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出版政策调整对行业的影响及启示

2019-08-23 05:37王珺
出版参考 2019年8期
关键词:对外传播顶层设计

王珺

摘 要:近十年,法国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外交局势,一直坚持“文化例外”政策,在出版行业内通过改组文化部,合并海外推广机构,对图书定价、销售渠道、数字出版进行立法保障等方式强力推动出版业尤其是传统图书领域在互联网时代顺利发展。这些举措从顶层设计、统筹安排、预先研判等方面对刚刚进入新时代的我国出版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出版政策 法国图书业 顶层设计 对外传播

法国是全球重要的图书市场之一,也是法语区内容产品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其发展状况可以看作是全球法语出版市场的晴雨表。在刚刚过去的十年间,法国受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的裹挟,在金融危机、欧债危机、欧洲难民危机、恐怖袭击频发等重大事件中艰难寻求发展之路,并继续在英语文化盛行、其他亚文化崛起的全球文化环境中坚持“文化例外”政策,整合国家资源和财政力量,支持包括法国图书在内的重要文化产品形态和内容进入法语人群视野和国际市场。本文尝试梳理法国文化及出版政策在复杂经济、政治、社会背景下支持本国图书业在数字化时代平稳发展的做法及效果,由此反观我国出版业管理与发展的关系。

一、法国出版政策变化的背景

作为出版业(依照法国的行业分类,广义的出版业包含图书、报纸、期刊、录音制品等四个类别,本文提到的出版业指图书业)最重要的基础性环境,法国经济在十年间的发展并不乐观。经济增长乏力,应对金融危机、欧盟债务危机效果不佳,公共债务居高不下,失业人口增加且有低龄化趋势,所有这些累加一起,为法国出版业谋求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金融危机之后,法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幅度有5年低于1%,在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2008年和2012年更是出现负增长。随着近两年经济回稳,法国国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在文化休闲领域的家庭消费支出同时增加。

欧盟体系对法国经济的发展助力有限。欧债危机之后,欧盟整体遭遇乌克兰危机、难民危机、恐怖袭击、意大利宪政公投等政治与社会重大变动,面临英国脱欧从经济到外交的全面变数,并需要在中美贸易摩擦之中寻求平衡。加之欧盟管理制度与包括法国在内的欧盟各国经济、政治制度需要协调沟通的时间较长,流程复杂,法国本国经济、文化及出版政策的调整在过去十年间因需与欧盟相关政策对标对表出现过多次停滞、反复,对行业发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变化迅速且难以预期。一方面,法国互联网用户持续增长,已达到总人口的近90%,互联网是法国民众赖以生活的重要环境之一。另一方面,虽然通过移动设备上网人数在增加,但法国智能手机用户以35岁为界,“千禧一代”智能手机拥有率接近90%,而35岁以上人群的这一比例还不到40%。[1]互联网使用的两极化发展为出版业进入数字化时代提出了更高难度的挑战。

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复杂且迅速变化的大背景下,法国政府将国家计划纲领指导其经济发展的模式和经验运用在文化公共服务和管理领域,并对出版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法国出版政策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出版业是法国各届领导人持续支持的产业。过去的十年中,法国经历了三届总统,更换了5任文化部长。与以往不同的是,2008年之后的文化部长均从文化部之外调任而来,最小履任年龄不到39岁。5任文化部长面对的是法国内部文化区域多样性丧失、公共文化不平等、亚文化生长迅速、文化资源与遗产数字化建设与使用、政府文化领域财政经费吃紧等现实状况,他们凭借自己对文化的了解与热爱,借助非文化领域从政经验或行业管理和观察体会,既在支持出版业传统机构与渠道发展上不断努力,又在推动国家文化与出版资源数字化进而实现文化公共服务均衡分布上有突出表现。

(一)“大文化部”建制强化政策指导能力

金融危机之后,法国“大文化部”开始正式运作。这个酝酿并调整了近三年的新的组织结构大大缩减了原有文化部直属司局的数量,改组后的3个司局对公共文化领域、文化产业领域和综合性文化进行分别管理。这样的划分方式明确区分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政府推行管理政策和措施将更有针对性,避免了政策出台的重复性,行业机构和企业的整体决策能力和积极性将得到充分锻炼和调动,决策速度和发挥空间将得到提升和拓展。

