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
2018年9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了《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指出:宿舍、教室、厕所、走廊楼道和操场这些地方属校园暴力案件频发点,其中,宿舍以35.31%的案件发生率居于首位。校园暴力不但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因此,对寄宿制初中学生校园暴力事件进行研究极具意义。
一、校园暴力行为概述
第一,校园暴力的概念及类型。校园暴力又称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另一方,造成其身体、心理的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校园暴力主要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心理暴力三类。
第二,校园暴力行为的现状。以2015-2017年三年间司法部门关于校园暴力行为的大数据为参考,校园暴力事件主要集中发生在校内宿舍,且55.12%的案件由发生口角引起,57.5%的案件涉及故意伤害。另外,国家政协委员占少云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有67%的学生认为自己身边存在着暴力,80%以上的学生表现出对校园暴力的恐惧,26%的学生承认自己曾遭遇校园暴力。在寄宿制学校里频繁出现的暴力事件已引起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普遍关注。
二、引发校园暴力行为的因素
初中生正处于“心理断乳”阶段,出现的问题复杂多样。其中,校园暴力行为的主要诱发因素有以下几个。第一,个人因素。初中生容易存在自卑心理、厌学心理、叛逆心理、虚荣心理等问题,再加上他们年龄尚小,责任意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在人际交往和沟通方面表现不畅,学生个人素质整体有待于提高;第二,家庭因素。家庭因素对初中生的心理、人格以及学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也是导致其产生校园暴力行为的主要因素;第三,学校因素。学校在对学生的行为管理方面缺乏有效得当的办法:其一,对学生在原生态家庭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暴力倾向疏导不力,对侵害他人的校园暴力事件处理不及时,校园暴力事件难以从根源上杜绝。其二,学校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轻视,教育形式枯燥乏味,难以引起学生的警醒和共鸣。其三,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沟通不及时导致教师对个别学生的关注、教育和重视程度不够。
三、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学校是初中生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不能只是将上级有关法治教育的文件通过校园网向相关老师发一发就了事,而应该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将法治贯穿到学校日常工作中,将法治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中。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拓展初中生的法律知识
教材的容量有限,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面较小,可以充分利用相关“主题教育日”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具体做法有:一是将法治教育贯穿“国旗下讲话”,利用与法治相关的主题教育日进行“国旗下讲话”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可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本年度教育日的主题、选取贴近学生的事例由学生进行“国旗下讲话”,这样既锻炼了学生的胆量,又起到了生生互教的作用。二是结合相关的法治教育主题日进行形式多样的活动,比如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手抄报等,组织学生观看《品法》等系列法治微电影。结合本校法治教育的需要,我校政治科组每周利用周三晚上第二节晚修进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先后开展了青少年预防—远离毒品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青春正能量教育讲座等专题讲座,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及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将法治元素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要在每年的国际禁毒日和国家宪法日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可以在校园楼梯转角、廊柱、年级宣传角,学校宣传专栏等位置张贴法治招贴画、法治名言警句;利用“法治宣传栏”进行新出台、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法治解说员”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成阶段性法治教育的场所,辐射周边学校,使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同时,在校本课程中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开设不同的法治教育课程。
初一年新生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道路安全交通法》及校规校纪的学习,结合初一年级新生的特点,以学生的实际生活为基本出发点,把法治学习的内容与中学生的实际生活进行有机的整合,使学生了解法律与生活的紧密联系;初二年学生可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消防法》的学习。初二学生身心发展逐渐走向成熟,正处于人生一个关键的转折期,校园内的矛盾摩擦与欺凌现象大多都发生在初二阶段或与初二学生有关。因此,对于这一学段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结合本校某些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等实际情况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活动,进行早期的预防教育,形成警示效应,防止不良行为的蔓延,防止本校未成年学生发展到犯罪行为的质变;初三年学生可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刑法》等法律的学习。我校从本校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步法治教育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模拟法庭、演讲比赛、案例分析活动等,加强学生的法治学习与认知,将《道德与法治》中的法治内容进一步拓展、延伸,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
3.加强家校合作,利用社会力量建立法治教育网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未成年人在与其父母长期生活的过程中,他们的法治观点、社会认识、是非观、荣辱观等无不受到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父母的各種守法行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认识行为往往起到一个示范作用。因此,我校与家长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每学期一次的家长会安排法治学习专题时间,取得家庭法治教育的密切配合,家庭教育的配合可以发挥法治教育的综合放大效应,取得更好的效果。除此之外,政府各相关法治主管部门有一项任务——法律进学校。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加强同相关法院的关工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共建关系,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
总之,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法治观念深入青少年意识,让每个青少年都能清醒地认识到实施校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校园暴力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有从源头上杜绝校园暴力,才能让校园充满温馨和谐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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