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兰英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邓小平理论的基石。然而,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論的最初提出,到最后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中间经历了鲜为人知的波折。
一个发言激起千层浪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问题,自1960年代以来,权威的观点都是: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之前,都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中间不再划分阶段,整个过渡时期都属于无产阶级专政时期。
随着时代的发展及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这个权威的观点在1978年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后便受到了挑战。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不到半个月,中央召开了理论工作务虚会。会议共开了3个月,参会人员为各省区市理论、宣传工作者数百人。就在这次会议上,有两名理论工作者对社会主义阶段问题提出了与当时主流观点不同的看法.他们一位是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冯兰瑞,另一位是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副所长的苏绍智。他们以前曾有过合作,共同写过一些文章,这次又同时参加了理论务虚会,两人商定在这次会上就社会主义阶段问题作一个联合发言。
这个发言对当时流行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过去长时期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整个过渡时期”,看作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不再划分阶段”的观点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既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实际。他们认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这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应该划分阶段,即中国当时还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这个阶段还要向发达社会主义过渡,然后再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参加会议的《经济研究》杂志负责人看到简报上的这个发言后,认为其中的观点很好,在征得同意后,将其发表在了《经济研究》杂志上。有关社会主义的阶段问题一经提出,便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即引起了巨大反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迸党的决议
1980年4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时说:“要充分研究如何搞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30年的经验。”
这里所提到的“正在总结建国30年的经验”,就是指在邓小平、胡耀邦指导下,由胡乔木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著名学者于光远当时也是起草小组成员。
于光远认为,中国社会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主义有着明显差异,但他也不赞成我国正处于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阶段的说法。他的结论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还认为,说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比说“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更好。所以,他主张党中央应该肯定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当时,一些领导人认为,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否认和反对社会主义的思潮,他们把理论上讨论“不发达社会主义”“农业社会主义”等的文章视为“大肆宣扬中国不是社会主义”的表现。所以他们要在《决议》里写进针对冯兰瑞、苏绍智提出的阶段问题进行批判的语言,于光远坚决反对这种做法。
据《决议》起草小组成员、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龚育之后来回忆,1980年10月提交党内讨论的《决议》讨论稿,就已经出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怎样从初级向高级发展”这样的提法。在1981年5月16日准备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的修改稿中,也出现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提法。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只是,这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表述。
邓小平定调: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
1982年,党的十二大即将召开。会前,报告的起草工作在邓小平和胡耀邦同志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胡乔木主持,于光远也参加了报告起草小组的工作。但讨论草稿时,各方意见就出现了分歧。
一次讨论时,胡耀邦也在场,于光远提出,应该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胡耀邦连说:“很好,应该写。”但十二大报告只是把胡耀邦肯定的这句话孤立地写了进去,而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给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及其方针政策带来哪些特殊问题,并没有展开论述;相反,却用了很多的篇幅讲了“共产主义思想体系”,并用了相当多的“共产主义”词句。实际上,这就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说成已经“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了。
1984年6月,邓小平作出了“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等经典论断,逐渐形成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界定,这就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逻辑前提。
1986年8月,中央书记处开会讨论准备提交十二届六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第三次修改稿。
会后,有关方面又邀集了一些人对此修改稿提出了一个新的修改稿,稿中增加了很多“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仍将长期存在”“要对资本主义思想进行坚决的抵制和斗争”以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等方面的词句,还引用了十二大政治报告中有关“共产主义”方面的段落,并且还加上了诸如“在我国有过资本主义剥削的历史,如果搞得不好还会有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这样的话。
胡耀邦看过新的修改稿后认为,分歧的焦点在于要不要援引十二大报告中“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句话,而在这个根本点上如果不加以澄清,文件就无法通过,更严重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间还会发生“左”的问题。胡耀邦亲手执笔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专门阐述了不再引用“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这一提法的理由。
胡耀邦的信当晚送给了邓小平,第二天上午9点邓小平办公室即传达了邓小平的批示:“同意。”第三天上午,邓小平办公室又传来消息:“小平同志又看了一遍信,仍然同意胡耀邦他们的意见。”第四天,也就是在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将讨论并通过决议草案,提请十二届六中全会审议之前,胡耀邦特地去向邓小平汇报请示。
胡耀邦回来后,即向起草组同志谈到他同邓小平谈话的情况。邓小平说,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的政策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最近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邓小平还说,我们要注意,保持我们的政治稳定,不要由于粗心大意,使整个局势再发生新的动乱。“左”的、右的干扰都不去理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重申并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经济特征,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这些论述.不仅接续了《决议》和十二大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的提法,而且还在此基础上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