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酒位:从唐司马家族墓出土三彩茶器说起

2019-09-10 00:27于奇赫
收藏家 2019年11期
关键词:茶器陆羽司马

于奇赫

中国是茶叶的原产国,也是茶文化的发源地。而与茶有关的文学史、农业史、贸易史与宗教史研究,也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国古人日常生活中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的互动。目前学术界对于中国古代茶的制作、饮用及所使用器具,已经依靠传世文献、出土器物与其他图像材料的相互佐证建立了历史性的时空序列。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员孙机指出中国古代的饮茶方式经历了由药茶、羹茶、煎茶到点茶、泡茶的五个阶段,在不同阶段人们所使用的茶器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于茶器的研究而言,目前考古出现了大量的实物资料;而结合同时代的文献,我们就可以了解到茶器是在人们饮茶中哪一环节所使用的。特别是具有组合关系的茶器,更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人的饮茶流程。

学界经常讨论的、具有组合关系的唐代茶器有五组:第一组是陕西宝鸡法门寺地宫出土的鎏金银茶器,结合同时出土的《衣物账》碑我们可以知道有笼、碾、罗、盒、匙、盐台子,秘色瓷茶盏以及琉璃盏、托。这套茶器为皇室供奉佛寺的贡品,所以已经失去了实际使用的语境,且还有周围的其他器物存在是否是茶器的争议;第二组是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的河北唐县出土的唐白瓷风炉、注子、鍑、渣斗及臼,遗憾的是因为出土地点不明也不知其在墓葬中的原始组合关系;第三组是台中自然科学博物院收藏日本回流的石制茶具案、碾、风炉、三足炉、带盖釜、注子、两组茶盏、托及注子、盘、有柄带盖壶,但是这些器物都是独立的,很多学者在描述的时候都以为案上的东西是固定的,但实际上这些器物都是独立的茶器,也因为失去的原始语境而不确定在这个组合中是否还有其他器物;第四组是唐武宗会昌二年(842)崔防墓出土的茶器,有两件碾和一件鍑与盘、罐等器物。邢建洛撰文指出该墓出土10种茶器,但是从发掘报告来看这些器物并不存放在一起而是散落在棺内与墓室四周,所以是否都是茶器存在诸多疑问;第五组是伊川鸦岭唐齐国太夫人吴氏墓,墓中出土了很多精美的金银茶器物,可惜曾两次被盗掘,使得原组合关系和茶器数量遭到破坏与流失。

还有一组考古出土的茶器常被研究者零星地引用,而没有观察在墓葬中的组合关系。在2015年河南巩义市发掘清理司马家族墓地中的唐元和八年(813)司马进夫妇合葬墓、大和六年(832)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与大和六年张氏夫人墓中,既出土了具有组合关系的茶具、墓葬又没有遭到盗扰,留下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目前已见发表的只有司馬进夫妇合葬墓发掘简报,但是其中较为完整地保存了一些唐代饮茶的信息,弥补了以往研究中的一些缺环。2015年,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昔年茶事——河南巩义新出唐代茶器”展出了出土的一些器物。。发掘报告提到司马进夫妇合葬墓中有一件名为“茶盘”的器物也有展出。(图1),在展览中还看到其他两座墓葬中也有出土相似的器物(图2、图3)。这件明器“茶盘”长22.2厘米,上面放置的陶塑筷子约4厘米;若按唐代实际筷子约为25厘米来推算,那么这个“茶盘”也要超过1.3米。而只有长度超过1米才能符合人的实际使用,所以这个“茶盘”更像是一个“案”,所以下文称之为“三彩案”。司马家族墓中第一次科学出土了3件三彩案,而这种带有明显空间属性的器物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墓葬中其他器物性质与组合关系的理解。

图4是司马进夫妇合葬墓剖面图,是一个由墓道和墓室组成的单室土洞墓。从线图中我们看到随葬器物均位于原来的位置,没有出现翻倒、侧滚的迹象。报告中描述长方斜坡墓道一侧依次放置塔刹形瓷器盖、三彩炉、瓷盏与瓷罐,水平墓道放置墓志、执壶、瓷壶、三彩茶盘、盂与两个瓷罐。三彩炉一旁的瓷盏与瓷罐是否也是与饮茶有关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很有可能瓷罐是用于储水的器物,为三彩炉中的釜提供用以煮茶的水。长方斜坡墓放置器物很容易倾斜,这说明放置者有意将炉与三彩案放在两个不同的空间。也就是说可能在唐代煮茶与饮茶是在两个不同的空间的,即使是很近也会有所区分。一种情况是用釜煮茶会产生一定的热量而远离饮茶者,但是用小型的铫煮茶就可以离饮茶者近一些。如茶史研究者常援引的阎立本《萧翼赚兰亭图》摹本(图5),位于僧人背后的仆人煮茶所使用的就是铫而不是釜。

