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海鑫
摘 要: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凸显,合理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关系到我国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难题以及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目标。本文在分析失独老人所面临的养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困境;对策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公报宣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一重大举措在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使社会公众目光再一次聚焦到我国的人口生育政策上来。计划生育政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并实施,强调独生子女的实施重点和核心内容。独生子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根据2011年度数据,在全国内地总人口中达到了35.4%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口增长过快局面的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显现。
“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的家庭环境中,独生子女家庭以其唯一性面临着巨大的社会风险。孩子一旦遭遇非常事件(疾病、车祸、犯罪、工作、自杀、灾害等情况),致使孩子死亡或者严重的伤病残,原本健全的家庭构造就会被打破,甚至形成困难家庭。人们把这样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在当今社会养老问题迫在眉睫的情势下,安度晚年成为了失独家庭恐慌的问题,失独家庭的存在凸显了养老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
一、失独家庭的现状和面临问题
我国失独家庭数量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卫生部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目前每年15-30周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达到7.6万,由此而产生的失独家庭也达到每年7.6万个。全国老龄办于13年两会召开前夕发布相关调查文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文件显示,截止至2012年,我国己经有超过100万个失独家庭[1]。
我国失独家庭所面临的社会困境。独生子女是家庭赡养义务的主要承担者,独生子女去世意味着正常的家庭赡养无法实现,失去了家庭养老功能[2]。国家民政部、卫生计生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3]。优先安排住房、优先入住养老机构,并在城乡医疗上对失独家庭予以政策倾斜。当前物价水平不断增高,相对来说,政府给予失独老人的财政补贴不足以满足生活必须。同时,当前我国养老院的在册数量与数量庞大、需求巨大的老龄人口不成正比,无法充分满足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另外,入住公立养老院或医院重大疾病就医时,都需要子女签字确认,失独老人因为失去子女也面临着程序困境,失独家庭缺乏有效并有力地医疗与社会保障[4]。
失独老人面临着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的双重缺失。失去唯一的孩子,父母承受着巨大的丧子之痛,是一生难以走出的阴影。都说“养儿防老”,失独老人悲伤的送走孩子之后,还要独自承担来自生活和精神的压力,来自儿女的细心照料相信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但正常的“家庭式养老”成为了失独老人的奢望。失独父母在失去独生子女后,精神上感到孤独,不愿与人交流,拥有较少甚至没有娱乐生活、缺乏来自子女的社会支持与生活乐趣、较少参加甚至不愿参加社会活动。他们精神难以得到释放,心灵创伤无法获得治愈,主观幸福认同感不高,因此失独父母在独生子女去世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5]。
二、解决失独家庭问题的对策
首先,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应承担起扶助失独家庭的重要角色。政府在民生政策上进行宏观调控,以全局视角应对失独家庭面对的问题与困境,健全监督管控机制,使资金落实到位,督促相关人员人文关怀的下达,以此来保障针对失独家庭的民生政策得以切实履行。政府应把失独家庭这一特殊时代背景下的特殊群体列为弱势群体行列,制定切实可行的失独家庭管理计划和财政补贴政策。建立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具有特殊照顾的养老院,并由政府建立民政部门对养老院进行登记、注册和相应管理。对失独家庭实施档案跟踪机制,权责分明,专人负责。政府相关民政部门担当失独老人的担保人,核实具体情况后,保障失独老人顺利入住养老院。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文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将政府的心理援助义务以法律条文形式予以规定,对于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尤其是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6]。相关基层组织与责任部门有义务对失独家庭进行心理援助,基层工作人员通过交流对其进行心理安慰和疏导,让失独老人意识到还有人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生活里不仅仅是悲伤和阴霾,基层领导与工作人员定期对失独家庭进行家访,鼓励他们重燃生活的希望。
第二,从社区角度来看,充分整合丰富的社区资源,加强社区生活服务网络体系构建,为失独家庭提供生活和精神支持。利用现有社区基础设施,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活动,如在社区中老年棋牌活动室开展日常娱乐和竞技比赛等。鼓励失独老人参与到社会交流与活动中来,缓解失独老人的悲伤情绪,帮助他们走出痛苦。政府与社区合作建立一支健全的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要求志愿者参与相关课程的严格培训,针对脆弱、敏感的失独者进行心理疏导,对其进行心理慰问,帮助失独老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烦恼,使其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他们不是一个人,他们并不孤独。
第三,失独家庭的自我重建。外界予以失独家庭的帮助是一方面,失独家庭要积极进行生活与心理的重建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鼓励家庭中的其他亲戚朋友来填补子女的空白,在生活中进行照顾,情感上予以安慰,使失独老人的安全感、归属感得到满足,走出当前的困境。
三、结语
失独家庭不仅仅是失去子女,更是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悲伤。失独老人作为当前社会的一类特殊人群,需要社会每个成员的关爱。每个人都有父母,同样每个人都身为子女,大家共同携手给予失独家庭来自于社会的关怀与支持,这是解决当前社会养老问题的重要内容。(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易富贤.大国空巢: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2:208-210.
[2] 颜能 牟艳娟.我国失独家庭心理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3(07).
[3] 王婷婷.失独家庭每月补助提高:城镇340、农村170[J].新农村(黑龙江),2014(03).
[4] 宋强玲.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J].人民论坛,2013(02):126-127.
[5] 吕联生.我国失独家庭养老困境及其出路研究[J].福建行政学院学,2013(06):12-18.
[6] 潘金洪.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