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清香 罗尚华 姜天慧
摘要:【目的/意义】清流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在创新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向宽领域、高层次、纵深化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其发展成效的梳理,有益于为推进闽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思路。【方法/过程】采用实地考察凋研、文献分析等方法,对清流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结果/结论】以清流台湾农民创業园为例,从文化交流、经贸合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要素保障、法制帮扶等方面,提出探讨推进闽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机制。
关键词:农业合作;融合发展;机制创新;清流县;台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1】。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实践。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是福建农业的一大特色【2】。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强调,福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加快乡村振兴步伐,要抓闽台农业合作。清流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简称“台创园”)作为全国一家典型台创园,在创新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向宽领域、高层次、纵深化方向深度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清流县台湾农业创业园发展现状
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于2009年5月经原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是全国29家、全省6家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之一。园区规划总面积1.4万h㎡,核心区面积3733 h㎡,主要通过引进台湾专业型农民、农业组织和农业企业到清流投资花卉苗木、名优果蔬、特色养殖、生态农业、农林加工等产业,同时引进台湾农业“五新”,辐射带动当地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高效农业、观光农业。
目前,园区落户台资企业总数达65家,总投资5.2亿元,其中利用外资3.6亿元,年产值超10亿元;主要发展花卉苗木、特色养殖、生态休闲观光、农林产品加工等四大产业及台商联谊会,初步形成“四区一会”发展格局;现已建成全省最大的鲜切花基地( 867 hrr12)、全国最大的精品国兰繁育中心(年组培能力超过400万苗)、全国单体面积最大的台湾樱花观赏园(133.3 h㎡)、台湾东方美人茶叶基地(200h㎡);先后被授予“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等称号。2017年,由国台办和原农业部组织的首次全国台创园发展建设综合考评中,清流台创园荣获第3名。
通过台资农业的引进,引入了台湾农业优良品种、技术,提高了清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断优化和发展壮大具有清流特色的花卉苗木、特色养殖、农林产品加工、生态休闲观光四大产业区,促进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在花卉苗木产业区方面,依托森源兰蕙、清龙兰花、千筑种苗、东方龙樱花、东方美人茶等台资企业,辐射带动全县种植兰花、鲜切花、樱花等各类花卉苗木4400 h㎡,年可实现销售收入达6.5亿元,辐射带动10000多人增收【3】。在特色养殖产业区方面,依托晟源水产、宏畅农牧、嘉德冷泉养殖等台资企业,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成功养殖台湾虹鳟、金鳟、泥鳅、南美白对虾、俄罗斯鲟等,改变传统养殖体系,年可实现产值3亿元【3】。在农林产品加工区方面,园区台资农业加工企业生产的梦园牌系列茶、东方美人系列茶、清流正红系列茶、台湾丝瓜精油、清流豆腐皮、湖羊肉脯干、赖坊花生等生态有机农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年可实现产值3.5亿元,辐射带动5000余人增收【3】。在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区方面,发挥清流丰富旅游资源优势,推进重点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转型升级,促进传统种养业与休闲观光、生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如依托东方美人茶叶公司、东方龙樱花公司在赖坊镇分别建设生态茶园133.3 h㎡、樱花生态观光园133.3 hm2;依托森源兰蕙公司、清龙兰花公司在嵩溪镇分别建设兰花文化博览园10h㎡和仿野生铁皮石斛观光园67 h㎡;依托兰山茶饮公司在林畲乡建设生态茶园400 h㎡;依托灵台山葡萄园公司在长校镇建集新品种展示、葡萄采摘、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农业观光园15 h㎡;依托金春园公司在里田乡建设盆景葡萄基地及火龙果、百香果采摘园13.3 h㎡。
清流县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设立以来,提升了清流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开辟了新的途径和方式.是提升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举措。2新时期闽台农业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1 投资环境不够完善,产业间对接能力较弱2.1-1 闽台合作农业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近年来,中央、省、市、县都很重视闽台农业合作发展,省财政等每年约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清流国家级台创园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但清流位于闽西北内陆山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以清流县台创园核心区之一的嵩溪镇为例,属于丘陵盆地,山岭起伏,沟壑交错,水系纵横,台地断裂,田块较小,整理难度大,耕作成本高。2009年以来,清流县每年统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烟基等资金近亿元投入区域内重点部位、局部效益更大的高标准农田、小流域治理等项目.该区域的基础条件才有所改善,高标准农田也仅仅初具雏形,但还不够系统、不全面、不完善。