发掘报告中提及位于长方斜坡墓道中的三彩炉有残损(图6),底板明显缺失了一部分。在张氏夫人墓中出土一件与司马进夫妇合葬墓中三彩炉造型、颜色与构造一制的器物(图7),只是有一人物塑像与之相连。所以可以推测司马进夫妇墓墓道发现的三彩炉残损部位可能也是同一个人物塑像。有些学者据唐李肇在《唐国史补》卷中《陆羽得姓氏》记载“巩县陶者多为瓷偶人,号陆鸿渐,买数十茶器得一鸿渐。”认为这个人物塑像的身份是陆羽。此三彩人像“专注于茶鍑,似乎在分茶”。分茶这一程序是茶叶煮好后发生的,自然不必专注于茶鍑而应将茶水舀出;而三彩人像专注于茶蝮的原因是在观察水的煮沸情况,《茶经》中描述为“第二沸出水一瓢……而下有顷势若奔涛,溅沫以所出水止之”。所以三彩人塑才会手握着瓢、伺机往釜中添水止沸,应为“候汤”这一程序。

张氏夫人墓中与三彩炉相连的人物塑像究竟是不是陆羽?目前全国发现的唐代人物塑像中,身份能够被确定为陆羽的是河北唐县出土的陆羽瓷人像。为此物定名的孙机引《唐国史补》与《新唐书·陆羽传》表明撰写《茶经》的陆羽在唐代已经神化,又引《唐国史补》与唐人赵磷《因话录》说明唐代时人买一定数量的茶器送陆羽像与卖家商户将陆羽像放在炉灶上供奉的现象。所以综合以上文献记载可知,唐代的巩县窑为满足售茶商户赠送与供奉的需求,应该生产了多批数量可观的陆羽像;而供奉陆羽的群体多为茶叶贩卖者所以没有纳入佛道信仰神像的体系,因此也没有严格的固定形象。所以张氏夫人墓的人物塑像神态与动作与煮茶关系十分密切,所以结合这一时期与茶文化关系最为密切人物来看此人应该是陆羽;且制作的人物若不是茶神陆羽的话,则不必在高约8厘米左右的泥土中进行如此细腻、传神的塑造。《新唐书·陆羽传》虽然说陆羽被“祀为茶神”,但是商人群体的“祀”完全是出于商业获利的目的,《唐国史补》“市人沽茗不利,辄灌注之”就可以说明这一点。所以张氏夫人墓中发现的人物塑像可能是陆羽像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其造型可能是为了出于赠送的目的而设计,用那种专注、谨慎的表情博人一乐。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中还出土一件带有底板、头部残损的人物坐像(图8),从其左手的执物推测其可能是陆羽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件人物坐像十分端庄、中正,其造型可能是为了出于供奉的目的而设计。

仔细观看司马进夫妇墓出土三彩炉也制作得十分细致,炉身饰黄褐色釉、炉上的釜饰綠色釉以表明这件明器实际上是由两件器物组成。釜上的立耳可穿物,如镇江市丁卯桥发现唐“力士”茶釜(图9);釜上也有带钮盖,如1956年出土于西安咸阳交界处张湾唐墓的刻花石锅(图10)。除此之外,墓葬中还出土一件通体施绿釉的炉(图11),结构与三彩炉一致但釜上没有对称立耳。由于平面图中以及报告中没有说明其原始位置,所以这里不做探讨。但是这种单色釉的炉在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中(图8)及中国茶叶博物馆都有发现,应该有着专门的用途。

