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的历史演进与未来展望

2019-08-27 05:43井文
职教通讯 2019年7期

井文

摘    要:改革开放40年,高等职业教育结构始终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主要从学历层次和学制种类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与发展。经过40余年的努力,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从专科到本科的层次提升,形成了五年一贯制、两年制、中高职教育贯通、中本贯通等多种学制类型,是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们普遍需求及推动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举措。展望未来,我国还可考虑发展研究生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内部各层次的衔接,坚持高等职业教育长学制与短学制并存,推行高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以期更加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高等职业教育结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制

相较中等职业教育,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并不长。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開,标志着我国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随着经济建设对高层次现代化人才的需求日益扩大,高等职业教育应运而生。在过去的40年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按照酝酿发展→稳定发展→加速发展的逻辑进行,整体结构调整主要沿两条线展开:一是纵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逐层提升;二是横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学制多样改革。值此改革开放40年之际,回顾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改革与发展的历程,总结和反思高等职业教育各层级、各学制与社会发展的适切性、自身优势与不足之处,有助于把握未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的基本方向。

一、改革开放4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40年,我国职业教育地位不断提升,获得大力发展,上升空间也愈加广阔,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得到不断提高,逐渐打破了职业教育被定义为“断头教育”的论断。截至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形成了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两大层次。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起步——建立职业大学

20世纪80年代,以职业大学成立为标志,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开始起步。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提出创办职业大学的设想。198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创办金陵职业大学的批复》,我国第一所职业大学诞生。同年,教育部又陆续批转成立了无锡职业大学、江汉大学等12所职业大学。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在其第二十八章“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中提出:“提高大学专科比重。试办一些花钱少、见效快、酌收学费、学生尽可能走读、毕业生择优录用的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1]

为了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将教育作为开展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尽快扭转教育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面,1983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的通知》鼓励以“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促进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并要求保证发展质量,协调好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的比例及相互关系,切实考察社会实际情况,注重发展一些社会建设急需的专科学校及实用短线专业。此外,该文件还提出了多种创办短期职业大学的方式,如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大型企业单独创办或者与有基础的院校合办,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爱国人士也可以参与创办。1984年,教育部在《关于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和学习年限调整改革问题的几点意见》中进一步鼓励,可通过创办短期职业大学的方式来丰富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

1980—1985年,经国家鼓励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全国各地共兴办了120多所职业大学,它们面向地方、服务社会,投入量小、节约资源。同时,职业大学的大量建立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上学机会,以职业性、实用性、短期性著称的它们快速培养了一批技术应用型劳动者,缓解了当时社会人才匮乏的局面。

(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发展——基于“三教统筹”和“三改一补”政策

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各界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尤为重视,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其进行改革与调整,重点放在厘清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思路,明确其办学形式。

1994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将“三教统筹”和“三改一补”政策作为此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基于此,国家开始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结构进行初步调整与完善。时过四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再一次强调,“三改一补”是大力推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发展的重要方针,提倡以“对现有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改革、改组和改制,并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中专改办”[2]的方式来发展学历高等职业教育。

就高等职业教育“三教统筹”与“三改一补”政策来说,其总体思路是可取的,因为这些举措提升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主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发展,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式,优化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结构,扭转了短期职业大学专科化、高等专科教育本科化的混乱办学局面。同时,通过处于同一层次的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成人高校改革办学形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院校,为20世纪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大规模扩充提供了路径和保障。但是,对“三改一补”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后就能发现,其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而该政策只能作为大规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宜之计。理由如下:一是“三改”中所指的三种学校其实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发展最为薄弱的部分,其办学定位模糊,发展目标不明确,职业性不明显,师资力量匮乏,学校基础薄弱,这就使得由这三类学校改制而形成的高等职业院校“先天不足”且“营养不良”,严重缺乏发展后劲;二是有些学校自身的实力水平并未达到高等教育的标准要求,仅仅是为了扩大高等教育规模而改办为高等职业教育,这就使得其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严重下降,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大大降低;三是“一补”中所指的重点中等专业院校虽然在师资力量、教学水平、办学条件及实践基地等方面比“三改”中的学校更适合办高等职业教育,但它仅仅是作为补充,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作用非常有限。

