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梅娟 刘怡琛
摘 要:西道堂是“乌玛”精神的载体,是“乌玛”精神中国化的结果。在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后,西道堂对“乌玛”进行社会适应,赋予其新的内涵。本文通过概述“乌玛”的变迁,着重对“乌玛”精神再构建的内涵做出解释,分析其表现方式,探讨甘南临潭县西道堂模式对中国伊斯兰教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乌玛、西道堂、社会适应、借鉴意义
一、“乌玛”的内涵
伊斯兰教兴起后,穆罕默德在打破阿拉伯人以血缘、家族、肤色、地域等人群整合要素的过程中,以伊斯兰信仰为核心,建立了以“乌玛”命名的宗教共同体。这是一种坚强的社会群体,其核心思想是穆斯林一律平等,共同的信仰是“乌玛”存在的基础。
伊斯兰文化自7世纪东传中国后,为适应中国本土社会,开始与当时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交流、吸收和整合,在双方的和谐共生中培育了回族文化, 诚如杨怀中所言:“中华民族养育回族, 使回回民族具有了儒家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二元一体的文化结构。这二元一体的文化结构,构建了回回民族的精神世界。”伊斯兰“乌玛”想要在中国社会成长,就必须符合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的要求,适应传统的儒家文化。因此,中国伊斯兰“乌玛”思想是伊斯兰文化与传统的儒家文化整合交融的结果。
二、 西道堂对“乌玛”的实践
西道堂是马启西先生在1890年创建于甘肃省临潭县的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发展于1878-1911年,公元1919年至1957年马明仁、敏志道执教期间为重建、发展和全面振兴时期,1958年反封建期间遭遇重创。它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建立的伊斯兰乌玛为蓝本,将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进行高度整合、吸收,并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形貌相适应而成长起来的伊斯兰教派。
它创立初期,是按照“乌玛”模式的而建立的,因此宗教制度和组织形式与阿拉伯“乌玛”形式类同,其人文宗教社区的关系模式如下图所示:(该图摘自马志丽《传统与现代——中国伊斯兰教西道堂研究》)
西道堂是“乌玛”精神中国化的成功实践,西道堂创立初期,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以集体生活的形式,实践着“乌玛”精神。將不同姓氏、不同民族、不同血缘关系的穆斯林以宗教的巨大凝聚力和感召力团结在一起,和睦相处,共同劳动,联合经营,平等消费,共同努力,克服了当时恶劣的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影响,改善了自身贫困落后的状况,成功的将伊斯兰“乌玛”精神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中国伊斯兰“乌玛”思想中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联合经营的大家庭模式已无法发挥其原有的作用,教堂内的某些团体机构及共同组织不适用于时代要求,在社会经济、文化、思想观念的经历大转变的现代化浪潮下,保守的“乌玛”模式面临极大的挑战,因此,西道堂的组织机构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庭式的集体生活的模式瓦解,信教民众在生活方面的联系开始减少,经济生活实现独立。但其在心理认同方面的联系依旧完整保存,其和谐互助,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思想精髓得以继承和发展。
三、西道堂在“乌玛”思想指导下的社会适应
