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网约护士”带来健康红利

2019-08-29 08:33卞茸文
银潮 2019年8期
关键词:网约护理人员护士

文>>>卞茸文

(作者系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慢病与健康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主任医师)

自“网约护士”在多地涌现后,监管空白、权责不清、医疗安全等问题备受争议。此次“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与之前的网约护士平台相比,从国家层面推进,获得了更多患者和家属的信任,但在试点过程中依旧存有一些问题待破解。

护理人员短缺。按照《方案》要求,试点医疗机构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现实数据是,截至2018年底,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达400万,每千人口护士数为3人,护理资源总量的不足成为“网约护士”发展面临的重要难题。

收费标准有待完善。一些民营医院和网络平台“网约护士”的服务价格确实很高,很多项目是公立医院的十几倍,且无针对定价的解释说明,作为患者,不明白是如何定价的。试点开始后,目前各地尚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仅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护理风险需要掌控。从医院角度说,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有风险的,比如:药物注射时出现过敏怎么办?护士能否在远离医院的情况下处理这类问题?如果患者与患者家属不能理解,形成医疗纠纷怎么办?此外,根据医疗规定,A医院开出的药物,B医院是不能执行的(口服药除外),那么,互联网平台又如何分发A、B医院的药物和护士;再者,护理是需要成本的,目前并没有合理的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机制。

套用《人民日报》一篇文章的标题——期待“网约护士”带来健康红利,“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惠民举措,势在必行,规范实施还应完善“机制+监管”。

第一是改变。不仅是医疗的行为方式、工作理念的改变,更是主管部门对这种新型业态的监管和指导给出具体意见和规定。如,哪些护理服务项目可在首批试点范围中启动?政策和操作规范层面如何监管?如果有不良事件发生,应该如何应对?同时,还需对标《试点方案》配套解决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问题。

第二是加大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资金及政策投入,重点落实到患者的服务项目中。接受上门护理服务的患者多为失能、半失能老人,不少家庭并不富裕,以严重压疮患者为例,需每天或隔天换药,各地上门护理费用80至100元不等,再加上耗材费,也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能否考虑将护理费用纳入医保。在入户服务收费价格方面,价格主管部门还应明确收费标准,或探索商业保险和国家给付相结合的路径,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要思考上门服务报酬问题,若定价过低,与试点前网络护理平台收入差距大,护理人员长期参与的积极性将受到影响。

第三是医疗层面形成诊疗体系。由医生评估患者的病情,开出处方和护理医嘱,然后由高年资护理人员执行,医生定期上门随访。

总之,“互联网+护理服务”可以满足患者对于专业护理的需求,提升幸福感,又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那么就应该做,而且要做好,让医疗级的护理服务走进百姓、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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