在紧邻三彩案东南侧有一件发掘报告中称为“执壶”的器物(图12),考古工作者也将其归为茶明器一类。。执壶在唐代可能作为酒器,也可能作为茶器。孙机注意到现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的河北唐县出土的白釉瓷茶具中也存在风炉、茶鍑与茶瓶共存的现象。他通过结合唐代诗文、苏庭《十六汤品》并对比西安唐太和三年(829)王明哲墓出土“茶社瓶”字样造型的执壶,得出“当时正处在煎茶与点茶交替的时期”的结论。结合司马进夫妇合葬墓来看这一结论也是可靠的。有研究者则认为“执壶”拥有两种功能,或用做直接煮茶称之为“茶瓶”、或用做专门烧煮开水以浇注于盛饮器中之茶称之为“注瓶”或“汤瓶”。结合墓中出土的大量茶器来看,司马进墓中的这件执壶是酒器的概率很低。认为“此时的装茶工具是注子……唐代的注壶流都比较短,方便茶水倒出”但是《茶经》中说道“凡酌置诸碗,令沫饽均。沫饽,汤之华也。”所以王政并没有理解执壶的作用。并且陆羽认为煮茶的精华就在于泡沫,所以要直降用瓢从茶鍑中“酌置诸碗”。而我们结合生活经验就知道,如果将茶水放入壶中,那么茶末因为浮力的作用而无法导出。

报告中在描述三彩案上所放置的物品时,说“长边沿上各放一副筷子和铲子”。筷子与“铲子”的组合在以往的发现中很少见到,通常情况下筷子往往是与勺子放在一起的。并且我们看到案上的食物大多为固体,结合西安市长安区南里王村唐中宗景龙二年韦洞墓宴会壁画来看仅仅使用筷子就应该可以完成夹取食物的动作(图13)。案上两盘实物旁还有一空盏,釉色与案边的两个盏一样,勺子有一种可能是用于舀取案中间盏中的液体。但如果墓中出土的执壶是作为点茶之用的,这很有可能是舀取茶叶末的“则”。在点茶时还用以击拂、搅拌汤花使茶末溶于汤中。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墓志的一侧、三彩案西南侧有一件发掘报告称为“壶”的器物(图14)。报告中描述为:“杯形花口。圆方唇,束颈,溜肩,弧腹,平底,圈足。肩两侧各一对称桥形耳,耳下各有一宽约1.2~1.4厘米的竖凹槽至圈足,其下部各有一穿至圈足内。”这件器物距离三彩案不远,但考古工作者也并没有指出这是茶器。而同样的器型发现于印尼勿里洞岛黑石号沉船之中(图15),学界一般认为该沉船的绝对年代可能在宝历二年(826)前后。高义夫在《北方唐墓出土瓷器的考古学研究》中将壶又分成了8种类型,将司马进夫妇合葬墓中的壶归为“穿带壶”;但是在北方众多的唐墓中仅发现一件,所以高义夫将其单独归为一种类型。而实际上我们从束颈、肩部桥形耳、弧腹与耳下的竖凹槽来看,司马进夫妇合葬墓中的壶应该是扁壶向穿带壶过渡的一种形式。特别是耳下竖凹槽的特点与西安长安区南里王村唐墓出土唐三彩双鱼壶的鱼鳍状突起、咸亨三年(672)廊坊董满墓出土三彩扁壶的条带状突起相似,是唐代早期具有萨珊波斯金属扁壶风格的三彩器、逐步回归中国化的一种体现。孙机通过梳理文献指出壶多以盛酒,扁壶则称之为“榼”或“裨”。所以司马进夫妇合葬墓中出土的壶应该是一种酒器,两侧桥形耳的功能是便于系绳携带。所以我们看到位于靠近三彩案的壶是酒器而不是茶器。

还有一件挨着三彩案、位于其北侧的一件器物,发掘报告中将其命名为“盂”(图16)。陆羽《茶经》中介绍的茶器中有“熟盂以贮熟水,或瓷或沙,受二升。”其作用是将煮茶时从锅里舀出的第一道茶水“或留熟以贮之,以备育华救沸之用”。但是我们发现报告中所说的“盂”并没有放置在风炉旁而是放在案边,所以这并不是《茶经》中所说的“盂”;而检视《茶经》中提及的与煮茶有关的器物,也没有与其造型相符的描述。发掘报告中所说的“盂”的突出特点是四曲敞口、内置一瓢形长柄物,这应该是与饮酒有关的樽杓。这一组合在汉代就已经出现,孙机指出“自尊中酌酒时用勺”并引《仪礼·士冠礼》郑注“勺,尊斗也”证明。据《资暇录》记载“元和初酌酒犹用樽杓注子”,这说明在806年樽、杓和注子都是一组常见的酒器搭配。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描绘后宫女眷饮茶与行酒令的《唐人宫乐图》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画面右侧一位宫女用手拿着长柄杓,正在从桌上的敞口樽中欲将酒舀到自己面前的漆耳杯中,位于其左边的宫女正在用茶碗饮茶(图17)。一些研究者如果仅仅从饮茶的角度看这幅《唐人宫乐图》就会有失偏颇,曲解画面中人物的动作而得出“醉茶”的结论。

