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其自身文化的发展,而一个国家所继承和发展的文化种类是非常多的,非物质文化就是其中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不断改革创新,我国已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正在进行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比较多的,因此,无论是在工作量上还是相关的工作内容上,都是比较复杂且庞大的,在这种形势下,数字化开发的相关技术开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项目中进行应用,并且在投入实际使用之后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效。故此,本文就对数字化开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项目中的应用进行详尽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数字化技术;技术开发;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技术应用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我国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国家,无论是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都非常多。苏中地区,地处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地带,经济文化繁荣,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有很高的探研价值和非凡的意义。众所周知,文化主要依靠传承,我国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如此,正因为在悠久的历史中人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才使我国现如今的文化呈现出一种异彩纷呈的状态。所以,在接下来的文章中,笔者将对苏中地区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项目进行必要的阐释,并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对策,希望能对此项工作的研究有所助力。
一、数字化开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项目的意义
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不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物质文化遗产,对其进行保护以及相关的开发都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我国形成这样异彩纷呈的文化的主要原因。
但是在实际的社会发展当中,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手段是不尽相同的,由于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固定的物质形态,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所谓固定的形态,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上具有比较大的难度,在这种形势下,运用数字化技术以及平台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手段进行开发就应运而生了。
但是就目前来说,国内的这项研究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原因就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对于自身工作的认知以及自身的工作意识都没有上升到标准的位置。例如,其实我国早在2002年就已经有了数字化的平台,这一平台就是众人皆知的国家数字文化网,但是经过实際的调查就能发现,当相关的工作人员进入网页之后,此网页不光界面比较严肃,其导航功能的使用非常繁琐,几乎不能为使用的工作人员提供很好的帮助。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和国家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逐渐退居到社会发展之后,如果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很可能就会对我国未来的社会发展带来阻碍,甚至会进入到一个难以解决的困境。再有,我们目前所生活的社会其实是一个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社会,各类先进的信息技术已经涉入到社会的各项工作当中,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效,而这种模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上也是同样适用的,因此,相关的工作单位、部门,一定要注重数字化开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应用,并且一直为这项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二、目前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开发的现状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世界各国也逐渐开始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就目前来说,现如今全世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都具有一个相似的模式,虽然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但这一模式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此,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开发工作也是同样的模式,这一模式首先就是不排斥新兴技术,并且可以结合新兴技术,在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前提下,首先做好对其全面的保护工作,再去进行有计划、有目标的开发和推广工作。
这里谈到如今世界上的新兴技术,而目前为止,信息技术就是世界上的新兴技术,而且目前全球的发展趋势就是信息化。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先是有了PC端的网站,再之后就有了APP移动应用等,从发展的现状来看,通过数字化的资源、技术、平台来展示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良好状态、形象,已经逐渐被当今社会所接受,在未来还有可能发展成为展示形象最重要的手段。
但是现如今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当中,所谓的数字化开发其实就是简单地将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录入到系统当中,这样的工作其实是起不到保护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的,这种工作模式只是简单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理成为数字信息而已。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文化自身其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实体,民俗文化更是如此,而现如今对其进行保护以及传承工作,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其未来的发展以及变动的规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将我们所研究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精细的分类,并且独立地进行研究,最终才能得到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三、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的应用
(一)应用平台进行整合
我国历史悠久,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庞大且复杂,虽然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算是其中的一项分支,但是其内容也是不可预估的,一般在研究中总会以某一地区作为中心点来研究,如笔者所在的苏中地区。在民俗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开发中,我们需要借助外在的力量、资源才能最终完成此项工作,但对实际工作进行调查之后我们就发现,尽管已经借助了非常多的外在资源,但是数字化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库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出现信息以及西元的流失,导致尽管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数字化信息库,但是其中的信息并不是全面的。
面对这种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就要对应用平台进行整合,在整合的过程中,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部特征以及外部特征,这样就能使民俗类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变得具象化,从而使数据、信息的遗漏情况大大减少。而且,这种方式还可以做到对信息资源的整体性收集,虽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信息的重复,但同时也可以为许多的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补充说明,从而使资源变得更加整体和具象化,这对于未来社会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都是具有非常大的裨益的。
(二)数字化技术的选择
经过一定的调查之后我们发现,国内的诸多学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很多都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而忽略了数字化开发技术的研究。而且,在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开发工作当中,数字化技术的合理应用其实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民俗类非物质文化资源只是整体的一个分支,但其种类以及资源整体的容量非常之大,如果只利用一种数字化技术或者没有对数字化技术进行良好的应用,那么,数字化开发在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应用也将处于一种初级应用状态,从长远的角度来说,这对于二者未来的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
近年来,最受到关注的数字化开发技术就是数字化的修复和演变模拟技术,这一技术的应用,使许多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能更加全面,而且二者还能共同发展,这也为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的管理层面
(一)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到目前为止,国内专属于民俗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还是比较欠缺的,因此,知识产权的管理以及归属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进行相关的数字化开发工作之后,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可以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对其进行记录以及整理,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可以实现所谓的独创改造,就相当于具有了著作权,而国家对于著作权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全面的,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比较容易的。
(二)产业化建设
很久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工作是独立性比较强的一项工作,但是在进行数字化的开发之后,其与社会中的其他类型工作的联系大大加强,其中就包含政府相关的工作,还包含公益机制等。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要注重這项工作的产业化建设,这项工作在未来的发展也是可以期待的。
五、结论
综上所述,就是数字化开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项目中的大致应用和研究,从文中我们不难得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工作已经逐渐地进入了主流社会工作类型当中,在未来的社会发展当中,还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维持我国的文化历史的异彩纷呈状态。
参考文献:
[1]卢桥,张兴旺,黄婷婷,等.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现状及研究内容分析[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7,13(6):9-11.
[2]刘勐,胡文静,郭玮.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经验及启示[J].甘肃科技,2018,34(23):77-80.
[3]王云庆,彭鑫.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综述[J].档案与建设,2017(4):9-13.
[4]宋黎.互联网视域下南阳玉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平台供给模式初探[J].美术大观,2018(12):90-91.
作者简介:王艳(1982-),女,汉族,江苏姜堰,扬州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音乐学的研究。
基金项目:2018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俗类非遗项目数字化展示及传播应用示范——以苏中地区戏曲音乐、民间技艺为例”(项目编号:2018SJA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