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全国各地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热潮中,出现了部分城市人口向城郊和农村迁移的“逆城镇化”现象。本文由此入手,分析了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现状,指出了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逆城镇化”的发展阶段,从城镇化发展战略、城乡规划引导、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公共服务均等化四个方面,提出城镇化和逆城镇化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建议,以期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关 键 词:城镇化;逆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D6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9)07-0001-08
收稿日期:2019-01-07
作者简介:臧姗(1987—),女,山东齐河人,中共德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政府治理。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需要生力军,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让农民企业家在农村壮大发展。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到“逆城镇化”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理解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正确对待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个方面的关系,使城镇化与“逆城镇”化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一、我国城镇化的现状
城镇化,又称城市化,是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等等。[1]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进程起源于工业革命时期,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历了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城镇化进程:1987年,我国城镇总人口仅为1.7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7.9%;[2]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我国城镇总人口达到8.3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9.58%。也就是说,40年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有19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和就业。如果按照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的速度计算,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城镇人口将会接近9.8亿。虽然我国的城镇化速度是前所未有的,但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改革却采取了渐进的方式,并没有做到与城镇化发展同步推进,使得城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形成一个缺口:2018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两者存在16个百分点的差距。换句话说,目前在城镇就业的2.87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还没有获得城镇户口,真正在城镇落户,如果城镇化率达到70%,意味着还要有将近2亿人口进入城市。[3]因此,持续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重而道远。那么,在我国城镇化发展任务如此艰巨繁重的情形下,为什么要提“逆城镇化”问题,这要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进行分析。
二、我国的“逆城镇化”现象及其原因
(一)“逆城镇化” 现象的产生及其特点
“逆城镇化”也称“逆城市化”, 最早起源于英国城市规划的边缘人士霍华德于19世纪末提出的“田园城市”构想:在不影响英国社会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前提下,创造一个将农村生活优点和城市生活优点结合的人居环境。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逆城镇化”开始在美国出现并逐步扩展到欧洲以及更多的发达国家。当然,“逆城镇化”并不是“反城镇化”,而是指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口由城市向农村迁移的现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多,交通拥堵、住房紧张、污染严重、犯罪增长等城市病也越来越多,为了寻找更好的生存环境,城市的人口、就业、商业以及服务业开始向远郊区和农村地区扩展。当前,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经济发展水平高、城镇化率高的地区已经出现了“逆城镇化”现象。总体来说,我国的“逆城镇化”现象有三个特点:
⒈从农村产业结构来看,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在增加。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工业布局呈现远郊区化,这是国际社会城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在我国,由于不同地区城镇化发展差距较大,东部发达地区(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都市圈地带)和中西部地区特大城市(如成都、武汉、郑州)辐射范围内的地方城镇化率非常高,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并且在这些城市圈内已经出现了城镇居民向郊区迁移的现象。由于这些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都比较高,人均收入、生活质量、社会保障都与中心城市的差距較小,吸引了很多的社会资本、产业项目甚至高端人才集聚,不仅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还带动了相关服务业发展,促进了当地产业机构的转型升级。农村经济中第一产业所占的比重在下降,第二、三产业比重上升,原有农村的农民越来越多地从事工业、服务业,从事农业的人数不但不增加,反而持续减少。
⒉从农民收入构成来看,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来源于非农收入。截止2018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这还是把在城市居住6个月以上,到城市打工的农村户籍人口作为“城镇常住人口”后的统计数据。如果只从这个数据分析,我国还没有完成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的城镇化阶段,尚未达到“逆城镇化”阶段。但考虑到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特殊国情,可能会出现城镇化和“逆城镇化”叠加的现象,即在城镇化总体上未完成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迁移的阶段,已经产生了大量的“逆城镇化”现象。事实上,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大多数劳动时间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大多数家庭收入也不再是来自土地收益。在这些地区大部分农村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中,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和从事非农的经营性收入占到整个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4]从这方面说,我国现有农村人口的收入构成已经发生变化,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非农业收入逐渐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⒊从整个社会的需求变化来看,乡村生活开始复兴。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产生了日益多元化的生活性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些长期居住在城市的人口主动 “走向乡村”“走入小城”的“逆城镇化”趋势。这些现象逐渐改变了一些乡村的状态,促进了乡村生活的复兴,又具有“逆城镇化”的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乡村休闲旅游产业蓬勃发展。近年来,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迅速发展。2018年,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30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成为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途径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尤其是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资本流向农村,越来越多的旅游项目落户农村。农村休闲旅游成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领域。以重庆市为例,仅2018年,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达到130万人,约占全部总人口的4%(2018年重庆常住人口为3101.79万人),带动100多万农民就业,带动33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⑵乡村异地养老现象越来越多。近些年来,结伙搭伴到农村养老已获得越来越多的城市老人认同,并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潮流。受大城市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物价高昂等因素的影响,很多老年人选择异地农村养老,以改善生活品质、缓解城市压力、安享晚年。事实上,在全国很多气候宜人、生活安逸的特色小镇和乡村,都出现了越来越多深受大城市老年人喜爱的“健康养护中心”,。比如位于河北三河市燕郊镇的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就成为北京市很多老年人养老的最优选择之一。该养护中心一期共有2300张床位,已全部住满,其中98%左右为京籍老人。
