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钊 中央芭蕾舞团
现代舞台演出中灯光作为舞台视觉呈现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灯光颜色、照度、节奏等的不同,对一台演出中的画面呈现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一个灯光设计师要充分考虑到灯光节奏,颜色、照度、角度等等问题。
现代舞的呈现完全是由舞者的肢体语言和音乐构成,当舞者的身体着光时,同一个姿势会形成多种多样的视觉变化,而这些变化是由灯光设计师所采用的灯光投射角度决定的。以下的文章就是来探究灯光设计师采用光位的根据,不同光位在演员形体和观众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由于剧种的不同,灯光设计涉及到的内容也会各有不同,但究其根本是一个为了帮助整体演出向观众更好的表达一个剧目的思想、故事、情节等等的手段。灯光设计要根据剧种的不同来考虑不同的光位对剧目本身产生的影响。那么现代舞是一种什么样的剧种呢?灯光设计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按照艺术门类的划分,舞蹈是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在时空中运动的动态艺术,它综合了音乐,舞台,灯光,服装等各种元素,运用动态的人体在流动的时空中让人得到美的享受”。[1]
现代舞作为现代舞蹈演出中的一种是在19世纪末逐渐兴起并发展的舞蹈,自从出现就一直站在古典芭蕾的对立面,与古典芭蕾不同的是,它崇尚“自由舞蹈”。不仅仅停留在古典芭蕾标动作的标准,技巧的难度,动作键连接的流畅上。其主要美学观点是反对古典芭蕾的因循守旧、脱离现实生活和单纯追求技巧的形式主义倾向,主张摆脱古典芭蕾舞过于僵化的动作程式的束缚,以合乎自然运动法则的舞蹈动作,自由地抒发人的真实情感,强调舞蹈艺术要反映现代社会生活。
它是通过任何能表达人类内心的情感的肢体语言,舞台形式,多方位的,更深刻的表达当今社会,人类情感,思想,世界观,以及人能表达的一切东西。现代舞表现的不仅仅是积极向上,有时表现的是引人深省的社会的、人性的阴暗面。
在现代舞中,美的概念不是唯一的追求,而在现代美学中,美也不是至高无上的概念。现代舞是以标新立异、严肃探索为最终目的。所以在观看现代舞演出中不会有什么是非曲直的分辨,现代舞传达给观众的,只有编舞者,舞者和整个创作团队极力想要表达出来的感觉而已。
灯光设计师有很多方法去摆弄舞台,而且随着电子技术日益发展,舞台上的灯具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各种特效灯具层出不穷。二十世纪初的时候,舞台灯光只有散光灯和聚光灯两种,到六、七十年代,灯光设计师们发明了PAR灯、成像灯、回光灯、舞台投景幻灯等各种可以发挥不同光特性的灯具。到九十年代,因为电脑技术的应用,电脑灯、镭射灯开始大行其道,冷光源,照度高。又使舞台灯光的技术手段提高了一个层次。
不过,无论灯光的形式功能再怎样先进,灯光设计掌握的灯光技术要领,大致上有三点:亮度强弱对比、颜色和光源。灯光的光暗强弱,不仅仅是观众看得清楚与否的问题,更是在舞台上营造光明与黑暗、欢快与哀伤、希望与绝望等精神上强烈对比的最有效手段。比如说,演员在极度光明的环境里翩翩起舞,却突然灯光转暗,观众情绪会不自觉地受到牵引,形成某一种灾祸降临的心里暗示,这比在舞台上动用大量布景道具来描绘环境变化,要来得简单直接,更有效果。一般来说,观众的眼球会被亮光吸引,所以舞剧中经常用追光来强调某一角色。灯光的颜色带有强烈的情绪特质,会挑动、引导观众的情绪。一般来说,光的颜色分为冷色和暖色。冷色,给人有冷酷、忧郁、平静的感觉;暖色,给人浪漫、激情甚至危险的感觉。白色的光则处于两者之间,把真实的人情事物,活生生地展示在观众眼前。现代舞中很少用到纯粹的颜色,很纯很生硬的颜色一般来强调某一场景的疏离怪异感。一般用的都是偏灰的滤色片。舞蹈是以演员的肢体语言说话的,偏灰的颜色照射在上皮肤更容易让人接受。而且整个舞台画面呈现也比较高级。