现行文化部媒体和文化产业总局负责协调和评估国家媒体多元化发展政策,促进图书和阅读、广告业、电子通讯服务、唱片业以及文化经济发展。该局通过下属的图书和阅读司实施图书行业的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评估和监管的职责,维护图书出版业领域各参与者处于较为平衡的环境,确保法国和国外图书经济的发展,联系全国各大区文化事务局及其图书和阅读委员会。

文化部的机构调整将其下属公共机构法国国家图书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法国文化部以资助形式支持图书与报刊出版业的内容创作、发行零售、宣传推广的具体实施工作,行业调研工作,维系作者、出版方、发行方及读者良好关系的任务都由法国国家图书中心承担。该中心下设主席一名,由法兰西共和国总统接受文化部长推荐后直接任命①,通过内容创意部、营销发行部、公共事务部和综合事务部进行资助工作,通过设立的专家委员会及下属的19个专业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评定与后期评估,受资助的对象包括作者、译者、绘者等内容创作者,出版社、书店、图书馆等内容生产与传播者,阅读、文学、书展活动等内容推广者(见图1)。

图1 法国国家图书中心组织结构

政策制定与落实实体的职能划分至此已十分清晰,公共文化服务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法國国家图书馆的数字化建设与阅读环境的改善得到了文化部的大力支持,2017年的年阅览人数超过92万人次,达到2012年以来的最高峰,数字图书馆的数字化文本逾500万册,可查询量超过4300万册;各大区的文化管理部门进行地方性阅读推广活动时不仅有章可循,获得的政府资金支持也会有所增加。

(二)海外推广机构合并提升海外传播能力

与国内“大文化部”调整对应的是法国涉外文化机构的整合。2011年,法国对外文化教育局开始正式运行,成为法国外交部管理、法国文化部指导的驻外文化机构,具有盈利和商业活动能力,具备公共法人资格和公共机构性质。这个机构统一了法国驻外使馆文化处、驻外文化中心、研究所等文化、教育、科研力量,具备了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双重属性,可通过语言教育等营利活动带动、保障思想、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与推广。

在此框架下,法国各类落地境外的文化支持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如何、项目执行方是谁,在境外接受申请和完成资助时都将通过法国对外文化教育局统一协调和落实。以驻中国的法国对外文化教育局为例,该局驻华工作人员与法国驻华使馆文化处人员高度一致,以“法国文化中心”实体运行,其具体执行的法国对外文化教育局版税资助计划、傅雷出版资助计划、傅雷翻译出版奖、傅雷译者培训、译者赴法奖学金、法国图书翻译资助、赴法国蒙特伊童书沙龙交流访问、fellowship项目等译者培养、出版交流合作、版权贸易支持、书店资助等不同类型周期性出版领域资助项目的资金分别来自文化部和外交部,并由法国国家图书中心、法国图书出版国际署等支持文学翻译协会、出版行业组织与机构、科研与教育机构等在法国本土或境外分类完成。

在这样大力度的支持之下,法国成为世界文化和思想的重要开拓者和吸纳者,对全球儿童与青少年图书市场也有重要贡献。法国年翻译出版外文版图书和签订法文图书对外版权输出项目数量均超过10000项,引进和输出的比例接近1:1。近十年,小说、儿童与青少年读物、连环画、社会与人文社科类图书均为法国版权引进和输出的重要类别,占据法国版权贸易量的80%。2017年,法国儿童与青少年读物共输出版权4214项,相当于当年版权输出总量的31.3%,并多年占据法国图书版权输出第一的位置。

(三)对图书定价和销售渠道立法保护正常的行业秩序

法国多年来奉行“文化例外”政策,对处于文化产业核心层的出版业更是从管理层面予以重点支持。出版社与传统的实体销售渠道历来是其关注重点,法国政府希望以此保护内容生产源头的活力,保持内容传播渠道的多样性。

法国以图书定价立法的方式将图书定价的权利交给出版方。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执行的《法国图书定价法》明确提出,出版社對图书享有定价权,任何销售渠道都不得在规定期限内随意降价销售图书。随着数字出版浪潮的到来,2011年5月,《电子书定价法》对电子书概念和出版社是电子书定价主导方的身份进一步明确,成为法国电子书市场良性发展的“定海神针”。法国出版商在此定价法的保护下,继续其精品和细分的出版思路,增加图书出版种数,降低单品印量,将满足更多类型读者需求与获得经济效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时主动控制电子书定价,避免电子书对纸质书的恶性竞争,保护读者传统的纸质阅读习惯。