2.1.2 台资企业融资困难 目前,清流的台资企业大多为种养型的高优农业企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风险高,许多企业投资上千万用于建设沟渠路和喷滴灌等设施,对租赁的土地虽然拥有使用权,但对附着设施无法办理产权,不能作为银行融资的抵押(质押)物,融资困难,造成生产过程中资金链短缺。虽然,清流台创园管委会协调银行.进行法人授信、税贷通、发票贷、小微企业成长贷、保证保险贷等试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金融支持体系总体不够完善,金融机构认可台商台农的信用资质有待提高,台资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化解。
2.1.3 征地难影响项目落地 受土地、林权等政策影响及群众对征地工作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闽台合作项目落地受限,影响了项目的落地及进一步发展。
2.2闽台农业合作的涉及领域偏窄、合作的层次偏低
清流县对招商引资工作高度重视,但由于地处福建省内陆山区,交通、物流不如沿海地区,优惠政策不明显,引进的台资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少科技含量高和生产性、税源型及能够带动群众增收的大项目、好项目。近年来.清流县虽然引进了65家台资企业,园区苗木花卉、生态茶园、特色养殖等形成了一定规模,但没有建立统一品牌,品牌效应尚未形成,市场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2.3 台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
由于清流县是内陆山区县,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台风、雨雪和极端低温破坏力较强,而台资企业农业设施还不够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每年台资企业及闽台合作基地都有不同程度受灾,影响台资农业企业的发展壮大。如2015年百年一遇的“5·19”特大洪灾为例,清流县台资企业普遍受灾,其中受灾严重处于停产或无法继续经营的台资企业达30多家,占比超过5o%;2018年3月中旬、4月上旬清明期间的倒春寒,受寒流及低温霜冻灾害影响,使得全县4家台资茶叶企业待收的春茶几乎绝收。受灾面积约433 h㎡.减产约110 t,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目前,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保险门槛较高,缺少有针对性的保险品种和服务【4】。
3 促进清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机制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近年来,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全面落实国台办、发改委印发31条惠台措施、福建省发布的惠台66条措施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用好用足政策,优化服务引导,悉心为台农台商营造优质的创业投资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五缘”优势(血缘、地缘、文缘、商缘、法缘),努力践行“六求”作为(求紧密经贸联系、求两岸直接“三通”、求旅游双向对接、求农业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载体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注重运作、先行先试.在文化交流、经贸合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要素保障、法制帮扶等6个方面创建一系列工作新机制,不断推动清台交流与合作向宽领域、高层次、纵深化方向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国家级台创园平台建设。
3.1 文化交流机制
用“两岸一家亲”的理念指导和推动清台文化交流与合作。一是建立交流平台。成立台商联谊会,不定期举办“烧酒会”等台商联谊活动,广开信息渠道,宣传政策措施,增进情感与互信,筑牢融合发展的思想基础。如2017年举办6期台商联谊会,促进台商与政府(部门)、当地居民,以及台商之间交流互动,为台商与台商、台商与政府、台商与部门搭建沟通桥梁,共商发展,形成安商、扶商、助商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建立友好协作关系。通过结为友好乡镇、建立友好协作关系等方式,密切清台交往,不断扩大与台湾农业组织的交流,借鉴台湾农业组织的成功经验。如清流台创园核心区的嵩溪、嵩口等乡镇分别与苗栗大湖、南投水里等乡镇结为友好乡镇,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互动。三是建立交流互访机制。通过中华农耕、客家联谊、探亲祭祖等形式,清台两地交流学习日益频繁,推动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仅2017年台湾科研院所、农会、产销班等社团组织、专家、客商到清流台创园考察达50余批560多人次。四是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委托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等,邀请台湾农业专家、学者授课及开展基地现场教学,开展台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班1-2期。进一步示范推广台湾农业先进技术,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我县现代农业水平,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新型农民。如2017年举办“台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班”.2018年举办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班”,邀请台湾知名专家学者4人授课,培训农业创业者120余人。此外还积极组织管委会干部、台湾青年、台资企业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工作。
3.2 经贸合作机制