(三)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起步与发展——应用型本科院校兴起

应用型本科教育是一种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企改制大规模推行,许多经营不善的国企纷纷倒闭。此外,我国于1996年开始进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试点,1998年取消大学生毕业包分配制度,大学毕业生开始自主择业。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失业人群。为适应社会政策变化,缓解就业压力,我国开始实施高校扩招政策,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采取多样化教育形式培养不同类型的人才,由此,应用型本科教育应运而生。回顾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路径,主要有三条:一是原有高职高专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二是满足条件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三是一些普通本科院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

1.原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升格。受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影响,许多办学历史较长、条件达到要求并有意愿提高學校办学层次的专科院校纷纷向教育部递交升格为本科院校的申请。1998—2005年间,我国共增设本科院校191所,这些新增本科院校均为高职高专院校升格或由多所高职高专院校合并而成。如:2002年,教育部批准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升格后校名定为黄山学院,同时,撤销黄山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2003年,教育部批准在辽宁财政高等专科学校、丹东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基础上建立辽东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

高职高专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后,其办学层次的提升有助于学校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后,其职业教育特色逐渐削弱,开始向普通本科教育靠拢,并未转型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应用型本科院校。而且,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内生性看,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原来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等较本科层次教育还有些差异,也缺乏一定的教育积淀。基于此,国家开始对专科院校申请升格为本科院校的局面进行控制。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对我国职业教育工作进行规范,禁止专科院校再向本科院校升格。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再次强调此项规定。至此,我国高职高专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局面告一段落。

2.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升格。值得一提的是,在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我国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对应用型本科院校规模的扩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最初的办学定位多是高职高专教育,重点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经过多年发展,部分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模式及师资队伍等方面具有了一定声望,实训基地、信息化设备等硬件设施也配备得力,已具备了办好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综合实力。基于此,2006年,教育部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民办高等专科层次的学校,在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较高、毕业生届数超过三届以上,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列入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十一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可以在原有资源基础上申请组建本科学校”。[3]在上述政策的推动下,部分优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直接促进了应用型本科院校规模的扩大。

3.普通本科院校转型。为促进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健康成长,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国开始推进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

2014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作出安排,任务之一就是“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4]这是21世纪以来,我国首次以纲领性文件方式对普通本科院校转型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路径进行明确,为未来我国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同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发布,正式在国家文件中明确:“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支持一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5]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为我国普通本科院校转型提供了专门的规划与指导意见,转型方向更加明确。

二、改革开放40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制改革历程

历经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设置了五种学制类型。一是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这是我国高职教育中最常见的学制,常见于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通高职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对口高职;二是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三是两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四是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五是中本贯通培养模式。后四种学制类型都是国家和一些发达地区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适应社会和人们需求而创新设置的,本文即着重论述这四种学制类型。

(一)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模式——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

我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改革开放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崛起,生产领域中对知识和科技含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地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加大,原有中职毕业生已无法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同时,优秀的中职毕业生渴望有机会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为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加快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我国探索了一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新道路——五年制高职。

1983年,福建省集美航海专科学校等少数工科学校首先试办五年制专科教育。1984年,教育部提出可以试办从初中毕业生中招生、学习年限为五年的高等工程教育。这一意见确立了初中毕业生经过五年学习达到大学专科教育的学制形式,奠定了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6]为贯彻落实该决定精神,同年,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国家地震局地震学校和上海电机制造学校三所中等专业学校在原来基础上开始试办为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这三所学校均为专科与中专并存,实施初中后“四、五套办”学制,即“五专”。1991年,在军需工业学校的基础上,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即现在的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初中毕业后“五年一贯制”的办学模式。五年一贯制,又称“初中起点大专教育”,是由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举办的对学生进行一贯制培养的办学模式,招收参加中招考试并达到录取线的初中毕业生,学制为5年,毕业后可获得大专文凭。1994年10月和1996年6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又批准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大连海运学校等18所中等专业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班。截至1998年,全国试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共达22所。

2000年,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各类高等教育,各地区快速建立了一批高等职业学校,其中一部分学校就是采用了五年制高职办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五年制高职的规模发展。同年,《关于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对五年制高职进行了界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7],同时,提出了五年制高职的人才培养目标。

