困扰,企业周边终日黄烟弥漫,群众反映非常强烈。三是辽宁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严重。长期以来的大规模违法围海和填海问题,地方环保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没有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按照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来执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虽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但是并未恢复原状,也未追责。这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从政府层面需要一些地市和部门增强环境法制意识,从民间层面需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加强民众生态文明意识培育,共同建设生态辽宁。
二、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辽宁生态文明建设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
生态文明是一种以遵循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存在的,它是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的有机统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在日益严峻的全球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我国所面临的生态危机现实中形成的,从理论渊源上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文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是对中共四代领导集体生态文明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极其丰富,主要体现如下方面。
1.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为核心的生态全球治理理念——面临日益严峻的全球生态危机,只依靠某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过程中,中国将一如既往的与他国加强交流,注重合作,共享生态文明成果,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2.以“人与自然和谐互利”为核心的生态价值理念——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而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顺应乃至于保护自然,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生态价值观的最好表述。在人类的生产实践过程中,一定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3.以“两山论”为代表的绿色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论”,即“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通俗地讲就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从理论高度解决了发展中国家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与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关系这一难题,其核心在于:我们在利用外部自然的时候,以符合生态自然规律的方式利用,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4.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族未来、关乎人类福祉的民生理念——将良好生态视为民生福祉的生态民生国计观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以人民为中心”的出发点的最好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都非常关注民众对美好环境向往的生态诉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民生理念的重要体现就是,让人民共享发展的生态成果,满足老百姓对更多更好生态产品的需求。
5.完善生态法律、制度,以期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法治理念——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加强生态立法研究,从而使生态建设问题有法可依;其次要完善相关制度,做到生态建设问题有法必依。
6.以“生态系统工程论”建设为核心的生态整体建设理念——生态系统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人、自然和社会的相互作用也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既体现了生态思维的精神,也体现了生态整体建设理念。
(二)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辽宁生态文明建设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的建立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制度建设上的一项重要举措。辽宁生态文明建设也在这一制度的引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回头看”—督察整改的方式,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17年4—5月对辽宁展开督察,发现了渤海生态问题、抚顺市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问题、大连市松木岛化工园区地下水超标问题、锦州凌海市龙海馨港违法围填海问题等,7月31日向辽宁省进行督察反馈,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2018年11月4日—12月4日,又展开对辽宁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这种压力传导机制的督促下,辽宁省生态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1.政府高度重视。辽宁省制订了由18名省级党政领导包抓18项重点难点问题,省级党政领导督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自从督察反馈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自2018年9月开始,每周都要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督察整改情况汇报。
2.地方环境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法可依是重要前提,环境保护是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的,而辽宁又是立法资源较多的省份,但之前环境立法仍存在诸如生态环境保护对地方立法需求大而立法数量不足;地方环境立法缺乏全局观,不完善、不全面;生态补偿、循环经济、排污权交易立法严重滞后等矛盾。2018年后,及时弥补了环境法律制定、修订方面的不足,十余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同时,地方立法部门制定实施了一些重要文件,如《辽宁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
3.在整改过程中,增强了生态文明意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辽宁特有的地理环境,充分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4.督改结合,以督促改。督察组反馈意见之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针对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整改方案》中的58项整改任务,目前完成整改13项,全面实施2项,其余的在有序推进。
总之,辽宁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在中央的环保督察组的“督察—回头看”的机制下,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环境支撑。
(作者单位:沈阳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