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叠泉
摘要:社会交往中话语资本的丧失、社会关系网络的萎缩、印象标签的建构使失独家庭陷入了社会隔离困境。造成失独家庭社会隔离的主要原因有传统文化的重压、社会支持网络的短缺、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失独家庭与正常家庭交往阻隔,社会隔离产生,失独者在同命人中寻求心灵安慰、重新建立社会交往圈,在失独者自组织中寻找归属感,同命人之间的交往使失独家庭的社会交往内卷化。
关键词:失独家庭;社会隔离;内卷化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332(2019)02-0098-06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的作用,但也造成了一大批独生子女的存在,而独生子女家庭在本质上是风险家庭。根据1990年生命表,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中国15岁以下儿童每年死亡有40万一50万人,还有大量因伤致残儿童。独生子女家庭小孩的唯一性,使家庭面对风险时的抗压性明显减少。《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我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由此推算,全国失独家庭已超过百万。《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得出的推断: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有1009万人会在25岁前死亡。不久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个家庭面临失独。失独家庭将成为中国今后一段时间里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中国小孩是父母的天,小孩没有了,天也就塌了,给父母造成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他们把自己封闭起来,陷入了社会交往困境,甚至与社会隔离。所谓隔离,是指主动或被动与社会脱离,人际交往、活动参与、社会互动处于某种断裂或绝缘的状况,分析失独父母社会隔离现状,并探讨这一现象出现的形塑机制,就显得非常必要。笔者通过对贵阳市S社区29个失独家庭的调查,采用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的方法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调查中了解到,失独家庭出现的社会隔离现象,不仅仅是心理问题,而是在其生活场域内不断被形塑的一个过程。本文拟在失独家庭日常生活的背景中,从失独者和外界环境这样两个视角来具体解析失独家庭社会隔离现象的形塑机制,从而找到解决这一现象出现的有效途径。
一、失独家庭的社会隔离现状
(一)话语资本的丧失
人是社会性动物,社会交往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形式和存在基础。哈贝马斯在他的社会交往理论中指出:交往行动是以语言或非语言性的符号为媒介,通过主体间的“社会交往”与“对话”,得到主体间的沟通与理解。可见,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语言是很重要的媒介工具,人们通过语言传递信息、表达感情;而相互理解则是交往行动的核心。在社会交往当中,子女成了语言交流不可避免的一个话题,不论是同事还是亲戚、朋友见面时都会问及对方子女的情况,可能对正常家庭来说这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而对失独父母来说,任何有关子女的话题都可能让他们情绪崩溃,他们害怕与人谈论结婚、满月摆酒等子女之事。为了避免尴尬场面的出现,失独父母或者刻意隐瞒子女死亡的消息或者减少社会交往的机会和频率,这成了失独父母维护自尊的重要方法。而其他人也知道对于失独父母来说,子女是个极其敏感的话题,也尽量不在失独父母面前提及,免得再在人家的伤口上撒盐。
案例1:郭叔叔,50岁
儿子去世后,除了自家亲戚,我谁也没告诉,同事没有一个知道我儿子去世的,有人问到儿子的时候,我就说在外省工作,很长时间才回来一次。我不愿意别人知道儿子的事,出于两个考虑,一是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影响别人的心情,二是不想在跟别人打交道的时候他们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案例2:廖阿姨,55岁
我女儿非常的优秀,读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毕业之后,在银行工作,待遇也好,以前跟几个姐妹聚会的时候,我每每都要说到女儿,当时那种满足和自豪不自觉的就表现出来了,现在女儿没有了,跟他们说什么呢,都找不到话题了,还担心他们在背地里会说我以前老拿女儿在他们面前炫耀呢,所以现在很少跟他们聚了,不想跟任何人交往。
对失独父母来说,失去独生子女之后产生的相对剥夺感,让他们觉得自己比别人矮了一截,在社会交往中更是觉得自己没有了话语资本,说话没有底气,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失独父母跟别人有矛盾,别人一句“断子绝孙”的话语会让失独父母肝肠寸断。为了不承受别人异样的目光,更为了避免社会交往当中出现的二次伤害,他们有的不再上班、不再外出,把自己封闭在家庭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有的干脆搬离原来熟悉的社区,到一个没有任何熟人的地方生活,就这样失独父母主动把自己隔离开来,排除在社会主流生活之外。
