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提升保险行业国企“大监督”工作格局

2019-08-26 07:14窦全国
丝路视野 2019年2期
关键词:整合资源保险业

窦全国

摘 要:本文对保险行业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新形势下构建大监督格局进行思考,提出了保险行业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要坚持预防、全面、创新的原则,通过树立“大监督”思想观念、整合优化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建立风险数据库强化事前监督、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等途径,不断提高监督整体效能,构建大监督综合平台,形成监督合力。

关键词:大监督 保险业 整合资源 监督合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挺纪在前,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的“发现、预警、提醒、教育”功能,构建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也相继就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提出要求。如何在新形势下,落实上级要求,构建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是当前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势在必行

决策、执行、监督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三个重要环节,监督是强化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纪检工作能否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有效的实施监督专责,落实“监督工作的再监督”,单靠纪检部门“单打独奏”是不够的,必须整合依靠企业现已形成的“监督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发挥“把监督挺在前面”的作用。

一是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纪检工作要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必须从落实“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实际出发,把超前监督、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全过程无死角监督作为牵头协调的重点,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协助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专责,落实“一岗双责”,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惩防体系,真正形成各负其责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是推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指出:既要以治标促进治本,又要以治本巩固治标,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夯实“治本基础”,以“治标促进治本”,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靠制度管人管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靠规范运行的监督保障体系来确保企业的健康运行。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正是确保治本的根本之策,也是彰显“治标利器”的有效途径。

三是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是保险行业现实状况的需要。一个时期以来,保险行业“乱象丛生”、竞争无序、万能险大卖、投资并购疯狂、保险资金充当了实体经济门口的“野蛮人”角色。导致乱象的原因固然有很多,但其根本原因是“不按规矩办事”,管理缺失、监管失控。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各类风险此起彼伏,特别是廉洁风险的防控更为显现。企业纪委部门落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必须有效地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大监督”格局。[1]

二、全面构建“大監督”工作格局

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一是要坚持预防原则。建立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二是坚持系统全面原则。构建大监督格局是一个系统工程。三是坚持创新原则。整合优化各种监督资源的过程就是一个创新过程。

(一)树牢大监督格局理念,为大监督格局谋划好思路

要树立大监督意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大监督”的新理念、新思路来调动一切积极有利因素,提高监督效率,开创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应努力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专职监督和专业监督相结合;实现从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到部门间协作转变,从预防少数到全面预防转变,从事后治理向事前控制转变;以加强民主、党务和业务为主线,加强民主监督;以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为主,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综合水平。

(二)监督力量整合优化,为大监督工作格局注入活力

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筑牢“大监督”格局根基的基础上,一是要压实纪检监察专职监督。按照同步考虑、同步设置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组成。二是各种监督资源的优化。充分整合企业党组织、审计、纪检监察、财务、人事、法规、业务经营、工会等内部监督力量,搭建起纵向联系、横向互动的大监督管理体系架构,使业务、群众和专职监督有效互动起来。三是坚持把内部巡察和效能检查作为企业监督的切入点。把监督管理工作融入企业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融入承保、收付、理赔、再保等整个保险业务环节,实现全过程管控、全范围覆盖、全方位监督。

(三)充分利用各类外部监督资源,提高监督结果的权威性

作为国有企业中的保险公司担负更重要的社会责任,这一特点使公司更要接受公司外部各方面的监督,所以公司内部“大监督”体系中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外部的监督机关工作,借助国资委、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地保监局、各地保险行业协会等外部监督力量,充分利用外部监督的成果,形成内外部监督的合力,使公司经营行为时刻处于监督之中,以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公司还可以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检查,以增强公司内部监督的业务能力。[2]

三、正视问题,探索实践,不断拓展“大监督”工作成效

企业在“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构建中,成果是初步的,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门条线监督力度不够,自身主动性不强,重业务推进,轻监督检查,不敢揭疤亮丑的现象仍较突出;对“大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协同效力发挥不充分,“单打独奏”的现象依然存在;还没有真正形成“大监督”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等。分析存在的问题,联系企业的实际,应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下气力做文章。

(一)理顺两种关系

一是弄清楚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侧重发挥好监督主责主业作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发挥“协助”“协调”作用,落实好“再监督”“再检查”。二是要搞清楚廉洁风险监督和业务管理监督的关系。廉洁风险监督要基于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督,发挥好业务监督作用,多采用核查式,对遇到的问题,多侧重业务部门的分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落实好。纪检监察作为牵头部门,侧重中从综合角度和大局上进行分析,跟踪解决方案的执行和评估。

(二)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培育创新监督机制

一是借鉴反欺诈、反洗钱等方面系统平台的成功经验,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数据的复杂关系进行有效的梳理、分析和总结。目前,该技术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算法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完整性风险的特点,建立了完整性风险数据库模型。二是结合梳理岗位职责、岗位廉洁风险点的统计情况,形成部门或条线廉洁风险项,根据企业自身业务和风险特征,从业务承保、收付、理赔、再保等重点环节汇总提炼廉洁风险点,分析各风险项间相互关联关系,并从企业内部核心业务数据库中抽取风险因子基础数据,与廉洁风险数据项相互关联,最终形成廉洁风险数据。廉洁风险数据依靠企业核心业务数据为基础,财务系统数据为依据,廉洁风险项为关键,相互关联关系为桥梁,日常监测和数据分析为切入点,搭建企业风险监察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廉洁风险管理体系。实时监督发现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三是在构建内部风险数据库的基础上,争取打通与保险业的行业数据平台联系,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完善。

四、结论

总之,要通过“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构建,最终形成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为主导,以民主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和行业监管监督等各种内外部监督力量形成“多位一体”为主体,以风险数据库信息为辅助,通过对各种监督资源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贯穿于企业业务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大监督”格局,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实现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互通、快速行动的协调机制和监督合力,为打造阳光国企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董治.浅谈如何发挥效能监察作用,助推廉洁企业建设[J].中国电子商务,2013.20.

[2]经玉梅.浅议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J].新会计,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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