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方博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创新行为研究

2019-08-28 02:11李佳倩
上海管理科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效用概率监管

颜 卉 李佳倩

(上海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0444)

本文通过使用三方博弈模型,以政府、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和消费者作为主要的参与主体,应用纯策略纳什均衡以及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分析结果对政府、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消费者提供决策建议,旨在共同推进移动支付行业的蓬勃发展。

1 三方博弈模型假设与模型表述

1.1 博弈模型简述

基于上述分析,在移动支付领域中,本文假设模型主要包含与创新密切相关的三个主体,分别是政府、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企业和消费者。本文假设:(1)所有的参与主体都是理性经济人,在决策时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2)所有参与者的决策行为相互独立,三方均处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环境中;(3)市场中只存在一家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当消费者选择不通过该平台进行支付的时候,即表明消费者选择的是传统的支付方式(现金、刷卡等)而非移动支付。

本模型中,政府有两种决策选择,即“扶持创新”和“不扶持创新”。“扶持创新”是指政府对于有创新活动的平台企业给予一定的鼓励支持,包括对企业创新项目的经费支持以及平台企业的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福利政策,甚至还包括一定的创新成果奖励,从而吸引平台企业大力发展创新。相对地,“不扶持创新”指政府对于平台企业是否进行创新活动以及是否有创新成果持观望状态。特别地,移动支付行业由于涉及消费者资金安全以及个人信息等隐私性极高的方面,不论平台企业是否进行创新或者是否得到政府的财力支持,政府对于平台企业都是要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以及维持移动支付市场的基本秩序。

同样,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也有两种决策选择,即“创新”和“不创新”。除了个别优势企业外,许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在业务模式上大同小异,企业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在移动支付所带来的金融新业态下,创新不应该只停留在一个层面上,多元化的创新有助于进一步发展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在移动支付市场中站稳脚跟,获得不可撼动的地位。人才创新、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都应该得到平台企业的重点关注。当然也有一些企业出于对自身实力或者其他因素的考虑而选择不创新,这个时候平台企业不得不固守现有的盈利模式,缺乏新意并且存有各种隐患导致其很难长久地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

此外,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有两种决策选择,即“使用该平台”和“不使用该平台”。当消费者使用该平台时,即表明消费者选择了移动支付进行购买,而且当企业有创新时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大的相对效用值。而当消费者选择不使用该平台时,无论平台企业做何决策,消费者总效用的相对值均为0。

1.2 模型参数

1.2.1政府相关参数

当政府选择“扶持创新”时,政府对创新的平台企业的创新项目的经费支持以及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创新成果奖励等财政支出为M;当企业选择“创新”且消费者选择使用该平台进行移动支付时,企业的创新带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此时给政府营造的社会效用增加量为Y0;当企业选择“不创新”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得不到优化,技术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需要,资源与能力的不匹配会引发各种各样的负面影响,此时平台企业不但无法为政府带来社会效用的增加,反而会造成一定的社会效用的边际损失,为L。此时,不论消费者是否使用该平台,这部分损失都会存在且需要由政府买单。另外,不论政府是否扶持创新,政府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都要进行监管。但是,不同的情境下,政府付出的监管成本是不一样的,于是有:对政府扶持下的进行创新的平台企业的监管成本为C1;对政府扶持下的不进行创新的平台企业的监管成本为C2;对政府不扶持下的进行创新的平台企业的监管成本为C3;对政府不扶持下的不进行创新的平台企业的监管成本为C4。当政府选择“扶持创新”的时候,说明政府十分注重企业创新,相对于“不扶持创新”的情况,政府对于企业的监管会更严,所以有C3

1.2.2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相关参数

当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选择“创新”时,企业需要负担基本的运营成本以及创新活动成本,共为C5,企业的产品收益为Y1;当企业选择“不创新”时,企业需要负担的基本运营成本为C6,企业的产品收益为Y2;此外,由于移动支付的使用在我国仍处于发展上升期,企业为了鼓励消费者使用该平台、获得比较优势、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扩大业务规模,会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激励措施例如优惠补贴,为A。

1.2.3消费者相关参数

当消费者选择“使用该平台”时,分为两种:若企业有创新,则消费者通过使用该平台所获得的相对效用为U1;若企业不创新,则消费者通过使用该平台所获得的相对效用为U2。当消费者选择“不使用该平台”时,则无论企业做何决策,其总效用相对值均为0。

1.3 策略组合及收益矩阵

基于以上参数设定,可以将政府、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和消费者的三方博弈模型的策略组合和收益矩阵表示如下(见表1),各种组合下的收益从上至下依次为政府、平台企业和消费者。