舞蹈灯光本质是让舞蹈演员的形体表现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把各式各样的人体雕塑造型呈现在观众眼前。现代舞中光源应用体现在灯光设计的光位上。由于现代舞的自由性,灯光设计中光位也是多样化的,主要在寻找表现整个舞蹈的中心思想与“形体雕塑化”之间的一个契合点。既要让演员的肢体语言得到充分的发挥,又要照顾到舞蹈动作的气质。比如说,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表现生命活力的舞蹈片段,其主要灯光投射角度就不适合长时间运用阴暗的逆光,令舞者身上出现大面积的阴影。即要突出形体美感,也要兼顾到演员表情变化以及观众对视觉的心理反应。这就需要灯光设计者慎重考虑灯光投射光位的选用。
光位就是灯光的投射方位:指在舞台的三维空间中灯具所处的位置。其中包括,面光,耳光,柱光,脚光,顶光,天幕光,侧光,追光等。舞台灯光的布光方位相对来说很自由,单由于剧场硬件不同的限制,会有差别。总体来说,舞台灯光的基本布光光位是固定的,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舞剧常用各个光位的投光角度。
舞剧中必不可少的布光位置。一般放于边幕两侧的流动架上。灯具选用以成像灯为主。灯光从舞台两旁照过来,凸显了舞者身体的线条,增加了舞台的深度感,也立体化了视觉效果。
由于位置较低,可以很好的避免地上出现光斑,使观众视线集中在演员身上。如果用亚光地胶铺地则可以更好的减少地上的野光以及演员身体的反射光线,从而产生演员在空中飘浮的感觉。演员在台上舞蹈时,高强度、高密度的旋转、托举,会使演员失去方向感,有了流动光,能使演员容易找到方向,可以更好的保护演员的安全,减少舞台事故的发生。
缺点:演员在台上舞蹈时经常会有交集动作,两人交错时会互相遮挡对方所受光线,造成演员身上忽明忽暗,观众可能因此“跳戏”。而且单一两侧光源照射,演员(尤其是亚洲人种)的面部表情不容易看清楚,观众眼睛会产生疲劳感。
边幕侧光的另外一个缺陷是,在边幕处的演员由于灯具光束角的原因,会出现脚部无光,身体有一半也不受光。解决办法是,在同一流动架上,30公分处加一组,然后再演员胸部高度的位置加一组,两组并联起来利用多光源投射的方法,就可以有效地解决演员脚部身体无光的问题。
舞剧中常用照明光位的一种,灯具装在吊杆两侧的边幕位置,向舞台中心投射,作为主要照明光源,它很好的体现了演员在舞台空间上的立体感,地上投影较小,兼顾立体感与舞台整体照度,缺点是地上光斑明显、容易出现阴阳脸的情况。单一一侧用光可能会出现演员在边幕区域没有着光的情况。
悬挂于舞台正上方垂直向下投光的灯具。主要用于照明铺光,许多定点光也由顶光投射。顶光垂直投射到演员身上时,只有眉骨,鼻头,肩膀受光,是演员受光最少的灯位。理论上大面积铺光时演员在运动中随着肢体的舒展,收缩,在受光与不受间转换,四肢忽隐忽现,会产生魔术般不同的变化。但现实由于漫反射的原因很难达到。顶光的语言是多样化的,它不会有强烈倾向性的给人传达某种感觉。例如舞者在顶光铺满的舞台上欢快舞蹈时,会给人传达一种神圣的,裕如天恩的感觉。相反舞者慢速低沉的进行某种动作,会产生一种压迫感。
悬挂于舞台后区,灯具向演员身上反投的光位。侧逆光恰位于耳光的180°反角,所投光位接近演员身后的45°。
这个角度的光先能很好的突出舞台的空间感。相比逆光,演员造型感更加强烈。适合大面积铺光,有很明显的光源感,有一种方法,例如:把光束不强烈的灯具,十几个紧挨在一起,装在吊杆的一侧。柔和的光束像光幕一样由一侧铺满整台就如同一颗灯打出来一样。如图。
当然,如果用光束感强的灯具来这样铺光的话,会产生很硬的质感,形式感非常强。同时具有压迫感。
