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班规的教育意义最大化

2019-09-06 06:28卞京
中国德育 2019年13期
关键词:班规秩序个体

班规是面向集体的,是班级成员的公约,是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的。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能以集体为由限制和牺牲个体,要允许在不能妨碍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求同存异。

班级建立初期,班规的制定往往是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的第一步。班规的制定和执行看似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班主任却感觉让班规成为班级有效的管理方式难度很大。其实,在班规的制定和执行中,我们只要有意识地让班规成为教育学生的帮手,在教育规律的指引下理解、制定、执行,就可以让班规的教育意义最大化。

一、准确理解班规

“班规是由学生或班主任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班集体共同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这一定义准确明了地解释了班规的性质和作用。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班规具有文化和规则的双重属性:首先,班规是班主任的带班理念和班级成员共同愿景的直接体现。其次,班规用于维护班级每个成员切身利益的秩序,即班级成员公约。同时,规则属性也延伸出班规的第三个特性—每一份班规都应该是独特的,是以人为本、以班为单位制定和执行的,不可能存在简单易行、拿来就能用的万能班规。对班规的文化性、规则性以及独特性的理解是我們研究班规和制定班规的前提。

学校组织的根本目的是把学生教育和培养成一个身心健康发展的人。任何制度和管理都不能违背这一根本的教育目的。基于这一认识,班规制定的目的就应该是为了让学生在班级的学习生活体验中,发展成为一个健康的、完整的人。这是教育者的目标,同时也应该让受教育者认同。而对这一目标的认同和具体化的过程,就是班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由此可见,班规是作为一种对班级愿景、成员公约的书面承诺和提示而出现的。它的意义,对管理者体现为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和让班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对执行者则体现为有明确的行为参照和用班规作为相关社会实践的载体,如民主集中的班级议事方式等。

在明确班规的性质及其制定目的和意义时,我们要注意区别管理本位和教育本位,因为建立在管理本位和教育本位两种不同基础上的班规的制定和执行,会因为出发点的不同而导致诸多差异。(见表1)

出发点不同、方向相左,这在班规的制定和执行的任何细节上都会有所反映,甚至可以体现在班规的语言风格上。以管理便利为目的的班规一定是缺乏人文关怀的,因为它没有文化精神作为核心支撑,语言相应也会是冷冰冰的、命令式的、带有惩戒意味的。以学生的成长为目的班规则会把班级建设和学生自我发展放在一起去思考,这一点会清晰反映在班规制定及其内容上。

因此,班规的性质及其目的意义的厘清过程,不仅是班规制定和执行的基础,更是我们思考自己教育初衷的过程,是如何运用班规进行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这一思考清晰化的过程。

二、合理制定班规

无规矩不成方圆。班级管理中,制定必要的班规是班级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充分考虑班规制定的参与度和时间

班规对全体成员具有一视同仁的约束力,包括班主任在内。面对班规,人人都有权利,同时,人人都没有特权。

首先,班规制定的人员应是班级全体成员。全体成员狭义上包括班主任和全体学生,广义上可以包括任课教师、家长等与学生成长相关的所有人员。在此人员组成之下,班规制定的方式自然是由班级全体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形成。当然,在民主决策的同时,要注意避免削弱班主任的教育引导作用,毕竟班主任对学生的成长目标最为明晰。尤其在低学段的班级中教师要发挥更多的主动作用。

其次,应把握班规制定的时间。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班级是尽早制定,甚至在班级建立的第一时间就拿出班规成文的。笔者倾向于在集体初步形成后再制定班规。因为一个新集体形成之初不仅学生之间彼此不熟悉,而且学生个体也有进入新学段的生疏感,以及阶段性的自我目标尚未确立。所以过早形成的班规很难说是学生共同愿景的体现,虽然在之后的过程中可以不断修订,但最初的框架和目标是必须明确不动摇的。因此,等到成员熟悉了新的学习生活并相互熟识之后,甚至一些需要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已经摆在眼前时,再坐在一起讨论班级的规则和发展目标会更为合适。

(二)准确把握班规的内容

班规内容一般包括纪律、学习、卫生、安全、做人等方面,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具体班情、学情来制定。在内容的制定上要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班规内容的表述方式。表述方式的不同,可以直接影响班规内容的传达和被接纳、被执行的结果。讲求内容的表述方式,具体而言就是将所要传达的内容进行正向且明确的表述。

1.正向表述,提倡为主。所谓正向表述就是要告诉学生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提倡做什么,而尽量少用或不用禁止性的方式提出。比如说“禁止说与课堂无关的话”“禁止自习课说笑喧哗”就可以用“所有学生有权听课不被打扰、有权享有安静的自习环境”这样的表述替代。后者强调的是权利,自然就规定了义务,明确了义务也就不用一一去禁止了。

2.明确表述,具体建议。所谓明确表述是相对于笼统的概念性表述而言的。例如,很多班规都有“对待师长有礼貌”的表述。但这样的内容表述对于学生,尤其是低龄的学生如何具体执行这条班规,乃至形成这一行为习惯并没有具体的指导价值。所以不妨将其明确化,改成具体建议:“无论是否认识,都要对师长有礼貌地打招呼。”“接递师长东西,要用双手。”这样明确而具体的表述,可以帮助学生对照自己的言行进行判断和修正。在这一基础上,班规内容才不会虚化和概念化,成为一纸空文。

其次,关于班规内容的多寡粗细。在具体班规内容的制定环节中,还有一个让教师们颇为纠结的问题,就是关于班规内容的多寡粗细:如果内容少了、粗放了,怕将来因为班规不够明确而没有执行标准,无法作为规则使用;如果内容多了、精细了,又怕过于琐碎,将来忙于记录、算账,最后难以持续而不了了之。可谓是进亦忧退亦忧,甚至有将班规化繁为简又化简为繁的现象。在讨论孰优孰劣之前,我们可以先来看陈桂生的一段话:

一是把纪律作为维持秩序的手段,二是把纪律作为保障个人自由的手段。依照前者,规范越密集、越配套,个人行为的限制越多、越有秩序。如此秩序,称之为“强序”。只是由于规范过多,难于执行,个人又缺乏维护这种秩序的内在动力,其结果很可能“强序”不强。依照后者,为排除个人集合体中正常生活、学习及个人行动自由的障碍,而由集合体中的成员共同约定行为规范,如班规。因出于保障个体自由的需要,行为规范也就不宜太多。由有限的规范约束而形成的秩序,是为“弱序”。由于规范有限、容易执行,并受舆论监督,故“弱序”不见得真弱。

这段文字用“强序”不强和“弱序”不弱的分析很好地表现了内容上繁简不同的班规在执行中的可能情形及结果。而最值得注意的是两种班规的出发点,即“维持秩序”和“保障个人自由”的不同。其实这两点并不是矛盾的,甚至可以互为因果和条件,但因为思考方向不同,所以前者是在做加法,后者是在做减法;前者不得不尽力去穷举需要遵守的每项规则,后者则是定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前者更多的是约束、是禁止,后者则是对自我权利的保障。

三、有效执行班规

班规在执行过程中应确保执行人和监督者是班级全体成员而非只是教师。班规的执行过程应坚持的原则是:充分尊重规则,充分尊重人本,充分激发学生的自我教育。这一执行原则体现在处理下列几组关系中。

(一)法治和人治

正如哈佛大学校长霍里厄克说过的一句话,哈佛大学的理念是让校规看守哈佛大学,这比用其他东西看守更加安全有效。在班规的执行中,班主任要坚持用规则就事论事,尽量规避用教师的情绪去针对学生个人。

班级管理事务繁杂,学生个体千差万别,班规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理性约定的产物,用以提示班级全体成员行为的方向。一旦班规经由全体班级成员讨论制定,我们就应该将这一班规视作是班级成员的共同约定。我们要尊重这一公约,在这一公约下实现班级成员的平等原则。这样,我们在需要执行班规时就会就事论事,针对学生的行为本身加以规范,就可以规避教师由于主观情绪所导致的管理尺度不一,或学生对教师管理的误解。因此,合理的班规在其执行过程中一定是教师管理教育的有利工具,也是学生行为对照的范本。因为对规则的充分尊重,不仅是对师生行为的提醒,也是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最好渠道。

(二)刚性和弹性

班规是具有规则属性的,需要全体成员的尊重和遵守,这是其刚性的一面。但执行班规的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发展,班规是教师教育引导和学生自我教育的工具,这和法律的目的是不同的。所以要把握操作上的“度”,面对个体差异,进行适度调整,要以人为本、教育为本。

由于班规的公约性质,因此当我们谈如何弹性地执行班规时,不仅是在提醒班主任在班规的具体执行中不能铁板一块,要有适度的弹性;更重要的是也要让学生明白并认可这一点,否则学生就会对此心生疑虑,不知何去何从。这就需要班主任在具体班规无法解释、执行遇到问题或者执行需要调整时,试着引导学生去理解班规具体内容的上位概念,也就是说帮学生去理解和回顾班规存在的意义和内容制定的初衷,这样有助于学生在这个思维框架下理解和执行班规——让班规成为有法可依的规则的同時,理解这一规范本身在于帮助每个人更好的成长。有了弹性的思维,就会有弹性的执行。例如,可以在班规执行中试着运用“班级议事制度”,让学生对班规未提及或执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这种班级议事方式有助于学生在有渠道充分发表个人见解和意见的同时,更全面地听取和理解他人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更新观念。

(三)集体和个体

班规是面向集体的,是班级成员的公约,是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的。因此,在执行过程中不能以集体为由限制和牺牲个体,要允许在不能妨碍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求同存异。

这一执行原则的前提是,我们在制定班规之初,就要把握更为宏观和本质的教育规律,而非以单向度的获得来规定学生成长的标准,无论这一标准的对象是集体还是个体。例如,如果在班规制定时就以“争做年级学习排名第一位”为目标,甚至将“每周都要拿到卫生流动红旗”这种具体的竞争性目标列为班规内容,就肯定会导致在执行过程中的功利性,而功利性之下牺牲的一定是个体利益,有违学生个体成长规律。

班级发展的方向应该是符合所有人的成长需要的,在包括班规的制定和执行在内的班集体生活中,如果有违某个个体成长需要一定是错误的,必须及时调整。

(四)自由与秩序

秩序是为了保护在边界内的自由。班规的执行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尊重他人边界,有规则意识。但规则更多面向的是行为而不应也不能作为钳制思想的工具。因此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并不妨碍我们鼓励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

自由和秩序之间关系,本身就是班规在制定过程中可以也应该被学生关注到的方面。对这两者概念的厘清和关系的理解,可以让学生在包括班规涉及内容在内的学习生活中更好地理解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作为班规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班主任要更清醒地认识到,班规可以提倡包括道德准则、公俗良序在内的诸多内容,也可以规范学生的具体言行,但不能以此作为约束学生思想的工具。例如,我们可以要求学生遵守诸如“在校不戴饰物、穿校服”的校园秩序;但不能以此让学生承认这是出于审美的需要,甚至上升到学生的认知不合规范的角度去要求和教育学生,因为包括审美在内的认知属于个体自由的范畴,是不能被秩序人为规范的。虽然自由与秩序带来的冲突会集中体现在学生言行不符合班规校规之中,但广义而言,则需要班主任在对学生教育的各个方面都能做到尊重差异,以人为本。

【卞京,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孙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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