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宣部:影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
教育部、中宣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將改变以往影视教育缺乏系统开展的局面。
《指导意见》提出,利用优秀影片开展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是加强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时代需要,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途径,是丰富中小学育人手段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指出,把影视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美育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融合,与校内外活动统筹考虑。
教育部: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确保2019年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全部落实任教学校并入编入岗,严禁“有编不补”。
《通知》要求,严格履约管理,无特殊原因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生病不适合从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在各地的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备案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举报机制不健全、平台信息录入进度慢等问题,教育部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数据核实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要畅通群众和媒体监督渠道,根据线索严查相关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举一反三,不断堵塞漏洞,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教育部指出,寒假将至,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早谋划部署寒假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监控。重点巡查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并畅通举报监督渠道,避免产生新一轮“培训热”。
教育部:有害APP禁入中小学校园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
《通知》强调,要开展全面排查,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及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等内容的APP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将涉嫌违法违规的APP、微信公众号报告当地网络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处。要采用多种方式提醒家长慎重安装使用面向中小学生的APP。
与此同时,各地要建立学习类APP进校园备案审查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学校首先要把好选用关,对APP的内容、链接、应用功能、信息安全等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同意。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APP,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不得向学生收费或由学生支付相关费用。要保障学生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五部门联合发布第二批“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五部门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2018年第二批“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
发布活动围绕“从小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长大担当民族复兴大任”主题,通过播放视频短片、互动访谈等方式,生动讲述了赵思颖、林奕轩、周洲等10名优秀青少年的感人故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动员,先进事迹广泛传播,活动氛围热烈浓厚,推动广大青少年以“新时代好少年”先进典型为榜样,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形成了积极响应时代召唤、人人争当时代新人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