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施工企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多,国有体制下的公路施工企业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如今的企业发展需求了,尤其是在防范经营风险方面,国有体制下的施工企业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都十分欠缺,这给公路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公路施工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 公路施工企业 经营风险 法律对策
作者简介:赵子明,中交四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7.31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市场经济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长期处于国有体制状态下的公路施工企業也面临着市场化的转型和发展,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成长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尤其在防范经营风险方面,国有体制下养成的风险意识不够强大的弊端已经成为了公路施工企业发展壮大的绊脚石,给公路施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做好企业的经营风险防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一、公路施工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经营风险
(一)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首先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我国大部分公路施工企业在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中还没有意识到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法制部门大多直接隶属于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来对企业施工生产等相关的经营活动展开专项的服务,法律服务人员很难介入到与企业经营发展有直接关联的合同审查、经营决策、工程招投标的活动中为企业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其次,受到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和体制的影响,很多企业的法律服务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很不完善。有些企业的制度和机制在投入使用后长时间未曾更新,与企业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出入很大;有些企业直接“拿来主义”,套用企业甚至其他行业的制度和机制,与企业实情完全脱节,无法落地实施;有些企业甚至干脆没有明确的制度和机制,完全依靠以往的经验和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形式,无法为企业发展提供应有的保障。
最后,就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公路施工企业不具备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和团队。由于管理层不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意识,对组建专业的法律团队并不重视,目前大多数在职人员是由管理人员或者办公室人员兼任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都比较薄弱。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这样的团队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在法律方面的基本需求,服务质量不高,专业性不强,事务处理拖沓已经成为了制约公路施工企业发展的瓶颈所在。而这样不具备专业性的团队,也大大增加了企业在改制、合同管理、对外协调、土地赔偿等个方便的风险,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缺乏法律和契约意识,经济合同纠纷增加
合同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据和关键,也是造成企业经营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公路施工企业不具备必要的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的法律管理和监督工作十分欠缺,大大增加了合同行为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相关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法律漏洞,履行方式、行文格式等等与法律规范不符,给企业经营活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其次,有部分企业目光短浅,为了一时方便开空白合同,导致合同书条款不齐全,增加了合同实现的难度,无法根据合同进行责任追究,在给对方可乘之机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合同风险,给企业经营造成巨大的障碍,甚至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企业合同的签订是一个十分严谨的过程,必须要经过审查、论证、调研等多个环节,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的公路施工企业都存在合同审查论证失严,违约责任条款欠缺的情况。首先,因为合同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因一己之私违规操作,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设定有误,漏洞百出,企业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其次,因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够,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违约责任条款并不重视,认为那只是走一下过场,导致违约责任条款残缺不全,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和经济纠纷,企业利益失去保护,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加强法制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一)健全机构,强化职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健全的法制机构是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要想改变公路施工企业的法律现状,需要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法制建设给予高度的重视,从机构制度入手,将法制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去。首先,需要将法制机构独立出来,不能隶属于某一个部门,而是应该作为一个单独的部门进行运转;其次,要在企业范围内建立立体化的法制工作网络,将法制工作融入到每一项企业生产活动中,维护企业的各项权益;再次,要对法制机构进行明确的职能分工,确保不同的部门拥有不同的法律服务,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最后,除了内部的法制机构以外,企业还需要联合外部的法律中介机构,来弥补内部法制机构中存在的漏洞,让法制部门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为企业的经营决策、生产活动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为企业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高素质的专业团队是企业开展法制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的核心,因此企业管理层还需要将关注点放在如何培养和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方面。首先,针对目前大部分企业管理者法律专业性不强、法律意识薄弱、业务素质不高的情况,企业要做的是加强法律业务的培训,尤其是针对合同法的普及,要确保企业员工不做法盲;其次,针对企业中的专项岗位,如财务、审计、供销、企管等等,企业要针对岗位特点,结合岗位需求,展开不同法律的培训,加大合同法、公司法、财税法、担保法、金融法等法律知识培训的力度,确保在岗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性能够满足岗位需求;最后,企业要积极引进法律方面的专业性人才,运用高薪厚职等手段留住人才,为企业组建专业化经营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程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一项严谨并且规范的工作,要想依法维护好企业的权益,需要建立起完善严谨的规范化法律服务工作程序。