作为零售业的传统书店,在立法和政策层面的调整则产生了较为复杂的情况。《2010图书规划》发布于金融危机之时,法国文化部在此基础上开始推动独立书店支持项目和数字化援助项目,着手准备图书委员会和书店评价委员会的建立。2013年,法国文化部拨付900万欧元用于启动“书店扶持计划”,法国国家图书中心对推广发行方向的资助因此比上一年翻了两番。经过两年左右的扶持,法国图书零售商数量从2013年的1500家恢复到2015年的3100多家,申请法国国家图书中心书店资助项目的书店数量也是连年增加,无论是出版社还是传统书店对这一政策都十分认可。当然,并不是所有法律都得到了出版业的欢迎,2008年8月正式实施的《经济现代化法》和2015年8月颁布的《支持经济活动、经济增长与机会平等法》(简称“马克龙法案”)均将零售书店作为普通零售企业对待,法律初衷是希望缩短汇款时间和延长经营时间,以此推动零售企业增加资金周转和提升销售能力,但与零售书店尤其是小型独立书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十分矛盾,在实行不久就在业界强烈呼吁下进行了修订。

(四)对数字出版的税收和版权立法保证行业规范化发展

互联网时代的迅速到来给出版业带来了猛烈的冲击,盗版侵权、行业标准、传播权利等在数字时代如何界定和重建对以电子书为代表的数字出版自身发展和其对传统出版业的作用会产生难以逆转的影响。

法国政府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自2008年起就对刚刚进入“出版元年”的电子书进行研判,通过《2010图书规划》呼吁支持传统图书发行渠道数字化改造,避免电商平台对实体渠道的冲击;通过《2012年法兰西数字计划》呼吁对电子书增值税进行调整,使电子书与图书享受同等行业优惠税率;通过《创新和因特网报告》促使电子书定价相关法律通过。以这些研究结论为支撑,法国政府于2009年6月公布《促进互联网创造保护及传播法》,设立互联网作品传播及权利保护高级公署,保护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促进受版权或邻接权保护的作品在互联网上的合法提供,对相关技术措施及权利人信息进行监管,并对非法下载用户给予警告、断网、罚款等处罚;于2014年7月通过《2014年7月8日法》②,对网络书店打折与运费规范等进行明确规定,维护电子书出版商、传统实体销售渠道尤其是独立书店在数字时代出版链条上的地位,同时规范教育例外权利和数字化时代出版合同及著作人权益。2015年,涉及法国众多部委、机构与社会团体的“数字化教育计划”开始落实,法国文化部则开始在教材数字化方面进行密切观察和调整。

正是在监管先期介入的情况下,法国电子书市场实现了蓬勃发展与理性发展并存的良好局面。十年间,法国出版社参与电子书生产和平台搭建的数量越来越多,可供销售电子书数量在不断增加,2017年有近1500家出版社建立了电子书销售平台,28万余种图书被转化为电子版;电子书销售额从2008年的1800万欧元攀升到2017年的2亿欧元,占出版社图书销售额的比例从2009年的1.7%增加到2017年的7.6%;电子书数据统计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从最初的介质分类统计(包含CD/DVD、U盘、其他物理介质、非物理介质等4类)改成内容分类统计[包含大众图书(非文学)、文学、教学用书、大学专业图书等4类],与传统出版领域的匹配度越来越高。

三、法国图书业发展情况

法国以政策调整适应甚至带动出版业向着可持续性发展的方向前进的初衷正在变为现实。传统纸质图书出版的活跃性,与国际市场的连结性,实体销售渠道的多样性在法国出版政策框架下并未受到数字化的重创,具有法语文化特色的文学图书、儿童与青少年读物、人文社科图书正在稳步进入国际读者视野。

2016-2017年,法国年图书出版种数在突破10万种以后仍在小幅度增长,这一数据比金融危机前后已增长40%左右。高再版率一直是法国图书业的一大特色,近两年再版书与新版书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2:1。面对年图书出版种数的增加,法国出版商通过一再降低总印数的方法来适应市场的变化,图书平均印数在2017年已降至5000册以下。与此对应的,却是图书销印比例(根据法国出版商协会相关数据计算出,即平均销售册数占平均印数的百分比)的稳定和增长。2008-2017年的十年间,法国图书的销印比例呈现整体上升的趋势,近两年保持在78%左右,库存压力相对较小。

