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海南方志亲属称谓习俗研究

2019-08-23 07:34唐可杨曹海峰
黑龙江史志 2019年6期
关键词:县志方志祖辈

唐可杨 ,曹海峰

(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广东 广州 510990;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社科基础部思政团队 浙江 温州 325016)

海南省,简称琼,位于中国最南端,是中国唯一的热带海岛省份,孤悬海外,号称“南溟奇甸”。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海南方言在中国各地方言中形成了典型的海南特色。

人与人之间的称谓是语言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明清海南方志《风俗志》中的亲属称谓即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一、明清海南方志亲属称谓类型

明清时期是地方志的繁荣发展的时期,海南共修方志88 部,其中除散佚外有46 部记载了风俗志。而在这46 部方志中有7 部记载了海南的亲属称谓。

(一)祖辈亲属称谓类型

共五本方志记载祖辈亲属称谓类型,其中只有两本记载较详细。以《道光琼州府志》为例,祖辈亲属称谓“凡子女称祖父曰公,祖母曰婆,祖之兄弟曰伯公、叔公,祖兄弟妻曰伯婆、婶婆,祖母兄弟曰外伯公,曰舅公,祖母兄弟妻曰外伯婆,曰妗婆。……祖之姊妹曰姆婆、姑婆,祖之姊妹夫曰姆公、姑公。”[3]99

表1-1 祖辈亲属称谓类型

(二)父辈亲属称谓类型

共七本方志记载父辈亲属称谓类型,其中只有《道光琼州府志》和《宣统乐会县志》记载比较详细,以《宣统乐会县志》为例,父辈亲属称谓“ 父母称呼, 贵贱各别。 上户则称官、称娘,中户则称哥、称嫂,下户则称爹、称妈。……父曰爹,曰爸。母曰娘,曰妈。孺子恐其难养,则令称母为嫂,或曰姐,曰。母之兄弟,曰外伯爹,曰舅爹。母兄弟妻,曰外伯、妗。……父之姐妹夫,曰姆爹、姑爹。”[4]335

表1-2 父辈亲属称谓类型

(三)己辈亲属称谓类型

共七本方志记载了己辈亲属称谓类型,其中只有《道光琼州府志》和《宣统乐会县志》记载比较详细,以《宣统乐会县志》为例,己辈亲属称谓“谓兄曰哥,弟曰弟。兄弟之妻,曰嫂曰婶。”[4]335而另三本方志对兄的称谓为“姊”,以《正德琼台志》为例,“盖土俗上户则称官称娘,中户称哥称姊”。[2]148

表1-3 己辈亲属称谓类型

(四)子辈亲属称谓类型

表1-4 子辈亲属称谓类型

共有两本方志记载了子辈亲属称谓类型,以《道光琼州府志》为例,子辈亲属称谓“子曰仔,子之妇曰新妇。……谓婿曰郎家,螟蛉之子曰养仔,盟好之子曰契子。”[3]99

二、明清海南方志亲属称谓特征

(一)保留古字书写特征

可见对亲属称谓的记录,保留了古汉字书写特征。

(二)“外”+ 核心称谓词表示外亲

《道光琼州府志》和《宣统乐会县志》中称祖母兄弟、祖母兄弟妻、母之兄弟、母之兄弟妻时分别称“外伯公、外伯婆、外伯爹、外伯”,是在称祖之兄弟“伯公”、祖兄弟妻“伯婆”、父之兄弟“伯爹”、父之兄弟妻“伯”的前面加“外”字表示外亲与宗亲的区别。无外祖父、外祖母等外亲祖辈称谓。

(三)亲属称谓记录形式较简单

“郡邑多老人……临高人柯浩,生于元至元甲午,没于永乐癸巳,年一百二十岁。”[2]139可见当时海南长寿老人是比较多的,五世同堂的情况应该是很常见的,然而没有高祖辈、曾祖辈的亲属称谓记录。而且祖辈中无外祖父、外祖母、父辈中无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亲属称谓记录。

由于明清海南方志中《风俗志》记载的内容本来就不是太多,而亲属称谓又是《风俗志》方言中的一个部分,再加上明清时期的海南文明教化明显落后于中原地区,因此,明清海南方志《风俗志》中的亲属称谓记录在内容和形式上就显得比较简略。

三、明清海南方志亲属称谓研究意义

(一)文献学价值

研究明清海南方志中的亲属称谓,就需要对明清时期海南的地方志作全面系统的整理、归纳和分析。明清时期海南共修方志88 部,除散佚外有46 部文献记载了风俗志。而在这46部方志中,有《正德琼台志》《道光琼州府志》《嘉靖广东通志初稿·琼州府》《嘉靖广东通志·琼州府》《宣统乐会县志》《乾隆会同县志》《嘉庆会同县志》共7 部文献记载了海南的亲属称谓。在研究过程中,就需要用文献学的理论和知识对明清海南方志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

