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泽宇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350)
精准扶贫是有针对性的帮扶贫困家庭和人口,消除致贫因素,增强贫困人口的自主发展能力,从而实现持续性脱贫的目标[1]。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而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扶贫成效直接影响着全面现代化步伐。在此背景下,学界从不同层面对精准扶贫进行了许多研究,主要集中在扶贫的内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层面。在精准扶贫的内容层面,学者们主要是结合党政文件和国家领导人讲话来阐发各自的认识,多数学者认为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是“六个精准”;在精准扶贫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层面,学者们普遍认为识别机制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到位和贫困主体脱贫内生性动力不足是主要问题,并分别从优化贫困识别机制和健全帮扶措施等层面探讨应对措施。例如建立多维的贫困识别标准、扩大被帮扶人口规模、采取自下而上的多元参与式识别方式,以及创新金融扶贫到户机制、完善扶贫资源配置机制和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措施等。
可以看出,既有研究多是从优化贫困识别机制和健全扶贫措施等抽象、理念层面研究对策,鲜有深入讨论对策中具体行为主体的作用,关于乡村精英在落实扶贫机制和贯彻扶贫措施的研究更少。鉴于此,本文尝试引入乡村精英参与的视角,分析乡村精英如何利用其在经济基础、职业技能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以便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发挥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具体形式,弥补既有研究和精准扶贫实践中既有行为主体的不足,并提出乡村精英参与指向下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适配路径,以此丰富关于精准扶贫的既有研究,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成效。
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存在诸多局限,仅从优化贫困识别机制和健全扶贫措施层面考虑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忽视乡村精英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乡村精英的作用,离不开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机理及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分析。因此,本章以多元乡村精英为主线,考察乡村精英与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交互关系,分析各类精英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的作用,为探究乡村精英参与下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路径奠定基础。
帕累托以社会异质性为逻辑出发点,认为政治分层体系内有精英和大众两大阶层,精英是具备特殊才能,在某项活动或某些方面能够表现出杰出才能的人所组成的整体[2]。在社会变迁和整合过程中,精英引导和支持着普通大众,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精英们对贫困的反应也可能是积极福利成果的来源[3]。乡村精英是精英群体在乡村的存在形式,在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同学者对乡村精英有不同的理解,但均包含以下几个共同的核心要素:占据特定的优势资源、取得了某种程度上的成功、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够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和获得更多的权威认可是精英的本质属性,能够作为普通村民的榜样和典范,并给普通村民以扶助和贡献,进而给他们带来利益是精英的社会属性[4]。借鉴关于乡村精英的既有观点,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和精准扶贫的实践,本文认为民族地区的乡村精英是指在民族地区的乡村社会中,那些在政治地位、经济资源和社会网络等方面拥有某种优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可以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做出特定贡献,并被赋予了特定权威的社会成员。
精英通常是在某个领域或某个组织内拥有特殊才能的社会成员,由于社会领域的多元性和社会组织的多样性,乡村精英包括不同类型。学者依据的标准不同,对乡村精英的分类也不相同。典型的有王汉生以占有的社会资本类型为标准将乡村精英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5],陈光金的分法也是如此[6]。孙秋云则以权力资源为标准将乡村精英分为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7]。借鉴既有关于乡村精英的分类,结合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需要,本文以乡村精英所占有的社会资源种类为标准,将民族地区的乡村精英划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社会精英。政治精英由掌握村庄正式权力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积极参与村庄事务管理的成员组成,由于掌握着村庄的正式权力,可以在精准扶贫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同时,他们是对村庄情况最为熟悉的群体和与驻村扶贫工作队接洽的主要群体,可以协助驻村干部实现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经济精英包括村庄内的经营大户、农村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等经济上的成功人士,他们往往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丰富的致富经验和良好的关系网络,可以在精准扶贫中发挥模范带动和精准帮扶功能;社会精英由乡村中在知识、经验和人品等方面具有特殊优势的社会成员组成,具体包括乡村宗教精英和乡村知识精英,他们在精准扶贫中可以从事思想动员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精准扶贫的最大特点是“精准”,影响其效用的主要因素是能否实现“精准”,即能否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和贫困主体脱贫内生性动力的精准培育。精准识别是指准确、高效地将贫困村和贫困户识别出来,并能准确将其致贫原因进行识别,为精准帮扶奠定基础;精准帮扶是指在明确了贫困人口和致贫原因后,采取适当的扶贫措施以帮助贫困主体脱贫;动态管理是在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基础上对贫困人口实施的进出动态管理,目的是预防脱贫人口的再次返贫;贫困主体脱贫内生性动力的精准培育是指通过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教育培训,增强其自我脱贫的能力。
