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影响机制研究

2019-08-31 02:32:44徐慧贤
财经理论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借贷信贷金融机构

徐慧贤,董 煦,董 锐

(1.内蒙古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2.内蒙古财经大学 商务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一、引言

如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减少农户信贷约束条件是我国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一直以来关注的热点。最近几年,学术研究者越发重视社会网络资本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可支配收入中的关键作用。社会网络资本具备如生产性等一般资本的属性,同时,可以极大丰富物质资本以及人力资本,提高个人收益。许多研究表明,社会网络资本进入农村信用贷款市场,可以选取借款方和贷款方,并缓解信贷市场长期以来信息不全面以及不对称的情况。可以运用社会制裁的方式,对于在借贷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处,以此达到减少违约发生的目的。除此之外,社会网络资本可以在金融交易,特别是融资过程中,起到类似抵押品的作用,为交易者提供隐性担保,增加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农户间的社会关系在农村联保的小额信贷中,作为一种抵押品来减少违约发生的概率,从而规避信贷风险。乡村相比城镇,地域狭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紧密,在这样的地域特点下,农户的社会声誉、社会评价、个人征信情况、口碑等对于农民个人的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农户对此十分关注,由此便可形成对农户的信贷约束条件,降低其违约的可能性。在借贷过程中,农民个人信誉起到信号传递的作用,可以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帕累托最优在借贷交易中的改进。

农村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关系本位,农村社会网络以家庭为基础进行构建,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长期共同生产生活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圈子”,“圈子”里的人可以共享信息、汲取和控制资源。农户相当数量的个人信息在社会网络资本中储存,因此能否在贫困农户缺乏抵押物的情况下,根据其拥有社会网络资本的多寡进行放贷?本文通过对内蒙古农村地区的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阐述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的影响机制;借助博弈模型,挖掘社会网络资本的信贷信号传递机制;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述评

对社会网络资本的研究最早见于Jacobs(1961),他是第一个提出社会网络的学者,并且认为可以将社会网络视为社会资本[2];之后,Bourdieu(1986)提出社会资本是通过社会网络形成的一种社会资源[3];Coleman(1990)进一步将社会网络看做是社会资本展现的一种形式,社会网络可以拓宽个体获得有用消息的渠道,实现个体的利益化[4];Putnam(1993)研究得出社会资本的主要构成成分是社会网络,除此而外还有社会规范和社会信任。社会网络影响力的大小与个体拥有的社会资源的数量有着不容分割的联系[5]。

农户个人的经济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网络资本。Grootaert(1999)提出“穷人的资本”的概念,对社会网络资本进行了描述。贫困家庭由于贫困陷阱的因素,脱贫极其困难,而社会网络资本可以相对有效地实现穷人家庭脱贫的目标。目前,规范的金融市场覆盖并不全面,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网络资本对物质资本起到替代或者是补充的作用,以此来提高穷人家庭的收入。随着收入的提高,贫困的农户的社交范围日渐扩大,同时,也可以起到扩充社会网络资本的效果,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使得贫困农户家庭实现脱贫的目标[6]。社会网络资本在农村信贷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中国家庭的调查数据为基础进行研究,发现社会网络在社区层面对穷人家庭脱贫的作用尤为明显[7](张爽,陆铭,章元,2007)。同时,社会网络资本在农村非正规金融信贷中的作用也十分突出。相比正规金融机构的合约执行约束机制,非正规金融机构执行合约以民间约束为主要依据[8](徐慧贤,2017),并根据借贷双方之间的人缘和地缘关系获得有效信息[9](林毅夫,孙希芳,2005)。社会网络资本对条件相近的农户来说,是造成其收入差距加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中政治资本的作用尤为明显[10](程名望,史清华,2015)。占有很大比例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小农家庭为核心扩展开来的圈层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友情借贷。通过农户与非正规金融机构组织双方的互相信任以及合作的加强,形成无形抵押品,以此来降低违约发生的概率[11](刘民权,徐忠,俞建拖,2003)。此外,一些文献对农户社会声誉、社会评价、个人征信情况、口碑等因素对农户的借贷效果起到的作用进行了研究,发现其在地域狭小的农村社会网络关系中的重要意义[12](褚保金,卢亚娟,张龙耀,2009)。针对五户联保为核心的小额信贷,发现社会网络资本中的亲情与友情在小额信贷中同样可以作为抵押,以此来控制信贷风险[13](刘成玉等,2011)。赵剑治和陆铭(2009)研究发现,社会网络资本的多样性极有可能是加深贫富差距的原因,他们将中国农村家庭收入和农户间收入差距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发现,在决定收入的各种因素中,社会网络的影响力位居第四[14]。郭云南等(2014)通过研究发现社会网络可能对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起积极的影响,因为社会网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迁移成本的限制,帮助融资,分担一部分风险,从而提高收入,缓解收入差距的扩大[15]。