在西安市长安区南里王村唐中宗景龙二年韦洞墓宴会壁画场景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桌前六曲敞口樽、内置一曲柄杓(图13)。壁画中男子手均持小杯而不是茶碗,自然是在饮酒作乐。辽宁省博物馆藏《萧翼赚兰亭图》北宋摹本中虽然描绘的是煮茶的场景,但是位于茶案一侧也有樽杓的组合(图5)。因为《萧翼赚兰亭图》是阎立本根据何延之《兰亭记》故事所作,而这一故事中清晰地记载“便留夜宿,设缸面药酒茶果等。江东云缸面,犹河北称瓮头,谓初熟酒也。”而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萧翼赚兰亭图》局部南宋摹本中则将这一器物省去,添上了一个茶碾而突出煮茶这一主题。研究者认为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绢本或系后人伪托,并且没有将辽宁省博物馆藏宋人摹本中的樽杓列入茶器。。

在墓葬壁画中也有同样复杂的带勺盆与风炉的组合出现。河南安阳刘家庄北地唐文宗大和二年(828)郭燧夫妇合葬墓的发掘报告称墓室南壁东侧绘有一“备茶图”(图18),残存画面正中绘有一件莲花座带盖风炉,炉后放一盆和一提壶,盆沿搭一细柄长勺;左端绘矮几上有两摞盘、碟,与一件注子。这可能是像前文引茶经所说是将煮茶时从锅里舀出的第一道茶水“或留熟以贮之,以备育华救沸之用”,所以紧挨着风炉。但是在唐文宗太和三年(829)赵逸公夫妇合葬墓壁画中出现了一个同样的风炉却没有出现盆与勺0(图19),可见出盆勺组合并不是与风炉的固定搭配。而在郭燧夫妇合葬墓墓室南壁“备茶图”对应的西侧则绘有一“饲猴图”,所以炉后的盆及搭沿的勺也有一定的概率是樽杓组合。同样的现象还发现于北京市八里庄唐开成三年(864)王公淑夫人吴氏墓。该墓葬墓室东壁残存放置炭火的风炉与放长柄勺的圆口盆,而报告中描述此盆“盆外腹部有墨线勾画的波浪形花纹,右侧腹部还露出一耳,衔有圆环”。这个盆侧面“耳衔圆环”具有金银器的造型样式,所以可能也是用于盛酒的樽杓组合。八里庄唐墓其他墙壁壁画保存不加,没法探讨是否有含有酒具的元素出现,是一个遗憾。综合来看,敞口器物不利于液体保温所以不可能为储存茶水的器物,故位于司马进夫妇墓三彩案北侧的器物应该是一组酒器。而可能名为“盂”的器物见于张氏夫人墓,即图中位于樽杓旁的绿釉器物(图20),可能是用于临时储存茶水或清水的。

所以确定了墓葬中靠近三彩案的两件器物为酒器,我们就發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以三彩案为中心,案的西侧都是酒器:榼与樽杓,案的东侧则是水器注子(墓室内的茶碾实际上也位于案的东北侧)。而三彩案恰恰也是位于墓道的中线且接近中心,这样在墓道中就形成了两个对等的空间:茶的空间与酒的空间。而这种现象也与孙机所指出的唐宋时期墓葬装饰题材“成套的茶器和酒器各成体系,互不混淆”相符。。而另一个唐代墓葬中的茶酒方位分布与司马进墓情况相同,位于河北平山王母村唐哀帝天祜元年(904)崔氏夫人墓中。崔氏墓备茶图绘于东壁、备酒图绘于西壁,器物放置在长方形桌子上(图21)。所以说发掘报告称为“茶盘”的器物应该是茶与酒交替的空间,笔者认为将其命名为案更能体现这一特点。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酒在墓葬中出现时间要早于茶、成套酒器的诞生要远远早于茶器。河南信阳蟒张乡商墓中的铜卣中保存了目前所知我国最早的酒,而茶叶的发现则要推后至汉阳陵陪葬坑的发掘。墓葬中茶酒随葬的现象不晚于汉代,可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随葬品。而在司马进夫妇墓中的茶可以与古代礼仪与丧葬活动中的重要物品——酒并置在一起,可能是受到陆羽《茶经》的传播与佛道好茶等因素影响。而在李肇《唐国史补》中还记载某刺史到江南一驿查看,先看到酒库外画杜康、其次看到茶库外画陆羽。说明在唐代人的日常生活中茶、酒已经成为重要的消费资料,所以将其转换为祭品放入墓室也有专属的神灵予以关照。