(二)社会关系网络的萎缩
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不能离开其他人单独生活,人一生都处在与其他人建立的各种社会关系中,行动者通过社会互动结成的稳定的关系结构就是社会网络。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社会网络包括了两个基本要素:社会行动者和社会关系。社会网络规模的大小跟这两个因素相关,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行动者越多,社会网络规模越大;社会关系越复杂,社会网络规模越大,反之则小。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家庭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行动者数量减少,和独生子女有关的社会关系都处于断裂状态,独生子女的同学、朋友、同事等等在独生子女死亡后,基本上断绝了和失独家庭的联系。
案例3:黄叔叔,55岁
以前儿子在的时候,人缘特好,一到节假日就邀一大帮朋友来家里吃饭、打麻将,好热闹的,儿子出事后,那些朋友基本上都不来了,节假日就我和老伴两个人过,冷冷清清。
独生子女死亡后,不仅由独生子女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基本断裂,由失独父母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絡也因社会互动减少,疏于维护处于非常松散的状态。中国是礼仪之邦,崇尚礼尚往来,独生子女死亡后初期,亲戚、朋友、同事会出于同情经常来看望,但失独父母因为情绪低落,过渡悲伤,往往不能跟他们进行对等的社会互动,“来而不往非礼也”,慢慢的,双方的互动就会相对减少,社会关系网络日渐萎缩。
(三)印象标签的建构
失独家庭自我否定和社会歧视共同作用下,“失独者”身份标签的建构,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社会行动,不愿与他人交往。外界环境对标签的强化,更加导致了这种社会隔离现象的产生。
1.自我否定印象的建构
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往往陷于悲伤情绪中不能自拔,把子女死亡的责任都归于自己身上,觉得如果自己好好照顾小孩就不会有这种意外发生,这种对意外伤亡的不当归因,会让失独父母出现一种自我否定情绪,否定自己的人生意义,死亡作为一种生活现象很常见,但未成年子女死亡的阴影却如影随形的跟随他们的父母,他们会把未成年子女死亡这种小概率事件的责任归于自己,认为自己“命不好”,是个“不祥之人”,不该活在这个世上,更不应该过上好日子。
案例4:王阿姨,64岁
儿子3岁的时候他爸爸就得病死了,我一个人把他拉扯大,好不容易给他买了房子,娶上媳妇,本应该一家人和和美美的生活了,都怪我,那天不应该叫他给我出门去买药的,要是呆在家里就不会发生车祸了。我这么一个命不好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啊,老公和儿子都去了,我真想跟他们一块走了,免得活在世上再拖累别人。
很明显,王阿姨对儿子和丈夫的死进行了不当归因,认为是自己命不好,导致了他们的死亡,对自己身份的这种认定,使她不愿意与外界接触,走不出失独的阴影。
失去子女的相对剥夺感让失独父母产生了严重的不平等感,认为自己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但他们在内心非常抗拒自己的弱者身份,不习惯别人用怜悯的眼光看待自己。在调查中有失独父母是政府部门的领导,他们拒绝接听电话、拒绝帮助,可能因为平时在工作中他们是领导,处于强势地位,而现在生活中的失独父母身份让他们成了弱势群体,让他们感到无所适从,更不愿意相信自己也有需要帮助的一面,所以他们把自己封闭起来,拒绝和外界来往。
2.社会排斥性标签的建构
乐生恶死乃人之常情,人们都愿意享受生的喜悦,但不愿意面对死的悲伤,死亡成了生活中忌讳的事情,人们对死亡充满了恐惧、不安。独生子女家庭风险性的存在,更是让独生子女父母担心哪天这种不幸就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他们避免与失独家庭接触,造成自己心理上的紧张。这种外部力量的强化,进一步加剧了失独家庭的社会隔离。张必春、江立华等也注意到了失独父母的社会隔离现象,他们认为躲避霉运思维导致了非丧失独生子女父母对丧失独生子女父母实施社会隔离和社会排斥。这种心理上的恐惧致使很多家庭不愿意跟失独家庭来往,特别是在如婚礼的喜庆的日子,他们不愿意失独父母参加,唯恐失独父母给自己带来晦气。人们对失独父母的态度绝大部分都是同情,但也不排除一小部分人因受封建思想影响,认为失独是“因果报应”,给他们贴上“污名化”标签,拒绝与之交往,以免影响自己的运气,曾经就出现过失独父母相约吃年夜饭,被饭店拒绝的事情。社会对失独家庭的“污名化”建构,使他们对失独父母心存恐惧和偏见,把失独父母排除在自己的交往范围之内。
二、失独家庭社会隔离形塑机制分析
(一)传统文化的重压
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个体生命价值与意义的延续虽有“立言”、“立德”、“立功”、继嗣等多种途径,但对于多数中国人而言,继嗣是体现其生命延续的主要甚至是唯一途径。传宗接代成了中国大多数家庭人生奋斗的目标和归宿,子女是中国家庭的希望,就像费孝通的家庭理论所指出的:“孩子不但给夫妇双方创造了一个共同的将来的展望,而且把这空洞的将来具体地表示了出来……孩子出生为夫妇双方创造了一件共同的工作,一个共同的希望,一片共同的前途”,用失独父母自己的话来说“有小孩,生活就有奔头”,让子女过上好日子成了中国人生活的动力,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要让子女吃饱穿暖。李银河在研究中国农民的生育观时就指出“他们从一降生入世就落入了‘生存繁衍原则’的生活逻辑中,一生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家庭的传宗接代和兴旺发达”。