三、统计描述与分析

通过对内蒙古农村地区880户贫困农户社会网络资本与信贷情况的调查访谈,分析社会网络资本在农户信贷中的作用。以下数据来源均是根据调研整理而得。

(一)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基本情况

1.社会网络资本的关系强度

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关系强度又可以细分为联系频率、信任程度和互惠程度,分别由问卷中的“亲友交往联络”、“对邻居的信任程度”和“人情支出”来表示,其中“亲友交往联络”分别用数字1-4来代表,1为经常交往(每月至少1次);2是偶尔交往(每半年1-3次);3表示不常交往(1年1-2次);4为没有交往;而“对邻居的信任程度”采取打分制,10分为最高分,反之0分最低;“人情支出”是亲戚朋友之间婚丧嫁娶的份子钱,用具体的金额表示。

图1 家庭亲友交往联络频率

图1说明在农村亲友之间交往还是很频繁的,经常交往的占49.4%,而没有交往的仅为9.9%,亲友之间频繁来往有助于彼此的互相了解,相对而言为非正规借贷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

图2 家庭人情支出情况

从图2可以看出,人情支出多是集中于1000元以下,占比53.86%,最少的是200元,最多的10万元(只有一户)。“人情支出”反映出社会网络资本的情况,支出越多说明社会关系越复杂,可用的网络资本更为丰厚,所以在借贷行为中可选择的途径更多,借到的金额也往往更大。

图3 家庭对邻居的信任程度

如图3所示,对邻居的信任打分多集中在5分(198户,占比为22.8%),为一般信任的程度;其次为8分,共有156户,占比为18%;完全信任的10分排在第三位,为126户,占比为14.4%,平均分数为5.9还是比较高的,信任程度会对借贷的完成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2.社会网络资本的网络结构

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网络结构反映社会网络的异质性,主要体现的是网络关系的差别,可以增加社会网络的宽度和深度,增加信息获得渠道,提高办事效率。表1使用“家里有关系”来表示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网络结构。同样采用打分制,0为没有关系,10为处处有关系。在贫困地区,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异质性是很弱的,异质性基本为0的就占到整个数据总体的95.51%,这限制了有效信息的获取,如果不进行有意的扩展,那么社会网络的结构将一直很简单,重复性也会很高。

表1 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网络结构

政治资本在农村中非常重要。在被调查的农户中,户主是共产党员的有56户,占样本总量的6.37%;是群众的户数有824户,占样本总量的93.63%(如图4所示)。这也反映了在我国农村地区党员数量比较缺乏,政治资本作为社会网络资本的一部分,会对农户的借贷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党员家庭会结识更多“政治圈”内人士,对于思想的进步和生活条件的改善都会有帮助。

3.社会网络资本的文化和环境

由于调研的区域集中于哪个地区,所以祠堂的建立和家谱的编写情况较为罕见。以下使用“祭祖扫墓”来表示农户所处的文化和环境,运用“是”“否”来加以说明。如图5所示,祭祖扫墓与否的比例各占50%。

