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艳红
“杨所长,你可要给俺家做主呀!他们这是逼着要俺的命呀……”10月9日一大早,一位大嫂冲进孙聚寨国土资源所,拉着所长杨珍哭喊着。
经了解得知,这位大嫂姓张,孙聚寨乡庞庄村人。80年代初,该村进行宅基规划,张大嫂与老赵成了邻居,张家居北,赵家居南。宅基规划后不久,老赵便率先建起了新宅。因其院子南侧是5米宽的东西大路,他便将大门朝向改为南面。
今年9月中旬,老赵拆旧建新打院墙时将门楼改为朝西通行。张大嫂见状,立刻出面制止。
原来,南面出路中的1.67米宽是张大嫂曾经用同等宽的闲地与赵家门前的荒地置换的。张大嫂认为,既然赵家门楼改为朝西行走,理应将置换的土地归还自己。
可老赵为了达到目的,建房时随口答应了张大嫂提出的要求。但在门楼建成后便矢口否认了,更让张大嫂想不通的是,老赵一张民事起诉状竟把她告上了法庭。张大嫂的丈夫在收到法院传票的当天,一气之下中风进了医院。
杨珍受理后,不敢怠慢,当即带领工作人员来到庞庄村展开调查。通过实地勘测、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周围群众、询问村组干部,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
杨珍与村干部一起来到老赵家,做思想疏导工作。从清代宰相张英“千里修书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家书的谆谆教诲,到“仁义胡同”的完美结局;从邻里和睦相处的传统美德带来的好处,到邻里矛盾给自己和子女带来的危害;从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土地确权的有关规定,到邻里间应该注意的问题……苦口婆心地劝说了两个多小时,老赵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态:“是俺做的不对,远亲还不如近邻,俺现在就去法院撤诉并把以前置换的土地归还给张家。明天再去医院当面向老哥道歉,请求他谅解。”
第二天,楊珍的微信里收到一张握手言和照片,她会心地笑了。(作者单位:睢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