明清海南方志中的亲属称谓收录和保存了丰富的地方风俗方面的文献资料。

首先,明清海南方志中亲属称谓的记载保存了一方文献。明清海南方志将明清海南地方风俗文献编纂于地方志中,便于读者翻阅和研究。《风俗志》中亲属称谓习俗作为方志的一个部分,收录一个地区的文献,其中包括对历代和国朝的风俗。明清海南方志收录了明清海南风俗中关于亲属称谓习俗方面的文献,主要涉及祖辈、父辈、己辈和子辈等亲属称谓习俗。

其次,也征引了大量文献。纵观记载明清海南风俗的46 部方志,主要征引的文献典籍有《汉书·地理志》《后汉书·南蛮传》《南史》《列子》《宋史》《林邑记》王氏《交广春秋》《水经注》《太平御览》《朱崖传》《郡国志》《初学记》《广志》《岭表录异》乐史《太平寰宇记》《山海经》苏轼《伏波庙记》《东坡志林》《东坡帖》、宋《琼管志》王象之《舆地纪胜》《万安军图经》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苏轼《书柳子厚〈牛赋〉后》苏轼《劝农诗》王桐乡《鸡肋集》唐西洲《劝俗说》《广东笔记》《昌江笔略》海瑞《序》何斌《义学记》马日炳《学宫记》马日炳《文昌阁记》邢宥《诗》刘敬熙《诗》姚文田《学宫记》。此外,也存在方志之间互相因袭,县志因袭通志、府志,通志、府志也因袭州志、县志。

(二)民俗学价值

明清海南方志中的亲属称谓,是地方志《风俗志》之方言习俗中的称谓习俗。风俗志是民俗学研究的内容之一,因此,研究亲属称谓习俗需要运用到民俗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

方志中亲属称谓习俗的内容是民俗学的组成部分,因此,明清海南方志中的亲属称谓具有重要的民俗学价值。“民俗学是一门关于传统文化及生活方式的学问,是关于发生在我们周围各种生活现象的学问。”[9]1其研究内容“是书面文化传统之外的文化,以口头、风俗或物质的形式存在,以民间传承(或者是口传,或者是模仿,或者是表演)的方式传播。”[9]14具有娱乐性、教育功能和心理功能等方面的价值。从明清海南方志《风俗志》中的亲属称谓习俗与今天海南称谓习俗两者之间可了解海南风俗的变迁,以及变迁的原因和现实意义和价值。

明清海南方志中关于亲属称谓习俗的记载,为研究明清海南地区的社会史、风俗史、文化史、民族史等方面的内容提供了基础史料。

(三)历史学价值:是宗法制在家庭关系上的表现

“方言亲属称谓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它在标示汉民族亲属关系的同时,还一方面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在亲属称谓词上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家庭观念在社会生活中所占有的重要性。”[7]28弄清亲属称谓,利于别亲疏、明尊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长幼有序,这些都是宗法制在家庭伦理关系上的体现。

明清海南方志《风俗志》中主要从祖辈、父辈、己辈和子辈记载父系血缘关系的称谓,其政治功能不复存在,但其宗法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组成部分,如其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利于家族团结进而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但宗法思想重视人情关系和对远近尊卑的划分,不利于现代社会平等思想和法制建设的发展。

(四)谱牒学价值:有助于家族团结和睦与社会和谐

“亲属称谓是基于家族的血缘关系、姻亲关系和继嗣关系,经过语言的加工而对人类社会结构的外向反映,与民族心理、社会制度、政治文化、传统习俗密切相关。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可以让我们对一个地区的伦理制度、价值观念、地域心理窥豹一斑。”[8]4研究家族亲属称谓,有利于家谱的纂修,家族内部团结和睦、社会和谐,巩固家族和民族的凝聚力。

明清海南方志《风俗志》中亲属称谓主要从父系血缘关系来进行记载,这与编纂家谱中世系图是一致的,只是地方志记载的内容较多,并不能做到像编纂家谱那样从始祖、始迁祖一直记载下来。但地方志中记载的亲属称谓习俗有利于家谱中世系表和风俗礼仪的编纂。亲属称谓习俗也是中国孝文化和宗族家谱文化的重要内容。

四、结语

明清海南方志《风俗志》中方言部分共有7 本方志记载了当时海南的亲属称谓习俗,主要从祖辈、父辈、己辈和子辈记载父系血缘关系的称谓,这些都是研究明清海南风俗的重要文献,具有重要的文献学价值、民俗学价值、历史学价值和谱牒学价值。地方志中记载的亲属称谓习俗有利于家谱中世系表和风俗礼仪的编纂,以父系血缘关系为主体的亲属称谓体现出来的宗法思想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组成部分,其重视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利于家族团结进而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观风俗,知得失。研究风俗对弘扬健康、积极、正确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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