图4 户主政治面貌分布

图5 家庭祭祖扫墓情况

(二)农户家庭借贷情况

以下将主要从农户首选借款对象、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抵押和担保等方面对农户的信贷特征进行具体分析。

1.首选借款对象

在农村贫困地区,由于农户无法提供正规金融机构放贷所需的抵押物,因此,大多数贫困农户只能选择民间借贷。在被调查的农户中,首选正规金融渠道(包括工行、农行、信用社及村镇银行等)借款的仅有38户,占样本总量的4.32%;首选非正规金融机构(包括民间组织和亲戚朋友)的农户有668户,占样本总量的75.91%;还有约18.98%的农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去借贷(如图6所示)。可以看出,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户很难从正规金融借到款项,借款主要来自于以向亲朋好友借贷。相比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渠道放贷特点是门槛低、利息高、简便快捷,主要由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构成。农户一旦选择这条渠道,很容易背负高昂的还款负担。

2.借款金额

贫困农户的借款次数多,金额小的特点与正规金融机构所追求的规模效益是相违背的。小额借款只会增加正规金融机构管理的成本和工作量,却不能带来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收益。因此,农村民间借贷市场繁荣。农户之间的私人借贷是基于长期累积下来的以亲情和友情为枢纽的“低廉”的“乡土信用”,这种借贷既无金额要求,也没有抵押物和担保,手续简单,灵活快捷,能够很好地满足农户的借款需求。在调研中发现,通过正规信贷途径解决资金需求的农户所占比例偏低,绝大多数是通过非正规金融途径来进行,还有一部分农户是通过正规、非正规金融途径来获得借款。总体来看,通过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远远高于通过非正规金融,而且农户信贷规模与农户的社会网络资本状况密切相关。样本农户的正规信贷规模为15680元,非正规信贷发生率明显频繁,但户均信贷规模变化幅度较大。

图6 首选借款对象

表2 农户借款金额

3.借款用途

农户的借款超1/3用于生产投资,主要用来购买或者租用大型的生产设备。从借贷金额来看,这部分资金需求主要依靠正规金融信贷,而从非正规金融途径得到的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或是非农生产性投资,如图7所示。这是因为较之于正规金融信贷,非正规金融对借款方资金的用途不做过多限制,农户可以任意使用,可以用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与平滑消费。当然,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得到的贷款用途也会因为农户自身及家庭状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正规金融信贷而言,其贷款需要建立在对其能够进行有效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因此,其用途主要限制在生产、建房和买车都是易于评估而且数额较大的方面。对于贫困农户而言,贷款主要经济用途依然是维持生计,满足基本消费需求,比如子女上学、婚丧嫁娶、看病就医等。农户间借贷并不拘泥于用途,贷方会更多地考虑彼此之间的社会网络关系和亲密程度。

图7 借款用途

4.借款抵押和担保

目前,农户从农业银行、包商银行、村镇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获取贷款时都没有抵押物(图8),大部分实行三户联保制度。这种联保依靠的是农民彼此间的信任。虽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开始进行,然而农户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还不能用作贷款时的抵押物。农户在获得非正规金融贷款时,其担保形式也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网络资本,更多依赖于亲戚朋友之间的担保和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图9)。

图9 借款担保

四、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影响机制

在贫困地区,由于农户缺少有效的抵押品、现金流和担保物,所以社会网络资本对农户借贷有着重要的影响.以下将从四方面解析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影响机制。

(一)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信息影响

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信息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个是社会网络资本可以有效传递个人信息;其二是社会网络资本可以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

有效信息机制可以保障社会网络资本在农户借贷中发挥作用,同时它也为社会网络资本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无论是下面的信任机制、惩罚机制还是抵押担保机制,均是以信息有效传递为前提。信息传递效率包括:信息的客观准确、信息的传递及时、传递的信息有效可用。信息是否可以有效传递与社会网络范围、网络结构和网络异质性有关:网络范围越大,信息传递的效率越低;水平网络结构有利于内部信息的传递,而垂直网络结构则更便于传递外部信息;网络成员之间异质性越高,则传递的信息越有效。