2001年8月,教育部正式将五年制高职的综合管理职能转移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从而实现了五年制高职与其他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统筹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五年制高职的管理工作,保障其教育教学质量,2002年3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提出:“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及有关高等学校可根据社会对五年制高职人才的需求,在自身条件满足不了办学需求的情况下,可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8]这是五年制高职中的“3+2”模式。学生前三年在被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完成课程并通过综合考评后,选拔较为优秀的学生直接升入联合办学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同专业进行学习,顺利毕业后获得大专文凭,不能直接升学的学生可获得中专文凭。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创新人才培养的一种重要形式,与传统形式的教育相比,具有以下优势:一是专业优势。当前,我国采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的专业都是就业前景非常好的专业,如薪资水平较高的民航服务管理专业、人员需求量较大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等。二是时间和经济优势。五年制高职学制只有5年,比传统学制节省了1~2年时间,使学生在更短时间内完成学业,同时节省了学生1~2年的学习、生活费用等。三是学制优势。五年制高职主要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生,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学习5年,其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实践训练等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系统完整,避免了中途转到其他学校可能造成的培养方向、学习环境、教学内容的脱节,对学生的培养更具益处。

总的来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顺应了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了一大批生产岗位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满足了现代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体的认可与推崇。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模式——两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自高等院校扩招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为社会输送了大量高技能人才。但是,由于过度关注经济高速发展,相对忽略了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实际人才需求,劳动力市场上出现了一些结构性矛盾,如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部分行业中都出现了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的情况。鉴于此,2003年,原教育部部长周济提出,可以将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年限适当缩短,实行两年制,一年半时间在学校学习,半年时间去工厂实习,这是对两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最初设想。

2004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为推动高等职业院校正确定位,加快高技能紧缺人才培养,要把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制由三年逐步过渡为两年”。[9]这是教育部首次在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三改二”的意见。此后,两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不断出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35所两年制的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216所两年制的试点学校,涉及数控、汽修、计算机等多个专业。

作为教育改革中的创新举措,两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满足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缓解了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降低了国家的教育成本和学生的学习成本,提高了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效益,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模式——中高职教育贯通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10]在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政策背景下,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应运而生,成为当前构建有机衔接的中高职教育体系的关键举措。

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是指,对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方向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进行人才培养计划的一体化设计,其中涉及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方案实施、职校师资管理等,从而提高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效率。参与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中等职业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要签订共同合作办学的关系,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5年或6年,学生前3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后2年或3年在与之合作的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学生在中职院校完成第一年的学业后,学校会对其进行甄选,不愿意或不适合继续在同一专业学习的学生可轉到中职相似的专业进行学习。中职课程完成后,实行中高职转段,2年或3年后,对完成所有课程的学生进行考核,考试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中高职教育贯通的培养模式有效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使学生在更短时间内完成学业,学习效率大大提升,而且这种教育模式的实施有效扩大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提升了中等职业教育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四)中本“3+4”衔接人才培养模式——中本贯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落实文件精神,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并发布相关通知。由此,又一类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模式诞生——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的模式,简称“中本贯通”,学制为3+4年制。学生进入中本贯通培养模式后,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只需要参加第三年的测试,通过测试后不需参加高考即可直升对应本科院校就读,毕业后获得技术本科文凭和技师从业资格证。参与中本贯通培养模式的中等职业学校为中专,高等院校为本科层次的学校,学校等级比参与中高职贯通的学校等级更高。

中本贯通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创新举措之一,它适应了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对技术型、知识型人才的需求,不仅引导了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提升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层次,还为中职毕业生提供了直接接受本科层次教育的机会,增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大力欢迎,缓解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困难的局面。

三、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改革与发展的未来展望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来说虽晚了一些,但也在起起伏伏的历程中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个重要且稳定的组成部分。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结构的改革主要从层次和学制两方面着手,这为未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基本思路和框架。