独生子女死亡后,内化于父母心中的关于生命、生活意义的价值观失去了存在的载体,继之产生的是生命、生活的无意义感。克拉克洪(Kluckhohn)认为:价值观是一种外显或内隐的,有关什么是“值得的”看法,它是个人和群体的特征,它影响着人们对行为方式、手段及目的的选择,子女的死亡,让失独父母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动力。中国有句古话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能延续香火让他们觉得愧对祖宗。对失独父母来说,他们失去的不只是一个孩子,而是生命的传承、生活的希望、精神的寄托。失独父母的生活因为缺乏意义显得黯淡无光,与有子女家庭充满希望和激情的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为了避免身心再次受到伤害,失獨家庭往往选择与熟人世界之间的自我区隔和自我排斥。
根据布迪厄的场域一惯习理论,“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这种关系是独立于行动者意志的客观存在,又与行动者所占位置、所掌握的资本和行动者的禀赋及其采取的策略有关。”刘中一提出“生育场域”的概念来解释中国人的生育行为,在“生育场域”中,是否拥有儿子或者拥有儿子的数量是将不同的人置于各种具有不同的社会意义的地位上的关键。而“多子多福”则是人们为了掌握更多的资本从而在场域中占据更加有利地位进行的努力,计划生育施行后,在政策的规范下,子女数量的多少不再是社会行动者可以自由控制的,而子女的质量则是社会行动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提高的,所以当人们不能以男孩的有无或多少来衡量在“生育场域”中的地位时,转而以子女的成就来提高自己在“生育场域”中的资本,独生子女的父母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独生子女身上,子女优秀的成绩、体面的工作都是父母骄傲的资本,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在“生育场域”中占据的位置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由原来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掌握较多的社会资本成了没有社会地位、没有社会资本的人,在文化惯习的压力下,他们被迫通过自我边缘化来保护自己。
(二)社会支持网络的短缺
社会支持网络指通过个人之间的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与新的社会接触。依据社会支持理论的观点,一个人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詹姆斯·科尔曼认为:“不同的网络关系将提供不同类型的社会支持。因此,一个人为了保证生活需要的大量的社会支持,就必须与多种多样的人保持社会关系。”而失独家庭在本质上是残缺家庭,是真正的空巢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他们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日常慰藉等方面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失独家庭要走出困境,单靠失独家庭本身的力量是不可能的,必须整合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失独家庭亲友等各种力量。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对失独家庭的帮扶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主要是经济补偿,对失独家庭的精神关爱关注不够。社会组织、社區和志愿者和失独家庭之间的帮扶关系也是暂时的,没有形成一对一的长期的帮扶关系,这对日渐年老体衰的失独家庭来说远远不够。失独家庭的亲友是跟失独家庭联系最紧密的支持群体,他们在失独家庭子女死亡的初期给了失独家庭以陪伴和支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失独家庭从亲友处获得社会支持逐渐减少。
案例5:周阿姨,56岁
儿子刚去世那会儿,亲戚还经常过来看看我,但是每次他们来看我都不免聊起儿子的事情,往往弄得大家心情都很糟糕,慢慢的他们也不愿意再听我说儿子的事情了,可能在他们觉得这个事情应该过去了,但是在我心里这是永远也过不去的事情。因为不愿意听我说儿子的事情,他们现在也很少来看我了,所以我觉得亲戚也帮不上什么忙,日子还是我一个人过。
社会支持网的短缺,让失独家庭体会不到关爱,绝大部分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都局限于夫妻之间,致使他们和亲戚、朋友、社区、政府组织之间出现疏离和断裂,他们将长时间的停留在有关独生子女的生活记忆当中,不利于失独父母生活的正常化。
失独家庭对给予他们的社会支持有时也会表现出排斥,社区干部的走访、计划生育扶助金的发放都导致了失独家庭身份的特殊化,给他们带来了心理压力,时刻提醒他们是特殊家庭,是需要社会关照的群体,所以很多失独家庭拒绝在社区进行登记领取互助金。
(三)保障制度的缺失
中国社会以家庭养老为主,子女是中国父母晚年经济的支持者,生活的照料者,更是精神的依靠者,但对于失独家庭来说,这个唯一的依靠已经不复存在,他们只能依靠社会养老。目前,我国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失独老人普遍表示对晚年生活担忧,他们“不怕死,就怕病和老。”
1.经济扶助补偿标准过低