在农村信贷市场上,正规金融机构并不具备优势,主要是因为正规信贷与借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搜寻成本、实施成本和监管成本增加。依靠农户社会网络资本,借款者与贷款者之间的信息了解可以通过社会网络关系的流动进行,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一步降低借贷双方的选择成本、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也就减少了借贷的交易成本。在农村贫困地区,普遍存在非正规信贷,尤其是亲友之间的民间借贷。非正规信贷能够大量和频繁发生,就是充分利用了农户之间的社会网络资本(也就是通常讲的血缘、地缘、人缘或其他网络关系)。农村生活远比不上城市生活的绚烂多彩,农户之间的生活单一且相似,基本上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田间地头也会互帮互助,这种生活方式决定了在农村同属一个地方的人会形成较为封闭的社会网络,网络之中信息共享,这就是费孝通(1998)提出的“差序格局”[1]。中国的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中尤其是亲戚和朋友能够掌握更为透明和全面的信息,可以称得上是知根知底的,这将大大降低非正规信贷交易中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民间借贷经常发生在亲友中,农户可以在平时聊天中搜集到所需要的个人信息。信息通过人们的闲言碎语进行汇集和传播,搜寻成本极低,特别是与借款人的关系越密切、交往越频繁的亲友、同学,越可能得到真实、封闭和有效的专属信息,这是“熟人社会”所独有的信息优势。在农户的正规信贷中,通常要求三户联保。这三户需要借款的成员均来自同一个乡村,且为彼此熟悉的人,相互的品质、经济收入状况以及家庭情况等都是熟知的,这就在无形中将成员组合经过自然的自我筛选完成了,而且成员彼此之间的信任程度也会加深。在联保机制中,由正规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部分信贷风险会自然转移给联保小组,使得参加联保的农户更加关注彼此并实时监督其借款行为,甚至在必要时会采取措施强迫借款者还款。很明显,联保机制的形成正是基于农户的社会网络资本,通过借款者的社会网络关系了解其相关信息,如品格、偿贷能力、声望、运营能力和家庭信息等,从而大大降低了信贷违约风险。

(二)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信任影响

信任关系是社会网络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网络资本作用于经济活动的途径之一,它的形成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网络资本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合作是基于人们的信任进行的,能够促进集体统一行动,久而久之会演变成为一种自发的合作机制。例如,中国农村常常会有互助组织,组织内成员定期上缴一定数量的钱款,形成的资金池可以供成员轮替使用。另一方面,信任可以促进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加深彼此的信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社会网络资本是一些自愿合作活动的基础。

在中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建立在亲戚关系和朋友关系这些纯粹的个人关系上的,因为与人的交往程度密切相关,这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程度的信任度:依附于以血缘、地缘、亲缘和人缘为基础的特殊信任以及萍水相逢似的一般信任。中国有着很深的传统家庭概念,将家族视为代代相传的核心,一个家族内各成员之间保持高度信任,而对家族外的人有着相对较低的信任度,所以非正规借贷对象通常会分为近亲、远亲、乡邻和朋友等,并以近亲和朋友为主。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信任机制不仅可以显著提升借贷双方合作的效率,而且与信息机制相似,社会网络资本同样可以减少农户在信贷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农户依赖自身长期积攒下来的声誉和信誉,会降低信贷交易过程中不确定的情况,更易被交易对手所认可,借款者与贷款者之间的正式合约关系也不会很严格,所以交易更容易达成,信贷交易的程序也会得到极大的简化,重议也较为容易。此外,社会网络资本的信任机制可以充当正规信贷中的抵押和担保,对借贷双方而言,高的社会信任度会消弱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降低交易成本以促进交易合作的稳定性。由于农户生活和生产的规律,导致他们更有可能形成一个有限的社会网络关系,而农户彼此之间信任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博弈的结果。农户建立的口碑是信任的具体表现,口碑多反映在社会网络成员间的口头评价中,一般是评价一个人的人品和能力。贷款者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不能直接考察借款者的还款意愿和偿贷能力,但是却可以根据这种口碑来进行信息的筛选,从而防范风险的发生。在农村常见的民间借贷现象,很大程度上是受益于社会网络资本的信任机制。正规金融机构的联保贷款也充分运用了社会网络资本的信任机制。