表1 三方博弈策略组合与收益矩阵

表格来源:作者整理所得

2 三方博弈模型分析

2.1 纯策略纳什均衡分析

根据表1所列出的收益矩阵,分析可得以下六种纯策略纳什均衡解,具体见表2。

表2 三方博弈模型纯策略纳什均衡

表格来源:作者整理所得

其中,策略组合(4)(不扶持创新、创新、不使用该平台)存在的条件为C5

2.2 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分析

当纯策略纳什均衡在现阶段无法实现的时候,政府、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和消费者将形成混合策略均衡。本文假设政府选择“扶持创新”的概率为r,选择“不扶持创新”的概率为(1-r)。故政府形成的混合策略为(扶持,不扶持)=(r,1-r);第三方支付平台选择“创新”的概率为p,选择“不创新”的概率为(1-p),故平台企业形成的混合策略为(创新,不创新)=(p,1-p)。同样,消费者选择“使用该平台”的概率为q,选择“不使用该平台”的概率为(1-q),故消费者形成的混合策略为(使用该平台,不使用该平台)=(q,1-q)。其中,r、p、q均为(0,1)。

对于政府而言,当平台企业以p的概率选择“创新”,消费者以q的概率选择“使用该平台”时,无论政府做何决策其总效用值是相等的,则达到了均衡状态。故可以选取r=0和r=1两个特殊值求均衡解:

ηG(r=0)=p[q(Y0-C3)+(1-q)(-C3)]+(1-p)[q(-C4-L)+(1-q)(-C4-L)]=pqY0+pL-PC3+PC4-C4-L

ηG(r=1)=p[q(-M-C1+Y0)+(1-q)(-M-C1)]+(1-p)[q(-C2-L)+(1-q)(-C2-L)]=pqY0-pM+PL+PC2-PC1-C2-L

令ηG(r=0)=ηG(r=1),可解得

(1)

由式(1),对(C4-C2)进行一阶求导可得

(2)

由式(1),对(C1-C3)进行一阶求导可得:

(3)

同样,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创新企业而言,当政府以r的概率选择“扶持创新”、消费者以q的概率选择“使用该平台”时,无论平台企业做何决策其总效用值是相等的,则达到了均衡状态。同样选取p=0和p=1两个特殊值求均衡解:

ηB(p=0)=r[q(Y2-C6-A)+(1-q)(-C6)]+(1-r)[q(Y2-C6-A)+(1-q)( -C6)]=qY2-qA-C6

ηB(p=1)=r[q(M+Y1-C5-A)+(1-q)(M-C5)]+(1-r)[q(Y1-C5-A)+(1-q)( -C5)]=rM+qY1-qA-C5

令ηB(p=0)=ηB(p=1),可解得

(4)

同理可从消费者的期望视角求得均衡解:

ηC(q=0)=0

ηC(q=1)=r[pU1+(1-p)U2]+(1-r)[pU1+(1-p)U2]=pU1+(1-p)U2

令ηC(q=0)=ηC(q=1),可解得

(5)

由式(5),对U1进行一阶求导可得

(6)

由式(5),对U2进行一阶求导可得:

(7)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可以对影响政府、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消费者三方决策的因素做进一步分析。

2.2.1第三方支付平台选择“创新”策略的概率p

根据式(2)和式(3)可知,概率p与W,(C4-C2),(C1-C3)成正相关关系。即随着政府对有创新的平台企业的福利补贴和创新成果奖励的增加,平台企业会加大选择“创新”的策略概率。同时,在没有扶持政策的环境下,由于政府对于监管那些不创新的平台企业的边际监管成本增长更快,政府会加大选择“扶持”策略的概率,而平台企业也会因为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能得到更多的好处而开始加大选择“创新”策略的概率。而在有扶持政策的环境下,由于平台企业已经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并且政府对于监管那些有创新的平台企业的边际监管成本增长更快,出于理性经济人的考虑,政府会降低选择“扶持”策略的概率,此时政府对于不创新的企业会监管更严格,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那些原本不创新的平台企业会开始进行创新,即平台企业会加大选择“创新”策略的概率。

根据式(6)和式(7)可知,概率p与U1呈正相关关系,与U2呈负相关关系。即表明,当消费者通过使用有创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效用增加或者通过使用不创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效用降低时,消费者对于使用创新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需求增大,此时企业会倾向于选择“创新”决策。

2.2.2政府选择“扶持创新”策略的概率r

根据式(4)可知,概率r与q、(Y2-Y1)、(C5-C6)呈正相关关系。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活动所花费的边际成本增加加快或者不进行创新活动的平台企业的边际收益增加加快时,企业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此时平台企业选择“创新”的概率随之降低。而政府为了降低第三方支付平台资源与能力的不匹配所造成的社会效用的边际损失L,选择“扶持创新”的概率会增大,会加大鼓励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创新研发从而希望该平台得到优化,跟上社会的发展需要。此外,当消费者选择“使用该平台”策略的概率增大时,政府为了支持这一产业的持续繁荣,加大“扶持”策略的概率会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从而使得市场经济蓬勃发展进而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用增加。同时,概率r与M呈负相关关系。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随着对有创新活动的平台企业的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创新成果奖励等财政支出的增加,政府会加大选择“不扶持”的概率。