我国2001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是国家首次在法律文件中提到有关失独的问题,但是没有对帮助的对象、帮助的金额等做出明确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很难执行。2007年,国家计生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在重庆、贵州、甘肃、山西、吉林、上海、江苏、山东等省试点工作,由政府给予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2012年,扶助金标准提高到135元。2013年12月,国家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的通知》,白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在物价高涨、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扶助金对于失独家庭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虽然一些地方政府相对提高了补偿的标准,但是地区差异较大,大多数失独家庭还是在贫困线上挣扎。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五个层次,只有在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之后,才有更高层次需求的欲望。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失独家庭基本的生活需求都得不到满足,在低层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失独家庭不会产生强烈的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有的失独父母为了寻求晚年生活的安宁,选择在寺庙度过余生。
2.家庭养老制度不健全
在调查中发现,很多老人愿意居家养老,他们希望呆在自己的家里,在熟悉的环境中度过晚年生活,但是对于一些失能和半失能的失独老人来说,居家养老需要有专人照顾,政府在这方面没有出台专门的政策来满足这些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还有些老人愿意进入养老机构,但是现在公立养老机构门槛高,私立养老机构收入收费高,并且进入养老结构都需要有家属签字进行担保,这都给经济能力有限,且没有子女担保的失独老人进入养老机构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失独养老即使入住养老结构,其他的老人有子女定期来看望,这对失独老人也是一种精神的折磨,他们更愿意建立专门的失独家庭养老机构,抱团取暖。
3.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
失独父母因长期精神压抑,睡眠质量差,身体状况都不是很好,医疗费用的激增,让失独家庭苦不堪言,为了节省医疗费用,很多失独父母对慢性疾病是能忍就忍、能扛就扛,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严重影响失独父母的日常生活。以后随着失独父母年龄的增大,失独父母中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将逐渐增加,生活照料费用将占失独老人生活支出中很大的比重,而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报销医疗费,生活照料费用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
4.失独家庭专职管理机构缺失
失独家庭日益庞大,但是国家对失独家庭的规模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多为人口学家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和生命周期表进行的估算,要想制定出科学、高效的失独家庭社会保障政策就必须对失独家庭的数量、失独家庭的人口结构、失独家庭的分布区域、失独家庭的生活需求等进行准确的统计,而现阶段没有专门的管理结构来承担这项工作。国家应设立专门的结构对失独家庭问题进行情况调查和政策研究,为政府制定政策规划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失独群体社会交往的内卷化
内卷化概念最早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Alexander Goldenweiser)提出,指一种文化模式达到某种形态以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使自己转变到新的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不断的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即系统在外部扩张条件受到严格约束的条件下,内部不断精细化和复杂化的过程。格尔茨在《农业内卷化》中用“内卷化”分析了印度尼西亚爪哇地区的农业生产,黄宗智、杜赞奇等学者则用内卷化成功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随着研究的深入,内卷化理论被广泛应用到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笔者在这里借用“内卷化”的概念来研究失独群体的社会交往。失独家庭在独生子女死亡后,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精神上的打击、还将面对孤独、迷茫的晚年,而在传统文化的重压、社会支持短缺、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失独家庭不愿意与外界接触,他们逐渐把交往重心转移到与自己有相同命运的失独家庭,建立qq群进行虚拟交往,建立失独者白组织进行现实交往,很多失独群体如“连心家园”、“星星港”等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身份准入制度,这样就使得失独者群体内部交往日益增多,而与外界的交往日益萎缩,造成了失独群体交往的内卷化倾向。