纵观法国出版社2017年的出版和发行情况,文学、儿童与青少年读物、连环画、生活实用图书的出版种数、印数、销售额和销售册数均占比在10%以上,是法国大众图书市场的四大支柱类别。大众图书市场中,连环画和生活实用图书的整体占比也相对较高;教学用书在出版种数上并不特别抢眼,但因其较大且稳定的市场需求,印量和销售表现都比较好;社会与人文科学类图书是法国出版业为之骄傲的类别,出版种数和销售额都很理想。科技、医药与管理类,字典和百科全书类以及地图类图书销售额的连年下降是互联网时代的必然,尤其是科技出版网络化以及免费数字词典和在线参考资料的普及更加速了纸质图书的销售下滑(见表1)。

在畅销书市场上,经历了“哈利·波特系列”“暮光之城系列”“饥饿游戏系列”“五十度灰系列”等超级畅销书的锤炼,法国与英语世界同步出版的能力已经达到了很高水平,也出现了畅销书与社会文化现象联系越来越密切,畅销书和影视作品、社交媒体热议内容紧密互动,越来越多网络名人成为畅销作者的情况。但畅销书市场仍保持着很强的法国特色,不仅法国大选这样的全国性重大事件是畅销书的推动力量;马克·李维、纪晓姆·穆索、安娜·卡瓦尔达、哈尔朗·科邦等法国畅销作者基本能实现新书上榜带动旧书上榜,年上榜2种及以上的市场反响;“高卢英雄历险记”还成为可抗衡英语市场畅销书的重要力量,每隔一年出版的新故事都可以轻松超过100万册,法式连环画对市场的号召力还处于“无书能及”的状态。

四、法国出版政策变化的启示

“文化例外”是法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一张重要名片,这不仅因为本国图书业为代表的文化市场持续繁荣,法国对法语文化由内而外的全面保护和扶持为全球文化多样性做出了突出贡献,还因为本国政府对文化领域强而有力的管理和指导带有很强的国家意志和计划性。十年间法国出版领域政策变化及影响对我国出版业正在进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或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一,顶层设计是新时代出版业健康发展的原动力。与自下而上的完全市场化发展方式不同,文化领域,尤其是处于文化核心层的出版业的发展需要自上而下的系统性推动。推动著作权人与出版社合同条款的修订,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保护著作权人权益与创作的积极性,从源头扩大原创内容生产能力;推动图书价格立法与执法,使行业协会发挥其实质作用,维护出版社在出版产业链条上的核心地位;推动多种方式支持实体书店和图书馆建设,保留多元化阅读的物理环境;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和相关立法工作进行,保障公民基本的阅读权利,保护出版业赖以发展的土壤;推动数字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规范的落实,营造公平、洁净的发展环境。

第二,统筹安排是新时代出版业实现对外传播期待的重要依托。出版业通过内容出版、人员交流、平台建设等进行的对外宣传具有丰富、长效、深入的优势,同时也因自身具备的文化差异属性而遇到诸多困难。对现存多层面、多归口内容出版项目进行整合,积水成渊,孵化更多有亲和力、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对外出版项目,打造对外传播优势内容;对自发或支持建设的对外推广渠道、平台进行评估,在“一国一策”前提下布局布点,实现优势平台、渠道的辐射作用,提高对外传播效能;从实际工作和效果上综合评估人员交流的作用,支持出版专业人员加强对外交往和积累版权贸易实战经验,培养层次多样、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对外传播队伍。

第三,预先研判是新时代出版业有序发展的支持力量。产业发展虽有其复杂性,但仍有规律可循,对规律的提前把握可为产业发展赢得先机。出版业研究人员应结合自身专长,以接地气的调研为基础,以深入的思考为助力,为产业发展贡献自己的研究成果;行业企业应及时总结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积极吸收和借鉴行业内外的观点和做法,为行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管理机构应尊重产业研究的特点和规律,给出方向、提早安排、勤于跟踪、做好保障、抓好落实,实现“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最终将研究结论转化成行业发展的推动力量。

注    释:

①2010年4月,法國以政府法令的形式明确了法国国家图书中心的新章程,法国国家图书中心主席为任期5年的专职人员,而非由原来的法国文化部图书与阅览司负责人兼任。

②法律全名为:LOI n° 2014-779 du 8 juillet 2014 encadrant les conditions de la vente à distance des livres et habilitant le Gouvernement à modifier par ordonnance les dispositions du 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relatives au contrat d'édition,简称“反亚马逊法”。

参考文献:

[1]易东明,许祎玥.法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研究报告(2017)[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1):67.

(作者单位系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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