2.2.3消费者选择“使用该平台”策略的概率q

根据式(4)可知,概率q与r、W、(C6-C5)呈正相关关系,与(Y2-Y1)成呈相关关系。即当政府加大对于平台企业创新的投资,或当平台企业不创新时的边际成本比创新时的边际成本增加得更快时,平台企业更愿意进行创新,而消费者有理由相信使用有创新的平台企业能够给自身带来更大的效用,从而增大“使用该平台”的策略概率。同时,当平台企业不创新时的边际收益增加得更快或者减少得更慢的时候,平台企业会倾向于选择“不创新”策略,而此时消费者会加大选择“不使用该平台”策略的概率。

3 结论和启示

3.1 结论

综合上述对博弈模型的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1)对于平台企业而言,政府如果扶持创新,则扶持力度越大,平台企业越愿意进行创新。政府如果不扶持创新,则随着对不创新的平台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平台企业会趋向于进行创新。同时,消费者如果更倾向于使用有创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台企业会更愿意进行创新。所以,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角度来说,应该优先选择“创新”策略。

(2)于政府而言,如果平台企业的创新积极性降低,政府会加大扶持创新的力度。同时,如果消费者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需求增大,政府也会加大扶持创新的力度。另外,政府对于支付平台的监管力度也会影响平台企业的创新行为。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更有利于那些原本不愿意创新的平台企业逐步进行创新。但随着对创新的平台企业的创新项目的经费支持以及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创新成果奖励等财政支出的增加,政府又会降低扶持创新的力度。虽然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激励支出会降低政府对于“扶持”策略的选择概率,但是政府作为市场的宏观调控者,尤其对于新金融、新业态更应该有责任把控整个市场,使其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所以,对于政府而言,应该尽可能地选择“扶持”策略,同时对于移动支付市场的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

(3)对于消费者而言,政府对于平台企业创新行为扶持力度的加大以及平台企业进行更多地创新行为,会促使消费者更多的选择使用该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感知会影响消费者行为,这就使得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应当将更多的关注放在消费者身上。

3.2 启示

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决策行为息息相关。通过上述分析,本文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以期使三方能够更好地相互协作来共同维持移动支付行业的蓬勃发展。由此,本文对政府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给出如下建议:

(1)政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创新收益的外部性和成本内部性的影响,而政府的积极扶持政策能够弥补这两部分的缺失,从而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政府应该在其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为自主创新平台企业构建最优的激励政策,同时还应丰富扶持方式。除了税收、补贴等资金上的支持外,还应根据企业需求在人力和物力上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比如优化人才引进制度,开放现有科研设施和资源,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向,推动现有科研成果的共享和转化等,为平台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外,政府作为整个市场的宏观调控者,肩负着把控整个市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的重大责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政府还是平台企业都应该以消费者为服务目标,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沉淀资金的管理、衍生业务的监管以及反洗钱都是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核心内容。同时,由于移动支付行业依托于互联网而存在,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也是一大重点。如何完善网络监管制度,减少网络完全隐患,给移动支付行业营造一个优良的外部环境,也是急需政府思考的重点。

(2)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我国整个支付行业都缺乏创新能力,品牌意识淡薄,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支付方式大同小异,单一的支付方式使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利润空间小。对于平台企业而言,创新不能只停留在金融业务上,创新应该是多层面的。不同层面的创新侧重点也不同,但都应该以促进行业获得持久利益为最终目标。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1)人才创新。企业以人为本,优质的人才奠定了企业未来发展的基础。基于移动支付行业特殊的金融业态,平台企业应当培养复合型的IT人才。(2)业务、技术创新。平台企业在纵向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横向的多行业领域发展,通过分析用户需求和消费习惯实现业务上的创新,打破现有的单一模式的格局,支持提供多元化的支付解决方案,从而形成核心竞争优势。从客户感知视角可以发现,感知风险会降低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意愿,所以技术上应着重进行安全创新,一方面加强自身的网络硬件技术,另一方面也要在用户操作上使其能对平台安全性有所感知。(3)商业模式创新。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时候,会产生大量的交易信息,这些大数据真实地反映了用户的消费特点,只要平台企业稍加分析就可以为不同的消费者打造不同的支付方案,从而实现个性化的支付推荐。这些用户特征也可以引导着企业发展更多的衍生业务,形成更具特色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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