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和贫困主体脱贫内生性动力的精准培育是精准扶贫的必须举措。但是,任何行动都必须依靠人,精准扶贫也不例外。同时,由于民族地区独特的自然社会条件,其贫困人口的脱贫意识比较淡薄,职业技能较低,不利于精准扶贫的推进。而乡村精英是具有特殊优势、具备特定权威,并且愿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社会成员。因此,乡村精英参与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二者就以贫困人口为媒介建立了紧密的交互关系,从乡村精英参与视角探寻优化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成效的路径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图2-1 乡村精英参与和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交互图
如图2-1 所示,乡村精英包括乡村政治精英、乡村经济精英和乡村社会精英,各类精英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提供主体保障。乡村政治精英在精准扶贫中主要发挥组织领导和精准识别作用,即负责组织扶贫措施的落实、领导民众参与精准扶贫的实践、协助驻村干部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乡村经济精英主要发挥模范带动和精准帮扶功能,即通过自身示范,提升贫困人口的脱贫动力,并给贫困人口以资金和技术等帮扶,助力其实现持续性脱贫;乡村社会精英需要在精准扶贫中从事思想动员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主要是需要发挥宗教精英的思想动员作用以激发贫困人口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发挥知识精英的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功能以提升贫困主体的内生性脱贫能力。
多元乡村精英参与能够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精准性,提升贫困主体的内生性脱贫能力,因此乡村精英参与可以优化精准扶贫的成效。同时,在精准扶贫实践中,部分贫困人口会借助扶贫项目或自身优势而成为不同种类的乡村精英,既有乡村精英也会因在精准扶贫中的突出贡献而使自身的精英色彩更加浓厚,精英的权威更加凸显。
综上,乡村精英参与和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实践存在着紧密的交互关系:乡村精英参与可以优化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的成效;同时,少数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实践也会塑造新的乡村精英、优化既有乡村精英的形象并增强其权威。因此,把乡村精英参与作为优化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成效的视角,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在乡村精英参与指向下探索助推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的路径具有相当的有效性。
由上可知,将乡村精英参与作为探究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路径的视角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因此,本章基于乡村精英参与的视角,以多元乡村精英为主线,试图探索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成效的策略,为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实践提供路径支持。
乡村政治精英既是村民的利益代言人,由村民赋予一定的权威,通过非行政手段进行乡村治理[8],可以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利用村庄正式权力和自身权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同时,又是乡镇政权在农村社会的进一步延伸,负责在农村协助执行党政政策,可以在精准扶贫中协助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优化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成效。
政治精英在精准扶贫中需要发挥的组织领导作用包括组织和领导两层含义,具体是组织落实扶贫措施和领导民众参与精准扶贫实践。为打通脱贫“最后一公里”,国家制定了“五个一批”脱贫措施。但是,任何扶贫措施的落实都必须依靠特定主体的有效组织以确保工作的有条不紊。乡村政治精英是掌握着村庄正式权力且拥有特定权威的社会成员,也是乡镇政权在村庄的代理,因此可以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发挥组织落实扶贫措施的作用。例如可以结合本地村民致贫原因和地区优势,制定符合村域发展的扶贫措施,并负责协调村域内的经济精英、宗教精英和知识精英等,统筹推进落实扶贫措施;少数民族地区民众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经济实力比较薄弱,思想观念也相对落后,主动参与到精准扶贫中的意识较弱。而乡村政治精英多数由村民选举产生,与普通村民相比具有更强的威望与号召力,可以号召动员各方参与到精准扶贫实践中。例如可以动员经济精英为贫困人口提供示范并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动员知识精英为贫困人口提供技能培训,可以通过思想教育动员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精准扶贫。
政治精英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协助驻村扶贫工作队实现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既有研究表明,政治精英在地方政府层面的普遍存在对未来的贫困受益人身份识别过程具有指导意义[9]。乡村政治精英一般来自农村,负责村庄日常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和部分村民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调解工作,对村民的综合家庭情况比较熟悉,并且在村民之间享有较高的威信。而“空降”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难以短时期内充分了解村庄的具体情况,甚至无法获取村民的信任与配合[10],需要乡村政治精英协助其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精准识别包括识别贫困人口和识别致贫原因两个阶段,正式的贫困状况评价体系以人均纯收入单一指标为主,且由于计算难度大和计算成本高等原因而造成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和可行性较差。但是,乡村政治精英对村民的家庭情况比较熟悉,可以统筹考虑贫困家庭的各种因素,协助驻村干部对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科学预估,构建隐性的贫困多维指标识别体系,还可以协助驻村干部实现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的精准分析。同时,精准识别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需要及时将普通村民中的贫困人口识别出来,也需要及时将贫困人口中已经脱贫的人口识别出来,以此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这些都离不开乡村政治精英的参与。从此意义上讲,乡村政治精英在精准扶贫实践中还需要协助驻村扶贫工作队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
