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今天通报了2018年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情况。从违法失信主体情况看,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251家,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2333人。从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看,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仍然高居首位,占比50.1%,内控管理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8.4%,业务经营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6.4%,市场交易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8%,其他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
在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主体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主体为主,约占全部机构违法违规主体的60.8%。在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中,以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对方董监高,拟上市公司董监高)为主,占比56%。
据悉,截至2018年年底,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累计收录市场主体信息99.6万余条,覆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境外证券类机构和交易所驻华代表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累计收录诚信信息42.9万余条,包括执法类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监管关注信息、公开承诺信息、正面诚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同时,通过信息共享,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收录了外部委交换信息1285万余条。
2018年,市场主体对诚信状况的关注大幅提升。各類市场主体向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申请实地查询诚信报告2687次,社会公众通过证监会官网“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栏目公开查询435.7万次,分别较2017年增长了23.7%和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