(一)提升层次:发展研究生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改革开放40年,我国逐步实现了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起步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层次逐渐高移,办学主体逐渐多样化,满足了社会转型、产业发展、动力升级对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及受教育者学历提升、向上流动的需要。然而,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层次体系仍是不完善的,不应止步于本科阶段,还应该继续发展研究生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一方面,从国际趋势来看,国际教育标准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Education, 简称ISCED,2011)对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作了明确说明,应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当前职业教育发达国家也都完整具备了这三个层次;另一方面,迈向新时代,我国社会不断繁荣发展,工业化、智能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推进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呼唤着职业教育培养大量高层次人才为社会所用。

(二)实现贯通: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内部各层次的衔接

高等职业教育除了明确层次划分外,还应考虑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实现层次之间的有效贯通,使之成为一个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就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学生升学现实来看,“专升本”存在专业选择范围过小、学校限制过多等困境,如何实现低层次职业教育者顺利向高层次职业教育流动、如何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升学选择等问题亟需关注。因此,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内部各层次之间的衔接与贯通势在必行。从国际经验来看,职业教育发达国家都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国家资格框架,在框架内部打通了高等职业教育各层次之间的衔接渠道,使学生可以在同一系统中持续学习并完成相应升学。此外,这些国家还成立了学分银行,实行学分互认制度,使得学生的学习选择更加多样且避免后顾之忧。未来,我国可借鉴这种做法,从而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有效衔接。

(三)灵活学制:坚持高等职业教育长学制与短学制并存

就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制改革实践而言,总体来说是将学制年限缩短且丰富化,这是适应市场需求的明智之举。因为与普通教育不同,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而且,在当前我国高级蓝领人员紧缺的形势下,人们普遍期待高等职业教育要更加实用、快捷、灵活、适应性强,缩短且丰富学制年限便能达到这个目的,赋予人们更大的选择空间。此外,学制年限的改革还可以降低高职生的学习成本,有利于提高社会大众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满意程度。因此,未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仍应坚持灵活的学制年限,可学习借鉴日本长学制与短学制并存的做法,以满足受教育者的不同需求。

(四)多样模式:推行高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

当前,我国已实现了中高职贯通、中本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是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结构多元需求的举措。作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领头羊,上海市于2017年创新推出“高本贯通”政策,探索试行“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招收经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学制为“3(高职)+2(本科)”。高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的施行进一步打通了我国职业教育纵向上升的通道,满足了职业教育学生学历提升的需要,同时,也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积聚了更高质量的人力资本。因此,未来我国应将上海市高本贯通培养人才的成功经验加以推广,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地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以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结构。

参考文献:

[1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EB/OL].(1982-12-10)[2019-03-16].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1982-11/30/content_1478459.htm.

[2] 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EB/OL].(1998-12-24)[2019-03-16].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986/200407/2487.html.

[3]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EB/OL].(2006-09-26)[2019-03-16].https://wenku.baidu.com/view/97c23214866fb84ae45c8dbe.html.

[4] 国务院办公厅.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EB/OL].(2014-02-26)[2019-03-16].http://www.gov.cn/ldhd/2014-02/26/content_2622673.htm.

[5]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2014-05-02)[2019-03-16].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6/22/content_8901.htm.

[6] 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EB/OL].(1985-05-27)[2019-03-16].http://www.moe.gov.cn/jyb_sjzl/moe_177/tnull_2482.html.

[7] 教育部.关于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EB/OL].(2000-07-02)[2019-03-16].http://wuxizazhi.cnki.net/Search/JXZA200009001.html.

[8]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EB/OL].(2002-03-27)[2019-03-16].http://www.110.com/fagui/law_117400.html.

[9]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EB/OL].(2004-04-02)[2019-03-16].http://www.doc88.com/p-9025770517870.html.

[1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2019-03-16].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info_list/201407/xxgk_171904.html.

Abstract: In the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the structure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always been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The structure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is mainly reformed and developed from the two levels of academic level and type of school. After more than 40 years of hard work,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achieved a level of promotion from junior college to undergraduate level, forming a five-year system, two-year system, secondary and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secondary and undergraduate vocational education. This is an initiative to adapt to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people's general needs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Looking into the future, China can consider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t the postgraduate level, strengthen the connection of all levels with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dhere to the coexistence of long-term and short-term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implement higher and undergraduate vocational education through the talent training model in order to improve China's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Key words: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tructur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level;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責任编辑    贺文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