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英
摘 要:长久以来,校属企业在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筹措教育经费、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高校所属企业监管缺位、企事不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凸显,给高校资产安全带来风险,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造成隐患。当前,国家对高校所属企业正式提出体制改革要求,要求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聚焦教学科研主业,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支持。本文就高校校属企业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与对策进行探析,希望有助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进而提高高校校屬企业体制改革的有效性。
关键词:高等学校;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对策
一、面临的困难
(一)高校改革意识淡薄
自2018年国家正式提出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来,部分高校并没有按照政策要求,积极着手推进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敷衍塞责,改革意识淡薄。深究,确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首先,多年以来,高校所属企业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高校所属企业为高校提供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方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再次,高校所属企业人员构成中有部分甚至大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编制人员,如果改革,将面临重大人员安置问题。
(二)高校校属企业情况复杂
高校校属企业形式多样,情况纷繁复杂:有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企业;企业次级多级;有正常经营的,也有“僵尸”空壳企业;有的与教学科研无关或关联度不高,有的与教学科研密切相关等。另外,由于高校一贯不够重视所属企业的管理,有的高校只能通过工商行政部门查询才能明确学校的企业数量情况;有的企业因未依法年检,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多年,负责人无法联系,学校也没有企业任何经营或财务数据,对于债权债务情况根本无法掌握。
(三)人员安置困难
高校校属企业性质特殊,其人员构成也较为复杂,有高校事业编制派驻人员,也有社会契约人员,还有行政主管部门派驻人员等。企业体制改革,必然存在企业人员安置问题,原事业或行政编制人员回原单位可能涉及岗位欠缺或不匹配等问题;如果关闭校属企业,还存在人员解散、再就业等问题。
(四)高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欠缺
高校校属企业一般由行政人员兼职管理,并且管理人员一般不具备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素养,高校企业改革涉及清资核产、资产评估、挂牌转让、注销登记等法律、财务、企业管理多方面专业知识,故而,高校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难免困难重重。
(五)国有资产存在安全隐患
高校校属企业管理普遍存在监管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在体制改革中,如不加强监管,极易发生隐匿、转移、违规转让、出卖企业资产或变更企业登记,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变相流失。
二、对策研究
(一)强化责任、明确责任主体
高校主管部门负责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改革工作落实情况;公安、商务、应急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所属高校企业改革工作;宣传、信访、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国资、市场监管、审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政策宣传、社会稳定、执法司法、资产管理、人员编制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各项工作“谁举办,谁负责”。高校是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应为改革工作第一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本校改革工作。接收划转企业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企业员工、资产和债权债务等整体接收等工作,落实劳动和薪酬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相关政策。
(二)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因校制宜、分步实施
1.统筹规划、分类施策
尊重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企业不同经营状况、与教学科研关联程度和行业类别,整体谋划,因校制宜,“一校一案”“一企一策”制定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宜划则划、宜并则并、宜撤则撤,确保改革有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改革方式。
(1)清理关闭。对“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和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依靠补贴和贷款存在的企业,依法依规通过注销、破产等方式清理关闭。
(2)脱钩剥离。对与高校教学科研无关的企业,可结合实际,采取脱钩剥离的方式进行改革。在企业产权清晰、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遗留问题处理彻底的基础上,依法脱钩剥离。
(3)保留管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下校属企业可予以保留:与高校教学科研相关的出版社、设计院、实验测试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实训基地、后勤服务单位等企业。
(4)集中监管。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将保留校属企业统一集中监管。需要明确的是,该方式仅作为一种临时过度改革方式。
2.因校制宜、分步实施
高校校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纷繁复杂,需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步骤,稳步有序推进。(1)全面摸底清理。对所属企业数量、产权关系、资产状况、人员情况、经营状况、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一企一策”科学制定所属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方式、时间节点、保障措施、企业职工劳动人事关系处理等。(3)组织开展实施。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所属企业改革。
(三)妥善安置人员
保障权益、平稳过渡,坚持稳中求进,维护企业职工和高校合法权益,充分解决高校所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后续问题,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稳定。高校要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妥善按照企业人员,避免出现新的问题。高校派驻所属企业的在编事业人员,若选择回到高校,学校应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若留在企业,高校要按照规定解除人事关系,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劳动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工作。
(四)专业技术支持
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成立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专家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协助主管部门统筹推进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体制改革推进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改革工作提供智力支;协助主管部门对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制度、重要方案进行审议;给予高校法律、财务、企业管理等专业指导。
(五)严管监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依法监管,严防流失。依法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对关闭注销的企业,要依法做好清算净资产分配处置。对市场化转让退出的企业,要依法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统一进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和处置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高校要规范学校资产使用,同时,要建立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高校及所属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违规隐匿、转移、转让、出卖企业资产或变更企业登记,不得借改革之机逃避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审计、评估和产权交易工作,不得搞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上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改革工作纳入高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主体,要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策支持
为促使高校积极推进落实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需落实财政税收市场监管等优惠便利政策。高校在改革工作中,自身确实难以解决的,可给予财政支持。高校为推进改革工作發生的各类支出应列入预算。企业整合、划转、处置涉及税款的,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需办理的相关企业登记手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便利服务。对无法履行法定注销、撤销、破产等程序的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结束语:
只有充分认识到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合法有效的对策及积极合理的政策支持,方可加速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进程,以促进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为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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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