(三)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惩罚影响

儒家思想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思想根基,人们的行为时时刻刻要受到面子、人情和礼俗等传统道德思想的牵制,这些传统的社会道德规范也对借款行为产生强烈的约束作用,从而减少信贷违约行为的发生。社会网络资本的约束机制主要表现为一个人的信誉,也即为所谓的口碑,进一步升华为声望。它会像一种无形的硬性规定来规范一个人的行为。如果辜负了这种口头评价,那么不好的行为就会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让个人信誉一落千里。

社会网络中存在很多规范与惯例,所以它会提高社会的信任水平,增进人与人的协调交往。网络中的成员所认同的规范和惯例是一种长期行为形成的无形契约,这种约定与外部的制度和法律最大的区别在于,由于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参与了规范和惯例的制定,因此成员们会自觉遵守网络内的规范和惯例,而且它依赖成员的声誉机制得以保存和延续下去。社会网络中人与人的博弈并不是独立进行的,它是一种关联的嵌套博弈,这种博弈的支付矩阵不会仅限于经济支付,还包括如归属感、认同感等的非货币的社会支付。这种无形的支付方式会形成圈内的社会规范和惯例,不遵守的成员会被其他成员逐出社会网络,让其遭受社会的排斥和压力,所以这种机制会降低人们的违约率,促进交易顺利完成。

在农村,农户的借贷活动本质上也是一个博弈过程。放贷者根据借贷者最初的声誉状况来决定是否提供资金——如果对方声誉不好,那么将直接放弃贷款,此时彼此收益为零;如果对方声誉较好,那么便给予贷款,博弈随之进入第二阶段。此时借款者取得资金,他的行为也有两种,一是守信,那么借款者会缓解困境,而贷款者会取得相应的本金和利息;二是借款者不守信,放贷者将会损失收益,至此一轮博弈基本结束。在农村的非正规借贷中,由于地域范围的有限性,使得借贷的交易区域和生活区域基本重叠,博弈的关联程度增加,实际上也就增加了惩罚的力度,增加了违约成本。在民间借贷中,即便是不签订合约,不按时还贷的现象基本是很少见的。显然,实际生活中的借贷并不只限于一轮博弈,博弈通常具有明显的反复性。只要借款者发生一次非不可抗力所造成的违约,那么随着违约行为消息的传播,所有可能的贷款者将会终止与他的借贷关系。今后违约者不单单是无法或得非正规信贷,正规信贷也会无法获得。实际上,正规信贷机构的联保贷款就是利用借款者的社会网络资本来建立担保人和借款者之间的连带责任,进而为联保小组成员提供激励机制,把彼此的监督作用发挥到极致,并在必要时对借款者进行处罚,让违约者寸步难行。从某种程度来看,社会网络资本甚至可以代替正式制度来保障信贷合约的顺利执行。