缺点:由于灯具是由多个光源一侧铺光,光源同一亮度下每个光源光照射到地面的亮度会不同,如果灯杆距离地面7米,灯杆一侧的光源投射距离为7米,另一侧的光源投射距离可能达到14米,这样就会损失一半的照度值,从而产生舞台上、下场门亮度不一的情况。解决办法是,对光时尽量把投射远端多对几只,让几只相叠的亮度来弥补距离损失的照度值。还有就是,单灯单号,在调光台上作出亮度调整,这样的方法很精确,但是照度不会太高。
光线从舞台后方打向舞者的灯光。一般装在舞台后区,向观众席方向投射。由于逆光投射会使演员暗部比例增大,相当部分细节被阴影所掩盖,演员会以以简洁的线条或很少的受光面积突现在画面之中。这种大光比、高反差能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从而产生较强的艺术造型效果。在逆光下舞台空间纵深感加强,跳舞的舞者轮廓鲜明,很有装饰感。给人一种遥远、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纯粹的逆光在演出中是作为效果光来用的,在正常的演出状态下,逆光自后区洒下来,使演员轮廓更突出,和整个舞台空间结合,丰富了画面层次感。
还有一种放置在地上向观众席投射的逆光,这种投光角度会直接把光线射入观众的眼睛,舞者全身都包裹在光线里,会产生很强的轮廓,但是由于炫光的原因,导致观众看不清楚演员的细节。具有很强的视觉侵略性,会让观众产生一种紧迫感。
分为天排光和地排光 有时会在天排和地排中间加一层使天幕更均匀,一般装在距离天幕或画幕前、后1.5米的距离处,使画幕着光。作用于舞蹈上来说,单独使用它可以造成剪影效果。演员肢体平面化,只留下形状和线条。舞台上各个不同位置的景物或者舞者全部压缩成二维空间,出天幕以外别的地方全部不受光,人们会看到一个个剪影在天幕上活动的特殊效果。使大面积纯色使用使人物显得渺小,太亮会造成视觉上舞台空间缩小。
由柱光或耳光向舞台内投射的光源,投光角度在45°左右,舞剧中相对于耳光来说,柱光由于是在假台口以内向舞台投光,避免了耳光的野光投射到建筑台口上的问题,是耳光的延伸。该光源位于公认最适合单面投光角度的位置,呈45°洒下,受光物体呈现饱满的立体感,舞者身体三分之二着光,阴影部位很少但不平淡。在心里视觉上能给人以充满希望、生机勃勃、积极向上的感觉。
正侧光图例
放置在舞台前区地上向舞台深处投射光源。一般为条状灯体,主要辅助面光照明和消除由于面光等高位光源照射人物所形成的阴影。单独的脚光投射到舞者身上会出现很异常的光效,很有动荡不安的感觉。有时用单光源投射,被照射物体会在底幕或者景片上形成一个放大的被射物的阴影。形成一种特别的灯光语汇。
一般放置在观众席后区、面光、耳光、或者特定位置,有追光人员操控光源照射向某一处。追光灯可以随着演员动作的快慢,亦步亦趋的跟随,用来加强人物或景物的局部照明,突出重点。
舞剧的追光一般放置在耳光或者与舞台正面有一定角度的地方,被射物体会有一个侧光的角度,立体感较正面投射更强。舞剧中运用追光很多,主要为加强人物照明,也有许多设计师吧追光放在舞台后区高处,以逆光的形式追光,加强舞者轮廓。
由观众席上方正面投向表演区的光源。剧场的观众席上方有固定的面光放置位置,一般分为一层面光和二层面光。一层面光距离舞台较近,其角度较高。二层距离舞台较远,角度稍低。国外许多剧场还把二层观众席的前沿放置以排面光,其角度很低,打在人物脸上很少有阴影。舞剧中面光的很容易把舞者形体平面化。角度太低的正面来光显得没有韵味,平淡,角度高一点的面光给人一种自然、安定的感觉。现代舞剧中用到面光的时候很少,一般都是用作淡化阴影以及谢幕用,有时会正面铺上一层颜色,打在舞者身上会出现一种很怪异的戏剧感。
灯光投射到舞台时光线运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光束,现代舞中光束也是构成舞台画面的一个重要部分,光束让整个画面更具有形式美感。硬质灯具投光产生的倾斜的光束能产生不平衡感,垂直的光束则像利剑一般刺下。软质柔光灯具投射下来成片的光幕,烟或者灰尘大时会产生一道道光墙。光束有时也会破坏整体舞台构图。当灯具灯头倾斜角面向距离观众角度越近光束会越强。光源亮度越高,产生的光束越强。由于剧场环境灰尘的不可控性,光束是消除不了的,所以要合理运用灯光投射角度,灯具亮度,来调节光束对于舞台画面的影响。