一是利用平台抓好经贸交流。充分发挥海峡论坛、农交会、厦洽会、林博会等两岸各种交流平台作用,组织园区企业参与经贸交流和展示展销等各项活动。发挥清流产业优势,扩大对台农业合作交流空間,特别是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和生态农业对接合作,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高优农业、休闲农业、精致农业等转型升级,实现农业产业接二连三,促进农业产业与休闲旅游深度融合。二是引进“五新”促进发展。近年园区通过与台湾高校、科研院所、农牧渔业协会等交流合作,依托对台合作项目,台农良种繁育基地,大力引进、学习、借鉴台湾农业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2017年引进台湾农业“五新”(即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190多个(项、种),辐射推广面积2333 hm2.带动农户6000余户,增加就业11000多人。三是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台企发展。清流台创园高度重视在园台商、台企的发展,全力提供“保姆式”服务。首先,力抓品牌创建。园区台资农业企业的兰花、茶叶、花生、樱花、葡萄等产业产品,达到一定规模,引导支持台商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论证和商标注册,鼓励并扶持园区内企业创建企业品牌、申请注册地理保护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发挥品牌效应,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其次,开展网络营销。扶持宏畅电子商务、天宝信息等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清龙生态兰花、赖坊花生、高地贡米等农特产品与“本来生活网”签订农产品线上销售合作协议,实现农特产品在网上销售,进一步提高清流优质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媒体宣传推介,邀请农业部及CCTV -7等媒体栏目组采访报道.提升清流对外影响力。
3.3 招商引资机制
发挥好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海峡合作处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台创园项目建设资金的引领作用,结合省委书记于伟国在第十届海峡论坛大会上宣布的惠台66条具体措施的精神,积极对接国家、省、市、县政策和投资导向,加大与上级部门对接,向上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清流台创园,更好地发挥对台窗口和基地作用。一是利用平台招商。发挥海峡论坛、农交会、厦洽会、林博会等平台作用,组织专场招商推介活动。二是“走出去”招商。瞄准“长三角”“珠三角”“闽南金三角”等经济发达、台商集聚多的地区,作为“走出去”招商的重点区域。三是“请进来”招商。通过组织“台湾中华农耕文化大陆(清流)行”、“清流樱花节”、“海峡两岸石斛、花卉文化节”、台商联谊会“烧酒会”等活动.邀请台商前来商务考察、投资洽谈。四是到深圳驻点招商。按照县委、县政府“五比五晒”的工作部署,台创园选派一位副主任前往广东驻点招商,选派一位业务骨干前往商务局一线招商。五是合作投资招商,发挥园区政策洼地作用,引导两岸客商主动对接,合作投资成效明显,清台产业深度融合。目前,园区人驻的台资企业50家,其中两岸客商合资企业达36家,占
3.4 招才引智机制
清流台创园积极谋划建设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正积极争创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引导园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产销班等共建研发机构,加快引进一批台湾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到清流县开展协作,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近年来,清流台创园先后帮助园区企业与台湾大学、台湾嘉义大学、台湾神农科技发展协会、台湾蔬菜研究所、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学院、福建省台湾农业研究中心等十余所高校院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先后促成20多个项目实现合作.均取得较好成效。
3.5 要素保障机制
通过优质服务,提升要素保障水平,促进发展。一是建立重点台资企业挂钩帮扶制。明确县领导、部门领导、台创园干部挂钩帮扶责任,定期走访台资企业,及时化解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展“党员服务台商零距离”活动。安排党员领导干部驻企挂职,结对帮扶.贴身服务,并将服务绩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一定三评三落实”的重要考核内容。三是落实惠台用电、用地、人才等政策。指导和帮助台商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如2017年帮助园区台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资金近2000万元。四是突破融资瓶颈。针对台资农业企业贷款难、融资贵、资金缺等问题,清流台创园管委会以三明银监局出台扶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六条措施为契机,定期召开园区银企对接会,协调给予台资企业法人授信、税贷通、发票贷、小微企业成长贷、保证保险贷等试点【3】,放宽台资企业厂房设备抵押质押权等问题。如,2017年帮助园区台资企业落实贷款810万元,并争取贷款贴息资金近15万元,有效缓解台资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3.6 司法帮扶机制
清流台创园开展法制进园区活动,公、检、法等单位在台创园分别设立“司法服务联络点”、“涉台巡回检察联络室”、“台胞连心警务室”等机构,在全国首创陪审员工作机制,弥合两岸法律差异,消除当事人司法疑虑,较好地解决土地租赁、劳动争议、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纠纷,许多问题在萌芽状态就得到解决,司法护航已经成为园区发展的一大亮点。
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率先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台湾农民创业园已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新亮点,台商台农在福建投资兴业的幸福家园,当地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窗口和两岸农业合作交流机制创新的试验基地。相信随着各级政府惠台政策的不断推出和广大干部在实践工作过程中的不断探索和改革过程中的先行先试,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前景更加广阔,对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前景广阔。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EB/OL].( 2018 - 02 - 04).https://www.ylcai. com/news/5398023. html.
[2]佚名,閩台深化农业交流合作助推两岸休闲农业发展[EB/OL].( 2016 - 11 - 24).http: //www. huaxia. com/xw/zhxw/2016/1 ]509 26 54.html.
[3]吴洪,当好“管家”,让台农愿意来留得住[N].福建日报,20180629 (05).
[4]张广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R].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1):1-142- 1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