⑶城市人口到乡村长期居住,带来了乡村的繁荣。一方面,很多在城市感觉生活压力大的城里人选择到乡村居住。如在我国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很多地方的农村,就出现了一些来自全国各大城市的人群聚居点,这些人的到来给乡村的发展带来了活力,给乡村生活带来了生机。[5]另一方面,受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的影响,一些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科技工作者开始回乡就业、返乡创业,促进了当地农村三大产业的融合发展。尤其是近些年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农村第一书记制度的实施,给农村带来了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思想,改变了这些地区的落后面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逆城镇化”现象出现的原因
与发达国家高度城镇化后的“逆城镇化”相比,我国的城镇化总体上可能还没有达到“逆城镇化”阶段,但“逆城镇化”现象却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农村成为新的投资空间。从2004年到2018年,国家层面连续十五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强调 “三农”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进入新时代,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七大战略之一。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程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建设,我国广大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调整,主要表现为:
⑴工业空间结构的调整,推动了特色工业小镇的兴起。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工业企业远离中心城市,并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迁移,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现象。一方面,随着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密度的加大,用地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减少生产经营成本,一些企业不得不选择土地价格更低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或者是更远的农村地区。另一方面,原有工业集中发展模式导致了人口过度集中,产生了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污染等众多问题,给城市人口结构和公共服务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缓解这些压力,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规模性企业基本都分散在与城市有一定距离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我国,从2014年开始,由浙江省发起的特色小镇,将高品质生活配套与特色产业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产城乡一体化”功能聚集区,开创了新的工业园区发展模式,吸引了大批中心城区的工业企业落户。截止到2018年2月,我国的特色小镇数量已经超過2000个,工业企业郊区化、向具有产业特色的工业小镇甚至市场集中度高的农村(如特色淘宝村)落户,已经是大势所趋。
⑵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使更多的城市资本流向农村。当前,我国主要农产品的自给率已经大幅度提高,但产品供给与城镇化发展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也就是供需不平衡。一方面,农业生产还没有全面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一些地方依旧生产方式粗放、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农产品结构还需要进行调整升级。2018年,我国进口的农产品总额为1371亿美元,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大豆进口量七年来首次下滑(达到8803万吨),但仍是我国最大宗进口农产品。如果从内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农业产业机构,仅依靠农业资本和农村投资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抓住城镇化带来的机遇,强化城市资本对农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根据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城市化率达到60%以上就可进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从我国现有国情来看,城镇化率已经接近60%,且农业占整个产业的比重还不到10%,已经具备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因此,只要适当放宽现有的政策限制,就可以引导城市资本向农村流动,加快工业反哺农业的进程,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事实上,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都市圈内和中西部城镇化度高的发达地区,通过投资农业的“逆城镇化”带动农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已经成为农村健康发展的可行性选择之一。[6]
⒉交通和网络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强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联系。2018年,我国公路通车总里程达484.65万公里,是1978年的5.5倍,其中高速公路里程居世界第一,达到14.26万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3.1万公里,是1978年的2.6倍,其中高铁营业里程2.9万公里,超过世界高铁里程的三分之二。[7]这些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仅增加了人们出行的选择方式,也创造了更多新的投资空间。尤其是一些大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使资本下乡、生产下乡、消费下乡的阻力大为减小,有效缩短了城乡距离,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信息通讯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极大地缩短了人才、资本、项目等要素流通的空间距离,进一步强化了城乡联系。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发挥网络优势、利用电子商务加强城乡之间联系是我国“逆城镇化”进程中最重要的特色经验之一。据统计,截至2018年10月,我国共有淘宝村3202个,淘宝镇363个。在浙江、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出现的一批专业淘宝村已成为城乡联系的重要纽带,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从现有的各种农产品互联网销售的情况来看,城乡之间通讯成本、交通成本、物流成本的降低,加快了城乡之间要素流动,提高了农村地区的投资吸引力。[8]
⒊农村生态环境的优化,满足了国内居民消费升级的新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近些年来,各地纷纷提出生态立省、生态立市、生态立县的口号,实施生态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极大地满足了我国消费升级和消费结构转变的需求,并且从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在一些生态环境资源有发展潜力的山区和边远地区大力发展与生态有关的旅游业,极大地满足了城市消费者对于天蓝水绿新生态的生活需求,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比如贵州近几年提出生态立省的战略,并且长期坚持实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超过云南。河北张家口长期实施生态保护政策,吸引了从北京来的大批游客,带动了当地经济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发展。同时,“逆城镇化”现象不仅可以带动远郊农村地区的发展,也成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如今,大小长假期间,传统的观光型景区已经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新的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少数民族为特色的景点,将少数民族特色与传统的观光旅游相结合,成为吸引国内外游客的新热点,加快了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说,这种“逆城镇化”现象,给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都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三、坚持城镇化和“逆城镇化”相得益彰,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我国的新型城镇化,“新”就新在更加强调以人为本,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通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城镇化与“逆城镇化”相得益彰、相辅相成,与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城乡差异较大,很多农村地区由于青年人外出打工和原有乡镇企业的衰落,出现了“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现象,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随着城市人口走入乡村,“逆城镇化”现象随处可见。