(一)心理慰藉的寻求
失独家庭者丧子后大都会经历一个从“创伤”到“恢复”的变化过程,大致会经历应激期、过渡期、恢复期这样三个阶段。在应激期和过渡期,失独父母不能接受小孩去世的现实,在心理上表现出悲伤和绝望,在这种心理状态的驱使下,他们会产生挫折感和自卑情绪,对周围的事物非常敏感,总怀疑大家在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特别是在世俗社会的确有些人受传统思想影响,对失独家庭有歧视,由此产生的社会排斥使失独家庭产生交往困境,导致社会隔离的产生。失独群体社会隔离产生后,退出了既有社会关系,失獨家庭得到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支持急剧减少,精神支持最后基本退化到家庭内部夫妻之间,有些失独后离异的家庭连配偶之间的支持也成为奢望。在外部支持急剧减少的情况下,失独群体把目光转向了跟自己有相同命运的失独者,相似的经历、相同的情感体验、对未来的共同的担忧让他们有了归属感。在同命人面前,他们不用掩饰自己的情感,也没有异样的眼光,有的是对彼此的理解和关心,虽然他们不能给彼此经济上很多的支持,但是精神上的支持是巨大的,心灵得到了慰藉。
(二)社会生活的重新链接
进入恢复期的失独家庭慢慢的开始接受子女去世的现实,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认识自我。失独家庭大部分都是上有老的家庭,子女并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他们自己还要尽为人子女的义务,有的独生子女去世后,还留下了年幼的孩子,需要失独父母去照顾。他们意识到整天哭哭啼啼不仅于事无补,还影响家里其他人的心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他们慢慢地开始担负起照顾家人的责任。
案例6:戴叔叔,53岁
儿子去世后,我非常伤心,但是我不
能整天沉静在悲伤当中,我还有个80多岁的老父亲需要照顾,他中风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看到我心里难过,他也默默的流泪,所以我以后就尽量在父亲面前控制自己的情绪,让父亲能够安心的度过晚年生活。
除了意识到自己对家人的责任外,很多失独家庭通过完成子女生前的愿望,来延续孩子的生命,也希望自己的生活有目标、有意义。东方卫视报道的失独妈妈易解放,为了完成孩子的梦想,在内蒙古沙漠植树造林,让沙漠变成了绿洲。易解放不仅完成了自己孩子生前的愿望,也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升华,她不再局限在自己小家庭的痛苦里,舍小家为大家。一些年轻的失独父母更是充当了志愿者的角色,他们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关心帮助年龄较大、身体不好的失独者,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三)失独群体自组织的形成
布劳用“接近性假设”来解释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认为人们更多地与自己所属的群体或社会阶层中的其他成员交往,处于相同社会位置的人们有着共同的社会经验和角色以及相似的属性和态度,这一切都将促进他们之间的交往。失独家庭在回避与正常家庭交往的同时,通过失独家庭QQ群和失独家庭白组织,加强了与自己有相同命运的失独家庭的交往,在与同命人的交往中,失独父母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情绪,使自己那颗饱受苦难的心得到暂时的安慰。同命人的身份认同,互动中的情感交换,生活中的彼此扶持,把失独家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他们逐渐地构建了失独者内部的社会交往网络,而严格的身份准入制度,则强化了失独者的群体边界,加强了“自我”和“他者”的区分。在失独群体组织中,失独家庭找到了存在感和归属感,有利于失独家庭短时间内情绪的稳定,但长期缺乏正常的社会交往,往往使失独家庭产生严重的内卷化,与正常家庭的社会距离日渐扩大,不利于失独家庭生活的正常化。
结语
失独家庭社会隔离现象的出现,既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也是社会支持网络短缺和社会保障制度缺失等现实作用的结果。要缓解失独家庭社会隔离困境,应倡导包容的文化氛围,动员社会力量都来关心失独家庭,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让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走出失独阴影。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设立专门机构了解失独家庭具体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失独老人进入养老机构,对居家养老的失独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社区进行生活照料,让他们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也能安享晚年。
责任编辑:杨军会
文字校对: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