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晨
摘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可以有效减少对各单位和大众正常经营、生产、生活等的干扰,促使消防执法更阳光、更透明。为此,消防救援机构应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价值,积极探索其强化措施,并把握好相关的注意事项,提高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实施效果,保证消防安全。
关键词:消防; 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8月发布的《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之中要求全国全面推行的监管模式之一,为贯彻落实该要求,完善消防的事中与事后监管机制,各地纷纷按照《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促进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的全面推行,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就显得至关重要。
1 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价值
双随机、一公开指的是在监管环节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并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面向社会公开抽查的情况和结果。因此,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就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把消防监督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公布出去[1]。其中双随机指的是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的抽查机制,对消防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做出严格限制;一公开就是要促进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监管信息的快速互联互通,基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整合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管信息,增强监管合力。消防救援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列清单和适度查等方法,措施防范消防监管过度干预市场活动。为禁止滥用权力,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制定消防随机抽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法律法规中没有的部分不得随机抽查;为预防消防执法扰民,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为尽量避免多头执法,相关基层部门要协调、合作,实行联合抽查,针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次性完成多个检查事项。第二,双随机抽查大大压缩了消防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的双向寻租空间,减小发生监管俘获的几率。即消防救援机构要先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接着利用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消防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使得消防监管人员无法主动挑选执法,被检查的单位也不能冒险违规、心存侥幸。第三,一公开有助于加快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克服市场监管信息瓶颈。因为一公开不但强调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防抽查情况,使消防抽查结果进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推动社会监督,加大惩处力度,还强调通过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打破数据信息壁垒,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帮助克服信息瓶颈。
2 加强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措施建议
2.1 制定统一的消防监督检查标准
消防救援机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应结合相关规定对市场主体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统一的消防监督检查标准,这不仅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行为的需要,更是消防救援机构尽职免责的关键[2]。如要按照单位的规模、性质以及消防检查事项的重要程度,科学确定必查的部位、项目以及抽查的部位、项目,针对抽查还应明确其比例。具体可以参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中项的重要程度A、B、C模式明确抽查的比例、数量;改进消防监督检查文书制式,与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使用表单式文书,把检查的内容分成抽查项、必查项,抽查项必须突出楼层、部位以及消防设施设备、对应岗位工作者掌握消防技能的情况等。
2.2 促进定向与不定向抽查的结合
消防部门应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年度抽查计划,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表格。为确保消防部门对各单位实行监督检查工作的覆盖面、执法力度等满足要求,应促进对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这两种方式的结合使用[3]。前者的对象及范围应当是消防安全重点企业,需要省级消防总队的组织和市级消防支队的实施,对高层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场所、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综合体建筑以及易燃易爆单位等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不限定抽查的次数,由省、市消防部门按照实际情况确定每一次抽查单位的数量。后者的对象及范围应当是居民住宅区、九小场所单位等,主要由市级消防支队负责组织与实施,在每一年的年初利用消防监管信息平台上的三色(红、黄、绿)预警以及行业性火灾情况、季节性特征等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在制定抽查计划之后向社会公布,针对投诉举报多、火灾发生多、严重违法的企业必须加大随机检查力度。此外,基层消防队伍重点做好对举报投诉的检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工作。
2.3 积极构建单位消防大数据平台
为推动随机抽查的实现,消防救援机构应全面构建社会单位底数、台账,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本地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数据库积极构建消防监督管理单位名录库,形成消防监管信息大数据平台,支持對消防检查单位的随机抽取,对行业、系统及区域的火灾风险进行预控和预警。该名录库基本信息务必要做到标准统一、格式统一,涵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性质、经营规模、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管理负责人的姓名、电话等内容。消防大数据平台的构建还要结合本地消防远程监控中心、物联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整合现有公众服务平台和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针对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生产经营合法性、日常落实消防管理、火灾的发生、受到的行政处罚等情况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与此同时,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确定、履职情况等落到实处,把握单位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的情况、平时开展消防巡查的情况,要求单位定期申报,实现三色监管,获取确定消防随机检查行业企业和比例的依据。
3 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注意事项
3.1 协调监督检查、一体化执法
基于消防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坚持推进消防监督执法的一体化,注意实行行业部门的联合检查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消防产品机构等的一体化执法检查,对同一单位整合实施多个检查事项,提高执法效能。
3.2 协调年度监督抽查、专项检查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注意加强年度监督检查,并辅以专项检查;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监管职责,并辅以行政指导[4]。在根据上级部署進行消防专项检查时,应注意有效衔接年度检查计划、专项检查计划,对于专项抽查要做到统筹兼顾,预防频繁执行类似任务,帮助市场主体减轻负担,提高消防监管效能,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3.3 协调实名制列管、双随机抽查
消防救援机构每一年在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后,应进行实名制列管,明确执法人员负责所列管的重点单位的隐患整改、日常指导、培训宣传任务,为工作指导与服务提供便利,这与派出所包片民警类似。双随机抽查属于消防救援机构落实法定职责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解决好消防执法扰民、不严格、随意性大等问题,代表消防救援机构履行法定职责,被抽取的人对被抽取的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结果负责。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双随机检查不能直接代替实名制列管,实名制列管也不能完全代替年度双随机检查。
4 结语
总而言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为消防救援机构提供科学高效监管的新思路、新要求,消防救援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务必要执行消防监督检查的统一标准,配合使用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利用大数据平台促进消防监督检查的信息化发展,最终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价值,在其实施过程中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为国家部署放管结合及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 刘 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改革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8,(06):839-841.
[2] 吴成伟.基层大队消防监督工作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7,(36):173-174.
[3] 杨世恒.改制背景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研究[J].消防界(电子版),2019,(04):66-68.
[4] 杜明酿.关于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提高方法研究[J].科技资讯,2018,(02):10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