因此,要想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实现城镇化与“逆城镇化”同步推进,相辅相成。为此,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定不移地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这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主要途径,是新时代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这说明新型城镇化既有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农民向市民的转化,也有城市向农村的流动、市民向农民的回归,既包括传统的城镇化过程,也包括“逆城镇化”过程。因此,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为城市转移人口向农村流动创造条件,加快构建以城市群为主导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新格局。做到这些,一方面,要促进快速城镇化地区、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另一方面,要有序引导特大城市圈内的中小城市、小城镇对中心城市进行城镇人口和产业功能的疏解,调整中心城市的功能结构和空间结构,把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交流中心等功能向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城市和远郊区疏解,以增加这些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其对于人才、项目、资金的吸引力。
(二)强化城乡建设规划的引导作用
城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问题多、影响面大、政策性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综合性战略工程。[9]必须从整个地区未来发展、城乡合理布局的层面,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其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目前,我国城镇建设都有规划,但农村地区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划,更没有负责城乡规划的专门机构和经费。因此,强化城乡建设规划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对农村建设规划的引导,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要前提。为此,应当在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的前提下,盘活农村现有的闲置土地,发挥其最大价值。如一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很多没有开发的荒山荒滩荒坡和边角余地及空置的宅基地在合理整治后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能够为“逆城镇化”的市民提供生活居住和商业开发用地,对于这类土地必须坚持三个条件:一是坚持规划的科学性。从本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将土地开发与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旅游开发等众多因素统筹考虑,充分利用“逆城镇化”消費的大趋势,建设一批适应消费者需求变化、适应本地发展特色的互补性投资项目,力求保留文化传统延续和经济社会建设协同发展,坚决禁止乱开发和土地随意转让的行为。二是要坚持规划的前瞻性。在坚持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妥善化解土地规划和房屋拆迁之间的矛盾,警惕市民通过“非转农”分享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相关征地补偿、回迁安置住宅,防止利益不能兼顾造成新的社会风险。三是坚持规划的严肃性。要对土地进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政府管理者、土地所有者、开发者不得随意修改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加快城乡管理制度改革步伐
制度改革要具有导向性,为此,要加快城乡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改革现有的不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管理制度,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创造条件。
⒈改革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取消户籍制度的附加功能,以市场机制引导新型城镇化发展。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应简化户籍的承载功能,使其仅成为国民身份和享有国民待遇的身份证明。对于附加在户籍上的就业待遇、学历教育、社会管理等功能应全面取消。要通过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变、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交易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的自由交易,为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创造条件。
⒉加快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各项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一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深入总结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的经验,在不改变农村建设用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贷款、抵押和担保制度,通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进入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另一方面,强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引导作用,放宽市民购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的准入条件,允许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投资者和农业休闲旅游的开发者购买农村闲置土地和宅基地,引导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支持城市投资者与农民一起投资合作促进乡村振兴的各种项目。
⒊形成新的城乡产业空间布局。产业兴旺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之一,为此,首先要注重产业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鼓励城市资本向中小城市、小城镇以及农村地区流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支持企业在现代农业、农村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以及田园综合体等方面进行开发,促使投资者、开发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要遵循工业布局“逆城镇化”的发展规律,改革传统的产业园区发展模式,形成新的产业空间布局,对于长期闲置的农村工业用地(如原有的乡镇企业驻地),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产业特色探索调整为服务业用地,并通过小块拍卖的形式允许城市投资者发展新的产业模式。
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与传统农民被赋予的身份不同,新型职业农民是主动选择农民职业并且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为此,一是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重点是构建包括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国家制度体系。二是培养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根据乡村振兴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依托农民培训和农业项目工程,通過送教下乡,采取进村办班、半农半读等多种形式,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巧、提高创业能力,不断发展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动态管理,保证对其开展经常性培训、提供生产经营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近些年来,我国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城乡基础设施改善方面,很多地区都设立了专项基金,帮助农村家庭改厕所、改厨房、改畜圈,明显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但从法律意义上说,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体制还是分割的,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垃圾处理、公共照明等,在城市都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有专门的财政经费保证。而在很多农村地区,这些基础设施的普及率并不高,即使有基础设施,也没有专门的财政资金去维护,更没有强大的村集体经济去保证管理,由此导致很多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最后一公里”难以解决。为此,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10]同时,建立农村基础设施专项维修基金,打造农村公共服务专业服务队伍,保证其更好地发挥为民服务的作用,为城市资本和消费人口到乡村投资和消费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乡村振兴项目以及城市资本和农村产业的双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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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