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某经营的包装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下一屁股外债,濒临破产。债主们纷纷上门催讨,心急如焚的傅某想了一招拖住时间的办法。2018年9月的一个晚上,傅某召集了16名员工来到办公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们都是我公司的老员工了,也都知道公司现在的状况。如果你们能帮我渡过难关,我保证欠你们的工资奖金一分不少都偿还。”“咱们这么多年交情,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吧。”员工们都表示理解。
“你们向法院起诉,数额越大越好。”傅某见大家同意,赶紧落实计划,“我已经请律师拟好了起诉状,你们只需在这上面签字就可以了。”徐某、章某、陶某等16名员工纷纷在起诉状上签了字。
2018年11月,这起“讨薪”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员工们诉称,该包装公司自2013年6月起至2015年2月一直拖欠工资,要求支付劳动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24万余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16名员工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支付给徐某、章某等16人124万余元。
案子执行过程当中,該公司其他债权人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称傅某与员工串通,虚增欠薪金额,骗取法院调解书,涉嫌虚假诉讼。
经查,傅某与徐某、章某等16人伪造了工资欠款、虚增工资数额及经济补偿款等,企图在执行中获取非法利益。案发后,傅某和16名员工供认不讳。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傅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到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