在舞剧演出中除特殊效果处理外很少见到单一用一侧光源的情况,在单一光源照射下,被照射物体会出现明、暗两个特别大的反差,这样的光效能在第一时间突出演员的形体,但时间久了会产生单调,乏味的感觉,缺乏层次感。视觉心理上如果长时间照明不足,光源过于单一就会造成视觉紧张,使观众机体易于疲劳,注意力分散等问题。
舞剧中为了更好的体现演员形体的形状,线条。通常在一种主要光源的其它投射方向补充辅助光。辅助光能调和阴影带来的强烈对比。使对象趋于柔和,同时形象感更加饱满,丰富细节。在舞剧中灯光投射的应用都是以光比的形式出现的。简单阐述一下的舞剧光比概念。
(一)主光:又称为塑型光,是刻画人物和表现环境的主要光线。不管其方向如何,应在各种光线中占主导地位,是画面中最引人注目的光线。在舞剧中通常用勾画轮廓的侧光或逆光来作主要光源,具有较强的装饰性和美化效果,这样可以很好的体现舞者的形体美感和舞台的空间深度。由于主光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舞者的立体形态和轮廓特征的表现,也影响到画面的基调、光影结构和风格,是灯光设计者需要首先考虑的光线。
(二)辅助光:又称为副光,是用于补充主光照明的光线。一般在主光源对立面的180°以内投光。用以减弱主光的生硬粗糙的阴影,减低受光面和背光面的反差,提高暗部影像的造型表现力,增加视觉舒适感。舞剧中最常用的光比形式就是主光加一个辅助光。主光和辅助光的光比决定了受光体的影调反差,控制和调整主光与辅助光的光比是灯光设计者在创造舞台造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三)环境光:环境光又叫背景光,是指专用以照明背景和环境的光线。环境光主要是通过环境光线所构成的背景光影与舞者之间形成某种映衬和对比,达到突出主体的目的。在现代舞剧中,投射到舞台上道具或者布景的亮度和舞者的亮度是构成画面的主要因素。环境光除烘托演员外,还有表现特定环境、时间或造成某种特殊气氛和影调等作用。比如天幕的亮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舞台的空间感觉。天幕亮,演员不亮,会形成剪影效果。
(四)修饰光:当主光、辅助光和照度等确定之后,布光仍不理想的地方,用适当光线予以修饰。例如:修饰主光与辅助光之间的过渡影调等等。修饰光可以使舞台的整体形象更加协调,更富有造型表现力。舞台上是没有专门的修饰光位的,这在于设计师对各个光位的灵活运用。
舞台整体画面的呈现,是由这几种光效综合起来产生的。画面的基调、舞台整体亮度是由主光和环境光确定的,主光和环境光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环境光太亮了就会把演员身上的光吃掉,造成舞台很亮,但是感觉演员黑的问题。一般舞剧中的环境光是照亮布景,或者渲染颜色用,这时候主光太亮的话,地上的光斑会吃掉颜色,野光反射到布景上,也会破坏布景的造型。主光和环境光的确定需要根据剧目场景的需要来设立。
用主光、环境光确定基调以后,在演员身上加以辅助光使形象更加饱满,立体。然后用修饰光去掉多余的光影,补充辅助光照射不到的区域。整个画面一步步丰满、完善起来。在舞台整体布光中,由于光效是一层层叠加的,后一种光会对以前的光效产生影响,因此,在布光完毕后,还需仔细审视整体光效。舞剧中的用光绝大部分情况下是在演员身上下功夫的,演员的肢体感的体现,一般用侧光或逆光做主光源。再以主光源方向135°到270°的光位作为辅助光,增加演员的立体感。光比的大小决定了演员肢体传达给观众的意向。逆光类大光比时对比强烈,演员轮廓突出,外形粗犷、强硬。适合表现力量,阴暗的内心挣扎等。小光比出来的效果比较柔和,适合表现比较柔美的情绪画面。