(四)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信贷抵押担保影响

社会网络资本可以对借款者的借款行为形成很强的约束作用。这种约束作用仿佛是一种抵押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而且没有现实的法律效力,但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却可以真真实实的予以社会压力和社会惩罚,进而限制借款者的策略空间,带来效用的骤减,并最终形成约束作用。在农村,放贷者在选择贷款对象时,更多考虑对方拥有社会网络资本的状况,尽量避免潜在损失,实现收益最大化。借款者也会更加注重自身优质社会网络资本的积累,将这种无形抵押作用发挥到最大。这不仅会增加获得非正规信贷的机会,同时也会增加获得正规金融借贷的可能。在正规金融机构中,农户的联保贷款就是利用嵌入在农户间的社会网络资本来发放贷款的。显然,社会网络资本这种特殊的抵押品并不可以变现和回收,但是在贫困地区,当农户普遍缺少实用有效的抵押品时,社会网络资本确实发挥了显著作用。农户们非常在意自身声誉的建立和维护,声誉依然成为了一种无形的资本,能够给声誉所有者带来“声誉租金”,从而显著增加其竞争优势。声誉的形成并非短期投机行为,而是长期稳定投入的结果,并且具有明显的可信性,所以具备作为抵押品最基本的要求。此外,社会网络资本的长期性也可以克服道德风险,并预防借贷博弈结果陷入低效率低水平的均衡。当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时,第三方担保有助于放贷者形成更为全面的预期收益评估,促进合约的形成。这种担保连带机制有助于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五、贫困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信贷信号传递机制

目前,由于农村金融信息的严重不对称,相关金融机构无法真正准确判断农户的风险类型。如何有效评价农户的信贷风险,并由此确定是否给农户贷款是我们需要关注的。而社会网络资本以及金融机构对违约者的评估,并确认相关惩罚力度可以实现上述目标。

以下借助博弈模型,根据内蒙古地区880户贫困农户的调研数据,分别分析金融机构在对贫困农户掌握的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下是否对其发放贷款,同时也挖掘社会网络资本的信贷信号传递机制。现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假定参与信贷博弈的农户和金融机构为“理性人”,即二者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且其均为风险中立者。

假设2:为简便计算,设定农户贷款的本金为1,贷款利率为i,并将R定义为农户扣除利息的经营收入,S定义为抵押品的价值,β定义为社会网络资本。

假设3:根据农户经营项目的风险的高低,将农户分成高风险农户(θ=H)和低风险农户(θ=L)。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农户比金融机构更了解自身风险类型,而金融机构只能获取农户风险类型出现的概率,其中高风险农户(θ=H)出现的概率为α,低风险农户(θ=L)的出现概率为1-α。

假设4:将农户的还款能力定义为β,其中设β∈(βH,βL),以βH表示农户向金融机构提供的高社会网络资本,以βL表示农户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低社会网络资本。

假设5:金融机构关于贷款发放的策略空间为Y∈(Ya,Yb)。其中将发放贷款定义为Ya,不发放贷款定义为Yb。

假设6:将经营中的风险表示为θ,农户项目经营成功的概率表示为P,且二者呈负相关关系,即θ=H→P=pL,θ=L→P=pH。其中设定pH为高成功率,pL为低成功率。

假设7:若农户在贷款后成功经营项目,且用所获得的收益R按期还款,则不会违约;若项目经营失败,农户无法按期还款,则会受到相应的“社会惩罚”。违约造成的社会惩罚为β的函数Φ(β),其中社会网络资本β与其函数Φ(β)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户提供越多的社会网络资本β,其如若违约,所承担的“社会惩罚”也越为严厉。

(一)完全信息下动态博弈情形

以下将农户分为高风险与低风险两种类型。根据调研发现,80%以上的农户属于低风险农户。假设在信贷博弈中,双方都完全掌握了对方的信息。处于借贷双方的金融机构和农户,在完全信息下的信贷博弈中,信息完全对称,金融机构可以有效了解农户的信誉状况以及信贷风险类型,同时,农户也了解自身信贷状况已被披露。基于此条件,相关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不会给予高风险农户贷款,同时,高风险农户在清楚自己不会获得贷款的情况下,也不会将伪装后的高风险社会网络资本提供给金融机构;但是,对于低风险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类型并不会影响其贷款的获得,相关情况如下:

假设低风险农户选择提供低社会网络资本βL,此时对应的社会惩罚为ΦL,可得农户期望收益为

假设低风险农户选择提供高社会网络资本βH,此时对应的社会惩罚为,可得农户期望收益为ΦH

假设社会网络资本β与社会惩罚Φ呈正相关关系(如成线性关系),当βH>βL,ΦH>ΦL,由此可得U1>U2,因此,低风险农户一定会选择提供低社会网络资本βL,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通过分析,发现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信贷博弈的结果是低风险农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社会网络资本βL可以获得贷款,而农户在提供高社会网络资本时,不会获得贷款。

(二)不完全信息下信号传递博弈模型

根据调研结果来看,双方不完全掌握对方的信息才是真实的情况。特别是对金融机构来说,要获得农户完整而有效的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金融机构无法有效通过农户的借贷状况获得其风险类型θ,因此不能准确判断农户资信状况。只有当农户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自身社会网络资本β情况,金融机构才可根据所提供的有效信息做出相对客观的评价,以此确定农户的风险级别。此处,我们介绍一种基本的处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方法——“海萨尼转换”,本文运用这种方法,将不确定条件下的选择转换为风险条件下的选择。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假设“自然”为一个虚拟的参与人,农户在信贷过程中,通过向金融机构提供社会网络资本来传递信号,而金融机构通过“自然”这个信号,来间接获知农户的风险类型,并对之前做出的判断进行相应地修正。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对农户进一步地判断来决定是否向农户贷款,经过研究发现,金融机构会选择向低风险农户提供贷款,而拒绝向高风险农户提供贷款。以下模型是基于农户社会网络资本抵押替代的信号传递博弈模型(图10),其中,图中标出的支付组合由农户和金融机构支付组成。

图10 社会网络资本替代下农户与金融机构间的信号传递博弈

求解1:分离均衡情形

根据模型分析可以得出,农民获得贷款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取决于农户的社会网络资本,而金融机构不能准确识别社会网络资本掩盖下的农户风险类型。一些风险类型高的农户可能会不惜承担违约所带来的重大惩罚,选择运用高的社会网络资本来遮掩自身高风险类型,但是,理性的信贷农户并不会冒险采用这样不理智的方法。相比较高风险类型的农户,低风险类型农户为了使自己能有效获得贷款,一定会选择向金融机构提供高的社会网络资本,通过这样的区分,我们便可将低风险和高风险区别开来,实现二者的分离均衡。

分类均衡状态指的是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下,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农户所提供的社会网络资本的类型,来有效识别农户的风险类型,即高社会网络资本对应的是低风险农户,低社会网络资本对应的是高风险农户。如下式所示:

农户的效用通常还可以表示为U,满足分离均衡的条件如下

分离均衡存在的必要条件就是把前文的假设代入均衡条件,计算并整理,可以得到如下关于ΦH的不等式,这就是使分离均衡存在的必要条件,

通过贝叶斯法则,将P(H|βL)和P(L|βH)达到分离均衡状态的和式展开,金融机构便可以得出后验概率:

通过上述后验概率的结果,我们可以知道,当分离均衡在其相关必要条件满足时,会体现在金融机构与信贷农户的借贷博弈中。而一般情况下,会通过社会网络资本和农户的经营风险来确定分离均衡的必要条件,根据必要条件,可以得出:

求解2:混同均衡情形

从以上推理分析可得,只有当ΦH满足必要条件时,ΦH的取值在相应范围内,分离均衡状态才得以存在。相反,若ΦH不满足该条件,即当ΦH的取值出现在或者时,就会出现混同均衡的状态。混同均衡状态指的是金融机构无法根据农户提供的社会网络资本来判断农户的风险类型,原因是由于不同风险类型的农户提供的社会网络资本相同,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网络资本无法起到传递信号的作用。如下式所示的混同于βL的混同均衡:

相比较分离均衡状态,在混合均衡情形下,金融机构通过放贷产生的收益不再受农户社会网络资本β的影响。此时,金融机构放贷收益在已知后验概率P(H|βL)=P(H|βH)=α的条件下与其期望收益相同,即