司马进夫妇墓中出土的茶器固然可以反映出唐代饮茶之风的盛行,但是墓葬中的陈设并不一定是延续自汉以来将墓室营建、布置的如墓主人现实生活一般的传统。袁泉结合唐宋文献对宣化辽墓中“备茶题材”壁画的具体内容、时间逻辑与文化背景进行了详细地考证,认为与辽墓相似的某些宋金墓葬中的“备茶题材”具有“以茶为祭”的祭祀性质。袁泉还认为墓室“也在营造祭祀氛围,可作供养逝者之所,相当于祭礼中的‘正寝功能”。而这一点我们可以在司马进夫妇墓中找到,放置茶酒器的墓道就类似“正寝”,而墓主人的棺椁则放置于墓室之中。特别是朱子家礼中提到了丧礼中酒瓶、火炉、汤瓶需要放置在桌子的不同方位,注子及盘盏要放在桌子上面,这与司马进夫妇墓道中具有明显方位属性器物的特殊安排十分相似。。而学者对于“李清泉认为宣化辽墓中的备茶题材具是墓主人笃信佛教而导致的特殊丧葬文化下的附属产物‘以茶为祭直到唐宋时期也并没有成为普遍的风俗”的质疑是有道理的。。墓志铭中特别提到了司马进“好道”,墓中的布置也是茶酒祭祀,加上河北平山王母村唐崔氏墓壁画的发现使得袁泉的说法更具说服力。

我们通过司马进夫妇合葬墓、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与张氏夫人墓中三彩案上的布置中,还可以看到一幅碗筷就暗示着一个墓主人。如司马进、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中出土的案上都是两幅碗筷,而张氏夫人墓中出土的案上只有一幅碗筷。司马进、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中虽然三彩案的一侧都有一副盏与盏托放在桌子边缘,但是没有筷子与勺子。在司马进夫妇合葬墓的墓道中我们也看到碗筷前没有放置任何器物,而是特意为墓主人享用祭品留下了空间。虽然唐代家具高型家具中的桌、椅、凳等已经在上层社会中流行开来,但是作为明器的茶案平均高度在5厘米左右,所以塑陶者可能很难把握制作坐具的尺度。我们看到了墓葬祭祀空间中留出的“位”,学者巫鸿指出其作用“在于界定他在一个礼仪环境中的主体位置”。所以司马进夫妇合葬墓中的三彩案可能慢慢发展为宋代墓葬中夫妇对坐、“一桌二椅”的陈设方式,唐代微型三彩明器与宋代墓室壁画在墓葬中的配置有着相似的理念。司马进墓中的茶碾放置在墓室近墓道的地方(图22),而不是放置于墓道中三彩案或是炉的附近也十分有意思。这也可以解释为墓主在饮茶之前需要用茶碾研磨茶饼,所以就需要按照灵魂从墓室进入墓道的路线将茶碾置于灵魂的必经之路上。所以唐墓空间存在着一种“供奉”到“享用”的转换:在墓葬未封闭之前具有祭祀空间的功能,封闭之后转为灵魂空间的功能。

学者邓菲指出茶酒为宋代以来丧礼和祭礼中的重要荐奉品,在祭祀礼仪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北宋欧阳修《归田录》记载:“秘府有唐孟诜《家祭仪》、孙氏《仲飨仪》数种,大抵以士人家用台桌享祀,类几筵乃是凶祭。”综合来看,司马进夫妇合葬墓、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与张氏夫人墓中出土的器物相似,虽然不知其他两座墓葬的具体情况,但是我们或许可以理解为三座墓葬的空间布置应该是出自司马家族的《家祭仪》。巫鸿认为:“墓葬整体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分析的框架,进而在这个框架中讨论墓葬的种种构成因素及其关系,包括墓葬中建筑、雕塑、器物和绘画的礼仪功能、设计意图和观看方式。”但是很多学者都是以茶文化的角度从司马进夫妇墓中选取自己需要的材料。而通过对墓葬中器物类型、组合关系和空间分布的初步梳理,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些研究者潜意识中认为古人观念与物质文化随着朝代的更迭而更替,没有注意到过渡阶段并注重礼仪的延续性。希望不久的将来司马仲举夫妇合葬墓与张氏夫人墓的材料能够整理出来,帮助我们进一步研究唐代家族墓葬中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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