在确定主光和辅助光以后,画面的整体基调已定,可能画面中还有细微的瑕疵,比如演员身上的不应出现的暗区,布景光源照射不到的黑区等。修饰光主要用于修正这样的瑕疵,上一个场景的主光源或辅助光就可以作为修饰光来用。面光是舞剧中消除阴影的常用手段,作为修饰光,不可能太亮,但是稍稍有一点就可以。比如用侧逆光做主光源,边幕流动做辅助光,演员还有半身不受光的部分,这时稍微补上一点面光,就可以让演员的整体形象不那么硬朗。画面饱满很多。
在光位介绍中,只是简单的写出了灯光放置位置以及光效基本特征,不同的剧种中对于光位特点的运用要求也不一样。
戏曲的表演方式是唱腔,身段。戏曲身段的表现方式和舞蹈动作的相同之处同都是表情化,表现化。戏曲的表演更加细腻,手指的指向、眼镜的转动、演员妆容、服饰丰富的细节等都需要观众看得一清二楚。灯光的面光就显的很重要。和它相比舞剧的肢体语言会比表更加表现化,肢体就是表情,音乐就是氛围,有时甚至是没有任何内在含义的纯粹肢体美感。强烈的面光照射在舞者身上会把形体平面化,打破了舞蹈肢体光影,轮廓神秘的造型感,把一切细节展露无疑。失去了舞蹈造型本身的美感。而戏曲演员脸上的脸谱,繁复的头饰,用带有角度的光位投射上去,多多少少都会损失一部分效果。由以上可以看出中国的戏曲和舞剧光为运用差距很大。舞剧用光相比戏曲来说多用造型感强烈的轮廓光而很少使用面光。
虽然现代话剧导演在诠释剧本时很多的用上了形体上的表现,揪根掘底话剧还是一种说话的艺术,灯光设计在故事发展情节上很多还是用明暗,颜色,节奏等来控制。和舞剧相比,话剧灯光人物刻画还是以看清演员表演,同时兼顾人物造型美的基础上的。在表现一个特定人物性格特征时偶尔会涉及到光位应用的问题,例如一个壮烈场面经常会利用逆光勾出轮廓,表现一个阴险人物经常通常是硬质光源投射出阴阳脸的侧光,或者侧逆。现代舞剧中侧光用的很多,单独用投光角度很难刻画出一个阴险性格的人物。所以它还是以造型美感为先要,利用其它多种方法来表达人物的内心世界。
同样为舞剧,古典芭蕾主要有两种美学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芭蕾是“纯粹的舞蹈”,认为芭蕾是“几个人在一起跳舞的几何图案组合”。这种观点完全着眼于芭蕾的形式美,几乎完全不考虑芭蕾的内容或情节,往往导致单纯追求技巧的高超、华丽。另一种观点强调芭蕾是“戏剧性舞蹈”,认为在一部芭蕾作品中,舞蹈要表现戏剧性内容,情节和舞蹈设计要保持统一,有合乎逻辑的、明白易懂的故事作中心主题,和情节无关的独舞及舞蹈片段都得取消,舞剧中不仅舞蹈技术光辉夺目,更须通过戏剧性表现,从情绪方面感动观众。灯光设计上的表现前者只重视灯光造型的美感,后者重视情绪的渲染,具象环境的表现。 而现代舞剧的灯光特点是结合两种手法于一体的。即,表现形体美感的同时又兼顾剧目本身的整体气质。现代舞中灯具有时甚至可以作为演员在舞台上来回穿梭,比如在德国工作的美国现代舞大师威廉.佛塞(William Forsyth)便喜欢把灯具当成舞台上的道具,让观众直接看见灯具在舞台上移动,而灯光的照射点可能跟舞蹈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这种「解构元素」的概念故意让观众的眼睛视线不受导演和灯光设计师的控制,而观众也因此可以发现一个全新的,充满可能性的舞台世界。
现代舞的主题表现都很朦胧,一百个人看了可能会有一百种细微的感受差别。究其本质,它离不开一个“舞”字,舞蹈的感觉是由结构,造型,线条等不同条件展现出来的,作为以视觉为主的灯光设计来说,灯位的选用肯定是以舞台形象传达为首要目标的,灯光设计的灯位选用一般也以侧光、逆光、顶光这种造型光位为主。然后根据不同舞蹈段落在选用若干特殊灯位,重点突出某一造型、人物、景物等。
在现代舞的审美观点里,已经没有美不美这个概念,只有成立与不成立的说法。灯光设计也是花样百出,但总体是离不开整个舞剧的主题,编导对舞台美术的偏好,灯光设计师对于整个舞蹈的理解,总体来说,针对现代舞剧的特点,灯光用光光位是以舞台形象造型感为先决条件,用不同角度的灯光投射、互相弥补,使舞台画面趋向舞蹈的整体气质,并传达给观众各种视觉感受。光位选用灵活多变,强调用光的力度,讲究灯光光比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