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既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更是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实现"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需要。
乡村振兴需要农民,更需要将农民组织起来。农村社会组织应该具有代表农民参与公共事务协商,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教育培训和引导农民的功能。
在实际工作中,将农民组织起来基本上是从生产、生活文化建设等方面入手。但不管哪种方式,组织的手段是关键问题。
当前,作为经济组织的农民合作组织在组织农民方面被寄予厚望,实际上,农村现有的各种组织资源、关系网络在组织农民方面都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本期刊发的一个空心村成功组织出阁女聚会的故事,或许能给人们一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