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历程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逐步落实,西道堂获得了新生。被拆除的2座清真寺恢复重建,恢复了正常宗教生活的教众,在现任教长敏生光先生的带领下,在“遵纪守法、爱国爱教”和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针指引下,将原有的“乌玛”思想与现代化世俗生活相结合,阐释新的“乌玛”内涵。这些在新时期构建的“乌玛”精神内涵 具体包括:发展经济,共同富裕;正视现实,注重实践;重视教育,兴学育才;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这些精神内涵将信教民众紧紧的连接在一起,为宗教人文社区创造和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思想文化和精神物质财富。
经济发展方面,在改革开放后,西道堂恢复了其经济组织“天兴隆”,与过去不同,现今的“天兴隆”是在老字号品牌效应的基础上,进行注册登记的宗教团体经营的宗教自养企业。它以个体户、专业户、联户等形式组成公司,把藏区的皮毛、药材等土特产收购并运销到内地,再把内地的丝绸、茶叶、日用百货,运到藏族地区销售,成为民族特需品的民贸民营企业。现在“天兴隆”公司在兰州、杭州、苏州、拉萨、昌都、玉树等大中城市设点30多处。
生态保护方面,西道堂创建初期就有封山育林的传统。这一传统延续至今,据调查了解得知,如今,西道堂信教民众致力于护山育林,改善自然环境。此次被调研地方的西道堂民众承包卧龙山山地并绿化,面积高达200余亩,种植果树130万棵。为巩固绿化成果,防止他人上山放牧破坏植被,清真寺派有专人管理山地。
社会福利方面,伊斯兰教认为帮助别人是一种美德,会获得安拉的厚报。西道堂根据宗教此内容,集合全社会的力量,除了依靠政府解决外,在回族内部,联合有能力、有条件的西道堂信教民众,建立起福利基金项目和有效可行的救助机制,帮助失学儿童上学、维持孤寡老人的正常生活。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凡是信仰西道堂的民众,如果是孤寡老人,清真寺都会将他们接到寺中,请专人照顾,经费来源信教民众自愿捐赠。同时,清真寺也会组织群众帮其收割庄稼,使其后顾无忧。
社会性别方面,西道堂的创建者根据圣训中“学习是每个穆斯林男女的天职”为依照,在创建初期就成立了女子学校,挣脱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思想的束缚,为女性打开了一条学习之路。同时也对其他门宦不允许女性入清真寺的传统进行了改良,在礼拜殿设立了帷幔,给与女性同男性一样入清真寺的资格,允许她们在清真寺诵经礼拜,同时,年轻有为的女性学员也有机会站在阿訇旁边向其他信教民众讲述心路历程。
宗教生活方面,在西道堂进行的大型宗教节日纪念活动中,西道堂管委会成员会邀请其他教派、门宦的穆斯林共度佳节,同时,也会邀请佛教主持、道教道人和藏族的活佛参加,邀请他们在最尊贵的位置就坐。就此,受访阿訇表示这是西道堂最鲜明的特点,中国伊斯兰协会成员高占福先生在西道堂创始人马启西先生纪念100周年的庆典活动中激动地表示:这种汉、藏、回等不同民族、不同信仰者同聚伊斯兰清真寺礼拜殿是中国伊斯兰第一次的创举。
社会生活方面,西道堂对男女的服饰方面也做出了适应社会化生活的改善。较长要求信教民众在清真寺必须严格按照《古兰经》要求着宗教服饰,行为举止必须符合教义规定,但在日常生活中,民众可根据社会生活要求进行着装,在某些庆典型的场合也可根据需要穿晚礼服等,这体现了西道堂宗教生活与社会生活分开,在遵循国家宗教行为只在宗教场所进行的政策的同时也为信教民众提供了更人性化的选择。
四、结论
正是由于西道堂在中国本土成功的实践并发展了“乌玛”精神,才使得“乌玛”思想的在构建得以实现,且赋予了“乌玛”新的时代内涵。可以说,西道堂的发展就是“乌玛”的重建。“乌玛”精神是西道堂信教民众心理认同和情感归宿的文化符号,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将穆斯林紧紧的连接在一起,也在历史的积淀中为社会创造和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思想文化和精神物质财富。
参考文献:
[1]马强:《伊斯兰“乌玛”精神与都市穆斯林社区——广州穆斯林哲玛提现状田野调查》,《世界宗教研究》,2006年第1期。
[2]张明芳:《马启西思想及西道堂社会实践的启示》,《回族研究》,2006年第1期。
[3]陈建红、李茹冰:《甘南临潭西道堂“乌玛”建筑特色探析》,《华中建筑》,2007年4期。
项目基金:本文为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