力和把握机遇等而成为精英,因此在市场经济逐渐繁荣的情况下可以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欲望;同时,乡村经济精英多数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丰富的致富经验和完善的关系网络,需要在精准扶贫实践中通过承接扶贫项目、发展特色旅游和提供市场信息等方式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帮扶,使其实现持续性脱贫。
经济精英需要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乡村经济精英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观念,因此能够通过个人努力和把握机遇实现率先富裕。同时,随着乡村内部贫富差距的拉大,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欲望日益强烈。但是,由于独特的自然社会因素,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思想观念比较保守,薄弱的经济基础束缚着他们的冒险精神。对其而言,脱贫致富的最有效而可信的方式是效仿,自己熟知的乡村经济精英自然成为他们效仿的对象。因此,乡村经济精英要发挥模范带动功能,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欲望,助力精准扶贫。同时,乡村经济精英要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贫困人口讲授自己的经验与教训,并给予他们经验与技术指导。
经济精英需要发挥精准帮扶功能。帮扶措施不到位是精准扶贫实践面临的重要问题,表现在贫困人口无能力承接扶贫项目、资金扶贫缺乏可持续性,以及驻村扶贫干部难以获取村民的信任与配合等。因此,需要发挥乡村经济精英的优势,通过精准帮扶帮助贫困人口脱贫。首先,乡村经济精英可以承接扶贫项目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多数地区规定领取扶贫项目的扶贫款时需要具备相应的配套资金[11],但是贫困人口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往往导致扶贫项目的落空。而乡村经济精英在配套资金等方面拥有较多优势,可以凭借优势承接扶贫项目,并通过雇佣乡村贫困人口等方式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其次,可以发展特色旅游等以带动精准扶贫。民族地区多数拥有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乡村经济精英在立足于地方特色基础上,可以凭借资金、经验和人际等优势发展特色旅游,并通过带动贫困人口等方式发展特色旅游产业链,增强地方发展的内生性动力,帮助贫困人口实现持续性脱贫;最后,鉴于少数民族地区多数属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区域,而扶贫产业、相关企业的引入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都必须要以便捷的交通为基础,所以乡村经济精英需要与当地的政治精英合作,致力于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此为贫困主体的精准脱贫提供基础保障。
乡村社会精英包括乡村宗教精英和乡村知识精英等。乡村宗教精英是村庄信教群众的精神领袖,需要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发挥思想引领与动员作用;乡村知识精英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与职业技能,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助力精准扶贫。
宗教精英需要通过思想教育消除贫困人口的落后观念,动员其参与精准脱贫实践。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基础薄弱,传统“输血式”扶贫政策导致其贫困人口形成了“等、靠、要”观念,而直接发放现金的扶贫措施又缺乏可持续性。但是,乡村宗教精英是信教民众的精神领袖,可以通过诠释教义等方式对贫困人口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其主动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因此,乡村宗教精英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根据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要求的阐释,例如努力阐释宗教教义中激励个人奋发向上、艰苦奋斗的文段,以自身的宗教权威、组织能力和交往能力助推精准扶贫。
知识精英要通过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式提升贫困人口的内生性脱贫能力。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普遍较低,而这恰恰限制着其求职机遇和薪资待遇,不利于实现脱贫致富。因此,乡村知识精英可以通过教育提升贫困人口的文化素养,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弘扬本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并与乡村经济精英合作对本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开发,带动贫困人口就业,提高其经济收入;同时,乡村知识精英还可以通过技能培训提升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内生性脱贫能力;最后,乡村知识精英还要关注贫困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通过呼吁等形式引起各界的关注,推进教育精准帮扶区域模式创新,使贫困人口的子女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避免贫困的代际传播。
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精准扶贫,使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既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但是,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在经济基础、职业技能和思想观念上的局限性,制约着其对扶贫政策的承接度,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空降”特征也制约着扶贫成效。而乡村精英在经济基础、职业技能和社会资本等方面具有特殊优势,对贫困人口的情况也最为了解。因此,需要发挥多元乡村精英的内在优势,通过乡村精英参与以优化精准扶贫的成效。
但是,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日益凸显,民族地区的乡村精英外流现象比较严重,村庄内尚存的精英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与数量偏少等问题。实现乡村精英参与精准扶贫的前提是村庄内要有精英。因此,各级政府要鼓励乡村精英的回流,为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提供主体保障;同时,乡村精英在做出行为选择时也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加之乡村社会存在着浓厚的人情关系,如何避免精准扶贫实践中的“精英俘获”和精英腐败是必须考虑的课题。因此,在精准扶贫实践中,既要强调乡村精英参与,也要强调普通民众的参与,并不断完善对精准扶贫实践中各个参与主体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此使贫困人口真正享受到精准扶贫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