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林刚 韩冰一
2019年7月17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经信局、工商联举办了“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执法服务民企对话暨企业环保业务培训;18日,在咸宁高新区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启动了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
机构改革后的生态环境部门,如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以两个活动为切入点,将27家有发展潜力的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和21家大型企业、重点企业作为首批服务对象,重点解决环境执法过程中“不会查、不到位、不规范”和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咸宁市首家上市企业湖北瀛通电子环保负责人说,通过环保业务培训,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企业也会更加自觉依法生产经营。湖北三赢兴电子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门现在是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咸宁汇美达公司安全环保负责人也表示,执法服务活动对解决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有很大的帮助;湖北景源生物科技公司认为,现在真正感觉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是“一家人”了。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龙文说,执法服务活动,就是找准环保和发展的平衡点和发力点,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质效。
一是重心靠前下沉,打好“提前量”。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发现部分企业对环保手续办理程序不熟悉、对重要的环保管理要求不知晓,导致环保工作进展滞后。为此该局制定出台了《“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执法服务活动方案》《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方案》,将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作为活动的重心,组织环境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企业环境管理状况,告知其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为企业解读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标准,让企业知标准、明规范,帮助企业培训相关环境管理人员,避免因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生产成本增加。
赤壁市一造纸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废水直接外排被处罚。企业刚开始不理解,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环境执法人员多次主动“提前”上门,为企业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告知其废水直接外排的危害性,并指导其整改。最后企业负责人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主动缴纳了罚款,并实施整改,废水实现了全部收集处理。
二是对症会诊下药,引入“第三方”。为解决企业环境问题查不清、查不准、查不深的问题,该局在全省率先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聘请了第三方环保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参与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第三方团队进驻企业2—3天,帮助企业全面查找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并编写现场检查报告书,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其整改。
咸安区某企业烟气多次出现超标排放,为帮助企业彻底查清超标原因,该局聘请环保专家团队进厂检查。通过专家的检查和指导,查清了超标原因,并向企业反馈了专家编制的《环保问题调查报告》,促使企业对症整改,环境执法人员可据此直奔整改点位,对照问题清单开展督查。
三是坚持互促双赢,不搞“一刀切”。为规范执法行为,不搞“一刀切”,不随意要求企业紧急停产、停工。通城县是砂布、砂纸生产大县,砂布、砂纸生产企业众多,行业特殊,监管是多年来困扰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难题。在支持绿色发展驻点执法服务活动过程中,该局请第三方环保公司专业技术团队进驻通城县一家具有代表性的砂布生产企业,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教学,教授监管要点,与企业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向企业管理人员教授环境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实现环境执法与企业发展“双赢”。
四是守住法律红线,念好“紧箍咒”。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等触碰“红线”的行为,及时坚决依法查处,纠正到位,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对执法服务过程中查找出的一般性环境问题,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进展缓慢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治、工作约谈等行政措施,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让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会同企业查找超标原因,解决问题,不以罚代管,不遗留后患。
五是注重整体质效,树好“风向标”。总结、宣传企业先进的环境污染治理经验和环境管理经验,培植典型,树立标杆,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绿牌”企业,树好高质量发展“风向标”。通城县对2家陶瓷企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组织中小企业到“绿牌”企业、大型企业参观学习,对标看齐,促进行业企业整体环保水平提升,使企业自觉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主动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内涵发展”的新路。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推出的系列执法服务活动,大大降低了执法成本,改变了过去执法部门“坐店经营”的思维定式和执法主体对象“猫鼠游击”的局面,服务和保护了当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