当E>0时,金融机构的最佳选择即发放贷款。这种情况下:

高风险农户的效用为:

很明显,

低风险农户的效用为:

很明显,

基于农户的收益,可以分析得到:无论是低风险农户还是高风险农户,他们的最优选择是向金融机构提供低社会网络资本βL。

在E<0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做出的最佳选择是不放贷。对于高风险农户和低风险农户来说,无论他们提供何种类型的社会网络资本,可得到的预期收益均为0。从社会网络资本成本的角度来看,高社会网络资本会引起相对高的成本,而低社会网络资本的成本相对更低,因此,对于两种风险类型的农户来说,其最优决策是选择向金融机构提供低社会网络资本βL。

通过上文对混同均衡情况下,农户与金融机构借贷博弈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不论是高风险农户还是低风险农户,均倾向于选择向金融机构提供成本较低的低社会网络资本,即β(θ-L)=β(θ-H)=βL。此时,农户已经确定了提供的社会网络资本类型的选择,β(θ-L)=β(θ-H)=βH即成为不可能事件。通过贝叶斯法则对混同于的混同均衡的后验概率进行验证:

经过分析发现混同均衡确实存在。特别注意的是,P(L|βH)=α与贝叶斯均衡同时成立,金融机构得到的收益并不会高于期望收益E0。

同理可证,如同β(θ=L)=β(θ=H)=βH的混同均衡同样不存在。

根据前文的论述,社会网络资本在信贷过程中的信号传递作用,在不同均衡条件下的效果是不同的。具体体现为:在分离均衡状态下,信号在社会网络资本中可以得到有效传递,而在混同均衡状态下,信号传递的作用不能得到发挥。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同风险类型的农户在信贷过程中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社会网络资本是不同的。通过对信号传递模型的研究发现,金融机构放贷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对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确定。通过上述公式(7)可以发现,高社会网络资本存在一个最优区间可以得到分离均衡状态,因此,金融机构通过准确识别农户的风险类型,进而做出是否给农户提供贷款的决策,其中,如何有效明确高社会网络资本的合理区间成为关键点之一。

基于信贷博弈过程,通过分析社会网络资本在其中的信号传递作用,发现金融机构确实可以通过社会网络资本的类型来判断农户的风险类型,同时,我们还可以以此判断农户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综上所述,金融机构可以借助社会网络资本的信号传递功能,确定其最佳范围,以此降低低风险农户的违约风险,并且可以更为有效地向优质的低风险农户提供贷款。

可得如下结论:

第一,可以通过社会网络资本来补充农村信贷中抵押品的缺失。在重复博弈中,社会网络资本所体现抵押品的功能,可以明显起到督促农户按期还款的作用。

六、结论及政策建议

社会网络资本对贫困农户来说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它对农户信贷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网络资本具有的非正式制度效力。从信贷角度来看,高社会网络资本的农户更容易得到贷款,其还款能力随着信贷收入的增加而提高。首先,从收入角度来看,一方面,高社会网络资本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农户个人获取信息的能力,拥有较高社会网络资本的农户,可以通过更广泛的途径得到更全面有效地信息,而当今时代,获取信息即意味着获得了收入;另一方面,高社会网络资本可以更好地获得物质和精神财富,也起到了增加收入的作用。可以发现,农户还款能力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其次,从风险管理角度看,高社会网络资本的农户可以相对及时地规避风险,因为其更容易获得相关信息,并在信贷过程开始之前,有效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此外,高社会网络资本有更多机会获得救助,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综上所述,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从政府层面看,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地区传统文化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从金融机构来看,应充分认识农户社会网络资本的作用,尽快完善加入社会网络资本的农户信用评级体系,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从农户层面来看,要继续发挥传统社会网络资本的作用,构建拓展新型社会网络资本,从而提高自身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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