首先,管理者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现状和经营需求,设定相关的程序步骤,确保惬意的法律服务工作效率能够满足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处理各类纠纷的需求;其次,要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法律方面相关的证据留存、收集等工作,随时防止意外纠纷的发生;再次,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过程中要根据经验以及实际情况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纠纷进行科学的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纠纷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确保当纠纷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找出解决方案和程序,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最后,在面对纠纷时要做到不找事、不怕事,积极应对,主动配合,一切以企业利益为最高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寻找最佳的解决办法,对法院调查和判决要维持辩证态度,在谨慎分析以后再进行下一步行动。
与企业未来发展与经营有关的重大经营活动是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只有做好相关的审查、预防、评估工作,才能够有效的降低重大经营活动的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其一,在开展重大经营活动之前,法制部门、企业律师要全面介入到经营管理活动中来,对企业经营活动做好法律审查和评估工作,在将活动的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其二,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设置完善的采购、销售、生产、监管等机制,防止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因制度不完善让有心之人有机可乘,增加经营风险;其三,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最关键的是合同、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手续,企业法制部门和律师要全程接入,对法律文书、法律手续的合法性、规范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法律意见,肩负法律责任,从而降低企业的项目风险;其四,对于针对项目工程展开的招投标工作,需要法律部门以及律师的全程参与和监督,实行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制,将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等工序放置在无死角的法律监督中,确保项目活动的顺利展开;其五,要做好对重大经营项目的欠款清理力度,设立专门的追讨债务小组,由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員参与其中,对企业的应收应付账款进行梳理、分类,对企业曾经的重大项目活动中存在的陈账老账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回收,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最后,对重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开支要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和审计,保证开支的透明度,在杜绝违法开支现象的同时也降低工作人员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更需要委托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从而确保企业的投资行为能够得到应有的收益。
(三)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和风险
合同是企业的根本,建立健全的合同审查和管理机制是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首先,企业需要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委员会,由法制部门带领,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且在与合同相关的部门中设置合同管理监督岗位,形成立体化、层次化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让企业的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其次,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制定严格的审查机制,不仅要对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参与合同制定、签署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职业素质也要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依法谨慎签约;再次,对于周期长、复杂程度高、标的额大、后期改动可能大的重大合同一定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经过前期调查、谈判、签约、履行、验收、结算等全部过程后才能进行签署,合同负责单位、合同承办人要对合同全程负责,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防措施,以防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突发情况,要定期填写制度报告,观察合同履行进程;最后,罪域专业性强、项目复杂的重大合同,在提供企业法律服务的同时需要引入法律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审查、论证和谈判,在确保合同权利义务明晰的同时降低合同风险,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
合同担保制度是在企业经营互动中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合同权益的重要工具,企业只有正确应用好合同担保制度,才能够真正做到预防、规避合同项目风险。其一,要求企业在开展经济担保活动的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合同法和担保法要求和固定设定担保内容、担保程序和饭煲义务,确保担保过程符合要求规范,用好合同担保制度,降低合同风险;其二,企业在要求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之前,一定要对对方企业的担保资质、企业财务等状况进行详细的前期调查,确保对方企业具备一定的担保资格和担保实力,以保证合同担保制度能够发挥效用;其三,在制定担保合同的过程中要明确规定好相关的担保责任条款,当交易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能够根据合同追求其担保责任,实现担保合同权利;其四,当企业为他人进行担保时也要对被担保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必要时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减少合同担保的风险,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安全;最后,企业要学会利用自身的合同权利,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采用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追诉权、诉讼权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防范经营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服务对公路施工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对企业体制进行转型的同时也要重视企业法律服务的转型和发展,确保企业具有独立专业的法制机构,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高效精英的法律团队,为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吕延安.公路施工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对策[J].经营与管理,2012.
[2]陆青枝,贾桂丽,贾建军.公路施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